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轉正申請書是黨員進一步提升自己黨性的重要方式之一。下面是一些黨員轉正申請書的案例,希望能夠給大家提供一些寫作上的靈感。
優秀停領失業金申請書范文(14篇)篇一
首先:你所在的單位要為職工參加失業保險,這樣你才能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可能。
其次:享受失業保險金條件主要有三項,第一、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第二、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第三、有求職意愿,并進行失業登記的。按照排除性原則來講,也就是員工自己辭職是無法獲取失業保險金的。
每個人的失業保險金能領取多長時間呢?
以北京為例,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可以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滿2年不滿3年的,可以領取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滿3年不滿4年的,可以領取9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滿4年不滿5年的,可以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領取失業保險金后,再次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再就業后又失業的,可以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完的事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也就是說上次沒領完的錢,可以接著領。
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為其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標準的80%。
失業保險金標準應當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高于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市失業保險機構:
茲有本單位職工xxx,因公司發展需要,需實行生產承包制,公司領導決定辭退xxx,并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現特申請前往你處申請失業保險金。
該同志于20xx年x月x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在本單位參加失業保險時間為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
優秀停領失業金申請書范文(14篇)篇二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1、《失業人員登記審核表》(一式兩份,各貼一張相片)。
2、《失業人員申領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登記審核表》(一式兩份,各貼一張相片)。
3、失業人員與表格照片相同的近期同底版照片2張。
4、失業人員檔案。
5、終止或者解除勞動(招、聘用)關系的文件、合同等證明材料。
2、出示證明材料,辦理失業登記。
4、經審核符合領取條件的,由指定銀行按月發放。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申領失業人員,于申領次月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失業保險單證到指定的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優秀停領失業金申請書范文(14篇)篇三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用人單位和本人已履行繳費義務累計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二、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發放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勞動就業服務機構介紹工作的;。
(七)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領取標準。
月失業金領取標準=杭州市最低月工資標準×80%。
優秀停領失業金申請書范文(14篇)篇四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
1、原工作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及失業登記證明書》;。
2、《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勞動手冊》;。
3、若是勞教釋放人員還須攜帶公安部門出具的釋放證明;。
4、相關戶口證明;。
6、市區城鎮戶口人員在辦理失業金申領前先到檔案窗口做好檔案登記。
優秀停領失業金申請書范文(14篇)篇五
1、勞動者按規定參加了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及其以上的。
2、勞動者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具體包括:
a、終止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b、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3、勞動者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的。滿足以上三條的失業人員可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優秀停領失業金申請書范文(14篇)篇六
3、職工繳納失業保險滿10年不滿,每月可領取1266元;。
4、職工繳納失業保險滿15年不滿,每月可領取1293元;。
5、職工繳納失業保險滿20年以上,每月可領取1321元。
優秀停領失業金申請書范文(14篇)篇七
審核未通過:當場告知原因。
審核通過:失業人員自辦理失業登記的次月25日后,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辦理的銀行存折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按月實行社會化發放。如發現領取金額有誤,可到受理部門查詢。
優秀停領失業金申請書范文(14篇)篇八
“看長報知道失業保險金上調了,我前些日子失業了,單位給我交了3年多的失業保險費,不知道怎么領取失業保險金?”昨日,家住漢陽鐘家村的鄒先生致電本報求助。
鄒先生稱,原單位人事部告訴他,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辦起來比較麻煩,要辦失業登記,還要去人才中心辦求職登記。“還有朋友說,領失業保險金對找新工作會有不好的影響。”
記者走訪了解到,不少市民像鄒先生一樣,不知該不該領取失業保險,更有一些市民失業后,不知道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武漢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要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必須滿足三個條件,即單位繳納失業保險費必須按規定繳滿一年;非本人原因終止勞動關系;有求職意愿,要在各級人力資源市場辦理登記。
因此,員工主動辭職的,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但是,單位除名的員工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此外,失業人員在求職機構登記后,求職機構將為其免費提供3次求職信息,如果失業人員不去的話,那么也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據了解,市民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必須在失業60日內辦理,否則便無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這60日是從失業人員與原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算起。
失業人員需持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身份證,到常住地社區服務站或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并到職業介紹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然后到參保關系所在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登記手續。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繳費時間滿1年,失業后可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以后每增加1年繳費時間,增發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最多只能領24個月。(記者章鴿實習生熊夢)。
優秀停領失業金申請書范文(14篇)篇九
社保局規定辦理失業報備。
社保局規定繳納失業保險金超過一年以上才能辦理領取失業金。要求個人具備。
1、不是個人原因失業的。
2、已辦理失業登記的。
3、有再就業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業培訓的。
辦理報備中用人單位需要向社保局遞交四種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
1、單位出具的解聘通知書和相關檔案材料。
2、社保局統一格式4聯式,失業證明。
3、社保局統一格式一式兩份,失業登表。
4、社保局統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個人后續的準備。失業人員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后,持社保局發給的審核文件和《職業指導培訓卡》、《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鎮)有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從下一個月起,失業人員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失業保險金。
注意事項。
凡是符合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都可以申請失業保險金來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優秀停領失業金申請書范文(14篇)篇十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已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通常指下列情況:
(1)勞動合同期滿自然終止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法破產或關閉、解散自然解除勞動合同的;。
(3)非本人主動提出辭職或自動離職被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本人過失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辭退的;。
(7)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另有規定的。
3、己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必須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條件,這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二、領取失業保險的條件是什么。
一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v^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辦法》對哪些情形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三、失業保險金由誰繳納。
建立失業保險基金是失業保險制度的重要內容。其他國家一般采取五種方式籌集失業保險所需資金:
1、由雇主和雇員雙方負擔;。
2、由雇主和國家雙方負擔;。
3、由雇員和國家雙方負擔;。
4、由國家、雇員和雇主三方負擔;。
5、全部由雇主負擔。
全部由雇主負擔失業保險所需資金的國家,主要采取征收保險稅的辦法,目前只有個別國家采用。各國主要采取的是征繳費用、建立基金的方式。我國失業保險制度建立以來,一直實行基金制,在基金來源上采取用人單位繳費和財政補貼的方式。實踐證明,基金制與我國經濟發展水平是相適應的,可以為失業保險提供穩定的資金來源。但由于只限于用人單位繳費,職工個人不繳費,造成收繳數額有限,基金承受能力弱。若大幅度提高征繳比例,勢必增加用人單位負擔。在目前國家財力尚不充足和一些企業經營狀況較為困難的情況下,適當提高用人單位繳費比例,并實行個人繳費較為可行,也有利于增強職工個人的保險意識。
優秀停領失業金申請書范文(14篇)篇十一
3、繳納失業保險3年以上不滿5年,領取期限為12個月;。
4、繳納失業保險5年以上不滿8年,領取期限為15個月;。
5、繳納失業保險8年以上不滿,領取期限為18個月;。
6、繳納失業保險10年以上,領取期限為24個月。
優秀停領失業金申請書范文(14篇)篇十二
按照《失業保險條例》,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其本人累計繳費時間長短的不同,劃分為三個檔次: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最長能夠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的,最長能夠領取18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最長能夠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條例》中關于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12個月的規定,不能理解為繳費時間達到上述要求的失業人員都能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在具體操作中,各地可以在同一檔次內,根據失業人員繳費時間的長短,相應拉開其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差距。例如,失業人員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2年的,可以領取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增加2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至于具體檔次如何劃分,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享受期限18個月和24個月的規定,也可以照此劃分具體檔次。
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
原工作單位名稱:失業編號:
填表日期: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
外地人如何領失業金?可以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
1.外地人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
2.辭職后可以領失業金嗎?
3.在重慶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
4.珠海失業保險金申領辦理須知。
5.東莞失業保險20最新政策解讀。
優秀停領失業金申請書范文(14篇)篇十三
失業保險金是國家給予失業人群的最根本的社會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業人員都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一定條件,只有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才能領取屬于自己的失業保險金。如果符合條件能夠領取,那失業保險金有能領取多少呢?本文為您介紹。
失業保險條例最新版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就業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失業保險。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失業人員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本條例所稱城鎮企業,是指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以及其他城鎮企業。
第三條^v^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全國失業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失業保險工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v^規定設立的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具體承辦失業保險工作。
第四條失業保險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征繳。
第二章失業保險基金。
第五條失業保險基金由下列各項構成:
(一)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二)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
(三)財政補貼;。
(四)依法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第六條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總額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七條失業保險基金在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其他地區的統籌層次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
第八條省、自治區可以建立失業保險調劑金。
失業保險調劑金以統籌地區依法應當征收的失業保險費為基數,按照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籌集。
統籌地區的失業保險基金入不敷出時,由失業保險調劑金調劑、地方財政補貼。
失業保險調劑金的籌集、調劑使用以及地方財政補貼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
第九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失業人員數量和失業保險基金數額,報經^v^批準,可以適當調整本行政區域失業保險費的費率。
第十條失業保險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失業保險金;。
(二)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
(五)^v^規定或批準的與失業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失業保險基金必須存入財政部門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由財政部門依法進行監督。
存入銀行和按照國家規定購買國債的失業保險基金,分別按照城鄉居民同期存款利率和國債利息計息。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并入失業保險基金。
失業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財政收支。
第十二條失業保險基金收支的預算、決算,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編制,經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復核、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批。
第十三條失業保險基金的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五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六條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后,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點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第十七條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第十八條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第十九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醫療補助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二十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的規定,對其家屬一次性發給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第二十一條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本單位并已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其工作時間長短,對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補助的辦法和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二十二條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成建制跨統籌地區轉移,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的,失業保險關系隨之轉遷。
第二十三條失業人員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按照規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四章管理和監督。
第二十四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理失業保險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實施失業保險法律、法規;。
(二)指導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
(三)對失業保險費的征收和失業保險待遇的支付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失業保險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失業人員的登記、調查、統計;。
(二)按照規定負責失業保險基金的管理;。
(四)撥付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費用;。
(五)為失業人員提供免費咨詢服務;。
(六)國家規定由其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六條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依法對失業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十七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所需經費列入預算,由財政撥付。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八條不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騙取失業保險金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退還;情節嚴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騙取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向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或者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單證,致使失業保險基金損失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追回;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造成失業保險基金損失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追加損失的失業保險基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一條任何單位、個人挪用失業保險基金的,追回挪用的失業保險基金;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入失業保險基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決定本條例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有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
第三十三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施行。1993年4月12日^v^發布的《國有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同時廢止。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及領取金額計算。
領取條件。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已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領取金額計算。
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一般按照失業人員原單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資標準的70%執行;。
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以上不滿2年的為3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2年以上不滿3年的為6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3年以上不滿5年的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以上不滿8年的為15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8年以上不滿10年的為18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期限合并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優秀停領失業金申請書范文(14篇)篇十四
失業保險基金的統籌層次是指失業保險基金在一定的行政區域內實行統一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制度。目前,失業保險基金的統籌層次為直轄市和地市級。
2002年,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單位成建制跨統籌地區轉移和職工在職期間跨統籌地區轉換工作單位時失業保險關系轉遷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成建制跨統籌地區轉移或職工在職期間跨統籌地區轉換工作單位的,失業保險關系應隨之轉遷。
其中,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其在轉出前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失業保險費不轉移;在省、自治區內跨統籌地區的,是否轉移失業保險費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定。轉出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為轉出單位或職工開具失業保險關系轉遷證明。轉出單位或職工應在開具證明后60日內到轉入地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關系接續手續,并自在轉出地停止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當月起,按轉入地經辦機構核定的繳費基數繳納失業保險費。轉出前后的繳費時間合并計算。轉入地經辦機構應及時辦理有關手續,并提供相應服務。
社保專家介紹,根據失業保險規定,你可以將應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和失業保險待遇轉移到你戶籍所在地領取,由你向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失業保險金轉移領取申請,憑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失業保險金轉移單到戶籍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待參保地失業保險資金到賬后,即可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享受相關失業保險待遇。
【案例分析】。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依您所述情況,如果您屬于外地城鎮戶口,依據《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依據北京市社保局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外省市城鎮職工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系時,應持《社會保險登記證》、《北京市繳納失業保險費人員花名冊》到參統的社保中心為其辦理繳納失業保險費轉移或者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外省市城鎮職工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系后回原籍的,由參統的社保中心將其應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隨失業保險關系一并劃轉至其戶口所在地的縣以上經辦失業保險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醫療補助金和職業介紹、職業培訓補貼按其應享受失業保險金總額的1/2計算;對失業的,按照本市城鎮失業人員的標準,將其應領取的失業保險金通過銀行撥付給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