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生活中,通知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它可以傳達各種消息和指示。以下通知內容來自各個領域的官方發布,具有一定的權威性和參考價值。
員工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精選22篇)篇一
公司各部門:
根據福利管理辦法規定,為保障員工在夏季高溫環境下勞動生產過程中的身體健康和安全,事業部為高溫作業的o類員工發放高溫補貼,具體如下:
一、高溫崗位定義:
(一)特高溫崗位:工作環境溫度高于37℃及以上。
(二)高溫崗位:工作環境溫度高于33℃及以上。
二、補貼標準和發放要求:
(一)特高溫補貼:標準為10元/人/出勤日。
(二)高溫補貼:標準為7元/人/出勤日。
(三)高溫崗位作業時間超過日出勤時間的50%以上。
(四)補貼金額在員工月度工資中體現。
三、發放時間:
發放時間為6月至10月,根據各地區氣溫的變化特點,異地工廠按當地政策制定實施。
四、組織分工:
(一)各工廠管理部門負責所在工廠o類特高溫和高溫崗位的測試和統計,其他部門由本部門自行組織測試和統計,各部門對申報的高溫崗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公示結果請于20xx年6月20日報事業部營運與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發現虛報情況,除對部門負責人進行通報和負激勵外,對已發放的高溫補貼從員工月度工資中扣回。
xxx。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精選22篇)篇二
公司所屬各單位:
為切實做好高溫天氣期間防暑降溫工作,保障公司安全生產,確保職工身體健康,經公司研究決定給在崗職工發放高溫補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每月出勤天數不少于22天且發放之日仍在崗的職工。
其他員工發放標準為100元/月。
(二)發放時間為20xx年6—8月共3個月,逐月造表發放。
(一)各單位按上述標準及要求按附表一《高溫補貼發放登記表》的格式在次月3日前將人員名單報所在公司人事部門審核。
(二)所在公司人事部門審核后將名單及匯總表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處審核、簽批。
(三)各單位的借用人員(含試用)在借用單位發放。
xxx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精選22篇)篇三
根據福利管理措施規定,為保障員工在夏季高溫環境下勞動生產過程中的身體健康和安全,事業部為高溫作業的o類員工發放高溫補貼,具體如下:
(一)特高溫崗位:工作環境溫度高于37℃及以上。
(二)高溫崗位:工作環境溫度高于33℃及以上。
(一)特高溫補貼:標準為10元/人/出勤日。
(二)高溫補貼:標準為7元/人/出勤日。
(三)高溫崗位作業時間超過日出勤時間的50%以上。
(四)補貼金額在員工月度工資中體現。
發放時間為6月至10月,根據各地區氣溫的變化特點,異地工廠按當地政策制定實施。
(一)各工廠管理部門負責所在工廠o類特高溫和高溫崗位的測試和統計,其他部門由本部門自行組織測試和統計,各部門對申報的高溫崗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公示結果請于20xx年6月20日報事業部營運與人力資源部鄺金蘭備案。
(二)發現虛報情況,除對部門負責人進行通報和負激勵外,對已發放的.高溫補貼從員工月度工資中扣回。
員工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精選22篇)篇四
根據福利管理措施規定,為保障員工在夏季高溫環境下勞動生產過程中的身體健康和安全,事業部為高溫作業的o類員工發放高溫補貼,具體如下:
(一)特高溫崗位:工作環境溫度高于37℃及以上。
(二)高溫崗位:工作環境溫度高于33℃及以上。
(一)特高溫補貼:標準為10元/人/出勤日。
(二)高溫補貼:標準為7元/人/出勤日。
(三)高溫崗位作業時間超過日出勤時間的50%以上。
(四)補貼金額在員工月度工資中體現。
發放時間為6月至10月,根據各地區氣溫的變化特點,異地工廠按當地政策制定實施。
(一)各工廠管理部門負責所在工廠o類特高溫和高溫崗位的測試和統計,其他部門由本部門自行組織測試和統計,各部門對申報的高溫崗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公示結果請于20xx年6月20日報事業部營運與人力資源部鄺金蘭備案。
(二)發現虛報情況,除對部門負責人進行通報和負激勵外,對已發放的高溫補貼從員工月度工資中扣回。
員工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精選22篇)篇五
近日,國家安監總局、國家衛計委、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四部門發布《關于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目前全國各地相繼進入高溫酷暑季節,一些地區連續出現高溫天氣。據預測,20xx年暑期部分地區可能出現異常高溫天氣。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對防暑降溫工作作出周密細致的部署。
《通知》強調,各地區要對存在高溫作業的用人單位和容易導致高溫中暑的高危人群進行全面排查。用人單位要采取加大經費投入、改善作業條件、合理安排和調整作業時間、組織職業健康檢查、發放高溫補貼等措施,加強高溫作業勞動保護工作。《通知》還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加大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管理力度。
公司所屬各單位:
為切實做好高溫天氣期間防暑降溫工作,保障公司安全生產,確保職工身體健康,經公司研究決定給在崗職工發放高溫補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范圍:
每月出勤天數不少于22天且發放之日仍在崗的職工。
二、發放標準及時間:
(一)中高層管理人員、后勤處室一般管理人員及輔助人員、生產廠科段級及一般管理人員、抽借在后勤處室及各生產廠科室的人員發放標準為50元/月;其他員工發放標準為100元/月。
(二)發放時間為20____年6 -8月共3個月,逐月造表發放。
三、發放辦法:
(一)各單位按上述標準及要求按附表一《高溫補貼發放登記表》的格式在次月3日前將人員名單報所在公司人事部門審核。
(二)所在公司人事部門審核后將名單及匯總表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處審核、簽批。
(三)各單位的借用人員(含試用)在借用單位發放。
人力資源處
二零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精選22篇)篇六
公司各單位:
為切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現將20xx年夏季高溫津貼發放辦法通知如下:
(一)公司合同制職工及季節性臨時工;
(二)離退休聘用人員;
(三)夏季防暑期間,因待崗、工傷、病休、學習等不在崗時間超過兩個月以上者,暫不享受夏季防暑護品待遇,待上崗后按月發放,夏季防暑時間為6、7、8三個月。
凡享受防暑護品的職工,每人按以下條款發放:
(一)施工一線工人按每人每月240元發放;施工現場管理崗位人員按每人每月160元發放。
(二)公司機關、太原基地管理人員、后勤管理人員按每人每月120元發放。
(三)各單位施工經理、施工(勞務)隊長、調度、從事現場檢查指導人員按施工現場管理崗位人員待遇發放。
(四)常年享受保健待遇的工種和夏季高溫環境里工作的職工,可按外地施工待遇發放。
(一)各單位、各施工項目部必須做好施工人員夏季防暑保護工作,防暑保護設施一定要配備齊全,務求實效。
(二)發放人員按照20xx年xx月xx日在冊人員統計,由各單位造冊,一式三份,經公司質量安全部安全科審批,各單位自行發放。
(三)各項目部施工人員的防暑護品,按公司規定的辦法由項目部自行審批發放;其它各分(子)公司及在基地的各單位發放時,需造冊報公司質量安全部安全科審批,在外地項目部的由項目部審批發放。
(四)因國外氣候與國內差異較大,國外工程項目部夏季防暑時間及護品發放可參考公司的規定,經主管經理審批后實施。
xxx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精選22篇)篇七
公司各部門、下屬各子公司、各員工:
為體現公司人文關懷,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障公司員工在夏季高溫工作條件下的身體健康和安全,確保公司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公司特別發放高溫補貼費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公司各部門、下屬各子公司員工(含試用期員工、實習生)。
130元/月·人。
以現金形式在8、9月份的工資中兌現。
1、新入職員工,當月高溫補貼按照實際工作天數給予;。
2、6月、7月、8月高溫補貼在8月工資中兌現,9月高溫補貼在9月工資中兌現;。
3、當月請假(各類假期)合計超過10天(含)的,不予發放高溫補貼。
特此通知!
二零xx年xx月xx日。
員工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精選22篇)篇八
xx全體職工:
隨著夏日的來臨,高溫不斷的來襲,為了全體職工的身體健康,經過公司領導的決議,從本月起開始下發“20xx年度職工高溫補貼",高溫補貼發放標準如下:
1、自20xx年7月1日開始到20xx年9月31日結束,共計三個月。
2、高溫補貼金額:車間工人每人每月300元整,其它部門每人每月260元。
3、補貼金額和工資一并領取。
4、高溫其它處理措施將根據具體情況具體通知,望廣大職工隨時關注。
xxx公司。
x年x月x日。
員工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精選22篇)篇九
致全體同事:
xx又迎來了高溫季節,為保障員工在高溫條件下的身體健康,提高員工福利,根據xx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出的《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現將公司高溫補貼發放事宜通知如下:
自6月份開始發放20xx年度高溫津貼,發放周期為5個月(即6月、7月、8月、9月、10月),每人每月按150元標準與每月工資一同發放。請大家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合理安排夏季高溫外出時間,避免中暑,并注意飲食及個人衛生。
x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員工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精選22篇)篇十
各位員工: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8〕65號)規定:
1、企業職工夏季高溫津貼標準調整為: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室內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質在室外與室內來回流動交替或主要作業時間在室外,以及高溫爐前作業的,視同室外作業。
2、夏季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企業不得因高溫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企業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3、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4、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衛生計生等部門和工會組織,督促企業依法落實夏季工作場所防暑降溫各項規定,建立健全工作安全衛生制度,確保夏季企業工作和生產經營正常進行。
通知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國家稅務局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94號)同時廢止。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第十條規定,“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因此,企業以現金或實物發放防暑降溫費等都要并入個人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酷暑下工作的工人。在高溫下的作業者進行一定的關懷,是十分有必要的。勞動保障部門表示,高溫下工作應發放高溫補貼。高溫補貼不得列入最低工資中。按照國家勞動保障部門的相關規定,當氣溫超過35攝氏度時,企業應依據勞動合同中簽訂的內容,視工種和工作環境的不同,向職工發放高溫補貼。但目前有個別企業在發工資時雖然名義上發放了高溫補貼,但卻將高溫補貼金額計入最低工資中,侵害了職工利益。
由此可見,杭州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分為兩個個檔次,從最高每月300元到最低200元不等。高溫補貼發放的月份為四個月,從每年的6月開始。除了發放高溫補貼外,企業還應當采取多種措施保證高溫環境作業人員的人身健康。如果企業沒有發放補貼,職工可以向杭州勞動監管部門反映。
xxx公司。
x年x月x日。
員工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精選22篇)篇十一
公司各部門:
鑒于當前我區各地已進入高溫酷暑階段,為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確保公司暑期的正常運作,報經總部批準,區部決定對部分外勤及體力勞動強度較大的特殊崗位按月發給高溫補貼,并購買一定數量的防暑藥品下發到各分部及點部,有關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溫補貼發放時間:20xx年7~9月,按月給發,發放標準均為每人每月50元。
二、高溫補貼發放崗位:司機(含司機組長)、收派員、倉管員(含倉管組長,不含運作文員)、運作員(含運作組長)、理貨員、點部主管和部分行政后勤人員(汽車維修員、食堂工作人員和保安)。
說明:以上崗位人員高溫補貼給發時以其實際在崗時間為限(新進人員滿20天的按全月發給,不足7天的不發,其余按半月發給)。
三、結合各部門的實際情況,建議以部門(分部、中轉場或行政部)為單位統購消暑物品,每月20日之前,各單位分別匯總購物發票和實際報銷人員名單(請參照附件一的格式填寫),以部門為單位統一填制報銷單據,并粘貼好后上交財務報銷(必須在規定標準范圍之內報銷;發票填開的要求請向財務部門咨詢)。
四、區部行政部將統一購買防暑藥品(包括藿香正氣水、仁丹、風油精等,為3個月用量)。在防暑藥品采購到位后將統一下發各分部或部門使用。
如分部07年防暑藥品仍有庫存(在有效期以內)的,應盡快下發使用。
五、防暑藥品要下發到各點部,以便有員工需要時能及時領用。建議藥品以集中保管為佳。
請各分部嚴格按本通知要求執行,不得任意擴大范圍或超出標準發放。
xxx。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精選22篇)篇十二
公司各部門、下屬各子公司、各員工:
為體現公司人文關懷,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障公司員工在夏季高溫工作條件下的身體健康和安全,確保公司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公司特別發放高溫補貼費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公司各部門、下屬各子公司員工(含試用期員工、實習生)。
二、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分為:130元/月·人。
四、高溫補貼的'發放形式:以現金形式在8、9月份的工資中兌現。
五、其他情況說明:
1、新入職員工,當月高溫補貼按照實際工作天數給予;。
2、6月、7月、8月高溫補貼在8月工資中兌現,9月高溫補貼在9月工資中兌現;。
3、當月請假(各類假期)合計超過10天(含)的,不予發放高溫補貼。
特此通知!
二零xx年xx月xxx日。
員工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精選22篇)篇十三
為確保我合同段全體員工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營造一個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春節放假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如下:
一、各施工隊要高度重視對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針對你施工隊的安全工作,制定嚴密的防范措施,堅決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放假前,各施工隊要以班組為單位對工人進行一次安全教育進一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對人身財產安全的防范意識,防止被騙、被盜、車禍、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二、針對現場情況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消除安全隱患。
1、橋梁人工挖孔樁,放假前必須對孔口進行嚴密的覆蓋,并設立明顯的標識牌,并對施工現場進行全方位的封閉。
2、隧道必須對洞口進行封閉,防止村民在假日期間進出。對工人宿舍的電纜線路進行檢查,放假后必須切斷電源,防止出現漏電,短路情況。
3、路基高邊坡對高邊坡下有行人的進行安全網覆蓋,并設立明顯標識牌,將松土,松石及時進行清理。
4、機械設備對機械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將機械車輛鑰匙統進行保管,防止被偷,被盜。
5、臨時用電放假后,須切斷一切施工用電,防止假日期間村民私搭亂接出現安全事故。
6、帶號產品的管理由項目部安全部牽頭,各施工隊隊長。
配合在放假前對各施工隊的炸藥雷管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無任何炸藥雷管遺留在工地,明確炸藥領取的使用臺帳。
四、加強值班和匯報制度。春節期間要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領導要帶頭值班,克服麻痹思想,做好防范措施,保持信息通暢,如遇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告。請各單位將假期值班人員安排表于20xx年1月20日前報于項目部安全部王維處。
五、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主要負責人要親自落實,在節前組織開展一次安全檢查,清理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各項安全保衛工作、措施到位。
xx年xx月xx日。
員工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精選22篇)篇十四
從6月份開始,上海、廣東、北京、天津、廣西、江西、江蘇、山東、甘肅、湖北,寧夏、貴州、浙江、山西、河南、陜西等省份開始發放高溫津貼,發放時間一般是4、5個月時間不等。
金額上,廣東、上海、江蘇等地每月高達300元,比如廣東是連發5個月,就是1500元,相當于很多人的一個月養老金水平了。
根據《防暑溫措施管理辦法》,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全國總工會在《關于做好職工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要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
5月31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布廣東高溫補貼發放標準,高溫津貼標準至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13.8元。新的高溫津貼標準自206月1日起施行。新的高溫津貼標準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關于公布我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118號)同時廢止。
津貼發放由用人單位舉證。
《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明確,對于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高溫津貼是對高溫環境下工作的勞動者特殊勞動消耗的補償,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但勞動者因事假、曠工、休假等未提供勞動的,可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且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這為用人單位特殊情況下如何發放高溫津貼提供了依據。
若用人單位臨時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非全日制用工以及實行特殊工時的`高溫津貼又該如何發放?“用人單位當月臨時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應當按其當月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以及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標準折算發放高溫津貼;安排非全日制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按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省人社廳負責人介紹,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這兩種特殊工時的高溫作業人員,則要按月發放全額高溫津貼。
據悉,用人單位按月發放高溫津貼,須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并應保存高溫津貼的發放記錄至少二年。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以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按照規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需發放高溫津貼但用人單位沒有發放的,勞動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相關單位將面臨《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所規定的處罰,即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高溫津貼發放雙方存在勞動爭議的,也可以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
省人社廳提醒,高溫天氣將至,用人單位需按照高溫津貼的標準和發放辦法,及時做好發放高溫津貼等工作準備,加強高溫天氣勞動保護。
鏈接。
問:什么是高溫作業?
答: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統稱為高溫作業。
答: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廣東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安排勞動者工作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安排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工作的高溫津貼發放適用我省高溫津貼政策。
答:目前,廣東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
問:高溫津貼標準是否一成不變?
答:高溫津貼的標準根據經濟發展水平、職工平均工資、消費物價指數等因素確定,并非一成不變的,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可會同有關部門根據上述因素進行調整。
問:高溫津貼與工資有啥關系?
答: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發放高溫津貼所需費用在企業成本費用中列支,稅前扣除按現行企業所得稅法有關規定執行。
問:用人單位在哪些情形下可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且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
答:《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且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一)因事假、曠工未提供勞動的;(二)在醫療期、因工傷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期間、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未提供勞動的;(三)勞動者其他個人原因未出勤從事高溫作業的情形。
問:用人單位在發放高溫津貼方面承擔哪些責任?
答: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記錄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并至少保存二年。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以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答: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期間,應當合理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減輕工作強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時應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而扣除或者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無故拖欠或者克扣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員工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精選22篇)篇十五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發布通知,要求企業要進一步增進對職工的關愛,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切實減輕高溫工作環境下職工的勞動強度并適當增加休息時間,為職工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切實改善職工生產生活條件。要嚴格執行高溫津貼發放有關規定,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高溫津貼(即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
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二、嚴格執行高溫條件下的勞動禁忌標準。
各單位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保護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企業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即: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20、30、40分鐘),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企業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1、高溫津貼的制定。
6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部門制定了《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了具體的高溫津貼制度。
2、什么是高溫津貼?
《辦法》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3、哪些人可以領高溫津貼?
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露天作業比如交巡警、快遞員、建筑工人、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工人;室內作業如煉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溫津貼。
4、高溫津貼是工資!不是福利!
針對不少企業甚至勞動者存在的這一觀念誤區,人社部門提醒:
未足額發放的,視為拖欠或克扣工資。
5、氣溫達37℃以上,下午暫停戶外施工。
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6、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就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
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要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7、孕婦工作環境不能超33℃。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工作及溫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8、工作中暑致死視為工傷。
勞動者因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
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9、“清涼飲料”不能抵補貼。
除了發放高溫補貼,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但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抵扣高溫補貼。
按照《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溫津貼,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并應保存高溫津貼的發放記錄至少2年。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以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10、單位不發高溫津貼怎么辦?投訴!
根據《辦法》,高溫津貼不是可發可不發,而是一定要發,不發高溫津貼就意味著沒有足額發放工資。用人單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或投訴,由具有管轄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另外,勞動者還可以打12333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依法維護勞動報酬權益。
員工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精選22篇)篇十六
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和《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從6月起,深圳用人單位要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今年的發放標準和往年的一樣,仍為每人每月150元。違規用人單位將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
據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此外,按照規定,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未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員工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精選22篇)篇十七
根據北京市安監局、衛計委、人力社保局和市總工會聯合發布的相關文件規定,北京市按照相關規定將繼續在6-8月份發放高溫津貼,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高溫津貼屬于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應計入企業工資總額。
同時,根據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從事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相關負責人介紹,“錢物不能替代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也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市人力社保部門介紹,露天作業如交巡警、快遞員、建筑工人、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工人;室內作業如煉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都有可能享用到高溫津貼。
職工未領到高溫津貼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也可直接撥打人力社保舉報熱線12333投訴。
同時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門組織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人員對用人單位進行統一執法檢查,重點檢查了建筑、制造、采礦、餐飲等勞動密集型企業,檢查內容包括企業遵守高溫津貼規定、遵守工時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等方面情況。
相關知識:
國家安監總局、衛生部、人保部、全國總工會等4部委日前聯合修訂已實施半個世紀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并公示新辦法征求意見稿,目前意見征集已結束。根據新《辦法》,氣溫超過40℃將停止戶外作業,高溫中暑也有望列入工傷,以保護勞動者安全。
從事快遞、保險、銷售、維修、建筑等行業的工人,普遍認為新《辦法》難以落實。
劉x是北京某大型物流企業員工,日常工作是騎著三輪車送快件。去年夏天,他三次因工作中暑。“需要送達的快件太多,根本不可能休息。”劉x說,他所在的業務部十幾名快遞員,平均每天需要工作10小時以上。由于人手緊張,劉x即便中暑,也只能帶病堅持。
劉x對高溫保護新《辦法》的落實并不樂觀。因為快遞員工資主要是計件獎金,如果中暑就休息,肯定會耽誤送件,最終“吃虧”的還是自己。
更多。
員工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精選22篇)篇十八
各有關委、辦、局,各控股(集團)公司、企業(集團)公司,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用人單位:
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xx〕89號)的相關要求,現就做好本市夏季高溫津貼發放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
對于勞動者工作場所的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企業應結合實際,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發放辦法。
二、夏季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三、有雇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參照執行。
四、本通知自20x年6月1日起施行關于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關于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關于調整本市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的通知》(滬人社綜發〔20xx〕43號)同時廢止。
xx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xx年5月23日。
員工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精選22篇)篇十九
公司各部門、各項目部、各物業部及酒店:
春節將至為切實加強節日期間的安全工作,有效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春節期間安全、穩定、和諧、歡快的節日氣氛,現將春節期間安全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部門、各項目部、各物業部及酒店領導要充分認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嚴格安全監管,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各部門、各項目部、各物業部及酒店要針對自己的實際?情況,組織人員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重點部位進行排查,能夠排除的要及時排除,不能及時排除的要有緊急預案。
公司各部門要對容易發生事故的地方做好封閉劑安全警示工作,項目部要注意做好防護工作,尤其嚴格靜止兒童及非生產人員進入工地現場。物業部要注意節日期間防盜搶、高空墜物、電梯運行、鍋爐房及車輛等的安全工作;酒店對廚房、地下室、樓梯、電梯等容易發生事故的地方要做好安全警示工作,確保客人及員工的安全。
各部門、各項目部、各物業部及酒店要對員工、業主及客人加強安全教育及安全提示,普及自防、自救、互救、逃生等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確保安全、歡樂的節日氛圍。要全面落實節日值守工作,確保有緊急情況能夠及時處理,維護節日的和諧穩定。
特此通知!
201x年xx月xx日。
員工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精選22篇)篇二十
隨著炎熱天氣到來,為表示公司對員工的體諒和關懷,使員工在酷暑期間能更好的工作,特向公司申請發放員工高溫補貼。發放時間擬為7月、8月、9月三個月,發放標準根據員工作業環境不同如下:
一、人員范圍及標準:
經理級及以上級別:每人100元/月。
辦公室人員:每人80元/月。
生產部、物流部:每人50元/月。
二、執行時間:
高溫津貼的執行時間為:20__年7月至9月。
三、發放形式:
高溫津貼隨7月至9月工資每月隨工資發放。
以上通知自20__年7月起執行,請各部互相轉告,遵照執行。請予以批示!
員工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精選22篇)篇二十一
各部門:
高溫炎熱天氣已至,為提高員工福利,食堂將在6月份開始每周二、四下午三點提供糖水或涼茶消暑飲料(結束提供時間根據實際天氣而定)。
公司將對無空調降溫及風扇不能有效降溫的崗位給予高溫補貼。發放高溫補貼的崗位包括:包裝員、老化員、物料員、非電子倉倉管員、電工、廚工、清潔工。發放高溫補貼標準為150元/月。
若一整月在非空調區域工作,給予150元/月高溫補貼。若未滿一個月的,按照6.90元/天給予高溫補貼。對于三樓倉管員,若一半以上氣溫超過40℃,按照300元/月發放超高溫補貼,其余按照正常的高溫補貼發放。
備注:高溫補貼發放時間為6月至10月,超過一半工作天數溫度低于33℃(含33℃)取消當月高溫補貼。
特此通知!
人事行政部
xx-5-27
員工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精選22篇)篇二十二
在6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在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工作場所工作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
滬人社綜發〔2016〕23號。
各有關委、辦、局,各控股(集團)公司、企業(集團)公司,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用人單位:
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12〕89號)的`相關要求,現就做好本市夏季高溫津貼發放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
對于勞動者工作場所的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企業應結合實際,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發放辦法。
二、夏季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三、有雇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參照執行。
四、本通知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關于調整本市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的通知》(滬人社綜發〔2011〕43號)同時廢止。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