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承租房子合同承租方合同書篇一
承租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出租方將 租賃于承租方使用,范圍包括: ,租賃物面積約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賃物的功能為_____________ 。如承租方需轉變使用功能,須經出租方書面同意。
租賃期限為___年,即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計 年。
租賃期限屆滿前兩個月提出,經出租方同意后,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承租方有優先權。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出租方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交付時雙方對基礎設施的狀況以交接單的形式簽字確認,并可附照片。
1、租賃保證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賃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承租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租方支付該租賃保證金, 租賃期限屆滿,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及本租賃行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并按本合同規定承擔向出租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責任后,出租方將向承租方無條件退還租賃保證金。
2、租金
出租廠房、倉庫及辦公樓每年的租金均按70元/平方米計取,每年共計 元(大寫: ),租期到xx年后,每年租金按照 遞增,租金每 年預交一次,承租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租方支付前 年的的租金共計 萬元(大寫: 元),后依次類推,由承租方匯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帳號,或按雙方書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出租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出租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租金總額的__________。
3、租賃期間,使用該租賃物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4、租賃期間,土地使用稅由承租方繳納。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出租方轉讓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出租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承租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1、承租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及所屬設施的專用權。承租方應負責租賃物及所屬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并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出租方。出租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2、承租方對租賃物及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3、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承租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及附屬物損壞,承租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______有關制度,積極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嚴禁將/租賃物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3、租賃物內確因維修等事務需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含電焊、風焊等明火作業),須消防主管部門批準。
4、承租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租賃物內的防火安全,出租方有權于雙方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檢查租賃物的防火安全,但應事先給承租方書面通知。承租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給予同意。
在租賃期限內,承租方負責購買租賃物的保險,并負責購買租賃物內承租方的財產及其它必要的保險)。若承租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于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物清掃干凈,搬遷完畢,并將租賃物交還給出租方。如承租方歸還租賃物時不清理雜物,則出租方對清理該雜物所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2、承租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山東省法規以及出租方有關租賃物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責任。倘由于承租方違反上述規定影響建筑物周圍其他用戶的正常運作,所造成損失由承租方賠償。
1、在租賃期限內如承租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并經出租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戶影響的,出租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承租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 如承租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出租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后方能進行。
3、 裝修、改建增加的附屬物產權屬出租方所有。承租方無權對該主張權利或要求出租方予以補貼。
4、如承租方在租賃物內搞建設,合同到期、解除或終止后,承租方應恢復原狀,如承租方不恢復原狀的,出租方有權自行拆除,費用由承租方支付。
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轉租。
1、在租賃期限內,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超過2個月,出租方在書面通知承租方交納欠款之日起15日內,承租方未支付有關款項的,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在出租方以傳真或信函等書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包括受轉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動解除。出租方有權留置承租方租賃物內的財產,并有權將申請拍賣留置的財產用于抵償承租方應支付的因租賃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1] 向出租方交回租賃物;
2] 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
4] 恢復原狀。
3、甲方發現乙方未認真履行其管理職責,存在安全生產隱患,且書面告知乙方責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4、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和相關部門的批準,擅自改變該租賃物的規劃設計的生產使用性質。
5、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和經安全生產監督、消防等有關部門的批準,即增設、改造特種設備,或者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
6、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該租賃物、轉讓或與他人交換該租賃物承租權的。
1、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當地政府行為導致出租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時,將按14.2款執行。
2、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用郵遞或傳真通知對方,并應在30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十四、合同終止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承租方應于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恢復原狀并將其返還出租方。承租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物的,應向出租方加倍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物,強行將租賃場地內的物品搬離租賃物,且不負保管責任。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 。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出租方收到承租方支付的租賃保證金款項后生效。
出租方(印章):
授權代表(簽字):
承租方(印章):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承租房子合同承租方合同書篇二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郵編:
電話: 移動電話:
電子郵件:
其他聯系方式:
出租方(單位):
營業執照號碼: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郵編:
電話: 移動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聯系人:
聯系人電話: 移動電話:
電子郵件:
其他聯系方式:
承租方(個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郵編:
電話: 移動電話:
電子郵件:
其他聯系方式:
承租方(單位):
營業執照號碼: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郵編:
電話: 移動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聯系人:
聯系人電話: 移動電話:
電子郵件:
其他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本合同所指房屋為市區(縣) 路(街) 號。 房屋建筑(使用)面積為平方米。
房屋戶型為 ,建筑結構為。
第二條 房屋所有權保證
出租方保證合法、完整的擁有本房屋所有權或出租權。出租方保證本房屋及其附屬建筑物未設置任何擔保、抵押;未涉及任何捐贈。
第三條 房屋適用保證
1. 水、電可安全順暢使用;
2. 有線電視可安全順暢使用;
3. 寬帶網線可安全順暢使用;
4. 電梯可安全順暢使用;
5. 垃圾清運可順暢運送。
在房屋出租期間,出租方保證上述居住條件和使用標準能夠持續運作。若因出租方原因導致未能達到以上要求,出租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第四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 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按本合同要求將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五條 租金
租金為每月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六條 租金的交付
承租方應于實際租賃一月后,于第二月的首個星期內交付首月租金。此后每月租金的交付按此順延。若因出租方原因導致未能按期交付,承租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若實際租賃期的末月有實際租賃天數不足月情況發生,則按當月天數與實租天數的比例折算當月租金。
第七條 房屋的交付
房屋應于雙方共同簽訂合同當日交付承租方使用。雙方在出租方準備的房屋及附屬設備交付清單上簽字。出租方應同時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房屋使用說明書、房屋電氣線路圖、房屋水路線路圖等能夠確保承租方房屋安全順暢使用的必要文件、資料。
第八條 提前退租
承租方有權提前退租。退租應提前3日通知出租方。
第九條 租期延長
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到期后,若無承租方的書面通知表示相反意見,則本合同自動延期。租金標準不變。
第十條 房屋裝修
租期屆滿或退租時,若承租方已進行過房屋裝修,出租方應償付承租方適當的的裝修款項。具體數額為裝修剩余價值(按5年折舊完畢計算)的50%。
第十一條 房屋維修和狀態保持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3月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非因承租方原因導致的房屋維修和相關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租賃期間的房屋蟲害防治、防火安全和防疫要求等由出租方負責。
租賃期間的市政廣告、美化要求等市政要求由出租方負責。
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十二條 房屋轉租
在按期足額繳納租金條件下,承租方有權轉租房屋或尋求合租者,事先無需征得出租方同意。
第十三條 租賃的傳承
承租方有同住者的,承租方失蹤、下落不明、死亡或長期外出情況下,租賃關系繼續有效,除非承租方的同住者明確拒絕延續合同。
第十四條 房屋滅失風險
租賃期間,房屋由于非承租方原因滅失的,出租方應向承租方提供相當于2個月租金數額的補償金。
第十五條 優先承租權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均應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指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和其他法定違約責任。 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為違約方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的20%。
本合同約定的“賠償責任”,包括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賠償責任,和因違約而導致對方預期利益受損的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不能被認為是對本條款項下全部文字含義的精確限定或外延限定。
對本合同文字的解釋應僅限于其字面含義。
第十九條 合同的修改和補充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可作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不一致之處,以補充合同為準。
第二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 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一條 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貳份。
(以下無正文)
出租方:承租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承租房子合同承租方合同書篇三
承租方(乙方) :
身份證號: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 與承租方 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甲方將位于 租與乙方使用, 面積 平米。
二、 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出租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 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承租人利用承租 房進行非法活動的,出租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四、 租金每年 (大寫:) ,押金 (大寫:)一次 性付清全部租金。
五、 如在租房期內有一方違約,需向對方付違約金 元(大寫:) .
六、 乙方在承租期間自行承擔水、電、物業費、垃圾費。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合同一式兩份, 雙方各執一份。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
身份證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房子合同承租方合同書篇四
居間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現場看房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費,每次不得超過____________元。乙方為甲方尋找的房屋不滿足甲方提出的必備條件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看房成本費。
第四條甲方義務
第五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本合同
第六條傭金委托事項完成后,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_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過00%)向乙方支付傭金。傭金應在甲方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即時____日內)支付。傭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委托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傭金。
第七條費用委托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費抵作傭金。
第八條轉委托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將委托事項轉委托給
第三人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條違約責任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委托人:(章)
居間人(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承租房子合同承租方合同書篇五
一般注意事項:請仔細閱讀本協議并按指示填寫。如你不明白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請要求代理解釋。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代理的解釋,則最佳的做法是在簽署本協議前咨詢你的律師。
備注:凡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尾隨有括號的數字[例如(1)],請立即參閱本協議附表5相同編號的注釋。凡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協議的某附表,亦請立即參閱該附表。
1。代理的委任及本協議的有效期
本人/我們,_________________(“租客”)現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并在該等條款的規限下就擬承租本協議附表1所列物業(“物業”)一事委任__________________[“代理”(2)]為本人/我們的代理。本協議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屆滿(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有效期”)。
(注意:建議有效期不應超過3個月。)
2。代理關系及代理責任
代理與租客同意:
(d)代理除須履行本協議或任何成文法則委予代理的責任外,亦須履行本協議附表2內所列的責任。
3。傭金
本協議適用于租客須向代理支付的傭金的規定,列于本協議附表1、3及5內(4)。
4。物業資料
(a)如屬單邊代理的關系,該等表格須向各別業主的持牌地產代理取得;
但如租客明確表示放棄收取任何該 等表格的權利,則代理無須提供有關表格。
5。代理須披露權益
(a)代表代理簽署本協議的人現披露:他或其指明親屬(5),或其任何代名人,或其指明親屬的任何代名人,或代理或代理的任何雇員/大股東(6)/合伙人/董事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7):有□?沒有□(8)
(b)如對以上問題的回答是“有”的話,則必須在本協議附表4述明有關權益的詳情。
(c)代表代理簽署本協議的人須在切實可行的范圍內,盡快以書面向租客披露在有效期內產生的上述(a)段所提述的任何權益。
6。租客的確認
租客確認他已:
(b)收取本協議第4條規定提供的而租客并沒有明確表示放棄收取的所有有關的出租資料表格。
7。附表
本協議的附表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
香港身分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適用的話)
(注意:在本協議簽署后,必須立即給予租客一份經簽署的本協議的正本或副本。)
附表1物業
(a)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b)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c)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d)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e)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f)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g)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h)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i)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租客必須就所列的每項物業分別簽署。
附表2代理的責任
代理須:
(a)為租客取得關于物業的資料;
(b)因應租客的要求安排租客視察物業;
(c)進行商議,并按租客的指示向物業的業主提交所有要約;及
(d)協助租 客與業主就任何一項或多于一項物業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
附表3租客須支付的傭金
□(8)簽署租契時,
□(8)租契指明的租賃期開始時,
向代理支付傭金。
2。除本附表第3條另有規定外,如非因租客犯錯而令該具約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則租客沒有責任向代理支付任何傭金。在此情況下,如租客已支付傭金,則代理須在切實可行的范圍內盡快(但無論如何不得遲于由起租日期起計的5個工作日)將傭金連同利息/不連同利息(1)退還予租客。
3。如租客與業主非基于租契的條文而共同取消該具約束力的租契,則租客須于取消該租契時向代理支付傭金。
4。如代理為承租任何一項或多于一項物業的目的而與其它地產代理合作,則租客無須向該等其它地產代理支付任何傭金。
5。除本附表第2、3及4條另有規定外,如租客或租客的配偶、任何代名人、未經披露身分的主事人或代理人在有效期內(不論是否透過代理),與任何一項或多于一項物業的業主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則租客須就代理就有關物業而提供的服務向代理支付傭金。
附表4對物業所擁有的權益
附表5注釋
(1)指刪去不適用者。所有刪除必須加以簡簽。
(2)在本協議第1條內填上有關地產代理業務實體(即俗稱商號)的名稱。
(3)單邊代理—指代理只為租客行事。
雙邊代理—指代理既為租客亦為本協議附表1所列某項物業的業主行事。
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指代理只為租客行事,但于稍后亦可能為本協議附表1所列某項物業的業主行事。
(4)傭金的數額或收費率可由租客與代理商議。
(5)指明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6)大股東—指在代理的股東大會上有權行使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權或控制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權的行使的人。
(7)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包括—
(c)屬于任何關乎物業的安排或協議(不論是否可強制執行)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