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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熱家校聯動機制方案大全(19篇)篇一
(一)市應急局牽頭負責全市災害事故處置統籌調度工作;市級突發事件應對牽頭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事故處置工作。
(二)市應急局接報災害事故信息后,應根據所屬行業領域明確應對牽頭部門,并報送市委辦(市委總值班室)、市政府辦(市政府總值班室)。
(三)市級突發事件應對牽頭部門接報災害事故信息后,應立即組織研判,視情按程序啟動應急響應。
(四)對災害事故達到啟動市級應急預案條件的,市應急局應向市級突發事件應對牽頭部門發送《啟動應急響應提示函》(附件3),同時抄送事發地政府(開發園區管委會)。
(五)市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市級突發事件應對牽頭部門應迅速啟動應急工作機制,組織會商研判,按照統一指揮、部門協同、信息互通、資源共享的原則,統籌前后方、上下級應急聯動,調度各方資源搶險救援,并及時將災害事故處置進展情況報送市委辦(市委總值班室)、市政府辦(市政府總值班室)、市應急局。
(六)當災害事故超出事發地救援處置能力時,事發地政府(開發園區管委會)應及時向上級政府請求支援。
最熱家校聯動機制方案大全(19篇)篇二
為及時科學高效應對我市各類自然災害和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災害事故),依據《_突發事件應對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關于進一步健全我省災害事故應急聯動工作機制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試行)。
一、完善災害事故信息互通機制。
(一)當發生以下災害事故時,事發地縣級黨委、政府(開發園區管委會)及相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接報后,應按規定及時向市委辦公室(市委總值班室)、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總值班室)、市應急局報告,同步抄送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并做好信息續報工作。
2.未達到一般級別,但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
(1)發生在法定節假日或國家、省、市內重大活動以及其他特殊時段期間的;
(4)在災害事故中受傷3人以上或重傷1人以上,可能產生死亡人數的;
(5)災害事故出現人員被困、失聯、下落不明等情況的;
(6)災害事故仍在持續,事態可能進一步擴大或救援工作尚未結束、處置進展不明朗的;
(7)發生在夜間、霧天或特殊區域,一時難以準確判定傷亡或失聯人數的;
(8)影響范圍廣、涉及人數多,影響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的,或引起輿情關注形成熱點的;
(9)國內外、省內外近期已發生的某類重大影響事件,在我市再次發生類似事件的;
(10)其他可能導致群死群傷后果的較大災害事故涉險情形。
(二)對造成人員重傷、中毒的災害事故,事發地黨委、政府(開發園區管委會)及相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應同步將災害事故信息抄送市衛健委。市衛健委接報后,要及時與事發地政府(開發園區管委會)對接,按照就近、專業、高效原則,調度醫療專家等醫療資源開展災害事故救治工作。
(三)市應急局、市公安局、市衛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隊接報后,應及時互通災害事故信息。
(四)市委、市政府負責同志對相關災害事故作出批示后,市委辦(市委總值班室)、市政府辦(市政府總值班室)要及時傳達,并跟蹤了解落實情況。
(五)發生較大級別以上災害事故,參照《安徽省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徽省減災救災委員會關于印發進一步健全我省災害事故應急聯動工作機制暫行規定的通知》(皖安〔20xx〕1號)執行。
二、健全統分結合應急聯動機制。
(一)市應急局牽頭負責全市災害事故處置統籌調度工作;市級突發事件應對牽頭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事故處置工作。
(二)市應急局接報災害事故信息后,應根據所屬行業領域明確應對牽頭部門,并報送市委辦(市委總值班室)、市政府辦(市政府總值班室)。
(三)市級突發事件應對牽頭部門接報災害事故信息后,應立即組織研判,視情按程序啟動應急響應。
(四)對災害事故達到啟動市級應急預案條件的,市應急局應向市級突發事件應對牽頭部門發送《啟動應急響應提示函》(附件3),同時抄送事發地政府(開發園區管委會)。
(五)市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市級突發事件應對牽頭部門應迅速啟動應急工作機制,組織會商研判,按照統一指揮、部門協同、信息互通、資源共享的原則,統籌前后方、上下級應急聯動,調度各方資源搶險救援,并及時將災害事故處置進展情況報送市委辦(市委總值班室)、市政府辦(市政府總值班室)、市應急局。
(六)當災害事故超出事發地救援處置能力時,事發地政府(開發園區管委會)應及時向上級政府請求支援。
三、健全市級應急預案體系。
(一)提高應急預案覆蓋面和針對性。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針對多發易發事件、主要風險等,應組織編制應急預案,力爭于20xx年6月底前印發實施。
(二)動態管理應急預案。對已實施超過5年的市級專項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應在20xx年3月底前開展評估,根據評估結果提出修訂意見反饋市應急局。各有關部門應每5年對部門應急預案進行一次評估,根據評估結果修訂完善預案。如有其他需要修訂情形的,應及時組織修訂。
(三)強化應急預案演練。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應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每3年至少演練1次。各有關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實戰演練或桌面推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不斷檢驗預案、鍛煉隊伍,提升搶險救助能力。
最熱家校聯動機制方案大全(19篇)篇三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賈汪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有效整合我區現有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處置力量,建立統一完善的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處置指揮協調體系,進一步強化部門協作配合,落實應急聯防聯控,全面提高處置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負面影響,特制定賈汪區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處置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實施方案。
最熱家校聯動機制方案大全(19篇)篇四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賈汪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有效整合我區現有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處置力量,建立統一完善的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處置指揮協調體系,進一步強化部門協作配合,落實應急聯防聯控,全面提高處置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負面影響,特制定賈汪區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處置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實施方案。
為切實加強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統一指揮、協調各類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區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
(一)區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區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政府分管負責同志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區應急管理局、區委宣傳部、區經發局、區財政局、區衛健委、區文體廣旅局、區住建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紅十字會等。
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我區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策略,統一領導和指揮全區突發公共事件的衛生應急處置,部署各項防控措施,組織開展督導檢查。
(二)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
根據《賈汪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規定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需要,適時成立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作為負責全區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的指揮機構。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由區政府分管負責同志任總指揮,區衛健委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總指揮,區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辦公室設在區衛健委。
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在區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主要職責是:根據區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指令,啟動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統一組織和指揮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向區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等。
各屬地要成立本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切實做好本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三)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
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設在區衛健委,在區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或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領導下,負責全區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職能是:全面完成衛生應急指揮中心和平臺系統建設;依法組織協調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起草制定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措施;組建與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預警系統;制訂并及時修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制訂各類技術方案;建立區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庫,組建各相關專業衛生應急隊伍,開展人員培訓演練;指導辦事處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幫助和指導辦事處應對其它突發事件的傷病救治工作;組織協調自然災害、社會安全、事故災難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傷病救治工作;聯系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對各成員單位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及時報送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
區應急管理局:出臺加快發展衛生應急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協調各成員單位工作;將衛生應急體系建設納入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協調指導建立完善的衛生應急決策指揮系統,實現與區應急指揮平臺的對接,保證指揮調度高效運作、信息傳遞通暢。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督促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的重點單位成立衛生應急管理組織,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及時發現危險因素并報告,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協助開展醫療救治和調查等工作,積極配合完成毒源普查等各項風險隱患排查工作任務。
區委宣傳部:及時報道經授權發布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積極主動地正確引導輿論,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宣傳報道、危機心理干預和衛生應急知識普及。
區經發局:將衛生應急體系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年度發展計劃,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影響及有關藥品和相關商品價格的監測分析和預警,必要時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調控和監督,穩定物價,維護區場秩序。組織應急疫苗、藥品、醫療設備和器械、防護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儲備和調度,協助做好應急決策指揮系統建設。
區財政局:將衛生應急專項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并逐步相應增加,確保衛生應急體系建設、指揮平臺和物資儲備所需資金,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日常運作所需經費,及時足額撥付衛生應急經費,并做好經費和捐贈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區衛健委:完成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決策指揮系統建設;形成完善的衛生系統預案及醫療救治和預防控制技術方案體系;開展衛生應急監測預警工作;健全衛生應急隊伍,落實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組織應急培訓和演練;開展衛生應急健康教育和科普宣傳,深入進行社會動員;規范處置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自然災害、事故安全及社會安全事件醫學救援,做好重大活動和重大會議的衛生保障,及時進行總結評估;根據預防控制需要,向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提出隔離、封鎖有關地區等重大措施的建議;制訂我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發布標準,經授權及時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組織全社會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區教育局:制定符合教育系統特點的各種預案制度,指導和督促學校、托幼機構建立衛生應急管理組織,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做好日常衛生應急管理工作;建立監測預警機制,落實晨午檢、全日觀察和因病缺課登記制度;做好在校學生、教職工的宣傳教育和自我防護工作,大力開展“衛生應急進學校”等宣傳動員活動,普及衛生應急知識;落實日常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學校內發生;及時報告、妥善處置發生在學校的各類突發公共衛生和自然災害、事故安全事件。
區住建局: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監督工作,督促建筑工地成立衛生應急管理組織,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參與協調處理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區紅十字會:負責組織群眾開展現場自救和他救;根據需要,通過市、省、中國紅十字會向國內外發出救助呼吁,依法開展募捐、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提供急需的人道主義救助;協同區衛健委組建衛生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制定管理制度并能定期開展培訓、演練,志愿者能掌握基本救援知識與技能。
(一)聯席會議制度。
1.聯席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區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單位參加。遇有特殊情況,可臨時組織召開。聯席會議在報請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同意后,由區政府辦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召開。
2.聯席會議可以通過工作總結會、工作部署會、座談會、研討會或現場會等形式召開,每次會議應明確主題和具體內容。
3.聯席會議主要分析研究全區在貫徹執行衛生應急法律法規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協調解決衛生應急工作中的難點問題,研究表彰、獎勵衛生應急救援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等。
4.聯席會議議定事項以《區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工作聯席會議紀要》的形式公布,由區衛生應急指揮中心負責起草整理。
(二)聯絡員工作制度。
1.區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分別明確一名聯絡員,參與衛生應急指揮中心的日常工作。聯絡員一般由負責安全管理和保衛工作的綜合業務部門負責人擔任。請于20xx年12月23日下午5點前將聯絡員姓名、職務、聯系電話報至區衛生應急辦公室郵箱:1099326xxx@。
2.聯絡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如確需變更,必須及時將變更情況書面報區衛生應急指揮中心。
3.聯絡員聯絡工作由區衛生應急指揮中心具體負責。
4.聯絡員的主要職責是:收集各行業、各系統、各單位的衛生應急工作情況,反饋衛生應急工作的建議和意見等。
(三)督查制度。
1.重要節日、重要活動、特殊季節期間,區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領導小組可以組織成員單位,對各行業、各系統、各單位的衛生應急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2.工作督查實行成員單位分組牽頭帶隊負責制,可采取聯合督查、分片包干督查等形式進行。工作督查主要對督查對象落實衛生應急工作責任制以及專項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
4.區衛生應急指揮中心要及時對督查情況進行收集,并形成總結材料上報區衛生應急領導小組和區政府。
(四)值班工作制度。
1.各衛生應急工作聯動單位及部門應制定日常值班制度,設置值班專用電話,安排和落實專門的值班人員。
2.值班人員要確保24小時聯絡暢通。
3.接到區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或指揮部的調集命令后,值班人員應迅速向本單位主管衛生應急工作的領導匯報,并按要求調集相關人員、器材裝備迅速出動,趕赴現場。
4.本單位衛生應急力量出動后,值班人員應隨時保持與參戰人員的前后方通信聯絡。
5.區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應不定期對各單位值班和通信聯絡工作進行抽查。
6.各聯動單位值班人員、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時,應在第一時間內向區衛生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并備案。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可以根據需要,在事發地設立現場指揮部。
1.總指揮:由區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擔任,或者由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指定。
2.副總指揮:到場的各衛生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負責人。
3.指揮部職責: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全面掌握事件發展態勢,及時向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報告有關情況,為上級決策提出建議等。
指揮部下設4個工作組。
(一)綜合組。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區應急管理局、經發局、衛健委等相關部門和專家委員會組成。
負責綜合協調內部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和重要工作的督辦;負責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專家委員會的聯系和協調;承辦各級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相關事項。
(二)醫療防疫組。由區衛健委牽頭,區文體廣旅局、區紅十字會等相關部門和單位組成。
負責組織制定和修訂相關診療和防控技術方案,統一組織實施醫療救治和防控應急措施,并組織對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提出完善應對策略和措施的建議;承辦各級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相關事項。
(三)保障組。由區經發局、財政局牽頭,區衛健委、區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組成。
負責統籌和協調防控應急和醫療救助物資保障工作;評估和協調防控應急等物資供需、生產、儲備、運輸等事宜;協調安排防控應急和醫療救助物資保障專項資金;督促和檢查各項保障措施落實情況;監測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區場動態及供給,維護區場秩序;負責保障工作信息管理;承辦各級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相關事項。
(四)宣傳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區衛健委、文體廣旅局等有關部門組成。
負責應急處置的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跟蹤區內外輿情,及時澄清事實;協助相關部門宣傳衛生應急知識;承辦各級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相關事項。
(一)一旦掌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征兆或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知情單位和個人要立即向當地政府或相關主管部門、責任單位報告有關情況。公民有義務通過110、120、122、12320等公眾服務電話和其他各種有效途徑,迅速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
(二)區衛健、區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接到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后,要迅速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并立即啟動本預案。
(三)區衛健委應依據預案要求,迅速調集衛生監督和疾病控制專業人員及醫務力量,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程度,負責提出事件處置總體方案。
(四)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接到事件報告后,應在第一時間內派員趕赴事件現場,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根據需要和可能組織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必要時可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對事件現場實行道路交通管制。
(五)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按事件處置總體方案正確實施醫療救治和現場調查,按照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醫護的不同環節和需要組織實施救護,控制事態擴大,最大限度減少事件造成的經濟損失、人員傷亡和社會負面影響。
(六)事件處置情況,統一由宣傳組負責扎口管理,向社會公布并向有關部門、新聞媒體通報,區衛健委、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根據上級規定要求負責條線上報。
(七)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時,由總指揮宣布終止應急狀態,轉入正常工作;當事態繼續擴大,難以控制時,應請求上級政府給予支持。
(八)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單位和衛生等主管部門對事件要適時組織調查,并寫出調查報告,報區政府和指揮部。
一要加強協調配合,明確工作要求。各成員單位要堅持“政府領導、部門參與、統一指揮、協調配合”的原則和“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高度重視公共衛生安全工作,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防患于未然,從思想、組織、物資、人員等方面強化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提高快速處置的能力。
二要嚴格工作紀律,實施統一指揮。各成員單位必須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按職責分工開展工作。要加強請示匯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公布未經核實的信息,避免造成消極影響。
三要加強聯系制度,保證人員物資落實。各成員單位要明確專人負責,保證通信聯絡暢通,接到指令后能迅速調集力量按時趕到指定地點。要保證應急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物資儲備,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器材的應急供應,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最熱家校聯動機制方案大全(19篇)篇五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以法治貴陽建設為引領,以增強人民群眾幸福感和獲得感為出發點,以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需求為導向,建立健全常態化府院聯動機制,全力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以高效優質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助力“強省會”五年行動。
最熱家校聯動機制方案大全(19篇)篇六
整合全縣社會服務聯動單位應急力量,完善各部門單位之間信息共享、工作協同的應急響應機制,積極搭建新型12345社會公共服務平臺,促進全縣社會服務聯動工作社會化、規范化和制度化,確保社會服務聯動成為服務人民群眾、創新社會管理的惠民工程,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幸福感、獲得感。
最熱家校聯動機制方案大全(19篇)篇七
黨的_報告中有關大部制改革的思路,引起各方的關注。那么究竟什么是大部制,中國為什么要進行大部制改革,大部制改革有可能出現什么樣的問題?本文將對此做一簡要分析。
大部制改革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政府職能交叉、政出多門、多頭管理。
所謂大部門體制,或者大部制,就是在政府的部門設置中,將那些職能相近、業務范圍雷同的事項,相對集中,由一個部門統一進行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政府職能交叉、政出多門、多頭管理,從而達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標。大部制,是國外市場化程度比較高的國家普遍實行的一種政府管理模式,比如“大運輸”、“大農業”等,并在公共管理變革中有了新的發展,如決策權與執行權的分離等。
按照大部制的思路調整政府組織結構,無疑會對政府的管理和運行產生重要影響。實行大部體制管理,不僅可以大大減少政府部門之間職能交叉、重疊,政出多門,溝通難、協調難等方面的問題,改“九龍治水”,為“一龍治水”,或者接近于“一龍治水”,同時,通過政府部門的整合和調整,能進一步理順部門之間的職能,減少機構的數量,減少過多的協調和溝通的環節,這對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也具有重要意義。
實行大部制管理模式,是否與小政府的目標相沖突。
可以說,只要實行市場經濟體制,要真正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就必然會朝著大部制管理方向邁進。從我國的實際情況看,由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客觀上要求政府不能過多干預微觀經濟,反映在政府體制上就是必須走大部制管理的道路。也許有人說,我們不是一直倡導小政府嗎,如果實行大部制管理模式,是不是與小政府的目標相沖突呢?其實這是一種誤解。
我們知道,“小政府,大社會”是一個形象的描繪,是人們期盼政府規模不要太大,不要把更多的錢花在政府自身;但政府的規模和管理能力的大小,必須和它承擔的責任相適應。
大部制改革值得注意的四個問題。
按照大部制的思路調整政府組織結構,無疑會對政府的管理和運行產生重要影響。但是筆者要提醒的是,我們要冷靜地看待大部制改革,盡管這一管理模式在國外有比較成功的經驗,但是在我們這樣的體制下,究竟能不能十分有效,建立的過程中可能遇到哪些阻力,都是我們更值得關注的。比如,實行大部制管理后,一個部門的權力更大了,能不能建立起有效的權力約束機制,就更加重要;再比如,在執政黨的機構設置方面,如何與政府的大部制進行對接,不重復、重疊?還比如,在大部制管理模式下,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人大在機構的建設方面,如何加強對大部權力的監督和控制等。在具體推進的過程中,大部制改革是一步到位,還是逐步改革?首先選擇在哪些領域改革等等,所有這些問題,都是我們需要認真思考的。
在筆者看來,當前有四個問題尤其值得關注:。
第一,如何按照“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協調、相互監督制約的改革思路,重構政府權力結構和政府的運行機制,為監督大部制的權力,提供保障。在我看來,大部制可以有兩種模式,一是在部與部之間,讓有些部門專門行使決策權,有些部門專門行使執行權,有些部門專門行使監督權。二是在一個大部制內部,機構的功能要進行分化,有些機構專門行使決策權,有些機構專門行使執行權,有些機構專門行使監督權。這實際類似如國外政府機構實行決策權和執行權的相分離,執行機構內部可以引入市場機制,實行彈性管理。比如《政府采購法》頒布實施后,財政部是政府采購政策制定機構,但不是執行機構。執行權交給設在_辦公廳下、由_機關事務管理局代管的_政府采購中心。這樣就把決策和執行分開了。
當然,對大部制的約束監督,更值得我們關注的還是如何從外部對其進行監督。實踐證明,對公權力的制約,最有效的還是外部的監督,特別是人大、司法、公眾、媒體等方面的作用,將會形成大部制改革的外部監督力量。
第二,大部制能不能有效遏制部門利益,也成為最關鍵的問題之一。大部制機構設置有可能把部門職能交叉、政出多門、相互扯皮問題,通過改變組織形態來加以抑制。過去部門之間職能交叉,決策周期長,制定成本高,協調溝通困難,原因就在于受到了部門利益的嚴重影響,所謂“權力部門化,部門利益化,利益集團化”,導致政府運行成本太高、效率太低,甚至把部門利益凌駕于公眾利益之上。有人擔心,大部制改革可能把分散的部門利益,積聚為集中的部門利益。如果一個部門變為一個超級部,權力很大,對它進行監督恐怕更加困難。比如有人說,目前的發改委就是把若干政府部門整合到一起的“大部”,據觀察,很多地方官員現在不跑_,只跑發改委,要錢、要物、要政策,使得發改委成了“小_”。大部制改革會繼續走發改委模式嗎?筆者認為,發改委模式不能簡單等同于大部制,兩者是有差別的。發改委主要是_的綜合協調部門,幾乎和每個專業部門都有關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_、教育部等,所有這些部門都和發改委的某個處、司相對應。實際上,在我們這樣的管理模式下,發改委究竟應該以什么樣的方式存在,如何發揮綜合協調職能是需要認真研究和解決的,也可以進行廣泛的討論。從這個意義上說,目前我國發改委的運作模式不是大部制的模式,倒是要對這種管理運行模式,進行認真研究和反思,進行相應的改革。舉一個例子,2003年政府機構改革中,我們把專門負責經濟體制改革的部門合并到了發改委,現在看來,這樣把整個體制改革方案設計的部門放在一個機構內,不一定合適,這個部門應該是超越部門利益的,如果放在一個政府部門內,很容易受到部門利益的影響,甚至會影響到改革政策的公正和公平。
第三,大部制改革可能會牽動政治體制改革,沒有政治體制改革推進,真正的大部制也許很難確立。從更深層次來看,大部制改革的思路和方向,最終必然會涉及和涵蓋到黨政、人大等系統,因此是跨黨政的,甚至要考慮黨的權力和政府權力的對接,這個問題非常關鍵。比如文化部、廣電總局與_的關系,_、安全部、司法部與政法委的關系,中組部與人事部的關系等。過去這些年來,我們把中紀委與檢察部合署辦公,聯動作戰,成效顯著,如何進一步整合黨政部門,也許是下一步大部制改革中應該思考的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說,應該把行政體制改革方案納入到政治體制改革方案中,從國家權力結構上進行調整,也許更具有長遠性。
第四,大部制改革的策略和方法也至關重要。應該看到,大部制改革的最大阻力,仍然是多年來被強化了的部門利益。比如在今年兩會期間,有的人大代表建議將_、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食品藥品管理局、_中醫藥管理局整合為一個“人口與健康委員會”,但真的要這樣整合恐怕難度還是很大的。不管這個動議能否被采納,但這明顯是一種大部制的思維。另外,“大部”內部的決策、執行、監督機構如何設置,權力如何劃分?我們過去畢竟沒有這方面經驗,所以改革的策略和方法就顯得很重要。
在我看來,中國的大部制改革很難一步到位,而應該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首先應該選擇那些職能交叉突出、涉及公眾、服務對象廣泛,外部呼聲比較大的部門開始,然后逐步擴大,而且一定要把結構調整和功能的定位進行有機的結合。建議中編辦在設計機構改革方案時,要建立一個直屬于中央編制委員會的高層專家委員會,借助專家力量,加上民眾的討論,使整合性的大部制方案經過充分論證,這樣可以最大限度減少領導者個人喜好的因素,也能夠堅持科學性,立足長遠,用智慧和制度規范大部制的改革。
銅鼓縣以便民、高效、公正為文化市場管理的目標,著力文化市場制度建設,進一步健全服務體系,提高服務企業、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規范文化市場管理執法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文化市場分級管理制度,逐步推進制度的落實,做到用制度規范行政管理、執法工作,確保文化市場服務對象的滿意。
二是健全完善部門聯動機制,在部門協作與配合仍存協調瓶頸的情況下,銅鼓縣率先成立“文化市場管理執法聯動領導小組”,為充分發揮辦公室的職責作用,組建執法聯動大隊,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政出多門的聯席會議改成了簡單統一的快速行動隊,部門聯絡、信息共享、隊伍集結、執法協作、案件處理都快速簡便,不斷加強了聯合執法力度,實現文化市場群防群治,節省了各職能部門的執法投入,一致認可。
三是完善社會監督員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大社會監督力度。在發揮“五老”人員關心下一代健康成長的熱情的基礎上,增加了團縣委開展的“守望者”行動的力量,由10名家長組成了聯動執法的守望者監督員隊伍。利用文化市場舉報監督電話,發動群眾全面快速打擊文化市場各類違法經營活動,得到市民好評。
四是加強文化市場經營業主的行業自律意識,充分落實“五五普法”普及行業法規知識的要求,建立一年一度的“文化市場經營法人行業法規培訓班”制度,幫助建立行業服務平臺,建立經營場所專設安全_制度,提高業主的行業自律、行業培訓、行業引導、行業協調、行業宣傳等工作水平,也確保文化市場競爭有序。
聯動機制實施方案(精選19篇)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制定方案需要注......
石口中心校校園周邊環境協調聯動機制實施方案根據交綜治辦【2011】4號,《關于下發《全市校園安全大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排,結合我局有關精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黨的_報告中有關大部制改革的思路,引起各方的關注。那么究竟什么是大部制,中國為什么要進行大部制改革,大部制改革有可能出現什么樣的問題?本文將對此做一簡要分析。大部制......
++鎮國土資源執法聯動機制實施方案為有效遏制違法用地及非法開采礦產資源的行為,維護國土資源管理秩序,切實保護耕地,依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和《_關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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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熱家校聯動機制方案大全(19篇)篇八
各聯動單位要提高對建立常態化府院聯動機制重要意義的認識,凝聚合力、精準有效協調化解發展中的現實問題、重大風險、突出矛盾,切實增進府院與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確保工作實效。
府院聯動機制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加強對會議紀要及備忘錄記載事項的跟蹤落實,有關工作落實不到位的要及時報告府院聯動機制領導小組,并通報各成員單位。對分管不負責、歸口不辦理、拖拉搪塞導致出現問題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宣傳引導。
各聯動單位加強對府院聯動機制創新實踐的宣傳報道,通過電視、報紙等傳統媒介和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新興媒體,廣泛宣傳全市推進府院聯動機制建設的做法和成效,在全社會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問題靠法的濃厚社會氛圍。
最熱家校聯動機制方案大全(19篇)篇九
1、成立聯動機制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檢查督辦。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各年級負責人為組員的安全領導機構。
2、學校積極協調,爭取教育局、鹿城鎮派出所、交警、衛生局等部門的支持。齊抓共管,共同營造良好的校園及周邊環境。
2、學校實行總體與具體兩個方向抓安全。由校長及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負責總體部署,各年級責任人具體抓落實,負責學校各項具體安全工作的落實和督辦。
3、建立重點時段、重點部位有機構,領導人員負責的安全工作機制。在學生放假時,學校由各班主任牽頭重點搞好道路交通安全的學生集訓工作;對課間休息、樓梯安全管理由相關人員落實到位。對惡劣氣候等突發安全隱患的由專人搞好監護。
三、抓好制度建設,強化安全工作的過程管理1、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的制度建設。
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是全年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隨時監控墻體、樓板、欄桿、樓梯等設施設備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及時整改到位,對于自身無力進行整改的,按規定進行逐級上報,申請上級進行整改到位。
2、強化安全預案編制、演練制度。統一按照教育局有關規定制定詳實的安全工作預案。
3、強化道路交通、路途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走讀學生路途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強化對全體學生放假離(到)校的道路交通安全的培訓和檢查,確保不出現安全事故。
4、全面落實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日志的填寫,做到有案可查。
7、落實安全信息報告制度。學校積極建立學校、學生、家長、社會為一體的信息及反饋制度以及與相關職能部門的信息通報制度。
最熱家校聯動機制方案大全(19篇)篇十
(一)公安機關110主要受理刑事、治安、交通、治安災害事故警情,群眾急難危重險緊急求助,以及正在發生的涉警違法違規投訴等。對于公共設施、市容環境、園林綠化、施工管理、環境保護、消費糾紛、市場監管等9大類50小類非緊急求助事項(見附件),及時轉交12345平臺處置。
(二)政府各職能部門要加強政務服務平臺的日常管理,完善各項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確專人負責,強化服務意識,提高辦理速度和效率。
(三)公安機關110平臺要與120、119以及水、電、油、氣、熱等部門建立緊急聯動機制,加強與具有專業技能的救援組織、志愿團隊等社會力量的合作,為群眾提供更專業高效的緊急救助服務,確保能夠快速、及時、妥善處置各類突發性事件。
(四)公安機關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將糾紛警情調處工作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打通與網格化服務、綜合治理、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對接通道,不斷完善矛盾糾紛多元調處化解機制。要主動與教育、衛健、民政、婦聯、共青團等部門協調溝通,探索建立自殺、家暴、醉酒等警情聯合處置機制,著力形成信息互通、各負其責、通力協作的工作局面。
最熱家校聯動機制方案大全(19篇)篇十一
聯動機制是世界各國金融機構開展信貸業務的重要方式。所謂聯動,是指信貸資金為產業鏈中相互關聯的項目或相鄰的產業鏈提供信貸支持。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一是強化部門協作。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龍巖市全面構建“大調解”工作體系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意見》。有關部門建立相關工作制度,做到齊抓共管。司法行政部門與公安、衛生、林業、國土資源、環保、勞動、工會、婦聯、庫區移民、婦聯、工商聯、企業家聯合會等部門聯合成立了110個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調解工作室,將人民調解引入行業糾紛化解。7個縣(市、區)均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和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每年分別調解各類糾紛案件4075件和147件。基層法院通過在調解組織(調委會)設立巡回法庭等形式,對人民調解協議書進行司法確認,提升了調解協議的權威性及公信力。
二是深化區域協作。建立了重大疑難糾紛聯動聯調機制,為提升重大矛盾糾紛片區聯動聯調工作,永定區出臺了《關于建立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聯動工作機制的實施方案》。按地域相近、民情風俗相似分為高坎撫、金豐、城關“三大片區”,每個片區分為2-3個聯動小組,實現縣、鄉(鎮)上下、縱橫聯動。每季度分三個片區召開重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聯動聯調聯席會議,分析存在問題,探討化解矛盾糾紛的對策;設立了重大矛盾糾紛片區聯動聯調指揮部,統一協調各片區的聯調工作,規范運作機制。今年以來,通過聯動共化解重大疑難復雜矛盾糾紛共209件。
三是加強省際協作。龍巖地處三省交界地,社會矛盾糾紛比較復雜的實際,為實現“共建、共治、共享”的目標,長汀、武平、上杭、永定四縣區與江西、廣東的七個縣區分別簽訂了《閩粵贛邊際司法行政協作聯席會議協議書》,并制定出臺了《閩粵贛邊際司法行政協作實施細則》,建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矛盾糾紛共調機制、視頻會見共幫機制、特殊對象共防機制、法律援助共援機制、法治教育共宣機制。到目前,已建立37個省、市、縣、鄉邊界調解組織。一年來調處跨省、跨縣矛盾糾紛50件。
為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改善全鎮環境質量,確保省級生態鎮創建成功。根據環境保護工作的有關規定和創建省級生態建設工作標準,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按照創建省級生態縣指標的七項基本條件和三十六項建設指標考核要求2015年著力解決環境安全,生態建設兩大方面的問題,環保信訪得到有效解決,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鄉一體化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大見成效,農村環境監管能力得到加強,公眾環保意識得到增強,農村入居和生態環境得到加大改善。
(一)組織保障措施,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鎮長任組長。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鎮長為轄區環保工作第一責任人,主要領導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將環保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二)明確職責。環境保護工作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總支、村、企業,對本轄區內環保工作負總責,制定20**年度環保工作實施方案,與轄區內有關單位、企業層層簽訂環保工作目標責任書。每月至少召開一次黨政聯席會議分析研究環保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和具體困難。指導、督促各村莊抓好落實,加快工作推進,確保完成任務目標。
(三)環保機構建設。鎮有專職環保機構并配備專職工作人員,村有環保監督管理員,建立相應的工作制度,經費、工作設備等配備齊全,并配備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日常工作。按時完成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檔案資料規范、齊全;積極參加會議,按時上報各種材料。
(一)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轄區內企業的管理。繼續搞好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鎮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臺帳,實行動態管理。對排查出的隱患企業,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轄區內出現企業偷排、超排,按照規定進行約談。轄區內企業達標排放100%,重點企業主要污染物排放達標率95%,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90%,確保無較大(iii)、重大(ii)、特大(i)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發生。
(二)加強對污染源的管理。加大對水、大氣污染治理力度。日排放污水100立方米以上的企業、重點大氣污染企業全部安裝在線監測監控,并與環保局預警應急指揮中心聯網,確保正常運行。
(三)醫療垃圾、實驗室廢物處理工作。鄉鎮衛生院、計生辦把醫療垃圾、實驗室廢物全部集中收貯交有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置。
(四)關停、拆除的企業必須堅決關停、徹底拆除;嚴禁向河道直排選礦廢水,實施河道生態建設工程,恢復河道魚類生長;地表水環境質量達到環境功能區或環境規劃要求。
(五)大氣污染防治。負責轄區內燃煤鍋爐拆改、潔凈煤技術推廣工作的實施與監管;對轄區內飲食油煙、流動餐點、露天燒烤油煙污染加強整治規范,飲食油煙達標排放率95%;對轄區內的建筑和拆遷工地、垃圾清運、堆場和露天倉庫等揚塵實施有效管理;禁止秸稈焚燒。空氣環境質量達到環境功能或環境規劃要求。
(六)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防及處置。各負責組織轄區內企業建立風險源動態檔案,重點以存在高濃度廢水,督促轄區內風險源企業進行環境風險源隱患自查自糾,并加強督查,確保整改到位;制定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進行演練;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響應機構和信息報送機構;有固定經費、應急設備和隊伍;組織企業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演練,確保轄區內無環境污染事件和生態事故發生。
(一)制定科學實用的生態、循環經濟建設規劃,積極創建生態鎮、生態村。重要生態功能區、自然保護區管理和建設不斷加強,生態農業建設加快推進,積極組織實施重大生態建設工程。
(二)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劃定飲用水源地并以政府文件發布;制定飲用水源地保護區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對飲用水源地保護區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取締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區內垃圾堆放場、畜禽養殖場;在飲用水源保護區設立界碑、界樁、警示牌、圍護欄,建立標準緩沖、隔離設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農村飲用水合格率均達到100%。
(三)建立完善“村定點收集、鎮集中清運、縣統一處理”的垃圾管理體系,距縣城無害化垃圾處理廠較遠的鄉鎮設立衛生填埋場,衛生填埋場應落實防滲措施,或達到有關環境影響評價的要求。按照“減量化、無害化”的原則,無機垃圾就地解決,有機垃圾制造沼氣、堆肥處理或資源回收利用。開展社會垃圾資源化利用的行政村60%,建成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95%,生活垃圾定點存放清運率達到100%。
(四)大力推進鎮村生活污水處理站建設,鼓勵人口集中區建設污水處理站,對生活污水進行集中處理,已建污水處理站確保正常運轉。開展生活污水處理的行政村比例達到70%,建成區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80%。
(五)加強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執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9號),規模以下畜禽養殖場執行環保廳規定。推廣生態環保養殖。畜禽養殖糞便實行綜合利用,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糞便綜合利用率達到95%。
(六)倡導農民科學種田,加快農產品基地建設,提倡用土雜肥、有機肥,技術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農藥,主要農產品中有機、綠色、無公害產品種植(養殖)面積的比重大于60%。
(七)著力推進生態修復工程建設。積極推行荒山跨區域連片綠化工程;對破損山體實行有計劃的山體修復;在村莊、河道、公路等區域,實行美化、綠化工程。
(八)對轄區內農作物秸稈焚燒采取切實有效的防控措施,大力推廣秸稈粉碎還田、氣化、發電、飼料、食用菌生產等綜合利用技術。
(九)倡導農民使用水能、太陽能、沼氣等生物質能、風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氣)、清潔技術處理后的化石能源(如清潔煤、清潔油)等清潔能源和再生能源。鼓勵村、企業、單位,招引沼氣發電、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建筑節能等項目。
(十)環境信訪查處到位。從源頭上抓信訪,從根本上解決群眾反映的環保問題,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減少到部、省、市信訪次數,杜絕重復信訪。群眾反映的環境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當前,綏寧縣矛盾糾紛愈發頻繁,調解難度日漸增加,糾紛處理專業化趨勢明顯,但負有矛盾糾紛調解處理主體責任的鄉鎮人民政府,人員少,機制體制不健全,專業化人員嚴重缺乏,最為尷尬的莫過于做為負有行政處理決定責任主體的鄉鎮人民政府,竟然沒有相關的工作部門,相關工作部門都被縣相關部門直管了。人民調解體系沒有真正建立,真正的人民調解組織全縣幾乎沒有,上至縣領導,下至群眾,知道“人民調解”的人少知又少。沒有由于行政體制的制約,鄉鎮矛盾糾紛處理管理可以說是“一鍋糊”,誰肯做,誰能做,安排得了誰,就成了誰的義務責任。糾紛調處一直靠個別工作人員的責任感,靠個別人員的奉獻精神,沒有統一的體制機制。
鄉鎮矛盾糾紛主要有三類:第一類是行政性糾紛,表現為治安矛盾糾紛、山林權屬爭議糾紛,土地權屬爭議糾紛、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人事勞動爭議糾紛、環境污染糾紛等,這類糾紛在調解未成的情況下,需要做出行政處理;二是家庭糾紛、鄰里糾紛等民事糾紛,這類糾紛在鄉鎮一般表現為贍養、撫養問題,婆媳矛盾、家庭暴力、家庭財產爭議,相鄰關系引發的通路通水通電等爭議,以及牲畜引發的賠償爭議;三是重大突發性矛盾糾紛和群體性糾紛,這類糾紛一般表現為死亡賠償爭議和群體性上訪,要求解決一定訴求,該類糾紛一般是影響重大的穩定事件,鄉鎮政府會集中力量進行調處,不存在受理處理問題。
各鄉鎮矛盾糾紛受理處理情況,大致也分為三種模式:第一種由司法所、派出所(包括駐村輔警)各自憑奉獻精神自行調處各類矛盾糾紛,該種模式完全建立在司法所、派出所干警無私奉獻上,重大突發性矛盾糾紛和群體性糾紛除外的矛盾糾紛由兩所包干了,完全是人治模式。第二種由村委會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由司法所或綜治辦(綜治專干大多由司法員兼任)工作人員再行調解,派出所按自己職責處理治安糾紛,非治安糾紛交由司法所處理。第三種分片區負責,由片長協調解決各類矛盾,需要重復調解的糾紛,以及重大復雜矛盾由司法所、駐村干部和相關部門參與協調解決。以上三種模式沒有按法定職能明確職責,需要做出行政處理決定書的糾紛,相互推諉,無人辦理,久拖不決,造成當事人不斷上訪。
以上三種模式,隨著新一輪機構改革的進行必將無法適應實際。三種模式都是以司法所作為矛盾糾紛調處的主體運行的,而新一輪改革之后司法所將無暇再專職于調處糾紛。根據新一輪機構改革設計將進一步提升司法所作為政法機關的職能,司法所將著重承擔對社區服刑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社區矯正)、社區戒毒工作、公共法律服務等職能。
面對發生變化的新情況,老辦法不再適應實際,建立新的矛盾糾紛處理機制迫在眉睫,根據實際和個人經驗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是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及時處理各自職能范圍內矛盾糾紛,需要做出行政處理決定的,及時做出處理決定書(稿件),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加蓋鄉鎮人民政府公章,做出正式處理決定書,杜絕各部門相互推諉。
二是真正建立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切實落實人民調解制度,做到人員到位,經費保障到位,培訓管理到位。建立人民調解組織,選舉成立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選聘人民調解員,保障工作經費。定期對人民調解員進行培訓,法院切實履行對人民調解業務指導的職責。鄉鎮建立矛盾調處中心,對矛盾糾紛進行受理、分派、督辦,對轄區內重大復雜矛盾糾紛進行調解。
三是加強“三調聯動”,做到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效銜接,相互配合。建立法院指派人民調解案件制度,建立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制度。加強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配合與銜接,在行政部門設立人民調解室,人民調解員參與行政糾紛的調解;對于人民調解委員會先行受理的糾紛,及時通報相關行政部門,由行政部門會同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處,調處不成由行政部門及時做出處理決定。
四是鼓勵律師參與糾紛調解。落實政府聘請法律顧問制度,建立律師參與調解糾紛制度,鼓勵律師參與糾紛調解。
基層穩,社會穩,基層安定,天下安定,創新矛盾糾紛處理新機制,打造基層社會治理新模式。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市拆遷、農村征地及大量涉及群眾利益問題的出現,必然引發各類矛盾糾紛,群體性事件,越級上訪的增多,影響了社會安定穩定,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壓力和難度明顯加大。為切實加大矛盾糾紛的化解力度,整合基層司法行政力量,提高司法行政化解各類復雜疑難矛盾糾紛和處置涉法涉訴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充分發揮矛盾糾紛聯動聯調工作機制的作用,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六中全會和省九次黨代會精神,圍繞**科學發展、跨越發展,以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指數為導向,以深化“平安**”建設為載體,以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為主線,加強人民調解隊伍建設,發揮人民調解職能作用,及時有效地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為建設海峽西岸生態型工貿旅游強縣創造更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一)造就“一支隊伍”
通過開展聯動聯調活動,推進基層司法行政工作人員相互學習,相互促進,培育基層干部駕馭復雜問題的能力,造就一支高素質調解隊伍。
(二)重抓“二率提升”
通過開展聯動聯調工作,轄區內對排查出來的糾紛調處率達到100%、調解成功率達到95%以上;不發生由民間糾紛引起的重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不發生民轉刑案件和集體上訪事件;實現“四無”的村居(社區)達到90%以上。
(三)實現“三個轉變”
1、由小調解向大調解的轉變,真正實現整合社會各方資源,各方參與調解的新格局;。
2、由單一調解向多元調解轉變,逐步形成民事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協調發展的大調解機制;。
3、由隨意調解向規范調解轉變,從接待、咨詢、受理到調處問題規范化、制度化運行。
(四)建立“四個對接”
1、建立人民調解與刑事和解對接;。
2、建立人民調解與信訪調解對接;。
3、建立人民調解與專業調解對接;。
4、建立人民調解與法院調解對接。
(五)達到“五個目標”
1、調解資源整合集中;。
2、調解體系健全完善;。
3、調解機制聯動高效;。
4、調解職能提升發展;。
5、調解隊伍素質提高。
(一)設置聯動聯調工作區域。
按照地域、風俗、民情等將全縣分為三個片區:
1、※撫片區。含※※、※※、※※、※※、※※、※※等6個鄉鎮,設※※、※※、※※為一個聯動小組,※※、※※、※※為一個聯動小組。
2、金豐片區。含※※、※※、等8個鄉鎮,設※※、※※、※※為一個聯動小組,※※坑、※※為一個聯動小組,岐嶺、下洋、湖山為一個聯動小組。
3、城關片區。含※※、※※等10個鄉鎮,設**、城郊、西溪、金砂為一個聯動小組,※※、※※、※※為一個聯動小組,※※、※※、※為一個聯動小組。
(二)構建聯動聯調工作模式。
1、縣鄉(鎮)兩級上下聯動。
縣、鄉(鎮)成立“聯動聯調”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為總指揮,分管為指揮長,綜治成員單位的負責人為組長,抽調相關部門人員為成員,下設辦公室,負責縣鄉(鎮)之間的溝通協調,負責召集。
能部門共同解決工作范圍的各類矛盾糾紛。發生重大矛盾糾紛,由縣“聯動聯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協調指揮。
2、部門與鄉(鎮)縱向聯動。
“聯動聯調”工作領導小組依托在鄉(鎮)綜治信訪維穩中心,負責日常工作。涉及有關部門發生重大矛盾糾紛,由鄉(鎮)“聯動聯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協調指揮,各綜治成員單位和各主管部門共同參與,密切配合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3、鄉(鎮)之間橫向聯動。
“聯動聯調”工作領導小組依托在鄉(鎮)綜治信訪維穩中心,負責日常工作。涉及跨越鄉(鎮)發生重大矛盾糾紛,由鄉(鎮)“聯動聯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協調指揮,各有關鄉(鎮)共同參與,密切配合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三)制定聯動聯調工作制度。
1、工作制度。
(1)“聯動聯調”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2)“聯動聯調”辦公室工作制度;。
(3)“聯動聯調”工作范圍;。
(4)“聯動聯調”領導干部責任制;。
(4)“聯動聯調”獎懲機制;。
(5)“聯動聯調”利益導向機制。
2、工作流程。
(1)當事人申請受理(或調委會主動受理或黨委政府指定受理或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和其他機關委托受)----直接處理----調查----調解----簽訂協議-----制作調解協議卷宗----卷宗存檔----回訪-----定期報告。
(2)當事人申請受理(或調委會主動受理或黨委政府指定受理或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和其他機關委托受)----直接處理----調查----調解不成----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3)當事人申請受理(或調委會主動受理或黨委政府指定受理或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和其他機關委托受)----直接處理----調查----調解----簽訂協議----協議不能履行----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4)當事人申請受理(或調委會主動受理或黨委政府指定受理或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和其他機關委托受)-----分流劃配有關部門處理-----定期報告。
3、工作紀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侮辱、處罰或變相處罰當事人;。
3、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
4、不得接受當事人任何宴請和禮物;。
5、不得對當事人壓制或打擊報復。
為了我們秀麗的家園不再受到環境污染的摧殘,讓我們從身邊小事做起,從娃娃抓起,都來支持環保、關愛環境和珍愛生命,讓綠色環保貫穿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環保一向是我們秋瑾幼兒園的特色,秋瑾幼兒園一向秉承“綠色、自主、創新、共享”的辦園理念,用心將園本環保特色做深、做透。本學期借著秀麗校園建設的契機,結合我園的環保特色活動,我們將第12周定為“環保教育特色周”,開展一系列環保教育特色活動,并制訂本活動方案。
環境保護,教育為本。環境教育是終身教育,教育孩子從小樹立作為地球人的環保意識,熱愛并保護我們的環境,是學前教育工作者的緊迫任務。幼兒園是幼兒環保教育的重要場所,我們以幼兒的年齡特點為依據,充分利用特有的資源和條件,不失時機的對幼兒進行環保教育,使下一代成為具有環保意識的“環保小衛士”。因此,我們將有計劃、有目標、有步驟地教育小朋友從小懂得保護環境的重要性,為他們一生的環境意識打下良好的基礎。
透過本次活動,起到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的效果。
為確保此次活動圓滿完成,特成立領導小組,組長為傅麗芳,副組長為金惠娣、金海英,成員為戴月紅、董蕾、各年段長和各班班主任。
(一)提高教育者對環境保護的認識。
收集有關環保的材料、文章、論文、報刊等,透過小組學習、討論,使自己獲得必須的環保知識,增強保護環境的職責感、緊迫感,對“環境教育務必從娃娃抓起”構成共識。制定好各班幼兒環境教育的目標、計劃,認真加以實施。
(二)在主題活動中滲透環保教育。
在主題活動中,滲透有關環保知識的教育。比如科學教學中,結合“水”、“聲音”“空氣”等等,能夠告訴幼兒干凈的水和安靜的環境對人的身體有益。在數學教學中,能夠用小青蛙捉害蟲來教育幼兒青蛙是人類的好朋友,能夠保護莊稼,我們要愛護它。教師還可根據環境的廣泛資料,創編一些環境教育的教材,并用心開展班級特色環保活動。
1、結合幼兒的年齡特點和主題活動,各班用心開展不同的環保活動。
2、結合主題活動的資料,與幼兒一齊布置主題活動墻面,真正發揮墻飾的互動作用。
3、結合季節的特征豐富自然角資料,幼兒透過參與自然角的管理,感受大自然的美,發展幼兒的觀察力。
4、結合幼兒園環保周計劃資料,以培養幼兒良好的環保習慣為主,明白基本的有關環境、噪音、動物保護的常識。參加幼兒園的環保社區活動。
5、堅持每周進行1-2次的環保活動,充分利用在散步、餐前等時間開展環保小知識活動,培養幼兒愛惜糧食、珍惜水資源、愛護動物、不制造噪音等行為。
6、從小事做起,珍惜資源,不浪費糧食、紙張等。
(三)在生活和游戲中滲透環保教育。
環境教育除了在教學中進行外,還能夠結合日常生活和游戲讓幼兒進一步得到更好的引導。生活中的教育契機無處不在,教師應抓住各一日生活各環節,適時滲透環保教育。也可利用生活中無毒無害的紙盒、飲料罐、碎布等廢舊材料進行游戲,從中懂得要減少垃圾、利用廢物、節省材料的好處。
(四)發揮家長的教育資源。
家長的環境保護意識和行為對幼兒的影響是顯而異見的,為了使家庭環境教育和幼兒園的環境教育取得一致,我們準備開展以下工作:召開、家長會、利用家園橋等形式,向家長宣傳環境保護的知識和加強幼兒環境保護的重要性。
1、發放環保倡議書,多方面呼吁家長帶動孩子實行綠色環保。
2、在班級設置垃圾回收站,鼓勵家長幼兒利用回收的垃圾進行手工制作,變廢為寶。
3、與孩子討論有關垃圾的問題或疑問。
幼兒園及教師層面:
(1)制定一份“綠色環保我實行”環保教育特色周活動總方案,由副園辦負責。
(2)發放一份家長倡議書,由副園辦負責。
最熱家校聯動機制方案大全(19篇)篇十二
(一)在協調聯動機制運行中,各聯動單位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做到有組織領導、有人員裝備、有具體措施、有規章制度,做到無縫對接,確保群眾訴求得到及時解決。
(二)12345社會管理平臺要加強對各職能部門辦理工作的管理、協調,根據群眾反映訴求的輕重緩急程度,采取直接辦理、分類轉辦的方式處置,做到事事有落實、件件有答復。
(三)政府各職能部門對12345平臺轉辦、交辦的事項,要在規定時間內主動與訴求方取得聯系,及時妥善辦理,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
(四)對群眾訴求要建立分析研判機制,對群眾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要深入查找癥結,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補齊短板弱項,提高工作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
最熱家校聯動機制方案大全(19篇)篇十三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協調聯動工作領導小組,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張建國任組長,政府各職能部門一把手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營商辦,負責日常協調、督促和指導工作。各職能部門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和承辦人員,具體負責協調聯動工作。
(二)加強平臺建設。在確保信息安全的基礎上,實現12345平臺與110平臺、12345平臺與各職能部門平臺互聯互通、協調聯動,確保公眾訴求渠道暢通并得到及時有效處置。
(三)建立督查督辦機制。對110與12345應急聯動建立考核評價、督辦問效制度,把督查督辦工作貫穿于公共服務事項的全過程。對12345平臺、110平臺及各成員單位工作情況實行定期通報、年度考評;對各成員單位推諉扯皮、辦理不認真、回復不及時、滿意率低的事項,實行跟蹤督辦、跟蹤問效;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的問題給予通報批評;對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四)加強宣傳引導。充分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型互聯網媒體平臺,建立健全常態化宣傳機制,以廣大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深入宣傳普及110與12345的受理范圍,努力提高群眾知曉率,讓更多群眾了解110與12345、正確使用110與12345,逐步在全社會形成“公安110,為民保安寧;12345,服務找政府”的新理念。
最熱家校聯動機制方案大全(19篇)篇十四
建立健全鄉鎮與縣直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的綜合行政執法協調銜接機制,完善相互告知、案件移送、聯合執法以及信息共享工作制度,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街接。
(一)專題會商制度。
鄉鎮與縣直行政執法部門建立綜合行政執法專題會商制度,及時研究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中遇到的熱點、焦點、難點問題。專題會商會議由鄉鎮、相關縣直行政部門根據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需要適時召開,相關縣直行政執法部門分管領導和責任股室負責人參加。必要時由縣司法局進行協調。
(二)投訴舉報信訪首問責任制度。
首先接到權責范圍內來電、來訪等投訴舉報信訪的鄉鎮、者縣直行政執法部門為第一責任人。在依法受理后應當予以調查核實,按照權力職責作出處理;需要移送的,按案件移送相互函告制度移送,并由最終辦結單位將處理結果及時答復投訴人。
(三)案件移送相互函告制度。
鄉鎮與縣直行政執法部門建立案件移送相互函告制度。案件移送應當以鄉鎮與縣直行政執法部門的名義進行,不得以承辦機構或內設機構的名義移送,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除外。
1.鄉鎮在綜合行政執法過程中發現違法行為屬于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管轄的,或縣直行政執法部門在日常監管過程中發現違法行為屬于鄉鎮管轄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移送有管轄權的一方處理;情況緊急的,應當在24小時內移送有管轄權的一方處理;對涉及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等重大違法行為,以及可能造成人身財產重大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的違法行為應當即時移送有管轄權的一方處理。發現違法行為正在進行的,應當依法立即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固定有關證據,并及時告知有管轄權的一方處理。
2.鄉鎮、縣直行政執法部門在移送案件時,應當做到事實清楚、證據齊全、程序合法、手續完備,移送的案件應當經部門領導批準、書面移送;情況特別緊急的可以口頭移交,并做好記錄,24小時內補齊書面移交手續。移送的案件材料包括:涉嫌違法案件移送函、案源材料(現場檢查記錄、投訴舉報材料等)、初步證明違法行為事實情況的相關證據材料等。
3.鄉鎮、縣直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移送部門受理情況。
4.鄉鎮與縣直行政執法部門因案件管轄問題存在爭議的,應當充分協商;協商未果的,可提請縣政府決定。
5.對于歷史遺留問題需要移送的,相關縣直行政執法部門應當事前與鄉鎮進行充分協商、視情況依法處理。
(四)部門聯動協作機制。
鄉鎮在綜合行政執法活動中發現有重大治安、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通報相關縣直行政執法部門,或者向縣政府報告并提出相應對策建議。對于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中發現的重大案件線索,鄉鎮可會同相關縣直行政執法部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案情,商討對策,聯合執法。
鄉鎮組織開展執法行動,需要相關縣直行政執法部門配合的,相關縣直行政執法部門應當積極配合;相關縣直行政執法部門在日常監管過程中,需要鄉鎮配合的,鄉鎮也應積極配合。鄉鎮查處違法行為,需要相關縣直行政執法部門認定、鑒定的,相關縣直行政執法部門一般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意見或鑒定結論;對于情況緊急或證據可能滅失的,相關縣直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及時派員現場處置;對于情況特殊或認定、鑒定過程所需時間較長的,相關縣直行政執法部門應事先告知,可適當延長出具認定、鑒定結論時間;遇到專業技術問題,相關縣直行政執法部門應當予以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
鄉鎮與相關縣直行政執法部門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對接聯絡工作。
(五)司法聯動保障機制。
公安機關要落實必要警力及時保障鄉鎮綜合行政執法的工作秩序,對以暴力、威脅等手段阻礙綜合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任務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建立鄉鎮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綜合行政執法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實現行政執法、治安處罰和刑事司法的無縫對接。
(六)信息共享機制。
順應“互聯網+”發展趨勢,積極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信息化手段,依托數字城管等現有資源,通過系統整合、資源共享和拓展開發,構建全城統一、上下貫通的綜合監管執法指揮平臺,負責區域內監管執法的信息受理、輔助決策、績效考核等工作,推進信息共享、聯合指揮、綜合執法。
信息共享主要內容:
1.涉及鄉鎮行政處罰事項設定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調整情況。
2.相關縣直行政執法部門實施的與下放鄉鎮行政處罰事項有關的行政許可事項和監督管理信息。
3.鄉鎮作出的與縣直行政執法部門監管執法密切相關的行政處罰決定及執行情況,鄉鎮應當按照縣直行政執法部門需要及時反饋。
4.與鄉鎮綜合行政執法相關的統計分析數據(包括縣直行政執法部門因行業管理、統計分析、檔案管理、上級督查考核等需要鄉鎮提供的數據資料)。
5.鄉鎮行政處罰事項的自由裁量標準及各類行政執法工作流程。
6.縣直行政執法部門在履職過程中收集、掌握、制作的各類動態信息,包括行政檢查記錄、執法工作簡報等。
7.投訴舉報案件的受理與處理情況。
8.其他需要共享的執法信息。
鄉鎮、縣直行政執法部門需要共享的執法信息,原則上應當自形成之日起1個工作日及時共享,因收集、整理等原因無法及時共享的,可以適當延長共享期限。
(七)執法爭議協調處理機制。
鄉鎮與縣直行政執法部門因行政執法依據、行政執法職責、聯合執法、行政執法協助、移送行政執法案件等發生爭議,應當及時自行協商解決。經自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制作會議紀要或者其他文件,自覺執行。經自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縣司法局提出行政執法爭議協調申請。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提出行政執法爭議處理建議,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決定;本級人民政府無權決定的,應當報請有決定權的機關處理。
最熱家校聯動機制方案大全(19篇)篇十五
為加大管理國家預算資金監管力度,防范資金風險,打造財政、稅務、國庫、商業銀行等部門共同參與的多方聯動監管合作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稅收征管法》、《國家金庫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國庫大監督的理念要求,積級探索建立國庫資金全方位立體監控新思路,及時糾正和處理在辦理預算收支、退庫、更正、國債兌付、集中收付等國庫業務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情況,構筑交叉縱橫、監管互補、互控的監管架構,形成財政、稅務、人行、商業銀行之間相互制衡的監管機制,切實保障國庫資金安全。
通過建立資源共享、監督聯動的“一體化”國庫監管新模式,努力營造良好的風險控制環境和濃厚的風險控制氛圍,防范國庫決策風險、管理風險、制度風險、操作風險及其它風險,建立國庫監管長效機制,使國庫監管做到規范化、制度化。
為構建國庫聯動監管長效機制,切實履行好國庫大監管職責,成立國庫聯動監管工作機制領導小組,分管協調金融工作的副縣長任組長,財政、稅務、人行、商業銀行一把手任副組長,各部門分管領導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中國人民銀行支行,人行分管行長為辦公室主任,各部門負責此項工作的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
(一)人民銀行職責:負責統一協調國庫業務,依托國庫處理系統對國庫資金運行全過程實施監測、預警和監督。受理合規預算收入,嚴防混稅種、串級次,遏制“空轉”、“以貸還稅”、“買稅賣稅”等違規違法行為發生,受理文件依據齊全、合法的預算支出,防止超兌、騙兌歷年發行的到期國債及誤兌假國庫券。按制度辦理更正、退庫、調庫業務,嚴把賬戶審批關,杜絕財稅單位多頭開戶。加強國庫會計檔案、有價證券、印章等管理,嚴禁偽造、篡改國庫憑證和賬表簿,防止國庫資金流失,杜絕挪用、盜竊國庫資金。
深化國庫職能,結合實際加強溝通協作,逐步將社保基金、預算外資金、各種政府性基金等納入國庫管理,順應國庫監管電子化改革需求,利用計算機和網絡等現代信息技術支撐平臺,實現業務處理、信息收集、風險評價和處置決策的國庫監管。
(二)財政局職責:經縣人大批準和年度變更或調整的預算收支計劃應及時抄送人行。負責預算單位資金管理,嚴格財政性資金和預算單位賬戶審核,不得隨意開設財政性資金專用賬戶。預算支撥憑證須納入重要空白憑證管理,并建立領用、簽收、使用手續,撥款、退庫、更正等重要憑證由專人送達國庫并履行交接手續,退庫、大額和非正常撥款應附文件依據送交國庫審核辦理,不得受理手續不全、違反國家規定的退庫,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退庫政策干預國庫辦理退庫。
(三)稅務部門職責:正確填制繳款書,按進度征收稅款并及時繳入國庫,準確填寫收入退還書、更正通知書等重要憑證,由專人送達國庫并履行交接手續,杜絕預算收入過渡戶,監控全縣規模以上企業納稅情況,并及時反饋稅款入庫信息,實現應收盡收,與財政聯合建立退庫企業登記備案制,及時掌握退庫企業動態和退庫數據。不得受理手續不全、違反國家規定的退庫,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退庫政策干預國庫辦理退庫。
(四)商業銀行職責:收納預算收入時,應對繳款書內容進行認真審核,拒絕受理不符合要求的繳庫憑證,受理繳款書后,及時辦理轉賬,不得無故延解、占壓和挪用。一律使用“待結算財政款項”科目下的“待報待預算收入”專戶核算經收的預算收入款項,不得轉入其他科目或賬戶。不得違規為征收機關開立預算收入過渡戶,納稅人繳納的轉賬或現金稅款,特別是小額現金稅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除國庫另有規定外,不得向繳款人收取任何費用,行要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合理配置人員、精心組織、及時匯劃資金、準確清算,提高業務能力,按規定辦理集中收付業務。
(一)國庫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由人民銀行牽頭,財政、稅務、國庫、商業銀行等有關部門人員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傳達上級國庫監管有關文件精神,通報并解決轄內預算收入收納、報解、入庫以及預算資金支撥、退庫、對賬等工作存在的問題,交流監管信息,聯席會議每年召開一至二次,如遇特殊情況可臨時組織召開。
(二)國庫監管信息交流共享制度:建立國庫與財稅政策傳遞信息交流機制,對需要國庫監督執行的財政政策,無論中央政策還是地方政策,財政、稅務等部門均應抄送國庫,使國庫監督有據可依。凡涉及政府、財政、稅務、國庫等部門的規章制度,要相互傳送,使國庫部門能及時準確掌握相關部門的最新制度信息,增強監管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三)國庫內控監管制度:
1.健全完善國庫監管制度。加強對國庫事前、事中、事后各個關口國庫業務的監督,以及業務處理合規性、內控機制、風險控制和各項規章制度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對國庫資金風險進行季度預警分析,排查國庫資金風險點,準確評估國庫監管效果,提高國庫監管效率。
2.建立會計主管坐班監管制。對財稅部門繳入國庫的預算收入、“三金二費”等非稅收入,撥款、退庫、更正等核算業務由國庫主管進行全過程監控,并建立大額、非預算、退庫監管登記,掌握資金流向。
3.實行預算單位和預算外單位賬戶國庫備案制。所有財政撥款的預算單位和預算外名稱、賬號等開戶情況由財政局建檔,并報國庫備案。
(四)國庫資金對賬安全制度:財稅每日通過電話與國庫核對預算收入,如有誤,查明原因,按“誰出錯、誰更正”的原則及時辦理更正,每月預算收支、集中收付對賬實行財、稅、庫、行多方簽證對賬制,每季國庫上門現場核對賬務。
(一)建立財稅庫現場聯合檢查機制。國庫每年與財政、稅務密切配合,開展國庫經收處現場監管聯合檢查,規范稅收和非稅收入收繳賬戶開戶及科目設置,共同協商解決查處延解、占壓、挪用稅款等情況。
(二)國庫不定期與財政聯合對集中支付業務開展檢查,檢查人員應嚴格履行職責,堅持原則,實事求是,秉公辦事,規范銀行資金支付清算手續,督促銀行按規定辦理國庫集中支付業務。
(三)人民銀行牽頭適時開展轄內財稅、預算單位賬戶檢查。財政性資金賬戶嚴格按照《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的要求報人民銀行審批備案,規范財政性專戶、預算外資金等開戶手續,杜絕財政資金或預算單位賬戶資金多頭開戶。
七
為促進國庫監管有序發展,對堅持原則、監管得力、成績突出的單位和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落實或不履行監管職責、監管工作松散、國庫業務與管理混亂,存在資金風險隱患的進行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整改或通報批評。
(一)嚴格在法律、制度框架下依法實施監管,對國庫經收處在受理繳款書后,不及時辦理轉賬劃轉國庫,無故壓票,要向其上級機關和主管部門進行通報,并視情節按《商業銀行、信用社國庫業務管理辦法》進行處罰。
(二)銀行應規范受理財政或預算單位提供的有效、合法支付憑證,為國庫、財政、預算單位提供準確完整的資金支付信息、賬務核對和查詢業務,凡內控制度不健全,人員配置不合理,對業務中出現的問題協調解決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給予通報批評,因銀行系統不穩定、網絡連接不暢等原因,影響支付安全造成支付延誤,受到投訴并核實,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取消行資格。
(三)財政部門和人民銀行嚴格對預算單位開立銀行賬戶審核、審批,商業銀行不得違規為征收機關開立預算收入過渡賬戶,不得為預算單位開立未經審批的賬戶,凡未取得人民銀行許可證的預算單位賬戶,國庫一律不辦理庫款支撥,一經查實,按照《銀行賬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最熱家校聯動機制方案大全(19篇)篇十六
(一)一旦掌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征兆或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知情單位和個人要立即向當地政府或相關主管部門、責任單位報告有關情況。公民有義務通過110、120、122、12320等公眾服務電話和其他各種有效途徑,迅速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
(二)區衛健、區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接到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后,要迅速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并立即啟動本預案。
(三)區衛健委應依據預案要求,迅速調集衛生監督和疾病控制專業人員及醫務力量,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程度,負責提出事件處置總體方案。
(四)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接到事件報告后,應在第一時間內派員趕赴事件現場,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根據需要和可能組織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必要時可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對事件現場實行道路交通管制。
(五)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按事件處置總體方案正確實施醫療救治和現場調查,按照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醫護的不同環節和需要組織實施救護,控制事態擴大,最大限度減少事件造成的經濟損失、人員傷亡和社會負面影響。
(六)事件處置情況,統一由宣傳組負責扎口管理,向社會公布并向有關部門、新聞媒體通報,區衛健委、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根據上級規定要求負責條線上報。
(七)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時,由總指揮宣布終止應急狀態,轉入正常工作;當事態繼續擴大,難以控制時,應請求上級政府給予支持。
(八)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單位和衛生等主管部門對事件要適時組織調查,并寫出調查報告,報區政府和指揮部。
最熱家校聯動機制方案大全(19篇)篇十七
認真貫徹落實《永豐縣推進行政執法權限和力量下沉及組建鄉鎮綜合執法隊伍實施方案》(永辦字〔20xx〕34號)文件精神,整合鄉鎮綜合行政執法資源,明確執法職責權限,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形成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協作通暢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格局,推動建立權責統一、協同高效、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基層綜合行政執法體制,著力提升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效能和監管水平。
最熱家校聯動機制方案大全(19篇)篇十八
1.強化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府院聯動機制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指揮協調。府院聯動機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職盡責,抓好總體部署、統籌協調、工作保障。
2.分項明確職責。以本實施方案為統領,各工作組按照該方案要求盡快制定出臺配套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及部門職責等具體內容。
3.壓緊壓實責任。各聯動單位建立“一把手”負責制,主要領導親自安排部署任務,親自調度會議,明確專班專人,層層壓實責任,分解細化任務,確保府院聯動工作有力有序開展。
(二)建立常態運行機制。
1.實行協調會商制度。針對重點案件、重點問題、重大隱患矛盾,及其他需要及時研究協調處理的問題,由提出問題的單位提請召集專題協調會,協商制定具體化解方案,提高破解難題的針對性、時效性。
2.注重日常溝通聯絡。加強相關職能部門與司法機關的直接對接,開展日常聯絡和溝通協調,定期研商具體問題,推進工作落實。
(三)建立督導落實機制。
府院聯動機制協調會議對研究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的,應制作會議備忘錄或會議紀要,并抄送有關單位。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落實,將責任落實到崗、到人,確保相關工作無縫對接、落實到位。
最熱家校聯動機制方案大全(19篇)篇十九
1.聯席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區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單位參加。遇有特殊情況,可臨時組織召開。聯席會議在報請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同意后,由區政府辦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召開。
2.聯席會議可以通過工作總結會、工作部署會、座談會、研討會或現場會等形式召開,每次會議應明確主題和具體內容。
3.聯席會議主要分析研究全區在貫徹執行衛生應急法律法規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協調解決衛生應急工作中的難點問題,研究表彰、獎勵衛生應急救援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等。
4.聯席會議議定事項以《區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工作聯席會議紀要》的形式公布,由區衛生應急指揮中心負責起草整理。
(二)聯絡員工作制度。
1.區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分別明確一名聯絡員,參與衛生應急指揮中心的日常工作。聯絡員一般由負責安全管理和保衛工作的綜合業務部門負責人擔任。請于20xx年12月23日下午5點前將聯絡員姓名、職務、聯系電話報至區衛生應急辦公室郵箱:1099326xxx@qq。
2.聯絡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如確需變更,必須及時將變更情況書面報區衛生應急指揮中心。
3.聯絡員聯絡工作由區衛生應急指揮中心具體負責。
4.聯絡員的主要職責是:收集各行業、各系統、各單位的衛生應急工作情況,反饋衛生應急工作的建議和意見等。
(三)督查制度。
1.重要節日、重要活動、特殊季節期間,區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領導小組可以組織成員單位,對各行業、各系統、各單位的衛生應急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2.工作督查實行成員單位分組牽頭帶隊負責制,可采取聯合督查、分片包干督查等形式進行。工作督查主要對督查對象落實衛生應急工作責任制以及專項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
4.區衛生應急指揮中心要及時對督查情況進行收集,并形成總結材料上報區衛生應急領導小組和區政府。
(四)值班工作制度。
1.各衛生應急工作聯動單位及部門應制定日常值班制度,設置值班專用電話,安排和落實專門的值班人員。
2.值班人員要確保24小時聯絡暢通。
3.接到區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或指揮部的調集命令后,值班人員應迅速向本單位主管衛生應急工作的領導匯報,并按要求調集相關人員、器材裝備迅速出動,趕赴現場。
4.本單位衛生應急力量出動后,值班人員應隨時保持與參戰人員的前后方通信聯絡。
5.區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應不定期對各單位值班和通信聯絡工作進行抽查。
6.各聯動單位值班人員、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時,應在第一時間內向區衛生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并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