合同協議是雙方達成一致并明確權責的法律文件。合同協議的編寫需要全面考慮到雙方的需求和利益,兼顧公平公正的原則。接下來將展示一些常見合同協議的案例,希望對大家的合同起草有所幫助。
旅游電子合同平臺官網篇一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團體)
24小時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24小時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游旅游產品,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促銷與咨詢
1.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
2.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制品內容屬實。
3.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游的大陸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產品情況作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 銷售與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購買意向。
2.乙方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游客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3.對旅游產品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4.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產品并交齊所需費用。
5.乙方出具發票、成交訂單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
7.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并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系。
8.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須知》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細閱讀《游客須知》內容。
第三條 成交訂單
1.內容
(1)團號:_________
(4)行走路線及其游覽點:_________
(5)交通工具:_________
(6)住宿次數、標準:_________
(7)購物次數、內容:_________
(8)娛樂次數、內容:_________
(9)保險項目、金額:_________
(10)導游及其他費用:_________
(11)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
2.以上訂單一經成交,甲乙雙方應恪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產品提供期間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產品提供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4.乙方廣告、宣傳制品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1)因乙方過失或故意未達到合同規定內容,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2)乙方旅游產品的提供末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方證件的。
(4)因乙方違規操作,使甲方遭受損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3)由于甲方給乙方的聯系渠道的誤差,導致乙方有關旅游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的,已成行時,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末成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2)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的雙方各自的損失的。
(3)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處理措施的。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出現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非過失、故意的違約。
b.對發生的違約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c.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甲、乙可向法院起訴。
第六條 本臺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附件
游客須知
尊敬的游客:
歡迎您參加出境旅游!依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您在旅游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并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_________旅游局
一、您的權利
1.您享有自主選擇旅行社的權利。我國出境旅游實行特許經營制度,因此,您有權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經營許可證明,并與旅行社協商簽訂旅游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您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您有權要求旅行社向您提供行程時間表和赴有關國家(地區)的旅行須知,提供旅行杜服務價格、住宿標準、餐飲標準、交通標準等旅游服務標準、接待社名稱等有關情況。
3.您享有人身、財物不受損害的權利。您有權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務,要求旅行社為您辦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出境旅游意外傷害保險。
4.您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您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約定和行程時間表安排旅行游覽,為旅行團委派持有《領隊證》的專職領隊人員,代表旅行杜安排境外旅游活動,協調處理旅游事宜。
5.您享有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境外購物純屬自愿。購物務必謹慎。您有權要求旅行社帶團到旅游目的地國旅游管理當局指定的商店購物;有權拒絕超計劃購物,拒絕到非指定商店購物;拒絕旅行社的強迫購物要求。
旅游電子合同平臺官網篇二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團體)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旅游服務,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促銷與咨詢
(一)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
(二)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制品內容屬實。
(三)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游的大陸公民。
(四)甲方應就出境的旅游服務情況作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銷售與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購買意向。
(二)乙方對旅游行程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旅游者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三)對旅游服務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四)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服務并交齊所需費用。
(五)乙方出具發票、旅游行程等文件。
(六)乙方必須召開行前說明會,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境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并推薦旅游者購買旅游個人保險。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并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系。
(八)雙方約定由于甲言成乙方責任旅行的處理方式。
(九)“告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三條旅游行程
(一)內容
團號_________或在說明會告知
行程共計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飛機、車、船在途時間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_________
目的地國家(地區)及主要旅游點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住宿次數/標準_________
餐飲標準_________
購物次數_________
團組總計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
以上事項經簽字或蓋章確認后,甲乙雙方應格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務回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乙方旅游服務提供應綜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三)乙方廣告、宣傳制品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況下承擔賠償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損失;
2.乙方旅游服務的提供未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言證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3.由于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聯系渠道有誤,導致乙方有關旅游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三)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費處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出現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1.對發生的違約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2.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如賠償請求。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對,依法向西寧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通過其他法律途徑:_________。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旅游電子合同平臺官網篇三
甲方:__________ (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參加由甲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時間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 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 甲方應預付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 [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牛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r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起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分于_________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 [人數約定]
本旅游團須有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日前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露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酌,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 [和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
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作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 [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旅游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一反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 [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 [委托招徠]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 旅游行程表(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 電話或者傳真:_____________
旅游電子合同平臺官網篇四
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規范旅游市場秩序,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營業執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明碼標價的旅行社。《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行社訂立書面旅游合同,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行社開具由上海市稅務局印制的發票。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可采用由上海市旅游事業管理委員會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的《上海市國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三、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參加旅游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并及時通知旅行社。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旅游行程;旅游者應尊重目的地的各種法規、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六、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三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七、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違約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旅游者在出游前,旅行社應當推薦旅游者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九、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未征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需收費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十、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頒發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旅行社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游客認為旅行社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組團旅行社先行賠償。
十一、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行社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行社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部門申訴、或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十二、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對協議條款予以說明。
旅游咨詢與投訴機構:
上海市區縣旅游部門通訊地址:郵編:
上海市區縣旅游部門旅游質量監督所投訴電話:(以上空缺由旅行社填寫)
上海市旅游事業管理委員會通訊地址:郵編:
上海市旅游質量監督所投訴電話:
國家旅游局通訊地址:郵編:
旅游電子合同平臺官網篇五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游旅游服務,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促銷與咨詢
(一) 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境外接待旅行團的旅游經營者是目的地國家(地區)的合法組織。
(二) 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制品內容屬實。
(三)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游的大陸公民。
(四)甲方應就出境游旅游服務情況做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 銷售與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購買意向。
(二)乙方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旅游者須知應當如實介紹、報價。
(三)對旅游服務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四)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服務并交齊所需費用。
(五)乙方出具發票、成交訂單等文件。
(六)乙方必須召開行前說明會,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并可為旅游者代為辦理旅游意外保險。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并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系。
(八)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未出行的處理方式。
(九)“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成交訂單
(一) 內容
旅游單位 人數 (男 人、女 人),名單附后。
旅游者 性別 年齡 人數
團號 (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行程共計 晚 天(飛機、車、船在途時間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
行走國家(地區)及主要游覽點
交通工具
住宿天數
住宿標準
購物次數、內容
娛樂次數、內容
保險項目、金額
團費總價
團費所包含的費用
團費付款時間
(二)甲方在旅游服務提供期間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服務提供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三)乙方廣告、宣傳制品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 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達到或未完全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損失;
2、 乙方旅游服務的提供未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方證件的;
4、因乙方違規操作,使甲方遭受損失。
(二) 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4、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 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出現下列情況的,可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發生的違約已采取了預防措施,未造成甲方損失的;
2、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未造成甲方損失的;
3、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調解。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補充條款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協議簽字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電子合同平臺官網篇六
第一條:
1、團費不含(行程中列明或行程外)一切私人消費、自費項目(請了解自由活動期間旅游攻略的項目價格和時間)、人身意外保險,旅游合同補充條款。
2、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的條件,甲方要求在游覽行程過程中,為豐富游客的娛樂活動,旅行社提供以下 3個當地有特色的活動或景點供游客自行選擇,從而豐富行程內容。
活動項目名稱為:大關東文化園,
價格:50元/人,觀看時間為: 30分鐘; 活動項目名稱為:長白溫泉,
價格:觀光票110元/人,觀看時間為: 50分鐘; 活動項目名稱為:長白山漂流,
價格:120元/人,觀看時間為: 40分鐘; 活動項目名稱為:圖們中朝邊境,
價格:圖們上橋門票20/人+車費(根據人數定車費),觀看時間為:2小時;
3、景區內出現購物場所及二次消費,為景區自行經營模式,與旅行社無關。
4、在旅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時,經雙方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
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退還旅游費用(但應扣除已發生、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已發生費用包括往返交通費(機票、火車票等、包含機票定金費用)、當地已付定金的酒店住宿費用、車費等。已發生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主合同。乙方可根據當時的情況做全權處理,如發生費用增減變化,按未發生費用退還甲方(但應扣除已發生、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由此增加的超支費用(包括發生不可抗力條件下游客產生的滯留費用、額外交通費用等),均為甲方自行承擔,合同范本《旅游合同補充條款》。
如遇乙方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地震、洪水、泥石流、惡劣天氣、塞車、航班延誤、景區臨時關閉不接待等)造成行程延誤或不能完成景點游覽,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已經為其準備旅游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因甲方人數減少而導致乙方增加的各項費用)。因甲方人數減少導致不能達成最初簽訂主合同的成團人數時,經雙方一致同意,以現有人數出團并且增加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雙方可重新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單方面終止履行旅游合同:
1、在旅游過程中不得擅自離團或者脫團,如不聽導游及領隊勸解,仍舊擅自離團或者脫團
2、患有各類傳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3、攜帶危害公共安全物品且不同意交由有關部門處理的
4、從事違法犯罪或者違反社會公德活動的
6、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旅行社人身及財產損失的,甲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持有效證件按照當地景區規定可享有優惠、免票政策。第七條:游客必須填寫“游客意見書”,投訴回團后7天內有效,處理結果以在當地填寫的“游客意見書”為準,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見單上填寫“差”一欄后,并在意見單上填寫投訴理由;可視為投訴范疇,恕不受理客人因虛填或不填意見書而產生的后續爭議,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客人自負。(特別說明客人在當地意見單簽的沒有投訴,回去之后就投訴說在導游面前不敢不簽,礙著面子別人簽了自己不簽不好),處理投訴我社嚴格按照客人簽的意見單為準!
第八條:本協議及雙方確認的行程作為旅游合同的補充條款,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約束力,主合同與本補充協議約定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旅游電子合同平臺官網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團體)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游旅游服務,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促銷與咨詢
(一)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
(二)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制品內容屬實。
(三)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游的大陸公民。
(四)甲方應就出境游旅游服務情況作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 銷售與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購買意向。
(二)乙方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旅游者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三)對旅游服務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四)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服務并交齊所需費用。
(五)乙方出具發票、成交訂單等文件。
(六)乙方必須召開行前說明會,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并推薦旅游者購買旅游個人保險。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并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系。
(八)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九)“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三條 成交訂單
(一)內容
團號_________________(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行程共計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飛機、車、船在途時間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
行走國家(地區)及主要游覽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行程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條款經簽字或蓋章確認后,甲乙雙方應恪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務提供期間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服務提供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三)乙方廣告、宣傳制品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損失;
2.乙方旅游服務的提供未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方證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3.由于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聯系渠道有誤,導致乙方有關旅游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4.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出現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1.對發生的違約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2.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采取下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旅游電子合同平臺官網篇八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游旅游服務,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促銷與咨詢
(一)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境外接待旅行團的旅游經營者是目的地國家(地區)的合法組織。
(二)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制品內容屬實。
(三)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游的大陸公民。
(四)甲方應就出境游旅游服務情況做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銷售與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購買意向。
(二)乙方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旅游者須知應當如實介紹、報價。
(三)對旅游服務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四)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服務并交齊所需費用。
(五)乙方出具發票、成交訂單等文件。
(六)乙方必須召開行前說明會,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并可為旅游者代為辦理旅游意外保險。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并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系。
(八)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未出行的處理方式。
(九)“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成交訂單
(一)內容
旅游單位人數(男人、女人),名單附后。
旅游者性別年齡人數
團號(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行程共計晚天(飛機、車、船在途時間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
行走國家(地區)及主要游覽點
交通工具
住宿天數
住宿標準
購物次數、內容
娛樂次數、內容
保險項目、金額
團費總價
團費所包含的費用
團費付款時間
(二)甲方在旅游服務提供期間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服務提供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三)乙方廣告、宣傳制品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達到或未完全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損失;
2、乙方旅游服務的提供未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方證件的;
4、因乙方違規操作,使甲方遭受損失。
(二)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4、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出現下列情況的,可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發生的違約已采取了預防措施,未造成甲方損失的;
2、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未造成甲方損失的;
3、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調解。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補充條款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協議簽字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