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據書信通常包括收據、發票、憑證等,可以用于證實交易、報銷、申請等各種場景。在條據書信的結尾,可以適當表達對讀者的感謝和期望,以增加信函的親和力和人情味。了解范本的基本結構和語言表達方式,能夠為寫作提供一定的參照和借鑒。
專業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意見匯總篇一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三條工作時間。
第四條遲到、早退。
第五條病假。
第六條事假。
第七條年假。
第八條婚假。
第九條產假。
第十條喪假。
第十一條曠工。
第十二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如何激勵員工是現代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激勵的手段不外乎兩種:精神激勵和物質激勵,但具體的形式則多種多樣,如目標管理員工參與決策工資制度福利制度等等。
薪資管理制度是其中最重要的激勵措施包括工資福利和獎金科學的薪資管理制度,能體現公司企業里每一個員工的`貢獻和價值,使每一個員工都感到勞有所得自己的工作得到了承認,因而激勵他們更加努力地工作。
具體做法包括:
1、公司薪給辦法。
2、員工待遇辦法。
3、薪金保密管理辦法。
4、員工核薪及升遷細則。
5、機動加薪辦法。
6、職務工管理制度。
7、職能工管理制度。
1、分析員工經常遲到的原因,找到合適的解決方法。
2、制定系統完善的考勤制度,適當進行獎懲公司必須要有系統完善的考勤制度,而且最好將其有效的和績效考核、年終獎等結合起來,并且在新員工培訓的時候就形成讓員工簽到的習慣,可以是紙質的考勤表,也可以是指紋機。
3、加強領導模范作用,提升員工的認同度如果公司規定9點上班,公司領導沒有特殊情況最好在8點半準時到。如此一來,會給員工起到一定的模范帶頭作用。
專業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意見匯總篇二
一、為促進公司規章制度制定與管理工作規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質量,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所稱的規章制度,是指匯波公司針對生產、經營、技術、管理等項活動所制定的管理規范的總稱。
三、本規定適用于匯波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計劃、起草、審核、頒布、解釋、修改、備案和廢止等相關活動。
四、制定規章制度,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堅持依法制訂的原則;法律、法規已經明確規定的原則上不作重復規定;
2、堅持從企業實際出發,符合企業改革和發展總體目標;
3、堅持政企分開,有利于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
4、注意制度間的協調性,避免各項制度之間沖突和遺漏;
5、遵循長遠規劃,年度計劃,適時修訂,定期清理,統一規范的原則。
五、制定規章制度的要求。
2、準確性:規章制度用語應當準確、簡潔,條文內容應當明確、具體;
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關流程,明確相關工作的負責部門和責任人;
4、實際性:高標準切合企業經營管理的實際;
5、穩定性:能在一定時間和一定范圍內適用;
6、服務性:制度本身應體現服務企業發展的需求。
六、公司管理中心總經理行使規章制度的審核、批準、修訂和廢止權
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組是規章制度制定與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規章制度體系的編制工作;
2、負責組織擬定規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計劃;
3、根據規劃督促、檢查、協助各部門起草規章制度草案;
4、起草公司綜合性規章制度;
5、負責規章制度草案規范的審核;
6、組織規章制度草案論證、修改、定稿、報送、審批等工作;
7、負責收集規章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修改和廢止有關規章制度的建議;
8、負責規章制度編號的管理工作;
9、負責規章制度的保管、存檔工作。
八、公司管理中心總經理履行下列職責:
1、負責規章制度草案的文字審核工作;
2、負責規章制度的行文規范審核工作;
九、公司職能部門根據規章制度體系整體規劃,制訂本部門規章制度年度計劃。
十、管理中心行政組對各部門提出的規章制度年度計劃進行協調和審核,編制公司規章制度制訂年度計劃。
十一、起草規章制度應注意規章制度彼此之間的協調和銜接,并就規章制度之間對同一事項的不同具體規定在上報時作出專門說明。
十二、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業務的規章制度,由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起草小組起草,管理中心行政組協助。
十三、規章制度的起草,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收集資料,掌握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其他企業的相關規定;
2、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措施;
3、撰寫草案;
4、將草案發至集團相關單位征求意見;
5、匯總意見,修改草案;
十四、規章制度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1、目的:清晰簡潔說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動和內容。
2、適用范圍:明確規章制度所涉及的有關部門(單位)、人員、事項和活動。
3、職責:規定實施本制度的部門(單位)或人員的責任和權限。 4、制度規范的內容、要求與程序;對相應經濟活動的約束與要求。 5、相應活動、事項的詳細流程,附相關的工作流程圖。
6、支持性文件和相關記錄、圖表,包括與本制度相關的支持性文件、規定,各種應保留的相關記錄、表格、單據等。
十五、規章制度篇章結構排列可根據內容多少分為章、條、款、項、目結構表達,內容簡單的也可直接以條的方式表達。章、條的序號用中文數字依次表述;款不編序號;項的序號用中文數字加括號依次表述;目的序號用阿拉伯數字依次表述。
十六、規章制度草案完成后應送相應職能部門、基層企業和員工代表征求意見。
十七、被征求意見的部門應認真研讀,對制度草案進行修改。征求意見的部門應將各部門的修改意見存檔備查。
十八、規章制度起草部門在廣泛采納多方意見,修改完善規章制度草案后,并報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審核。
十九、規章制度草案經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起草部門填寫規章制度審核表,經承辦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將草案及審核表送管理中心行政組審查。
二十、管理中心行政組對規章制度草案進行下列審查:
1、是否符合法規的基本原則;
2、與公司現行規章制度是否協調;
3、草案結構、條款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的要求和技術規范;
4、是否切合企業實際和體現權責利對等原則。
二十一、經審查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中心行政組送管理中心總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十二、以公司名義下發的規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行政組負責編號、印刷、發放;以公司職能部門名義下發的規章制度,由主管部門編寫、印刷、發放。
二十三、首次頒布的制度為試行文件。試行期為一年,試行期后經修改的文件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根據需要每二年修改一次。
二十四、規章制度發布后5日內,主管部門應送公司檔案室備案。二十五、規章制度一經頒布生效后,公司各級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二十六、為加強規章制度的動態管理,規章制度實施過程中,制度制定部門每年向各相關部門征求規章制度執行意見,搜集規章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便適時修訂。
二十七、各相關部門在執行規章制度過程中,對規章制度存在的問題應及時記錄,并及時通知管理中心行政組。
二十八、規章制度的修改和廢止應由規章制度的制定部門提出建議,管理中心審核,報公司總經理審定。
二十九、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進行修正。
1、規定事項不能切合現行經營方針或事實需要的。
2、規定事項局部已不適用的。
3、規章制度的局部與政府有關法令相抵觸的。
4、同一規章制度內容前后重復矛盾的。、
5、同一事項所須適用的各種規章制度,其內容彼此沖突矛盾的。
6、所涉及的部門名稱,已與現制不符,或原規定事項的主管或執行部門已經裁并或變更的。
三十、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以廢止。
1、規定事項與現行經營方針相悖或不符的。
2、已與現實情況完全不相切合的。
3、同事項已有新規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4、規定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已無繼續施行必要的。
公區內吸煙,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一次樂捐50元。
專業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意見匯總篇三
一、公司人員必須自覺遵守作息時間;工作時間禁止一切娛樂活動。
二、就寢和午休時間不得大聲喧嚷,如因加班,應盡量避免發出大聲響,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三、因私外出人員必須在23:00時前回到宿舍。
四、員工個人宿舍衛生自己打掃并保持整潔。出門要隨手關電燈、空調、電腦。注意節約使用電、水、氣,若發現未按前述辦理,給予每次30元的罰款,并在月度績效考核時扣除績效考核分1分。
五、全體人員要從一言一行做起,樹立良好的自身形象,維護公司的整體形象。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雜物。保護環境,注意安全。
六、嚴禁非公司人員在公司留宿,特殊情況必須到公司人力資源部行政主管處申辦,并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留宿(禁止異性留宿),違者給予每次500元的罰款,并在月度績效考核時扣除績效考核分10分。
七、公司提倡文明向上的業余活動,但要有節制,不可沉迷影響正常工作。
專業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意見匯總篇四
1實驗室確定儀器、安全、衛生責任人,負責實驗室儀器、安全及衛生管理工作。
2儀器責任人應熟悉儀器的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范圍,能熟練操作儀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3以免造成更大損壞,責任人還負責保管儀器的技術資料及附件。
4使用儀器設備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任何儀器及物品的使用須按照各自的具體使用規則及注意5事項執行。儀器使用完畢,認真填寫儀器的使用記錄,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因違反操作規程6所致儀器損壞者要追查責任,并根據有關規定處理。
7設備、材料應妥善保管,專人負責,遠離熱源。劇毒、麻醉藥品應設專柜,由兩人共同保管。8接觸腐蝕性、放射性或有毒實驗材料要做好個人防護,放射性廢物要按有關規定專門處理。
9使用烤箱、消毒鍋等加熱設備時,必須有人看守,防止意外發生。
10每次實驗完畢,應將實驗器材物歸原處,并及時清除廢物,保持實驗臺面、地面的整潔,用11過的器械必須清洗干凈。實驗動物尸體要24小時內返還動物中心,統一無公害處理。
12加強防盜意識,嚴格門禁使用制度,不得將門禁卡隨意借給他人使用。
13實驗室內嚴禁吸煙,實驗人員應節約水電,離開實驗室應關好門窗和水電,特別是停水、停14電時應專門檢查,不得疏忽,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專業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意見匯總篇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專業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意見匯總篇六
1、公司用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崗位實行聘任制??偨浝碛啥聲溉?。副總經理、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由總經理聘任。員工經部門經理提名由總經理聘任。
3、在勞動合同期內,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對合同進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書》的相關條款將對以上情形予以明確。
4、在聘任期內,根據員工的品德、能力、勝任聘任約定崗位工作的程度、業績、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等情形,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公司制訂的規章制度,有權解聘、換崗、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對造成經濟損失嚴重者和影響惡劣者追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勞動合同期和聘任期滿,公司對能遵守規章制度、工作業績顯著者優先錄用和聘任。
6、員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福利待遇按公司規定執行。
為明確公司員工的工資待遇,規范公司對員工工資的發放標準,充分調動公司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特訂立本制度。
一、公司員工實行標準工資與績效掛鉤工資制,另計發獎勵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等相結合的工資制度。
二、員工工資每月10日前發放(特殊情況除外),遇節假日順延。
三、加班工資標準:全天為20元,半天為10元。連續加班近4小時為半天,近8小時為全天。
四、工齡工資標準:。
按在公司實際工作年限計算工齡,工作滿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為5元,以后按此幅度逐年遞增,按月發放。
五、考勤工資標準:。
月全勤獎每月30元,全年滿勤獎300元。(每月出勤26天為滿勤)。
六、其他獎懲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業績考核工資另定方案。
獎勵制度。
1、工作中的改革、創新被采納并給公司帶來效益的,獎勵100—500元;。
2、發現重大問題并及時解決、處理,為公司減少不必要損失的,獎勵100—500元;。
4、發現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敢于指正和揭發的,獎勵200元;。
5、一年中,連續5次獲獎勵,年終再次給予5次獎勵的總和。
懲罰制度。
1、對公司不忠實,謊報情況及散布流言蜚語的,予以除名。
3、私做交易而謀求非法收入的,予以除名。
4、由于對公司職能部門及有關人員在行使權力時不能理解又不通過正常渠道申訴,或由于其它任何原因而消極怠工的,予以除名。
5、對客戶的疑問不解釋、不解答、不落實的,罰款20—100元/次;對上級布置的任務不按時完成而又不能說明原因的,罰款20—100元/次。
6、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的,解聘;未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職責的、發現公司財物受損、丟失而不管不問的,解聘。
7、應急情況離開,未交接好自己手頭工作而又沒向公司匯報的,罰款20元/次。應急請假、正常請假及正常調休,在自己安排的天數內,不能如期回公司又未補辦手續的,視同擅自離崗,罰款20元—100元/次。
8、工作時談論與公司無關的話題、說風涼話及冷言冷語的,罰款20元—100元/次。
9、管理人員如采用正確的手段指出自己的缺點、錯誤及對自己提出批評的,職工采取不理智的態度,泄私憤或打擊報復的罰款50元—200元/次,并免職同時解聘,情節嚴重者予以除名。
10、在匯報工作時報喜不報憂,對同事及上級進行隱瞞的,解聘。
11、不服從工作安排,拒不執行的,予以除名。
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
2、公司執行國家規定和企業實際相結合的作息制度,每日正常工作不超過8小時。
3、上下班按部門認真填寫考勤記錄,實行上班簽到、下班簽出制度。上、下班考勤記錄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統計,并于月初將上月考勤情況及時報送財務部作為扣發工資、支付加班工資和發放滿勤獎的依據。
4、遲到、早退超過五分鐘者,按每五分鐘(不足五分鐘按五分鐘計算)計扣5元的標準執行,超過三十分鐘者,扣半天工資,超過一個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一個月累計遲到達三次視為曠工一天,曠工一天每次扣50元,每月曠工三天者,當自動離職。
5、公司實行月滿勤獎和年滿勤獎制度。每月上班26天為滿勤,月滿勤獎為30元/月,連續12個月滿勤為年滿勤,獎為300元/年,經考核達到滿勤標準的員工滿勤獎年終公司一次發放。
6、上班外出辦事需要向行政人事部或部門經理講明所去地點、時間、所需辦理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響工作的按曠工處理。上班時間無事不離崗、不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之事,否則,每次罰款10元。
7,因工出差,須填制出差審批單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不報銷差旅費,并每次罰款10元。
休請假制度。
1、公司建立休、請假制度。所有請假都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申請,按審批程序經審批人簽字同意后生效。
2、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休假、請假半天,員工二天以上(含二天),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經分管領導審批后,最后由總經理批準;部門副經理休假、請假半天,員工一天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由分管領導審批;一般員工休假、請假半天由部門經理視工作情況予以審批。
3、所有休假、請假均應履行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崗,并將休假、請假申請報行政人事部備案登記。未履行休假、請假手續而離崗的,視為曠工。
4、婚、喪假、女員工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5、事假按請假天數,每天扣發30.00元工資;連續請事假超過5天的,當自動離職。
6、因病請假3天內(含3天)不扣發獎勵工資;3天以上--10天內(含10天)按每天扣日獎勵工資;10天以上--20天內(含20天)扣月獎勵工資的50%;20天以上取消當月全部獎勵工資。病假必須經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凡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作除名處理。
財務管理制度。
1、公司財務收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不得坐支現金。當天發生的經營收入當天必須存入銀行。
2、收款收據、發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等重要憑證和票據由出納統一管理、登記,不得缺號、跳號使用。領用、存根收回由出納設立專項登記簿登記。
3、費用開支嚴格執行公司的規定的標準,不得超標,盡量減小財務支出。
4、財務印鑒必須分離保管,財務收支日清月結,財務手續合規齊全。
財務報銷制度。
1、費用報銷嚴格執行先審核后報銷的制度。一切費用的報銷應先由會計按規定的標準審核票據,由分管領導簽暑意見,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2、公司財務支出實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制度。資金支付憑證必須附有經會計審核、總經理審批的有效票據。
3、費用經辦人員一般應在費用發生后三天內及時報銷(特殊情況除外)。費用報銷原則上實行兩手制,一人經辦,一人證明。
養老保險管理制度。
1、為體現公司對員工的關愛,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使員工老有所養,對符合條件的職工一律申報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2、員工社會養老保險工資標準以我市規定的為起點。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按國家規定執行。
3、聘用的離退休、退養人員公司不為其購買養老保險。如下崗人員原單位不再為其交納養老保險金,由其本人將養老保險轉到公司后,由公司按此制度為其申報交納社會養老保險。
衛生管理制度。
為規范員工日常工作行為,營造一個舒適、健康和諧的辦公環境,維護公司對外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每天上班后應將辦公室打掃干凈并整理好各自辦公桌上的文件及材料。
2、每周末對公司整體環境進行一次集體大掃除,
3、不得在辦公室亂扔紙屑及煙頭等垃圾,更不得隨地吐痰。
4、應保持辦公桌上的文件、辦公用品等擺放有序,不得亂扔亂放,雜亂無章。
5、報刊雜志閱讀后應及時放回報刊架,按序擺放。不得隨意堆放更不得四處亂扔。
6、隨時保持梯步、走道等公共區域衛生整潔。
7、注意個人衛生,勤剪指甲,隨時保持儀容整潔得體。
檔案管理制度。
1、為加強對文件統一管理,防止文件丟失,公司行政人事部設立文件收、發文登記簿,逐日逐項登記清楚。
2、收到的文件應及時交總經理或部門分管領導閱示,對不按制度辦事所造成的損失,按本規章制度的獎懲制度執行。
3、要建立健全的檔案管理體系,檔案的分類應科學合理,各歸檔的資料應收集齊全,裝訂成冊,鑒定準確。
4、各部門對檔案要實行科學管理,以保證檔案資料的保管安全。
為進一步規范公文辦理程序,提高辦文效率和質量,按照“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加強協作、統一管理”的原則,對公司的收發文進行規范管理。
專業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意見匯總篇七
公司規章制度的內容非常廣泛,包括公司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公司規章制度具體包含哪些內容,由公司在合法的前提下,根據自身經營需要自主決定。公司規章制度的內容具體可分為以下兩類。
這類規章制度主要指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或稱為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在勞動法律法規范疇中,規章制度通常指的就是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制度。《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的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包括: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俗稱“八大項”)。
這類規章制度主要指公司的會計財務制度、市場銷售制度、車輛使用管理制度、報銷制度、安全生產等方面的經營管理制度。不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規章制度的制定,屬于公司經營自主權的范圍,其制定程序沒有那么嚴格,可以不遵守《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的民主程序。為了討論方便,除非特別指出,下文中的提到的規章制度僅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
無論是從有利于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來看,還是從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督促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而言,建立和完善公司規章制度都有其必要性。一個運作良好、管理規范的公司應當量身打造適合本公司的規章制度。規章制度的功能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公司規章制度是公司管理措施的具體表現形式,規章制度除了界定各種違紀情形外,各項具體管理制度的設定(如考勤制度、績效考核制度、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等)亦有賴于規章制度。合法完善的規章制度,有助于提升勞動者的積極性,增強公司的凝聚力和勞動者的歸屬感,從而大幅提高人力資源管理的效率,以此幫助公司實現規范化管理。
規章制度不僅規范勞動者的行為,同時也規范用人單位的行為。規章制度一經生效,不僅勞動者受其約束,用人單位也應當嚴格遵照執行,不得任意妄為,以便保障勞動者依法行使勞動權利,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于勞動者來說,遵守勞動紀律是其應盡義務,遵守勞動紀律就是要遵守規章制度,因為規章制度具體規定了勞動紀律的要求。
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除了依據法律、法規、政策、其他規范性法律文件,以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外,還可依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五十條明確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可以作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一個生效并且完善的規章制度也具有預防和控制勞動爭議發生的功能。
實踐中,某些公司的規章制度并不完備。我國目前尚無關于規章制度的專門性法律,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散見于《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民法典》合同編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中。下面談一談能產生法律拘束力的規章制度需要具備的生效要件。
規章制度制定主體適格,是指制定者必須具備制定內部勞動規則的法律資格。《勞動法》第四條和《勞動合同法》第四條均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從法律規定可知規章制度的制定主體應當是公司,而不是公司的某個部門或股東(大)會、董事會、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等。
實踐中,為了規避規章制度制定主體不適格的風險,即使是由公司某個部門具體負責規章制度的起草工作(通常是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或由公司法務部或辦公室負責),最后也須以公司的名義發布,這樣才能保證規章制度的權威性和可執行性。
公司章程作為公司治理的“憲法性文件”,如果章程中對規章制度的制定主體有明確規定的,如授予人力資源部制定,那人力資源部就是制定規章制度的適格主體。綜上可知,制定規章制度的適格主體,如果章程有特別規定的,依據章程規定執行,如果章程沒有特別規定的,以用人單位的名義制定。
勞動部《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1994年9月)第四條規定,“本條中的“依法”應當作廣義理解,指所有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法規,民族自治地方,還要依據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以及關于勞動方面的行政規章。”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本條中的“法律、法規”主要是指勞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法規和國家技術標準等?!备鶕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不得違反政策的規定。
綜上可知,此處的“法”作廣義的理解,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要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國家技術標準等規定。但并不意味著規章制度一旦違反上述廣義的“法”,就必然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只有嚴重到違反法律和法規,才會引起勞動行政部門介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等不利法律后果。
公司的規章制度不但要合法,還得合理,不是說法律不禁止的,公司就可以根據需要隨意約定,如果超出了合理的范圍,也可能被認定為無效。雖然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規章制度的內容必須合理,但在司法實踐中,發生勞動爭議時裁判機關有自主裁量權,那些明顯違背常理或者過分苛刻的規章制度一般得不到司法裁判機關的認可。
實踐中,有些公司的規章制度雖然不違法,但不合理、不適當。如有些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一頓飯只能幾分鐘吃完;一天只能上幾次廁所,一次只能幾分鐘;遲到一分鐘、吸煙一次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等等,上述規章制度因為不合理,所以得不到司法裁判機關的認可。
至于合理的認定標準法律并沒有明確的規定,也無法作出統一的標準,是否合理主要屬于司法自由裁量的范疇,需根據具體情況具體認定。對此,應當依據公平原則以及是否符合正常人一般性的評判標準,同時考慮公司的類型、規模、工作崗位的特點、勞動者行為的性質以及違反規章制度的次數、違反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的損失等因素綜合評判規章制度是否合理。
規章制度制定的程序合法是指規章制度的制定需要經過法定的民主程序。如果公司的規章制度實體內容合法、合理,但沒有經過法定的民主程序作出,也是違法的。對此,《勞動合同法》第四條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規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分兩步。第一步是討論程序,即規章制度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第二步是協商程序,即用人單位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規章制度內容。一般來說,公司建立工會的,與工會協商;沒有建立工會的,與職工代表協商。根據法律規定可知,工會僅參與了民主程序的第二步協商程序,但是職工代表參與了民主程序的全過程,因此,公司應當成立職工代表大會以確保規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合法性。
(2)需要經過民主程序的規章制度范圍。
如前所述,并非所有規章制度的制定均需要經過民主程序,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需要經過民主程序,其中包括“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俗稱“八大項”),其他的規章制度制定屬于公司經營自主權的范疇。對于需要經過民主程序的規章制度的范圍不能任意擴大,以免侵犯公司的經營自主權。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規章制度需要用人單位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究竟什么是“平等協商確定”?勞資雙方意見不一時如何確定?最終是由雙方共同決定,還是由公司單方決定?這里就涉及到規章制度的制定是單決制還會雙決制的問題。在《勞動合同法》的制定過程中,就有關于規章制度是單決權還是雙決權的不同爭議,立法者最后采用了折中的立場,即規章制度制定和修改是勞資雙方民主協商基礎上的單決制。這樣規定既滿足了勞動者參與公司民主管理的需要,又尊重了公司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1986年9月)第七條規定,職工代表大會有權審議通過廠長提出的企業的經濟責任制方案、工資調整計劃、獎金分配方案、勞動保護措施方案、獎懲辦法及其他重要的規章制度?!渡虾J新毠ご泶髸l例》(20xx修正)第十條規定,“下列事項應當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接受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二)企事業單位制訂、修改、決定直接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以及改革改制中職工分流安置、經濟補償等勞動關系變更的方案;”綜上可知,全民所有制企業和國有、集體及其控股企業制定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不同于其他企業,不但要經過民主程序,而且還得經過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才能生效。
(4)公司需要建立并完善的相關民主管理制度。
《勞動法》《公司法》都明確規定公司應當依法實行民主管理,勞動者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是公司管理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這有利于營造公司開展正常經營活動的和諧環境,符合現代公司制度發展潮流。公司依法履行規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必須建立如下制度。
1)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職工代表大會是公司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協調勞動關系的重要制度,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利的機構。建立職工代表大會是公司的法定義務,目前,部分地方已經出臺了企業民主管理條例,指導企業成立職工代表大會并規范其運行,如《上海市職工代表大會條例》(20xx修正)對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評議規則、職工代表的產生方法等都作出了明確規定。
2)工會制度。工會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協調勞動關系,維護企業職工勞動權益,組織職工參與本單位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公司應當建立工會,這樣方便、簡化規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在《勞動合同法》背景下,公司沒有工會也無法完成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程序。
綜上,出于公司規范化管理的需要,防范用工風險的現實考慮,公司應當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工會制度。
隨著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工會制度等職工民主管理制度的發展,對于規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要素的審查越來越嚴格?!秳趧雍贤ā穼嵤┖螅局贫ㄒ幷轮贫葧r未經民主程序的,一般應認定為無效。
(6)履行民主程序證據的保存。
在勞動爭議案件中,由用人單位承擔規章制度制定經過民主程序的舉證責任,即公司要提供證據證明規章制度的制定經過了討論程序和協商程序。因此,公司應當注意收集并保存選舉職工代表的證據;在召開會議前,應制作簽到表;召開會議時,應制作會議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要求與會職工代表簽字并摁手印予以確認,以防出現舉證不能的法律風險。
證明公司履行民主程序最重要的證據是職工代表大會的會議紀要,因此,公司職工代表大會的會議紀要一定要有:“職工代表大會依法成立,依法選舉了職工代表,并依法召開了職工代表大會,公司提出規章制度的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職工代表提出方案和意見,最終公司在與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的基礎上通過了公司規章制度。”等類似的表述,確保規章制度的制定符合法律要求的民主程序。
遵照執行的前提是知道規章制度的內容,因此公示是規章制度生效的必要條件之一。司法實踐中,對規章制度公示方式的審查比較嚴格,若沒有勞動者簽字確認的已經收到或知悉規章制度內容等能夠直接證明用人單位已經履行規章制度的公示程序的證據,勞動仲裁機構、法院很難認可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履行了公示義務。
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沒有規定規章制度公示的具體方式,可參照某些地方性法規規定予以確定。如《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20xx修訂)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通過公告欄、書面文本、電子郵件、本單位網站等便于勞動者知曉的方式公示其規章制度。實踐中,關于規章制度公示的方式常見的有如下七種。
1)公告欄張貼。一些規模較小的公司會采用在公司的公告欄上張貼規章制度的方式以供勞動者閱讀。
2)電子郵件通知。將規章制度建成文檔等形式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勞動者,并要求勞動者回復確認已經知悉規章制度的內容,并保證遵照執行。采用此種公示方式時勞動者接受規章制度的郵箱地址需要事先經過雙方確認,如在勞動合同、入職申請書等文件中明確約定接受規章制度等的郵箱地址。
3)公司網站公布。一些公司特別是實行無紙化辦公的公司,為了方便勞動者隨時查閱公司規章制度的內容,會采用在公司網站或內部局域網中公示規章制度。
4)規章制度培訓。某些公司會采用對全體勞動者進行公司規章制度培訓的公示方法。采取此種公示方式時應由參與培訓的勞動者簽到,并記錄下培訓時間、地點、與會勞動者、培訓內容等。
5)規章制度考試。公司組織勞動者以考試的方式來加深對規章制度內容的理解。采取此種公示方式時應保留勞動者參加考試的相關試卷等材料。
6)規章制度傳閱。人數不多的某些公司會采用傳閱的方式公示規章制度的內容。采取此種公示方式時要求勞動者簽署規章制度告知確認表等能夠證明勞動者知悉規章制度內容的書面文件。
7)員工手冊發放。公司將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單獨匯編,取名員工手冊,每個勞動者均發放一本,有單獨發放的,有作為勞動合同附件發放的。采取此種公示方式時應由勞動者本人簽字確認領取了員工手冊。
以上常用的7種公示方式中,前三種公示方式不建議單獨使用,利用公示欄公示絕不僅僅只是將規章制度張貼一下就了事那么簡單,雖然利用網絡技術公示顯得方便、快捷,但一旦發生勞動爭議,這三種公示方式舉證都比較困難。這三種公示方式一般需要經過公證才能得到認可,況且有些情形還無法公證,所以通過以上三種方式公示風險較高。實踐中,比較常用的是第6種和第7種公示方式,這兩種公示方式既簡單又高效。公司采用何種公示方式,可以根據其具體情況進行確定,可多種公示方式結合使用,從規避公司舉證不能的風險考慮,無論公司采用一種或多種公示方式,最好保留勞動者簽字確認的收到或知悉公司規章制度內容,并保證遵照執行的書面證據。
實踐中,有時會出現規章制度內容與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約定內容不一致的情形,這時應當以哪個為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與集體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勞動者請求優先適用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p>
除了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等外,勞動合同或者集體合同的效力也要高于公司的內部規章制度。這是因為,集體合同是由工會或職工代表代表全體勞動者與公司簽訂的,體現全體勞動者權益;勞動合同是單個勞動者與公司簽訂的,體現勞動者個體的權益;無論集體合同還是勞動合同都是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的。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是勞動立法最為重要的目的和宗旨,所以在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發生沖突時,應優先適用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的約定。
公司的規章制度需要根據現行法律的規定及自身需要不斷進行修改,因此,公司需要持續對現行實施的規章制度進行審查,以便確定是否需要修改或補充相關內容。
規章制度的修改按照啟動主體不同具體分為兩種情形。
(1)公司提出修改。公司根據實際需要啟動規章制度的修改,規章制度的修改程序與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一樣,需要嚴格遵守規章制度生效的全部要件。
(2)工會或勞動者提出修改。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這里所謂的“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實踐中主要指規章制度的實體內容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情形,這時如果工會或職工提出修改,用人單位需要予以修改,否則勞動行政部門在接到投訴、舉報后,也會責令用人單位予以改正。如果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完全符合規章制度生效的全部要件,工會或勞動者認為需要予以修改的,一般不會啟動修改程序。
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缺少生效要件即為無效的規章制度,不能產生法律拘束力。無效的規章制度,對公司而言不但起不到人力資源管理的功效,還可能承擔以下不利的法律后果。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可處以20xx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里的賠償責任既包括物質賠償責任,也包括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侵犯了勞動者的人格權利,包括身體權、健康權、人格尊嚴等,對于這些侵權行為,勞動者可以依法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解除勞動的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屬于因用人單位過錯,勞動者可以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同時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前文在規章制度功能中已經論述過,生效的規章制度可以作為確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權利義務關系的依據,如果規章制度無效,自然不能作為勞動爭議案件處理的依據。
通過上文分析可知,一個生效的規章制度首先要有一個適格的制定主體,規章制度的內容應既合法又合理,規章制度的通過還要經過討論和協商兩大民主程序,最后規章制度要向勞動者公示,只有勞動者知悉了規章制度的內容才能對其適用。一個規章制度想要生效,還不能與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相沖突。公司應及時審查自己的規章制度是否符合新的法律規定,是否符合公司發展的需要,及時對規章制度予以修訂,以便使規章制度一直保持適用的生命力。
公司只有在認識到規章制度作為公司的內部法律在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以及勞動者權利保護方面的重要性,才會制定出合法、完善、實用的規章制度。因為規章制度的最終決定權還是由公司掌握,公司可以通過對規章制度內容的專業設計,在保障勞動者法定權益的情況下,規避自身用工風險,增加自身的經營自主權,提高人力資源管理的效率,增強勞動者的積極性,營造更和諧的勞資關系。
專業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意見匯總篇八
5、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及設備電源,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6、工作期間遇到顧客訪問時,必須主動、親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詢;
8、同事間要相互協作,相互支持,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9、外出辦公事時要向領導或同事打招呼,說明去向;
10、特殊私事要向領導請假,待領導批準方可離開單位,否則根據情節處理;
11、當日的工作必須在下班前結束,不得拖到第二個工作日;
12、愛護公物,節約物品。
13、積極學習業務知識。
14、上班要佩帶工作卡,必須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和風貌;
專業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意見匯總篇九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專業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意見匯總篇十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各部門總監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規章制度。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總監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填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總監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專業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意見匯總篇十一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外單位借車,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
專業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意見匯總篇十二
2、協同各部門辦理員工的招聘工作,為各部門提供符合條件的員工;。
3、協助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做好員工的考核、轉正、任免、調配等工作;。
4、協同各部門對員工進行培訓,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及工作能力;。
5、負責員工工資的管理工作;。
6、負責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
7、負責保存員工相關個人檔案資料;。
8、負責為符合條件的員工辦理養老保險和大病統籌等相關福利;。
9、根據工作需要,負責招聘臨時工及對其的管理工作;。
10、負責為員工辦理人事方面的手續和證明。
(二)公司行政管理工作。
1、制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匯編公司各項制度、監督檢查各部門執行的情況;。
2、負責對員工進行遵守勞動紀律的教育及考勤工作的管理;。
5、負責公司印章和介紹信的管理,嚴格執行印章和介紹信的使用規定;。
6、負責公司文件的管理工作;。
7、根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做好電話、傳真和復印機等設備的使用和管理;。
9、負責公司外圍環境衛生的管理;。
10、負責公司辦公地點安全、保衛、消防工作的管理;。
11、負責員工食堂工作的管理;。
12、負責對外的接待及票務、住宿等工作;。
13、根據總經理的指示,積極組織好公司級的重大會務活動和日常的辦公會議;。
14、負責公司大事紀工作;。
15、負責信訪接待工作;。
16、負責對派出所、安委會、居委會等單位的聯系工作;。
17、負責辦理營業執照、代碼證、統計證、稅務證等的換發年檢工作。
專業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意見匯總篇十三
為加強企業管理,促進員工合理流動,使公司員工調配制度化,規范化,有效地發揮公司人力資源,特制定本規定,望各部(車間)遵照執行。
一、公司各部(車間)因工作生產量變化,工藝改進,新增設備等原因,需增減本部(車間)職數的,必須填報《員工異動審批表》交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
二、人力資源部對《員工異動審批表》所報增減職數,崗位及要求,須進行必要的審核。對需增崗增員的,通過內部協調和外部聘用的辦法給予解決。
三、增崗屬外部招聘解決的,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招聘制度辦理。
四、增崗屬內部協調解決的,由人力資源部根據申請部門要求,進行考核確定合適人選。
五、人力資源部確定合適人選后,必須與異崗的雙方部門交換意見后由主管人事領導或總經理簽批,方可辦理異崗手續。
六、對未按上述規定辦理異崗手續的(含借調)而異動崗位的,公司不予結算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