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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池工程建設 工程服務合同(十篇)篇一
_________(以下簡稱“客戶”)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工程咨詢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 前言
一、客戶委托工程咨詢單位提供_________咨詢服務,并已接受工程咨詢單位為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文件。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3.1 委托函或中標函;
3.2 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3.3 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3.4 附錄:
附錄a:委托工程咨詢服務范圍;
附錄b:客戶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附錄c:報酬和支付;
3.5 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四、鑒于客戶按下文規定向工程咨詢單位的各項支付,工程咨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附錄a中議定范圍內的咨詢服務。
五、鑒于工程咨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咨詢服務,客戶承諾按照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咨詢單位支付協議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執_________份。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第二章 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一、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義:
1.1 “項目”是指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指定的,并為之提供咨詢服務的項目。 (1)“正常服務”是指附錄a中列出的各項正常服務。
(2)“附加服務”是指附錄a中列出的各項附加服務,以及經雙方書面協議,在正常服務之外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協議書第7.9條的規定,工程咨詢單位必須履行的服務。
1.3 “工程”是指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給客戶的設備、設施及其他物品。
1.4 “客戶”是本協議書中所指的、聘用工程咨詢單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1.5 “工程咨詢單位”是本協議書中所指的、受客戶聘用提供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1.6 “第三方”是指客戶、工程咨詢單位以外的其他有關當事方或法人實體。
1.7 “協議書”是指由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通用和專用條件,附錄a(服務范圍)、附錄b(客戶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服務)、附錄c(報酬和支付),委托函、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如果已簽訂),以及其他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等組成的文件。
1.8 “合同”是指與本協議書委托的工程咨詢服務有關的,客戶與任何第三方簽字的合同。
1.9 “日”是指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1.10 “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時間段。
二、工程咨詢單位的義務
2.1 服務范圍:工程咨詢單位應提供的服務范圍見附錄a。
2.2 工程咨詢單位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2.3 認真地盡職盡責和行使職權:
(1)工程咨詢單位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要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國家的利益和客戶的合法利益,應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2)根據客戶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的授權或要求,行使權力或履行職責時,工程咨詢單位應:(a)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合同中上述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應在本協議書附錄a中加以說明,或以書面的形式,另行商得工程咨詢單位同意。(b)在客戶和第三方之間提供證明、行使決定權或處理權時,不是作為仲裁人,而是作為獨立的專業人員,依據自己的專業技能和判斷,公正地進行工作。(c)在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時,對于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事先得到客戶的批準(發生緊急情況除外,但事后工程咨詢單位應盡快通知客戶)。
2.4 客戶的財產
工程咨詢單位使用的由客戶提供或支付費用的物品,屬于客戶的財產。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工程咨詢單位應將尚未消費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客戶,并按客戶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項工作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三、客戶的義務
3.1 客戶應在不耽誤服務的合理時間內,免費向工程咨詢單位提供他能獲取的、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3.2 客戶應在雙方商定的合理的時間內,就工程咨詢單位以書面形式提交給客戶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和答復。
3.3 客戶應負責咨詢服務所涉及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工程咨詢單位履行職責提供外部條件。提供與其他組織相聯系的渠道,以便工程咨詢單位收集需要的信息。
3.4 客戶應盡其所能對工程咨詢單位的人員以及下屬提供如下協助:
(1)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2)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渠道;
(3)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4)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5)允許工程咨詢單位及其人員為服務目的和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項目所在國或工作所在地,以及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項目所在國或工作所在地的手續。
(6)工程咨詢單位為客戶項目出境考察時,除制裝費外,其他一切費用應由客戶負擔。
3.5 為了服務的需要,客戶應免費向工程咨詢單位提供附錄b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3.6 在與工程咨詢單位協商后,客戶應按照附錄b的規定,自費從其雇員中為工程咨詢單位挑選和提供職員,以及提供其他人員的服務。客戶提供的職員在涉及服務時,只應接受工程咨詢單位的指示。工程咨詢單位應與客戶安排的提供其他服務的人員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四、雙方代表和職員
4.1 工程咨詢單位和客戶,根據協議互相派遣的工作人員,要能勝任本職工作,并互相取得對方認可。如果客戶未能按規定提供職員及其他人員的服務,工程咨詢單位可自行安排,并作為附加的服務。
4.2 為了執行本協議書,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級職員作為本方代表。
4.3 如果需要更換任何人員,雙方同意后,由任命一方負責安排同等能力人員代替,同時承擔更換費用。如果另一方提出更換,應提出書面要求,并須闡述更換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則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承擔更換費用。
五、責任與賠償 5.2 如果確認客戶違反了對工程咨詢單位應盡義務,工程咨詢單位提出索賠,則客戶應負責向工程咨詢單位賠償。
5.3 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賠償,僅限于因違約所造成的可以合理預見的損失或損害數額,而不牽連其他方面。
5.4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賠償的最大數額,不能超過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最高賠償數額。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賠償總額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則任何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超過部分的索賠。
5.5 一方提出索賠要求不能成立時,要完全補償對方因該索賠要求所導致的各種費用支出。
5.6 如果認為任何一方與第三方應共同對另一方負責賠償,負責賠償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賠償額,應限于由于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一部分比例。
5.7 雙方必須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時間或法律規定的更早時間之前正式提出索賠,在規定時間之外提供索賠無效。
5.8 除因工程咨詢單位故意違約或缺乏謹慎而瀆職引起的索賠外,客戶應保障工程咨詢單位免受因客戶或第三方提出的其沒有保險的、或責任期終止后提出的索賠造成的影響。
5.9 工程咨詢單位及其任何職員,在根據協議履行義務中的行為或失職只向客戶負責,不應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負責。
六、工程咨詢單位的保險
(1)在允許條件下,對5.1條工程咨詢單位的責任進行保險;
(2)對公共或第三方的責任進行保險;
(3)對客戶提供的財產進行保險。
6.2 上述各項保險的費用應由客戶負擔。
七、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7.1 本協議書從雙方正式簽字之日起生效。
7.2 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服務必須開始和完成,但根據雙方協議延期的例外。
7.3 當客戶或工程咨詢單位一方提出要求,對方書面同意時,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另簽補充協議書。如客戶書面要求,工程咨詢單位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書,并視為一項附加的服務。
7.4 如果客戶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拖延,工程咨詢單位應將此情況和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客戶,對導致增加的工作應視為附加的服務,完成服務時間應相應延長。
7.5 如果出現非工程咨詢單位應負責的情況,造成全部或部分服務不能按時履行時,工程咨詢單位應立即通知客戶。如由此使某些服務不得已減慢或暫停時,該部分服務完成期限應予延長。對于暫停服務的還應加42天以內的恢復服務期限。
7.6 客戶至少在56天前通知工程咨詢單位全部或部分暫停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工程咨詢單位應立即安排停止服務,將開支減至最少。
7.7 如果客戶認為工程咨詢單位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其義務時,可通知工程咨詢單位要求按期履行服務。如21天內沒有收到滿意的答復,客戶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35天內進一步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書。
7.8 工程咨詢單位在支付通知單應支付的日期后30天,仍未收到客戶未提出書面異議的款項時,或根據7.5、7.6款已暫停服務超過_________天時,可向客戶發出通知要求支付。_________天后可發出進一步通知,再過_________天后,可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情況下,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
7.9 當根據7.5條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并非根據7.7款終止本協議書時,除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務以外,工程咨詢單位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應被視為額外的服務。對此,工程咨詢單位有權得到所需的額外時間和費用。
7.10 本協議書終止,不應損害和影響各方的權利、責任及索賠。
八、支付
8.1 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的報酬,按照本協議書條件和附錄c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8.2 如果客戶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服務報酬,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工程咨詢單位補償應支付的報酬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貸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該利息補償不影響第7.8款工程咨詢單位的權利。
8.3 支付報酬所采用的貨幣幣種、匯率由本協議書專用條件約定。
8.4 如果客戶對工程咨詢單位提交的支付通知單中的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單24小時內向工程咨詢單位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客戶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第8.2款的規定適用于最終支付給工程咨詢單位的一切有爭議的金額。
8.5 除按協議書規定的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后12個月內,客戶可在發出通知后不少于7天請一家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工程咨詢單位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
九、爭端的解決
9.1 雙方應本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因履行本協議書引起的任何爭端或分歧。如在14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未能達成一致,應將爭端事項提交調解人進行調解。調解人由雙方協商聘請,或向中國工程咨詢協會會長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授權機構申請選派一名調解員。雙方應在聘請調解員14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聯合與調解員共同商定交流有關資料的計劃和將采取的協商步驟。協商應在保密情況下進行。如雙方接受調解員的最終建議,就解決爭端達成一致意見,應寫成書面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后,約束雙方遵照執行。如雙方在約定期間未達成一致協議,任一方可請調解員提供一份給雙方的無約束力的書面意見。除經雙方書面同意,調解員的上述意見不能作為隨后任何訴訟程序中的證據。調解中,各方作證等支出自行承擔,其他費用雙方均攤,或按調解員決定分攤。
如雙方在聘請調解員28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未能達成協議,可按9.2條款規定,將爭端事項提交仲裁。
9.2 如調解失敗,經雙方同意,調解員可將雙方已協商一致的事項寫出記錄。爭端的其余事項可提交給仲裁員。除調解員將雙方一致事項的記錄可交給仲裁員外,在聘請仲裁員后,調解員的任務將終止,不再作為仲裁中的證人,也不再提供調解中得出的其他證據。仲裁按照專用條件中的規定進行。雙方同意仲裁為終局,同意裁決結果,放棄以任何形式的上述權利。
十、其他
10.1 本協議書的語言及遵循的法律見協議書專用條件的規定。 10.3 沒有對方的同意,客戶或工程咨詢單位均不得轉讓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
10.4 工程咨詢單位對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客戶僅有權為本協議書中的工程和其預定的目的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此時不需取得工程咨詢單位的許可。當事的雙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資料要嚴格保密,未經允許,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提供版權和所有權,如有違背,要追究法律責任。
(2)為影響選聘過程或協議的執行,而謊報事實,給客戶造成損失,包括采用合謀辦法,以抑制或減小自由、公開競爭的效果。
10.7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為書面的,并在專用條件中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以書面回執或回函確認。
10.8 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年月順序以最后編寫的為準。
第三章 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泳池工程建設 工程服務合同(十篇)篇二
受托人(乙方):
第一條 總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工程咨詢服務項目及用途:
2.1 規劃咨詢
2.1.1主要內容包括:
(2)發展規劃思路,應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建議;
(5)投資籌措的方向和途徑,以及可行的融資方案的設想;
(6)發展目標的設想和發展速度預測;
(7)綜合咨詢建議。
2.1.2 提出 研究報告。
內容包括:
2.2 編制項目建議書
2.2.1為 項目編制項目建議書,內容包括:
(1)擬建項目必要性的論證;
(2)市場(或社會需求)的現狀和前景的概括調查分析;
(3)產品方案、擬建項目規格的論證;
(4)廠址或建設地點的選擇;
(5)對選定的資源及可利用性的分析;
(6)對可能發展的技術以及技術引進的選擇分析;
(7)鑒別項目對當地環境及生態產生的影響;
(9)項目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
(10)項目的建設時間以及進度安排。
2.2.2編制項目建議書的附加服務
2.3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2.3.1主要內容有:
(3)產品(或建設)規模方案的選擇;
(4)工藝技術方案(或建設標準)選擇;
(5)資源、原材料、燃料來源和供應的可能性評價;
(8)生態環境影響和對策;
(9)節約能源、水和土地資源論證和措施;
(10)職業安全、衛生和消防論證及措施;
(11)生產組織、管理體制、機構定員、人員培訓設想;
(13)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
(14)綜合評價及結論。
2.3.2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附加服務
2.4評估咨詢
2.4.1對 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進行評估,提出評估報告。主要內容有:
(1)對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項目必要性;
(2)市場調查和預測;
(3)建設規模;
(4)技術方案;
(5)廠址選擇;
(6)環境影響;
(7)節約能源、水資源、土地措施;
(8)職業安全、衛生和消防措施;
(9)投資估算;
(10)資金籌措方案;
(11)經濟和風險分析等作出全面分析評價,根據需要和可能提出優化建議,對項目的可行或不可行提出明確建議。
2.4.2對 項目進行后評估,提出后評估報告。內容包括:
(1)與項目原預計的投資和進度發生的偏差及其原因;
(4)原項目評估中的預測與實際發生的出入及其分析;
(5)項目決策和實施中的主要經驗教訓,以及項目獲得良好經濟效益(或社會效果)需要采取的措施等。
2.5勘察設計咨詢
(1)工程測量;
(2)工程地質與巖土勘察;
(3)水文地質勘察;
(4)繪制勘測圖紙和資料。
(1)總圖運輸設計;
(2)建筑物、構筑物設計;
(3)工藝設計;
(4)非標準設備設計、標準設備清單及規格;
(5)輔助工程設計;
(6)公用工程設計;
(7)總體設計;
(8)編制設計概算;
(9)材料用量、土地利用、“三廢”治理方案。
在工程實施階段提供現場服務,包括向承包商進行設計交底、必要的設計修改或補充、監督貫徹設計意圖。當承擔設計服務的工程咨詢單位同時受聘承擔項目工程監理任務時,對此類設計修改和補充,可根據合同自行決定授權給其駐地代表。
2.6工程招標咨詢
2.6.1編制 工程(或設備材料采購)項目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內容包括:資格預審文件。
2.6.2.對資格預審資料分析和投標人選擇提出咨詢建議。
2.6.3編制 工程(或設備材料采購)項目招標文件。內容包括:
(1)投標邀請函;
(2)投標人須知;
(3)擬使用的合同條件;
(5)設計圖紙和技術資料;
(6)工程量清單;
(7)要求投標人提供的附加資格清單。
2.6.4參加投標人現場考察,解答投標人質疑,招標文件補遺。
2.6.5參與投標書評審,提出咨詢建議。
2.6.6編制合同協議書。
(2)配備合格監理人員,監督承包商按照設計圖紙和施工規范進行施工;
(5)經甲方同意后,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和復工令;
(11)對甲方與第三方發生的爭端,獨立、公正地進行調解。
2.8投產后咨詢
(2)參與工程設備竣工驗收;
(3)編制項目運行程序和操作規范;
(4)編制項目維護程序和操作規范;
(5)制訂工作人員結構和配備標準,并協助招聘工作人員;
(6)制訂培訓計劃和培訓教員。
以上責任成果經甲方與工程咨詢單位評審合格后,服務結束。
2.8.2提供運行管理承包服務,工作內容包括:
(1)編制項目運行、維護和培訓計劃;
(2)參與工程設備竣工驗收;
(3)編制項目運行程序和操作規范;
(4)編制項目維護程序和操作規范;
(6)協助客戶挑選和配備相對應的接受培訓人員;
(7)按照計劃,組織日常運行、維護、培訓工作;
(8)雙方商定 月(年)期間內服務結束。
第三條 雙方責任:
3.1 甲方責任:
3.1.1 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為完成本合同所需要的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1.2 甲方應對乙方為完成合同開展的相關工作提供支持與配合。
3.1.3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工程咨詢成果文件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成果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目的。
3.2 乙方責任:
3.2.1 乙方提交的工程咨詢成果文件應符合本合同的規定及相關法律規定和行業規范,并對成果文件負責。
3.2.2 乙方應于收到預付款和所需資料后 個工作日內出具工程咨詢文件初稿,并按雙方約定出具正式成果文件。
3.2.3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資料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供的資料。
第四條 咨詢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本項目咨詢費用的計算根據原國家計委計價格[1999]1283號文《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咨詢收費暫行規定》。在此基礎上乙方同意優惠,工程咨詢服務費用為 元(大寫: )。
4.2 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15天內,甲方支付給工程咨詢單位酬金總額的20%預付款;余款在以后分期付款中逐步扣回,直至扣完為止。履約期間的報酬,按月(或按幾個階段)支付,由工程咨詢單位提出上月(或階段)支付通知單、費用說明及必要的證明材料復印件,酬金和應補償開支應分列,報送客戶審核并支付。末次支付可按根據《工程咨詢業質量管理導則》的要求,并參考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第49條關于對咨詢成0果進行質量評價的規定,暫扣10%以下尾款,在咨詢成果驗收合格后支付。不管哪個月(或階段)發生的附加服務或額外服務,都要隨著該月(或階段)的服務酬金一并支付。在協議書暫停、終止或撤銷的情況下,未到支付報酬的日期,工程咨詢單位有權得到已完成的服務的付款。
第五條 其他
5.1 由于在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5.2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約定責任的,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條款執行。
5.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4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泳池工程建設 工程服務合同(十篇)篇三
乙方:
根據《_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就本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范圍及內容: 。
4. 工程量:
二、工程內容及工期
1. 工程內容: 巖石爆破、碎渣清運至甲方指定位置(30米以內) 。
2. 工期:
自_門批準爆破手續后內完成(報批手續時間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不得超過2天),如遇中雨以上(以氣象部門發布的氣象資料為準)和其它不可抗力,工期順延。
三、工程造價及付款方法
1. 工程造價:預算價 元,工程單價爆破單價為 元/ m3。 實際核算方式:總造價按實際發生的總爆破工程量×單價計算。如總方量不足 m,爆破單價為 元/ m。
工程合同一經簽定,不受任何價格調整影響,按合同標準進行結算。
2. 付款方式: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乙方進場后 天,甲方付乙
方 % 工程款,用于購買各種材料;期間爆破工程量完成一半時,甲方支付乙方 工程進度款;驗收合格后 內支付工程款所有余款;質保金 元 天內付清。
四、工程量核算與確認:
3. 實際發生的總爆破工程量由上述兩款方量相加后得出。
五、質量、安全及驗收:
(一)、工程質量:
2、甲方在施工條件方面有義務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持、配合完成各項工作。甲方在施工質量等方面給予相應的指導,并進隨時行監督檢查。如果乙方在施工中不按國家頒發的爆破工作技術操作規程和施工規范的要求施工,造成的質量、安全事故、返工浪費等,按照情節輕重,由乙方賠償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
4. 乙方爆破塊石大小滿足機械清運要求,石塊直徑不大于300mm。
(二)、安全管理及責任:
1、乙方在進入施工現場以前,要自行做好安全教育,必須注意重視安全生產,嚴格按照相關國家頒發的爆破安全操作規程施工,輕傷頻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杜絕發生重大傷亡事故。
泳池工程建設 工程服務合同(十篇)篇四
承包人(施工單位全稱):
一.工程概況
二.工程承包范圍 :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六.合同價款支付:
七.組成合同的文件:(請標明)
合同訂立地點: ,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后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泳池工程建設 工程服務合同(十篇)篇五
委托方:
代理方:
合同簽訂日期:
委托人:
代理人:
依據《_招標投標法》、《_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招標組織實施等有關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項目審批文件:
4、資金來源:
5、工程規模:
6、投資額:
二、委托代理范圍
委托代理的項目內容
委托代理的工作內容:
1、代擬發包方案;
2、發布招標公告;
3、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4、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5、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6、編制招標文件;
7、編制工程預算;
8、組織召開發標會議;
9、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10、組織開標、評標;
11、草擬工程合同;
12、與發包有關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對代理人完成本合同第二條所委托內容的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
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
四、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的計取
1、根據國家現行取費政策,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
2、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采用以下方式。
由委托人支付。與投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
采用第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文件必須寫明,并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五、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回避的人員。
4、委托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托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序并經確認,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六、委托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托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托人應當在日內做出書面答復,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4、委托代理咨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托人應當書面提前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5、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工程合同,并在簽訂合同后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七、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授權范圍內辦理委托項目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委托方人員。
4、如委托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托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5、代理人有權要求委托人在規定時間內無償地提供與本項目代理工作有關的詳細的書面資料,以便于開展代理工作。
6、代理人不承諾某一投標人為中標人。
八、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應嚴格依法辦事,遵守公平、誠信的原則;按合法程序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杜絕不正當競爭行為。
2、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第二條中委托人所委托的工作內容,做好委托人的最新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托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對代理過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3、有義務向委托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下列招標投標的文件資料:
九、聯系人
委托方派出與代理方協調相關事宜;
代理方任命擔任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負責人。
十、代理合同條款發生變更時必須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十二、違約、索賠、獎勵和爭議的解決
1、由于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于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約定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份數
雙方約定合同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
補充條款:
委托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
泳池工程建設 工程服務合同(十篇)篇六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工程試驗技術服務合同。
第一條 技術人員
2.受甲方邀請的乙方工程試驗技術服務人員應有準備,并且愿意同合同段項目部甲方的公司的工程人員共同工作。
第二條 法律約束
乙方人員在合同段項目部期間,應服從甲方的管理規章制度約束。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甲、乙雙方執行合同期間,甲方同意:
1.為乙方技術服務組人員免費提供設備齊全的住宿;
2.為乙方技術服務組人員免費提供交通工具;
3.免費提供乙方必要和充分的勞保用品;
4.為乙方技術人員免費提供人壽保險;
5.為乙方技術服務組人員免費提供足夠的辦公設施和用品;
3、負責工程中現場和室內所有的工程試驗技術工作;
第四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雙方對本合同的解釋如有不同意見,發生分歧和爭執,或由本合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事項,應根據我國的現行法律,提交相關仲裁機關解決。
第五條 期限
本合同的執行從*年*月*日開始至甲方工程完工為止。
第六條本合同共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泳池工程建設 工程服務合同(十篇)篇七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03)及有關法律規定,為了加強爆炸物品管理,確保爆破施工生產安全,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共同協商后,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工程概況
二、服務期限及費用
1、服務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可以延長服務期限。
2、爆破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按照炸藥使用量來計算甲方應付工程款,按每月使用量計算:(1)每月使用量小于100噸,單價為__________元/噸;(2)每月使用量大于等于100噸小于200噸,單價為________元/噸;(3)每月使用量大于等于200噸,單價為________元/噸(人民幣,不含稅價)。火工品費、鉆孔費、炸藥庫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爆破員、安全員、爆破現場管理人員的工資由甲方承擔。
3、付款方式:服務費按月計算支付。
三、甲方的職責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露采及滅火或其他工程所具有的當地有關主管部門的正式審批文件及允許正式施工的所有行政許可。
2、為保證乙方正常有序施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薦主管部門,周邊村民及內部職工的工程機械進入作業地施工。
3、甲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分包或分割給第三方。甲方若違反此規定,自愿將分包工程總價的_______%賠償給乙方。
4、若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款,每超過規定時限一個月,要賠償乙方當月工程款的______%,作為逾期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三個月的,乙方有權選擇接觸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違約損失。
5、甲方應在乙方工作人員進駐礦區時,給乙方工作人員提供住宿、辦公用房、費用由甲方負責。
6、甲方必須按照乙方提供的鉆孔位置進行鉆孔。如為按照乙方的要求進行鉆孔影響了爆破效果,延誤工程或造成其他經濟損失,乙方概不負責。
7、甲方在鉆孔打眼過程中,發生人員、設備墜落、落石傷人等事故,一切由甲方負責。
8、每次爆破前,甲方要按照乙方的設計說明書安排現場管理人員將其工作人員及作業設備疏散至安全區域。
9、甲方負責爆炸物品(炸藥)的購買、運輸、看護、發放、使用和退庫等工作。
10、甲方保證火工品的供給,若因火工品的供應不足或不及時導致工期延誤和煤礦停產,乙方不負任何經濟責任。
四、乙方的職責義務
1、乙方提供本單位的資質證明復印件(蓋單位章)并取得當地主管部門的審查批準。
2、乙方應編制爆破施工設計方案、制定爆破安全規程和相關安全管理制度
3、乙方安排有資質的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安全員及爆破元進行安全管理和爆破作業。爆破時,出現的自然孤石,爆前炮孔有水等遺留問題,由甲方負責處理,乙方予以協助、費用另行協商。
4、乙方負責指導爆破現場的參數確定、炮孔布置、裝藥、填塞、網絡鏈接、爆破及相關工作。
5、乙方負責盲炮排除和安全管理指揮。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的工作,確保安全。
6、乙方無故推遲爆破,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每停產一天,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________元,作為停工停產損失。停產超過5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甲方原因停工停產由甲方承擔一切費用。每停工一天,甲方須賠償乙方停工費_______元,停產超過50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果政策變動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停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上級執法職能部門檢查,乙方負責爆炸現場管理及爆破技術,爆破現場
的違章作業、違規操作、無證上崗處罰均由乙方負責,其他方面事宜由甲方負責。
8、爆破實施過程中依據設計說明及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發生的事故,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愿意承擔10萬以上的所有費用,10萬元以下由乙方承擔。如不按設計說明及操作規程施工發生事故全部由甲方承擔。
五、調節與仲裁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執,應本著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議;若協商無效,任何一方均可向監管主管部門申請調節爭議;若調節無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
六、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合情合理的原則協商解決,簽訂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2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原甲方的現場爆破員、安全員歸屬乙方管理。工資由甲方承擔。為了便于管理,甲方發放爆破員、安全員工資時需有乙方工程技術人員的簽字方可發放。
3、乙方的工程技術人員有權對甲方爆破作業人員的違章、違規操作進行處罰。
七、合同有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泳池工程建設 工程服務合同(十篇)篇八
一、施工工作量:
二、雙方的義務、責任與權利:
1、 甲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本次工程施工進行協助,提供專門的工程施工協調人員。
2) 甲方有責任為乙方協調提供指定的風口清洗場地。
3) 甲方有責任在施工期間為乙方協調提供安全的清洗設備儲存場地,如因甲方或業主原因發生設備丟失,甲方應按價賠償。
4) 甲方有責任在本次工程完成后,按付款方式中的規定,與乙方完成相關費用的結算。
5) 甲方有權利隨時檢查乙方施工進度與質量。
2、 乙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有義務為本次工程的順利實施提供必要的清洗設備、項目經理、技術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
2) 乙方為本次工程的施工主體,有責任承擔本次工程的施工準備與實施、施工人員的組織和管理。
3)乙方負責為本次工程施工編寫施工方案。
4)乙方負責為本次工程施工結束后提供竣工報告和提供清洗證據(包括照片與視頻資料)或在清洗過程中每天結束后提供相關清洗證據。
5)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完成對本次工程的驗收工作。
6)乙方有權利按付款方式的要求向甲方收取工程的各項相關費用。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要求乙方提供本次工程施工前應先支付工程總費用的 %作為工程預付款,工程結束后的 日內一次性結清所有工程款。
四、工程質量要求:
清洗應采用機械清洗方式,清洗中不得損壞中央空調各功能部件和控制部件,否則乙方應給予賠償或修復。
五、驗收標準:
按衛生部頒發《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清洗規范》的要求執行。
六、驗收方式:
按施工進度每天對清洗過的管道進行驗收。
七、施工時間: 從施工起始日開始計算的完工期限應根據相應的中斷時間增加。
八、工程量變更說明: 如甲方在合同簽定后或施工過程中需變更工程量,不同意變更,如乙方同意變更,雙方應簽定本合同的附件,調整服務價格和完工時間。
九、特別說明: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認,乙方不承擔此部件損壞的責任。
十、保密規定: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內容均有對第三方保密的義務。
十一、違約責任:按《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十二、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交雙方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三、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雙方簽章后,甲方預付款到達乙方帳戶的當日生效。本合同的傳真件與正本等效。
十四、合同的終止:
2、經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可終止;
3、任何一方在執行過程中違約,另一方可選擇終止本合同并可追究違約方責任。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泳池工程建設 工程服務合同(十篇)篇九
咨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地點:山陽縣
二、工程名稱:
三、承包內容:項目的造價工作。
四、承包方式:
五、核對完成日期:按甲方要求日完成。
六、承包價格:本工程項目總價的。
七、付款方式:合同簽訂日期甲方將預付款人民幣)轉入乙方賬戶,乙方完成工程量時,甲方支付乙方80%合同款,待文件遞交有關部門后,付剩余20%。(若甲方不能按時付款,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甲方責任:
1、甲方應提供與該項目的圖紙及技術資料,需甲方協調溝通的事項,甲方應盡全力去協調溝通解決,甲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就乙方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甲方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2、甲方應按期支付咨詢費。如果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3、如發生與本項目有關的差旅、住宿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非乙方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5、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九、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項目造價工作,乙方有權利給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議。
2、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時間,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誤,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十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生效,合同款付清后自動失效。
十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泳池工程建設 工程服務合同(十篇)篇十
委托方: (下稱甲方)
居間方: (下稱乙方)
一、 乙方承攬及推介項目的基本情況:
經乙方承攬到的工程項目名稱是:廣西隆林至百色高速公路的第8合同標段,中標方為中鐵十三局,原中標的合同金額為人民幣2.9億元。(按2.9億計算管理費及居間服務費)。因材料價上漲, 補貼9900萬元,調整后的合同金額約為人民幣3.9億元;本項目的詳細施工內容及總金額以中標方提供的圖紙、文件及甲方與中標方今后簽訂的施工合同為準。施工合同期為24個月。
二、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交通廳要求提供“六證”(包括一級施工資質證)銀行對帳單1200萬以上或資信證明。
2. 甲方應有足夠的經濟和技術實力對以上項目進行實施施工,合同簽約后應向交通廳保證金1300萬,工人工資保險金2%;管理費5%按進度款扣付給中鐵十三局,同時不得將項目再轉包或中途退場。
3.甲方應確保支付乙方應得的居間服務報酬3.5%即1015萬元。
三、 乙方義務:
乙方保證項目的真實性和直接引見甲方與交通廳及中鐵十三局的當事領導領總領洽談項目合同事項,協助甲方取得該項目的施工合同。
四、 居間服務費支付方法(分三次支付):
1.第一次在甲方收到撥付的進場預付款后的兩天內,支付670萬元給乙方(提現金或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2.第二次在甲方收到第一次工程進度撥款時的兩天內支付200萬元給乙方。
3.第三次在甲方收到第二次工程進度款時的兩天內支付145萬給乙方。
4.居間服務費含稅(按工程納稅規定交納)。
五、 本合同有效范圍和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有效范圍:本合同適用甲方或乙方的代表(含參與本項目的甲方全體人員),無論于何時何地以何方式(或以其它公司名義)與本項目簽訂的任何施工合同(或相似合同)。
2、 本合同有效期: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甲方付清居間服務費之日止。
六、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方與交通廳、中鐵十三局未能簽訂項目的任何施工合同(或相似合同)的。
2. 本合同當事人就解除本合同協商一致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七、違約責任:
1.如甲方與該項目簽訂了項目施工合同(或相似合同),而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付清居間服務費的屬違約。每逾期一天甲方需按所欠的居間服務費金額的0.5%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2.如甲方瞞著乙方獨自或以其它公司名義與本項目簽訂了任何施工合同(或相似合同)的視為嚴重違約。甲方必須無條件按本合同條款所計算出的居間服務費總金額的20%向乙方賠付違約金。
3.甲方未按雙方約定的條件和時間進入交通廳洽談合同事宜,致使項目不能正常簽訂,甲方賠償乙方的損失費壹萬元人民幣。
4.乙方提供的項目有失真實性或致使甲方不能與交通廳或中鐵十三局當事領導人見面,造成甲方無法獲取該項目的施工合同,乙方賠償甲方損失費壹萬元人民幣。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分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約定事項:
1.本居間服務合同在雙方簽字(甲方加蓋公章)后即生效。
2.本居間服務合同條款未經對方同意,不許向第三方泄露。泄露者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和承擔法律責任。
3. 如甲方與該項目能成功簽訂項目的施工合同(或相似合同),則該施工合同(或相似合同)的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