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務交流中,合同協議是保障各方權益和義務履行的重要依據。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的實用合同協議范文,供您進行參考和借鑒。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家長(實用18篇)篇一
甲方:。
乙方:。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生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重視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甲方應制定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學生學習,使學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應利用廣播等宣傳工具,通過集會、班會和安全課等多種形式,教育培訓學生安全常識,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準學生吸煙、酗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吸煙、酗酒,甲方應及時制止,學生在校外期間因吸煙、酗酒而發生傷殘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4、甲方應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并及時通知乙方。
5、學生放學后、節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
6、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請假并經甲方批準方可離校,甲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學生請假或擅自離校后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7、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不得騎車,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和離校。如果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校,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8、甲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甲方應根據學生實際情況,采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后,甲方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甲方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并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已采取措施但仍發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10、學生在校期間自殺、自殘事件;在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發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甲方代表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家長(實用18篇)篇二
學生監護人自愿委托甲方在暑假期間(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對學生進行基礎知識強化教育,為了確保學生暑假期間在學習班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學習班實際情況,雙方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習班,學習班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學習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學習班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習班的設施有關,但學習班的設施并無缺陷;
(2)學習班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3)學生患病是自身身體素質引起的,產生后果由監護人承擔責任。
5、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和學習班共同負責,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習班不負責任。
6、學習班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當,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習班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習班不承擔責任。
7、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8、學習班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火炮、玩銳刃鈍器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學習班、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習班承擔相應責任。
9、學生應按學習班指定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學習班不承擔責任。學習班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習班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習班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習班可承擔部分責任。
10、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學習班負責。
11、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2、安全事故發生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學習班學習期間。
甲方代表簽字:xx。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xx。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家長(實用18篇)篇三
甲方(學校):
學校。
乙方(學生家長):
系學生父親(母親)。
確保學生安全是學校、家長的共同義務。為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避免和最大程度降低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是學生的監護人,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甲乙雙方均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的義務。
2、學校承擔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和制止。學生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通知乙方。
3、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以書面形式請假并經甲方批準方可離校,甲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學生請假或擅自離校后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4、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要及時向老師請假;學生無故曠課,老師應及時告知家長。因此出現的一切問題,由家長自行負責。
5、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安全。家長不得讓學生乘坐拼裝車、報廢車、非法營運的黑校車上下學。家長應督促學生及時到校或回家,教育學生下學后不在途中玩耍,尤其不到河塘、溝渠、水庫等可能造成學生身體危險的地方游泳、洗澡或玩耍;教育學生不觸摸電器設備,爬電線桿,不在雷雨時避于樹下、電線桿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
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6、學生不能自行到校的,乙方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上課時間,將學生送到學校。學生下學時,乙方應準時到校接走學生。不能按時接送的,必須電話告知班主任老師代為臨時監管,并盡快接走學生。
7、學校因考試、放假、運動會、比賽、各種活動等原因提前放學的,班主任應當提前向學生宣布,告知學生家長。家長應當充分關注和注意學生的上下學時間,對考試、運動會等活動提前下學或放假的,家長應盡到監護職責,教育學生及時回家,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和逗留。
8、學生放學后、節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家長應當盡到監護職責,在此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或意外事件,甲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9、加強對學生的食品衛生和安全教育,使學生養成良好的的衛生飲食習慣。學校和家長均不得讓學生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嚴防食物中毒。家長保證不讓學生入住包吃包住的小飯桌。否則,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0、學校上體育課和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和管理不善造成學生傷害的,學校應承擔相應責任;學生不聽指揮,違反學校有關規定,造成自己傷害的,由學生及家長承擔責任,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事故發生后,學校應積極進行協商調解。家長不愿調解解決,或經調解達不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得采取上訪、圍堵校門、打條幅等非法行為干擾學校的正常教學工作。否則,由行為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2、甲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殊疾病,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否則,學生突發疾病或參加具有風險性、對抗性的體育活動中導致事故發生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3、學校在組織學生進行具有風險性、對抗性的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必要救助措施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4、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執行。
15、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日期: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家長(實用18篇)篇四
為認真貫切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市教體局提出的工作要求,推動平安校園創建工作深入開展,努力營造安全、穩定、和諧的育人環境。小學與學生、家長簽訂交通安全保證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家長有權監督司機,使其駕車時不飲酒、不違章、不超員,并按時給車輛消毒,保證為學生創設一個安全、良好的乘車環境,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對違紀的司機,家長有權向有關部門和單位舉報。
二、教育孩子乘車時要遵守秩序,注意乘車安全。
三、家長作為孩子的第一監護人,必須保證孩子不乘坐無標識、無證、無牌或不合手續的報廢車、農用車及個別家長私自組織的無運營手續的違規車輛。否則發生問題,后果自負。
四、家長要教育孩子文明乘車,不擁擠,不搶座,不打架,自覺遵守乘車紀律,確保乘車期間的人身安全。
五、現在個別接送學生的車輛超員嚴重,家長要確保自己的孩子不乘坐超員的車輛。否則由此引發的各種問題,后果由家長自負。
六、乘車的學生,家長要監督孩子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等車、坐車。不得提前出門,更不得在大街上跑鬧,擾亂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
七、家長要督促孩子準時上學,學生不能乘車,但有條件的家長可親自接送,學校嚴禁學生獨自騎自行車上學。如果家長違背學校規定,縱容學生違紀、獨自騎自行車上學,那么發生的一切問題均有家長負責。
________年級____班____。
學生:_______。
家長:_______。
____市____小學。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家長(實用18篇)篇五
學生監護人自愿委托甲方在暑假期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對學生進行基礎知識強化教育,為了確保學生暑假期間在學習班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學習班實際情況,雙方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習班,學習班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學習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學習班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習班的設施有關,但學習班的設施并無缺陷;(2)學習班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3)學生患病是自身身體素質引起的,產生后果由監護人承擔責任。
5、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和學習班共同負責,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習班不負責任。
6、學習班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當,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習班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習班不承擔責任。
7、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8、學習班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火炮、玩銳刃鈍器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學習班、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習班承擔相應責任。
9、學生應按學習班指定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學習班不承擔責任。學習班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習班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習班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習班可承擔部分責任。
10、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學習班負責。
11、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2、安全事故發生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學習班學習期間。
甲方
代表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家長(實用18篇)篇六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家長是學生法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轉移而轉移到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的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意外傷害,一般應由第三人擔負責任,如學生自身原因(如疾病等)家長又不告訴學校的發生意外時,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開展校內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時期學生沒有按時來校,家長又沒有告知學校而發生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4、學生違反規定在校外購買零食及不衛生的食品,而發生意外事故的學校不負擔任何責任。
5、學生自行上學、放學回家路途中發生任何意外與學校無任何關系。
5、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xx小學
20xx年9月5日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家長(實用18篇)篇七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體化網絡,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學校安全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自護自救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學生在校期間同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自護自救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學校不負責任:
(一)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侵害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六)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七)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九)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3、嚴禁教職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由教職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4、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負責任。
5、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傷害的,應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現任如給他人人身或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由學生其監護人承擔賠償現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在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末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負責任。
6、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時,由肇事方負責;嚴禁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者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應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8、嚴禁學生熄燈后在寢室、教室點蠟燭,否則,因此發生損害事件,應由學生自己負責,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而不制止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9、學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
10、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1、嚴禁學生私自到河溝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2、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3、安全事故發生生,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可通過雙方協商方式解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它有關人員不得在學校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教師或其它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否則學校可報告公安機關處理,造成損失的可依法要求賠償。
1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簽約后雙方應承擔本協議的法律責任以及經濟責任,有效期為學生在本校學習期間。
甲方(蓋章)。
校長簽字:__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家長(實用18篇)篇八
乙方(學生家長):,系學生父親(母親)。
確保學生安全是學校、家長的共同義務。為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避免和最大程度降低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是學生的監護人,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甲乙雙方均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的義務。
2、學校承擔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和制止。學生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通知乙方。
3、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以書面形式請假并經甲方批準方可離校,甲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學生請假或擅自離校后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4、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要及時向老師請假;學生無故曠課,老師應及時告知家長。因此出現的一切問題,由家長自行負責。
5、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安全。家長不得讓學生乘坐拼裝車、報廢車、非法營運的黑校車上下學。家長應督促學生及時到校或回家,教育學生下學后不在途中玩耍,尤其不到河塘、溝渠、水庫等可能造成學生身體危險的地方游泳、洗澡或玩耍;教育學生不觸摸電器設備,爬電線桿,不在雷雨時避于樹下、電線桿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
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6、學生不能自行到校的,乙方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上課時間,將學生送到學校。學生下學時,乙方應準時到校接走學生。不能按時接送的,必須電話告知班主任老師代為臨時監管,并盡快接走學生。
7、學校因考試、放假、運動會、比賽、各種活動等原因提前放學的,班主任應當提前向學生宣布,告知學生家長。家長應當充分關注和注意學生的上下學時間,對考試、運動會等活動提前下學或放假的,家長應盡到監護職責,教育學生及時回家,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和逗留。
8、學生放學后、節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家長應當盡到監護職責,在此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或意外事件,甲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9、加強對學生的食品衛生和安全教育,使學生養成良好的的衛生飲食習慣。學校和家長均不得讓學生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嚴防食物中毒。家長保證不讓學生入住包吃包住的小飯桌。否則,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0、學校上體育課和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和管理不善造成學生傷害的,學校應承擔相應責任;學生不聽指揮,違反學校有關規定,造成自己傷害的,由學生及家長承擔責任,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事故發生后,學校應積極進行協商調解。家長不愿調解解決,或經調解達不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得采取上訪、圍堵校門、打條幅等非法行為干擾學校的正常教學工作。否則,由行為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2、甲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殊疾病,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否則,學生突發疾病或參加具有風險性、對抗性的體育活動中導致事故發生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3、學校在組織學生進行具有風險性、對抗性的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必要救助措施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4、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執行。
15、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家長(實用18篇)篇九
為落實學生暑假安全管理,切實做好涉及學生人身安全的各項工作,保證學校、社會、家長齊抓共管,針對暑假時間長、事故多的特點,徹底杜絕暑假期間學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暑期安全責任協議書如下:
一、甲方學校是學生在校學生活動的主要場所,暑假前學校必須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召開全體學生會議,對學生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識教育,要求學生作好安全知識教育記錄。
教育學生要自覺遵守安全公約。甲方班主任要代表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簽定好暑假安全責任協議書。
二、乙方學生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要求對學生暑假離校期間安全進行全面監護。
并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要把學生暑假期間防溺水、防觸電、注意飲食衛生、交通安全、作為防范重點,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責任。否則,學生在暑假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與甲方學校無關。
三、暑假期間,學生要自覺遵守《陳灣光彩小學學生安全公約》:
1、認真學習安全教育常識,遵守安全公約,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生。
2、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
3、掌握安全用電常識,不隨便觸摸電器設備。
4、掌握正確使用液化氣常識;不玩火、遠離火源,預防煤氣中毒。
5、不準私自到水庫和池塘河流等游泳、戲水、釣魚等,嚴防溺水事故。
6、不在危險的地方玩耍,不做任何帶有危險性的游戲,及時遠離危險因素。
7、注意飲食衛生,保持良好的飲食習慣。
8、不打架斗毆,不搞惡作劇,不做有損自己和他人的事。
9、不聽、不信、不傳、不參與封建迷信活動,堅決抵制一切危害社會的邪教活動,樹立正確的人生觀。
10、學生外出必須征得家長同意,方可外出。
11、要做到不準進入網吧、營業性歌舞廳和卡拉0k廳。
12、假期中學生要積極參與愛國衛生運動、全民健身運動和科普宣傳教育活動。
13、學生要熟悉報警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四、以上協議要求甲乙雙方必須認真遵照執行。
學校、家長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小學(蓋章)。
乙方(家長簽字):××××。
××××年×月×日。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家長(實用18篇)篇十
暑假將至,為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最大限度地保證學生的身心安全,特制定以下協議:
1、學生要自覺接受學校的安全教育,假期中要遵紀守法,不得干一些有損他人、集體、國家利益的事情。嚴禁參與社會上的幫、伙,打架斗毆。一言一行,體現文明,一舉一動,保持風度。
2、嚴禁爬墻、攀樹或其它高大建筑物等,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3、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不駕駛機動車輛,不乘坐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三輪車、超員車等,不騎英雄車,不在路上追逐打鬧,靠右行走,注意避讓車輛,按時回家;外出如實告知父母并保證安全,不在夜晚獨自外出;嚴禁返校逗留玩耍。
4、遇高溫、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時不到高大建筑物、高大樹木下躲避,也不到水溝、橋下避雨。
5、注意防火。不帶火種進入校園和林區,不在野外進行野炊、玩火、燃放煙花炮竹等。不隨意野外用火,不在地頭、堰邊點火。
6、注意勞動安全。在家勞動時,要正確使用勞動工具,嚴禁拿勞動工具戲耍。
7、講究個人衛生和飲食衛生。要勤洗刷,防止病從口入;不吸煙,不喝酒;不吃“三無”食品和變質食物,以防中毒。預防“流感”等各種傳染病。
8、安全用電,不隨意觸摸或修理開關、燈具、電線等,不靠近高壓線;不玩或持有危險物品,如刀子、木棍、鞭炮、打火機、火柴等。
9、不進網吧或游戲廳,不看不健康書籍和碟片,不賭博,不進不健康場所,不從事迷信活動,反對邪教;不參加其它一切有害健康的活動或游戲。
10、加強防盜防搶意識。警惕盜竊、搶劫等犯罪活動,遇上違法犯罪事件時,應沉著、冷靜、靈活、機智,設法脫險,及時報警,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11、掌握正確的應急方法和自救知識,善于處理一切突發事件,做好其它意外傷害事故的應急處理等。
12、在家中聽從父母教導,樹立高尚情操,保持健康的心態,遇到問題冷靜思考,正確對待,不走極端;根據自己的假期學習計劃,完成假期作業,做好功課的預習。
xx級xx班學生簽字:班主任簽字家長承諾:全面加強學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和監管,切實履行監護人職責,保證學生的健康平安成長,堅決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家長簽字。
學校簽字。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家長(實用18篇)篇十一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格做到“四不準”即:不準橫穿馬路、不準私自下河塘洗澡、不準購買零食或飲用不潔水和不準在非上課期間隨意進入校園。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學校概不負責。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的,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不履行投保的學生需家長與班主任簽訂協議,不投保造成后果的一律由學生自行負責,學校概不負責。
15、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一式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家長(實用18篇)篇十二
乙方(學生家長):,系學生父親(母親)。
確保學生安全是學校、家長的共同義務。為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避免和最大程度降低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是學生的監護人,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甲乙雙方均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的義務。
2、學校承擔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和制止。學生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通知乙方。
3、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以書面形式請假并經甲方批準方可離校,甲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學生請假或擅自離校后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4、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要及時向老師請假;學生無故曠課,老師應及時告知家長。因此出現的一切問題,由家長自行負責。
5、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安全。家長不得讓學生乘坐拼裝車、報廢車、非法營運的黑校車上下學。家長應督促學生及時到校或回家,教育學生下學后不在途中玩耍,尤其不到河塘、溝渠、水庫等可能造成學生身體危險的地方游泳、洗澡或玩耍;教育學生不觸摸電器設備,爬電線桿,不在雷雨時避于樹下、電線桿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
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6、學生不能自行到校的,乙方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上課時間,將學生送到學校。學生下學時,乙方應準時到校接走學生。不能按時接送的,必須電話告知班主任老師代為臨時監管,并盡快接走學生。
7、學校因考試、放假、運動會、比賽、各種活動等原因提前放學的,班主任應當提前向學生宣布,告知學生家長。家長應當充分關注和注意學生的上下學時間,對考試、運動會等活動提前下學或放假的,家長應盡到監護職責,教育學生及時回家,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和逗留。
8、學生放學后、節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家長應當盡到監護職責,在此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或意外事件,甲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9、加強對學生的食品衛生和安全教育,使學生養成良好的的衛生飲食習慣。學校和家長均不得讓學生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嚴防食物中毒。家長保證不讓學生入住包吃包住的小飯桌。否則,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0、學校上體育課和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和管理不善造成學生傷害的,學校應承擔相應責任;學生不聽指揮,違反學校有關規定,造成自己傷害的,由學生及家長承擔責任,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事故發生后,學校應積極進行協商調解。家長不愿調解解決,或經調解達不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得采取上訪、圍堵校門、打條幅等非法行為干擾學校的正常教學工作。否則,由行為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2、甲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殊疾病,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否則,學生突發疾病或參加具有風險性、對抗性的體育活動中導致事故發生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3、學校在組織學生進行具有風險性、對抗性的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必要救助措施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4、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執行。
15、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日期: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家長(實用18篇)篇十三
生命只有一次,責任重于泰山。學校與家庭應共同擔負起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與監護職責。現就學校與家庭雙方應承擔的責任協議如下,望雙方通力合作,加強教育管理。
甲方(學校):xx小學。
1、把學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學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反復深入地對學生進行交通、勞動、飲食、游泳、用電、防火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防范于未然。
2、注意了解學生的苗頭和動態,通過電話、家訪告知家長或監護人緊密配合,預防事故發生。
3、若出現學生校外安全事故,學校要幫助學生向保險公司索賠(僅對已投保的學生)或參與調節的責任,不負賠償責任。
乙方(家長及監護人):
1、自覺遵守《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及校外的行為動態。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飲食、放火、用電、防打架斗毆、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為及去向,杜絕子女進游戲室、網吧等一切不符合未成年人進入的場所,禁止學生打牌、喝酒、抽煙等不良行為。
5、子女回家就餐及就寢出校門后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及其子女承擔,一旦人生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或其它安全事故發生,應及時與公安機關聯系,并告知學校。
未盡事宜按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來進行處理。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由甲方收檔保存。
乙方簽字:
甲方(簽章):
乙方子女簽字:
20xx年9月27日。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家長(實用18篇)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生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重視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甲方應制定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學生學習,使學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應利用廣播等宣傳工具,通過集會、班會和安全課等多種形式,教育培訓學生安全常識,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準學生吸煙、酗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吸煙、酗酒,甲方應及時制止,學生在校外期間因吸煙、酗酒而發生傷殘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4、甲方應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并及時通知乙方。
5、學生放學后、節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
6、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請假并經甲方批準方可離校,甲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學生請假或擅自離校后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7、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不得騎車,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和離校。如果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校,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8、甲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甲方應根據學生實際情況,采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后,甲方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甲方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并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已采取措施但仍發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10、學生在校期間自殺、自殘事件;在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發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四年級學生姓名家長簽名。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家長(實用18篇)篇十五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學生安全不僅關系到學生個人的生命安危及前途命運,而且關系到千千萬萬家庭的幸福和整個社會的穩定。盡管各級政府和學校都十分重視安全工作,但每學期各地發生在中小學生身上的不安全事件卻時有發生。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對學生的安全工作高度重視,堅持不懈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因此學校把不安全事件的發生降到了最低程度,最大限度的保證了學生各方面的安全。春節已到,寒假在即,為認真貫徹執行學校關于加強假期安全工作的規定和要求,確保學生的假期安全,經研究決定,學校與家長簽定如下協議:
1、教育學生掌握安全常識,利用校會、班會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掌握交通、衛生、防水、防汛、防震、用電、用藥、煤氣、飲食等安全常識。
2、教育學生不涉足河、湖、水庫、機井、工地、車間、錄像廳、電子游戲廳等不安全、不適宜場所,不與不良人員交往,防止受騙上當,學會自我保護,避免不安全事件的發生。
3、教育學生講文明、懂禮貌、守紀、守法。同學之間要互相關心、互相愛護,容忍互諒,協調解決同學間的磨擦,嚴禁打架、斗毆和伺機報復等不良現象發生。
依據(教育法)的有關規定,學生放假期間,家長屬第一監護人,學生在假期內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望家長認真監護自己的孩子,除完成作業外,要教育孩子做到如下幾點:
1、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控制自己的外出時間,保證不出交通意外。
2、禁止到水庫、池塘、機井、河流等危險地方游玩,如滑冰、玩水等。
3、注意用電安全,不私自拆家用電器設備,不在變壓器、高壓線下玩耍。
4、遵守安全規則,沒有家長陪伴,不得私自結伙乘車、乘船外出。
5、注意防水、防火、防觸電,不隨便玩火,正確使用燃氣灶。
6、遵紀守法。不與社會不良人員交往,不參與任何違規違法活動,不參加賭博及封建迷信活動等。
7、注意飲食衛生,不吃不清潔、變質的'食物,不亂買零食,防止食物中毒。
8、假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以免發生事故和造成不應有的損害、損失等。
9、學生外出必須經家長同意或由家長陪伴。
10、在家長的監督指導下,參加一些有教育意義的活動。
11、不看內容不健康的報刊、雜志、讀物、影視等,以確保學生的心理衛生、健康。
12、不得以任何理由語罰、心罰、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誤導學生,不得以不良的言行和環境影響和污染學生圣潔、純真的心靈,避免對學生心理傷害。
以上內容條款清晰,責任明確,學校、家長和學生必須遵守協議的有關內容,高度重視并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確保孩子在假期內不發生任何不安全事情,并按時安全返校上課。
班主任簽名: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家長(實用18篇)篇十六
為切實加強家校安全育人工作,共同管理自己的孩子,使每個孩子都能安全健康成長和學校學校安全工作管理的各項措施的落實到位;營造安全、文明、和諧、健康的育人氛圍;確保家校聯系渠道的暢通,現由學校和個位家長簽訂本協議并遵照以下條款嚴格執行。
一、加強安全教育工作,家長要時時提醒自己的孩子在上學、放學途中騎車、步行注意事項。
二、按照我國交通法規規定,嚴禁不滿12周歲的兒童在道路上騎車;嚴禁沒有車閘、沒有安全保障的自行車上路。
三、家長有責任教育孩子騎車應注意以下幾點:
1、盡量早起,吃早飯,要留給孩子充足的騎車、步行的上學時間。
2、無論騎車還是步行都要遵守交通法規。特別要注意要靠右行。
3、騎車轉彎時不要突然猛拐;越前時,不要與其靠得太近。騎車的速度不要太快;不要手中持物騎車;不要雙手離開車把騎車;不要兩人騎一輛車;不要曲折行駛;不要相互競賽騎車;不要兩車以上并排行駛。不要相互勾肩搭臂、擠抹追逐;不要騎一輛車,再牽引一輛車。
4、不要緊隨機動車后追趕或騎車行駛;不要手扒機動車奔跑或騎車。
5、不再河邊或有危險的地方逗留、玩耍。
6、不在野外玩火玩危險的游戲;注意安全用電等教育。
四、加強孩子的行為規范教育使孩子養成良好的生活、學習習慣,在學校做個好學生,在家做個好孩子。
五、發現孩子不良現象應及時給于教育、糾正;不縱容不溺愛。
為加強安全教育與防患管理工作,進一步增強安全意識和思想認識,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居安思危,把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深、抓實、抓出成效。以上幾點必須共同遵守。如有違者,發生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孩子的監護人承擔。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家長(實用18篇)篇十七
暑假將至,為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最大限度地保證學生的身心安全,特制定以下協議:
1、學生要自覺接受學校的安全教育,假期中要遵紀守法,不得干一些有損他人、集體、國家利益的事情。嚴禁參與社會上的幫、伙,打架斗毆。一言一行,體現文明,一舉一動,保持風度。
2、嚴禁爬墻、攀樹或其它高大建筑物等,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3、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不駕駛機動車輛,不乘坐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三輪車、超員車等,不騎英雄車,不在路上追逐打鬧,靠右行走,注意避讓車輛,按時回家;外出如實告知父母并保證安全,不在夜晚獨自外出;嚴禁返校逗留玩耍。
4、遇高溫、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時不到高大建筑物、高大樹木下躲避,也不到水溝、橋下避雨。
5、注意防火。不帶火種進入校園和林區,不在野外進行野炊、玩火、燃放煙花炮竹等。不隨意野外用火,不在地頭、堰邊點火。
6、注意勞動安全。在家勞動時,要正確使用勞動工具,嚴禁拿勞動工具戲耍。
7、講究個人衛生和飲食衛生。要勤洗刷,防止病從口入;不吸煙,不喝酒;不吃“三無”食品和變質食物,以防中毒。預防“流感”等各種傳染病。
8、安全用電,不隨意觸摸或修理開關、燈具、電線等,不靠近高壓線;不玩或持有危險物品,如刀子、木棍、鞭炮、打火機、火柴等。
9、不進網吧或游戲廳,不看不健康書籍和碟片,不,不進不健康場所,不從事迷信活動,反對邪教;不參加其它一切有害健康的活動或游戲。
10、加強防盜防搶意識。警惕盜竊、搶劫等犯罪活動,遇上違法犯罪事件時,應沉著、冷靜、靈活、機智,設法脫險,及時報警,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11、掌握正確的應急方法和自救知識,善于處理一切突發事件,做好其它意外傷害事故的應急處理等。
12、在家中聽從父母教導,樹立高尚情操,保持健康的心態,遇到問題冷靜思考,正確對待,不走極端;根據自己的假期學習計劃,完成假期作業,做好功課的預習。
____級____班學生簽字:班主任簽字家長承諾:全面加強學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和監管,切實履行監護人職責,保證學生的健康平安成長,堅決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家長簽字。
xxxx初級中學。
20xx年7月。
仲裁協議書模板-仲裁協議書。
仲裁協議書模板。
關于勞動合同協議書模板合集六篇。
勞動合同協議書模板合集七篇。
施工安全簡歷模板。
小學生安全協議書家長(實用18篇)篇十八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甲方:班主任。
乙方:學生家長。
丙方:學生本人。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3)未經班主任同意,擅自離開學校。
(4)在施工場所玩耍。
(5)爬墻、爬樹、坐在走廊欄桿上、坐在教室窗口上或其它有危險的地方。
(6)參與打架,聚眾斗毆。
(7)在公共場所追打、嘻鬧、擠壓、推拉、踩踏,上下樓梯時制造擁擠。
(8)學生到校外買食物,吃不衛生、發霉變質的食物。
(9)未經學校同意私自到野外游玩,或在學校及班級組織的活動中不服從安排,不遵守有關紀律造成不良后果。
(10)值日生未及時關閉教室、未及時上鎖。
(11)未能妥善保管好學習、生活用品。
(12)其它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
(13)本協議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1、嚴禁學生私自到水溏、魚池、水庫、河溝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2、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學校負責。
13、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4、安全事故發生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校園內嚴禁追逐打鬧,私自攀爬建筑物、攀躍樓梯、攀爬窗戶、攀爬體育器械、在樓梯扶手上滑行,如違禁出現事故,造成自我傷害或他人傷害的有學生自己或肇事者負責。
16、學生上學所騎自行車車剎、車鎖、車撐配置齊全,車剎靈敏,到校后能按學校要求自覺停放在校園內指定的位置,鎖好車鎖、排放、支撐整齊,并經常注意自己車子的安全,如發生丟失學校不負責任。
17、禁止學生駕駛機動車輛、電動車上學,禁止學生家長用農用車或非客用車輛接送學生。違反此規定所發生的事故,責任完全由學生本人和家長負責。
18、學生如患有不便于參加某些教學活動的疾病時,家長應在學生入校或患病時及時告知學校。學生在患病期間發生的意外學校不負責任。
19、學校在組織教育教學活動中,若場地、器械等符合要求,學生發生意外,學校不承擔責任。20、學生在學校校門以外所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2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本協議書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
甲方:(班主任)簽章:乙方(學生監護人)簽章:
丙方(學生)簽字:
二0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