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廣告發布委托合同的法律篇一
受委托人: 進賢縣羅溪鎮法律服務所 (以下稱“甲方”)。
委托人:姓名 ,性別,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以下稱“乙方”)。
1、委托事務及權限: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指派法律工作者 (聯系電話: ,工作證編號: )、 (聯系電話: ,工作證編號: )為乙方 就(與) 法律事務(以下又稱“案件”)提供:一審 二審 偵查 審查起訴 申訴 (再)審 執行 仲裁 勞動仲裁 非訴訟階段法律服務。
代理權限為(詳見《授權委托書》):一般代理 特別代理。
2、代理費及其他費用:
(2) 代理費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 仟 佰 拾元整。如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足額及時向甲方支付代理費的,法律工作者有權拒絕辦理合同項下案件(風險代理除外)。
(3)①若選擇計時收費方式的計費標準為每小時人民幣(大寫) 元,最小計時單位為一小時,完成本事務約需用小時,預收法律工作者費用(大寫) 萬 仟 佰 拾元整。結案后憑計時清單與乙方結算,多退少補。
②若選擇分期付款方式,約定代理費(大寫) 萬 仟佰 拾元整,協議簽訂時支付(大寫) 萬 仟 佰 拾元整(首次付款不低于總額的30%),余款 在 付清。
③風險代理,按照案件標的額的百分之 計算并于結案后一次性支付。
④法律工作者在辦理案件中所發生的以下實支費用(以下稱辦案費)由乙方另外承擔,包括但不限于:通訊費、文件快遞費、辦理案件材料復印費、辦理案件所需檔案查詢費、調查費、交通差旅費、案件所需的訴訟費用、公告送達費用等等。
⑤ 辦案費的支付:雙方一致約定辦案費用(訴訟費及保全費、案件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公告費及應繳金額超過 元的項目除外,由乙方自行支付)采取以下方式支付。包干制。 據實報銷制。
合同簽訂3日內甲方先行支付 元作為預交辦案費用,其他實際支出項目費用由甲方根據辦案需要自預交辦案費用中支出,待案件結案時憑合法票據結算,多退少補。
3、以下視為結案即甲方已經完成乙方委托的法律事務并以先到為準:
⑴訴訟案件:
②原告或申請人放棄起訴或放棄申請或雙方當事人案外和解;
③乙方解除本協議或撤銷本次委托;
⑵非訴訟案件:
②相對方完成了滿足乙方要求的行為;
③乙方向對方作出了新的要約或承諾致使受托事務成為不必要;
④調查或談判對象滅失或終止;
⑤其它依照法律或約定或慣例應視為甲方義務已履行完畢的情形;
⑥乙方解除本協議或撤銷本次委托;
⑧委托事項涉及乙方的期待利益已為乙方或其指定方實際受領或享有;
4、甲方和法律工作者的義務:
⑴遵守法律工作者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勤勉盡責,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⑵及時向乙方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⑶不超越乙方授權行事;
⑷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⑸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泄露乙方委托事務相關信息。
5、乙方的義務:
⑵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法律工作者;
⑷按照約定支付法律工作者費和其他費用;
⑸無論何種情況,乙方向甲方法律工作者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法律工作者職業道德、執業紀律的規定。
6、協議的解除:
⑷本協議因上述情況解除,乙方承諾仍繼續支付本協議約定的法律工作者費和實際發生的其他費用。
廣告發布委托合同的法律篇二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中國注冊律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務。
二、乙方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對社會公眾負責的原則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核。
三、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合同,依約收取的費用不子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雙倍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務如下:
1.訂公司上市采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見;
2.審查或草擬發起人協議及有關董事會決議;
3.審查或草擬上市申請報告;
4.審查或草擬上市公司章程;
6.出具上市法律意見書;
7.起草招股說明書中準備披露的事件的說明等。
六、如乙方在辦理上述事項中違反事實作出明顯錯誤的結論,致第三人對甲方提出索賠,乙方愿承擔相應的責任,但乙方賠償額度不超過乙方依本合同收取甲方律師費的叁倍。如在辦理該事務中出現的錯誤是因甲方的原因所致,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七、乙方完成本合同事項,甲方須于合同訂立后30天內支付律師費,律師費按_________標準收取。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訂立之日起至招股說明書見報之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告發布委托合同的法律篇三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律師擔任__________一案中犯罪嫌疑人________的辯護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依法維護_______的合法權利。
但不得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就案件結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實際的承諾。
三、甲方及當事人必須如實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之后,如發現甲方或者當事人捏造事實,隱瞞事實真相,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甲方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七、八、九條約定收取的全部費用不退還甲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項的范圍(一)審查起訴階段。
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1.提供法律咨詢;□2.代理申訴、控告;□3.申請取保候審;□4.向_______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5.會見犯罪嫌疑人;□6.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
□(二)審判階段。
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1.一審出庭辯護或代理;□2.二審上訴及辯護或代理。
□(三)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授權律師權限為下列第_____項:1.一般訴訟代理;2.特別訴訟代理。
包括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訴;七、甲方應當在訂立本協議時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根據司法部及_____省律師收費辦法有關文件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基本代理費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大寫)元人民幣。
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元;在委托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__日內支付剩余律師費用。
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還應承擔下列費用:
1、受委托律師赴________市區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標準負擔律師交通食宿費(須出差前預交);2、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需鑒定、翻譯、資料復印、打印及其他必須開支______________元,或預交___________元,包干使用。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終止。
十、乙方收取律師服務費,必須使用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
預收辦案費必須出具書面確認單據,并嚴格按約定用途合理使用。
委托事項辦結后,必須開列辦案費使用清單,提供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與委托人結算,結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據的,已收取的辦案費應相應予以退還。
十一、爭議的解決乙方就本合同條款向甲方作明確說明,甲方對該合同說明表示理解無異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字):乙方(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廣告發布委托合同的法律篇四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帳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于 年月日訂立。
下簡稱“本法律事務”)提供服務。
再審〔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審〔 〕,刑事附帶民事部分二審〔 〕,刑事附帶民事部分申請執行〔 〕。
執行〔 〕。
申請國家賠償〔 〕,申請執行〔 〕。
(4)仲裁案件。代理仲裁〔 〕,申請執行,或者申請撤消仲裁/不予執行〔 〕。
(5)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代理〔 〕。
擔任辯護人。
3、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仲裁案件。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民事/行政/仲裁)一案的訴訟/仲裁代理人。
4、非訴訟法律事務。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就 事宜/項目提供見證/咨詢/ /法律服務。
乙方授予甲方的委托權限為(在選定的項目后打√)
〔 〕1、一般代理(主要是指不涉及處分被代理實體權利和義務的訴訟代理行為)。
解,〔√〕接受法律文書送達,〔√〕申請調查取證和證據保全、財產保全〔√〕提起反訴/反(仲裁)申請或者上訴。
〔 〕3、非訴法律事務委托權限:。
準。
乙方指派 律師、 律師、律師、
律師為本法律事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承辦本法律事務的,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并由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撤銷委托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
依法維護甲方權益。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事務的進展情況。4、律師不得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出具委托書。5、乙方及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6、乙方及律師負有保密義務。乙方及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人泄露;但依法或征得甲方及其近親屬同意后,可向司法機關、仲裁機構或新聞媒體等相關部門披露所涉及秘密的除外。
本事務有關的情況。2、如與本事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律師。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律師。4、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它費用。5、向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否則,乙方律師有權拒絕其要求。
() 元。
律師費支付方式:
〔√〕由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即 日內一次性支付。
〔 〕由甲方按下列期限分期支付: 。
幣元,計時收費的最小單位為一小時。律師完成本法律事務所需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簽具《律師用時確認單》。
以《律師費用清單》方式通知甲方已支律師費和其他費用及余額,并可通知甲方及時補充預付律師費及金額。乙方完成本項法律事務或本合同解除時,雙方結算律師費,多還少補。
3、〔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甲方委托乙方承辦的本法律事務以風險代理收費方式收取律師費。
具體約定為:。
律師在辦理本項法律事務中所發生的以下其他費用并不包含在上述律師費內,應由甲方另行承擔:1、代理活動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差旅費等);2、代委托人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和查檔費等)。
乙方及律師應當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選擇繼續簽訂合同、履行合同或變更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屬于訴訟/仲裁/代理的,委托法律事務以判決、裁定、調解、案外和解、撤訴、撤銷案件、終止訴訟/仲裁/執行等方式結案,或者甲方原因單方撤銷委托解除合同的,均視為乙方完成委托法律事務;屬于非訴訟法律事務的,本合同約定的法律事務完成,或者甲方撤銷委托解除合同的,均視為乙方完成委托法律事務。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委托法律事務完成或者甲方撤銷委托、解除合同時止。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生效。合同一旦解除,乙方及律師應立即停止提供法律服務。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3、若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現甲方存在故意隱瞞事實或虛假作證等妨礙乙方及律師正常完成受托法律事務情形的,有權解除本合同。
1、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或者《律師費用清單》提示及時足額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的,應當承擔遲延履行違約金。遲延履行違約金按甲方應支付款項每日萬分之二計算至支付之日止。2、乙方及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因違法執業或其他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實際直接損失。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可以用書面(包括郵件、傳真、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送達。
系地點或方式未告知乙方及律師的,可能會導致無法及時送達通知及代交法律文書等后果。
5、應在裁決書指定的期限內提出上訴,否則會喪失上訴權。6、申請人強制執行的期限為二年,自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義務期限屆滿之日起算。超過上述期限申請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7、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會導致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雙倍債務利息,或者支付遲延履行金,還可能遭受民事制裁(如司法拘留等)。
1、〔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先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以提請司法行政部門或者律師協會調解處理。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溫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先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以提請司法行政部門或者律師協會調解處理。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甲乙雙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約定:
1、乙方如完成委托事務,或者甲方單方解除委托合同、撤銷委托,律師費不予退還、減免。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1、本合同由雙方簽署后生效。
〔 〕2、由甲方實際支付首次付款后生效。
在此之前,乙方及律師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提供的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代表: 代表:
廣告發布委托合同的法律篇五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x 郵編:__
電話:__ 傳真:__
第一條 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根據項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師協助提供與項目相關的法律服務。
第二條 委托事項
雙方約定,乙方為項目提供的法律服務范圍包括:
1、為項目中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2、對項目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并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3、參與與項目相關的討論和談判;
4、草擬、審查、修改有關項目的的協議、章程等有關文件;
5、協助甲方制定與項目相關的辦理方案;
6、協助甲方與有關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溝通、協調;
7、協助甲方協調資產評估、財務審計等中介機構的工作;
8、協助或代理甲方申辦與項目有關的所有批準、許可和確認;
9、辦理甲方委托的有關項目的其他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服務范圍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第三條 甲方義務:
3、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四條 乙方義務:
3、對因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委托事項而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或信息,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公開或者為其它目的使用。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協議第二條所列的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 元,分 期支付。其中 元于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支付, 元于時支付,余額于所委托法律事務辦理完畢之日付清。
2、乙方因辦理甲方委托事項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資料、復印、交通、通訊、差旅、政府收費等的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無故逾期不支付有關費用,乙方有權中止或解除本協議,乙方不承擔因此而對甲方產生的損失。
2、如果由于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項目提前終止,乙方已收的費用不退還,乙方應收的費用由雙方根據乙方的工作量協商確定。
第七條 有效期間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所委托法律事務辦理完畢之日止。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
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需雙方協商一致,并另行簽訂變更協議。
第九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