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借用集體林地合同 借用合同篇一
借用方(以下簡稱乙方):文宇現場工地
乙方因需要土方外運,需借甲方土地租借使用,經雙方協商一致,
二、出借期限為__x,即自________年___9____月__1____日至20__14________年____10____月_31____日。乙方給予甲方人民幣_肆萬____元作為補償,該款的支付方式如下:____月____日前預付押金貳萬元整,其余待土方拉出后一次性結清。
三、補償條件:乙方需土方全部拉出,且乙方土方堆積最遲可以延遲15天,即1____月____日,若土方未全部拉出,堆積超過期限,乙方補償甲方,具體補償金額后期共同協商決定。
四、本協議簽定同時甲方將土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在出借期限內乙方有權自行使用該土地用于土方堆積,且不得用于從事非法活動。
五、出借期限內,若甲方及乙方確因重大事項需要提前解除本協議,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可提前解除。
六、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約定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終止解除合同。若有違約,應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七、本協議自乙方簽定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
借用集體林地合同 借用合同篇二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借用集體林地合同 借用合同篇三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
,乙方承擔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林木部分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名)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借用集體林地合同 借用合同篇四
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開、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雙方(發包方、承包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林地情況
發包方將坐落在 的林地,宗地序號: 宗地編號: ,樹種: ,面積共 畝的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以 (家庭承包形式為協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發包給承包方,承包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 。
第二條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業建設或者其他建設。
第三條 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價款
本合同約定林地承包價款總計為 元人民幣(大寫:)
1.林地承包價格為 元/畝〃年,承包 年合計 元人民幣。
2.林地上附屬建筑及設施承包價款為 元人民幣。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為 元人民幣。
(二)價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2.分期付款支付: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2)發包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為。
(3)承包方對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發包方有權向承包方要求損害賠償。
(4)發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權獲得收益的權利。
(5)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按規劃完成造林任務。
2.義務
(1)確認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沒有作為抵押或擔保物。
(2)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經合同約定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承包方申領林權證。
(5)協助承包方做好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臵林木及產品;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2)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家庭內部成員分戶需要對承包林地進行分割經營的,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并依法申辦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承包。
(5)承包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
(1)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設或者使之閑臵荒蕪。屬生態公益林的,不得改變公益林性質。
(2)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荒山應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內參照國家有關造林標準造林。林木采伐后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實施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承包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積極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保護好野生動物、植物資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內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經發包方同意,否則轉讓無效;轉包(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出租、互換(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6)及時、足額支付承包費。如遇國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業等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7)配合發包方執行縣(市、區)、鄉(鎮、辦事處)林業總體規劃、重點工程實施方案,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第五條 特別約定
1.發包方《林權證》復印件;
3.鄉(鎮)政府批準意見書。
(二)其他: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雙方(發包方、承包方)負責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該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三)承包合同期滿后,承包方在 日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發包方。未采伐林木的處理方式約定為 。
(四)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臵方式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臵方式為 。
(五)合同期滿后,如承包方繼續承包經營該林地,在同等條件下,承包方擁有優先承包經營權,但需與發包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后,如因發包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視為發包方違約,由發包方負責協調處理,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發包方負責全額賠償。
(二)承包期內,發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預承包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承包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承包期內,承包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約定落實造林營林等經營及管護責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損害的,經勸阻無效發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擔林地恢復費用。
(四)承包方不按約定繳納林地承包費用,按日承擔應繳資金 ‰的滯納金;逾期超過30日不繳納的,發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發包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處理。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借用集體林地合同 借用合同篇五
乙方:(流入方)
為規范租賃林地行為,維護租賃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公開、合法、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協議書。
一、租賃林地的狀況
合計租賃面積(大寫): 畝。
二、租賃期限及用途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賃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租賃林地的用途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三、租賃價款及支付方式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取得林地經營權的租賃價款。
2、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租賃林地,制止乙方損壞轉租賃林地和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為。
3、按時交付約定租賃的林地。
4、維護乙方的生產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變林地性質。
3、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租賃價款。
4、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租賃的林地或者協商繼續租賃。
5、林地租賃期間,根據乙方租用方式,有對林地中的竹子抽砍的權利,搭建雞舍。
六、違約責任
租賃當事人一方違反租賃合同時,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支付。如果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損失額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彌補違約金的不足。
七、其他事項
1、租賃期內,因依法征用林地等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就變更或解除合同事宜達成書面協議。
(1)向申請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可由甲方和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用集體林地合同 借用合同篇六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借用集體林地合同 借用合同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縣鄉(鎮)村_村民組林地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見附圖
四、轉讓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元一次性結清。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借用集體林地合同 借用合同篇八
乙方:xx有限公司
一、租賃林地的位置、面積、條件
總面積為 畝,小班位置及林地四至是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以地形圖勾繪為準,具體見本合同所附圖示,面積為地形圖的平面面積,最終以栽植面積為準。林地為荒山荒地、馬尾松低產林等,坡度25度以下,土層40公分以上,連片面積100畝以上。
二、林地租用期限:租賃時間五十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的專業評估機構對油茶園進行資產評估,其資產由甲乙雙方各得一半,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三、 林地租賃費標準及支付辦法
林地租賃期50年,租金第1-5年為每畝每年16元,以后每5年增加0.8元,一年一付。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其他類別土地租賃價格另議。
四、甲方責任和權利:
1.甲方必須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需經2/3以上代表同意,提供簽字記錄。農戶自留山委托村委會辦理,提供委托書。
2.租賃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處理好周邊關系,做好各項服務, 保證出租土地權屬清楚,轉讓后如有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和承擔,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但乙方不得改變現存林地的山貌;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4.出租林地上的現有林木,甲方在取得采伐手續后,按乙方要求砍伐,所得收益歸甲方所有。
5.租賃期內,如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內的林地時,林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歸甲方,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助費歸乙方。
6.甲方不得在租賃期內擅自收回林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但不限于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租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并按照違約年限計算林地租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7.租賃期內,甲方的人事等相關變動不得影響此協議的執行.
8.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證,辦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1.乙方在經營期間合法經營,并處理好與村民之間的關系。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爭取了營林及營造林設施的資金,由乙方按規定管理和使用于營林及營造林,按國家政策規定屬甲方所有的部分按規定歸甲方所有。
3.在租賃期內,可依法轉包 轉讓 出租 入股 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和阻擾。
4.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不得要求返還已付清租金,并喪失租賃權力,租期不足五年按五年計算。
5.乙方因生產需要架設供電設施,其費用以國家標準為依據,甲方負責做好群眾的配合工作,不得從中阻撓或另外索要補償。
6、乙方在整地、造林工作中,按科學設計施工,注重環境保護、水土保持。
7、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林木采伐手續,采伐證(“兩金”按銷售收入的10%收取)、運輸證、檢疫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處理。
七、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后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離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鎮林業站一份。
甲方代表(簽名、蓋章): 乙方代表(簽名、蓋章):
鑒證方(鄉鎮政府)
20xx年 月 日
借用集體林地合同 借用合同篇九
承租方(乙方):
一、甲方將位于: ,林權證登記面積為 畝的林地租賃給乙方。
二、林地租賃期限為叁拾年,自20_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賃價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畝以實際租賃面積計算;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五、甲方的林地租賃給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歸乙方,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山地上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經濟林原則上不砍伐(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權進行撫育和管理;當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經濟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再種植樹木及其他作物,同時交給乙方進行規劃和經營。
六林地內原有墳墓保持不變,農戶需要在林地內新建墳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協議期內,乙方享受國家有關扶持、補貼、優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補償由甲方獲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種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關補償由乙方獲得。
八、協議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九、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
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用集體林地合同 借用合同篇十
- 借用合同范本
- 借用人員勞動合同范本
- 借用人員勞務合同范本
- 借用人員勞務合同范文
借用合同又稱“使用借貸合同”,是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將出借物無償交給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一定期限內或使用完畢后返還原物給出借人的合同。
甲方: (出借方)
乙方: (借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借方與借用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由出借方、借用方共同對借用設備及其附件進行清點,并擬定設備清單(附件一)。該清單由甲方雙方簽確認,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該設備用途:機動車技術及交通事故鑒定.痕跡鑒定
2、該設備使用地點:衡陽市松木塘車輛檢測站
3、乙方保證,在借用期內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另作別用,不得將該設備挪至其他地方使用。
借用期共________年零____個月,出借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將設備移交借用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日收回。
1、出借方保證該借用財產在簽訂本合同和交付借用方使用時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2、借用期間,借用方應妥善保管該借用財產,盡必要的保養義務。借用設備的自然損耗和人為故障等影響正常使用時均由借用方自行維修。
1、在出借期間,出借方如將出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借用方同意,但應告知借用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后,出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借方,享有原出借方享有的權利。
2、借用方在征得出借方同意后,可將借用財產轉借給第三方使用。
1、借用期滿,借用方應按時將借用財產歸還出借方。
2、借用期滿,借用方如需續借應當在本合同在規定的借用期屆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出借方,在出借方同意后重新簽訂合同。
1、出借方應該保證借用財產在借用期間符合約定的用途,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借用方人身或其他財產損失的,出借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2、借用方應當遵守正當使用的義務,違反此義務造成借用物非正常損耗的,應自行維修,并確保歸還時設備處于正常使用狀態。若設備歸還時無法正常使用,則按照附件一設備清單所明確的設備價值予以賠償。
3、借用方在借用期間應妥善保管該借用財產,違反該義務造成借用財產損毀或者丟失的,借用方應按照附件一設備清單所明確的設備價值承擔賠償責任。
4、未經出借方同意,借用方不得對借用物進行改善、增設行為;否則,出借方可要求借用方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或者收回借用物。
5、借用方未經出借方同意將借用物轉借第三人的,出借方可要求收回借用物或要求借用方按照附件一設備清單所明確的設備價值予以賠償。
6、借用合同終止,借用方無正當理由拖延不返還借用物又不辦理續借的,超過借用合同規定期限的使用時間按照每天10元支付設備使用租金。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向太倉市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出借方:(蓋章) 借用方:(蓋章)
人員借調一般是由于技術攻關、引進專案、確保重點建設或擴大事業范圍等原因,急需某類專用技術人員或管理人員,在調用有困難的情況下所采取取的臨時或短期借用的辦法。
假如有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乙用人單位由于工作需要,與甲單位協商后,請該勞動者到乙單位為乙用人單位工作的情形。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員工_____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派往乙方參加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管理工作。
二、甲方員工________在乙方工作期間,須遵守乙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的管理,完成乙方交給的工作任務。該員工如有嚴重違紀行為,乙方可將其退回甲方,由甲方進行處理。
三、乙方承擔甲方員工_________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元/月。每月_______日支付上月工資。
四、甲方承擔其員工________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并為之辦理繳納手續。
五、甲方員工________若提出離職,應提前___日書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否則,應向乙方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對方。協議期滿前一個月任何一方未提出終止合同意向,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個周期。否則,協議期滿本協議即行終止。
七、本協議簽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住所:
郵編: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現住址:
郵編:
一、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公司派往甲方參加××項目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間,須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乙方如有嚴重違紀行為,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并通知××公司,由該公司對乙方進行處理。
三、甲方承擔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每月___日支付上月工資。
四、乙方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國家規定由其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協議,均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向對方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資為標準)。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終止本協議,應于協議期滿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個周期。
七、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簽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或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或蓋章)
甲方:
法人代表:
住所:
郵編: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現住址:
郵編:
一、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公司派往甲方參加××項目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間,須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乙方如有嚴重違紀行為,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并通知××公司,由該公司對乙方進行處理。
三、甲方承擔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每月___日支付上月工資。
四、乙方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國家規定由其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勞務合同范文節選!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協議,均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向對方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資為標準)。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終止本協議,應于協議期滿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個周期。
七、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簽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勞務合同范文節選!
甲方:(簽或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