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簽約作家合作合同篇一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指定范圍:乙方的全部作品(_______打鉤為“是”,打叉為“否” )乙方的某部作品或者幾部作品:(_______打鉤為“是”,打叉為“否” ),并標明作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是國內首家專業的作家作品交易推廣公司(與文化公司不同),致力于作家作品的推廣和宣傳,主要業務有三項:一、向全國大型出版社推薦作家書稿出版二、向電影、電視劇公司推薦劇本或小說三、每年選擇一些優秀作品,采取買斷版權或利潤分紅的辦法,通過新聞宣傳、作家包裝來把作品推向市場。乙方是位比較有水準的實力派或者潛力型作家,其創作作品已經具備出版和改編電視、電影劇本的高度。甲方看好乙方的創作實力,聘請乙方成為簽約作家,全權代理乙方作品在海內外的出版發行事宜和電影電視劇本改編權的賣出,現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四)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
(五)泄露國家機密
(六)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七)侮辱或者誹謗他人
(八)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九)簽訂此協議時,代表乙方已經保證其作品不侵犯別人的版權,沒有誹謗、淫穢的內容等,如果發現上述問題而給出版者或者影視公司造成損失,乙方負責賠償。甲乙方也可終止協議。
第二條甲方的版權代理行為必須做到充分尊重作者思想的原則下進行,同時要做到盡心盡力推廣乙方的作品,每年不得少于十次推廣行為,推廣費用由甲方負責。圖書出版后獲得版稅收入分配如下:乙方占_____%,甲方占_____%,電影電視劇本改編權出售的收入分配如下:乙方占_____%,甲方占_____%。
第三條甲方不得作出有損乙方版權的行為,否則,乙方可以通過法律來維權當然,甲方為了推廣需要,可以部分披露乙方作品的內容,特殊情況下需要全部披露,甲方必須經過乙方允許。
第四條圖書出版權再轉讓的收入分配。如經乙方同意將精裝書的重印出版權和縮寫本的出版權或將平裝書的出版權轉讓給第三者,甲方至少應將所得收入的_____%支付給作者。在合同有效期間,經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允許第三者以摘編、選編形式轉載乙方著作(或譯作),須將與第三者簽訂的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的抄件寄給乙方,并將從第三者那里所得報酬的三分之二付給著者(或譯者)。
第五條翻譯權及其他從屬權的轉讓。如果乙方委托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間授權第三者使用下列權利,甲方應將與第三者簽訂的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的抄件寄給乙方,并應按下列比例向乙方支付從第三者所得報酬:改編―_____%翻譯―_____%表演―_____%播放―_____%錄音錄像―_____%攝制影片―_____%。
第六條對競爭性作品的限制。在此合同有效期間,作者不得將有競爭能力的類似作品或著作稿(或譯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將其內容稍加修改后以原名或更換名稱授予第三者出版或代理,影響此合同中規定的作品的代理運作,使甲方遭受損失。如出現乙方私自將版權或者影視改編權轉讓給第三方的行為,甲方照樣擁有本協議的一切權利。
第七條合同的轉讓。未經作者同意,出版者不得將作者在合同中給予出版者的權利和利益轉讓給第三者。
第八條修訂再版。在圖書發行一定時間之后,如第三出版方要求作者修訂再版,以適應新的情況,作者應當修訂,甲方獲取_____%的付酬如本人不愿修訂,應當允許甲方請人修訂,其費用從應付給作者的稿酬中扣除。
第九條發生侵權事件的處理辦法。如發現第三者侵犯作品的版權,甲方可以乙方的名義提出訴訟,從侵權方獲得的經濟賠償,扣除訴訟費用外,與乙方雙方平分。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辦法。甲乙雙方共同約定合同爭議或者糾紛的解決辦法,雙方可以約定采用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等四種解決爭議的方法中的一種或多種。但仲裁和訴訟不能同時選擇。
第十一條此協議有效期__________年,自簽定之日算起,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部門備案一份,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負責人: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名章:_______________
簽約作家合作合同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協議指定范圍:乙方的全部作品 (_______打鉤為是,打叉為否 );乙方的某部作品或者幾部作品:(_______打鉤為是,打叉為否 ),并標明作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國內首家專業的作家作品交易推廣公司(與文化公司不同),致力于作家作品的推廣和宣傳,主要業務有三項:
一、向全國大型出版社推薦作家書稿出版;
二、向電影、電視劇公司推薦劇本或小說;
三、每年選擇一些優秀作品,采取買斷版權或利潤分紅的辦法,通過新聞宣傳、作家包裝來把作品推向市場。乙方是位比較有水準的實力派或者潛力型作家,其創作作品已經具備出版和改編電視、電影劇本的高度。甲方看好乙方的創作實力,聘請乙方成為簽約作家,全權代理乙方作品在海內外的出版發行事宜和電影電視劇本改編權的賣出,現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二)危害國家統
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四)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
(五)泄露國家機密;
(六)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七)侮辱或者誹謗他人;
(八)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九)簽訂此協議時,代表乙方已經保證其作品不侵犯別人的版權,沒有誹謗、淫穢的內容等,如果發現上述問題而給出版者或者影視公司造成損失,乙方負責賠償。甲乙方也可終止協議。
第二條 甲方的版權代理行為必須做到充分尊重作者思想的原則下進行,同時要做到盡心盡力推廣乙方的作品,每年不得少于十次推廣行為,推廣費用由甲方負責。圖書出版后獲得版稅收入分配如下:乙方占_____%,甲方占_____%,電影電視劇本改編權出售的收入分配如下:乙方占_____%,甲方占_____%。
第三條 甲方不得作出有損乙方版權的行為,否則,乙方可以通過法律來維權;當然,甲方為了推廣需要,可以部分披露乙方作品的內容,特殊情況下需要全部披露,甲方必須經過乙方允許。
第三者以摘編、選編形式轉載乙方著作(或譯作),須將與
第三者簽訂的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的抄件寄給乙方,并將從
第三者那里所得報酬的三分之二付給著者(或譯者)。
第五條 翻譯權及其他從屬權的轉讓。如果乙方委托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間授權
第三者使用下列權利,甲方應將與
第三者簽訂的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的抄件寄給乙方,并應按下列比例向乙方支付從
第三者所得報酬:改編_____%;翻譯_____%;表演_____%;播放_____%;錄音錄像_____%;攝制影片_____%。
第三方的行為,甲方照樣擁有本協議的一切權利。
第三者。
第八條 修訂再版。在圖書發行一定時間之后,如
第三出版方要求作者修訂再版,以適應新的情況,作者應當修訂,甲方獲取_____%的付酬;如本人不愿修訂,應當允許甲方請人修訂,其費用從應付給作者的稿酬中扣除。
第九條 發生侵權事件的處理辦法。如發現
第三者侵犯作品的版權,甲方可以乙方的名義提出訴訟,從侵權方獲得的經濟賠償,扣除訴訟費用外,與乙方雙方平分。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甲乙雙方共同約定合同爭議或者糾紛的解決辦法,雙方可以約定采用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等四種解決爭議的方法中的一種或多種。但仲裁和訴訟不能同時選擇。
返
簽約作家合作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經紀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藝員)
性別: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甲方為乙方的經紀人。雙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條款簽訂經濟合同,并嚴格遵守。有關合約內容如下:
一、合同內容
乙方聘請甲方為經紀人,在合同期間由甲方全權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廣播、電視、廣告、電影、錄音、錄象等與演藝有關的商業或非商業活動,以及與乙方公眾形象有關的活動。乙方為此支付甲方經紀費用。
二、合同期限
為期十年,自簽約后立即生效,開始期以簽約當天日期為準。
三、合同期內,甲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1、甲方應努力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及其他方式宣傳乙方,盡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過強有力的宣傳運作獲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眾藝員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間獨家擁有乙方之名稱、肖像及聲音的商業和非商業的公眾活動代理權,并擁有乙方錄制演唱之音樂制品(含錄音帶、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發展而使用的新型載體之音像制品)出版、發行等相關事項的代理權。
3、甲方有權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藝工作并作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簽署有關演藝合同,但合同內容應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間,甲方對乙方日程、企劃、定位、籌備、訓練、錄音、錄象、制作、宣傳、演出等一切與演藝活動相關之活動擁有最終決定權,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絕。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參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藝活動,但是必須充分考慮到乙方的身心狀況和勞動強度,在乙方可以勝任的情況下,乙方應參加甲方安排的演藝活動。
4、乙方從事商業性演藝或非商業性演藝活動的有關工作酬勞,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時,甲方應盡力協助追討,并承擔相應的損失比例,但不負責賠償。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場合演出或參加其他活動時,甲方有義務派出宣傳人員陪同前往,以保障宣傳效果。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包括呼機、手機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與甲方取得聯系。
四、合同期內,乙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1、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根據甲方的安排進行演藝活動。
2、乙方有權參加與其本人有關的歌曲創作、制作、宣傳、演出等一切與演藝事業有關的相關活動的企劃過程并了解收支情況,表達個人意愿。但是一經甲乙雙方商定確認,乙方必須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劃、定位、籌備、訓練、錄音、錄象、宣傳等內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絕。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為商業目的為甲方指定范圍以外的個人或機構錄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參加與商業或非商業公眾活動,不得向任何個人或機構提供與商業或非商業公眾活動,不得向任何個人或機構提供與商業或非商業演出、形象展示有關的照片,不得擅自實施整形手術(包括面部、身體、發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錄音、錄象、拍攝專輯、制作mtv等活動中,資金應由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業等情況下發生的收入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如乙方的受贈、繼承、買賣有價證券、個人投資等。
6、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包括呼機、手機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與乙方取得聯系。
7、乙方有權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權力和義務的領域內享有權力、承擔義務,對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權按照《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勞動的權力、義務以及休息。如果因為演藝事業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點的,乙方有權進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應自尊、自重、自愛,在甲方的協助下慎重對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眾形象得到盡可能的維護和提高。乙方在向新聞媒體以及任何個人、機構公布自身的隱私、立場、觀點時,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在合同期間,乙方不得聘請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擔任其演藝事業的經紀人。
11、方有權對自身的企劃、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議并與甲方協商解決。
12、乙方將承擔保密義務,確保任何與甲方合作的內部事務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對外公布。
13、乙方如果因為不可抗力退出演藝事業,復出后應繼續聘請甲方擔任經紀人,除非甲方拒絕或因個人問題不能繼續勝任。
五、酬金、稅費:
乙方從事商業或非商業演出活動及有關工作之酬勞(限于貨幣、實物等),應有甲方代為收取并支付相關個人所得稅。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勞之情況時,乙方同樣在收取酬金后兩周內主動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后,乙方收取稅后酬勞的3%,剩余7%由甲方支配,該7%包括乙方演藝事業運作費用和甲方的經紀人代理費。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繼續為乙方提供經紀服務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藝事業受到不應有的負面影響時,乙方有權決定繼續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時應采取書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適合從事演藝事業(身體、名譽等遭受損害),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內,乙方如因意外使身體或外型受到傷害并影響其外在形象時,甲方有權決定繼續或終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損乙方公眾形象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決定繼續或終止本合同。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之原則進行合作,一旦出現糾紛,應盡可能地協商解決,但是發展到只能用終止合同的辦法才能解決問題時,應該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誠實履行合同及違反合同條款時,視違約情節,按照下列條款單獨或并處:
1)延遲或停止違約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藝、宣傳等運作活動;
2)將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繳付守約方;
3)罰款,罰款金額按照簽約以來歷年累計收入總額的3%計算,并繼續履行合同;
4)終止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人民幣1萬元整。
八、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以訴訟方式予以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北京市公證處保存一份。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經北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字)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約作家合作合同篇四
魏鴻山和 先生/小姐(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 立約人:
1.1 (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姓名:性別: 國籍: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方式:
1.2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二、 甲乙雙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參與演藝業務有關的經紀服務進行
合作,具體如下: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從事演藝事業的獨家及唯一經紀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為甲方獨家提供演藝服務。
宣傳推廣工作及有關演藝事業需要的活動。
三、簽約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順延期,甲方為乙方提供經紀人服務,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演出及有關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藝服務,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體包括:
3.1甲方擁有安排、接洽簽署一切與乙方有關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權利,甲方簽訂的與乙方演藝工作有關的合約和細則,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會乙方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心全意貫徹執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諾并保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無論是否收取報酬,不直接或間接與任何第三者承諾并簽訂、參與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觸或損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動、文件或任何演藝事項。
3.3不論有無報酬,在合約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與任何人及公司簽訂或口頭同意參與、發展或允許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與演出及宣傳有關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約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擁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約的任何演藝工作的產生或由此而產生的表演權、版權及其其他知識產權,無論上述產權是否存在、產生或出現。
3.5乙方同意為證明甲方擁有本合約內所列各項權益而簽訂的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3.6乙方自備有各種有效旅行證件,甲方協助并負責辦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國境內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團體,但上述團體應為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社會團體。
3.8乙方有權拒絕違法和色情、暴力、身體暴露及其他有損乙方人格、名譽和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合同內的其他責任外,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4.1甲方
1、必須全力協助乙方在演藝事業上發展,輔助乙方在各媒體的宣傳和推介。
2、負責乙方在中國境內、外工作工作期間的住宿及差旅補助,具體的補助標準及補助辦法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藝事業的歌唱、舞蹈及形體等專業訓練及其他各種訓練,其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訓練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其他應當享有的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藝事業需要的各種專項保險,其險種和保險費標準視工作情形,由甲乙雙方具體商定。
6、負責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
7、維護乙方的經濟利益和名譽。
8、負責辦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為演藝事業需要的宣傳活動盡量配合甲方所提供專業形象設計建議(包括發型、服飾、化妝等合理建議),如有異議,乙方必須提出適當理由供甲方參考,甲方應考慮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屬下演員應有的行為標準,遵照甲方安排參加任何與乙方工作有關的制作會議、拍攝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傳活動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時間,準時守約抵達甲方指定片場、電視臺、錄音室等演藝工作場所,按約定完成工作事項。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聯絡電話號碼,使甲方在合理時間內,不論日夜均能與乙方聯絡并發出通告。
5、遵守甲方與其他公司、私人或團體所訂立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演藝合約和協議。
6、若某項演藝工作于本合約有效期內簽署,而本合約期滿時又未能完成該工作,乙方應繼續為甲方完成該項工作,但雙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條件,甲方應以經紀人的身份為乙方爭取合理補償。
7、接受甲方認為有利于乙方演藝事業的如歌唱、舞蹈、形體、表演、化妝及有關的專業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報讀的課程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8、負責辦理甲方交辦的其他合理事項。
五、乙方承諾承擔下列義務:
5.1乙方有絕對法定權利、年齡及自由與甲方訂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沒有在此前及不會與任何人、機構、公司訂立任何會與本合同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的合同或類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諾(不論是否以書面記錄或口頭承諾),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聲明本合同生效前與第三者的任何承諾。
5.3乙方獲得任何與發展其演藝事業有關的機會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須以第一時間知會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許任何人為乙方接洽任何有關演藝事項的事宜。
5.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任何甲方與第三者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藝事項及其實施細則。
5.5乙方應當經常保持身體健康,以應付演出事項的工作,不參加對身體或生命有危險或對人壽保險投保有影響的活動。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沿用的姓名或藝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響甲方及其子、母公司聲譽形象、商譽的行為或言論。
5.8乙方確認甲方為其獨家經紀人公司,甲方擁有安排、洽談乙方演藝事業的決策權。
六、乙方報酬
6.1乙方參與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凈收益(扣除甲方支付的有關費用及稅費后),甲乙雙方按5:5的比例分配.
1、名字、映像、照片、動畫、形象、聲音等權益收益。
2、在履行合約時產生的或由此產生的知識產權收益。
3、各項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預定范圍產生的收益除外。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支付時間:每半年支付一次。
簽約作家合作合同篇五
甲方: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公證單位:
公證人:
協議指定范圍:
乙方的全部作品;乙方的某部作品或者幾部作品:,并標明作品名稱:( ) 甲方是國內首家專業的作家作品交易推廣公司,致力于作家作品的推廣和宣傳,主要業務有三項:
一、向全國大型出版社推薦作家書稿出版;
二、向電影、電視劇公司推薦劇本或小說;
三、每年選擇一些優秀作品,采取買斷版權或利潤分紅的辦法,通過新聞宣傳、作家包裝來把作品推向市場。
乙方是位比較有水準的實力派或者潛力型作家,其創作作品已經具備出版和改編電視、電影劇本的高度。
甲方看好乙方的創作實力,聘請乙方成為簽約作家,全權代理乙方作品在海內外的出版發行事宜和電影電視劇本改編權的賣出,現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四)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
(五)泄露國家機密;
(六)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七)侮辱或者誹謗他人;
(八)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九)簽訂此協議時,代表乙方已經保證其作品不侵犯別人的版權,沒有誹謗、淫穢的內容等,如果發現上述問題而給出版者或者影視公司造成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甲乙方也可終止協議。
第二條 甲方的版權代理行為必須做到充分尊重作者思想的原則下進行,同時要做到盡心盡力推廣乙方的作品,每年不得少于十次推廣行為,推廣費用由甲方負責。
圖書出版后獲得版稅收入分配如下:乙方占 %,甲方占 %,電影電視劇本改編權出售的收入分配如下:乙方占 %,甲方占 %。
第三條 甲方不得作出有損乙方版權的行為,否則,乙方可以通過法律來維權;當然,甲方為了推廣需要,可以部分披露乙方作品的內容,特殊情況下需要全部披露,甲方必須經過乙方允許。
第四條 圖書出版權再轉讓的收入分配。
如經乙方同意將精裝書的重印出版權和縮寫本的出版權或將平裝書的出版權轉讓給第三者,甲方至少應將所得收入的%支付給作者。
在合同有效期間,經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允許第三者以摘編、選編形式轉載乙方著作(或譯作),須將與第三者簽訂的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的抄件寄給乙方,并將從第三者那里所得報酬的三分之二付給著者(或譯者)。
第五條 翻譯權及其他從屬權的轉讓。
如果乙方委托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間授權第三者使用下列權利,甲方應將與第三者簽訂的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的抄件寄給乙方,并應按下列比例向乙方支付從第三者所得報酬:改編— %;翻譯— %;表演— %;播放— %;錄音錄像— %;攝制影片— %。
第六條 對競爭性作品的限制。
在此合同有效期間,作者不得將有競爭能力的類似作品或著作稿(或譯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將其內容稍加修改后以原名或更換名稱授予第三者出版或代理,影響此合同中規定的作品的代理運作,使甲方遭受損失。
如出現乙方私自將版權或者影視改編權轉讓給第三方的行為,甲方照樣擁有本協議的一切權利。
第七條 合同的轉讓。
未經作者同意,出版者不得將作者在合同中給予出版者的權利和利益轉讓給第三者。
第八條 修訂再版。
在圖書發行一定時間之后,如第三出版方要求作者修訂再版,以適應新的情況,作者應當修訂,甲方獲取%的付酬;如本人不愿修訂,應當允許甲方請人修訂,其費用從應付給作者的稿酬中扣除。
第九條 發生侵權事件的處理辦法。
如發現第三者侵犯作品的版權,甲方可以乙方的名義提出訴訟,從侵權方獲得的經濟賠償,扣除訴訟費用外,與乙方雙方平分。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共同約定合同爭議或者糾紛的解決辦法,雙方可以約定采用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等四種解決爭議的方法中的一種或多種。
但仲裁和訴訟不能同時選擇。
第十一條 此協議有效期 年,自簽定之日算起,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部門備案一份,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負責人:?
公章:?
乙方簽字:
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作家合作合同篇六
甲方:住所:聯系電話:乙方:住所:聯系電話: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鑒于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實現雙贏的目標,建立戰略合作關系,成為戰略合作伙伴。
第一條、雙方基本情況
1、甲方:致力于為機構和高凈值財富人群提供資產配置規劃和為有融資需求的客戶提供整合融資解決方案。已成功與數十家活躍的xx銀行、信托公司、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并為數十億受托資金,設計與提供有競爭力的金融產品,為數十家融資方設計并完成實施融資解決方案。為機構和高凈值財富人群提供多元化、專業化的產品和服務。幫助客戶實現財富管理目標。
2、乙方:面向整個金融市場篩選優質產品,進行嚴格的產品品質控管及金融供應商合作制度。作為中國精英人士的全套財富管理方案的提供者,為客戶提供包括財務診斷、理財規劃、產品分析、市場追蹤、財商教育等在內的高端私人定制理財服務。
第二條、合作原則
1、平等原則。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簽署本協議,協議內容經過雙方充分協商。
2、長期、穩定合作原則。雙方的合作基于彼此充分信任,著眼于長期利益,雙方致力于長期、穩定的合作。
3、共同發展原則。本協議旨在利用各自的資源和條件開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4、雙方通過資源共享、優勢互補與業務創新,共同為客戶提供更優質、更全面的金融服務,推動雙方業務實現跨越式發展。
5、誠實守信、市場化原則。雙方恪守本協議中所作之承諾,確保雙方的共同利益,具體合作事項應按市場化方式運作。
第三條、合作內容、方式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產品設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共同設計與開發金融產品。
2、財務咨詢服務:甲方在同意接受乙方委托的情況下,對乙方的產品進行分銷。乙方在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的情況下,對甲方的產品進行分銷。
3、其他業務合作:甲乙雙方在品牌推廣、客戶服務與調研、產品營銷、人才培訓等各個方面加強合作與交流。
第四條、合作機制
1、建立信息通報制度。一方及時向另一方提供產品設計、產品動態等方面的資料和信息。
2、雙方各自指定具體牽頭機構,負責日常協調、傳達、布置、xx、反饋和跟蹤有關事宜。
第五條、附則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第三方披露(各自的咨詢顧問、代理人除外)。
2、本協議為雙方戰略合作的框架性協議,在開展具體合作業務時,另行商洽簽訂具體合作協議。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法律效力均等。
4、本協議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所商定事項僅作為雙方今后業務戰略合作的意向文本,不構成協議雙方互相追究違約責任。
甲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作家合作合同篇七
甲方:(經紀人)
性別:
地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藝員)
性別:
地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甲方為乙方的經紀人。雙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條款簽訂經濟合同,并嚴格遵守。有關合約內容如下:
一、合同內容
乙方聘請甲方為經紀人,在合同期間由甲方全權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廣播、電視、廣告、電影、錄音、錄象等與演藝有關的商業或非商業活動,以及與乙方公眾形象有關的活動。乙方為此支付甲方經紀費用。
二、合同期限
為期十年,自簽約后立即生效,開始期以簽約當天日期為準。
三、合同期內,甲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1、甲方應努力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及其他方式宣傳乙方,盡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過強有力的宣傳運作獲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眾藝員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間獨家擁有乙方之名稱、肖像及聲音的商業和非商業的公眾活動代理權,并擁有乙方錄制演唱之音樂制品(含錄音帶、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發展而使用的新型載體之音像制品)出版、發行等相關事項的代理權。
3、甲方有權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藝工作并作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簽署有關演藝合同,但合同內容應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間,甲方對乙方日程、企劃、定位、籌備、訓練、錄音、錄象、制作、宣傳、演出等一切與演藝活動相關之活動擁有最終決定權,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絕。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參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藝活動,但是必須充分考慮到乙方的身心狀況和勞動強度,在乙方可以勝任的情況下,乙方應參加甲方安排的演藝活動。
4、乙方從事商業性演藝或非商業性演藝活動的有關工作酬勞,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時,甲方應盡力協助追討,并承擔相應的損失比例,但不負責賠償。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場合演出或參加其他活動時,甲方有義務派出宣傳人員陪同前往,以保障宣傳效果。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包括呼機、手機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與甲方取得聯系。
四、合同期內,乙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1、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根據甲方的安排進行演藝活動。
2、乙方有權參加與其本人有關的歌曲創作、制作、宣傳、演出等一切與演藝事業有關的相關活動的企劃過程并了解收支情況,表達個人意愿。但是一經甲乙雙方商定確認,乙方必須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劃、定位、籌備、訓練、錄音、錄象、宣傳等內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絕。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為商業目的為甲方指定范圍以外的個人或機構錄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參加與商業或非商業公眾活動,不得向任何個人或機構提供與商業或非商業公眾活動,不得向任何個人或機構提供與商業或非商業演出、形象展示有關的照片,不得擅自實施整形手術(包括面部、身體、發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錄音、錄象、拍攝專輯、制作mtv等活動中,資金應由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業等情況下發生的收入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如乙方的受贈、繼承、買賣有價證券、個人投資等。
6、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包括呼機、手機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與乙方取得聯系。
7、乙方有權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權力和義務的領域內享有權力、承擔義務,對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權按照《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勞動的權力、義務以及休息。如果因為演藝事業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點的,乙方有權進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應自尊、自重、自愛,在甲方的協助下慎重對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眾形象得到盡可能的維護和提高。乙方在向新聞媒體以及任何個人、機構公布自身的隱私、立場、觀點時,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在合同期間,乙方不得聘請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擔任其演藝事業的經紀人。
11、方有權對自身的企劃、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議并與甲方協商解決。
12、乙方將承擔保密義務,確保任何與甲方合作的內部事務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對外公布。
13、乙方如果因為不可抗力退出演藝事業,復出后應繼續聘請甲方擔任經紀人,除非甲方拒絕或因個人問題不能繼續勝任。
五、酬金、稅費:
乙方從事商業或非商業演出活動及有關工作之酬勞(限于貨幣、實物等),應有甲方代為收取并支付相關個人所得稅。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勞之情況時,乙方同樣在收取酬金后兩周內主動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后,乙方收取稅后酬勞的30%,剩余70%由甲方支配,該70%包括乙方演藝事業運作費用和甲方的經紀人代理費。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繼續為乙方提供經紀服務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藝事業受到不應有的負面影響時,乙方有權決定繼續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時應采取書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適合從事演藝事業(身體、名譽等遭受損害),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內,乙方如因意外使身體或外型受到傷害并影響其外在形象時,甲方有權決定繼續或終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損乙方公眾形象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決定繼續或終止本合同。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之原則進行合作,一旦出現糾紛,應盡可能地協商解決,但是發展到只能用終止合同的辦法才能解決問題時,應該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誠實履行合同及違反合同條款時,視違約情節,按照下列條款單獨或并處:
1)延遲或停止違約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藝、宣傳等運作活動;
2)將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繳付守約方;
3)罰款,罰款金額按照簽約以來歷年累計收入總額的300%計算,并繼續履行合同;
4)終止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人民幣100萬元整。
八、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以訴訟方式予以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北京市公證處保存一份。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經北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x年x月x日。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作家合作合同篇八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雇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作時間: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為單場拍攝,則約定為在甲方指定時間內)
第二條 工作內容:展會模特、禮儀小姐、服飾模特、攝影俱樂部模特和相關拍攝。
第三條 工作方式:
2. 甲方提供拍攝場地并決定拍攝時間,乙方根據甲方要求進行拍攝工作。(包括出外景)。
第四條 乙方認為,根據自己目前的健康狀況及時間安排,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為甲方提供服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服務內容。
第五條 甲方對本次活動拍攝的底片及照片保留最終的解釋權。并擁有照片及底片的著作權、出版權、發行權和使用權。可以用于不危害乙方的商業活動。甲方可以授權第三方將照片用于發表、參賽、宣傳等用途。
第六條 乙方需積極配合甲方的拍攝工作。不能在約定的工作時間內隨意離開,必需按甲方的拍攝要求工作。
第七條 甲方不得對乙方有人身侵害或其它不道德的行為。尊重模特的工作性質,不得對模特進行性騷擾。甲方不得在拍攝中污言穢語,與乙方談論和拍攝無關的話題。
第八條 合同簽定之日起至拍攝活動開始以前如對約定的時間,場地及其它條款有所變動時,必須在合同簽定前48小時以內,以有效方式通知對方。
第九條 在拍攝活動中,甲方有責任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
第十條 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 付款方式為銀行轉賬。
2報酬按天結算,在拍攝完畢的三日內支付給乙方,每天為人民幣 元,總計為人民幣 元。
3 所涉及到的所得稅按照相關規定由個人繳納。
第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的;
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條 合同推遲、拖延及違約責任
期履行合同的行為,乙方有權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2 單發發生違約行為后,守約方有權解除或終止合同,并向違約方追償應付未付款項或應
交未提的成果以及應付的賠償。
3 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無果則提請法律途徑解決。
第十四條 雙方共同屢行合同中所規定的所有條款。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持1份(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方雙方簽字蓋章之后正式生效。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賬 號: 賬 號:
電 話: 電 話:
日期:日期:
簽約作家合作合同篇九
****影視有限公司和中國公民小姐/先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就影視有限公司為小姐/先生提供演藝經紀服務訂立本合同。
一、立約人
1.1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香港地登記注冊,其法定登記地在中國香港,商業登記號碼為,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
1.2中國公民(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通信地址,住宅電話,手提電話。
二、甲、乙雙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參與演藝業務有關的經紀服務進行合作。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從事演藝事業的獨家及唯一經紀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甲方獨家提供演藝服務。
2.3本條演藝業務的內容包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并為之允許的電影、電視、錄影、廣告、舞臺、演唱、錄音、剪彩、廣播、灌錄唱片、登臺演出、模特、電臺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廣工作及有關演藝事業需要的活動。
三、在合同有效期及順延期,甲方為乙方提供經紀人服務,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演出及有關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藝服務,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
3.1經乙方同意,甲方擁有安排、接洽簽署一切與乙方有關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權利,甲方簽訂的與乙方演藝工作有關的合約和細則,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會乙方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心全意貫徹執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諾并保證自簽定本合同之日起,無論是否收取報酬,不直接或間接與任何第三者承諾并簽訂,參與任何與本合同有抵觸或損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動、文件或任何演藝事項。
3.3不論有無報酬,在合約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與任何人及公司簽訂或口頭同意參與、發展或允許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它與演出及宣傳有關的工作,商品及其它事宜。
3.4在合約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擁有一切有關名字,映像、照片、動畫、形象及聲音的專有使用權,乙方同意甲方擁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約的任何演藝工作的產生或由此而產生的表演權、版權及其它知識產權,無論上述產權是否實際存在、產生或出現。
3.5乙方同意為證明甲方擁有本合約內所列各項權益而簽訂的其它有關證明文件。
3.6乙方自備各種有效旅行證件,甲方協助并負責辦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國境內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性團體,但上述團體應為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社會團體。
3.8乙方有權拒絕違法和色情、暴力、身體暴露及其它有損乙方人格、名譽和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它工作。
四、甲、乙雙方除擔負本合同內的其它責任外,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4.1甲方
1、必須全力協助乙方在演藝事業上發展,輔助乙方在各媒體的宣傳和推介。
2、負責乙方在中國境內、外工作期間的住宿及差旅補助,具體的補助標準及補助辦法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藝事業的歌唱、舞蹈及形體健身等專業訓練及其他各種訓練,其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訓練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其它應當享有的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藝事業需要的各種專項保險,其險種和保險費標準視工作情形,由甲、乙雙方具體商定。
6、負責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
7、維護乙方的經濟利益和名譽。
8、負責辦理乙方委托的其它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為演藝事業需要的宣傳活動,盡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專業形象設計建議(包括發型、服飾、化妝等合理建議),如有異議,乙方必須提出適當理由供甲方參考,甲方應考慮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屬下演員應有的行為標準,遵照甲方安排參加任何與乙方工作有關的制作會議,拍攝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傳活動等。
3、按照甲方安排,在指定時間,準時守約抵達甲方指定的片場,電視臺、錄音室等演藝工作場所,按約定完成工作事項。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聯絡電話號碼,使甲方在合理時間內,不論日夜均能與乙方聯絡并發出通告。
5、遵守甲方與其它公司、私人或團體所訂立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演藝合約和協議。
6、若某項演藝工作于本合約有效期內簽署,而本合約期滿時又未能完成該工作,乙方應繼續為甲方完成該項工作,但雙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條件,甲方應以經紀人的身份為乙方爭取合理補償。
7、接受甲方認為有利于乙方演藝事業的如歌唱、舞蹈、形體、表演、化妝及有關的專業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報讀的課程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8、負責辦理甲方交辦的其它合理事項。
五、乙方承諾承擔下列義務:
5.1乙方有絕對法定權利、年齡及自由與甲方訂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沒有在此前及不會與任何人、機構、公司訂立任何會與本合同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的合同或類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諾(不論是否以書面記錄或口頭承諾),乙方在簽定本合同時,向甲方聲明本合同生效前與第三者的任何承諾。
5.3乙方獲得任何與發展其演藝事業有關的機會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有關該等事宜,乙方需以第一時間知會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許任何人為乙方接洽任何有關乙方演藝事項的事宜。
5.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任何甲方與第三者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藝事項及其實施細則。
5.5乙方應當經常保持身體健康,以應付演出事項的工作,不參加對身體或生命有危險或對人壽保險投保有影響的活動。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沿用的姓名或藝名。
5.7乙方不做出任何影響甲方及其子、母公司聲譽、形象、商譽的行為或言論。
5.8乙方確認甲方為其獨家經紀人公司,甲方擁有安排、洽談乙方演藝事項的決策權。
六、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
6.1甲乙雙方的可分配收益包括:
1、電影、電視、錄影、廣告、舞臺演唱、錄音、剪彩、廣播、灌錄唱片、舞臺表演、模特兒工作,電臺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介,創作及其它臺前幕后工作得收益br2、名字、映像、照片、動畫、形象、聲音等權益收益。
3、在履行本合約時產生的或由此產生的知識產權收益。
4、各項其它收益,但非合同約定范圍產生的收益除外。
6.2甲方對乙方在合約期內的演藝收入做出保證,負責合約的第一年全年薪酬(扣除傭金外)不低于港幣元,第二年全年薪酬(扣除傭金外)不低于港幣元,從第三年起,往后每年的全年薪酬收入(扣除傭金外),不低于港幣元;甲方同意并保證乙方收取的年薪酬為完稅后的凈收入。乙方每年演藝收入,沒有達到甲方承諾的保證薪酬金額,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以上有關演出收入在每年結束后的第一個月結算。
6.3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按3:4:3的比例分配6.1條所列各項收入,其中:
1、上述收入的30%作為甲方輔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演藝事業發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項的甲方傭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額由乙方獲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裝、化妝、攝影及宣傳廣告費用,該筆款項由甲方負責,甲乙雙方共同管理。
6.4乙方收取的演藝收入超過甲方承諾的最低年薪酬,乙方應當依照各地政府稅務規定,就超出年薪酬的演出收入自行繳納由甲方根據本合同安排的演出收入的稅費,乙方超出年薪酬部分因繳納稅費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糾紛,乙方負全部責任。
6.5乙方保證并承諾不擅自或經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給予任何形式的演藝收入,乙方承諾以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6.6乙方應收取的對外演出及有關工作酬勞,甲方代乙方收取,并在每月首個工作日支付給乙方。
七、轉讓
7.1經雙方協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轉讓、授權甲方在合同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7.2乙方無權轉讓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關權利、責任和義務。
八、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盡職盡責,違背或損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嚴重違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約定條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所列的有關事項。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糾紛而嚴重影響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及工作地區。
九、違約
9.1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由雙方分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9.2過失方應當賠償無過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于傷殘、戰爭、天災人禍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知會對方,并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照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為唯一全部關于甲乙雙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協議、承諾,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約或承諾關于同樣或相近事宜,甲乙雙方確認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約或承諾。
十二、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十周年。如甲乙雙方愿意繼續合作,經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適用文字為中文,合同文本由中文書寫。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即時生效,立約時間為公元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簽約作家合作合同篇十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聘用乙方擔任 職務,乙方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完成甲方布置的工作任務。
二、聘用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工資:月薪 元/月。
四、主要工作內容: 。
五、甲、乙雙方都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勞動衛生等規定,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到期,自行終止。
六、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由過錯一方承擔相關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相關責任。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以不承擔相關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