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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人勞務協議書篇一
甲 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經濟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注 冊 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 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工作需要,聘請乙方從事勞務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為 月。本協議于 年月 日生效。
第二條、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
負責
第三條、 乙方認為,根據己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勞務內
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四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如因商業泄密造成對甲方損害的,甲
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并要求乙方予以經濟賠償。
第五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勞務報酬;
勞務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六條、 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并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二)乙方違反工作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依法或按公司規定解除乙方勞務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勞務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1.乙方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
第七條、 乙方依法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本協議期滿的;
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因乙方個人原因連續請假五天以上或累計請假達十天的;
第九條、 甲、乙雙方若需解除或終止本協議,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一周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
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 保密約定
乙方在甲方就職期間獲取的文件、資料、表格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技術資料、圖紙、客戶名單、合作情況、價格、營銷、員工薪酬等,無論是口頭、書面的或是電子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戶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屬甲方商業秘密。乙方合同期內及合同終止后均必須遵守保密約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秘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違反本規定乙方需須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并承擔 賠償。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_乙方聲明:簽訂本合同前,本人已經閱讀了甲方發布的日常規章制度,并愿意遵守執行,若甲方此后發布的新規章制度,一經發布或公示,乙方將認真學習并認可執行。
(二) 雙方確認,本合同項下的地址,為甲乙雙方書面文件的送達地址,如因一方提供的地址不準確、或地址變更后未及時告知對方致使文件無法送達的,則文件退回之日視為文件送達之日。
第十二條、附則
(一)勞務合同一式_兩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 方:(簽字)
代表/代理人:
日期:日 期:
公司工人勞務協議書篇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乙方是具有人才派遣許可資格的合法人才中介公司,根據甲方的人力資源需求,乙方向其派遣員工(以下簡稱“外派員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 派遣工作
甲方負責將所需外派員工的數量、要求、勞動報酬和工作期限提供給乙方,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派遣服務。
甲方負責對所招用外派員工的挑選和最終確認。外派員工的數量、在甲方的工作期限、勞動報酬等具體法定或者約定事項以甲方蓋章確認的《外派員工簽約通知》(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為準。
第二條 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應規定乙方外派員工的工作時間、工作崗位和工作職責,以上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勞動人事法規的規定,甲方提供的工作崗位應具備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第三條 員工管理
外派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其勞動紀律、教育培訓、績效考核等事務由甲方實施。甲方的勞動紀律、工作規程、考核辦法等管理文件應向外派員工明示。
派遣工作期間,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外派員工的技能,在與外派員工協商一致后調換其工作崗位。
第四條 用工關系
外派員工為甲方工作期間,應由乙方與其建立勞動或勞務關系。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每次外派員工的期間不得少于2年,甲方同意每次借用外派員工的時間至少為2年。
外派員工到甲方報到時,行政關系、黨團組織關系和工資關系一般不轉移,有特殊情況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第五條 社會保險、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繳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的規定為外派員工辦理并征繳社會保險、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繳費用經甲方確認后操作;如外派員工是非上海戶籍人員,可參照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辦法辦理保險;或者參照《上海市居住證》制度暫行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如外派員工屬于法定勞務人員,則甲方可依法免于承擔外派員工的社會保險、法定福利或法定征繳費用。
以上費用的征繳比例和繳費基數均以國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如上海市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變化,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須依據上海市新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調整相應地調整收費標準,在甲方確認后按新政策操作。如因乙方遲延告知或甲方遲延答復而造成相關責任,由遲延方承擔。
第六條 費用結算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費每人每月(人民幣) 元;甲方提前依法退回給派遣員工的,不足一月,甲方應按一月支付該人的管理費。
甲乙雙方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按照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外派員工的人數、身份、工作起訖時間、繳費基數、勞動報酬、約定的管理費等內容結算費用(具體計算方式按照乙方每月出具的《費用結算表、工資表》。如果甲方在《外派員工簽約通知書》中確定的數據或金額與國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標準不符,則依法執行。
甲方須于每月工資發放日前12日將外派員工的考勤考核結果交乙方。乙方須于每月工資發放日提前10日將收款通知交甲方。
甲方確認乙方的《費用結算表/工資表》后,甲方應按照《用人單位簽約情況登記表》中約定的時間節點向乙方提供人員異動清單,并須于每月 日前以轉賬或現金方式將本合同所涉及的總費用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無正當理由而逾期不付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雙方約定:外派員工的勞動報酬按以下 項的辦法發放。
a.甲方經乙方同意,直接向員工合法、按時地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不得無故克扣或拖欠外派員工的勞動報酬;社會保險費、法定福利中員工個人應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扣后支付給乙方;員工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為扣繳。
b.在甲方按時向乙方支付包含外派員工勞動報酬在內的所有應付費用后,由乙方向外派員工發放勞動報酬。乙方應于每月 日(逢法定節假日應提前)向外派員工發放勞動報酬;員工個人應承擔的社會保險、法定福利及個人所得稅等費用由乙方代為扣繳。甲方可以直接向外派員工發放除勞動報酬以外的其他福利費用,該福利費用的標準、發放時間等由甲方自行決定,乙方對甲方直接發放費用的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如外派員工在上海市以外地區工作,因跨省市發放勞動報酬而產生的銀行或郵政的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乙方指定的收費帳戶如下:
戶 名:
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
第七條 派遣員工的退回
7.1 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將其退還給乙方,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乙方同時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其他重大損失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該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2 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將其退還給乙方,但需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需要向乙方支付費用用于給員工的經濟補償,如產生醫療補助費用的,甲方需另行支付醫療補助費用。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3 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按7.2規定退回,在派遣期滿時仍存在以下情形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在雙方未就如何處理達成一致前,員工的派遣期限順延,甲方不得退回。
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符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4 派遣期限內,甲方非依法定退回該員工的,乙方可以與該員工協商變更用工單位,在派遣員工無工作期間,乙方繼續為派遣員工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并按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向派遣員工支付勞動報酬,該費用由甲方承擔,每月隨管理費由甲方一并支付給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時員工仍然無工作的,乙方應終止勞動合同并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賠償或補償約定
派遣工作期間,如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或外派員工造成損害或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
如外派員工在被外派至甲方工作期間發生患職業并工傷、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等情況的,甲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規定,全額承擔用人單位應付的費用,并通過乙方支付給外派員工或者法定繼承人;如因外派員工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而發生勞動爭議或法律訴訟,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民法院等機構調解、或裁決、或判決應給予外派員工賠償或補償的,則甲方應根據判決或裁決的結果承擔該賠償或補償費用及其他因爭議或訴訟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費、訴訟案件受理費、律師費、評估費、鑒定費等),此等賠償或補償以及相關費用不受本協議期限限制。
第九條 本協議期限、續約、解除及終止
(一)本協議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外派員工與乙方建立的勞動或勞務關系的終止日期超出本協議有效期,則本協議的有效期以甲方所使用的外派員工中勞動或勞務關系的最晚終止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到期前一個月內雙方沒有異議,本協議可自動順延。
(三)派遣工作期間,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立即解除本協議:
1.甲方未能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支付費用;
2.甲方不履行本協議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核政策,損害乙方利益的;
3.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工作條件、衛生環境惡劣,嚴重危害外派員工身體健康的;
(四)如乙方發生嚴重違反本協議的情形,嚴重損害甲方或外派員工利益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立即解除本協議。
(五)除本條(三)、(四)項的情況之外,甲乙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協議時,均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否則,按通知當月的管理費標準向對方賠償。提出方應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承擔提前解除乙方外派員工勞動或勞務關系而產生的經濟補償或賠償費用。
第十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對已經(或將要)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進行保密。商業秘密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1)技術信息;(2)經營計劃和經營狀況;(3)雙方共同簽署的文件資料;(4)商業操作手段、業務經辦流程、收費標準和財務數據;(5)其他依法受到保護的事項。
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之日開始,到該商業秘密公開時為止。本協議的終止或解除均不影響甲、乙雙方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十一條 協調原則
本協議期內,若有關勞動法律法規或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甲、乙雙方應遵照最新的規定執行,并協商修訂本協議條款。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派遣工作期間,甲方如與外派員工發生爭議,應先由甲方、乙方、外派員工三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方或外派員工可按規定在上海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若有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但上述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承擔非乙方原因導致的最終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如:《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勞動合同因自然終止而產生的經濟補償金等)
《用人單位簽約登記表》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由甲方蓋章確認。若甲方無法定理由而未按時間節點操作,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并由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工人勞務協議書篇三
甲方: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定本協議,并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 ,從事 工作。 三、勞動條件:
1、勞務人員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按有關規定處理。
2、勞務人員應服從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調整工作崗位,并保質保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勞務人員應接受用人單位的技術、安全培訓和法制法規教育,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4、用人單位應發給勞務人員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5、乙方應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切實注意安全生產。 四、民主管理和勞動紀律: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的有關條款。
2、甲乙雙方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都應以書面形式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 五、勞動協議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用人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務協議:
1)在試用期間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在按法律法規支付一定補償金后解除勞務協議,但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常不能保質保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
3)用人單位情況發生變化,確需裁減勞務人員的;
六、違反勞務合同的責任:
乙方系甲方或用人單位出資培訓的,違約后還應向甲方或用人單位支付培訓費元。
七、雙方其他約定:
2、如員工因工傷殘,由“意外傷害商業保險”給予賠付,意外傷害商業保險保額不足部分按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3、因乙方崗位為保安,每天工作時間為18.00-次日9:00。因夜間乙方雖履行一定的工作職責卻無需時刻處于工作狀態,故本合同現約定22:00-次日8:00為睡班時間,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約定將睡班的10小時折算為5小時的有效工作時間,甲方依法按照5小時的有效工作時間支付給乙方勞動報酬(保安崗位適用此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公司工人勞務協議書篇四
甲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建筑安裝工程承包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簽訂本合同,并嚴格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市____建材廠辦公樓(包括二次結構)裝飾工程。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
三、承包項目及內容:建筑面積以決算為準,施工圖變更雙方協商解決。
四、承包方式:包工。
五、承包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六、承包單價: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第二條:工程款支付
一、總工程結束付__%、竣工驗收合格后__個月內付__%,剩余__%工程款在保修期滿__年后__次性無息付清。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支取生活費(含節日)
第三條:工程質量
一、甲方正式施工前應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并提供相關的施工規范及驗收標準,乙方應嚴格按圖紙、說明以及技術交底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施工結束后,甲方按照有關標準及驗收規范要求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計量,如質量不合格,必須返工,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低劣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或重大影響,乙方應按分包費的__%予以賠償。
第四條:安全生產
一、甲方應對乙方承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技術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關切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措施,乙方應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中發生一切人為安全事故,其責任與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如發現未戴安全帽一次罰款__元,其班組長罰款__元。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生活用具及生產用具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條:材料供應管理
一、涉及本工程所有的材料均由甲方組織采購,并將材料申報復試,復試合格后方可使用,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在施工中應做到不浪費材料,如如發現濫用材料的每次罰款__—__元。同時乙方在施工中要保持現場整潔。
第七條:施工機具與機械
大型機械與機具均由甲方負責提供,其管理、保修及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其它小型工具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現場管理
一、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要聽從安排,服從指揮,根據甲方的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確保工程順利進行施工。
二、甲方應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并指派專人負責現場保衛工作,嚴禁偷拿現場材料,如發現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并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承包工程后不得將工程分包給他人。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范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同時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第三條予以賠償。
二、合同簽訂后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進度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無故解除合同,因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甲方安排的進度、質量要求完成工程,否則每逾期一天罰款__元。
四、在施工期間如甲方材料不能及時到位造成乙方停工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五、如在施工期間有圖紙變更(增加或減少)按實際產生的工程量計算,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增加施工費用。
第十條:附則
一、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按以下方式解決:
(1)__市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__市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滿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日
公司工人勞務協議書篇五
合同編號:
甲方:名稱:地址:性質:法人代表:
乙方:姓名:性別:________年齡:文化程度:
籍貫:省____縣(區)鄉(街辦)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導游證號碼:
甲方因工作需要,招(聘、雇)(乙方)為導游員。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旅行社管理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及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合同,確定雙方勞動關系,并共同遵守執行。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種類型執行)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20xx年12月xx日起至20xx年12月xx日止,共年(月)。其中試用期從20xx年12月xx日至20xx年12月xx日止,共個月。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從20xx年12月xx日至20xx年12月xx日止。3本合同從20xx年12月xx日起至完成(工作、工程)止。
甲方安排乙方在崗位,負責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可變更工作崗位)。乙方在合同期內,按本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導游工作任務。
1、甲方必須建立和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應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培訓教育,乙方從事導游服務時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導游員資格。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旅游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乙方因工負傷,甲方應積極負責治療,直至醫療終結;治療期間為乙方據實支付醫療費,按月支付工資;傷愈后安排乙方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致殘待遇按國家、省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和女工孕期、產假期、哺乳期以及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勞保醫療等各種待遇按國家、省、市規定標準執行。
6、乙方因工傷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遺屬津貼等,由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標準支付。
7、乙方的周休假、節日假、探親假、年休假、產假以及婚喪等各種待遇,甲方必須按國家、省規定執行。
1、甲方根據乙方從事導游員業務,確定乙方工資按以下工資形式執行。但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應得的工資不得低于旅行社所在地最低工資保障標準。xxx。乙方試用期工資元;試用期滿乙方工資元,其中:基本工資元,津貼。獎金另定。
2、甲方應逐年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3、甲方于每月 日為發薪日,甲方無故不按時支付乙方工資的,應自拖欠之日起,支付乙方工資總額%拖欠金,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并發給乙方。
4、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止導游業務期間,甲方應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應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____省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完成導游服務工作任務。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并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責任。
甲方出資派乙方赴外地或本單位以外培訓,須簽訂培訓合同,培訓后須為甲方服務年,如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但本合同第六條第5款規定除外,培訓費用按其在甲方服務年限滿________年減收%計算。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也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調解不成的可在規定的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并經當地勞動部門鑒證后各執一份。
簽訂合同時間:20xx年12月xx日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鑒證機關:(蓋章)鑒證人:
鑒證時間:
公司工人勞務協議書篇六
用人單位(甲方):
地 址(甲方):
職 工(甲方):
使 用 說 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范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注明并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并不得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并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并不得單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類型: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人: 電話: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 。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____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 。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 。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因《勞動合同》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后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條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公司工人勞務協議書篇七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派遣方式為在甲方工作的人員提供各項勞動人事管理事務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合作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派遣協議。
本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____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可自行延長________年。
1.人員招聘:甲方根據業務需要可以自行招聘、選定勞務人員,也可委托乙方協助招聘并由甲方面試確定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經甲方確定后,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后派遣至甲方。甲方如需乙方代理招聘勞務人員,甲方應事先書面告知乙方,甲方所需崗位人員的任職資格、要求、聘用期限、福利待遇等事項。
2.勞動關系:乙方根據派遣員工(以下簡稱“員工”)的身份與就業狀態不同,與其訂立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協調處理勞動爭議、勞務糾紛。
4.員工檔案:乙方負責對員工人事檔案的建檔、調檔與托管;辦理政審、出具各類人事(公證)證明。
5.工資支付: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員工工資支付清單,乙方負責承辦員工的工資發放,并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和其他應向國家統籌繳納的.款項。乙方于每月15日發放員工工資。
6.社會保險:乙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按月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申報、結算、繳納及新增、變更、轉移、封存、終止等手續。
7.工傷申報:乙方負責向政府申報員工的工傷認定、理賠事宜。
8.政策咨詢:乙方常年為甲方提供勞動人事、社會保障各項政策咨詢,解答和協調處理甲方提出的各種疑難問題,及時傳達最新政策法規和動態信息。
1.派遣人員工資福利費用
包括員工工資、社會保障費用及按國家地方政府部門規定的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其他福利費用。員工社保的繳納按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社保金部分,每年4月隨政府的調整做相應調整。
2.派遣服務費:
根據本協議服務項目,甲方按實際使用人數,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務費,標準為每人每月元(含檔案保管和勞動人事政策咨詢費用)。
甲方按實際使用乙方勞務人員數,于每月________日提供書面確認名單(包括當月離職人員清單)給乙方,由乙方根據名單依法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當月及次月社會保險申報、注銷等用工手續。
1、開具發票:乙方于每月_____日開具當月勞務費用發票交于甲方。
2、費用結算:甲方在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全額支付上月派遣人員工資、社保、服務費款項。
3、付款方式:甲方以銀行劃帳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
4、乙方帳戶資料: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派遣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銀行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的規定,甲乙雙方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乙方作為人才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承擔各項相應義務;及時辦理用工登記、檔案轉遞、工資發放和社保繳費手續;申報和協助處理工傷事故及勞動爭議事件,承擔由乙方原因導致勞動合同解除、勞動爭議發生所應當承擔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2)甲方作為實際使用勞動者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對勞動者的各項基本義務:執行合同期限;安排工作任務;提供勞保條件;支付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福利;負責派遣員工職業病、工傷的救治。并在工傷、職業病發生24小時內書面通報乙方,承擔因工負傷、死亡及由甲方原因導致勞動合同解除、勞動爭議發生所應當承擔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3)自派遣員工在甲方報到之日起并在合同期限內,工作時間員工由甲方負責監督和管理;甲方涉及對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獎懲規定、工作時間、工時制度、崗位要求等制度文件,由甲方根據需要和政府規定確定,并由甲方于員工入職前書面告知員工。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須按有關規定和約定,根據實際情況和責任大小補償或賠償守約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5)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時,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協議變更。本協議在履行中,如因國家新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協議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修訂本協議。
(2)協議期限內,若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甲方如因工作需要,仍需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直至被派遣勞務人員使用完畢止,屆時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協議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4)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工人勞務協議書篇八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按照有關規定,就乙方派遣符合甲方要求的被派遣勞動者(以下簡稱“勞動者”)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協議達成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發出《用工需求通知書》包括:崗位描述、人數、用工基本要求、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條件、報酬待遇等內容。
2、甲方所需勞動者,由甲方招聘或委托乙方招聘,或雙方聯合招聘。
3、根據甲方確認接受的勞動者名單,由甲方向乙方開出《用工通知單》。
4、乙方根據甲方的《用工通知單》上確認的勞動者名單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向甲方開具《勞務派遣介紹信》。
5、勞動者持乙方《勞務派遣介紹信》到甲方報到,甲方根據乙方《勞務派遣介紹信》接收勞動者并安排用工。
6、對符合退工條件的勞動者由甲方向乙方開具《退工通知單》退回乙方,由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1、勞動者所從事的具體工作由甲方安排,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及勞動者的綜合素質、業務水平等情況,在乙方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范圍內,調整勞動者的具體崗位。如需調整到勞動合同約定以外的崗位,甲方應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后調整,并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勞動者提供勞動安全職業衛生條件,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動保護,執行國家勞動標準、規定的工時和休息休假等制度。
3、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及薪酬考核辦法等,并應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如工作要求、勞動報酬、福利待遇等)告知勞動者。
4、甲方可就有關事項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專項協議(如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專項協議需及時送交乙方備案。
5、如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退回乙方,并以《退工通知單》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合法有效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0)雙方協商一致或符合法律、政策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甲方依據(7)、(8)、(9)、(10)款情形之一退回勞動者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乙方及勞動者本人。
如因乙方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按勞動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由甲乙雙方協商按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計算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工在國家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7、因勞動者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追究勞動者的法律責任,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
8、勞動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死亡且法律規定由用工單位承擔的,由甲方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將相關費用支付給乙方,乙方再支付給死亡勞動者的親屬。
9、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勞務服務情況按時足額計算支付勞務費用(包括勞動者工資、社會保險費、勞務管理費等),并按本協議約定及時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1、乙方負責依法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負責辦理相關用工手續,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有效的勞動合同,并按照本協議及有關勞動合同的約定按月發放勞動者薪酬福利,辦理各類保險的繳費及對應待遇享受。
2、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或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書面回復乙方。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勞動者涉及勞動爭議方面的材料。如勞動者對甲方的退工有異議,乙方認為合理,乙方有權在六十日內提請復議。
4、乙方派遣的勞動者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工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甲方應及時組織搶救治療,并在知道工傷事故發生時起24小時內通知乙方,乙方負責工傷事故的申報和工傷保險待遇的落實。勞動者的工傷醫療費用先由甲方墊付,乙方在獲得工傷保險的賠付后再將賠付資金支付給甲方。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除工傷保險賠償外,應由用工單位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乙方按政策規定負責非勞動者本人原因被用工單位在勞動合同期內退工人員的再次派遣和再就業工作。
6、乙方負責辦理或協助甲方辦理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鑒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手續。
7、在本協議履行期內,乙方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及勞動者進行信息溝通和工作聯系。
8、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勞務管理費用。
9、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應有保密義務。
1、工資發放
(1)甲方應在每月30日前將勞動者的每月工資劃到乙方指定賬戶,乙方收到甲方勞務費的工資部分后,在五個工作日內依照甲方提供的工資明細及時、準確將勞動者工資劃入其個人銀行工資賬戶,并按月向甲方提供工資發放憑據。
(2)乙方也可委托甲方按月將勞務報酬及時發放給勞動者,甲方應提供工資發放憑據給乙方,以便乙方了解勞動者的工資支付情況。
2、社會保險費繳納
(1)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勞動者,其社會保險繳納由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年度最低繳費基數和比例不得低于勞動者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公布數最低標準。國家對社會保險繳納基數、比例調整,乙方應根據規定作相應調整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按新的規定數額承擔。
(2)用工單位應為勞動者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在當月20日前將當月的社保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并提供參保人員名單與參保種類、參保基數、參保時間。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乙方在勞動者工資中扣除(乙方委托甲方發工資的由甲方代扣)。甲方劃轉社保費后,乙方按照有關規定為勞動者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于當月20日前將下月退工人員名單告知乙方(遇法定節假日時提前),乙方按照有關規定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封存或轉移手續。
3、勞務管理費的計算支付,甲方每月應按實際使用乙方勞動者提供的勞務服務情況,按照___元的標準計算勞務管理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4、勞動者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乙方在發放勞動者工資報酬或甲方在代發勞動者工資報酬時代扣。
5、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提供規范的稅務統一印制發票。
1、甲方制定的適用于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務派遣管理規定,應當及時送乙方備存。雙方也可根據需要共同協商制定勞務派遣相關管理規定,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合理分工,共同做好對勞動者的管理工作。
2、勞動者在工作中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知曉的所有涉及甲方商業技術秘密的各種資料由甲方管理,乙方不得向勞動者索要或要求勞動者向其提供。
3、勞動者因各種原因終止為甲方提供服務,應當與甲方辦理有關工作交接手續,甲方有權要求勞動者必須交回與工作有關的文件與物品(包括各類文件、客戶資料、培訓教材、辦公設備等)及根據有關協議要求勞動者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退回甲方的費用等,乙方在得到甲方有關工作交接完畢的書面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4、勞動者出現違紀、違章、違反保密制度等情況,由乙方委托甲方或甲乙雙方共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乙方被派遣勞動者管理規定和甲方的規章管理制度對勞動者進行處理。有觸犯法律行為的,依法送交司法機關。處罰結果以書面形式記入勞動者的檔案。
1、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如因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或延遲履行義務,造成另一方或勞動者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因甲方未向乙方繳納或欠款派遣人員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的社會保險,所產生的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3、對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如雙方在履行過程中均有違約過錯,則雙方應按違約過錯的責任大小,承擔和賠償相應的損失。
4、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協議難以履行,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因終止本協議產生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和賠償。
5、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依照法律程序解決。
6、上述條款內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有沖突的,甲乙雙方相互免責。
(一)協議期限與協議解除條件
1、本協議期限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協議解除條件:
(1)如解除本協議,任何一方應提前六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因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的全部或主要部分不能履行時,協議即予終止。
(二)其他事項
1、本協議到期后,甲方提出不再續訂的,甲乙雙方本著責任共擔、友好協商的原則,按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共同處理好已在甲方工作而勞動合同及用工期限未到期的勞動者的'相關事宜。
2、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3、國家或省.市人民政府有關政策規定有變化時,甲乙雙方應及時相互通報,雙方按政策規定協商處理相關事宜。本協議有悖于法律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法律政策規定辦理。
4、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負有保密責任。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協議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5、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以書面形式進行補充,經雙方修訂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