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對于人們的身體健康和發展至關重要,我們應該注重選擇健康、均衡的食品。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的食品總結范文,希望能給大家提供一些寫作思路和參考。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一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維護食品流通安全,本經營戶鄭重承諾: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地。
三、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四、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定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六、建立食品進貨檢驗制度及檢驗記錄制度,確保食品安全放心。采購時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保質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條件成熟時盡量使用電子方式記錄臺賬。
七、建立健全食品檢查、存放、運輸制度。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檢查、貯存、運輸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建立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退市制度。對于自檢或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并協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如有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承諾賠償消費者損失,并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十、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后,將食品流通許可證正本懸掛在經營場所的顯眼處。
十一、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給予的處罰。
承諾單位(蓋章):
承諾人(簽名):
日期:2012年 月 日
一、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嚴格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仔細驗明食品質量證明。確保交易對象主體資格合法,購入食品質量合格。
(一) 查驗供貨商資質證明文件。初次購入食品,應當向供貨商索取并仔細
查驗下列證明文件:
1、 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
2、 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書;
3、 進口食品有效商品檢驗證明。
索驗的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并由供貨商加蓋公章。對上述證明文件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經營者不準進貨。
(二) 索取并仔細查驗食品質量證明文件。首次購入食品應當按食品種類生
產批次索取并仔細查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之后,應當每半年索驗一次該食品的檢驗報告,向種植戶、養殖戶購入自產自銷的食用產品的檢驗合格證明。
(三) 索取銷售憑證。購入食品時,應當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
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保留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
(四) 索取資料的管理。經營者索取的上述文件資料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
食品種類分類建檔保存,檔案保管期限為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五)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證明文件的查驗。企業總部統
一配送的食品,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索驗供貨證明文件,并統一建檔保存;各連鎖經營者可將總部的進貨查驗證明和統一配送單存檔。各連鎖經營者自行采購的食品,仍應當按照要求向供貨商索驗相關證、票,并建檔保存。
二、 食品進銷貨記錄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并嚴格執行食品采購及銷貨記錄制度,真實、全面、系統的記錄食品采購、銷售情況。
(一) 記錄方式。食品經營者可以結合實際,采取微機記錄、書式記錄、票
據記錄三種方式。
3、 標據記錄。食雜店等小型食品經營者,將食品進貨憑證逐日粘貼、裝訂成冊,代替食品進貨記錄。
(二) 記錄人員。食品經營者企業應明確專人負責臺賬的記錄;食雜店等其
他食品經營者應由負責人記錄。
(三) 記錄內容。應當根據食品進貨查驗文件、憑證如實記錄購進食品的名
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持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四) 定期查閱進貨記錄。食品經營者應當定期查閱進貨和檢查食品的保存
與質量狀況。對保質將滿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記錄中作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市保持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并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記錄中如實加以記載。
(五) 記錄保存期限。食品進銷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 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食品經營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樹立誠信意識,自覺承擔社會責任。
(一) 出具憑證。主動為消費者開具信譽卡,向消費者提供相關質量合格證
明,出具銷售發票等購物憑證。
(二) 承擔責任。按照國家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的約定,承擔包換,包退或者
其他責任。下列情形,消費者可憑購物發票等憑證向經營者要求退換或賠償;
1、 對消費者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食品;
2、 包裝標識不符合規定的食品;
3、 經有關部門檢驗判定的不合格食品及確認的假冒偽劣食品,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三) 誠信經營。做到經營食品明碼標價、價格合理、計量準確、不出售不
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四、 食品協議準入制度
作品經營者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增強契約意識,對供應商、生產商或產地拒絕簽訂購銷協議的,應當主動停止從其處進貨。
(一) 簽訂購銷協議。凡經銷肉類、蔬菜類等農產品、水新產品和畜新產品
的,均應簽訂購銷協議。
2、 經營蔬菜、水產等食品,應當與生產養殖基地簽訂“場地掛鉤協議”。
(二) 簽訂協議原則和必備條件。食品經營者簽訂協議,應當體現自愿、公
平、合理、誠實信用原則,根據食品的特點,制定質量保證條款,明確購銷雙方權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三) 定點采購。經營水果、蔬菜類食品,應以無公害水果蔬菜生產基地為
定點單位;經營肉類食品,必須到定點屠宰場采購,實行日零庫存制。
(四) 定期考察。食品經營者應當定期協議供貨的食用農產品養殖、種植基
地或者食品的生產加工企業進行考察,確保提供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基地或者企業,應當及時提出改進的意見或者依法解除協議供貨關系,確保食品合格,安全可靠。
五、 市場開辦者食品安全責任制度
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柜臺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以下簡稱市場開辦者),應當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履行管理責任。
(一) 嚴格經營者入場資格審查。市場開辦者應當對認真審查入場食品經營
發現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
(二) 建立和完善食品經營管理制度。市場開辦者應當建檔記載場子內食品
經營者的基本情況、進貨渠道、經營品種等信息,建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監督經營者嚴把質量關;設置食品信息公開媒介,及時公布相關食品安全信息。
(三) 認真履行管理責任。市場開辦者應當履行下列管理責任;
1、 督促經營者嚴格執行自律制度;
2、 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其他包裝標識;
4、 為食品經營者提供保計食品衛生、食品安全的經營設施環境;
6、 與場內經營者簽訂食品安全保證及不合格食品的下架處理、召回、退貨協議;
7、 督促經營者主動為消費者出具信譽卡,作出公開的質量承諾;
10、 對入場銷售的'食品,應簽訂“場廠掛鉤”“場地掛鉤”協議,而不簽訂的,或者不嚴格審核有關資料出現問題的,將其清除出場。
六、 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增強食品質量質量自律意識,自覺規范經營行為,認真檢查食品質量、衛生情況、確保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要求,保證食品安全。
(一) 完善檢測條件。較大型商場、超市、市場應當建立食品自檢機構,設
立食品安全檢測室(臺),配備必要的食品檢測設備,適應質量檢測需要。
(二) 配備食品質量監督局,較大型商場、超市、市場應當配備專(兼)職
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檢查、監督記錄。
(三) 重點食品入市自檢。對肉類、蔬菜等重點食品加強入市自檢,隨時對
銷售的食品進行質量檢查。對不能從感官上直接鑒別但懷疑其有質量問題的食品,暫停銷售,經監管部門認定質量后,再行處理;對涉嫌假冒偽劣食品、“三無”食品有權責令經營者撤下貨架停止銷售,并報轄區工商部門進行處理。
(四) 有自檢中發現下列食品禁止入市經營:
關標準的;6、自檢結果食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七、 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加強對所經營的食品的管理,對發現的問題食品應當嚴格執行食品退市制度。
(一) 食品召回。對售出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應及時采
取公示、公告,報工商行政機關等措施,召回所售食品。
(二) 下架退回。發現《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禁止銷
售食品的,應及時下架退市,并做好記錄。
(三) 明示補救措施;對因標簽、標識或者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被
停止經營的食品,應通知生產者召回,在食品生產者采取補救措施且保證食品安全的情況下方可繼續銷售,銷售時應當向消費者明示生產者的補救措施。
八、 食品經營者報告備案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對所經營者的食品安全負責,自覺規范經營行為,接受社會監督。
(一) 停止銷售。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
立即停止銷售,通知相關的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并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二) 食品檢驗。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向商場(市場)食品質量查驗
辦公室報驗,報告內容包括:
1、 食品實物樣品;2、生產企業的資質證明(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復
印件);3、質量認證文件復印件;4、產品質量合格證明;5、商標使用許可證復印件;6、專營專賣食品委托書。
(三) 登記備案。食品經營者經營特殊食品,應當向商場(市場)食品質量
查驗辦公室登記備案的內容包括:
九、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健康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樹立健康從業意識,加強用人管理,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建立健康檔案,及時發現解決食品安全隱患。
(一) 建立健康檔案。食品經營對從事食品經營人員,應當建立健康檔
案,及時記錄員工健康情況。
(二) 年度健康檢查。食品經營者應當每年組織食品經營者從業人員進
行健康檢查,及時了解從業人員身體健康情況,對不適應從事食品經營的,及時采取措施加解決。
(三)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健康要求。食品從業人員必須得健康證明,才
能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如健康證明過期或不符合食品經營要求的,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依據食品安全規定,對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火等消化道傳染病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二
采購及收貨人員應嚴格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仔細驗明食品質量證明,確保交易對象主體資格合法,購入食品質量合格。
(一)? 查驗供貨商資質證明文件
初次購入食品,應當向供貨商索取并仔細查驗下列證明文件:
1.? 營業執照、生產許可正、食品流通許可證;
2.? 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書;
3.? 進口食品有的效商品檢驗證明。
索驗的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并由供貨商加蓋公章。對上述證明文件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準進貨。
(二)? 查驗食品質量證明文件
按食品種類和生產批次索取并仔細查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qs等質量認證標志,商品注冊證等證明文件,進口食品的有效商品檢驗證明,供貨單位和生產單位提供的證明文件復印件,并加蓋其印章。
(三)? 索取銷售憑證
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保留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
(四)? 資料管理
索取的上述文件資料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分類建檔保存,檔案保管期限為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五)? 實行統一配送方式時證明文件的查驗。
二、食品進銷貨記錄制度
(一)? 記錄方式?
采購部門采取電腦記錄、書式記錄、票據記錄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進銷貨記錄。?
2.? 書式記錄。門店內設置“食品進貨、銷售記錄臺帳”,利用帳簿記錄;?
3.? 票據憑證記錄。采購人員應將食品進貨憑證按類別歸檔保存,作為進銷貨記錄的附件。
(二)? 記錄人員:總倉由采購員、門店由當班店長負責臺賬的記錄。
(三)? 記錄內容
根據食品進貨查驗文件、憑證如實記錄購進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四)? 定期查閱進貨記錄
(五)? 記錄保存期限。食品進銷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本店及所有員工須樹立誠信意識,自覺承擔社會責任。?
(一)? 出具憑證
主動為消費者開具會員卡,記錄購買向消費者提供相關質量合格證明,出具銷售小票或發票等購物憑證。
(二)? 承擔責任
1.? 對消費者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食品;?
2.? 包裝標識不符合規定的食品;?
3.? 經有關部門檢驗判定的不合格食品及確認的假冒偽劣食品;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三)誠信經營
做到經營食品明碼標價、價格合理、不出售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四、食品協議準入制度
采購人員應當增強契約意識,對供應商、生產商或產地拒絕簽訂購銷協議的,應當主動停止從其處進貨。
(一)? 簽訂購銷協議
凡經銷食品,尤其是配方奶粉、輔食等均應簽訂購銷協議。?
(二)? 簽訂協議原則和必備條件
(三)? 定期考評
采購人員應當定期考評協議供貨商,確保提供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基地或者企業,應當及時提出改進的意見或者依法解除協議供貨關系,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安全可靠。
五、食品退市制度
(一)? 食品退市制度是指對銷售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標準,或存在其它安全隱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銷售,并在經營場所或市場公示欄公告召回、退出市場的管理制度。采購及銷售人員應加強上架食品的管理,對發現的問題食品應當嚴格執行食品退市制度。
(二)? 不合格食品為工商行政管理或質量檢驗檢疫等行政執法機關公布的,或食品經營者、消費者送經法定質檢機構檢驗后判定的。
(三)? 下列食品為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市場:
1、? 腐爛變質、污穢不潔的;超過安全使用期或保質期的;
2、? 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3、? 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6、? 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
(四)? 食品召回:對售出的不合格食品,應及時采取公示、公告,報請行政機關等措施,召回所售食品。
(五)? 下架退市:發現規定明確禁止銷售的食品,應及時下架退市,并做好記錄。
(六)? 明示補救措施。對因標簽、標識或者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被停止經營的食品,應通知生產者召回,在食品生產者采取補救措施且保證食品安全的情況下方可繼續銷售,銷售時應當向消費者明示生產者的.補救措施。
第一條為規范食品流通秩序,加強食品流通的行業管理,規范食品經營行為,保障食品消費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市場,是指從事食品交易活動的批發市場、零售市場(包括集貿市場、超市、百貨店、倉儲式會員店、便利店、食雜店等)。
本辦法所稱經銷商,是指從事食品批發、零售、現場制作銷售等活動的組織或個人。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流通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商務部負責全國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行業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行業管理,負責指導、督促市場建立保障食品流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第五條市場和經銷商應當取得營業執照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經營食品的相關證照,其食品經營環境應當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衛生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第六條市場應當設立負責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門或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控本市場的食品安全狀況。
第七條市場應當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協議準入制度。市場應與入市經銷商簽訂食品安全保證協議,明確食品經營的安全責任。
鼓勵市場與食品生產基地、食品加工廠“場地掛鉤”、“場廠掛鉤”,建立直供關系。
(二)經銷商管理制度。市場應當建立經銷商管理檔案,如實動態記錄經銷商身份信息、聯系方式、經營產品和信用記錄等基本信息。經銷商退出市場后,其檔案應至少保存二年。
禁止偽造經銷商檔案。
(三)索證索票制度。市場應當對入市經營的食品實行索證索票,依法查驗食品供貨者及食品安全的有效證明文件,留存相關票證文件的復印件備查。
(四)購銷臺賬制度。市場應當建立或要求經銷商建立購銷臺賬制度,如實記錄每種食品的生產者、品名、進貨時間、產地來源、規格、質量等級、數量等內容;從事批發業務的,還要記錄銷售的對象、聯系方式、時間、規格、數量等內容。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對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場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記錄在案。
發現在本市場銷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隱患,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確認,市場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依法報相關部門處理。
第八條鼓勵市場申請綠色市場認證,并使用相應的認證標志。
禁止冒用、使用偽造的前款規定的認證標志。
第九條市場現場制作食品、散裝食品及生鮮食品銷售應當具備保障食品安全的設施設備和條件,遠離污染源,并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
鼓勵市場現場制作食品在消費者可視范圍內操作。
市場生、熟食品應分區銷售,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條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市場巡查制度,對市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的市場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機制。
第十二條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與食品流通行業中介組織建立溝通協作機制,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
第十三條鼓勵新聞媒體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任何單位或個人可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舉報、投訴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十四條市場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并可向社會公告。
第十五條商務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依本辦法規定履行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三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為規范食品流通秩序,加強食品流通的行業管理,規范食品經營行為,保障食品消費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市場,是指從事食品交易活動的批發市場、零售市場(包括集貿市場、超市、百貨店、倉儲式會員店、便利店、食雜店等)。
本辦法所稱經銷商,是指從事食品批發、零售、現場制作銷售等活動的組織或個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流通活動,適用本辦法。
商務部負責全國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行業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行業管理,負責指導、督促市場建立保障食品流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市場和經銷商應當取得營業執照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經營食品的相關證照,其食品經營環境應當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衛生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市場應當設立負責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門或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控本市場的食品安全狀況。
市場應當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協議準入制度。市場應與入市經銷商簽訂食品安全保證協議,明確食品經營的安全責任。
鼓勵市場與食品生產基地、食品加工廠“場地掛鉤”、“場廠掛鉤”,建立直供關系。
(二)經銷商管理制度。市場應當建立經銷商管理檔案,如實動態記錄經銷商身份信息、聯系方式、經營產品和信用記錄等基本信息。經銷商退出市場后,其檔案應至少保存二年。
禁止偽造經銷商檔案。
(三)索證索票制度。市場應當對入市經營的食品實行索證索票,依法查驗食品供貨者及食品安全的有效證明文件,留存相關票證文件的復印件備查。
(四)購銷臺賬制度。市場應當建立或要求經銷商建立購銷臺賬制度,如實記錄每種食品的`生產者、品名、進貨時間、產地來源、規格、質量等級、數量等內容;從事批發業務的,還要記錄銷售的對象、聯系方式、時間、規格、數量等內容。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對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場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記錄在案。
發現在本市場銷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隱患,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確認,市場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依法報相關部門處理。
鼓勵市場申請綠色市場認證,并使用相應的認證標志。
禁止冒用、使用偽造的前款規定的認證標志。
市場現場制作食品、散裝食品及生鮮食品銷售應當具備保障食品安全的設施設備和條件,遠離污染源,并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
鼓勵市場現場制作食品在消費者可視范圍內操作。
市場生、熟食品應分區銷售,防止交叉污染。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市場巡查制度,對市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的市場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機制。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與食品流通行業中介組織建立溝通協作機制,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
鼓勵新聞媒體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任何單位或個人可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舉報、投訴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市場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并可向社會公告。
商務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依本辦法規定履行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四
為規范食品流通秩序,加強食品流通的'行業管理,規范食品經營行為,保障食品消費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市場,是指從事食品交易活動的批發市場、零售市場(包括集貿市場、超市、百貨店、倉儲式會員店、便利店、食雜店等)。
本辦法所稱經銷商,是指從事食品批發、零售、現場制作銷售等活動的組織或個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流通活動,適用本辦法。
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行業管理,負責指導、督促市場建立保障食品流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市場和經銷商應當取得營業執照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經營食品的相關證照,其食品經營環境應當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衛生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市場應當設立負責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門或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控本市場的食品安全狀況。
(一)協議準入制度。市場應與入市經銷商簽訂食品安全保證協議,明確食品經營的安全責任。
鼓勵市場與食品生產基地、食品加工廠“場地掛鉤”、“場廠掛鉤”,建立直供關系。
(二)經銷商管理制度。市場應當建立經銷商管理檔案,如實動態記錄經銷商身份信息、聯系方式、經營產品和信用記錄等基本信息。經銷商退出市場后,其檔案應至少保存二年。
禁止偽造經銷商檔案。
(三)索證索票制度。市場應當對入市經營的食品實行索證索票,依法查驗食品供貨者及食品安全的有效證明文件,留存相關票證文件的復印件備查。
(四)購銷臺賬制度。市場應當建立或要求經銷商建立購銷臺賬制度,如實記錄每種食品的生產者、品名、進貨時間、產地來源、規格、質量等級、數量等內容;從事批發業務的,還要記錄銷售的對象、聯系方式、時間、規格、數量等內容。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對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場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記錄在案。
發現在本市場銷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隱患,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確認,市場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依法報相關部門處理。
鼓勵市場申請綠色市場認證,并使用相應的認證標志。
禁止冒用、使用偽造的前款規定的認證標志。
市場現場制作食品、散裝食品及生鮮食品銷售應當具備保障食品安全的設施設備和條件,遠離污染源,并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
鼓勵市場現場制作食品在消費者可視范圍內操作。
市場生、熟食品應分區銷售,防止交叉污染。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市場巡查制度,對市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的市場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機制。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與食品流通行業中介組織建立溝通協作機制,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
鼓勵新聞媒體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任何單位或個人可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舉報、投訴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市場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并可向社會公告。
商務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依本辦法規定履行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五
一、實行食品流通許可制度。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食品流通活動,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流通許可證》,以便消費者了解和監督。
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工作。
三、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時,應當查驗或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詳細核對《食品進貨憑證》所記錄的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等是否與實物標注一致,并在該憑證上注明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妥善保管該憑證單據,定期裝訂成冊,妥善保管,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五、 食品信息公示制度。食品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信息公示欄,向消費者公示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經營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當天食品自檢信息、退市食品清單和處理情況等。
六、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對自行檢查、檢驗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監督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應當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貨商和消費者退貨,協助監管部門處理不合格食品,并記錄好停止經營等相關情況。
為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自覺遵守食品進貨與供貨商檔案相對應制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質量自檢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條? 食品進貨與供貨商檔案相對應制度
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商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索要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并由供貨商簽字蓋章確認(營業執照復印件須由所屬地工商所蓋章確認)。食品經營者應如實填寫進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批號)、保質期,供貨商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通過進貨臺帳,可以找到相對應的供貨商檔案,所購進貨物與供貨商檔案相對應。
第三條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從事食品工作。
第四條?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等工作。
采購食品,查驗或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口食品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采購按規定必須檢疫的家禽、牲畜及其產品,向供貨者按批次索取《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牲畜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并在顯眼位置公示,留存記錄備查。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由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檔管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五條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貯存、銷售散裝食品,在貯存位置和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第六條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信息公示欄,向消費者公示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商場(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檢測信息、退市食品清單和處理情況等。
第七條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對自行檢查、檢驗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并通知供貨者和消費者退貨,協助工商部門處理不合格食品,并記錄好停止經營等相關情況。
第八條食品運輸制度:運輸食品的車輛應當有防塵、防蠅、防曬、防雨設施,運輸食品的容器、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經營單位:(簽名蓋章)?????
負責人: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一、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組織開展食品經營活動。
二、經營食品應當符合環境衛生要求,具備食品銷售、儲存、運輸和裝卸的衛生條件。
三、從事食品經營的人員應當遵守衛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規定健康要求的人員,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應當對采購的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禁止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超過保質期、無標簽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五、應當按衛生管理制度定期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改進并做好記錄。
六、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主體資格、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質量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并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記錄檔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進銷臺帳,適時對照自查,發現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轄區工商部門,迅速將問題食品下架、撤回、及時告知供貨商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問題食品,退貨或銷毀。
八、經營生鮮食品的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生鮮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后才能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九、發現食品臨近保質期限的,組織安排臨界食品銷售專柜進行促銷,并將食品真實信息告知消費者。超過保質期限的及時做好清柜、下架、銷毀、結算、建檔等事宜。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六
1、進貨時必須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流通許可證或生產許可證。
2、進貨時必須查驗所進貨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3、購進的食品全部如實記錄在臺帳上,做到不缺項。
4、供貨者提供的易票通應粘貼在臺帳上。
5、臺帳記錄科學,易于查找所對應的食品。
6、臺帳有專柜保管或者專盒保管,保存期不少于兩年。
1、堅持從業人員一年一次體驗。
2、發現從業人員患有活動性肺結核、甲型肝火以及其它傳染性疾病,不再接觸食品。
3、新招聘的從業人員堅持取得健康證才能上崗。
4、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換衣服,個人整潔.。
5、保持經營場所干凈、整潔、廢棄物及時入垃圾桶,并保持食品與垃圾桶有足夠的距離。
1、凡新錄用的從業人員先幫助其培訓食品安全法及法律法規。
2、培訓食品的購進、布局及操作流程。
3、培訓從業人員的健康知識.。
4、培訓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
1、1月一次對庫存食品和柜臺上未銷售完的食品主動進行清理。
2、發現食品包裝無原料、成份、含量,無生產日期、保質期、無廠名、廠址等不符合法律法規的標簽,及時將該食品拆下柜臺。
3、超過保質期或雖未超過保質期,但已經變質的食品,應立即拆下柜臺。
4、國家公布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5、工商部門通知的不合格食品立即下柜。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七
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以下條例:
一、 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福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單位區域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監督管理責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二、 本單位依法領取營業執照并按國家法規要求辦理經營食品的相關證件,其食品經營范圍與環境要符合國家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三、 食品銷售要具備保障食品安全的設施設備和條件,遠離污染源,并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
四、 建立健全食品采購索證和臺帳制度。建立自檢制度。
五、 按規定做好食品留樣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確保食品安全。
六、 嚴格做好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衛生知識培訓工作。
七、 積極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規范經營行為,完善售后服務,妥善解決消費投訴和糾紛共同營造食品安全消費環境。
××有限公司
××年××月××日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八
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履行本店保證食品安全的責任和義務,根據《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店實際制定本制度,并承諾認真執行:
第一條經營者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經營者和食品安全管理員對經營的食品安全負首要責任。
第二條建立制定并執行健康檢查制度。
本店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立即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和進貨臺賬記錄制度。購進的任何食品一律進行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和進貨臺賬記錄制度。
從事食品批發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進銷貨臺帳制度,并使用符合要求的供貨票據。
(一)食品查驗:購進食品查驗其食品與標識是否真實一致,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食品質量檢驗或檢疫、檢測合格證明;
5、國家和省對食品有其他特殊規定的,按其執行。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或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及時報告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二)索證索票。對初次交易的食品生產者或供應者、驗明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并保存其復印件,每年核對一次。購進食品時,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九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八)、(十)、(十三)項,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等物品;違法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第五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安排患有《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以及《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所列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者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規定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七)、(九)、(十一)、(十二)項,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等物品;違法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第五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未按照要求進行食品運輸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
第五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一)、(二)、(三)項及第二款的規定的,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令停業,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
第五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的,責令廣告主停止發布廣告,并以等額廣告費用在相應范圍內公開更正清除影響,并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的,沒收違法所得,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
第六十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食品經營企業在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進行處置、報告的,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毀滅有關證據的,責令停業,并處二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
第六十一條食品經營者的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依照本辦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處理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食品經營者聘用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食品經營的;
(三)食品經營者拒絕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開展監督檢查的。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一)從事批發業務的食品經營企業沒有向購貨者開具銷售票據或者清單的;
(二)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柜臺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沒有建立食品經營者檔案、記載市場內食品經營者的基本情況、主要進貨渠道、經營品種、品牌和供貨商狀況等信息;沒有設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時公開市場內或者行政機關公布的相關食品信息的。
第六十四條食品經營者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的,應當從輕、減輕處罰。
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處罰。
第六十五條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食品經營者違反本辦法規定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第六十六條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法定職責、日常監督檢查不到位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的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
第一條為規范食品流通秩序,加強食品流通的行業管理,規范食品經營行為,保障食品消費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市場,是指從事食品交易活動的批發市場、零售市場(包括集貿市場、超市、百貨店、倉儲式會員店、便利店、食雜店等)。
本辦法所稱經銷商,是指從事食品批發、零售、現場制作銷售等活動的組織或個人。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流通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商務部負責全國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行業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行業管理,負責指導、督促市場建立保障食品流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第五條市場和經銷商應當取得營業執照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經營食品的相關證照,其食品經營環境應當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衛生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第六條市場應當設立負責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門或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控本市場的食品安全狀況。
第七條市場應當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協議準入制度。市場應與入市經銷商簽訂食品安全保證協議,明確食品經營的安全責任。
鼓勵市場與食品生產基地、食品加工廠“場地掛鉤”、“場廠掛鉤”,建立直供關系。
(二)經銷商管理制度。市場應當建立經銷商管理檔案,如實動態記錄經銷商身份信息、聯系方式、經營產品和信用記錄等基本信息。經銷商退出市場后,其檔案應至少保存二年。
禁止偽造經銷商檔案。
(三)索證索票制度。市場應當對入市經營的食品實行索證索票,依法查驗食品供貨者及食品安全的有效證明文件,留存相關票證文件的復印件備查。
(四)購銷臺賬制度。市場應當建立或要求經銷商建立購銷臺賬制度,如實記錄每種食品的生產者、品名、進貨時間、產地來源、規格、質量等級、數量等內容;從事批發業務的,還要記錄銷售的對象、聯系方式、時間、規格、數量等內容。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對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場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記錄在案。
發現在本市場銷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隱患,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確認,市場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依法報相關部門處理。
第八條鼓勵市場申請綠色市場認證,并使用相應的認證標志。
禁止冒用、使用偽造的前款規定的認證標志。
第九條市場現場制作食品、散裝食品及生鮮食品銷售應當具備保障食品安全的設施設備和條件,遠離污染源,并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
鼓勵市場現場制作食品在消費者可視范圍內操作。
市場生、熟食品應分區銷售,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條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市場巡查制度,對市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的市場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機制。
第十二條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與食品流通行業中介組織建立溝通協作機制,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
第十三條鼓勵新聞媒體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任何單位或個人可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舉報、投訴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十四條市場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并可向社會公告。
第十五條商務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依本辦法規定履行職責,或者濫用了職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一
市場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并可向社會公告。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二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及上級有關學校食品管理規定,根據我校實際,特制訂如下食品衛生與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食品經營場所嚴格進貨渠道,進貨必須從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食品產家或批發店購進。
2、學校食品經營場所每次進貨必須主動接受學校食品衛生與安全領導小組的檢查,提供貨樣、清單及合格證等,學校有權對不合格食品進行上報處理。
3、嚴禁銷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有致病性寄生蟲、污穢不潔、假偽劣、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4、學校食品經營場所衛生環境整潔,通風透氣,無蒼蠅、老鼠、蟑螂等。
5、對食品柜、容器等必須經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潔。
6、學校食品經營場所工作人員必須有健康合格證,經常保持個人衛生。
7、學校提供的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按規定進行檢測。
8、發現有食品中毒現象,必須立即報告學校食品衛生與安全作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送往醫院救治,同時上報主管部門及有關防疫部門,并將可能有問題的食品進行隔離封存,配合上報有關部門調查。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三
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青島12345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進貨與供貨商檔案相對應制度:采購食品必須專人負責,并掌握食品衛生知識和采購知識,建立索證檔案,索取的證明要分類并按時間順序存檔管理,建立詳細的進貨臺賬,保留年限不低于兩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在采購定型包裝食品時,要向供應方索取廠家許可證、產品檢驗合格證明或者檢驗報告;采購非定型包裝食品時要檢查食品的色、香、味、型等的感官性狀并索取經銷商的許可證及該批次產品的檢測報告或合格證。按規定做好食品留樣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確保食品安全。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嚴格做好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衛生知識培訓工作,每年一次送員工到衛生部門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才能從事本公司的操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查體的事情發生。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理崗位,并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四、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嚴格控制食品的質量,對于外包裝明顯破損、變質等食品必須控制收回,并及時最好退貨登記,與進貨臺賬緊密聯系,嚴格到每個細節。
五、食品儲存運輸制度:做好食品貯藏和供應等過程的管理,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注重環境衛生管理,保持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清潔。按公司《衛生標準操作規程》做好生產場地的清潔工作。運輸供應環節必須嚴格控制,保持運輸工具的清潔衛生,做好出入登記。
六、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公司區域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監督管理責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公司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一、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衛生知識和食品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二、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工作的食品加工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對直接接觸食品人員進行健康監控管理,做好相關記錄,并存檔管理(從業人員健康監控記錄),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企業從事食品加工人員必須建立健康檔案。
六、企業對從業人員定期開展食品質量安全知識培訓,并保存培訓記錄。
1、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2、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3、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為了規范餐廳食品安全,嚴格按食品安全要求來執行,讓餐廳的食品管理符合國家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購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物流進貨(由物流采購部提供相關資質打印并留存)或者被許可的自采進貨(由自采供應商提供采購所認可的相關資質并在采購部備案)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對自采的物料,必須報備營運部、采購部,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并在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之前提交采購部審驗,通過審驗后方可自采。
(三)自采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留存物流進貨單,按日期整理,留存不少于2年。
貨臺賬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訂貨經理、餐廳經理)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儲存或者向操作員工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和銷售,銷毀處理,過期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三、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必須放有防鼠板)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變質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門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四、制作區工作人員衛生制度
(一)制作區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制服、佩戴一次性帽子、帶口罩、洗手消毒后方可上崗,操作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紙巾捂口。
(二)操作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
(三)食品儲存,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儲存措施。
(四)小包裝及開封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保存原標簽)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健康證統一留存管理。
(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新員工、新員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七、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并留存清潔記錄表
(三)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同崗位不混用不亂用。
(四)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定期保潔、洗刷、消毒,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
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八、衛生檢查制度
(一)餐廳經理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餐廳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1.目的
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確保師生飲食安全、衛生。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校食堂、門店及純凈水供應點。
3.職責
3.1分管校領導負責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的領導工作
3.2總務處和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飲食衛生安全的監督,檢查;
3.3食堂、門店、純凈水供應點負責日常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
4.管理要點
4.1組織管理機構
4.1.1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在校長負責責任制下,由分管校長、總務處、學生處、工會、團委、各專業部負責人組成。
4.1.2食品衛生管理網絡:在校長室的領導下,總務處對食品供應部門實行全方位的監控,各部門針對各自的工作崗位做好日常管理細化工作。
4.1.3總務處與食品供應部門簽訂《食品衛生工作目標責任書》
4.2食品從業人員持證上崗
4.2.1食堂、門店、純凈水供應點必須持有《衛生許可證》。
4.2.2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合格證、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健康教育培訓合格證才能上崗。
4.3食品衛生管理
4.3.1嚴格把好食品原料進貨關,所進原料必須索證,杜絕可疑原料或腐-敗變質原料混入廚房操作間。
4.3.2嚴格按操作流程對食品原料加工、烹調。嚴禁超標使用食品添加劑。
4.3.3嚴禁出售各種涼拌菜,嚴禁出售自制飲料。
4.3.4剩菜剩飯必須加熱徹底才能繼續供應,蔬菜不準隔頓供應。
4.3.5堅持消毒制度,食品用具每天用84消毒液(蒸汽)消毒,并作好記錄。
4.3.6嚴禁非食品做作業人員隨意進入食品操作加工間。
4.3.7純凈水由教育采購中心定點統一配送。
4.3.8純凈水飲水機每學期在開學前一周經檢修、消毒后再使用。
4.4食品衛生環境管理
4.4.1所有食品必須上貨架,嚴禁就地堆放。
4.4.2保持窗明幾凈,餐廳及時打掃,做到地面、墻面、桌面、凳面無油膩。
4.4.3保持冰箱(冷庫)整潔,及時除霜,每周用84消毒液進行消毒。
4.4.4泔腳垃圾放入加蓋的容器內,做到日產日清。
4.4.5做好防蠅、滅蠅,防鼠、滅鼠及滅蟑螂工作,并作好記錄。
4.4.6吸油煙罩,每周清洗一次,做到無滴油。
4.4.7保持室內下水道暢通,廚房間、粗加工間每周清理一次,并沖刷干凈。
4.5食品衛生檢查
4.5.1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每月對食品衛生進行一次大檢查,安保處每周不定期進行抽查,并作好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會同有關部門解決處理。
4.5.2膳管會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對食堂飯菜質量、價格、衛生狀況等進行評價,促進食堂提高師生滿意率,并作好記錄,膳管會成員深入食堂進行不定期抽查,進行監督,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5.質量記錄
5.1食品經營衛生許可證一覽表
5.2食品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一覽表
5.3食品采購索證記錄表
5.4除“四害”記錄表
5.5食品衛生安全檢查記錄表
1、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確保提供的食品安全衛生。
2、依法亮證經營,不超許可范圍經營,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動。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不擅自變更加工布局及場所用途,新、改、擴建加工場所或變更許可內容,先經過監管部門審查通過再進行。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組,餐飲業法人是本單位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4、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實施內部檢查管理,督促檢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實情況,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關記錄。
5、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在部門內開展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進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檢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組每周進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6、依法制定并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關注社會食品安全預警提示,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四
一、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衛生知識和食品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二、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并且做到:
(二)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臵于帽內;
(三)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六、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將考核結果計入從業人員個人檔案,作為晉升工資資,表彰先進的依據之一。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五
一、貯存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應及時清理銷毀。
三、冷藏、冷凍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范圍要求。
(一)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并定期校驗,以便于對冷藏、冷凍柜(庫)內部溫度的監測。
(二)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存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確保食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
(三)冷藏、冷凍柜(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并保持衛生。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六
1、本計劃由總經理批準頒布,通過會議、培訓等方式,使全體員工樹立食品安全防護的意識,以促使他們積極參加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的活動。從批準的實施日期開始執行。
2、計劃分“受控”以及“不受控”兩種方式,只有受控的文件在修改時予以更新;公司只允許受控文本。
3、本計劃管理所有相關事宜均有品保部統一負責,未經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將本計劃提供給公司以外的人員。對于計劃持有者要調離工作崗位時,應將計劃交還品保部,辦理核收登記。
4、計劃持有的人員應妥善保管防護計劃,不得損壞、丟失、隨意涂改相關文件.。
5、在使用食品防護計劃時,如果有修改的建議,各部門負責人應匯總意見,及時向品保部反饋品保部再向相關負責人匯報,統一意見后進行修改。
6、品保部在生產工藝有所改變的時候,對食品防護計劃必須再一次進行審核并加以修改。某些條件的改變也可能需要修訂計劃,如添加新的生產線。更換新的供應商、新的外包和新的工藝等等,都要嚴格審核并通知相關人員。
7、食品防護計劃的發放、回收、修改、作廢依據《文件控制程序》進行。
8、至少每個季度進行一次演練以驗證計劃的有效性,對演練中出現多余或不能實施的項目,應共同商討進行修改。
9、廠區內禁止飼養與枸杞鮮果無關的動物,以免對公司產品造成影響。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七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本單位銷售的食品為
(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填寫,并以“x”號結束);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一、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二、采購各類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購時應向銷售方索取該批產品有效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四、禁止采購腐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購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顯致病寄生蟲的禽、畜、水產品及其制品、酸敗油脂、變質乳及乳制品、包裝嚴重污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購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購人員應記錄采購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的資料,注意個人衛生并隨時接受管理人員檢查。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三、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一、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帽,頭發必須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發,不留長胡須。
五、平日不染紅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后堅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時嚴禁吸煙。
八、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九、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要對著食品咳嗽或大噴啑。
十二、自覺遵守衛生制度。
十三、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一、食品成品貯存方法:
常溫貯存
貯存基本要求
(1)清潔衛生。
(2)通風干燥。
(3)無鼠害。
二、食品成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保持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有害昆蟲。
三、食品成品貯存的衛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成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成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墻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霉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成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食品和有異味的食品。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八
1食品經營者應當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義務,認真檢查食品合格證明,對儲存、銷售的食品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2經營食品的大型超市,商場應配備必要的檢驗設備和食品安全專業管理人員,定期對食品進行自檢或則送檢,提高對銷售食品質量的控制能力。
3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貨自行分裝食品的,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貨自行分裝食品的最小獨立銷售單元包裝上清晰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分裝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市場開辦者質量責任制度等自律制度
第一條, 為了規范食品經營活動,加強市場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廣大
消費者購買放心的食品明確市場內各方責任,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食品市場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展銷會舉辦者必須對入場經營者的資格進
行審核,明確和落實經營者的食品安全質量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經
營者的經營環境、條件、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經營食品是否符合法定
要求進行檢查,發現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或者其他違法行為的,
要及時制止并報告所在地工商部門。
第三條, 市場內經營者應保存場內整潔衛生,經營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
或行業制定的質量衛生標準。
第四條, 市場內經營者均建立健全食品質量責任制度,要嚴格落實食品質量責
任。
第五條, 市場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
第六條, 市場管理辦公室對場內食品質量實施以下監督管理:
第七條,
第八條,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十九
一、商店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有效培訓合格證。
二、商店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在上崗前應取得健康證明。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進行臨時健康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五、商店從業人員應建立每日晨檢制度。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六、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
(一)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應戴口罩。
(二)操作前應洗凈手部,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手部受到污染后應及時洗手。洗手消毒宜符合《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洗手消毒方法》。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洗手并消毒:
1.處理食物前;。
2.使用衛生間后;。
3.接觸生食物后;。
4.接觸受到污染的工具、設備后;。
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涕后;。
6.處理動物或廢棄物后;。
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面部、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四)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更換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應嚴格進行雙手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消毒。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五)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食品處理區。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七、從業人員工作服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制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每名從業人員工作服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從業人員上衛生間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八、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從業人員應按照培訓計劃和要求參加培訓。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原則上每年應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集中培訓。
九、建立從業人員健康、培訓管理檔案。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二十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食品經營范圍與證照要求:。
1、我單位申請許可經營范圍為食品流通許可范圍為;。
4、如若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涉及食品生產或餐飲服務的,本單位保證在獲得相關部門的許可及增加經營范圍后,方始經營。
二、本單位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符合下列要求:。
3、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7、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
9、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10、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安全、無害;。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三、本單位不得經營下列食品:。
3、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7、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9、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10、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四、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
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
1、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4、保質期;。
5、產品標準代號;。
6、貯存條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8、生產許可證編號;。
9、法律、法規或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六、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一、公司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每天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衛生狀況和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并作好登記。
三、每日組織一次衛生檢查,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四、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
五、發現問題,應有人跟蹤改正。
六、檢查內容應包括食品儲存、銷售過程;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周圍環境衛生。
七、對損壞的衛生設施、設備、工具應有維修記錄,確保正常運轉。
八、各類檢查記錄必須完整、齊全,并存檔。
一、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二、采購各類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購時應向銷售方索取該批產品有效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四、禁止采購腐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購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顯致病寄生蟲的禽、畜、水產品及其制品、酸敗油脂、變質乳及乳制品、包裝嚴重污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購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購人員應記錄采購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的資料,注意個人衛生并隨時接受管理人員檢查。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三、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一、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帽,頭發必須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發,不留長胡須。
五、平日不染紅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后堅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時嚴禁吸煙。
八、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九、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要對著食品咳嗽或大噴嚏。
十二、自覺遵守衛生制度。
十三、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一、食品成品貯存方法:。
2、常溫貯存:貯存基本要求(1)清潔衛生(2)通風干燥(3)無鼠害。
二、食品成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保持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有害昆蟲。
4、高溫冷庫溫度控制在4℃-0℃。低溫冷庫溫度控制在-18℃以下。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成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成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墻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霉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成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食品和有異味的食品。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二十一
為加強全鎮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和組織協調,建立統一、協調、權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機制,實現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特制定長寧鎮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1、會議組織: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由組長召集并主持,全體成員參加。
特殊情況,可由組長委托副組長決定臨時召開。
2、會議內容: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縣有關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研究全鎮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討論決定有關食品安全監管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計劃,部署食品放心工作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聯合督查工作,協調解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職能單位匯報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情況,提出存在問題及建議;督促檢查會議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
會議原則上每個季度召開一次,由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副組長召集,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各協管員參加。
特殊情況,可由辦公室主任決定臨時召開。
會議內容是研究落實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任務和日常協調工作,討論決定需上報的有關事項。
會議須做好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報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長閱知。
(一)領導小組設立食品安全案件舉報中心(設在黨政辦),負責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訴舉報工作,舉報中心應與各職能單位所接舉報協調統一后,方可匯總向社會公布。
(二)各職能單位按照首接負責的原則,及時處理投訴舉報的案件。
對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案件和食品安全突發事故,職能單位接報后要及時報告舉報中心,由舉報中心統一協調處理。
對食品安全突發事故,舉報中心接報后應立即報告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
(三)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制定《長寧鎮食品安全突發事故報告制度》和《長寧鎮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各職能單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職責,制定相應的報告制度和應急預案。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匯總、分析整理和傳遞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向社會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網絡互聯互通建設的協調。
(二)各職能單位應指定一名干部擔任信息聯絡員,負責本系統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報送工作。
各部門信息聯絡員的確定和變動,須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信息報送的內容包括本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規劃、年度和階段性工作計劃(總結)、專項整治方案及實施情況、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查處情況和質量抽檢結果等。
上述有關內容按規定及時報送,并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報送一次綜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動態信息。
(四)統一發布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情況和調查(結論)、重大節目和活動期間的食品安全狀況、食品安全質量抽檢結果、全鎮范圍內食品安全警示信息等。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協調,定期不定期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活動,各職能單位按照各自職能分工,相互配合,通過各種形式,動員社會參與,進行科普教育,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協調,結合各職能單位、各村聯絡員的工作實際需要,開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2篇)篇二十二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一、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堅持落實每天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衛生狀況和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并作好登記。
三、每日組織一次衛生檢查,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四、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
五、發現問題,應有人跟蹤改正。
六、檢查內容應包括食品儲存、銷售過程;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周圍環境衛生。
七、對損壞的衛生設施、設備、工具應有維修記錄,確保正常運轉。
八、各類檢查記錄必須完整、齊全,并存檔。
一、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二、采購各類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購時應向銷售方索取該批產品有效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四、禁止采購腐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購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顯致病寄生蟲的禽、畜、水產品及其制品、酸敗油脂、變質乳及乳制品、包裝嚴重污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購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購人員應記錄采購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的資料,注意個人衛生并隨時接受管理人員檢查。
一、食品經營者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參加工作。
三、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制度。
一、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帽,頭發必須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發,不留長胡須。
五、平日不染紅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后堅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時嚴禁吸煙。
八、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九、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準對著食品咳嗽或大噴嚏。
十二、自覺遵守衛生制度。
十三、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食品倉庫衛生崗位責任制。
一、食品貯存方法:
1、低溫貯存。
1)冷藏貯存:0℃至-10℃條件下貯存。
2)冷凍貯存:0℃至-29℃條件下貯存。
2、常溫貯存。
貯存基本要求(1)清潔衛生(2)通風干燥(3)無鼠害。
二、食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保持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昆蟲。
4、高溫冷庫溫度控制在4℃-0℃。
低溫冷庫溫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貯存的衛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墻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霉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和有異味的食品。
本制度一式兩份,一份交許可機關留存,一份由經營者張貼懸掛于經營場所醒目位置。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二、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采取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四、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五、食品銷售衛生制度。
(一)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紙巾捂口。
(二)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三)食品銷售應有專柜,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
(四)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六、食品展示衛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鮮衛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七、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
(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八、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九、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四)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定期保潔、洗刷、消毒,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十、衛生檢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