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任何工作都應改有個計劃,以明確目的,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漸進,有條不紊。我們該怎么擬定計劃呢?以下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質的計劃書范文,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消防強化春季防火工作計劃篇一
要積極組織全局職工深入學習宣傳消防工作有關方針政策和文件精神,認真組織學習《消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增強消防意識,做到消防安全工作人人有責。
單位領導班子要高度重視消防工作,切實抓好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機構、落實責任,完善措施,切實加大宣傳力度,切實把消防工作納入單位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干部目標考核管理的重要內容,與其它各項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責任制,切實履行單位“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成員配合抓職責,促進消防工作有序開展,消防工作做到人人參與,確保萬無一失。
按照“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辦好自己的事”的原則,定期開展消防隱患排查治理,切實加強館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深入開展消防工作自查自糾和整治力度,把消防宣傳納入每周單位開展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的主要內容,組織單位職工積極參加相關部門組織的消防知識培訓學習和消防演練活動,投入經費、配備消防設施,強化守樓護院和室內外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加大用電安全等消防措施力度。努力為全縣平安、穩定、和諧作出積極的貢獻。
消防強化春季防火工作計劃篇二
農機安全監理工作面向農業、農村、農民,涉及面廣,工作任務十分繁重。建設一支過硬的農機安全監理隊伍,是我們履行農機安全監督管理職能的根本保障,隊伍的形象決定農機監理的公信力,隊伍的素質決定農機監理的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推動農機安全監理事業上新臺階,要求各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以改革創新精神,切實加強自身能力建設,不斷開創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新局面。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是解決農機監理依法行政、建立高素質農機監理隊伍、促進農機安全監理事業健康發展的基本途徑。省政府批準省農機安全監理總站為參公管理單位,這是一項重大突破,使該省理順農機安全監管體制工作向前邁進了一大步,是有里程碑意義的重要成果。農機監理機構參公管理的條件和依據充分,農機監理機構作為純粹的執法機構參公是必然的,但是,各地的情況不一,要想進入這一系列還必須花大氣力下大功夫做工作。各地一定要乘勢而上,把農機監理機構參公問題擺上突出位置,作為農機主管部門的“一把手工程”來抓。要按照省和市州政府關于事業單位參公的部署要求,加強匯報,加強協調,千方百計,全力以赴地做好該省農機監理機構參公管理工作,力爭全省市縣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全部納入參公管理序列。
“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安全生產是硬任務、硬指標。抓好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關鍵。去年,^v^安全生產委員會將農機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分解到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將農機安全生產納入了地方政府考核范圍。指標的核心在于控制,實質在于預防和減少傷亡事故,目的在于落實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的主體職責及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的監管職責。各級農機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重視和支持,協助政府把農機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下達給基層,分解到部門,形成一級抓一級、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把農機安全生產與農機化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促進安全生產與農機化同步協調發展。對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導致重大事故的,要嚴格按照責任倒查制、過錯追究制和“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劃分事故責任,依法追究責任,做到賞罰分明,確保農機安全生產責任落到實處。
消防強化春季防火工作計劃篇三
堅持底線思維,確保冬防期間“不出大事,更不能出驚天動地的大事!”。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堅持隱患整改與基礎工作兩手抓、齊推進,強化各項防控措施,及時化解安全風險、消除安全隱患,不斷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確保不發生亡人火災,杜絕發生較大以上亡人火災,重要節日、重大活動期間不發生有影響的火災,有效維護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穩定大局。
(一)持續開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
1.嚴管嚴控人員密集場所。要緊盯賓館飯店、沿街商鋪、醫院、學校、養老院、宗教寺廟(民間信仰)等人員密集場所,逐行業逐領域開展排查治理。重點排查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是否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管控措施是否到位,火災隱患查糾機制是否完善,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裝飾裝修材料是否達標,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暢通等問題。(1)民政辦要督促養老院嚴格落實《社會福利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十項規定》,加強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間值守。(2)城建辦要督促加強建筑施工現場監管,嚴查違規使用易燃可燃保溫材料、違規留宿人員、違規動火動焊等行為。(3)大陳供電所要切實加大公共、戶外等配電表箱、老舊電氣線路改造力度,著力整治違規多電源、一戶多表供電、私增容量和長期超容運行等問題。
2.深化宗教場所檢查。要對前期自查、排查發現的隱患,逐項落實整改,按期消除隱患;消防工作站要開展一次消防設施維護和電氣線路檢測,宗教場所修繕同步增設改造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電氣火災監控等消防設施,建強專兼職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應急能力。
3.深化出租房(合用場所)排查整治。要根據“村不漏戶、戶不漏房、房不漏間”原則,繼續組織力量綜合采取信息化等手段,全面排查轄區出租房屋,集中整治違規用火用電、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安全疏散不暢、違規超員住宿等問題。嚴格落實“三個一律”要求,加大打擊力度,防止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硬隔離”措施不到位等隱患反彈。督促出租房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和管理人員,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并逐一制作張貼消防安全告知牌,標明住宿人數、管理人員、隱患問題、防火注意事項等信息。20xx年底前,完成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員工集體宿舍和合用場所的復查整治。
4.強化居民住宅檢查巡查。要組織開展“城中村”、“三合一”場所、老舊民房消防安全檢查,重點糾治違規住人、違規用火用電取暖、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大陳邊防所要加強小單位、小場所日常消防監督檢查。20xx年12月底前,各村(居)要成立一支固定巡查隊,組織居民清理樓道、走廊、陽臺等區域可燃雜物,安排人員夜間巡查,嚴防因電器電線和燃放煙花爆竹等引發火災。
(二)提升群眾消防安全意識。
2.加強消防安全提示。立冬、圣誕、元旦、立春、春節、元宵節等重要節點,各單位要組織媒體發布火災風險提示,開展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手機短信、微博微信向各級黨政干部和重點單位責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督促宗教場所、商鋪小店、賓館飯店等人員密集場所落實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
消防強化春季防火工作計劃篇四
2、每位教職員工都應該清醒的認識到安全工作是幼兒園教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確保幼兒園保教活動正常進行的基礎和保障,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加強安全工作的監督與檢查,做好幼兒園安全教育活動的組織實施,經常性對園內場地、設施等方面的安全進行檢查維修,對幼兒、教師的飲食衛生進行監督,以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防患于未燃。
3、繼續做好與各部門和每位教職員工的安全工作責任書的逐級簽定工作。進一步落實專人具體負責兒童的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責任層層分解、責任到人,形成齊抓共管的優良局面,為全園師生營造一個安全、安靜、和諧、健康的成長環境。
4、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要定期布置自查安全工作,實行安全工作自查制度,各部門、各人員要認真仔細地檢查并做好臺賬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整改,排除不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確保幼兒園師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不受侵害。加強相關業務的學習,提高各崗位工作人員的安全認識和應對能力,進一步明確各自的職責。同時把安全工作列入到全園教工的日常工作考核范圍內,將安全工作作為教師師德考核的標準之一。
5、班任教師要細心、耐心呵護每一個孩子,不要讓幼兒因此而受到各種傷害。每天要關注本班幼兒的出勤情況,及時了解情況,關注幼兒的身體健康情況,對于帶病入園的幼兒需特別注意其飲食和用藥,發現幼兒身體有異,及時聯系父母帶回孩子到醫院就診。
6、加強日常值班和節假日值班制度,做到定人、定崗、定責并保持24小時值班制度和通訊工具暢通。值班老師要做到眼亮、耳聰、腳勤、手快,若發現不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應及時做好處理,并及時上報、及時與幼兒父母取得聯系。值班老師在完成自己的工作職責時要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堅決杜絕無人值班的空暇。其余老師要時刻關注身邊的每一位幼兒,關注身邊的每一件事,不分你我,共同為園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7、“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每天值班要老師在幼兒入園、離園開門時要堅守崗位,把好門關,嚴禁幼兒獨自出門回家,絕不漏放一個孩子。
二、加強安全宣傳教育,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全體師生安全認識
1、加強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認識。重視幼兒安全工作,在教師、幼兒中牢固樹立安全認識,及時消除多種安全隱患,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我們要求各班制定全面、詳細的安全教育計劃。在三月份“安全教育月”中,各班開展“安全在心中”主題教育活動,強化教室教師的安全認識,學習防毒、防水、防火、防傳染病等安全常識及自救方法。四月份,在幼兒中開展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活動。
2、創設有關安全教育的活動環境,結合一日活動各環節,對幼兒進行衛生安全教育并開展相關的活動,使幼兒掌握一些自我保護的技能,提高幼兒的保護能力。
3、在幼兒一日活動中滲透有關的安全知識,讓幼兒知道110、120、119緊急呼叫電話的號碼和用途,遇到緊急情況,能呼叫求救,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
4、積累有關安全教育的資料,提高安全教育的科學性。
三、創設平安校園,促進健康成長
1、定期維護園舍設施,為幼兒園實施安全管理提供保障。分管領導認真做好安全臺賬記錄。
2、嚴格按要求聘用符合任職資格要求、身心健康的炊事員、教師、保育員。
3、嚴格執行衛生安全消毒制度,每周對幼兒的玩教具按要求進行清洗、消毒,每周為幼兒曬被褥等。保健員督查保育員認真做好衛生安全消毒累計時間與記錄。
4、嚴禁使用有毒有害的玩教具,嚴禁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制作玩教具,注意各類環境創設的安全性。
5、加強食堂飲食衛生安全的管理,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伙管員做到日有檢查,周有小結,月按時匯報。
6、加強衛生保健安全管理,要求幼兒每天晨檢率達100%。保健員認真做好每日缺勤幼兒的篩查與報告。
消防強化春季防火工作計劃篇五
今年春季防火工作,以道里區教育局會議精神和區教育局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及太平中心校春季防火方案為依據,繼續貫徹落實“單位自管、隱患自查、責任自負”的消防工作原則,繼續強化我園防火工作的責任主體意識,繼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強自查自改消除火險隱患,杜絕重特大火災減少一般火災,確保幼兒園春季防火安全,為教育教學創造安全的消防環境。
今年春季防火工作從x年3月20日起至x年5月31日止,分三個階段進行。
組 長:溫
副組長:王
成 員:各班主任及各組組長
組長負責全面工作,主管領導主抓具體工作。
今年春季防火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強化責任主體意識,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主要責任人要高度重視春季防火工作,切實把春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要進一步明確崗位消防安全責任,督促相關人員認真履行崗位防火安全職責。要嚴格按照幼兒園春防工作方案的內容和要求,研究制定本幼兒園春防工作計劃,落實春季工作任務、預防措施和必要的經費保障。
(二)結合道里區教育局安全工作會議,搞好消防宣傳教育
在全園開展以“落實消防責任、共享平安和諧”為主題的升旗儀式。進一步增強消防宣傳工作的緊迫感和使命感,切實增強做好消防宣傳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加大消防宣傳的經費投入,切實滿足開展消防宣傳工作的實際需要。要結合春季火災的特點和本單位可能引發火災的薄弱環節,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活動。重點開展消防法規、防火常識的宣傳和崗位責任教育,組織必要的應急疏散滅火演練,檢驗本單位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協調性和防控火災的能力。組織師生員工開展“消防專欄”、“主題班隊會”等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最大限度地達到教育目的。
(三)認真開展自檢自查,積極整改火險隱患
消防強化春季防火工作計劃篇六
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原則,部門經理對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負責簽定和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部門、車間、重點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明確各自職責。
1、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工作制度并做好備案,從源頭上預防火災隱患產生。
2、督促所屬部門依法建立落實防火檢查制度,落實崗位防火檢查責任。
3、督促各部門立即整改消除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情況,限時消除。對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部門及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要逐級報告。
4、加強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設,著力提高單位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做到“火情發現早、報告早,小火滅得了”。
5、嚴格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演練,確保一旦發生火情,職工能按照職責分工及時到位、有效處置。滅火救援預案應適時修改,確保有效、適用。
8、督促各部門加強對職工火場逃生自救基本技能培訓和實戰演練,使職工普遍掌握火場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線路和引導人員疏散程序。
二、開展全員消防大教育大培訓,著力提高工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做到“消防設施標識化、消防常識普及化”。
1、督促各部門規范消防設施器材標識,落實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重點部位、重點場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設置“提示”和“禁止”類消防標語。
2、加強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知識的教育,提高員工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思想認識,使員工掌握消防基本常識和普遍達到“懂基本消防常識、懂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的要求;要加強對特殊工種員工、新入單位員工、關鍵防火環節和重點防火區域的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教育。
3、組織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參加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三、編制、落實消防工作計劃。
1、制定各部門落實義務消防隊員名單;
6、制定防火領導小組名單。
四、關鍵環節和重點部位的消防管理。
各部門要加強對本單位的消防管理,包括消防設施器材檢查、員工安全規范操作檢查,特別是用火、動火、廠區車輛、用電防護等產生火花的嚴格監控檢查。電工要加強對公司內用電設施、設備、各種用電器、線路的安全檢查,防止私自亂拉電線,防止用電設備、用電器損壞、電線短路引發火險。
五、消防安全教育、宣傳的任務和要求:
1、3月份開展春季消防緊急疏散演練;
2、5月份聘請消防人員為員工進行專題講座;
3、8月份新入廠的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4、11月份開展“消防月”活動、冬季滅火演練。
六、消防安全的專項檢查:
1、1月份開展春節消防安全專項檢查;
2、“五一”節前消防安全專項檢查;
3、6月份開展夏季用電前安全專項檢查;
4、“十一”節前的消防安全專項檢查;
5、12月份冬季消防安全專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