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教育工作者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一
為了進一步強化辦公紀律,規范請銷假管理權限和程序,保持公司高效有序運作,特制定本規定。
1、運銷分公司所有人員無論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須辦理請銷假手續。
2、所有請假人員必須按規定辦理正規請銷假手續,期滿后,辦理銷假手續。請銷假的基本程序為:個人填寫請假條――逐級審批――調度室備案--期滿到調度室辦理銷假手續。
3、按照逐級負責制的運行規則,各級管理人員的請銷假實行逐級審批制。具體為:公司副經理請假,須經公司經理批準;三天以上須經呂梁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公司副科級以上人員請假,須分管經理同意,公司經理批準;公司一般管理人員請假,三天以內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分管經理批準;三天以上必須經理批準。
4、請假期滿不能按時返回的,須委托他人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手續按請假程序執行。
5、未經批準,擅自離崗或期滿未辦理續(銷)假手續人員,一律按曠工論處。對不及時銷假和虛擬原因請假、超假不歸者,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批評教育、通報直至行政處分,并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6、建立考勤制度,專人負責,認真執行考勤登記,嚴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團公司開會、出差等)須辦理離崗手續。
8、公司所有人員請銷假手續在公司綜合辦備案。
(二)運銷分公司機關工作人員守則。
為轉變機關工作人員的作風,強化勞動紀律觀念,體現團結協助的團隊精神,保證銷售工作順利有序的開展,特作以下規定:。
2、每日早7:15分各科負責人按時參加班前會,按職責劃分書面匯報前一天工作情況,接受領導工作安排,對相關事宜提出建議,統一思想,達到共識。
3、科長不在時,相關科室人員全部參加,就各自分管業務進行匯報,做到有事請假,凡不參加者一次罰款10元。
4、機關所有人員每日早6:45分按時起床,7:00做好班前會準備,否則一次罰款5元。
5、各種會議期間一律關閉手機,否則一次罰款5元。
6、機關人員積極參加集體勞動、公益性活動,特殊情況向經理請假,否則一次罰款10元。
7、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請假3天以內,由科長簽字,副經理批準。3天以上必須經理批準,否則視同曠職,曠職一次處罰20元,按銷假時間算起,綜合科存檔。
8、凡享受手機費補貼工作人員,不準停機、關機,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綜合科告知聯系方式,凡出現一次聯系不上取消手機補貼并處罰20元。
9、司機夜間輪流出車,做到有事提前請假,否則處罰司機20元。
10、保持良好的辦公秩序,不得在辦公場所嬉戲、打鬧、高聲喧嘩,不得串崗聊天,不得將小孩帶入辦公場所,上班時間不許打撲克、玩電腦游戲或做其它娛樂活動。
11、主動熱情接待來客,實行首問負責制,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應積極辦理,不得拖拉推諉。對屬于他人或其他部門職責范圍的事項,應負責帶到并介紹給有關人員;不清楚歸屬范圍的事項,應帶到辦公室或單位領導處詢問,不得推諉。
12、對來客應用語禮貌,舉止文明,辦事認真負責,為來人提供優質服務,不得冷落、訓斥、辱罵來人。13、辦公時間不得安排私人來訪,對未經預約的私人來訪,應盡量縮短時間,同時不得影響他人工作;不得用辦公室的電話打私人電話,如有急事需使用的,應盡量縮短談話時間,嚴禁因私事打長途電話及信息電話。
14、機關工作人員,人人負責監督執行,凡觸犯規定,由綜合科負責記錄,建立臺帳。月末工資中扣減,并做通報。
(三)考勤制度和輪休辦法。
為了保證公司各部門、各環節運轉正常,各項工作能夠有條不紊按秩序開展,更好的服務于用戶,樹立良好的形象,現將加強考勤管理和實行輪休制的規定通知如下:。
1、各單位必須嚴格加強考勤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實行上午下午雙考勤,并保存好原始考勤記錄,每月底統一交回綜合辦備案,作為計發工資、獎金依據。
2、嚴格請銷假制度,按照“兼顧公務、工作允許”的原則,逐級審批,假條保存在綜合辦,返回及時銷假,不準逾期。特殊情況延期須經公司經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員,月工作日不得少于制度工作日22天,否則不得享受當月獎金,并按缺勤天數核減工資。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數計發加班工資和超額獎金。出勤日計算方法:月天數減去請假日,12點以前離崗按整日計算,12點以后按半日計算。每人每月允許請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機關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因公務出差、下礦等原因離崗時,須告知其他工作人員和綜合辦,不得因離崗而影響工作。
5、所有工作人員不分節假日,一律實行輪休制。兼顧工作需要,綜合辦排出輪休表嚴格執行。其它時間不得請假離崗,特殊情況下調整必須經公司經理同意。
(四)計算機及網絡使用的管理辦法。
為加強工作紀律和辦公電腦使用管理,促進辦公自動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規定:。
1、各科室使用計算機應以辦公、學習、科研為主,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嚴禁使用計算機玩游戲,看影視碟片及其它與工作、學習、科研無關的活動,禁止qq聊天、視頻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更改計算機原已設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安全、泄露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一經發現查實,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3、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黃色游戲和看黃色影片,嚴禁查閱、調用、復制、傳播網絡中反動、黃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計算機軟件,禁止瀏覽不良網站,破壞ie瀏覽器。一經發現即按國家有關法規進行處理,并追究刑事責任。
4、各科室要求網上辦公的業務,需上網的內容必須上網。
5、嚴禁私自進行計算機聯網。
6、計算機擁有者必須妥善保管自己的計算機,如向他人違紀使用提供便利,計算機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擔責任。
7、各科室加強辦公電腦的電源檢查,下班時要關閉電源,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否則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80%。
(一)用水用電管理。
1、不得使用電爐、熱的快等自備電器取暖、燒水、煮飯。
2、上班時將宿舍燈具、電視機關掉,下班時將辦公室燈具、電腦關掉,嚴禁長時間無效開機。
3、當日值班人員負責大門口照明燈以及院內室外公共場所燈具的晚上開啟和天亮時關掉事項。
4、及時關閉自來水閥門,不出現長流水。
5、發現線路、管道出現斷裂、滲漏現象或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向辦公室報告。
6、不得私拉亂接,隨意改動原供電線路。
7、裝有空調、電視、電腦的房間做到人走機關,嚴禁長時間開機,嚴禁無人狀態下開機,不得將空調溫度設置過低。
(二)差旅費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專項費用的管理辦法,以逐步適應現代企業管理要求。根據集團公司和呂梁煤電公司有關規定,并結合運銷分公司實際。特制定差旅費管理辦法,望遵照執行。
1、因公出差必須填制差旅費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經理審批后方可外出。
2、差旅費報銷要注明出差時間、地點、事由、路線、出差人數等事項,由單位負責人及經理審批后,到公司財務科報銷。
3、嚴格按出差時間及路線報銷,超出審批范圍的費用自行處理。帶車外出,只報銷住宿費及補助。按集團公司規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須在集團公司辦事處,否則不予報銷。
4、對于因公出差報銷車、路卡等票據,當事人要詳細注明事由、時間、起止路線等,經單位負責人、分管領導及經理審批后到財務處報銷。財務人員要按規定嚴格審查,凡不符合財務規定的財務處一律不予報銷。
5、各科室人員外出辦事、到上級部門報送資料不準坐出租車,凡出租車票,費用不律不予報銷。
(三)通訊費用管理。
1、通訊費用按核定標準使用,固定電話超支由工資支付。
2、所有人員手機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回集團公司本部換號需事先通知綜合辦,不在服務區時,必須向綜合辦告知就近固定電話,不得因聯系中斷影響工作,否則停發手機通訊費用補貼。
3、各單位必須控制固定電話費用支出,禁止外單位人員撥打無關電話。
4、手機通訊費用公司綜合辦統一按標準和在崗人數做表,經理審核發放。
(四)業務招待費管理。
1、凡公司內部一般辦公人員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標準在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到食堂就餐,不準上煙、上酒、上飲料,超標準招待的必須經經理或書記審批。
2、綜合科要嚴格完善審批手續和制度,建立支出臺帳,詳細說明每次招待的時間、事由、人數、金額等。
3、因工作關系需要安排客飯時,分管經理要提前與綜合科聯系,有關單位到辦公室具體辦理客飯手續。
4、各單位發生客飯時,首先到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按開具的客飯金額經分管經理簽字后,交由經理審批方可進行就餐,如遇特殊情況可先就餐,事后補辦就餐手續。
5、上級部門業務檢查、大型會議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統一安排。
(五)磁卡電話使用管理辦法。
為了有效控制電話費的超標,杜絕非辦公性濫用電話,運銷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從20xx年元月份起用磁卡電話,有關規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執行。
1、話費分配:科級干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員每月30元。
2、用戶卡實行一人一卡的辦法,每人保護好自己的個人卡,防止丟失、損壞。丟失、損壞者自費申請補辦磁卡。
3、因特殊情況費用不夠時,經運銷公司經理批準可向綜合辦申請補費;。
4、工作人員不準隨意變更磁卡電話設置,因此造成話機不能使用,責任自負;。
5、每月25日交回用戶卡由綜合辦統一充費,剩余話費可用于次月使用;。
6、不得在電話線上串接其它普電話機,否則沒收普通電話機,取消使用公司電話資格。
優秀教育工作者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二
一、提前十分鐘到崗,換好工作服,檢查好儀容、儀表。
二、上班時間站立規范,不得倚墻、靠椅,不準聚一起閑談,上班按規定時間在自己區域站立規范,面帶微笑迎接客人的到來。嚴禁以工作場地作為休息場所,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三、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動問好點頭致意,不能視而不見。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四、客人來了要說歡迎光臨,拉椅讓座。在服務過程中請使用禮貌用語,客人買單要致謝,客人離時要送客,請客人慢走,并誠心歡迎客人下次光臨,使用禮貌用語(送客至門口),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五、不準與客人爭吵,要記住客人永遠是對的,不準向客人索取物品與小費。若因態度問題導致客人不買單,給酒店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六、拾到客人物品必須上交吧臺或上一級領導保管,并盡快與客人取得聯系,不準私自留藏,占為已有。一經發現,罰款20—200元并后果自負。
七、如遇客人較多時,不得私自離崗。離崗要上報領班(包括上洗手間),領班安排人員頂崗后,才能離開。否則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并罰款20元/每次。
八、不準在餐廳內奔跑,不準在餐廳、包廂、公共場所大吼大叫、大聲說話,違者視情節輕重罰1—5元。
九、不得罷工,或三五聚集鬧事,嚴禁向外界人員透露酒店的商業機密或抵毀酒店形象,違者開除處理。
十、員工必須參加班前會及平常的業務培訓,違者一次罰款5元。
十一、在工作中隨時服從,工作完后再提出見解,不得當眾與領導爭辯,否則視情節輕重,罰款50—100元,并在班會上作書面檢討。
十二、上班時間不準吃東西,更不準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違者罰款50—200元,情節嚴重者開除。
十三、不準帶包進入工作場所,違者罰款5—20元。
十四、下班后不準在酒店逗留,違者罰款5元。
十五、熟悉業務知識,了解每天供應的菜式及酒水、熟記菜單酒水單,如因業務不熟,造成客人不滿情緒的,視情節輕重,初次罰款5—50元,下崗培訓三天(不計工資),所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
十六、上班時間必須使用普通話,違者一次罰款1—5元。
十七、不許利用職務之便少記客人所用食品,一經發現罰款50—100元。
十八、不許向客人只推薦有開瓶費的酒以此誤導客人,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罰款10—50元。
優秀教育工作者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三
實行8小時工作制,“三班”輪流上崗,保持24小時有人在崗,特殊情況由礦領導另行通知。
1、礦長、工程師離礦必須向公司分管領導、煤管站請假批準同意后方能離礦,離礦期間工作必須下委托書,并且,礦長、工程師不能同時離礦,否則,從嚴處罰。
2、生產礦長、安全礦長、經理、機電礦長離礦必須向礦長請假,安排交接好管轄范圍內的工作,離礦必須出具請假條,經礦長批示同意后,方可離礦,離礦2天以上的,必須報上級領導批示同意。其他崗位員工請假,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由礦長審核批準后,方可離礦。特殊情況請假3天以上的,必須經分管領導及礦長同意并報人事部審核批準后,方可離礦。
3、未按規定進行請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當月累計出現3天曠工或連續3天曠工,解除勞動合同,曠工一天按月總收入20%進行處罰,曠工2天在處罰的基礎上扣除月獎金。
1、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2、本礦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3、全體員工須嚴格考勤,按礦上規定的崗位作息時間上下班,
如有遲到、早退每次處罰20元,每超一分鐘加罰1元,以此類推。4、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領導批準后,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按有關規定享有相應待遇。
5、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
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所有管理人員、職工必須嚴格遵守煤礦制定的規章制度、崗位責任制及操作規程,在值班過程中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嚴禁串崗,必須認真履行職責。
6、在值班過程中,脫崗、串崗、睡崗、不認真履行職責的,按曠工處理(井下睡崗按重大事故處理),現場人員及當班管理人員參照處理,知情不報者負連帶責任;造成事故損失的,現場人員及當班管理人員按責任等級、實際損失費用進行賠償。
7、每月3號考勤經礦長審核后報人事部。
1、對不服從管理,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陽奉陰違、拉幫結派,造成危害的,一次處罰500元以上。
2、不認真執行現場交接班或交接班事項弄虛作假、敷衍了事、不負責任的一次處罰100元以上,造成安全隱患、發生事故的,按損失賠償,分管領導和相關人員分別按責任等級賠償。
3、全礦職工必須積極參加每周一次礦內組織的安全學習或業務學習,對于不參加的,每次處罰200元以上。
4、全礦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礦紀,做到勤奮工作,誠實勞動、講究職業道德。
5、凡是在礦內酗酒、無理取鬧、辱罵他人、打架、違法違紀的,一次處罰不低于500元,礦級領導加倍處罰,造成的后果自負,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優秀教育工作者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四
為了加強本車間的勞動紀律管理工作,以明確各小組、各崗位的職責范圍,做到有章可循,使車間的管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各項管理制度。希望車間全體同仁本著對公司高度負責的精神努力工作,積極配合,為公司發展,個人利益盡職盡責。
車間全體人員。
全體人員要學習、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認同公司的發展理念,牢記和理解公司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1、早上上班必須提前十分鐘到車間全體集合。由組長列隊、清點人員,然后開早會(周六、周日除外),宣導勞動紀律和生產事項。對于早會遲到、早退者給予申戒一次處分,未參加早會者給予警告一次處分。
2、上班時間有廠服者必須穿廠服上班,配帶好廠牌;上班時間嚴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短褲、裙子等;車間內嚴禁散發、赤膊上陣;嚴禁在車間禁煙區吸煙。以上以經發現給予口頭警告和申戒一次,若再犯者給予警告一次,超三次(含三次)給予小過一次處分。
3、上下班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等。親自刷卡,不得托他人或代他人刷卡,違犯者按公司有關制度處理。
4、上班期間嚴禁帶食物到生產現場或吃零食;不準消極怠工、睡覺、打鬧、妨礙生產、無故離崗、串崗等違章事宜。以經發現按廠規廠紀處罰,根據事態的嚴重性,相關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5、本車間員工要服從車間管理人員的合理按排,認真及時完成各項生產任務員工和管理人員互相幫助、互相理解、互相監督,以公司、生產利益為重。車間要建立和形成公正、透明的體制,全體人員都有提出合理意見的權力和義務,做到誰優獎誰,誰犯懲誰。
6、各小組師傅、技術員、代班協助科長做好車間生產按排、產品品質控制與勞動紀律,做好制度的宣導和執行,做好責任區域的環境衛生,生產現場要規范的排放整齊,半成品及成品按指定位置擺放,并加以標識;認真督導員工填寫流程卡,并卻保流程卡的正常流通。所有管理人員要以身作則,發揚服務生產、服務員工的精神。
7、下班前依據自己所加工的工件大小、交貨的難易度,提前相應時間停機(不能超過10分鐘),對自己工作范圍內的區域清理干凈,廢料和有用料放到指定位置,嚴禁混放,并且關閉好相關電源、門窗,有秩序的排隊下班。每逢星期六下午下班提早15分鐘做好車間大掃除。
8、車間人員要認真學習公司制定的設備管理制度,執行設備保養全員參與。每天早上上機之前認真維護和擦理自己保養的設備和其他事項,并填寫當日的保養卡記錄,不得少寫或超日填寫。若發現保養未做到位或未做,先口頭警告,次犯給予申戒一次處分。
9、全體人員要愛護公司財物、消防器材、生產工具和生產設備,因生產而領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歸還,如有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嚴禁亂涂、亂貼等不良現象。
10、所有人員對車間物料控制負責,確保材料充分利用,減少浪費,嚴重者給予處罰或照價賠償;嚴禁工作臺下隨處可見物料,每位人員對交期負責,對師傅交待的任務按期定量完成,制程中所用到的棧板必須擺放整齊。
11、所有人員必須對產品的品質負責。生產前簽核相應樣板,生產中按樣板隨時自檢,確保工序半成品、成品品質合格率在99%以上。具體見《車間生產品質管理制度》。
12、員工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原則。保持安全通道暢通,嚴禁堵塞。所有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
13、所有員工必須對自己負責,心中時刻擁有我要安全之理念。盡全心做好防范措施,絕不可抱有僥幸心理,加強自衛意識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14、全體人員嚴禁在車間或廠區內打架罵人,行事嚴重或態度惡烈者一律開除,不再騁用。先動手者還給予紀律處分后開除。事態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5、全體人員在車間內都對自身的行為負責。車間將嚴格執行《車間員工獎懲辦法》。
優秀教育工作者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五
1、為了加強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衛生管理,建立禮貌、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衛生設施的設置、建設、管理、維護和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廢棄物收運處理以及食堂的衛生管理。
3、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和外來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4、行政部為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所有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本公司的有關室(窗口)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
5、環境衛生設施的開支經費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審批。
二、公共區域的清掃與保潔。
1、公共區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綠地、職工宿舍外環境等)的清掃與保潔,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本公司人員進行。
2、統一使用的建筑物、會議室、宣傳設施、公告欄、廁所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本公司人員進行清掃與保潔。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辦公室等,應當由室(窗口)自行負責持續清潔。
3、禁止在中心所隨地傾倒、堆放垃圾,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煙頭及各種廢棄物。
4、公共走道及階梯,至少每日清掃一次,并須采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偏僻地段,每周清掃一次,做到無垃圾、無積水、無死角。
5、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污穢,持續清潔暢通。
6、廁所及其他公共衛生設施,務必個性持續清潔,做到無異味、無污穢。
7、辦公、生活區內的樹木、花草須加強養護和整修,持續鮮活完好,不準損毀、攀摘或向綠化帶拋棄垃圾,不準在辦公區晾曬衣物。
三、室內衛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輪流清掃衛生的制度。
2、室內應持續整潔,做到地面無污垢、痰跡、煙蒂、紙屑;桌面、柜上、窗臺上無灰塵、污跡,清潔、整齊,窗明幾凈。
3、室內不準許隨便存放垃圾,應及時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內。
4、辦公室內辦公用品、報紙等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車間個人生活用品應放在固定區域內。
5、室內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食堂的衛生管理。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
2、食堂的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由行政部督導,炊事員包干負責,明確職責。
3、炊事員務必每年體檢一次,并進行衛生知識培訓。新上崗的炊事員務必先體檢后上崗,取得體檢合格證后,進行衛生知識教育,并經簡單考核后才能上崗。
4、食堂操作間和設施的布局應科學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5、操作間及其環境務必干凈、整潔,每餐清掃,持續整潔,每周徹底大掃除一次。
6、食堂門窗、沙窗無灰塵、油垢,玻璃明亮;墻壁、屋頂經常打掃,持續無蜘蛛網、無黑垢油污。
7、食堂的灶臺、抽油煙機、工作臺、放物架等應潔凈,無油垢和污垢、異味。室內的燈具、電扇見本色。
8、各種飲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簾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清潔衛生,呈現本色。
9、炒菜、做飯的鍋鏟、鐵瓢等工具一律不許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各種蔬菜加工時,務必嚴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進行。
11、凡洗完的各種蔬菜,不得有泥沙、雜物,用干凈菜筐裝好,存放架上,不允許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肴、米飯,加蓋防蠅、防塵罩。
13、炊事人員上崗工作時務必穿戴工作服、帽,上崗前務必先洗手和消毒。
14、炊事員上班不準帶戒子、手鐲,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時不許吸煙,不得隨地吐痰。
15、直接入口的食品務必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6、食堂要配備消毒柜,使用的盆、碗、盤、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實行嚴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務必每一天消毒。消毒程序務必堅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8、遵照各級愛委會有關滅鼠、滅蠅、滅蟑螂的安排和實際狀況,按照技術要求在食堂內投放鼠藥,噴灑藥水,擺放夾鼠板,做到無蠅、無鼠、無蟑螂。
五、獎罰。
1、行政部結合本公司具體狀況,制訂具體的衛生標準和衛生獎懲制度,定期進行檢查。對衛生做得好的室(窗口)和職工要表揚、獎勵。尤其是食堂的衛生檢查結果要與炊事員的工資掛鉤,以促進食堂的食品衛生質量不斷提高。
2、同時,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行政部責令其糾正違規行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經濟處罰。
優秀教育工作者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六
為規范對員工勞動紀律的管理,提高全員勞動紀律意識,確保良好的工作程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2.0適用范圍。
物業公司全體員工。
3.0管理部門及職責。
3.1辦公室(人事培訓部)為員工勞動紀律管理的職能部門,編制管理規定,并實施考核。
3.2各部門負責人須協助對員工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紀行為及時反饋給人事培訓部。
4.0管理內容及規定。
4.1.1工作時間:按照公司各崗位工作時間準時出勤。
4.1.2出勤紀律。
(1)工作時間內必須佩戴工卡。未按規定佩戴工卡者,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若工卡殘舊、破損、污染,憑舊工卡到人事培訓部補辦換領,工卡遺失補辦每次扣款30元。
(2)員工必須按規定的工作時間親自打卡。除因工作需要連班的崗位,其他員工必須每天打卡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但下午上班最多提前45分鐘打卡。未按規定次數打卡,按未出勤處理。
(3)員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機出現故障無法打卡時,須及時將考勤卡交權限責任人簽字說明。一般員工交部門負責人簽卡,經理助理級以上交分管領導簽卡,未打卡也未及時補簽者,按未出勤處理。
(4)嚴禁代(請)他人打卡,違反者第一次給予雙方扣發當月工資50元,第二次下浮工資一級的處分,第三次辭退處理。
(5)考勤卡如有遺失及時到人事培訓部補辦,補辦必須出具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失卡期間在崗的證明。
(6)嚴禁在考勤卡上亂涂亂劃,對打卡不規范,描寫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處理。
(7)員工必須按規定順序插放考勤卡,保持考勤卡插放整齊。未按規定插放者或自帶考勤卡者每次扣款30元。
(8)規定上班時間或公司組織培訓及安排節假日值班無故不到崗或到崗后擅離者,視為早退或曠工。
(9)遲到、早退的有關規定: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無故遲到、早退15分鐘以內者,每次罰款20元。無故遲到、早退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者,每次罰款30元。無故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罰款50元。無故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10)曠工不到半天按半天處理,超過半天不到一天按曠工一天處理,曠工半天扣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曠工兩天依此扣六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曠工五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11)員工請假期間考勤參照4.2條款有關規定處理。
4.1.3相關規定。
(1)人事培訓部定期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情況記錄于員工考勤卡上,報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生效。
(2)員工考勤卡由人事培訓部每月26日統一發放,并根據考勤卡、請假單、人員變動等情況審核統計當月員工出勤情況,呈各級領導審核批準后于次月三日前報財務一分部核發工資。
(3)公司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保安員滿勤天數界定為當月實際天數減去當月星期六、星期天的天數,保潔員、綠化員、后勤人員滿勤天數。
(4)公司所有需輪班的部門,如工程維修部、經營部、客戶服務中心值班室、保安部均需將次月排班表交分管領導審核后,于當月二十五日前報人事培訓部備案,作為考勤檢查的依據。排班情況若有變動,部門負責人須及時以書面形式知會人事培訓部。
(5)部門負責人須協助人事培訓部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進行監督檢查,及時將異常情況反饋人事培訓部。
4.2請休假管理規定。
4.2.1請假程序。
(1)員工先到人事培訓部領取《請假單》(附表1),按要求填寫并履行逐級審批手續后,由本人將《請假單》及考勤卡交人事培訓部核實,待工作交代清楚后,方可離開公司。審批手續未結束離開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人事培訓部及時登記員工年度請假記錄于員工考勤卡。
(3)員工假期結束后首先到人事培訓部銷假,并取回考勤卡,然后到所在部門報到。凡未按規定到人事培訓部辦理銷假手續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4)假期間因事不能按時上班,須請示部門負責人,得到同意后方可續假,并由部門負責人及時知會人事培訓部。續假結束后須于24小時內到人事培訓部補辦手續。逾期不補辦或未經相關領導批準而超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4.2.2請假審批權限。
(1)公司保安員、保潔員、綠化員及后勤人員請假,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分管領導審批后生效。
(2)除上述人員的一般員工請假,三天以內經分管領導審批后生效,三天以上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3)主管(包括工程師)以上干部請假,一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后生效,一天以上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4)部門經理助理以上干部請假,不論請假時間長短都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5)任何人員請帶薪假,不論請假時間長短都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4.2.3事假。
(1)請三天以內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請,請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兩天申請,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有效。
(2)一次性請事假不得超過二十天。試用期內的員工原則上不得請三天以上的假期,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除外。
(3)事假期間按比例扣發當月工資,計算方法為:本月全勤應發工資/應出勤天數x請假天數。
(4)當月事假超過五天或累計超過七天,扣發季度獎或年終獎的當月份額。
4.2.4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應出具鎮級以上醫院證明(一天內免附證明),并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有效。
(2)員工請病假不得超過一個月,特殊情況(如重病住院)除外。
(3)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時,先由他人代請假,事后向人事培訓部提供有效病假證明。請假證明及手續不齊全者,按事假處理,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
(4)病假期間按比例扣發當月工資,計算方法與事假相同。
4.2.5婚假。
(1)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且符合國家《婚姻法》結婚條件,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有效。
(2)凡婚假提前三天申請,婚假結束后,必須向人事培訓部提供有效結婚證明,否則視為事假處理,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
(3)請三天以上的婚假,其余天數視為事假,但共計不超過二十天。
4.2.6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給予帶薪喪假三天。
(2)員工請三天以上的喪假,其余天數視為事假,但共計不超過十天。
4.2.7探親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給予探親假十天。
(2)按規定享受的探親假計發全額工資。
(3)員工休探親假,遇節假日及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不再順延假期。探親假不得與其他假期連休。
4.2.8法定假。
(1)員工依法可享受的國家有薪法定假為:元旦一天(1月1日),五一勞動節三天(5月1日、2日、3日),國慶節三天(10月1日、2日、3日),春節三天(農歷初一、初二、初三)。
(2)員工在法定假日期間加班的,按崗位基本工資的三倍計發加班工資,或給予同等天數的補休,補休后公司不再計發加班工資;補休原則上安排在當月休完。集團公司另有規定,參照集團公司相關規規定執行。
4.2.9產假。
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2.10工傷假。
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2.11公假。
員工參加與工作相關的專業技能培訓(如,物業管理崗位培訓)或參加國家規定的社會活動,經總經理同意后可享受公假,公假發給全額工資。
4.2.12員工請休任何假期公司一律不報往返路費,遇節假日不再順延另計。
5.0考核辦法。
5.1綜合勞動紀律依據員工出勤率、請假天數累計、違紀處罰次數實施考核。
5.2辦公室(人事培訓部)不定期對員工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違紀員工開具《員工違紀處罰單》(附表2),報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生效。
5.3各部門發現本部門員工違紀行為,由部門負責人開具,《員工違紀處罰單》,呈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報人事培訓部備案。
5.4員工違紀行為經查屬實,而本人拒接受者,加倍處罰或視情節輕重辭退處理。
5.5對每月累計違紀超過三次的員工,給予通報批評或根據違紀性質降級甚至除名。
5.6經審批后的《員工違紀處罰單》由人事培訓部留存。人事培訓部每月末統計匯總當月受處罰情況,呈總經理審批后,于次月3日前報財務一分部,在員工當月工資中扣罰。
5.7員工勞動紀律考核記錄作為員工加薪、調職的重要依據之一。
6.0附則。
6.1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有相關規定自行廢止。
6.2本辦法由人事培訓部負責解釋。
x市z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優秀教育工作者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七
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為強化勞動紀律管理,增強員工勞動紀律性,特制定《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竄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午餐時間未到提前就餐者視同早退。
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違者每次罰50元。
3、禁止員工酒后上班,違者每次罰1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50元。
5、各部門、車間必須在早7:50前組織召開班前會,8:00后所有人員需進入工作狀態,違者每次罰30元。遲到、早退、脫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6、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主管領導同意。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7、嚴禁員工打架斗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5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并直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三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辭退處理,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并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9、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并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后,視情節給予扣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1、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降職、開除的處分,并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3、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50元處理:
(1)員工出廠,除正常下班時間以外必須持有出門證(出門證需注明出廠時間和返回時間同時門衛室要做好登記)。無出門證出廠門衛值班人員有權拒絕進出廠或報公司管理部處理。
(2)著裝得體,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無跟涼鞋)。不合著裝要求的,車間主管有權拒絕入內,班組不得安排生產作業。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4)上班期間,員工個人來客來訪一律在門衛室接待。工作時間內非業務需要,禁止工作時間用手機上網、玩游戲。
(5)不服從企業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生產混亂的。
(7)未經許可,非對應職能人員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的。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倉庫、財務部門等。
(8)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9)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嘩干擾他人工作等的。
(10)沒有健康的衛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衛生的。
(11)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2)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設備的保養工作的。
(13)操作機器、設備時,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
(14)設備、工裝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員工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處理,不及時告知班組長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盲目操作的。
(1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6)在生產、倉庫等禁止吸煙區域吸煙的,造成損失的并根據損失大小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7)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的。
14、存在以下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100元處理:
(1)不經批準,擅自休假造成曠工的(礦工除扣發三日工資外,可視情節根據規定進行處罰)。
(2)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代打卡的,給予雙方處理。
(3)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4)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5)上班時間出廠,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廠的。
(6)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7)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并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沖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15、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可以認定重大過失予以辭退并處罰款200元:
(1)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曠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2)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3)嚴禁酒后進廠返工,對于有明顯飲酒跡象的,值班保安有權拒絕入內。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范,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6)盜竊、貪污或用職權營私舞弊,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應記重大過失。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金額達到500元人民幣或以上的。
(7)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8)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業的技術、商業機密,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
(1)弘揚正氣,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立功者。
(2)助人為樂,拾金(物)不昧者,行為足以嘉獎或立功者。
(3)及時發現并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嘉獎或立功。
(4)根據企業的狀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嘉獎或立功。
(5)企業出現臨時突擊任務,如因交貨而臨時增加生產任務、搶修、搶險等任務,能擔負責任,以身作則,出色完成任務者,嘉獎或立功。
(6)連續長期對使用的設備進行良好的保養,使設備長期處于良好的運作狀況,得到設備管理人員或車間主任的確認。嘉獎或立功。
(7)非本屬職能者,能發現產品的質量問題、生產過程問題,及時反映,消除產品隱患,避免企業出現損失者,嘉獎或立功。
(8)工作崗位中能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并得以認定,嘉獎或立功。
(9)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進工藝、方法、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費用。堅守企業利益,積極為客戶、商戶服務,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評。給予嘉獎或立功。
17、員工因違紀受到經濟處罰、行政處分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18、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19、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優秀教育工作者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八
為了促進各級領導干部、管理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作作風轉變,增強企業卓越執行力、塑造優良的干部隊伍形象,保證企業各項工作順利完成,以及勞動紀律檢查工作經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特制定勞動紀律檢查管理制度。
組長:董事長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紀委書記。
副組長:公司各業務分管領導。
成員單位:紀委、監察、人力資源部、行政辦、企管部、黨工部、保衛部。
紀委和人力資源部為牽頭單位。
1、制定檢查考核制度;
2、組織對公司各單位進行勞動紀律檢查;
3、組織分析勞動紀律中存在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處理意見,并向公司領導匯報檢查情況。
(一)上下班遲到早退情況。
1、是否建立簽到簽退制度以及記工臺帳;
2、是否按時上下班,有無遲到早退現象;
3、有無曠工,請假是否有領導批準的請假條;
(二)班中離崗情況。
1、是否建立班中離崗登記制度以及記錄臺帳;
2、有無擅自離崗人員;
3、離崗人員是否經單位領導批準并登記;
(三)上班遵守勞動紀律以及工作情況。
1、有無上網聊天、玩游戲、看電影、聽音樂、炒股、看電視等行為;
2、有無閑聊、睡覺、高聲喧嘩、酗酒鬧事、打架斗毆現象;
3、有無長時間占用公話私聊或干私活;
(四)請銷假情況。
1、是否建立請銷假制度以及記錄臺帳;
2、請假人員是否經單位領導批準并登記;
3、是否按照規定進行銷假;
(五)工作環境情況。
1、工作環境是否干凈、整潔;
2、辦公室有無存放干私活或影響管理工作和形象的物品、事項;
3、辦公桌面上是否壓放與工作無關的印刷品;例如生活照片、私活圖案等。
(一)每周不定期對各單位進行勞動紀律檢查和巡查;
(四)檢查結束1日內,檢查人員要匯總分析檢查問題、提出處理整改意見。
并向紀委書記匯報,經批示后,內網公布檢查結果并進行問責和責任追究。
2、不自覺接受督查小組檢查的;
(四)督查小組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罰款50—200元;
1、無故不按時參加檢查工作的;
2、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不認真履職的;
3、不認真匯總分析檢查問題并提出處理整改建議的;
4、不按時向監督小組匯報的。
1、本制度由勞動紀律督查小組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優秀教育工作者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九
全體員工務必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不無故缺席相關會議活動。
行政后勤人員上下班時間:。
夏時制:早上8:00—11:30下午2:30—6:00。
冬時制:早上8:00—11:30;下午2:00—5:30。
其它工作人員上下班時間由本部門根據實際狀況作出具體安排并報辦公室備查。
(一)考勤要求。
1、所有人員考勤采用簽到制度,遲到3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算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算早退)視為曠工,確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須征得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2、臨時外出辦理業務,務必先到單位辦理簽到手續,向分管領導說明狀況后方能外出。確有特殊狀況不能到單位的,需透過電話征得部門負責人批準。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員說明狀況,以便考勤登記。
4、行政后勤人員由綜合辦專人負責考勤統計,倉儲、分揀、送貨及安保人員上下班考勤由本部門負責人負責。出勤記錄應當準確無誤,不得涂改。次月1日,各部門將考勤、請銷假材料等匯總后交綜合辦(休息日延后),月終匯總后張榜公布并扣減應減的工資。
(二)遲到及早退。
1、遲到或早退一次,正式職工罰款50元,聘用員工罰款20元;每月累計超過10次的,正式職工取消當月績效工資,聘用人員扣出當月完成任務獎勵。
2、因接送車造成遲到的,本車人員所有罰款由司機一人承擔;確因特殊狀況時除外。
3、天氣或路況不好,接送車司機與乘車人員提前做好安排,保證按時到崗。
4、車輛接送時間由管理部門根據上班時間具體安排,確保所有工作人員按時到崗。
5、因特殊原因未安排上班車的,車輛管理部門做好通知工作,員工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及時到崗。
(三)曠工。
1、有下列情形的,視為曠工。
未請假或者請假未被批準而擅自離崗的;請假期滿,未續假或者續假未獲批準而未到崗的;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不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的;未經批準私自調換工作日程及崗位的,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的。
2、每曠工1天,處予當事人300元罰款,連續3天或當月累計超過5天者扣除當月全部收入。連續曠工5天或全年累計超過10天的作待崗3個月處理,待崗期間停發除基本工資外的所有收入,取消年度獎金。連續15天或一年以內累計超過30天的予以除名。
三、嚴格遵守工作紀律。
員工要有高昂的工作熱情和良好的工作態度,立足崗位,履行好職責,服從組織安排,做到內部政令暢通,運作協調高效。
1、工作時間內不堅守崗位,擅自離崗、串崗者,一經發現處予50元罰款。
2、工作時間內,不得玩撲克、麻將,不得酗酒及從事其它娛樂活動(公務接待除外),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一經發現處予當事人50元的罰款。
3、工作時間內,利用電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閑聊,上網閑聊、玩游戲者,一經發現處予50元的罰款。
4、下班未關掉門窗、辦公電腦,未切斷電源的,一經發現處予50元罰款。
5、在辦公區、單位宿舍區打架斗毆,酒后鬧事,損毀公物者處予500元罰款;情節個性嚴重的,正式職工待崗,聘用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四、請銷假管理。
(一)范圍。
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公休假均屬請銷假范圍。
(二)請銷假流程。
1、員工請假,務必得到批準后放能行假,事前請假需填寫《請銷假審批表》,確有特殊狀況不能到單位的,電話征得分管領導或主管領導批準,上班當日補齊手續。
2、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2天內(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報請分管領導批準;3天(含3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報主要領導批準。行假者所屬部門務必確保工作協調安排好,工作不受影響的狀況下方能準假。
3、各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主要負責人批準。
4、凡請假者準假后將《請銷假審批表》等相關資料報綜合辦公室。
5、未按要求請、銷假,請、銷假手續不完善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假后第一個工作日辦理銷假手續。
(三)事假。
事假一天,正式職工扣100元,聘用人員扣50元。事假每月累計不超過3天,每季度超過5天者,取消優秀員工評定資格。
(四)病假。
1、員工因病需到醫院就診,應事先請假(急診除外)。就診后憑診斷證明再履行請假手續,州內就診時間不超過1天(以就診病歷或醫院相關證明為準)按出勤計算,超過1天按事假計算。
2、員工因病確需療養休息但又無須住院者,須出示醫院相關證明并征得相關負責人同意后方能準假。
3、員工非住院病假一天扣除當日績效工資的一半(聘用員工扣除當日完成任務獎勵)。
4、員工因病住院請假5天以內(含5天)不扣減工資,超過5天的,每一天扣除當日績效工資的一半(聘用員工扣除當日完成任務獎勵)。
5、病假超過一個月的,超出時間不發放績效工資(聘用員工不發放完成任務獎勵)。
6、病假員工上班當日補齊請假手續,包括假條、住院證明、醫生推薦書等一并交到綜合辦公室。
7、病假手續不完善的按事假處理。
(五)婚假。
員工結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可增加婚假10天(包括節假日)。
(六)喪假。
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死亡,準喪假5天。
(七)產假。
1、婦女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原則上為3-6個月產假,產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
2、男性職工其妻休產假時,可請不超過5天的護理假。
(八)探親假、公休假。
員工探親假、公休假按國家及州局(公司)相關規定執行。休假既要合法也要科學合理安排,在不影響工作正常開展的狀況下經審批后方可休假。
五、監督管理。
中心領導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勞動紀律檢查。發現部門監管執行不到位的,考勤中弄虛作假的,要追究部門負責人或考勤人員職責,發現一次處予當事人100元罰款,相關人員未按時將考勤匯總到綜合辦的,處予部門考勤人員100元罰款。
優秀教育工作者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
為了進一步強化辦公紀律,規范請銷假管理權限和程序,保持公司高效有序運作,特制定本規定。
1、運銷分公司所有人員無論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須辦理請銷假手續。
2、所有請假人員必須按規定辦理正規請銷假手續,期滿后,辦理銷假手續。請銷假的基本程序為:個人填寫請假條――逐級審批――調度室備案--期滿到調度室辦理銷假手續。
3、按照逐級負責制的運行規則,各級管理人員的請銷假實行逐級審批制。具體為:公司副經理請假,須經公司經理批準;三天以上須經呂梁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公司副科級以上人員請假,須分管經理同意,公司經理批準;公司一般管理人員請假,三天以內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分管經理批準;三天以上必須經理批準。
4、請假期滿不能按時返回的,須委托他人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手續按請假程序執行。
5、未經批準,擅自離崗或期滿未辦理續(銷)假手續人員,一律按曠工論處。對不及時銷假和虛擬原因請假、超假不歸者,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批評教育、通報直至行政處分,并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6、建立考勤制度,專人負責,認真執行考勤登記,嚴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團公司開會、出差等)須辦理離崗手續。
8、公司所有人員請銷假手續在公司綜合辦備案。
(二)運銷分公司機關工作人員守則。
為轉變機關工作人員的作風,強化勞動紀律觀念,體現團結協助的團隊精神,保證銷售工作順利有序的開展,特作以下規定:。
2、每日早7:15分各科負責人按時參加班前會,按職責劃分書面匯報前一天工作情況,接受領導工作安排,對相關事宜提出建議,統一思想,達到共識。
3、科長不在時,相關科室人員全部參加,就各自分管業務進行匯報,做到有事請假,凡不參加者一次罰款10元。
4、機關所有人員每日早6:45分按時起床,7:00做好班前會準備,否則一次罰款5元。
5、各種會議期間一律關閉手機,否則一次罰款5元。
6、機關人員積極參加集體勞動、公益性活動,特殊情況向經理請假,否則一次罰款10元。
7、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請假3天以內,由科長簽字,副經理批準。3天以上必須經理批準,否則視同曠職,曠職一次處罰20元,按銷假時間算起,綜合科存檔。
8、凡享受手機費補貼工作人員,不準停機、關機,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綜合科告知聯系方式,凡出現一次聯系不上取消手機補貼并處罰20元。
9、司機夜間輪流出車,做到有事提前請假,否則處罰司機20元。
10、保持良好的辦公秩序,不得在辦公場所嬉戲、打鬧、高聲喧嘩,不得串崗聊天,不得將小孩帶入辦公場所,上班時間不許打撲克、玩電腦游戲或做其它娛樂活動。
11、主動熱情接待來客,實行首問負責制,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應積極辦理,不得拖拉推諉。對屬于他人或其他部門職責范圍的事項,應負責帶到并介紹給有關人員;不清楚歸屬范圍的事項,應帶到辦公室或單位領導處詢問,不得推諉。
12、對來客應用語禮貌,舉止文明,辦事認真負責,為來人提供優質服務,不得冷落、訓斥、辱罵來人。13、辦公時間不得安排私人來訪,對未經預約的私人來訪,應盡量縮短時間,同時不得影響他人工作;不得用辦公室的電話打私人電話,如有急事需使用的.,應盡量縮短談話時間,嚴禁因私事打長途電話及信息電話。
14、機關工作人員,人人負責監督執行,凡觸犯規定,由綜合科負責記錄,建立臺帳。月末工資中扣減,并做通報。
(三)考勤制度和輪休辦法。
為了保證公司各部門、各環節運轉正常,各項工作能夠有條不紊按秩序開展,更好的服務于用戶,樹立良好的形象,現將加強考勤管理和實行輪休制的規定通知如下:。
1、各單位必須嚴格加強考勤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實行上午下午雙考勤,并保存好原始考勤記錄,每月底統一交回綜合辦備案,作為計發工資、獎金依據。
2、嚴格請銷假制度,按照“兼顧公務、工作允許”的原則,逐級審批,假條保存在綜合辦,返回及時銷假,不準逾期。特殊情況延期須經公司經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員,月工作日不得少于制度工作日22天,否則不得享受當月獎金,并按缺勤天數核減工資。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數計發加班工資和超額獎金。出勤日計算方法:月天數減去請假日,12點以前離崗按整日計算,12點以后按半日計算。每人每月允許請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機關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因公務出差、下礦等原因離崗時,須告知其他工作人員和綜合辦,不得因離崗而影響工作。
5、所有工作人員不分節假日,一律實行輪休制。兼顧工作需要,綜合辦排出輪休表嚴格執行。其它時間不得請假離崗,特殊情況下調整必須經公司經理同意。
(四)計算機及網絡使用的管理辦法。
為加強工作紀律和辦公電腦使用管理,促進辦公自動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規定:。
1、各科室使用計算機應以辦公、學習、科研為主,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嚴禁使用計算機玩游戲,看影視碟片及其它與工作、學習、科研無關的活動,禁止qq聊天、視頻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更改計算機原已設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安全、泄露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一經發現查實,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3、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黃色游戲和看黃色影片,嚴禁查閱、調用、復制、傳播網絡中反動、黃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計算機軟件,禁止瀏覽不良網站,破壞ie瀏覽器。一經發現即按國家有關法規進行處理,并追究刑事責任。
4、各科室要求網上辦公的業務,需上網的內容必須上網。
5、嚴禁私自進行計算機聯網。
6、計算機擁有者必須妥善保管自己的計算機,如向他人違紀使用提供便利,計算機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擔責任。
7、各科室加強辦公電腦的電源檢查,下班時要關閉電源,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否則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80%。
(一)用水用電管理。
1、不得使用電爐、熱的快等自備電器取暖、燒水、煮飯。
2、上班時將宿舍燈具、電視機關掉,下班時將辦公室燈具、電腦關掉,嚴禁長時間無效開機。
3、當日值班人員負責大門口照明燈以及院內室外公共場所燈具的晚上開啟和天亮時關掉事項。
4、及時關閉自來水閥門,不出現長流水。
5、發現線路、管道出現斷裂、滲漏現象或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向辦公室報告。
6、不得私拉亂接,隨意改動原供電線路。
7、裝有空調、電視、電腦的房間做到人走機關,嚴禁長時間開機,嚴禁無人狀態下開機,不得將空調溫度設置過低。
(二)差旅費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專項費用的管理辦法,以逐步適應現代企業管理要求。根據集團公司和呂梁煤電公司有關規定,并結合運銷分公司實際。特制定差旅費管理辦法,望遵照執行。
1、因公出差必須填制差旅費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經理審批后方可外出。
2、差旅費報銷要注明出差時間、地點、事由、路線、出差人數等事項,由單位負責人及經理審批后,到公司財務科報銷。
3、嚴格按出差時間及路線報銷,超出審批范圍的費用自行處理。帶車外出,只報銷住宿費及補助。按集團公司規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須在集團公司辦事處,否則不予報銷。
4、對于因公出差報銷車、路卡等票據,當事人要詳細注明事由、時間、起止路線等,經單位負責人、分管領導及經理審批后到財務處報銷。財務人員要按規定嚴格審查,凡不符合財務規定的財務處一律不予報銷。
5、各科室人員外出辦事、到上級部門報送資料不準坐出租車,凡出租車票,費用不律不予報銷。
(三)通訊費用管理。
1、通訊費用按核定標準使用,固定電話超支由工資支付。
2、所有人員手機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回集團公司本部換號需事先通知綜合辦,不在服務區時,必須向綜合辦告知就近固定電話,不得因聯系中斷影響工作,否則停發手機通訊費用補貼。
3、各單位必須控制固定電話費用支出,禁止外單位人員撥打無關電話。
4、手機通訊費用公司綜合辦統一按標準和在崗人數做表,經理審核發放。
(四)業務招待費管理。
1、凡公司內部一般辦公人員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標準在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到食堂就餐,不準上煙、上酒、上飲料,超標準招待的必須經經理或書記審批。
2、綜合科要嚴格完善審批手續和制度,建立支出臺帳,詳細說明每次招待的時間、事由、人數、金額等。
3、因工作關系需要安排客飯時,分管經理要提前與綜合科聯系,有關單位到辦公室具體辦理客飯手續。
4、各單位發生客飯時,首先到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按開具的客飯金額經分管經理簽字后,交由經理審批方可進行就餐,如遇特殊情況可先就餐,事后補辦就餐手續。
5、上級部門業務檢查、大型會議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統一安排。
(五)磁卡電話使用管理辦法。
為了有效控制電話費的超標,杜絕非辦公性濫用電話,運銷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從2006年元月份起用磁卡電話,有關規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執行。
1、話費分配:科級干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員每月30元。
2、用戶卡實行一人一卡的辦法,每人保護好自己的個人卡,防止丟失、損壞。丟失、損壞者自費申請補辦磁卡。
3、因特殊情況費用不夠時,經運銷公司經理批準可向綜合辦申請補費;。
4、工作人員不準隨意變更磁卡電話設置,因此造成話機不能使用,責任自負;。
5、每月25日交回用戶卡由綜合辦統一充費,剩余話費可用于次月使用;。
6、不得在電話線上串接其它普電話機,否則沒收普通電話機,取消使用公司電話資格。
文檔為doc格式。
優秀教育工作者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一
1、班組所有成員都要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種規章制度。
2、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全面優質完成本質工作和領導交辦的一切任務。
3、不遲到、不早退、出滿勤、干滿點;不脫崗、不串崗,不干私事。
4、在崗位上不準會客訪友,嚴禁看小說、報紙、雜志等與工作無關的書籍。
5、在班上禁止用手機、微機打游戲。
6、禁止打架斗毆、吵嘴、無理取鬧,謾罵他人,不做有損團結之事。
7、在上班、下班、刷卡和打飯時要排隊有序。
8、上班期間一律穿工作服,佩戴公司徽標和安全牌,工作服要干凈整潔,不準穿高跟鞋,不準留長發。
9、儀表必須端莊,日常工作中善用禮貌用語,撥打電話時先問候,并自報崗位,結束時禮貌道別,待對方掛斷電話,自己再放話筒,不許在電話中聊天。電話來時,聽到鈴響,在鈴響三聲之內取下話筒。
10、不準在崗位上或宿舍樓唱歌、吹口哨、大聲喧嘩或嬉笑打鬧。
11、嚴格考勤制度,上下班在規定時間內自己刷卡,如遇特殊情況無法刷卡,可有本單位中層干部或內勤代刷。
12、必須按照排定休班順序休班,原則上不準調休,如有特殊情況,得到班長批準后方可調休。
13、嚴格請銷假制度,休班必須寫請假條,得到本單位領導或班長批準后方可休班。班長權限為一天,車間權限為三天,三天以上報人力資源部批準。休假類別分為:公休、婚假、喪假、工傷假、病假、產假、探親假和事假等。
14、嚴格遵守《西門管理制度》,出西門必須填寫西門出門證,并得到本單位領導批準后方可出行。
15、嚴格遵守《離廠許可證管理制度》,離廠時必須填寫離廠許可證,并得到本單位領導批準方可離廠。
16、嚴格遵守《飲酒管理規定》,在班前、班中嚴禁飲酒。
17、嚴格遵守《禁煙管理規定》,進入廠區不準帶煙帶火,在公司生產區、生活辦公區、和樓道禁止吸煙。
18、嚴格遵守《公司交通管理規定》,上下班要兩人成行,三人以上列隊靠右側行走。
19、紀律檢查形式:自查、互查、專查。
20、每個班組設一名兼職的紀律檢查員,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經常檢查勞動紀律,確保安全穩定生產。并做好《班組紀律檢查臺帳》。
優秀教育工作者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強化教職工勞動紀律,杜絕曠工、失職、浪費等違紀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合于本校全體教職工,包括兼職教師和臨時工。
第三條:法定假。
1、教職工在結婚、辦理喪事、生育小孩期內,可辦理法定請假手續。
2、教職工在法定期假期內,不影響評優評先,不影響基礎工資、效益工資、獎金,享受有關福利,但不發崗位津貼。法定期假期內請假人的工作由學校統一調配。
3、學校鼓勵教師在法定期假期內上班,上班作加班處理。
4、法定假期的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婚假:3天。晚婚(男、女雙方分別滿25歲,23歲以上結婚為晚婚)15天。
喪假:請假人父母、岳父母、配偶去世可辦理喪假手續,5天。
產假:51天,晚婚者增加12天,晚育(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增加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我校女職工于預產期前十天辦理產假請假手續,休假一個學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含寒暑假),如涉及到跨度兩個學期的,按一個學期(6個月)的假休滿(含寒暑假)。
5、如需要超過法定假期限者,必須按事假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四條:病假。
1、教職工患病需要住院或不能堅持工作,憑醫院證明辦理病假手續。
2、一次性請病假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病假請假天數計算含雙休日在內)者,只發基本工資,不享受病假后一年的學校所有福利待遇(特殊情況另行處理,如因公受傷、精神分裂癥等)。全期病假累計每超過1個月以上者,扣除一個月效益工資;病假累計超過三個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終獎金的一半,不能評優評先;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終獎金,不能評優評先。
3、每請病假一天按實際天數每天10元扣除當月崗位津貼,病假超過15天以上者,不發當月崗位津貼。
4、病假期間的工作由學校統一調度。
5、長期病休人員由本人申請,學校簽具意見,由教育局批準后,方可辦理長休手續。長休期間只發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福利。
第五條:事假。
1、教職工因事需要請假者,可以申請事假,事假必須事先一天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特殊情況需以電話形式向主管領導請假。
2、凡事假必須自行調整好課務和相關工作并報告備案。
3、事假按實際天數每天20元扣除當月崗位津貼。一次性請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事假計算天數不含雙休日),請假人只發基本工資,不享受事假后一年所有學校福利。當月事假累計超過10天,不發當月崗位津貼。全年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以上,扣除年終獎金的一半,不評先評優。全年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取消全年獎金福利,不評先評優,不晉升職稱。
第六條:公差。
1、公差一律由黨政辦公室歸口管理、登記,并經校長室批準后方有效,否則以曠工論處。
2、1天以內公差由科室派遣,由科室負責人向黨政辦公室申請、登記,報主管領導批準,超過一天的公差一律由校長批準派遣,黨政辦公室登記備案。
3、公差人員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先填好出差請假表,到有關科室安排好工作。
4、公差超過規定時間,如無特殊原因延期或未銷假者以曠工論處。特殊情況必須用電話與黨政辦公室聯系,并獲得批準。
5、公差人員的課務由學校統一調度。
第七條:學習。
1、公派學習。根據工作需要由學校安排的外出學習為公派學習。凡寄發給個人的通知或其他地方索取的通知、電話通知、口頭轉達學校均不受理。公派學習視為出勤,不影響崗位津貼及其他福利待遇。公派學習期間的工作由學校負責安排。學習人員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2、學歷培訓。教職工為達到合格學歷或取得第二學歷等方面的函授或脫產學習視為學歷培訓,一律憑有關通知辦理請假手續。培訓期間的工作由學校統一調配,視為出勤,不影響崗位津貼及其他福利待遇。在職教師經過批準自費讀研的,在未正式調出人事工資關系的情況下,可辦理停薪留職三年,三年后未回教學崗位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本規定出自《醴陵市中小學教師人事調動有關規定》)。
第八條:加班。
1、節假日根據工作需要,經學校領導安排了工作的人員,視為加班。加班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完成其工作任務。凡在正常工作量內未經學校派遣的不作加班。
2、加班一律由科室負責人提出申請,報主管領導同意簽字,由校長批準。
3、加班統一由黨政辦公室歸口管理。由科室負責人到黨政辦公室領取加班申請單,經領導簽具意見后交黨政辦公室存檔,黨政辦公室負責登記,月末匯總。
4、未及時辦理加班手續或未經批準,一律不作加班處理。
第九條:請假權限及手續。
1、請假權限:1天之內,由主管領導批準;超過1天,由校長批準,會議請假由會議主持人批準。
2、請假手續:請假人到黨政辦公室領取請假條,由科室負責人、主管領導、校長簽字同意后,交黨政辦公室登記備案。凡涉及到教學工作的在交黨政辦公室前一律到教學管理科辦理手續。
第十條:簽到。
1、教職工上班期間必須按《醴陵市陶瓷煙花職業技術學校簽到管理規定》簽到。
無故缺簽累計2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一條:曠課、曠工。
1、任課教師要堅持教學第一的原則,不管有無正當理由,凡出現空堂現象均以曠課論處。
2、凡教職工在作息時間內未經請假而不在工作崗位者,均以曠工論處。
3、曠課一節扣除50元崗位津貼,且給予全校通報批評;曠工半天扣除50天崗位津貼。曠工一天取消全月崗位津貼,且相應扣除一個月的效益工資。曠課2節按曠工一天處理。
4、全期曠工三天以上者,不計發效益工資和年終獎金,取消評先評優和晉升職稱資格。
5、凡要求調動崗位的教師,必須按照組織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在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之前,不得擅自脫離原工作崗位。經組織批準而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按曠工處理。
6、教師無正當理由未辦理好請假、病休、停薪留職等手續脫離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同時按照人事部《關于印發《全民所有制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的通知第十三條規定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一年連續曠工15天或累計曠工30天的,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十二條:遲到、早退。
1、教職工必須嚴格按作息時間上下班。未在規定時間內按時簽到或提前離崗者按遲到或早退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作曠工半天。遲到、早退每次扣除崗位津貼5元。
2、任課教師上課遲到或早退,每次扣除崗位津貼5元;超過5分鐘按曠課一節處理。
3、凡學校召開的會議,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崗位津貼5元,曠會一次扣除10元,請假(除學校安排工作者外)一次扣除5元。
4、升旗按會議處理。
第十三條:私自調課。
1、教師請假按相關規定辦理手續后,一律經由教學管理科簽字,屬學校安排工作的由教學管理科調整好課務。屬自行調整工作的由本人調好課后告知教學管理科備案待查,均不能私下調課。
2、凡私自調課,調課人作曠課論處,被調課人扣除20元崗位津貼。
第十四條:凡在上班時間內因特殊情況需臨時請假者,需向科室報告,征得批準后,告知出勤管理人員假畢及時銷假,但不得超過2小時。2小時以內按正常出勤看待,超過2小時,需辦理請假手續,未辦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第十五條:上班時間內嚴禁下棋、打撲克、玩麻將、炒股等,不得聚眾閑談,違者視情況每次扣除20元以上崗位津貼。
第十六條:根據學校需要安排值班的人員,一律按規定履行職責。未履行好職責的除扣除值班津貼外,視情況扣除崗位津貼。
第十七條:實行按日簽到,分周公布,月末匯總的考勤登記制。
第十八條:學校設立出勤管理崗位,歸口黨政辦公室管理。
第十九條:負責出勤管理的人員,月末按匯總登記表算出個人出勤量,學期結束,匯總算出全期個人出勤量,張榜公布并記入教師人事檔案。
第二十條:設立50元每月的全勤獎,當月出滿勤的教職工,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全勤獎。當月請事假病假的教職工一律不享受出勤獎勵。
第二十一條各科室都必須嚴格執行勞動紀律管理制度,不得徇私舞弊或為當事人辯解、說情,否則追究科室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學校不定期對勞動紀律情況予以檢查。凡在檢查中查出的問題,當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解釋權屬學校校長辦公會議。
優秀教育工作者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三
為了有效加強班組的勞動紀律,規范班組成員的行為,保證班組工作能夠及時有效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曠工一天罰款100元,1個月內曠工3天,第4天起視為自動離職;
3、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均不得無故拒絕;
4、請假需提前與班組長溝通,寫請假條批示后方可休假;
5、如有特殊情況遲到或早退需事先電話請示班組長。
1、每周周一至周四不著工裝,不佩戴工作牌;
2、上班時擅離職守,睡覺,看雜志,看小說等與工作無關的事;
3、不服從領導安排;
4、工作時間酗酒、賭博;
5、公司領導打電話不接,并在半小時內未回復;
6、謊報實情者;
7、泄露公司商業機密者。
以上制度從制定之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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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教育工作者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四
為了加強衛生院管理,提高兩個文明建設,增強職工的組織性、紀律性,嚴明勞動紀律,保障衛生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更好地為患者服務,為當地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特作如下規定:
第二條:職工遲到或早退30分鐘內,發現一次扣20元,兩次30元,三次50元,三次以上按曠職半天處理;遲到或早退一次超過30分鐘以上按曠職半天處理,扣罰當事人100—300元,曠職一天扣罰當事人200—500元,曠職兩天按落聘下崗處理。
第三條:脫崗一次(30分鐘以內)扣罰本人50-100元,脫崗超過30分鐘的,扣罰本人100-300元,造成極壞影響的,當事人按待崗處理,并追究科室負責人責任。
第三條:上班時扎堆聊天、干私活、打毛衣、出科游逛、上班洗澡等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20-50元;上班打撲克、下棋、玩電腦游戲等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100元;上班喝酒、打麻將等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200-500元;上班聚眾賭博,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500-800元,其中發起人和案發科室當事人扣罰1000-1500元。
第五條:醫務人員應以病人為中心,樹立主動為病人服務的思想,杜絕出現生、冷、硬、頂、推現象,在工作中因生、冷等與患者發生糾紛的,每次扣罰當事人50—100元;因硬、頂等與患者發生糾紛的,每次扣罰當事人100—200元;因推諉、敷衍病人等與患者發生糾紛的',每次扣罰當事人200—300元。
第六條:為保證衛生院醫療及財產安全,保證正常工作的開展,凡在醫用計算機上安裝游戲程序、玩游戲,扣罰當事人500—10000元,找不到當事人的,以2倍扣罰科室。
第七條:在衛生院重點消防部位吸煙者,每支煙頭100元,重點消防部位有藥房、藥庫、物資庫、檢驗科、放射科、b超室、財務科、收費處、住院處、檔案室、病案室、配電室、中控室、計算機室、氧氣站、手術室(含門診)、食堂操作間等。
第八條:宿舍、科室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熱得快、電爐子、烤箱、微波爐等),特殊情況需經院保衛科批準備案方可使用,違者沒收電器并處50—300元罰款。
第九條:保持科室干凈整潔,每天要搞好科室衛生,做到定室定人,在院檢查中衛生不合格的,扣科室50-100元;診室和病房內禁止吸煙,每發現一次給予警告,連續發現三次給予通報批評,連續發現五次扣罰科室100元;在衛生院消防重點部位吸煙者,按第七條處理;公用冰箱內禁止放個人用品及食品,違者扣罰當事人50-100元,醫用冰箱內禁止放個人用品及食品,違者扣罰當事人100-150元。
第十條:自行車、摩托車一律不準停放樓內、室內,發現一次扣罰本人10至30元。
第十一條:事假需提前24小時向科室領導請示,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原則上不準電話請假,特殊情況需出示證明,違者按曠工論處。
批準權限:各科主任、護士長向主管院長請假,職工向本科室主任請假,權限為科主任1天,主管院長3天。
急診看病可電話請假,但事后應向科主任或衛生院人事部門出具急診就診醫院的急診證明、處方、收據及門診病歷手冊。
其他各種休假均應事先請假并在批準后方能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并執行本規定第二條。
第十二條:科主任、護士長應及時向職工傳達各種會議精神,未傳達的(三天內),每次扣罰科室領導50元。
第十三條:要在全院提倡互學互尊、團結協作、正確處理同行、同事之間的關系。對于不能搞好科室之間、同志之間的團結,不能相互協作、亂傳閑話、吵架者扣罰50元-200元/次,打架者扣罰100-300元/次,情節嚴重者同時停止其工作,按待崗處理。
第十四條:所有職工必須服從院部及科室領導的管理,不服從管理者,科室可處以100—500元處罰,造成極壞影響的,院部給予待崗處理。
第十五條:院部將對遵守勞動紀律突出的科室及個人年終將給予評優選先獎勵。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xx年3月1日起執行。
優秀教育工作者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五
公司各直屬單位、各部門:
為進一步強化勞動紀律管理,依法依規維護員工休息休假權益,適應新形勢下社會發展和企業管理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公司修訂了《武漢鋼鐵(集團)公司勞動紀律與休息休假管理辦法》,現予下發,請遵照執行。
武漢鋼鐵(集團)公司勞動紀律與休息休假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嚴明勞動紀律,提高勞動效率,依法依規保障員工休息休假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武漢鋼鐵(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勞動紀律是員工在從事生產或提供勞動服務過程中應當共同遵守的行為規則,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確保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勞動紀律是保障企業正常運行的基本要求,各級人力資源部門是勞動紀律與休息休假管理的主管部門。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制訂勞動紀律與休息休假管理制度,負責對各單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考核。各法人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依法制訂本單位勞動紀律與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并開展日常教育、檢查、監督、評比、考核及落實等管理工作。
第五條勞動紀律管理實行“一把手”責任制,各單位應把勞動紀律管理納入各級管理人員、單位負責人績效考核。
1.班組(工段、作業區)的勞動紀律管理由班組長(工段長、作業長)負責。
2.車間(部門)的勞動紀律管理由車間主任(部門負責人)負責。
3.各單位勞動紀律管理由單位主管領導負責。
第六條各單位應根據公司統一要求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領導值班,值班安排須置于單位生產調度部門以備檢查。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達崗位,保持通訊暢通,確保安全生產。
各基層單位(車間或部門)要組織人員每周查崗一次以上,并及時向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反饋檢查情況,單位人力資源部門每月檢查不少于四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七條公司實行標準工時制度,即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工作時間的,必須符合《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的規定。
部分特殊工作崗位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或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但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或屬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
第八條各單位可根據崗位生產工藝和作業標準,分別實行不同的工作班制,主要包括:常白班、四班三倒、四班兩倒等。各單位須將各班制上下班時間以適當方式告知員工或置于工作場所醒目位置。
實行倒班作業或非標準工時的單位,應將不同班制工作與休息時間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九條為保證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合理的勞動組織,員工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工作與休息。員工不得私自調換班次或休息日,嚴禁擅自頂班或請他人頂班。
第十條考勤是記錄員工實際從事生產或提供勞動服務時間的主要手段,是員工獲得勞動報酬以及單位落實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十一條考勤應實行受控管理。
1.紙質考勤表(附件1)由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蓋章后登記發放,各基層班組(部門)應將考勤表公開置于工作場所醒目位置,并指派專人負責,逐日考勤。
2.記載考勤要一日兩次,即上班后清查人員到崗情況,據實記錄考勤,下班前進行復核。
3.考勤表要求填寫規范、整潔,無缺項、漏項,無故不得涂改,并且各類休息休假的記載必須與假期證明單據相符。
4.考勤表不得弄虛作假,并隨時接受各級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考勤員負責月底前將考勤表交班組長核實、車間主任(部門負責人)復核簽字,經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審定后集中保管。考勤表(含請銷假證明單據)須妥善保管兩年。
第十三條考勤員職責
1.考勤員是所在班組(部門)的兼職勞動紀律管理員,協助班組長(部門負責人)管理本班(本部門)勞動紀律工作。
2.考勤員負責逐日記錄出勤情況,審核和保存請銷假單據。
3.如因員工變換工作崗位,考勤員應做好考勤記錄的交接。
4.考勤員應按月及時做好考勤統計(包括補休和加班加點記錄),報送班組長(部門負責人)簽字。
5.對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按時到崗者,考勤員應及時與本人聯系,并向班組長(部門負責人)匯報,協助班組長(部門負責人)查明原因,并在考勤表記事欄內注明,如下班前復核時該員工仍無故不到崗的,按曠工處理。
第十四條員工因首次強制戒毒、涉嫌違法犯罪被有關機關傳訊、收容審查、拘留或逮捕的,應及時與班組長(部門負責人)聯系,考勤員負責在考勤表記事欄上用文字記載說明,員工未事先主動聯系單位領導說明事由的,缺勤時間按曠工處理,其在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停發一切工資福利待遇。員工首次強制戒毒時間超過兩年或再次戒毒、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公司規定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根據生產工藝的需要,員工從事連續生產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六條交接班工作程序
1.認真核對交接班事項;
2.雙方在交接班本上簽字確認。
第十七條員工交班前必須做好的準備工作有:
1.檢查并記載本班生產(工作)基本情況;
2.檢查并記載本班設備運轉、維護情況;
3.檢查并記載本班安全、防火情況;
4.做好本班其他各種記錄工作;
5.做好本班的文明衛生工作;
6.必須交代的其他情況。
2.由班組長組織召開班前會,檢查員工接班準備情況,布置安排當班工作任務。
2.交班人員未按要求交待清楚,接班人員有權要求重新交班,直到交清為止;
3.如遇接班人員未到崗,交班員工必須繼續堅守崗位保證生產,并立即報告上級領導,直到有人接班后,方能交班離崗。其延長的工作時間可計算為加班加點時間。
第二十條各級管理人員要對所轄范圍內交接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第二十一條員工依法享有休息權利,員工休息休假時間包括:公休假日、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計劃生育假(含配偶陪護假等),以及國家規定的其它休息休假時間。
第二十二條根據不同班制,倒班作業人員工作時間超過標準工時的,單位應合理安排補休。
員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的,單位應給予同等時間的加班補休票,加班補休應盡量在當月安排,員工補休,應經領導批準。加班補休票有效期為三個月,逾期未安排休息的單位應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二十三條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務院相關規定執行。
適逢部分公民假日,各單位可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組織活動或安排員工休息。少數民族特定節日,按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1.凡在公司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1)累計工作時間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天數根據員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員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未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6)當年已安排療休養的(國家有規定的勞保或職業病患者享受的療養除外)。但員工實際療休養時間(含在途)少于所應享受年休假時間的,不足的天數可予以補休。
已享受當年年休假,年度內又出現上述第(2)、(3)、(4)、(5)項情形之一的員工,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3.各單位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并結合員工本人意愿,每年年初制定員工年休假計劃,并做好計劃的跟蹤落實和適時調整。原則上員工年休假在一個年度內集中安排,確因工作需要,經與員工商議,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得跨年度安排,且分段休假次數不超過三次。
4.員工在年休假期間工資待遇不變。
(1)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但須按規定給予額外補償。
(2)單位已安排員工年休假,但本人書面提出放棄年休假的,單位可不必額外補償。
1.探親條件
(2)員工工作滿一年以上,與父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
2.探親假期規定
(1)未婚員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單位不能給予假期或者員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2)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3)已婚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假一次,假期30天。
探親假期是指員工與配偶、父親、母親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情況酌情給予路程假。
3.符合探親條件的情形
(1)具備探親條件的已婚員工,戶口不在一處且夫妻分居時間滿一年以上的,才能享受探親待遇。
(2)原未婚員工享受一年一次探望父母親的探親假,婚后改為四年一次,其四年一次的探親假周期,從婚后第二年起計算。
(3)已婚員工喪偶或離婚,時間滿一年且符合探望父母條件的,可以享受每年探望父母的待遇。
(4)員工既有生父母、又有養父母,只要符合規定條件,由員工確定一方為探親對象,可以享受探望父母待遇。
(5)自幼撫養員工長大,現在由員工供養的親屬,經當地民政部門證明符合探親條件的,可以作為員工的探親對象,享受探望父母待遇。
自幼撫養員工長大,現在由員工供養的親屬,是指員工在十六周歲以前父母去世,由其他親屬撫養長大,現在由員工供養或仍與員工保持聯系的親屬。
4.不符合探親條件的情形
(1)員工探親主要以探親對象的戶口所在地為依據,探親對象為城鎮戶口,距工作所在地里程在300公里以內;或為農村戶口,距工作所在地里程在200公里以內的,不能享受探親待遇。
(2)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屬流動工作、出國援外、常駐外地(國)等,但戶口與員工在同一城市(含郊區縣市)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待遇。
(3)員工與父親或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或員工與配偶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4)員工的父親或母親和員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員工在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父親或者母親,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5)符合享受探親假的員工,在當年內連續病休三個月以上,不能再享受探親待遇。但員工要求到配偶或父母所在地休養,可以按規定報銷路費。
(6)女員工到配偶工作地點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間,超過國家計劃生育有關產假休息的天數以后,與配偶團聚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待遇。
(7)實行寒暑假制度的員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休假期較短,單位可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天數。
5.員工在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工資待遇和往返路費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1.國家法定結婚年齡分別為男22周歲,女20周歲。若男員工25周歲以上,女員工23周歲以上結婚且系初婚的,即為晚婚。
2.符合法定婚齡而未達晚婚年齡的,婚假為3天。
3.晚婚者在3天婚假基礎上再增加15天,即晚婚假為18天。
4.再婚員工不能享受晚婚假,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
1.員工的父母、子女、配偶及其父母死亡時,可給予員工喪假3天。
2.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另外酌情給予路程假。
按規定批準的婚、喪假和去外地料理喪事的路程假期內,工資待遇不變,但去外地往返途中的路費全部由員工自理。
1.產假
(1)凡實行計劃生育的產婦,分娩時休產假98天,難產再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已婚晚育者除享受國家規定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其配偶經本人申請,可給予10天陪護假。再婚夫妻,女方未生育過子女,符合政策規定23周歲后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可享受晚育產假30天。
(3)對已婚晚育且辦理了獨生子女證的女員工,產假可延長至180天。
(4)懷孕滿7個月及以上的女員工,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提前請產假休息,產假從休息之日起計算。
(5)孕期未滿12周流產的(含宮外孕)給產假30天;孕期在12周以上28周以下引產的,給產假45天;孕期28周以上分娩出死胎、分娩中死產或嬰兒死亡,其產假98天。
(6)確定為不育癥的女員工,其領養的子女不滿6個月并辦理獨生子女證的,給予休假至子女滿6個月。
2.其他計劃生育假
女員工接受節育術的,經醫生證明,可按以下規定給予休假:上環休3天;取環休1天;診刮加上環或取環休7天;皮下藥物埋植休7天;女性結扎休30天;男性結扎休10天。
3.本辦法計劃生育假與員工所在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相抵觸的,以所在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為準。
1.員工因事請假,須先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上須提出書面申請),經領導簽字批準并記錄事由后方能休假。
2.事假審批權限。在不影響正常工作前提下,員工請假在一天以內的,由班組長(工段長)批準,一個月批假累計不得超過3天/人;連續請假2~5天(含5天)的,由車間主任(部門負責人)批準,一個月批假累計不得超過10天/人;連續請假5~15天以內(含15天)的,由本單位人力資源部門批準;連續請假在15~30天的,由單位主管領導批準。
3.連續請假在30天及以上者,原則上不予批準。員工一年內請事假累計不得超過45天。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休息治療的,必須出具由公司或單位指定醫療機構的證明。除急病和必須住院治療以外,必須先請假,經領導簽字批準并記錄事由后方可休息治療。
2.員工外出途中需就醫的(限急病和需住院治療的情形),須及時通過適當方式向單位報批并記錄病由,在5天內補辦請假手續,病愈銷假時必須出具當地醫療機構的證明,否則缺勤時間按曠工處理。
3.因病請假1天以內的,由班組長(工段長)批準,一個月累計不超過3天/人;連續請假2~5天(含5天)的,由車間主任(部門負責人)批準,一個月累計不超過10天/人;連續請假5~15天(含15天)的,由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審批;連續請假15天以上的,單位人力資源部門查驗相關憑證后由單位主管領導批準。
4.員工病愈復工時,應出具公司或單位指定醫療機構的病休證明、病歷、診斷書、繳費單據等相關憑證提交批假單位(部門)銷假。
5.員工單次病休時長超過15天或三個月內累計超過30天需停工治療的,單位人力資源部門核實病情后須按規定辦理醫療期登記手續,醫療期從病休第一天開始計算。
6.員工因工負傷或工傷部位舊傷復發需停工治療的,辦理請(銷)假手續按照病假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1.醫療期是指企業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休息治療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2.根據員工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武鋼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武鋼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3個月;五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武鋼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6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9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12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18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24個月。
3.醫療期從病休第一天開始計算,以每滿30日為1個月累計計算,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均包括在內。
醫療期時長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4.員工醫療期內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5.醫療期滿后,員工應到公司或單位指定醫療機構進行復工體檢,體檢合格方可返崗。不愿參加復工體檢,或者體檢結果證明因本人身體健康原因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安排的新工作的,單位可依法解除其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6.員工醫療期滿后,符合《社會保險法》及相關政策規定,達到領取病殘津貼或因病提前退休條件的,應當退出工作崗位,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手續,依法享受有關基本養老待遇。
7.員工醫療期滿后,經體檢合格返崗復工后,又發生因病請假情況的,除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外,單位可與其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請假時,應如實填寫《員工請(休)假審批單》(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相關憑證,經班組、車間(部門)或人力資源部門簽署意見逐級上報審批,獲得批準后方可休假。
(1)員工請(銷)年休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時,由所在車間(部門)審批即可。
(2)員工請探親假需到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辦理請假手續,假期一次休完,原則上不得分段休息。若單位對員工探親有異議的,可要求員工提供探親憑證。
(3)員工因事、因病請(銷)假,按本辦法第二十九、三十條規定執行。
2.對于車間(部門)主要負責人及以上管理人員請假,應由單位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3.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休)假手續的,應通過適當途徑告知主管領導,經同意后方可休假。假期結束后,須在5天之內補辦好請(休)假手續。
1.未經請假(超過規定時間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未被批準不上班者;
2.請假期滿,續假未批準或無正當理由未歸者;
3.未經領導批準擅自補休,私自調換、借用休息日者;
4.無故缺勤,且未及時向單位提供國家有關機構書面證明材料(或失蹤立案證明);
5.員工無正當理由不聽從生產指揮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經教育仍不到規定崗位進行工作的,視同缺勤。
員工在病假、事假、探親假、計劃生育假以及婚喪假期間,適逢公休日或法定節假日時,假期均連續計算。
國家法定節假日、公休日不計入員工年休假假期。
第三十五條員工曠工,應扣除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后計算連續曠工天數。倒班員工按其班制工作時間計算曠工天數,每八小時折算為一天。
第三十六條國家有關機構要求員工對他人涉嫌違法犯罪行為作見證人時,由國家有關機構出具書面證明,其缺勤時間視同出勤。
第三十七條各單位(車間、部門)應建立請(銷)假管理臺賬,嚴格執行審批手續。各級領導應嚴格執行請假審批權限,不得越權審批,更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一經查處,視情節輕重對責任人按較嚴重違紀行為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第三十八條根據員工違紀行為或造成的后果,將違紀分為一般違紀、較嚴重違紀、嚴重違紀。
(1)遲到、早退(時間在兩小時以內的,如超過兩小時當日按曠工處理);
(2)提前進餐、洗澡;
(3)帶小孩或其他閑雜人員上班;
(5)未按規定記載考勤;
(6)未按規定進行交接班;
(7)未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
(8)其他違紀情節較輕的行為。
(1)擅自調換班次、挪用休息日、頂班或請他人頂班;
(2)當班睡覺;
(3)酒后上班;
(4)在班中、廠區內干私活;
(5)工作時間內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
(6)玩電子游戲、使用電子產品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7)虛報、竄改、偽造或毀壞考勤記錄;
(8)未經批準在工作時間內組織娛樂活動;
(9)一年內出現3次及以上一般違紀行為的。
(1)在班中或廠區內打架、斗毆或毆打他人;
(2)在工作時間內打牌(含撲克、麻將等)或賭博;
(3)在班中或廠區內飲酒;
(4)不服從上級正常管理;
(5)曠工;
(6)一年內出現2次及以上較嚴重違紀行為的。
第三十九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經發現,單位應立即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吸毒后上班或在廠區內吸毒的;
2.偽造或涂改病休證明;
3.醫務人員弄虛作假,開假病休證明或違反規定出具病休證明的;
4.無故曠工,連續曠工達15天或者12個月內累計曠工達30天者。
第四十條對于包庇、隱瞞違紀行為、無理阻撓各級勞動紀律檢查的人員,給予警告處分。對違紀現象不敢抓不敢管,不按制度辦事的管理人員和責任領導,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擔任領導職務的予以撤職處理,責任單位按專業管理考核較大考核事項考核。
第四十一條對出現違紀行為的員工,所在單位應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給予相應的績效考核減薪或處分處罰。對員工的處分處罰種類可分為: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留用察看、解除勞動合同,擔任管理職務的可同時給予降級或撤職等。《員工違反勞動紀律與休息休假管理績效考核減薪和處分處罰實施細則》附后。給予處分處罰對應的工資待遇按公司工資支付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處分處罰程序
1.對員工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處罰時,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告知被處分員工享有申辯權利,并聽取本人對違紀事實認定和紀律處分的申辯意見,再征求同級工會意見,若同級工會認為對員工處分處罰不適當,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重新處理,由單位辦公會決定。
2.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的,單位自證實員工違紀行為起,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一般不得超過三個月;其它處分處罰程序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
第四十三條對員工給予留用察看處分處罰時,考察期限為12個月。留用察看期滿,由做出處分決定的主管部門按規定撤銷處分。在考察期內,有突出貢獻或立功表現者,可以向做出決定的主管部門申報,按程序提前撤銷處分處罰;在察看期間表現不好的,則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四條員工因違紀受到處分處罰,直至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所在單位應將處理決定書面通知本人,無法通知本人的可送達其直系親屬,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可采取郵寄送達,直接送達和郵寄送達無效時,方可采取新聞媒體公告送達形式。所在單位應保管好通過其他手段無法正常送達的證據,將處分決定和書面通知證據資料一并存入員工個人檔案。
第四十五條員工不服處分處罰的,可由本人或請求工會代表個人按勞動爭議規定申請調解、仲裁或訴訟。員工申請調解、仲裁或訴訟期間(解除勞動合同者除外),必須事先請假,經領導批準后,方能離崗;員工在等待調解、仲裁、判決期間,必須按規定上班工作,否則按曠工處理。員工勝訴或裁定處理處分不當的,請假申訴的缺勤時間可視做出勤。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原《武漢鋼鐵(集團)公司勞動紀律管理辦法》(鋼政發〔2001〕63號)、《武漢鋼鐵(集團)公司職工休息休假管理辦法》(鋼政發〔2008〕30號)、《關于進一步貫徹執行〈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等文件的通知》(鋼政辦發〔1999〕144號)、《關于進一步落實職工年休假制度的通知》(鋼政辦發〔2010〕24號)等文件同時廢止。本辦法與《武漢鋼鐵(集團)公司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相抵觸的,以專項集體合同為準。
第四十七條如本辦法與國家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解釋權屬公司人力資源部。
優秀教育工作者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六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管理,嚴肅企業勞動紀律,規范職工自律行為,保障企業正常工作環境,樹立企業內外形象。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企業未來發展的需要,特制定企業勞動紀律。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第三條。
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企業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企業管理。
第四條。
嚴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第五條。
公司員工在工作時應盡職盡責,不準消極怠工。嚴禁脫崗、串崗,嚴禁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凡無故離崗達半天者,均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
公司員工在工作時要忠于職守,熟練掌握自己的工作業務,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自己所擔負的和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第七條。
員工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服從領導的指揮和分配、不服從調動、不按期到新崗位報道或無理取鬧、謾罵頂撞或糾纏領導。凡有上述情節者,均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
嚴禁喝酒上崗(工作接待除外)如發現必須勸其離崗,并按曠工處理。酗酒鬧事給公司和他人造成經濟損失者,除照價賠償外,還要給予不定額的經濟處罰。
第九條。
公司員工要嚴守公司的機密,維護公司的利益,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的機密和公司的經營情況。違者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條。
公司員工應相互尊重、友善團結。嚴禁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打架斗毆、目無法紀,凡有上述情節者,無論何人,公司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一條。
公司員工要公私分明,不得利用公司資源謀取個人私利。違者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二條。
愛惜公司財產,維護好公司設施、物品。如發現有人盜竊、侵占或者故意損毀公司財產,公司將嚴懲不怠。
第十三條。
員工要時刻維護企業、個人的形象,行為禮貌、語言文明、工作場所嚴禁大聲喧嘩、吵鬧、爭執。要以公司大局為重,努力提高個人行為素質,加強個人文化修養。
第十四條。
注意保持清潔、良好的辦公環境,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煙頭及雜物,保持、維護好公司的環境衛生,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條。
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要節約辦公用品、節約用水、用電,嚴禁浪費公物或公物私用。
第十六條。
公司員工在使用電話時應注意禮儀、語言簡明,接打電話時聲音要溫和、禮貌。
第十七條。
公司員工在工作時間應保持儀表整潔,著裝得體、整齊干凈,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
第十八條。
公司員工要提高安全意識,做好公司的“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公司安全。下班后要關閉電源開關,確保門窗鎖好。外出時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守法的好公民。
第三章。
懲罰。
第十九條。
為了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嚴肅勞動紀律。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懲罰分為:通報批評或警告、解除勞動合同二種。
第二十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對其通報批評或警告。
1、上班遲到、早退,有事、有病不請假,無故曠工半天的;
2、工作不能盡職盡責,消極怠工,經常脫崗、串崗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情的;
3、工作中不服從領導的指揮和分配,不服從調動,不按期到新崗位報道的;
4、醉酒上崗不聽從領導和同事勸阻的;
5、無意泄露公司的機密,未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7、因個人原因造成公司財產損壞,但未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9、隨地吐痰、亂扔煙頭及雜物,污染環境衛生且屢教不改的;
10、浪費公物或公物私用,經查證屬實的;
12、因安全意識淡漠,給公司造成輕微損失的;
13、其他與上述情形相似的。
第二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予其解除勞動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工作不盡職盡責、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
6、酗酒鬧事給公司或他人造成經濟損失,情節惡劣的;
7、違反公司的保密制度,故意泄露公司的機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8、明知不可為確又利用公司的資源謀取個人私利的或收受他人賄賂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9、為泄私憤,盜竊、侵占或者故意損毀公司財產,情節惡劣的;
11、其他與上述情形相似,情節惡劣的。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如本規定與國家法律法規有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修改及解釋權歸xx公司。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