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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臺風應急預案論文篇一
為做好防臺風工作,現將《大酒店防臺風應急預案》重新修訂下發,請各酒店遵照執行。
總指揮:酒店執行總經理
副總指揮:酒店分管安全工作的總助
成員單位:客房部、餐飲部、前廳部、工程部、保安部、財務部
(一)臺風前的自檢準備
1、前廳部:收取大門口橫幅及大門口的燈籠等裝飾物及pop告示牌;大堂或電梯口擺放臺風信息告示牌,并準備好臺風提示卡交給客房部配入房間;準備雨傘雨具,前廳的每一位員工均應了解臺風信息,及時解答客人詢問,準備好前臺應急照明燈,大堂副理應定崗在大堂,做好客戶的問詢工作并關注門口及大堂的情況及時上報,確保前廳正常營業秩序。
3、總機:負責了解臺風情況及時報告酒店領導和各部門相關負責人;準備好應急照明燈、對講機,并檢查總機后備電源是否正常運作,并在部門經理指導下做好停電應急服務,做好客人的問詢服務。
4、各部門應提早1天準備好報損布草,以便應急使用。
5、由工程部對酒店外圍、平臺、霓虹燈、廣告牌、衛星接收器、各營業部門及承租戶的門窗進行全面檢查用鐵線、繩子、木樁等加固,對不牢固的'懸掛物應進行臨時拆除。檢查地下電房機房等重要部位,做好加固酒店大門,并切斷有可能發生短路引發火災的電路,水池應加滿水,確保酒店的水、電、氣正常供應,準備好足夠的沙袋。
6、總辦負責將臺風信息傳達于各部門所有員工,安排各部門負責人留店值班。
7、保安部通知宿舍保安員備勤,并配合工程部檢查酒店外圍、樓頂等重點部位的下水道、天溝是否通暢,準備照明用具及雨鞋雨衣,安全帽、手電筒、應急燈等。
(二)復檢:由總辦,工程部,保安部負責人按上述條款對各部門的準備情況進行復查。
(三)風勢較大時應啟動急程序:
1、保安部、工程部負責人應留守酒店隨時應對突發險情,保證足夠的人力物力做好搶修補救工作。
2、客房、包廂、布草、酒水、食品倉庫若有滲水,所屬部門應立即將房內物品轉移到安全地點,工程部做好堵漏和排水工作。
3、前門的雨水可能倒灌流入大堂,保安部、工程部將沙包堆積在門口防止流入。pa班負責加派人手將積水清除。
4、后門的雨水可能倒灌流入員工電梯內,保安部、工程部將沙包堆積在后門口防止流入,后門崗保安負責將積水清除,如雨水已向電梯內倒灌,工程部應立即將電梯控制在1f以上樓層,禁止讓電梯運行至-1f—-2f。
5、風力很大時,前門和后門應采取木塞、木板加固,以防玻璃門被風吹毀,加固時要適當保留部分玻璃門開啟,以減少風力對玻璃門的阻力,前門玻璃由行李員和保安部領班共同看護。后門玻璃由后門崗保安看護。
6、風力很大時,大門崗保安員行李員應注意高空墜物并引導客人車輛停入地下車庫,必要時須佩戴安全帽,前廳部應將總臺臺面擺放的臺燈,花盆等收起,以免被吹倒。
7、電梯內若有進水,工程部應立即啟動排水系統,清除積水,為避免若風力較大致使客梯無法運行,應將餐廳屏風推至電梯口遮擋。
8、當遇到停電時,工程部立即聯系物業處進行發電,恢復照明。保安部維持停電時的酒店安全秩序。停電時餐廳收銀臺由餐廳管理人員負責到位看護,總臺收銀臺由保安部前門崗及02或01看護。大堂副理、01、02應做好客梯服務,查詢是否有客人被關梯,做好被關客梯客人的安撫工作,樓層工及各部門管理人員應分散到各樓層、餐廳向客人做好解釋及安撫工作。
9、天溝出現堵塞時,由工程部、保安部共同派人予以疏通,疏通人員要注意自身安全,必須佩戴安全帽,必要時應系安全繩,由兩人一前一后共同配合操作。應注意屋面設備層用電設備是否存在漏電現象。
10、風力特大時,辦公室應負責通知宿舍員工禁止外出,在店外住的員工應安排留宿酒店,辦公室及各部門負責人應勸阻下班的員工不得離開酒店,辦公室應做好滯留員工食宿安排。
11、總機負責通過電視了解,適時向各部門負責人報告臺風情況,如有機場,高速公路,各大橋關閉的信息應及時向前廳報告,前廳應及時向住店客人通告。
12、臺風較大時酒店執行總經理,工程部經理,保安部經理,應留酒店做好應急準備,其他部門經理是否留住酒店應根據酒店安排,如有離店應向酒店執總報批。
(四)臺風過后有造成酒店損失的,各部門應在二日內匯總上報損失情況。
防御臺風應急預案論文篇二
1、安保部認真做好暴風雨緊急情況時的信息傳遞、資源調配及有關后勤保障工作。
2、工程維修部門負責給排水、供電、供空調、電梯等機電設備的`故障及應急處理。
3、物業服務公司治安消防部門負責“三防”及安全保衛、義務消防等情況應急處理,同時負責抗災救災工作。
4、保潔綠化部門負責綠化、環境的抗災保護和災后恢復工作。
1、物業服務公司接到臺風或暴雨警報信號通知后,應立即緊急動員,各部門處于臨戰狀態,同時成立指揮小組經理任總指揮,各部門主管為成員的三防臨時指揮部,相關人員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作好防洪防汛救災準備工作。
2、在臺風或暴雨來臨前,應做好各項防風、防水浸措施,如:緊急做好防風、防水浸工作、關閉公共門窗,檢查清理排洪設備、設施、廣告招牌、花盆等。
(1)檢查所有門窗,特別雙開玻璃門是否有足夠保護及穩固。
(2)牢固所有容易松脫物件,尤其是位于天臺及露臺等地方,對于一些較易吹倒的物件發如花盆等應搬至室內或將其綁緊。
(3)檢查所有去水道、沙井、雨水渠等,并清除可能引致淤塞的垃圾、泥沙及雜物。
(4)確保所有緊急用具可以隨時應用,如沙包、雨衣、頭盔、水靴、繩索、后備照明、方木(用于固定玻璃門)等。
(5)檢查排水泵系統是否正常通暢。
(6)檢查發電系統及其供油裝置正常與否,并按規程試開發電機組。
(7)關閉霓虹燈電源。
(8)智能化系統設備是否正常運行。
(9)檢查完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如有處理不了的問題,應立即向領導報告。
3、在發生臺風、暴雨時,值班安保員對防風、防水浸關鍵區域和部位加強巡視,檢查門窗狀況,如發出有窗戶玻璃破碎,以最快速度趕至現場,并用板材臨時封堵。工程部維修人員集中待命,各層管理服務人員堅守崗位,如果有設備故障投訴以及發現事故隱患應采取緊急措施,及時予以解決。
4、各級工作人員協助維修技術人員做好排洪及排泄積水工作。
5、在臺風、水浸等自然災害事故時,防止犯罪案件的發生。
臺風、雷暴過后,工程部組織維修人中對所轄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發現損壞并及時修復。保潔部檢查損毀的樹木情況,并加以恢復,努力將災患影響程度降至最低。物業經理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匯報受災及損失情況。
防御臺風應急預案論文篇三
防臺風、暴雨工作是關系到師生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工作,為了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財產安全,提升幼兒園防汛防臺的處置能力,本著"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原則,特制定本預案。
1、領導小組名單及聯系電話
組長:
組員:
幼兒園啟動防臺防汛預案,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24值班制度。
1.加強信息溝通,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發生重大汛情,全體領導進崗到位,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開始運作;分管領導向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匯報汛情;全面部署抗臺防汛工作。
2.預防為主:
清走廊。臺風登陸前,對陽臺、走廊上的雜物、花盆等都要進行清理,以防止臺風登陸時,被風吹掉下來傷害到人。
關門窗。臺風、暴雨來臨時,風力、雨量較大,要關好門窗,防止風、雨損壞門窗、家具和造成人員傷亡。
門衛對全校下水道和主要集水井進行全面的疏通。
對校建筑房屋上的天溝、落水管疏通,對全校大樹進行修剪和加固。
對全校建筑物的避雷設施及室外電線做全面安全檢查。
對室外天線、空調室外機、外懸掛物做全面安全檢查。
各部門的室內電源、插座、門窗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因臺風造成電路、電線中斷,應及時關閉電源開關,啟用應急燈、電筒或蠟燭照明。
預案啟動后,幼兒園做好預警和信息記錄。召開緊急會議,在最短的.時間內,以電話等形式對幼兒園防汛防臺工作進行部署,通報臺汛動態,布置防汛防臺、搶險救災要求和任務。
隨時與上級部門單位保持密切聯系,加強信息溝通,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防御臺風應急預案論文篇四
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臺風前的預防工作是簡單易行、切實有效的.措施,各部門必須認真落實執行。
1、各部門下班離開辦公室、教室前,必須全面關閉、加固辦公室、教室、各功能室及鄰近公共場所的門窗;關閉電源、水源,如門窗已損壞無法加固應匯總學校后勤盡快派人維修。
2、實驗室、資料室的貴重儀器和重要資料應移至安全角落放穩墊高,防止被風吹落摔壞或被雨水損壞。重要部門的門窗應用舊報紙等軟材料填塞,防止暴風雨水灌入。
3、學校安全辦必須組織人員對宿舍和公共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并關閉、加固門窗,保證下水道通暢。
4、學校安全辦應在臺風前將學校內懸掛的各種宣傳品、裝飾物(如彩旗、橫幅等)進行清理拆除,并妥善保管。
5、后勤應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校園的樹木、花卉以減少臺風造成的損失。
6、后勤應加強供水、供電、通訊設施及線路薄弱環節的巡查和檢修,對易受臺風破壞的供電、通訊設備采取保護措施。
7、安全辦組織有關人員檢查關閉加固各公共場所的門窗。
臺風嚴重影響或正面襲擊我市時,防風工作的關鍵是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一切工作應圍繞這一重點:全校停課、禁止戶外活動,防止拋落物損傷行人,非防風值班和搶險人員一律在宿舍、教室、辦公室就地休息,并做好住房宿舍、教室、辦公室等地的防風工作。
1、學校后勤處、德育處、教學處應協助學校水電管理人員盡快對受臺風損壞的供水、供電、通訊等公共設施進行搶修,確保災后盡快復課。
2、全面了解災情,并上報校“三防”指揮部。
防御臺風應急預案論文篇五
做好建筑工地的防臺風工作,對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為了使防風工作能有條不紊的開展,確保工地應急處理工作及時、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保障人身及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結合我工地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一)本預案為我工地在受臺風影響時,應急處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組織原則。
(二)本預案適用于工地的應急處理。
(三)本預案在實施應急處理工作中實行統一指揮、各負其責、密切協同,預防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應、屬地保障、確保安全的原則。
組長:張樹全
成員:各施工小組負責人
主要職責:
(一)負責工程的防風應急處理實施預案的制定和修改;
(四)臺風結束后,負責召集有關部門對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原因進行調查分析,對事故的應急處理情況進行總結。
(一)、當臺風正在發展,預計有可能影響我區,氣象臺發布臺風消息時:
1、發布防風工作通知,各小組要注意收聽收看天氣預報,密切關注臺風動向。
2、通知工地各小組,要求他們注意做好防臺風的各項準備工作。
1、各小組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須連續施工的工序作業;
2、做好臺風前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井字架是否牢固、排柵等設施是否穩固,包括臨時工棚是否安全,要采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隱患。
3、加強對工地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施工小組立即整改處理。
1、工地防風工作指揮小組人員就位,安排人員值班、巡查工地。
2、工地停止施工,將施工人員撤至安全地帶。
3、進一步檢查各項防御措施的落實情況,并處于臨戰狀態,落實各工地搶險救援隊伍的到位,并處于臨戰狀態。
(四)、當臺風已登陸并減弱為低氣壓,對我市不再有影響,氣象臺發布臺風警報解除時,各施工小組應檢查受損情況。對于工地設備設施安全應及時予以加固,并總結防臺風工作。
防御臺風應急預案論文篇六
為確保全體教師和幼兒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教育體育事業健康和諧發展,全面做好我園對暴雨、洪水、臺風災害的防范和處置工作,保證搶險救災工作科學、有序、高效進行,提高防汛防臺風綜合應急處置能力。根據淄川區教育體育局文件,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班主任
組長職責:在上級有關部門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區防汛防臺風搶險救災防汛指揮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揮淄河中心幼兒園的搶險救災工作。
副組長職責:根據幼兒園出現的險情,提出排險、搶險方案。及時向中心校安全辦公室匯報,分析匯總有關災情,為組長決策提供科學依據。根據組長的指令,指揮搶險隊伍進行搶險。組織足夠的應急物資送達搶險學校現場。聯系醫療部門,調動醫務人員、醫療設備,組成醫療隊參加學校搶險救災工作。聯系公安部門維護學校交通秩序,組織幼兒和園內工作人員撤離和轉移。
1全面掌握災情和各類動態等消息,按重要信息匯報制度在第一時間報送災情重要信息,保證信息渠道暢通。
2負責檢查本班防災措施的落實情況,維護班級正常教學和活動秩序。
3按照上級的要求,做好園區救災工作,穩定好幼兒的情緒,使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1.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防汛防臺工作小組,落實必要的搶險措施,嚴格實施防汛防臺的各項工作。
2.注意收聽、記錄氣象預報,及時做好防范工作,及時關閉門窗和有關電器設備。
3.遇到險情、災情,應根據工作預案,組織開展搶險工作,并立即逐級上報。
4.實行領導帶班,24小時值班,立即上崗,開展防汛防臺工作,并對積水地段架設臨時走道,要迅速自主搶險,確保幼兒安全。
防御臺風應急預案論文篇七
為貫徹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關于做好防汛防臺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地方各級政府有關要求,結合《威海機場防汛防臺搶險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機場防止臺風正面襲擊應急預案。
本預案與《威海機場防汛防臺搶險應急預案》配合使用。
按照臺風到來前以“防”為主,臺風到來時以“避”為主,臺風過后以“救”為主的原則,有條不紊地開展好防止臺風正面襲擊的應急處置工作。
威海機場防止臺風正面襲擊的應急處置工作在威海機場防汛防臺搶險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
1.機場辦公室:在接到臺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后,及時通報公司領導和機場各部門。在請示公司領導同意后,啟動預案,安排人員值守,承擔威海機場防汛防臺搶險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2.現場指揮中心:在接到臺風襲擊的預警和啟動預案通知后,及時會同機場建設管理處、機務保障處和安檢站,做好停場飛機、機坪設施設備的系留、加固或移除工作,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威海機場防汛防臺搶險指揮部辦公室。
3.航務管理中心:在接到臺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后,做好預達航班備降和在場航班轉場的聯絡事宜;導航臺站點的防風除險、排水加固等工作;做好應急通訊保障;按照局方要求落實機場航管防止臺風正面襲擊的預案內容。
4.機務保障處:在接到臺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后,按照《機務保障處防風害應急預案》的要求,系留停場航空器,特種車輛要入庫存放,對不能入庫存放的特車應遠離系留的航空器,停放在背風處,要設置好剎車并添加輪擋。機坪上的設備設施也要采取防風措施防撞錐入庫,牽引桿和工作梯要入庫或者系留,防止被風吹動,損壞其它的設施,規劃方案《機場防止臺風正面襲擊應急預案》。加強工作人員值班并保持通訊暢通。
5.機場建設管理處:在接到臺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后,加強對供電系統的防護工作,做好電力搶修準備,確保供電正常。機坪上的設備設施要采取防風措施。大風過后,立即巡視飛行區場道、燈光設施,為機場開放做準備。
6.安檢站:在接到臺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后,做好廊橋加固系留,防止出現意外。
7.貨運中心:在接到臺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后,對貨運倉庫外的貨運設備設施采取防風措施,將機坪上的貨運設備設施轉移至貨運倉庫。
8.機場公安分局:在接到臺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后,及時將消防車輛和空防警衛車輛全部入庫或者停放在背風處,要設置好剎車并添加輪擋。全體干警處于待命狀態,隨時聽候威海機場防汛防臺搶險指揮部的調遣,參加搶險救援工作。
9.其他部門:根據《威海機場防汛防臺搶險應急預案》的職責要求,待命值守,保持通訊暢通。
1.責任到位,分工明確。機場各部門可根據《威海機場防汛防臺搶險應急預案》和《威海機場防止臺風正面襲擊應急預案》制定部門實施細則,明確責任人和具體負責人,將預案確定的各項防臺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網絡和靈活高效的聯絡反應機制。
2.準備充分,措施有力。各部門要根據防臺預案組織經驗豐富的得力人員用于應對突發事件。當強臺風正面襲擊機場或影響機場時,應急搶險人員要在規定的時間集結待命做好臨戰準備,應急物資、設備、運輸工具等布置到一線,以便緊急調用。及時向市應急辦匯報,聯系的社會化儲備的應急物資、設備工具等,做好應急準備。
3.加強警戒,及時處置。防汛防臺搶險指揮部辦公室安排人員掌握和研制汛情動態,遇到超警戒、異常或險情及時報告,并抓緊組織疏散、修復、加固,遇到緊急情況,在報告上級的同時,應主動采取應急措施,抓住有利時機,實施緊急處置,消除隱患。
4.應急值守,通信暢通。在接到臺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后,防汛防臺搶險指揮部辦公室和各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暢通,各部門負責人和本部門防臺風工作負責人員手機晝夜開啟,全程跟蹤雨情、水情、風力、災情以及次生災害,及時開展會商,并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程序。
1.本預案由機場公司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
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防御臺風應急預案論文篇八
為做好防臺風工作,現將《大酒店防臺風應急預案》重新修訂下發,請各酒店遵照執行。
總指揮:酒店執行總經理
副總指揮:酒店分管安全工作的總助
成員單位:客房部、餐飲部、前廳部、工程部、保安部、財務部
(一)臺風前的自檢準備
1、前廳部:收取大門口橫幅及大門口的燈籠等裝飾物及pop告示牌;大堂或電梯口擺放臺風信息告示牌,并準備好臺風提示卡交給客房部配入房間;準備雨傘雨具,前廳的每一位員工均應了解臺風信息,及時解答客人詢問,準備好前臺應急照明燈,大堂副理應定崗在大堂,做好客戶的問詢工作并關注門口及大堂的情況及時上報,確保前廳正常營業秩序。
3、總機:負責了解臺風情況及時報告酒店領導和各部門相關負責人;準備好應急照明燈、對講機,并檢查總機后備電源是否正常運作,并在部門經理指導下做好停電應急服務,做好客人的問詢服務。
4、各部門應提早1天準備好報損布草,以便應急使用。
5、由工程部對酒店外圍、平臺、霓虹燈、廣告牌、衛星接收器、各營業部門及承租戶的門窗進行全面檢查用鐵線、繩子、木樁等加固,對不牢固的懸掛物應進行臨時拆除。檢查地下電房機房等重要部位,做好加固酒店大門,并切斷有可能發生短路引發火災的電路,水池應加滿水,確保酒店的水、電、氣正常供應,準備好足夠的沙袋。
6、總辦負責將臺風信息傳達于各部門所有員工,安排各部門負責人留店值班。
7、保安部通知宿舍保安員備勤,并配合工程部檢查酒店外圍、樓頂等重點部位的下水道、天溝是否通暢,準備照明用具及雨鞋雨衣,安全帽、手電筒、應急燈等。
(二)復檢:由總辦,工程部,保安部負責人按上述條款對各部門的準備情況進行復查。
(三)風勢較大時應啟動急程序:
1、保安部、工程部負責人應留守酒店隨時應對突發險情,保證足夠的人力物力做好搶修補救工作。
2、客房、包廂、布草、酒水、食品倉庫若有滲水,所屬部門應立即將房內物品轉移到安全地點,工程部做好堵漏和排水工作。
3、前門的雨水可能倒灌流入大堂,保安部、工程部將沙包堆積在門口防止流入。pa班負責加派人手將積水清除。
4、后門的雨水可能倒灌流入員工電梯內,保安部、工程部將沙包堆積在后門口防止流入,后門崗保安負責將積水清除,如雨水已向電梯內倒灌,工程部應立即將電梯控制在1f以上樓層,禁止讓電梯運行至-1f—-2f。
5、風力很大時,前門和后門應采取木塞、木板加固,以防玻璃門被風吹毀,加固時要適當保留部分玻璃門開啟,以減少風力對玻璃門的阻力,前門玻璃由行李員和保安部領班共同看護。后門玻璃由后門崗保安看護。
6、風力很大時,大門崗保安員行李員應注意高空墜物并引導客人車輛停入地下車庫,必要時須佩戴安全帽,前廳部應將總臺臺面擺放的臺燈,花盆等收起,以免被吹倒。
7、電梯內若有進水,工程部應立即啟動排水系統,清除積水,為避免若風力較大致使客梯無法運行,應將餐廳屏風推至電梯口遮擋。
8、當遇到停電時,工程部立即聯系物業處進行發電,恢復照明。保安部維持停電時的酒店安全秩序。停電時餐廳收銀臺由餐廳管理人員負責到位看護,總臺收銀臺由保安部前門崗及02或01看護。大堂副理、01、02應做好客梯服務,查詢是否有客人被關梯,做好被關客梯客人的安撫工作,樓層工及各部門管理人員應分散到各樓層、餐廳向客人做好解釋及安撫工作。
9、天溝出現堵塞時,由工程部、保安部共同派人予以疏通,疏通人員要注意自身安全,必須佩戴安全帽,必要時應系安全繩,由兩人一前一后共同配合操作。應注意屋面設備層用電設備是否存在漏電現象。
10、風力特大時,辦公室應負責通知宿舍員工禁止外出,在店外住的員工應安排留宿酒店,辦公室及各部門負責人應勸阻下班的員工不得離開酒店,辦公室應做好滯留員工食宿安排。
11、總機負責通過電視了解,適時向各部門負責人報告臺風情況,如有機場,高速公路,各大橋關閉的信息應及時向前廳報告,前廳應及時向住店客人通告。
12、臺風較大時酒店執行總經理,工程部經理,保安部經理,應留酒店做好應急準備,其他部門經理是否留住酒店應根據酒店安排,如有離店應向酒店執總報批。
(四)臺風過后有造成酒店損失的,各部門應在二日內匯總上報損失情況。
防御臺風應急預案論文篇九
1.1編制目的
規范和促進防臺風工作科學、有序、高效開展,提高防御臺風災害的能力,最大程度減輕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山東省防臺風應急預案》《青島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案適用于青島市轄區內的臺風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2)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實行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
(3)堅持依法規范、科學管理,使防臺風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堅持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據職能分工,采取果斷措施,快速應對。建立聯動協調機制,加強部門合作,共享資源,依托軍隊和專業搶險隊伍,充分發動人民群眾,軍民結合,全力抗御臺風。
1.5風險評估
臺風是極具破壞性的自然災害現象,青島地處西太平洋臺風北上路徑之一,幾乎每年都受到臺風的影響,受臺風影響時伴有強降雨、風暴潮、巨浪等次生衍生災害發生,破壞性極強,通常造成的損失巨大。歷史上青島多次受到臺風影響,1985年第9號臺風,造成27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6.22億元;2005年第9號臺風“麥莎”造成70.7萬人受災,緊急轉移安置人口6.7萬人,直接經濟損失4億多元。
1.6工作重點
(2)防范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等次生衍生災害;
(5)做好沿海風暴潮防御和城鄉低洼區域的防洪排澇;
(6)組織做好重要交通干線、重要電力設施防臺防汛工作;
(7)做好臺風預報預警,及時向公眾發布臺風信息。
1.7事件分級
臺風災害事件由低向高劃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個級別。
1.7.1未達到較大及以上標準的臺風災害為一般臺風災害。
1.7.2較大臺風災害包括:
(2)因臺風災害事件,造成機場、港口、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連續封閉6小時以上。
1.7.3重大臺風災害包括:
(2)因臺風災害事件,造成機場、港口、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連續封閉12小時以上。
1.7.4特別重大臺風災害包括:
(2)因臺風災害事件,造成機場、港口、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連續封閉24小時以上。
2.組織指揮機制
2.1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2.1.1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指)是全市防臺風的組織領導機構。
2.1.2市防指由市長任指揮,分管副市長任常務副指揮,分管城市管理的副市長、分管副秘書長、市水利局局長、海軍北海艦隊司令部分管副參謀長、青島警備區分管副司令員任副指揮,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秘書長。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城鄉建設委、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委、市農委、市水利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商務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安全監管局、市旅游局、市供銷社、市電政信息辦、市通信管理局、市水文局、青島日報社、市廣播電視臺、市地震局、青島國際機場集團、青島國信集團、交運集團、青島保監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青島海事局、山東省膠東調水局青島分局、市氣象局、濟南鐵路局青島鐵路工務段、中國聯通青島分公司、中國移動山東青島分公司、中石化山東青島石油分公司、中國石油山東青島銷售分公司、青島供電公司、山東高速青島發展有限公司、海軍北海艦隊、青島警備區、武警青島支隊、各區市政府等單位分管領導組成。
2.1.3市防指主要職責:負責領導、組織、監督、協調全市的防臺風工作;貫徹實施有關防臺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執行上級的命令,督促檢查防臺風責任制落實,組織指導臺風防御工作檢查;及時掌握雨情、水情、災情和氣象態勢,適時發布(解除)預警、啟動(終止)應急響應;決策防臺風重大事項;協調、調動防臺風應急資源,做好臺風災害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派遣專家及搶險指導人員趕赴現場等。
2.2市防指辦公室
市防指常設辦事機構為市防指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辦),設在市水利局。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有關政策法規和國家防總、省防總的決定、調度命令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承辦市防指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防臺風工作,督促檢查防臺風措施的落實;負責審查、審批重要水利工程的洪水調度方案;組織協調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實施防臺風責任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臺風物資計劃儲備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臺風經費的分配使用建議計劃,并監督實施;提出全市防臺風工作部署和決策建議,供市防指和市政府決策。
2.3現場應急指揮部
根據防臺風需要,市防指可組建現場應急指揮部,視情設置若干應急工作組,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
(1)綜合協調組:由市水利局牽頭,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承辦現場綜合協調、公文運轉、會議組織、會議紀要、綜合文字、資料整理及搶險救災證件印發等工作,處置信息調度、匯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的協調聯絡工作。
(2)專家組:由市水利局牽頭,抽調市城鄉建設委、市海洋與漁業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氣象局、市水文局、青島海事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安全監管局等部門的專家組成,負責對臺風災害發展趨勢、處置措施、損失影響和善后恢復等提供咨詢、評估和決策建議。
(3)搶險救援組:由災害應急處置主管部門牽頭,按照臺風、風暴潮、地質等災害相關預案,組織調動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海上救援由青島市海上搜救中心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4)監測預報組:由市氣象局牽頭,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水文局組成,負責提供氣象、海浪、風暴潮、洪水、雨量等監測及其預報預警信息服務。
(5)應急通信組:由市通信管理局牽頭,市通信管理局和電信運營企業組成,負責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6)救護和防疫組:由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農委組成,負責醫療救護、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共患疫情控制工作。
(7)治安警戒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區市政府組成,負責搶險救災期間道路交通管制,根據市防指或現場應急指揮部的調度指令,疏導救災人員、車輛,實施重點防御區域警戒,維護治安秩序。
(8)災情調查和災民安置組:由市民政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委、市水利局組成,負責災情調查、評估、統計上報、人員轉移安置等工作。其中,人員轉移安置的具體組織實施由當地政府負責。
(9)物資生活保障組: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商務局組成,負責調集應急物資,必要時征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物資、設備、房屋、場地等,適時動用糧食等儲備物資,保證應急需要和市場供應。
(10)經費保障組:由市財政局牽頭,市民政局、市水利局組成,負責籌集安排搶險救災所需經費和向上級部門申請救災款,統一管理上級撥付的專項救災經費。
(11)信息和新聞發布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負責制定新聞報道方案,把握宣傳輿論導向,協調、安排新聞報道和發布工作,做好赴現場媒體記者的對接,網絡輿情監控、收集、引導和公眾自救防護知識宣傳等工作。
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中央(省)駐青單位等應服從現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
2.4市防指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把握全市防臺風宣傳工作正確輿論導向,及時指導、協調新聞單位做好新聞宣傳報道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參與防臺風設施、重點水利工程項目的計劃安排、立項審批(或核準、備案)和監督管理工作。
(3)市經濟信息化委:負責對本市重要救災物資生產能力的調度儲備,協助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做好重要救災物資的生產調運工作,協調其它區市解決災區重要救災物資的調撥供應,指導市直工業企業等單位做好防臺風防汛搶險救災工作。
(4)市教育局: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防臺風防汛工作;組織系統內部防臺風教育、防臺風檢查及向所屬學校發出預防災害的通知。
(5)市公安局:負責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阻撓、造謠惑眾和破壞、盜竊、哄搶防臺風設施及物資等違法犯罪活動;妥善處置因防臺風引發的事件,協助組織人員安全轉移,必要時依法實行交通管制,確保防臺風搶險救災車輛暢通。
(6)市民政局:負責組織災情核查、評估,進行災情匯總并及時上報,及時向市防指提供災情信息及救災工作情況;爭取自然災害生活補助金;組織協調臺風災害受災困難群眾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視情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7)市財政局:負責防臺風及其救災專項資金保障,會同相關單位爭取中央資金支持,及時撥付資金并加強資金監督管理。
(8)市城鄉建設委:負責指導建設行業、建筑工地的防臺風防汛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市政基礎設施的維修搶護工作。
(9)市國土資源房管局:負責做好因臺風引發的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突發地質災害防范處置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配合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對危房進行摸底排查及受災房屋的搶修建設;負責地質災害監測和預警預報。
(10)市城市管理局:負責指導、組織、監督、協調城市防臺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市市政設施和民用設施的防臺風防汛保安全工作,確保城市水、氣、熱穩定供應、排水設施正常運行;負責嶗山水庫防臺風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戶外廣告設施的巡查工作,加大違法廣告的查處力度;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指導對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的行為進行查處,依法行使市政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城市防臺風防汛工作;負責城市積澇及防洪排澇工程工情、險情監測和報告。
(11)市交通運輸委:做好公路、港口、碼頭等重要交通設施的防臺風工作;組織做好公路(橋梁)在建工程的安全工作,保障交通干線暢通;組織做好防臺風物資、危險地帶群眾轉移的運輸保障工作。
(12)市農委:負責組織做好農業防臺風、救災、生產恢復工作;協調做好種子、化肥等物資儲備和調撥工作,做好農業機械組織調配工作和農業生產自救、技術指導和病蟲害的防治工作。
(13)市水利局:負責全市防洪排澇工程的行業管理;負責水庫、河道等較大水利工程的防汛調度,工程工情、險情監測和報告;負責洪水資源的調度、利用和管理;督導完成水毀工程修復。
(14)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全市海洋與漁業系統臺風災害預防、應急處置及其災后漁業生產恢復工作;具體組織調度漁業船舶的避風、防浪工作;組織領導因臺風引發的風暴潮次生災害防范工作。
(15)市林業局:指導、協調全市林業防臺風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門做好搶險現場伐木和清除河道阻水林木工作。
(16)市商務局:負責全市臺風期間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的綜合協調及肉類、蔬菜、豆制品等“菜籃子”商品的供應工作,做好市場運行預測預警和信息上報工作;指導、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自身的防臺風防汛安全工作。
(17)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
(18)市安全監管局: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臺風期間非煤礦山、危化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督導相關部門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導協調臺風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9)市旅游局:負責及時向相關旅行社、星級飯店、重點a級景區轉發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協助主管部門做好防臺風督導工作。
(20)市供銷社:負責指導做好供銷社系統防臺風工作,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做好自身防臺風防汛安全工作。
(21)市電政信息辦:負責為市防臺風工作提供安全暢通的電子政務網絡保障。
(22)市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各電信運營企業做好防臺風期間的通信保障工作。
(23)市水文局:負責組織做好雨情、水情等監測、預警預報工作;及時準確提供雨情、水情等水文情報服務,適時發布洪水預警信號。
(24)青島日報社:負責及時準確報道經市防指審定的防臺風防汛動態,災害性天氣預報和汛情、災情,向社會宣傳預防、避險和自救知識。
(25)市廣播電視臺:負責組織指導各級電臺、電視臺開展防臺風防汛宣傳工作;及時準確報道經市防指審定的防臺風防汛動態,災害性天氣預報和汛情、災情,向社會宣傳預防、避險和自救知識。
(26)市地震局:負責做好防臺風期間地震監測和預報工作,組織做好地震應急救援準備。
(27)青島國際機場集團:負責青島國際機場及其職責管理范圍內的防臺風防汛和應急處置工作。
(28)青島國信集團:負責膠州灣隧道防臺風防汛及其相關工作。
(29)交運集團:負責防臺風物資的陸運工作,擔負防臺風期間運輸車輛的值班任務。
(30)青島保監局:負責監管轄區內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以及保險從業人員的保險經營活動,查處保險違法、違規行為,維護保險市場秩序。
(31)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負責組織監測發布海浪、風暴潮災害預警預報信息。
(32)青島海事局:負責組織做好轄區船舶防臺風工作,指導、發布轄區防臺風航行警告,組織、協調和指導轄區海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等調查處理,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海上搜救工作。
(33)山東省膠東調水局青島分局:負責組織做好青島地區引黃濟青工程和棘洪灘水庫的防臺風工作。
(34)市氣象局:負責監測、預報、分析臺風和降雨發展趨勢,及時發布預警預報信息。
(35)濟南鐵路局青島鐵路工務段:負責組織做好鐵路系統青島段的防臺風工作,組織協調運力運送防臺風期間的搶險、避險人員、物資和設備。
(36)中國聯通青島分公司:負責組織做好所轄通訊設施的防臺風工作,組織做好各級防臺風防汛指揮機構的有線通訊設施檢查、維修和管護工作。
(37)中國移動山東青島分公司:負責組織做好所轄通訊設施的防臺風工作,做好無線調度專用車的應急調用準備。
(38)中石化山東青島石油分公司:負責組織做好所屬庫站防臺風工作,做好防臺風期間搶險救災用油供應工作。
(39)中國石油山東青島銷售分公司:負責組織做好所屬庫站防臺風工作,做好防臺風期間搶險救災用油供應工作。
(40)青島供電公司:負責組織做好所轄電力設施的防臺風工作,確保各級防臺風防汛指揮機構、大中型水庫、河道等重要部位及其他搶險救災工作的電力供應。
(41)山東高速青島發展有限公司:負責膠州灣跨海大橋、青島轄區其職責管理范圍內的高速公路防臺風防汛及相關工作。
(42)海軍北海艦隊、青島警備區、武警青島支隊:按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根據市防指工作部署,指揮所屬部隊參加搶險救災。
(43)各區市政府:負責各自行政區域內的防臺風防汛工作。
2.5市城市防汛機構
青島市城市防汛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城市防辦”),在市防指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接受市防辦的業務指導。具體負責指導、組織、監督、協調城市防臺風工作,辦事機構設在市城市管理局。
3.監測預警
3.1預防
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按照“以防為主,屬地管理”的原則,加強對本地區的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整改,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措施或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3.2監測預測
各區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針對臺風災害,建立健全預警體系,完善監測預警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市政府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監測預報和報告工作。
監測預報信息按行業有關規定報告。
3.3預警
3.3.1預警級別
臺風預警等級由低到高劃分四級、三級、二級、一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1)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發布藍色預警
3)其他需要發布藍色預警的情況。
(2)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發布黃色預警
3)其他需要發布黃色預警的情況。
(3)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發布橙色預警
3)其他需要發布橙色預警的情況。
(4)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發布紅色預警
3)其他需要發布紅色預警的情況。
3.3.2預警發布
(1)四級預警(藍色)由市防指副指揮或秘書長簽發;
(2)三級預警(黃色)由市防指常務副指揮或副指揮簽發;
(3)二級預警(橙色)由市防指常務副指揮簽發;
(4)一級預警(紅色)由市防指指揮簽發。
預警信息主要通過傳真、金宏辦公系統通報有關成員單位,或通過短信發布平臺、廣播、電視、報紙等渠道向社會發布。
3.3.3預警級別變更
預警級別變更由市防辦提出建議,按程序簽發。預警級別變更后,原級別預警自動解除。
3.3.4預警解除
根據臺風發展變化及實際影響情況,由市防辦適時提出預警解除建議,按程序簽發。預警解除權限與預警發布權限相同。
4.預警響應
對應四級、三級、二級、一級預警級別,分別設置ⅳ級、ⅲ級、ⅱ級、ⅰ級預警響應。
4.1 ⅳ級預警響應
(1)市防指秘書長主持會商,宣布啟動ⅳ級預警響應,研究部署防臺風有關工作。
市防指加強值班,有關責任人到崗到位,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啟動預警響應,傳達上級指示,通報有關信息,加強重點防洪工程調度。
(2)市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成員單位分管負責人安排部署本行業防臺風工作,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市氣象局、市水文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密切監視臺風動向并及時發布臺風、海浪、風暴潮和洪水預測預報信息。市海洋與漁業局、青島海事局向漁業船舶、海上其他船只、海上養殖及海上作業人員發出防臺風警告。有關主管單位對學校、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以及機場、港口、碼頭、橋梁、隧道等重要設施適時發出警示。市水利局核實大中型水庫及河道水情,加強值班值守和不間斷監控巡查,落實預泄預排方案。新聞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實時播報臺風相關信息,并不定期播報汛情通報。市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防臺風工作。
(3)區市防指負責人主持會商,安排部署本轄區防臺風工作。適時發布預警,啟動預警響應,加強值班值守,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4.2 ⅲ級預警響應
(1)市防指常務副指揮或副指揮主持會商,宣布啟動ⅲ級預警響應,研究部署防臺風有關工作。重點研究部署海上、沿海防臺風工作,做好有關應急隊伍、防汛物資的調度,檢查落實重點防御區域和重要防御對象安全防范措施。
市防指有關責任人、專家到崗到位,與防臺風密切相關的市有關部門向市防汛指揮中心派駐聯絡人員,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啟動預警響應,傳達上級指示,通報有關信息,加強重點防洪工程的實時調度,督導落實防臺風措施。
(2)市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部署本行業防臺風工作,采取應對措施,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市氣象局、市水文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強值班,密切監測臺風動向和海浪、風暴潮、洪水預測預報。市海洋與漁業局、青島海事局組織督導漁業船舶回港或就近避風、海上其他船舶及其作業人員落實防風避風措施、海上養殖作業人員撤離上岸。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加強巡查監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重點隱患區域。有關主管單位對學校、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以及機場、港口、碼頭、橋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設施)采取預防措施。市水利局加強重要河道險段和病險水庫的巡查,嚴密監控運行狀態。收攏防汛人員,備便搶險救災器材。新聞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實時播報臺風相關信息,不定期播報汛情通報。市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防臺風工作。
(3)區市防指主要負責人主持會商,安排部署本轄區防臺風工作。適時發布預警,啟動預警響應,有關防汛責任人到崗到位,適時做好危險地帶人員、財產的.轉移工作以及其他相關工作,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4.3 ⅱ級預警響應
(1)市防指常務副指揮主持會商,宣布啟動ⅱ級預警響應,研究部署防臺風有關工作。適時派出工作組,指導、協助區市做好防御工作,研究部署人員轉移、停業、停課、旅游景區(點)關閉、膠州灣跨海大橋交通管制等重大問題,組織指揮重大險情搶險救災工作。
市防指有關責任人、專家和大型水庫、河道、重點水庫的技術負責人到崗到位,與防臺風密切相關的市政府有關部門分管領導進駐市防汛指揮中心參與工作,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啟動預警響應,傳達上級指示,通報有關信息,加強重點防洪工程的實時調度,做好搶險救災隊伍、物資調度準備,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災情和救災行動等情況。
(2)市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部署本行業防臺風工作,加強檢查督導,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市氣象局、市水文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強臺風、海浪、風暴潮和洪水的監測預報。相關職能部門(單位)對可能出現航線停航、膠州灣跨海大橋交通管制、停業、停課、景區(點)關閉、公共交通調整等情況提前向市防指提出建議,經市防指同意,由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市防指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市城市防辦認真履行城市防汛職責,積極協調成員單位努力減輕城市內澇,維護城市生產生活秩序。市海洋與漁業局實時核查漁業船舶回港情況,對尚未回港的采取應急措施;對停港避風的做好防碰撞等安全措施。青島海事局按照行業要求做好海上船舶防風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救助工作。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加強巡查監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重點隱患區域,提醒附近居民、廠礦、學校、企事業單位做好避險準備。市水利局做好水庫、河道的控制運用及洪水調度,對下游可能造成較大損失的病險水庫降低運行水位。有關主管單位組織做好學校、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人員的安全避險工作,以及機場、港口、碼頭、橋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設施)的防御工作。市民政局做好救助災民的準備工作。市衛生計生委組織落實醫療救護和防疫力量。供電、通信管理及電信運營企業檢查落實變電站、通信線路、基站等設施設備的防護措施,保證電網安全運行和通信暢通。有關責任單位對高空建筑設施、廣告牌等采取防護措施,加強監管。市公安局依法加強重要部位的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維護。新聞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實時播報臺風相關信息,不定期播報汛情通報。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消防和民兵預備役等各類搶險救災隊伍按照應急預案要求,投入局部搶險救災行動。市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防臺風工作。
(3)區市防指主要負責人主持會商,安排部署本轄區防臺風工作。適時發布預警,啟動預警響應,防汛責任人到崗到位,受臺風嚴重影響地區政府做好危險地帶人員轉移、船只避風、洪水調度、搶險救災等各項工作,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4.4 ⅰ級預警響應
(1)市防指指揮主持會商,宣布啟動ⅰ級預警響應,研究部署防臺風有關工作。視情組建現場應急指揮部和派出工作組,視情況召開新聞發布會,進行緊急動員部署。
市防指有關責任人、專家和大型水庫、河道、重點水庫的技術負責人全部到崗到位,與防臺風密切相關的市政府有關部門主要領導進駐市防汛指揮中心參與工作,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啟動預警響應,傳達上級指示,通報有關信息,適時發出緊急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檢查落實市防指會商會議確定的工作部署,加強重點防洪工程的實時調度,做好搶險救災隊伍、物資調度工作,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災情、搶險救災行動和人員轉移等情況。
(2)市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部署本行業防臺風工作,加強檢查督導,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市氣象局、市水文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強臺風、海浪、風暴潮和洪水的監測預報。相關職能部門(單位)組織落實有關航線停航、膠州灣跨海大橋關閉、停業、停課、景區關閉、公共交通調整等緊急措施。市海洋與漁業局準確掌握漁業船舶避風情況,處置相關應急事件。青島海事局加強所轄水域的交通管制,組織、協調、指揮所轄水域的船舶險情和事故處置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救助工作。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加強巡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重點隱患區域,啟動重點隱患區居民臨時避險方案。市水利局做好水庫、河道的控制運用及洪水調度,落實重要河道險段和病險水庫搶險救災人員、物資。有關主管單位適時對學校、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人員采取應急避險措施,做好機場、港口、碼頭、橋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設施)的防御工作,及時修復損毀設施,防范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市民政局全力組織做好災民救助。市衛生計生委組織醫療救護和防疫力量展開工作。供電、通信管理及電信運營企業及時組織搶修受損設施設備,保障防臺風重要用戶用電和通信暢通。有關責任單位加強高空建筑設施、廣告牌等的防護,防范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市公安局加強重要部位的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維護。新聞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媒介,滾動播報相關信息。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消防和民兵預備役等搶險救災隊伍根據市防指要求全面投入搶險救災行動。市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防臺風工作。
(3)區市防指主要負責人主持會商,安排部署本轄區搶險救災工作。適時發布預警,啟動預警響應,防汛責任人靠前指揮,做好危險地帶人員轉移、船只避風、洪水調度、搶險救災等各項工作,做好參加搶險救災隊伍的后勤保障,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5.信息報告
市防辦負責全市信息匯總,并按規定向省防總、市政府報告,通報有關成員單位。市城市防辦、市防指成員單位負責通過各自行業系統渠道,匯總上報職責范圍內的信息。
預警響應啟動后,相關防汛指揮機構、市防指成員單位按有關規定向市防辦報告防臺風防汛情信息,內容包括雨情、水情、工情、險情、災情、應對措施,時間、地點、人員、事件等基本要素。
發生較大及以上臺風災害事件,事發地的區市防指、政府應迅速核實并在1小時內先電話后書面向市防指、市政府報告(書面報告最遲不得晚于事件發生后1個半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特殊情況下,可越級上報,但必須同時報告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政府。
突發事件報告內容: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采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災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布情況、是否需疏散群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姓名、單位和聯系電話等。事件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事件發展趨勢和處置進展情況,事件處置結束后報送事件綜合情況報告。
6.應急處置
6.1先期處置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事發地政府應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發生,并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
6.2分級響應
(1)一般臺風災害事件:由事發地區市政府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度事發單位、區市政府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2)較大臺風災害事件:由市防辦提出建議,報市防指副指揮批準啟動市級應急響應,組織調度區市政府、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3)重大臺風災害事件:由市防辦提出建議,報市防指常務副指揮批準啟動市級應急響應,組織調度區市政府、以及市綜合、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4)特別重大臺風災害事件:由市防指提出建議,報市防指指揮批準啟動市級應急響應,組織調度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6.3指揮與協調
一般臺風災害事件,由區市政府分管領導或區市政府部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中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區市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市防指副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根據需要趕赴現場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進行協調處置。
較大臺風災害事件,區市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市防指副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中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大的事件等,區市政府主要領導,市防指常務副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重大臺風災害事件,區市政府主要領導,市防指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特別重大臺風災害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6.4應急處置措施
(6)采取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具體處置規章規定或市政府認為必要的其他應急處置措施。
6.5擴大響應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發展,事態有進一步擴大趨勢,現有應急資源難以有效處置的臺風災害事件,或事件可能波及到相鄰城市,超出我市自身控制能力,應向省或國家防總請求支援。
6.6社會動員
臺風災害事件發生后,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根據處置需要,通過新聞媒體、電視、報刊、短信等渠道向社會宣傳防汛知識和發布應對工作提示,動員全社會力量協助做好防災減災工作。
6.7應急終止
市防指根據應急響應的實施情況或臺風災害得到有效控制程度,適時宣布終止應急響應,并通過新聞媒體發布。
7.信息發布
7.1汛情通報
汛情通報內容由市防辦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市防指秘書長簽批,市防指統一發布。青島日報、青島電視臺、青島人民廣播電臺等媒體根據通報內容予以編發。
7.2信息發布
防臺風防汛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需要由市級發布的汛情及防臺風動態等信息,由市防指審核和發布;涉及災情的,由市防辦會同民政部門審核;涉及軍隊的,由軍隊有關部門審核。需要由區市級發布的汛情及防臺風動態等信息,由區市防指審核和發布;涉及災情的,由區市防辦會同民政部門審核;涉及軍隊的,由軍隊有關部門審核。
發生較大及以上臺風災害的區市汛情及防臺風動態等信息的發布,事先須經市防指審核。
信息發布主要通過傳真、金宏辦公系統、短信發布平臺、廣播、電視、報紙等渠道。
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網絡和媒體的輿情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及時回應公眾關切問題,配合媒體做好典型事跡宣傳,正確把握輿論導向。
8.后期處置
8.1善后工作
在當地政府領導下,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依法依規、有序組織實施,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8.2恢復與重建
當地政府應組織做好災區群眾生活安置、衛生防疫、垃圾清運、環境整治、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有關部門應及時統計災情、認真核實數據,按照規定程序上報和發布;及時補充防臺風消耗物資,確保符合規定要求。
8.3總結與評估
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針對每次防臺風工作,認真組織定性和定量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查找問題,區市防指、市城市防辦應在防臺風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將總結報告、評估報告報市防指。
9.應急保障
9.1應急隊伍保障
防臺風搶險隊伍主要包括群眾搶險隊伍、專業隊伍和軍隊搶險隊伍。群眾搶險隊伍主要完成一般性的搶險任務,專業隊伍負責專業性較強的應急搶險任務,軍隊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9.2物資保障
物資儲備工作實行“分級儲備管理、統一調配、合理負擔”的原則。各級政府以及有關部門負責建立物資倉儲,儲備額度、品種應充分考慮防臺風需要,必要時也可征用社會物資與設備。
9.3通信保障
市防指與區市防指的通信網以防汛抗旱指揮平臺為主。各級防汛指揮機構與其成員單位、有關水利工程管理單位通過辦公網、在用有線和無線通信等進行通信聯絡。
市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全市防臺防汛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因災致使通信設施受損的,應及時組織電信運營企業做好搶修恢復。青島日報、青島電視臺、青島人民廣播電臺等主要新聞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應無償刊登、播發防臺風防汛信息。
9.4經費保障
防臺風所需各項經費,按現行事權、財權劃分的原則,多渠道籌集,分級負擔,確保工作需要。各級財政、民政、水利等部門和有關單位負責籌措、落實搶險救災資金和爭取上級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督導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各級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9.5技術保障
各級各部門應加快完善臺風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提高對臺風發展趨勢、路徑預報的精確度和災害預警水平,增強洪水預報和洪水調度手段,不斷提升防臺風防汛能力。
9.6人員轉移安置保障
各級政府要結合當地防臺風防汛實際建立應急避難場所,充分利用人防疏散基地、學校、體育館等公共場所,統籌規劃建設好應急避難場所,保障在緊急情況下為轉移群眾提供緊急疏散、臨時生活的安全場所。
9.7轉移避險要求
受臺風威脅需要轉移的人員范圍及轉移時機,由區市政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并組織實施。轉移安置應遵循統一指揮、安全第一,先人員后財產,有組織、集體轉移為主的原則。
9.8轉移地點、路線
轉移地點、路線的確定以就近、安全和便于轉移為原則,具體由當地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安置地點、轉移路線每年必須查看,如出現異常情形應及時調整明確。區(市)、鎮(街道)兩級預案應編制具體的人員轉移安置計劃表,明確轉移方法、安置地點、相關責任人及聯系方式。
9.9轉移準備
已編制人員轉移安置計劃的區市,有關部門每年汛前應制作明白卡,廣而告之。制作標識(警示)牌,標明安全區、危險區、安置地點等。
10.宣傳、培訓與演練
10.1宣傳
各級政府、防汛指揮機構及其成員單位應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媒體等形式,積極開展臺風災害預防、自救與互救知識宣傳普及活動,增強廣大人民群眾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10.2培訓
各級政府、防汛指揮機構應結合實際,采取舉辦預案解讀、專業搶險處置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對崗位人員開展防臺風搶險救災理論知識和技能培訓。
10.3演練
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桌面推演、實戰演練等形式,組織開展防臺風應急演練,檢驗、改進和強化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實戰能力。市級至少每兩年組織1次應急演練,區市至少每年組織1次應急演練。演練計劃、演練方案、演練腳本、演練評估、演練音像資料要及時歸檔備查。
11.責任追究
對防臺風工作中推諉扯皮、不作為,突發事件信息報告中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失職、瀆職,信息發布、輿論導向不力,以及應急準備中對責任應盡未盡并造成嚴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當履行法定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12.附則
12.1名詞術語
熱帶氣旋:發生在熱帶或副熱帶洋面上,具有有組織的對流和確定氣旋性環流的非鋒面性渦旋的統稱。包括熱帶低壓、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臺風(強臺風和超強臺風)的統稱。本案所稱臺風是指具有較強破壞性熱帶風暴以上能級的熱帶氣旋。
12.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案由市防辦負責編制、管理、解釋、實施,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區市防臺風應急預案由區市防辦編制,區市政府發布,報市防辦備案。
12.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