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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公司散伙協議書篇一
甲姓名: 性別:年齡: 身份證號碼:
乙姓名: 性別:年齡: 身份證號碼:
丙姓名: 性別:年齡: 身份證號碼:
一、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主要經營會展行業及銷售
二、合同期限至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出資金額方式、現金:
(1)、合伙人 :出資人民幣 ( )元
(2)、合伙人 :出資人民幣 ( )元
(3)、合伙人 :出資人民幣 ( )元
四、本次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如出現虧損合伙人要求撤股,撤股的合伙人須承擔虧損金額的50%,方可撤股。
五、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人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以百分比分配,甲方34%乙方33%丙方33%
六、合伙企業的虧損及債務的承擔方式如下:
(1)、合伙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伙人按出資比例分擔。
(2)、 合伙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合伙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擔及各自承擔三分之一的債務額度。
(3)、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其余各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相關合伙人清償自己應負擔部分。
七、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八、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為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損害合伙企業的行為。
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人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十、合伙人退伙:退伙人對其與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
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企業和伙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十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群體合伙人同意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2)、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主要責任分擔: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擔合伙企業的一切責任與風險。
合伙人簽字:
甲:
乙:
丙:
年 月日
合伙公司散伙協議書篇二
合伙人一: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電話:
合伙人二: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電話:
合伙人三: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電話:
合伙人四: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電話:
合伙人五: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電話:
合伙人六: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電話:
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各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各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濟南南斯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所有項目的經營管理。
第二條 合伙企業概況
名稱:濟南南斯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經營方式:餐飲服務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 3 年,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 2019 年 11 月 1 日止。
第四條 出資方式
400000 (大寫: 肆拾萬元整 )該股份比例僅限于代持分紅。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800000元(大寫: 捌拾萬元整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以前交齊。除眾籌部分資金外,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合伙企業登記
全體合伙人同意指定 孟祥熙 為代表,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擔責任。
第七條 財務、會計
合伙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布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伙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第八條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填補運營資金水池(保證運營水池內資金總量為貳拾萬元整);
剩余利潤按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
如運營資金水池資金未達,則以未來利潤補充,直至運營水池資金總量達到貳拾萬元
3、合伙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九條 債務承擔
1、合伙企業債務由合伙企業財產償還。
2、合伙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5、在合伙企業產生債務前,合伙企業法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股東知曉,并在通知書簽字后方可生效。
第十條 委托執行人
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 孟祥熙 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并出具合伙的委托書。
第十一條 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并行使下列職責: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主持合伙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 擬定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 制定合伙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 制定合伙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 提出聘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 制定增加合伙企業出資的方案;
8、 每月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 除《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
的合伙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裁決權。
10、
執行人采取一月考核,三月執事制,每三個月由簽署合同的主要股東對執行人進
行審核投票。超過半數投票同意的執行人可繼續擔任職務,未通過的,將由股東另行推舉。
第十二條 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 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2. 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 被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
有權決定撤消該委托;
4. 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
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 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 處分合伙企業不動產;
2、 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 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 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 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 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 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 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驈浹a虧損;
10、
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四條 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3、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七條 當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八條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九條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5、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條 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5、轉讓出資后的企業合伙人必須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二十一條 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伙期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并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7、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二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違反本合同關于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四條 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伙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伙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五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五 年。
第二十六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詳見本合同第一頁。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7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7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7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三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三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6 份,各方各持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伙人一(簽章): 合伙人二(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三(簽章): 合伙人四(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六(簽章): 合伙人五(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公司散伙協議書篇三
本協議書由有限公司(乙方)與vip會員(甲方),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基本準則,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共同確立。本協議書各條款所確定之雙方的權利、義務,將覆蓋有限公司與vip會員今后簽定的每一份交易訂單,無論是原件、復印件或傳真件,均應遵守本協議各項條款之規定。
一、當事人
甲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開戶銀行:
銀行帳戶: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聯系電話:028—
傳真:028—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從年月日開始到年月日止。在此期間內,甲乙雙方合作發展。
二、資信證明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資質證書以及法人委托書、負責人身份證等復印件。甲方須如實填寫《會員單位申請表》。
三、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本著長期穩定發展的需要,甲方以會員資格享受既定利潤空間;甲乙雙方日常結算以最低零售限價為標準,甲方必須嚴格執行乙方營銷體系以及價格體系,在不違規的前提下,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現金返利一次,返利空間以所購產品最低零售限價的10%進行結算。甲方的會員資格在乙方所有專賣店均視為有效。有關會員的解釋權歸乙方所有。
四、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實行"現款現貨原則"。
2、業務聯系中憑傳真向乙方要貨,須每批要貨的'貨款到乙方帳戶后,乙方再計劃安排供貨。
3、甲乙雙方日常交易實行最低零售限價結算制,即甲方所需產品單價一律按照《產品最低零售限價表》結算。
五、質量問題
乙方各類產品,應確保質量。凡在拆包后發現產品內在品質問題,由甲方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規定和法定時間十天內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采取措施補救或退貨。其運輸費用概由乙方負責。如屬超過法定時間十天或甲方收貨后保管不善、超期儲存等所引起的質變,應由甲方負責。
任何非自然因素(運輸不當、搬運不當、使用不當等)和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災、地震、洪水、戰爭等)不能退(換)產品。
六、安裝責任
甲方所購產品如由乙方負責安裝的,其安裝責任概由乙方負責,但甲方須配合處理;若甲方所購乙方產品進行自行安裝的,其安裝責任概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安裝責任。
七、價格約束
1、零售標價:乙方所有產品實行全省統一零售標價。
2、價格控制:乙方所有產品零售賣價實行最低零售限價控制制度,即賣價不得低于最低零售限價。
3、價格監控:乙方對產品價格體系實施監控制度,一經發現違規行為立即處以相應罰款。
4、單一價格:乙方所有產品只實行零售價格制。
5、價格協議:甲方向客戶推薦產品時,不得違反零售價格體系,否則會員優惠無效;禁止甲方與客戶進行低于最低零售限價的私下交易,一經發現乙方有權對甲方作出該交易貨款1:1的罰款。
八、約束條款
1、甲方連續六個月未購買產品時,乙方有權取消其vip資格。
2、甲方出現下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取消甲方vip資格;觸犯法律時,乙方將追究甲方相應法律責任:
2.1、故意毀損乙方聲譽形象的;
2.2、不執行乙方控制零售價格的;
2.3、違反乙方價格體系,與客戶進行私下交易的;
2.4、對乙方有欺騙、欺詐行為的;
2.5、甲方信譽逐漸惡化的。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協議,不得違約,否則對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2、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前終止協議,應提前15天通知對方,否則將視為違約;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其相應經濟損失。
3、違約方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雙方協商解決)并應賠償對方的其他經濟損失。
4、經濟損失的計算方法:按《經濟合同法》執行。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本協議附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郵政編號: 郵政編號:
開戶行: 開戶行:
銀行帳戶: 銀行帳戶: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定日期: 簽定日期:
合伙公司散伙協議書篇四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甲乙丙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項目
1、合伙公司名稱:
2、合伙公司經營項目和范圍:
3、合伙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伙企業的成立時間以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為準。
第二條、合作方式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甲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萬元。
2、乙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萬元。
3、丙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萬元。
4、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5、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四條、合伙人的權利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下列事項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1)處理合伙企業不動產或重大機器設備的。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或向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
(3)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的。
(4)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對合伙企業進行管理的。
(5)處理流動資金壹萬元以上的。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按出資額的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5、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第五條、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禁止行為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合伙企業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七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企業所欠稅款。合伙企業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八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_______份,見證人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伙公司散伙協議書篇五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丁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丁四方經協商一致,現就丙方、丁方退出________項目經營等有關事宜訂立以下條款,各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乙、丙、丁四方確認,_________項目是四方共同出資合作經營。現丙方、丁方因個人原因提出退出該項目經營管理,甲方、乙方表示同意。
二、關于該項目結算及債權債務事宜的約定。
(一)各方確認,在本協議簽訂前,各方已對該項目有關債權債務及賬目進行清理和對賬,各方對有關賬目結果均予認可,不持異議。
(二)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丙方、丁方正式退出該項目,不再參與該項目經營管理。丙方、丁方退出該項目后,該項目由甲方、乙方自行經營管理,該項目有關債權債務均由甲方、乙方享有、承擔和處理,均與丙方、丁方無關。
(三)甲方、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日內向丙方支付_____元,向丁方支付______元。甲方、乙方向丙方、丁方付清上述款項后,丙方、丁方與甲方、乙方間就該項目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已全部了結,不再存在任何債權債務關系。
從今自后,丙方、丁方不得就該項目有關合作經營事宜再向甲方、乙方主張任何權利;甲方、乙方也不得就該項目有關合作經營事宜再向丙方、丁方主張任何權利。
三、本協議簽訂后_____日內,甲方、乙方應與丙方、丁方辦妥該項目相關文件、資料交接手續。
四、如日后甲方、乙方就本協議簽訂前該項目未了結的債權債務向第三人主張權利或承擔責任的而需要丙方、丁方予以協助的,丙方、丁方應根據甲方、乙方要求予以協助。
五、未盡事宜,各方協商解決。關于該項目合作事宜任何糾紛協商不成的,由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名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五份,各方各執一份,項目公司執一份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
項目公司意見:本公司同意上述協議各條內容。
項目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合伙公司散伙協議書篇六
第一條 為規范合伙企業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合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合伙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協議。
第二條 合伙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_________
第三條 企業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取得營業執照,取得合法經營資格。合伙期為_________年。
第四條 企業名稱為:_________
企業住所:_________
第五條 本企業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第六條 合伙的目的、宗旨:共同勞動、共同經營、互利互惠。
第七條 經營范圍:_________
第八條 各合伙人的出資方式和數額為:
(一)以_________(此處填出資方式,如常貨幣或實物)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二)以_________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第九條 各合伙人應當在本協議簽字、申請注冊登記前,按照前條約定的數額比例足額繳付各自的出資。
第十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伙人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第十一條 合伙人共同委托一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執行合伙企業的事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委托為本企業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
第十二條 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由出資大的為事務執行人,其他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第十三條 不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帳簿。
第十四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一)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二)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爭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八)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九)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驈浹a虧損。
第十五條 入伙
(一)新合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二)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三)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 退伙。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協議的經營期限屆滿;
(二)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發生合伙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定的義務。
第十七條 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九條 合伙企業因退伙、入伙、合伙協議修改而發生登記事項需變更或重新登記的,應于作出變更決定或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伙協議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二)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三)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四)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五)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人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條 合伙企業解散決定后十九日內由全體合伙人或者指定一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第二十二條 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二十三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擅自退伙,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個別伙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不履行出資義務,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第二十五條 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對本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企業的事務,經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在企業注冊后生效。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工商局一份。
合伙人(簽字):_________ 合伙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公司散伙協議書篇七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入伙人):
身份證號碼:
公司名稱:未定
合伙第一階段為一年,一年后乙方可以退股,或繼續簽約。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優勢和廣告行業業務優勢,甲方允許乙方入股合伙經營,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共同分享經濟利益。現就共同合伙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1、經營項目為廣告設計制作安裝。
2、因甲方原已經經營3年 , 總投入資金為100000.00元 ,大寫:拾萬元整), ( 電腦兩臺,室內噴繪機一臺,噴墨打印機一臺,噴繪材料一項,物品折舊后總額為5萬元整,因甲方經營三年,投入資金,人力,物力等極大,使公司現在以盈利經營,三年中所有的客戶,人力,物力等形成的無形資產為5萬元整 ) 。 乙方現入伙則需按甲方所有原投入資金10萬元平均分配后 , 按7:3的比例分配 , 乙方應補給甲方30000元(大寫:叁萬整)作為合伙出資資金補償。此資金因甲方已墊出,所以歸甲方所有,不屬于公司共同財產,但所有物品及合伙期產生的利潤則屬甲乙共同所有。另每人出資五千元整存入公司帳號做流動資金。
3 、合伙期間,甲方所占股份比例為:70%;乙方所占比例為:30%,合伙期間各出資為共有財產,由合伙負責人管理,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到期后,重新協商解決。
4、乙方加入合伙后公司原有帳務一律歸零,甲方必須保證公司無負債,無欠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重新記帳,合作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均按股份比例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5 、合伙期間雙方以誠信為本,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利分配:甲方占每月利潤的70%,乙方占每月利潤的30%。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6、入伙。
1、需承認本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甲乙方雙方同意,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7、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乙方經甲方的同意,可以退伙;
(2)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未履行出資義務;
(4)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商行造成損失;
(5)執行合伙商行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6)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合伙人退伙后,應按合伙人入伙股份比例來分配現有的總資產。
8、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1)財務: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甲乙雙方負責保管和收銀、記賬。當月盈利金額于次月1至10日前結算, 按入股的7:3分配給甲方,乙方,并制作結算單。
(2)管理:經營期間甲乙雙方應分工合作,甲方負責項目有:交待客戶(包括乙方客戶的交談),工程報價,設計。乙方甲方負責項目有:記帳,收銀,拉業務,噴畫,及送貨。雙方承諾不干涉對方所負責項目。
(3)重大活動:對外開展業務,應酬客戶,出差外地考察等費用需有發票,雙方承擔。所支出費用額度超過一百元以上時需要雙方協商,否則不可以報銷。
9、權力分配: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之日起生效。
附條:新公司成立后,重新簽約。此合同當場撕毀無效。
甲方:
乙方(入伙人):
簽名時間:20xx年___月___日 簽名時間:20xx年___月___日
合伙公司散伙協議書篇八
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及乙方)
甲: ,身份證號: ,籍貫:
乙: ,身份證號: ,籍貫: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塑膠和金屬油漆項目,總投資為20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15萬元,乙方以人民幣出資5萬元。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雙方共同經營,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
第五條企業固定資產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銷售凈利潤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企業債務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貳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后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第十三條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并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關于貸款方面
1、在店面進入正軌后所盈利部分首先償還銀行貸款及銀行貸款利息。
2、在虧損情況下銀行貸款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一半。
3、償還完銀行貸款后貸款部分的股份甲乙雙方各自一半。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伙公司散伙協議書篇九
甲、乙雙方在平等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貸款購買的`車,車牌號蘇j_____5387解放牌半掛車一輛掛靠在東臺市九州運輸有限公司,甲方以此車與乙方合伙經營。乙方投資4萬作為合伙資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條為準。
甲方每趟跑車貨運給乙方分紅1000元,每月保底三趟,即甲方每月最少需保底分紅3000元給乙方,工資另外給付。
合伙期間,因此貨運車輛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與乙方無關,由甲方承擔。除非乙方醉酒駕車或肇事逃逸才得承擔法律責任。
合伙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將此車輛轉讓、抵押或出租,除非乙方同意。
合伙經營期限10個月,合伙經營汽車合同范本從20__年3月25日至20__年1月24日止。合伙期滿,甲方返還乙方的4萬元合伙投資款。如果甲方不能返還,則由乙方繼續經營此貨運車輛,直到乙方收回投資款。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時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公司散伙協議書篇十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利共贏的原則,就合伙經營一事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伙項目名稱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合作經營范圍:
第三條:合伙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甲方出資人民幣45萬(大寫:肆拾伍萬元整),乙方出資人民幣40萬(大寫:肆拾萬元整)。
2、以上出資應于 年 月 日全部繳納到位。
3、本協議生效期間,合伙經營項目涉及全部財產為雙方共同共有,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抽走、挪用或請求分割。如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合伙終止(包括合法解散)后,應當對合伙項目的資產進行評估,扣除合伙債務后仍有剩余財產的,按各方實際投資比例予以分配;合伙項目財產不足以清償合伙債務的,按第五條的相關約定辦理。
第五條: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
合伙雙方本著共同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
1、盈余結算:經營進銷存賬目應當每月結算一次,在結算中如出現的賬面應有現金、貨物等資產與實有資產不符的,應當查明原因、厘清責任。如賬目或貨物的損失屬于人為原因造成的,應由該責任人負責賠償。
2、盈余分配:每月結算后,盈余部分按50%的比例進行分配。
3、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以償還時,甲、乙雙方各按50%的比例承擔。
第六條:合伙事務執行
1、本合伙屬于隱名合伙,仍以方個體經營者的名義對外經營,不另行辦理合伙組織工商登記,如個體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及期限存在法律上的沖突,應當依法變更營業執照的相關項目或對本合伙項目進行調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以后如有增加業務的必要,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由雙方協商同意即可。
2、不直接參與經營管理的一方,有權委派一人在合伙經營場所參與經營管理,其工資由合伙項目(財產)共同承擔,如因經營需要招聘名員工,員工的工資和生活福利都合伙項目(財產)承擔。
3、內部管理,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調整員工的工資、待遇、制定規章制度等會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須經雙方一致同意方可執行。
4、賬務管理:合伙項目應建立專門臺賬及專用銀行賬戶。屬于合伙項目的任何支出均應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列支入賬。
5、乙方負責店內經營和貨物管理的一方,必須把當天營業額全額登記入賬,并結算當天的營業利潤一并交予雙方確認后入賬。
6、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取走合伙經營項目的現金和貨物。
7、經營中,對于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最長不超過三個月)負責全額收回,逾期應由經手人承擔應收賬款損失。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本店在不特別擴大經營的情況下,不增加合伙人;
2、經甲、乙雙方同意,可增加合伙人,并與原合伙人簽訂合伙協議,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新合伙人對入伙前的商店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在不給合伙商店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原則上合伙人可自由退伙;
2、一方可提出退伙,但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后方可生效。合伙人一致同意的,由各方對財務分割及債務承擔等事宜達成一致后,應當簽訂退伙協議方為有效。
3、合伙人擅自退伙不產生退伙的效力,如果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三)、出資的轉讓:
如一方欲轉讓自己合伙財產份額,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方為有效。在同等條件下,原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2、合伙人對合伙利益享有約定的分配權;
3、合伙經營累積的財產歸合伙人共同所有;
4、合伙人有按約定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本協議約定,不得隨意侵害合伙財產權;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若由此造成合伙經營項目損失的,則由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的一方承擔;私自以合伙人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獲得的利益劃歸合伙收益。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經營項目利益的行為。
第十條:合作經營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合伙項目的名稱繼續經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新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以依另一方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伙終止及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務不能繼續經營;
4、依法撤銷、吊銷;
5、出現法律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
3、清償合伙債務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盈余分配約定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伙虧損,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承擔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嘗。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支付其它合伙人 元/人的違約金;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合伙項目解散的,應當支付其它合伙人 元/人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合伙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如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議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按指印之日成立,于 年 月 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