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委托建設合同的性質篇一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北京市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 投 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各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而增加工作或持續時間。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七條規定監理人應當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北京市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北京市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合同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當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當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當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當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當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一切事宜做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做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當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當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保安全、保環境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當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做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章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11)監理人有權及時向委托人獲取工程建設過程中有關如:工程量洽商變更、材料采購及工程撥付款等重要信息、資料,委托人應當給予支持。
(12)所有工程變更(包括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應當通過監理人的審核和簽認。
(13)工程竣工時,如委托人未按規定支付監理報酬的90%,監理人可不簽署工程竣工驗收及移交竣工文件。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當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應當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當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托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 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當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托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委托人應當將影響監理的重要信息、資料等及時通知并提供給監理人。
第三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承擔費用為監理人員投保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應不低于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二條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三條 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四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八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四十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合同專用條件中第四十條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一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當向監理人按合同專用條件利息(不低于同期銀行利息)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二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三條 如果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 他
第四十四條 委托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五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九條 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到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設施及剩余物品移交委托人的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監理人的協調工作和報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日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 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自備的、委托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補償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當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并免費提供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當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四條 保修期間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此報酬應當參照北京市工程建設監理費收費標準確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附加工作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辦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滯納金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雙方同意用支付報酬,按匯率計付。
第四十六條 獎勵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五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雙方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京市建設委員會二○○五年八月修訂
委托建設合同的性質篇二
委托人:
監理人: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 投 資:
二、 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 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 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2) 本合同標準條件;
(3) 本合同專用條件;
(4) 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 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 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委托人:(蓋章) 監理人:(蓋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本合同簽訂于 年 月 日
委托建設合同的性質篇三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制定以下條款: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進行:
包干勘察設計費人民幣:陸萬柒仟伍佰叁拾捌圓整(小寫:67538。00元)
1、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即付工程勘察設計費人民幣:陸萬柒仟伍佰叁拾捌圓整(小寫:67538。00元)。
2、如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已收取的設計費計入工程款內。
乙方需在設計費到帳后的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電子版的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1、甲方將委托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甲方擁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對該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文件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設計方案,知識產權仍歸乙方所有;
1、甲方有義務支付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5、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1、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設計工作的,已付工程勘察設計費不退還。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定金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3、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系,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用戶公司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建設合同的性質篇四
委托人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
總投資: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2、本合同標準條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
4、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監理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第一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八條規定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托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托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 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三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七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三十九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第四十條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二條 如果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條 委托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_________
第四條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_________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_________
第十條 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在_______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 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_________
監理人自備的、委托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_________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并免費提供_________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九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_________(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用_________支付報酬,按_________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 獎勵辦法: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監理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托建設合同的性質篇五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對項目進行建設期全過程管理,為確保該項目建設規模、標準、投資和建設工期,使該項目在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后保質順利交付委托方,特訂立合同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立項批文:
3、建設地點:
4、建設規模:
二、雙方權力與義務
1、受托方權力與義務
(1)受托方接受委托方委托承擔本項目建設期法人,代表委托方對本工程項目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管理及服務,承擔本項目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責任與權利。
(2)按項目立項批復,組織項目方案論證,可行性研究,充分考慮委托方使用需要、建設功能和有關規劃設計要求,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報委托方批準。
(3)負責按照批準的初步設計和概算,組織編制施工圖設計和預算。
(4)編制適應于本工程實際的資金及進度計劃,報委托方批準。
(5)負責申報規劃、建管、投資等有關手續,取得投資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開工所需相關證照。
(6)在公開招標原則下,受委托選擇確定勘測、監理、設計、施工等相關單位。
(7)負責設立本工程建設所需項目資金專戶,根據審批的年度計劃和工程進度領取建設資金,并按規定使用。
(8)嚴格按批準和審定的建設規模、功能、標準和概算組織建設,如有超出“三控制”范圍的.調整意見和重大設計變更,報委托方審批執行。
(9)嚴格按批準的進度組織實施,保證項目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建成,并確保工程質量。
(10)定期向委托方匯報工程進度,接受委托方的監督和管理。
(11)組織各單項工程的質量驗收,申報項目竣工驗收。工程驗收合格后,向委托方及時送交竣工結算資料和竣工財務決算報表,經審批后辦理資產登記。辦理工程移交事宜,同時向有關部門移交完整的建設檔案資料。
(12)負責工程竣工后保修事宜。
2、委托方權力與義務
(1)委托方作為本工程基本建設程序的管理部門,對該項目行使業主職責。
(2)合同簽訂后,及時向受托方移交前期工作手續,協助受托方做好工程建設過程中涉及有關部門單位相關工作,為受托方的工作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3)審核受托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預算)、工程進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并給予及時回復。
(4)負責按批準后的工程進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安排建設資金,并督促建設資金按期支付至受托方項目資金專戶。
(5)參與項目建設過程中招投標、設備、材料選定及質量驗收等有關工作。
(6)按照建設進度計劃,稽查工程質量、進度規模、標準及資金使用情況,及時審核實施過程中重大設計變更及資金調整計劃。
(7)協調解決工程中重大問題,為受托方提供必要的現場辦公場所,幫助受托方辦理施工用水、用電等有關手續。
(8)負責組織竣工結算驗收,在竣工驗收后及時與受托方辦理接收手續。
三、工程投資及合同價款
1、受托方應將本項目方案、論證、可行性研究、測量、鉆探、工程設計、監理、質量、紅線等各種證照辦理費用控制在規定額度以內。
2、受托方項目管理費按工程結算審計后造價的_________計取。
3、規劃、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各種繳費,經雙方與有關部門交涉認可后,受托方提前申報,委托方及時支付。
四、工程質量
設計質量:
施工質量:
五、受托方應不遺余力地工作,盡量滿足業主工程進度需求。
本工程工期為___________ , 其中開工時間為___________,施工工期為___________。
六、獎懲辦法
1、受托方通過采取科學管理辦法,提出合理的建議,優化設計和施工方案,在達到設計要求,滿足使用功能和“三控二保”的前提下,委托方給予受托方________獎勵。
2、由于受托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管理內容,未經委托方批準擅變更項目建設方案(規模、標準和內容等),超出委托方審批的規模、內容、標準造成投資增加或因組織不力致使工期延遲,委托方有權扣減管理費,并由受托方自有資金彌補損失。
七、其它
1、委托方任命的本工程實施管理協調總代表為__________,受托方總代表為__________,雙方不論哪方換人均需提前一星期書面行文通知對方。
2、現場管理辦法及專業管理細則由雙方現場總代表協商制定。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后另訂。
4、本合同雙方簽字后蓋章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捌份,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陸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本具有
同等效力。
委托方(公章): 受托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帳戶: 帳戶:
年 月 日
委托建設合同的性質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網站建設方面工程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合同標的及總價款
1.1合同標的:乙方為甲方提供網站開發
1.2合同總價款:本合同總價為元人民幣(大寫:)
1.3開發內容見附件一:
1.4使用范圍:本軟件在下列地點安裝使用:產品系統安裝在:甲方指定范圍產品系統使用為:甲方指定范圍
二、雙方權利義務
2.1甲方權利義務:
2.1.1有權利得到合同承諾的滿足要求的產品和服務;
2.1.2負責協助乙方進行需求調查、產品安裝、測試、運行、培訓、維護等工作;
2.1.3負責驗收乙方交付的產品,并負責保管;
2.1.4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辦法對產品系統進行初驗和終驗;
2.1.5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金額付款給乙方;
2.1.6本產品的網站內容版權和經營權歸甲方所有;
2.1.7有權在不影響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在開發過程中對需求進行改進。
2.2乙方權利義務:
2.2.1負責產品的研發及相關文檔(文檔包括數據字典、文檔目錄說明)的編寫;
2.2.2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時間完成網絡開發制作;
2.2.3按本合同約定承擔技術支持和人員培訓義務;
2.2.4對甲方今后在該項目上的擴充及升級,乙方承諾將按本合同同等的優惠條件提供服務;
2.2.5 提供產品的介質等相關的'資料;
2.2.6有權利按照合同承諾的方式向甲方收取合同規定的金額。
三、合同的履行
3.1合同總金額
合同總額為元人民幣(大寫:)。
3.2付款方式
3.2.1首期款: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額的%。即¥元(人民幣:整)。
3.2.2二期款:在整個網站制作項目完工后,乙方將網頁上傳至客戶服務器。由甲方依據驗收標準驗收,驗收合格或超過驗收期限截止日三日內支付合同總額的 %。即¥元(人民幣:整)。
3.2.3三期款:乙方向甲方交付所有網站的源代碼及程序附件(如:數據字典、目錄說明文檔等),且甲方網站試運行一個月無技術問題后,支付合同總額的 %。即¥元(人民幣:整)。
3.3 網站項目款結清后,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開具正式發票,并在每次收款前,向甲方開出正式財務收據。
四、開發
4.1乙方在合同簽定后,根據雙方簽字認可的需求說明書的功能要求進行產品開發,時間為合同簽訂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結束,該產品需求說明書(見附件一)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4.2如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內甲方需求發生一般變化,則由甲、乙雙方協商制訂需求變更卡(樣式見附件二),乙方與甲方協商確定的一般變更免收變更費用,如有較大的新增功能按照需求變更卡的界定另行協商解決,本需求變更卡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4.3甲方在乙方提供小樣后的2個工作日內完成修改及確認。
五、安裝、調試、培訓
5.1產品開發完成后,技術人員在合同指定地區進行安裝、調試、培訓,保證產品的試運行。
5.2在安裝開始前甲方應保證產品運行應該具備的硬件環境的正常使用。
5.3乙方安裝、調試、培訓完成后,同意甲方對系統進行驗收,甲方須于乙方通知之日起4日內對系統進行驗收,否則視為驗收合格。驗收標準以驗收報告所列系統功能為準,驗收合格后由甲方驗收人員簽具驗收合格報告,作為驗收合格的依據。
六、交貨
6.1按照合同規定,在交貨前由乙方所提供軟件系統包裝不當或保護措施不完善,造成軟件系統的損失或遺失,乙方負責免費更換后賠償。
6.2如合同確定乙方向甲方提供源程序,則應在維護期到期后移交源程序。
6.3乙方負責對其所開發的網站程序部分給予免費維護一年,對網站的錯誤進行修改,保證網站的正常使用。
七、違約責任
7.1甲方違約責任:
7.1.1合同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作為違約金,如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甲方須繼續履行合同;
7.1.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及時間對產品進行驗收,則本合同所規約的維護無效,設備及產品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負責。
7.2乙方違約責任:
7.2.1合同生效后,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作為違約金,如甲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乙方須繼續履行合同;
7.2.2乙方必須按照需求說明書的要求完成產品設計,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余款。如質量問題嚴重,產品設計差別太大,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回已支付的首期款。
八、生效條件
本合同及甲、乙雙方認可的軟件開發需求報告,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之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各自單位的行政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附件
9.1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網站開發需求報告書(或需求變更卡);
9.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共同簽署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書面文件亦為本合同附件;
9.3產品經驗收后,驗收報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9.4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附則
10.1轉讓: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關的權利或義務,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通過合同或適用法律而轉讓。
10.2訴訟管轄:本合同產生的糾紛應由原告所在地管轄。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的性質篇七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負責 的建設工程管理,現將有關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工程名稱: 。
工程地點: 。
工程總占地面積:約 畝。
工程總建設期: 個月(自開工之日起計算)。
質量標準:合格。
甲方委托乙方負責設計、勘察、監理、施工、招標、施工管理、配套工程管理等各項管理任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在合同履行期間,按月、季向甲方報告工程進展情況;
2、負責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監理及建設過程的全過程管理;
3、編制工程招標文件,組織建設工程施工及設備材料的招投標工作;
4、負責項目施工階段設計技術交底、圖紙會審以及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計劃的審核;辦理現場變更及簽證手續,并提出審核意見;
5、制定工期、質量、投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并進行控制和檢查;
6、協調各承包人(施工、專業分包等單位)的業務活動;
7、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進度計劃并監督其執行,并按各承包人施工進度報告提出付款計劃建議;
8、提出合理可行的施工技術措施以加快工程進度,保證現場安全;
9、主持現場施工管理例會,解決處理施工中存在的問題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整改措施;
10、協助甲方辦理工程決算審計。
1、乙方管理費依據財建〔20xx〕394號《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的規定計取。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甲方向乙方預支管理費 萬元。
3、剩余管理費依照工程進度,分批申請支付。
4、工程竣工驗收審計決算后一個月內,甲方按實際工程量付清剩余管理費。
1、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名義具體負責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其中包括組織招投標、制定工程管理總體規劃、組織檢查驗收、嚴格檔案管理等。
2、甲方有權對委托事項的具體要求指示乙方。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示處理委托事務。因特殊原因乙方無法執行或須變更執行的,乙方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受托事項轉委托給第三人。
4、乙方在甲方委托的權限范圍內,對工程管理擁有相對獨立的管理權。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本工程施工形象進度、投資、質量控制報告。
5、在工程建設中發生建材價格波動、政策變化或其他不可預見因素,可能對工期、投資造成較大影響時,乙方應及時書面報告給甲方。
6、因不可抗力導致工程不能按時完工的,乙方應當書面報告甲方,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工期。
7、乙方應嚴格執行檔案管理規定,要有專人負責保管,工程完工后移交給甲方。
8、因甲方決策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進行,拖延工期的,乙方有權向甲方提請順延工期。
9、如乙方不按合同履行義務,嚴重影響本合同執行,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0、乙方做好該建設項目投資控制,科學的項目管理,提高投資效益,編制工程月進度計劃并于每月25日(如遇節假日順延)上報甲方;
11、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批準和審定的建設規模、功能、標準和概算組織建設,不得突破總投資。按照批準的進度組織實施,保證項目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建成,并確保工程質量。
12、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組織各單項工程的質量驗收,負責按竣工驗收制度申報項目竣工驗收、移交等工作,將驗收合格后的'建設項目和完整的建設檔案資料移交甲方和相關檔案管理部門。
13、乙方應做好建設項目三控(三控指控制投資、質量、工期)工作,確保建設工期、質量、安全目標實現。
14、乙方駐地管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工程項目任何參建各方的任何報酬或經濟利益。乙方不得參加合同規定與甲方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1、因乙方管理原因未能按期完工,應對乙方進行處罰,按以下方式計算處罰金:
罰金=管理費用總額÷合同期(日)×延長工期(日),最高罰金為50萬元。
2、因甲方原因導致工期延長,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計算并支付乙方延長期工程項目管理費:
延長期管理費=管理費總額÷合同期(日)×延長工期(日),延長期管理費最高為50萬元。
3、提前完工獎勵(保證質量前提下):
獎勵金額=管理費總額÷合同期(日)×提前工期(日)×2
4、當甲方認為乙方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項目管理業務時,可向乙方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乙方不能做出合理書面答復,甲方可予以經濟處罰(1萬----5萬元)作為乙方的違約金,乃至解除合同并追究相應責任,若甲方發出通知7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1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項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委托建設合同的性質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____施工監理,監理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
服務期限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總費用為:________萬元。
1.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征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系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為本項目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賦予的權力和責任,對甲方負責。
3.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范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范圍與內容中詳細說明。
4.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說明。
5.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系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于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系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
第四條 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后,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6.合同簽約后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后可做調整,并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1.甲方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程進行督促和檢查。
2.甲方若認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3.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后確定并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證乙方責任和權力的統一。甲方應按附錄c按時向乙方提供規定的設備、設施和材料。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監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資料、圖紙和數據等。同時應在特殊條款中明確提供的方式、份數與回收、保密等辦法
6.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外部條件及與地方的關系。
7.甲方應在特殊條款中雙方訂明的期限內,對由乙方提交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作出決定。
8.甲方依據附錄d按時支付乙方監理費用。
1.乙方擁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力,并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2.乙方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書所需的技能、謹慎與勤奮,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準則完成其全部職責。
3.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如需另聘專家咨詢或協助,在監理服務責任以內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監理服務責任并發生費用,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按附錄c按時自帶規定的設備、材料和設施。具體使用協議在附錄c中規定。
5.乙方必須按附錄e規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及項目監理機構。其主要人員資格和服務條件須經甲方審查同意,甲方不得無理由地拒絕。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監理目標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并確認總監理工程師。
6.監理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人員在各規定期限內進行。為保證監理的有效實施,乙方可在該期限內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員,其中主要監理人員的更換需經甲方同意,乙方派駐現場監理人員應連續穩定,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7.乙方有本監理項目的質量否決權、簽發付款憑證權和開工、停工、返工和復工命令權。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報酬,是其關于本合同書的唯一報酬。乙方及其人員不得接受與本合同書有關的或與其承擔義務有關的'其他津貼、回扣等報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監理的過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設計、承包等單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端,雙方應首先本著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端;若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向監理主管部門申請調解爭端;若調解無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雙方同意由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在調解和仲裁過程中,雙方應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由甲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甲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15天內沒有答復,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甲乙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鑒于本工程的特點與實際需要,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的任務,甲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乙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甲方,甲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監理服務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5.合同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6.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甲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9.違約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終止合同,按一般條款第九條的期限辦理。由于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 ____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因甲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甲方負經濟責任。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10.獎罰:甲方可視乙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資金在____ 元范圍內,罰金在____ 元限度之內。
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乙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使用時受甲方監督。且立賬備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的性質篇九
甲方:
乙方:***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
甲方的 工程由乙方負責檢測,特訂立本合同。
1、檢測項目內容:按國家有關規范規定對所需項目進行檢測。
水泥、石子、砂子、鋼筋、焊件、型剛、撼砂、燒結普通磚、空心磚、多孔磚、砼空心砌塊、白灰、陶瓷磚、含水率、砼配合比、砂漿配合比、砼試塊、砂漿試塊、防水砼試塊、防水卷材、水、電、窗、錨栓拉拔、主體結構等項目。
一、原材料檢測,由乙方每周一、四、六道甲方施工現場將受驗樣品取回進行檢測;
二、現場檢測,甲方須提前二天通知乙方;
三、每次取樣或乙方現場抽樣,甲方需填寫檢測委托書,明確樣品的相關信息及檢測要求;
四、乙方按規定時間出具檢測報告,由甲方道乙方領取檢測報告。
1、甲方:
(1)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規范進行取樣送試。
(2)現場檢測時提供必要檢測條件(如:水、電、現場等)。保證檢測過程中試送
2、乙方:
(1)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規范工整、科學、準確即使的完成檢測工作。
(2)現場檢測過程中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其事故責任自負。
檢測過程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檢測費用按2.60元∕米(磚混、框架);
2、出現重復檢測費用另外收取(收費標準件附表);
3、檢測費用收取方式:開工簽訂合同時,50000.00元∕棟;主體工程完工時,追加30000.00
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訴訟管轄法院為工程所在法院。
1、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蓋州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
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 電話: 0417-6556277
地址:
工作時間:
委托建設合同的性質篇十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聯系方式:地址: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聯系方式:地址:風險提示:
在委托合同中,應對委托事務的基本信息進行準確、詳細約定,尤其是委托事務的具體要求,以確保受托人能夠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務,同時受托人必須在委托人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如果受托人超越權限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或委托人減少其相應的報酬。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網站建設項目,包括網頁設計、網站程序代碼的編寫以及合同期內的網站維護服務等,為明確雙方責任,根據中國法律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此合同,以期雙方共同遵守。風險提示:
委托合同中要明確約定委托事務,應對期限進行明確約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若委托合同是有償的,因受托人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當或其他過錯致使受托人遭受不應有損失的,該損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擔;若委托合同是無償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一、委托事項
1、委托內容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網站建設項目。
2、委托費用費用總共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委托期限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作為定金,驗收之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即_________元。
三、驗收標準
①網站驗收內容:欄目無錯誤,無程序和鏈接錯誤。
②網站驗收后甲方需增加新的欄目及功能,視為二次開發,二次開發費用協商解決。
③驗收合格:甲方應以書面形式簽收,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網站驗收通知函》____個工作日內未書面簽收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驗收合格。乙方在驗收合格后____個工作日內提交工作成果或將網站上線開通訪問。風險提示:
合同中應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權利范圍內完全履行義務,順利完成委托事項,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間內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為得失,便于爭議的解決。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網站開發設計和維護(網站類型應甲方要求參照制作)。因本合同產生的全部交付內容和開發成果(包括全部源代碼、系統技術文檔軟件、數據等)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本項目有關的技術支持服務。
2、甲方應根據本合同服務項目的`實際需要按乙方的要求提供協助,并提供相關的材料及圖片等。甲方在網站建設開始之前提供所有資料并保證提供的所有資料完整、真實、合法,圖片清晰、文字材料應為電子文檔格式(特別注意:英文稿件區分大小寫)。
3、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的內容、資料等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若發生侵犯第三方權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因甲方使用本合同標的給第三人造成損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簽署意味著甲方授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項下同時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域名、企業標志等,僅供本合同服務使用,此等使用不能損害甲方的利益。
5、甲方在使用乙方建設完成的網站時,應當注意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甲方應對違反本條規定所引起的問題及產生的影響、后果承擔全部責任。
6、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費用。
7、甲方需協助乙方設計人員充分了解甲方的業務內容或流程,并提供相應的便利條件。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時完成合同項下所有服務的制作。完成后的網站,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后,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合同到期后,若雙方不再合作,乙方有義務辦理相關轉移手續。
2、乙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網站建設工作,及時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在網站制作完成后,對甲方陸續提出的小細節修改要求,乙方應積極配合予以實現,并交甲方驗收通過。
3、乙方為甲方舉辦二人或兩次的網站后臺管理系統操作培訓。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甲方提交的原始資料或樣稿。
5、乙方保證其用于制作網站的技術、工具不會侵犯到任何其他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乙方技術原因導致甲方網站出現有嚴重的漏洞和錯誤或其他不能正常運行的情況的,乙方須在____日內消除障礙,保證甲方網站正常運行,且甲方無須針對乙方消除障礙以使得甲方網站正常運行的服務支付任何費用。
6、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才可于本項目中標注本項目由乙方提供技術支持。
五、合同的變更、中止與解除
1、合同變更任何一方需對合同期限、項目內容、工作進度、費用等條款進行變更或補充的,應與對方協商一致并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確認。
2、合同中止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違約,可以單方面中止履行本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合同,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3、合同解除
①甲方需解除合同,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已確認的工作成果所對應的費用未支付的,甲方還應于合同解除后的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給乙方造成其他經濟損失的,甲方還應據實賠償。
②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給甲方造成其他經濟損失的,乙方據實賠償。風險提示:
委托人須按委托合同的約定預付費用,如果受托人為處理委托事務墊付了必要的費用,委托人應當償還該費用及其利息。如委托人違反上述義務而給受托人造成損失,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受托人不履行委托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也應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對于受托人在處理委托事務時是否按約定履行了義務,應根據具體的情形做出判斷。
六、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
1、為保證本合同的正常執行進度和乙方的服務質量,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提交乙方所需的網絡服務的全部資料。
2、本合同涉及的內容由雙方共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甲方違約責任:如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付款,則每延遲____日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滯納金;經協調后拒不付款,乙方有權停止甲方委托乙方的所有服務,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4、乙方違約責任: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按期履行,乙方須向甲方賠償違約金,最高違約金金額為合同總金額的_____%。若延遲交付_____個工作日以上,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項。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①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六、不可抗力在合同有效期內,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不視為違約。不可抗力系指:戰爭、火災、水災、地震、臺風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七、附則
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本合同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高于其他相違的書面或口頭協議。
3、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的性質篇十一
委托人 上海對外貿易學院 與項目管理人 上海建科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wto研究中心樓和外籍教師招待所
工程地點:古北路620號
工程規模: 建筑面積8,000平方米二、 項目管理服務內容:
1、 前期管理:
① 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② 負責項目各個階段可研性報告、設計文件的申報、審批、發放手續,并辦理相關的施工許可證;
③ 配合學校做好設計、施工、監理等招標的監督、協調,并提供相關服務;
④ 協助學校進行設計工作的協調,提供優化建議,使其成果符合學校要求;
⑤ 協助學校對施工單位、主要設備供貨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和能力考察;
⑥ 項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過程項目協調
① 編制項目管理的工作內容和控制方法;
② 負責投資監理、工程監理的月報季度年度的`工作報表報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負責協調投資監理工程監理之間的工作;
④ 其他項目管理工作。
3、 合同管理
① 負責施工監理及咨詢等合同的起草修訂和初步審查;
② 負責合同之條款費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審核;
③ 負責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關義務和權利的行使;
④ 負責合同糾紛的處理;
⑤ 負責與本項目有關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后期管理:
① 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② 負責檢查、督促工程監理單位對竣工圖、竣工資料及時審核;
③ 負責各配套專業部門、職能部門 和物業使用部門驗收手續的辦理;
④ 負責本工程項目的竣工決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項目審計工作;
⑤ 負責項目文檔、影像等資料的收集、整理、編冊,以及向有關部門的移交;
⑥ 負責工程項目使用說明書的編制;
⑦ 負責項目的固定資產的登記、造冊,以及清單與實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關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 項目管理建議書(投標書);
2、 本合同標準條件;
3、 本合同專用條件;
4、 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 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項目管理業務。未經委托人書面許可,管理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管理人支付報酬。
六、 項目管理費用
1、 計算依據
① 根據財政部《基礎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和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地方國有建設單位若干財務問題補充規定》等有關規定;
② 借鑒浦東新區財政局的浦財城(20xx)11號文《浦東新區政府投資項目代理建設單位管理費計取標準的若干規定》,計算本項目的管理費。
2、 建安投資額及管理費費率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簽訂后七天內預付管理費20%;
② 管理費支付按批準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計算;
③ 支付時間: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和額外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2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陸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叁 份。
委托人:(簽章)委托人:(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訂于年月 日
委托建設合同的性質篇十二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市政府頒布的《武漢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試行)》(武政[20xx]6號)和《武漢市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實行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武政[20xx]7號)精神,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經協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實施全過程代建,全面負責該項目的建設管理。為了明確雙方職責,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建設地點: ______
2、主要建設內容:
3、總投資及資金
(按審定的預算執行)
4、工程質量:
5、建設工期:
受托方應負責__________項目的建設管理。主要事項有:
1、負責組建代建項目部,制定工程代建大綱,在合同履行期間,按月、季向甲方報告代建工作情況;
2、負責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監理及建設過程的全過程代建管理;3、編制工程招標文件,組織建設工程施工及設備材料的招投標工作;
4、負責項目施工階段設計技術交底、圖紙會審以及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計劃的審核;辦理現場變更及簽證手續,并提出審核意見;
5、制定工期、質量、投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并進行控制和檢查;
6、協調各承包人(施工、專業分包等單位)的業務活動;
7、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進度計劃并監督其執行,并按各承包人施工進度報告提出付款計劃建議;
8、提出合理可行的施工技術措施以加快工程進度,保證現場安全;
9、主持現場施工管理例會,解決處理施工中存在的問題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整改措施;
10、協助甲方辦理工程決算審計。
(一)乙方的職責、義務
1、完成委托事項,實施委托事項完全符合國家及地方法規、法律及甲方的要求,做好建設項目三控二管一協調(三控:指控制投資、質量、工期;二管:指合同和信息的管理;一協調:指協調施工中有關各方關系)工作,確保建設工期、質量、安全目標實現;
2、負責申報辦理本項目所需規劃、土地、環境、供水供電、綠化、消防、城管、交管等有關手續;
3、做好該建設項目投資控制,科學的項目管理,提高投資效益,編制工程月進度計劃并于每月25日(如遇節假日順延)上報甲方;
4、工程竣工后負責向甲方提供3套竣工圖和 3套工程竣工資料;
5、乙方必須按確定目標的標準進行管理,要求建設項目建筑質量等級為合格6、嚴格按照招投標制和工程監理制,組織工程招標,擇優選定承包單位。
7、嚴格按照甲方批準和審定的建設規模、功能、標準和概算組織建設,不得突破總投資。按照批準的進度組織實施,保證項目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建成,并確保工程質量。
8、組織各單項工程的質量驗收,負責按竣工驗收制度申報項目竣工驗收、移交等工作,將驗收合格后的.建設項目和完整的建設檔案資料移交甲方和相關檔案管理部門;
9、充分聽取、尊重甲方的意見,爭取甲方指導和全力支持,及時匯報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二)甲方的職責、義務
1、合同簽定后,負責向乙方辦理前期工作移交手續,負責提供建設期間各項建管手續報建所必需的政府有關部門批文及相關資料,負責協助乙方辦理需要以甲方名義辦理的有關建設報建等相關手續;
2、依法繳納各種政策性費用及工程項目報建規費,依法交納與本工程有關的各種稅費;
3、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甲方對項目有重大調整意見時,應會同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實施,如由此引起項目投資、規模、工期變化,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4、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招投標、設備、材料選定的決策審定,對工程質量、進度、規模、標準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5、為乙方提供必需的現場辦公條件,及時、足額提供項目建設中所需的各項建設資金,負責建設項目過程中的各項經濟合同的會簽及最終報價的審定等工作;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本工程施工形象進度、投資、質量控制報告;
7、參與竣工驗收工作,與乙方辦理工程固定資產、全套檔案資料交接等手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在1個月內與乙方辦理完成接收手續;
8、協助乙方辦理施工用水、施工用電等有關手續,協調施工現場與周邊環境及機構的關系,因甲方原因導致周邊因素影響項目不能正常實施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代建管理費:經雙方協商取費費率為3%,取費基數以工程審計的總投資為準,在過程執行中,先暫按投資額240萬元計費,合同簽訂后即支付暫定代建管理費的50%,工程完工支付余下的50%;監理費按國家取費標準另行簽訂合同。(監理費含在總投資范圍內)
1、工程開工以監理下達的開工令為開工日期;
2、乙方確保按甲方對各單項工程的實際進度要求,完成委托范圍內的全部工作;
3、項目建設過程中,如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制約工程進度,造成工程延期則乙方管理工期相應須延,甲方承擔相應工程延期而引起的相關責任及費用;
4、項目建設過程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則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及處罰。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2、由于甲方原因使項目管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乙方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完成項目管理業務時間相應延長;
3、乙方辦理完工程移交手續及全部的委托事項,本合同即行終止;
4、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15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5、當甲方認為乙方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項目管理業務時,可向乙方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乙方不能做出合理書面答復,甲方可予以經濟處罰,乃至解除合同并追究相應責任,若甲方發出通知7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1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項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駐本工程建設現場總負責人為 ,乙方駐本工程建設現場代表為 ;
2、乙方駐地管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工程項目任何參建各方的任何報酬或經濟利益。乙方不得參加合同規定與甲方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3、乙方在項目管理過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4、乙方對于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甲方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此類文件;
5、現場管理辦法及專業管理細則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制定;
6、乙方若將投資額控制在甲方確認的項目預算范圍之內(不包括變更增加內容),甲方給予乙方工程節余資金的15%作為獎勵;(按武政【20xx】7號文第21條執行)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所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一方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協商解決,如項目管理委托合同 未能達成一致時,可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貳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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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建設合同的性質篇十三
甲方:法人代表: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乙方:北京萬網志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張向東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鼓樓外大街27號萬網大廈3層郵編:100120
電話:
傳真:
上述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網站建設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申明,雙方都已理解并認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忠實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網站進行有關的策劃、設計和制作。本合同網站建設項目的內容、工作進度與安排、數量、價款、交付和驗收方式等由附件載明。
第二條雙方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
2-1甲方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
2-1-1甲方應根據本合同網站建設項目的實際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協助,并提供相關的材料及圖片等。甲方保證提供的所有資料完整、真實、合法,圖片清晰、文字材料應為電子文檔格式。
2-1-2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的內容、資料等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若發生侵犯第三方權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因甲方使用本合同標的給第三人造成損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2-1-3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簽署意味著甲方授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域名、企業標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損害甲方的利益。
2-1-4甲方在使用建設完成的網站時,應當注意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特別地,應當嚴格遵守《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不得利用網站制作、復制、發布、傳播任何法律法規禁止的有害信息。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務進行的經營活動需要獲得國家有關部門的認可或批準的,甲方應獲得該有關的認可或批準。甲方應對違反本條規定所引起的問題及產生的影響、后果承擔全部責任。
2-1-5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費用;
2-1-6甲方應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絡、協調,甲方指派的聯系人為:,聯系方式為:
2-1-7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域名服務、放置網站的服務器空間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統軟件、技術支持等,雙方應另行簽署其他協議進行約定。
2-2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2-2-1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網站建設工作,具體工作詳見合同附件;
2-2-2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取費用;
2-2-3可以根據甲方的要求幫助甲方舉辦培訓和技術咨詢,具體的操作方式及費用等內容,雙方將另行協商并簽署協議確認;
2-2-4乙方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絡、協調,乙方指派的聯系人為:,聯系方式為:
2-2-5乙方將指派專人對項目過程進行監察,乙方指派的監察人員為:,聯系方式為:
2-2-6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目內容委托第三方進行,但乙方應保證該委托內容的質量符合附件的要求。
2-2-7網站建設的工作完成并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后,及時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第三條本合同網站項目建設完成并且甲方支付完畢全部款項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創作的全部網頁(包含文字、圖畫及其組合)的版權;網站項目中相關程序、文件源碼的版權屬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對該等程序、文件源碼的使用權。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碼,不得復制、傳播、出售或者許可他人使用本合同標的作品及其程序、源碼等。乙方可以在業務范圍內使用依據本合同委托創作的作品。
第四條雙方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商業秘密。本合同的終止、撤消、無效不應影響本條款約定的效力。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5-1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欲對合同期限、項目內容、工作進度、費用等合同內容或條款進行變更或補充的,應與對方協商一致并簽定補充協議進行確定。否則,視為未作變更或補充,雙方仍應按照原合同的約定履行。
5-2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如屆時甲方有已確認的工作成果所對應的費用未支付的,甲方還應于合同解除后的日內將應付費用支付給乙方。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給乙方造成其他經濟損失的,甲方還應據實賠償。
5-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并返還甲方所支付的費用。
5-4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合同,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5-5無論因何原因導致的合同解除或終止,對于甲方已確認的工作成果所對應的費用,乙方均不予退還(如甲方未支付的,還應支付)。但因乙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外。
第六條不可抗力及責任承擔
6-1如果出現不可抗力,雙方在本協議中的義務在不可抗力影響范圍及其持續期間內將中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據中止的期限而作相應延長,但須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會因此而承擔責任。
6-2聲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不遲于十五(15)日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經有關部門確認的不可抗力書面證明,且應盡可能減少不可抗力所產生之影響。
6-3如果不可抗力持續三十(30)日以上,且對本協議之履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則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合同解除,甲方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
6-4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合同費用的,每延期一天,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滯納金,同時乙方還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因此導致的工期延誤等后果,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6-5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在本合同其他條款對違約有具體約定時,從其約定。
第七條爭議解決
7-1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等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本合同簽定地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起訴。
7-2本合同的終止、撤消、無效不應影響前款約定的效力。
第八條其他
8-1一方變更聯系人、通訊地址或者聯系方式的,應及時將變更后的聯系人、通訊地址或者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8-2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和爭議的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根據原意并結合本合同目的進行。
8-3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根據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盡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合同相應的精神和宗旨。
8-4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本合同內容有不同之處,則以本合同的相關規定為準。
8-5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自簽訂日起生效。
8-6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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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日期:
委托建設合同的性質篇十四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方:__________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以下簡稱乙方)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甲方委托,對甲方的工程材料來樣及其他建筑實體工程檢測事宜進行檢測。乙方根據國家規范和甲方的檢測要求,予以科學、公正、準確、高效地進行檢測,并按照客觀的數據出具報告。為明確雙方責任,經雙方經友好磋商,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檢測報告提交對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報建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檢測服務范圍及時間見證取樣檢測:
1.水泥物理力學性能檢測;
2.鋼筋(含焊接及機械連接)力學性能檢測;
3.建筑用砂常規檢測;
4.建筑用卵石、碎石常規檢測;
5.砼強度檢驗;
6.砂漿強度檢驗;
7.簡易土工試驗;
8.摻和料(粉煤灰)檢驗;
9.瀝青檢驗;
10.防水卷材檢驗;
11.墻體材料(強度)檢測主體結構檢測:
11.回彈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檢測;
12.砼保護層厚度(鋼筋掃描)檢測;
13.砼樓板厚度檢測;
14.砌體基本力學性能檢測說明:因施工質量、試件制作等原因產生的各類現場實體檢測甲方另行委托,費用按實計算。
三、合同單價
1.本合同按單項(或工程平方米費用包干方式)進行收費核算;
2.本次各項檢測費用合計約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檢測前預付總檢測費用的____%—____%預付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元。
2.其他的'付款方式如下主體工程結束付_______整,剩余款項所有報告全部提交一次性結清。
五、相關權利和義務甲方義務
1.工程開工后,凡建設過程發生的相關檢測均委托乙方進行。
2.定期與乙方確認工程進度,并根據付款條件支付相應檢測費用。
甲方權利
1.對在建工程的各類檢測數據有知情權,協議執行過程,可隨時查詢。
2.從乙方獲取工程檢測咨詢服務的權利。
乙方義務
1.根據相關標準及甲方要求,在承諾期限內完成檢測任務,提供檢測報告。
2.對發現的重大質量問題(如水泥xx性不合格、實際檢測結果不足設計要求等),及時向甲方通報。
3.做好相關服務工作,特殊項目檢測(或乙方檢測能力以外的項目),分包前應將分包單位情況通報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進行分包(費用另計)。
4.提供檢測咨詢服務,指導甲方抽樣送檢工作。乙方權利根據相應服務內容收取檢測費用。
六、檢測標準
1.甲方明確檢測標準(可以是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情況下,按甲方指定標準進行檢測。
2.甲方未明確檢測標準,按工程施工驗收規定的標準執行。
3.各類標準執行優先等級:國家標準a;行業標準a;企業標準。
七、甲、乙雙方按照上述條款履約合同,如其中一方違約合同,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或提請合同管理機關行政調解;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