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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庭審案例篇一
周龍20xx年廣西大學畢業。20xx年12月他參加了學校舉辦的招聘會,并與被告某公司簽訂了畢業生就業協議。20xx年7月31日,被告因周龍患有“乙肝小三陽”而通知其“不予錄用”。周龍家業貧寒,靠父母資助和助學貸款才完成學業,這次因為公司毀約,不僅使其喪失了工作機會,并且致使其錯過了選擇就業的最佳時機。20xx年4月,周龍多次與被告協商未果后,憤而將被告起訴,請求確認被告不予錄用的行為違法,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就業權,應承擔相應違約賠償責任,并賠償原告精神損失。
廣西欽州市欽南區法院審理認為,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的權利,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就業權利的意見》,要求保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的就業權。被告因原告是乙肝小三陽拒絕錄用,違反了上述規定,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就業權,判決用人單位賠償原告精神撫慰金1萬元。
點評
平等就業權,就是勞動權在人格權中的具體表現。憲法規定公民享有勞動權,這是一個憲法權利。這個權利反映在人格權法上,就表現為平等就業權。
我們在起草《民法典?人格權法》專家建議稿時,就寫過這個權利,其性質是人格權。侵害平等就業權,就是侵害人格權,就構成侵權行為,就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這個“病癥”坑害了很多青年,為此而喪失就業機會何其多!甚至有很多熱戀中的青年也因此而被父母等親屬強制干預,喪失追求幸福的權利,造成無數生活悲劇。
本案原告周龍就是這樣的受害者。他的遭遇,不僅使他喪失了就業的機會,而且錯過了尋找其他就業途徑的最佳時機。
我作為一個大學教師,我對他的遭遇深表同情,也為他呼吁。本案的重要意義,在于確認平等就業權是人格權,任何企業以“小三陽”為理由而拒絕接受勞動者,就構成侵害平等就業權。確認本案被告的行為構成侵權責任,為周龍討回了一個公道,同時,也對類似周龍的其他“小三陽”的勞動者主張了正義和公平。因此,本案判決值得稱道。
民事訴訟庭審案例篇二
第一部分:
書記員:原告入庭,被告入庭(書記員核對訴訟參與人身份)。書記員:現在宣布法庭紀律:(1.法庭內要保持肅靜,不得喧嘩,禁止吸煙; 2.開庭過程中不得隨便走動,不得進入審判區;3.未經法庭允許,不準錄音、錄像和拍照; 4.未經法庭允許,不準發言或提問;5.關閉移動通信工具。)
全體起立,請合議庭成員入庭。
報告審判長,原告×××訴被告×××糾紛一案,雙方當事人均已到庭,法庭準備工作已經就緒,可以開庭。
審判長:
請坐下,“××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在公開開庭審理原告××××××××訴被告×××××××××糾紛一案”。
請原告向法庭陳述單位的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單位、職務及代理權限。
請被告向法庭陳述相應內容(單位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單位、職務及代理權限)。
原告對對方出庭人員有無異議?
被告對對方出庭人員有無異議?
經審查上述當事人的手續,符合有關法律規定,準予參加本案訴訟。
本案受理后,依法由本院法官××擔任審判長并主審,與法官×××、×××組成合議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審普通程序,共同負責對案件的審判,由書記員×××擔任法庭記錄。當事人如認為上述人員不能公正審理本案,可以提出理由申請他們回避。
原告是否申請回避?
被告是否申請回避?
原告在訴訟中的其他權利義務是否清楚?
被告在訴訟中的其他權利義務是否清楚?
(如當事人稱不清楚,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下列訴訟權利):
1.提出證據、申請調查、申請鑒定的權利;
2.進行辯論和請求調解的權利;
4.反對對方陳述與本案無關事實的權利;
5.最后陳述的權利;
6.有請求回避的權利,即當事人如果認為本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或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處理的,有權申請更換上述人員。
當事人必須履行下列訴訟義務:
2.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妨礙民事訴訟,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3.如實陳述事實,不得做虛假陳述;
4.雙方當事人應圍繞訴訟請求能否成立進行陳述。
5.自覺履行生效裁判文書規定的義務
原告是否攜帶有證人、鑒定人出庭?
被告是否攜帶有證人、鑒定人出庭?
審判長:原告×××訴被告×××糾紛一案,現在正式開庭。第二部分:
現在開始法庭調查。
1.請原告向法庭陳述訴訟請求以及理由。
被告是否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逐一詢問每一訴訟請求的意見)?有無其他答辯意見?
被告對法庭歸納的爭議焦點有無異議?
2.下面,法庭對當事人的爭議焦點和案件的相關事實進行調查。在本院規定的舉證期限內,原告向法庭提交了以下證據:(直接宣讀證據清單的證據名稱),除此之外,原告還提交了其他證據嗎?請原告按證據清單的順序,陳述每一證據需要證明的內容。
開庭以前,被告是否向本院提交的證據?
對當事人提交的證據,經合議庭評議后再作認定。
根據訴辯雙方剛才的陳述,法庭認為有幾個問題還需要向雙方當事人進行調查。(提出調查問題)1、2、3、(詢問合議庭成員有無其他問題)
法庭調查結束。
第三部分:
下面進行法庭辯論。
1.原告有無辯論意見?
被告有無辯論意見?
如無新的辯論觀點,法庭辯論將終結。
2.原告有無新的辯論觀點?
被告有無新的辯論觀點?
3.法庭辯論將終結。
原告有無最后陳述意見?
被告有無最后陳述意見?
4.根據法律規定本案可以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
原告是否同意調解?
被告是否同意調解?
第四部分:
下面休庭二十分鐘,合議庭對本案進行評議。休庭期間,當訴訟參與人和旁聽的同志可以自由進出法庭。休庭。
現在繼續開庭。
原告×××××××××××訴被告×××××××××糾紛一案,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審普通程序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審理經過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雙方當事也作了最后陳述。休庭以后,合議庭三位法官根據本案當事人提交的證據,以及當事人對證據的質證意見,和法律的相關規定,對本案的事實、原告的訴訟請求、被告的答辯意見,進行了認真的評議。現在宣布評議結果。
1、關于對本案證據的認定。(或合議庭決定,對證據的認定,在判決書中進行表述)。
2、關于本案合同的效力。
3、關于原告的訴訟請求。
4、關于被告的答辯意見。
下面,我代表××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告訴被告糾紛一案進行口頭宣判。全體起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判決如下:
(宣讀判決書)
剛才的宣判,原告聽清沒有?被告聽清沒有?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
本案的庭審筆錄請雙方當事人在閉庭后立即核對,也可以閉庭后五日內來本院核對。訴訟參與人如認為記錄有遺漏或錯誤,可以申請補正,如沒有就請逐頁簽字,并請留下聯系電話。
××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現在閉庭。
書記員:全體起立。請合議庭成員退庭。
請旁聽的同志退庭。
請原告簽字。
請被告簽字。
請雙方當事人退庭。
民事訴訟庭審案例篇三
20xx年11月27日,沈陽某銀行委托沈陽銀信信用卡代理服務有限公司到齊濤家所在地,沈北新區蒲河鎮發送緊急通知即催賬單。
賬單內容是:“齊濤:您所持有的銀行信用卡,截至20xx年10月透支欠款已經超過3個月,且數額較大,經多次提醒、催收,您均以各種理由進行推脫,仍未還款,依據我國刑法第196條之規定,您的行為已涉嫌信用卡詐騙。如您在20xx年11月29日之前仍不能一次性還清全部欠款,我單位將把您的立案材料移交至沈陽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部門立案處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齊濤否認其在該銀行辦理過信用卡,但催賬單在齊濤的家人、朋友及周圍群眾中引起不良反響。
20xx年6月,齊濤經過查詢個人信用報告,發現信用卡透支的齊濤另有其人,此齊濤并非彼齊濤。齊濤到法院起訴,要求該銀行為自己消除不良信用記錄,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5000元。
沈陽市沈北新區法院認為,被告在催收賬款過程中,未盡到足夠的注意義務,依據真偽未辨的欠款信息,到原告家庭住地發送以透支涉嫌詐騙追究刑事責任為內容的催收通知,在一定范圍導致原告的社會評價降低,存在主觀過錯,構成侵害齊濤的名譽權,判決銀行公開道歉,并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
點評
典型的張冠李戴啊!天下的齊濤多了去了,銀行再馬虎,也要核查清楚啊!
銀行怎能如此不負責任,給一個與此毫無關聯的此齊濤發出欠款并且有涉嫌信用卡詐騙將要把立案材料移交公安機關偵查處理的催賬單呢?須知,這樣的催賬單,涉及到被催賬的人的信用、名譽以及人格尊嚴,造成名譽權損害是必然的后果。
根據民法的規則,銀行負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應當以謹慎人的標準要求自己,不能如此不負責任。違反注意義務就有過失,銀行對于自己過失造成的后果,當然應承擔侵權責任。
點評本案,還有一個重要意義,就在于認定一個行為是不是構成侵權,基本的歸責原則是過錯責任原則。在一般情況下,有過錯就有責任,無過錯就沒有責任,除非法律規定的是無過失責任適用的范圍。
什么是過錯呢?過錯就是故意和過失。故意,是行為人追求或者放任行為的后果;而過失,在民法上的要求,就是應當注意而沒有注意。當一個主體負有注意義務,由于疏忽或者懈怠而沒有盡到這個注意義務,就存在過失。
在本案中,被告銀行對自己的客戶負有注意義務,對他人也負有注意義務,卻未經核實,就對沒有信用卡透支的此齊濤,認定為彼齊濤,對其發出錯誤的催賬單,造成了損害后果。有過失,有損害,被告當然就有侵權責任。
鎮江 妻子侵占植物人丈夫的賠償款
民事訴訟庭審案例篇四
民 事 訴 訟 法
一、民事訴訟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民事訴訟,就是人民法院在雙方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審理和解決民事糾紛案件和其他案件的各種訴訟活動,以及由此所產生的各種訴訟法律關系的總和。
特征:1,民事訴訟具有公權性質2,民事訴訟具有強制性3,民事訴訟當事人雙方訴訟地位具有平等性4,民事訴訟具有程序性(p13):民事訴訟法,就是國家制定或者認可的,調整民事訴訟法律關系主體的行為和互相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民事訴訟法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民事訴訟法是指民事訴訟法典,即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制定頒行的關于民事訴訟的專門法律。廣義的民事訴訟不僅包括民事訴訟法典,還包括其他法律中有關民事訴訟程序的規定。
第六章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第七章 民事審判的基本制度
一、合議制度的概念 合議制度,是只有三名義上的審判人員組成審判集體,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對案件進行審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合議庭的組成應該是單數。合議制和獨任制是人民法院 審理民事案件的兩種審判組織形式。合議庭由審判長,助理審判員或者人民陪審員隨機組成。
二、回避的條件 審判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須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2,與本案有利害關系3,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以上規定,適用于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
審判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3,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勘驗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4,與本案的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關系的5,本人與本案當事人之間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審判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回避,但應當提供證據材料:1,未經批準,私下回見本案一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的2,為本案當事人推薦,介紹代理人、辯護人,或者為律師、其他人員辦理該案件的3,接受本案當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財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報銷費用的4,接受本案當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請,或者參加由其支付費用的各項活動的5,向本案當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訊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購買商品、裝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給予的好處的。不公開審理的規定:1,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2,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3,離婚案件和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但是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4,合議庭對案件的評議也是不公開的。
第十章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轄
一、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圍 我國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有以下幾種:a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財產權和人身權糾紛。1,由民法調整的因財產關系及與財產關系相聯系的人身關系的民事糾紛2,有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等調整的因婚姻家庭關系、繼承關系、收養關系等產生的糾紛。3,由商法調整的因商事關系引起的糾紛4,有經濟法調整的因經濟關系引發的各類糾紛5,有勞動法調整的因勞動關系引發的糾紛b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適用于民事訴訟法解決的其他案件。該案件主要有: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等。
二、民事案件管轄的概念: 民事案件的管轄,是指各級人民法院之間以及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
三、級別管轄的概念級別管轄,是指劃分上下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
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2,認為應當由本案審理的案件四、一般地域管轄一般地域管轄的原則:《《民事訴訟法》第22條確立了一般地域管轄的原則,即“原告就被告”原則。最高人民法院在《民訴意見》中還對特定情況作了以下補充規定:1,雙方當事人均被注銷城鎮戶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2,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3,雙方當事人都是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4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般地域管轄的例外:1,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3,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4,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此外,《民訴意見》還對下列特殊情況作了補充規定:1,追索贍養費案件的幾個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轄區,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2,非軍人對軍人提起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3,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4,被告一方注銷城鎮戶口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離婚案件地域管轄的特別規定(重點):1,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2,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戶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3,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4,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五、專屬管轄專屬管轄,是指法律規定特定類型的案件只能有專門的人民法院管轄,其他人民法院無管轄權,當事人也不得協議變更管轄法院的制度。
適用于專屬管轄的案件(簡答):1,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2,因因港口作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轄。3,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4,因船舶排放泄漏油類或者其他有害物質,海上生產、作業或者拆船、修船作業造成海域污染損害提起的訴訟,有污染發生地、損害結果地、、或者采取預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轄。5,因在我國領域和有管轄權的海域內履行的海洋勘探開發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合同履行地的海事法院轄。
協議管轄: 協議管轄,又稱合意管轄或約定管轄、意定管轄,是指雙方當事人在糾紛發生前或發生后,以書面方式約定管轄法院的制度。
一、其他組織 《民訴意見》第40條規定,其他組織包括:1,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私營獨資企業、合伙組織。2,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合伙型聯營企業;3,依法登記領取我國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4,經民政部門核準登記領取社會團體登記證的社會團體;5,法人依法設立并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8,經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9,符合本規定的條件的其他組織。
第十二章多數當事人
按照《民事訴訟法》第53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的訴訟形式,稱為共同訴訟。在共同訴訟中一方或雙方為二人以上,共同在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的當事人稱為共同訴訟人。
參加訴訟又未明確表示放棄實體權利的,人民法院仍應把其列為共同原告。8,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的,為共同訴訟人。9,共有財產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權人起訴的,其他共有權人應當列為共同訴訟人。
三、代表訴訟制度的特征:1,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人數眾多。2,有訴訟代表參與訴訟。3,多數當事人的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同一種類的。
四、人數不確定的代表人訴訟的特殊程序:1,公告2,登記3,判決效力的擴張
四、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與必要共同訴訟人的區別:1,爭議的訴訟標的不同2,參與訴訟的方式和時間不同。3,爭議對象不同。4,訴訟地位不同。
五、訴的概念:訴,是指當事人根據自己對法律的理解,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向法院提出的,解決民事爭議,保護其實體上的權利的請求。
訴的種類(選擇):1,給付之訴2,確認之訴3,形成之訴。(訴的變更與追加。理解)
第十五章民事訴訟證據與證明
一、民事訴訟證據的特征 :1,客觀性 2,關聯性 3,合法性。
證據的種類:1,書證 2,物證 3,視聽資料 4,證人證言 5,當事人陳述 6,鑒定結論 7,勘驗筆錄。
二、人民法院依職權調查收集證據(了解)
第十六章證明
一、無需證明的事實:1,眾所周知的事實 2,自然規律及定理 3,推定的事實 4,預決的事實 5,已為仲裁機構的生效裁決所確認的事實 6,已為有效公正文書所證明的事實 7,訴訟上承認的事實。
三、《證據規定》對證明責任分配的例外規定:1,證明責任分配的倒置。2,推定。3,法官裁量。
《證據規定》第4條對證明責任倒置的情形作了規定,但同一條款中的許多規定并不屬于證明責任的倒置,而是證明責任的正置。為明確起見,分述之:1,關于新產品制造方法發明專利侵權訴訟 2,關于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3,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4,關于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5,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6,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7,因共同危險行為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8。,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
四、證明過程(了解)
第十七章送達
第二十一章 第一審普通訴訟程序
一、起訴的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撤訴(選擇):1,申請撤訴 2,按撤訴處理 3,撤訴的法律后果 {三者要區分}。
三、缺席判決(選擇)缺席判決使用的情形:1,原告在被告反訴的情況下,經人民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3,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4,人民法院對無訴訟行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又不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四、延期審理的情形:1,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2,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3,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4,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訴訟中止(選擇)的條件:1,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與訴訟的;2,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為當事人一方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4,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5,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6,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第二十二章簡易程序
一、不能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1,起訴時被告下落不明的;2,發回重審的;3,共同訴訟中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人數眾多的;4,法律規定應當適用特別程序、審判監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程序;5,人民法院認為不宜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的。
第二十三章民事判決、裁定和決定{區分三者}。
一、民事裁定的效力 :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制作的第一審民事裁定,除“不予受理”、“對管轄權有異議的”和“駁回起訴”的裁定允許上訴外,其余裁定一經送達便生效。
第二十五章第二審程序
一、第二審程序的概念:第二審程序是指由于民事訴訟的當事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生效的第一審裁判而在法定期間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而引起的訴訟程序,是第二審級的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所適用的程序。
二、第二審程序與第一審程序的聯系與區別:a。聯系:第一審訴訟程序是第二審程序的前提和基礎,第二審程序是第一審訴訟程序的繼續和發展。b.區別: 1.審判程序發生的原因不同。2.審級不同。3,任務不同。
第二十六章審判監督程序
一、審判監督程序是怎樣引起的?1,當事人申請再審 2,法院決定再審 3,人民檢察院抗訴的再審。
第二十七章特別程序
民事訴訟庭審案例篇五
20xx年,常亮經朋友介紹從宋平手中買了一套二手房,在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戶手續時,發現該房產已經轉手3次,自己是第4位房主,房產證上登記的“房主”已不知去向,能夠找到的兩位前任房主間的轉讓、買賣也沒有規范的手續。
因無法辦理過戶手續,常亮訴至法院,要求前三位房主協助自己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查明,涉訴房屋系光的私有財產,1990年以公證的形式無償贈與秦霞,將相關憑證原件交付秦霞;秦霞又將房屋轉讓給宋平,將相關憑證原件交付宋平。20xx年,宋平將房屋賣給常亮。
以上轉讓手續均未辦理過戶。
法院認為,依照《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所有權取得、轉讓,須依房管部門登記為準,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物權不發生轉移,但原、被告間簽訂的房屋轉讓協議為有效合同,原告有權要求被告履行合同辦理過戶手續,20xx年12月,判決該房屋之前的3位房主于判決生效后60日內協助常亮辦理過戶手續。
點評
我選擇本案進行點評,意圖讓讀者明確不動產買賣的過戶登記手續的重要性。
買賣房屋,是在轉讓不動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按照《物權法》的規定,只有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才能發生權屬轉移的法律后果,否則,即使占有房屋等不動產,也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或土地使用權。
在本案中,交易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轉讓3次,但都沒有辦理物權變動的登記,因此,常亮即使占有了該房屋,也沒有享有其所有權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
常亮是聰明的,知道在這種情況下應當怎樣依法取得這個權利,防止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前兩任買主是糊涂的,不知道應當怎樣才能夠保障自己取得權利。
須知,僅僅對不動產權屬轉移的合同進行公證,是不能取得不動產的權利的,只有依法登記,才能夠取得不動產權利。法院的判決是對的,前任房主作為不動產產權出讓人,有義務協助買受人辦理不動產權屬轉移的登記手續,以保證買受人能夠買到交易的不動產權利。
北京 欺詐性撫養應當賠償費用
民事訴訟庭審案例篇六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法規及《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為甲方因與
就?糾紛一案在下列第?項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代理人:
1.一審??????????????????????????;
2.二審??????????????????????????;
3.執行??????????????????????????;
4.含非訴訟、訴訟、執行過程中的和解、調解。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并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了解案情,根據案情的需要調查取證。
2.分析案情,確定代理思路及辦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參與訴訟,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證據或意見。
4.在委托過程中,對涉及與本案有關的活動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若為特別授權代理,應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則謹慎行事。
5.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但以下內容除外:
(2)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3)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必須披露的信息和資料。
6.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8.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五條?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元。
2、差旅費:乙方按照下列第???????項方式收取差旅費:
(1)乙方與甲方約定包干差旅費的,乙方按不超過律師服務費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元。
(2)乙方預收差旅費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預收差旅費人民幣(大寫)???????元,乙方憑差旅費清單及有效憑證與甲方據實結算。
3、律師服務費、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條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事項終止時止。
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圴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委托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另行訂立合同。
第九條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甲方如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2項方式處理: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
民事訴訟庭審案例篇七
一、單項選擇題
1、下列哪種書證屬于處分性書證?()a、醫院病例
b、被繼承人生前寫給他人的含有立遺囑圖的書信 c、離婚證書 d、日記 答案:c
2、原告李華訴被告劉曉汽車肇事侵權賠償一案中,有下列幾個證據:
(1)某甲的證言。某甲證明,他在2002年7月8日聽某乙說,劉曉開車撞了李華(2)交通警察出具的肇事現場照片的復印件。
(3)某乙的證言。某乙說,我看了張三拍攝的錄像帶,上面有這起肇事發生的全過程。(4)李華向受訴人民法院所作的陳述。李華說,我在2002年7月8日開車正常行駛在路上,劉曉闖紅燈,撞了我。
b、交通警察出具的肇事現場照片的復印件 c、某乙的證言
d、李華向受訴人民法院所作的陳述 答案:d
d、合同書。通過上面條款,證明原告和被告曾簽訂了合同 答案:a
4、甲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乙償還其借款。甲出示了一張乙簽名的借條。乙否認借款事實存在,主張簽名是摹仿的。這需要對乙的簽名進行筆跡簽訂。下列關于鑒定的說法,不正確的是:()
a、甲可以自行委托鑒定機構鑒定,無需法院和乙的同意
b、甲如果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申請重新簽訂除外
5、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面表達正確的是()
6、根據法律規定,不能作為證人的人是()
a、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 b、未成年人
c、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
d、不能正確表達意志和不能辨別是非的人 答案:d
11、下列關于民事證據的說法正確的是哪一項:()
b、證據必須與要證明的案件事實有關聯性
12、下列關于視聽資料說法正確的是哪一項:()
d、凡經非法手段取得的視聽資料,一概不予認定 答案:c
d、一個客觀與合法的間接證據可以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答案:a
二、多項選擇題
d、了解案件情況的當事人的近親屬 答案:acd
b、甲和乙在國家公證機關正式辦理收養手續
c、甲與乙一直生活在一起,大家公認他們系父子關系
d、近年由于甲體弱多病,一直由乙照顧,甲死后的喪費也由乙負擔 答案:acd
b、楊某提出證人證言,證明周某的傷不是其狼狗咬傷
c、鑒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d、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答案:abcd
d、未經對方當事人知曉而制作的錄音材料 答案:ac
14、下列證據屬于鑒定結論的有()
17、關于證人與鑒定人的區別,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司考.四川.2008.3.89)
a、證人只能就其所見所聞如實陳述,不能發表對案件的意見;而鑒定人則要對其所鑒定的事項發表意見。
d、證人不屬于回避的對象;而鑒定人屬于回避的對象 答案:abcd
18、某省海興市的《現代企業經營》雜志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呂某所寫的報道,內容涉及到同省龍門市甲公司的經營方式。甲公司負責人汪某看到該篇文章后,認為《現代企業經營》作為一本全省范圍內發行的雜志,其所發文章內容嚴重失實,損害了甲公司的名譽,使公司的經營受到影響。于是甲公司向法院起訴要求《現在企業經營》雜志和呂某賠償損失5萬元,并進行賠禮道歉。一審法院僅判決雜志社賠償甲公司3萬元,未對“賠禮道歉”的請求進行處理。雜志社認為賠償數額過高,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在案件的一審過程中,關于本案的證據,下列選項正確的是:()(司考.2008.3.98)
三、不定項選擇題
1、甲騎車不小心把乙撞了一下,兩人由爭吵轉變為互毆。后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稱自己被乙打成腦震蕩,住院治療花了1萬元。并向法院遞交了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療費單據,訴訟中,乙辯稱,在互毆過程中,自己也被甲打得遍體鱗傷,花去醫療費5000元,要求甲予以賠償。問:
(1)甲向人民法院提交的醫院診斷證明是()。a、書證 b、鑒定結論 c、證人證言
2、原告黃華出差常住被告李柯工作的旅館,因而關系密切。1998年6月20日,當原告又出差住宿時,被告請原告到家吃飯并向原告提出借5000元買車用。第二天,原告借給被告人民幣5000元,被告為原告留下借據。1998年11月,原告在向被告人索要欠款時,被告講只能用其摩托車來抵債,否則,無錢還款。在這種情況下,原告同意被告的要求,摩托車作價5000元歸原告所有,被告要回了借據。事后,原告因駕駛摩托車發生事故,使得車子報廢,便于1999年7月2日起訴到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所寫的5000元借據的復印件為證據,要求被告還款。被告反駁說,該筆借款已經用摩托車作價。還請回答下列問題。(1)本案中的證據—“借據的復印件”在民事訴訟法中屬于:()a、原始證據 b、派生證據 c、直接證據 d、間接證據 答案:bc(2)被告所作的該筆借款已經用摩托車作價返還的陳述,屬于什么證據?()a、原始證據 b、派生證據 c、直接證據 d、間接證據 答案:ac(3)人民法院如果要查明案件事實,應該采取以下哪些措施?()a、聽取原、被告雙方的陳述 b、查明復印件的來源是否可靠 c、用其他證據和復印件相互印證 d、讓原告撤訴 答案:abc(4)如果本案原告不能提供借據的原件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而且被告又否認借款的,人民法院應該:()
a、以借據的復印件為定案依據,判決被告還款 b、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c、轉移至上一級人民法院審理 d、繼續調查取證,直至查明真相 答案:b
四、名詞解釋
1、證據
2、證據的證據能力
3、證據的證明力
4、書證和物證(復旦大學2009年考研真題)
5、視聽資料
6、證據保全
7、鑒定人與專家輔助人(武漢大學2007年考研真題)
五、簡答題
1、簡述證據的理論分類。
2、鑒定人與證人的區別。
六、論述題
1、論述書證和物證的區別和聯系。
2、試述訴訟證據在民事訴訟中的作用
3、請根據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就當事人陳述的性質與功能談談自己的看法。(武漢大學2005年考研真題)
4、請根據《民事訴訟法》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結合有關民事訴訟理論,談談你對證據隨時提出主義與證據適時提出主義的看法。(武漢大學2006年考研真題)
5、結合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試論民事證據和證明力與證據能力。
2、張來武與張小京因繼承李斌的遺產而到法院進行訴訟,原告張來武向法院提供了一份李斌親筆書寫的遺書,證明讓其繼承李斌的全部遺產,被告張小京則根據該遺囑的筆跡特征,認為該遺囑的筆跡不是李斌的筆跡,因此該遺囑是偽造的。
問: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本案中的遺囑屬于何種證據,為什么?
3、錢某是民營企業家,并開辦了一家自己的工廠甲工廠。2001年甲廠與乙公司訂立了一份客車買賣合同,約定由甲廠向乙公司提供客車30臺,乙公司向甲廠支付貨款600萬元。甲廠履行了合同,乙公司卻拒不支付貨款。甲廠于2002年6月20日向遼寧省某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乙公司償還欠款本息650萬元。在舉證期限內,甲廠有一份證據沒有提供,后來在開庭審理時才提出。在證據交換過程中,乙公司在收到甲廠提供的證據后提出反駁并提供了新的證據。2003年5月5日該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甲廠不服,向遼寧省高院上訴,二審人民法院發現,甲廠除堅持在一審中的訴訟請求外買還要求被上訴人償還其他欠款80萬元。被上訴人對自己進行賠償。在二審過程中,上訴人提出了新的證據,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該證據足以推翻一審判決,于是未經開庭經行裁定將案件發回重審。問題:
(1)對于甲廠逾期提交的證據,一審法院應當如何處理?
(4)二審人民法院對于乙公司在二審法院期間提出的反訴應當如何處理?
(5)本案中人民法院經行裁定將案件發回重審是否正確?
民事訴訟庭審案例篇八
委托人:鄧,女,漢族,月日生,湖北省王峰土家族自治縣漁洋關鎮李家組,身份證號:。
受委托人:練,男,漢族,19年月日生,江西贛州于都人,現住:明通商場五樓號,聯系電話:。
被告人葉等人盜竊、詐騙罪一案已由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向貴院依法提起公訴,委托人茲委托練繼松在委托人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告葉方清等人損害賠償一案中,作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
代理權限:特別授權代理
授權范圍:有權代為提起、變更和放棄訴訟請求,有權代為和解、調解,有權代為領取相關法律文,有權代為處理與本案訴訟過程中有關的`一切實體及程序事宜。
此致
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法院
委托人:
受委托人:
20xx年月日
民事訴訟庭審案例篇九
何為民事訴訟證據?所謂的民事訴訟證據是指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各種事實材料。作為民事訴訟證據應當具有的性質和要求是民事訴訟證據的屬性,具有以下三個基本屬性:
(一)客觀性(是指證據必須是客觀存在的事實而非猜測虛構之物,因而又稱之為證據的客觀性、真實性)
(二)關聯性(實質證據必須與所要證明的案件事實(即待證事實)存在一定的客觀聯系)關聯性要注意:
1、關聯性是客觀存在的,而不是憑空推測的。
2、關聯性既可以是直接的聯系,也可以是間接的聯系。
3、關聯性既可以表現為肯定的聯系,也可以表現為否定的聯系。
(三)合法性(是指證據必須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和提供,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包括兩層含義:
1、證據的調查、收集、審查、認定必須符合法定程序。
2、證據的形式應當合法。
一定的事實材料作為訴訟證據應當具備一定的法律資格即證據能力。證據能力有以下規則:
1、證人資格規則。《民訴法》第70條第2款規定:“不能正確
表達意志的人,不能作證。”《證據規定》第53條進一步規定:“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不能作證。待證事實與其年齡、智力狀況或者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作為證人。”
2、非法證據排除規則。非法證據形式主要有:(1)不符合法
定在證據形式;(2)不符合法定來源;(3)取證的程序和手段非法。
3、證據必須經過質證的規則。
4、限期舉證的規則。
5、調解或和解中對事實的認可不得作為對其不利的證據的規
則。
6、證據能力受限制的規則。
在理論上按照不同的標準可把證據進行分類:
1、根據證據與證明責任的關系可以分為本證與反證。(本證是
指對待證事實負有證明責任的一方當事人提出的,用于證明該事實的證據。反證是指對待證事實不負證明責任的一方當事人,為證明該事實不存在或不真實而提出的證據。)
2、根據證據的來源不同可以分為原始證據和傳來證據。(原始
證據是指直接來源于案件事實而非經中間環節傳播的證據,是在案件事實發生、發展和消滅的過程中直接形成的證據即“第一手證據材料”。傳來證據又稱派生證據,是指從原始證據中衍生出來的證據。)
3、根據證據與待證事實之間的關系不同可分為直接證據和間
接證據。(直接證據是指與待證事實具有直接聯系,能夠單獨的直接證明待證事實的證據。間接證據是指與待證事實之間具有間接聯系,不能單獨直接證明待證事實的證據。)
4、根據證據與證明責任的關系以及與待證事實之間聯系的不
同可分為間接本證與間接反證。
我國的證據種類:
1、書證(是指用文字、符號、圖案等記載和表達的思想內容
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其特點:(1)書正式一所其記載和表達的思想內容來對案件事實起到證明作用。(2)書證具有較強的證明力。(3)署正在形式上相對固定,穩定性較強,一般不受時間的影響,已于長期保存。)
2、物證(是指以自己存在的外形、重量、質量、規格、損壞
程度等標志和特征來證明待證事實的物品和痕跡。其特點
(1)物證是以實體物的屬性、特征或存在著狀況證明案件事實。(2)物證具有較強的穩定性和可靠性。(3)物證在訴訟中一般表現為間接證據。
3、視聽資料(是指采用的先進技術,利用圖像、音響以及電
腦存儲的資料等證明案件待證事實的證據。其特點:(1)信息量大、形象逼真(2)具有較強的準確性和證明力(3)視聽資料的使用具有很大的方便(4)容易被變造或偽造)
4、證人證言(是指證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況,以口頭或書
素的影響)
5、當事人陳述(是指當事人就與本案有關的事實情況向法院
所作的陳述。其顯著特點是,真實性與虛假性往往相并存。)
6、鑒定結論(是指鑒定人運用自己的專門知識和技能,對民
事案件的某些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鑒別后所做的結論性意見。)
7、勘驗筆錄(是指為了查明案件事實,法院對與案件有關的現場或物品進行勘查、檢驗后制作的筆錄。)
民事訴訟在收集和提供證據問題方面采取當事人主義。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情況有兩種:一種是人民法院主動依職權調查收集證據,包括以下情形:(1)涉及可能有損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事實(2)涉及依職權追加當事人、訴訟中止、訴訟終結、回避等與實體正義無關的程序事項。另一種是依當事人的申請而調查收集證據,包括以下情形:(1)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于國家有關部門保存并需法院依職權調去的檔案資料,(2)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材料(3)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卻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證據的保全是指在證據有可能滅失或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法院根據訴訟參加人或利害關系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采取措施,對證據加以固定和保護的制度。主要方法:查封、扣押、拍照、錄像、復制、鑒定、勘驗、制作筆錄等。
訴訟證明
在民事訴訟中的訴訟證明是指當事人和法院依法運用證據確定案件事實的活動。其特征:
1、主體主要是當事人。
2、主要是一種他向性證明。
3、目的是正是訴訟中的爭議事實,說服審理案件的法官追求有利于己的訴訟結果。
4、具有嚴格的程序性和規范性。
5、手段限于具有證明能力的證據。
訴訟證明有以下要素:
(一)、證明主體
(二)、證明對象(也稱待證事實是指需要證明主體運用證據予以證明的對案件的解決由法律意義的事實。證明對象的范圍:
1、實體法律事實
2、程序法律事實
3、法院所不知的地方性法規、習慣、外國法律。無需證明的事實:
1、訴訟上自認的事實
2、眾所周知的事實
3、自然規律及定律
4、推定的事實
5、預決的事實
6、公證證明的事實。)
(三)、證明方法
(四)、證明責任(又稱舉證責任。證明責任分配有:一般規定,某些侵權案件證明責任的特別規定,勞動爭議案件的特別規定,法院的裁量性規定。)
求。法官不能以此為借口,放棄對其他證據的認真審查和判斷,以達到更強的內心確信,盡可能接近客觀事實。第二,此證明標準是適用于普通類型的案件事實的證明標準,而不是適用于所有的案件。)
(六)、證明程序。
民事訴訟庭審案例篇十
1.首部。
律師是社會法律工作者,主要是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律師執業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因此不能把律師當成包打官司的神仙式的人物。并非有了律師官司就準贏,贏不了即是律師不行。
(1)注明文書名稱。
說明:個人代理查詢的需出示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并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各一份。
(2)委托人、受委托人的基本情況。
2.正文。
(1)委托事項:寫明委托人在何糾紛中委托代理律師代為參加民事訴訟活動。
(2)授權范圍。
3.尾部。
(1)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根據法律的規定,特聘請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德海、為委托人與諸暨市人民醫院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一案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2)委托日期。
二、格式:
代為提起訴訟;代為答辯;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調查收集證據;代為出庭參加訴訟;代為調解;代為和解;代收法律文書。
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
性別:
年齡:
住址:
電話:
受委托人:
姓名:
職務:
工作單位:
電話:
姓名:
職務:
工作單位:
電話:
現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與因糾紛一案中,作為我的訴訟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
委托人:(簽名)
年月日
三、舉一范例供制作時參考:
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市××經濟貿易公司
簽訂房屋買賣授權委托書時應該注意以下幾點:第一,要寫明委托人和受托人雙方的信息;第委托人應該寫明哪些事項授予受托人辦理,受托人的權限有哪些;第三,雙方約定的委托費用是多少、支付方式等。第委托的'期限、受托人是否有有轉委托權。
地址:××市××區太古路19號
法定代表人:彭××職務:經理
受委托人:馬××××律師事
務所律師
電話:××××××
現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方與××市××運輸公司因運輸合同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一般授權訴訟代理人。
代理人馬××的代理權限為:
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
委托人:××市××經濟貿易公司
(蓋章)
××年××月××
若有變動,我公司將以書面形式通知貴公司,如果我公司未及時通知貴公司,所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擔!
民事訴訟授權委托書范本
訴訟授權委托書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授權委托書
民事訴訟授權委托書集錦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