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fā)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yè)化合作的紐帶。優(yōu)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汽車維修合同 汽車維修合同免費篇一
承修方: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_____天或行駛_____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________轉賬________銀行匯款________期限________。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________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修方單位名稱(公章):______________承修方單位名稱(公章):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
汽車維修合同 汽車維修合同免費篇二
托修方:維修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訂立本協議。
一、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托修方與維修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托修方和維修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
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guī)定,維修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后托修方應支付給維修方的價格。
(3)“維修”系指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車輛一、二級維護正常維護、維修等保養(yǎng)服務。
(4)“配件材料”系指維修方可提供維修服務時向托修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價格”系指維修方提供的車輛配件價格(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二、服務范圍
維修方負責托修方50臺“的士”車輛的各級維護、維修(或根據托修方的要求提供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三、托修方車輛在維修方定點維修期間,維修方向托修方提供以下優(yōu)惠:
1、修理工時費優(yōu)惠10%;
2、托修方有權享有配件優(yōu)先自行選擇使用權。
四、車輛送修
1、新車營運年/10萬公里內,上海大眾公司規(guī)定托修方的維護保養(yǎng)期間,托修方有權選擇維護保養(yǎng)廠家的權利。
2、托修方車輛到維修方維修時,維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fā)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托修方,在取得托修方負責人同意后方可繼續(xù)維修。
3、對托修方車輛維修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盡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征得托修方同意后方可更換。
五、為共同遵守做好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yǎng)的相關事項,雙方在簽訂協議后,維修方需編制車輛每月維修和維護保養(yǎng)或年檢計劃(托修方提供車輛號牌數據)。
六、維修方在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yǎng)過程,必須按照國家對汽車維修質量所制定的修理技術標準及技術要求進行維修,并嚴格執(zhí)行行業(yè)主管部門制定的三檢制度(進廠、過程、出廠)優(yōu)先安排托修方的車輛進行維護(確保即到、即修),并保證維修質量。
七、維修方在車輛維修或維護屬保質期內出現維修質量或配件質量等的問題的,由維修方負責免費維修和更換存在有質量問題的配件,因維修方維修質量導致托修方利益受損,維修方應作合理補償。屬于司機操作不當或其它因素造成車輛損壞的,由當事人負責。
八、維修方以“規(guī)范經營、優(yōu)質服務”為指導思想,竭誠為用戶服務。對車輛的各類維護和事故車修復作如下管理規(guī)定:
1、甲、乙雙方負責督促駕駛員按時維護保養(yǎng)工作(包括一、二級維護保養(yǎng)),維修方必須按時完成。
車輛維修用時如下:
序號維修項目維修時間備注
1一、二級維護保養(yǎng)1小時內
2小修2小時內
3中修4小時內
4大修8小時內
2、當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時,維修方按需求提供拖車服務。維修方應根據《事故車輛修復管理規(guī)定》做好車輛修復工作,并做好向保險公司索賠工作。
3、事故車輛修復時間規(guī)定(天數),按保險公司事故定損總金額修復出廠時間(以雙方或保險公司確認定損日為準)。
(1)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時內完成。
(2)金額在0元以下的,36小時內完成。
(3)金額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時內完成。
(4)金額超過3萬元以上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修復時間,最長時不得超過天。并提供24小時(含節(jié)假日)維修服務。
4、維修方設有專人負責,協助托修方處理已發(fā)生交通事故的車輛的事后工作。如接到報案后,第一時間與肇事司機做好溝通工作,盡快趕赴現場協助處理事故車輛的相關手續(xù)事項和理賠手續(xù)。
九、維修項目(內容)
1、維修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fā)現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維修項目時,維修方應及時通知托修方,托修方派人查驗認可后,由維修方維修。
2、在維修過程中,托修方對進行必要維修項目的簽字視同托修方認可。
3、維修方維修復車輛后,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明細簽字或蓋章后一聯交于托修方。
4、未按規(guī)定手續(xù)進行維修的或托修方司機未經公司同意私自維修的,托修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十、維修費用
維修方應按照不超過《江西省汽車維修行業(yè)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guī)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yōu)惠計算維修費。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維修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fā)票中須單獨列出。
十一、竣工車輛交接手續(xù)
1、維修方維修車輛結束后,托修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托修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fā)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 件材料,托修方向維修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維修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復,托修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2、如托修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維修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托修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十二、維修方服務
1、維修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并接受托修方的監(jiān)督。
2、乙
方應對托修方車輛進廠優(yōu)先維修維護,正常的一、二級維修維護務必在一小時內完成(事故車輛參照第八條規(guī)定)。
3、維修方應嚴格執(zhí)行合同中規(guī)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托修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十三、質量保證
1、維修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于《汽車維修行業(yè)管理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江西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辦法》中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執(zhí)行。
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維修方負責。
3、維修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4、維修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托修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維修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yǎng)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托修方后,在質量保證期內,維修方應對由于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維修方的原因而發(fā)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維修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托修方將以書面形式向維修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5、如果維修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托修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維修方承擔。
十四、索賠
1、托修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維修方提出索賠。
2、在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維修方對托修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維修方應按照托修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維修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及車輛停場,按照雙方約定每小時為20元的補償為計算單位。
(2)維修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維修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fā)生故障時,托修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采取措施,維修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和后續(xù)賠償(或如有異議可由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方可索賠)。
3、如果在托修方發(fā)出索賠通知后5天內,維修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維修方接受。
十五、結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2、車輛的各類小修及一、二級維護保養(yǎng)的工時費(不含配件費),以每臺車每月人民幣:結算。
3、維修方憑下列單據與托修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fā)票;
(2)有托修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4、付款方式
(1)維護保養(yǎng)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2)每月31日為當月截止日期,維修方執(zhí)配件、費用明細表和維修報告單應于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并打印總報表)交由托修方經辦人核對確認后簽名,托修方財務部門收到維修方交來汽車維修專用發(fā)票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xù)(如:超期一個月以上的,托修方支付滯納金0、03%為計算單位)。
(3)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guī)定對維修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維修方自行負擔。
十六、爭議解決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托修方、維修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托修方事先書面同意外,維修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十七、合同終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所發(fā)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本合同附保養(yǎng)內容及費用清單,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托修方代表簽字:維修方代表簽字: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
汽車維修合同 汽車維修合同免費篇三
甲方:(行政事業(yè)單位)
乙方:(定點企業(yè))
按照《如東縣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辦法》的規(guī)定,甲方選定乙方為本單位公務用車維修保養(yǎng)的定點維修企業(yè),并與乙方本著公平、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本在乙方定點維修的有關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車輛維修、保養(yǎng)從20xx年1月1日起20xx年12月31日止。
(一)車輛的維修范圍為汽車的正常維修和日常保養(yǎng),包括車輛二級以下(含二級)保養(yǎng)、小修、更換易損耗件、汽車年檢保養(yǎng)、輪胎更換、汽車打蠟等。
(二)合同項下的車輛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車輛損壞的維修,不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維修范圍內,但由于乙方修理質量原因所致的情形除外。
(一)甲方對乙方所定點維修保養(yǎng)的合同項下的汽車實行結算方式。維修的價格必須在《年度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費用參照表》的限額以內。
(二)乙方于每個季度的第三個月的25日前將本季度發(fā)生的日常維修費用等連同驗收單一并報縣財政監(jiān)管部門審核(各費用段內維修費按序時進度平均折算),第四季度具體資金結算方式按縣財政監(jiān)管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按實維修的須經甲方審核后方可辦理資金結算。
(一)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汽車的日常維修保養(yǎng)項目,應做到隨進廠隨修理,當日完成維修(特殊情況除外)。
(二)本合同項下的汽車因長途行駛發(fā)生故障而不能進廠維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報修后,應及時做出派員或就近維修的決定并通知甲方,由此產生的維修材料費及工時費由乙方承擔(屬日常維修保養(yǎng)范圍),其中涉及該車的清障費、罰款、甲方的食宿費等,則由甲方自負。
(三)特殊車型因乙方無能力進行檢測修理的,則乙方須與甲方協商處理,對需要有關特約維修廠、日常非大修范圍的維修,其維修材料費、工時費等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他費用則由甲方自負。
(四)車輛出現返修,應優(yōu)先安排修理,并查明原因,如屬于維修質量問題,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屬于甲方問題,則費用由甲方自理。
(一)乙方修理的車輛符合汽車維修行業(yè)規(guī)定的質量管理要求。
(二)乙方確保車輛維修保養(yǎng)中所采用的零配件的純正和質量,嚴禁使用偽劣的零配件。完善維修相關手續(xù),車輛重要零配件的領取,應有用戶代表、當車駕駛員的簽字,乙方不得采用以錢或物代替零配件的不正當的手段,損害甲方的利益。政府采購監(jiān)管部門在必要時,有權牽頭組織物價及技術監(jiān)督部門對乙方所購進的用于本合同項目的汽車維修配件的質量和價格等進行抽查,并可以將抽查情況向甲方通報。
(三)乙方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guī)定做好車輛的定點維修檔案和財務管理工作。按照車輛維修檔案和財務列單要求完整有序地對本合同項下的汽車進行維修登記。
(四)本合同已包含汽車輪胎的更換,輪胎的更換原則上為5萬公里一套。一般情況下,輪胎的更換必須跟原車輪胎的品牌、規(guī)格、型號一致。更換輪胎必須由車主單位主管領導、駕駛員和定點企業(yè)有關人員組織鑒定,并出具鑒定報告后方可實施更換。
(五)汽車打蠟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一)為了保證乙方能按時完成車輛維修保養(yǎng)任務,乙方愿意按維修承包費總額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該款在年終時憑用戶的支付通知辦理結算手續(xù)。
(二)甲方超過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維修費的,按逾期支付維修費的5%比例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三)乙方在履約過程中,如被發(fā)現有二次出現不能按規(guī)定時間完成車輛維修保養(yǎng)任務,或維修保養(yǎng)質量低劣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履行。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按實賠償。
(四)乙方應重嚴格把關。出廠時,乙方必須確保車輛保養(yǎng)合格,并附檢驗合格單。
(五)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內容如有沖突,以《如東縣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辦法》為準。
(二)本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當地相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出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由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縣政府采購中心各執(zhí)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經政府采購中心審核,合同簽訂后七天內報縣財政監(jiān)管部門一份備案。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見證方:(蓋章)
簽訂日期:
汽車維修合同 汽車維修合同免費篇四
某某汽車修理廠是市二類汽車修理廠家。本廠堅持“客戶第一、質量第一、信譽第一”和“讓客戶更滿意”的服務宗旨,做到“熱情、周到、方便、及時”,愿與廣大車主、企事業(yè)單位簽約定點維修,本著平等、互利、互助的原則,為定點單位提供優(yōu)質的服務、公平的價格、可靠的質量。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相互支持、互利互助的原則,經協商特制定如下車輛定點修理協議:
1、優(yōu)先安排修理乙方車輛,并提供節(jié)假日、夜間加班搶修服務。
2、必要時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市區(qū)內上門搶修、免費拖車服務,市區(qū)外拖車協商計費。
3、定期免費為乙方提供車輛安全檢查(每季或根據乙方需要),在修車輛免費洗車、吸塵服務。
4、經乙方委托,代辦車輛行駛證年審:營運證年審、季審、技術評定等業(yè)務:代繳政府規(guī)定的稅收和費用:辦理車輛保險的購買及肇事車輛索賠。
5、在修車如需更換500元以上的貴重零件,甲方要事先征得乙方主辦人員同意方可更換。
6、為乙方設立車輛修理和技術檔案,提供技術咨詢,為乙方安排保養(yǎng)計劃,使乙方車輛按時保養(yǎng),以免失保,影響車輛的素質和完好率。
1、乙方將所屬車輛共另附上所屬車輛登記表。
2、為甲方提供完備的辦理車輛年審、季審、二保等證明證件手續(xù)。
3、為處理旺、淡季關系,便于甲方安排生產,乙方如無特殊情況,按甲方計劃將車輛送甲方保養(yǎng)和維修。
按國家和市交委車輛修竣驗收標準,特殊情況雙方另外協商。乙方需派一名專職人員負責車輛交接和驗收把關工作。
以市交委及市物價局核準的規(guī)定標準收費,或雙方協商價格收費。
憑乙方指定司機或者負責人簽字認可的維修憑證,以現金或銀行轉帳形式每 結算一次。
竣工出廠的車輛乙方在合理使用的情況下在保修期內(發(fā)動機大修10000公里或三個月:中修3000公里或一個月,二保為20xx公里或10天:小修為500公里或5天)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給予返修。屬乙方使用操作造成損壞,由乙方負責,并由雙方在平等互諒的情況下進行友好協商。
甲方廠長質量投訴電話: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戶: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汽車維修合同 汽車維修合同免費篇五
項目編號:gc-fg06005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甲方)就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經項目評標委員會評定,確定___(乙方)為中標人。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的規(guī)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采購服務”是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為用戶提供汽車維修,包括汽車大修、總成修理、保養(yǎng)、小修和專項維修(保險維修業(yè)務、新購車輛免費維護保養(yǎng)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1.3“用戶”是指按本合同約定在乙方處維修采購的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yè)單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以外的日歷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制品等資料。
1.7“招標文件”是指《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
2.適用范圍
2.1本合同條款僅適用于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c-fg060050)。
3.合同的組成
3.1下列文件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1.1本合同條款
3.1.2招標文件澄清及招標文件
3.1.3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3.1.4中標通知書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3.2上述文件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4.定點承諾
4.1維修范圍
4.1.1甲方確定乙方為20xx~20xx年度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yè)單位(以下稱用戶)車輛維修。
4.2維修價格
4.2.1用戶進行車輛維修時,乙方應按投標承諾的價格優(yōu)惠率和質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報價執(zhí)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將公示乙方的中標價格。如整車生產廠下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乙方應按投標報價承諾的優(yōu)惠相應下調價格,調整結果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如整車生產廠上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則中標報價維持不變。
4.3費用結算
4.3.1車輛維修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購網上填寫《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驗收單》(附件二、以下稱《驗收單》),打印并經用戶簽字確認,乙方據此直接與用戶結算,并為用戶開具合法的汽車維修業(yè)專用發(fā)票。
4.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4.1甲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投標文件中有關內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對乙方履約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為10分,甲方根據乙方履約情況進行通報表彰或處罰扣分,乙方的考評結果,將作為其下一年度參加甲方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審查時的審查依據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減1分,將被甲方處以沒收履約保證金10%的處罰;當得分為零時,取消乙方的定點維修資格,并在兩年內不得參加甲方汽車維修定點采購活動。
2.對維修竣工出廠車輛出現的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的項目不符的問題,有權與用戶一起要求乙方無償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或用戶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接受用戶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行為的投訴。如投訴情況屬實,通知乙方及時糾正,并按第九條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3.對用戶拖欠乙方車輛維修費不承擔任何責任。
4.4.2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確認用戶名錄。乙方據此認定甲方車輛維修單位成員,并履行本合同。
2.負責協調乙方與用戶在汽車定點維修方面的關系,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車輛維修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糾紛。
4.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5.1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用戶提出的除車輛維修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戶在車輛維修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guī)行為進行投訴,并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對經費未落實或不足的車輛維修業(yè)務,有權拒絕承修。
4.5.2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用戶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檢查,嚴格履行《中央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服務承諾書》(附件三)中規(guī)定的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3.乙方根據用戶的報修要求填寫維修單,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如乙方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檢查出了維修單維修項目以外的問題,應立即告知用戶并提出正常的維修方案。若乙方發(fā)現用戶車輛存在維修單以外的問題,但用戶不同意按乙方的維修方案進行必要的維修而出現的車輛事故,乙方不負責任。
4.用戶維修的車輛在車輛維修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給予免費維修,如因維修部分質量問題而出現責任事故,經有關單位的技術檢驗確屬不是用戶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有關車輛維修行業(yè)的管理規(guī)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如不具備履行承諾的條件時,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會資源解決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薦的社會專業(yè)機構代理,相關責任義務由乙方與代理機構自行協商承擔。
5.違約責任
5.1乙方對所提供的服務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