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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一
根據供電、供水以及供氣部門關于用電、用水、用氣管理的有關規定,特對本住宅小區做出如下規定。
1、住宅每戶電表設計容量為10a,請業戶累計用電容量,若超過負荷,須申請增容。
2、請業戶檢查電線回路負荷,驗證開關,插座及導線是否滿足用電要求,及時更換不符合要求的開關、插座和導線,不得超負荷使用。
3、業戶用電過程中,若發現電線未接好,蓋板、開關、插座處冒煙等異常現象,請及時關閉電源,檢查電絲是否接好,用電是否超過容量,設備是否異常。
4、每隔一段時間,請業戶按漏電開關試驗按鈕,檢查漏電開關是否可靠。
5、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在公共用電場所、消防、綠化用水場所私自接電、用水,違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罰。
6、電、氣、水管線及排水管道已按設計精心安裝,請住戶不要隨便改動,如確需更改,請報金華庭物業服務中心同意,方可進行。
7、住戶若暗埋給水管道,須先試壓,不滲不漏才可批灰隱蔽。
8、請保持排水管道暢通,切勿將可以引起堵塞的物體投入排水系統。
9、請業戶安全使用燃氣,切勿在使用燃氣時離人,非專業人員切勿拆卸、維修燃氣管道、器具。
10、業戶出門前應將燃氣、水閥和不用的電器關閉,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11、因業戶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業戶承擔。
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二
根據省、市安全用電、用水、用氣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小區的具體情況,對小區供電、供水、供氣管理規定如下:
一、凡屬管理處管轄范圍內的供電、供水系統(即供電局、自來水公司向本小區供電、供水總表以內的)一律由管理處管理;由供電局、自來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戶的,由供電、供水部門管理;管道燃氣系統由市燃氣公司負責管理,其它單位未經許可不得介入。
二、業主(住戶)出門前應將電器、燃氣和水擎閥門(開關),避免發生事故。
三、小區電、水、氣管線均經科學設計、精心安裝,業主(住戶)不可隨意更改。如確需改動,請報告管理處并雇專業人員完成。
四、業主(住戶)如需要增加用電容量,必須先向管理處提出書面申請,由管理處或有關部門審查并確認符合增容要求的,經批準后方可增容,但必須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每增容1kw(或者說kva、5a),收增容費600元,凡不足1kw(或1kva、5a)計算,余此類推。
(2)電度表每增容一級的,其電表計算基數按20度/月的倍數遞增計收電費,凡不足20度/月按20度/月計收,余此類推。
(3)業主(住)如需另拉電纜,電線或更換電表的,該工程費包括材料費均由業主(住戶)負責。
五、已獲批準增容的業主(住戶)連續3個月達不到增容要求的用電負荷,將取消其增容資格,其繳納的費用不退還。
六、每單元設計最大功率為4kw,請業主(住戶)累計電器功率,勿超過最大限量,否則,不可同時使用所有電器。
七、有以下現象有均屬偷電、偷水、偷氣行為。管理處將按下列規定處理:
(1)私自增加電氣容量,且造成電氣線路故障的,作每增容1kw(1kva)罰款300元—800元外,必須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并要重新辦理申請增容手續。
(2)私自裝表、接電、接水、接通燃氣或繞表接電、接水、接通燃氣者,除當場停用,按電器容量全負荷和入住時間追計電、水、燃氣費外,并處以1000元—20xx元罰款。
(3)私自啟用電表、水表、燃氣表的封印或改動電力運行回路,影響準確計量的,除按用量負荷和入住時間追計電、水、燃氣費外,每次還將罰款1000元—20xx元。
(4)私自啟用電表、水表、燃氣表,不管停用時間長短,除按用電容量和入住時間追計電、水、燃氣費外,還處以其10倍的罰款。
(5)擅自改動上下水、燃氣管道,電氣線路(包括通迅、有線電視系統)者,除應按實際情況糾正外,每項罰款500元—1000元。
八、業主(住戶)違反安全用電、用水、用氣規定,拒絕管理處機電維修人員檢查、不采納安全用電、用水、用氣意見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響供電、供水、供氣系統或對其他業主(住戶)造成損失的,除按實際情況賠償損失外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三
根據省、市用電用水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本園區具體情況,對供電供水規定如下:
1、凡經本管理處接管或未辦移交手續而暫交本管理處管理的供水供電系統一律由本管理處管理,其它單位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如私自進行接駁管線,按偷電、偷水論處。如系統未完工程,施工單位需要進入,亦須管理處同意方得進入工作。
2、園區內共用設施、設備的公用水、電費用由園區內所有業主(住戶)根據實際情況和政府有關規定分攤。
3、高層住宅的電梯等共用設備運行電費,按廣州市政府有關規定,設獨立計量表,由所有使用該電梯和設備的業主(住戶)合理分攤。
4、除突然事故外,管理處在停水、停電前24小時向業主(住戶)下發書面通知,以便業主(住戶)提前做好準備。
5、本管理處自身將會嚴格執行用電用水的有關規定,造成后果將按規定處理。任何單位或個人,需接用水、電,必須向本管理處申請,經檢查不影響居民用水、用電情況,又符合安全要求,才可供水或供電。
6、如業主(住戶)認為原來電表容量不夠,需要增容的,可向供電局提出申請,并在我處備案。
7、凡未經批準接駁用電、用水視為偷電、偷水,應按如下規定處理:
(1)業主(住戶)未經批準,私自增加電器設備容量,接駁水管的,除暫停供電供水外,并按每增容一千瓦(千伏安)賠償600元,每用水10噸賠償人民幣600元,并要重新申請增容、接管,經批準按增容管理規定辦理。
(2)私自裝表接電接水,除按30度/天,30立方米/天追計補電費、水費外,并處以200元至1000元的額外賠償。
(3)私自啟動和改變電力計量器、水表的封印或運行量程,影響準確的計量的,每次賠償本處300至500元。私自停用計量器的,不管其停用的時間長短,最少按6個月追補電費、水費。
(4)業主(住戶)違反安全用電、用水規定或拒絕我處進行水電檢查和不采納安全用電用水意見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響供水,供電或對別的用戶造成損失的,要按實際情況賠償損失,由此產生的安全事故由業主(住戶)自己負責。
(5)在園區供電線路、供水管路上私自接線接管用電、用水和繞過電度表、水表用電、用水,除當場停止供電、供水外,應按私接容量6個月以上時間追補電費、水費,并按其應補水、電費的1至10倍,額外計賠。
8、業主(住戶)需要換水電表必須由管理處工程技術人員監理施工。
9、業主在入住時應詳細檢查水電表,對水、電表的損壞和計量錯誤及時報管理處維修,否則,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責任由業主(住戶)承擔。
10、業主(住戶)家中無人時,出門前請關閉水、電總掣,否則,由于漏水等原因造成的損失,由該業主(住戶)承擔。
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四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學校安排有專人負責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須體檢。學校每季度請縣衛生防疫站人員到學校進行水質檢測,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進行一次清洗消毒,確保供水符合衛生標準,并記錄在案。
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五
1、學校安排專職人員負責管理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純凈飲用水。
2、為確保學校飲水安全,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學校提供的純凈水水。
3、學校管水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的供水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確保管道暢通。管水人員要不定期地對師生生活用水和純凈飲用水的水質進行監測,做好監測記錄。若發現自來水被污染,純凈水過濾設備過期等情況,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關閉水源,及時通知用水部門對存水進行封存,并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等情況,學校管水人員要及時維修,排除故障,保證學校正常用水。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況,要采取應急措施,及時為學校尋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證學校的用水安全。
5、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員必須嚴格按規范要求操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隨時巡查,及時發現問題,杜絕用水安全事故,確保學校用水安全。
7、學校師生要節約用水,珍惜水資源。
1、辦公室、實驗室、師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電規定,嚴禁隨意拉扯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3、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4、電路維修要拉電閘,并掛牌警示,必要時專人看守。
5、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1、灶房、鍋爐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后,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2、嚴禁在圖書館、閱覽室、資料檔案室、實驗室、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等重要場所內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動用明火作業,必須事先申報校消防委員會批準,采取措施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后方可動用明火。指定專人監護現場。作業結束后要認真檢查,不準留有火種。大風天氣不準明火作業。
3、校內焚燒廢物,應在校園管理部門指定地點進行。特殊焚燒和大量焚燒,應事先報校消委員會審批。經批準的焚燒,須有專人在現場負責安全,焚燒完畢應澆滅余火,將灰燼倒在安全地點。
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廢棄的放射性有毒固體、液體、氣體處理排放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準點燃或隨意排放。
對各種用水、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
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六
1.每天上班前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2.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電視機、飲水機、照明燈等關閉,杜絕長明燈。
3.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4.加強教師、幼兒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
5.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6.對全體教師、幼兒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7.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幼兒園正常用電、用水。
8.廚房工作人員上班前檢查水、電、氣,下班后切斷水、電、煤氣開關并做好記錄;天然氣管道廚房有關設備設施定期檢查、維修更換,油煙定期清洗并做好記錄,嚴防事故發生。
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七
二、水電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重要工作,水電工要嚴格按規范要求操作,保證正常的水電運行,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三、未經學校同意,不準隨便接線接管,確保線路管道暢通。
四、各種水電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維修保養。
五、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電燈損壞,要及時維修。
六、遇停電、停水等情況,要采取應急措施,保證及時供應上水電。
七、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必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掛上警示號牌,確保安全。
八、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九、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范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十、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周,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十一、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十二、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十三、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
十四、明火作業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許可中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的時間地點。
2、明火作業現場應落實現場監護人,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3、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業完畢,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保衛部門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5、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十五、教學樓、實驗室、圖書館、等重要場所,嚴禁吸煙。
十六、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等有外漏插座的用電部位,用后及時斷電,嚴禁帶電空載運行。
十七、照明燈具要嚴格管理做到人走燈滅,嚴禁長明燈。
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八
1、明確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確定用火、用電設備的采購、登記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動火的`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電工、電氣焊工和電氣設備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發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3、用火、用電設備應由具有職業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禁止非職業人員作業,作業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4、用火、用電警示標志醒目,防護用具完好。
5、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3)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5)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6、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動火施工的區域與使用、營業區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
(3)禁止在上課時間進行動火施工;
(4)不應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況需要時應有專人看護;
(5)爐火、煙道等取暖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采取防火隔熱措施;
(6)廚房的煙道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7)廚房燃氣管道應經常檢查、檢測和保養。
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九
一、用電防火安全管理應明確用電防火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二、采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三、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操作;
四、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五、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以上的間距;
六、對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超負荷運行;
七、營業場所營業結束時,應切斷營業場所的非必要電源。
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十
水廠用電安全是水廠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確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并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一、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各級行政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各級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程進行監督檢查。
二、電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程,并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2、凡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三、為做到安全用電,根據市供電局的要求,對我單位安全用電制定如下制度,在、請部門認真執行。
1、嚴格按照規定用電,防止不安全隱患。
2、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3、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
4、做到節約用電,下班要把燈、電器關閉。
5、水廠后勤部門每月對大樓用電電器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6、配電間每天保持清潔整齊,并對配電屏電器、生活水泵、消防設備等進行安全檢查。
7、搞好防火、防電事故及安全事故發生,做好設備安全運行。
四、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余容員。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五、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六、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水電管理中心或用電單位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源設置,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七、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八、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相關部門應每年組織1~2次檢查,各單位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九、任何部門和外來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
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十一
1、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2、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3、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校內或雇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后、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罰。
1、學校內不經學校批準,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并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3、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游、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1、學校必須加強對水、電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員管理,經常檢修學校的水、電的設施設備,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加強對學生進行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等方面的知識教育。減少和避免因水、電而引發的安全事故。
3、教育學生自覺保護環境、保護水源、節約用水。不在有水池在地方玩耍,不損壞自來水的供水設施。
4、學校要重視供水設施設備的管理,做好師生飲用水的消毒殺菌工作,為他們提供安全衛生的飲用水源。要保證每天學生提供足量的飲用水,禁止學生喝不衛生水,杜絕腸道傳染病在學校發生。
5、后勤人員要經常對學校電器和用電器進行檢查和維護工作。特別是暴風雨后,要對全校用電線路和用電器要進行及時和安全全面的檢查和維修,確保師生用電安全。
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電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責任人。要加強安全用電的宣傳力度,增強學生安全用電常識。
7、全體師生要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關閉所有用電器,不亂摸電源的線路、開關,發現有裸露的電源和線路異常,要立即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8、教育學生不得用濕手接觸帶電的線路和操作帶電的電器。不在高壓線下放風箏,不在電線上晾曬衣物。
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十二
為了確保學校的用水、用電、管網、管線、設備、設施等正常使用,規范水電維修與服務工作,特制定水電維修班值班制度:
一、值班時間:
晚上6:30至第二天早上8:00鐘。
二、值班人員:
水電班統一安排,每班次安排2人(配電房、678#變壓值班房各一人)。
三、值班具體要求:
1、值班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度,值班期間不能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能喝酒、打牌,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值班室,不能擅離工作崗位。
3、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學校各處水電等設施具體情況,按時對學校內水電等設施(設備)進行巡視檢查,發現故障要及時維修或報告。
4、值班期間遇到突發事件必須在搶修的同時,第一時間向分管干部匯報。
5、非值班人員在接到值班期間突發事件電話通知后,應保證及時回學校參加搶修工作,不得無故延誤。
6、做好值班室的清潔衛生,安全保衛,防火防盜工作。
7、認真如實填寫值班記錄(包括接聽電話、處理一般性問題的記錄),并簽字,書寫要工整,要看得清讀得懂。
四、值班巡查安排:
巡查時間:
檢查范圍:
檢查內容:
備注:
早上6:30至7:30。
寢室、教室:
供電是否正常。
晚上6:25至7:20。
教室、辦公室、藝術館、科技樓:
1、各室的照明、用電情況(違規用電);
2、路燈、指示燈、飲水機等。
晚上7:30至8:10。
學生宿舍、操場:
1、供水是否正常;
2、走廊路燈、指示燈、射燈等。
晚上9:40至10:20。
教室、學生宿舍:
1、供電、供水是否正常;
2、空調、電扇等設施。
1、兩位同志值班分工合作,遇有突發事故兩人必須一起按操作程序處置,不能處置必須通知其它電工并按程序報告。
2、配電房值班人員側重檢查教室、辦公室、科技樓;678#值班人員側重檢查男女生院、操場、藝術館、抽水房、食堂商店。
3、值班人員對關鍵時間段要重點檢查,按時就寢、按時起床。
五、值班檢查:
學校分管校長、總務處主任、總務處副主任每周抽查一次。
六、處罰規定:
1、對值班不到位的第一次扣發值班費,當月第二次以上加重處罰,具體金額由領導組研究定。
2、對值班不遵守勞動紀律,到崗不履職的.,學校將批評教育,若屢教不改將扣發值班費或從重處罰。
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十三
一、用火、用電、用氣應認真執行相關專業操作規程和檢修制度:
三、電焊、焊割作業必須由經過專門培訓,持有許可證書的人員實施,并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焊割點周圍情況,清除可燃物,如不能清除時,應采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嚴禁在有可燃蒸氣、氣體或粉塵的爆炸場所焊割,盛過或盛有易燃,可燃液體、氣體及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和設備,未徹底清洗干凈或采取其他有效防護措施前,不得進行焊割。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四、嚴禁私自增加用電容量和用電設備,嚴禁私拉電器線路,加裝用電設備必須經單位主管部門批準后,由單位電工統一施工、安裝。
五、電器事故處理及拉合開關的單一操作應記入操作記錄簿和運行日記上。必須按操作完一項做一個記錄,全部操作完畢后進行復查,并校正。
六、增加用氣設備、改動用氣管線,必須向燃氣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批后,由燃氣專業隊伍施工、安裝。
七、嚴禁在高層建筑內使用瓶裝石油液化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