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為了維護組織的正常運轉,保證成員的權益和利益,約束行為規范而制定的一系列規定和準則。我們需要遵守規章制度,以確保組織的順利發展。以下是一些經過實踐檢驗的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內容寫大全(17篇)篇一
1、學習、了解、掌握上級的有關勞動和工資工作的政策、規定。
2、及時準確地向領導和職工傳達、宣傳、解釋有關勞動和工資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的文件精神。
3、按照要求做好工資改革工作,完成職工工資的晉級、進檔和因職務變動、轉正定級等帶來的工資變動工作。
4、依據職工考勤,完成職工每月工資和其他福利的造冊及發放工作、獨子費的管理發放工作。
5、完成職工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收入所得稅等基數的變更審批、賬戶的管理審核、費用的代扣代繳、公積金的提取使用等工作。
6、做好工資信息管理庫的完善、職工考勤表的備案、黨費的測算、工會費的測算、單職工房租的扣繳、勞務費的發放等工作。
7、做好退休人員工資的管理工作。
8、做好年度工資的預算工作。
9、崗位工作所涉的資料注意保存留檔,做到賬卡齊全、準確無誤、及時入檔。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內容寫大全(17篇)篇二
1、勞動教師必須首先明確認識到勞動教育的重大意義,經常向學生、家長作好宣傳,為進行勞動教育打下基礎。
2、認真備課。
(1)學習勞動教學大綱,在此基礎上認真制訂學期授課計劃及進度安排計劃。
(2)認真備課,在寫好教案的同時,要為學生在勞動課中做到手腦并用而做好一切準備工作。
3、嚴格上課制度。
(1)教師在響預備鈴前要到達教課現場,為學生上課和實習做好一切課前準備。
(2)要按計劃完成課堂教學,提高四十分鐘的效率,精講多練,讓學生有充分的動手時間。
(3)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無離開課堂,不提前下課。
(4)必須教育學生愛護一切公共財物及教學設備,凡有損壞現象要及時查明原因,進行批評教育,嚴重者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5)嚴格上課紀律和上課的考勤制度,記錄每節學生出勤的情況。
4、布置作業方面:
作業要適當,使學生既動手又動腦。基本上當堂完成,每次作業要批改、打分、作記錄,作為勞動課的評分成績。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內容寫大全(17篇)篇三
第一條為規范員工聘用管理,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及公司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招聘員工本著以用人所長容人所短追求業績鼓勵進步為宗旨;主要采取公開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公司總經理由股東會聘用;其他部門人員由總經理聘用,報股東會備案。
第二章聘用及試用期。
第四條聘用員工應根據公司機構設置及業務發展需要,在定崗定職的基礎上編制用人計劃報股東會通過。
第五條每位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應出示健康證并按要求在公司指定的醫院進行身體健康檢查,拒絕檢查者或體檢結果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不予以錄用。
第六條所以員工應該提供真實有效的員工資料,以旦又所變化(住址聯系電話)應及時至人事部更改。
第七條員工在正式聘用之前,必須又相關期限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工作表現合格的,方可給予正式聘用。
第八條凡不符公司錄用要求的,公司可解除聘用關系。在試用期內辭職者,須提前至少一星期向部門主管及人事部提出。
第九條一般情況下公司不雇傭員工的親屬(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如公司員工與另一員工結婚,則人事部門可以調動任何一方的工作或予以解聘。
第二章工作時間與考勤。
第十條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六,每天上午8.30-下午6.00(其中包括1小時的午餐,時間為12.00-1.00)店面按營業需要自行制定工作時間,并進行綜合工時制。
第十一條員工在上班前應先在考勤機上打卡(或簽到),店面員工應在換上工作服后再打卡,下班時應先打卡后換工作服。嚴令禁止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為打卡。
第十二條上班遲到十五分鐘支三十分鐘者,扣除一小時工資。上班遲到三十分鐘或二小時者,扣除半日工資;二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論。上班遲到者應立即報告上級負責人,并講述遲到的原因。遇有惡劣天氣或其他不可控制因素而影響正常出勤時,按公司統一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下班時間前五分鐘至十五分鐘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早退者將被扣除一小時工資。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前下班者,均以曠工半日論,并扣除半日工資。
第十四條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離崗位的員工均以曠工論。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者,將受到一次書面警告。
第十五條店面員工在沒有得到部門經理以上級負責人批準的情況下,不得擅自換班。如須換班須填寫換班申請單。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十六條店面安全管理部門的員工應在指定的范圍內堅持工作,直到有人接替才可離開崗位。沒有上級主管的批準,不可擅離職守。
第十七條如需在工作時間外出,員工需填“外出申請單”,經上級主管簽字后并經人事部批準后,方可離開公司,返回公司也需打卡或簽到。
第十八條若員工忘記打卡或簽到,必須及時向主管說明,在“遺忘/漏打卡申請表”上簽字并交給人事部,否則按曠工處理。店面員工一各月不得遺忘打卡超過二次,第三次將受到受到口頭警告處分。店面員工上下班走公司指定得通道,上班時需正確穿著制服并佩戴胸卡。
第十九條公司除在試用期結束時對員工進行考核外,還將定期對員工得工作表現和發展進行評估的討論,其結果將作為員工職位和薪金調整的依據。
第二十條員工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用書面形式報告公司是否希望續簽合同。
第二十一條公司奉行機會均等的人事政策,為每位員工提供平等而合理的工作發展空間。公司會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公司的需要并結合個人愿望提升和調動員工的崗位。
第五章辭職與解聘。
第二十二條員工可以因正當理由向公司提出辭職,但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公司會在一個星期內對其申請予以答復并按相應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若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且符合公司辭退員工的標準,公司按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在員工離開公司前,應將公司的財產,工具,鑰匙,證件的所有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等交還所在部門負責人。否則,公司有權利不辦理相關的手續。
第二十四條公司員工辭職程序如下:
1辭職書(員工)2接受辭職書(部門經理/副經理以上)3審批4清辦離職事項(員工/相關部門)5準備資料/結帳(人力資源部)6簽發離職證明(總經理或店長)7離職(員工)。
第二十五條公司與員工解聘程序如下:
1解聘報告(部門負責人)2商討/審批3簽發解雇書(總經理或店長)4清辦解聘事項(員工/相關部門)5準本資料/結帳(人力資源部)6解雇(員工)。
第六張工資。
第二十六條公司的基本薪資政策是以最大可能激勵廣大員工努力工作,并使每一位為公司積極努力有效工作的員工,都能得到一份與其付出相適應的勞動報酬。定期參加行業性薪資調查,以確保公司薪資水平的合理性和競爭性,是保證公司的人力資源素質的基本手段。
第二十七條員工的薪資是保密的,同事之間不要相互打聽詢問和泄漏,否則后果自負。
第二十八條業績評估后為公司的工資檢討期。公司按員工的工作表現公司的營業狀況勞動市場的訊息物價指數以及其他因素,檢討指數以及其他因素,檢討薪資福利水平并做相應的調整。
第二十九條公司于每月十五日發放上月工資。
第三十條公司將按國家規定統一扣除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七章假期。
第三十一條一般情況下,員工在請假之前必須填寫申請單,注明請假類型及理則,得到部門主管和經理或店長核準后方可請假,并至少提前一天交到人事部。一切涉及假期的.工資計算標準參照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員工因私事必須親自處理需要請事假。員工應事先填寫事假單,經上級主管部門經理人事部和總經理或店長批準。事假作為無薪假。
第三十三條員工因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修養時,必須持病例卡和正規醫院的疾病休假證明書,經人事部審核通過后,可申請病假。原則上,病假也須事前申請,但遇有疾病或緊急事故得委托他人于二天上午10點以前通知部門主管或經理和人事部,并在病假發生的三天內將病例證明送至人事部,否則以事假處理并做書面警告。
第八章培訓與發展。
第三十四條公司向員工提供滿足現職和適應將來工作需要的各種個人發展的培訓。培訓的范圍包括與工作相關的知識技能和管理方面的內容。以及與個人組織的要求相適應的更廣泛領域的培訓。
第三十五條培訓的形式一般分為:公司內部培訓社會培訓。在不影響工作前提下,公司積極提倡和鼓勵員工在業余時間參加培訓。培訓是一項花費較大但并非立竿見影的工作,在公司著眼以付出金錢及心力的同時,也希望員工能做出相應的承諾。為此,我們會要求被培訓的員工與公司簽訂培訓合同。培訓合同的培訓期及金額等規定,將按培訓的實際內容而定。
第三十六條為讓員工了解自己的工作業績和需要改進地方,員工應當定期對工作進行回顧,同時公司負責人也應當定期對屬下員工工作表現進行評估。若員工對評估結果持不同看法,應當將評估結果經過二級以上主管的審批,并以此作為員工加薪調職的直接依據。
第三十七條每位員工應出色完成本職工作,同時又能積極參與公司的整體發展。由于員工的努力和合理化建議而給公司帶來了顯著經濟效益,公司會給予員工應有的獎勵的榮譽。
第九章勞動保護。
第三十八條公司禁止對機器設備運輸工具保護設施安全裝置等物品進行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使用。
1未經允許不得使用公司得機器設備運輸工具安全設施有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其上級負責人。
2一旦發現所使用得機器設備運輸工具安全設施有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其上級負責人。
3未經許可不得在安全裝置上添減儀器和零件。
4從事特定工作的員工,必須按規定穿戴由公司配置的勞動的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加工機器和設備時,應嚴格遵循安全操作程序的要求。
第三十九條預防火災是每個員工的義務。這不僅關系到自身和同事的安全,同時也關系到超市顧客的安全。為此:
1緊急通道口應始終保持暢通,禁止設備材料或庫存商品堵塞通道口。
2隨時提防消防設備及裝置的電路板短路。消防設備不能被物品堵塞堆壓。
3員工應通曉發送更事故或火災時的應急疏散程序,并應參加有關的培訓。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準則適用與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十一條本準則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股東會,由公司總經理制定實施細則報公司股東會備案。
第四十二條本準則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內容寫大全(17篇)篇四
(一)從上班到下班。
1、上班的時候。
1.1遵守上班時間。因故遲到和請假的時候,必須事先通知,來不及的時候必須用電話聯絡。
1.2做好工作前的準備。
1.3時間一到就開始工作。
2、工作中。
2.1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步驟、迅速踏實地進行。
2.2遇有工作部署應立即行動。
2.3工作中不扯閑話。
2.4工作中不要隨便離開自己的崗位。
2.5離開自己的崗位需要向上級領導請示得到確認后方可離開。
2.6不打私人電話。不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務。
2.7在公司內保持安靜,不要大聲喧嘩。
3、公司用品和文件的保管。
3.1公司內實施定置管理。
3.2公司用品和文件必須妥善保管,使用后馬上歸還到指定場所。
3.3公司用品和文件不得帶回家,需要帶走時必須得到許可。
3.4文件保管不能自己隨意處理,或者遺忘在桌上、書柜中。
3.5重要的記錄、收據等文件必須保存到規定的位置。
3.6處理完的文件,根據公司指定的文件號隨時歸檔。
4、下班時。
4.1下班時,文件、工具、用品等要整理,要收拾桌子,椅子歸位。
4.2考慮好第二天的任務,并記錄在本子或黑板上。
4.3關好門窗,檢查處理水和電等安全事宜。
4.4需要加班時,事先要得到通知確認。
4.5下班時,與同事打完招呼后再回家。
(二)工作方法。
1、接受指示時。
1.1接受上級指示時,要深刻領會意圖。
1.2虛心聽別人說話。
1.3聽取指導時,合理消化,作好記錄。
1.4疑點必須提問。
1.5重復被指示的內容。
1.6指示重復的時候,首先從最高上司的指示開始實行。
2、實行時。
2.2遵守上司指示的方法和順序,或視工作的目的而定。
2.3實行決定的方案時,需要別的部門的人協助時,要事先進行聯絡。
2.4備齊必要的工具和材料。
2.5工作經過和結果必須向上司報告。
2.6工作到了期限不能完成時,要馬上向上司報告,請求提示。
2.7任務實施時,遇到疑問和上司商量。
2.8檢查被指示的內容和結果是不是一致。
3、報告時。
3.1工作完后,馬上向上級報告。
3.2先從結論開始報告。
3.3總結要點。
3.4根據事實發表自己的意見。
4、工作受挫的時候。
4.1首先報告上級。
4.2虛心接受意見和批評。
4.3認真總結,相同的失敗和錯誤不能有第二次。
4.4不能失去信心。
4.5不要逃避責任。
(三)創造工作愉快。
1、打招呼。
1.1早上上班時要很有精神地說“早上好”。
1.2在公司內外,和客人、上司、前輩打招呼,同樣他們也會和你打招呼。
1.3開朗而有精神地同別人打招呼,會讓整個公司氣氛很活躍、有生氣。
2、努力愉快地工作。
2.1工作中自己思想要活躍。
2.2通過工作讓自己得到鍛煉成長。
2.3為他人愉快而工作。
2.4相互理解、信任,建立同事間和睦關系。
3、互相交談。
3.1如果人們聚在一起,常會有引起個人煩惱、個人解決不了或者決定不了的事情,為了找到好的解決方法,大家應經常在一起互相討論交談。
3.2“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有問題時一個人搞不明白,很多人在一起商談就明白了。互相討論時,可以從不知到知。使自己明白不足,從而確定出好的意見和想法。
3.3從互相討論變為互相幫助。根據討論大家互相制約、互相理解,人與人將產生新的關系。在集體中,要有勇氣敢于發表意見。
4、健康管理。
4.1保證睡眠,消除疲勞。
二、形象規范。
(一)著裝、儀容和舉止。
1、著裝統一、整潔、得體。
1.1服裝正規、整潔、完好、協調、無污漬,扣子齊全,不漏扣、錯扣。
1.2在左胸前佩戴好統一編號的員工證。
1.3上班時必須穿工作服。
1.4襯衣下擺束入褲腰和裙腰內,袖口扣好,內衣不外露。
2.1頭發梳理整齊,不染彩色頭發,不戴夸張的飾物。
2.2男職工修飾得當,頭發長不覆額、側不掩耳、后不觸領,嘴上不留胡須。
2.3女職工淡妝上崗,修飾文雅,且與年齡、身份相符。工作時間不能當眾化妝。
2.4顏面和手臂保持清潔,不留長指甲,不染彩色指甲。
2.5保持口腔清潔,工作前忌食蔥、蒜等具有刺激性氣味的食品。
3舉止文雅、禮貌、精神。
3.1精神飽滿,注意力集中,無疲勞狀、憂郁狀和不滿狀。
3.2保持微笑,目光平和,不左顧右盼、心不在焉。
3.3坐姿良好。上身自然挺直,兩肩平衡放松,后背與椅背保持一定間隙,不用手托腮。
3.4不翹二郎腿,不抖動腿,椅子過低時,女員工雙膝并攏側向一邊。
3.5避免在他人面前打哈欠、伸懶腰、打噴嚏、摳鼻孔、挖耳朵等。實在難以控制時,應側面回避。
3.6不能在他人面前雙手抱胸,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手勢動作。
3.7站姿端正。抬頭、挺胸、收腹、雙手下垂置于大腿外側或雙手交疊自然下垂;雙腳并攏,腳跟相靠,腳尖微開。
3.8走路步伐有力,步幅適當,節奏適宜。
三、語言規范。
1、會話,親切、誠懇、謙虛。
1.1語音清晰、語氣誠懇、語速適中、語調平和、語意明確言簡。
1.2提倡講普通話。
1.3與他人交談,要專心致志,面帶微笑,不能心不在焉,反應冷漠。
1.4不要隨意打斷別人的話。
1.5用謙虛態度傾聽。
1.6適時的搭話,確認和領會對方談話內容、目的。
1.7盡量少用生僻的電力專業術語,以免影響與他人交流效果。
1.8重要事件要具體確定。
2、自我介紹。
2.1公司名稱、工作崗位和自己的姓名。
2.2公司外的人可遞送名片。
2.3根據情況介紹自己的簡歷。
3、文明用語。
3.1嚴禁說臟話、忌語。
3.2使用“您好”、“謝謝”、“不客氣”、“再見”、“不遠送”、“您走好”等文明用語。
四、社交規范。
1、接待來訪微笑、熱情、真誠、周全。
1.1接待來訪熱情周到,做到來有迎聲,去有送聲,有問必答,百問不厭。
1.2迎送來訪,主動問好或話別,設置有專門接待地點的,接待來賓至少要迎三步、送三步。
1.3來訪辦理的事情不論是否對口,不能說“不知道”、“不清楚”。要認真傾聽,熱心引導,快速銜接,并為來訪者提供準確的聯系人、聯系電話和地址。或引導到要去的部門。
2、訪問他人。
2.1要事先預約,一般用電話預約。
2.2遵守訪問時間,預約時間5分鐘前到。
2.3如果因故遲到,提前用電話與對方聯絡,并致謙。
2.4訪問領導,進入辦公室要敲門,得到允許方可入內。
2.5用電話訪問,鈴聲響三次未接,過一段時間再打。
3、使用電話。
3.1接電話時,要先說“您好”。
3.2使用電話應簡潔明了。
3.3不要用電話聊天。
3.4使用他人辦公的電話和電腦等要征得同意。
4、交換名片。
4.1名片代表客人,用雙手遞接名片。
4.2看名片時要確定姓名。
4.3拿名片的手不要放在腰以下。
4.4不要忘記簡單的寒喧。
4.5接過名片后確定姓名正確的`讀法。
5、商業秘密。
5.1員工有履行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的義務。
5.2不與家人及工作無關的人談論公司商業秘密。
5.3使用資料、文件,必須愛惜,保證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
5.4不得擅自復印、抄錄、轉借公司資料、文件。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復制,凡屬保密級文件,需經公司領導批準。
五、會議規范。
1.事先閱讀會議通知。
2.按會議通知要求,在會議開始?分鐘進場。
3.事先閱讀會議材料或做好準備,針對會議議題匯報工作或發表自己的意見。
4.開會期間關掉手機、bp機,不會客,不從事與會議無關的活動,如剪指甲、交頭接耳等。
5.遵從主持人的指示。
6.必須得到主持人的許可后,方可發言。
7.發言簡潔明了,條理清晰。
8.認真聽別人的發言并記錄。
9.不得隨意打斷他人的發言。
10.不要隨意辯解,不要發牢騷。
11.會議完后向上司報告,按要求傳達。
12.保存會議資料。
13.公司內部會議,按秩序就座,依次發言。發言時,先講“××匯報”,結束時說:“××匯報完畢”。
14.保持會場肅靜。
六、安全衛生環境。
1.安全工作環境。
1.1在所有工作崗位上都要營造安全的環境。
1.2工作時既要注意自身安全,又要保護同伴的安全。
1.3提高安全知識,培養具備發生事故和意外時的緊急管理能力。
1.4愛護公司公物,注重所用設備、設施的定期維修保養,節約用水、用電、易耗品。
1.5應急電話,市內傷病急救120;市內火警119;公司火警;市內匪警110。
2、衛生環境。
2.1員工有維護良好衛生環境和制止他人不文明行為的義務。
2.2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紙屑、雜物,不流動吸煙。辦公室內不得吸煙。
2.3如在公共場所發現紙屑、雜物等,隨時撿起放入垃圾桶,保護公司的清潔。
2.4定期清理辦公場所和個人衛生。將本人工作場所所有物品區分為有必要與沒有必要的,有必要的物品依規定定置管理,沒有必要的清除掉。
七、上網規定。
1.在工作時間不得在網上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2.不得利用國際互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不得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3.不得利用互聯網制作、復制、查閱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規定的以及不健康的信息。
4.不得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
4.1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4.2對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4.3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程序。
八、人際關系。
1.上下關系尊重上級,不搞個人崇拜,從人格上對待下級,營造相互信賴的工作氣氛。
2.同事關系不根據自己的理解對待同事,以溫暖的關心栽培榮辱與共的同事愛,營造“同歡樂,共追求”的氛圍。
3.尊重他人肯定、贊揚他人的長處和業績,對他人短處和不足,進行忠告、鼓勵,造成明快和睦的氣氛。
4.相互合作在意見和主張不一致時,應理解相互的立場,尋找能共同合作的方案。
5.禁止派別不允許在工作崗位上以地緣、血緣、學員組成派員。
九、心靈溝通。
1.虛心接受人他人的意見。
2.不要感情用事。
3.不要解釋和否定錯誤。
4.真誠地對待他人。對他人有意見應選擇合適的時機和場合當面說清,不要背后亂發議論。
5.不要看他人的笑話,在公眾場合出現他人有礙體面,有違公司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善意地提醒。
6.對領導的決策和指示要堅決執行。有保留意見的,可擇機反映,但在領導改變決策之前,不能消極應付。
7.不要胡亂評議領導、同事或下級,更不能惡語傷人。
8.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等信息,以讓員工及時了解公司的業務發展和變化情況,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十、懲罰標準。
1.不服從上級管理安排,勸說無效第一次罰款10元,第二次50,第三次200,三次以上辭退。(特殊情況除外)。
2.員工出工必須是安排或請示得到上級領導確認同意方可出工,如擅自出工或外出等則一律按早退處理,超過10至20分鐘罰款10元,20至30分鐘則扣除半天工資(特殊情況除外)。
本規范為試行,不妥或不全面者待修改或補充。解釋權歸公司事業部。
文檔為doc格式。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內容寫大全(17篇)篇五
第55條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56條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條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58條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法律、法規、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59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60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61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內容寫大全(17篇)篇六
(一)從上班到下班。
1、上班的時候。
1.1遵守上班時間。因故遲到和請假的時候,必須事先通知,來不及的時候必須用電話聯絡。
1.2做好工作前的準備。
1.3時間一到就開始工作。
2、工作中。
2.1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步驟、迅速踏實地進行。
2.2遇有工作部署應立即行動。
2.3工作中不扯閑話。
2.4工作中不要隨便離開自己的崗位。
2.5離開自己的崗位需要向上級領導請示得到確認后方可離開。
2.6不打私人電話。不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務。
2.7在公司內保持安靜,不要大聲喧嘩。
3、公司用品和文件的保管。
3.1公司內實施定置管理。
3.2公司用品和文件必須妥善保管,使用后馬上歸還到指定場所。
3.3公司用品和文件不得帶回家,需要帶走時必須得到許可。
3.4文件保管不能自己隨意處理,或者遺忘在桌上、書柜中。
3.5重要的記錄、收據等文件必須保存到規定的位置。
3.6處理完的文件,根據公司指定的文件號隨時歸檔。
4、下班時。
4.1下班時,文件、工具、用品等要整理,要收拾桌子,椅子歸位。
4.2考慮好第二天的任務,并記錄在本子或黑板上。
4.3關好門窗,檢查處理水和電等安全事宜。
4.4需要加班時,事先要得到通知確認。
4.5下班時,與同事打完招呼后再回家。
(二)工作方法。
1、接受指示時。
1.1接受上級指示時,要深刻領會意圖。
1.2虛心聽別人說話。
1.3聽取指導時,合理消化,作好記錄。
1.4疑點必須提問。
1.5重復被指示的內容。
1.6指示重復的時候,首先從最高上司的指示開始實行。
2、實行時。
2.2遵守上司指示的方法和順序,或視工作的目的而定。
2.3實行決定的方案時,需要別的部門的人協助時,要事先進行聯絡。
2.4備齊必要的工具和材料。
2.5工作經過和結果必須向上司報告。
2.6工作到了期限不能完成時,要馬上向上司報告,請求提示。
2.7任務實施時,遇到疑問和上司商量。
2.8檢查被指示的內容和結果是不是一致。
3、報告時。
3.1工作完后,馬上向上級報告。
3.2先從結論開始報告。
3.3總結要點。
3.4根據事實發表自己的意見。
4、工作受挫的時候。
4.1首先報告上級。
4.2虛心接受意見和批評。
4.3認真總結,相同的失敗和錯誤不能有第二次。
4.4不能失去信心。
4.5不要逃避責任。
(三)創造工作愉快。
1、打招呼。
1.1早上上班時要很有精神地說“早上好”。
1.2在公司內外,和客人、上司、前輩打招呼,同樣他們也會和你打招呼。
1.3開朗而有精神地同別人打招呼,會讓整個公司氣氛很活躍、有生氣。
2、努力愉快地工作。
2.1工作中自己思想要活躍。
2.2通過工作讓自己得到鍛煉成長。
2.3為他人愉快而工作。
2.4相互理解、信任,建立同事間和睦關系。
3、互相交談。
3.1如果人們聚在一起,常會有引起個人煩惱、個人解決不了或者決定不了的事情,為了找到好的解決方法,大家應經常在一起互相討論交談。
3.2“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有問題時一個人搞不明白,很多人在一起商談就明白了。互相討論時,可以從不知到知。使自己明白不足,從而確定出好的意見和想法。
3.3從互相討論變為互相幫助。根據討論大家互相制約、互相理解,人與人將產生新的關系。在集體中,要有勇氣敢于發表意見。
4、健康管理。
4.1保證睡眠,消除疲勞。
二、形象規范。
(一)著裝、儀容和舉止。
1、著裝統一、整潔、得體。
1.1服裝正規、整潔、完好、協調、無污漬,扣子齊全,不漏扣、錯扣。
1.2在左胸前佩戴好統一編號的員工證。
1.3上班時必須穿工作服。
1.4襯衣下擺束入褲腰和裙腰內,袖口扣好,內衣不外露。
2.1頭發梳理整齊,不染彩色頭發,不戴夸張的飾物。
2.2男職工修飾得當,頭發長不覆額、側不掩耳、后不觸領,嘴上不留胡須。
2.3女職工淡妝上崗,修飾文雅,且與年齡、身份相符。工作時間不能當眾化妝。
2.4顏面和手臂保持清潔,不留長指甲,不染彩色指甲。
2.5保持口腔清潔,工作前忌食蔥、蒜等具有刺激性氣味的食品。
3舉止文雅、禮貌、精神。
3.1精神飽滿,注意力集中,無疲勞狀、憂郁狀和不滿狀。
3.2保持微笑,目光平和,不左顧右盼、心不在焉。
3.3坐姿良好。上身自然挺直,兩肩平衡放松,后背與椅背保持一定間隙,不用手托腮。
3.4不翹二郎腿,不抖動腿,椅子過低時,女員工雙膝并攏側向一邊。
3.5避免在他人面前打哈欠、伸懶腰、打噴嚏、摳鼻孔、挖耳朵等。實在難以控制時,應側面回避。
3.6不能在他人面前雙手抱胸,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手勢動作。
3.7站姿端正。抬頭、挺胸、收腹、雙手下垂置于大腿外側或雙手交疊自然下垂;雙腳并攏,腳跟相靠,腳尖微開。
3.8走路步伐有力,步幅適當,節奏適宜。
三、語言規范。
1、會話,親切、誠懇、謙虛。
1.1語音清晰、語氣誠懇、語速適中、語調平和、語意明確言簡。
1.2提倡講普通話。
1.3與他人交談,要專心致志,面帶微笑,不能心不在焉,反應冷漠。
1.4不要隨意打斷別人的話。
1.5用謙虛態度傾聽。
1.6適時的搭話,確認和領會對方談話內容、目的。
1.7盡量少用生僻的電力專業術語,以免影響與他人交流效果。
1.8重要事件要具體確定。
2、自我介紹。
2.1公司名稱、工作崗位和自己的姓名。
2.2公司外的人可遞送名片。
2.3根據情況介紹自己的簡歷。
3、文明用語。
3.1嚴禁說臟話、忌語。
3.2使用“您好”、“謝謝”、“不客氣”、“再見”、“不遠送”、“您走好”等文明用語。
四、社交規范。
1、接待來訪微笑、熱情、真誠、周全。
1.1接待來訪熱情周到,做到來有迎聲,去有送聲,有問必答,百問不厭。
1.2迎送來訪,主動問好或話別,設置有專門接待地點的,接待來賓至少要迎三步、送三步。
1.3來訪辦理的事情不論是否對口,不能說“不知道”、“不清楚”。要認真傾聽,熱心引導,快速銜接,并為來訪者提供準確的聯系人、聯系電話和地址。或引導到要去的部門。
2、訪問他人。
2.1要事先預約,一般用電話預約。
2.2遵守訪問時間,預約時間5分鐘前到。
2.3如果因故遲到,提前用電話與對方聯絡,并致謙。
2.4訪問領導,進入辦公室要敲門,得到允許方可入內。
2.5用電話訪問,鈴聲響三次未接,過一段時間再打。
3、使用電話。
3.1接電話時,要先說“您好”。
3.2使用電話應簡潔明了。
3.3不要用電話聊天。
3.4使用他人辦公的電話和電腦等要征得同意。
4、交換名片。
4.1名片代表客人,用雙手遞接名片。
4.2看名片時要確定姓名。
4.3拿名片的手不要放在腰以下。
4.4不要忘記簡單的寒喧。
4.5接過名片后確定姓名正確的`讀法。
5、商業秘密。
5.1員工有履行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的義務。
5.2不與家人及工作無關的人談論公司商業秘密。
5.3使用資料、文件,必須愛惜,保證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
5.4不得擅自復印、抄錄、轉借公司資料、文件。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復制,凡屬保密級文件,需經公司領導批準。
五、會議規范。
1.事先閱讀會議通知。
2.按會議通知要求,在會議開始?分鐘進場。
3.事先閱讀會議材料或做好準備,針對會議議題匯報工作或發表自己的意見。
4.開會期間關掉手機、bp機,不會客,不從事與會議無關的活動,如剪指甲、交頭接耳等。
5.遵從主持人的指示。
6.必須得到主持人的許可后,方可發言。
7.發言簡潔明了,條理清晰。
8.認真聽別人的發言并記錄。
9.不得隨意打斷他人的發言。
10.不要隨意辯解,不要發牢騷。
11.會議完后向上司報告,按要求傳達。
12.保存會議資料。
13.公司內部會議,按秩序就座,依次發言。發言時,先講“××匯報”,結束時說:“××匯報完畢”。
14.保持會場肅靜。
六、安全衛生環境。
1.安全工作環境。
1.1在所有工作崗位上都要營造安全的環境。
1.2工作時既要注意自身安全,又要保護同伴的安全。
1.3提高安全知識,培養具備發生事故和意外時的緊急管理能力。
1.4愛護公司公物,注重所用設備、設施的定期維修保養,節約用水、用電、易耗品。
1.5應急電話,市內傷病急救120;市內火警119;公司火警;市內匪警110。
2、衛生環境。
2.1員工有維護良好衛生環境和制止他人不文明行為的義務。
2.2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紙屑、雜物,不流動吸煙。辦公室內不得吸煙。
2.3如在公共場所發現紙屑、雜物等,隨時撿起放入垃圾桶,保護公司的清潔。
2.4定期清理辦公場所和個人衛生。將本人工作場所所有物品區分為有必要與沒有必要的,有必要的物品依規定定置管理,沒有必要的清除掉。
七、上網規定。
1.在工作時間不得在網上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2.不得利用國際互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不得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3.不得利用互聯網制作、復制、查閱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規定的以及不健康的信息。
4.不得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
4.1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4.2對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4.3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程序。
八、人際關系。
1.上下關系尊重上級,不搞個人崇拜,從人格上對待下級,營造相互信賴的工作氣氛。
2.同事關系不根據自己的理解對待同事,以溫暖的關心栽培榮辱與共的同事愛,營造“同歡樂,共追求”的氛圍。
3.尊重他人肯定、贊揚他人的長處和業績,對他人短處和不足,進行忠告、鼓勵,造成明快和睦的氣氛。
4.相互合作在意見和主張不一致時,應理解相互的立場,尋找能共同合作的方案。
5.禁止派別不允許在工作崗位上以地緣、血緣、學員組成派員。
九、心靈溝通。
1.虛心接受人他人的意見。
2.不要感情用事。
3.不要解釋和否定錯誤。
4.真誠地對待他人。對他人有意見應選擇合適的時機和場合當面說清,不要背后亂發議論。
5.不要看他人的笑話,在公眾場合出現他人有礙體面,有違公司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善意地提醒。
6.對領導的決策和指示要堅決執行。有保留意見的,可擇機反映,但在領導改變決策之前,不能消極應付。
7.不要胡亂評議領導、同事或下級,更不能惡語傷人。
8.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等信息,以讓員工及時了解公司的業務發展和變化情況,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十、懲罰標準。
1.不服從上級管理安排,勸說無效第一次罰款10元,第二次50,第三次200,三次以上辭退。(特殊情況除外)。
2.員工出工必須是安排或請示得到上級領導確認同意方可出工,如擅自出工或外出等則一律按早退處理,超過10至20分鐘罰款10元,20至30分鐘則扣除半天工資(特殊情況除外)。
本規范為試行,不妥或不全面者待修改或補充。解釋權歸公司事業部。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內容寫大全(17篇)篇七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7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并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8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4)、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9條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內容寫大全(17篇)篇八
1.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
2.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上級部門違章指揮。
3.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品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4.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并做好紀錄。
5.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員報告。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內容寫大全(17篇)篇九
一、認真執作息時間,堅守工作崗位,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凡遲到早退或工作時間不請假外出的,每次罰款20元,工作時間打撲克、打毛衣、下橡棋、打麻將、打籃球、羽毛球的,每次罰款50元。
二、實行周六、周日和法定節日公休制度,凡在規定公休天數外不能上班的,一律視為事假。每多休息一天(本人因工致傷除外),減發工資20元。(本月內請假天數與加班天數可以相抵)。病、事假超半年的,只發基本工資的80%。
三、除公休假日外,本人或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有婚、喪、嫁娶者,可加假5天,本人或直系親屬病重到外地住院及本人家中建房者,可視情況給予照顧。
四、因工作需要,法定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節)不能休息的,按國家規定發給雙薪。經領導批準,公休日加班的,每加班一天增發工資20元。
五、嚴格請銷假制度。除法定公休假日外,有特殊情況請假者,需經領導批準,并將本人負責的工作安排好后,方可離開崗位。請假批準程序是:科長請假要寫出請假條,經主管機關工作的主任批準;其它人員請假,寫出請假條交給本科科長,由科長報主管機關工作的主任批準,假滿后按規定銷假,上班時間需外出辦事的,科長、付科長向主管機關工作的主任請假,科員向科長請假,否則按早退處理。無故曠工者,每天罰款50元。
六、建立考勤登記制度。實行辦公定、人事科、財計科和資產科輪流管理考核,每科負責一個月。堅持每人每天在上午八點半前親自簽到,嚴禁他人代簽,上班不簽到按曠工處理。因外出不能簽到的,回來后補簽或有主管科長寫明原因。雙休日或法定節日,除門崗人員外,其它人員不再簽到,不再計入考勤天數。領導批準加班的,由批準人代簽。科長要委托一名付科長負責,把每天的到崗情況,在上午八時半前結清,對遲到、曠工者進行認真登記。月底把簽到薄和考勤匯總情況一并報主管主任審批。每天到點結不起來或考勤失真的,每次扣發科長、主管科長工資10元。
七、實行義務工制度,每人每年12天,財務科要建立義務工臺賬,年內加班超過12天后,方可領取加班費。
八、加強領導、抓好落實,成立由縣社主任為組長、付主任為付組長、各科科長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抓好管理制度的落實。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嚴肅處理。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內容寫大全(17篇)篇十
一、上班時員工應按時去調度室拿考勤卡,下班應提前20分鐘停機、洗手,并且交考勤卡;如有加班安排,需交至當天值班人員簽字。代拿(交)卡者,遲到早退者,將嚴肅處理。
二、考勤卡不得私自涂改,所有缺勤、加班都需有主管人員簽章,月終結算以考勤卡為準。
三、病、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特殊除外),事假不辦理手續者,按曠工論處;請病假者,需醫院開據相關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四、上班時間嚴禁溜崗、吃零食、看電子小說、玩游戲、吹牛聊天、干私活、酗酒,如有以上情況者,一經查實,嚴格處理。
五、每臺機床人手一本工票本,需認真填寫,如發現私改工票者,交公司按規定處罰;每批零件加工完成后,必須交檢察人員檢驗,工票、路線單一并簽字,方可生效,否則該工票視為無效工票。
六、調度人員下達生產任務需按時按量完成,如有特殊情況導致無法完成時需作出合理解釋,被主管人員認可才行。
七、對于安排加班不服從命令者,消極怠工、教育無效者,均交由公司按規定處理。
八、行運起吊人員必須積極配合操作人員,且需要服從主管人員的命令,嚴禁推諉,嚴禁私自分區域、分機床管轄范圍,如有以上情況發生,將嚴肅處理。
九、行運人員必須將工件擺放整齊,不準占用過道,不得超越黃線。
十、所有操作人員需正確穿戴勞保用品,旋轉機床不得戴手套作業。
十一、工作現場不得抽游煙,違者嚴肅處理。
十二、操在保證完成任務的同時應確保產品質量,如遇質量問題,嚴格按公司《質量管理辦法》處理。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內容寫大全(17篇)篇十一
為了加強生產現場管理秩序,規范選礦廠員工工作行為,根據選礦廠實際管理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選廠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提前30分鐘到車間會議室報到,參加班前會議,任何人不得無故缺席,否則按曠工對待。
第二條、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在10分鐘以下的,每分鐘扣罰1元;在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的,給予罰款20元,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對待。
第三條、曠工一天扣罰50元工資,連續礦工3天,月累計曠工在5天者,上報公司人事部門,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兼并執行罰款,標準每天50元。
第四條、車間職工考勤由班長統一考勤和管理,月終由廠長負責匯總審核,核對無誤后張榜公布,在與員工無爭議時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五條、員工因有事需要請假時,需提前4小時辦理請假手續,以便車間安排頂班人員,否則不予準假。(特殊情況除外)。
第六條、員工有配合企業完成以下工作的義務和責任,若無故推脫或者不履行責任和義務的,每次罰款100元,情節嚴重的停職檢查或辭退。
(1)崗位缺員時,配合車間完成加班工作,任何人不得借故推辭;
(2)參加廠部各種培訓和學習工作;
(3)參加廠部臨時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員工請假時必須按程序履行審批手續,具體規定如下:
(1)請假3天及以下的,由班長簽字,主管副廠長批準;
(2)請假3天以上7天以下的,由班長簽字,廠長批準;
(3)請假7天以上的由班長簽字,廠長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4)不按程序辦理的請假條一律無效。
第八條、員工超假不到的,必須向廠部說明原因,并須辦理續假手續,否則即視為曠工。
第九條、員工在休工傷假、婚假、喪假、產假時,若條件符合休假要求,可按基礎工資標準發放薪金;同樣事假、病假的缺勤工資按基礎工資標準扣除。
第十條、選礦廠員工必須服從班組長和廠部的管理,認真履行崗位工作職責,服從車間生產指令,對不服從管理的員工立即停職檢查,同時給予罰款100元,情節嚴重或貽誤生產者,交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員工在上班期間必須嚴格要求,認真操作,禁止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有下列行為者,每次處以10元以下的罰款。
(1)上班期間用手機上網、聊天、玩游戲的;
(2)上班期間看雜志、電子小說的;
(3)聚眾談笑閑聊,擅離崗位的;
(4)干其他與工作無關之事的。
第十二條、嚴禁竄崗、脫崗行為,竄崗、脫崗在10分鐘以上20分鐘以下的,扣罰10元,在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的`扣罰20元,在30分鐘以上的取消當日考勤。上班期間吃飯時間不得超過50分鐘,超過50分鐘按脫崗處理。
第十三條、嚴禁酒后上崗,否則罰款100元,因酗酒影響生產的,罰款500元,造成設備事故、人身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負,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嚴禁打架、斗毆、辱罵他人、影響選廠整體形象和團結的行為,否則視其情節給予相應的罰款。
(1)因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2)無故謾罵他人使其精神損傷的;
(3)毆打他人造成嚴重傷害的,直接解除勞動合同,移交公安機。
關處理。
第十五條、嚴禁破壞公共財產、設施,對故意破壞公共財產、設施的員工,除處以最少50元罰款外,同時承擔修復費用。
第十六條、凡是有盜竊公司財物或勾結外人倒買公司材料的行為者,一經查處,立即做除名處理,同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懲辦。
第十七條、嚴禁上崗期間睡崗,否則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月累計睡崗在3次以上的,給以嚴重警告,并處以50元以上罰款。
第十八條、各崗位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崗位操作規程,有下列行為的,處以50至1000元的罰款:
(1)違章、違規操作不加改正的;
(2)若因違章操作而造成的金屬流失的;
(3)因檢查不到位和違規違章操作造成停車停產的;
(4)違規操作造成設備事故的。
第十九條、碎礦崗位人員開車前必須上下聯系,確認無誤后方可開車。崗位人員必須按車間工藝要求,保證礦石粒度,否則每次扣罰當班破碎班長50元,相關崗位工每人30元。
第二十條、磨礦崗位操作人員必須按車間工藝規定掌握好磨礦濃細度,若因跑粗造成浮選沉槽的,每次扣罰當班球磨工50元罰款。
第二十一條、嚴禁跑冒滴漏,杜絕金屬流失,若因下列因素而造成跑冒滴漏的,每次罰款20至50元。
(1)不按規定加藥;
(2)長時間脫崗,因操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
第二十二條、藥劑配比人員必須按浮選要求配好藥劑,有下列行為時罰款50至100元:
(1)因藥劑內雜質未清理干凈而堵塞管道的;
(2)因藥箱內斷藥造成管道凍堵的:
(3)造成浮選斷藥的。
第二十三條、水隔離泵工、砂泵工、清水泵工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斷巡回檢查,保證泵的正常運轉,有下列工作失職行為時,處以50至100元罰款。
(1)不按時給設備加注潤滑油造成設備高溫的;
(2)設備衛生不按要求清理的;
(3)電流、電壓不正常不及時上報而致使泵跳閘的;
(4)違章、違規操作的;
(5)安全防護設施不完整的;
(6)不按設備管理要求來進行日常維護的。
第二十四條、選廠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規定,整齊穿戴勞保用品,否則造成人身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第二十五條、各種設備操作及機電值班人員,必須巡回對設備進行檢查,嚴禁設備帶病作業,否則罰款50元。
第二十六條、全廠員工必須講文明,懂禮貌,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團結互助,樹立企業良好形象。
第二十七條、各班組必須按要求搞好車間衛生及所屬區域衛生,否則每查出一次處罰班長50元。
第二十八條、車間運轉設備,必須按時進行潤滑,定期進加注潤滑油脂,否則每查處一次罰款50元,若因潤滑不到位而形成事故時,除罰款外按《設備事故處理辦法》追究其他責任。
第二十九條、崗位人員必須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要求字跡工整、事項條理清晰,以便接班人員辨認,否則每次罰款20元。
第三十條、主要設備操作人員要經常觀察電流、電壓和主要部位溫度,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第三十一條、選礦廠各崗位人員對于因自身工作失誤造成的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設備事故的,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者,開除廠籍。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如有與公司制度相抵觸時,按公司規定執行。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選礦廠。
20xx年1月18日。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內容寫大全(17篇)篇十二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50%,患絕癥的增加100%。
第24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條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6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文檔為doc格式。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內容寫大全(17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規范企業管理和員工行為,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勞資關系,推進企業健康發展,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等配套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本企業和全體員工。
第三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等義務。
第四條企業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提供勞動安全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享有生產經營決策、勞動用工、工資獎金分配、依法制定和完善規章制度等權利。
第二章招聘錄用。
第五條企業聘用員工的基本原則是公開招聘、平等競爭、嚴格考核、擇優錄取,應聘員工權利平等,不受歧視。第六條應聘員工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4)入職時沒有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任何勞動關系。
第七條企業錄用員工除具備以上條件外,還須符合擬任崗位、職務的任職條件。企業有權對員工提供資料的真實性進行調查核實,有權了解和查驗勞動者的身份證明、學歷證明、技術等級證書、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明、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對編造虛假資料或證件者,企業查實后有權拒絕錄用或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第八條企業對應聘者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經初試和復試后,從符合招錄條件的對象中擇優錄用,并通知應聘者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理入職報到手續,逾期取消錄用資格。
第九條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用工之日起30天內與員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企業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經員工本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人簽字、公司蓋章,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企業自用工之日起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對新招用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計為本企業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條企業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變更勞動合同,均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時,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期滿企業需要續簽勞動合同時,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并在30天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企業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
第十四條員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員工本人2原因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企業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企業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有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企業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
(5)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九條企業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每周休息1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每周不超過40小時。對特殊崗位的員工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制。員工正常上下班時間為白天上午:7:00~11:00下午:313:00~17:00晚上上半夜:19:00~23:00下半夜:1:00~5:00第二十條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加班,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前提下,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超過36小時。
第二十一條員工自愿加班的,應當填寫加班申請表,并于加班前交部門主管審批。未經報備核準,員工不得私自加班加點,違者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二十二條企業建立勞動考勤制度,記載員工出勤情況,并對加班進行工時統計,與員工核對并簽字確認。
第二十三條員工因公外出,無法考勤時,需由部門主管補簽證明,并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案及修正考勤記錄。
第二十四條員工必須在企業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在工作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第二十五條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社會活動的,參加企業或企業工會組織或批準的各項文體活動、社會活動的,企業應視同其提供了正常勞動而支付工資。
第二十八條企業實行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津貼、技術補貼)、計件考核工資、加班工資、獎金等。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以勞動合同約定或集體合同約定(或單價協議)為準。基本工資,指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所得的4報酬。
第二十九條員工基本工資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十條企業以現金形式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第三十一條企業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員工工資;本月工資于次月15日前支付。對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的工資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結清。
第三十二條安排員工加班的,企業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第三十三條員工因工作任務加班的,企業應盡量安排員工補休,補休的企業不支付加班費。
第三十四條企業員工患病或非因工傷停工醫療停止勞動,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按照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資的80%支付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最低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十五條因員工本人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要求員工賠償,其賠償額從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每月扣款金額不超過員工基本工資的20%后,發放的工資不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企業依法從員工工資中代扣或減發不屬于克扣工資:
(1)員工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員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3)扣除依法賠償給企業的費用;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三十七條非員工原因造成停工、停業、歇業時間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或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停工、停業、歇業時間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員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費標準支付工資,員工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第七章社會保險。
第三十八條企業按照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費用依法由企業和個人分擔。
第三十九條企業不斷改善和提高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各項福利待遇。第八章勞動安全衛生。
第四十條企業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斷改善勞動作業環境,確保設施設備達到國家安全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定期進行體檢。
第四十一條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負責制,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總經理對企業的安全問題負總責。
第四十二條企業要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十三條企業要認真落實安全監控體系,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定期組織安全衛生檢查,及時整治各類事故隱患。切實加強安全源頭管理,設立危險場所設備警示標志,落實專人負責制度。
第四十四條員工應嚴格遵守安全衛生制度,操作規程和作業規范,服從管理,不得違章作業,確保本人及他人的安全與健康。
第四十五條對符合工傷認定條件的,企業在1個月之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醫療期內依法支付醫療費和生活費等相關待遇,傷殘評定等級后,依法支付相關待遇。
第四十六條員工發生傷亡事故,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事故的,企業按《工傷保險條例》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十七條企業實行崗前培訓、職業培訓、轉崗培訓和專項技術培訓等制度,促進員工綜合技能素質的不斷提升,確保企業生產經營的正常運轉。
第四十八條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對新招用的員工于報到當日組織崗前培訓,具體內容有企業簡介、勞動合同與員工守則、工作注意事項、安全衛生、品質觀念、行為規范等教育,使新招用的員工基本了解工作流程以及生活輔助功能等情況。
第四十九條為滿足崗位需求,提高員工適應工作的能力,企業開展職業培訓。主要內容有管理技巧、溝通藝術、操作技能、供銷采購、技術研發等。
第五十二條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企業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企業7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第五十三條本企業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范圍: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檔、操作手冊等等;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第五十四條企業將記載有保密信息的文件資料等實行專人負責管理。建立文件、資料登記、借用、保密等制度,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企業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資料等。第五十五條員工對企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不得使用企業的商業秘密,不得以泄露、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形式將所知悉的企業商業秘密泄露給他人或利用企業的商業秘密謀求個人利益。
第五十八條為增強員工責任心,激發員工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生產經營工作效率,企業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獎勵分為表揚、嘉獎、記功、晉職等。
第五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獎勵。
8(2)生產工作中,為企業節約能源、降低成本、優化環境等作出較大貢獻的;
(3)消除事故隱患或搶救重大災害,有突出表現,使國家和企業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6)業務成績卓越或在銷售與顧客服務上有特殊成效的;
(7)代表企業參加各種社會活動、文體比賽為企業贏得榮譽或對公共關系有特殊具體表現提升企業聲譽的。
(8)具有其它特殊功績,成為企業表率的。
第六十條為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工作秩序,嚴肅紀律,企業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戒制度。具體內容按企業制定《員工違規違紀處罰條例》執行。
第六十一條員工對企業處理不服的,享有申訴權利。通常申訴程序為:向人力資源部門(辦公室)申辯事實與理由,由人力資源部門(辦公室)牽頭,組織申訴人及所在部門等進行調處。
第十二章勞動爭議。
第六十二條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員工代表、企業代表等組成。勞動爭議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履行。
第六十三條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9起訴訟。
第十三章附則。
第六十四條本規章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不一致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六十五條本規章制度與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商協議)有抵觸的,以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商協議)為準。
第六十六條本規章制度未盡事宜或法律規定更新時,通過通告的形式補充或更新。
第六十七條本規章制度已由員工代表大會討論和審議通過,并張榜公布。本企業向每位員工發放《企業勞動管理規章制度手冊》,以此作為已向員工公示的證明。
第六十八條本規章制度自2016年10月1日起生效。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內容寫大全(17篇)篇十四
全院干部職工必須嚴格遵守醫院八小時上班制及作息時間,考勤打卡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脫崗、串崗,嚴禁上班時間玩電腦、手機,打撲克牌等娛樂活動,嚴禁干私活、吃零食,打瞌睡,嚴禁-看與醫學無關的報刊、雜志、書籍等,不得在科室大聲喧嘩,聊天。
如發生按以下規定處罰:遲到、早退在10分鐘內罰款10元,遲到、早退在30分鐘內罰款20元,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脫崗參照遲到、早退處罰。如發現在上班時間玩電腦、手機、打撲克牌,干私活,吃零食、打瞌睡、看與醫學無關的報刊、雜專、書籍,在科室大聲喧嘩,聊天,發現一次罰款5―10元。
內補齊請假手續,方可按病、事假處理。曠工除扣除曠工天數的基本工資外,取消當月的獎金,曠工連續達三天以上者經教育無效視同自動離職,醫院可單方予以辭退。(病、事、婚、喪假按醫院原規定執行)。
全院各級各類員工要認真履行自己的相關崗位職責,對本職工作認真負責,完成好各自的工作任務,根據工作需要,服從醫院及科室的統一安排。如對工作不認真負責,玩忽職守,而造成工作失誤,罰款50―100元。如造成醫療糾紛及事故按醫院相關規定處理。不服從醫院及科室的工作安排,并討價還價,出現一次罰款10―50元。如對工作認真負責,扎實肯干,積極主動,不分份內份外,并能服從醫院領導及科室的安排,除院領導口頭表揚外,并作為醫院評先條件,醫院給予物資獎勵。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內容寫大全(17篇)篇十五
1.生產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內容寫大全(17篇)篇十六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管理工作,維護正常的工作環境和工作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以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勞動紀律是職工從事集體生產勞動共同遵守的規則和秩序。它要求每個職工按照規定的時間、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應承擔的工作任務。
第三條職工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共財產,學習和掌握業務知識和技能,團結協作,勤奮工作,全面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第四條維護和鞏固紀律,主要依靠經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紀律教育,依靠經常性的嚴格管理,依靠各級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職工之間的監督,使廣大職工養成高度的組織性、紀律性。
第五條強化勞動紀律管理,是保證公司有序進行運作的基礎。各級各部門要做好對職工遵守勞動紀律的宣傳教育和日常檢查,把嚴格貫徹執行勞動紀律納入崗位職責中。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工。
第六條勞動紀律管理實行公司、部門管理體系,逐級負責。行政部是勞動紀律管理的管理部門,負責對各部門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做好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考核和通報。行政部做好公司各個部門勞動紀律的監管工作。
第七條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八條公司行政部對崗位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制定出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
第九條職工在工作時間應當做到:。
(一)不妨礙正常的組織、指揮;
(二)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三)不睡崗、不串崗、不脫崗;
(四)不酒后上崗;
(五)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六)不打架斗毆,不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
(七)不聚眾賭博;
(八)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九)不起哄滋事;
(十)不準在員工中散布自由主義或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
(十一)不準對公司的一些臨時規定存在某種抗議的情況。
第十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對其通報批評或警告。
(一)上班遲到、早退,有事、有病不請假,無故曠工半天的;
(二)工作不能盡職盡責,消極怠工,經常脫崗、串崗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情的;
(三)工作中不服從領導的指揮和分配,不服從調動,不按期到新崗位報道的;
(四)醉酒上崗不聽從領導和同事勸阻的;
(五)無意泄露公司的機密,未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七)因個人原因造成公司財產損壞,但未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九)隨地吐痰、亂扔煙頭及雜物,污染環境衛生且屢教不改的;
(十)浪費公物或公物私用,經查證屬實的;
(十二)因安全意識淡漠,給公司造成輕微損失的;
(十三)其他與上述情形相似的。
第十一條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視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損壞公司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財資,損公肥私,使公司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有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七)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八)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特別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第十二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予其解除勞動合同。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工作不盡職盡責、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
(六)酗酒鬧事給公司或他人造成經濟損失,情節惡劣的;
(七)違反公司的.保密制度,故意泄露公司的機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八)明知不可為確又利用公司的資源謀取個人私利的或收受他人賄賂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九)為泄私憤,盜竊、侵占或者故意損毀公司財產,情節惡劣的;
(十一)其他與上述情形相似,情節惡劣的。
第十三條處分的目的:嚴明紀律,規范管理。
第十四條處分的原則:依據事實,懲責相當。
第十五條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行政警告,記過,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依據懲責相當的原則給予一次性罰款。
第十六條處分條件。
(一)不執行上級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二)消極怠工,無故不參加學習、工作等;
(三)經常遲到、早退、無故曠工或者逾假不歸的;
(四)弄虛作假,欺上瞞下,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
(五)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起哄滋事、聚眾賭博等妨礙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打架斗毆或者聚眾鬧事的。
(七)在員工中散布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的;
(八)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造成責任事故或者其他損失的;
(九)違反公司保密規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的;
(十)工作失職,造成公司財物丟失的;
(十一)盜竊、詐騙公私財物的;
(十二)挪用、隱瞞、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違反財經紀律的;
(十三)其他方面違反紀律,其性質、情節同上列違紀行為相當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行政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情節嚴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降職(級)或開除處分。
第十七條對職工給予辭退和開除處分,須經部門經理提出,由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給予職工降級的處分,降級的幅度一般為一級,普通員工降為試用期員工,薪酬按照試用員工薪酬計算,試用期不超三個月。
第十八條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會議充分討論,允許受處分者本人進行申辯,慎重決定。
第十九條實施處分的程序。
(一)由行政部組織或者承辦部門負責,對違紀者的違紀事實進行查證,并寫出書面材料;
(二)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對違紀者的處分,會議必須有公司總經理參與;
(三)根據會議決定,由行政部實施處分。
第二十條處分決定宣布前,應當聽取受處分者本人意見。在批準職工的處分以后,如果受處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處分以后一周內,向行政部提出書面申訴。但在未作出改變原處分的決定以前,仍然按照原處分決定執行。
第二十十條考勤管理:公司所有員工每日均需打卡上下班,不能按時打卡的,應事先向考勤員說明原因。上下班時間按公司通知執行。
第二十二條考勤獎懲:公司所有員工考勤按月計算出勤率,每月未發生任何缺勤現象的,計全勤獎,每月獎勵200元。
第二十三條請假管理:公司所有員工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請假的,應先向本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并到人事部領取假條填寫。凡未請假或請假不準未到者,以曠工論處,曠工一日扣發100元工資。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國家統一的法定節假日。
第二十五條具體實施辦法參照'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罰款以現金的形式當場繳納。所有罰款將作為員工活動經費,經營運總監審批后使用。
第二十七條各部門領導負有維護紀律的直接責任。行政部和財務部作為公司的職能部門,應當以身作則,嚴于律己,嚴格遵守和執行紀律;各部門領導對發現違紀行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對帶頭違反紀律的,應當從重給予處分。
第二十八各部門領導必須按照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嚴明紀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屬嚴重違紀的,負領導責任,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
第二十九條如本規定與國家法律法規有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三十條本規定修改及解釋權歸廣東融英財富管理有限公司。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內容寫大全(17篇)篇十七
為使公司勞動關系管理工作更加規范化、法律化,維護公司及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招聘員工時,應以發放并說明的方式向員工公示本公司的《錄用條件》,并要求員工簽字確認,簽字確認的書面文件存檔。
第二條根據公司《錄用條件》,要求員工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對該書面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必要審查,并留存復印件。員工無法提供證明文件的,應要求其提供書面說明。
應對以下兩種情況重點核實,即員工是否與原單位已解除勞動關系及是否與原單位簽訂了競業禁止協議。
第三條應要求員工填寫書面入職登記表,并存檔。
第四條招錄員工時應如實告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及勞動者要求的其他情況。
第五條自用工之日起一月內必須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如員工因其自身原因不愿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應書面通知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如公司仍需繼續留任該員工的,應要求員工就無法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做書面說明和申請。
第六條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培訓,將公司各項已生效的規章制度、績效考核制度等以發放并說明或培訓等方式進行公示,要求其簽字確認,簽字確認的書面文件歸檔。
第七條必須在試用期期滿前一個星期之內完成試用期間的考核工作,如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應在試用期滿前向員工發出不予錄用通知書,簽訂勞動合同解除協議。在勞動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十五日內辦理完勞動關系和社保轉移手續。
第八條招聘外國人應辦理就業許可證,且勞動合同不得超過就業許可證的日期。
第九條不得扣押員工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員工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員工收取財物。
第十條公司勞動關系管理部門應建立勞動合同數據庫,便于集中和及時管理。
第十二條建立每位員工的勞動關系檔案,所有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變更文件、確認文件、處罰材料等都應及時歸檔,在員工離職后,檔案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第十三條應制定公司員工名冊,名冊包括:員工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
第十四條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崗位應報公司所在地勞動部門批準。
第十五條對公司新制定各項規章制度、績效考核制度等應組織員工大會或代表大會進行民主協商和討論,并對討論內容作會議記錄,會議記錄必須由參會人員簽字確認,并歸檔。
第十六條因規章制度、績效考核制度等的修改或訂立與勞動合同不一致的,應及時修改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依據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的獎懲應留存書面證據材料并歸檔。
第十八條依公司績效考核制度對員工的崗位或薪酬的變動應留存書面證據材料并歸檔。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薪酬、工作地點等發生變化,與原勞動合同不一致的,要及時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
第二十條對勞動合同進行定期檢查,對即將期滿的.勞動合同,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一)不再續簽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0日通知員工,向員工下發《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簽訂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書,辦理相應離職手續。勞動合同終止后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勞動關系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未休滿年休假的,應在合同到期前安排年休假。
(二)決定續簽的,應在原合同終止后一個月內,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員工提出或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員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的。
(二)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員工無過錯、無因病不能從事原工作、無不勝任工作等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三)自用工之日起一年未簽勞動合同的,應補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員工主動離職,應要求其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三條對接觸職業病的員工進行離職前體。
第二十四條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及時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書。
第二十四條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后,在合理的期間內辦理完畢工作交接手續。
第二十五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為勞動者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十五日內辦理社會保險和檔案的轉移手續。
第二十六條對不辭而別的員工可適用直接送達;送達同住的成年親屬;郵寄送達、公告送達等方式解除勞動合同。
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章制度由公司部門負責落實,其他部門配合執行。部門內部應將具體工作落實到人,相關負責人應嚴格執行本制度,如未執行本制度,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害的,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相關負責人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亦是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年月日起生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