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為人們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和界限,使得工作和生活更加有秩序和安全。規章制度對于團隊的管理和發展至關重要,以下是一些規章制度的樣本范文。
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3篇)篇一
1、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等電器上懸掛、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
2、燈具、電扇、空調、飲水機等電器使用完畢后應及時關閉電源,以免長時間開機過熱引起火災。
3、嚴禁私自改動室內線路,絕不在辦公室私拉電線。
4、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熱杯、熱得快、等用電設備。
5、為了延長計算機的使用壽命,教師下班離開辦公室時要關閉計算機并關閉電源開關。
6、為了減少使用電器時的危險,辦公室擺放計算機時,盡量靠近電源,避免四處布線、盤繞電源、跨接電源,同時不要在電線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和水壺水盆等。
7、室內各電器設施若發現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校方有關部門,嚴禁自行處置。
8、辦公室和教室由所在負責人和班主任指派專人負責用電管理。
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3篇)篇二
1.辦公室門窗牢固,重要的辦公室要安裝防盜門及技防設施。
3.工作人員都必須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闖入室內。重要的.文件、資料要及時送學校檔案室保存,個人存放文件、資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亂放亂丟,嚴防泄密。
4.辦公室的鑰匙不得轉交本室以外的人員使用,嚴禁將外人或學生單獨留在辦公室內看書、學習或玩耍。
5.個人辦公桌上的鑰匙要隨身攜帶,人離時注意關鎖門窗。有報警器裝置的要接通電源,并落實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6.個人的現金、貴重物品不得放在辦公室桌抽屜、櫥柜,以防被盜。
7.進辦公室隨帶的小包、脫卸的衣服內應取掉個人手機、現金等,防止被外來人員順手牽羊造成損失。
8.不準在辦公室內焚燒雜物、紙張,不準亂接電源、燒電爐,人離時注意關閉電源,認真做好防火工作。
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3篇)篇三
第1條負責煤礦“一通三防”等技術組織、管理工作。
第2條積極配合礦長、總工程師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及“一通三防”有關規定,搞好礦的“一通三防”工作。
第3條組織制定本科室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一通三防”各項管理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第4條按時組織科室人員進行學習,開展區隊安全教育,提高員工的技術水平。
第5條在進行煤礦生產及接續審查中要嚴格把關,確保礦井通風系統合理。
第6條在“一通三防”措施設計等方面要嚴格把關,確保設計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第7條在參與審查的煤礦有關具體安全措施過程中要嚴格把關。
第8條積極在煤礦推廣“一通三防”新技術,組織開展“一通三防”科研攻關,不斷提高煤礦“一通三防”工作水平。
第9條每日對報送礦長簽字的各類通防報表進行審閱、把關。
第10條監督通防范圍內的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
第11條負責安排并及時進行通防設施的施工和維護,保證礦井通防系統的穩定、可靠。
第12條負責組織及時按計劃安排進行礦井的通風系統調整等工作。
第13條組織人員檢查通風設施、設備,確保其完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第14條組織對防塵系統、設施進行及時檢查、有效維護,確保正常工作。
第15條組織對防滅火系統、設施進行及時檢查、有效維護,確保正常工作。同時要按規定對火區進行定期檢查、建立火區管理制度、技術檔案。
第16條組織制定預防瓦斯積聚的措施、并監督實施。采取措施保證煤礦測塵、測風、測瓦斯的準確、及時。
第17條定期組織開展“一通三防”隱患排查工作,組織通防專業范圍內職業衛生健康管理體系的運行,及時發現煤礦“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隱患,并及時安排整改。
第18條組織及時檢查煤礦所用的通防儀器儀表、安全監控系統設備是否達到規定要求,按期進行檢定和標校。
第19條組織擬定反風演習方案、瓦斯等級、煤塵爆炸性、煤的自燃傾向性、主要通風機性能、通風阻力等各類鑒定方案的編制和實施。
第20條負責編制本專業、分區域應急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災害處理計劃,負責職業健康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第21條負責本專業各工種手指口述、安全確認、標準崗位流程操作、業務素質提升管理及監督工作。
第22條組織通防專業范圍內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負責煤礦通防安全質量標準化的檢查、評比。
第23條負責自救器的管理、檢查,保證數量充足、質量符合規定要求。
第24條通防辦公室干部和員工必須盡職心責,杜絕“三違”現象。
第25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通防辦公室責任人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第26條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通防辦公室責任人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27條未及時組織進行通防系統重大事故隱患排查的,給予通防辦公室責任人記過直至撤職的處分。
對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未采取措施進行治理的,給予通防辦公室責任人記大過直至撤職的處分。
對排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通防辦公室責任人撤職直至的開除的'處分。
第28條對煤礦生產“一通三防”技術管理負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
第29條在“一通三防”方面因為技術原因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津、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應負主要責任。
第30條在煤礦有關“一通三防”措施設計中,出現明顯技術失誤和決策失誤的,負直接責任。
第31條未組織制定本科室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一通三防”各項管理制度,或未按規定進行考核的,負直接責任。
第32條未及時安排人員進行通風設施施工和維護,不能夠保證礦井通風系統的穩定、可靠,負直接責任。
第33條未及時組織人員檢查通風設施、設備,負直接責任。
第34條未及時組織人員對防塵系統、設施進行及時檢查、有效維護,負直接責任。
第35條未及時組織人員對防滅火系統、設施進行及時檢查、有效維護,負直接責任。
第36條未按規定建立火區管理制度、技術檔案、及時組織人員對火區進行定期檢查的,負直接責任。
第37條預防瓦斯積聚措施不力,或未進行有效監督的,負直接責任。
第38條不及時、按計劃進行礦井的通風系統調整等工作,負直接責任。
第39條決策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負直接責任。
第40條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溫度以及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采取相關措施的,或在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制止的,負直接責任。
第41條煤礦所用的通防儀器儀表、監控系統設備達不到規定要求,或未按期進行檢定和標校的,負直接責任。
第42條未對自救器進行有效檢查,致使其達不到規定質量要求的,負直接責任。
第43條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通防辦公室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負直接責任。
第44條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外給予單位一定的經濟處罰。
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3篇)篇四
1、辦公室門窗牢固,重要的辦公室要安裝防盜門及技防設施。
3、工作人員都必須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闖入室內。重要的文件、資料要及時送學校檔案室保存,個人存放文件、資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亂放亂丟,嚴防泄密。
4、辦公室的鑰匙不得轉交本室以外的人員使用,嚴禁將外人或學生單獨留在辦公室內看書、學習或玩耍。
5、個人辦公桌上的鑰匙要隨身攜帶,人離時注意關鎖門窗。有報警器裝置的要接通電源,并落實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6、個人的現金、貴重物品不得放在辦公室桌抽屜、櫥柜,以防被盜。
7、進辦公室隨帶的小包、脫下的衣服內應取掉個人手機、mp4、現金等貴重物品,防止被外來人員順手牽羊造成損失。
8、不準在辦公室內焚燒雜物、紙張,不準亂接電源、燒電爐,人離時注意關閉電源,認真做好防火工作。
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3篇)篇五
1、辦公室門窗牢固,重要的辦公室要安裝防盜門及技防設施。
3、工作人員都必須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闖入室內。重要的文件、資料要及時送學校檔案室保存,個人存放文件、資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亂放亂丟,嚴防泄密。
4、辦公室的鑰匙不得轉交本室以外的人員使用,嚴禁將外人或學生單獨留在辦公室內看書、學習或玩耍。
5、個人辦公桌上的鑰匙要隨身攜帶,人離時注意關鎖門窗。有報警器裝置的要接通電源,并落實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6、個人的現金、貴重物品不得放在辦公室桌抽屜、櫥柜,以防被盜。
7、進辦公室隨帶的小包、脫卸的衣服內應取掉個人手機、bp機、現金等,防止被外來人員順手牽羊造成損失。
8、不準在辦公室內焚燒雜物、紙張,不準亂接電源、燒電爐,人離時注意關閉電源,認真做好防火工作。
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3篇)篇六
1、安裝防盜門窗,使用公安指定的合格保險柜,做到撬不開,搬不走。下班離室前必須關鎖好保險柜和防盜門。保險柜的鑰匙要由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2、財務人員到銀行取送現金或有價證券時,必須專車接送并有保衛人員押運,中途不得到其他場所逗留,無關人員不得跟車同行。
3、現金存放過夜不得超過規定限額,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將超限額現金存入銀行,經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存入財會室保險柜內過夜。
4、加強支票和其他有價證券的管理,堅持檢查復核制度。印鑒、票據必須妥善保管,支票、匯票不得預留印章。
5、除與財務部門聯系業務工作外,其他人員無特殊原因禁止進入財務部門柜臺內操作室,一切財務手續均在柜臺外辦理。
6、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固定存放位置,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動用或損壞消防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專人管理,定期巡查,保證處于完好狀態。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7、定期為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開設防火、滅火自救知識培訓,加強員工消防安全意識。保證工作人員能正確使用滅火設備。
8、辦公室內禁止吸煙。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明火。
9、工作完畢關閉計算機、離開房間切斷電源、隨手關燈。
10、一旦發現電器或線路故障及時做好應急處理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員工必須自覺遵守操作規程,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安裝或改變用電線路。
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3篇)篇七
為確保辦公室安全,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1、辦公室內不準存放資金、存款單、有價證券及其他貴重細軟物品。
2、對確需存放擋案資料、各種儀器或其他貴重物品的辦公室,必須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專人管理。
3、辦公室內要時刻注意用電的安全,不私自使用大容量電器,要經常檢查線路安全,要有控制電源、火種的'安全具體措施。
4、每天最后離開辦公室的教職員工,必須關好門窗,關閉電燈、電源、水籠頭。
5、設辦公室安全員,統一管理辦公室的安全工作,定期向本室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增強安全防范意識,督促檢查本室人員做好安全工作,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保衛處(科)報告。
6、落實辦公室安全責任制。室內發現失盜案件或火災事故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人相應處理,情節嚴重者,交由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3篇)篇八
(一)認真傳達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管理處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確保政令暢通。對本部門履行安全生產職能負責。
(二)加強對全處員工的安全知識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組織落實教育培訓工作。
(三)制定綜合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預案,編制安全生產目標、計劃、措施,并組織實施。
(四)每月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分析總結安全工作,推廣先進工作經驗。
(五)每年不少于兩次向管理處提交安全生產工作的書面建議。
(六)及時落實綜合線的安全生產隱患防范整改措施。
(七)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安全工作的檢查、督促和考核工作。
(八)審核和印發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資料,并認真做好建檔工作。協助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開好安全生產會議。
(九)確保重要文件卷宗嚴密,落實消防安全制度。
(十)負責全處車輛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一)參與因瀆職失職、職工違章或腐敗現象造成重大事故的調查及對責任人處理工作。
(十二)必須按'安全財會室'標準做好防范工作,負責會計資料、會計檔案、票、證、現金等資金的安全工作。
(十三)在編制年度財務計劃時,對安全經費做好落實工作,并負責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和審計工作。
(十四)負責制定本業務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預案,編制安全生產目標、計劃、措施,并組織實施。
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3篇)篇九
為確保辦公室安全,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特制訂本制度,望廣大教師遵照執行。
1、對確需存放在辦公室的各種準備實驗儀器或其他貴重物品,必須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專人管理。
2、工作人員都必須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闖入室內。重要的文件、資料要及時送學校檔案室保存,個人存放文件、資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亂放亂丟,嚴防泄密。
4、個人的現金、存款單、有價證券及其他貴重物品(如私家鑰匙、手機、相機等)不得放在辦公室桌上或抽屜、櫥柜內,以防被外來人員順手牽羊造成損失。
5、辦公室內要時刻注意用電的安全,不準亂接電源,不準擅自使用電爐、電暖氣等大容量電器,要經常檢查線路安全,發現隱情要及時匯報有關部門。
6、不準在辦公室內焚燒雜物、紙張,吸煙人員要每天清理煙缸,確保煙蒂徹底熄滅,認真做好防火工作。
7、每天最后離開辦公室的教師,必須關好門窗,關閉電燈、電腦、電源、水籠頭。
8、落實辦公室安全責任制。室內發現失盜案件或火災事故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人相應處理,情節嚴重者,交由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3篇)篇十
通防辦公室是礦通防安全技術管理的具體負責單位,是礦通防安全技術管理的第一責任單位。通防辦公室管理人員和員工必須熟練掌握煤礦安全專業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
第1條負責煤礦“一通三防”等技術組織、管理工作。
第2條積極配合礦長、總工程師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及“一通三防”有關規定,搞好礦的“一通三防”工作。
第3條組織制定本科室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一通三防”各項管理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第4條按時組織科室人員進行學習,開展區隊安全教育,提高員工的技術水平。
第5條在進行煤礦生產及接續審查中要嚴格把關,確保礦井通風系統合理。
第6條在“一通三防”措施設計等方面要嚴格把關,確保設計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第7條在參與審查的煤礦有關具體安全措施過程中要嚴格把關。
第8條積極在煤礦推廣“一通三防”新技術,組織開展“一通三防”科研攻關,不斷提高煤礦“一通三防”工作水平。
第9條每日對報送礦長簽字的各類通防報表進行審閱、把關。
第10條監督通防范圍內的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
第11條負責安排并及時進行通防設施的施工和維護,保證礦井通防系統的穩定、可靠。
第12條負責組織及時按計劃安排進行礦井的通風系統調整等工作。
第13條組織人員檢查通風設施、設備,確保其完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第14條組織對防塵系統、設施進行及時檢查、有效維護,確保正常工作。
第15條組織對防滅火系統、設施進行及時檢查、有效維護,確保正常工作。同時要按規定對火區進行定期檢查、建立火區管理制度、技術檔案。
第16條組織制定預防瓦斯積聚的措施、并監督實施。采取措施保證煤礦測塵、測風、測瓦斯的準確、及時。
第17條定期組織開展“一通三防”隱患排查工作,組織通防專業范圍內職業衛生健康管理體系的運行,及時發現煤礦“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隱患,并及時安排整改。
第18條組織及時檢查煤礦所用的通防儀器儀表、安全監控系統設備是否達到規定要求,按期進行檢定和標校。
第19條組織擬定反風演習方案、瓦斯等級、煤塵爆炸性、煤的自燃傾向性、主要通風機性能、通風阻力等各類鑒定方案的編制和實施。
第20條負責編制本專業、分區域應急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災害處理計劃,負責職業健康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第21條負責本專業各工種手指口述、安全確認、標準崗位流程操作、業務素質提升管理及監督工作。
第22條組織通防專業范圍內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負責煤礦通防安全質量標準化的檢查、評比。
第23條負責自救器的管理、檢查,保證數量充足、質量符合規定要求。
第24條通防辦公室干部和員工必須盡職心責,杜絕“三違”現象。
第25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通防辦公室責任人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第26條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通防辦公室責任人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27條未及時組織進行通防系統重大事故隱患排查的',給予通防辦公室責任人記過直至撤職的處分。
對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未采取措施進行治理的,給予通防辦公室責任人記大過直至撤職的處分。
對排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通防辦公室責任人撤職直至的開除的處分。
第28條對煤礦生產“一通三防”技術管理負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
第29條在“一通三防”方面因為技術原因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津、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應負主要責任。
第30條在煤礦有關“一通三防”措施設計中,出現明顯技術失誤和決策失誤的,負直接責任。
第31條未組織制定本科室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一通三防”各項管理制度,或未按規定進行考核的,負直接責任。
第32條未及時安排人員進行通風設施施工和維護,不能夠保證礦井通風系統的穩定、可靠,負直接責任。
第33條未及時組織人員檢查通風設施、設備,負直接責任。
第34條未及時組織人員對防塵系統、設施進行及時檢查、有效維護,負直接責任。
第35條未及時組織人員對防滅火系統、設施進行及時檢查、有效維護,負直接責任。
第36條未按規定建立火區管理制度、技術檔案、及時組織人員對火區進行定期檢查的,負直接責任。
第37條預防瓦斯積聚措施不力,或未進行有效監督的,負直接責任。
第38條不及時、按計劃進行礦井的通風系統調整等工作,負直接責任。
第39條決策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負直接責任。
第40條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溫度以及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采取相關措施的,或在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制止的,負直接責任。
第41條煤礦所用的通防儀器儀表、監控系統設備達不到規定要求,或未按期進行檢定和標校的,負直接責任。
第42條未對自救器進行有效檢查,致使其達不到規定質量要求的,負直接責任。
第43條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通防辦公室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負直接責任。
第44條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外給予單位一定的經濟處罰。
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3篇)篇十一
第一條在使用各種電器設備如電腦、飲水機、空調等時,如出現故障,應及時向老師報告。
第二條如出現突然停電,不要喧嘩,不要慌亂,應立即啟用應急照明燈,在工作人員安排。
第三條如發現火苗,應立即判斷火苗起因,用專用滅火器撲滅,避免釀成火災。
第四條如發現火災,應立即關閉電源,啟動走廊應急照明燈,緊急有序疏散人員,通知學校團委負責老師、學校保衛處領導以及學校相關領導,并撥打救火線119。
第五條如有人員被困或受傷,應組織實施搶救或護理:
一用防毒面具或濕毛巾掩口鼻,搶救火災中被困人員;
二如有窒息者,立即移至安全通風地方實施救護;
三如有傷勢嚴重者,應立即送往醫院或撥打120送往急救。
第六條在發生火災時,采取消除與減少火災事故危害、控制與防止火災事故惡化、降低事故損失的措施。
第七條辦公區域各部分要按照規定配備適量、合適、有效的滅火器材,辦公室應按照要求定期對各種消防措施包括消防通道進行維護保養,保證能夠正常使用。
第八條火災發生后,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工具,把有線電話、移動手機等有機結合起來,為撲火工作提供通訊保障。
第九條辦公室不僅要落實預防火災的各項措施,更要做好緊急應對突發火災事故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應對突發火災事故的有效機制,做到常備不懈,快速反應,處理得當。
第十條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防消結合,以防為主。把保護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財產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注意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事故原因。
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3篇)篇十二
(1)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并負責安全工作會議召集和會議的落實。
(2)協助校長與各部門、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及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3)定期對學校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填報《整改通知書》和對臺賬的管理。
(4)協助公安機關偵察與校有關的刑事案件,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學校周邊的綜合治理;
(5)協助公寓辦做好公寓樓、餐廳的安全管理工作。
(6)對重大違紀學生進行調查,取證、整理上報材料;協助做好《安全檔案》管理工作。
(7)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參與制定學校各項安全工作實施細則及安全管理責任制。對上級的指示和布置及時提出貫徹意見,在校領導統一布置下組織實施。
(8)配合學校在師生中開展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廣大師生的遵紀守法意識和安全防范意識。
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3篇)篇十三
一、成立本部門治安、安全、防火工作的組織機構,明確治安、安全、防火責任人,責任上墻,實行目標管理。
二、認真貫徹治安、消防法規和學校的各項安全規定,接受上級公安、消防部門和學校保衛科對治安、安全、防火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三、及時研究和解決本部門治安、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四、經常對本部門人員進行治安、安全、防火教育,不斷提高安全防范、防火意識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五、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對現金、票證、物資、計算機等貴重儀器設備的安全管理,保證其完好有效。
六、認真落實值班制度,明確值班責任。值班人員要做到能夠及時發現問題,果斷處理問題。
七、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和消除安全隱患。對上級公安消防部門、學校保衛部門指出的安全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無條件執行,對重大隱患暫時難以解決的,要及時報主管領導和保衛處,并采取臨時安全措施。
八、對本部門發生的各類火災、刑事、治安案件,要保護好現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及時報告保衛處(接警電話:86143110)及有關領導,如發生火災要立即組織人員撲救,防止火勢蔓延。
九、雇傭臨時工作人員應嚴格檢查身份證,加強管理,教育他們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本單位所管理的房屋,無合法手續及未經單位主管安全保衛的領導批準,禁止居住。
十、按照“預防為主,確保重點”的.方針,加強對要害部位的管理,明確安全責任人,嚴格落實各項安全保衛措施。
十一、舉辦大型群眾性集會等活動,事先按程序報告學校審批,落實安全責任人,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保證活動安全。
十二、將安全、防火、治安工作納入內部考核、考評內容,對本部門在防火、治安、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予以表彰和獎勵,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后果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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