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漢語詞語,公文的一種格式,是指對上級有所陳請或匯報時所作的口頭或書面的陳述。那么,報告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報告文章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矛盾糾紛排查整改工作報告篇一
一、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主動預防和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
1、在調解工作中,司法調解員擅于運用親情、友情等講道理、講法律,使情、法、理有機地結合,達到化解糾紛的目的,并耐心、細致、公正的進行調處,化解了多起矛盾糾紛、積怨。20__年共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共117起,調處117起,調處率100%,調處成功113件,成功率98﹪。及時有效的把各種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處理在萌芽狀態。
2、掛牌督辦調處按期辦結率。20__年全鄉沒有掛牌督辦案件。
3、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工作機制銜接運作情況。
(一)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對接聯動。在處理行政糾紛和相關民事糾紛時,首選調解、協調工作模式,并視具體情況,將糾紛交由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調解組織聯合調解。人民調解組織在調解過程中,對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或調解不成的情形,需要有關行政機關配合、協助的,主動與有關行政機關取得聯系,讓其配合、協助解決問題。人民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發現糾紛有可能激化和造成嚴重后果、影響社會穩定的,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進行緩解或疏導;對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糾紛,應當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二)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聯動。人民調解組織調解民間糾紛應當告知當事人調解規則,請當事人陳述糾紛事實,向當事人宣講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在當事人認可事實、分清責任、互諒互讓、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提出糾紛解決方案。對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的,制作調解協議書。支持人民調解組織參與訴前、訴中調解。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具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調解協議,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對調解協議進行審查,依法確認調解協議是否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內容部分或者全部無效的,當事人可以通過人民調解方式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簽訂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就原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聯動。行政機關對調解不成功或當事人對行政復議和裁決結果不服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司法救濟權利和渠道,并主動配合人民法院幫助其解決問題。人民法院對可進行行政調解的案件,在立案前,應主動告知當事人,先進行行政調解。行政機關行使職權過程中引起的信訪案件或因不服司法部門調解結果而引發的涉法涉訴上訪案件以及群體性案件,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及時主動采取聯調行動,法律援助人員、律師、公證人員應積極參與,共同做好息訴罷訪工作。
4、矛盾糾紛日排查、周調度機制落實情況
每周五下午各包村干部匯報本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信訪問題化解情況,要求每天排查,發現苗頭及時報告,立即安排人員立即介入調處,及早化解,防止激化,力爭把矛盾糾紛化解在村級,守住第一道防線。對于重大矛盾糾紛和信訪隱患,邊調處邊穩控,并及時向鄉綜治工作中心報告,爭取聯合解決。綜治工作中心通報各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信訪問題化解和信訪接待群眾情況,對分流、轉辦、交辦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明確人員、時限和解決要求,加強督辦,確保真正解決到位。每周排查、分流、交辦、轉辦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要求本周內解決。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推進綜治信訪穩定工作,促進全鄉全年平安穩定和諧。
二、今年以來,鄉、村干部深入群眾家中,訪民情,解民憂,化糾紛。采取有效措施,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加大人民調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努力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1、建立健全人民調解組織。建立健全鄉、村人民調解組織,統一為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制作工作制度牌、標識、標牌、印章等,不斷調整、充實人民調解員,落實規范化建設要求。
2、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吸收老教師、老黨員、老干部等到調解委員會中,配強人民調解力量。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邀請調解專家講解人民調解法律法規和矛盾糾紛調處的技巧方法,發放《人民調解工作手冊》和《人民調解典型案例匯編》,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業務水平。
3、“四抓”做實矛盾化解工作。抓超前預防。要求各村、各單位從抓早、抓小、抓苗頭著手,及時掌握信息,消除隱患,預防工作走在調解前,調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抓集中排查。各級調處組織定期組織力量集中排查,將轄區糾紛的種類、特點、群眾關心的熱點和難點,以及涉及到穩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時反饋到司法所。抓包案處理。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實行“三包”,即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抓督查。鄉綜治辦、司法所組織人員督查指導工作開展情況,部署任務。
矛盾糾紛排查整改工作報告篇二
搞好學校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是構建和諧校園、平安校園的必要條件,長期以來,我校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的開展,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確保該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
安全穩定工作是做好學校一切工作的基礎和保障,我們進一步認識到當前我校的安全穩定工作的形勢,切實樹立起了安全穩定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決定將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納入常規管理以形成長效機制,并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學校行政班子成員及部分教師代表為組員的矛盾糾紛排查領導小組。進行了明確的分工,明確了各自的工作職責,做到了任務明確、責權一致、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關于“三亂”問題的排查
1、在收費問題上,由于政策優越,我校所在地區已免除學生的所有繳費。學校將認真把關,堅決杜絕各種收費現象的發生。
2。我校嚴格按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開課,規范辦學秩序,無亂辦班、亂補課現象。
三、關于師德師風問題的排查
1、據調查,我校目前未發現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現象,也沒有侮辱學生人格的現象,并與所有教師簽訂了《安全責任書》。2、我校校園環境良好,校內無賭博打牌現象,絕大部分教職工愛崗敬業。我校通過政治學習、領導講話和集體培訓等多種途徑,培養廣大教職工樹立了良好的職業道德,指導他們追求高雅而有情趣的生活娛樂方式。
四、關于學生心理問題的排查
通過問卷調查,教師與學生個別談話等方式,發現學生在學習、生活等方面存在諸多困惑。針對此現象,學校對心理問題較突出的學生,跟蹤談話,及時給予心理指導,此舉效果明顯,通過此工作的開展,目前我校學生未出現任何過激行為。
五、對教師考核,評優選模矛盾的排查
對于學校教師的考核、評優、選模及有關人員調資等方案都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實行“方案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三公開原則,此舉讓教職員工心悅誠服,有力地避免了我校在這一問題上的矛盾傾向。
六、關于學校設備設施與學校發展的矛盾排查
近年來,隨著我校規模的進一步擴大,學校功能室尚需健全,也嚴重制約了我校的發展。
七、關于安全隱患的排查
1、設備設施的隱患排查。經過領導小組的深入調查,認真排查,學校左側水渠有可能發生洪澇災害,洪水可能沖毀學校北墻,進而沖壞操場。
2、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隱患排查
我校地處公路北側,交通發達,來往車輛頻繁,給廣大師生出行埋下安全隱患。基于此,我校政教處擬定了“安全一日常規”,并將此作為學生晨訓的必講內容。安排教師到重要路口接送學生。
八、關于與校園周邊矛盾的排查
我校校園矛盾糾紛排查領導小組進行了排查,在我校周圍無網吧,無商店,無其他娛樂場所,這為學校良好的學習環境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以上是關于我校20__年6月矛盾糾紛排查情況的匯報。這次的工作可以用幾句話概括,即:建立了機構,健全了機制,落實了工作,發現了問題,采取了措施。相信有了這些工作經驗,定能為我校創建“平安校園”奠定堅實的基礎。
矛盾糾紛排查整改工作報告篇三
為了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維護好社會穩定,xx市xx街道辦事處在做好抗擊疫情的同時,快速出擊,充分利用基層力量積極投入到疫情防控一線,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防止矛盾升級,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營造了和諧穩定的社會氛圍。
筑牢矛盾糾紛源頭防線。堅持矛盾糾紛排查到位、化解到位、穩控到位、責任到位,要充分發揮好網格化服務管理的作用,動員基層社區工作人員、物業工作人員、樓門長、保安等群防群治力量,將排查的重點放在涉及疫情的矛盾糾紛上,要求各社區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遇到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特別是可能引發群體性的矛盾糾紛,在做好穩控工作的同時,要第一時間向街道辦事處報告,為領導決策處置提供依據,切實將疫情防控期間的各類矛盾糾紛控制化解在一線。
強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社區調解委員會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各社區專職調解員通過開展細致的群眾工作,深入社區矛盾糾紛排查中去,廣泛運用線上線下渠道及時掌握疫情防控期間矛盾糾紛的整體情況,聚焦受疫情影響嚴重、矛盾風險突出的地區、領域、人群,尤其是在持續強化疫情防控措施過程中產生的矛盾糾紛進行研判,分析苗頭傾向,預測發展趨勢,提出對策建議。認真回復群眾對調解業務、疫情防控政策事項的咨詢,及時處理情況緊急、矛盾容易激化的糾紛。
加強法治宣傳引領作用。通過利用微信公眾號、微信群、qq群等網絡平臺,全方位開展疫情期間的宣傳工作,向廣大干部群眾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咨詢和宣傳,提高人民群眾遵紀守法的意識能力和判斷力,及時化解群眾對新冠肺炎的恐懼心理,引導其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科學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為疫情防控和矛盾糾紛化解提供針對性的法律規范。同時及時推送政府發布的工作動態、疫情相關信息及最新狀態,讓群眾掌握相關防疫法律知識,在家就能接收到正確、正面、合法的信息,盡可能減少群眾對立情緒,防止因防控疫情引發的矛盾糾紛,為疫情防控期間矛盾糾紛化解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通過近期的摸排走訪,xx街道及時把轄區內的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確保疫情期間化解矛盾糾紛不打烊,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穩定的社會環境,為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了力量。
xx市xx街道辦事處
2020年6月28日
矛盾糾紛排查整改工作報告篇四
鎮安地處秦嶺南麓中段。東與山陽、鄖西接壤,西與寧陜相連,南與旬陽相鄰,北與柞水交界。境內山大溝深,層巒疊嶂,土地總面積3487平方公里。是個“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山區貧困農業縣。全縣轄25個鄉鎮,206個村民委員會,總人口萬,其中農業人口萬,占92%。我縣有全省僅有的三個少數民族鄉鎮中的兩個(西口回族鎮、茅坪回族鎮),有回、滿、壯等9個少數民族9845人,占總人口的。
隨著我縣經濟的日益發展,信息的日益暢通,人們的維權意識日益增長……民間矛盾糾紛也隨之上升,2002年我縣累計排查各類矛盾糾紛1312件,調處成功1203件。2003年累計排查各類矛盾糾紛1412件,調處成功1303件。2022年共排查矛盾糾紛1681件,調處成功1483件。這一組數字顯現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日益重要性和中國特色的司法行政工作的不可替代性。成功的調處減少了訴訟,降低了訴訟成本,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為了進一步提高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實效,充分發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在維護我縣社會穩定中的作用,全力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一套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長效機制。有效預防和減少民間糾紛的發生,防止矛盾糾紛激化轉為刑事案件和非正常死亡事件,通過調處矛盾糾紛,開展法制和社會主義公德教育,提高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和道德水平,達到預防和減少犯罪,促進社會長期穩定的目的。
二是成立協調指揮中心。組建以司法、信訪為主的縣級重大疑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協調指揮中心,負責協調指揮調處縣境內跨鄉鎮、跨行業之間的重大疑難糾紛。辦公室設在司法局,由司法局負責日常工作。
三是建立應急預案機制。各鄉鎮、部門應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應急預案,針對突發性、群體性、疑難性矛盾糾紛的成因及其特點,制定出不同的調處應急預案。確保關鍵時刻突發性群體性疑難性的矛盾糾紛能得到及時有效化解。
(一)、預防機制。一要堅持信息預防。各鄉鎮、部門要從抓早、抓小、抓快著手,及時掌握信息,解決問題,消滅隱患,防止形成矛盾糾紛。二要堅持普遍預防,采取普法宣傳,舉案說法等多種形式,增強廣大群眾守法意識和明辨是非能力,從源頭上減少糾紛的發生。三要采取“四超前”措施,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即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預測工作建在預防前,預防工作建在調解前,調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三)、包案機制。對社會穩定影響較大或解決難度較大的矛盾糾紛,由縣、鄉鎮領導包案落實,實行督查制度,限期解決。鄉鎮要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責任落到包村干部和包片、包行業、包單位、包分管領域的領導身上,同經濟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罰。
矛盾糾紛排查整改工作報告篇五
首先成立了以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各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并于20xx年3月14日組織召開了全局干警和司法所長會議,會上,局長就我局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工作進行了全面的宣傳動員,并結合實際提出了專項活動的目標及任務,確保將專項活動的開展貫穿于我局全年工作中。
在前期宣傳動員階段,通過廣播、電視、制作板報、懸掛條幅、寫標語、電子顯示屏滾動宣傳等方式廣泛宣傳“大排查、大調解”專項活動,并利用宣傳《人民調解法》為契機,使調解工作進城鎮小區、進農村院落、進車站(碼頭)、進規模性市場、進經濟開發區,讓更多的人了解專項活動,努力使活動家喻戶曉;宣傳動員期間,共發放宣傳單7000余份,辦板報45期,懸掛條幅30余幅,寫標語50余條,為活動的順利開展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工作中,要求各司法所采取普遍排查與重點排查、定期排查和專項排查相結合的方式,堅持以塊為主,條塊結合,有組織地對各類矛盾糾紛進行了拉網式排查,全面掌握轄區內當前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今年1—5月,全縣共排查糾紛1488件,成功調解1470件,調解率達100%,成功率達98.5%,防止群體性上訪4件23人;防止群體性械斗3件30人。
20xx年3月6日上午,鎮村4社村,帶著其孫子來到司法所求救,希望得到法律幫助,讓的學習和生活得到基本保障。該所司法助理員同志熱情地接待了哽咽的老人和愁苦的孩子,為其安座倒水,穩定他們的情緒,并著手調查。,現年70有余,勞動能力差;其獨子,一直在外打工,對家庭不聞不問;其孫子,系與重慶潼南籍女子婚齡前非法所生。20xx年,出生在倉山老家后,就沒管過,更是已失去聯系多年。如今,孩子已滿7歲,因家庭經濟拮據,無人過問,其學習和生活無法得到保障。經過多方努力,終于聯系上了長期在外的,通過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勸導,從廣東東莞回到了。經了解,3月,與他分道揚鑣,與他人成婚;而終日憂心忡忡,病魔纏身,不慎重的婚姻給家人帶來了如此的不幸,更是無顏面對家人。經與所長匯報商討,司法所決定將調解工作做到去,進行跨區域調解。經過先期的充分準備,20xx年4月16日,同志與一起奔赴重慶。到達后,通過找鎮政府、綜治辦、派出所、社區居委會和村委會后,幾經周折,在傍晚時見到了。并將雙方當事人請到一起,進行調解,通過于法于理、骨肉親情、社會責任等多方面解釋和勸說,經過耐心細致的工作,雙方達成離婚協議,此時,已是17日凌晨2點44分。協議約定,兒子由撫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20000元。事后,也一再表示,將承擔起家庭的責任,給兒子的學習和生活以充分的保障。這次跨區域的調解,切實加強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糾紛,是該所落實“作風轉變年”活動中的承諾,為民辦的又一件實事。
矛盾糾紛排查整改工作報告篇六
20xx年,永安社區按照東山街道黨工委的要求,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放在社區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網絡,并就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員進行了具體分工,做到職責分明,使得各成員從根本上認識到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重要性。
在開展調解工作中,我社區在抓好社區調委會的組織網絡建設,規范了調委會的各項資料的同時,工作中我們堅持做到了“四個及時”,學習、會議及時記錄,矛盾、糾紛及時排查登記,重大情況及時報告,調解糾紛及時歸檔。堅持規范化運作是做好標準人民調解的基本條件和基礎,堅持“調解結合、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及時化解民間糾紛是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關鍵。我們能夠做到對組里可能存在和發生的問題提前預防,有問題及時反映和處理,決不瞞報、漏報。
(1)、對發生糾紛的事實加以認真調查,聽取周圍群眾的看法與意見,
(2)、雙方個別談話作思想工作,必要時舉辦法律法規學習班,
(3)、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
(4)、想辦法讓雙方和好,矛盾就地解決。
20xx年上半年我社區糾紛發生4起,調解率達100%,成功率達100%。今后我社區調解委員會將進一步發揮好人民調解的職能作用,積極化解社區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為社區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矛盾糾紛排查整改工作報告篇七
今年以來,張汪鎮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確領導下,在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導和大力支持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大平安、大穩定”的發展意識,著眼于“富裕張汪、和諧張汪、平安張汪”的發展目標,以硬措施夯實綜治基層基礎,以硬任務推動社會治安動態監控系統建設,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扎實有效。
一、主要做法
近年來,鎮黨委、政府始終將深入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有力保障,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整合力量,創新方法,使各類矛盾糾紛得到全面及時妥善地解決,維護了穩定大局,助推了科學發展。自今年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以來,全鎮共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36起,成功調處34起,防止民轉刑案2起,防止群體性上訪事件5起,沒有一起矛盾糾紛因排查調處不及時而引發群體性的事件和越級上訪事件。
1、突出“三個到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是思想認識到位。鎮黨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認識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是改革和發展的前提條件,沒有社會的和諧穩定,就沒有農村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鎮黨委、政府緊緊抓住對待人民群眾態度問題這個根本,牢固樹立群眾觀念和宗旨意識,在處理矛盾糾紛、開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實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確對待群眾、堅定相信群眾、全心依靠群眾,牢記“守土有責、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關注熱點難點問題,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認真搞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二是組織領導到位。為使社會矛盾糾紛能夠消除在萌芽狀態,確保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開展,鎮黨委成立了黨委書記為組長,紀委書記為副組長,綜治維穩、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治辦,紀委書記徐欽民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村也都相應成立了以村黨組織書記為組長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從而在全鎮形成了“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村級組織、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機制,實現了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實到位。我鎮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月例會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據實際,每月也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例會。對一些重大疑難糾紛,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還親自參加研究、及時部署,確保排查化解任務落到實處。
2、做到“三個靠前”,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加大改革力度,致力發展經濟,提高人民生活,是維護社會穩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工作中,張汪鎮各級黨員干部認真做到了“三個靠前”。
一是領導指揮靠前。處理群體性、突發性事件時,全鎮各級領導干部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靠前指揮,面對面做好群眾工作,決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責。通過積極主動,搶前抓早,及時采取措施,盡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態。二是干部工作靠前。鎮黨委、政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認真落實矛盾糾紛排查工作責任制,加大排查調處力度,及時把群眾反映的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在此基礎上,加強信息報送和通報工作,對可能出現的群體性的事件和異常上訪信息,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做到防范在前,處理及時,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三是宣傳教育靠前。鎮黨委、政府切實加強對干部和群眾的法制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干部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積極依法調處,化解矛盾糾紛。同時,采取發放宣傳單、大集日集中宣傳、法制講座等形式,教育群眾正確處理法律糾紛、鄰里糾紛、家庭糾紛等,認真學習《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引導群眾正確行使民主權利,使群眾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決問題。
3、狠抓“三個前移”,營造和諧穩定環境
地方的經濟發展,離不開一個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近年來,在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中,張汪鎮努力做到“三個前移”。
一是精力前移。鎮黨委、政府始終把穩定與發展放在同一高度上來認識,切實做到“兩手抓”和“兩手硬”。廣大黨員干部積極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時分析和研究新形勢下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增強處理復雜局面下各種難點熱點問題的能力。各級領導干部要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層工作,緊緊抓住群眾關心和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真心實意地幫助群眾解決一些實際困難,力求通過及時化解一些社會矛盾,確保社會的穩定,從而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二是力量前移。近年來,張汪鎮進一步加強組織建設,共有綜治宣傳員85名、糾紛調解員248名、治安聯防員621名、案件協助員91名,形成了“層層有人管綜治,層層有人抓綜治”的良好局面,基本實現了規范化運作,群眾自治能力得到明顯增強。張汪派出所每天都出動治安巡邏車,對村24小時監管,保證了各村的社會穩定。三是措施前移。鎮黨委、政府進一步健全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協調理順黨支部和村委會的關系,發揮好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穩步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嚴格執行村級事務決策“五步法”,進一步提高群眾對村級重大決策的民主參與程度;狠抓黨務、政務、村務的“三公開”督察力度,特別是加強村級財務的公開水平,凡是群眾關心的土地調整、征地、拆遷、各種補償等問題都做到及時公開、全面公開,真正做到了“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干部一個清白”;在構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上,著力加強治安聯防與治安巡邏,杜絕和減少治安隱患和漏洞,始終保持對違法犯罪人員的高壓態勢,對各類突出治安問題定期進行集中整治,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秩序。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加大矛盾調解能力建設力度。要進一步完善調解組織網絡,健全糾紛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應機制,確保發現在早、處置在小。要著力把握社會矛盾糾紛發生、發展、變化規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鄰里、賠償等常見性、多發性糾紛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積極探索成立征地拆遷、醫患糾紛等專業調解組織,調處征地拆遷、環境污染、勞動爭議、行政爭議和醫患糾紛等新型矛盾糾紛,形成化解專業化矛盾糾紛的方法體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成功率的科學評估體系。要重視加強村調解組織建設,發揮好“第一道防線”作用。
(二)加大部門協調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注重和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積極推動信息聯通、工作聯動和矛盾糾紛的聯排、聯防、聯調,形成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強大合力。同時,積極整合各方面調解資源,搞好“訴調對接”、“訪調對接”,實現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的有機結合,提升化解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
(三)加大調解工作宣傳力度,營造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良好氛圍。加大對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的宣傳力度,不斷提升大調解工作的社會影響力,使“處理矛盾首選調解、調解也是法制建設、調解反映社情民意、調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廣大老百姓信任調解、選擇調解、使用調解,使廣大人民群眾關心支持大調解工作。
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工作大局,充分發揮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在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作用,不斷加強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新路子、新機制、新方法,以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為推進全鎮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富裕安寧做出了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