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指為了組織和管理某個團體或機構的正常運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規定和規則,它可以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進行。規章制度的落實需要全體成員的共同努力和參與,下面是一些激勵方法和建議。
檔案保密管理制度(專業12篇)篇一
一、公司的檔案管理人員為保密工作的直接責任人,應自覺對公司的檔案材料進行保密。
二、在正常的工作業務中,需要提供屬于公司機密事項時,必須經集團董事長同意后,方可提供。
三、對公司下發的保密文件及重要會議材料各單位進行妥善保管,并進行登記管理,不得亂扔亂放。
四、保密文件的復制必須履行審批、登記手續。要嚴格按照批準的份數,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復制文件應按原文密級進行管理,復制中形成的廢頁應作為密件銷毀。
五、絕密級文件、資料不得全文抄錄,確因工作必須摘抄的,須經集團公司主要領導批準,并履行登記手續。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復印、翻印和摘抄。
六、保密文件在發送裝封時應按批準份數認真清點、裝封,切忌將不同密級的文件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級的信封上要以戳記標明文件的密級。封口時,不應用釘書釘封口的方式,應采用密封的'方式。
七、涉及國-家-機-密和公司商業秘密的文件,原則上不用傳真方式發送,確因緊急情況需要時,要用密碼傳真傳送,不允許用普通傳真機和電子郵件傳送;絕密級公文不得利用計算機、傳真機傳輸。
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登記、編號,要與一般文件分開進行。
九、傳閱保密文件時,必須由指定的人員統一掌握。不經過集團主要領導批準,不得擅自擴大秘密文件的閱讀范圍。公司工作人員應在辦公室閱讀秘密文件,公司領導確需在家中閱讀秘密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保密工作。
十、保密文件必須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辦公室及設備中保管,并經常檢查。常用的秘密文件隨手入柜加鎖。
十一、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節假日前兩天各部室需將所傳閱的保密文件清退給辦公室。如發現遺失,要及時追查處理。
十二、如保密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它原因而長期離開崗位前,必須把自己經營的秘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時,要造冊、清點、核對,并且要履行簽收手續。
十三、保密人員每年對辦理完畢的保密文件收集齊全,對有查考價值的要整理立卷,其他文件可按有關規定處理。調閱公司的保密檔案,須經公司主要領導批準。
十四、保密文件銷毀前,必須逐一登記,并在報集團主要領導批準后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銷盡。絕密文件應指定專人在公司內銷毀。
意不要談論文中的機密事項,不讓無關人員隨意瀏覽,不得在無保密措施的無線電話中談論機密事項等等。
十六、公司印制各類簡報、刊物及向宣傳、新聞出版單位提供公開發表的稿件、信息,承辦人應經公司主要領導審批,不得涉及和泄露國家及公司秘密。
十七、公司工作人員在外出訪問、涉及業務技術談判、學習交流展覽演示等公務活動中,不準隨身攜帶密級文件、資料,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防止泄露事件發生。
第一條 各級保密人員要相互協調配合,應主動為公司和公司各業務部門服務,公司各業務部門應自覺接受保密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二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對方以正當理由和途徑要求提供屬于公司機密事項時,將由公司保密委員會立會研究決定后,方可提供。保密委員會嚴格執行國家的保密規定,該提供的提供,不該提供的堅決不提供。
第三條 對公司下發的保密文件及重要會議材料各單位進行妥善保管,并進行登記管理,不得亂扔亂放。
第四條 保密文件的復制必須履行審批、登記手續。要嚴格按照批準的份數,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密碼電報一律不得復印。復制文件應按原文密級進行管理,復制中形成的廢頁應作為密件銷毀。
第五條 絕密級文件、資料和密碼電報不得全文抄錄,確因工作必須摘抄的,須經公司領導批準,并履行登記手續。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復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條 保密文件在發送裝封時應按批準份數認真清點、裝封,切忌將不同密級的文件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級的信封上要以戳記標明文件的密級。封口時,不應用釘書釘封口的方式,應采用密封的方式。
第七條 涉及國-家-機-密和公司商業秘密的文件,原則上不用傳真方式發送,確因緊急情況需要時,要用密碼傳真傳送,不允許用普通傳真機和電子郵件傳送;絕密級公文不得利用計算機、傳真機傳輸;不得以明碼電報拍發秘密文件,也不得明電密電混用。
第八條保密文件接收時應由公司保密人員拆封,其他人員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登記、編號,要與一般文件分開進行。
第九條 傳閱保密文件時,必須由指定的人員統一掌握。不經過領導批準,不得擅自擴大秘密文件的閱讀范圍。公司工作人員應在辦公室閱讀秘密文件,公司領導確需在家中閱讀秘密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保密工作。傳閱或借閱文件,要嚴格堅持登記制度。
第十條 保密文件必須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辦公室及設備中保管,并經常檢查。常用的秘密文件隨手入柜加鎖。
第十一條 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節假日前兩天各部室需將所傳閱的保密文件清退給辦公室。如發現遺失,要及時追查處理。
第十二條 如保密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它原因而長期離開崗位前,必須把自己經營的秘
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時,要造冊、清點、核對,并且要履行簽收手續。
第十三條 保密人員每年對辦理完畢的保密文件收集齊全,對有查考價值的要整理立卷,其他文件可按有關規定處理。調閱公司的保密檔案,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第十四條 保密文件銷毀前,必須逐一登記,并在報領導批準后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銷盡。絕密文件應指定專人在公司內銷毀。
第十五條 以上保密文件擬制、處理、管理的各個環節,要建立嚴格的登記制度,在工作過程中保密文件管理人員要注意不要談論文中的機密事項,不讓無關人員隨意瀏覽,不得在無保密措施的無線電話中談論機密事項等等。
第十六條 公司印制各類簡報、刊物及向宣傳、新聞出版單位提供公開發表的稿件、信息,承辦人應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不得涉及和泄露國家及公司秘密。
第十七條 公司工作人員在外出訪問、涉及業務技術談判、學習交流展覽演示等公務活動中,不準隨身攜帶密級文件、資料,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在預案中應采取措施,防止泄露事件發生。
第一條 設立目的
為做好檔案的安全保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及有關保密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工作原則
檔案工作人員應以維護檔案完整、準確、系統、安全為準則,不得私自摘抄、復印、傳播密級檔案內容。
第三條 對檔案工作人員的保密要求
一、日常工作要求
1. 檔案工作人員在接受、保管、提供查閱利用檔案資料時,要按有關規定認真核對,做到簽字、登記、注銷等手續齊全,帳目清楚。查閱密級檔案,必須履行批準手續,在檔案室內查閱,復印只能在檔案館復印。未經批準,不準將密級檔案借出。
2. 檔案工作人員要嚴格守國-家-機-密,不準隨意摘抄、傳播密級檔案的內容,不準利用職權私自復印檔案材料。
3. 凡規定不能查閱和不該摘抄的檔案材料,一律不準查閱、摘抄和復印。凡需復制保密檔案材料,須經______批準后,方可復制。
4. 檔案室無人時,應將門、窗關牢,柜上鎖,確保安全無誤。
5. 嚴守保密規定,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該做的事不做,做到“保守機密,慎之又慎”。
6. 在工作形成的廢紙,不得隨意亂扔。
7. 檔案信息上網,須遵守信息保密規則,確保檔案完整與安全,嚴防泄密。
8. 防止通過電話、傳真、計算機網絡、筆記本電腦和移動存儲設備等泄密,嚴禁使用涉密計算機登陸國際互聯網,不私自保存、復制和銷毀秘密載體。
9. 每年進行_____次保密檢查,并報上級______。
二、檔案銷毀工作要求
經過鑒定需要銷毀的檔案材料,要按有關規定寫出鑒定報告、銷毀清冊,經______批準后,由_____人以上監督銷毀。
三、特殊情況的處理方法
若所借檔案丟失,檔案工作人員須及時通知_____部門,并寫明情況(丟失時間、地點、具體檔案名稱等)以便及時處理。
第四條 附則
本制度經_____核準后實施,增設修訂亦同。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
檔案保密管理制度(專業12篇)篇二
第一條:本單位設立驗證員,負責承印驗證工作。
第二條:接受委托印刷注冊商標標識的,必須驗證商標注冊人所在地縣級(或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蓋章的《商標注冊證》,收存其復印件,并核查委托人提供的注冊商標圖樣。
第三條:接受注冊商標被許可使用人委托,印刷注冊商標標識的,必須驗證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第四條:接受委托印刷廣告宣傳品、作為產品包裝裝潢的印刷品的,必須驗證委托印刷單位的營業執照或者委印人的居民身份證:接受廣告經營者的委托印刷廣告宣傳品的,還應當驗證廣告經營資格證明。
第五條: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裝裝潢印刷品的,必須事先向寧波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備案:印刷的包裝裝潢印刷品必須全部運輸出境,不得在境內銷售。
第六條: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動工作證、通行證、在社會上流通使用的票證,必須驗證委托印刷單位主管部門的證明,驗證印刷企業所在地公安部門辦理的準印手續,并在公安部門指定的印刷企業印刷。要保存委托單位主管部門的證明副本和公安部門的準印證明副本2年,以備查驗:并且不得再委拖他人印刷上述印刷品。
第七條:印刷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內部使用的有價票證或者無價票證,印刷有單位名稱的介紹信、工作證、會員證、出入證、學位證書、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等專用證件的,必須驗證委托印刷單位的委托印刷證明及個人的居民身份證,并收存委托印刷證明及個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第八條: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其他印刷品的,必須驗證有無事先向市、縣、區出版行政部門備案;印刷的其他印刷品必須全部運輸出境,不得在境內銷售。
檔案保密管理制度(專業12篇)篇三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發展和利益,保守公司秘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的秘密。
第三條: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展和利益,在必須時間內只限必須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證券狀況銀行帳戶帳號;
2、專有生產技術及新生產技術;
3、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4、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5、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6、重要的合同客戶和貿易渠道;
7、其他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項。
第五條: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
第六條: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必須范圍的員工接觸。
第七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秘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制、收發、傳遞、保管。
第八條: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秘密。
第九條: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務必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務必立即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十條: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檔案保密管理制度(專業12篇)篇四
一、檔案管理人員和利用者均應樹立保密觀念,貫徹執行《檔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檔案機密。
二、對各類檔案均應按規定的范圍進行查、借閱,并嚴格履行手續。查、借閱機密檔案要經主管領導批準。
三、對機密檔案要嚴格管理,不得將機密檔案私自帶出檔案室或外傳,對機密檔案資料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復制。
四、凡涉及檔案機密的人員一律不準在家庭、子女及無關人員面前談論有關檔案機密資料,不得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檔案機密。
五、利用者對所借檔案文件、技術圖紙等務必妥善保管,及時歸還,不得轉借他人,不準攜帶公出、探親訪友、出入公共場所。
六、對保管期滿、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文件要按規定銷毀,不得以廢紙出售。
七、發生失密、泄密和檔案被盜事件時,要立即報告主管領導、保密或保衛部門,當事者要寫出書面報告。對違反保密規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盜密者,應按其性質及情節給予嚴肅處理。
一、檔案庫房是檔案資料保護和貯存的重要基地,是帶給利用檔案的中心,除領導批準外,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二、保管檔案務必有專用庫房,并設專人負責管理。庫房內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證檔案安全。
三、檔案進出庫房,要建立嚴格的登記制度,包括檔案收進入庫,庫存檔案調出室外及日常的調閱、歸還。
四、檔案庫房應設有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蟲、防鼠、防高溫、防強光的措施。
五、對新接收入庫檔案要嚴格檢查,對有蟲蛀、發霉及其它問題的檔案須經科學處理后方可入庫。
七、庫房內應持續清潔,不得堆放與檔案無關的物品。
八、每學期結束前,要對案卷進行總清點,檢查帳、卡、物是否相符。
九、每一天下班前,應關掉庫房門窗,切斷水、電源,確保檔案安全。
十、定期打掃庫房衛生,持續庫房與檔案的清潔。
檔案保密管理制度(專業12篇)篇五
保密制度是指國家保密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所要求人們共同遵守的保密規則或行為規范。
一、閱讀、傳達國家秘密文件都有哪些保密要求。
(1)閱讀、傳達國家秘密文件、資料,要嚴格限制在規定的范圍內,不得擅自擴大范圍;。
(2)閱讀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務必在辦公室或閱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場所進行;。
(3)閱讀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應當進行登記,不得由閱件人直接傳給他人;。
(4)不得擅自存留傳閱的國家秘密文件、資料;。
(5)傳達國家秘密文件時,不得使用無線話筒等無保密保障的設備;。
(6)聽傳達的人員應當遵守保密紀律,需要錄音、錄像的,應當經過批準。
二、特殊場所、部位保密制度是什么。
特殊場所部位主要是指軍事禁區和不對外開放的其他涉密場所和部位。軍事禁區的保密措施,在1990年2月23日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透過的《軍事設施保護法》及其配套法規中,作了詳細、具體的規定。其他場所部位的保密措施,則由其主管機關制定或與有關的保密工作部門共同商定。由于軍事禁區和其他涉密場所、部位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劃定的,因而其對外開放及擴大開放范圍,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
三、哪些部門、部位就應確定為保密要害部門、部位。
日常業務工作中產生、傳遞、使用和管理絕密級或較多機密級、秘密級國家秘密的內設機構,應確定為保密要害部門;機關、單位內部集中制作、存儲、保管國家秘密載體的專門場所,以及涉及國家秘密較多的省部級以上領導干部的辦公場所,應確定為要害部位。
四、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具體保密要求有哪些。
貼合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條件的機關、單位應按照必須的原則和程序確定要害部門、部位;。
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具體的保密要求有以下幾方面:。
(1)由機關、單位主管保密工作的領導人負責,定期研究和布置保密工作;。
(4)結合部門、部位的實際,制定嚴格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并認真組織落實;。
(5)定期檢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保密管理和保密技術防范狀況,解決存在的問題,組織查處泄密事件。
檔案保密管理制度(專業12篇)篇六
一、絕對不說;不該知道的秘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
二、嚴格執行三密文件登記簽字制度,否則,不得傳遞秘密文件、資料。
三、不將秘密文件、資料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四、不攜帶秘密文件、資料回家,不得將秘密文件、檔案資料給家屬、子女閱讀。
五、不攜帶秘密文件、資料參觀、瀏覽、探親、訪友、辦私事。
六、不得擅自翻印、復印、傳抄秘密文件、資料。
七、不在公共場所談論秘密事項,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內容。
八、不在普通電話中談論秘密事項和不用普通郵件寄發秘密文件、資料。
九、不向廢品收購部門出售秘密文件、資料、筆記本,不得私自銷毀秘密文件、資料。
十、不隱瞞失密、泄密事故;保密檢查不敷衍,不馬虎。
四、檔案管理人員不得在個人通信、通話、閑談中向外泄漏管線檔案內容;
五、禁止將測繪成果與檔案資料攜帶、傳遞、寄運至境外
六、機關、單位應當限定一定范圍的人員測繪成果與檔案
七、機關、單位應對工作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定期檢查保密工作;
八、測繪成果與檔案信息網絡必須與公共信息網實行物理隔離;
九、測繪成果與檔案計算機信息得研制、數據保護和安全保密監控管理等。
一、檔案管理人員和利用者均應樹立保密觀念,貫徹執行《檔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檔案機密。
二、對各類檔案均應按規定的范圍進行查、借閱,并嚴格履行手續。查、借閱機密檔案要經主管領導批準。
三、對機密檔案要嚴格管理,不得將機密檔案私自帶出檔案室或外傳,對機密檔案內容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復制。
四、凡涉及檔案機密的人員一律不準在家庭、子女及無關人員面前談論有關檔案機密內容,不得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檔案機密。
五、利用者對所借檔案文件、技術圖紙等必須妥善保管,及時歸還,不得轉借他人,不準攜帶公出、探親訪友、出入公共場所。
六、對保管期滿、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文件要按規定銷毀,不得以廢紙出售。
七、發生失密、泄密和檔案被盜事件時,要立即報告主管領導、保密或保衛部門,當事者要寫出書面報告。對違反保密規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盜密者,應按其性質及情節給予嚴肅處理。
檔案保密管理制度(專業12篇)篇七
一、保密室應當設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地方,安裝各項保密設施。
二、國家秘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室或者經指定的管理人員負責收發,有關調查案件材料、人事檔案材料等,可由經辦單位負責。領導同志親啟的文件,由親啟者拆封,若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拆封后應當交保密室登記保管。
三、對發出、收進的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應當逐件進行登記、編號、辦好收發手續。
四、傳遞國家秘密文件、資料,一律不得通過普通郵政進行。傳遞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時,必須進行登記及辦理簽收手續。
五、傳遞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應當按照制發機關規定的閱讀范圍,不得擅自擴大傳閱范圍,傳閱秘密文件、資料,必須在辦公室內進行。
六、組織傳閱秘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員負責。
七、對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應當定期清查、清退,每季度進行清查、清退一次。
檔案保密管理制度(專業12篇)篇八
為認真貫徹《保密法》和《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確保開發區計算機網絡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活動。
二、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不得處理涉密資料,存有涉密文件的計算機要有專人管理,專人負責。
三、凡涉密數據的傳輸和存貯均應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錄有文件的移動存儲設備要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四、嚴禁私自將存有涉密文件的移動存儲設備帶出機關,因工作需要必須帶出機關的要經領導批準,并有專人保管。
五、使用電子文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要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文件傳遞、轉發或抄送涉密信息。
六、各部門凡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必須安裝防病毒工具,進行實時監控和定期殺毒。并指定專人定期對其部門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以加強防護措施。
七、存有涉密文件的計算機如需送到機關外維修時,要將涉密文件拷貝后,對硬盤上的有關內容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外請人員到機關維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計算機,要事先征求有關領導批準,并做相應的技術處理,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八、專用于存儲財務、人事、紀檢、監察、辦案等資料和內部文件的計算機由專人使用,并設置密碼,禁止訪問互聯網及及其他外部網絡系統。
九、對重要數據要定期備份,防止因存儲介質損壞造成數據丟失,備份介質可用光盤、硬盤等方式,要妥善保存。
十、計算機操作人員調離時要將有關資料、檔案、軟件移交有關人員,調離后對應該保密的內容要嚴格保密。
檔案保密管理制度(專業12篇)篇九
范圍:技術資料的保密。
職責者:技術人員及技術檔案保管人員。程序:。
術信息。
2、技術秘密的范圍。
(1)科研開發計劃,科研項目的研究資料。
(2)工藝規程、工藝技術參數等技術資料。
(3)技術改造計劃、項目等資料。
(4)生產、質量管理的有關文件、資料。
(5)與主管部門的往來文件、信函等。
(6)其他的'技術信息。
3、技術秘密的等級。
(1)絕密級:凡屬于技術秘密范圍中前四項的技術信息為絕密技術信息。
(2)機密級:凡屬于技術秘密范圍內后二項的技術信息為機密技術信息。
4、應對技術人員進行保密教育,組織學習保密知識與法規,加強保密意識,做到內外有別,對無關人員、來訪者做到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帶給的不能帶給。
5、科研開發計劃、技改計劃、研究資料、工藝技術資料及生產、質量管理文件等絕密級技術秘密,須控制涉及人員與資料份數,嚴格保密。
6、建立、健全借閱制度,加強技術檔案的管理,防止技術資料不經允許外借、丟失。
7、對外合作、交流時,須注意進行保密,不得涉及技術秘密部分。
8、人員流動時,嚴禁任何人帶走技術資料。
9、技術秘密解密后,應妥善處理好解密后的資料、文件。
10、發生泄密事件,須盡快采取補救措施,設法將損失減少到最低水平。并對泄密事件職責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檔案保密管理制度(專業12篇)篇十
為確保客戶及本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同時維護本公司的公正形象,防止泄密,本公司所有人員均有義務保守客戶及本公司的技術和商業秘密。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員及質量活動。
3.1實驗室主任
3.1.1落實保護機密信息和所有權的各項措施實施所需的資源和責任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理或授權相關人員處理。
3.2質量負責人
3.2.1組織相關人員開展違反本規定行為的調查,并根據實際情況提出違規處理意見;
3.2.2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及時向實驗室主任報告;
3.2.3批準借閱保密資料。
3.3資料員
3.3.1按照本程序做好文件和記錄的保密管理。
3.4樣品管理員
3.4.1做好客戶樣品的交接工作,記錄客戶對樣品及資料的保密要求。
3.5測試工程師
3.5.1對檢測的過程、記錄、報告內容做好保密工作。
3.6監督員
3.6.1負責保密工作的監督,如發現有泄密現象,應及時報告質量負責人。
3.6.2負責對相應責任部門進行隨時考核檢查并作記錄。
4.1樣品與資料的保密控制
4.1.1業務員在接受客戶委托時,要詢問客戶對樣品以及技術資料的保密是否有特殊的要求,將特殊要求信息填寫在委托單上,以便樣品及資料在流轉過程中接觸到的所有相關人員知曉并按照其要求執行。
4.1.2對于樣品與資料的流轉,只允許指定流轉人員接觸,其它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接觸樣品及瀏覽相關資料,因個人行為而導致的泄密情況將按照本程序內容進行處置。
4.1.3樣品管理員針對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樣品在倉庫存放時應給予充分的保密措施;資料員對客戶所提供資料的存放不可較長時間的脫離其監控范圍,以免為無關人員獲得導致泄密,客戶的任何資料未經客戶同意,不得外借或無關人員查閱、復印。
4.2檢測過程和檢測結果保密的控制
4.2.1在檢測過程中,檢測人員應對檢測的內容及結果保密,拒絕回答無關人員及外部來訪人員有關樣品信息及可能涉及到客戶資料的問題。
4.2.2樣品和資料在檢測過程中應該由負責的檢測人員實時控制,不得較長時間脫離負責人員的監控范圍,以免為無關人員獲得導致泄密。
4.2.3當客戶需要參與及進行與其工作有關的檢測活動或驗證所需要檢測物品的準備、包裝和發送時,需要由質量負責人同意,由檢測組主任或其指定人員陪同,在確保其它客戶樣品及資料信息安全的情況下進行,需謹慎對待客戶提出的問題及要求,以免涉及到其它客戶樣品及資料信息安全問題。
4.2.4與檢測有關的文件資料由資料員歸檔保存,未經允許不得泄露。
4.3記錄的保密
4.3.1檢測過程中的原始數據應記在原始記錄單上,在檢測項目的流轉過程中,相關人員不得將原始記錄信息泄露給無關人員。
4.3.2所有檢測資料由管理組統一匯總并由資料員統一保管存檔,無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查閱,如需查閱需經技術負責人批準。
4.4電子資料信息的保密控制
4.4.1檢測過程中所涉及到的電子細聊信息在流轉過程中,根據《計算機文件及數據控制程序》的要求,需由相關人員嚴格控制,未經允許不得擅自轉發、打印及提供給無關人員瀏覽,在電腦中瀏覽的資料信息應實時受到相關人員的控制,相關人員在離開電腦前需要對其電腦顯示的信息進行關閉或者屏蔽處理,以免無關人員擅自瀏覽導致泄密。
4.4.2以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手段傳遞的資料信息(包括檢測記錄、報告等)應明確收取人的信息,在確認收取對象確實為實際需要提供資料信息的收取人時,方可傳輸。
5.1監督員負責對程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本公司任何人員發現他人有泄密行為,均有義務且有權報告給質量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組織調查,并根據實際情況提出處理意見,由實驗室主任或其授權人員處理。
5.2對泄密情況的調查及處理,質量負責人需根據《記錄控制程序》做好相關的記錄,交由資料員整理歸檔,必要時應報上級有關部門。
檔案保密管理制度(專業12篇)篇十一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不受侵犯,立足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在職員工及已簽訂保密協議但未過脫秘期的離職人員。
1、公司辦公室為保密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全公司涉密資料的集中管理、統一收發及各類辦公存儲設備使用情況地監督、管理等工作事宜,此外負責定期不定期組織人員對各部門保密工作進行突擊檢查,發現異常及時通報。
2、公司全體員工均為保密工作執行人及監督人,對發現的泄密行為及個人有制止、舉報的權利。
(一)公司秘密界定
公司秘密是關系到公司的權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人員知悉的事項,具體概括包括如下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戰略、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重要決策;
3、公司財務預算、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戶帳號,包含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等。
4、公司銷售訂單、客戶資料、發貨記錄、市場反饋信息、售后服務信息等資料、信息。
5、公司技術資料和產品技術參數,包含產品配置表、技聯等。
6、重要供應商體系及價格,包含產品配置價格、零部件價格以及與供應商的優惠條件合同等。
7、其他經公司認定為應保密的內容。
8、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疇。
(二)公司密級的界定
根據秘密重要性及泄漏后可能造成的影響嚴重程度,公司秘密可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具體規定如下:
1、絕密指極為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力和權益遭受到特別嚴重的損失;
2、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權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失;
3、秘密是一般公司的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權益受到損害。
(三)公司各類資料密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戰略、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重要決策等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紀要、公司經營情況視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福利待遇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規定標明密級,并按照公司文件管理規定確定保存期限,保密期屆滿,自動解密。
(一)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辦公室或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電腦儲存、處理、傳遞公司的秘密由有關操作人員進行保密處理。
(二)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或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的簽批,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更不準將文件、資料交與公司外部人員。
4、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三)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重要的商業信息,由公司指定的專門部門負責,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四)在對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報請總經理簽批。
(五)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措施的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的人員范圍,對參加涉及秘密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六)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七)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備辦公室,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落實并緊急處理。
(八)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員工接觸。
(九)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
(十)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秘密。
(十一)各部門的`電腦、u盤、硬盤、文件等,非必要人員不得隨便使用或翻看,并采取穩妥的保密措施。各部門涉秘u盤、移動硬盤等存儲設備要指定專人保管,其資料保存、使用具有唯一性,如發生泄漏,將追究個人責任。
(一)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警告或視造成的損失給予50元以上500元以下不等處罰: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五、保密措施(一)、(三)、(四)、(五)、(六)、(九)、(十)、(十一)規定秘密內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并給予500以上5000元以下處罰,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三)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改進保密技術、措施,舉報、制止泄密行為及個人的部室或者個人實施獎勵,獎勵金額視貢獻大小,經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
七、附則
1、本制度規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
2、公司將不定期檢查各部門的保密情況。
3、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檔案保密管理制度(專業12篇)篇十二
為保證公司商業秘密不外泄,切實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增強廣大員工保密責任感,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ee物業服務中心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ee物業服務中心檔案保密管理工作。
3標準作業要求
3.1定義
a)秘密是指涉及到公司的安全和利益的,只限一定范圍內的人員所知悉,它的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失或造成危害的,公司已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的事項。
b)保密是指防止失密、泄露、竊密,使秘密處于必要的受控狀態。
3.2保密范圍
a)政府下發的只限內部參閱、秘密級以上的文件;
b)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c)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e)合同、協議、制度、規定、公司內部上報、下發的文件、資料;
f)公司及各部門各個時期的工作計劃、總結及綜合文件、資料;
g)公司各類會議的文件、資料、記錄(錄音、錄像)、紀要;
h)財務運作計劃、統計報表、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的原始數據、資料;
i)員工人事檔案及其他文檔;
k)公司領導電話、行蹤;
l)公司掌握的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m)意外事故或突發事件;
n)其他經公司確定屬保密范圍的事項。
3.3密級分類:秘密、機密、絕密。
3.3.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為絕密級。
3.3.2公司規劃、經營狀況、重要會議記錄為機密級。
3.3.3公司人事檔案、財務報表、統計資料、合同、協議、員工工資、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3.4保密措施
3.4.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及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指定專人執行;采用電腦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資料由經辦人執行并負保密義務。
3.4.2機密級以上的文件傳閱至公司領導;秘密件傳閱至部門負責人,非經以上人員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內部文件傳閱至有關員工。
3.4.3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密件,由指定人員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4.4屬保密范圍的文件須由專人保管,存放在保險箱(柜)內;條件不具備的,也須存放在上鎖的柜(抽屜)內。
3.4.5凡查閱、外借密件的,須經物業服務中心經理審批同意方可借閱,且須做到當天借閱,當天歸還。
3.4.6辦妥每項工作后,須在24小時內將工作涉及的所有資料或證、照原件交回指定人員保管,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留存資料原件或復印件。
3.4.7員工離職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將其保管的所有工作資料交回指定人員保管;離開公司后仍須承擔保密義務,直至掌握的信息完全向公眾公開。
3.4.8凡涉及保密內容的文件、資料、筆記簿等,廢棄時須銷毀。
3.4.9未經同意,不得進入領導的辦公室。
3.4.10未經同意,無關人員不得擅自開啟檔案柜。
3.4.11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過程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在正常工作交往中須注意保守公司秘密。
3.4.12任何員工若發現公司秘密已被泄露或可能被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行政人事部。
4質量要求
4.1全體員工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保密措施。
5記錄表單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