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房屋買賣合同電子版篇一
乙方(買受方):
丙方(居間方):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出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合 同 各 方 當 事 人 簽 章
出賣方: 買受方:
本人(簽字或蓋章): 本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人: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電子版篇二
法律規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房到買賣合同的簽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我國也《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法律分析由此可見,房屋買賣合同即使未采用書面形式,也并不必然導致合同無效。如買賣雙方均實際履行了主要義務,買受人已交付了房款,并實際使用和占有了房屋,又沒有其他違法行為,只是該買賣合同沒有書面形式的,應認為買賣關系有效。但為了過戶的需要,應補簽書面的房屋買賣合同,買方可要求賣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如雙方未履行口頭合同的主要義務且并不能就此達成一致,則該合同應認定為無效的合同。
法律規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規定不得轉讓。但從該條立法目的上看,其規定應當是屬于行政管理性的,違反這一規定,僅是產生房屋轉讓不能及時頒證或不能如期過戶的結果。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于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可見,只要標的物合法且有權處分,對于標的物是否有相關證照,合同法并無特別要求。
《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也可以推導出:房屋買賣合同簽訂時,盡管該房屋尚未辦理所有權登記,合同也有效。對此應理解為:房地產權利人沒有現實房屋的產權證而不能辦理房屋轉讓過程中涉及到的登記過戶手續,但不應據此認為預購房買賣合同必然無效。如雙方在簽訂協議時對房屋權屬證書尚未領取的狀況是明知的,且當條件或期限成就時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產權亦無其他爭議或購買的房屋已交付原告入住時,一般應認定為有效。如賣方隱瞞無證的事實或因存在屋建造存在違法行為且已被有關機關確定,根本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則此類合同應為無效。
法律規定
《關于私房買賣的成立一般應以產權轉移登記為準的復函》(1990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強調:“簽訂房屋買賣協議以后,提出解除買賣協議,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應認為該民事法律行為依法尚未成立。一方翻悔是允許的。”
《關于范懷與郭明華房屋買賣是否有效問題的復函》(1992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答復:“房屋買賣系要式法律行為,農村的房屋買賣也應具備雙方訂有書面契約、中人證明、按約定交付房款以及管理房屋的要件;要求辦理契稅或過戶手續的地方,還應依法辦理該項手續后,方能認定買賣有效。”
《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明確規定:“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物權法》第十五條規定:“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中規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或者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才生效,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當事人仍未辦理批準手續的,或者仍未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后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如果原告請求被告交付該訟爭房屋,則人民法院應當責令被告繼續履行其合同,并責令被告協助原告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法律分析
由此可見,房屋買賣合同是否進行登記已在法律上確認不是生效條件,僅是未辦理有關手續之前,不具有將合同指向標的房產權屬變更的效力。本質上說,這涉及到的債權行為和物權行為二元劃分的理論,只要雙方簽訂的不動產轉移合同(債權行為)依法有效,當事人雙方就應按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辦理不動產登記(物權行為)手續。因合同一方原因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應責令其繼續履行,辦理過戶登記。
房屋買賣合同電子版篇三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丙方(居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東莞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見證甲乙雙方之間的買賣行為,共同訂立本合同,以茲各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東莞市***,該房屋用途為**,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以該房屋產權證標注面積為準)。該房屋已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產權證書,所有權證號為**字第**號,所有權人為** 。
二、房產權屬轉移時,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二。
三、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產權屬狀況、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該房產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購買。
一、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該房產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元),此價格包括:房價款□ 公共維修基金□ 室內不可移動之裝修□ 空調□及其它 。
二、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認可乙方采取以下第**種方式付款:
1、 現金支付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當日,預先支付總房款的**%,即人民幣大寫**元整(¥**元),作為保證雙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該筆款項自支付**方之日起視為定金已經支付,該定金待過戶當日,自動轉為購房款;
2)甲乙雙方在丙方協助下辦理立契過戶手續的當日,乙方將總房款的60%即人民幣¥**元(大寫**元整),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 甲方在繳清本合同第五條第三項房屋交付前各項費用后,當日乙方將總房款的10%人民幣**元整支付給甲方 。
2、 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當日,預先支付總房款的**%,即人民幣大寫**元整(¥**元),作為保證雙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該筆款項自支付**方之日起視為定金已經支付;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日內,另外支付人民幣大寫**元整(¥**元),連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為首付款。乙方應將該房產的首付款(該房產的成交價格減去銀行實際貸款額)采用以下三種方式:1、暫存丙方指定帳戶,待房屋產權過戶當日,劃入甲方帳戶□;2、乙方將首付款直接劃入甲方指定帳戶□;3、暫存銀行開立的監管帳戶內,由銀行監管該部分資金,待房屋立契過戶手續完畢 日內,連同貸款額一并支付給甲方。此業務必須由甲乙雙方與丙方另行簽訂交易資金監管委托協議□。
3)在銀行批貸手續完成時,甲乙雙方必須配合丙方辦理相關過戶手續,由丙方持相關證件材料,協助甲方辦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銀行貸款額會由銀行內部自動轉入甲方所開帳戶。
三、關于稅費
1、本合同履行期間內,甲乙雙方自行按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自行繳納各項稅、費,丙方協助甲乙雙方進行相關稅費的確認及計算工作。稅費分擔經甲乙雙方協商、確認見附件一;
2、甲乙雙方所交稅費可由丙方代為繳納,相關部門所開具的完稅憑證、行政事業性收據、工本費發票等單據,待代理事項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給付費的一方。
因甲乙雙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務而訂立《房屋買賣合同》,丙方有權收取相應的居間服務報酬,因此甲乙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按附件一約定的數額和比例,由 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應的居間服務費及代辦過戶費。
一、甲乙雙方辦理權屬過戶的所有證件資料準備齊全,由丙方提供權屬過戶代理服務,權屬轉移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稅費的繳納以本合同第二條第三項內容中的約定為準,甲乙雙方按約定內容繳納。未做出約定的,以房地產交易主管部門規定為準。
二、如需要辦理銀行貸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銀行及貸款服務,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費用,具體支付費用的種類和金額見附件一。
一、甲方應在辦理完立契過戶手續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產交付給乙方,并由丙方協助甲乙雙方辦理該房產的物業交割手續。
二、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物業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甲方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評估值,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三、該房產交付前,因該房產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產交付并簽訂《物業交接單》后,因該房產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由乙方承擔。該房產交付時,甲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繳費憑證。
四、如該房產原產權單位要求立契過戶前簽訂物業、供暖協議并提前預付物業、供暖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原產權單位要求辦理。
五、甲方交付該房產的裝修、設備狀況應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一、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所提供該房產資料的真實性和齊全性,并符合國家及東莞市房屋上市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權利。
2、甲方保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則,除應支付給乙方的違約賠償外,還應支付給丙方總房款的3%作為居間服務報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給丙方,則甲方應按此比例和數額支付給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請銀行貸款,甲方應保證隨時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時到銀行提交資料并簽字。
4、在簽訂本合同后,甲方必須按約定時間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交易過戶手續,按期如數繳納合同第二條第三項內容中約定的由甲方繳納的稅費,超過期限視為違約。
5、甲方保證該房產在交易時沒有權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繳稅費等情況。若有銀行按揭,手續應已在本次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導致第三方主張權利,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相關約定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代理費。
二、乙方義務
1、乙方承諾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實有效。
2、乙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期如數支付購房定金、購房款及由乙方繳納的稅費。
3、提供該房產過戶交易和銀行貸款時所需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4、若乙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及時向丙方提供貸款所需資料并到場簽字。
5、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相關約定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代理費。
三、丙方義務
1、見證并監督本合同的執行。
2、代辦該房屋過戶、貸款的相關手續。
3、在甲乙雙方已交付丙方過戶所需各項稅費的前提下,代為繳納。
4、甲、乙雙方發生違約或爭執等情形時,應出面予以協調;協調無效時,應采取中立態度,并證明事實。
一、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將上述房產出售給乙方或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導致合同無法全部執行或被迫解除,甲方應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雙倍金額賠償乙方;若應乙方原因違約,不購買該房產,則無權要求返還已付定金,該定金歸甲方所有。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一項“甲方義務”除第(2)條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額外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如因此給乙方和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予賠償。
三、若甲方逾期交付該房產,則每逾期一日,甲方均應按該房屋價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三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甲方違約條款處理。
四、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應按逾期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三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乙方違約條款處理。
五、在辦理立契過戶和銀行按揭貸款過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單方延誤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損失,則視為延誤方違約,按本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處理。
六、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該房屋買賣事宜最終沒有達成,甲乙雙方所付的服務代理費均不予退還,應由責任一方承擔全部丙方服務代理費,如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則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的丙方服務代理費。
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協議自行終止,三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已收房款全額退還乙方,丙方則應將甲、乙雙方提交的相關過戶所需證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務費退還提供方和支付方。
本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的爭議事項,三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 種方式解決該紛爭。
一、提交東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權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附件一:相關稅費明細;附件二:家具裝修清單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補充:1、經甲乙雙方協商,在雙方簽定本合同之日后甲方協助乙方與物業溝通進場裝修事宜。
2、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90日內過戶,如不能如期過戶則甲方支付違約金的比例為:首期付款的每天萬分之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丙方:
公司蓋章:
經紀人簽字: 聯系方式:
公司地址:
客服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電子版篇四
賣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
預 訂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
服務機構:遂寧市誠欣房屋中介 (以下簡稱丙方) 【注 冊 號: 510901000066996 】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該房屋(以下簡稱該物業)事宜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乙方預訂 物業。甲方已取得該物業的所有權,所有權證號: 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該物業產權面積為 平方米,該物業甲方擬定于 簽定買賣合同并支付完□首付款或□全款 交付給乙方(具體時間以買賣合同約定為準)。
第二條: 乙方預訂的該物業單價為¥ 元/㎡(大寫: /㎡),總房價為¥ 元,(大寫: ),乙方采弱一次性□分期□按揭(具體時間以買賣合同約定為準)方式付款。
第三條: 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大寫: ),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該物業買賣合同的擔保,簽訂該物業買賣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買賣價格應以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價格為準。
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 天,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到 船山區誠欣房產中介處協商簽訂該物業買賣合同。超過預訂期導致未能按時簽訂該物業買賣合同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且違約方向守約方按定金的兩倍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絕簽訂該物業買賣合同的,甲方應兩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因甲方故意謊報或隱瞞該物業的具體情況,導致乙方未對該物業充分了解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該物業已存在抵押,預租,查封等事實的或其它由甲方主觀因素造成無法順利過戶于乙方的;3,甲方未按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價格作為該物業買賣價格的。
第六條: 除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預訂期內提出解除本協議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
第七條: 在乙方向甲方交完定金后,丙方負責保管該房屋的《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或《買賣合同》,同時甲,乙雙方各按第二條約定的總房價 百分之一 向丙方支付傭金,在簽定本協議時先支付全部傭金的百分之五十即¥ 元(大寫: ),剩余的百分之五十在該物業所有權證過戶遞件后當日支付
第八條: 其他約定 。
第九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1 種方式解決:1,提交四川省遂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簽訂該物業買賣合同后,本協議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各方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持 壹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遂寧市誠欣房屋中介
時 間: 時 間: 時 間:
房屋買賣合同電子版篇五
甲方(賣方):***,公民身份號碼:****************。
乙方(買方):***,公民身份號碼:****************。
甲方擁有位于**號的房屋一套、柴間,產權面積分別為1*3.88平方米、*.76平方米(包括公攤在內)。現甲方將該房屋賣給乙方。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及產權情況
1、甲方房屋座落于*****的房屋一套、柴間,產權面積分別為1*3.88平方米、*.76平方米(包括公攤在內),房屋結構為框架,用途為住宅。
2、甲方房屋在出讓前不存在任何抵押、債權債務等權利瑕疵。如有出現任何權利瑕疵,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甲方為房屋的所有權人,甲方應確保有權出讓該房屋。
第二條交易價格及付款方式
1、房屋售價為人民幣元。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支付購房定金人民幣元給甲方,甲方應出具收款憑證。
3、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日內,再付購房款人民幣。
4、在房屋不動產權證書變更登記為乙方之日,乙方付清剩余購房款人民幣元。
第三條房屋交付
1、甲方應在乙方付清款項時,立即將該房屋的房產證、門牌證等有關權利證書交付乙方,并將房屋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第四條產權變更登記
1、該房屋變更登記到乙方名下所需繳納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水電過戶等手續。如甲方故意拖延的,甲方按每日人民幣**0元,賠償乙方的損失。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約定支付款項的,逾期達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定金;甲方在收到定金后,不再履行合同義務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2、甲方拒絕履行交付義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退還全部已支付的款項,并按月利率1%計算已支付款項的利息作為違約金。
3、如出現本合同第一條第2項情形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已支付款項的三倍賠償乙方的損失。
第六條其他事項
1、從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對該房屋進行處置,包括贈與、轉讓、出租、或從事商業活動。
2、當房屋因城市規劃再次面臨拆遷安置時,拆遷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3、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生效及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2、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附件是合同重要組成部分,附件一為甲方身份證復印件,附件二為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另行約定。
甲方:簽名(蓋章)乙方:簽名(蓋章)
日期:日期:
房屋買賣合同電子版篇六
立房地產買賣合同人
賣售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 通過上海****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居間介紹 ,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為:滬房地徐-20xx-000000
(二)房地產座落: 上海市虹橋路666弄2號0000 室號(部位: 00000),房屋類型: 公寓 結構: 鋼混
(三)房屋建筑面積:__181.89_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屬面積:___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范圍見(附件一)。
(五)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 國有 ;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出讓_方式獲得。
(六)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非房屋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見附件二。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系)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共計人民幣為 捌佰萬 元, (大寫): 8,000,000.00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附件三)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后,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一款辦理。
(一)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_20xx年09_月05日前騰出該房屋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叁個工作_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_甲乙雙方簽訂房屋交接書_為房屋轉移占有的標志。
第五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值壹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在 20xx 年 8 月10日之前,甲乙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 徐匯區 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權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
第七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三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起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 乙方未按本合同付款協議約定期限付款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未付房屋價款日萬分之5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15日后乙方仍未付款的,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5日的違約金外,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房屋總價款的20%。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當于違約金和賠償金部分的價款,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和賠償金部分的,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支付。
第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期限交接房地產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三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包括房地產交接及房地產權利轉移)給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已付房屋價款日萬分之5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四條和第六條約定的應當交付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15日后甲方仍未交付的,除甲方應向乙方支付15日的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為房屋總價款的20%。甲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7日內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并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選擇以下第 二 項方式解決。
(一) 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 依法向 徐匯區 人民法院起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陸_份,甲、乙雙方各執_壹_份, 財政、稅務、中介方和_徐匯區_房地產交易中心各執一份。
補 充 條 款(一)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根據本合同第十一條之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補充條款:
1、涉及本交易的各項稅費由甲、乙雙方按現行的國家政策、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公證費(若有)由引發方承擔。
2、甲方應通過稅務機關出具全額房價款發票予乙方。若由于相關部門的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導致雙方應當承擔的稅費增加或減少,都由甲、乙雙方按變化后的規定各自承擔或享有。
3、對于本合同附件二的補充:甲方保證房屋交接時,該房屋內的管線暢通以及附屬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
4、對于本合同附件四的補充:甲方應在本交易完成后五個工作日內協助乙方辦理上述事宜之戶名變更手續,更名費用由乙方承擔。
5、甲方承諾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申請(送件取得收件收據)之日起的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原有戶口(若有)的遷出手續,若在前述期限內,原有戶口(若有)未能遷出的,則每逾期一日,甲方應當按照該房地產轉讓價款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賠償金,直至原有戶口(若有)遷出時止。
6、若因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本交易所需材料及稅費導致轉讓過戶手續延遲辦理或無法辦理的,則該過錯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7、若是甲方的房屋產權證上設定密碼的,如果因為甲方遺失密碼或密碼輸入錯誤造成本交易的轉讓過戶手續延誤的,則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8、甲方應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對該房地產具有合法處分權,并承諾已履行了充分的告知義務,若因甲方惡意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過錯違約責任。
9、本合同第九條所規定的違約責任同樣適用乙方未按時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的情形。
10、本合同第十條所規定的違約責任同樣適用甲方未按時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