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一種對組織內部行為和活動進行規范管理的制度體系。如果你對規章制度有所疑問或建議,可以參考以下案例進行討論和交流。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細則(實用17篇)篇一
一、安全保衛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擅自離崗,不干私活,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二、對陌生人員進出校門,要認真詢問,并做好登記備案工作;未經允許,嚴禁外來人員進校。
三、學校后大門要按時開閉,學校財物帶出校門,要憑有關處室簽發出門證,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扣押。
四、學校財務處、庫房、微機室、圖書館等重要部門都要安裝保險安全門、窗上加防盜網,值班保衛人員時常巡查。
五、校外車輛嚴禁進入校園,若查實需要進入校園的,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
六、定期對師生進行消防、用電、交通、飲食衛生、意外傷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定期舉行演練;若遇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七、寒暑假期間,學生應按時離校。若需到校者,事先個人申請,并經所在系部批準后報保衛處備案。
八、節、假日要安排好安全值班人員,保證24小時聯絡暢通,未經值班人員允許,禁止外來人員及學生進入校園,遇有緊急情況應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九、對故意侵犯學校公物,在校內滋擾,影響教學和生活秩序的人員,除對他們進行批評教育外,還要及時上報各級領導,做好處理工作,杜絕事故的發生。
十、對校內的各種活動器材定期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整改,以防學生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一經發生,要及時送醫院救治,并做好家長及其他善后處理工作。
十一、配合有關處室加強對校園超市和學生食堂的安全監管。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細則(實用17篇)篇二
第一條學校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加強學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學活動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條各校應本著“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原則,堅持不懈地抓好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學校應當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課堂教學內容,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落實交通安全教育進教材、進課堂的要求;充分利用《人自然社會》等地方通用教材,通過安全教育周、新生入學教育、安全知識講座、周班會、活動課、演練等多種形式和廣播、電視、宣傳櫥窗、板報、校園網等載體,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增長學生交通安全知識,培養學生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
第三條學校安排校外教育教學活動中,應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學生外出活動提倡就近、徒步的原則。活動中如涉及用車用船的,要嚴格執行我局有關學生用車用船的規定,必須使用交通部門認可的具有營運資格的客運公司車輛及船只,事先與具有資質的客運企業簽訂書面包車包船運輸協議,合理安排班車、渡船、線路,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應急措施,確保學生出行安全。嚴禁租用其他單位、學校用于接送職工、師生的自備車。
第四條有學生接送車輛的學校必須按規定取得由省公安廳負責制作的“學生接送車”標志牌,并嚴格執行省公安廳等四部門《關于加強中小學學生接送車的管理意見》的有關要求,無“學生接送車”標志牌的學校自備車輛不得接送學生上下學。要嚴格執行接送車輛和駕駛人員的準入制度,建立接送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學校應當對每次接送學生的時間、人數等情況,進行登記造冊,建立臺賬。學生接送車輛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坐中小學生,接送學生時要杜絕超載現象。
第五條學校應通過學校家長會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家長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家長的安全乘車意識和責任,形成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預防學生交通事故的聯動機制。
第六條各校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教育學生不乘坐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不乘“黑車”、“病車”和超載車。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學生放學時盡可能安排值勤教師在樓梯口、校門口進行安全疏導,避免因過于擁擠引發事故。有條件的學??梢砸晫W校門口的交通情況建立學生放學路隊或佩戴小黃帽制度。
第七條城區中小學校的早操、跑步等體育活動應盡量安排在校園內進行,嚴禁學校組織學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進行集體跑步等體育活動。因體育場地欠缺,只能安排在校園外開展體育活動的中小學校,可以暫時組織學生在附近的安全場所內進行相關活動。
第八條中小學校開展大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必須經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事先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城管部門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實。
第九條杜絕將中小學校校園出租用于停放社會車輛、從事其他非教學活動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活動。
第十條各校應主動與交通、公安部門聯系,加緊落實保障學生交通安全的各項措施,在校園周邊創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環境。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細則(實用17篇)篇三
一、幼兒來園和離園教師負責照顧,交接班不能有空檔,必須清點幼兒人數。
二、幼兒戶外活動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活動前后一定要清點幼兒人數,確保幼兒的安全。
三、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鬧亂跑,進園后不得擅自離開幼兒園。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使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具體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兒自我保護能力。
四、加強每天晨、午檢工作,教育幼兒不要帶危險品來園(如:別針、紐扣、尖針、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異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內。
五、園內各活動室要定期消毒,消毒時防止人員入內。
六、每天下班前要對全園各活動室進行檢查。如:教室、廁所等,防止幼兒遺留在室內。
七、園長每天早晚要巡視一遍園所,發現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教師在活動中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
八、意外事故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包括家長工作。然后必須寫出事故報告,并根據產生影響程度、情節輕重給予處理。戶外活動和放學老師負責,其他時間由當班老師負責。
九、熱開水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防止燙傷事故。
十、凡是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地要經常檢查,不準亂放雜物。
十一、幼兒玩大型玩具要加強監護,隨時糾正幼兒的不安全動作,組織活動要有秩序。活動完后,要清點幼兒人數。
十二、幼兒室內外活動時,教育幼兒不大聲喧嘩,要有秩序、不亂跑亂撞,劃定活動范圍,所有教師到位。
十三、幼兒各環節的安全防護措施一定嚴格執行,針對具體情況對幼兒加強常規教育,不得有半點疏忽。
十四、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變相體罰幼兒,杜絕因上述情況造成事故。
十五、值班時不會客,不打、接電話,如有急事,須經領導同意后予以安排。
十六、值班教師下班前,檢查并關閉門窗、水管、電源等。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細則(實用17篇)篇四
為了貫徹落實上級防汛工作指示精神,確保校園師生人身和財產的安全,增強每個教職工防汛責任意識,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以下防汛工作崗位責任制:
本制度適用于本園范圍內的所有教職員工。
3.1園長是校園防汛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全校防汛工作的領導、部署,督促、檢查各部門防汛工作,協調防汛人員,保障防汛工作物資的資金投入。
3.2安全員負責校園的防汛安全,加強防汛安全教育,確保師生教學安全。
3.3安全員主要負責搞好校舍、辦公設施、電器設備等防汛安全,組織檢查防汛器材,保障防汛物資供應。
安全領導小組成員主要負責校園及學生集體活動的防汛安全,在園長領導下組織防汛安全檢查。
3.4校園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教學工作防汛安全,參與校園防汛安全檢查工作,指導教師搞好教學防汛安全。
3.5班主任主要負責本班教室及學生防汛安全,經常開展防汛教育,讓學生掌握必要的防洪、防汛知識,保障全班安全。
4.1制定了重大汛情緊急預案,成立防洪搶險隊,配備必要的防汛設施和物資,落實汛期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并保證24小時電話暢通,確保安全度汛。
4.2校園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園長負責制,負責本園防汛領導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帶、值班制度,堅守24小時在崗,及時處理各類雨、汛、災情信息,確保上、下聯絡暢通,堅決防止脫崗、空崗現象發生。
4.3主汛期間,全體教職工不得遠離崗位,特別是校園校長及分管防汛主要領導不得請休假,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值班人員堅守工作崗位。校園安排教師監護,保證學生安全。
4.4在汛期間發大水、下大雨時,應由家長護送到校,不能到校的可不予以到校,并做好防雷電教育。若在校時遇暴雨等惡劣情況時,學生必須由家長接送,否則不予回家,留校寄讀。
4.5各班要做汛期期間的防溺水教育工作,堅決制止在校學生下河洗澡、戲水,定時在河道加強巡查工作,和學生家長攜手教育,堅決杜絕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
4.6若發生重大洪澇災害時,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所有成員立即趕赴第一線,按照防、搶、撤預案科學果斷指揮,組織師生撤離險區,力保學生及教師的人身安全,使損失降低到最少。除及時向鄉政府報告外,1小時內必須向教育局報告,不得延誤。
4.7在每年的四月份就要做好防汛搶險物料的儲備工作,準備好足夠的搶險必備的手電、編織袋、沙石、銑、鎬等物料,同時要安排好防汛測控人員。
4.8安排好師生在緊急情況下的撤離工作,特別要抓好報警信號撤離線路,避險位置,信息傳遞。校領導實行包年級,包班級的辦法,確保撤離時不慌不亂,不出差錯,確保師生安全。
5.1接到水害報告后,防汛應急小組立即趕赴水害現場指導應急搶險,協調各部門實施抗洪搶險的行動,減少和避免水害損失。
5.2搶險堅持科學態度實施搶險,當洪水危機校園物資、機具設備、或校園師生安全時,必須實施搶險,及時將遇險師生疏導到安全區域。實施搶險應先設置搶險安全保護設施,搶險人員安全保護,保證搶險人員的安全。
5.3搶救搶險中,搶險人員遇到意外時,全力以赴實施搶救。危機生命安全時,撥打當地120急救。
5.4排洪洪澇沖跨圍墻或通過低洼地侵入校園內部時,應急小組應及時組織進行圍擋導流,避免洪澇浸水損失。
5.5汛后應急指揮小組應立即組織施工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排洪、清理淤積物,力爭最短時間內,恢復校園正常教學次序。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細則(實用17篇)篇五
第一條堅持門衛值班制度,要求來訪者必須登記并得到門衛或園長的允許后方可入園。
第二條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準確無誤。
第三條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盜警、火警等情況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條定期檢查房舍、設備、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并采取保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第五條嚴禁幼兒觸摸各種電器開關、電熱設備。加強對幼兒進行安全用電常識的教育。
第六條教育幼兒要遵守紀律,培養幼兒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幼兒離園時,家長憑接送卡必須得到老師的允許后方可離開。
第七條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遵守接送卡制度;大門上鎖,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錯接幼兒等事故的發生。
第八條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的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井然有序。
第九條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種子,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
第十條工作人員下班要注意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第十一條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規和有關部門制度,培養良好的衛生意識。
第十二條嚴禁采購腐爛、變質的食物,購進原材料要求無毒、無害,采購成品、成型食物應向廠家索取衛生許可證或有關部門證件,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
第十三條庫存食品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不與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
第十四條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遵守“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飯菜煮熟、煮透,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第十五條加工用器、容器、餐器應嚴格遵守消毒、保潔規程,嚴防二次污染事故的發生。
第十六條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工作室,工作人員應該注意個人衛生,工作時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內外環境的衛生。
第十七條內服、外服藥品要注明標識并分格存放,同時要放置在幼兒不能隨便拿到的位置。
第十八條給幼兒服藥時應仔細核對姓名、藥名、藥量,避免誤服或過量。
第十九條未經醫務人員的許可,任何人不得給幼兒服壓藥,以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條醫務人員應嚴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離崗;幼兒出現緊急病情時應迅速送醫務室或醫院救治。
第二十一條醫務人員應提高醫療保健知識,同時提高應變能力。
第二十二條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清點人數并注意安全。
第二十三條活動內容要符合幼兒年齡階段的實際能力,切忌組織幼兒參加有危險的活動,確保活動過程的安全。
第二十四條組織幼兒戶外活動時,工作人員應嚴密監護,不得擅自離開或閑談,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五條交接班要清點人數,規定接送時間,建立家長接送制度;特殊情況出現時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
第二十六條加強紀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做到防患于未然。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細則(實用17篇)篇六
為加強我園的消防用電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用電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用電安全制度:
1、加強防火安全教育,做到人人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做到人人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的技能。
2、保障幼兒園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綜合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燈照明完好。
4、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5、幼兒園內所有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6、嚴格要求教師不要用濕手接觸帶電設備,不用濕布擦帶有電的電器,如:電視機、vcd、電扇、計算機等。
7、在使用電器時,應先插電源插頭,后開電器開關,用完后應關掉電器開關后拔電源插頭,拔插頭時要用手握住插頭絕緣體,不要拉住導線使勁拔。
8、不要用濕手觸摸照明燈具開關、插頭,不要超負荷用電。
9、禁止食堂人員私拉、私接各種電器和各種開關與插座。
10、禁止用水管直接沖洗電餅鐺、合面機、蒸車等。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細則(實用17篇)篇七
安全巡查制度是杜絕幼兒園安全事故的最有效辦法,為了確保幼兒園的絕對安全,具體制度如下:
1.幼兒園實行堅持每天至少一次的校門、校園、教學樓、倉庫、多功能廳及校園周邊巡查制度,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2.堅持早晚校門值守,小朋友進園和離園有值班老師在大廳門口值班,大廳值班教師堅持按時到崗。
3.安全監督員做好全天候校內巡查工作,特別加強對幼兒園重點部位的巡查查看。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務檢查校園、教學樓、各活動室的公共設施、消防設備、活動器材有無安全隱患,發現隱患及時上報后勤處,后勤處第一時間排除隱患。
4.每天放學后安全監督員要巡查后方可離園,要注意查巡教學樓內外電線有無異常,各教室的門窗、用電設備的關閉情況,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工作,確保師生人身安全,保證公私財物不受損失。
5.值班巡查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會妥善處理本崗位的險肇事故,會報警。
6.值班巡查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危險時刻挺身而出,勇于同違法、違規、違紀人員做斗爭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處理,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7.巡查人員要認真填寫幼兒園安全工作日志常規記錄表。8.對在值班巡查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幼兒園將追究責任。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細則(實用17篇)篇八
為保證幼兒園正?;顒又刃?,保障我園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確保幼兒園財產不受損失,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我園按上級教育部門要求并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定期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開展多樣化安全教育活動;每班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
4、建立健全領導干部24小時值班、專職保衛護校制度;加強幼兒園教育活動的管理,保證園內活動秩序正常;負責幼兒園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園內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保教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幼兒活動情況,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6、幼兒園要定期對園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教育局。
7、幼兒園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8、幼兒園對各室安裝防盜門窗,并安裝視頻監控。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細則(實用17篇)篇九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
二、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志,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三、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四、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五、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致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保健醫生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藥物必須妥善保管,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藥物一定要專箱專人負責。
三、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志,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四、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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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細則(實用17篇)篇十
1、每學期要根據幼兒教學綱要,結合本班幼兒的特點和個體差異,期初制訂出本學科教學工作計劃,期未寫出教學工作總結。
2、認真上好每一節課,充分保證每一節課的教學時間。
3、上課不遲到, 不隨便提前下課,不私自調整課程,上課期間不接聽或撥打電話。
4、認真上好課程表上的每一節課,在教學中要結合實際,寓教于景、寓教于情、寓教于樂,把每一節課上得生動活潑,激發幼兒濃厚的學習興趣。
5、課后要善于總結,并認真批改作業,針對個別差生還要進行課后補習,以全面提高教學質量。
6、教師在上班時(值班),不得隨意外出或接待客人。
7、耐心細致的做好幼兒思想教育工作,尤其要加強對調皮幼兒的轉化教育工作,同時還要注意教育方式和方法,做到不體詈或變向體罰幼兒。
1、每月出滿勤者(無曠工、曠課、遲到、早退、病假、事假)全額發放基礎工資。
2、每曠工一天扣工資200%,請假每天扣20元,值日時請假每天扣25元,中途外出每次不超過30分鐘。
3、凡事假應事些提前一天填寫請假條,經批準后方可離園,否則按曠工處理,事假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
4、幼兒發生事故上醫院上藥、打針等扣當蹲班人員10元,縫針、拍片情節較重時扣20元。
5、各班應加強對幼兒課堂和課間的管理,每走出一個學生扣除蹲班人員工資10元。
6、全體教師職工要團結緊張、嚴肅活潑、積極向上、為人師表,每天下午要等全部幼兒接完后教師方可離園回家。
1、各班教室、寢室及公共場所應保持清潔衛生。
2、各班教室課桌凳要擺放整齊。
3、每天要密切的注意幼兒的身體狀況,一旦幼兒發生疾病教師要及時向園長匯報,情節較輕者要護送幼兒回家,情節嚴重者應立即送往醫院。
1、各班要制定適合本班的實際的安全制度,經常教育幼兒注意安全,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
2、密切注意家長接送幼兒情況,防止接錯幼兒事件的發生。
3、各班要做到每一節課前清點人數,防止幼兒中途外出或逃走。
4、教師每天要檢查幼兒入園時有無攜帶兇器、利器,一旦發生要當場繳獲。
1、根據幼兒教育綱要,結合本班幼兒的特點和個體差異,期初制訂本學期教學計劃。
2、認真上好每一節課,觀察、分析并記錄好幼兒智力發展情況。
3、嚴格執行幼兒園的安全保衛制度、衛生保健制度,管好本班幼兒的學習、生活以及衛生保健等工作。
4、對待家長要熱情大方,對待幼兒要關心愛護、細心勤勞、不急不燥。經常與家長保持聯系,了解幼兒家庭教育環境,根據每個幼兒的特點和家庭背景,采取適當的教學措施培養幼兒的愛好的興趣,全面完成教學任務。
5、加強對幼兒思想政治教育和學習目的的教育,每天記錄好本班幼兒活動情況。
6、抓好本班幼兒紀律工作,尤其是對相對調皮幼兒的教育工作要耐心細致,針對“教育談心”工作要有效果并做好記錄。
7、重視培養幼兒班干部,班干部工作要有布置,時常進行檢查、總結,期末時評選優秀幼兒班干部。
8、期末要認真填寫幼兒評語,并做好放假準備工作。
9、注意培養教育方式,不得打、罵、體罰幼兒,不故意刁難幼兒。
10、積極組織幼兒參加各項集體活動,培養幼兒的集體榮譽感,每次活動前要有布置,活動結束后要有總結。
11、維持好課間紀律及課間安全,組織好本班幼兒早操、集合、園外活動等。
1、值日人員必須提早上班,維持幼兒紀律。
2、維持幼兒午休。
1、聽、說、讀、寫、彈、唱、畫的能力。
聽:聽懂孩子說話,傾聽孩子說話,提倡教師蹲下跟孩子說話,抱著孩子說話。
說:說是教師的基本技能,什么都可以同孩子說。
讀:吃透教材、讀懂教材。
寫:會寫教案,會寫總結,反思、多動腦筋。
彈唱畫:彈唱畫是幼兒教育的基本技能。
2、組織教學的能力。
3、教育教學的能力。
4、溝通的能力(家訪、電訪)。
5、參加業務學習和幼兒教育研究活動。
6、定期向園長匯報,接受其檢查和指導。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細則(實用17篇)篇十一
第一條 為保障學校及其周邊環境安全,維護學校(園)教育教學秩序和保護學生、教職員工的人身安全,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在盤龍行政區域內政府舉辦和民辦的全日制中小學(含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教育培訓機構(以下統稱學校)適用本細則。
第三條 學校安全管理應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 學校應當加強對學生和教職員工的安全教育。設置安全教育課程,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每學期至少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一次集中的安全教育。
第五條 學校實行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 校長是學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區教育對本轄區內所屬學校安全工作實施具體指導和監督。
第七條 學校應積極爭取得到各級公安、交通、衛生、文化、環保、工商、城市管理等行政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的支持,使相關部門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負責校園及周邊環境的安全管理,為學校安全創造良好環境。
第二章 校園安全管理
第八條 學校負有對學生進行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責任。校長是學校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組織和管理,負責對學生和教職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建立起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
第九條 學校應建立安全保衛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保衛人員,并配備一定的裝備,負責校園內的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設立安全值班電話,建立24小時安全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確保信息暢通。
第十條 學校實行門衛制度。學校保衛人員有權對進入學校的人員進行盤查,非學校人員和非學校機動車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校園。經允許進入學校的車輛必須按《盤龍區教育局校園機動車管理規定(暫行)》的要求行駛和停放,任何機動車輛不得進入教學區;任何人不得將非教學所需的易燃、易爆、危險、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兇器帶進學校。
第十一條 學校的校舍、活動場所、教育設備設施、用具、生活服務設施和交通工具,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和衛生標準,并建立健全學校安全衛生保障制度。教學所用的化學藥品、危險品必須存放在安全地點,并按“成立三人以上的監督管理小組”、實行“雙人雙鎖”的規定保管。
第十二條 學校向學生和教職員工提供的食品、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安全標準,并經法定檢驗部門批準。
第十三條 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或校外活動,應根據活動的特點,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安全識別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同時,學校還應采取相應的有效措施,預防和消除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隱患,確保學生安全。
第十四條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體質健康狀況,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
第三章 學校安全檢查和監督
第十五條 學校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定期(每學期至少一次)對以下各項進行安全檢查:
(一)學校校舍、教育教學設備設施、活動場所、生活服務設施和車輛;
(二) 學校向學生和教職員工提供的食品和飲用水;
(三)學校的電器、消防設施、教學用危險物品和校園網絡;
(四)學校安全管理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
(五)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狀況和其他應列入安全檢查的事項;
(六)學校認為需要檢查的其他項目。
學校在進行安全檢查中,發現問題應立即整改。學校能力不能解決的,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和區教育局報告。
第十六條 區教育局各科室(部門)應當按各自的職責和權限,定期對學校的安全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問題或安全隱患,應當責令學校限期整改。區教育局應當協調有關部門,對學校周邊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或安全隱患,應提請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發現學校存在安全隱患,或有違反本細則規定的,教育局發出整改通知,責令限期整改。
第四章 學校安全事故責任
第十七條 (學校責任)學校發生安全事故,按照相關規定,根據過錯原則來確定責任。因學校管理不當和過錯造成學生傷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學校的電器、消防設施、教學用危險物品和校園網絡不符合安全規定的;
(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不符合國家法定衛生標準的;
(九)教職員工未履行工作職責或擅離工作崗位的`;
(十二)事故發生后,學校未及時采取救護措施致使損害擴大的;
(十三)學?;蚪搪毠み`反法律規定,不履行法定職責,應由學校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非學校責任)學生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學校已履行法定教育、管理和保護職責,管理無不當、無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學生自行上學、放學途中發生的;
(二)學校放學清場后,非住校生滯留學?;蜃孕械叫;顒影l生的;
(三)學生在對抗性、競爭性體育活動中造成的意外傷害;
(四)教職員工在校外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造成的;
(五)學生自身或學生之間因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或違法原因造成的;
(六)不可抗力造成的;
(七)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學校無過錯,不應當由學校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監護人責任)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履行對未成年學生的監護職責,加強對未成年學生的安全教育。由于學生或未成年學生監護人過錯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學生、或監護人未盡監護職責有過錯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學校安全事故處理
第二十條(搶救)發生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及時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損害擴大,減少損失并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
第二十一條(報告)學校安全事故實行報告制度。事故發生后,學校應按當相關規定,及時報告教育局。
發生一般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在24小時內報告教育行局以及相關保險公司;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學校應在1小時內報告區教育局,區教育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第二十二條(調查)發生一般安全事故,由學校負責調查;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按國家有關規定,由教育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第二十三條(處理原則)發生學生安全事故,民事責任部分,當事人可以根據自愿的原則自行協商解決;行政責任部分由區教育局處理;屬于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當事人對民事賠償不愿協商解決或協商未果的,可以向區或市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調解)教育行政部門接到當事人調解申請后,應組成事故調解組,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調解。調解意見達成后,調解協議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調解未果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公平責任)發生學生安全事故,當事人均無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公平責任的原則,由當事人分擔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賠償范圍和標準)學校安全事故的賠償范圍和標準根據學生傷害事故的具體情況,依照現行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依法確定。
第二十七條(賠付方式)學生傷害賠償金根據情況可一次性支付完畢,也可分期支付。
第二十八條(校園學生傷害保險)學校應盡最大努力,動員學生及其家長為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向哪家公司購買保險,由學生及其家長自己選擇),學校對學生購買保險的情況進行跟蹤、掌握。
第二十九條(校方責任險)學校應積極購買學校安全事故校方責任險(在保險公司開設此險種的前提下進行)。
第三十條(教職員工保護)學校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任何人不得侮辱、毆打教職員工,不得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細則》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區教育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區教育局給予學校安全責任人和主管人員行政處分:
(一) 違反本規定第十一、十二條、十七條、二十條、二十一條的;
(二) 未按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的。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細則》造成責任事故的單位和相關人員,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外,由區教育局追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 對學校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教職員工,由學?;蛘呓逃纸o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法律法規有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學校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中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學校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有關責任人員追償。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轄區內教育局負有管理權限的其他教育機構,可參照《細則》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校學生安全工作,保障、維護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原則是:思想重視,認識到位,教育先行,預防為主,部門管理,責任到人,常抓不懈,保障學生安全。
第三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學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不斷增強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二、安全教育
第四條:學校學生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務是: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師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緊急狀態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第五條:學校學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安全意識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衛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預防觸電、煤氣中毒教育、校內活動安全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
第六條:學校學生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學校要將安全教育列為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要通過校會、晨會、班會、黑板報、專題講座、知識競賽、安全技能訓練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教育,對學生的集中安全教育,每學期至少進行二次。(開學后、放假前各一次)
三、安全工作制度
第七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責任制度:學校學生安全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責任制度,校長為學校的第一責任人,政教處主任為第二責任人,具體辦事者為第三責任人。
第八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學校學生安全工作管理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各年級要管好自己的人和事及財產。
第九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檢查制度:每學期開學前、期中、期末,學校要組織人員對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學校無力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報告制度:學校組織的校外教育教學活動、社會公益活動等集體活動,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審批請示要附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和責任人。教育計劃內安排的整年級、整班級外出活動須報校長審批。凡學校發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或造成國家財產重大損失事件,學校要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一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學校要把安全工作作為各處室領導、各教職工年度考核、評先、晉級、聘任的重要依據之一。凡安全教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擅離職守等造成事故的,都要追究責任。
四、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按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管理檢查,發現險情(危樓、危墻、危廁、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第十三條:重視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對學校設施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各類火險隱患要及時排除。實驗室、檔案室、機房、鍋爐房、食堂、保管室等防火重點場所,消防器材要完備。要加強對供電設施和線路的檢查和維護,嚴禁超負荷運轉,嚴禁亂拉、亂扯供電線路,嚴禁私自接線安裝各類電器。
第十四條:加強對外出社會活動的管理。組織學生參加社會活動,首先要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的措施和應急方案,報區教育局主管部門批準。外出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并落實帶隊領導和教師,按規定乘坐有營運執照、車況良好的交通工具。
第十五條:重視校園治安秩序管理:門衛要嚴格學生請假外出登記制度,政教處工作人員要認真做好學生上學、放學時的校門秩序維護工作,要不定期巡查校園,對嚴重滋擾學校治安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積極配合公安部門予以制止和處理,確保校園安全。
第十六條:要加強對體育設施、體育活動的管理。體育設施器材要經常檢查,壞的要及時更換,體育活動要注意做好安全保護,防止意外傷害事故。
第十七條:加強飲食衛生的安全管理。學校要認真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嚴防食物中毒及傳染病的發生。食堂要按有關規定認真做好食品的采購、運輸、加工、貯存等環節的衛生工作,堅決杜絕過期、變質、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進入學校,防止食物中毒。
第十八條:實驗室的劇毒藥品,要專人管理,專門地點存放。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細則(實用17篇)篇十二
為加強學校車輛有序管理,防止發生各種意外事件,確保全體教職工車輛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秩序,經學校研究,對人員及車輛實行出入管理。
1.車輛出入學校,應主動理解門崗檢查,嚴格遵守門崗管理制度。
2.對車輛出入學校進行分類管理,嚴格控制外來車輛出入學校。
(1)學校教職工自用車輛。
學校教職工自用車輛一律憑學校統一頒發的“車輛通行證”出入學校。上述車輛應將“車輛通行證”擺放在車輛擋風玻璃右下角,以備出入校門時查驗。
(2)外來公務車輛。
外來公務車輛,憑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履行學校出入學校制度)。
(3)特種車輛。
特種車輛(公檢法、郵政、電信、消防、救護、水電氣搶險車輛、生活垃圾車等),憑有效證件進出學校。
(4)貨車。
餐廳及其他科室長期租用車輛,辦理“車輛出入證”,憑“車輛出入證”出入學校。
(5)無牌、無證車輛,牌號不全、污損嚴重車輛,禁止進入學校。
學校內發生的交通事故,雙方依據不一樣方式,自行解決。學校不承擔任何職責。
1.嚴格按照交通標志行駛。
2.嚴禁超速行駛。
3.禁止鳴號。
4.學生上、下課時間,學生優先通行。
5.嚴禁在學校內練習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輛。
1.進入學校的各類車輛必須服從門衛指揮,一律停入規定的停車場地停車線內。嚴禁在非停車線內停車,嚴禁阻塞消防應急、搶險和救援通道。
2.車輛停放必須規范有序,不得堵塞出入口,不得阻擋他人車輛通行。
3.嚴禁在學校教學辦公區,學生宿舍的交通道路主干道以及人行道等非停車場所亂停亂放。
4.遇學校大型活動或執行特殊任務,車輛停放應服從統一指揮。
5.學校停車場因他人的車輛或行為造成損失的,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處理,學校不承擔任何職責。
四、車輛出入證的頒發、審驗。
1.教職工自用車輛:學校教職工憑車輛行駛證、駕駛證到辦公室登記,由核實后辦理統一“車輛通行證”。
2.餐廳及其他科室長期租用車:憑學校業務部門出具的證明,以及車輛行駛證、駕駛證到辦公室登記,辦理“車輛出入證”。
3.車輛出入證按照學校要求進行審驗。
4.一車一證,車證相符,不得涂改、轉借。
五、違規處罰。
1、對初次違規者予以教育。
2、對教育不改、拒不服從管理者注銷出入證。
3、對造成人員傷害的,依法追究職責。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細則(實用17篇)篇十三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食堂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幼兒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圖書室、檔案室、配電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幼兒午睡室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燃點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9、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幼兒園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幼兒園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幼兒園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園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行政、“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護幼兒、家長和教職工安全。
4、開學前后,教師要組織家長會,提請家長、幼兒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建立幼兒園突發事件職工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在幼兒上學、放學高峰時間,一切車輛禁止入園。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并持幼兒園接送卡,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教學樓、功能室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1、保健人員必須加強學習,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2、保健室購買藥品必須按教育局保健中心要求,并在在衛生局指定的醫藥公司購買,不得直接跟廠方和藥商購買,買藥時要逐個進行藥品檢查,發現有偽劣藥品及不合格藥品一律退貨;每次采購藥品不宜太多。
3、每學期初進行藥品清理,對過期藥品、變質藥品進行登記,并注明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然后經有關部門驗證后再銷毀。
4、醫生不使用過期藥品,如領藥者發現過期藥品,立即退回處理。
5、收發幼兒藥品,必須請家長在藥袋上注明幼兒姓名、班級、服藥時間、藥量、分幾次服完。幼兒服藥時,必須在保健醫生監護服完藥。
6、經常檢查保健室電器設備,用電開關及線路若有漏電、斷電,應立即報告總務處進行檢修,防止火災的發生。
7、保健室使用高壓鍋消毒時,誰消毒、誰負責,避免超壓發生爆炸事故。
8、醫務人員要堅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嚴防醫源性交叉感染。各種常用衛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學期檢查1-2次。發現生銹、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醫務室人員每周一次深入班級進行體育活動抽查,檢查幼兒體育活動量,為班級教師活動組織提供依據。
10、醫務人員每周一次對食堂和班級及環境進行衛生檢查,向食堂作衛生知識宣傳,督促采購員不買無衛生許可證、無檢疫證的肉類及食品。監督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操作間,買回的蔬菜必須進行四步處理(選、洗、泡、切)再煮,杜絕各種傳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12、根據營養標準和季節情況,和食堂、行政、教師代表制定師生食譜。
13、根據幼兒生長發育和季節特點,設立幼兒健康指導專欄,定期更換。
1、幼兒園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做好應急預案,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加強對幼兒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和逃生演練,教育幼兒遇事不驚慌,緊跟班級教師。
3、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幼兒的安全。
4、組建穩定的教師護校、護生救護隊,學校撥付專項資金,加強救護隊的建設。
1、幼兒園要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文件的規定,依法管理幼兒園衛生及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幼兒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市衛生局、教育局批準,并由市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必須在市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下實施,幼兒園作好相應的組織工作,提供預防接種后幼兒休息場地和休息的組織工作。幼兒園衛生分管領導及保健醫生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4、開展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幼兒園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5、未經市教育局、衛生局、衛生防疫站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1、圖書、資料嚴格編目、登記制度,借出收回賬冊齊全,不定期檢查防盜、防濕、防霉、防鼠害、防蟲害、防火等設施是否完好。
2、圖書、資料分等級存放,特別貴重書刊的借閱實行園長特批制度,貴重書刊要有專人、專櫥收藏,保管人應定期核查。
3、門窗要有防盜設施,離開工作崗位,應隨手關好門窗,防止書刊被竊。
4、嚴禁將火種帶入圖書、資料室,內部消防器材應擺放明顯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時注意檢查,保持性能良好。
5、節日、寒暑假期間應切斷內部電源,實行封閉式管理。
6、對現有報警器材定期檢查,發現報警失靈應及時報修。
7、電子閱覽室是電子設備重地,為維護網絡安全,上機者不準私自裝卸、刪除隨機軟件。不準自帶設備入內連機操作,嚴禁煙火,不準吸煙,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嚴禁在可燃物上使用電熱器具,電器易發熱部位必須做好隔熱處理。室內電器設備及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員應都會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認真清查、關閉各終端機,關好門窗,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2、專人管理,計劃安排使用,未經領導批準,閑人不得入內。
3、使用微機應實行登記制度,購入硬、軟件嚴格審批制度、專人負責審查、登記、保存、賬冊齊全;不得將黃色、有害、國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輸入教學多媒體內。
4、多媒體教室微機價值貴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5、人離教室要隨手關窗鎖門,并注意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種帶入室內,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班級教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2、班級保教人員必須按照“幼兒園一日工作規范”要求來操作,長期、經常性地對幼兒進行常規安全教育,文明說話、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個活動前提出活動要求,活動后有小結,活動前后清點人數,以防幼兒走失。
3、教師不得指導幼兒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幼兒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4、在戶外活動中教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保育員有指導責任,因組織指導的過錯造成幼兒身體傷害事故保教人員要負責任。
5、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醫務室,必要時送醫院,并及時向園長匯報。
1、幼兒園多功能室、游戲場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和場地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幼兒園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組織安全員定期檢查場地安全和游樂設施安全。
3、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于隨時打開。
4、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1、幼兒園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幼兒園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到市衛生辦證中心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6、幼兒園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細則(實用17篇)篇十四
1、做好幼兒園水箱、閥門、水龍頭等的日常保養和檢修工作,確保供水設備安全正常運行。
2、定期檢查消防栓,確保其能提供足夠壓力的消防用水。
3、定期對生活用水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限期整改,并做好檢查記錄。
4、教職工要以身作則,節約用水,注重對幼兒進行節水教育。
5、幼兒飲用水的溫度不超過75℃,飲水時要有一位老師監督,注意安全。
1、做好設備、網絡、線路等的日常保養和檢修工作,確保供電設備安全正常運行。
2、加強教職工用電安全管理,增強日常巡查力度,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對存在危險因素的設備、管線周圍部位應做好防護措施,并做明顯的警告標識。
3、加強會議室、功能室、走廊等公共部位的用電管理,杜絕長明燈現象,及時關閉電源開關。
4、加強用電安全和節能宣傳,強化教職工的安全意識和節能意識。
5、安全使用電器。教職工應掌握本部門相應電器的操作規范,嚴禁違規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6、離開課室、辦公室時,要對各種電器電源進行檢查是否關閉及斷電,否則由此引發的事故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7、空調使用時,夏季空調的最低溫度不超過25℃,并做好室內保溫措施,禁止始終開敞門窗。
8、司機負責幼兒園日常用電的增容、改接等的申請工作(向后勤主任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杜絕私拉亂接現象。
9、司機定期對幼兒園空調、電風扇、消毒燈的吊掛情況進行檢查并記錄;
10、司機定期清洗空調的過濾網,定期清潔紫外線光管,并做好記錄;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細則(實用17篇)篇十五
一.幼兒園教師必須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得請假,如請假要預先告知園長(請假工資按基本工資扣除)。
二.全勤的教職工每月發給全勤獎20元 ,有遲到、早退、等現象無全勤獎,另外遲到、早退者則在工資中扣除5元/次。
三.教師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帶情緒進園,上班期間,不能串班閑談一切無關工作的事情,避免孩子發生意外,嚴格做到:視線絕對不能離開孩子,堅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體罰或打罵孩子。
四.避免孩子在園內發生責任事故(如磕傷、碰傷、燙傷、抓傷等),如有上述情況,視情節嚴重,追究教師責任!
五.教師在園內、園外都應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對待家長態度友好,避免與家長爭吵。孩子在室內外活動娛樂期間(如滑梯等玩具)必須有老師陪同看護,在午睡期間,必須有老師值班。
六.每天注意孩子出勤情況,對缺勤5天以上的孩子,老師必須主動與家長溝通詢問孩子的情況,以便我們改進。
七.飯前、飯后做好桌面地面衛生工作,注意孩子吃飯時的安全,避免燙傷。
八.老師離園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學生全部走完后,方可離園。
為使本園辦得更好,給孩子一個良好的環境,以上管理制度,望全體教職工嚴格遵守。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細則(實用17篇)篇十六
1. 各班教師與配班保育員必須按時照顧本班幼兒水下及起床。睡覺時間:12:00,起床時間:14:30。
2. 幼兒午睡必須排隊進出,不準互相推搡。
3. 保育員應及時進入午睡室,維護好幼兒紀律,不能做與午睡管理無關的事情。
4. 午睡時要注意開窗通風(冬天提前開窗通風),管理人員要保持午睡室的干凈.通風.無臭氣.霉味。
5. 午睡管理人員必須保持午睡室安靜,任何人不得因任何事在午睡室喧嘩,更不能扎堆閑聊。
6. 保育員要根據季節特點照顧幼兒午睡,幫助幼兒養成良好的睡眠習慣,教會幼兒正確的穿脫衣服的方法及順序。脫衣服應先脫褲子,用被子蓋住腿后再脫衣服;穿衣服應坐在被子里面先穿衣服,再穿褲子。有效防止幼兒感冒。
7. 午睡室要勤于打掃,幼兒被褥勤換洗并定期晾曬消毒,做好清潔衛生工作,午睡值班人員定期檢查。
8. 保育員要對本班幼兒午睡情況作好記錄,注意發現并消除睡眠室的安全隱患。
9. 造成睡眠室安全事故者,由園領導研究決定處理方案。后果嚴重著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細則(實用17篇)篇十七
為了維護幼兒園穩定,確保全校師生飲食飲水衛生和身體健康,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飲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依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以滬衛監督(20xx)第23號關于加強學校衛生飲用水監督檢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預防飲水突發事故和水源傳染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配備兼職飲水衛生管理員;制定《飲水突發污染事故和水源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
二、嚴格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教師用水和來客招待用水采用熱水器燒水。
三、幼兒飲用水由保育員負責供應,以確保暖桶供水為主。
1、食堂供水的水質要求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
2、用于燒開水的設備(開水器)要有有效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定期監測設備,由保健教師監督檢查。
3、負責供水人員必須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證。
4、供應溫開水的保暖桶,以每個班級設一個保暖桶盛裝開水為足量,桶上加蓋并上鎖,防范人為投毒等破壞,每天由保健教師負責監督檢查。
5、保溫桶內外清潔無破損,保證每天清洗,每周消毒一次。
四、保健教師和帶班教師的職責::
1、引導幼兒注意個人衛生,杯具保持干凈。
2、一旦發現水質出現異色異味等,要立即停止飲用,并向衛生室或園長室報告。
3、飲水衛生管理員對供水全過程,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并有相應的記錄。
4、發現飲水污染事故或水源傳染病現象,立即啟動《飲水突發污染事故和水源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停止師生的飲用水供應,并保護好水源,等待有關部門前來檢測。同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和衛生系統防疫部門,最大限度地減小損失。
五、各級各部門責任人因工作玩忽職守、瀆職將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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