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執行需要各個成員的共同努力,提高整體效能。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一些規章制度的注意事項和常見問題,以及如何解決。
幼兒園規章制度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一
普遍認為,500人以內的企業屬于中型企業,200—300人以內的企業屬于中小型企業,100人以內的企業屬于小型企業,10人以內屬于微型企業,這類企業的共同特點:管理相對薄弱,實施正規化管理成本高,人員配置不齊全,很難專業化,職業化,因此需要一套簡單、易于理解、便于操作的人力資源運用策略。薪酬政策在中小企業中是人力資源開發管理策略最重要的實施基礎。
中小型企業普遍存在生命周期短暫的問題,在美國每年新成立的小公司約50萬戶,其中3/4在當年就倒閉破產,只有約20%的成功率,日本公司的成功率只有12%。這種狀況,對中小型公司來說,其挑戰是巨大的,自始至終變化是其最重要的特征。創業期,發展成長期,衰退期的變化迅速。
企業運營所擁有的資源包括:資本資源、人力資源、技術設備資源、信息資源和自然資源等。在企業所有可調配的資源中,人力資源的運用是最重要體現,制定企業競爭策略,反映企業文化,實施價值創造,形成商業模式,組成組織架構,執行目標追求。對于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企業更難以像大型企業一樣,配置專業專門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因此人力資源管理就是中小企業管理的關鍵點,而薪酬政策和策略理所當然成為中小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和首要考慮的問題,從而薪酬策略成為中小企業實施企業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絕大多數中小企業在成立之初,都普遍缺少相應的專業管理知識和技能。其實,可操作的薪酬策略主要是適合和能夠適時調整。
二、薪酬的三個組成部分。
薪酬涵蓋了員工由于為某一組織工作而獲得的所有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收入,其中包括薪資、獎金、津貼、養老金以及其他各種福利收入。換言之,所謂薪酬,就是指員工因為雇傭關系而從雇主那里獲得的所有各種形式的經濟收入和服務、福利。薪酬可以劃分為基本薪酬、可變薪酬以及間接薪酬(福利與服務)三個部分。
(一)基本薪酬。
它是指一個組織根據員工所承擔或完成的工作本身或者是員工所具備的完成工作的技能而向員工支付的穩定性報酬。一般情況下,企業是根據員工所承擔的工作本身的重要性、難度以及對企業的價值來確定員工的基本薪酬的,這就是職位薪資制。此外,企業對于組織中的一些特殊人員采用技能薪資制或能力薪資制。
基本薪酬是一位員工從企業那里獲得的較為穩定的經濟報酬,因此,這一薪酬組成部分對于員工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它不僅為員工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穩定的收入來源,而且是可變薪酬確定的一個主要依據。如前所述,員工基本薪酬的確定依據通常是員工所從事的工作本身或員工所具備的完成工作的技能,基本薪酬的變動主要取決于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總體生活費用的變化和通貨膨脹的程度;二是其他雇主支付給同類勞動者的基本薪酬的變化;三是員工本人所擁有的知識、經驗、技能的變化以及由此而導致的員工績效的變化。
此外,企業所處的行業、地區以及企業所在產品市場的競爭程度等等,都會對員工的基本薪酬水平構成影響。在員工基本薪酬的變化中,最重要的一種基本薪酬增長方式是績效加薪的做法。
幼兒園規章制度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二
第一條石油成品油庫(以下簡稱油庫)是接卸、儲存、供應石油成品油的基地。為了提高油庫的科學管理水平,做好成品油的供應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石油成品油(以下簡稱油品)具有易燃爆、易揮發、易滲漏、易于集聚靜電荷的特性。油庫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積極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生產的保障能力。
第三條油庫要積極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不斷提高油庫現代化技術水平。
第四條油庫必須做好各項基礎工作,不斷提高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現代化的管理水平。
第五條油庫必須貫徹執行勤儉辦企業的方針,改善經營管理,減少油品損耗,降低流通費用,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油庫必須根據設計規范,制定布局總體規劃。經上級主管部門組織審定批準后,作為擴建和更新改造的依據。新建、改建油庫時,油庫管理部門要參與方案論證、設計審查、竣工驗收。油庫及其主要設備拆遷,要按程序上報批準后,方能實施。
第七條油庫必須認真做好職工思想政治工作、遵章守紀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第八條油庫必須根據本制度要求,結合本身實際情況,建立起從油庫主任到每個崗位職工分工具體、職責明確的崗位責任制、技術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到嚴格考核,保證貫徹執行。
幼兒園規章制度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三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宿舍的正規化管理,使全體雇員有一個清潔、舒適、安全有序的生活環境,提高全員的文明素質,特制定本條例。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子公司宿舍管理。
3、管理細則。
3、1入住。
3、1、1新進廠人員在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辦理報到手續后,由人事文員開具《住宿申請單》到宿管處辦理入住手續。未辦理入住登記手續者不得在公司宿舍居住。
3、1、2入住人員在宿管處領取房門鑰匙及衣柜鑰匙。
3、1、3入住者不可指定所要房間,憑《住宿申請單》對號入住。
3、1、4員工辦理入住手續后,如遇其它原因不能入住該宿舍可找宿管員協助解決。
3、2轉換房號及床位。
3、2、1員工不得私自轉換床號,如需轉床號須向宿管處提交申請、注明理由、經宿管處同意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備案方可辦理相應手續。
3、2、3員工不得私自轉房,如有正當理由須填寫《轉房申請書》,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經理批準后方可轉房。
3、2、4員工因為升職等原因需要調房的,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通知宿管處辦理轉房手續,并搬入指定房間。
3、3退房。
3、3、1員工離廠憑離職清單到宿舍管理員處辦理退房手續,交還房門和衣柜鑰匙(注:不論原鑰匙是發的或自配的均要交回)。
3、3、2辭工人員必須在當日18:00前離開本廠宿舍,特殊情況宿舍管理員可通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批準后再做決定。
3、4查房。
3、4、1宿舍管理員必須每天抽查宿舍(水、電、衛生、安全)。
3、4、2必須如實做好當天查房記錄。
3、4、3宿舍管理員在查房中或衛生巡查時發現違紀行為,必須按違章處罰條例給予處罰教育,任何人不得講私情予以包庇。
3、4、4宿舍管理員查房必須由二人或以上才能進入宿舍。
3、5巡查。
3、5、1加強宿舍區清潔衛生巡查工作,保持地面、樓道、樓梯、的清潔及暢通。
3、5、2每天不定時進行衛生檢查,檢查樓層及生活區通道,發現問題須及時處理。
3、5、3夜間不定時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6投訴。
3、6、1不講衛生、吵鬧、喧嘩、斗毆、賭博等影響他人休息等。
3、6、2私帶外人進廠、盜竊、尋釁滋事者。
3、6、3有不良習慣,影響他人正常生活者。
3、6、4宿舍內設備、設施損壞,已通知維修,但遲遲未見修復。
3、6、5宿管員、維修員、清潔工工作失職及包庇行為。
3、6、6對宿舍區各方面的建議。
3、7處理。
3、7、1宿舍范圍內的投訴,可直接投訴到宿舍管理員、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或公司意見箱里。
3、7、2對合理的投訴,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在管轄范圍內給予調查、解決。
3、7、3對不合理的投訴和不能解決或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在兩天內給予解釋、答復。
3、7、4在受理雇員投訴中,若出現誣告或有出入的投訴時,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3、7、5不受理匿名投訴信,所有投訴保密處理。
3、7、6如投訴到宿舍管理員處,仍不獲解決,可向本部門上司或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經理投訴。
4、住宿管理條例。
4、1在生活區及廠內必須正確佩戴廠證,嚴禁不戴廠證或反戴廠證。
4、2憑《住宿申請單》入住房號、床號,不得私自調換。
4、3入住本廠宿舍每月必須住滿20天以上,否則行政部有權收回床位。
4、4個人使用的宿舍鎖匙,不準借給非本房人員使用,嚴禁配制他人房間鎖匙,轉房或離廠應將鎖匙交回宿管處。
4、5宿舍內各項設施,不得擅自安裝或拆除。設備維修需填寫《維修通知單》,緊急情況應立即通知宿管處。
4、6保持宿舍內的公共衛生,嚴禁從樓上向樓下倒水、拋垃圾。衣物嚴禁晾掛在室內及伸出陽臺外,應統一集中在門前走廊內晾曬。
4、7嚴禁收藏及使用各類電熱器具、活動排插、私接電源電線、臺燈等。
4、8晚間十一點后嚴禁大聲暄嘩、吵鬧、放電視、放音響、打麻將、打撲克、下棋、打球等一切娛樂活動,嚴禁在生活區任何走道上溜冰。
4、9異性串門、訪友、在晚上23:00點前必須離開宿舍,嚴禁男女混居。
4、10嚴禁攀登陽臺及坐在護欄上乘涼、聊天等,及嚴禁上宿舍樓頂。
4、11嚴禁兩人合鋪,影響他人正常生活。非本房人員需征得同意方可進入。
4、12不得擅用他人物品,不翻動他人物品、衣柜,妥善保管自己的財物。
4、13嚴禁酗酒鬧事,聚眾賭博,打架斗毆,嚴禁私帶外人入廠。
4、14嚴禁在非吸煙區吸煙。
4、15愛護公共設施,禁止私自改裝室內設施。
5、宿管處發現員工違反宿舍紀律的,應及時上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參照相關規定條款給予教育或處罰,并通知員工所屬部門經理對其進行教育。
6、對嚴重違紀的員工,或造成經濟損失的,將根據《員工手冊》處罰或賠償。
7、記錄表單。
文檔為doc格式。
幼兒園規章制度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四
一、為保證黑龍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試卷的安全,根據《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試卷保密室必須設在樓房的第二層(或以上),房間必須是鋼混(或磚混)結構的套間,具備防盜、防火、防潮、防鼠功能。
三、配備鐵門、鐵窗、鐵柜。鐵柜數量以能夠滿足分科存放全部試卷為準。試卷保密室要配備報警和監控設備,并保證這些設備在試卷保密室使用期間一直處于正常工作狀態。試卷保密室的設置要考慮到值班人員就餐、用水、衛生等方面的便利。
四、試卷保密室至少設置兩道鎖,分別為屋門鎖和鐵柜門鎖,鑰匙分別掌管。條件允許,應使用密碼鐵柜,掌管鐵柜密碼的人員不得同時掌管鐵柜鑰匙。
五、試卷保密室使用期間,須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規定》配備保密保管、值班巡邏等人員,值班和巡邏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值班記錄,確保試卷安全。
六、試卷保密室使用期間發生試卷泄密、被盜、損毀、涂改等重大事件應立即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公安及保密部門,并采取措施,保護現場,防止擴散。
七、確定一名主要負責人分管試卷保密室的'管理工作,監督本管理制度的實施。
幼兒園規章制度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五
規章制度。
是每個學校都必須具備的,制度管理是幼兒園管理幼兒的重要范本。下面是民辦幼兒園管理制度條例,歡迎參閱。
1、值班教師必須提前四十分鐘到校開門,在教室門口迎接每個幼兒的到來。上課之前,必須清點人數,對沒到校的幼兒做好詳細記載。
2、放學時,值班教師必須親自將每個幼兒交給其家長(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兒全部接走后,方能離校。(如果有家長讓孩子自己回家必須有家長寫的字據)。
3、無論是上課還是下課,值班教師都必須在幼兒中間,不得擅自離崗,并且時時都要把幼兒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斷地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不得讓幼兒亂扒亂上、亂打亂鬧、亂扔亂甩,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4、上廁所時,值班教師必須組織幼兒整隊有序地進行。
5、不得讓幼兒在操場逗留,不得讓幼兒去買零食,更不得讓幼兒乘機跑出校外。
6、值班教師在自己值班的時間范圍內,必須盡職盡崐責,出現事故,由值班教師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7、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的“校車”接送幼兒。
8、必須為幼兒的安全提供一切保障。
9、民辦幼兒園必須取得相關辦學資質才能開辦,否則我校無權監管。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規范個人舉辦的幼兒園的管理,指導民辦園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我鎮幼兒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穩步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辦園的管理民辦園實行統一管理。一是要加強對已辦證民辦園的規范管理;二是要把好民辦園申辦的初審關;三是加強對無證的非法園摸底排查并進行堅決打擊、取締。各民辦園應自覺接受中心校的領導、管理和檢查。
二、民辦園的園長、教師、保育員要不斷加強學習,不斷更新幼教知識,提高自身水平和能力。自覺接受各類人員培訓。各類工作人員的專業知識和資格,按規定時間應達到基本的要求。
三、民辦園應每年接受一次中心校和縣教育局的年檢,根據年檢結果,給予晉升或降級。
四、民辦園的內部管理。
1、民辦園實行園長負責制。園長由舉辦者任命或聘任,也可由舉辦者擔當,報教育局備案。園長在教育部門的領導下,依照有關規定負責領導全園工作。
2、民辦園應制訂學。
年度工作計劃。
定期部署、總結和報告工作。每學年度末應向中心校報告工作。重要事項應隨時報告。
3、民辦園應接受中心校、學前教育股、教育局的檢查、監督和指導。
4、民辦園要建立相應的檔案。要建立工作人員花名冊、幼兒花名冊和其它統計表冊,每學期向中心校報送一次統計表。
5、要加強制度建設,特別是教學工作制度、活動制度、安全制度、衛生制度、財務制度、家長會議制度、工作人員每年健康檢查制度等制度的建設,并嚴格執行。
五、民辦園應突出抓好安全管理。要經常檢查園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發現園舍和玩具有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嚴禁用三輪車、農用車接送幼兒上下學。民辦園要每日填好安全運行記載表,一日一查,一周一小結,一月一總結。民辦園每月要填好安全隱患排查表上交中心校,中心校與民辦園、民辦園于各教師和工作人員要層層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并全面落實安全責任。
六、民辦園要防止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流行,發生食物中毒、流行病流行時,舉辦者要立即采取緊急救護措施,并及時報告中心校和衛生部門。民辦園每學期至少組織家長學習1—2次的食品及傳染病知識,要留有紙質材料和過程性材料供中心校檢查。
七、民辦園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每學期開學必上“安全第一課”,學期結束要上假期安全課。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防護和自救能力。
八、民辦園實行保育和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幼兒實行體、德、智、美諸方面發展的教育,促其身心健康和諧發展。其涉及的內容為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等五個領域。各領域內容相互滲透,從不同的角度促進幼兒情感、態度、能力等方面的發展。
九、民辦園應充分尊重教育規律,積極為幼兒提供健康、豐富的生活和活動環境,滿足他們多方面發展需要,使他們在快樂的童年中獲得有益于身心發展的經驗。
十、民辦園要堅持正確的辦園方向,根據有關規定,規范辦園行為,自覺接受縣教育局和中心校的指導、管理、監督和評估。
十一、設置民辦園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民辦園的申報和設立必須符合布局的需要。
(二)有固定安全的園舍。
鑒定部門為安全屋。生均占地面積不少于14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積不少于9.2平方米。
2、有幼兒活動室。確保每班一間,使用面積不少于30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積不少于1.2平方米,要通風、干燥、光線充足。
3、有與民辦園規模相適應的戶外活動場所,場地平整、安全、適用。人均不低于4平方米。民辦園的所有園舍和活動場所都必須設置圍墻和安全柵欄。
4、有與民辦園相適應的寢室、教師辦公室、廚房和其它輔助用房。
(三)有必要的基本設施。
1、每個幼兒配備兩巾一杯,有幼兒飲水用的流動盛水裝置,并有幼兒的餐具、毛巾、茶具等消毒用的設施。
2、有鋼琴(風琴、電子琴)、電視機、錄音機、vcd以及各類教學磁帶、碟片等進行教育活動的基本設備。
3、有1—2套以上大型戶外活動玩具和人均2—4件供兒童游戲的各種玩具(包括桌面玩具和自制玩具)及存放柜。
4、有供幼兒閱讀的圖書,人均10冊以上,并有開放式的圖書架。民辦園的教具、玩具、圖書等有教育意義,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衛生標準。桌面玩具要做到經常清洗。民辦園應配備消防設備。
(四)有合格的師資。
1、民辦園根據規模情況應設置圓長、教師、保育員、炊事員、醫務保健員、財會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2、民辦園工作人員的基本素質要求是: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幼兒教育事業,關心愛護幼兒,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提高文化和專業水平,品德良好,為人師表,忠于職守,身體健康。
3、民辦園圓長除具備民辦園工作人員的基本素質以外,還應有一定的工作經驗和組織管理能力,并獲得民辦園園長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目前暫時不具備資格的,通過培訓,兩年內必須達到相應的資格。
4、民辦園的教師除具備民辦園工作人員的基本素質以外,還應具有幼兒師范學校(包括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專業)畢業程度,或經教育部門考核合格。在圓教師,目前不具備教師和學歷資格的,三年內要經過培訓全部取得相應資格。
5、民辦園的保育員除具備民辦園工作人員的基本素質以外還應該具備初中畢業以上學歷水平,并接受過幼兒保育職業培訓。未經職業培訓的,兩年內必須接受至少一次職業培訓。
6、民辦園的醫務保健員要具有中等衛生學校畢業程度或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的資格認可。200人以上的民辦園應配有專職或兼職醫生,200人以下的應配備專職或兼職的保健員。
7、民辦園的教師、工作人員與幼兒的配編比例一般為1:7。民辦園工作人員應身體健康,定期體檢,并持有健康證書。不健康者,有傳染病、精神病者不得從事幼兒教育管理工作。有傳染病和精神病史,但已經治愈的,必須有主治醫院出具有效證明,方可從事幼教工作。
8、舉辦者應與教職工簽訂。
勞動合同。
依法保障其工資和福利待遇并按時發放。
洛源鎮中心校。
為加強我鄉學前教育的管理,強化幼兒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我鄉幼教質量的全面提高和幼教事業的健康發展,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辦學條件。
各幼兒園必須具有按標準配備的辦學場地和設施設備。教室要干燥、明亮、通風、安全,堅決不允許使用危房,否則上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辦。桌椅要符合標準;每班必須配有消毒柜、保溫桶、口杯架、毛巾、電視機、影碟機、鋼(風)琴、錄音機、黑板、圖書、各式教玩具等。教師要有專門的辦公室;有專門的安全寬闊的室外活動場地,有攀登架、滑梯、蹺蹺板、皮球、跳繩、接力棒、沙包、墊子等體育器材。有滿足幼兒人數需求的、衛生設施齊全的廚房。
二、師生條件。
要求全體幼兒教師思想政治表現良好,身體健康,辦學思想端正。應具有教師資格證并參加每年舉行的幼兒教師專業培訓,具備彈、唱、跳、畫等專業知識,普通話達二級乙等以上。
大班幼兒不能低于5周歲,大班幼兒不超過35人;小、中班幼兒年齡應在3—5周歲之間,中班幼兒不得超過30人,小班幼兒不得超過25人;每班需配備兩教一保。
三、日常管理。
(一)、幼兒入園、離園管理。
1、幼兒園入園時間一般在7∶00—8∶00之間,可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和家長特殊需要適當安排。幼兒園不允許統一組織集體離園。保證幼兒在園時間不低于10小時。離園時間冬季不得早于5∶00,夏季不得早于5∶30,保證幼兒在,教師在。
2、幼兒入園必須首先接受晨檢,保健人員和教師要嚴格按照一摸、二看、三問、四查、五記的要求,觀察了解每一位幼兒的身體和情緒狀況,發現異常要及時處理。
3、帶班教師在幼兒入園、離園時要認真與家長做好交接,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其它事情,防止發生幼兒走失等現象。
4、幼兒入園時,教師要站在活動室門口熱情接待幼兒及家長,離園時,要與家長進行簡短的幼兒情況交流,讓家長了解幼兒在園情況。
5、對幼兒的健康情況用紅、綠健康卡表示,做到人卡相符,對服藥的紅卡幼兒應要求家長認真填寫服藥記錄本并簽字。離園時,教師對紅卡幼兒的病情變化和一日活動中有異常情況的幼兒向家長做詳細交待。
6、離園時,當班教師首先要清點人數,進行離園談話,并進行交通安全和文明禮貌教育;然后進行晚檢,檢查幼兒穿戴是否整齊,手、臉是否干凈,提醒應帶物品;最后等待家長來接。
7、幼兒全部接走后,教師應將活動室整理好,關好門窗、切斷電源、關閉水龍頭。鎖門前須到廁所、寢室、活動室、辦公室等地方全面檢查一遍,確無異常情況方可鎖門離開。
(二)、教育活動管理。
1、根據《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和幼兒身心發展特點,制訂切實可行的學期計劃、周計劃(主題活動計劃)、日計劃(備課),并認真落實。
2、科學合理地安排和組織好幼兒的一日活動,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寓教育于各項活動之中,尊重個體差異,因人施教,引導幼兒個性健康發展;嚴禁幼兒教育“小學化”傾向。
3、教師要有正確的教育觀、兒童觀和發展觀,以幼兒為主體,充分調動幼兒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激發幼兒的求知欲望和探索精神,促進幼兒情感、態度、能力、知識、技能全面和諧發展。
4、認真履行保教人員職責,尊重幼兒人格,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幼兒,嚴禁推搡、拉扯、辱罵、恐嚇幼兒,堅持以正面教育和表揚為主的教育方法,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
5、教師要有組織、有計劃、有秩序地組織教育活動,避免因混亂和嘈雜發生意外,活動中面向全體幼兒,不忽略或歧視任何一個孩子,使每一個幼兒都能在原有基礎上有所提高。
6、教育活動中教師要使用普通話進行教學,語言親切自然,感情充沛,富有感染力和啟發性,舉止得當,體態優美大方。
7、教育活動中教師要教育幼兒保護嗓音,避免大喊大叫。糾正幼兒不正確的讀書和書寫姿勢及摳鼻子、挖耳朵、吮手指等不良習慣,教育幼兒養成良好的學習和生活衛生習慣。
8、根據教育活動需要,科學合理的安排幼兒座位、教師站位、黑板或大屏幕位置。活動室中幼兒的座位要經常前后、左右調換,光線充足,保護幼兒視力。經常檢查桌椅是否有損壞,及時維修,以免刮傷幼兒。
9、重視教育活動中的安全與衛生,為幼兒配備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桌椅;提供無毒、無污染、無尖角的操作材料,避免年齡小的幼兒吞入口中或放入袋中玩耍,導致出現安全隱患;手工活動中,指導幼兒正確使用剪刀等操作用具,用完妥善收藏。
10、根據幼兒生理和心理特點安排適宜的教育活動內容,體育活動及戶外活動的活動量和活動密度要適當,并做好充分的準備活動和整理運動。
不玩電、不玩火、不隨便離開成人和集體,掌握常用的急救電話,遇到緊急情況知道想辦法求助等。
13、要注意保護幼兒視力,看電視的時間每周以一、二次為宜,每次約20分鐘左右,幼兒距電視不少于2米,電視高度適當。
14、每班設有家園聯系欄,向家長宣傳科學育兒知識,定期更換內容,做好日常的家園聯系工作,保證家園教育的一致性。幫助家長創設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指導家長提高科學育兒水平。
15、每學期教師按要求上好公開課或研討課,堅持參加培訓和自學相結合,進行專業基本功訓練。每學期期中、期末,管理人員對教師進行教育教學情況測查,對幼兒進行素質教育評估,全面總結,及時反饋,并要求教師寫出階段反思小結。
16、要有專門的財務管理賬目和健全的財會制度;辦有收費許可證。
四、衛生健康、消毒及安全。
(一)、每學年必須會同衛生部門對幼兒組織體檢;配合防疫部門做好幼兒的預防接種工作并查驗登記好接種單。有必備的衛生用品、醫藥箱和常用藥品。幼兒的生活、學習場所要干凈衛生。教師和幼兒衣著整潔大方。
(二)、構建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實行園長負責制,各公、民辦幼兒園園長為安全第一責任人。在學校高地、水池、樓梯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要設立醒目的警示牌或采取防護措施,保證安全出口和道路暢通,注意用水、用電安全,特別注意交通安全,幼兒園嚴禁使用校車接送幼兒。各幼兒園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幼兒進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并備好安全課。
教案。
備查。
(三)、衛生消毒,保持室內外清潔和定期清掃的制度。每天1小掃,
每周1大掃。分片包干、定人、定點、定期檢查。要消滅蒼蠅、蚊子、老鼠、臭蟲、蟑螂等害蟲。室外無雜草、碎磚、污物和污水,下水道要通暢,無蚊、蠅孳生地。玩具柜及玩具要每月1次清洗消毒,保持整潔。廁所要整潔通風,定時打掃并消毒。保證無污跡及臭味。幼兒被子、床單、枕套等要定期洗換,保持清潔,疊放整齊。固定地點設垃圾箱,定期消毒清掃。嬰幼兒每人一碗一巾,日常生活用品要專人專用,做好消毒工作。洗臉巾、洗腳巾專用,每日消毒,飯碗、盤、勺、筷每餐消毒,消毒后注意不污染。餐桌使用前要用肥皂水進行擦洗,用餐后消毒,擦桌布要專用,用后消毒。水果洗后削皮或剝皮食用。餐具應用專門的洗滌液洗后在用清水沖洗最后再消毒。發生傳染病,檢疫期要求進行嚴格的消毒工作。注射器嚴格消毒達到滅菌效果,做到一人一針一筒。
五、考勤方面。
教師上下班嚴禁遲到、早退,要按作息時間上好每一堂課;幼兒的室外活動必須都有教師陪同并忠于職守;教師的婚喪病產假和事假要求與正式教師一視同仁;各幼兒園應有規范的考勤制度,對教師的請假情況要作好登記。
六、其它方面。
1、強化制度建設,各園要建立規范齊全的各項管理制度;。
2、要積極參加縣、鄉、中心幼兒園組織的各種活動;。
4、民辦幼兒園自覺接受中心幼兒園的指導和督查;。
5、不得違背家長意愿強行拉扯幼兒入園;。
6、報送幼兒花名冊和填寫幼兒表冊必須按照規定詳細填寫,不得瞞報、漏報幼兒人數;。
7、未到開學或放假時間不得提前開學或放假,平時未得上級通知不得私自放假;。
8、民辦幼兒園在進行自主管理的同時要服從中心幼兒園、鄉、縣有關部門的統一管理,否則上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取消辦學資格。
松河彝族鄉中心校。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民辦幼兒園管理,促進我縣幼兒教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幼兒園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本縣行政區域內的民辦幼兒園。
第三條:民辦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應促進幼兒在體、智、德、美各方面和諧發展。
第二章舉辦幼兒園的審批。
第五條:實行幼兒園辦學許可證制度。未經登記發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幼兒園。
第六條:機關各部門和昌黎縣域內個人舉辦幼兒園,由縣教育局審批發證。
第七條:幼兒園按下列程序審批。
(一)申請籌設階段(籌設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年)。
2、教育局通過初步審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答復。對申請材料齊備、基本辦園條件達到要求的,簽署同意籌設意見,向申辦者提供《幼兒園辦學申報表》;基本辦園條件達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時通知申辦者。
(二)申請正式設立階段。
1、舉辦單位或舉辦者向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報告,并提供有關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請后,組織有關人員對辦園資格進行實地審查。
3、同意正式設立幼兒園的,由縣教育局頒發《昌黎縣民辦幼兒園辦學許可證》;不同意正式設立的應及時通知申辦者,并說明理由。
第八條:申請舉辦幼兒園應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二)幼兒園辦學申報表;。
(三)辦園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資格證明、接受專業培訓證明;。
(四)教師、保育員的學歷證明以及縣級以上醫院頒發的體檢合格證;。
(五)縣衛生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明;。
(六)消防部門簽署的消防合格證明;。
(七)園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須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幼兒園用房安全證明;。
(八)辦園場地的權證或租用合同,辦園場地平面圖。
第九條:舉辦單位或個人領取《辦學許可證》后,應到縣物價局領取收費許可證,方可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社會力量舉辦的幼兒園還應到民政局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條:幼兒園的更名、停辦、搬遷,均須到教育局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章舉辦幼兒園的基本條件。
第十一條:民辦幼兒園必須設置在安全區域內,嚴禁在污染和危險區內設置幼兒園。
第十二條:幼兒園園舍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設計、修建,做到與保育、教育要求相適應。園舍要求牢固安全、寬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風良好。不得利用破舊房屋、破舊廠房、居民住宅舉辦幼兒園。
第十三條:幼兒園應設有活動室(教室)、寢室、多功能活動室、辦公室、保健室、隔離室、兒童廁所、盥洗室和廚房等用房。活動室和寢室要求光線充足、干燥通風,人均使用面積不少于2平方米,廚房有消毒柜等衛生設施。
均2件以上。
第十五條:幼兒園應配備適合幼兒年齡特點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圖書柜和盥洗衛生用具;配備必要的風琴或電子琴、錄音機、投影儀等教學設施;還應配備適量的玩教具,幼兒園的教具、玩具,應符合安全、衛生、適合對幼兒教育的要求,幼兒園應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備幼兒讀物人均不少于5冊。
第十六條:幼兒園的房屋及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園門進出口道路暢通,配備消防器材,消除用電、用火等各種設施中的不安全隱患。
第四章幼兒園工作人員。
第十七條:幼兒園工作人員應熱愛幼教事業,愛護幼兒,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提高文化和專業水平,品德良好,為人師表,忠于職責,身體健康。幼兒園按照編制標準配備園長、教師、保育員、炊事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一)幼兒園園長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要求外,還要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幼師及以上的學歷,具有相應的管理能力和綜合素質。
(二)幼兒園教師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要求外,應取得幼師、幼職及以上學歷。
(三)幼兒園兼職保健教師、炊事員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要求外,應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并受過幼兒保健培訓,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
(四)幼兒園保育員應具有初中學歷,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識。
第十八條: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具有進行保育、教育以及維修或擴建、改建幼兒園的園舍與設施的經費來源。
第五章招生、編班。
第十九條:幼兒園的招生、編班應當符合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小班人數控制在25人以內,中班人數控制在30人以內,大班人數控制在35人以內。幼兒園應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兒園使用接送車接送幼兒。
第二十條:幼兒入園前需到指定衛生保健部門進行體檢,合格者方可入園。幼兒園應堅持定期體檢制度。幼兒每年定期體檢一次,每半年測身高、視力一次,每季度稱體重一次。
第六章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條:幼兒園應當貫徹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注重幼兒良好行為習慣的培養,引導幼兒個性的健康發展。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第二十二條:幼兒園必須使用統編教材。教師須使用普通話。
第二十三條:幼兒園應當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形式,戶外活動時間每天不少于2小時,體育活動時間每天不少于1小時,促進幼兒體、智、德、美全面發展。
第二十四條:幼兒園應主動與幼兒家庭配合,幫助家長創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第二十五條:幼兒園要十分注重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培養幼兒自我保護意識,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監控責任,制定嚴密的安全防患預案,防止幼兒人身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七章幼兒園的保健。
第二十六條:幼兒園應當建立衛生保健制度,防止發生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流行,自覺接受縣衛生防疫部門衛生防疫監測。
第二十七條:幼兒園應當建立安全衛生防護制度,嚴禁在幼兒園內設置威脅幼兒安全的危險建筑物和設施,嚴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條:幼兒園應建立幼兒教育登記卡、幼兒健康卡或檔案,加強幼兒檔案管理。第二十九條:幼兒園的園舍和設施有可能發生危險時,舉辦幼兒園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發生。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時,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立即采取緊急救護措施,并及時報縣衛生局和縣教育局。
第三十條:幼兒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營養、衛生,不克扣幼兒伙食費。同時每頓飯必須堅持“留樣”制度和購物“索證”制度。
第八章幼兒園的經費。
第三十一條:幼兒園的經費由舉辦者依法籌措,保障有必備的辦園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第三十二條:幼兒園收費必須嚴格按縣物價局核批的收費標準收取。經費收支必須獨立建帳,并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監督。
第三十三條:幼兒膳食費應實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證全部用于幼兒伙食,每月向家長公布帳目。
第三十四條:幼兒園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時維修園舍,有計劃地添置教學設施,保證每年有15%的保教費用于幼兒園設備、設施的維修、添置。
第三十五條:幼兒園舉辦者應保障教職工的工資待遇,按時發放工資,并做到穩步提高,為教職工辦理養老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與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民辦幼兒園依法享受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兒園,由教育局視情節輕重依法責令限期整頓、停止招生、停止辦園的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登記注冊,擅自辦園招收幼兒的;。
(二)擅自改變幼兒園名稱、層次、類別和舉辦者的;。
(三)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者廣告騙取錢財的;。
(五)教育內容和方法違背幼兒教育規律、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發生安全事故,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由教育局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等行政處罰,或者由教育局建議有關部門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擾幼兒園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兒園周圍設置有危險、有污染或者影響幼兒。
園采光的建筑和設施的。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民辦幼兒園管理,促進我縣幼兒教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幼兒園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本縣行政區域內的民辦幼兒園。
第三條:民辦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應促進幼兒在體、智、德、美各方面和諧發展。
第二章舉辦幼兒園的審批。
第五條:實行幼兒園辦學許可證制度。未經登記發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幼兒園。
第六條:機關各部門和昌黎縣域內個人舉辦幼兒園,由縣教育局審批發證。
第七條:幼兒園按下列程序審批。
(一)申請籌設階段(籌設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年)。
2、教育局通過初步審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答復。對申請材料齊備、基本辦園條件達到要求的,簽署同意籌設意見,向申辦者提供《幼兒園辦學申報表》;基本辦園條件達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時通知申辦者。
(二)申請正式設立階段。
1、舉辦單位或舉辦者向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報告,并提供有關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請后,組織有關人員對辦園資格進行實地審查。
3、同意正式設立幼兒園的,由縣教育局頒發《昌黎縣民辦幼兒園辦學許可證》;不同意正式設立的應及時通知申辦者,并說明理由。
第八條:申請舉辦幼兒園應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二)幼兒園辦學申報表;。
(三)辦園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資格證明、接受專業培訓證明;。
(四)教師、保育員的學歷證明以及縣級以上醫院頒發的體檢合格證;。
(五)縣衛生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明;。
(六)消防部門簽署的消防合格證明;。
(七)園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須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幼兒園用房安全證明;。
(八)辦園場地的權證或租用合同,辦園場地平面圖。
第九條:舉辦單位或個人領取《辦學許可證》后,應到縣物價局領取收費許可證,方可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社會力量舉辦的幼兒園還應到民政局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條:幼兒園的更名、停辦、搬遷,均須到教育局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章舉辦幼兒園的基本條件。
第十一條:民辦幼兒園必須設置在安全區域內,嚴禁在污染和危險區內設置幼兒園。
第十二條:幼兒園園舍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設計、修建,做到與保育、教育要求相適應。園舍要求牢固安全、寬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風良好。不得利用破舊房屋、破舊廠房、居民住宅舉辦幼兒園。
第十三條:幼兒園應設有活動室(教室)、寢室、多功能活動室、辦公室、保健室、隔離室、兒童廁所、盥洗室和廚房等用房。活動室和寢室要求光線充足、干燥通風,人均使用面積不少于2平方米,廚房有消毒柜等衛生設施。
第十四條:幼兒園應設有與其規模相適應的戶外活動場地,人均戶外活動場地面積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動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動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動玩具人均2件以上。
第十五條:幼兒園應配備適合幼兒年齡特點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圖書柜和盥洗衛生用具;配備必要的風琴或電子琴、錄音機、投影儀等教學設施;還應配備適量的玩教具,幼兒園的教具、玩具,應符合安全、衛生、適合對幼兒教育的要求,幼兒園應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備幼兒讀物人均不少于5冊。
第十六條:幼兒園的房屋及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園門進出口道路暢通,配備消防器材,消除用電、用火等各種設施中的不安全隱患。
第四章幼兒園工作人員。
第十七條:幼兒園工作人員應熱愛幼教事業,愛護幼兒,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提高文化和專業水平,品德良好,為人師表,忠于職責,身體健康。幼兒園按照編制標準配備園長、教師、保育員、炊事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一)幼兒園園長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要求外,還要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幼師及以上的學歷,具有相應的管理能力和綜合素質。
(二)幼兒園教師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要求外,應取得幼師、幼職及以上學歷。
(三)幼兒園兼職保健教師、炊事員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要求外,應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并受過幼兒保健培訓,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
(四)幼兒園保育員應具有初中學歷,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識。
第十八條: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具有進行保育、教育以及維修或擴建、改建幼兒園的園舍與設施的經費來源。
第五章招生、編班。
第十九條:幼兒園的招生、編班應當符合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小班人數控制在25人以內,中班人數控制在30人以內,大班人數控制在35人以內。幼兒園應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兒園使用接送車接送幼兒。
第二十條:幼兒入園前需到指定衛生保健部門進行體檢,合格者方可入園。幼兒園應堅持定期體檢制度。幼兒每年定期體檢一次,每半年測身高、視力一次,每季度稱體重一次。
第六章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條:幼兒園應當貫徹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注重幼兒良好行為習慣的培養,引導幼兒個性的健康發展。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第二十二條:幼兒園必須使用統編教材。教師須使用普通話。
第二十三條:幼兒園應當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形式,戶外活動時間每天不少于2小時,體育活動時間每天不少于1小時,促進幼兒體、智、德、美全面發展。
第二十四條:幼兒園應主動與幼兒家庭配合,幫助家長創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第二十五條:幼兒園要十分注重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培養幼兒自我保護意識,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監控責任,制定嚴密的安全防患預案,防止幼兒人身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七章幼兒園的保健。
第二十六條:幼兒園應當建立衛生保健制度,防止發生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流行,自覺接受縣衛生防疫部門衛生防疫監測。
第二十七條:幼兒園應當建立安全衛生防護制度,嚴禁在幼兒園內設置威脅幼兒安全的危險建筑物和設施,嚴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條:幼兒園應建立幼兒教育登記卡、幼兒健康卡或檔案,加強幼兒檔案管理。第二十九條:幼兒園的園舍和設施有可能發生危險時,舉辦幼兒園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發生。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時,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立即采取緊急救護措施,并及時報縣衛生局和縣教育局。
第三十條:幼兒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營養、衛生,不克扣幼兒伙食費。同時每頓飯必須堅持“留樣”制度和購物“索證”制度。
第八章幼兒園的經費。
第三十一條:幼兒園的經費由舉辦者依法籌措,保障有必備的辦園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第三十二條:幼兒園收費必須嚴格按縣物價局核批的收費標準收取。經費收支必須獨立建帳,并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監督。
第三十三條:幼兒膳食費應實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證全部用于幼兒伙食,每月向家長公布帳目。
第三十四條:幼兒園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時維修園舍,有計劃地添置教學設施,保證每年有15%的保教費用于幼兒園設備、設施的維修、添置。
第三十五條:幼兒園舉辦者應保障教職工的工資待遇,按時發放工資,并做到穩步提高,為教職工辦理養老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與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民辦幼兒園依法享受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兒園,由教育局視情節輕重依法責令限期整頓、停止招生、停止辦園的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登記注冊,擅自辦園招收幼兒的;。
(二)擅自改變幼兒園名稱、層次、類別和舉辦者的;。
(三)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者廣告騙取錢財的;。
(五)教育內容和方法違背幼兒教育規律、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發生安全事故,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由教育局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等行政處罰,或者由教育局建議有關部門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擾幼兒園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兒園周圍設置有危險、有污染或者影響幼兒園采光的建筑和設施的。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幼兒園規章制度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六
承擔轄區各類各條道路的清掃保潔工作。具體任務是:
1、負責轄區道路的清掃和保潔工作;。
2、負責道路果皮箱的清掏和維護;。
3、負責轄區道路沿街兩側“野廣告”的清理;。
二、工作標準。
1、道路清掃保潔。全區一、二類道路“兩掃全保”,即早7時前、晚7時后各普掃一次;三類道路“一掃全保”,即早7時前普掃一次,各類道路均實行全天候不間斷巡回保潔,到達路面見本色,無脫掃,無漏保,無雜物,無死角。
2、果皮箱管護。果皮箱隨滿隨掏,垃圾無爆滿落地;每日擦拭,每周清洗,箱體干凈整潔;加強管護,及時檢修增補,完好率到達90%以上。
3、“野廣告”清理。對道路兩側的“野廣告”,發現一處,清理一處,對小張貼及時鏟除,對亂寫亂畫及時覆蓋,且與底色相一致。
三、定員定崗。
1、定員。保潔員配備按以下標準執行。一、二類道路按兩班制作業,每3300平方米配備一名保潔員;三類道路按一班制作業,每4800平方米配備一名保潔員。
2、定崗。對每名保潔員劃線定位,實行實名標段,明確工作范圍和時段,落實工作職責。
四、業務管理。
(一)規范作業程序。按照“五步工作法”開展清掃保潔工作。
1、早普掃。5點開始作業,7時前結束,及時傾倒清掃垃圾,清除道路拋撒。
2、補掃。普掃結束后即對道沿、隔離堆、樹坑、下水井口等重點區域,用小掃把進行細掃,消除衛生死角。
3、日常保潔。普掃、補掃結束后即轉入全天保潔,實行“必須、二轉、三巡查”保潔工作制,即保潔員按照定崗地段,及時清理道路雜物,清掏并擦拭果皮箱,清理野廣告;組長、隊長開始不間斷巡檢,隨時揀拾發現的雜物;督查室人員及副處長在轄區道路巡查,及時處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個性是安排好上下班、飯口等時段的保潔工作。
4、晚普掃。一、二類道路晚7時開始普掃,不留死角。
5、晚保潔。晚8時后重點加強人口密集區域及重點地段的保潔工作,及時清掏果皮箱及沿街門點小袋垃圾。
(二)嚴格安全作業。保潔員著標志服上崗,保潔三輪車涂刷反光漆,配備足夠的警示墩和警示燈;普掃作業時盡量實行分組作業,在作業區域50米外設置警示作業標志;環衛處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溫、冬季御寒措施,防止中暑或凍傷發生。
(三)建立應急機制。制定應急預案,成立應急隊伍,加強對道路拋灑、積冰積雪、秋季落葉的快速反應;建立晚間保潔隊伍,負責主要道路和區域的垃圾雜物處理和道路拋灑的清除,做到發現問題但是夜。
五、人員管理。
1、保潔員實行擇優上崗,定期考核,末位淘汰和獎懲相結合的管理辦法;保潔員務必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工作安排,堅守工作崗位,規范作業,盡職盡責,不斷提高工作標準和保潔質量,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2、街道辦事處負責環衛處負責人的選聘、考核和管理,環衛處負責保潔員的招聘、管理、培訓和考核。
3、清掃保潔人員務必按定員人數足額配備,按標準按時發放工資,為清掃保潔員購買“三險”。
4、采取崗位培訓和集中培訓相結合的方式,組織保潔員輪訓,學習業務知識,開展崗位練兵,進行精神禮貌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市情、區情,在本職工作爭先創優的同時,努力爭當創衛工作的宣傳員、環境衛生的監督員、精神禮貌的示范員,外地游客的咨詢員、鳳山形象的展示員,不斷提高綜合素質。
5、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用心創造條件建設保潔員工作環境,適時組織慰問活動,豐富保潔員的文化生活,為他們排憂解難。
六、考勤考核。
1、上班時間:單班保潔員上班時間夏天為上午4:30到11:30,下午2:30至6:30;冬天為上午5:00至11:30,下午1:30至5:30。雙班保潔員實行輪班制,上班時間為夏天為上午4:30,冬天為5:00,上午11:00、下午3:00倒班。
2、清掃保潔:保潔員務必上、下午對各自職責區清掃一次,并將垃圾及時清運到指定地點上午8:30,下午3:00前清運完畢。然后到自己的職責區保潔,持續職責區24小時都清潔。
3、著裝、簽到、簽退:保潔員在上班時間務必穿統一服裝,按時到指定地點簽到、簽退,簽到時間為上午8:00,下午3:00(冬季2:30;簽退時間為上午11:40,下午6:30(冬季5:30。簽到、簽退指定專人負責,做到嚴格認真,不徇私情,因公或個人原因不能到場簽到、簽退時,本人提出請假,因公請假不做扣罰,因個人原因臨時請假每月累計不超過3次,并且每次不超過1小時,超出3次視為一小時。
4、考核:上下班遲到早退每次扣罰5元,脫崗每次扣工資15元,曠工每一天按30d100元扣罰。未經批準提前10分鐘下班的,視為早退;擅自不在崗位超出30分鐘的視為曠工;上崗中途不在崗位不超30分鐘的視為脫崗。在處及各單位組織的有關會議過程中發生遲到、早退、脫崗、無故不到的參照本制度進行處罰。保潔員一個月的罰款最多不超過50元。
5、考核考勤表統一填報,送副處長審閱核對后,留存辦公室備案,月底嚴格兌現。
七、評比獎懲。
(一)評比獎勵。
1、環衛處每月結合日常檢查和記分檢查,按比例推選6至8名優秀保潔員,從罰款中確定適當數額進行獎勵。
2、每年度結合年終總結,評選年度優秀保潔員,在街道黨委工作會議上進行表彰獎勵。
(二)懲處。
1、凡多次出現問題或指出問題整改不力、不及時的,組長予以訓誡談話,職責人予以經濟處罰。
2、凡同一路段重復出現問題兩次以上造成影響的,組長予以請辭,對具體職責人進行批評和經濟處罰。
3、凡在市級檢查評比中,丟分或出現較大問題的,以及罰款超過50遠的,對組長予以免職,具體職責人予以懲處直至辭退。
八、禮貌上崗。
1、清掃保潔員要樹立為居民、為社會服務的品德,做到不怕苦、不怕臟,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
2、清掃保潔員要語言禮貌,以理服人,不準辱罵過往行人和經營者。發現有亂倒垃圾、亂潑污水、亂扔雜物等現象,做到禮貌勸導,主動清掃,對蠻不講理者,及時報告領導,進行妥善處理,以免發生意外狀況。
幼兒園規章制度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七
為了把我縣的環境衛生做得更好,創造繁榮、整潔、優美、舒適的縣城環境,務必加大管理力度,提高清掃質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按照上下班,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清掃任務。連接線、河西區夏季:上午8:00-11: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二、為保證安全,上班時間務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否則一次扣一元。如發生意外事故,后果自負。
三、確保上午9:30、下午4:00之前本職責段干凈。
四、全面清掃,街面、人行道、路沿根、花池根凈,人走地凈,不丟堆、掉堆,不亂倒垃圾(包括花池),否則一次扣二元。
五、用心參加群眾勞動,雨雪過后,不用通知,自覺到自己的職責段清掃,否則一次扣十元。
六、各管理人員分街包片,所長發現一處達不到標準的扣罰副所長十元,副所長發現一處到達標準的扣罰管理人員五元,管理人員根據制度扣罰工人。
七、每月開資日召開全體會議,公布考勤及獎罰狀況,每月被罰三次自動離職。
為把我縣的環境衛生工作做得更好,創造整潔、優美的環境,須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保潔質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夏季:上午7: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否則一次扣一元。
二、為保證安全,上班時間務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否則一次扣一元。如發生意外事故,后果自負。
三、有事請假,不無故曠工,請假不得超過3天(特殊狀況除外),否則加倍扣罰。
四、街面、果皮箱凈,無果皮、紙屑,否則一次扣一元。
五、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制度,保證本職責段清潔,否則一次扣半天工資。
六、不準與他人發生口角,造成不良影響,否則加倍扣罰。
七、用心參加群眾勞動,否則一次扣一天工資。
八、雨、雪兩季,及時自清本路段的淤泥和積雪,否則一次扣十元。
幼兒園規章制度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八
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由綜合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進行編制。
(2)內容要符合公司實際情況,適用于相應的崗位;
(3)文體統一,用詞精準,邏輯嚴密,力求完整。2、操作規程的編制由生產科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進行編制。
編寫操作規程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3)操作規程必須明確崗位操作人員的職責,做到分工明確、配合密切;
(4)操作規程必須能夠生產實踐中不斷完善,實現從實踐到理論的提高。四、審核、發布。
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完成后要報送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審核。
審核完成后由,報送主要負責人批準發布。五、使用。
1、規章制度在發布生效后,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并保存相應的執行記錄,以作為今后改善公司管理狀況的依據。
1、規章制度在運行一年后,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相關人員,根據運行情況和反饋意見進行適宜性評審。
1、綜合部根據評審結論修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障其適宜性。
2、生產科根據評審結論修訂操作規程,保障其適宜性。
3、當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和上級要求發生變化時,公司相關部門及時對相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報批。
幼兒園規章制度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九
為了加強公司崗位責任制度,特制定以下主要崗位責任制度。
第一條總經理。
1、組織匯編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組織編制公司戰略規劃及年度經營預算。
2、擬訂、審核由綜合部門起草的制度及辦法。
3、組織完成公司決定的各板塊業務發展及項目的策劃,監督檢查落實。
4、對經董事會批準的經營預算,及時跟蹤匯報進展及完成情況。
5、對公司業務經營進行全面、系統分析評審,提出有參考價值的改進意見或報告。
6、研究國內外同行業現狀及發展趨勢,提出公司發展空間的建議。
7、監督檢查企業管理各項措施落實情況,提出整改意見或報告。
8、審計各類統計報告。
9、審核統計分析報告。
10、保證公司經營管理需要的信息化支持。
11、組織擬訂、審核部門年度工作計劃、費用預算。
12、確定部門及直接下屬工作目標并掌握進度。
13、進行直接下屬員工日常業績考核、員工激勵、員工溝通,提出培訓需求。
14、協調有關法律事務及政府事務。
15、完成董事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條質管部經理崗位責任。
1、全面負責質管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督促質量管理人員在品質手冊要求下正常、準確地工作。
2、負責質管人員業務素質的培訓,定期或不定期對質管人員進行業務素質培訓,考核培訓質量及工作成績。
3、對檢驗人員的化驗分析的精確度進行考核,督促其提高業務能力。
4、根據技術總監的要求,督促并協助采購部采購到合格的原料以用于生產,指導生產部生產符合配方要求的產品,滿足用戶需求。
5、根據品質手冊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相關的制度程序,監督實施,檢查并跟蹤結果。
6、收集并整理質量跟蹤信息,參與投訴調查,了解用戶反饋信息,以便改進工作及產品質量。
7、協調與行業相關職能部門的關系,保證公司產品符合國家政令及法律要求。
8、接受技術總監交給的工作,及時有效的完成。
9、積極組織iso9001、haccp等質量管理工作的開展,定期檢查各部門的執行情況,并將檢查結果定期匯總分析。
第三條生產技術部經理崗位責任。
1、負責制定公司生產規劃以及年度、季度和月度生產計劃,做好生產安排,選擇低成本、高效益的模式進行生產。
2、負責實施部門內部管理,保證生產部的正常運行,確保安全、高質量、低成本的完成生產任務。
3、制定并控制生產計劃實施體系,協調物流部門做好均衡生產工作,根據生產峰期調整生產部的工作計劃及生產的預期管理工作。
4、熟悉和掌握生產技術,注意產品的質量和安全生產,搞好勞動組合,加強產品內部管理,提高勞動生產率和設備利用率,嚴格按照相關要求,搞好生產配方的保密工作。
5、主持部門內部人員的績效管理,并對部門人員的獎勵、處罰進行審核,對部門內部崗位調動、休假進行審批。
6、協調與其他部門關系,保持順暢的內外部管理關系,控制場地環境管理,為保證優質生產創造條件。
7、負責部門內部成本管理計劃。規范物資入庫出庫等管理。制定與審批部門薪酬管理制度,科學合理地降低部門運營成本。
8、建立設備維護、保養辦法和設備管理制度。做好設備的更新改造和維護工作,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建立設備、工具、材料、考核、生產等檔案。
10、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工作與任務。
第四條市場部經理崗位職責。
1、負責銷售內勤人員的管理輔導和培訓工作。領導銷售內勤做好客戶服務工作,并處理投訴。及時與營銷人員進行溝通、協調。
2、每周根據日報表和銷售出庫量向生產部下達生產計劃。
3、根據發貨單存根聯登記明細賬,并且進一步審核發貨單的準確性,建立電子臺賬,并確保手工帳與電子帳的`一致性,并不定期的與營銷人員對賬。
4、營銷人員工資及提成的核算。
5、負責營銷會議前的資料準備工作和會議的記錄工作,安排各種管理表格的發放與回收檢查工作(包括工作日記、工作計劃與總結)。
6、管理各類文檔(如合同、各類營銷政策、客戶資料及其他部門發文),健全營銷內部檔案管理。
7、收集營銷人員對公司產品、營銷思路等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營銷總監、技術服務部門反應。
9、調查國內外各地原料、物料供應市場的變動情況,隨時上報新動向;
10、保持與原料、物料市場的密切聯系,選擇最佳采購對象及方式;
第五條財務部經理崗位職責。
1、設計規劃公司整體財務會計制度體系;
2、審核公司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報主管領導審批;
3、監控財務工作運行;
4、審定公司財務分析報告以及各類財務報表;
5、審定公司各項財務檢查報告;
6、組織公司預算、決算管理工作;
7、審核年度財務預算和資本支出預算,提交公司領導審議;
8、審定公司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報主管領導審閱;
9、審定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并上報主要領導審閱;
10、監督、指導財務部日常會計核算工作;
11、授權范圍內,審批各種現金支出和費用報銷;
12、監控預算的執行情況。
第六條行政部經理崗位職責。
1、負責有關大事、圖片的搜集、整理、匯編保管工作;
2、負責外來公文、信函的收發、登記、編號、傳閱、分發;
3、負責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統計、清理和提供利用;
4、負責文件的打印、裝訂、分發、復印以及名片的印制;
5、協助進行印章保管、使用登記,開具介紹信;
6、負責信件、郵件的寄送,報刊的征訂及管理;
7、協助重大活動和會務安排;
8、負責一般來信、來電、來訪的接待及處理工作;
9、負責后勤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產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提高生產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生產計劃匯編制度。
1、月度生產計劃。
月度生產計劃根據銷售部門提供的銷售計劃,月度銷售分析,月度庫存狀況及年生產計劃表四個文件進行制定。
月度生產計劃由生產部經理制定,會同銷售部門、采購部門進行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2、日生產計劃為當天生產部生產作業計劃,指導全天的生產作業活動。日生產計劃必須明確當天的生產任務,每批投料量、投多少批次等。
3、日生產計劃由生產部整理存檔保管;
第二條生產崗位設置及職位分配。
1、車間主任。
2、班組長。
班組長為工段負責人,也可以為按時段劃分班組的負責人,班組長直接對車間主任負責。
3、物料管理員。
物料管理員負責部門生產物資的接收、保管、發放工作,對生產經理負責。
生產部崗位設置由生產經理制定,總經理審批,人事部門監督。
4、生產部崗位說明。
為明確崗位分工,責任清晰,所有崗位必須制定崗位說明。
崗位說明由生產經理制定,人事部門及相關部門共同審核,總經理批準。
5、崗位職責描述:
崗位主要工作,直接上級、崗位重要性等。
崗位責任人姓名、入廠時間、入崗情況及背景;
崗位工作目標:崗位應達到的預期效果;
崗位工作內容:應分為核心工作與輔助工作;
崗位工作標準:應制定數字化標準;
崗位任職標準:應附任職條件證明文件如:畢業證等。
6、崗位工作說明實行實名制,根據工作變動或崗位調整而調整,經生產經理審批后執行。
7、崗位說明由崗位責任人、生產部、人事部門分別備案。
第三條生產過程管理制度。
1、依據內勤所送的“生產計劃周報表”及日生產計劃安排生產,查看原料是否足用。
2、內勤人員每天早上從中控室拿取頭天成品生產情況記錄表并認真核對,如發現問題及時向主管報告,并把情況調查清楚,協助生產部妥善解決。
3、混合機每年作3-6次變異系數測定,以確定最佳混合時間,并每天檢查中控室的混合情況。
4、產品出廠時應加蓋篷布,如未加蓋篷布的成品原則上不準出廠。
5、抽查包裝、成品的重量及包裝袋的質量,同時檢查品名是否與包裝袋一致。
6、包裝袋的封口要整齊、平衡,不能漏診,標簽應打在包裝袋的角上,生產日期必須外露。
7、成品的發貨應待化驗結果確定合格后方能進行,并遵循“先生產先發貨”的原則。
8、每批新標簽到貨時,隨機抽樣,查看標簽上所注的名稱、內容、顏色是否一致。
8、對成品進行外觀鑒定,并與化驗檢測中心聯系。
第四條庫存管理制度。
1、物質合理化管理。
面向通道進行保管:為便于物品上架存放和取出物品,提高保管效率,物品的碼放、貨架的朝向面向通道。
高層堆碼:盡可能的向高處碼放,以提高保管效率,有效利用庫內容面積。為防止破損,保證安全,使用棚架等保管設備。
先進先出原則:對于易變質已破損、易腐敗的物品以及對于機能易退化的物品,應按先入先出的原則加快周轉。
根據出庫頻率選定位置:出貨和進貨頻率高的物品應放在靠近出口處,易于作業的地方,流動性差的放在距離出入口稍遠的地方。
同一性:相同品種在同一地方存放。為提高作業效率和保管效率,同一物品或類似物品放在同一地方保管。
位置標識:貨物存放的場所要有明確的標識,以便于貨物的查找,提高上貨和取貨的速度,減少差錯發生。
2、碼垛的基本要求。
合理:垛型必須適合商品的性能特點,不同品種、型號、規格、牌號、等級、批次、產地、單價的商品,均應分開堆碼,以便合理保管。并要合理的確定貨垛之間的距離和走道寬度,便于裝卸搬運和檢查。
牢固:貨垛必須不偏不斜,不壓壞底層的貨物,與屋頂、梁柱、墻壁保持一定距離,確保貨物牢固安全。
定量:每行每層的數量力求成整數,這樣,便于清點貨物。
整齊:垛型有一定的規格,各垛排列整齊有序,包裝標志一律朝外。
節約:堆碼時要考慮節省貨位,提高倉容利用率。
3、物資的盤點檢查管理。
物流主管在盤點前布置動員,盤點中督促檢查,盤點結束后進行質量驗收。、
盤點筆數統計:進行全面盤點,必須準確統計記錄貨物盤點總筆數,統一規定賬面截止日期,在規定的截止日當天業務終了后,要全面清理出入庫單證。
盤點程序:保管員進入倉庫盤點時,應逐垛逐批點貨對卡,以卡對賬。核對相符的,要在帳頁和貨卡上做好盤點標志,負責簽章,不相符的逐筆做好記錄,并查清原因。
第三章檢驗化驗制度。
第一條樣品的抽取、制備、保管。
1、質管員要根據規定,對原料、成品進行抽樣,并及時將樣品送給化驗員進行化驗,質管員在抽樣時需將樣品名稱、生產時間、抽樣時間,到貨數量等信息在請驗單上進行明確標識。
2、化驗員根據質管員提供的樣品,進行四分法分樣后,將需粉碎的樣品進行粉碎,全通過40目篩,用于化驗,不需粉碎的,直接用于化驗。
4、將不需化驗的樣品放入留樣室進行保管,定期清理。
第二條樣品的檢驗。
1、按儀器操作規程進程操作。
2、化驗室所有化學試劑均要按性質進行分別保管。
3、化驗過程中,對產生有毒氣體的操作應注意通風,使用腐蝕性試劑時,要帶防護手套。
4、根據產品的不同,分別檢測其相應的成分,其儀器操作根據儀器操作規程進行,準確無誤的處理數據,對標準中沒有規定檢驗方法的產品檢驗,應通過化驗室主任選用符合產品質量檢驗要求的檢驗方法。
5、檢驗要有完整的原始記錄,原始記錄要清潔、整齊,不得涂改,測試數據的精度及誤差均按標準執行。
6、平等雙份檢驗結果,檢驗結果超過允許誤差范圍的,應為初檢不合格,初檢不合格項目,要進行復檢。
7、檢測過程中發現故障或出現外界干擾應立即中斷測試,等排除故障或干擾后,重新檢測。
第三條原始記錄的填寫、保管。
1、原始記錄和報告單統一印制編號,格式要符合工作的要求。
2、原始記錄由化驗員認真填寫,字跡工整,不許涂改。如發現誤記,在誤處劃一橫杠以示無效,測量數據要按實際檢測結果填寫,不準偽造,不許任意撕毀。
3、檢測完畢后按標準規定的有效位數和誤差理論計算結果,并親自簽名,經化驗室負責人審核簽字。
4、原始記錄由專人負責管理。對所有需存檔的表格或文件,放入指定的柜中保存,到規定的時間需銷毀的,應填寫相應的表格后經質量部銷毀。
5、原始記錄只能作為檢查記錄專用,不能代替檢驗報告,更不準做他用,未經室主任同意,其他人不得隨意查閱原始記錄。
6、質管部經理應不定期抽查原始記錄的記載是否符合規定,發現不符合者及時糾正。
第四條檢驗結果的整理、審核、上報與存檔。
1、檢驗報告是評定產品質量的技術依據,各有關人員應嚴格履行審核手續。
2、檢驗報告由專門人員根據原始記錄,填寫化驗報告單,經化驗室負責人審核簽字。報告一式二份,一份上報主管領導,一份存檔。
3、存檔管理:檢驗原始記錄和化驗單存檔,保存期為本批產品售出后兩年。
第一條質量管理部門的設立。
一、本公司設兩級質量管理保證體系,即質量部及車間質量管理員。
二、質量部為公司質量管理的專職機構,負責全面質量管理的實施與監督。
第二條生產過程的質量管理。
一、凡投入生產的產品配方必須是質量部會同有關人員復核批準的配方,配方由質量部專人管理,凡不符合上述條件者,一律不準投入生產,手續不全者生產部有權拒絕生產,否則后果自負。
二、生產車間人員根據生產部的指令組織生產。包裝人員按生產車間操作規程進行包裝,做到包裝前校準稱,包裝中途再校稱。對校不準的稱要派專人檢修。定量包裝,每包重不超過規定重量的1%,封口線美觀、端正、距離適中,不能有皺紋缺口,包裝放置整齊,包裝準確。每個品種打包完畢,必須清倉,清掃地面后才換品種分裝。嚴禁各品種混雜,影響產品色澤、質量。
三、成品保管只能接收合格的成品入庫,未經驗收合格者,一律不許入庫。保管員按提貨單如數發貨,必須堅持先進先出的原則。
四、生產部品控人員負責監控每批產品生產的全過程。原料或配方一旦發生變化,應及時將產品送檢。發現問題,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五、質量部品控人員負責對生產部人員的培訓,每天對生產部進行巡檢,包括生產過程、操作工序、半成品和成品抽檢,同時做好產品的取樣、留樣工作,堅持生產記錄及其他有關質量的問題。
第三條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一、交叉污染的防止由生產崗位人員、貨物裝卸人員負責,品控人員監督。
造成交叉污染的來源:生產操作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產品交叉污染;檢修人員檢修時,操作不當造成;人員衛生、健康不良對產品造成交叉污染;生產衛生環境不良對產品造成交叉污染;成品裝車卸車時,由于包裝袋損壞造成污染的等。
二、交叉污染的預防辦法。
1、生產崗位操作人員嚴格按生產設備操作規程操作,保障設備的正常運行;衛生按生產設備衛生控制作業辦法清潔。
2、生產線停車時,應保持設備和車間的清潔衛生。因檢修或未投用的設備、容器或閥門等,入口處平時應包裹覆蓋,防止外界污染和產生銹蝕。
3、人員的健康衛生按衛生標準操作規程控制,不能帶病生產。
4、質量部每日對成品進行分析,并填寫產品檢驗報告單。
5、貨車裝料前或卸車后,必須維持貨車內清潔,防止外界物質污染飼料。
6、清潔區不得存放任何廢棄物,不得存放與產品生產無關的雜物。廠區內的廢棄物按指定地點存放,且有標識并按環境管理體系的要求進行及時送出廠處理。
7、生產區內不得使用殺蟲劑、空氣清新劑。
8、包裝材料按原材料分類及采購驗收標準采購,運輸過程保持清潔,包裝材料存放于庫區,進入成品包裝區時應去除臟污的外包裝,用清潔塑料布覆蓋,防止積灰。包裝材料存放不應直接接觸地面防止滋生蟲害。
第四條質量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對不合格品進行標識、記錄、評價、隔離、處置,防止不合格品非預期的使用或交付。
二、適用范圍:適用于我公司從原輔材料進公司到成品交付使用全過程中不合格品的管理。
三、職責:
1、原輔材料不合格品由品控員下處置結論。
2、工序檢驗發現的個別不合格品由品控員下處置結論。
3、工序檢驗發現的批量不合格品由品控員評價、技術經理下處置結論。
4、成品檢驗發現的輕微不合格品由品控員下處置結論。
5、成品檢驗發現的嚴重不合格品由品控員評價、質量部經理或總經理下處置結論。
6、成品交付使用后才發現的不合格,總經理負責組織召開專題會解決。
四、具體處理措施:
不合格品應得到識別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預期的使用或交付,不合格品控制及不合格品處置的有關職責和權限,規定如下:
1、如果原輔材料不合格,保管員負責標識、記錄,隔離不合格品,品控員填寫不合格品評審單,下處置結論。
2、工序檢驗:作業人員發現不合格原料或半成品、成品應及時通知品控員做好不合格標識、隔離。發現個別不合格品品控員有權在現場直接處理。發現批量性不合格,品控員負責填糾偏措施表并提出處理意見報質量部經理審批。
3、如果成品檢驗不合格,品控員做好不合格標識,隔離。發現輕微不合格品,品控員有權在現場直接處理,發現嚴重不合格品,品控員負責填糾偏措施表并提出處理意見報質量部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4、不合格成品在交付客戶使用后才發現,總經理應組織召開專題會,采取與不合格的影響程度或潛在的影響程度相適應的措施,必要時實施不合格品的通知或召回,使危害降到最低。
不合格品經評審后可做如下處置:
采取措施,消除已發現的不合格品,如返工;
采取措施,防止原預期的使用或應用,如拒收、報廢等。
返工的產品應重新檢驗并記錄。
質量部負責將重大質量事故(損失超過五萬元)或顧客對產品質量有重大投訴時,應提交管理評審。
應按規定保存不合格的樣品以及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記錄。
第五條產品質量跟蹤與客戶投訴。
1、對產品質量及時進行跟蹤,市場部每年進行一次客戶滿意度調查。
2、在與市場業務員電話溝通時,詢問公司產品質量情況,并及時將情況反饋給質量部。
3、質量部應定期拜訪客戶,其目的就是要了解客戶對公司產品質量控制的評價,以便進一步改善我們的工作。
4、每次拜訪客戶,都應寫出書面報告并存檔。
5、針對客戶口頭或書面投訴,需要進行檢查或復查以下內容:
檢驗留樣樣品的有效成分;
生產和存貨記錄;
操作員工記錄;
質量部現場調查記錄;
質量部處理結論及存檔。
第六條標簽設計與簽發管理。
1、標簽的設計按gb10648的要求制作。
2、標簽由質量部專人負責,應不定期的參加上級飼料部門舉辦的各種培訓班,以提高自身水平及對文件的理解。
3、每種新標簽在印刷前,需由質量部經理簽字確認后,再做初稿。
4、將確定的初稿內容符合標簽要求后,經技術經理簽字,再交采購印刷。
第五章安全衛生制度。
本制度包括防火管理、設備操作安全管理、高危作業管理,一般作業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有關方面內容。
第一條防火管理。
1、生產部必須嚴格按照消防部門要求配置滅火器材。
2、消防器材必須在保質期內使用,接近保質期馬上更換,依設備管理辦法進行。
3、嚴禁有明火行為發生,如:吸煙、焚燒、無防護電焊等。
4、對易燃易爆物品出臺危險品管理制度二級文件,危險品管理制度由生產部經理起草,人事部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5、春秋氣候干燥季節必須作為重點防火時段。
制定防火檢查制度,每天由專人進行火災隱患檢查。
嚴禁使用劣質電線及電器元件。
6、機電工至少每周對電器元件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排除隱患。
7、生產部必須盤查所有工作場所,檢查出所有火患控制點。
所有設備的傳動部分必須有保護罩,并且保障不易脫落。
所有設備的電路部分不能裸露,拖動電線必須有二層以上絕緣保護層。
嚴格執行生產操作規范、設備操作安全規范,不得在設備運行中進行非規范操作。
嚴禁帶電維修設備,維護維修時必須斷電并派專人看守電源。
第二條高危作業管理。
高危作業管理包括高空作業、鍋爐管理、電焊管理、電工作業管理四部分。
一、高空作業安全管理。
1、高空作業必須經主管審批方可進行。
2、在兩米以上高空作業時,操作人員必須佩帶經過檢查的安全帶。
3、高空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跳板和工作臺,必須事先由班長或施工負責人認真檢查,認為牢固并根據情況設圍欄后方可進行操作。
4、高空作業時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螺絲和其他物品,必須使用繩索拴著工料袋取送。
5、高空作業時所用的工具和零件,若有掉下的可能就必須先用繩子拴好系在身上或固定在物件上。
6、登高用的梯子應固定的靠在可靠的支柱上,并要有防滑措施。
二、鍋爐安全操作管理。
鍋爐管理按照設備操作安全規范執行。
1、每座鍋爐應安裝二套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表和鍋爐水泵,并保持準確有效,同時應配備排水閥、油量器和煙窗控溫器等備件。
2、鍋爐室及附屬設備應經常保持干凈清潔。
3、禁止將引火性物品帶入鍋爐室。
4、鍋爐應盡量避免急劇的負荷變動,并應經常巡視水位及壓力表指示。
5、禁止閑雜人員進入鍋爐室,禁止在室內喧鬧或作與工作無關的事。
6、未接受專業培訓合格之人不得操作鍋爐。
7、一切操作必須熟練,動作迅速及時準確。
8、每日應定量檢查鍋爐運作狀況并詳細記錄于鍋爐運行日報表,并按規定化驗水質。
9、所有配件的修換都必須取得主管同意。
10、處理緊急事故,首先應鎮靜,正確判斷原因后再按步處理。
三、電焊管理。
當需要電焊、氣焊時應報公司安全負責人批準后才能進行,并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消防措施:施工現場應準備適當的滅火器具,并使操作人員了解正確的消防知識。
2、安全措施:操作人員應準備好防護面具、手套等,在高處作業時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
3、現場安全措施:檢查機器是否停止管路或貯槽壓力、液體是否已全部排除,電器接頭是否漏電等。
施工中注意事項:
1、凡在廠區或易燃物附近工作時,應嚴禁煙火。
2、嚴禁電焊、氣焊產生的火花四處飛濺。
3、嚴禁電焊、氣焊棒尚為火紅狀態下放置不管。
4、焊接有油類容器時,要先清洗干凈。
5、氧氣瓶不準在日光下暴曬,嚴禁撞擊,搬運時要用膠輪車推運。
6、作業時要確認機器停止運轉。
7、不得擅自接用電源,需要接通電源時,應向電工申請配接。
施工后管理:
1、清理現場殘留物、火星、鐵屑及焊棒等。
2、使用工具及器材應搬離現場。
3、焊接與氣割現場,其上下地板應留人看守,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四、電工作業管理。
1、工作前必須穿工作服、戴絕緣手套。
2、配電室用的絕緣棒、絕緣手套需妥善保管。
3、配電室必須保持清潔衛生,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嚴禁入內。
4、在檢修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必須將保險絲切斷以后再工作,并掛檢修牌。不準單人操作,應有人監護。
5、機電設備、專業設備等一切電器設備,要有良好接地線,不準帶電作業,合閘時要用右手,身站在左側。
6、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報告主管,保護現場;有受傷人員立即采取搶救措施。
7、對全公司所有電器設備,要經常檢查、保養、維修,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杜絕安全隱患。
8、要熟練本職工作,掌握電器安全性能,并嚴格按電器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工作。
9、協助主管加強用電安全教育,提高電力利用效率,并及時做好每月生產用電情況的分析報告。
第三條一般作業安全管理。
1、現場操作員必須戴安全帽、鞋、手套、口罩等勞保物品。
2、工作時間嚴禁跳躍、奔跑等過激的運動方式。
3、架立電線設備不得低于1.8米。
4、搬運物料時應從上層拿起,不得從中間或下部抽動。
5、不得隨意品嘗各種物料。
6、嚴禁吊、扒設備或物資,在車輛行駛時嚴禁阻攔或站在行駛方向上。
第四條粉塵管理。
控制粉塵濃度,消除塵云的產生。
1、對于易產生粉塵的設備和裝置,加強密閉,以防止粉塵飛揚。
2、消除和防止粉塵積累,在產生粉塵較多的地方,裝設粉塵檢測儀,濃度過大時,發出警報信號。
3、加強管理,嚴禁在車間和倉庫中帶進明火和易燃物品。
4、防止金屬物落入高速運轉的機器設備中因沖突摩擦而起火,在工藝流程中適當位置必須加強選磁裝置。
5、線路設計要安全可靠,電表防止受潮漏電和短路起火。
6、防止斗式提升機故障和摩擦起火而引起粉塵爆炸事故,在安裝設計時應予以重視,多采用塑料斗。
7、在有粉塵產生的場合下工作的軸承,為防止軸承的過熱引起粉塵爆炸可采用溫度探測儀。
8、對于易產生靜電的設備,如硬塑料管道、薄板貯倉等給予接地保護。
幼兒園規章制度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十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公司黨建工作和經營管理活動,使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和發布工作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規章制度,包括公司黨群、行政管理范圍內與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相關的各類管理制度、規定、條例、辦法、細則、程序、守則、管理手冊等。
第三條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必須符合公司管理實際,適應公司改革與發展的需要,不得違背黨內法規、國家法律法規、黨和國家政策,以及集團公司等上級機關的相關規定。
(一)公司級規章制度:以公司名義制定并發行,在全公司范圍內具有效力的規章制度;
(二)部門級規章制度:以部門名義制定并由部門自行發行,只在本部門內部或本部門特定的管理范圍、區域內具有效力的規章制度。
第五條為規范制度名稱使用的表現形式,對制度名稱定義如下:
制度是指為了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
規定是指預先制定的規則,以作為行為的標準(多用于合同、條約、契約、法律中),主要用于對專門問題提出帶有約束性的要求和規范。
條例是指針對較多的工作內容或一種業務的多種情形,制定具體的規范,多為允許和禁止的規定。
辦法是指辦事或處理問題的方法。主要用于對特定范圍內的工作和業務活動,制定具體運行規范和規范處理流程。
細則也稱實施細則,是指為有效地實施上級單位及公司的規定、辦法等作出的權威性解釋說明、明細的標準和措施等的具體詳細要求。
第六條公司規章制度按制定形式和用途,可劃分為以下類別:
(四)為健全完善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所制定的質量手冊、程序性文件等;
(六)為健全完善公司能源管理體系所制定的能源管理手冊、程序性文件等;
(七)為規范各專業管理工作所制定的專業管理或操作規程、守則、手冊等。
第七條公司董事會、黨委會、總經理辦公會,黨委書記、董事長按照職責權限分工負責公司規章制度審批。
第八條xxx為公司規章制度的總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規章制度制定、修訂的組織工作和對行政管理范圍內具體規章制度的審核、審定,以及規章制度貫徹實施中考核的組織工作。
第九條xxx為黨群工作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牽頭組織黨群機關各部門制定、修訂黨群工作制度,并負責具體規章制度的審核、審定,以及貫徹實施考核工作。
第十條公司對規章制度進行全面制定、修訂時,由xxx負責編制計劃,按計劃組織統一進行制定、修訂。其他部門根據管理需要臨時制修訂規章制度時由責任部門發起制定、修訂工作。
第十一條公司規章制度制定、修訂,一般由相應職能部門或業務主管部門有關管理人員負責起草文稿,歸口部門領導審核;重要管理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公司可抽調人員組成專門工作班子負責文稿的起草,工作班子主管領導審核。
第十二條專業類管理體系涵蓋的制度由相應的職能管理部門安排并對文稿進行審定。涉及部門職責范圍和部門間職能業務切割劃分的,須提交xxx審核會簽,文稿審定后應報業務分管副總經理審批,需要總經理或董事長簽發的須分別報送審批,批準后由相應職能管理部門負責行文下發,需報董事會或集團等上級機關審批的,按程序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各部門根據管理工作需要制修訂的部門級規章制度,由本部門自行安排組織制修訂,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內部下發施行,同時報xxx備案;各部門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不得與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相抵觸,對與有專業歸口的制度,在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前,須經專業部門審閱后再履行審批下發程序。對于在特定的管理范圍、區域內下發的部門級規章制度,在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下發前,須經xxx審閱。
第十四條對于修訂完善的制度下發后,原制度即自動廢止;對于失去實效需要廢止的制度,制度歸口部門須請示公司主管領導后,需要公司會議決策的按第十九條規定的分級審批原則,提交相應公司會議審批后,以公司正式文件形式下發制度廢止通知;不需要公司會議決策的,經黨委書記、董事長審批后,以公司正式文件形式下發制度廢止通知,廢止通知內容要詳細描述廢止制度原名稱、制度編號、原制度下發時間及文號,同時報xxx備案。
第十五條規章制度制定、修訂時,起草文稿部門應確定業務主管領導專項負責,并吸收懂相應業務和管理、有一定文字能力的人員參加。
第十六條規章制度文稿,必須明確目的和要求,對所要規范的事項做周密的調查研究,對所涉及的部門和人員要全面征求意見。所規范的事項必須體現全局觀念,反映整體利益,不能站在本部門角度“借法爭權”“借法推責”或向其他部門強行提出不合理、做不到的要求。
第十七條規章制度文稿,必須文體符合規范,名稱簡明,結構嚴密,條文清晰,用詞恰當,語法正確,邏輯性強,行為規則明確,規定的責任清楚,不能使用模棱兩可、似是而非的語言,不能寫議論性和號召性內容。
第十八條規章制度文稿,不能照搬照抄國家或上級部門的法規、規章條文或有關理論指導書籍的內容,必須針對公司實際,具有實質性管理內容和可操作的運作程序。
第十九條規章制度須保持一定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各類規章制度間要保持關聯性,不同層次的規章制度要保持從屬性。規章制度所規范、調整的對象,必須是較長時期內重復出現的事項。偶發性的管理事項,不宜采用制定規章制度辦法。
第二十條由歸口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制修訂的規章制度,經批準后由相應歸口部門歸集成冊直接印制下發施行。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自行制定、修訂的規章制度,如有與公司規章制度相抵觸的內容或條款,應立即廢止或修改,執行公司規章制度規定。本部門認定困難的,可報xxx或相應歸口管理部門審定。
第二十二條對不夠成熟而又必須以規章制度進行規范的事項,可制定“暫行”或“試行”規章制度,其效力不受影響。
幼兒園規章制度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十一
高等學校行政管理是在注重教學管理效率的基礎中提出的,是學校為了實現教學目標,依照制定的相關制度,運用可行性手段和舉措,發揮管理和行政職能,充分利用各種現有的資源來實現預定目標的組織活動。由此可知,高校行政管理是高校工作中即為關鍵的一個環節,是一個多層次、高難度的復雜化性系統,因此,高校行政管理是實現其教書育人、科研創新兩大功能的基礎與保障,是學校管理系統中承上啟下、協調左右的橋梁和紐帶。然而,從高校行政管理的發展方向來看,現代高校行政管理的重心不僅僅關注于管理的效率,也將高校行政管理本身的合理性、合法性納入到自審、自查的范疇,以促進高校管理的全面發展和規范。而這種合理性、合法性的審查最直接的體現,就是在對高校行政管理規章制度的審查上。
高校規章制度是高校為了組織和處理各項行政管理工作,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的,在全校范圍內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的總稱。從此定義可以看出,首先,高校規章制度是規范性文件的總稱,所謂規范性文件,是指具有高校范圍內普遍有效性并能夠反復適用的規則;其次,高校規章是一定的高校主體依照一定的合法程序才能制定的規范;最后,高校規章制定的目的和宗旨是為了組織和處理學校的行政管理工作,規范行政管理權的有效運行。從我國法律制度和高等教育體制的現實狀況來看,與高校教職員工及學生有關的規范主要包括如下兩大類:一類是屬于法的范疇的規范性文件,如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等調整高校行政管理的文件;以及屬于抽象行政行為范疇的地方教育行政機關制定的行政規則。另一類則不屬于法的范疇,是學校自行制定的內部教育處理規章制度。這兩方面的規范都是高校教職員工、學生必須遵守的,也是他們正常學習、工作、生活的強有力保障,特別是高校內部的規章制度,更是與廣大教職員工、學生息息相關。
公立高校通過內部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是其約束內部成員的主要方式,是落實高等學校教育管理職能的細化手段的行為作出的規定和約束。作為高等學校的內部規則,是高等學校自治管理權的延伸和體現,是高等學校日常管理活動的重要依據和行為準則。它本質上來說,雖具有預先設定性、一定的權威性和強制性但不具有法的全部屬性,不屬于法的范疇,不屬于行政法的淵源,也不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依據和參照,但是作為內部管理范疇和自制規則,在合法的前提下,高等學校規章制度可被認為是對相關教育法律法規的一種補充或完善,并對內部成員具有約束力,是對我國教育法律體系的有益拓展。
(二)高校規范制定權的合法依據。
在我國現行的法律制度下,公立的高校被定性為依法享有自主管理權的事業單位,校規制定權是其自主管理權的主要組成部分和重要體現。根據行政法上兩個重要的原則,即法治原則和法律保留原則,公立高校制定校規的權力必須來自于法律法規的明文授權,否則就會失去其制定的依據并喪失其應有的效力。縱觀我國有關教育法律法規的的體系,從法的效力層次上看,依法由以下幾種:
第一、憲法。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在法律體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其他法律規范性文件制定的依據。憲法第19條第2款、第89條第7款規定了國家發展高等教育、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以及賦予國務院管理教育工作的權力。
第二、《教育法》,《教育法》是我國教育體制的重要單行法,其第28條、第42條規定和賦予了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有制定自己的章程進行自主管理的權利,還規定受教育者應當遵守所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管理制度。
第三、《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該法第41條、第53條在規定了高等學校的校長行使制定具體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等6項權力,同時要求高等學校的學生應當遵守法律、法規,遵守學生行為規范和學校的各項管理制度。
第四,國家教育部20xx年3月25日新修改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68條規定,高等學校應當根據本規定制定或修改學校的學生管理規定,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中央部委屬校同時抄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并及時向學生公布。綜上,我國從憲法到行政規章,從人大立法到部委立法都賦予高等學校校規制定權。
隨著我國法治進程加快,高校學生權利意識增強,狀告母校的案件也逐年上升,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和激烈討論。在這一系列案件中,大多以高校敗訴告終,法院判決高校敗訴的主要理由則是高校內部規定與法律法規相抵觸,從而暴露出現行高校管理規范中的諸多問題。鑒于此,筆者認為只有規范和完善高校管理規章制度,實現高校校規法治化,才能減少高校與其成員之間的法律糾紛,才能更好地推進依法治校。
(一)規章制度制定程序不規范,管理不到位。
規章制度制定程序不規范是影響規章制度質量提高的瓶頸!。目前許多高校制定規章制度時,一般是職能部門認為工作需要了,就提出并組織人員起草相應的規章制度,在一定范圍內討論和征求意見并修改,經主管學校領導同意或有關會議審議后由該職能部門頒布實施。這樣的程序在幾個主要環節上存在明顯問題。一是沒有立項審批環節,對擬制定的規章制度缺乏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審查;二是對草案內容的審查機制不健全,使得草案帶病!接受最終的審議;三是征求意見工作由于沒有法規部門或人員的參與,往往征求意見的過程和對意見的處理上受到起草部門意愿的影響,有時難以起到真正的效果。四是沒有嚴肅正規的頒布實施環節,由學校為主體制定的規章制度簡單由職能部門發文頒布實施;五是沒有實施后的審查、解釋、修訂和廢止等環節。所以,按照這樣的程序來制定規章制度就顯得十分的隨意,規章制度的質量也難以保證。制定規章制度十分重要,但如果在實施過程中疏于管理,規章制度不僅難以發揮其應有的效用,有時甚至會產生負面作用。比如,該修訂的時候不進行修訂或是該整合的時候不進行整合;規章制度已不執行但遲遲不正式廢止;甚至有的規章制度從一開始就沒有很好地執行過,形同虛設;多年不進行規章制度的.匯編工作,搞不清全校到底有多少規章制度,查閱和使用也十分困難;等等。以上問題,會造成學校規章制度混亂,喪失權威性,執行中有困難或矛盾,降低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在國家社會、經濟和文化建設中發揮越來越的作用,高校的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等職能的內涵和范圍不斷擴充,各類機構不斷增加,需要處理的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但在實際工作中由于相應的規章制度建設沒有能夠及時跟上,所以造成許多高校規章制度體系的不完善。一是缺少一些重要的宏觀的規章制度。比如,學校的章程、議事規則,對各領導小組、委員會、職能部門職責的規定,學校各方面工作的指導性文件等。二是對一些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制定出具體的實施細則或辦法,使得這些規定無法真正落實。三是缺少工作指南性質的文件,許多具體的工作該怎么做,沒有文字表述,一直以來是老人傳新人。而且對于新矛盾、新問題的處理,很多停留在作為個案處理的層面上,沒有很好地歸納總結,將其上升為一種規定或制度。規章制度體系不完善的另一種表現是重復或交叉制定規章制度,屬于補充規定性質的規章制度太多。
(三)存在合法性或合理性問題。
高校規章制度除了存在與國家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情況外,在其合法性和合理性方面存在以下問題。首先是制定文件的主體混亂問題。高校管理涉及的工作方方面面,但對于哪些規章制度必須由學校制定,哪些授權由職能部門制定這個重要問題,許多高校沒有明確的規定,造成規章制度的制定主體混亂。例如,某高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是由教務處制定的,缺乏權威性。甚至有職能部門修改學校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情況。如某高校關于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規定#制定時是經過校長工作會議通過的,但后來多次被研究生院修訂。二是內容不一致或沖突問題。在多數高校的規章制度中,或多或少存在規章制度內容不一致或沖突的問題。一種情況是不同職能部門制定的文件之間內容不一致或沖突,另一種情況是同一職能部門先后制定的文件之間內容不一致或沖突。由此可見,在制定和實施規章制度的時候,必須考慮遵循正當程序,否則即使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但學校的管理行為或決定卻不合法。三是規章制度實施日期問題。一個規章制度的實施日期是規章制度不可缺失的重要組成部分,高校規章制度作為學校日常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據,其實施日期應當有明確的記載,尤其是涉及到學籍、獎懲、人事、福利等方面的事情時顯得尤為重要。
鑒于公立高校規章制度建設的重要性以及現實中存在的問題,筆者僅從法律角度對完善我國公立高校規章制度提出如下建議。
(一)更新觀念,以尊重和維護學生的權益為中心。
在依法治國的背景下,學校與學生之間的關系已經不再是簡單的管理者與被管理之間的關系,而是一種對應的權利義務關系。作為教育者,應當將尊重和維護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作為其首要任務。具體落實到高校的規章制度建設方面,高校應確立以學生確立為主體、尊重學生權利的制度體系。
(二)依法治校,引入依法行政原則。
正當程序是法治理念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依法治校的重要保障。針對我國公立高校目前普遍存在的程序瑕疵,建議高校在制定和實施規章制度時,必須遵循正當程序原則,否則即使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學校管理行為也會因為程序要件的缺失而歸于無效。基于正當程序原則,高校規章制度的實施過程中應當包含:告知相對人所實施行為的根據和理由、送達、聽取相對人的陳述和申辯、告知權利、舉行聽證及事后為相對人提供相應的救濟途徑等程序。當然,對于不同的事項,具體程序也不同。正當程序原則的適用,不但可以促進高校實施規章制度更加公正、合理、規范,而且更有利于對學生合法權益的維護和保障。
比例原則源于德國行政法,目前已為世界上許多國家所采納。廣義的比例原則,一般多細分為:適合性、必要性和狹義比例性。比例原則的引入有助于權衡高校規章制度的具體規定。以大學生在校期間發生而被校方處分為例,如果適用比例原則,就可以從處分的適應性和目的性、處分手段的溫和性和最小侵害性以及不同法益比較這三個方面對校方的規定作出較好的權衡。比例原則的引入既可以在校方制定規章制度時亦可在規章制度實施過程中,這樣就可以對學校相關權利的行使達到事前預防和事后監督的雙重作用。
(三)注重協調,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
要建立和健全有效的監督機制。為使將來自治規則受到適當的限制與監督,仍然需要確定法律保留事項、政府法規規章可以規定的事項以及自治事項。并在事項劃分基礎上,建構一種各層次規則有效運作的制度:法律規定或者授權政府規定由其保留的事項,但絕對保留的必須由法律規定;政府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可自行規定有關事宜,但以不侵擾學校自治為限;學校就自治事宜制定學校規則,只要在自治范圍之內,學校規則在法律、法規、規章留下的空隙內進行的填補,當承認其效力。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某個事項是否屬于自治范圍,并非完全從實體上予以考慮,也絕非固定化。
(四)深入改革,建立規章立、改、廢程序。
1、立項和起草。高校校長辦公會或黨委常委會確認有必要制定規章制度的,可以授權相關職能部門、單位負責起草;職能部門、單位認為有必要制定規章制度的,應當向學校提出立項建議,對制定規章制度的必要性、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擬確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說明,報學校法制部門審核;立項審核通過且經主管校領導同意后,由有關職能部門、單位具體負責起草。起草部門或單位應當就規章制度涉及的主要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對涉及其他部門或單位職責的,應當征求其他部門或單位的意見。起草部門或單位與其他部門或單位有不同意見的,應當充分協商;經過充分協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應當在上報規章制度草案時說明情況和理由。
2、審核。規章制度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部門或單位將規章制度草案、說明以及有關材料,報學校法制部門初審。報請審核的規章制度草案由起草部門或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幾個部門或單位共同起草的,由幾個部門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共同簽署。規章制度草案經初審通過后,由主管校領導主持,召開由起草部門或單位、有關專家、規章制度的管理服務對象代表等參加的專題辦公會,對規章制度草案進行審議。涉及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基本權利與義務的規章制度草案,應實行公示制,向全校公布,征求意見,必要時舉行聽證會。
3、決定、公布與解釋。規章制度草案經審核后,應由主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報請校長或黨委書記審閱同意后,提交校長辦公會或黨委常委會討論。經校長辦公會或黨委常委會討論通過的規章制度,由學校按照公文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印發文件,予以公布。規章制度解釋權由校長辦公會或黨委常委會統一行使。校長辦公會或黨委常委會可以授權職能部門、單位對規章制度進行具體解釋。
4、修改和廢止。規章制度起草部門、單位應當經常對規章制度進行清理,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調整情況,對已公布的規章制度及時修改或廢止。規章制度修改或廢止后,應當及時公布新的規章制度,在新的規章制度中明確原規章制度廢止的時間。
行政管理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高校管理發展中的必由之路,總之,重視并加強高校規章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是實現依法治校的重要前提,有利于促進高校管理工作科學、規范和高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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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規章制度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十二
從市場角度看,與其他投資途徑相比,商務酒店因市場的強勁需求和較穩定的出租率、回報率而能獲得更高收益;再以投資角度來看,如以商務酒店作為房地產投資的另一分支,由于投資額相對適中且市場前景看好而受到境內外投資者關注。目前在國內酒店集團積極拓展市場的同時,國際酒店運營商也積極在內地布局,雅高與"速8"等外資酒店紛紛宣布了國內的擴張計劃。同時,我們回過頭來看看以川內“岷山安逸158”、“郫縣望園酒店”、“同時達酒店”等為代表的商務酒店都在迅速的搶占市場。
2、經濟型酒店受到國內市場追捧,主要在于:
a、高回報與低風險。
商務酒店在本地迅速發展的重要原因就是出租率穩定和回報率較高。在國內一級市場投資一家大中型準四商務酒店通常只需投入500—1,000萬,且目前國內知名商務酒店的出租率基本在70%——80%左右,如再遇黃金周與節假日,比例將會更高,甚至可超過100%!從掌握的資料獲悉,客源穩定和出租率較高,使商務酒店的年回報率高達30—40%,投資回收期只需2——3年左右。資金投入較低與回報率較高更有效規避經濟型酒店的市場投資風險,且相對于回報率而言,其市場風險不高,這更使得投資者趨之若鶩。
b、當地小戶型樓盤優越的地理位置迎合了其選址要求。
商務酒店因主要服務商務人士和游客,故對選址要求較高,通常會選在市區交通便捷的商圈、寫字樓或旅游景點附近;而溫江這個成都的后花園以及國色天香娛樂城優越的地理位置正好配合了這一需求。
c、經濟發展、旅游業增長帶動市場需求。
雙休日及公共假期推動國內旅游呈現快速增長的態勢;接著因入境旅游業發展,成都豐富旅游資源日益吸引龐大境內外游客與商務客源,造成商務酒店需求日益強勁。國內旅游業的增長與低價優質服務酒店供需間的不對稱,催生了商務酒店崛起。另一方面國內2次大地震災害及上海世博會的順利召開讓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到了中國,同時也為國內旅游市場和商務酒店發展帶來了巨大商機!
d、有效填補市場需求空白。
商務酒店市場來自原星級賓館的旅游團隊、散客和一般的商務人士。以前,這部分客人除了星級賓館、招待所而別無選擇,但一般二、三級賓館與招待所的軟硬件設施相對落后,且提供的服務和相應條件不盡人意,檔次較高的賓館雖配套服務完善但價格較高。因此價格低廉同時又能提供優質服務的商務酒店,恰好填補此一市場空白。同時,商務酒店更以其獨特優勢,已逐漸吸引固定的消費群體,這也是目前國內商務酒店發展迅速的原因之一!
幼兒園規章制度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十三
一、店面人員配備(目前配備,后續根據發展狀況來增加)。
1、店長1名李新。
2、收銀1名胡萍。
3、店員2名張睿蔣鵬。
4、電信促銷1名劉妍雪,捷信分期1名丁瀟,佰仟分期暫時未固定人員。
二、店面管理:。
1、店長工作職責:主要負店面的管理(人、財、物、業務、業績)、組織、激勵、培訓工作,全面負責店內員工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如下資料:。
c、經常與員工溝通,協調人際關系,努力創造用心、愉快的工作氛圍。
(2)店務管理:對店內設備、貨品、賬目、安全措施等進行全面管理,具體為;
b、賬目管理dd做到帳目清晰,錢賬相符;
e、每日工作做到日清日結,日結日高。
(3)培訓管理:對新進員工及老員工做好日常的培訓工作,幫忙新老員工提高專業技能,具體為:。
a、根據店面新老員工的實際狀況制定有針對性的培訓計劃;
b、培訓計劃應充分思考:公司企業文化、專業知識、產品知識、銷售技巧、顧客反對意見及疑議等。
c、根據店內銷售存在的問題進行針對性培訓,實際解決店內問題,從而提高店面業績;
(4)客戶管理:對店內的顧客進行科學有效的統計管理,主要是存在必須的售后疑慮方面的客人,做好溝通講解和服務。
(5)銷售管理:根據店面的實際狀況做好店內的業績管理工作,具體工作為:。
c、根據方案,實施銷售計劃,實施后對以上方案進行最終總結,根據員工表現狀況進行獎勵。
d、對員工銷售潛力的管理,及時對員工在工作中出現的銷售問題進行培訓及解決;
2、所有店面的基層工作人員,都代表了德維特公司的形象,其言談舉止處處顯示了德維特公司的服務理念,具體工作職能為:。
(1)嚴格遵守德維特店面員工日常工作規范;
(2)努力學習專業及產品知識,全面提高專業、嫻熟的銷售技巧;
(3)深入領會德維特的服務理念,做好顧客的服務(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4)服從公司工作安排,完成公司下達的各種任務指標;
(5)做好店內產品的整理及監控工作,防止偷盜,避免店內產品丟失和包裝破損造成影響產品質量。
三、店面形象:。
1站位:標準的站姿,不得東倒西歪,不得干別的事情。
2形象:工裝統一,干凈整潔,無破損;工牌正確統一配戴。女員工畫淡妝,頭發干凈需扎起來;男員工短發干凈,干練,有精氣神。站姿端正,坐姿端莊。全體人員要求精氣神足,接街用心陽光。
35s服務:微笑速度專業技巧誠信。
語言上必需真誠的用上:您好請謝謝對不起再見。
ii、店面工作流程。
一、店長–工作流程。
1)組織例會的召開:。
a、人員狀況確認(出勤、休假、輪班、及精神狀況);
b、傳達公司重要文件及通知;
c、營業狀況確認、分析;
d、針對營業問題,進行改善;
e、工作分配。
2)店內狀況確認:。
a、店面的5s狀況;
b、店內貨品的陳列、補貨、出貨等;
c、道具資料的準備狀況;
3)有序的安排好員工的工作及其他準備工作,時刻為銷售做好準備!
4)售后會員等資料的整理、分析管理;
5)時刻檢查貨架上有無空缺規格,提醒店員補上;
6)監督店員的工作狀況,錯誤地方及時糾正;
7)提醒店員及時向顧客做好宣傳和介紹;
8)對新員工作出相應的指導和培訓;
9)安排老員工對專業知識的鞏固學習;
10)接收貨品,準備清點并及時入庫,入電腦做賬;
11)時刻維持店內的衛生狀況;
12)合理安排員工輪流用餐。
13)隨時幫忙后進員工的銷售,提高后進員工的銷售潛力;
14)激勵和跟蹤所有員工對店面銷售目標的完成,及時調整銷售計劃;
15)時刻關注目前銷售與計劃的差距,將狀況告知員工,激勵員工再接再勵,為店面總業績目標的達成時刻努力;時刻圍繞銷售,做好細節工作,提高業績!
16)處理營業中顧客投訴及售后;
17)空缺商品再次檢查并補貨,提醒店員,嚴格防范產品丟失;
18)收銀現金的保存;及時查詢庫存,為第二天備貨。
19)為第二天早會準備會議資料,早會日志必須要寫好。
20)安排衛生的打掃;
21)關掉照明、電器等的檢查,個性是下班后空調必須要關掉;
二、店面店員一日工作流程。
1、店工作人員:。
(1)、店工作人員應8:50到達店內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3)、聽從店長分配當日工作計劃;
(4)、補充商品,根據銷售規律和市場變化,對規格品種缺少的或是貨架數量不足的商品,要盡快地補充,做到庫有店有。續補的數量要在思考貨架商品容量的基礎上,盡量保證短期的銷量。
(5)、檢查商品標簽,應檢查標簽有無脫落、模糊不清、移放錯位的狀況。有脫落現象的要重新制作,模糊不清的要及時更換,錯位的要及時糾正。
(6)、做好店內與商品的清潔整理工作,店內的地面、貨架、商品以及每個衛生死角都務必清理干凈。
(7)、用心參與培訓,學習更多的產品知識及技術知識,不斷的豐富和強大自己。
(8)、對銷售中遇到的問題及時討論總結,以便為下一個顧客做好更完善的服務。
(9)、用心地根據顧客需求介紹產品,讓客戶清楚的了解我們的產品及服務。
(10)、時刻明確自己的銷售目標,了解完成計劃的狀況,對未完成的銷售任務進行合理分析和調整。
(11)、隨時了解自己接待顧客的成交率,及時分析并努力提高。
(12)、將銷售過程中顧客未成交的原因及時分析,并告之店長,為提高員工銷售總結好經驗。
文檔為doc格式。
幼兒園規章制度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十四
一、留樣由專人負責,建立食物留樣記錄。
二、留取當餐供應所有菜肴,每份留樣不少于200克,有標簽標明菜名,留樣時間,置放規定位置,保存48小時。
三、配備專用留樣冷藏柜。溫度設置為0~10℃。
四、食品留樣盛器采用帶蓋容器,每次留樣前應進行清洗、消毒。
五、留樣置放、相互間有一定距離,不疊放,避免留樣食品相互間受感染。
六、對違規行為,追究責任,按有關規定處理。
衛生培訓。
一、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的時間與健康檢查的時間同期進行,并且每年復訓一次,培訓合格方可上崗。
二、除了衛生部門有組織的培訓以外,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不定期地對食堂工作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
三、衛生知識培訓必須作為長期的基礎性工作來抓,做到經常性培訓與重點培訓相結合,從而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衛生意識。
幼兒園規章制度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十五
第一條公司員工必須遵紀守法、做維護社會公德的模范,公司絕對不允許違背公德、違反法律的現象存在。
二、愛崗敬業。
第二條愛崗敬業:熱愛自己的工作,勤奮努力,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第三條盡職盡責:要求員工必須做到三負責,即對社會負責,對公司負責,對自己負責。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務和履行職能,對自己的失誤承擔責任。
第四條服從領導:員工必須服從領導安排,與領導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與領導背道行事。
第五條逐級上報:員工有事應向所屬直接領導匯報,除直接領導有重大失誤或特別情形下,不得越級匯報。
三、團結協作。
第六條緊密團結,精誠合作,工作中相互協調,相互支持,建立起融洽的人際關系。
第七條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相互關心,相互尊敬,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第八條不搞小團體、小幫派,倡導同事間密切和諧的關系。
第九條不撥弄是非,無中生有,挑撥離間,說不利于團結的話。
第十條保持積極的生活態度和工作態度,以積極包容的心態對待公司管理中的問題,主動提出改進性的建議和意見,以成熟的方法解決問題。
四、遵守紀律。
第十一條下級服從上級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則,員工應自覺服從領導的安排和工作調動,不得公開頂撞領導,不得無故拒絕、拖延、敷衍或擅自終止領導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條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
考勤卡。
第十三條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上班下班時間不擅離職守,不串崗及私自外出、不聊天、聽音樂、吃零食、嬉鬧、大聲喧嘩。未經他人允許,不得翻閱他人文件、資料,動用他人物品。
第十四條工作時間要專心工作、精神振作、緊張有序,不用辦公電話打私人電話、上班期間不在公司崗位接待親友、不辦理個人私事,不在禁煙區吸煙,不閱讀與工作無關的雜志書刊和不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
五、誠實自律。
第十五條遵守職業道德,不貪污受賄,自覺抵制社會上的不正之風。
第十六條不得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向他人索取錢財和為個人親友謀私利。
第十七條不得挪用公司財物,更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財務占為己有或轉送他人。
第十八條對于其他有業務往來的公司和個人贈送給公司或個人的禮品、財物,必須上交到公司辦公室、財務部。
六、安全保密。
第十九條要隨時隨地地注意防火安全,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處理。每個員工都要熟知防火設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二十條注意公司現金和貴重物品、財物的安全存放,辦公室無人時要隨手關門。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行公司的保密制度,嚴守公司秘密。
七、儀表大方。
第二十二條員工必須儀表端莊、整潔。
一、頭發:職員頭發要經常清洗,保持清潔,男職員不留長發。
二、指甲:應經常注意修剪指甲。
三、胡子:不留胡須,保持面部清潔。
四、口腔:保持清潔,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食品。
五、女職員化妝應給人清潔健康的印象,不能濃妝艷抹,不宜用香味濃烈的香水。
第二十三條工作場所的服裝應清潔、方便,不追求修飾。辦公室男員工在工作日內要求穿西裝打領帶,女員工應穿正裝。其他按照公司崗位安排著工作裝。
一、襯衫:無論什么顏色,襯衫的領子與袖口不得有污垢。
二、領帶:外出前或要在眾人面前出現時,應佩帶領帶,并注意與西裝、襯衫的顏色相配。領戴不得骯臟、破損或歪斜松弛。
三、鞋子應保持清潔。
四、女員工要保持服裝淡雅得體,不得過分華麗,不穿過于露的衣服,不帶裝飾品。
八、言行文明。
第二十四條在公司內職業應保持優雅的姿勢和動作。
一、站姿:會見客戶或出席儀式站立場合,或在領導、上級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二、坐姿:坐下后,應盡量端正,把雙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或向后伸,或俯視前方。
三、公司內與同事相遇時應點頭行禮表示致意,以職務稱呼上司。
四、握手時用普通站姿,并目視對方的眼睛,脊背要挺直,不彎腰低頭,要大方熱情,不卑不亢。
五、出入房間的禮貌:進入房間,要先輕輕敲門,聽到應答再進。
進入后,回手關門,不能大力、粗暴。進入房間后,如對方正在講話,要稍等靜候,不要中途插話,如必須要打斷說話,也要看準機會,而且要說:“對不起,打斷一下您們的`談話”。
六、遞交文件:如遞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對著對方的方向遞上去,如是筆、小刀、剪刀等,要把尖銳的一面對著自己,使對方容易接。
七、走通道、走廊時要放慢腳步。無論是在自己公司還是訪問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邊走,一邊大聲說話更不能唱歌或吹口哨等。遇到上司或顧客、客戶要禮讓,不得搶行。
九、待人禮貌。
一、在規定的接待時間內,不得缺席;有客來訪,馬上起身接待,并讓坐,接待時要主動、熱情、大方、微笑服務。
二、直接見面介紹的場合下,應先把地位低者介紹給地位高者。若難以判斷,可把年輕的介紹給年長的。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關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先介紹給別的公司的人。
三、一個人介紹給很多人時,應先介紹其中地位最高的人或酌情而定。
四、男女間的介紹,應先把男性介紹給女性。男女地位、年齡有很大差別時,若女性年輕,可先把女性介紹給女性。
五、名片應先遞給齡長或上級,把自己的名片遞出時,應把文字向著對方,雙手拿出,一邊遞交,一邊清楚的說出自己的名字。
幼兒園規章制度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十六
第一條根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浙江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水利部頒布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為加強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利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保證工程質量,更好地發揮投資效益,結合我省水利水電工程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省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是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利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的專職機構,對水利工程質量進行強制性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凡在我省境內新建、擴建、改建加固各類水利水電工程和鄉鎮供水、城市防洪、灘涂圍墾、堤塘建設(以下統稱水利工程)等工程及其技術改造,包括配套與附屬工程,不受其投資來源的限制,均必須由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質量監督。工程建設、監理、設計和施工單位在工程建設階段,必須接受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
第四條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的依據是:國家和地方頒發的有關法律法規;水利水電行業有關技術規程、規范,質量標準和經批準的設計文件等。
第五條水利水電工程在階段(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前,必須以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質量進行等級核驗,并提出工程質量評定報告。未經質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單位不得交驗,工程主管部門不能驗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水利工程在申報優秀設計、優質工程項目時,必須有相應質量監督機構簽署的工程質量評定意見。
第二章機構與人員。
第六條浙江省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省、市(地)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按兩級設置:
(一)省級設置省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簡稱中心站)。
(二)市(地)級、省錢塘江管理局設置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站。
省、市(地)質量監督機構隸屬于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業務上接受上一級質量監督機構的指導。
第七條省重點水利工程質量監督項目站(組)和市(地)重點水利工程質量監督項目組,由省、市(地)質量監督機構組建,其人員由省、市(地)站選派、委聘。
第八條質量監督機構的站長宜由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工程建設的領導兼任,并配備相應級別的專職副站長。質量監督機構的正副站長由其主管部門任命,并報上一級質量監督機構備案。
第九條質量監督機構應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質量監督員。其數量由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和專業配套的原則確定。
第十條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取得工程師職稱,或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有五年以上從事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咨詢或建設管理工作的經歷。
(二)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認真執法,責任心強。
(三)經過培訓并通過考核取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員證”。
第十一條質量監督機構可聘任符合上述條件的工程技術人員作為工程項目的專、兼職質量監督員。為保證質量監督工作的公正性、權威性,不得委聘從事該工程監理、施工、設備制造的人員作為該工程的質量監督站(組)人員。
第十二條中心站負責全省各市(地)質量監督機構的質量監督員的考核、認證工作;質量監督機構的質量監督員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從事質量監督工作。質量監督機構資質每四年復核一次,質量監督員證有效期為四年。
第十三條中心站負責向各市(地)站頒發由水利部統一印制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合格證書”和“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員證”。
第三章機構職責。
第十四條省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的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水利部、省有關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以及水利水電行業有關技術規程、規范、技術標準等。
(二)歸口管理并指導各市(地)質量監督機構和省、市(地)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檢測機構的工作。
(三)對本省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組織實施質量監督;協助配合由部總站和流域分站組織監督的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
(四)參與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的設計審查、招投標工作;參與水利水電工程優秀設計優質工程評審。
(五)參與水利工程質量大檢查工作和重大質量事故的分析處理,仲裁有關水利工程質量爭端。
(六)參加受監工程的階段(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提出工程質量評定報告。
(七)掌握全省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的質量動態和質量監督工作情況,定期向總站報告,并抄送流域分站;組織培訓質量管理人員,總結交流質量監督工作經驗,不斷提高質量監督和檢測工作水平。
第十五條市(地)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站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水利部和省、廳有關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執行水利水電行業有關技術規程、規范、技術標準,以及總站、中心站制定的有關質量監督的規定和實施細則。
(二)負責管理市(地)范圍的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及所屬質量監督檢測機構工作。
(三)負責本市(地)除流域分站、中心站受監以外及中心站委托的水利水電工程的質量監督。
(四)參與重要的小型水利水電工程設計審查、招投標工作;參與市(地)、縣級水利水電工程優秀設計、優質工程評審。
(五)參與水利工程質量檢查和水利工程質量事故的分析處理,仲裁受監工程的有關質量爭端。
(六)參與受監工程的階段(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提出質量評定報告。
(七)掌握市(地)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的質量動態和質量監督工作情況,定期向中心站匯報;組織培訓質量管理人員,學習交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及管理工作經驗,不斷提高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水平。
第十六條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的權限:
(一)對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的工作質量進行監督,發現越級承包工程任務、能力明顯不足、質量管理混亂的單位,應責成有關單位限期整改,必要時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二)對偽造現場施工記錄、單元工程質量評定記錄、隱瞞工程質量事故真相的施工單位,應視其情節輕重,建議有關部門給予批評、警告、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
(三)對違反技術規程、規范、質量標準或設計文件的施工單位,通知建設、監理單位采取糾正措施。問題嚴重時,可責令其停止施工。
(四)對使用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等,責成建設(監理)單位采取措施糾正。
(五)質量監督人員需持“水利質量監督員證”進行施工現場質量都督,檢查施工質量,有權調閱建設(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的檢測試驗成果、質量評定記錄和施工記錄等。
(六)提請有關部門獎勵先進質量管理單位及個人。
(七)提請有關部門或司法機關追究造成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單位和個人的行政、經濟、刑事責任。
第四章質量監督。
第十七條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質量監督方式以抽查為主。大型水利工程應建立質量監督項目站,中、小型水利工程可根據需要建立質量監督項目組,或進行巡回監督檢查。質量監督項目站(組)每年的質監活動不少于四次。巡回監督檢查次數應視工程建設總進度確定。
第十八條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應在工程招標或開工前到相應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監督手續,簽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申請書》,有關部門或單位應向質量監督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項目建設審批文件;。
2、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與監理、設計、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副本;。
3、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單位的基本情況和工程質量管理組織情況等資料。
從工程招標前辦理質量監督手續,到工程竣工驗收委員會同意工程交付使用止,為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期。
第十九條質量監督項目站(組)根據受監督工程的規模、重要性等,制定質量監督計劃,確定質量監督的組織形式和人員。
第二十條質量監督的主要內容。
1、施工準備階段。
(1)對監理、設計、施工和有關產品作單位的資質進行復核;。
(2)對主體工程施工前的準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3)對施工單位檢測試驗室的資質、技術力量、儀器設備等進行監督檢查。
2、施工階段。
(1)對建設、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體系和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以及設計單位現場服務情況等實施監督檢查。
(2)監督檢查技術規程、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執行情況。
(3)對工程項目的單位工程、分部工程的劃分進行核定,對單元工作的質量評定進行抽查,并檢查工程質量評定資料的準確、完整情況。
(4)監督檢查重點施工工序、隱蔽工程,參加階段(中間)驗收并提出質量評定報告。
(5)參與質量事故的分析處理。
(6)對中間產品及成品質量進行監督抽查。
3、工程竣工階段。
(1)參與審查竣工報告及竣工驗收資料;。
(2)工程竣工驗收前,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向工程竣工驗收委員會提出工程質量等級的評定報告。
第五章質量檢測。
第二十一條工程質量檢測是工程質量監督和質量檢查的重要手段。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必須取得省級以上計量認證合格證書,并以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授權,方可從事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工作,檢測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二十二條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主要承擔以下任務:
(一)核查受監督工程參建單位試驗室的資質、人員素質、裝備、試驗方法及成果等。
(二)根據需要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樣檢測,提出檢測報告。
(三)參與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方案。
(四)質量監督機構委托的其他任務。
第二十三條質量檢測單位所出具的檢測鑒定報告必須實事求是,數據準確可靠,并對出具的數據和報告負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工程質量檢測有償服務,檢測費用由委托方支付。收費標準按有關規定確定。在處理工程質量爭端時,發生的一切費用由責任方支付。
第六章工程質量監督費。
第二十五條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應向質量監督機構繳納工程質量監督費。工程質量監督費屬事業性收費。工程質量監督收費,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水利(92)浙價費聯51號、(1992)財農134號、浙水政(92)第60號文件及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收費標準按水利工程建筑安裝工作量0.15%~0.25%收取,并按水利工程所在地域確定。原則上,大城市按受監工程建筑安裝工作量的0.15%,中等城市按受監工程建筑安裝工作量的0.20%,小城市按受監工程建筑安裝工作量的0.25%收取。城區以外的水利工程可比照小城市的收費標準適當提高。
第二十六條工程質量監督費由工程建設單位負責繳納。大中型工程在辦理質量監督手續時,應根據總工期確定按年繳納計劃,年初一次結清年度工程質量監督費。小型水利工程在輸質量監督手續時交納工程質量監督費的50%,余額由質量監督部門根據工程進度收取。
水利工程在工程竣工前必須繳清全部工程質量監督費,若概算調整,質量監督費應作相應調整。
第二十七條質量監督費應用于質量監督工作的正常開支,支款專用,財務收支必須進行統一管理和統一核算,其具體使用和開支范圍如下:
(一)自收自支質量監督機構的事業性費用;。
(二)聘任質量監督員及差旅費的費用;。
(三)檢測儀器、設備及交通工具購置、使用費用;。
(四)委托抽樣檢測、試驗費用;。
(五)工程質量監督會議及資料費用;。
(六)業務培訓和技術咨詢費用;。
(七)用于獎勵優秀質量監督機構、優秀質量監督員的費用;。
(八)其他用于質量監督方面的費用。
第七章獎懲。
第二十八條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予以通報批評或建議其主管部門按其他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一)未按規定辦理質量監督手續的;。
(二)向施工單位提供不合格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的;。
(四)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沒有按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的。
第二十九條勘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或建議有關主管部門降低其資質等級直至收繳資質證書。經濟處理按合同辦理,觸犯法律的,按國家有關法律處理:
(一)無證或超越次質等級承接任務的;。
(二)不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監督的;。
(三)施工圖設計滿足不了的工程質量、進度要求的;設計單位現場服務不到位的;。
(七)經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核定工程質量等級為不合格或工程需要加固或拆除的。
第三十條質量檢測單位偽造檢測數據、檢測結論的,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建設有關部門降低其資質等級直至收繳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對不認真履行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職責的質量監督機構,建議其水行政主管部門撤換負責人并進行機構改組,或由上一級水利工程質量都督機構給予通報批評、撤銷授權。
質量監督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質量監督機構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細則由浙江省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浙江省水利水電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看了質量管理制度規章制度還看:
幼兒園規章制度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十七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更好地服務于每一位客戶,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度,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一、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二、工作期間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三、上班第一時間打掃檔口衛生,整理著裝,必須做到整潔干凈;員工需畫淡妝,精力充沛!
四、上班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
五、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于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復!
六、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機密;
七、工作時不得接聽私人電話,手機應調為靜音或震動。
十四、員工離職、辭退后在兩年內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商業機密,如對本公司造成不良后果責任將由對方負責,并向有關單位提起訴訟!
公司宗旨:敏銳觀察和自我創新,以時尚品質、潮流為產品風格,以信譽、創新、完美經營為理念,以包裝精美、質量上乘、價格合理、服務優質、信譽良好為追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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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規章制度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十八
1、嚴禁現金交易。一旦發現此情,罰雙方當事人各100元。
2、嚴禁食堂工作人員以外的任何人進操作間。發現一例,罰主廚和進去的人各20元。總務主任只能對糧食和蔬菜過秤時方可進入。
3、嚴禁食堂工作人員將學校飯菜做人情。發現不刷卡免費送飯菜現象,一次罰雙方當事人50元。
4、食堂工作人員無權賣生食品,如雞蛋、大米等。發現一例,罰雙方當事人各50元。
5、嚴禁食堂工作人員把學校的東西拿回家。發現一次,罰款50元。
6、食堂工作人員要遵守作息時間,不得無故曠工。有事要向校長和總務主任請假。因故耽誤了工作,期間的工資浮動平分給其他多做事的人。
7、一般情況下,食堂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貨。應該有安排地統一進貨。
8、食堂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以及每周帶班進貨的行政領導不得購買過期、變質、霉爛的食品。誰做主買進了不能使用的東西,誰照價賠償。
9、帶隊進貨的行政人員必須帶足資金,嚴禁賒賬現象發生。誰賒賬,誰付錢,學校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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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規章制度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十九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質量振興綱要(-20xx年)》和有關規定,為了加強對水利工程的質量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水利工程建設活動的單位(包括項目法人(建設單位)、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或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水利工程是指由國家投資、中央和地方合資、地方投資以及其他投資方式興建的防洪、除澇灌溉、水力發電、供水、圍墾等(包括配套與附屬工程)各類水利工程。
第四條本規定所稱水利工程質量是指在國家和水利行業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批準的設計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對興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
第五條水利部負責全國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各流域機構受水利部的委托負責本流域由流域機構管轄的水利工程的質量管理工作,指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質量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第六條水利工程質量實行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負責、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和政府監督相結合的質量管理體制。
水利工程質量由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負全面責任。監理、施工、設計單位按照合同及有關規定對各自承擔的工作負責。質量監督機構履行政府部門監督職能,不代替項目法人(建設單位)、監理、設計、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設各方均有責任和權利向有關部門和質量監督機構反映工程質量問題。
第七條水利工程項目法人(建設單位)、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的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質量工作負領導責任。各單位在工程現場的項目負責人對本單位在工程現場的質量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各單位的工程技術負責人對質量工作負技術責任。具體工作人員為直接責任人。
第八條水利工程建設各單位要積極推行全面質量管理,采用先進的質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廣先進的科學技術和施工工藝,依靠科技進步和加強管理,努力創建優質工程,不斷提高工程質量。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提高工程質量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實行獎勵。
第九條水利工程建設各單位要加強質量法制教育,增強質量法制觀念,把提高勞動者的素質作為提高質量的重要環節,加強對管理人員和職工的質量意識和質量管理知識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質量管理的激勵機制,積極開展群眾性質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議活動。
第二章工程質量監督管理。
第十條政府對水利工程的質量實行監督的制度。
水利工程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由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質量監督機構實施質量監督。
第十一條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必須按照水利部有關規定設立,經省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資質審查合格,方可承擔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
各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必須建立健全質量監督工作機制,完善監督手段,增強質量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各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要加強對貫徹執行國家和水利部有關質量法規、規范情況的檢查,堅決查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以及濫用職權的行為。
第十二條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對流域機構、省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進行統一規劃、管理和資質審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省級以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統一規劃管理和資質審查。
第十三條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監督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在其資質等級允許范圍內從事水利工程建設的質量工作;負責檢查、督促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單位建立健全質量體系。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按照國家和水利行業有關工程建設法規、技術標準和設計文件實施工程質量監督,對施工現場影響工程質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實施以抽查為主的監督方式,運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監督抽查后的處理工作。工程竣工驗收時,質量監督機構應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核定。未經質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單位不得交驗,工程主管部門不能驗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根據需要,質量監督機構可委托經計量認證合格的檢測單位,對水利工程有關部位以及所采用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抽樣檢測。
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認定的水利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數據是全國水利系統的最終檢測。
各省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認定的水利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所出具的檢測數據是本行政區域內水利系統的最高檢測。
第三章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質量管理。
第十六條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應根據國家和水利部有關規定依法設立,主動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其質量體系的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應根據工程規模和工程特點,按照水利部有關規定,通過資質審查招標選擇勘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并實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須有工程質量條款,明確圖紙、資料、工程、材料、設備等的質量標準及合同雙方的質量責任。
第十八條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要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查體系,根據工程特點建立質量管理機構和質量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項目法人(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應按規定向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應主動接受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和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施工中應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工程完工后,應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工程質量驗收、簽證。
第四章監理單位質量管理。
第二十一條監理單位必須持有水利部頒發的監理單位資格等級證書,依照核定的監理范圍承擔相應水利工程的監理任務。監理單位必須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其監理資格質量檢查體系及質量監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監理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水利行業法規、技術標準,嚴格履行監理合同。
第二十三條監理單位根據所承擔的監理任務向水利工程施工現場派出相應的監理機構,人員配備必須滿足項目要求。監理工程師上崗必須持有水利部頒發的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一般監理人員上崗要經過崗前培訓。
第二十四條監理單位應根據監理合同參與招標工作,從保證工程質量全面履行工程承建合同出發,簽發施工圖紙;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措施;指導監督合同中有關質量標準、要求的實施;參加工程質量檢查、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和工程驗收工作。
第五章設計單位質量管理。
第二十五條設計單位必須按其資質等級及業務范圍承擔勘測設計任務,并應主動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其資質等級及質量體系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設計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設計過程質量控制,健全設計文件的審核、會簽批準制度,做好設計文件的技術交底工作。
第二十七條設計文件必須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設計文件應當符合國家、水利行業有關工程建設法規、工程勘測設計技術規程、標準和合同的要求。
(二)設計依據的基本資料應完整、準確、可靠,設計論證充分,計算成果可靠。
(三)設計文件的深度應滿足相應設計階段有關規定要求,設計質量必須滿足工程質量、安全需要并符合設計規范的要求。
第二十八條設計單位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設計文件及施工圖紙,在施工過程中要隨時掌握施工現場情況,優化設計,解決有關設計問題。對大中型工程,設計單位應按合同規定在施工現場設立設計代表機構或派駐設計代表。
第二十九條設計單位應按水利部有關規定在階段驗收、單位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中,對施工質量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提出評價意見。
第六章施工單位質量管理。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必須按其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承攬工程施工任務,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其資質和質量保證體系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必須依據國家、水利行業有關工程建設法規、技術規程、技術標準的規定以及設計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進行施工,并對其施工的工程質量負責。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不得將其承接的水利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進行轉包。對工程的分包,分包單位必須具備相應資質等級,并對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質量向總包單位負責,總包單位對全部工程質量向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負責。工程分包必須經過項目法人(建設單位)的認可。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要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制定和完善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及考核辦法,落實質量責任制。在施工過程中要加強質理檢驗工作,認真執行“三檢制”,切實做好工程質量的全過程控制。
第三十四條工程發生質量事故,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向監理單位、項目法人(建設單位)及有關部門報告,并保護好現場,接受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認真進行事故處理。
第三十五條竣工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和水利行業現行的工程標準及設計文件要求,并應向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提交完整的技術檔案、試驗成果及有關資料。
第七章建筑材料、設備采購的質量管理和工程保修。
第三十六條建筑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質量由采購單位承擔相應責任。凡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設備均應按有關規定進行檢驗。經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得用于工程。
第三十七條建筑材料和工程設備的采購單位具有按合同規定自主采購的權利,其它單位或個人不得干預。
第三十八條建筑材料或工程設備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二)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三)產品包裝和商標式樣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要求;。
(四)工程設備應有產品詳細的使用說明書,電氣設備還應附有線路圖;。
(五)實施生產許可證或實行質量認證的產品,應當具有相應的許可證或認證證書。
第三十九條水利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移交證書寫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規定。
工程質量出現永久性缺陷的,承擔責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
第四十條水利工程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出現工程質量問題,一般由原施工單位承擔保修,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章罰則。
第四十一條水利工程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應嚴肅處理。對責任單位予以通報批評、降低資質等級或收繳資質證書;對責任人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第四十二條因水利工程質量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的,責任單位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受損方經濟賠償。
第四十三條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門予以通報批評或其它紀律處理。
(一)未按規定選擇相應資質等級的勘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
(二)未按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
(四)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沒有按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的。
第四十四條勘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降低資質等級直至收繳資質證書,經濟處理按合同規定辦理,觸犯法律的,按國家有關法律處理:
(一)無證或超越資質等級承接任務的;。
(二)不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監督的;。
(三)設計文件不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要求的;。
(四)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不符合本規定第三十五條要求的;。
(五)未按規定實行質量保修的;。
(七)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沒有及時按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的;。
(八)經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核定工程質量等級為不合格或工程需加固或拆除的。
第四十五條檢測單位偽造檢驗數據或偽造檢驗結論的,根據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降低資質等級直至收繳資質證書。因偽造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六條對不認真履行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職責的質量監督機構,由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上一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給予通報批評、撤換負責人或撤銷授權并進行機構改組。
從事工程質量監督的工作人員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或者濫用職權、貪污受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規定由水利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幼兒園規章制度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二十
第一條為規范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規章制度建設工作,促使制定、頒布、修訂規章制度的程序科學化、規范化,保證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健全并有效執行,適應依法治企的需要,建立完善企業化制度體系,提升制度執行力,依據集團公司關于制度建設和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規章制度是指以公司名義頒布實施、規范公司及各子公司經營活動和管理行為、具有普遍適用性的制度性規范文本。
第三條公司規章制度按審核權限分基本管理制度和具體規章兩大類。基本管理制度是指由公司股東審核決定的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總經理工作細則、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等。具體規章是指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黨委、黨政聯席會議審核決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制定規章制度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符合公司章程,有利于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
(三)堅持制度體系設計,保證其一致性、先進性、實用性;。
(四)具有相對的穩定性,能在一定的時間和范圍內普遍適用;。
(五)注意制度間的協調性,避免各項制度之間沖突、遺漏,重復;。
(六)在明確職權的同時,必須明確相關責任,做到權責統一。
第五條規章制度建設工作實行統一領導,歸口協調,分工負責,在公司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
第六條成立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公司規章制度建設工作。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其他領導成員、各管理職能單位負責人。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審議公司制度體系建設方案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擬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上報股東審核同意后組織執行;。
(三)負責審核公司具體規章的修訂、完善、廢止方案;。
(四)審議公司規章制度運行情況報告。
第七條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作為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負責公司規章制度建設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公司企業管理部門,主任由企管部門負責人擔任。
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體系的策劃和設計,組織制訂公司規章制度體系建設方案;。
(二)負責組織審核相關規章制度文本草案并按程序組織報批;。
(三)負責組織評價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并提出規章制度修改、完善、廢止建議;。
(四)檢查公司規章制度運行情況,書寫公司規章制度運行情況報告。第八條公司各管理職能部門是公司規章制度建設的責任部門,在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部門職責內相關業務規章制度的建設工作。
各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按職能和業務分工擬訂專業的規章制度建設方案或工作計劃;。
(二)負責組織起草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相關規章制度文本草案;。
(三)負責本部門職責專業相關規章制度的執行與監督;。
(四)有責任對制度體系建設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九條公司規章制度的建設與完善工作根據以下原因開始啟動:
(一)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
(二)集團等上級管理部門要求;。
(三)公司規章制度體系建設工作方案或工作計劃。
工作隊伍負責完成;具體規章按照誰的業務誰負責、誰的制度誰建設的原則由各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完成。
第十一條規章制度文本的起草,一般應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確定主題,草擬提綱;。
(二)調查研究,收集和掌握有關的法律、法規及上級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
(三)撰寫草案;。
(四)將草案發至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征求意見;。
(五)匯總意見,修改完善。
第十二條征求意見應面向公司各部門,有特定對象的,還應專門聽取特定對象的意見和建議。
各單位對制度文本的意見和建議,應盡可能體現和落實在制度文本之中。對不能協調一致的意見,應將不同意見附在制度文本草案之后一并報批。
第十三條制度文本應做到用詞準確、條理清晰、結構嚴謹、體例規范、言簡意賅、易行管用,既尊重程序,又講究效率。
第十四條規章制度的文本格式應符合公司依據本辦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書寫規范》的要求。
第十五條各部門在完成規章制度文本草案起草后,應先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初審,初步審核擬訂的規章制度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否符合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實際需要,是否符合公司的機構設置和運行條件的現實要求。
第十六條除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及上級管理部門有特殊要求外,規章制度文本草案在初審后一般應及時送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復審,復審的內容包括文本格式是否符合公司要求,是否同公司現行的有關規章制度存在重復、交叉、矛盾。
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對不符合公司實際需要、暫不成熟、與現行規章制度沖突的規章制度,可以提出修改完善、暫緩下發、不予下發的意見。
第十七條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在正式頒布前,還應經過以下審核程序:
(二)凡涉及安全、環保、質量等社會責任的,應報上級或政府相關部門審核。
(一)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股東審核批準后頒發執行。
(二)公司具體規章制度經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由總經理或由總經理授權副總經理簽署和頒發執行。
(三)規章制度中屬于黨群工作制度的,報經公司黨委審議批準后,由公司黨委書記或副書記簽署和頒發執行。
第十九條公司建立制度執行責任體系。各管理部門和各分廠、子公司主要負責人是規章制度執行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制度執行的直接責任人,分別對本單位規章制度執行負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
第二十條建立完善制度執行監督評價體系。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相關業務制度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審計監察部門負責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評價。
第二十一條建立規章制度異常管理機制。規章制度在執行中出現以下異常現象時,由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評估完善:
(一)上級管理部門提出修改完善意見的;。
(二)制度執行部門和有關單位提出3次以上修訂意見的;。
(三)制度監督部門提出重大制度改進意見。
第二十二條規章制度在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應及時報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便及時組織修訂和完善。在未進行修訂和完成之前,原則上應按原制度條款執行。
第二十三條當制度在執行的過程中由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要按照實際情況及時予以修訂。
第二十四條制度修訂應嚴格履行制度制訂時的相關程序,并在頒發文件時簡要說明修訂理由。
第二十五條當制度與相關法律發生沖突或者有更替制度出現時予以廢止。
第二十六條公司各子公司規章管理制度建設,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由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從印發之日起執行。
相信大家都能意識到一個問題。制度建設是一個制定制度、執行制度并在實踐中檢驗和完善制度的理論上沒有終點的動態過程,從這個意義上講,制度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只有建立一個良好的規章制度管理體系,企業、政府才能更好的管理自身。
幼兒園規章制度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二十一
1、廚政部工作人員上、下班時,必須打考勤,嚴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
2、穿好工作服后,應向組長或廚師長報到或總體點名。
3、根據廚房工作需要,加班的廚師留下,不加班的廚師下班后應離開工作地。
4、上班時應堅守工作崗位,不脫崗,不串崗,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會客,看書報,下棋、打私人電話,不得帶親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場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調。
5、因病需要請假的員工應提前一日向廚師長辦理準假手續,并出示醫院開出的有效證明、因不能提供相關手續或手續不符合規定者,按曠工或早退處理。請假應寫請假條書面備案。
6、需請事假的,必須提前一日辦理事假手續,經廚師長批準后方有效,未經批準的不得無故缺席或擅離崗位。電話請假一律無效。
7、根據工作需要,需廷長工作時間的,經領導同意,可按加班或計時銷假處理。
8、婚假,產假、喪假按酒店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
9、本制度適用于廚政部的所有員工。
一、檢查工具、用具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
二、按崗位要求規范操作,保證質量。
三、愛護公物,不吃、拿后廚食物及原料。
四、值班期間保管好后廚物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后廚。
五、落實各項安全防范制度,確保后廚的設施、設備食品原料的安全。
六、遵守工作紀律,有事提前一天請假。
七、落實例會制度,對工作進行講評。
一、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二、按規定著裝,保持良好形象。
三、工作中不準嬉笑打鬧,不準聊天、干私活、吃零食、看電視、打手機。
四、不準與顧客發生糾紛。
五、工作中做到“三輕”(動作輕、說話輕、走路輕)、“四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六、工作中按規定用餐,不準吃、拿出售的成品。
七、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請假,按服務區《考勤和請銷假制度》執行。
八、愛護設施、設備,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九、落實例會制度,對工作進行講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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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規章制度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二十二
第一條、為了合理規劃和保護城市中學、小學、幼兒園建設用地,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市區的中學、小學、幼兒園的校園現有建設用地和規劃預留建設用地。
第三條、中學、小學、幼兒園的規劃和建設,應當根據《福州市城市總體規劃》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合理布局,配套建設,逐步實施。
第四條中學、小學、幼兒園的設置規模,應當按照規劃技術規范,根據所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和分布狀況合理確定。
中學、小學、幼兒園建設用地面積,按國家和省規定的生均用地定額執行。
第五條、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市教育主管部門確定中學、小學、幼兒園建設用地規劃紅線,報經市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
第六條、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配套建設的中學、小學、幼兒園,其選址定點和設計方案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市教育等有關部門會審確定。
第七條、建設項目按照規劃需要配套建設中學、小學、幼兒園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出讓合同或者劃撥決定書等文件中明確中學、小學、幼兒園的用地面積和權利歸屬。
規劃配套建設的中學、小學、幼兒園必須與建設項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建設項目分期進行的,應當按照規劃要求交付使用。
規劃配套建設的中學、小學、幼兒園,未經市政府批準,不得改變使用性質。
本規定修改前配套建設的幼兒園的產權歸屬,適用當時的.規定。
第八條、嚴格控制拆遷或占用中學、小學、幼兒園的校舍或場地。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遷校舍的,拆遷人應當根據城市規劃要求,優先就地、就近安置,并按原面積和用途歸還產權,互不計價;因城市建設需要占用學校場地的,應當就近按原面積補還。
第九條、禁止將中學、小學、幼兒園的規劃預留建設用地改作他用。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必須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市政府批準。
第十條、因市政建設等確需臨時占用中學、小學、幼兒園建設規劃預留建設用地,必須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批,并向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辦理臨時用地手續。禁止在批準臨時用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教育建設需要時,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應當按規定的期限自行拆除,不予安置和補償。
第十一條、不得在中學、小學、幼兒園的現有用地內興建教工住宅。
不得在中學、小學、幼兒園的現有用地內興建與教學無關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因特殊情況確需建設的,須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門和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市政府批準。
第十二條、未經市政府批準,擅自批準調整中學、小學、幼兒園規劃預留建設用地的,批準文件無效,調整的土地由市政府責令退回。
第十三條、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批準書,擅自占用、改變中學、小學、幼兒園建設用地的,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十四條、違反本規定,未按規劃要求配套建設中學、小學、幼兒園或者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的,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配套建設中學、小學、幼兒園的投資額百分之十至二十的罰款。
第十五條、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玩忽職守,濫用權,造成損失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