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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的調研報告(熱門15篇)篇一
土地流轉是當前深化農村改革的重要課題。為了解我縣土地流轉現狀,探索建立規范、有序的土地流轉機制,我部組織人員先后到新城、池江、**、黃龍、浮江、吉村、**鎮等7個鄉鎮17個行政村19個村小組,采取座談、問卷、實地察看等形式進行了深入調研?,F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我縣農村土地流轉始于第一輪土地承包期,但在1998年農村土地第二輪承包之前土地流轉只是個別現象,此后土地流轉才呈現出較大的規模,并以較快速度發展。20xx年縣農業部門對全縣農村耕地流轉情況進行了一次調查統計,根據調查統計結果,全縣有51282家農戶,共承包耕地145566畝,截止20xx年12月全縣共發生耕地流轉面積18956畝,占總耕地面積的13.02%,其中農戶自發流轉18176畝,占95.88%。
這次調研組調查的17個行政村19個村小組,共有農戶814戶,承包耕地面積3897.43,其中發生流轉行為的有325戶,占到39.92%,耕地流轉面積1432.82畝,占36.76%。流轉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五種:
(一)代耕。因外出務工等原因,無勞力耕作,將土地以口頭協議形式委托親友、鄰居耕種,這種流轉大多是臨時性短期行為,隨機性較大,農民一旦返鄉,土地自然交回本人耕種。這是當前我縣土地流轉的普遍形式。分析原因主要是進廠務工的時間長短、待遇好差無定數,因此流轉的期限多在1年左右。這種不放棄土地承包權的流轉形式占整個流轉形式的27.11%。
(二)轉讓。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全家外遷戶將土地交回村集體,由村集體將土地經營權重新發包給他人;另一種是部分人均耕地面積多的村組,農戶當時為了減輕農業稅,把一些邊遠、不易灌溉的排田、坑田的經營權永久性轉讓給他人。如吉村鎮中村20xx年一次性把280畝排田轉讓給果業專業戶用于臍橙開發。
(三)轉包。即農戶在承包期內,自找對象,自行協商權利義務,自定轉包期限。有二種情況,一種是無償,農戶將種不了或不愿種的土地轉包給愿意種的農戶。這種流轉形式多發生在父子、兄弟及親朋好友之間,一般期限較短,流轉面積較小,不經過集體辦理任何轉包手續,原承包關系不變。另一種是低償(每畝50-100斤稻谷)轉包給愿種又種得好的能人,如池江鎮團口村沙背上村小組種田能手劉太陽承包本村民小組耕地126畝,用于全程農機化種植水稻,并計劃逐年增加到500畝。這種流轉形式占該村小組流轉戶的48.6%,占該村小組流轉總面積的77.13%。
(四)租賃。集體或農戶將土地經營權租賃給企業、單位和個人,用于發展開發性農業,經營者一次性或分期付給集體或農戶一定的租金。這種形式流轉的土地一般是交通方便和容易連片開發的耕地或難以發包的棄耕地或荒山荒坡地,流轉期限較長,履行租賃合同或協議手續。如**鎮二塘村,20xx年將連片的600畝耕地,以每畝年500元租金租賃給**興邦公司種仙人掌。又如池江鎮板棚村20xx年將500畝荒坡山地租給莊下村張節科等人搞農莊立體開發,現已種臍橙300畝,開發魚塘180畝,年出欄生豬8000頭,在張節科的示范帶動下,板棚村農民興起了種果高潮。這一成功實踐說明,土地流轉為開發利用土地資源,擴展企業發展空間創造了條件。
(五)互換。為了方便耕作與管理或發展某項專業性生產,通過自愿協商的辦法,將地塊相互交換經營權,兌換條件由雙方商定或村集體或親戚朋友出面調解,土地的承包權不變,流轉期限具有一定的周期性。這種形式通過土地互換不僅解決了地塊零散、不便耕作與倒茬的矛盾,還克服了統一布局規模經營的困難。如**鎮長里村,20xx年為發展規模養殖,村民自發規劃幾條低產垅田60畝,通過養魚戶與種地戶的地塊調整兌換,解決了規模養殖問題。采用互換流轉的辦法,該村共開發200多畝水面搞規模立體養殖。
一是主要勞力外出務工無力耕作。從調查情況來看,所調查的村組外出務工人數均在20-40%之間,而且外出的大多數是青壯年勞力。農村家庭主要勞力外出務工后,留守在家的老人、孩子或婦女無力耕作全部土地,把部分土地委托親友代耕或無償或低回報轉包給鄰居耕種。
二是種植大戶或能人擴大種植規模?;ɑ堋⒛毘取⑿Q桑、甜玉米、水稻、養魚等種養植大戶為擴大規模,通過與周邊農戶協商,達成土地流轉協議,如吉村鎮沙村的養蠶專業戶曾慶紅經過多年發展,積累了豐富經驗和一定資金,去年一次性租下100畝土地用于發展蠶桑產業。
三是農業龍頭企業連片開發需要。一些農業龍頭企業為了方便管理,一般都要求有連片開發的土地,如**鎮引進的**興邦公司,已租賃當地農戶連片土地600畝用于種植食用仙人掌。
從調查的情況看,目前我縣農村土地經營權的流轉基本處于初始探索階段,盡管出現了多種流轉形式的典型,對促進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提高土地利用率,解決人地矛盾和發展規模經營起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一些應引起注意與防范的問題。
(一)土地流轉宣傳不到位。一些鄉鎮政府沒有把推進農村土地流轉放到推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增加農民收入這個大局來認識。對土地流轉政策的宣傳不夠深入,群眾對土地流轉的認識還存在誤區,主要表現為一些農戶和部份土地承包業主對推進土地流轉還存在"三怕":一是部分農民怕土地轉包出去后,自己喪失了土地經營權,沒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線",因此部分農民外出打工后,寧愿土地荒蕪也不愿轉包出去。二是部份業主怕政策不穩,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賃權是一句話的事,不敢大膽投入。三是部分業主怕市場前景不佳,承包無效益,不敢大規模搞開發。
(二)流轉管理機制不健全。當前土地流轉大都是群眾的自發性行為,缺乏約束力和規范性,政府在土地流轉上缺少應有的管理、引導和服務,制約了土地流轉的規模和速度。一些鄉鎮和村組沒有認識到土地流轉的重要性,在工作中還存在不作為的現象,從調查中了解到,如果租金適當,有相當一部分農戶還是愿意把土地拿出來流轉的,而且各地也有一些種植大戶想擴大規模,但是到目前為止,縣鄉二級還沒有出臺一個比較健全、完善和規范的土地流轉制度和辦法,更沒有一個土地流出、流入的信息平臺和市場環境。主要原因是一些基層干部及有關部門對土地流轉的意義認識不足,對流轉的范圍、程序、補償標準、配套政策、管理措施研究不夠,對流轉中存在的苗頭性問題沒有引起重視,工作缺乏主動性和超前性。
(三)土地流轉行為不規范。主要表現:一是交易自由化。目前農村土地流轉,特別是農戶之間的轉包轉讓,多數情況是私下協商交易,一方將多余的或不愿種的土地讓給另一方耕種,雙方確定轉包轉讓期限、應承擔的義務或補償標準,很少通過村組干部出面協調,也不簽訂轉包或轉讓手續。農民之所以這樣做,是認為這種做法靈活、方便、簡捷,怕依法履行手續后不易更改,因而農戶自發流轉積極,依法流轉被動。二是流向不合理。由于集體缺乏管理與規范,土地流轉出現流向不合理的傾向,沒有向規模化、效益化、產業化流轉。三是流轉權屬與用途不清晰。土地經營權的每一次流轉,都是對土地使用權的重新界定,這種界定必須以明確權屬為前提,以法律為依據。但在調查中發現一些業主借土地流轉改變了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借土地流轉變為自己長期所有)和土地的農業用途(如租用農田改魚塘、種果樹等),致使合同不合法。從而形成農民與承包戶間的矛盾,嚴重的甚至會造成新的社會矛盾,阻礙土地流轉進程,影響農村穩定。四是不在期限內流轉。一些承包者借農民不了解"土地管理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違法違規簽訂一些"官司"合同。
(四)土地集中流轉難成片。當年土地聯產承包分地時,大部分地方都是把全村、組土地按好、中、差分等級后平分到各家各戶的,導致每家每戶的土地分散,單位面積內土地戶頭多。這種現狀對土地的規模流轉產生較大影響,有的連片租用10畝地就要跟十幾戶人打交道,一戶、兩戶談不好就影響整片土地的流轉,這種土地分戶經營的分散性、隨意性與土地流轉的計劃性、規模性之間的矛盾制約了規模經濟的發展。如新城鎮想引進甜葉菊、黑玉米等幾個農業項目都是因為租不下連片土地而放棄的。另外,地塊分散也是制約農機推廣的主要因素。
(五)土地規模流轉難融資。大面積承包土地從事高效農業開發需要較大的資金投入,而土地承包大戶一般沒有貸款擔保單位,又不能將土地使用權作為貸款抵押,因此很難從銀信部門貸到款,加之一些地方交通等基礎設施和自然基礎條件較差,更難籌集資金或引進資金,致使部分業主在土地開發上存在嚴重的資金困難,規模難以擴大,效益難以提高。如池江鎮池江村的張鶴謄想規模種植100畝芋荷,團結村的劉太陽想再擴大100畝(已有126畝)水稻,新城鎮蓮塘村的吳至波想推開一條坑的垅田養魚,吉村鎮沙村村的羅春林想擴大規模種桑養蠶都苦于沒有資金。
土地經營權的流轉,是一個新的課題,也是黨在農村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針對土地流轉存在的問題及未來發展趨勢,我們認為,要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步伐,使之走上規范健康的軌道,應采取以下對策。
(一)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切實解決好認識問題。土地流轉是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重點內容,是實現規模農業、效益農業,推動農業產化經營的前提和基礎。土地是最基本的生產要素,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民。因此,解決好農民的思想認識問題,打破阻礙土地適度規模流轉的思想桎梏尤為重要。首先,要打破傳統的小農經濟意識,摒棄"搞土地流轉就是搞土地私有化、肥水不流外人田"等思想觀念,牢固樹立發展的觀念、創新的觀念、市場的觀念、效益的觀念,正確處理短期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充分認識到承包權和經營權相分離是必然的趨勢。其次,政府要切實轉變觀念,要把土地流轉放到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發展農村經濟這個大局來認識,正確引導規范,強化服務意識,改進工作方法,切實將農民的積極性保護好、發揮好、引導好。同時要積極開展試點工作,及時總結典型和成功的經驗,向農戶推廣和展示土地流轉所帶來的好處。
(二)加強引導,切實解決好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問題。正確引導和規范是加快土地流轉速度的關鍵。為此,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促進土地流轉的健康快速發展。先進地區的經驗表明,組建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用市場化手段規范土地流轉,是促進土地規模流轉,提高土地經營效益的重要途徑。針對我縣土地流轉的實際情況,建議以鄉鎮為單位,每個鄉鎮組建一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形成鄉鎮流轉服務中心、村級流轉服務站、組服務員三級服務網絡,其中鄉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2-3人(成立之初可由鄉干部兼任),主要職責是為全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詢等服務,發布土地流轉信息,組織協調跨村、跨鄉和大規模土地流轉,建立全鄉(鎮)土地流轉檔案;村土地流轉服務站1-2人(可由村干部和村組農資經營點業主擔任),主要職責是將各組服務員收集的土地流轉供求信息匯總、發布,協調本村土地流轉,對土地流轉合同的訂立、變更進行鑒證,建立本村土地流轉檔案,并將本村土地流轉情況報鄉鎮服務中心備案;組服務員1人,一般由村小組長擔任,主要職責是負責做好本組土地流轉供求信息的上戶調查、收集,登記需轉出的土地面積、方位、等級、意向價格等,信息匯總后上報村土地流轉服務站。鑒于目前土地流轉尚處在起步階段,市場發育還不成熟,建議土地流轉服務中心暫定位為政府領辦的非營利事業性中介機構,暫時與鄉鎮農服中心合署辦公,免費為農民提供土地流轉服務,待土地流轉市場發育逐漸成熟,再逐步推向市場,與政府脫鉤,成為純社會性中介服務組織。
(三)加強管理健全制度,切實解決土地流轉的規范問題。農村土地流轉是一項新事物,各級各部門要加強管理和指導。一是要規范土地流轉程序。堅持農戶申請、選擇對象、雙方協商、簽定合同,服務中心鑒證,并報村、鄉鎮管理部門備案的土地流轉程序。二是規范土地流轉合同。土地流轉合同要明確流轉的形式、流轉土地的面積、質量、年限、用途、流轉費、復耕費的標準及支付方式、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期滿后地上附著物的歸屬、違約責任等。委托流轉的要有委托書,受托人只能在委托的權利范圍內行使權利。對土地流中形成的合同、協議等,要整理歸檔。三是規范鄉鎮、村、組和鄉鎮、村、干部參與土地流轉的行為。鄉鎮、村、組和鄉鎮村組干部不得以任何名義強迫農戶土地流轉,要積極做好土地流轉的管理與服務,對土地流轉的具體內容要進行審查、監督,防止集體土地權益流失,防止經營者損害生態和生產環境,搞掠奪式經營或隨意改變土地用途,以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使土地流轉走上健康、有序、規范、法制的軌道。
(四)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切實解決好土地流轉的規模問題?,F代經濟越來越朝著規模經濟的方向發展。沒有規模,就沒有效益,也就沒有市場競爭力。加快土地流轉速度,突出規模效益的關鍵是要解決好土地難以集中成片,不易形成規模的問題。解決土地流轉規模問題,()首先,鄉村兩級要按照本地農業結構調整的要求,圍繞培育適宜本地的主導產業和優勢項目,精心制定土地生產經營規模的規劃。其次,要做好"四荒"土地的調查和統計,在此基礎上超前規劃,合理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開發,非耕地的廣度開發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充分尊重農民自愿的基礎上,以土地中介服務組織為載體,對擬流轉的土地集中統一管理,有目的地篩選出適宜本地的生產經營項目,采取統一規劃和開發。政府要積極引導,健全土地流轉機制,充分發揮農民、業主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依托資源優勢,發揮比較優勢,突出土地流轉的規模經營,體現規模效應,以提高土地流轉的綜合效益,促進土地合理、有序流轉。
(五)加大資金扶持,切實解決好業主開發資金匱乏問題。生產啟動資金匱乏是阻礙土地流轉進程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須從多方面加大對土地流轉所需資金的扶持力度。一要加大銀信部門的貸款支持力度。對利用流轉土地搞規模開發,比較效益高,優勢明顯的項目,要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扶持,銀信部門要給予貸款支持。二要積極向上爭取專項資金。政府要加大農業資金投放力度,對利用流轉土地搞高效農業、規模農業的優先投放資金。三要通過公司、業主的投入解決資金問題。采取承租反包、購買土地使用權、股份合作等模式,讓公司、業主和農戶共同投入資金開高效農業、特色農業,從而降低業主和農戶風險,有效解決土地流轉資金難的問題。四要建立土地流轉風險基金,確保流轉合同兌現。租賃承包農民土地的企業、業主,應按實際用地面積交納一定資金建立土地流轉風險基金,政府也注入一定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全縣統一管理,如遇企業破產倒閉,不能履行合同時,則用該基金履行相應農戶的土地流轉合同。
土地流轉的調研報告(熱門15篇)篇二
土地經營以家庭承包為基礎、充分結合的雙層體制是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石。當前,實現農村土地流轉既是發展現代農業的有效措施和前提條件,也是解放生產力和發展生產力,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客觀需要,更是全面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的主要內容。
一、我區部分縣市區農村土地有序流轉的基本情況和主要特點。
近年來,隨著我區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的不斷加快,農村土地有序流轉成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農業增收,農民增收的重要途徑,目前我區土地流轉經過近幾年的發展既保證了我區土地適當集中和規?;洜I,實現土地開發效益的最大化,又從根本上保護了農民利益,取得了農民得實惠、村集體增收入、經營者獲利益的“三贏”效果,主要特點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土地流轉的動機發生了變化。在免征農業稅以前,村組織和農戶流轉土地主要動機是為了完成稅費上繳任務,避免土地撂荒。農業稅免征以后,不論是村集體經濟組織規模流轉,還是農戶自主進行流轉,其動機都是為了增加收入??梢哉f二者的行為由被動變為主動,進行土地流轉的積極性都有了提高,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農村土地的流轉。
2.土地流轉的范圍不斷拓寬。免征農業稅后,農民種田的成本進一步降低,他們惜地意識提高,流轉的土地由當初主要是撂荒耕地擴展到整合農用地。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已由原來的在親戚、本村、本鄉成員為主的農戶之間進行,擴展到外村、外鄉甚至外縣。
3.土地流轉的市場取向開始顯現。當初鄰里、親友之間通過轉包、代耕的形式流轉土地,或者農戶委托村集體經濟組織代為流轉的,現在由相當一部分承包戶紛紛要求收回已轉包的土地,要求享受國家對種糧面積的補貼或按照目前的市場價格重新確定流轉費用。從全區的角度的看,土地流轉有利于促進農民獲得財產性增收,有利于破除土地城鄉二元分割,土地流轉盤活農村“沉睡的資本”,土地流轉的收益是農民“特殊社保”。
二、我區部分縣市區農村土地有序流轉中存在的問題。
從調研的情況來看,我區部分縣市區對農村土地有序流轉新機制有一些新思路、新舉措,農村土地流轉的積極性高,各部門支持土體流轉的氛圍濃厚,農村土地流轉有了新氣象。但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在農村土地流轉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一是利益分配機制不科學,調動不起農民的積極性。同時農民認識不到位,觀念滯后,流轉水平低,進程較緩慢。舊習慣根深蒂固,承包土地流轉困難。在外出務工、經商的農民中,有的對土地的眷戀還很深,寧愿造成地荒也舍不得將土地流轉出去,大面積拋荒影響農業經濟發展,給農村經濟造成一定的損失。農民“兩不”和業主“兩怕”是影響當前農村土地流轉的觀念障礙。農民的“兩不”,指的是全面取消農業稅后,農民“不占白不占,占了也白占”的心理普遍存在,“不愿”交出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另一方面,農民將其農村承包土地作為其生活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線,“不敢”流轉或交出土地承包經營權。
業主的“兩怕”,指的是業主“一怕”農村土地政策不穩,不敢大膽投入;“二怕”農業生產自然和市場雙重風險壓力大,不敢大規模搞開發。例如:靈武市崇興鎮榆木橋村針對本村人多地少,勞動力充足的現實,謀劃將土地集中起來經營,把勞力從土地中解放出來,再輸出去打工賺錢的好辦法。村兩委班子專門聘請農業專家再三考察審核,于xx年12月最終確定并引進了一位實力強、經營管理水平高的大戶,計劃占地500畝搞設施溫棚,已簽訂130畝租賃合同,畝年租金700元。但是,當這位大戶帶著資金項目到該村進行設施溫棚的建設時,卻遭到部分村民的強烈反對,反對的理由是:“手中有糧,心中不慌”。二是土地流轉行為不規范、流轉效率低,土地承包糾紛隱患較多,處調難。
目前,土地流轉不規范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一是大多數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大部分是自發形成,以親朋鄰里間為主,只有口頭約定,沒有書面合同,即使有書面合同,其內容也不完整,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規范性差,在某些方面不具有法律效力,有的也未經村社集體經濟組織審查同意;二是土地流轉有的不按規范簽訂合同,合同條款、標的不明確,甚至與現行法規相沖突,如租用土地的時間超過了二輪承包期規定的時間等。有的曲線炒作地皮,實行耕地“農轉非”;三是縣鄉級合同管理機構審查、簽證或公證機關公證體系還不完善。沒有建立完整的土地流轉合同檔案,農村土地流轉資料檔案比較缺乏。農村土地流轉的隨意性和不穩定性,制約土地流轉。三是缺乏龍頭企業帶動、產業支持,限制了流轉的規模。同時農民就業空間小,社會保障跟不上。由于我區每年有大批青壯年農民工外出務工,而大多數中老年人、婦女根本就沒有進城務工的機會,加之農民養老、醫療、社會救助等社保體系還處在建設初期,大多數農民主要還是依靠土地收入解決吃飯、看病、上學、養老問題,這就造成農民對土地流轉存在后顧之憂,寧肯自己傳統經營,也不愿意將土地流轉讓出。四是缺乏組織引導,組織化程度低。
農戶間土地自發流轉比重大,集體組織引導流轉少,規?;苿恿α坎蛔?。雖然農民之間通過自發土地流轉對防止土地荒蕪起到一定積極作用,但是,流轉后仍然沒有改變農戶各自分散經營方式,缺乏組織化規模經營,市場搏弈能力差,經濟效益低。在發達省份,在征得農戶同意的基礎上通過集體統一組織流轉,有力地推動了以土地合作組織形式和土地股權制形式快速發展,促進了土地流轉加快,實現了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區農業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數量相對較少,對土地流轉拉動不足。向外部經濟組織流轉數量少,各地區發展不平衡,拉動土地適度規模經營不夠產業化龍頭數量少,帶動土地流轉力量不足,同農戶之間的利益聯結關系不夠緊密。五是承包土地少,規模生產難形成。平均分包土地的格局使農民在有限的承包土地上增加收入的難度增大,擴大規模經營又沒有多余的土地,放棄承包土地又擔心生活沒有保障,有限的土地限制了農業生產進一步發展,造成了農業土地資源的浪費。小規模生產,農民收益難增加。分散零星生產經營方式難以擺脫小農經濟的桎梏,制約了農業結構的調整,影響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形成和推進。
六是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經營權”政策不明晰、法律制度不健全,流轉的目標不清晰,政策不具體,監管措施難有力。提倡土地使用權的合理流轉,一直是中央農村政策的主要內容之一,這在中央一系列農村政策中均有涉及,但比較原則。對土地流轉的管理,從上到下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沒有具體實施細則,在流轉程序、流轉手段、流轉檔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統一規定,這是當前農村土地流轉不規范的一個重要原因。七是自然條件差,農業收益低,風險大,制約流轉。農業是自然和市場雙重影響的弱勢產業,農產品銷售難,造成土地流轉也難。農產品產量本身受氣候影響,銷售受市場行情影響,加之近期的金融風暴,農業增產難增收,農產品投資風險很大,企業、大戶顧慮多,制約土地流轉。八是開發業主引進難。由于農業收益比較低,高收益項目農業難以選擇,農業開發又面臨市場和自然雙重風險。因此,業主對投資農業開發極為慎重,真正有實力的民營企業或業主參與土地流轉、規模經營農業的比較少。目前,全區引進從事農業開發的業主中真正堅持下來并實實在在取得較好效益的不多。有的依賴性大,只想靠政府支持;有的管理水平低,科技含量不高;有的項目選擇不準,產業趨同,品種單一;有的盲目追求規模,管理粗放;也有的缺乏經濟實力和經營能力。
農村土地流轉的基本思路,以發展為主題,以經濟效益為中心,培植龍頭企業;依靠經營體制和機制創新,調整優化農業農村經濟結構,增加農民收入。在流轉原則上,堅持維護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長期穩定農戶承包權,依法流轉使用權。在流轉目標上,依靠各方面的優勢組合,實施耕地規模集約經營,發展優質高產高效農業。積極開發非耕地和低效益地,發展特色農業、生態農業和可持續農業,滿足人們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在流轉方向上,依靠科技成果轉化和實用新技術運用,著力市場信息、資金、勞力和先進管理經驗有效對接,建設一批有特色、有優勢、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輻射帶動能力強的商品生產基地和現代農業示范區。在流轉方式上,堅持農民與業主自主選擇。
四、推進和規范農村土地有序流轉的意見和建議。
一是加強政府引導,著力政策推進。土地流轉處于起步階段,政府引導尤為重要。第一,以政策服務為中心,營造流轉氛圍。出臺專門文件,召開專門會議,全面宣傳貫徹黨中央土地政策,解除部分基層領導和群眾思想疑慮。結合實際,制訂鼓勵流轉的政策,特別明確土地開發利用政策,輕稅薄賦政策,權益保障、環境、信貸、服務方面政策。第二,綜合規劃,選好發展項目。按照區域化、特色化、產業化思路,進行規模經營、集約經營規劃,著力招商引資。第三,強化組織協調,明確部門分工,專門機構管理,一條龍服務。充分調動村社基層組織積極性,廣泛聽取群眾意見,依法完善前期流轉中的遺留問題,積極組織競爭流轉。根據十七屆三中全會“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允許農民以轉包、轉讓、出租、互換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的精神,加強對土地流轉必要性的宣傳。要讓基層干部和群眾認識到,土地不僅僅是農民就業和生存的手段,更是一筆龐大的資產,加快土地流轉正是合理利用這一資產,增加要素收入的有效手段。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大力宣傳有關土地流轉的法律法規和通過流轉土地增收致富的典型,讓農民了解政策,消除誤解,放心流轉。
同時,要提高基層干部和群眾“以地生財”的意識,引導農民提高組織化程度,運作土地的能力。二是堅持政策原則,確保土地規范流轉。第一土地流轉必須在土地延包30年不變政策前提下進行,對有些地方搞三五年就調整,或打亂重新分配的做法要糾正,以保持家庭承包經營制度長期穩定。第二土地流轉必須堅持“依法、自愿、有償、規范”的原則,不能刮風、不能下指標、不能強制推行,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一切圍繞農業發展,一切為了農民增收。第三要堅持土地流轉主體是農民。
當前,農業生產效益比較低下,農民增收困難,各地在引導農村土地流轉中,一定要將流轉收益歸農戶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從中截留、扣繳收益,不許與民爭利,確保農村社會穩定。第四土地流轉要規范操作與管理,各級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積極做好土地流轉合同的簽訂,及時辦理合同變更、解除、簽證工作,積極妥善調解和處理土地流轉糾紛,促進土地流轉規范化發展.三是制定出臺相關政策,獎補結合,推動我區土地流轉工作再上新的臺階。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等在發展農村經濟帶動農民增收致富過程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應制訂更加優惠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拓展發展空間,特別是要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的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其外聯市場、內聯千家萬戶的作用,逐步打造產業品牌,自主開發經營項目,吸引農戶入股,推動土地流轉進程。
比如對集中流轉100畝以上建設設施農業或500畝以上糧食生產的,考慮實行以獎代補。對達到一定規模、帶動能力強、經濟效益明顯的經營實體和土地流轉的鄉、村、隊,給與集體或主要負責人相應的獎勵,提高他們的積極性。四是構筑流體,催生市場體系,通過建立“土地銀行”等形式為農民承包地流轉提供中介服務。首先是培育承接業主,總結表彰一批示范典型企業,招商引資一批內外資業主。其次,建立一批流轉中介組織。從事土地信息收集、整理、廣告、政策咨詢、信用擔保,開展土地資產評估、物資供應服務。形成縱橫聯合、政策配套、信息共享、服務高效的配套體系。再次,建立市場規則,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秩序,防止下流轉指標、用行政手段搞拉郎配等現象發生?!巴恋劂y行”通過建立土地儲備庫等形式,將所有農戶轉出的土地集中起來,吸引社區及社區外的農戶和企事業單位進行投資。從各地實踐來看,類似中介服務組織還有土地信托服務中心、土地信托服務站、土地流轉協會等多種形式。
不管采取哪種形式的中介組織,做好這項工作都應注意幾點:首先,要合理地評估托管土地的價值;其次,要溝通土地供給主體和需求主體之間的相互聯系,確保農民收益最大化;再次,要建立推動土地規范化流轉的管理體制;最后,中介組織自身要不斷完善,努力提升土地測量、土地評估、合同管理以及法律咨詢等方面的業務能力。五是加強規范管理。農村土地流轉涉及農民的切身利益。流轉必須規范有序的進行,以消除農民的后顧之憂。建議區上盡快出臺相關政策,明確規定:“集中連片流轉的,對個別不愿意流轉的農民,要做好深入細致的工作,在不影響其承包權益的前提下,可通過土地調整、互換、置換等辦法解決。”達成流轉意向,進行流轉時,簽訂流轉合同,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應予以登記。在城市化的進程中,對多數農民來說,土地既是必需的生產資料,也是重要的社會保障;而推進新農村建設必須確保一定的耕地保有量。因此,必須堅決貫徹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工作中要注意對法律、政策的把握,尊重農民的意愿,防止侵犯農民的合法權益。六是以招商引資,引項目為突破口,提高農民土地流轉的主動性。通過本次調研發現,凡是有好項目、經營管理好、效益顯著的農業項目,大戶與農戶都取得了可觀的效益,雙方主動性都很高,矛盾糾紛也少,責權利明確。
今后,可以考慮適當加大向農業項目招商引資的政策傾斜扶持力度,通過財政貼息、補貼等形式,爭取一批有實力、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競爭能力強、效益顯著的農業項目,以點帶面推動農村土地流轉的主動性。當農戶與龍頭企業形成了較為穩定的利益關系,既提高了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又壯大了龍頭企業的實力,增強了規模經營的優勢。七是加強農村土地流轉合同監督管理,確實保障農民利益。認真貫徹《土地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堅持“依法、有償、自愿”原則,對現有土地流轉合同,尤其是口頭合同,要積極引導雙方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責、權、利,保護雙方的利益。同時,要針對當前農村經濟快速發展的新局面,有前瞻性、預見性地在合同中留有余地,確保出現新情況以后,農民的利益不受侵害。例如:在土地流轉過程中農民最關心地租價格,可以考慮由政府指定出一個相應的指導價格,并根據社會的經濟指標定期調整,既不能讓農民哄抬價格,又不能使地價被低估,確保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創造出土地流轉長期穩定高效的社會環境。八是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流轉服務體系。
積極探索通過市場調節農村土地流轉長效機制,切實加強對土地流轉工作的管理,鄉鎮成立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做好日常監管、政策調研和信息發布工作。鄉鎮要以財經所為依托,負責農村土地流轉的政策咨詢;貫徹落實土地流轉政策,指導流轉雙方簽訂流轉合同;辦理土地流轉合同的鑒證,對土地流轉糾紛進行調解,對流轉合同的登記、變更等情況進行備案。各村可成立土地流轉服務站,及時掌握村組農戶土地流轉的意愿并進行登記,提供規范的土地流轉合同文本和流轉信息,督促流轉雙方依法簽訂流轉合同,及時向鄉鎮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提供情況,解決土地供需雙方因不能及時溝通而流轉受阻的矛盾,提高土地流轉的成功率,降低交易成本。九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加快全區農業發展戰略提出總體規劃研究,依據各地的土地肥力、地勢高低、灌溉條件、農戶習慣等因素,聘請農業專家把脈,進行功能分區和產業帶、產業板塊規劃,分片區規劃適宜發展的農業項目,制定具體政策、扶持方案和操作辦法,有的放矢給與相關政策扶持,分期分批逐步實施,有針對性地進行土地流轉。農村土地問題非常復雜,在城市的城鄉接合部進行一些改革,條件會比較充分,包括宅基地換社保,建設用地流轉等等,但是在徹底的農區就很難行得通,條件根本不具備,盲目改革會帶來很多問題。
所以土地政策不可能“一刀切”,必須符合各地的經濟情況。十是強化金融信貸支持。金融部門應加強對規模經營的支持和服務,在符合信貸政策的前提下,為在企業和設施農業建設提供積極的信貸和保險支持。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合作社應把規模經營主體作為信貸支持的重點,每年安排一定額度的農業信貸資金幫助解決規模經營主體生產經營的資金需要,對實力強、資信度好的規模經營主體給與一定的信貸授信額度,允許規模經營主體以聯保形式辦理貸款手續。十一是大力發展非農產業,促進農村人口和勞動力轉移。農村人口和勞動力轉移是合理調整生產力布局,扎實推進產業升級的重要標志,也是土地流轉的必然要求。一是著眼農產品多層次增值,大力發展農副產品加工業、營銷業、儲藏、保鮮、包裝產業。
重點圍繞龍頭骨干加工業擴規模上檔次,吸收大量農村人口轉移到產前、產后或二三產業穩定就業。二是積極發展鄉鎮企業,抓住西部大開發機遇,吸引一批名牌企業和對口支持企業及項目落戶我區,以東部資金、技術、設備、經驗建設一批新型龍頭企業和支柱產業。三是加快以產業為支撐的小城鎮建設,擴大規模,完善功能,吸引農村人口和勞動力安居樂業。四是開發旅游資源,發展配套觀光休閑服務產業。同時加強與發達地區及企業聯系,積極向國內外市場發展勞務輸出。十二是堅持市場導向,多種渠道流轉。以項目開發為著眼點,招商引資;核心企業為龍頭,實施特色資源開發;招標投標為基礎,競爭承包;使用權為紐帶,建立新型專業合作組織;以科技實體為主力軍,建設各型現代農業示范區;委托代耕,互相調換,子女繼承等都是適宜的流轉渠道。各種渠道流轉的具體形式多種多樣,關鍵是從實際出發,承讓雙方選擇最合適的渠道和形式,實現優勢互補,經濟雙贏。
共同承擔可持續發展的責任。十三是健全機構,強化職能。加強土地流轉仲裁機構建設,明確管理機構和職能,加強土地流轉管理監督。目前,推動土地流轉已成為促進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的重要內容,應逐步完善法律法規建設,加快土地仲裁立法進程,制定出臺有關土地承包糾紛仲裁的法律,健全更為完善的、適合當前農村經濟發展的法律體系。縣鄉兩級作為解決土地承包糾紛的最基層,要大力加強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仲裁體制建設,從編制、經費上給予保證,以及時處理土地承包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糾紛。農業土地使用權流轉工作是對現有農村生產關系適應新階段農村生產力發展要求的局部調整,是對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對土地使用權流轉的管理,是農業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延續和發展,是農村經營管理部門三大主體職能中的首要職能。縣鄉兩級經營管理部門要認真負起農業土地使用權流轉管理的工作責任,及時發現新情況、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制定土地使用權流轉的措施,使之行為規范,形成配套的流轉管理辦法和經常性的工作制度,積極地去引導、實施、管理和監督。首先是確立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具體范圍、原則,規范流轉的形式,明確流轉的操作程序,規定對違規失范行為的處理辦法;第二是規范流轉合同,建立流轉合同的指導、簽證、仲裁制度;第三是建立土地使用權流轉檔案,重點對擬出讓方的土地情況基本條件和擬受讓方的土地需求情況進行登記造冊,促進土地的順利流轉。
縣上要及時調整充實縣農業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及其成員,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農村土地流轉的指導和管理工作。鄉鎮相應建立或調整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構,并落實專人辦公,報縣農業局備案。根據農經站履行農村土地承包、農民負擔、集體資產與財務的三大行政管理工作職能,將農經站納入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必要的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同時農經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土地流轉情況調查研究、分析、匯報,密切注意發展動態;指導農村土地流轉合同的訂立,及時辦理因土地流轉引起的合同變更、解除、重訂和使用權的確認工作。搞好合同鑒證,建立流轉合同檔案,引導業主與農戶建立合理的利益聯結機制,及時調解和處理土地承包、流轉合同糾紛。在確保農村社會長期穩定的前提下,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促進我區農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十四是開展農村承包土地合作社、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征地制度改革等試點工作。最近幾年,一些地方探索了組建形式不同的土地合作社,從多方面來評價,這項工作都是有益的。
xx年7月1日《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正式施行,為農民組建土地合作社提供了較大的法律空間,當然更加明確、具體、規范的法律規定還有待于在以后的實踐中加以總結、完善。從政府的角度考慮,開展試點關鍵是要抓好兩項工作:一是搞好基礎制度建設。二是加強具體工作指導。征地制度改革問題不是一個單純的土地問題,而是與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相聯系的社會問題。可以考慮從以下幾方面著手進行改革試點:一是制定新的補償辦法,讓農民享受到土地征收、征用帶來的利益升值,合理分配土地收益。二是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社會保障基金制度,確保征地補償安置費用足額到位、專款專用。三是實行有針對性的補償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措施,做好不同年齡、不同收入、不同階層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體系銜接工作。四是將被征地農民納入就業和再就業培訓體系,通過多層次、多形式的職業培訓,妥善解決失地農民的再就業問題。十五是加強土地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土地價值。
農業基礎設施落后是制約土地流轉的重要原因。改善土地生產條件,創造流轉優勢。一是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大力改造中低產田土,配套完善水利排灌設施,建設穩產高產農田。二是以生態建設為中心,治理水土流失,防治污染。三是加強以道路、電信、電網、供水等為主體的生產生活設施建設,增強綜合開發利用能力。十六是土地流轉也要達到確保糧食安全的目標。十七屆三中全會《決議》對新形勢下如何發展現代農業從7個方面進行了部署,引人關注的是,“確保國家糧食安全”被放在7項部署的首位,這既顯示了中央對糧食安全的高度重視,也反映出中央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近幾年,隨著現代農業的不斷發展,農業的規?;洜I、專業化生產成為必然。于是,各種形式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在全區各地展開。土地流轉是規?;洜I的必然趨勢,今年,全球糧食危機又給我們敲響了警鐘,糧食安全對我們有著異乎尋常的重要意義。因此,土地流轉必須嚴格執行中央的“三個不得”中的“不得改變土地用途”。確保糧食安全應成為土地流轉的終極目標。
土地流轉的調研報告(熱門15篇)篇三
隨著《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貫徹和實施,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關系的不斷完善和農村經濟體制的不斷深入,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渠道不斷拓寬,農民紛紛進城外出務工經商,甚至全家外出的現象不斷涌現,為我市農村經濟多元化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全市出現了較大數量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據統計,全市現在已進行土地流轉的有14233份地、面積為36637畝。其中:轉包的9407份地、面積畝,轉讓2678份地、面積畝,互換916份地、面積畝,出租991份地、面積畝,入股27份地、面積畝,其他形式流轉的214份地、面積畝。在全市農村土地流轉中,有較為規范的流轉合同的只有1195份地、面積為5466畝,分別占應簽訂合同份數和面積的8.4%、14.92%;不規范的流轉合同有1278份地、面積為2545畝,分別占應該簽訂合同份數和面積的8.98%和6.95%;沒有流轉合同的有11760份地、面積為28626畝,分別占應簽訂合同份數和面積的82.62%、78.13%。
由于土地流轉的程序不規范,合同內容不完善,導致土地流轉糾紛案件大幅上升,就其流轉合同糾紛發生的主要因素由四個方面造成:一是重視不夠:部份干部認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是農戶之間的私人行為,在稅費改革前只要完成了各項稅費任務就行,沒有嚴格按照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要求管理。但事實證明,不規范和不完善的土地流轉是日后承包糾紛的重大隱患。一旦發生了糾紛就難以解決,會引起層層上訪、甚至集體上訪,這樣的結果將會影響社會穩定。二是放棄承包地的農戶沒有提出書面申請:前幾年由于各種費稅負擔較重,全家外出的農民自愿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時,只向農業社長打了一個招呼,有的甚至只打了一個電話,沒有提交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書面申請或授權委托申請,農業社將其承包地收回后重新發包給其他農戶,該農戶事后反說是農業社強行將其承包地收回,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業社又拿不出有利的證據,增加了此類糾紛處理的難度。三是沒有簽訂較為規范的土地流轉合同甚至沒有書面合同:農戶之間的流轉絕大多數沒有簽訂書面合同或合同內容不規范,有的只有雙方當事人才知道的口頭協議,認為都是親戚或關系較好的鄰居,不用簽訂合同,待到發生糾紛要求解決時難以取證,為處理糾紛增加了難度。四是程序不符合規定:集體經濟組織采取其他方式(招標、拍賣等)發包的土地,沒有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48條的規定:“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的程序辦理,日后隨著土地的升值或有了效益,村民紛紛要求解除合同,一經審理,又是無效合同,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的保護。
今年農業部頒發了從20xx年3月1日起施行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47號令),該辦法明確規定了流轉原則、流轉方式、流轉合同和流轉管理部門等,對此,我局就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一、切實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第47號令)的宣傳貫徹。利用專欄、廣播電視、會議等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各級干部要充分認識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鄉(鎮)要對村社干部進行一次專門的培訓,使其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過程中把好關,在依法、自愿、有償的前提下嚴格按程序操作。還沒有購買農業法律法規選編的地方,請務必在近期內購回。
二、在今年6~8月對所轄區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對清理出來的問題分類加以完善和補充。
1、對農戶之間流轉合同和協議或不規范不完善的合同或協議的流轉行為,按照市統一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書》(樣式附后)的格式進行重新簽訂,當事人不在家的,由當事人寄回書面《授權委托書》委托其親屬代簽。所簽訂的各種流轉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人承包期的剩余時間。
2、對自愿放棄土地承包的農戶,必須完善放棄承包經營權的《申請書》或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協議。否則不容許農業社將其承包地發包給他人承包。
3、對集體經濟組織采取招標、拍賣等方式發包的耕地、荒山、荒坡、荒灘等土地,要認真清理審查,嚴格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48條的要求認真加以完善和補充,防止合同糾紛的發生,切實保護土地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程序。承包方與受讓方達成流轉意向后,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承包方應當及時向發包方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事先向發包方提出申請,取得同意后,雙方簽訂書面流轉合同書。流轉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流轉當事人可以向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但不得強迫接受鑒證。
四、各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向達成流轉意向的雙方當事人提供統一文本格式的流轉合同,并指導其簽訂后,予以登記備案。在指導流轉合同簽訂或流轉合同鑒證的過程中,發現流轉雙方有違反法律法規的約定,要及時予以糾正。
五、健全農村土地流轉檔案。各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要及時對各類流轉土地進行登記備案,并將相應情況及時錄入微機,并報送市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在全市實行農村土地流轉信息化管理,減少和杜絕因土地流轉引起的各類糾紛。
土地流轉的調研報告(熱門15篇)篇四
**縣農村土地流轉經過近幾年的不斷摸索、實踐,已形成了一定規模,并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為了進一步探索**縣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及流轉方式,建立承包土地經營權市場,我局組織力量對全縣土地承包管理及經營權轉讓等土地流轉問題進行了一次專項調查。調查情況如下:
1、土地流轉規模。**縣共有40個鄉鎮,839個村,25萬農戶,77.1萬農業負擔人口,農村土地承包總面積122.7萬畝,其中水田91.6萬畝。全縣二輪承包簽訂承包合同23.5萬份,承包耕地116.6萬畝,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22.1萬份。截至去年底止,全縣土地流轉總面積11.8萬畝,占承包土地總面積的10%,涉及承包農戶4.6萬戶,占承包數的19%。從鄉鎮看,40個鄉鎮都存在土地流轉現象,流轉面積多的達3200多畝,占總面積的18%,流轉面積最少的僅占承包面積的3.2%;從行政村看,有土地流轉的村共825個,占總村數的98%。
2、土地流轉成因。我們一行深入到本縣青林、漆河、盤塘、楓樹、茶庵鋪、鄭家驛等6個鄉鎮,走訪了部分村組干部和農戶,從中了解到農村土地流轉的主要成因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承包者外出務工,不能經營土地;二是勞動力進城經商,不便經營土地;三是種田效益不高,不想經營土地;四是為了方便生產,需要調整土地。這些原因雖然各有不同,但有一個共同點,都認識到土地是農民的基本生產資料,是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和生產條件。因此,不愿放棄承包權,只愿出讓使用權。
3、土地流轉形式。從調查了解到的情況看,**縣土地流轉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托管。一些外出務工或經商的農戶,將承包的土地部分或全部委托給親友、鄰居,只享受惠農補貼,不參與產品分配,這種形式大都是口頭協議,一般是一年一定。他們都是雙方交涉議定,一般是未經發包方認可并且未辦理任何手續,這種形式的轉讓戶約占45%。二是轉包。這種形式是原承包戶將承包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承接戶。轉包的權利和義務由雙方議定或請中介人鑒證達成協議,多為口頭協議,一般也未經過發包方,也是一年一定一結算,這種形式的轉讓戶占約41%。三是互換。這種形式主要表現在戶與戶之間為方便耕作或防止牲畜踐踏,將原承包地塊互相兌換,兌換條件及補償等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原承包關系不變。這種形式的轉讓戶約占5%。四是租賃。這種形式是承包戶將承包地租賃給本村本組農戶或本村組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用于開發性生產。承租方一次或分年度付給出租方租賃金,這種形式占轉出戶的9%。
4、土地流轉效應。一是促進了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進一步穩定和完善。這種土地流轉機制,不僅解除了從事非農產業戶的后顧之憂,而且擴大了種地農戶的發展空間,尤其是拓展了解決農村人地矛盾突出的途徑。二是加速了農村勞動力的轉移,促進了民營私營經濟的發展。這種流轉機制,使從事非農業的農戶擺脫了土地束縛,集中精力外出打工、經商、從事二、三產業等。目前**縣這類人員約占10萬人以上,加速了**縣農村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三是推動了農業產業化規模經營。目前全縣已有規模經營面積2.1萬畝,占到總流轉面積的20%,其中經營面積在30—50畝的大戶就有120多戶,這些農戶經營規模擴大以后,有的發展優質稻生產,有的發展煙葉、果蔬等。鄭家驛鄉高巖村朱明春發展種植優質稻60多畝,每年增效1.2萬元,取得了可觀的經濟效益。四是創新了經營理念。土地的有序流轉帶動了勞動力的合理轉移,他們走出家門,開闊視野,不僅增加了收入,還學會了一定的技能,了解外界各種信息以及市場經濟的思路,更新了理念。他們憑借與外地的營銷渠道和合作關系,利用當地資源發展自己的事業,為振興經濟起到了典型引路和示范推動作用。如目前比較興旺的躍宇竹業、三尖農牧等,他們的領辦者都是從土地流轉中解脫出來的農民和打工成長起來的民營企業家。
在調查了解中,我們還發現**縣在土地流轉過程中還存在著以下幾個帶傾向性的問題:一是各級基層干部對土地流轉的認識不清,理解和說法不一,依法管理意識差;二是土地流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滯后,缺乏執法手段,操作難度大;三是土地流轉形式五花八門,程序上隨心所欲,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規范;四是對土地流轉,發包方不清楚,與出讓方、受讓方三者之間沒有履行合法手續,多為口頭協議,私下流轉屬于個人行為,在誠信制度尚不完善的情況下,土地穩定性差,雙方利益無法受到法律保護,一旦發生糾紛,無法調處,導致部分農戶土地糾紛、矛盾突出。
針對**縣農村土地流轉過程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我們建議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對策措施。
一是認識要統一。**縣雖有一部分農民離土甚至離鄉,但大部分農民還是繼續與土地相依為命。推進土地流轉是小農經濟向現代化農業經濟轉變的重要途徑;是為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獲得更多的土地,發展規模農業、效益農業,從而達到以地生財的目的提供了保障。因此,各級政府和相關涉農部門要把土地流轉當作一個重要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作為依法管理土地的一件大事來抓,特別是加強各級黨政領導的法律法規的培訓學習,真正掌握《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精神實質,做到依法行政,使土地流轉真正實現“自愿、依法、有序”。
二是運作要規范。所發生的土地經營權流轉,要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要嚴格按程序辦理,確保土地流轉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確保土地用途不變,提升地力;維護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土地流轉操作辦法,包括土地流轉申報、審批、登記和流轉合同簽訂、鑒證、兌現、糾紛調處與仲裁以及日常監督等一系列辦法。
三是保障要落實。農村承包合同管理是農經部門的重要職責,要加強農村承包合同管理機構建設,進一步明確土地執法主體、并賦予相關的管理權力和執法手段,包括人員和經費等都要予以保障,做到有人員、有位置、有責任、有權利。只有這樣才有可能把該項工作抓好抓出成效,才能真正做到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大局的穩定。
四是服務要到位。各級政府還要積極培育和發展土地經營權流轉的中介服務組織,尤其是《物權法》的頒布實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該逐漸走向市場,逐步使土地向專業大戶、經營能手等集約經營者集中,建立相應的土地流轉服務系統,使土地從隨意無序流轉向有序規范流轉方面轉變。同時,村級經濟組織要發揮流轉中介的核心作用,協助解決好流轉雙方的矛盾,做好審定承包者資格、簽訂轉讓合同及資料歸檔等工作。
土地流轉的調研報告(熱門15篇)篇五
隨著《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貫徹和實施,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關系的不斷完善和農村經濟體制的不斷深入,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渠道不斷拓寬,農民紛紛進城外出務工經商,甚至全家外出的現象不斷涌現,為我市農村經濟多元化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全市出現了較大數量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據統計,全市現在已進行土地流轉的有14233份地、面積為36637畝。其中:轉包的9407份地、面積畝,轉讓2678份地、面積畝,互換916份地、面積畝,出租991份地、面積畝,入股27份地、面積畝,其他形式流轉的214份地、面積畝。在全市農村土地流轉中,有較為規范的流轉合同的`只有1195份地、面積為5466畝,分別占應簽訂合同份數和面積的8.4%、14.92%;不規范的流轉合同有1278份地、面積為2545畝,分別占應該簽訂合同份數和面積的8.98%和6.95%;沒有流轉合同的有11760份地、面積為28626畝,分別占應簽訂合同份數和面積的82.62%、78.13%。由于土地流轉的程序不規范,合同內容不完善,導致土地流轉糾紛案件大幅上升,就其流轉合同糾紛發生的主要因素由四個方面造成:一是重視不夠:部份干部認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是農戶之間的私人行為,在稅費改革前只要完成了各項稅費任務就行,沒有嚴格按照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要求管理。但事實證明,不規范和不完善的土地流轉是日后承包糾紛的重大隱患。一旦發生了糾紛就難以解決,會引起層層上訪、甚至集體上訪,這樣的結果將會影響社會穩定。二是放棄承包地的農戶沒有提出書面申請:前幾年由于各種費稅負擔較重,全家外出的農民自愿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時,只向農業社長打了一個招呼,有的甚至只打了一個電話,沒有提交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書面申請或授權委托申請,農業社將其承包地收回后重新發包給其他農戶,該農戶事后反說是農業社強行將其承包地收回,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業社又拿不出有利的證據,增加了此類糾紛處理的難度。三是沒有簽訂較為規范的土地流轉合同甚至沒有書面合同:農戶之間的流轉絕大多數沒有簽訂書面合同或合同內容不規范,有的只有雙方當事人才知道的口頭協議,認為都是親戚或關系較好的鄰居,不用簽訂合同,待到發生糾紛要求解決時難以取證,為處理糾紛增加了難度。四是程序不符合規定:集體經濟組織采取其他方式(招標、拍賣等)發包的土地,沒有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48條的規定:“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的程序辦理,日后隨著土地的升值或有了效益,村民紛紛要求解除合同,一經審理,又是無效合同,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的保護。
今年農業部頒發了從3月1日起施行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47號令),該辦法明確規定了流轉原則、流轉方式、流轉合同和流轉管理部門等,對此,我局就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一、切實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第47號令)的宣傳貫徹。利用專欄、廣播電視、會議等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各級干部要充分認識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鄉(鎮)要對村社干部進行一次專門的培訓,使其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過程中把好關,在依法、自愿、有償的前提下嚴格按程序操作。還沒有購買農業法律法規選編的地方,請務必在近期內購回。
二、在今年6~8月對所轄區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對清理出來的問題分類加以完善和補充。
土地流轉的調研報告(熱門15篇)篇六
關于農村土地流轉糾紛若干問題的法律適用意見由于土地制度尚不完善和土地流轉中上述問題的存在,當前審理土地流轉糾紛案件存在諸多法律適用疑難問題。
(一)發包方調整承包方的土地的合法性問題要正確處理當前普遍存在的土地調整的矛盾和需求,必須正確理解法律和政策規定的精神。法律嚴格限制土地調整主要是基于以往發包方通過行政手段頻繁調整承包地帶來不少問題,并非針對農戶自愿的調整。法律限定了行政性調整只能是特定情形下的“個別”調整。對《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7條規定的調整土地的條件應作較寬的理解,并不能僅限于發生自然災害嚴重毀損承包地等極端特殊的情形。對確因家庭人口變化、土地征用等原因造成人地矛盾特別突出而依程序通過民主議定進行土地調整的,是農民解決集體內部人地矛盾的一種方法,有利于一方穩定,不應一概加以干涉和否定。關鍵是,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對這種調整及時予以有效的指導和監督,協調農民集體合理處理內部矛盾。對可以通過其他方式解決的人地矛盾,應當引導和鼓勵農民盡量不要以進行大范圍土地調整的方式解決,對確需調整、農民自愿又經過了嚴格的民主議定程序的,應當予以適時指導,并及時變更或換發承包經營權證書,避免出現后遺癥。
如果發包時沒有經過民主評議的程序,如果承包合同已經實施了一年以上,承包方已經對承包地做了實質性的投入,則宜維持合同的效力,人民法院不應因發包方違反民主議定程序越權發包而認定合同無效,但可根據實際情況,依照公平原則,對該承包合同的有關內容適當調整。對承包方依法采取轉讓、轉包、出租、互換、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轉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權的,只要符合“依法、自愿、有償”原則,一般應確認有效。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的,違反法律禁止性原則,應當認定無效,不能借改革之名而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對以股份合作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要著重審查入股行為是否符合農民意愿,防止因股份合作導致農民喪失土地承包經營權。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和性質問題《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明確規定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市場主體地位和民事主體地位。農民專業合作社,既不是有限公司和無限公司,也不是合伙型企業,而是一種特殊類型的企業法人。根據該法第4條和第5條的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合作社的財產承擔有限責任,農戶以其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為限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有限責任。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出資專業合作社,是農戶以入股形式組織在一起,從事農業合作生產,收益按照股份分配,而不是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作為賺取經營回報的投資。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農民專業合作社,應作價出資并在營業執照中注明。該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即為入股農戶承擔責任的范圍。至于入股土地,根據《**省實施土地承包法辦法》第23條“股份合作終止時入股土地應退回原承包農戶”的規定,應及時返還農戶,不能作為抵償欠款的財產。
(四)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認定問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認定,現行法律缺乏統一明確的規定,這也成為大量涉農糾紛難以處理的根源。對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認定,應當以是否已與集體經濟組織形成較為穩定的生活、生產狀態,成員的戶籍所在地是否為該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以及成員是否已經取得其他替代性生活保障,作為界定的標準,并可參照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確認。《**省村經濟合作社組織條例》對村經濟合作社社員資格的取得和喪失就進行了規定,可作為審理的依據。該條例第17條規定,戶籍在本村,符合六類條件之一,且遵守村經濟合作社章程的農村居民,為本村經濟合作社社員。第18條規定,因四類原因之一戶籍關系遷出本村或者被注銷的,應當保留社員資格。第19條規定,除條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以外的人員,經本社社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社員同意,且履行村經濟合作社章程規定義務的,可以成為本社社員或者保留本社社員資格。在遵循上述認定標準的`前提下,審判實踐中還應當兼顧公平,對由于農村人口流動產生的一些特殊事實狀態作出具體分析,并作相應處理。
(五)農村土地流轉后衍生的經營權等權利抵押(質押)的效力問題農村土地流轉后衍生的經營權質押(抵押),實際上已不是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質押(抵押),而是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后由接包方取得的經營權的質押(抵押)。不僅僅限于流轉土地經營權,往往還涉及土地附著物的抵押,實際上結合了《物權法》第223條規定的權利質押和《物權法》第181條規定的動產浮動抵押的結合。實踐中,金融機構是根據總體的經營狀況、信譽進行審查的,實際上是經營者以經營狀況、信譽作擔保,以實現融資的目的。在當地政策支持的情況下,只要當事人依據相關規定辦理了抵押或出質登記的,對抵押權和質權應當予以確認和保護,依法支持創新貸款擔保方式,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范圍,拓寬農村融資渠道。但在審判和執行中,應當注意保障農民享有的承包土地和必要的生活住房,防止農民徹底喪失承包土地和基本生活住房。
土地流轉的調研報告(熱門15篇)篇七
xx月份,市政協成立專題調研組就全市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展開專題調研,先后深入馬陵山、時集、棋盤等鎮,走訪50多家農戶、部分種養殖大戶、專業合作社及龍頭企業,召開了座談會,就我市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征求意見和建議?,F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現狀。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隨著全市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小城鎮建設規模不斷擴大、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大幅增加、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步伐不斷加快,全市農村土地流轉呈逐年增加趨勢,土地規模經營水平進一步提升。截至年底,全市累計土地流轉30.79萬畝,%,其中以出租形式流轉的有13.93萬畝、以轉包形式流轉的有9.82萬畝、以轉讓形式流轉的有0.22萬畝、以互換形式流轉的有0.7xx萬畝、以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形式流轉的有5.31萬畝,涉及農戶約58360戶。,全市計劃流轉土地約為2.8萬畝心得體會。
(二)積極作用。
一是增加了流轉雙方經濟收入。對農戶而言,把自家承包地流轉出去,一方面可以獲取土地租金,另一方面可以擺脫土地束縛,從事各類務工項目增加收入,相較于單純種地年收入,家庭收入增長明顯。對承包大戶而言,不論是種植經濟作物還是種植常規農作物,其收入效益都是過去數倍,有效加快了致富步伐。
二是促進了特色農業規模化發展。目前,各鎮(村)所流轉的土地,大都是以各種特色農業生產經營為主。例如棋盤鎮馬陵山“五花園”瓜果花木園區,時集鎮白石村、山東村的水蜜桃種植園,馬陵山鎮十里長溝果蔬帶,高流鎮8xx2xx西瓜種植區,邵店鎮花卉苗木種植區,阿湖鎮大棚葡萄園區等等,逐步形成了規?;l展態勢,成為各鎮(村)特色農業、高效農業的典型示范。特別是我市的美麗產業和甜蜜產業已形成特色并初具規模。另外,土地的規?;鬓D,還有力促進了全市農業產業園區的建設。目前,我市8個農業產業園區經過提檔升級,農產品品質得到大幅度提升。
三是培養了新型農民。調研中發現,凡流轉主體經營效益良好且具備持續發展能力的業主,多是具備強烈創新意識、適應新型業態發展的。他們根據各自從事產業特點,開展農業觀光旅游、休閑農事體驗并積極投身農村電子商務,不僅提高了農民組織化的程度,而且有效規避或化解了農戶分散經營生產的市場風險,農業產業化水平不斷提升。不少業主把自己新鮮特色農產品通過網絡銷售到全國各地,有的還走出國門,走向世界。
二、主要問題。
(一)農民思想認識有顧慮。首先,部分農戶受傳統觀念影響,尤其是年齡偏大的農民,弄不清楚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和收益權之間的關系,擔心流轉后會失去自己的承包地,手中無糧心里發慌,因此不敢參與流轉。其次,部分農戶對土地存有不切實際的增值預期,尤其隨著國家加大“三農”扶持后,取消農業稅,糧價上漲,土地升值,加劇了部分農民的戀土情結,甚至大多數在外務工人員,寧愿粗放經營甚至撂荒,也不愿參與流轉。此外,雖然各級政府鼓勵土地向大戶集中,發展300-500畝的適度規模經營,但宣傳不到位、程序不規范、政策不健全、保障不完善等問題普遍存在,造成大部分農民土地流轉意識淡薄,阻礙了整體土地流轉工作的推進。
(二)流轉市場體系不健全。一是服務平臺建設滯后。我市農村土地流轉有形市場及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庭雖然建立,但運轉不正常,鎮、村兩級中介組織和管理服務機構大多流于形式,功能不健全,服務不到位,信息不暢。二是流轉合同不夠規范。合同文本普遍存在著概念不清、約定不明、權利義務不具體、流轉期限處理辦法不明確等問題,部分農戶口頭協議流轉土地,隨意性較大,容易出現利益沖突,解決處理難度較大。三是監督管理存在缺位。農業企業準入機制、風險機制和監督機制不健全,流轉后的農業產業布局混亂,部門監管不到位,部分業主不按產業布局進行規劃,甚至出現“非農”建設現象;個別流轉大戶因各種因素企業停產,導致農戶土地租金不能及時兌現,引發農戶群體上訪的事件,已出現多起。四是強行流轉依然存在。有些鎮村宣傳工作不夠,范文寫作不尊重農民的`意愿,采取簡單粗暴的行政干預方式強行流轉土地,造成干群關系緊張,產生尖銳的用地矛盾。
(三)承載主體發展壓力大。一是產業發展水平偏低。傳統的粗放經營和分散種植普遍存在,投入成本大,生產效益低,抗風險能力弱,企業和農戶之間大多停留于一般購銷合同關系,存在著農業科技難推廣、標準化生產難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難保證等問題,與現代農業發展的要求很不適應。二是承載主體實力偏弱。絕大多數農業企業規模偏小,雖然總體數量可觀,但多處于“成長階段”,缺乏真正的“龍頭”產業。據了解,我市還沒有國家級農業龍頭企業,省級僅有xx家,徐州市級有xx0家,市級100家,目前這些農業企業沒有形成完整的產業鏈條,缺少叫得響的知名品牌,市場競爭力還比較弱,還不具備成為大規模土地流轉優質承載主體的實力。三是融資渠道不夠暢通。農業生產投入成本大,收益周期長,還需面對自然災害和市場風險。對于這些規模實力有限的土地流轉主體來說,目前我市財政扶持較少,金融部門貸款困難,資金投入成為其發展的最大瓶頸。
三、幾點建議。
(一)抓規范,加快流轉市場體系建設。一是健全服務平臺。進一步完善市鎮兩級農村產權交易平臺和市鎮村三級服務載體建設,分別設立“流轉辦”、“流轉服務中心”和“流轉服務站”三級流轉服務機構,確保組織健全、人員落實、范文內容地圖職責明確、保障到位。二是落實流轉原則。尊重群眾意愿,堅持“依法、自愿、有償”,因地制宜,不搞行政干預,不下硬性指標,杜絕“一刀切”。對現有從事特色種植業、收益較好的農戶,不強行要求參與土地流轉;對以種田為主要收入來源且不愿流轉土地的家庭,可向村莊周邊集中,應允許他們自主發展。三是規范流轉程序。抓好申請、登記、審核、備案、公證等各個環節,規范操作程序,推進有序流轉。對流轉大戶的資信情況、履約能力、生產經營能力和項目的效益風險強化監督,結合企業綜合狀況,實施適度規模經營,提前對經營項目實施嚴格的備案審查和監督。四是保障農民收益。建立土地流轉風險保證金制度,合同約定承包方提前一年支付第二年的租金和土地的復墾費給農戶,或按租金總額和土地復墾費的一定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一次性交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正常履行合同期滿后退還承包方,以此減少農民的流轉風險。五是嚴格加強監管。建議市政府應出臺有關規定,對全市高產豐產農田,劃出流轉“紅線”,范文參考網對已流轉土地加強監管,禁止“非農化”,確保全市糧食穩產增產。
(二)抓扶持,培育新型農業龍頭企業。一是加大培大育強力度。支持農業企業通過兼并、重組、收購等形式,組建大型農業企業,拓展經營領域,擴大生產規模。鼓勵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與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專業大戶合作,組建現代農業產業聯合體,形成“龍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模式。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選擇10個左右起點高、規模大、生產競爭力強、輻射帶動面廣的大中型涉農企業,積極申請國家和省扶持項目,給予重點扶持,支持這些企業做大做強,力爭通過幾年的努力,發展一批在全國、全省具有較大影響力的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三是加大招商引資力度。以政府為主導,圍繞發揮我市農產品資源優勢招商引資,引進國內外有影響的大型農產品加工企業進駐我市。組織我市企業與知名企業對接,擴大項目和技術合作,引進資金、項目、技術、人才和品牌,提高農業企業綜合實力。
(三)抓創新,拓展土地流轉方式方法。一是擴大現代農業產業園區建設。各鎮可統一流轉一批土地,建立專業現代農業產業園區,根據各鎮實際條件,熱門思想匯報因地制宜,打造特色農業項目,只要是符合現代農業規劃條件統一進駐園區。如馬陵山鎮、窯灣鎮可大力發展符合旅游產業的農家樂、采摘園等具有旅游特色農業產業項目;環湖大道、山水大道及各鎮主要公路沿線,涉及到的鎮村,要提前統一規劃,整片流轉,按照一鎮一品、一村一品確定發展項目。不僅可以降低流轉成本,節約基礎設施投入,減少重復建設,還有利于農業產業項目的統籌規劃。二是建立“土地托管站”模式。長期外出務工的農戶將土地交給“土地托管站”即合作社或企業農業經濟組織。這種模式既替“有田無人種”的農戶提供代耕服務,既增加了農戶收入,同時也提高了土地經營規模和效益。三是發展農業專業合作社。積極鼓勵與支持各鎮(村)發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村集體創辦農業生產經營合作社,為各類市場主體尤其是糧食生產經營主體提供加工、流通、倉儲、勞務等有償服務,引導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通過分紅獲得長期收益,也有利于農業適度規模經營。
(四)抓服務,建立多元投入保障機制。一是創新金融支持機制。工作總結積極搭建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投融資平臺,拓寬融資渠道,引導金融機構提高涉農貸款比例。積極探索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和農村房屋抵押信貸業務。引導信貸投資向農業經營大戶傾斜,大力發展優勢農產品,使之更上規模與檔次,以此推動農村土地流轉工作。二是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農業開發。鼓勵社會資本大力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和農產品加工業。要在繼續實行和增加對農業的補貼的基礎上,增加扶持農業產業化發展資金,實行項目貼息和獎勵、以獎代補、項目補助等優惠政策。對從事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民營企業,在非農建設用地指標及審批上要適度放寬政策。在投資領域上予以拓寬,允許利用社會資本按規劃對農村生產性的基礎設施進行建設,優先安排社會資金參與投資風險小、收益大的基礎建設,如農村水、電、路等項目。以良好的投資環境吸引社會資本投入。三是推動保險支持機制。建議由農辦牽頭,聯合相關涉農部門,加強與保險公司合作,開展有關涉農保險的試點工作,推動農業保險機構把保險的功能與農民的需要有機結合起來,增加農業保險產品,探索建立土地流轉風險保障機制,為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提供農業保險信息、保險銷售和理賠等服務。確保大災之年農民和涉農企業的基本收入和利益,保持農業的持續發展及農村社會穩定。
三是建議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建議實行鄉村醫生工資最低保障線制度與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保障鄉村醫生工資水平與社會發展同步。
(四)強化管理,提升農村公共衛生服務水平。一是加強一體化管理。加強市衛生行政部門、個人簡歷鎮(街道)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各自責任,共同推進村衛生室的發展;要加強對村衛生室的人員、業務、制度、藥械、財務、檔案等方面實行統一管理,進一步提升公共衛生服務水平。二是建立績效考核機制。各鎮(街道)衛生院要制定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考核激勵辦法,對村級衛生室進行全面、客觀、科學的績效考評,并將考核結果與鄉村醫生崗位工資發放、職稱評定、崗位聘用掛鉤,調動鄉村醫生的積極性。三是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市衛生行政部門要堅決打擊、嚴厲整治非法行醫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的就醫安全。要加強鄉村醫生從業管理,規范執業行為,從嚴控制輸液行為,促進合理用藥,為農村居民提供安全保障的衛生服務。
土地流轉的調研報告(熱門15篇)篇八
當前農村工作的重點是解決“三農”問題,其核心是農民增收問題。農民增收問題解決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我縣農業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86.33%,還是一個以農業為主的縣,近幾年,通過認真落實貫徹中共中央、市縣有關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鼓勵和發展農業產業化,優化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農業和農村經濟取得了長足發展,但就農村土地流轉和農民增收來講,出現了土地流轉難、農民收入的增長幅度小,增收難度加大等問題,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5%左右,嚴重制約了全縣經濟的整體發展。為此,按照縣委、縣府的安排,縣人大組織了兩個調研小組,采取以座談會和實地走訪相結合的調查方法,對我縣的農村土地流轉和農民增收情況進行了全面細致的調研,現將調研結果匯報如下:
畝,占流轉面積的10%;轉讓面積20xx畝,互換2600畝,土地入股、轉讓、互換這三種形式共占流轉面積的11.4%。農戶自發流轉和村組織流轉是我縣土地流轉的主要做法。土地流轉的方向主要有五個:一是流向外來耕作戶;二是流向專業承包戶;三是流向農業企業;四是流向一般農戶;五是流向其他單位。
(1)、堅持農戶自愿、協商、有償原則。全縣流轉的萬畝農地中,農戶自愿流轉的占98%。
(2)、土地流轉收益是農民家庭收入的補充。土地進行自發流轉的農戶一般是從事第二、三產業或兼業,家庭收入以二、三產業和財產性收入為主,土地流轉收益是家庭收入的補充。
(3)、村社集體組織流轉的土地基本形成規?;?、集約化經營,土地收益較高。
(4)農戶自發流轉的期限短。
(二)農民增收的現狀。
全縣現有農戶21.82萬戶,農業人口79.86萬人,農村勞力41.92萬人。20xx年,全縣堅持以農民增收為目標,以農業結構調整為主線,大力調整農業產業結構,使農業綜合效益穩步提高。全年實現農民人均純收入2747元,比上年增長5.1%。
1、農民外出務工是農民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來源。
經濟活躍的龍水鎮等臨街處的農民主要靠手工業,進城打工增加家庭收入。而在偏遠山區的農民主要靠外出打工,如高坪云頂村12社就有80%的外出打工人員。中敖全鎮也近50%的農民靠外出打工。
2、政策扶持農民增收。
推進稅費改革、減輕農民負擔,退耕還林政策給農民增收創造了條件。
3、產業結構調整、引進企業也是農民增收的重要途徑。
業主制經營帶動了農民增收。農民將土地轉讓出去,不投一分錢就可以得到每畝700—800斤稻谷的補償,如龍崗明星村、中敖明月村等。
(一)存在的問題。
1、土地流轉程序不規范,無序流轉現象嚴重。
農村中多數是農戶自發流轉,口頭協議多,無具體的合同依據,長期如此,這樣很容易引起土地糾紛。通過政府協調引進的企業、業主大戶等許多也沒有標準的合同文本,違約責任也不十分具體和明確。
2、修建鄉村公路任務重。
鄉鎮建設鄉村公路既無資金,又不嚴格按照一事一議制度籌資籌勞。不但影響了農民增收,還加重了農民負擔。中敖鎮中塘路屬省道,三百萬元的公路款全部轉嫁給老百姓,而周邊xx縣的五桂鎮修同一條公路需投資1400多萬元,沒有要農民出一分錢,這樣中敖鎮許多老百姓怨聲載道,既緊張了干群關系,還影響了農業稅的征收。
3、農業產值、附加值低下,撂荒土地現象嚴重。
農民溫飽雖已解決,但增收幅度不大,收入差異懸殊較大,調查戶中人均年收入最高達3566元,最低人均年收入不到20元,因為農業投資大、周期長、收益低,農民種地積極性不高,這就造成外出務工農民逐年增多,留下的是老弱病殘,田土無人耕種,在偏遠山區尢為突出。中敖加福村五社273人,外出務工的近100人,高坪的月臺村,荒蕪土地達三分之一。
部份農民素質較低,小農意識強,狹隘的自私心對規模經營阻力很大,既不愿意轉租給業主,自己又不積極經營,使得很多鄉鎮無法引進企業。
(二)農民增收中的障礙。
1、
農村科技缺乏。
農村文化服務體系較弱,信息不靈、交通不便。加之農民自身技能低,技術欠缺,接受科技的能力弱、依賴性強。即使外出務工,也只有靠苦力、勞力,不但勞動強度大,還達不到預期的收入。
2、農村基礎設施滯后。
農村基礎設施滯后,水灌、電灌設施癱瘓較多,仍然是靠天吃飯。
土地流轉是解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的重要途徑,“土地不搞活,農民難致富”,土地流轉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關鍵是我們如何引導農民將土地流向專業大戶和農業企業,使土地形成連片種植和規?;洜I。為了更好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資源,發揮更大的經濟效益,促使農民增收,建議如下:
1、規范和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推進城鎮化進程。
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推進農業企業化經營,使土地向種養殖能手集中,果園、堰塘、水庫和四荒地向專業戶集中,實現土地的規?;洜I,引導農民致富增收。
2、加強農民知識培訓,提高農民素質。
農民現實主義嚴重,抗御市場風險能力差,這主要是因為農民文化素質差,農業科技水平低。建議有關部門加強對農村技術的培訓,強化農業技術服務推廣體系建設。搞一些符合實際的短平快項目,拓展農民創業空間,使農村由習慣型、傳統型生產向專業型、技術型轉變。
3、加大農業投入,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民生產生活條件。
政府應加強對農村公路、電訊、學校、醫療、能源等基礎設施的投入,重點要投到特別需要的鄉村,要扶小扶弱,不要扶優扶強。
4、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
減免農業稅,增大對農村的轉移支付,減少農民對各種公益事業的投資。
5、科學合理組織農村富余勞動力的轉移。
建立健全專門的服務網絡機構,構建互動的服務網絡。加大對農村富余勞動力的培訓力度,拓寬農民外出務工的途徑,減勉農民子女在縣內入學的選校費。對外出務工回鄉創業的農民,享受與外來投資企業相同的各種優惠政策。
6、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是農民增收關鍵環節。
在穩定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積極發展各種形式的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克服小生產與大市場的矛盾。鼓勵和支持境內外投資大戶和農民大力興辦龍頭企業、批發市場、科技示范園區、發展專業協會、運銷隊伍、農村經紀人隊伍、服務實體等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和市場中介組織,采用統分結合、股份合作、合同契約、市場中介等多種形式把農民和市場連接起來,把農業生產與科技的推廣應用結合起來,給予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優惠政策扶持。
土地流轉的調研報告(熱門15篇)篇九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發展、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村勞動力的轉移,農民對土地的依賴性越來越小;同時,很多養殖大戶、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龍頭企業通過土地流轉、擴大經營規模的愿望越來越強烈,土地流轉應運而生。特別是20xx年,縣委、縣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農業結構調整、土地流轉和生態旅游三篇文章打捆一起做”的總體部署,依托龍頭企業、產業化合作社及種糧大戶,采取公司租賃、合作社承包、農戶自發流轉等形式,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強化引導,示范帶動,促進了土地流轉規?;洜I。為進一步推進我縣農村土地有序流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促進農業規模經營和農民增收,根據縣領導指示,農業局組織人員對全縣農村流轉情況做了專項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指農村土地承包期內,承包方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將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轉移給第三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簡稱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或土地流轉。3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節第三十三條規定土地流轉應遵循的原則:
(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
(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
(五)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3月1日起施行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規定,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轉、流轉的對象和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依法流轉其承包土地;土地流轉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繳;承包方自愿委托發包方或中介組織流轉其承包土地的,應當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轉委托書。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的.事項、權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簽名或蓋章。沒有承包方的書面委托,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以任何方式決定流轉農戶的承包土地。
畝,占7%。流轉入企業面積15974畝,流轉入合作社面積3449畝,流轉入農戶面積38195畝,流轉入其它組織面積129畝;500畝以上的地塊24宗合計29271畝。20xx年新增土地流轉面積30105畝,其中500畝以上的地塊19宗合計19190畝。
立了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加強對土地流轉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工作,土地流轉正從農民自發流轉向有組織規模化流轉轉變。
一是成立組織,建立服務網絡??h政府成立以副縣長為組長、有關部門為成員的土地流轉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土地流轉服務中心,負責印制全縣統一規范的土地流轉合同,構建完整的流轉信息網絡,收集發布農村土地流轉信息,建立完善土地流轉臺賬,監督土地流轉合同的履行;各鄉鎮依托現有的農業服務中心,成立了土地流轉辦公室,行政村也成立了土地流轉服務組織,具體指導土地流轉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出臺優惠政策。為推進土地流轉速度,規范土地流轉行為,根據(洛發【20xx】5號)文件精神,縣政府制定《嵩縣20xx年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流轉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今年工作的目標任務,提出了工作重點及保障措施。方案提出“縣里列出專項資金,重點對集中流轉500畝以上、流轉期限5年以上的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種養大戶給以扶持,每畝一次性給予補貼100元。對及時成立土地流轉服務機構,并順利開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鄉鎮,年底給予一定獎勵?!?/p>
三是多種形式,加快流轉速度。在流轉形式上,有的是政府負責從群眾手中統一租來土地,然后通過拍賣的方式,承包給有實力的企業經營;有的是采取農民自發流轉、合作社承包的形式,將土地資源有效整合,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統一。
四是規范程序,保障農民合法權益??h、鄉、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具體負責指導農戶和業主簽訂流轉合同,監督土地流轉的履行,調解土地流轉糾紛;縣成立土地流轉仲裁委員會,調解仲裁鄉村難以調解的土地流轉糾紛,切實保障農民合法權益。
一是促進了農業規?;洜I。土地流轉改變了一家一戶分散經營的狀況,推動了土地的適度經營規模,增強了農業生產的組織化程度,加快了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20xx年我縣新增土地流轉面積呈現“政府引導、集中連片、程序規范”等特點。今年新增土地流轉面積30105畝,其中連片500畝以上的19190畝。主要地塊有河南綠色陽光林業有限公司與車村鎮天橋溝村、下廟村、銅河村三個村簽訂流轉面積2324畝,用于種植玫瑰、薰衣草;洛陽春艷牡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與車村鎮車村村、水磨村、佛坪村三個村簽訂流轉面積2800畝,用于發展牡丹、花卉苗木等產業;嵩縣金鴻牡丹種植有限公司與車村鎮孫店村簽訂流轉面積1040畝,用于發展牡丹產業;嵩縣金農農業開發專業合作社與車村孫店村簽訂流轉面積650畝,用于發展花卉、苗木產業;嵩縣源生中藥材專業合作社與車村等村簽訂流轉面積736畝,用于發展原生柴胡等中藥材產業。
土地流轉的調研報告(熱門15篇)篇十
1、村集體所有的林地、經濟場統一發包。此類情況大多為種植大戶或公司種植蔬菜、苗木及中藥材等。如棉花園村、南沖村分別轉讓林地577畝、608畝給武漢凱迪生物質能公司,占總林地面積的1.69%。
2、零星土田流轉。許多不從事第一產業的農民將土地委托親屬、朋友耕種,或承包給種糧大戶統一經營。但集中成片的只有種菜大戶羅湘虎在棉花園村租賃100畝耕地種植茄子、甜玉米,農科所轉讓期限為20年、面積500畝的耕地作為葡萄酒原料生產基地,僅占全鄉總耕地面積的2.01%。
(一)、農民對土地流轉的心態比較復雜、多變。1、農民對承包土地的主權意識、自主支配意識太強,誤認為承包到戶就是土地私有。阻礙了土地經營權正常流轉。主要體現在:一是舊習慣根深蒂固,對土地的眷戀還很深,寧愿“死守陣地”也舍不得將土地流轉出去。阻礙了連片成塊的大面積開發;二是為今后可以“名正言順”的在自家承包地上建房;三是“紅眼病”作祟,不愿意拿地讓別人發財,故意從中作梗。2、流轉價格偏低。我鄉目前租給種糧大戶的田地年均價為150元/畝。
3、流轉土地面積有限、利用率不高。大部分的經營能手,種糧大戶,他們的行為都是個體的,離現代高效農業有很大的差距。
管理的目的,離現代農業的“綠色標準”還有差距,不能提高品質和效益。
(二)土地流轉機制不夠規范。
1、土地流轉不規范,對土地流轉的管理,在流轉程序、流轉手段、流轉檔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統一規定,這是當前農村土地流轉不規范的一個重要原因。操作不規范主要表現在:一是大多數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只有口頭約定,沒有書面合同,即使有書面合同,其內容不完整,在某些方面不具有法律效力。有的未經村集體組織審查同意;二是土地流轉有的.不按規范簽訂合同,合同條款、標的不明確,甚至與現行法規相沖突,如租用土地的時間超過了二輪承包期規定的時間等。三是農村土地流轉資料檔案缺乏管理。
2、缺乏土地流轉服務機構和流轉平臺。土地流轉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時有效溝通,轉出方找不到轉入方,土地流轉供給需求脫節。有不少農民不知道應該怎樣進行流轉;其次是土地流轉的形式簡單,反租倒包、入股、抵押等新的流轉形式沒有出現;再次是土地流轉的程序簡單,由于多數流轉為自發形成,流轉雙方沒有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續,土地流轉處于缺乏規范的無序狀態,土地流轉糾紛多。
從出讓方看,主要是務工經商收入不穩定,也擔心政策變。
化,怕土地轉出后失去土地,怕務工經商虧本后吃飯難以解決,所以大多采取短期轉包的方式。
從承包方看,由于農業收益比較低,高收益項目農業難以。
選擇,農業開發又面臨市場和自然雙重風險。因此,業主對投資農業開發極為慎重,致使不愿在土地上投入過多的成本,承包戶無意長期承包,兩方面互相制約。
地塊仍然零碎分散。由于目前農戶承包的土地普遍。
22.2%,100畝以上經營規模的為200畝,占流轉土地總流轉面積的22.2%。
(一)、明確管理機構和職能,加強土地流轉管理監督。首先是確立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具體范圍、原則,規范流轉的形式,明確流轉的操作程序,規定對違規失范行為的處理辦法;第二是規范流轉合同,建立流轉合同的指導、簽證、仲裁制度;第三是建立土地使用權流轉檔案,重點對擬出讓方的土地情況基本條件和擬受讓方的土地需求情況進行登記造冊,促進土地的順利流轉。
(二)、組建村級土地流轉合作組織,確保群眾利益。
隨著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農業面臨更嚴峻的挑戰,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農戶小規模經營與現代農業集約化經營的矛盾、平均承包土地與市場自由配臵土地資源之間的矛盾、分散的一家一戶小農生產與社會化大生產之間的矛盾等等,在現代農業發展中將表現得更為明顯。所以,迫切組建村級土地流轉合作組織,負責統一組織、統一協調本村土地流轉事務以及代理農民參與轉出土地的新項目建設。讓轉出方維權有后盾、利益有保障,讓轉入方從繁雜的土地矛盾中解脫出來。
總之,如何有效的把每戶零散的土地集中起來,有效引導農民加快土地流轉,克服小農經濟意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經濟效益,是進一步加強土地流轉需要解決的問題。
土地流轉的調研報告(熱門15篇)篇十一
為全面掌握我縣農村土地流轉現狀,總結、分析土地流轉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和存在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建議,使全縣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健康有序推進,加快我縣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推進的步伐。11月中旬,我會組織部分委員深入總堡鄉萬畝優質設施果品基地、民和三泰牧業養殖有限公司、民和龍卉菌業有限公司等種植、養殖基地,對我縣農村土地流轉及集約化經營情況進行了調研。通過實地察看、走訪農戶、聽取匯報、召開專題座談會集思廣益,分析了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意見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近年來,縣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高度重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在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依法保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益的基礎上,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大力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了明顯的成效。截止目前,全縣農村土地流轉總面積達到8.9萬畝,占耕地總面積的14%。通過出租、轉包、轉讓、互換等流轉形式,逐步形成了龍頭企業帶動型、主導產業集聚型、股份合作經營型、專業合作服務型、現代園區推進型等多種經營模式。土地規?;洜I取向越來越明顯,集約化程度不斷提高,有力地推動了農業規模化、產業化和現代化發展,促進了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
(一)主要做法:
1、強化領導,建立服務體系??h委、縣政府成立了民xx縣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確定縣農業經營管理站承擔協調服務職能。各鄉鎮成立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具體承擔農村土地流轉規劃制定、信息平臺搭建、招商引資、流轉主體資格審查、簽訂合同、統計分析及檔案管理等職責,對農戶和各類經濟主體提供服務,從組織上保證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順利開展。
2、廣泛宣傳,提高群眾認識。采取召開會議、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宣傳《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民xx縣關于切實加快農村土地流轉促進規模經營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采用現場觀摩、算賬對比等形式,宣傳土地流轉對推進土地規?;洜I、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增加農民收入等方面的作用,引導農民群眾初步走出了“流轉”就是“流失”的認識誤區,提高了主動參與土地流轉的積極性。
3、培育主體,拓展流轉渠道。按照“政府引導、法人投資、企業經營、產業化開發”的思路,大力引導各類經濟組織和個人參與土地流轉,促進流轉主體多元化,使土地流轉從以前單一的農戶之間的流轉變為農戶向農業企業、科技人員、專業合作社、種養殖大戶流轉。同時,采取政策扶持、協調融資、技術服務等措施,大力扶持培育種養產業大戶,積極引進客商帶動發展規模、高效種養業,推動土地流轉。
4、規范管理,實施政策獎扶??h委縣政府結合我縣實際,研究制定土地流轉實施意見,明確了土地流轉的原則、指導思想、管理機構及職責。統一制作合同文本,縣、鄉(鎮)、村分別建立合同檔案和等級臺帳,基本做到了流轉情況底子清、情況明、資料齊全;制定土地流轉獎扶政策,設立農村土地流轉專項扶持資金,對通過土地流轉發展規模種植、養殖能手和專業合作社進行獎勵和扶持。至,先后為我縣38戶種植、養殖大戶、5個農機專業合作社解決了拖拉機、旋耕機等農機具購置補貼,輻射農戶1萬余戶。積極爭取省財政廳、農牧廳獎扶資金280萬元,扶持了26個農業專業合作社。
(二)主要成效:
1、促進農業集約化經營,推動土地資源合理利用。通過土地流轉,一方面使農民自愿地將無力經營或不愿經營的土地及時轉讓出去,另一方面使部分有技術優勢、資金實力、經營能力的種養大戶、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及時獲得相應的土地,解決“有人無田種、有田無人種”,“多種不能、少種不行”的矛盾,實現了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的集約化經營規模得以不斷擴大,較好的解決了耕地撂荒和粗放經營的問題,提高了土地資源利用率。如古鄯鎮樺林咀村農戶王耀武流轉土地500畝,實行集中連片種植全膜雙壟玉米,今年實現收入達23.4萬元。民和龍卉菌業有限公司流轉土地400畝,承包日光溫棚70棟、智能溫棚11500平方米,集中栽培花卉、食用菌、木瓜、人生果等,今年純收入700萬元,畝均達1.75萬元。
2、提升產業化經營水平,推動了畜牧養殖業發展。我縣農村土地流轉后,主要用于發展全膜雙壟玉米、設施果品、優質蔬菜、家畜(禽)養殖等優勢產業,有力地推動了特色產業發展。依托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村專業合作社,走農畜聯動、草畜結合的路子,進一步延伸現代農業產業鏈,提高了農業專業化程度和產業化經營水平。如轉導鄉前坪村農戶馬正蛟,流轉土地150畝種植全膜雙壟玉米,僅玉米收入達到7.2萬元。并利用玉米秸稈進行規模牛羊養殖,今年羊出欄1030只,牛出欄350頭,實現利潤50.45萬元。民和廣源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流轉土地100畝,自今年7月份開始肉羊養殖,現羊存欄只。
3、加快農業科技推廣,推動了現代農業發展步伐。通過土地流轉形成規模經營的業主,為了進一步提高種植效益,均不同程度地使用了多種先進農機具、優良品種和先進農業適用技術,多方接受農業信息服務,繼而整合生產要素,實行專業化、規?;洜I,解決了以家庭為單位的分散經營在銷售、技術、信息和資金等方面的難題,為區域化布局、規模化經營、專業化生產創造了條件,促進了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提高了經營效益。如總堡鄉萬畝設施果品基地,規劃流轉面積1.39萬畝,總投資3.5億元,利用5年時間建設冬暖式日光溫室5000棟,覆蓋總堡鄉三垣、中垣、總垣和古鄯鎮古鄯、樺林咀等5個村。截至目前,已流轉土地2800畝,建設日光溫室734棟。基地建成后,預計實現年產值1億元以上。實現農業產業結構優化、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目的,推動了現代農業發展步伐。
4、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增加了農民的經濟收入。土地經營權流轉機制的建立,改變了部分農民“亦工亦農、亦商亦農”的兼業化狀態,提高了農業的專業化、規模化經營水平。全縣土地流轉總面積8.9萬畝,我縣人均耕地面積1.73畝,通過土地流轉,有5.1萬農民從土地耕作中解放出來。據了解今年我縣因土地流轉實現勞務總收入8.19萬元,勞務人均收入達6469.2元,有力的促進了農村勞動力向第二、第三產業轉移。農民除土地流轉收入外仍享受各種良補政策,加之從事其他行業或務工收入,經濟收入有了明顯增加。
5、提高農業市場化水平,促進培育新的經濟主體。土地流轉助推了一大批新型農民以規模化經營參與市場競爭;助推了各類工商企業介入農業領域,增強農業市場主體活力和抗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助推了各類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提高了農業的產業化經營程度。如民xx縣祥和中藥材種植專業合作社,自登記注冊以來,現已發展成流轉土地900畝,擁有社員258名,收購網點12處,加工廠2處的新的經濟主體。僅銷售各類中藥材920噸,實現銷售額1680萬元,純利潤135萬元,社員畝均增收700元以上。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我縣農村土地流轉基本情況良好,但總體而言,還處于初級階段,低起點、低水平、低效益,不同程度存在著一些制約土地流轉健康有序發展的實際問題。
1、思想制約。一是部分鄉鎮、村干部對土地流轉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認為土地流轉是農戶自己的事,應由農戶和業主協商處理,對其采取聽之任之的態度,疏于管理。二是受傳統思想觀念束縛,一些農民戀土情結較為嚴重,對土地的依賴程度較高。尤其是農業稅的取消和各項惠農政策的出臺,使土地收益得到提升,即使外出務工、經商,也舍不得將土地流轉出去。三是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較為滯后,有關土地流轉的地方法規尚未健全,客觀上造成土地流轉后失地農民的生活無法保障,農民在心存疑慮的情況下,不肯或不敢流轉土地。
2、政策制約。一是我國《土地承包法》規定,耕地承包權30年不變,雖然保護了農民的根本利益,但同時將土地承包權固化,使得土地經營權相對分散。目前,我縣人均承包地不足2畝,在這種背景下,要開展集約化、規?;洜I,涉及農戶少則數十戶,多則上百、上千戶,一家一戶做工作難度大,一旦流轉的大壟大畈中間出現個別農戶不愿流轉的“插花”現象,流轉就無法進行。二是由于對土地撂荒現象沒有行之有效地政策約束,政府部門無權及時對棄耕土地進行回收,導致了“有地無人種,想種沒有地”的現象,個別地方還有耕地撂荒現象。
3、設施制約。農業生產的物質基礎設施與裝備既是現代農業的重要標志,又是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關鍵和基礎,同時也是我縣農業發展中亟待加強的薄弱環節。一是農田交通狀況嚴重滯后,與農民生活、農業生產、農村發展環境尤其是與發展現代農業的要求相距較大。我縣農田結構零散,大壟大畈少,大部分農田沒有機耕路相配套,影響農業機械推廣。二是農田水利設施失修老化,許多農田溝渠不暢通,農業抗災能力脆弱,從而導致土地經營成本增高,難于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影響土地流轉和農業生產發展。
4、機制制約。一是由于農經管理部門受人員和經費緊缺的限制,相關政策咨詢、信息傳遞等工作還不夠深入細致。個別鄉鎮有機構無人員,土地流轉中無合同和合同內容不完整現象很普遍。農戶間的代耕代種絕大多數只達成口頭協議,簽訂的大部分合同對流轉面積、四至以及承包方和流轉方權利義務規定不明確,一旦發生糾紛,維護權益將無憑據;二是流轉主體不合法。在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時,轉讓方多是村委會,有的甚至是鄉鎮政府,而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又沒有委托書,造成流轉雙方主體資格不明確;三是部分鄉鎮疏于權證管理,未主動及時跟蹤服務,致使農戶間互換、轉讓土地的權證變更登記不準確。對土地承包合同及相關流轉檔案管理不嚴,檔案遺失和損壞情況時有發生;四是尚未建立土地流轉相應的仲裁機構,對于在土地流轉過程中產生的矛盾和糾紛缺乏有效的調解和仲裁手段。
5、資金制約。土地流轉和規?;洜I,必須以資金和技術實力為基礎。由于我縣的農業產業化經營大戶、企業、專業合作社等都處于起步階段,資金相對緊缺,個別經營戶在土地流入后,由于爭取不到項目資金,土地使用權又不能作貸款抵押,每當農業生產前期需作較大投資時融資困難,資金投入不足是制約土地流轉和集約化經營的主要“瓶頸”。同時,個別經營大戶由于資金缺少和融資渠道不暢通,無法正常履行合同,甚至丟棄建設項目,群眾有怨言,政府背包袱。
三、對策與建議。
一、從認識抓起,加強宣傳引導,營造流轉氛圍。針對農民“戀土情結”和對國家政策的`疑慮,針對基層干部怕麻煩的消極情緒,采取各種宣傳手段,引導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轉變觀念,提高認識,營造良好的流轉氛圍。
一是曉之以理。要大力宣傳政策法規,特別是《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和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等,引導農民吃透中央會議精神、鉆透土地流轉政策,讓他們知曉土地流轉不是剝奪承包經營權,只是經營權的暫時轉移,消除后顧之憂。要教育廣大農村基層干部從農村改革發展的大局、特別是要用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三化同步”發展的戰略眼光來看待土地流轉工作,徹底摒棄農村土地流轉“無益財政增收、反添基層麻煩”的消極觀念和模糊認識,積極為農村土地流轉鼓與呼、服好務。
二是明之以利。農民最關心的是土地流轉是否比自己經營能夠帶來更多的實惠。因此,在宣傳導向上,要引導農民放寬視野,從長遠利益著想,從宏觀利益著想,從發展大局著想,通過形式分析、效益分析、引導農民深刻認識到土地流轉將會帶來的“雙重效應”,一方面能使他們擺脫土地的束縛,從“兼業農民”轉化為“專業工人”,不僅可以得到土地流轉收益,還可以獲取工資性報酬,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土地流轉可以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專業能人,成為農業規模經營的領軍人物,帶動周邊農民共同致富。
三是示之以范。要注重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導作用,大力宣傳農民身邊的能人大戶、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等先進典型,讓農民從身邊典型事例中看到土地流轉帶來的實實在在的好處,讓他們有信心、有希望去探索實踐,從而主動、自覺、自愿地加入到土地流轉中來。
二、從轉移入手,消化剩余勞力,拓展流轉空間。轉移富余農民,是促進土地流轉的重要條件。離開土地的農民越多,可供流轉的土地總量就越大,土地流轉的空間就越廣。
一是抓培訓,提高轉崗就業本領。要針對農民的實際情況,以適應和滿足市場需求為目標,培訓內容既要面向現在的市場,又要看到未來的趨勢,努力做到實用性和前瞻性相結合,使農民所學技能有用武之地。采用適合農民特點、順應農民愿望的培訓方式,堅持集中與分散相結合,多搞就近就地小規模培訓;堅持長期與短期相結合,多搞期限短見效快的培訓;堅持常規與品牌相結合,狠抓品牌培訓,提高市場競爭力。
二是促創業,拓寬農民致富門路。要優化創業環境,把支持城鎮居民創業的優惠政策逐步覆蓋到農民,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鼓勵農民大膽創業。政策扶持上,按照“能寬則寬、能減則減、能免則免”的原則,在市場準入、工商登記、信貸投放、稅費減免、提供用地等方面,加大對農民創業的支持力度。創業培訓上,對有創業意愿的農民,要組織開展創業培訓,經費納入就業培訓補助范圍。創業服務上,依托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等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設立農民創業服務指導中心,提供創業指導、信息咨詢、項目推介、資金扶持、行政審批等服務。
三是上項目,增加社會就業崗位。充分利用國家第二輪西部大開發和蘭西經濟區現代化區位中心城市建設的有利時機,加快推進農田水利、鄉村公路等民生工程建設,帶動富余農民臨時就業。同時,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大力引進戰略投資者,大上產業項目,增加長久性的就業崗位。在安排政府投資和確定重大建設項目時,充分考慮就業貢獻率,優先安排和支持就業吸納能力強的項目建設。
三、從機制著力,完善政策措施,激發流轉活力。完善政策措施,是促進土地流轉的關鍵因素。要以完善的政策機制保障土地流轉雙方的權益,防范土地流轉潛在的風險,激發農村土地流轉活力。
一要制定相關政策措施。要按照“政府引導、市場調節、農民自愿、依法有償”的思路,進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同時在流轉主體、流轉形式、經營內容、流轉方式、獎補措施、土地用途等方面制定出臺具體政策。如:研究制定規范土地流轉市場相關政策,解決好流轉土地違約補償以及今后如何歸還土地使用權問題;適當放寬農村土地的農業用途范圍的政策,解決好土地集約化經營所必需的生產管理用房的建設用地指標問題等,從政策導向上促進土地的合理、健康、有序流轉。
二要建立引導激勵機制。加大對農村土地流轉財政支持力度,安排農村土地流轉專項資金,用于流轉指導、流轉信息平臺搭建和流轉服務組織機構建設等,對參與土地流轉的農業經營實體實行獎補政策,推動公共財政向優勢區域和優勢產業傾斜;強化金融信貸支持,鼓勵農村土地經營主體做大做強。金融機構要把集約化經營主體作為信貸支持的重點,在符合信貸政策的前提下,每年安排一定額度的農業信貸資金,解決集約化經營主體季節性所需生產經營資金不足的問題;繼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斷擴大覆蓋面,切實解決好農村土地流轉后農民的后顧之憂。
三要建立權益保障機制。對經營主體要嚴格準入。農村土地流轉主管部門要對農業領域規模經營業主的資信情況、經營能力、項目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確保經營業主有較強的經濟實力、有較高的經營水平和經營項目有良好的發展前景,確保產業發展及經營業主、農民的雙向受益;對流轉土地要評估定級。探索建立流轉土地評估定級制度,合理確定土地的質量、等級,為流轉雙方的公平交易提供合理參考依據。要加強對流轉價格的指導,根據土地評估定級的結果,合理確定土地流轉的指導價格,減少價格確定的隨意性和不合理性,避免農民的自身利益受到侵害。
四要建立風險防范機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糾紛調處機制。縣上應建立農村土地糾紛仲裁委員會,鄉鎮、村設立農村土地糾紛調解組織,同時加強司法、信訪、經管等部門的聯動協作,不斷健全包括協商、調解、仲裁、司法等多渠道的土地流轉糾紛調處機制,降低土地流轉的法律風險;探索建立農業投資風險防范機制。通過各種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土地流轉風險防范基金,應對因經營不善等原因造成土地流轉失敗后可能出現的土地復耕、損失補償等潛在風險,降低土地流轉的市場風險。逐步完善農業風險防范體系,建立以政策性保險為主的種植、養殖等農業保險體系,降低農村土地經營主體的自然風險。
五要探索創新流轉機制。要以“推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培育農業主導產業,激活農村市場經營”為目標,按照突出特色、統一規劃、連片推進、整體提升的思路,充分發揮我縣不同鄉鎮的區位優勢,進一步優化調整產業發展規劃,堅持規劃先行原則,對于符合規劃的規模經營戶給予支持,不符合規劃的堅決不予準入,努力構建“一鄉一業、一村一品”的特色產業板塊,著力加快規?;^域化、標準化、市場化和品牌化建設,提升農業綜合競爭力和農村經濟整體實力,助推轉型跨越發展。在土地流轉的同時,鼓勵引導有一定經濟實力和經營頭腦的農民以入股、入社的形式參與產業經營,通過利潤分紅和農業增效實現農民增收。
四、從服務出發,夯實工作基礎,規范流轉秩序。提供服務平臺,規范流轉秩序,是推動土地健康有序流轉的重要保證。
一是搭建服務平臺。要積極探索建立政府主導、市場運轉、規范長效的縣、鄉、村三級土地流轉服務平臺。建議縣上建立全縣土地流轉信息庫。鄉鎮依托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建立流轉交易信息網絡,開展土地流轉供求登記、信息發布、土地評估、政策咨詢等服務。村級成立土地流轉服務站,為土地流轉提供土地政策、流轉方式、信息傳遞、法律咨詢等項目服務,及時掌握農民的土地流轉意愿,接收農民申請托管的土地,并做好下步流轉工作,使“我想轉包”和“我想承包”信息對稱,促進土地流轉進入有序的市場化軌道。同時,要為規模經營主體提供人才、信息、技術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務,使其留得住、發展快、效益好。
二是規范流轉行為。流轉形式要嚴格遵循法律和政策規定,采取法定的出租、轉讓、轉包、互換、入股等五種形式進行。開展土地流轉試點、試驗,探索建立土地流轉市場應在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進行,違反法律規定的要堅決禁止,超出政策規定的試驗要依法審批、嚴格管理。土地流轉必須遵循“三個不得”原則,即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土地流轉主管部門要重點查處改變土地用途、損害農民權益等突出問題。
三是加強程序管理。實行土地流轉合同管理和登記備案制度,科學指導土地流轉,防止出現強迫流轉或放任自流現象。土地流轉當事人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應簽訂內容詳盡規范的書面流轉合同,并報鄉鎮土地流轉服務機構審查、簽證和登記,增強農戶進行土地流轉的安全感。要設置專門的合同檔案管理專柜和專門的管理人員,完善流轉合同的立卷、歸檔、調閱工作,提高合同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土地流轉的調研報告(熱門15篇)篇十二
為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掌握了解我鎮土地流轉現狀,采取有效措施促進土地流轉,實現農村土地流轉又好又快進行,按照區委安排組織力量對全鎮土地流轉情況進行了調研。走訪了全鎮15個行政村100戶農戶。在村分別召開了座談會,充分聽取了基層群眾意見。根據調研情況匯總如下:
全鎮耕地總面積為7.5萬畝,農業戶數1.09萬戶,農業人口4.3萬人,人均耕地面積為1.74畝。根據調查了解的情況,,我鎮共流轉土地面積0.42萬畝,占耕地面積的5.6%。流轉價格基本保持在600--800元/畝?年水平。,流轉方式主要有代耕帶種、租賃、轉包、互換、轉讓、等形式。其中代耕帶種和租賃分別占流轉總面積的40%和28%。流轉合同以口頭協議為主,占98%;簽訂書面合同的很少,僅占2%。
總結我鎮近幾年土地流轉工作,盡管規模不大、面積不多、組織化程度不高,但還是為提高土地效益、發展農村經濟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一是減少了耕地拋荒現象。事實證明,土地流轉已經成為制止耕地拋荒的重要途徑。二是提高了土地經濟效益。三是促進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土地流轉的實現,使那些希望外出務工的農戶擺脫了土地的束縛,能集中精力外出務工、經商等,為他們在外打實經濟基礎、掌握專業技術后重新返鄉自主創業奠定基礎,更能帶動當地經濟的發展。四是增加了土地農民收入。五是推動了現代農業發展。通過土地流轉,為加快全鎮農業產業化發展提供了充足的土地資源,較好地解決了農戶各自經營、管理不便、機械化程度不高,難以形成規模效應等問題。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1.觀念未改進。一是守地思想嚴重。由于傳統思想的影響,農民“守地”思想根深蒂固,念土情結較為嚴重,認為土地就是農村人的立業之本,不愿輕易放棄。特別擔心土地流轉后找不到新的就業途徑,就連飯都吃不上。因此寧愿將地拋荒也不愿意合同轉讓,最多只是請人代耕帶種。二是奮進意識不強。部分農民小農意識較重,小富即安,投資興業怕擔風險,不敢投資也不愿投資。即使有組織的規模化經營也不愿意參加,擔心經營失敗,出現虧本。三是既得想法過重。隨著農業稅全面取消、種糧補貼不斷增加,農民把土地看得更加珍貴。認為土地只要在自己手中,就能享受到國家補貼。特別是一些曾經繳納過大量“皇糧國稅”和“三提五統”的農民家庭非常希望能夠更多、更長久地享受國家補貼,既可以增加當年收入,又可以彌補以往“負債”。因此,有的農戶就算隨意種植作物,也不愿流轉土地。四是政策理解有誤。部分農民覺得土地一經流轉就會失去對其所有權,尤其擔心土地流轉后,經過整理,原有界限被清除,待合同到期,難以收回土地。四是在現有情況下,因為土地承包法的頒布,特別強調“添人不添地,去人不去地”,造成部分家庭人多地少或人少地多。人多地少的和人少地多的收入不平衡,意見大,也是農村工作的一個不穩定因素。在換證補證的工作中,也出現了不配合的現象。
2.規模未形成。一是流轉面積偏少。我鎮的家庭承包耕地總面積是7.5萬畝,而真正流轉中的耕地僅。042萬畝,占總面積的5.6%。二是流轉規模不大?,F行流轉的土地多是1-10畝的小型耕地,三是流轉期限較短。流轉的土地一般為1-3年的短期承包,承包戶抱著種一年算一年的得過且過心理,對周邊年久失修的農田灌溉所需水利設施不予修復,只要勉強使用就行。等到設施不能用時,耕地缺水,繼而變成荒地,更加難以流轉。
3.程序未規范。一是流轉前交易形式不規范。由于缺乏土地流轉交易機構,全鎮土地流轉基本處于自發狀態,大多發生在父子、叔侄、親戚及鄰居之間,基本上是農戶要外出打工,為不讓自己承包耕地拋荒,臨時委托他人耕種。二是流轉中合同簽訂較隨意。調查發現,土地流轉雙方通常是講好價錢后就可以種地,多是口頭協議為主,即使簽訂書面合同,其合同條款不規范,雙方的權利義務不明確,容易發生糾紛且難以解決。有的承租戶為了方便種植和管理,自行打亂地界或與其他農戶換地,造成地界不清,容易引發矛盾。三是流轉后責任落實有困難。因沒有登記備案,土地流轉后一旦出現拋荒現象或耕地損毀現象,很難找到責任人,容易推諉扯皮。水利設施損毀后,修復補償也比較困難。同時,種糧補貼難以實現“誰種糧誰受益”的目的。
4.機制未健全。一是信息相對閉塞。我鎮的土地流轉農戶想要流轉土地多數是通過鄰里四周的口傳才能打聽到消息。如果是外地客商想要租賃土地搞農業開發,基本上是通過當地政府或熟人幫忙聯系后才能找到滿意的土地,費時又費力。這就大大降低了客商在本地投資創業的積極性,他們擁有的技術、資金、項目以及土地整理、水利設施修建等一系列利于本地農業發展的條件也會相繼失去。對有流轉欲望的農戶來說,流轉收入與承包方的聘請耕種收入也會隨之消失。二是監督制約機制未形成。由于常年的習慣所致,各農戶在進行土地流轉時從合同簽訂是否潦草到執行合同是否馬虎都存在事前無人指導、事后缺乏監督的弊端,法律公正意識淡薄。由于合同的不規范引發糾紛缺乏流轉調處機制,()致使當事人因爭執不下而爆發沖突的現象較多,成為農村不穩定因素的又一誘因。
三、對我鎮加強土地流轉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轉變觀念,進一步強化干部群眾對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認識。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地土流轉問題,現在在相當部分鎮村干部中,存有很大的誤區,認為國家三十年不變的政策,發展各項占地事業無從解決土地,捆住了干部工作的手腳從而產生了畏難情緒。在當前以至今后的一個很長時間內,土地承包政策恐怕不會發生太大的變化,而土地流轉就是解決兩者矛盾的合法而有效的途徑之一。要加強土地流轉現實作用與深遠意義的宣傳,轉變干部群眾的觀念,增強農戶參與土地流轉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有針對性地選擇典型,示范引導土地流轉。
(二)加大農業勞動力轉移力度,逐步完善建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使土地做為農民安身立命之本的.重要性逐步降低,解除農民的后顧之憂,從而推動土地流轉深入進行。
(三)建立區、鎮、村三級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服務體系。區級成立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中心,鎮級成立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服務站,村級設土地經營權流轉信息員。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基礎上,切實為流轉雙方服務,明確流轉雙方的經濟利益關系,根據地理位置、肥力等自然屬性和物價水平、農產品市場發育程度等社會屬性,確立土地使用信息的價格機制,建立和健全農村土地流轉中介和交易網絡,及時調查、收集農村土地流轉的供求、價格等信息資料,并通過一定渠道甚至媒體公開對外發布,使土地流轉的雙方都能獲得可靠的市場信息,溝通供求雙方聯系,為土地使用權流轉雙方提供信息指導、政策咨詢、法律服務,為土地流轉創造良好的條件。
(四)充分發揮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土地流轉中的作用。發揮鎮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協調、擔保、管理的作用,克服農戶自行流轉的諸多弊端;發揮鎮村集體組織的牽線搭橋作用,尤其是在目前尚未真正建立起土地流轉中介組織和交易網絡的情況下,這種職能只能暫時由鎮村經濟組織來行使。
(五)建章立制,規范流轉。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的各項制度,包括土地流轉的登記備案,流轉合同的簽訂、鑒證、兌現、流轉合同的糾紛調解與仲裁以及日常監管等一系列規章制度,使土地流轉走上法制化、制度化的發展軌道。
土地流轉的調研報告(熱門15篇)篇十三
**縣是**市東北部與重慶市**交匯的山區農業大縣。全縣總面積2595平方公里(耕地面積196萬畝),大部分海拔在700至900米之間,90%的地區屬溶巖地貌,地表破碎,山河縱橫;250以上坡地占總面積的44%,250以上的坡耕地占總耕地的27.3%;活土層厚度低于15cm的耕地占總耕地的60%,農業有效灌溉面積20萬畝,占境內現有耕地的30%。因此,我縣農業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較弱,農業生產水平難以在短期內得到根本改變。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城鎮化的不斷推進,農業現代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和分工分業趨勢的不斷加劇,已有的土地承包制度形成的承包耕地面積少、地塊分散、農村勞動力離家難離土等問題逐步凸現,如何在堅持土地家庭聯產承包政策不變和保障農戶承包經營權前提下,加快農村土地流轉,促進土地規?;洜I?如何在現有條件下提高農業效益和市場競爭力,是擺在各級黨政面前的重要課題。本文試圖通過調研全縣土地流轉的現狀,搞清影響土地流轉的障礙因素,提出促進全縣農村土地流轉的對策和建議,旨在促進我縣農業規?;a業化發展,促進農民增產增收。
近年來各級政府和農戶對土地流轉問題進行了積極探索,通過采用互換、轉包、轉讓、出租、入股等形式,鼓勵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他人耕種。早在家庭承包責任制實施初期,全縣就有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當時,主要是在農戶之間為便于耕作進行的承包經營權流轉(互換、轉包),流轉范圍小面積少。隨著農業和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特別是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農村勞動力大量向二、三產業轉移,農村經濟結構和社會結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農村土地流轉呈現出面積大、規模化的趨勢。
1、縣鄉黨政高度重視土地流轉。全縣上下把促進和規范農村土地流轉作為落實農村土地政策、提升農業競爭力和農民增收的一項重要措施,促進了農業的規?;洜I和標準化生產。截止5月,通過對全縣19個鄉鎮152個村(居、社區)的調查匯總,耕地流轉面積達14.7萬畝(約占耕地面積的7.5%),其中用于種植的9.8萬畝、養殖的0.334萬畝、其他0.29畝;林地流轉面積約2.7萬畝。實行規?;洜I的耕地面積8.6萬畝(占耕地面積的4.4%),主要用于烤煙生產和茶葉產業以及辣椒、蔬菜和中藥材種植。
2、土地流轉形式多樣。從土地流出看,當前全縣常用的土地流轉方式主要有四種:即轉包、轉讓、互換、出租等。其中有償流轉3.7萬畝,100元/畝以上的0.7萬畝,100元/畝以下的3萬畝;無償流轉0.88萬畝。全縣土地流轉的特點是連片流轉、向大戶和生產能手流轉、向企業主流轉。
3、土地流轉主體多元化、跨區域化。從土地流入對象看,主要有農業產業龍頭企業經營型、種養大戶經營型、普通農戶經營型等三種土地流轉模式。如碧豐的8200畝林地流轉到頂箐方竹筍有限公司經營、0.3萬畝白蒺中藥材基地流轉到100多戶農戶經營、3.3萬畝茶葉基地流轉到縣內外幾十個大戶經營、30畝以上烤煙土地流轉到500余戶大戶經營等,形成了跨鄉鎮跨縣域的土地流轉良好態勢。
(二)流轉成效。
1、促進了農業的規?;洜I。通過土地流轉,不但較好地滿足了一些從事非農產業農戶既不愿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又不愿經營土地的要求,而且還滿足了一部分有技術特長、有資金實力、有經營管理能力的產業大戶、工商業主、經營能人等集約經營土地的愿望,實現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激活了市場農業,促進了農村的分工分業。如碧豐100多畝辣椒基地,瑞溪樊**的4000畝烤煙、茶場、辣椒基地,市坪袁霞的360畝烤煙基地;**、樂儉、中觀、土坪、儉坪、安場、鳳儀、小雅等多數鄉鎮都有通過土地流轉實現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成功范例。全縣現有農業(含種、養、林)大戶共計1萬戶,涉及耕地14.7萬畝,林地近7萬畝的農業產業規?;洜I。這一模式的運作,既一定程度上改變了農戶生產受其自身經濟條件、科技水平、勞力、市場風險等因素的限制,又對農業生產水平的提高,效益農業的發展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2、促進了農村勞動力轉移,有效地減少了土地撂荒。在保證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基礎上,通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方式,既可以將農民從土地上解放出來,從事效益更高的工作,又可以維護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解除農民離土離鄉的后顧之憂,有效減少了土地撂荒,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從調查結果看,全縣外出人口達18萬人,占總人口的30%,使我縣常住農業人口為38.8萬人,其中勞力18.3萬人,勞均占有耕地從1.95畝變為3.83畝,提高了勞均耕地占有量,農產品走出了入不敷出的困境。同時,大量的勞動力外出促進了我縣“尹姑娘。珍漢子”的勞務經濟品牌。
3、有利于農業科技的普及和推廣。通過土地流轉,土地經營形成一定規模,使科技的扶持有了落腳點,調動了高新技術進入農業領域的積極性,形成規模經營的農戶和業主,促進了多種農機具和優良品種及先進實用技術的普及和推廣,提高了農產品競爭力,增加了農民收入。如全縣1萬個大戶擁有旋耕機416臺,擁有標準化智能烤房3500余間(占全縣智能烤房的50%),集群式烤房今年7月5日前建完后1178間??緹熒a土地流轉30畝以上大戶500戶,共計流轉面積2.3萬畝。
4、培育了一批新型農民。企業和外來業主進入農村后,其生產和經營的過程有利于改變農村的傳統思想觀念,先進的經營管理理念、生產技術和市場意識對農民起到了潛移默化的作用,改變了農民傳統思想觀念。農民在受聘務工的過程中以及與企業的業務交往中,自覺不自覺的得到磨練,學到了先進的生產技術和管理經驗。農村中的“田秀才”、“土專家”等各種能人,在土地流轉中產生并大顯身手。
5、林地和四荒地得到了一定利用。全縣在土地流轉利用面積中,利用林地近2萬畝,利用四荒地3000余畝,最大限度地發揮了土地資源。與相比,土地撂荒下降了5個百分點(現調查為1.3萬畝),約占總耕地面積的5%。土地流轉使林地和四荒地得到了一定量的利用。
農村土地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20多年來,順應了農村生產力發展的要求,促進了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但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和市場化的推進,土地家庭承包責任制在一些地方已不適應農村經濟的發展形勢,土地流轉自然發展起來,同時也產生了一些問題和矛盾。為了推進土地科學合理流轉,促進農村經濟健康有序發展,中共中央于下發了《關于做好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的通知》,8月又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流轉實行土地所有權歸集體經濟組織,承包權歸承包農戶,使用權或經營權歸轉入方的土地經營體制。這不但解決了農業產業化經營規模過小、農地拋荒閑置,還優化了土地資源,促進了土地與資金、技術、信息、人才等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加速了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通過對全縣的土地流轉調研分析,反映出目前我縣農村土地制度及土地流轉存在許多問題和矛盾。
(一)農村土地產權不清晰?!稇椃ā返谑畻l規定:“農村和**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外,屬于集體所有”?!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也規定土地屬于三級所有,即“鄉鎮集體、村集體、村民小組”。這些規定雖然明確了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的代表,但“農民集體”在法律上的具體內涵很模糊,由誰來代表集體實施其權利與義務卻難以確定,集體有“鄉鎮、村、村民小組”三個層次,在不同程度上都是農村集體土地產權的所有者代表。目前的土地集體所有,對農民來說,某種程度是虛無的。從所有權主體看,村委會作為當地村民的社區性自治組織,充當集體土地財產的所有者代表,在村民現有民主法制知識積累有限和文化素質不高的情況下,土地集體所有往往成為實際上的村主任或村委會少數人所有。從實踐看,借集體之名違背農民意愿對土地進行大面積流轉的事實大量存在,甚至流轉中永久性改變了土地用途;農民在土地流轉中也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的改變土地用途的違法現象。而農民擁有幾十年土地的使用權、經營權和收益權,卻不可以將土地進入非農市場進行交易,承包年限內只能傳承子孫,還有可能隨時終止承包,使農民長期處于經營土地的不穩定狀態之中。加之難以安置、補償較低、行政強制性改變土地用途的開發流轉,使土地級差收益從農民流向社會集團或個人,而失地農民不斷增加,貧困人口不斷擴大,加劇了城鄉差別和貧福差距,增添了社會不穩定因素。
(二)農村土地制度不完善,土地市場化不充分。完善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健全的土地市場體系,是優化農村土地資源配置、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條件。目前,國家出臺了國有土地流轉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卻未出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法律法規,造成集體土地管理相當薄弱。有關法規對農村承包地的流轉也只是抽象規定,對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流轉中各方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并沒有明確的規定,致使農村土地流轉過程中存在著嚴重的地方利益和意志傾向,有關部門也難以對集體土地流轉實行全面有效的管理。集體土地使用權發生權屬糾紛時也很難從法律和行政上進行解釋和處理。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也存在著盲目隨意、操作無序等不規范現象,一旦發生糾紛則處理難度大,土地流轉的價格也很不規范,全縣尚無土地流轉合理價格定位。據調查統計,全縣共計流轉土地43.4萬畝(約占總耕地的22.1%),其中100元/畝以上9.2%,100元/畝以下占67.6%,無償23.2%,說明外出人員決心向外的動力大,導致農業生產質量水平存在一定程度的下滑與不平衡,甚至有的地方耕地撂荒現象反彈,浪費了大量寶貴的耕地資源。
(三)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過強。我縣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90%,由于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對大多數農民來說,承包土地不僅具有就業生存功能,而且具有社會保障福利功能。農村土地無論面積大小和土質好壞,在第一次聯產承包中基本為平均承包(有按人七勞三分配)。從實踐看,確實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村社會的穩定,為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但同時也導致了農民過分的戀土情結,有些農民盡管找到一份較為穩定的工作,但因擔心未來政策的多變,也不原隨便脫離土地,特別是在土地日漸升值、農稅免征和真正兌現農業生產補貼的情況下,放棄承包地意味著自己的利益受損。因此,農民更加看重自己的承包地。這種過強的社會保障功能明顯抑制了土地向大戶和能手流轉,從而阻礙了農業產業規?;洜I的進程,對農業新技術的大規模推廣也不利,更不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現代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要求。
(四)土薄坡陡質差,效益低,制約流轉。農業是自然和市場雙重影響的弱勢產業。幾十年來,農產品價格始終處于劣勢價位,漲價幅度始終在其他產品后面,農產品增產農民難增收,比較效益低;加上土薄坡陡和氣候條件的制約,部分農民對承包的土地粗放經營,對15cm左右土層厚的土地開展流轉、發展集約化經營的愿望不強,農民發展現代農業的積極性不高。土地產出率低,甚至虧本,影響土地的合理流轉。
(五)土地流轉機制不健全,操作不規范。全縣土地流轉處于自發階段,無土地流轉服務機構,流轉信息不暢,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對土地流轉的相關政策、程序、要素、權利義務宣傳不力,對已經流轉的土地引導服務不夠到位,農民對土地流轉的政策知曉率低,影響了土地流轉的規模和效益;目前全縣已經流轉的土地,多數未按照農業部頒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執行,口頭協議占多數,即使有書面合同,其內容也不完整,合同條款、標的不明確,權利義務不具體,在某些方面不具有法律效力;有的未經村集體經濟組織審核同意就進行流轉,特別是流轉達二、三十年的土地,不完善好相關手續,將帶來一定后患。
三、農村土地流轉的指導思想、總體本目標和基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保障農民的土地權益和穩定農村大局為出發點,以進一步完善土地承包關系為基礎,以提高土地資源合理有效配置、促進農業產業發展和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為目標,堅持科學發展觀,建立“政府引導、市場調節、農民自愿、依法有償”的土地流轉機制,提升農村土地規模化經營水平,加快現代農業發展進程,促進經濟、社會、生態協調發展,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總體目標:通過農村土地流轉,提升全縣農村土地規模經營水平和農業產業化水平,促進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提高農產品優質率和商品率。到,全縣農村土地規模化經營達到總耕地面積的20%以上,農業產業化經營整體水平處于全市前列。
(三)基本原則:
1、穩制、分權、放活的原則。農村土地流轉和發展規模經營,要穩定家庭承包經營體制,在不改變土地承包關系的前提下,實行土地所有權、承包權和土地使用權分離,創新流轉機制,探索有效形式,放活土地使用權。
2、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和發展規模經營,要按照法律法規進行,要嚴格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不得強迫或阻礙農民流轉土地。流轉應堅持等價有償,確保農民的利益和生產生活的穩定。
3、集中、規模、增效的原則。農村土地流轉和農業產業發展應立足于土地資源的高效利用,實行相對集中、規模適當,并注重土地與其他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產出率,促進糧食增產、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
4、管理、規范、有序的原則。在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和農業產業規模經營的過程中,要設立專門機構管理和指導,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的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土地流轉信息服務,規范土地流轉合同,及時調解土地流轉糾紛,維護雙方利益,確保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有序開展。
1、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級黨委政府必須高度重視,把土地流轉工作納入農業農村工作的重要內容和重要議事日程,尤其是土地流轉管理部門和經營部門,要在農業生產過程中,加強管理和指導;充分認識土地流轉的方式和作用,掌握流轉過程中的原則、程序和方法。
2、加大宣傳,注重指導。要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業部頒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土地的相關政策和措施,解除農民對土地流轉的后顧之憂;在實際工作中,要注重宣傳引導農民如何進行土地流轉。
3、依法運作,確保流轉程序。《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條規定: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償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一是要健全組織機構。為了解決農村土地流轉信息不暢的問題,可在縣鄉鎮農業部門建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和土地流轉仲裁機構,按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履行鄉鎮人民政府對土地流轉工作的指導、調控和管理職能,提供政策咨詢、信息服務、規范合同、辦證簽章等免費服務,為農村土地流轉當好“紅娘”。二是要健全工作制度。全縣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土地流轉實施細則》或者《土地流轉具體辦法》以及土地流轉程序圖,規范土地流轉程序,要切實保障土地流出方的利益,建立土地流轉風險保障金制度。土地流轉合同簽定后,經營業主每年要向流轉中心交納一定數量的風險保證金,以防業主因經營困難等原因無法向轉出方兌現租金而引發糾紛,合同到期無糾紛發生,風險保證金如數退回。三是要建立信息網絡。各村可確定一位信息員,負責收集、發布土地流轉供求信息,協助辦理土地流轉手續或代理土地流轉;以村為單位定期收集、發布土地流轉信息,建立土地流轉臺帳;以鄉鎮為單位建立土地流轉信息庫,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定期通過多渠道發布和上報土地流轉供求信息。市縣兩極要在土地、農業部門設立專門的股室明確專人專抓土地流轉工作。四是要建立中介組織。建立土地流轉中介組織,制定其職責制度,專門為土地流轉人服務,并引導流轉的土地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項目,著重解決農戶與農戶之間、農戶與村集體之間的土地流轉速度、規模、效益問題,真正解決農戶與市場之間的利益問題。
4、制定鼓勵政策,激勵土地流轉。借鑒外地開展土地流轉的先進經驗,可由市縣兩級制定出臺扶持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戶、土地轉讓農戶和集體土地流轉的鼓勵政策,以激勵農民進行土地流轉,發展土地規模經營。對受讓農戶土地流轉達到50畝及以上的,每年每畝可給予適當的獎勵補助;對受讓集體土地流轉達到500畝及以上的,每年每畝可給予適當的獎勵補助。對發展土地規模經營的龍頭企業和大戶,可在有關農業項目的分配上優先考慮,還可對其進行貼息貸款、增加貸款額度等。對轉讓土地的農民,要著重研究其生活保障措施,以消除他們的后顧之憂。
5、積極創造條件,促進農村土地有效流轉。
要大力發展農村第二、三產業,就地轉化農村勞動力;要通過勞務輸出,使農村剩余勞動力逐步脫離土地,從農村走向城鎮;要加強勞務培訓,大力實施“陽光工程”,推動農村勞動力向外轉移;要加大農業項目、招商引資力度,用大項目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帶動土地規?;洜I。要不斷增加農業水、電、路等基礎設施投入,降低農業經營風險,提高農業經濟效益,逐步形成土地流轉長效機制。
6、完善農民工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農村剩余勞動力對土地的依賴性很強,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擔心就業不成功可能失去經濟來源,無法生活,所以經常出現“離鄉不離地”的情況。為此,必須建立社會化的保障體系,像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必須全面建立,并引導農民認識和信任社會化保障體系的功能和作用,降低農村勞動力對土地的依賴性,從而實現有效的轉移,促進農村土地的集中,便于實現土地的集約化、規?;洜I。
7、完善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的法律法規。國家在農村土地承包權中存在法律缺陷,應盡快加以完善。一是在民法中確立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的主體;()二是在有關財產法中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一種財產權、他物權(根據是《物權法》),并明確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是物權行為;三是制定土地流轉的格式合同,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的使用權轉讓行為。
綜上所述,全縣各級黨政和農業部門在積極實踐、努力探索土地流轉的過程中,產生了“農業專業合作社”(安場鎮、市坪鄉)、“土地股份合作制”(新州鎮、市坪鄉、樂儉鄉等),這是近年來在農村土地流轉,農業產業化建設中創造的新事物,是值得肯定和推廣的。他們的基本做法是:
(1)村集體土地與村集體經營性資產一起折股量化,明確每個社員的股份,經營收益按股分紅。其主要特點是,在村集體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的基礎上,將農戶承包的土地也折股量化,設置土地承包經營權股。有的按不同類型土地參考價為依據,有的經評估確定土地價值,然后折價作股,從而參與收益分配,實行一人一票制。
(2)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股權化。特點是將發包給農戶的承包經營權作股,組建新的股份合作組織,對入股土地實行統一規則、開發和經營。股份合作組織直接經營或者代表股東與企業簽定合同或進行租賃。
(3)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參股。特點是農戶以承包地折價參股。采取保底收入、盈余分紅形式,農民既可承包產業項目,又可在自己的土地上打工,并優先在產業項目中就業。
我縣在發展茶葉、烤煙、辣椒和中藥材等產業中,有效促進了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充分說明:通過土地租賃實現土地流轉,發展農業產業化和規?;洜I。土地租賃可以規避農戶氣候風險和市場風險,是土地流轉的一種有效形式,是推行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有效途徑。(作者系縣委辦副主任、政研室主任)。
土地流轉的調研報告(熱門15篇)篇十四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在穩定家庭經營的基礎上,支持種養大戶、家庭農牧場、農民合作社、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培養新型職業農民,推進多種形式適度規模流轉。這些年,以各種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民”牽頭的土地規模種植面積逐年增長,使“誰來種地”、“怎樣種地”等農業現實難題開始逐步化解。不過,現階段影響新農民進入、制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建設的因素還有很多,需要腳踏實地、有針對性探索解“扣”。當前,農村土地流轉是制約農業經濟發展的“瓶頸”。
一、基本情況和現狀。
目前,我縣現有農業人口50.78萬,耕地面積40.06萬畝,其中家庭承包經營面積34.11萬畝。在堅持依法自愿有償原則的基礎上,鼓勵農戶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全縣土地流轉面積9.08萬畝,占家庭承包耕地總面積的26.62%。流轉去向:1.流轉入專業合作社的面積0.75萬畝,占總流轉面積8.26%;2.流轉入企業的面積0.35萬畝,占總流轉面積3.85%;3.流轉入家庭農場的面積2.55萬畝,占總流轉面積28.08%;4.流轉入專業大戶的面積1.35萬畝,占總流轉面積14.87%。比較成功的典型有**鄉**村的250畝優質水稻種植基地,**鄉的供港蔬菜生產基地、**鎮**自然生態科技吊瓜專業合作社、**鄉**村瓜類蔬菜草莓基地和**鄉**村的玉米基地等土地流轉示范基地。但根據我縣的耕地分布圖和山區實際情況,家庭聯產承包經營制下被劃分到戶的狹小地塊逐漸成了規模經營成為農村土地流轉的“攔路虎”。
隨著國家一系列惠農政策的出臺,特別是全面取消農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出臺后,我縣的農村土地流轉顯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轉包:轉包是我縣農民土地流轉的主要形式,一部分農戶土地面積少,產出率不高,通過算“種田帳”,不愿在少量的土地上投入更多的人力與資金,采取轉包形式,把土地經營權有償流轉給經營大戶。目前,我縣共轉讓土地3.84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42.3%。
轉讓:指農戶之間土地承包經營權剩余期限的轉移。有些農戶因無力繼續承包土地,與其他戶協商一致,經村委會同意,將全部或部分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由第三方與村委會確立新的土地承包關系,出讓方與村委會在轉讓土地上的承包關系即行終止。目前,我縣共轉讓土地0.05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0.5%。
互換:即農戶之間土地承包經營權剩余期限的相互轉移?;Q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耕種方便或種植結構調整的需要。互換后,互換地塊的土地承包權、經營權和原承包合同約定的相應地塊的權利義務關系隨之互相轉移。從方式上看,有同等面積互換,也有不等面積互換,雙方視互換土地的地級和遠近條件決定。目前,我縣有互換土地0.17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1.88%。
出租:主要指農戶與承租方之間一定期限內土地使用權的轉移,是承包土地收益權的一種分配形式,收益是固定的。這種方式,主要在農戶與用地單位之間進行,農戶自愿將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給承租方,承租方給出租方固定的收益。出租的期限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但不超過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出租方式也是我縣目前主要方式之一。目前,我縣共有出租土地3.15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34.7%。
股份合作。農戶將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使用權作價為股份,參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經營,以入股的土地使用權作為分紅依據,入股收入按經營效益的高低確定。目前,我縣共有入股土地0.18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1.9%。
此外,還有代耕等土地流轉形式1.69萬畝。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由于我縣屬于山區,人均耕地面積少,農村土地流轉尚處于起步階段,相應機制仍未建立健全,流轉過程中還存在不少問題和欠缺。
一是群眾思想認識不到位。一部分群眾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在思想上存在一定顧慮,擔心土地一旦流轉出去,自己想收回時能不能收回;國家的惠農補貼資金,還能不能發到自己手中;另外,由于外出務工經商,收入不穩定,失去了生存的最基本保障,導致土地流轉期限較短,影響了土地的健康流轉和規模經營的發展速度。
二是土地流轉行為不規范。土地流轉仍然存在流轉行為不規范,農民承包權得不到充分尊重,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護等問題,土地流轉呈現出“四多四少”,即:自發流轉的多,自覺流轉的少;向農戶流轉的多,向非農戶流轉的少;零散流轉的多,集中流轉的少;無序流轉的多,有序流轉的少。這些情況直接影響了我縣土地流轉的速度、規模和質量。
三是土地流轉方式自由化。從簽訂情況看,我縣農村土地自行流轉情況多,造成了農戶之間土地流轉不簽訂書面的流轉合同,流轉都沒有建立穩定的流轉關系,存在流轉期限短、口頭協議多、書面合同少的問題,即使有合同,也存在權利義務表述不清,利益分配不規范等不完善之處,導致農戶間常常因土地流轉不規范而產生矛盾糾紛。
四是土地流轉難成規模。在農村土地流轉的隨意性和不穩定性強。農村中青年群體紛紛在外務工,在家中更多是由留守老人去經營。他們一是心里有種空落感,二是一年每畝流轉費太少,自己種每畝也能收入上千元。這種“老人種田”的現況,不利于土地的流轉,嚴重影響和制約了土地規模化經營水平。
五是土地流轉后收入不到位。近年,大量資本下鄉搞土地流轉,一些大的公司有雄厚的資金和地方政府支持,農民比較放心。有的流轉方只是近村或本地的農民,他們的實力一般,有些是以合作社形式成立的,其流轉土地的目的就是以土地作為資本申報項目以獲取貸款。對這樣的流轉農民擔心土地流轉后流轉費用難兌現。
六是檔案資料管理不完善。我縣存在土地流轉臺賬管理不規范,個別鄉鎮沒有建立土地流轉臺賬,大部分存在協議簽訂后,沒有在縣農經部門鑒證、存檔和備案,在村社也都沒有備案,至使縣農經部門對全縣土地流轉的真實情況難掌握。全縣的土地流轉協議在鄉鎮存檔備案率極低,一旦發生土地糾紛,由于無依據,無法進行審核,不利于糾紛及時解決。同時也不利于縣農經辦對開展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指導。
四、幾點建議。
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自愿、有償、合理地流轉,是發展現代農業的客觀要求,有利于合理規劃和充分利用土地資源,促進現代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集中連片種植,規?;较虬l展;同時也有利于幫助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問題,促進農村勞動力就地轉移,防止土地粗放經營和撂荒現象的出現。
一要讓農民吃了定心丸。土地流轉的基本前提,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皺嘧C”讓農民吃了定心丸。土地流轉更順暢平穩。同是要加強宣傳,廣泛開展以土地承包法、土地流轉管理、土地規模經營為主要內容的宣傳培訓工作,引進先進的經營模式,培養基層干部和黨員群眾的合作經營理念,鼓勵開展土地經營權流轉和規模經營。
二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一是保證農民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承包經營流轉權,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二是保證農民承包土地經營權的長期穩定,堅決執行土地承包30年不變的政策,對部分村社存在人地矛盾突出的問題,要引導農戶通過合理的土地流轉方式予以解決。
三要推進承包地流轉方式、用途管制與經營管理的創新,需要充分尊重農民主體意愿,以提高農村土地利用率、穩定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維護農民土地權益為準則,依靠創建農村土地經營管理、土地規模流轉監控、土地收益分配管控的長效機制,有效防范當前土地流轉規模經營中暴露出的耕地污損、破壞和撂荒,以及農田非糧化甚至非農化問題。
四要加快建設農村土地流轉交易平臺。依托各級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逐步建立縣、鄉(鎮)、村3級土地流轉服務網絡和信息體系,依托各級政務服務平臺建立完善農村產權交易平臺,做好流轉規劃、匯集信息、溝通供求、價格評估、產權和流轉交易、金融服務等工作。加快出臺農村產權和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平臺建設管理辦法和有關指導性文件。
五要強化基層土地流轉規范化服務指導。一是在現有人員基礎上,盡快整合建立基層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開展服務指導基層開展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工作。二是縣農經部門盡快出臺指導性意見文件,具體指導農村土地經營權集中流轉的操作辦法、流轉程序,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三是在成立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鄉鎮成立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委員會,村級設立土地承包糾紛調解小組,保證土地流轉管理和糾紛調解工作正常開展。
六是切實解決工作經費不足問題。加大各級財政對土地流轉工作經費的投入,切實解決當前土地流轉工作中的數據管理平臺建設等經費不足問題。
土地流轉的調研報告(熱門15篇)篇十五
在穩定農村土地延包30年不變的前提下,積極穩妥地搞好農用土地流轉,是實現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農業生產的規模效益以及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途徑。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確定的農村土地政策,及時了解我縣農用土地資源流轉現狀,探索科學合理的流轉機制,縣委農工委、縣農經中心組成聯合調查小組,采取發放調查表與實地調研相結合的方式,對全縣農村土地流轉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據調查統計,全縣25.63萬畝耕地中,目前土地實際流轉面積達6410畝,占耕地總面積的2.5%,涉及農戶9640戶,占承包農戶總數(97000戶)的9.9%。從分布情況看,新集鎮、羅家屯鎮、興城鎮、三屯營鎮等土地連片集中的鄉鎮流轉規模較大,其中,新集鎮土地流轉面積達1694畝。土地流轉主要采取形式互換、出租、轉包、入股。其中有7592戶農戶采用互換形式流轉土地3010畝,分別占流轉涉及農戶和流轉面積的78.8%和47%;有1756戶農戶采用出租形式流轉土地2776畝,分別占流轉涉及農戶和流轉面積的18.2%和43.3%;有243戶農戶采用轉包形式流轉土地519畝土地,分別占流轉涉及農戶和流轉面積的2.5%和8.1%;有243戶農戶采用轉包形式流轉土地519畝土地,分別占流轉涉及農戶和流轉面積的2.5%和8.1%;49戶農戶采用入股形式流轉土地105畝,分別占流轉涉及農戶和流轉面積的0.5%和1.6%。合同管理情況:據統計,全縣農村土地流轉應簽合同9640份,其中:有流轉合同并經鄉鎮農經部門鑒證的2150份,占22.3%;有合同未經鑒證的1523份,占15.8%;無合同或僅有口頭協議的5967份,占61.9%。通過實施土地流轉,促進了農業規?;⒓s化、產業化發展,為加快我縣現代農業發展打下堅實基礎。一是促進了新興產業發展。祥瑞花卉合作社成立后,為集中連片發展花卉生產,流轉土地600畝,種植百合、劍蘭等花卉。目前,全縣花卉栽培面積達到2320畝,年可產鮮切花3000多萬只。漢兒莊、新莊子等鄉鎮為發展食用菌產業,流轉土地570余畝,全縣以栗蘑為主的食用菌栽培達到2240萬棒,年產鮮菇600萬公斤。二是推動了一批農業重點項目實施。通過土地流轉,解決了農業重點項目用地問題,5500畝現代農業示范園區、八面峰生態觀光采摘、青山綠水野豬養殖等重點農業項目順利推進。三是促進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祥瑞花卉合作社以入社成員每年每畝土地800元轉包費入股,再吸收入社社員打工,年底分紅返利的方式,社員一年平均在一畝土地上獲得綜合收益9000元。喜峰口生態種植合作社,與社員簽訂土地租賃合同,并回收入社社員產品,按照綠色、有機、無公害的要求大力發展小雜糧種植,流轉的土地純收入比入社前增加了600元。
土地流轉的特點:1、自發為主。多數都是由承包戶之間自行協商進行,全縣承包戶自發流轉的土地面積達5880畝,占流轉總面積的7%;2、本村為主。絕大部分都是在本村范圍內進行流轉。全縣在本村范圍內流轉的.土地面積為4359畝,占流轉總面積的%;3、短期為主。土地流轉中,互換、轉包的期限多數都在5年以下且不固定,出租的期限一般都在5-10年左右。
存在問題:一是土地流轉規模小。全縣流轉的土地面積只占耕地總面積的2.5%。以農業為主導產業的南部鄉鎮為例,如新集鎮,土地流轉面積為1694畝,占耕地面積的6.1%,涉及農戶1733戶,占總農戶的27.6%;新莊子鄉土地流轉面積為378畝,占耕地面積的5.7%,涉及農戶172戶,占總農戶的9.1%。我縣土地流轉還處在初級階段;二是土地流轉程序不規范。從已發生的土地流轉情況看,61.9%的土地流轉只是口頭協議,并未履行任何手續,只有22.3%簽訂流轉合同并經過鄉鎮農經部門鑒證。由于缺乏有組織的監督管理,手續不完備,時間一長,難免產生各種糾紛;三是多數土地流轉效益不高。由于我縣土地流轉形式多以互換為主,大部分流轉土地仍以散戶經營傳統農業為主,經營粗放,從土地上獲得的收益較低,農民缺乏土地流轉的積極性;四是耕地流失偶有發生。部分農民以出租方式把自己的承包地租給選廠用于建尾礦庫,一般采取每年結算的方式,還有部分村民的土地以出租方式被用來建市場等商業開發,全縣以出租方式租出土地1800多畝,涉及農戶830多戶。這些出租方式租出去的土地,大部分無法恢復成耕地,改變了土地的農業用途,農田面積不可避免地在減少。原因分析:一是農民對土地流轉的認識不夠。長期受傳統的種植模式的影響,部分農民對土地的依賴性較強,習慣于耕種自己的一畝三分地,視之為“保命田”,認為“手中有田,心中不慌”。加之其他就業門路不多,即使種糧效益很低,也不愿意放棄土地。另外,部分村干部甚至一些鄉鎮干部對土地使用權流轉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片面認為“延包三十年,農民有自主權,流轉不流轉,不用干部管”,對實施土地合理流轉缺乏正確引導和組織。這些片面認識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土地流轉的進程。二是受自然地理環境的制約。在北部鄉鎮一些自然村較為明顯,這些村以山地為主,土地分散在溝溝岔岔,零散細碎,不易實現流轉。相比之下南部鄉鎮土地比較集中,容易進行土地流轉。三是小城鎮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能力不夠。我縣農村二、三產業不發達,不能轉移較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小城鎮建設水平不高,不能吸納更多的人到城鎮生活就業。四是缺乏善于經營土地的能人。鐵礦開發見效快,效益好,吸引大部分能人把精力用在鐵礦開發上,而經營農業項目見效慢,風險大,人們往往不愿意在這方面投資,也是土地流轉較慢的一個原因。五是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由于目前農民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尚不完備,因此農民普遍把土地作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來看待,對于流轉土地存在后顧之憂。因此盡管沒有能力經營好承包地,獲取最大的收益,但寧肯粗放經營,也不愿將土地流轉出去。
一是加大土地法律政策的宣傳力度。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農村土地承包法》、十七屆三中全會《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等政策法規,提高廣大農民的土地法律政策水平,充分調動廣大農民參與土地流轉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是制定鼓勵土地流轉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土地流轉扶持基金,對于全部轉出土地的農戶給予一定的補助,扶持其進城務工創業;對于引導農戶流轉土地較多、增收效果顯著的鄉鎮和村給予適當獎勵;對于通過采取土地流轉合作方式集中農戶土地進行規模經營,并能切實帶動農戶增加收入的龍頭企業和種養大戶給予扶持,從資金、項目、技術指導等方面給予傾斜。
三是加強農業產業化建設。著力培養一批善經營、會管理的農村經營大戶,培養和扶持種田能手,提高土地經營效益。大力發展農村個體、私營經濟,興辦農業企業,實行產業化經營,農民可入股分紅,也可進企業當雇員拿工資,增加農民就業崗位;加快農業產業化經營龍頭企業建設,積極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它中介組織,學習借鑒羅家屯鎮奔騰花卉有限責任公司、青楊樹食用菌專業合作社等經驗作法,進一步搞活土地流轉,同時積極加強土地流轉試點,總結成功經驗,推動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
四是鼓勵農民向小城鎮聚攏。小城鎮是農村剩余勞動力的主要集散地,加快小城鎮建設,可以促進農村人口、生產要素向中心城鎮集聚,促進農村二、三產業的發展,提高農村人口的城鎮化水平,為廣大農村勞動力轉移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降低農民對土地的依賴程度。加快農村城鎮化進程,大力發展城鎮二、三產業,發展勞動密集型的農產品加工業,以吸納更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減少農業人口。實施“走出去”戰略,鼓勵農民外出務工、經商,加速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促進農村土地的流轉。
五是探索農村居民適度集中居住。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戶建房數量逐漸增多,由于受山區自然條件的限制,單家獨戶分散居住,居住地和承包地都比較零散。因此要探索農村房屋建設統一規劃,統籌考慮,加強農村宅基地統批統建,將新建和改造的房屋向居民點集中,原有宅基地還田,改變土地零星、分散的狀況,為土地集中連片產業化規模經營創造條件。
六是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加大對農村社會保障的財政投入力度,探索建立農村人口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機制,進一步擴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覆蓋范圍,促進最低生活保障體系向農村延伸,讓農民放心地流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