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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侵權起訴書(優質18篇)篇一
專利被侵權后,通常取證工作是首要的。因為“取證”直接關系到侵權追訴的成敗。取證可分3種途徑:
帶領公證人員將購買侵權產品的程序公證下來。
專利行政管理部門接到侵權舉報,在行政處理過程中,可采取調查收集有關侵權證據、查封扣押涉嫌假冒專利產品等行政手段取證。
三、向法院申請“訴前證據保全”或“訴訟證據保全”取證。《專利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為了制止專利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應當自接受申請之時起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新《民訴法》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在訴訟過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動采取保全措施(訴訟證據保全)。因情況緊急,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利害關系人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證據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訴前證據保全)。以上的取證途徑只要成功均是追訴侵權的有力保障。
專利侵權起訴書(優質18篇)篇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專利侵權糾紛。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專利的行為,停止制造、銷售專利侵權產品;。
二、判令被告賠償原告損失**萬元人民幣;。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此致
*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
專利侵權起訴書(優質18篇)篇三
知識經濟時代,專利侵權訴訟以成為企業遇到的普遍、不可回避的問題,如何成功的維權,起訴書是很重要的環節。遵循格式,依法說理。有理有據是起訴書的要領,下面主要介紹專利侵權起訴書的格式,供讀者參考。
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
住所地:住址。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固定電話或者手機號。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
住所地:住址。
聯系方式:電話或者手機號。
案由:(按專利法侵權案由規定”確定)。
請求事項:(寫明向法院起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起訴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根據專利權的性質的排他性、時間性、地域性三方面來舉證侵權的事實。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人:(簽名按手印)。
××××年×月×日。
1.本訴狀一式×份(按被告人數確定);。
2.證據××份;。
3.其他材料××份。
1.當事人欄:注明自然人情況。自然人要列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工作單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組織要列出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職務、填寫要準確,特別是姓名(名稱)欄不能有任何錯字。地址要盡量詳實,具體到門牌號。最好注明郵編及通訊方式。
2.案由:主要寫明當事人之間的訴訟法律關系,按照專利侵權案由規定”填寫。
3.訴訟請求:主要寫明請求解決爭議的權益和爭議的事實,以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一方要求的有關專利權益爭議的具體事項。
4.事實和理由:事實部分,要全面反映侵權事實的客觀真實情況。
5.在起訴狀尾部:當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簽字,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日期要填寫準確。
以上介紹了專利侵權起訴書的格式,掌握好格式的同時關鍵在事實和理由要材料真實,折服有力。是裁判處理或提出請求法律保護的根本依據。
專利侵權起訴書(優質18篇)篇四
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責令被告______________立即停止專利侵權行為。
2、責令被告______________賠償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________萬元人民幣。
3、被告______________承擔行政執法費用。風險提示:
訴狀是個利劍,挑起戰爭。如果沒有寫好,那么勢必倒過來傷到自己。因此,要擺事實,講明道理,引用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為訴訟請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據。擺事實,是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確責任,并援引有關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事實和理由:原告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了_______________專利,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獲得專利授權。根據原告專利的權利要求保護范圍與被告______________生產、銷售的涉案產品_________的技術特征分析對比后,發現被告______________生產、銷售的涉案產品的技術特征落入了原告專利的權利要求保護范圍,且被告______________生產、銷售的涉案產品沒有經過原告的許可,侵犯了原告專利權。請求市知識產權局進行處理,責令被告______________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同時賠償原告的相關經濟損失。此致___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具狀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
1、專利證書復印件__份;。
2、專利年費發票復印件__份;。
3、原告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各__份;。
4、專利糾紛案件授權委托書__份;。
5、侵權產品圖片__張;。
6、______招標文件及中標結果公告各__份。風險提示:
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負有舉證責任,要能夠舉出證明案情事實,支持自己訴訟主張的各種證據等等。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復制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并應注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么樣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誰保存著;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么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說明應能簡就簡,盡可能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锏,在庭審辯論中占據主動。
專利侵權起訴書(優質18篇)篇五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固定電話或者手機號。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
聯系方式:電話或者手機號。
案由:(按專利法侵權案由規定”確定)。
請求事項:(寫明向法院起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起訴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根據專利權的性質的排他性、時間性、地域性三方面來舉證侵權的事實。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人:(簽名按手印)。
××××年×月×日。
附項:1.本訴狀一式×份(按被告人數確定);。
2.證據××份;。
3.其他材料××份。
【填寫說明】。
1.當事人欄:注明自然人情況。自然人要列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工作單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組織要列出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職務、填寫要準確,特別是姓名(名稱)欄不能有任何錯字。地址要盡量詳實,具體到門牌號。最好注明郵編及通訊方式。
2.案由:主要寫明當事人之間的訴訟法律關系,按照專利侵權案由規定”填寫。
3.訴訟請求:主要寫明請求解決爭議的.權益和爭議的事實,以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一方要求的有關專利權益爭議的具體事項。
4.事實和理由:事實部分,要全面反映侵權事實的客觀真實情況。
5.在起訴狀尾部:當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簽字,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日期要填寫準確。
以上介紹了專利侵權起訴書的格式,掌握好格式的同時關鍵在事實和理由要材料真實,折服有力。是裁判處理或提出請求法律保護的根本依據。
專利侵權起訴書(優質18篇)篇六
民事起訴書(侵權)
原告: ,男,漢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住址: 。
被告一: ,男,漢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
法人: ;地址: ;聯系電話: 。
案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被告一賠償原告各項經濟損失共計
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詳見賠償清單)
2.請求判令被告三在機動車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3.判令三被告共同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年 月 日 時 分左右,被告一駕駛被告二所有的 xxxx號小型轎車由南向北途經 路叉口時與原告駕駛的由東向西右轉彎行駛的電動自行車相撞,造成原告受傷及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事發后,因當時原告前往醫院治療,第一被告未報警,雙方于 年 月 日下午 時報警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
事故導致原告右手拇指受傷,事故后原告被送往 市第一人民
醫院、 市第三人民醫院多次門診,在事故后第三人天明確診斷:右手拇指末節骨折,并經夾板外固定等保守治療,此次事故給原告造成巨大的損失,經多次聯系第一被告均拒絕賠償。原告為維護自身利益,特向法院起訴,請予支持原告的上述訴請。
此致
市人民法院
起訴人: 年 日 月
原 告:*****,男,漢族,身份證號:*********,現住*************************。
原 告:*****,女,漢族,身份證號:*********,現住********************。
訴訟請求:
3、請求判令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房操作間設臵在*****小區*****(位于原告*****主臥室下方),在未告知原告、未取得原告同意的情況下,在操作間安裝大功率排油煙機,在原告住宅外墻安裝巨型排煙煙囪排放油煙。餐館試營業后,被告所開餐館操作間排煙機產生的噪音和排煙煙囪排放的空氣污染物對原告及周邊鄰居產生極大傷害,嚴重影響原告正常居住及生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六章第七十條、七十一條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業主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原告認為,小區住宅外墻其用途和管理屬于各戶業主分別和共同所有,被告在未告知原告和未取得原告同意情況下私自在外墻搭建排煙煙囪屬于明顯的侵權行為。另又按照《物權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章第六十五條規定:“因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污染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原告認為,被告在小區住宅樓下設臵餐館廚房操作間,安裝大功率抽油煙機,制造噪音和油煙污染的行為已對原告正常居住和生活產生妨害,原告有權要求被告排除妨害。
據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之相關規定,特訴至貴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望貴院支持原告的訴請,以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
原告:馬某某,男,回族,1961年2月12日出生,現住某某市某某區某城街路南7號103號,系某某億隆園藝中心負責人,聯系方式:1383xx-x6215。
被告:某某區某某鄉人民政府某某村村委會
住所地:某某勝利北路 村長:韓某
聯系方式:1333xx-x9363
請求事項
四、由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保全費用、鑒定費用和其它案件受理費用。
前溯一至三項總計壹佰叁拾伍萬壹仟壹佰捌拾陸元整
(y1350086.00)。
事實與理由
二00五年七月一日,我與被告村民米某簽署《協議書》。《協議書》商定:由我租用土地2.5畝,時間從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由我和米某共同開發某某億隆園藝中心,我每年給付米某利潤分成8000元。《協議書》第五項還約定:除遇不可抗拒之因素外,不得單方終止協議,如單方違約,須賠償對方所有經濟損失。
《協議書》簽定以后,我搭建了兩個溫室大棚,培養橡皮樹、石榴、盆景海棠、盆景榕樹、盆景鐵樹、冬青、非洲茉莉、牡丹、龍雪樹、綠寶石、君子蘭、萬里香等大型、小型名貴花卉。目前我經營的某某億隆園藝中心已經成為當地規模大、質量好、服務優且知名都和品牌很高的花卉基地.
2015年11月4日,被告某某鄉人民政府某某村村委會在沒有合格用地手續,沒有公示告知,沒有和我簽定《拆遷補償協議》的情況下,擅自斷電、斷水,致使我溫室大棚內上萬盆名貴花卉因溫度驟降致使花卉全部凍死。事件發生以后,我多次找被告進行協商,而被告一推二拖,不予理睬,我溫室大棚無電、無水,取暖設施無法正常運行,致使我經營的某某億隆園藝中心陷入癱瘓,且應當正常履行的協議因被告主觀上具有過錯,客觀上造成了損害后果,行為上具有違法事實,違法事實和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而不能繼續履行協議。
請求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通則》第117條之規定立案審查,支持我旳四項訴訟主張。
證據及證據來源
1、《協議書》復印1件(待開庭交換證據時提供原件)
2、視頻資料斷電、斷水光盤1張;
3、概攬和細目記錄花卉損失光盤1張;
4、大型、小型花卉損失明細表1份;
5某某某《陳述書》1份;
此致
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
附:
1、本訴狀正本1份,副本3份;
2、某某某身份證復印件1份;
3、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起訴人:
二00九十二月十六日
一、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2年8月31日修正):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條件】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方式】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范文及內部結構
1、范文
民事起訴狀
(公民提起民事訴訟用)
原告: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
(訴訟代理人:)姓名、x 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
(訴訟代理人:)姓名,x x律師事務所律師。
案由:
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此致
x xx人民法院
具狀人:x xx
xxxx年xx月xx日
附:1.本訴狀副本x份
2.證據材料x 份
學生習作及修改
民事起訴狀
案由:人身損害賠償
訴訟請求:
1.二被告共同承擔關某住院搶救和治療費用共計人民幣83432.9元。
2.二被告共同承擔關某住院期間的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共計人民幣3578.3元。
3.二被告共同承擔關某的后續治療和康復費用。
4.二被告共同承擔關某的精神損害賠償金人民幣35萬元。
5.承擔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
事實與理由:
2015年2月19日下午,原告關某在放學回家的路上路過被告王某家樓下,空中突然落下一個花盆砸中了原告的頭部,致其受傷。事后據目擊者稱花盆系由三樓的王某家墜落。事發之后,路過現場的被告趙某沒有立即撥打急救熱線呼叫救護車,而是從附近居民處借來摩托車,并用摩托車送原告去醫院。由于趙某對摩托車不熟悉,車速很慢,加上路上的顛簸,致使對原告的傷情治療的延誤。經醫院的搶救和診斷,原告留下后遺癥,頭部被撞擊、失血過多、是耽擱時間過長所致。
代理人關某某(系原告之父)依法提起民事訴訟,希望人民法院秉公執法,為原告這樣一個無辜的受害者主持公道,使其得到應有的補償和寬慰。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1. 證人姓名:趙某,家庭住址:北京市海淀區幸福大街天堂花園x x室。
2. 北大三醫院出具的病情報告單,醫療費收據。
3. 關某某單位出具的誤工費證明。
此致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關某某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1.本訴狀副本三份
2.其他證明材料三份
2.內容結構
(1)首部
標題。
當事人基本情況。
(2)正文
正文是民事起訴狀的核心部分,它包括案由與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及證人姓名和住址三部分內容。
案由。表明原、被告人之間權益爭議的性質;案由的選擇必須遵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的《民事案由規定》。
訴訟請求。訴訟請求是民事糾紛當事人通過人民法院向對方當事人所主張的具體權利,應當明確具體,合理合法,切記含糊、籠統,更不可無視法律和事實提出無理或非法要求。
事實與理由。這是民事起訴狀的核心部分,是請求人民法院裁決當事人之間權益糾紛和爭議的重要依據。因此,應重點寫明原、被告人之間民事法律關系存在的事實以及權益發生爭議的基本情況,并就雙方發生爭議的權益的性質、被告侵權行為的性質、危害和后果以及被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加以闡述和論證,以說明原告人訴訟請求提出的真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這一部分必須依照主次順序逐項列舉所提交的`書證、物證和其他能夠證明事實真-相的材料,并說明書證、物證和其他能夠證明事實真-相的材料的來源以及可靠程度。
(3)尾部
尾部包括結尾和附項。結尾主要寫明致送受訴法院名稱、起訴人簽名或者蓋章、年月日等。附項應當寫明民事起訴狀的副本數、附送證據的名稱及件數。
原告: 委托代理人:鄭吉文,內蒙古松洲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朱小彤,男,35歲,漢族,住北京市海淀區新街口外大街19號北京師范大學繼續教育與教師培訓學院技術部宿舍,聯系電話:13910152004。
負責人:臧黨生。
案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訴訟請求:
2、請求判令第二被告在保險限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11年4月29日,赫日駕駛原告所有的大眾系列高爾夫牌小轎車于東城區南河沿大街大阮府胡同西口由北向南正常行駛過程中,因被告違章變更車道,造成兩車相撞,原告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
當日,經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東城交通支隊東單大隊依照《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規定》相關規定,出具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簡易程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事故處理結束后,原告委托北京大陸汽車俱樂部有限公司實施救援,支付救援拖車費150元。為減少肇事車輛受損對原告出行帶來的不便,盡快解決損害賠償問題,原告委托北京北方華驛車輛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對肇事車輛進行了修理,支付維修費27005元。
另查明,被告車輛在永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保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
2011年 月 日
原告xx-x,男,1960年9月7日出生,漢族,英德市人,農民,住英德市xx鎮xx居委會xx組12號。手機號碼xx-xxx-xxx. 被告xx-x(又稱xx-x),男,1957年11月22日出生,漢族,英德市人,農民,住英德市xx-x鎮xx居委會xx組,身份證號碼xx-x.手機號碼xx-x.
案由:侵權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被告xx-x賠償果樹款19980元。
2、本案訴訟費由被告負擔。
事實與理由:
2011年1月30日,被告xx-x在英德市含光鎮荷州居委大嶺地的蔗地焚燒蔗葉,導致發生大火,燒著了隔壁xx-x的砂糖橘果園,燒毀111棵砂糖橘。
起火時,證人x在附近整理其蔗地,看到大火后,xx-x幫助xx-x救火,并通知了原告xx-x果園隔壁果園的園主楊石金夫婦,叫他們回來救火,否則可能將他們的果園也一并燒掉;楊石金夫婦接到電話后,馬上回來,擔心大火燒及其果園,于是投入救火,其在含光派出所的筆錄上也說“當時見到xx、xx-x等人在救火”;xx-x在含光派出所的筆錄上說“xx組的xx在燒蔗地的時候,燒了xx-x的果樹,當時我在附近整理蔗行種蔗,我看火勢很猛,我就打電話給楊石金叫他回來救火….個個都話包炎,以后不要這樣做了…你現在燒了xx-x的果樹,看怎樣與xx-x協商好,該賠的就賠,xx也不出聲…”
件:英府《2015》3號《印發廣樂高速公路英德段建設征地拆遷補償方案的通知》三、零星果樹補償標準,桔,三年果齡,180元/棵,得出111棵砂糖橘的補償款是:180元/棵×111棵=19980元。
原告多次找xx-x協商賠償事宜,被告均否認此事,不予賠償。根據含光派出所對其做的《詢問筆錄》,他是這樣說的“當天我不在蔗地,具體怎么發生的我不清楚…后來xx-x來到我家里,說我燒蔗葉燒毀了他的果樹,我就說無這回事,不是我燒的…”。但是根據3個救火人的《詢問筆錄》,當時xx-x(又稱包炎、包賢)是在火場的,并與他們3人一道將火撲滅。xx-x說謊,是為了掩飾他的行為,是為了否定他當時燒蔗地的事實,可以證明,xx-x做了錯事,但卻不承認做錯,其行為一錯再錯。
綜上所述,xx-x燒蔗地失火把相鄰的xx-x的果園也燒了,侵害了xx-x的果樹,是侵權人,根據民法通則,以及參考英德市政府的征地拆遷補償方案,其應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19980元。現訴至英德市人民法院,請求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英德市人民法院
敬禮
具狀人:
2
專利侵權起訴書(優質18篇)篇七
原告:沈存正,男,52歲,住天水市合作巷北園子9151號。
被告:天水市電器廠(下稱電器廠)。地址:天水市秦城區蓮亭路59號法定代表人:李鴻清,廠長。
沈存正發明了“場效應治療儀”技術,于1985年7月9日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1986年1月1日,沈存正聘請電器廠廠長李鴻清為專利實施人。1986年5月13日,由電器廠提出報告,經天水市秦城區經委批準,由沈存正及電器廠等15個廠家組成“場效應治療儀”生產聯合體(下稱聯合體)。經召開成立大會,產生了聯合體章程。章程規定,聯合體由沈存正、電器廠等15個廠家組成,總經理部設在北京,是“場效應治療儀”專利技術的唯一合法實施人,具有法人資格;效應帶由電器廠和沈存正開辦的福音廠兩家生產,效應帶磁芯由天水橡膠廠生產;各成員和專利持有者均應維護聯合體的共同利益,不得向聯合體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讓提供“場效應治療儀”和效應帶的技術、工藝資料及零部件:“場效應治療儀”的商標由聯合體統一注冊、印刷,各成員單位不得自行翻印;專利權人從整機銷售中每臺提取專利費1元,從效應帶銷售中每條提取0.12元,由各廠交給總經理部,總經理部與發明人每季度結算一次。后因資金不足,聯合體未成立,故未進行注冊登記。但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已依章程生產、銷售“場效應治療儀”,沈存正對此未提出異議。
1987年12月10日,中國專利局授予沈存正“場效應治療儀”發明專利權。專利權授予后,沈存正與原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均未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各成員單位繼續生產、銷售“場效應治療儀”。由于總經理部未成立,專利費未統一收取。電器廠從1987年至1991年向沈存正支付了專利費共計74100元,其它廠家未支付。為此,沈存正向其它廠家發出通知,要求結清專利費并依法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但未見回音。
電器廠從1989年1月至1991年9月24日,供給鄭州華盛工貿公司治療儀的效應帶2000條,供給蘭天機械廠9700條。《甘肅日報》1992年2月5日報道稱,“場效應治療儀”是電器廠研制成功的。對此,沈存正認為在被授予“場效應治療儀”專利權后,始終未與電器廠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電器廠向華盛公司和蘭天機械廠銷售效應帶,超出了本人默許的范圍,電器廠的行為侵犯了他的專利權,遂向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收回電器廠“場效應治療儀”專利實施許可權,結清專利使用費,并由電器廠賠償經濟損失,登報聲明道歉。
電器廠辯稱:本廠為“場效應治療儀”的試制、銷售和發展做出了貢獻,并是沈存正同意的該專利技術實施人,有聘書及收取專利費為證。向華盛公司銷售效應帶是售后服務;向蘭天機械廠銷售效應帶是因為沈存正首先違反聯合體章程所致,故本廠的行為未構成專利侵權。電器廠在答辯中還認為,此糾紛屬一般經濟合同糾紛,不是專利侵權糾紛,當事人雙方均在天水市,本案應由天水市法院管轄,故對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提出管轄異議。
「審判」。
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對電器廠提出的管轄權異議審查,認為專利侵權糾紛屬特殊地域管轄案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專利糾紛案件由省會所在地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規定,本院對本案有管轄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于1992年5月21日裁定:駁回電器廠對本案管轄權提出的異議。
電器廠不服此裁定,以本案不屬專利侵權、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為理由提起上訴。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沈存正的訴訟請求中有“電器廠進行專利侵權”的請求,故應作專利侵權案件,根據有關規定由省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受理,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本案有管轄權。電器廠所提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無管轄權的理由不能成立。至于是否構成專利侵權,待審理后才能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的規定,于1992年6月16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對沈存正所訴專利侵權之訴訟請求,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沈存正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場效應治療儀”發明專利后,與電器廠等單位產生了聯合體章程,該聯合體雖未依法成立,但電器廠使用“場效應治療儀”技術,與沈存正并無爭議。“場效應治療儀”發明被授予發明專利權后,雙方對實施該專利技術未訂立正式的實施許可合同,電器廠繼續使用該技術,并至訴訟前一直向沈存正支付專利使用費,應認定電器廠使用“場效應治療儀”專利技術是經專利權人沈存正認可的,雙方只是未依法訂立書面合同。現沈存正訴電器廠侵犯專利權,證據不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六十二條第一項之規定,于1992年6月23日判決:駁回沈存正的訴訟請求。
沈存正對此判決不服,以其沒有與電器廠訂立正式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電器廠違反許可范圍向聯合體以外廠家供應效應帶,已構成專利侵權為理由提起上訴。
電器廠答辯認為:本廠實施該項專利是經沈存正許可的;向聯合體以外廠家供應效應帶是為了售后服務和施行沈存正與蘭天機械廠訂立的協議。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進一步查明:電器廠從1989年1月至1991年9月24日,銷售給華盛公司效應帶2000條,是電器廠配套銷售后,應顧客要求的售后服務,未超出銷售范圍。電器廠向蘭天機械廠銷售效應帶9700條,是沈存正與蘭天機械廠1986年6月3日簽訂的協議規定的,協議中規定:“電器廠可安排一定數量產品支持蘭天機械廠發展。”故電器廠向蘭天機械廠的銷售行為,應視為沈存正所允許。據此,該院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程序合法,判決正確,沈存正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于1992年8月22日判決:駁回上訴,維護原判。
「評析」。
本案原告??“場效應治療儀”發明專利權人沈存正認為電器廠在生產、銷售該治療儀過程中侵犯了他所享有的專利權,其理由有兩點:1.他與電器廠之間始終未簽訂法律規定的書面專利實施許可合同;2.電器廠違反許可范圍,向聯合體外廠家供應效應帶。此兩點的法律根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二條的規定,等于說明電器廠的行為是違反此條規定的侵權行為。
該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除本法第十四條規定的以外,都必須與專利權人訂立書面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根據此條規定,電器廠利用沈存正的“場效應治療儀”發明專利生產、銷售“場效應治療儀”及效應帶,必須和專利權人沈存正訂立書面實施許可合同,但雙方之間自始自終都未訂立過這樣的書面實施許可合同,電器廠的行為是否因此而侵犯了沈存正的專利權呢?這需要結合本案的具體情況和法律規定的精神實質來分析。
從本案的具體情況來看,電器廠利用沈存正發明的“場效應治療儀”技術進行生產、銷售,應分為兩個階段。前一階段是從沈存正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以后至其被授予發明專利權時止。在這一階段里,沈存正將正在申請專利的“場效應治療儀”技術當作專利技術,先行聘請電器廠廠長為專利實施人,實質是由電器廠進行試制、生產、銷售和完善。后由電器廠提出報告,由電器廠、沈存正及其他13個廠家組成“場效應治療儀”生產聯合體,并產生了聯合體章程。根據聯合體章程的實質看,聯合體的各成員都是“場效應治療儀”技術的合法實施人。后聯合體因故未能成立,但原聯合體各成員已經開始利用“場效應治療儀”技術進行生產、銷售。上述這些事實,沈存正是親自參與和知道的,應當認為是經過沈存正許可的。在此階段內,電器廠的行為并不構成侵權。后一階段是從沈存正被授予發明專利權開始到訴訟前。沈存正被授予發明專利權以后,原聯合體其他成員仍未與沈存正依法簽訂書面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但各自繼續利用沈存正的專利技術進行生產、銷售。因有前一階段的事實,此時應由沈存正依法主張權利,即提出和實施人訂立書面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請求。從各廠家收到請求開始,原許可的效力終止(原許可主要以章程形式體現,但章程因聯合體未成立而不具有效力,只是沈存正并未因此而不許各廠家利用其技術生產、銷售,應認為是經沈存正許可的)。各廠家如要繼續利用沈存正的專利技術進行生產、銷售,必須依法和沈存正訂立書面實施許可合同。不訂立而繼續利用沈存正的專利技術進行生產、銷售的,其行為即侵犯沈存正的專利權。事實上,沈存正向電器廠以外的其他13個廠家發出了通知,要求結清專利費并依法簽訂書面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但通知發出后未見回音。所以,其他13個廠家如不與沈存正訂立書面實施許可合同而繼續利用其專利技術進行生產、銷售,他們的行為就是侵權行為。而對于電器廠來說,沈存正未向其發出這種通知,電器廠又一直在向沈存正支付專利使用費,沈存正也收取了專利使用費;并且從沈存正的訴訟請求中可以看出,電器廠繼續利用其專利技術生產、銷售,是沈存正所默許的(包括原聘請專利實施人時的約定因素),只是沈存正認為電器廠的有些行為超出了默許的范圍。從這些事實看,沈存正與電器廠之間有許可關系,只是未訂立書面實施許可合同(形式要件有欠缺),但電器廠向沈存正支付了專利使用費,履行了基本義務,是符合專利許可關系的實質條件的。所以,在沈存正不積極作為(不向電器廠提出訂立書面實施許可合同)的情況下,一方面對電器廠的行為不加干涉,另一方面又接受專利使用費,享受了應有的權利,應當認為電器廠的行為沒有構成侵權。從沈存正所訴的電器廠超出默許范圍向其他人銷售效應帶這個問題來看,經法院查明也不存在問題。因此,在后一階段中,電器廠也不存在侵權問題。
從法律規定的實質來看,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都必須經專利權人許可。不經許可而實施(強制許可除外),必然構成侵權;許可的方式,從嚴格要求上應當是書面合同方式,但以本案方式許可的,從實質上講是不違法的。所以,沈存正一方面承認默許許可,另一方面又以未訂立書面實施許可合同為理由認為電器廠侵權,其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一、二審法院駁回其訴電器廠侵權的主張是正確的。
但是,沈存正還有一個“收回電器廠場效應治療儀專利實施許可權”的訴訟請求,一、二審法院實際上未涉及,卻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顯系不當。沈存正的這個訴訟請求和其訴電器廠侵權的訴訟請求,是兩種性質的訴訟請求,不能不加審理就以一個訴訟請求不成立而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侵權的訴訟請求不成立,不等于沈存正不能收回專利實施許可權。專利權人對其專利享有的許可權,包括選擇實施人、實施地域以及許可的期限等方面的權利。實施人如違反實施許可合同的規定,專利權人就有權收回專利實施許可權。本案在默許許可的情況下,因無許可期限的約定,專利權人隨時可以要求實施人停止使用其專利。所以,本案在沈存正明確提出要收回專利實施許可權,法院又認定雙方實際上有默許許可關系的情況下,應當對此作出裁判。
另外,沈存正還要求電器廠登報聲明道歉,此是基于《甘肅日報》曾刊登過的報道稱“場效應治療儀”是電器廠研制成功的這個事實。對此,電器廠雖對沈存正不存在侵權問題,而不用登報賠禮道歉,但電器廠是報道的受益人,其有義務登報聲明更正不符合事實的報道。因此,法院應就此點也作出判決。
專利侵權起訴書(優質18篇)篇八
(發明或實用新型)。
為專利號的中國專利的專利權人或受托維權方,專利基本信息如下表一:
在此通知貴公司,本投訴人確認:本次投訴鏈接地址中所發布商品的技術特征落入本專利權利要求(填寫權利要求編號,可填多個)的保護范圍,侵犯了投訴人上述專利的專利權。具體情況如下:
1/2。
1)。
侵權方式說明:2)投訴人對本次投訴商品鏈接地址中的商品進行了如下表二的具體比對,并確認侵權商品鏈接地址中的商品侵犯了投訴人上述專利的專利權。
(如投訴人為證明侵權而購買過相關商品,請在此補充相關購買行為信息,例如:投訴人于年月日,在會員名為的賣家處購買了鏈接地址為的相關商品,訂單號為。)。
表二:技術特征比對表。
1、“本專利權利要求的.技術特征”是指,本專利權利要求書中第。
幾項權利要求所包括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征的內容;
2、“侵權商品對應技術特征”是指,本次投訴鏈接地址中的商品存在的與權利要求記載的技術特征相對應的全部技術特征。
3、“結論”一欄中,可填寫相同或等同,如果不相同也不等同,則不構成侵權。其中,“等同”是指鏈接地址中的商品的技術特征與權利要求的對應技術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實現基本相同的功能,達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無需經過創造性勞動就能夠聯想到的特征。
5、對于商品相同的侵權商品鏈接地址,可以合并在一張技術特征比對表中進行比對。
6、上述表三可復制,以分別對多件不同商品進行比對。
7、如上述表式不足以列示,則請按同樣的表式添加續表。
專利侵權起訴書(優質18篇)篇九
隨著社會的發展,科技不斷進步,保護創新成果的專利也越來越多,專利維權也越來越重要。在商業競爭越來越激烈的今天,許多企業都需要保護自己的專利,并防止侵權行為。下面我將分享一些在專利侵權案件中的心得和體會。
一、認真篩選發明思想并及時申請專利。
在專利申請中,最重要的是要認真篩選具有發明創造性的思想,并及時申請專利。對于保護企業的獨特知識產權和技術,申請專利是一個重要的步驟。在申請專利之前,需要進行充分的市場調查和風險評估,評估申請專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如果被侵權的專利不足以被認為是創新性的,或者沒有取得專利權,將很難在法庭上打贏專利侵權案件。
二、積極監控市場動態,發現和應對侵權行為。
針對產品和技術,企業需要積極監控市場動態,發現并及時應對侵權行為。必須時刻注意市場上是否出現與自己專利相似或相同的產品,及時發現并采取措施防止侵權。同時,企業需要立即采取調查行動,確認侵權行為的事實是否存在,以及侵權行為是否涉及自己的專利。如有必要,企業可以向專業的律師咨詢意見,采取更有效的行動保護專利權。
三、堅持和維護專利權不斷提高專業水平。
在專利侵權案件中,堅持和維護專利權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旦發現侵權行為,要及時采取法律行動保護自己的專利權。維權行動的成功與否取決于律師團隊和企業管理層的專業水平和能力。因此,為了不斷提高專業水平,企業管理層應該注重知識管理和技能培訓,建立起專業化的團隊。
四、加強企業管理,防止內部帶來的侵權風險。
在高速發展的商業世界里,企業經常會內部產生侵權行為。因此,為了避免這種風險,企業內部管理必須得到加強。首先,必須建立科學、規范的知識產權制度,明確知識產權的歸屬和保護責任。其次,企業應該加強對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培訓,教育員工遵守公司知識產權管理要求,防止知識產權的流失和侵權行為的發生。
五、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營造科技創新文化。
最后,企業需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營造科技創新文化。知識產權的保護是企業科技創新的基礎,也是企業發展的關鍵。企業應該倡導創新精神,鼓勵員工從技術和思想上不斷地創新,不斷推動企業的技術創新和發展。企業還需要注重建立良好的商業信譽,以樹立起企業的品牌形象,強化專利維權法律的威懾力。
總之,專利維權一直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企業管理層和律師團隊都需要認真對待有關專利的侵權行為,同時從中不斷學習和提供經驗,不斷提高專業水平,為企業的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專利侵權起訴書(優質18篇)篇十
一、專利訴訟的管轄是什么起訴必須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否則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專利侵權訴訟的管轄與其它民事訴訟的管轄...
一、專利訴訟的管轄起訴必須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否則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專利侵權訴訟的管轄與其它民事訴訟的管轄一樣,...
專利權被侵害后,如果提起侵權訴訟,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那么,專利權的'訴訟時效是多久呢,怎么起算呢,專利侵權訴訟提起后,...
1、證據收集侵權廠家基本情況;被控侵權產品的銷售情況;
2、管轄法院選擇起訴必須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
一、以專利無效抗辯專利侵權訴訟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
專利侵權起訴書(優質18篇)篇十一
答辯人:深圳xxx有限公司。
被答辯人:xxx,男,住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
一、答辯人的行為不構成侵權,不應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答辯人購買他人產品,并不知道產品是侵犯他人專利產品,是通過合法途徑購買的,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本案侵權主體應該是制造者,而不是經營者。至于制造者是故意仿冒或者制造產品雷同,被答辯人應該對制造者追究責任,而不是對不知情的經營者或消費者主張權利,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請求對象錯誤,應駁回其對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要求停止侵權,答辯人不存在繼續侵權,因為答辯人沒有再購買和經營該產品。沒有對答辯人造成侵權,該項請求不能成立,致于其提出的'50萬元賠償和各項費用的賠償答辯人的行為不構成侵權,所以不是賠償的義務主體。
以上答辯,請求人們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的訴訟請求,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深圳xxx。
xx有限公司。
二0xx年十一月十一日。
專利侵權起訴書(優質18篇)篇十二
作為一個創新者或企業家,在創造出獨特的產品或服務后,你肯定希望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這樣才能夠確保你的創意不被侵犯。其中,專利是保護知識產權的一種重要方式。但是,即使你擁有了專利,也不能避免專利侵權。本文將會分享給你我的一些專利侵權心得體會。
段落二:識別侵權。
首先,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識別侵權行為。有時候,侵權者使用了你的專利,卻沒有付你專利的使用費,這就構成了侵權。在此情況下,你需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通知侵權者,并要求他們支付專利使用費或停止侵權行為。這個時候,你可以尋求專家以及專利律師的幫助。
段落三:討論解決方案。
除了識別專利侵權,你還需要考慮解決方案。在這一點上,就需要尋求更多方式去解決問題。這個時候,你可以考慮與侵權者和解,或者通過法律途徑與他們解決。要注意,和解可能會對你和侵權者都有利,因為法律訴訟可能會耗費很長時間以及大量金錢。
段落四:尋求幫助。
在處理專利侵權時,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尋求專業幫助。首先,你需要尋找專業的專利律師。這樣可以確保你的訴訟程序以及法律文書都是正確合法的。同時,也可以確保你的利益能夠得到最大化的保護。
此外,你還可以尋求專業的偵查機構來幫助你識別侵權行為。他們可以幫你發現使用你專利的人或者公司,然后幫你做出適當的反應。
段落五:總結。
專利侵權是一個非常嚴肅而也復雜的問題。要從中獲得勝利,你需要尋求專業幫助,學會識別侵權行為,以及確定合適的解決方案。如果你能夠做這些,那么你就能夠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并為你的創新事業贏得成功。
專利侵權起訴書(優質18篇)篇十三
1、準確確定原告和被告,原被告告不適格,不準確,都面臨被法院裁定駁回起訴或訴訟請求,不可不慎。
2、是否遺漏被告。如果存在可以增加共同被告的情況,一定不要放棄,多一個被告多一份償還能力;有時明知列出的共同被告不會承擔責任,加上也會產生微妙的效果,給對方施加壓力,促成和解的局面經常出現,被告的的數量也盡量多一些。
3、訴訟請求部分,注意要具體、明確,不要遺漏可請求事項,最大化的主張權利,才會最大化的實現權利,這也為法庭調解作讓步盡快實現權利,留有回旋余地,提出訴訟請求的原則是越多越好,能多盡量多。
4、事實與理由部分,從訴訟策略上講,一般我認同,事實與理由部分要簡練、只要能描述清基本事實就可以,當然這需要一定的基本功,力求達到不能在簡練,哪怕是一個多余的字都沒有。這樣做的目的是不過分暴露自己的訴訟請求賴以依據的事實。
5、法律依據部分,一般列出一部法規名稱就可,不必詳細羅列。適用法律可放到法庭辯論時重點講述。
6、此致人民法院部分,也很關鍵,智者會選擇一個對自己有利的法院,多數情況下,原告可以選擇兩個以上法院起訴,選擇起訴法院也是很有學問的,多數個案中此處和原告、被告住所地、住址、經常居住地等被告基本情況也是相關聯的,注意遙相呼應。
專利侵權起訴書(優質18篇)篇十四
專利是指發明者對自己的技術發明所獲得的一種專有權利,而專利侵權就是未經授權而使用他人專利權利的行為。在當前技術飛速發展的背景下,專利侵權案件逐年增多,給企業及個人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正確應對專利侵權問題顯得尤為重要。
首先要明確,專利侵權行為是侵犯知識產權,是違法犯罪行為,需要承擔民事和刑事責任。在面臨專利侵權問題時,我們應該認真梳理涉及到的專利技術、侵權行為的具體表現、涉及到的商品、涉及到的地域范圍等所有相關事實,并盡快聯系律師,聘請專業人士來鑒定專利技術的真偽。
在預防專利侵權方面,企業和個人可以通過以下幾種常規措施:
1.及時申請專利,把握專利技術的先機;
2.定期對專利進行維護,如繳納年費等;
3.加強對技術信息的保密,防止權利被竊取;
4.了解專利法律等法規,及時與專業人士溝通學習。
1.詳細搜集所有涉及到的事實與證據;
2.了解法律法規,及時咨詢專業人士的意見;
3.積極與侵權方或證明其不是侵權方的相關企業溝通;
4.如有必要,向法院提出訴訟,并委托專業律師為自己辯護。
五、總結。
專利侵權問題的處理不僅考驗了個人的智慧,更需要企業的規范管理和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提升。在處理專利侵權問題時,保持冷靜、維護自身權益、遵守法律法規,并及時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和意見,這些都是預防和應對專利侵權方面的有效措施。最后,呼吁社會各界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共建良性發展的知識產權生態體系。
專利侵權起訴書(優質18篇)篇十五
專利案件代理詞。
審判長、審判員:
我受本案被告張民、被告廣東金城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法擔任光明公司訴張民、廣東金金城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實用新型專利侵權一案的代理人,開庭前,我仔細查閱和研究了本案的全部案卷材料和有關法律法規,本代理人認為光明公司訴張民和廣東金金城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侵害其實用新型專利權是一種惡意訴訟行為。下面我就本案談九個方面的意見如下:
一、本案第一、二被告均不是適格被告。
法庭調查表明: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的工商營業執照核準登記無效。《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申請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應當由申請人或申請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二)經營者的身份證明;(三)經營者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的登記資料表明,張民既沒有親自去申請此項登記行為,也沒有書面委托他人去進行登記,所以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的工商營業執照核準登記違反程序是錯誤的,是應當撤銷的,其登記行為自始至終無效!張民不應對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的行為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法庭調查清楚的表明: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李偉2011年8月26日購買兩。
個君好羲之筆(免驅版)電腦手寫筆的商家――是廣州天河區石牌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石牌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糸個體工商戶,為待業青年蔣晴所有經營。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于2011年9月15日巳經倒閉停辦,門店巳轉讓他人。蔣晴在申辦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的工商營業執照時,因自己的身份證丟失而使用了本案第一被告張民的身份證登記。因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李偉索取購買發票,發票巳用完的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請廣東金金城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代開了一張收據和一張發票,其收款、開票是蔣晴,同行業之間臨時借用一張發票司空見慣。事實上張民沒有參與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的經營管理和收益。因此本案的適格被告應當是實際持有、管理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的蔣晴,而不應是被借用了身份證的張民和張民所在的廣東金金城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二、本案第一、二被告沒有專利侵權的主觀過錯,不構成專利侵權行為。
專利侵權主觀上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所謂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而實施該行為;所謂過失是指行為人因疏忽或過于自信而實施了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
專利法明確規定未經專利權的許可,不得實施專利,并且對實施行為作了明確的界定,即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銷售、使用、許諾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只有符合上述類型時,才能構成侵權行為,違法性是專利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之一。
《專利法》第七十條規定:“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并售出的專利侵權的產品,能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從這條規定中可以看出,在經營者無過錯的情況下,能證明產品的合法來源,即使銷售了侵權產品也不承擔賠償責任!
本案中,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蔣晴的行為是一種不明知、不應知的銷售行為。蔣晴應原告委托代理人李偉的主動購買要求,為原告在廣州一泓電腦科技公司炒貨兩個君好羲之筆免驅手寫板的行為并不違法。君好羲之筆免驅手寫板來源于廣州一泓電腦科技公司經營的深圳千彩計算機公司生產的產品,不論這種產品是否為專利侵權產品,本案被告一、二均不需承擔法律責任。
三、原告認定君好羲之筆(免驅版)電腦手寫筆為專利侵權產品沒有法律依據。
1、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2011年8月26日賣給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李偉的兩個君好羲之筆(免驅版)電腦手寫筆,糸深圳市千彩計算機糸統有限公司自行研發生產的,該產品商標巳經國家商標局依法批準注冊,按商標法規定的商標的禁止條件,申請注冊商標的標記的產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外觀設計專利權等在內的先權利或合法利益。本代理人認為既然君好羲之筆(免驅版)電腦手寫筆取得了國家商標局依法批準注冊,該產品應當是合法產品而不是原告所訴的侵害光明公司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產品。否則國家商標局不可能依法批準該產品的注冊商標!
2、剛才法庭調查中,深圳市千彩計算機糸統有限公司出示的證據表明君好羲之筆(免驅版)電腦手寫筆,糸深圳市千彩計算機糸統有限公司委托他人或自行研發生產的產品,不是侵權產品。
專利權評價報告,作為審理、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證據。”
剛才法庭調查中原告沒有舉證君好羲之筆(免驅版)電腦手寫筆糸專利侵權產品的專利權評價報告或鑒定結論,相反本案第三被告卻舉出了充足的證據證明該產品是自行研發的不構成侵權的依據。君好羲之筆(免驅版)電腦手寫筆是一種技術含量高的電子產品,本代理人認為君好羲之筆(免驅版)電腦手寫筆是否糸專利侵權產品的鑒定結論應當由技術權威部門作出司法技術鑒定,不能由原告信口雌黃!
因此,本代理人鄭重請求法庭責令原告當庭依法提供君好羲之筆(免驅版)電腦手寫筆侵權的專利權評價報告或司法技術鑒定結論,這是本案的關鍵證據!否則原告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責任!
四、本案第一被告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對原告所訴具體產品沒有辨別能。
力。
退一步講,即使如原告所訴君好羲之筆(免驅版)電腦手寫筆是侵權產品,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也沒有辨別能力。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賣出的兩個君好羲之筆(免驅版)電腦手寫筆是一種技術含量高的電子產品,該產品商標巳經國家商標局依法批準注冊。君好羲之筆(免驅版)電腦手寫筆是否構成侵權,不是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蔣晴所能辨別的,恐怕大多數人都無法辨別,因有關專利侵權判定,必須將產品與對方權利要求書中的技術方案進行對比,判定,很復雜。況且深圳市千彩計算機糸統有限公司公開生產、廣州一泓電腦科技公司公開經銷君好羲之筆(免驅版)電腦手寫筆沒有任何執法部門去制止和處理!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蔣晴又怎能能辨別得了其侵權與否?!
說句心里話,如果明知君好羲之筆(免驅版)電腦手寫筆侵害原告光明公司的實用新型專利權,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蔣晴和其員工也不會將它炒來賣給被侵權的光明公司,因為當時光明公司的的委托代理人李偉購買時表明了身份而且等貨等了一個多小時。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還按原告光明公司的要求出具了發票。購買者就是光明公司。明知是侵權產品而將它銷售給被侵權公司天底下沒有這樣的蠢人!由此可見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蔣晴和其員工沒有侵權故意!
支。
專利損失不外乎侵權實際損失和所實際減少的收入。剛才法庭調查巳經很清楚,原告沒有就其受到的實際損失舉證,這只能說明原告的所謂六十萬元損失子虛烏有!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2011年8月26日僅僅賣給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李偉的兩個君好羲之筆(免驅版)電腦手寫筆,貨源炒買于廣州市一泓電腦科技有限公司。而且這種買賣行為也是按原告方的主動購買要求進行的。所買賣的貨物價值充其量為區區230元人民幣,退一萬步講,即算兩個君好羲之筆電腦手寫筆是侵權產品,其無意的侵權行為和情節也特別輕微,對原告光明公司何來10萬元的巨額損失呢?!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是小本經營,僅僅炒買炒賣了兩個君好羲之筆電腦手寫筆,哪里有什么庫存可供原告光明公司銷毀呢?!這不是明擺著的仗勢欺人、血口噴人、敲詐勒索又是什么呢?!
六、原告所訴具體產品不一定是本案第一被告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所銷。
售。
應當提請法庭注意的是,原告在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的購買行為類似于行政機關違法的釣魚執法!廣州南方公證處(2011)南公證內字第44039號公證書不是現場公證,其所訴產品沒有在店家當場封存。廣州南方公證處(2011)南公證內字第44039號公證書屬于外出辦理保全證據公證,依照《公證程序規則》第二十八條、五十四條的規定應當由兩名公證員進行,而該公證僅一人,所以廣州南方公證處(2011)南公證內字第44039號公證書屬于無效公證,該公證不產生法律效力。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2011年8月26日賣給原告委托代理人李偉兩個君好羲之筆(免驅版)電腦手寫筆,糸深圳市千彩計算機糸統有限公司自行研發生產的,該產品商標巳經國家商標局依法批準注冊,是事實。但是今天在法庭上調查中原告舉證的兩個君好羲之筆電腦手寫筆是否為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2011年8月26日賣給原告委托代理人李偉的產品,當時沒有銷售人或見證人的印跡,是否為原告方事后調換嫁禍于人,被告方和代理人不得不表示懷疑,因為在在本案中原告及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李偉本來就存在不道德的故意設套行為!
七、本案第一被告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所銷售的兩個君好羲之電腦手寫筆來自于廣州市一泓電腦科技有限公司。
否,以及本案確定損失數額應為多少,都需要廣州市一泓電腦科技有限公司參與訴訟才能搞清。在本案受理后,本案第一、二被告認為為查明本案真相,確認本案涉及的君好羲之筆(免驅版)電腦手寫筆是否為侵權產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均申請法庭將廣州市一泓電腦科技有限公司追加為本案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本案第三被告也提出了追加廣州市一泓電腦科技有限公司為本案當事人的要求,很遺憾法庭沒有同意,在此本代理人再次提出申請追加廣州市一泓電腦科技有限公司為本案當事人參與訴訟的請求,請法庭充分考慮。
八、本案第一被告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的銷售行為與本案第二被告廣東。
金金城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無關。
廣州市天河區石牌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是經廣州市天河區工商行政管理。
局依法批準成立的個體工商戶,為待業青年蔣晴個人經營。廣東金金城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是經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批準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有限責任公司,張民是其中的大股東之一。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與廣東金金城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不存在隸屬關系,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蔣晴的經營行為與廣東金金城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無關。廣東金金城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基于商戶之間的幫助僅僅是代開了一張收據發票而已。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賣給原告的兩個君好羲之筆(免驅版)電腦手寫筆的行為,即使有侵權行為也只能由金城電腦耗材經營部的所有人蔣晴自己承擔責任,原告要廣東金金城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來為他人承擔責任豈不冤枉!
九、原告方濫用訴權。
的公司足矣,又何必傷害無辜的人和公司呢?!其濫用訴權的惡意訴訟行為應當受到譴責!本案第一、二被告也將保留反訴追究原告方法律責任的權力!
綜上所述,本代理人認為,本案被告一、二均不是適格被告,認定君好羲之筆(免驅版)電腦手寫筆為專利侵權產品沒有法律依據,沒有專利侵權的主觀過錯,不構成專利侵權行為;原告方濫用訴權。為保護被告一、二的合法權利,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代理人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真相,明鏡高懸,充分采納本代理人的意見,依法判決駁回原告方的全部訴訟請求。
代理人:秦皇島市律師陳立峰。
專利侵權起訴書(優質18篇)篇十六
刑事起訴書是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定的訴訟程序,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提起公訴的法律文書。因為它是以公訴人的身份提出的,所以也叫公訴書。刑事起訴書為打印文件。刑事起訴書主要由五部分構成:
1、提起刑事起訴書的人民檢察院,以及案號和編號等。
2、被告人的詳細資料,包括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證號碼、民族、文化程度、職業或工作單位及職務(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的犯罪,應當寫明犯罪期間在何單位任何職務)、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強制措施情況,現羈押處所等。
辯護人的基本資料,姓名、單位、通信地址等。
3、對犯罪事實的詳細解釋,其中有關犯罪事實必須寫清的內容有犯罪時間、地點、手段、目的(動機)、經過、后果等要素。要注意前后事實、時間之間的一致性,注意保護被害人名譽。敘述犯罪事實,要針對案件特點,詳細得當,主次分明。
4、文章尾部主要寫上訴的人民法院,以及起訴的檢察員和刑事起訴書的寫作時間。
5、刑事起訴書附項的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填寫的,包括被告人羈押的場所、卷宗冊數、贓物證物及其具體明細單證。刑事起訴書以案件為單位擬稿打印,一式多份。其中主送人民法院一份抄送公安機關一份;通過法院送達各被告人每人一份,辯護人每人一份;附入檢察卷宗一份,附入檢察院內卷一份。
專利侵權起訴書(優質18篇)篇十七
法定代表人:xxxxx。
被答辯人:xxx,x,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住址:xx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
答辯人因與被答辯人發明專利權糾紛一案(xxxx)x中法民三初字第xxxx號,為明辨是非、明確權責,現針對被答辯人的起訴,特作如下答辯:
一、答辯人的案涉產品與被答辯人的發明專利所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存在根本區別,沒有侵犯被答辯人的專利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
答辯人的案涉產品不僅缺少涉案專利權利要求所記載的諸多必要技術特征,而且在很多特征上也存在本質上的不同,因而案涉產品沒有覆蓋涉案專利權利要求的全部技術特征,答辯人的制造銷售行為不構成對被答辯人專利權的侵犯。
根據專利侵權判斷的全面技術特征對比原則,案涉產品與被答辯人專利權利要求書中記載的技術特征存在重大的不同。
根據對比,不僅根本得不出案涉產品侵犯專利的`結論,而且恰恰反映出來案涉產品,與涉案專利權利要求書所界定的產品,屬于技術特征根本不同的產品。
因此,根據專利侵權判定的原則—全面覆蓋原則。
答辯人的案涉產品與被答辯人的專利權權利要求的技術方案存在本質的區別,沒有全面覆蓋被答辯人專利權權利要求的全部技術特征,不侵犯被答辯人的專利權。
二、答辯人有證據證明案涉產品屬于現有技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二條之規定,在專利侵權糾紛中,被控侵權人有證據證明其實施的技術或者設計屬于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的,不構成侵犯專利權。
答辯人經過調查取證,案涉產品的技術特征已經被答辯人所提交的證據所披露,屬于普通技術人員無需創造性勞動即可制造的技術。
而且該項證據為公開出版物,其公開日期早于被答辯人的專利的申請日,屬于現有技術。
同時,答辯人的被控侵權物的技術特征與被答辯人的專利權利要求書中所披露的技術方案存在本質區別。
因此,案涉產品采用的技術特征屬于現有技術,答辯人不侵犯被答辯人的專利權。
三、即便是退一萬步講,案涉產品構成侵權。
被答辯人在提出損害賠償的數額沒有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五之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
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答辯人認為,即便是案涉產品構成專利侵權,由于答辯人并沒有大量生產案涉產品。
由于該案涉產品的總利潤極低,因此,答辯人生產的案涉產品并沒有實際獲利。
同時,被答辯人的專利權只是案涉產品的一個部件,即便是構成侵權,被答辯人索賠xxx萬元人民幣也沒有任何法律及事實依據。
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所提出的侵權指控和損害賠償數額,既缺乏充足的證據支持,也缺乏充足的法律依據,因而不應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請求法庭依法予以明斷,以保護答辯人合法權利。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起訴答辯人侵犯其專利權及沒有事實依據,也沒有法律依據,懇請法庭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所有訴訟請求。
此致
xxxx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
專利侵權起訴書(優質18篇)篇十八
原告:樸***,男,1956年11月1日出生,國籍韓國,住吉林省長春市臨河街5466號。
被告:青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經理。
住所地:青島**************。
訴訟請求:
1、依法確認被告擅自使用多通道導管組件的制造設備和方法是專利侵權違法行為;。
2、依法判令被告銷毀侵權產品及用于生產侵權產品的專用部分機械;。
3、依法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0萬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5月13日原告樸***先生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了多通道導管組件的制造設備和方法發明專利,并于2001年9月19日授權公告,取得發明專利(專利號分別為:00800848.5)。
現在發現被告青島******有限公司正在生產、銷售的電纜用多通道導管組件產品與原告樸汶秀享有專利權的上述專利產品一致。
被告未經原告許可,有擅自使用多通道導管組件的制造設備和方法發明專利的專利侵權違法行為。
原告樸汶秀先生有確鑿、充分的證據證實被告有前述專利侵權違法行為。
綜上所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六十條、第六十五條等相關法律法規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判如所請,依法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
具狀人:樸****。
20xx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