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需要合理分配任務和資源,以確保每個人的貢獻得到公正的認可。以下是一些合作技巧和方法的分享,希望能夠給大家提供一些參考。
私募基金協議書私募基金合作協議(優質19篇)篇一
一、前言。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銷售代理甲方管理的“aaa-______號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本計劃”),本計劃的注冊登記人為aaa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雙方的約定,本計劃具體的銷售代理業務將遵循甲乙雙方簽訂的《aaa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特定多個客戶資產管理業務銷售代理協議》(以下簡稱《銷售代理協議》)。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在本計劃代理業務中有關銷售服務代理費用等具體事項,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補充協議。
二、協議當事人。
計劃管理人:aaa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銷售代理人:cc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三、銷售服務費用收取標準。
本資產管理計劃的銷售服務服務服務是指為他人做事,并使他人從中受益的一種有償或無償的活動。以提供勞動的形式滿足他人需要。58·廣告查看詳情費按資產管理計劃初始資產本金的0.______%費率計提。銷售服務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______0.______%÷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攤銷的銷售服務費e為前一日的計劃財產凈值。
四、銷售服務費用的支付方式。
五、咨詢、查詢、投訴安排。
甲方設立客戶咨詢、查詢、投訴電話________________,接受客戶咨詢、查詢、投訴等相關事宜。
六、信息披露。
資產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編制完成資產管理計劃財產年度報告,資產管理人在年度報告完成后及時將其發送資產托管人,資產托管人收到后15日內復核其中的投資組合情況,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資產管理人,由資產管理人將年度報告送交投資者。資產管理計劃成立未滿3個月,不編制當期的年度報告。
資產管理人或代理銷售機構向投資投資理財投資指的是特定經濟主體為在可預見的時期內獲得收益或是資金增值而投放足夠數額資金的經濟行為。58·廣告查看詳情者郵寄年度、季度報告、凈值報告、臨時報告等有關本計劃的信息。投資者在合同簽署頁上填寫的通信地址為送達地址。通信地址如有變更,投資者應當及時通知資產管理人。
2、傳真或電子郵件。
如投資者留有傳真號、電子郵箱等聯系方式的,資產管理人也可通過傳真、電子郵件、電報等方式將報告信息通知投資者。
3、臨時報告。
發生本合同約定的、可能影響投資者利益的重大事項時,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編制臨時報告并向投資者履行告知義務。
(1)投資經理發生變動。
(2)調整投資政策。
(3)涉及資產管理人、計劃財產、資產托管業務的訴訟。
(4)資產管理人、資產托管人受到監管部門的調查。
(5)資產管理人及其董事、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本計劃投資經理受到嚴重行政處罰,資產托管人及其托管部門負責人受到嚴重行政處罰。
(6)管理費、托管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方式和費率發生變更。(7)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資產管理人向投資者披露的報告,將嚴格按照《試點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根據客戶選擇通過以下至少一種方式進行。
七、處置預案和應急安排。
若資產管理人對客戶違約情況發生,甲方應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乙方需及時向客戶披露資產管理人違約信息,并成立處理小組,做好客戶解釋及安撫工作;并配合客戶進行資產管理計劃客戶財產追索工作;違約情況不限于到期本息未付、支付延期、資產管理人隱瞞重大管理誤差等會對資產管理計劃到期兌付產生影響的重大事項。
八、因金融產品設計、運營和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九、協議的效力。
(一)本補充協議經雙方當事人蓋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補充協議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簽訂書面終止協議后終止。(2)本資產管理合同終止。(3)《銷售代理協議》終止。(4)法律法規規定的終止事項。
(三)本補充協議與《銷售代理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補充協議中未明確的內容,按照雙方簽訂的《銷售代理協議》執行。本補充協議與《銷售代理協議》不一致者,以本補充協議為準。本補充協議中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后可再次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或備忘錄。
(四)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持兩份,上報主管部門備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頁無正文,本頁為代銷協議補充協議蓋章頁)。
甲方:aaa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乙方:cc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協議書私募基金合作協議(優質19篇)篇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鑒于:
1、甲方為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國基金業協會”)登記或已具備登記條件并可以取得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2、乙方作為國內大型的證券公司,已就為私募基金提供外包服務事項在中國基金業協會備案,具有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提供本協議第四條甲方所選委托事項的外包服務能力,乙方同意以該等能力與經驗為甲方提供相關外包服務。
3、甲乙雙方已建立了互相信任的良好合作基礎。為明確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規范有關運作,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外包服務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并共同遵守約定的業務規定和技術規范。
本協議內容如下:
一、前言。
訂立本協議的目的、依據和原則。
(一)訂立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開展外包服務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
(二)訂立本協議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國基金業協會《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和《基金業務外包服務指引(試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若因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或廢止導致本協議的內容與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存在沖突,應當以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并視為本協議的相關內容依照前述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做相應的修改,本協議各方當事人應及時以補充協議等方式對本協議進行相應變更或在協商后終止本協議。
(三)訂立本協議的原則是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充分保護本協議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釋義。
在本協議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協議、本協議:指甲方和乙方簽署的本《外包服務協議》及其附件,以及對該協議及附件作出的任何有效變更和補充。
2、基金:甲方發行、管理的已經取得或者可以取得中國基金業協會備案,并且委托乙方辦理外包服務的基金。
3、基金合同:甲方發行、管理的已經取得或者可以取得中國基金業協會備案,并且委托乙方辦理外包服務的基金產品合同。
4、基金管理人:指甲方(本協議委托人)。
5、基金托管人:指取得證券投資基金托管人資格,與甲方簽定托管協議為甲方改造、管理的基金提供托管服務的托管機構。
6、估值核算機構:指與甲方簽訂相關協議,約定為其發行、管理的基金提供基金估值核算服務的機構。
7、注冊登記機構:指與甲方簽訂相關協議,約定為其發行、管理的基金提供注冊登記服務的機構。
8、代銷機構:指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并與甲方簽署基金銷售服務協議,辦理本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
9、基金注冊登記賬戶: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為基金委托人開立的用于記錄其持有的基金份額情況的賬戶。
10、基金交易賬戶:銷售機構為基金委托人開立的記錄其通過該銷售機構辦理基金認購、申購、贖回及轉托管等業務所引起的基金份額變動及結余情況的賬戶。
11、工作日/交易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12、開放日:指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申購、贖回等業務的工作日。
13、t日:指交易、分紅、申購、贖回等特定行為發生日。
14、t+1日:t日后的第一個交易日。
15、證券賬戶:指根據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債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業務規則,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為基金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開設的專用證券賬戶,以及在債券登記結算機構開立的專用債券賬戶。
16、托管賬戶:指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規定為基金開立的、專門用于基金財產中現金資產的歸集、存放與支付的專用銀行結算賬戶,該賬戶不得存放其他性質資金。
17、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管理賬戶、管理賬戶:指基金管理人按“第三方存管”模式要求,為基金在存管銀行(或托管銀行)營業網點開立的,用于存管基金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數據,反映證券交易結算資金余額的變動明細,并記載基金的銀行結算賬戶(一般為“托管賬戶”)和證券資金臺賬之間的銀證轉賬對應關系的銀行賬戶。在第三方存管模式下,管理賬戶為證券資金臺賬的影子賬戶,其與銀行結算賬戶建立銀證轉賬對應關系。
18、期貨交易所:指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等。
19、期貨交易編碼:基金管理人為基金申請在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開立的,用于記錄基金期貨交易情況的賬戶。
20、期貨結算賬戶:根據基金合同及相關法規規定為基金開立的、用于銀期轉賬的專用銀行結算賬戶,可為托管賬戶或托管人協助開立的其他專用銀行結算賬戶。21、期貨保證金賬戶:期貨經紀商為基金開立的,用于期貨交易的保證金賬戶。
22、期貨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
23、監控中心: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
24、基金資產:指基金委托人擁有合法所有權或處分權、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并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的資產。
25、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及其他投資資產的價值總和。
26、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27、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值的過程。
28、元:指人民幣元。
29、存續期:指估值協議生效至終止之間的期限。
30、認購:指在基金初始銷售期間,基金委托人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31、申購:指在基金開放日,基金委托人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32、贖回:指在基金開放日,基金委托人申請賣出基金份額、獲取現金的行為。
33、法律法規: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現時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監管規定、自律規則等相關規定。
三、聲明與承諾。
(一)甲方保證本協議所涉及委托外包的基金資產來源及用途合法,并已充分理解本協議全文,了解相關權利義務。
(二)甲方保證其已或將作為依據相關規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記,本協議項下的基金產品已經或即將依法完成備案。
(三)甲乙雙方聲明并承諾其簽署及履行本協議已經得到其各自有權決策機構的有效及充分授權,并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持續有效。
(四)甲乙雙方承諾按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四、委托事項。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決定,乙方為甲方擔任管理人的基金提供外包服務,甲方委托乙方擔任基金的外包服務機構。需要提供外包服務的具體基金、相應的外包服務范圍及費率,由雙方按照本協議的補充協議或由雙方確認的《產品要素表》的相關約定執行,補充協議和《產品要素表》中的約定與本協議不一致的,適用補充協議和《產品要素表》的約定,補充協議和《產品要素表》未規定的適用本協議的約定。
(一)管理人登記及基金產品備案服務。
(二)募集資金監督管理服務。
(三)注冊登記服務。
(四)銷售運營服務。
(五)估值核算服務。
(六)協助辦理信息披露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及相關監管法規要求,協助甲方為基金提供凈值公告、季度報告、年度報告等基金信息披露報告,并配合甲方提供信息報送和披露中與外包業務有關的資料,同時協助甲方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進行年度審計。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享有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為所委托基金提供本協議約定的外包服務;。
3、甲方在與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要求乙方配合開展基金業務創新和系統升級。
6、甲方有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協議的約定對雙方約定的外包服務進行監督,并提出改善建議,包括但不限于由雙方協商確定外包服務范圍、制訂外包服務標準、監督外包服務執行等。
7、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自律規則及本協議規定的應由基金管理人及外包服務委托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7、甲方對于本協議的有關信息以及在外包過程中接觸到的乙方的任何資料、文件、數據等信息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法律法規、本協議及監管機構另有要求的除外。
8、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相關服務費用;。
9、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業務糾錯;。
10、甲方應在新業務上線前,與乙方進行充分的聯合測試;。
12、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自律規則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應由基金外包服務機構承擔的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提供外包服務業務的需要,乙方有權在法律法規規定及監管機構、自律組織允許的范圍內,自主制定并不時調整包括但不限于注冊登記等有關基金外包服務業務的規則、流程、標準等,并履行相應的公告、通知等義務。
2、要求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據以進行基金外包服務的數據資料及其他相關信息。
3、乙方就本協議項下為基金提供外包服務相關的工作成果,自始享有完整、獨占并排他的包括知識產權、商業秘密等在內的各項權利的所有權。
4、甲方未能按乙方規定的業務表格按時、妥善地向乙方提供基金業務參數信息時,乙方有權拒絕受理甲方提出的相關基金業務申請。
5、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相關基金外包服務費用。
6、乙方如為基金提供資金監管服務,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促使基金的投資者或基金代銷機構將資金存入乙方指定的專門為所負責的外包產品開立的資金募集賬戶。
8、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自律規則及本協議規定的應由基金外包服務機構享有的其他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在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監管機構、自律組織要求的前提下,遵守本協議的有關規定,根據甲方的委托提供相應的外包服務。
2、按照本協議約定提供相應的基金外包服務,真實反映基金具體情況。
4、向甲方按時傳送有關基金外包業務的結果,與基金托管人及其他相關方及時核對服務結果。對于基金有關信息以及在外包過程中接觸到的甲方的任何資料、文件、數據等信息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本協議另有約定以及監管機構另有要求的除外。
5、對于外包服務業務形成的有關資料,按國家政策的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并負有保密義務。
6、審慎評估外包服務的潛在風險與利益沖突,建立嚴格的防火墻制度與業務隔離制度,有效執行信息隔離等內部控制制度,切實防范利益輸送,尊重并平等對待甲方及基金其他相關方的合法權益。
7、乙方提供募集資金監督管理服務的,應在本協議約定的職責范圍內保證募集賬戶內資金的安全。
8、乙方提供注冊登記服務的,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規定辦理基金的注冊登記業務:乙方應保存基金委托人名冊15年以上,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更高要求的,從其規定;乙方對基金委托人的基金注冊登記賬戶信息負有保密義務,因違反保密義務對基金財產帶來損失的,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除外;乙方按本協議的規定為基金委托人辦理基金份額的轉托管、非交易過戶、司法強制執行等業務,并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務;乙方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協議的約定計算業績報酬;乙方就其提供服務的成果應接受甲方的監督;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協議的約定為基金委托人提供基金收益分配、權益代理等服務。
9、乙方可以對甲方選擇其他的基金中介機構事宜提供建議,但甲方有權決定是否采納。
10、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自律規則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應由基金外包服務機構承擔的義務。
七、外包服務細則。
(一)管理人登記及基金產品備案服務。
(二)募集資金監督管理服務。
(三)注冊登記服務。
(四)銷售運營服務。
(五)估值核算服務。
(六)協助辦理信息披露服務乙方按基金合同及本協議的約定,編制相關報告并與基金托管人進行信息披露的核對工作,具體要求及流程如下:乙方完成相關報告中凈值表現、財務報告等章節,并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復核。相關報告的內容與格式模版,經甲乙雙方及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確定后執行。
八、差錯的處理。
甲方和乙方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保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業務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當錯誤被發現后,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錯誤發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錯誤發生的原因確定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錯誤處理原則或相關方協商確定的方法對因錯誤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
3、根據錯誤處理原則或相關方協商確定的方法由錯誤的責任方進行更正和賠償損失;。
4、根據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相關數據的,由數據提供方進行更正,并就錯誤的更正向相關方進行確認。
九、暫停服務的情形。
(一)基金資產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市場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二)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情形致使乙方無法提供相關服務時;。
(四)法律法規規定、監管機構和自律規則另有規定的,以及甲乙雙方認定的其它情形。
十、特殊情況的處理。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證券交易所及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發送的數據錯誤,或國家政策調整、市場規則變更,或由于基金委托人、托管人等第三方原因,甲方和乙方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未能發現錯誤的,對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注冊登記等本協議項下各項業務錯誤的,免除相關方的賠償責任。但甲方和乙方應當在合理可行的范圍內,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減輕或消除由此造成的不利影響或者損失。
十一、保密條款。
(三)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該等賠償責任以因此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金額為限。
十二、免責條款。
(一)乙方僅依據甲方提供的數據材料及基金合同提供服務,乙方無義務審核甲方提交或者轉交的相關文件或者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準確性及有效性,對于該等文件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準確性及有效性以及與此相對應的投資、資產等的風險、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無義務審核基金資產或基金委托人的資金來源、投向等是否合法,亦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甲方承擔并負責基金委托人的適當性審查、風險揭示及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測評,并對其提供給乙方的材料承擔完全責任。乙方僅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辦理相關業務。
(四)甲乙雙方約定提供資金監管服務的,乙方按照本協議“七、外包服務細則”中“(二)、募集資金監督管理服務”特別提醒事項中對其負責期間內的客戶資金承擔安全保管責任,除此之外其它一切客戶資金安全事項由甲方及其它相關責任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對于本協議簽署之日后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導致雙方無法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相關方應當在合理可行的范圍內勤勉盡責,以降低此類事件對基金和其他當事人方的影響。
(六)甲方應確保其提供的或由其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向乙方提供的數據和材料的真實、準確、有效和完整性,否則由此造成基金財產、基金份額持有人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與乙方無關。
(七)乙方按照當時有效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約定,在本方沒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情況下,對由于其提供外包服務工作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業務規則和監管規定,否則應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二)若由于本協議任何一方的原因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若由于雙方原因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本協議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在職責范圍內有義務及時采取合理且必要的措施,以避免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否則無權就擴大的損失部分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由于電訊、電力或行業主管部門等任何第三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提供或不能及時提供基金數據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五)如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提供據以進行基金資產估值的相關數據材料,或者數據材料存在瑕疵,或者未能按時支付外包服務費用的,乙方有權停止相關服務并要求甲方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違反(包括提前終止本協議)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否則違約方應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甲方提前終止本協議的,應按提前終止年度應付外包服務費的50%作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如該等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實際損失的,甲方應補足其差額部分。
十四、爭議處理。
(一)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協議履行之目的,僅指中國大陸地區的法律,并且不含其沖突法規范)管轄與解釋。
(二)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首先在爭議各方之間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在任何一方以書面方式向對方提出爭議之日起十五日內未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當產生任何爭議及任何爭議正按照前款規定進行解決時,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行使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并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
十五、本協議的生效與修改。
(一)本協議生效的條件: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的修改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如需變更本協議,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十六、本協議的終止。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終止;。
(三)一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撤銷的;。
(四)一方不再具備開展本協議項下業務資格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服務期限本協議。
服務有效期一年。甲乙雙方應在本協議到期之前三十日內就是否續約事宜進行協商。如雙方均無書面異議送達對方,本協議可以年為單位自動順延服務有效期,服務內容及支付方式不變,可不再另行簽署續期協議。
十八、外包服務費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按照產品規模計提外包服務費用并支付給乙方,具體費率及承擔方式參見作為本協議附件的具體的產品要素表及/或雙方另行簽署的補充協議。如按產品合同中的計提方式及費率計算的年費用不足二萬元的,則按每年最低二萬元收取。
乙方外包服務費收款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_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賬號:______銀行______支行營業室開戶銀行:______。
十九、轉讓與放棄。
(一)本協議對于甲乙雙方當事人及其承繼人均有約束力,并保證甲乙雙方當事人及其承繼人的利益。
(二)本協議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三)本協議任何一方當事人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間內,如未能行使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將不構成也不應被解釋為該方放棄該等權利,也不應在任何方面影響該方以后行使該等權利。
二十、其他事項。
如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內,中國證監會或中國基金業協會對外包服務協議的內容與格式有其他要求的,甲乙雙方應立即展開協商,根據中國證監會或中國基金業協會的相關要求,相應修改本協議的內容和格式。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其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私募基金協議書私募基金合作協議(優質19篇)篇三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第十三條 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并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1、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址: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私募基金協議書私募基金合作協議(優質19篇)篇四
委托人:
注冊地址:
執行事務合伙人:
注冊住址:
法定代表人:
一、本協議項下的資金監管人于某年某月某日經批準在某地成立,持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并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許可證》,是我國的商業銀行金融機構,具有承擔完全民事責任的能力。雙方書面授權簽字代表獲準在本協議上簽字、蓋章。
二、協議的目的。
為了建立規范的私募股權投資資金使用監督機制和高效的資金運作機制,委托人決定將其資金委托給監管人、某銀行進行監管。
為明確委托人、某銀行在資金監管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保護委托人、監管人雙方的合法權益,委托人和監管人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資金監管協議,并按本協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委托人對其資金有完全自由的處分權,保管人無權干涉。因此,對于違反本協議約定或未通過監管人進行的委托人的資產移轉和變動,監管人無過錯的,無須承擔由此引起的委托人資金損失和其他相關法律責任。監管人有過錯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和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三、協議的內容。
1、監管人對合伙企業、資產管理人的業務監督、核查。
根據本協議約定的監管職責范圍,監管人對有限合伙企業進行監督和核查。
(一)監管人對有限合伙企業的投資范圍進行監督。有限合伙企業的投資范圍包括:非上市企業股權直接投資等。
(二)有限合伙企業進行非上市企業股權直接投資的,應在向監管人發送相應劃款指令前3個工作日向監管人交付下列文件,劃款指令應與下列文件內容一致:
(2)有限合伙企業投資決策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名的書面決議。
(三)監管人發現有限合伙企業有違反本協議約定的行為,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有限合伙企業和其執行事務合伙人,有限合伙企業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及時核對確認,并以書面形式對監管人發出回函進行解釋和說明,并限期改正。
(四)監管人應根據本協議、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委托人資金的情況,包括資產核算、投資收益分成的計提和支付等行為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監督和核查。
2、監管人對有限合伙企業的報告以及有限合伙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對監管人的監督、檢查。
(1)、監管人對合伙企業的報告。
監管人應按本協議的約定每6個月向委托人提交一次之前6個月資產監管情況的書面報告。書面報告內容應包括有限合伙企業資金監管、資金劃撥、費用計提等方面的情況。監管人應在監管報告完成當日,加蓋公章后以直接送達或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發送給委托人。
(2)、有限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人對監管人的監督、核查。
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有限合伙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對監管人進行監督和核查:
(一)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履行監管人的各項義務。
(二)配備足夠的、合格的專業人員,由專門部門負責監管資產的監管事宜,并將本監管資金與其他監管資產和監管人的固有資產嚴格分開,對不同的資金分別設置賬戶,實行分賬管理。
(三)執行委托人的指令,辦理監管資產名下的資金往來;對委托人的正常、合法、合規的指令不得以資金調配障礙等任何原因無故拖延或拒絕執行。
(四)建立、健全與資產監管業務相關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五)依照本協議的約定對合伙企業進行業務監督。
(六)本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
監管人有義務配合和協助有限合伙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依照本協議對合伙企業資產監管情況進行監督、核查。
3、有限合伙企業資產的保管。
(1)、有限合伙企業資產監管原則。
監管人應安全、完整地監管合伙企業的全部資產。
有限合伙企業資產獨立于監管人的資產。監管人應當為有限合伙企業資產設立獨立的賬戶,將有限合伙企業資產與監管人自身的資產及其他監管資產實行嚴格的分賬管理。
監管人未經委托人的指令,不得自行運用、處分、分配有限合伙企業資產。監管人應當設立專門的監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悉監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合伙企業資產監管事宜;建立健全內部風險監控制度,對負責合伙企業資產監管的部門和人員的行為進行事先控制和事后監督,防范和減少風險。
除征得有限合伙企業同意外,監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監管職責。
監管人對合伙企業資產的監管并非對有限合伙企業投資收益的保證或承諾,監管人不承擔合伙企業的投資風險。
(2)、有限合伙企業資金相關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一)合伙人資金接收專用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有限合伙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成立前,在監管人位于的營業機構開立銀行賬戶作為合伙人資金接收專用賬戶,專用于接收、存放有限合伙企業成立前后合伙人繳納的資金。
合伙人資金接收專用賬戶的銀行預留印鑒由有限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人保管和使用。
(二)有限合伙企業資金專用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委托人應于有限合伙企業成立后3日內,在監管人指定的位于某營業機構為本合伙企業開立銀行賬戶,作為合伙企業資產專用賬戶(以下簡稱監管專戶),該賬戶由監管人管理,該賬戶的開戶資料(原件)及委托人預留合伙企業個人名章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由監管人監管和使用,財務專用章由本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保管。
有限合伙企業資金專用賬戶開設后3日內,委托人和監管人應將合伙人資金接收專用賬戶內已有的全部資金轉至合伙企業資金專用賬戶。此后,如果合伙人資金接收專用賬戶收到新的資金,委托人和監管人應在3日內將資金全部轉入有限合伙企業資產專用賬戶。
在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監管人應根據委托人合法、合規、合約的指令辦理資金收付。有限合伙企業的一切貨幣收支活動,包括接收合伙人資金接收專用賬戶內的全部資金、支付有限合伙企業資產投資資金、接收有限合伙企業資產的投資收益、支付有限合伙企業費用和有限合伙企業分配資金及其他相關費用,均須通過該賬戶進行。
有限合伙企業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委托人和監管人雙方均不得采取使得該賬戶無效的任何行為。
本有限合伙企業銀行賬戶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銀行賬戶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人民幣利率管理暫行規定》、《關于大額現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支付結算辦法》以及其他相關規定。(三)有限合伙企業其他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根據本有限合伙企業資金投資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伙企業文件約定的其他投資品種時,對于監管人監管的合伙企業資產中暫時未進行私募股權投資的資金,委托人將負責按照相關規定以合伙企業名義開立相應的投資產品賬戶,如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賬戶、銀行理財產品賬戶等,并負責管理賬戶及監管賬戶開立的相關資料原件。委托人在開立任何賬戶時應將有限合伙企業監管專戶作為贖回款指定收款賬戶。任何投資賬戶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且僅限于滿足開展本有限合伙企業業務的需要。
三、合伙企業合伙人資金的接收。
有限合伙企業成立前,合伙人繳納的出資應全部存放于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人開設的合伙人資金接收專用賬戶,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
有限合伙企業成立時,委托人應將全部資金從合伙人資金接收專用賬戶劃至有限合伙企業資金專用賬戶。在向監管人移交監管資產之前,委托人應向監管人發出托管資產移交通知書,通知書中應注明移交時間、移交金額等信息。監管人應在監管資金到賬的當日,并經核對監管專戶內全部合伙企業資金無誤后向委托人發出有限合伙企業資金到賬通知書,監管人于有限合伙企業資金到賬之日起根據本協議的規定履行監管職責。
四、有限合伙企業資產有關文件資料的保管。
與合伙企業資產有關的如下重大合同原件,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委托人應將合同(復印件)加蓋委托人公章后交監管人保管:
(一)因合伙企業進行私募股權投資而簽訂的重大合同。
(二)委托人在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將合伙企業資產投資于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貨幣市場基金、銀行理財產品等形成的相關合同等文件。
委托人將自己監管的合伙企業相關合同在未經監管人同意的情況下,用于抵押、質押、擔?;騻鶛噢D讓或做其他權利處分而造成合伙企業資產損失,由委托人負責。
委托人:被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年___月___日。
私募基金協議書私募基金合作協議(優質19篇)篇五
2)為便于投資管理人統一集中管理各投資人的出資,獨立運用自身的專業知識和判斷力進行投資行為,增進各投資人的整體利益;本合同簽署各方達成一致條款如下文所述。
1.2 釋義
1.2.1 基金 契約型
1.2.2 投資人 資金出資方
1.2.3 投資管理人 資金運作方
1.2.4 投資行為 從事證券投資或其他投資
1.2.5 結算年度 年度結算分紅
第二條 基金的基本情況
2.1 基金性質本基金為私募投資基金,是指投資人以契約的方式將自有資金交由投資管理人,由投資管理人將所有資金集合管理、對外投資的資產管理基金。
2.2 類別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基金。
2.4 存續期限本基金存續期間為[五]年,自收到第一筆投資資金開始,到第五年的12月31日為止。
第三條 基金的管理
3.1 投資人的出資
3.1.1 投資人均需以現金[人民幣]的形式出資。出資包括:(1)投資人初次投資或再投資時的出資;(2)在每一結算年度結束后以分得的利潤的再投資。
3.1.2 人民幣壹拾萬元構成一份出資。每個投資人最低出資三份(即30萬人民幣)
3.2 基金的開戶所有投資人的出資均放入投資管理人的專項資金賬戶,該賬戶的具體信息為:戶名: 賬號: 本資金賬戶僅供本基金項下募集資金及其投資收益存放之用,任何其他資金均不得存放或暫時存放于本資金賬戶。
3.3 管理權限投資管理人對賬戶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權。投資管理人自主地進行投資行為,不受投資人的干擾與影響。投資人不得要求投資管理人按自己的意愿進行投資行為。對于投資管理人的投資行為,投資人僅有知情權與監督權。投資人監督權的行使不得妨礙投資管理人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投資行為。
第四條 合同的當事人及權利義務
4.1 投資管理人:姓名: 身份證號: 住所: 出生年月: 聯系電話:
4.2 投資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4.2.1 投資管理人對賬戶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權。投資管理人自主地進行投資行為,不受投資人的干擾與影響。投資人不得要求投資管理人按自己意愿進行投資行為。
4.2.2 為擴大基金規模,增加投資回報收益,投資管理人有權批準吸收新的投資人加入基金。其他投資人不得阻撓。
4.2.3 投資管理人有權單方面解除與任一投資人的協議。
4.2.4 投資管理人有權依據本協議決定每個結算年度的分配方案。
4.2.5 為基金的利益,投資管理人有權依法為基金融資。
4.2.6 投資管理人有權為基金的正常運轉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
4.2.7 投資管理人能夠作為投資人,將自有資金投入基金
2)為便于投資管理人統一集中管理各投資人的出資,獨立運用自身的專業知識和判斷力進行投資行為,增進各投資人的整體利益;本合同簽署各方達成一致條款如下文所述。
1.2 釋義
1.2.1 基金 契約型
1.2.2 投資人 資金出資方
1.2.3 投資管理人 資金運作方
1.2.4 投資行為 從事證券投資或其他投資
1.2.5 結算年度 年度結算分紅
第二條 基金的基本情況
2.1 基金性質本基金為私募投資基金,是指投資人以契約的方式將自有資金交由投資管理人,由投資管理人將所有資金集合管理、對外投資的資產管理基金。
2.2 類別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基金。
2.4 存續期限本基金存續期間為[五]年,自收到第一筆投資資金開始,到第五年的12月31日為止。
第三條 基金的管理
3.1 投資人的出資
3.1.1 投資人均需以現金[人民幣]的形式出資。出資包括:(1)投資人初次投資或再投資時的出資;(2)在每一結算年度結束后以分得的利潤的再投資。
3.1.2 人民幣壹拾萬元構成一份出資。每個投資人最低出資三份(即30萬人民幣)
3.2 基金的開戶所有投資人的出資均放入投資管理人的專項資金賬戶,該賬戶的具體信息為:戶名: 賬號: 本資金賬戶僅供本基金項下募集資金及其投資收益存放之用,任何其他資金均不得存放或暫時存放于本資金賬戶。
3.3 管理權限投資管理人對賬戶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權。投資管理人自主地進行投資行為,不受投資人的干擾與影響。投資人不得要求投資管理人按自己的意愿進行投資行為。對于投資管理人的投資行為,投資人僅有知情權與監督權。投資人監督權的行使不得妨礙投資管理人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投資行為。
第四條 合同的當事人及權利義務
4.1 投資管理人:姓名: 身份證號: 住所: 出生年月: 聯系電話:
4.2 投資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4.2.1 投資管理人對賬戶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權。投資管理人自主地進行投資行為,不受投資人的干擾與影響。投資人不得要求投資管理人按自己意愿進行投資行為。
4.2.2 為擴大基金規模,增加投資回報收益,投資管理人有權批準吸收新的投資人加入基金。其他投資人不得阻撓。
4.2.3 投資管理人有權單方面解除與任一投資人的協議。
4.2.4 投資管理人有權依據本協議決定每個結算年度的分配方案。
4.2.5 為基金的利益,投資管理人有權依法為基金融資。
4.2.6 投資管理人有權為基金的正常運轉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
4.2.7 投資管理人能夠作為投資人,將自有資金投入基金
4.2.8 投資管理人需以自己所具有的專業知識與能力,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4.4.1 投資人有權分享基金的財產收益,并在基金清算后分配剩余財產。
4.4.2 投資人有權在本合同第十條的情況下退出基金。
4.4.3 投資人有權向投資管理人索取每一期的基金具體報告。
4.4.4 投資人并不享有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權利。
4.4.5 投資人應保證,其對于向基金投入的資金,有完全的權利進行處分,且該等資金投入股票市場或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投資領域并不會導致任何違法事由。
第五條 對外投資
5.1 投資范圍
5.1.1 股票投資投資范圍包括國內[外]依法上市的股票、[外匯]、[期貨]、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央行票據、可轉換債券、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其他金融工具。
5.1.2 其他投資經全體投資人一致同意,本基金還可進行其他投資,如非上市公司直接股權投資、各種房地產投資。其他投資協議由投資人與投資管理人另行簽訂。
5.2 投資目標、理念、策略和限制等內容。
第六條 基金的融資投資管理人可根據投資需要進行融資。具體的融資方法由投資管理人確定。包括吸收新投資人、借款。
第七條 基金的費用及稅收
7.1 基金的費用
7.1.1 基金費用的各類包括:
(1)與基金相關的聘請律師費用、會計師費用或其他專業機構、人士之費用;
(2)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 (3)基金的銀行轉賬費用;
(4)投資管理人因履行投資行為而發生之其他費用。
7.1.2 費用的承擔基金費用均由本基金項下的整體資產承擔。以基金項下資產凈值的 2% 年費率計提。每一個月支付一次,由投資管理人自動扣除。
7.2 本合同中的各主體,應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履行納稅義務。
第八條 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8.1 基金的收益基金的收益以結算[年]度為單位時間計算,每個結算年度自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第一個結算年度自首次開始對外投資日起到當年12月31日止。
8.2 收益的分配每個結算年度結束后的十日內,投資管理人應當將決定本結算年度的分配方案。每個結算年度可分配收益的30%為投資管理人所有,收益的70%按投資比例分配給投資人。
第九條 基金信息的批露投資管理人應定期披露賬戶信息,向投資人匯報投資情況。每三個月應編制一次賬戶的具體報告。
第十條 本合同接受投資人數最多限制在五十人(包括五十人)以內
第十一條 退出機制投資人出資后,在基金存續期限界滿前,不得要求退回出資。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情況除外。
第十二條 基金合同的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11.1 基金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況的,本基金合同終止:
(1)投資管理人決定終止;(2)全體投資人一致要求終止;
(3)因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或其他國家機關的法律行為,導致本基金難以正常運營。
11.2 基金財產的清算
11.2.1 基金財產的清算人由投資管理人擔任。
11.2.2 清算人在基金合同終止后,開始進行清算活動。將基金財產進行變現以后,出具清算報告,對基金財產進行分配。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2.1 投資管理人與投資人違反本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2.2 投資管理人在進行投資行為時,應當盡到最大限度的注意義務,以保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因投資行為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的,投資管理人并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符合法律效應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法因本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應當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其他事項
特別提示:即使投資管理人已對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了揭示,但本協議仍可能存在未能揭示的風險;投資管理人將在合理行為能力范圍內勤勉盡責以識別風險、預警風險及控制損失的發生,但并不保證損失情形一定不發生,本合同存在較大投資風險,僅適合具有較強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簽署,投資人應充分認識加入本合同的投資風險,投資管理人不保證最低收益或合同本金不受損失。
投資人(簽章) 投資管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私募基金協議書私募基金合作協議(優質19篇)篇六
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辦理基金交易業務,根據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采用傳真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傳真交易申請包括認購、申購、贖回。
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辦理其它業務的傳真申請。
二、乙方必須是國家法律法規、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契約規定的機構投資人。
三、甲方收到乙方傳真的認購、申購申請后,應在驗證資金到賬后受理申請。
申購基金的價格計算以資金到達日或申請提交日中較晚日期之日終基金資產凈值為依據。
四、甲方收到乙方贖回申請,應在驗證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余額時受理申請,否則視為無效申請,甲方可不予執行乙方贖回申請。
五、乙方單筆贖回不得少于_______________份基金單位,贖回后其交易賬戶基金份額不得少于_______________份基金單位。
若贖回后交易賬戶余額不足_______________份基金單位,甲方將視乙方自動贖回交易賬戶的全部余額,并對乙方該交易賬戶的余額做全部贖回處理。
六、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基金開放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將申請資料傳真至甲方。
甲方的傳真、地址、電話等聯系方式見附件,如有變化,甲方將提前予以公告,并以公告的新聯系方式為準。
七、乙方辦理認購、申購申請時,傳真給甲方的資料包括:加蓋印鑒章的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基金賬戶卡復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復印件。
八、乙方辦理贖回申請時,傳真給甲方的資料包括:加蓋印鑒章的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基金賬戶卡復印件。
九、乙方發出傳真后,應打電話向甲方受理業務的直銷中心確認傳真申請事宜。
由于傳真設備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傳真申請,乙方又未進行電話確認,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十、甲方根據且僅根據持有甲方認為有效的乙方開戶文件或身份證明文件的指示人所發出的傳真處理乙方的交易申請。
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傳真信息不準確、不完整、無法識別或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契約或甲方業務規則等使甲方無法執行的,甲方可不執行并對此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
一、乙方應在傳真申請發出后的十日內,將傳真原件,包括申請表原件、基金賬戶卡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復印件郵寄到甲方受理業務的直銷中心,時間以郵戳為準。
甲方在受理業務三十日內收不到乙方郵寄的申請資料原件,甲方保留取消。
乙方傳真申請的權利。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私募基金協議書私募基金合作協議(優質19篇)篇七
執行事務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
資金監管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冊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項下的資金監管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經批準在成立,持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并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許可證》,是我國的商業銀行金融機構,具有承擔完全民事責任的能力。雙方書面授權簽字代表獲準在本協議上簽字、蓋章。
第二章協議的目的。
為了建立規范的私募股權投資資金使用監督機制和高效的資金運作機制,委托人決定將其資金委托給監管人銀行進行監管。
為明確委托人、銀行在資金監管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保護委托人、監管人雙方的合法權益,委托人和監管人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資金監管協議,并按本協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委托人對其資金有完全自由的處分權,保管人無權干涉。因此,對于違反本協議約定或未通過監管人進行的委托人的資產移轉和變動,監管人無過錯的,無須承擔由此引起的委托人資金損失和其他相關法律責任。監管人有過錯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和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第三章定義與解釋。
在本協議中除非文義另有明確說明,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有限合伙企業: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設立的有限合伙企業。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企業資金/委托人資金:指合伙人資金接收專用賬戶中所收到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繳納的合伙企業現金出資及其投資所產生的現金收益。有限合伙人資金接收專用賬戶:指有限合伙企業在銀行______支行開立的,專門用于接收合伙人繳納的有限合伙企業現金出資的銀行賬戶,賬號為。
有限合伙企業資金專用賬戶:指監管人以有限合伙企業的名義在監管人的位于的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賬戶,戶名為。有限合伙企業的一切貨幣收支活動,包括收取合伙人資金接收專用賬戶內的合伙人現金出資、支付有限合伙企業投資支出、收取合伙企業投資收益及投資變現收入、支付有限合伙企業分配資金及有限合伙企業費用,均必須通過該賬戶進行。
有限合伙企業費用:指根據本協議第九章確定的、由有限合伙企業所需承擔的管理費、監管費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
普通合伙人:指合伙企業中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指合伙企業中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的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指有限合伙企業委托授權代表其對外執行有限合伙企業事務的人員。
有限合伙企業投資決策委員會:指有限合伙企業中負責該有限合伙企業投資決策的機構;本協議簽訂后10日內,委托人應將投資決策委員會的全體或員名單及其簽名印鑒交付給監管人;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成員變化,委托人應在10日內書面通知保管人。
有限合伙企業成立日:__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________年。
監管年度:指自有限合伙企業實際交付資金之日起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內的各個年度。
我國、中國:均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元:指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日:指工作日。
第四章監管人對合伙企業、資產管理人的業務監督、核查。
根據本協議約定的監管職責范圍,監管人對有限合伙企業進行監督和核查。
(一)監管人對有限合伙企業的投資范圍進行監督。有限合伙企業的投資范圍包括:非上市企業股權直接投資等。
(二)有限合伙企業進行非上市企業股權直接投資的,應在向監管人發送相應劃款指令前3個工作日向監管人交付下列文件,劃款指令應與下列文件內容一致:
(2)有限合伙企業投資決策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名的書面決議。
(三)監管人發現有限合伙企業有違反本協議約定的行為,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有限合伙企業和其執行事務合伙人,有限合伙企業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及時核對確認,并以書面形式對監管人發出回函進行解釋和說明,并限期改正。
一、監管人對合伙企業的報告監管人應按本協議的約定每6個月向委托人提交一次之前6個月資產監管情況的書面報告。書面報告內容應包括有限合伙企業資金監管、資金劃撥、費用計提等方面的情況。監管人應在監管報告完成當日,加蓋公章后以直接送達或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發送給委托人。
二、有限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人對監管人的監督、核查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有限合伙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對監管人進行監督和核查:
(一)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履行監管人的各項義務。
(二)配備足夠的、合格的專業人員,由專門部門負責監管資產的監管事宜,并將本監管資金與其他監管資產和監管人的固有資產嚴格分開,對不同的資金分別設置賬戶,實行分賬管理。(三)執行委托人的指令,辦理監管資產名下的資金往來;對委托人的正常、合法、合規的指令不得以資金調配障礙等任何原因無故拖延或拒絕執行。
(四)建立、健全與資產監管業務相關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五)依照本協議的約定對合伙企業進行業務監督。
(六)本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監管人有義務配合和協助有限合伙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依照本協議對合伙企業資產監管情況進行監督、核查。
第六章有限合伙企業資產的保管。
一、有限合伙企業資產監管原則。
監管人應安全、完整地監管合伙企業的全部資產。
有限合伙企業資產獨立于監管人的資產。監管人應當為有限合伙企業資產設立獨立的賬戶,將有限合伙企業資產與監管人自身的資產及其他監管資產實行嚴格的分賬管理。監管人未經委托人的指令,不得自行運用、處分、分配有限合伙企業資產。
監管人應當設立專門的監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悉監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合伙企業資產監管事宜;建立健全內部風險監控制度,對負責合伙企業資產監管的部門和人員的行為進行事先控制和事后監督,防范和減少風險。
除征得有限合伙企業同意外,監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監管職責。
監管人對合伙企業資產的監管并非對有限合伙企業投資收益的保證或承諾,監管人不承擔合伙企業的投資風險。
二、有限合伙企業資金相關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一)合伙人資金接收專用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有限合伙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成立前,在監管人位于的營業機構開立銀行賬戶作為合伙人資金接收專用賬戶,專用于接收、存放有限合伙企業成立前后合伙人繳納的資金。
合伙人資金接收專用賬戶的銀行預留印鑒由有限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人保管和使用。
(二)有限合伙企業資金專用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委托人應于有限合伙企業成立后3日內,在監管人指定的位于的營業機構為本合伙企業開立銀行賬戶,作為合伙企業資產專用賬戶(以下簡稱監管專戶),該賬戶由監管人管理,該賬戶的開戶資料(原件)及委托人預留合伙企業個人名章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由監管人監管和使用,財務專用章由本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保管。
有限合伙企業資金專用賬戶開設后3日內,委托人和監管人應將合伙人資金接收專用賬戶內已有的全部資金轉至合伙企業資金專用賬戶。此后,如果合伙人資金接收專用賬戶收到新的資金,委托人和監管人應在3日內將資金全部轉入有限合伙企業資產專用賬戶。
在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監管人應根據委托人合法、合規、合約的指令辦理資金收付。有限合伙企業的一切貨幣收支活動,包括接收合伙人資金接收專用賬戶內的全部資金、支付有限合伙企業資產投資資金、接收有限合伙企業資產的投資收益、支付有限合伙企業費用和有限合伙企業分配資金及其他相關費用,均須通過該賬戶進行。
監管專戶內的銀行存款利息按雙方約定的存款利率(年%)計算。
有限合伙企業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委托人和監管人雙方均不得采取使得該賬戶無效的任何行為。
本有限合伙企業銀行賬戶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銀行賬戶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人民幣利率管理暫行規定》、《關于大額現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支付結算辦法》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三)有限合伙企業其他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根據本有限合伙企業資金投資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伙企業文件約定的其他投資品種時,對于監管人監管的合伙企業資產中暫時未進行私募股權投資的資金,委托人將負責按照相關規定以合伙企業名義開立相應的投資產品賬戶,如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賬戶、銀行理財產品賬戶等,并負責管理賬戶及監管賬戶開立的相關資料原件。委托人在開立任何賬戶時應將有限合伙企業監管專戶作為贖回款指定收款賬戶。任何投資賬戶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且僅限于滿足開展本有限合伙企業業務的需要。
三、合伙企業合伙人資金的接收有限合伙企業成立前,合伙人繳納的出資應全部存放于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人開設的合伙人資金接收專用賬戶,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
有限合伙企業成立時,委托人應將全部資金從合伙人資金接收專用賬戶劃至有限合伙企業資金專用賬戶。在向監管人移交監管資產之前,委托人應向監管人發出托管資產移交通知書,通知書中應注明移交時間、移交金額等信息。
監管人應在監管資金到賬的當日,并經核對監管專戶內全部合伙企業資金無誤后向委托人發出有限合伙企業資金到賬通知書,監管人于有限合伙企業資金到賬之日起根據本協議的規定履行監管職責。
四、有限合伙企業資產有關文件資料的保管與合伙企業資產有關的如下重大合同原件,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委托人應將合同(復印件)加蓋委托人公章后交監管人保管:
(一)因合伙企業進行私募股權投資而簽訂的重大合同。
(二)委托人在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將合伙企業資產投資于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貨幣市場基金、銀行理財產品等形成的相關合同等文件。
第七章指令的發送、確認和執行。
一、委托人對發送指令人員的授權。
(一)委托人應當事先向監管人發出書面通知(以下簡稱授權通知),載明委托人有權發送指令的人員(以下簡稱指令發送人員)名單及各個人員的權限范圍,授權通知并應說明委托人向監管人發送指令時監管人確認有權發送指令的人員身份的方法。委托人應向監管人提供指令發送人員的人名印鑒的預留印鑒樣本和簽字樣本。
(二)委托人向監管人發出的授權通知應加蓋公章并由普通合伙人授權代表簽署,若由授權代表簽署,還應附上普通合伙人單位授權書。監管人在收到普通合伙人單位指定財務人員交付的授權通知書后應當在24小時內電話予以確認。委托人發出指令后,以電話形式向監管人確認;監管人收到指令后,將簽字和印鑒與預留樣本核對無誤后方可執行。
(三)委托人和監管人對授權通知及其更改負有保密義務,其內容不得向指令發送人員及相關操作人員以外的任何人披露、泄露;該項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消失。
二、指令的內容指令由委托人在管理運作監管資產時向保管人發出,指令的主要內容包括資金劃撥、付款指令、其他款項的支付、收款指令等,但不包括在證券交易所進行的證券買賣指令。指令一式兩聯,委托人和監管人各持一聯。委托人發給監管人的指令應寫明款項事由,指令發送人員簽字并加蓋有限合伙企業和普通合伙人財務專用章。
三、指令的發送、確認及執行的時間和程序。
(一)委托人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其合法的經營權限和交易權限內,依據相關業務規則發送指令。指令由授權通知確定的指令發送人員代表委托人用加密傳真的方式或其他雙方書面確認的方式向監管人發送。對于指令發送人員發出的指令,委托人不得否認其效力。但如果委托人已經撤銷或更改對指令發送人員的授權,并且書面通知保管人,則對于此后該指令發送人員無權發送的指令,或指令發送人員超權限發送的指令,委托人不承擔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監管人應予以賠償。
(二)監管人依照授權通知規定的方法對指令進行復核,確認指令有效后,對有效的指令應在該指令規定期限內執行,不得延誤。
四、委托人發送錯誤指令的情形和處理程序委托人的指令出現如下情況的:劃款金額與賬面金額不符、收款賬戶名稱或賬號錯誤、劃款日期錯誤等,視為委托人發送了錯誤指令。監管人在審核過程中發現委托人發送了錯誤指令的,應暫緩執行在24小時內通知委托人對指令予以更正。監管人在審核過程中未發現,但在事后發現委托人發送了錯誤指令的,也應在24小時內通知委托人,并采取適當的補救措施。
五、監管人依照法律、法規暫緩、拒絕執行指令的情形和處理程序監管人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本協議的約定履行對委托人的監督職能,若發現委托人發出違反法律、法規或本協議規定的指令,或者發出劃款金額錯誤的指令時,監管人可以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暫緩或拒絕執行該項委托人的指令,并及時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委托人,雙方應對指令是否違法、違規或違反本協議的情況進行協商確認,達不成一致意見而監管人仍然拒絕執行該指令的,監管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有關監管部門報告;委托人則有權根據本協議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主張權利。
六、監管人未按照委托人指令執行的處理程序監管人錯誤執行或未及時執行委托人發出的正確指令,監管人應在合理期限內向委托人提供書面說明,并提出糾正措施,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監管人未執行委托人發出的違法、違規或錯誤指令的,監管人不承擔責任。
七、被授權人的更換程序委托人若對授權通知的內容進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指令發送人員的名單的修改,及/或權限的修改等),應當至少提前兩個工作日通知監管人;修改授僅通知的文件應由委托人和普通合伙人同時加蓋公章并由普通合伙人授權代表簽署,若由普通合伙人授權代表簽署,還應附上普通合伙人的授權書。委托人對授權通知的修改應當以加密傳真的形式發送給監管人,同時電話通知監管人,并得到監管人電話確認。委托人對授權通知內容的修改自通知送達監管人之時起生效。委托人在此后3個工作日內將對授權通知修改的書面文件原件送交監管人。
第八章有限合伙企業資產的估值以及會計憑證的保管。
一、資產估值。
(一)估值目的:有限合伙企業資產估值目的是客觀、準確地反映合伙企業相關資產的公允價值。
(二)估值日:本有限合伙企業資產按每半個會計年度進行一次估值,估值日為每半個會計年度的最后一日。
(三)估值對象:估值對象為本有限合伙企業依法擁有的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貨幣市場基金、銀行理財產品以及對非上市企業股權的直接投資。
(四)估值原則:本有限合伙企業的會計責任方為委托人。對于無法直接取得市場公允價值的資產,由委托人及時向監管人提供相關計價依據,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監管人不對委托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進行實質核查。
(五)估值方法:
(1)非上市企業的股權直接投資,按本有限合伙企業估值日所。
10投資企業的當日每股凈資產進行估值。
(2)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按本有限合伙企業估值日所投資的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當日單位凈值進行估值。
(3)貨幣市場基金,單位價值按1.0000計算。
申購或認購基金份額時,有限合伙企業資金劃出時以實際劃款額計人應收款項;實際收到基金公司的確認憑證時,按確認憑證的份額(數量)增加該基金的數量,同時沖回應收款項。
贖回基金份額時,贖回款未到賬時不減少基金份額,仍然以賬面份額數量計算當日凈值;實際收到贖回款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計入現金資產,并同時按實際贖回的份額減少該基金數量。貨幣市場基金的待分配收益在估值日沒有轉為份額的,不計入凈值。貨幣市場基金的現金紅利于實際收到時計人合伙企業的現金資產,并在凈值計算中體現,在應收未收時計算凈值不做應收或計提處理。
貨幣市場基金退回手續費(轉份額)時,實際到賬日(收到有關憑證日)按實際收到的金額(份額)計人相應資產庫存余額。
(4)銀行理財產品,按本有限合伙企業估值日所投資的銀行理財產品的當日價值進行估值。(六)估值程序。有限合伙企業估值由委托人和監管人共同配合進行。委托人將本合伙企業估值日所投資資產的計價依據等資料及時傳真給監管人,監管人對相關資料進行形式核對后,與委托人一起對本合伙企業進行估值。估值完成后,委托人將估值結果以書面形式傳真給保管人,監管人復核無誤后簽章返回給委托人。估值復核與基金會計賬目的核對同時進行。
二、日常賬簿管理與會計檔案保管。
(一)日常賬簿管理:委托人與監管人分別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會計記錄。按照資金實際的劃撥情況,監管人向委托人出具資金調節表,委托人負責編制資金劃撥等會計憑證,并與監管人進行核對。
(二)會計檔案保管:委托人和監管人應按各自職責完整保存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基金賬冊、交易記錄和重要合同等。
三、報表制作與復核委托人負責制作本有限合伙企業的相關報表,應完整、真實地反映本合伙企業的資產運作狀況,具體包括但不限于資產估值表、資產余額表、資產投資組合表、資產負債表、資產經營業績表等。監管人在收到委托人編制的相關財務報表后,進行復核。核對后發現委托|人編制的財務報表與監管人編制的財務報表不符時,應及時通知委托人與其共同查找原因,進行調整,直至雙方數據完全一致。
第九章有限合伙企業監管費等費用。
一、監管人的監管費監管人的監管費按會計年度每半年計提一次并支付,不足半年的按相應比例計提。監管人根據有限合伙企業劃款指令,于會計年度每半年初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計提萬元,并支付監管人。
二、其他費用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企業資產投資所發生的其他費用,經委托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簽字確認并發出指令后,監管人應向收款方付款。監管人付款后,相應款項作為交易成本直接扣除。
第十章利潤分配。
(一)更換監管人的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業可以更換監管人:
(1)監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依法被宣告破產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資產的。
(2)監管人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合伙企業資產造成嚴重損失的。
(3)委托人有充分理由認為更換監管人符合委托人的各合伙人的利益的。
(二)監管人更換的,原監管人在新監管人接任前仍應履行監管合伙企業資產的職責。
(三)監管人更換的,在其職責終止時,其承繼人或者清算人應當妥善監管合伙企業資產,協助新監管人接管受托事務。
(四)監管人職責終止的,應當及時報告相關當事人,并向新的監管人辦理合伙企業資產和保管事務的移交手續。監管人就報告中所列事項解除責任,但監管人有不正當行為的除外。
(五)監管人發現有限合伙企業嚴重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有權解除本協議。監管人主動解除本協議時,應事前書面通知有限合伙企業,并妥善監管合伙企業資產,協助有限合伙企業辦理資產轉交新監管人。監管人擅自解除本協議的,應向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托人的損失。
第十二章監管人的禁止行為。
(一)監管人不得進行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
(二)除本協議另有規定,監管人不得為自身和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三)。監管人對委托人經營過程中任何尚未按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公開披露的信息,不得對他人泄露。
(四)委托人對監管人的正常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絕執行。
(五)除根據監管人指令或本協議另有規定的,監管人不得動用或處分委托人資產。
(六)監管人在行政、財務方面應與資產管理人互相獨立,保管人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得由資產管理人的人員兼職,監管人的工作人員亦不得在資產管理人單位兼職。
第十三章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處理。
(一)委托人、監管人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或履行本協議不符合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均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或繼續履行本協議將會對雙方或一方產生實質性不利影響的,雙方可協商解決。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貢任。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合伙企業資產及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三)本協議的訂立、解除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雙方的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障。雙方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應向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仲裁地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爭議處理期問,委托人和保管人雙方應恪守各自職責,各自繼續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義務。
第十四章通知。
(一)除非另有明確約定,本協議項下的任何通知、批準、要求、授權、指示或其他通信(以下統稱書面文件)均應以書面形式通過直接當面送達、加密傳真或郵政特快專遞(ems)的方式發送。書面文件發送方在文件發送后應以電話方式向接收方確認,接收方收到文件后應簽字確認并以回執和電話方式通知發送方。
(二)委托人、監管人雙方的一切書面文件均應發送至下列有關地址,直至一方向另一方送達書面通知變更地址為止。任何一方地址變更的,應當在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
監管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章協議的生效與變更、終止。
(一)本協議自委托人、監管人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且加蓋雙方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
(二)除法律、法規或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本合同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但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或修訂都應以書面方式做出,并應由委托人、監管人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且加蓋雙方公章。
(三)發生以下情況,本托管協議終止:
(1)委托人解散、依法被撤銷。
(2)監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保管人接管其基金管理權。
第十六章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委托人、監管人各持________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委托人、監管人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協商解決;必要時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私募基金協議書私募基金合作協議(優質19篇)篇八
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辦理基金交易業務,根據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采用傳真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傳真交易申請包括認購、申購、贖回。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辦理其它業務的傳真申請。
二、乙方必須是國家法律法規、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契約規定的機構投資人。
三、甲方收到乙方傳真的認購、申購申請后,應在驗證資金到賬后受理申請。申購基金的價格計算以資金到達日或申請提交日中較晚日期之日終基金資產凈值為依據。
四、甲方收到乙方贖回申請,應在驗證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余額時受理申請,否則視為無效申請,甲方可不予執行乙方贖回申請。
五、乙方單筆贖回不得少于_______________份基金單位,贖回后其交易賬戶基金份額不得少于_______________份基金單位。若贖回后交易賬戶余額不足_______________份基金單位,甲方將視乙方自動贖回交易賬戶的全部余額,并對乙方該交易賬戶的余額做全部贖回處理。
六、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基金開放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將申請資料傳真至甲方。甲方的傳真、地址、電話等聯系方式見附件,如有變化,甲方將提前予以公告,并以公告的新聯系方式為準。
七、乙方辦理認購、申購申請時,傳真給甲方的資料包括:加蓋印鑒章的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基金賬戶卡復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復印件。
八、乙方辦理贖回申請時,傳真給甲方的資料包括:加蓋印鑒章的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基金賬戶卡復印件。
九、乙方發出傳真后,應打電話向甲方受理業務的直銷中心確認傳真申請事宜。由于傳真設備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傳真申請,乙方又未進行電話確認,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十、甲方根據且僅根據持有甲方認為有效的乙方開戶文件或身份證明文件的指示人所發出的傳真處理乙方的交易申請。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傳真信息不準確、不完整、無法識別或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契約或甲方業務規則等使甲方無法執行的,甲方可不執行并對此不承擔法律責任。
乙方傳真申請的權利。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私募基金協議書私募基金合作協議(優質19篇)篇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為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國基金業協會”)登記或已具備登記條件并可以取得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2、乙方作為國內大型的證券公司,已就為私募基金提供外包服務事項在中國基金業協會備案,具有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提供本協議第四條甲方所選委托事項的外包服務能力,乙方同意以該等能力與經驗為甲方提供相關外包服務。
3、甲乙雙方已建立了互相信任的良好合作基礎。為明確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規范有關運作,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外包服務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并共同遵守約定的業務規定和技術規范。
本協議內容如下:
一、前言。
訂立本協議的目的、依據和原則。
(一)訂立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開展外包服務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
(二)訂立本協議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國基金業協會《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和《基金業務外包服務指引(試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若因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或廢止導致本協議的內容與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存在沖突,應當以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并視為本協議的相關內容依照前述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做相應的修改,本協議各方當事人應及時以補充協議等方式對本協議進行相應變更或在協商后終止本協議。
(三)訂立本協議的原則是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充分保護本協議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釋義。
在本協議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協議、本協議:指甲方和乙方簽署的本《外包服務協議》及其附件,以及對該協議及附件作出的任何有效變更和補充。
2、基金:甲方發行、管理的已經取得或者可以取得中國基金業協會備案,并且委托乙方辦理外包服務的基金。
3、基金合同:甲方發行、管理的已經取得或者可以取得中國基金業協會備案,并且委托乙方辦理外包服務的基金產品合同。
4、基金管理人:指甲方(本協議委托人)。
5、基金托管人:指取得證券投資基金托管人資格,與甲方簽定托管協議為甲方改造、管理的基金提供托管服務的托管機構。
6、估值核算機構:指與甲方簽訂相關協議,約定為其發行、管理的基金提供基金估值核算服務的機構。
7、注冊登記機構:指與甲方簽訂相關協議,約定為其發行、管理的基金提供注冊登記服務的機構。
8、代銷機構:指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并與甲方簽署基金銷售服務協議,辦理本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
9、基金注冊登記賬戶: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為基金委托人開立的用于記錄其持有的基金份額情況的賬戶。
10、基金交易賬戶:銷售機構為基金委托人開立的記錄其通過該銷售機構辦理基金認購、申購、贖回及轉托管等業務所引起的基金份額變動及結余情況的賬戶。
11、工作日/交易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12、開放日:指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申購、贖回等業務的工作日。
13、______日:指交易、分紅、申購、贖回等特定行為發生日。
14、______+1日:______日后的第一個交易日。
15、證券賬戶:指根據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債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業務規則,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為基金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開設的專用證券賬戶,以及在債券登記結算機構開立的專用債券賬戶。
16、托管賬戶:指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規定為基金開立的、專門用于基金財產中現金資產的歸集、存放與支付的專用銀行結算賬戶,該賬戶不得存放其他性質資金。
17、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管理賬戶、管理賬戶:指基金管理人按“第三方存管”模式要求,為基金在存管銀行(或托管銀行)營業網點開立的,用于存管基金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數據,反映證券交易結算資金余額的變動明細,并記載基金的銀行結算賬戶(一般為“托管賬戶”)和證券資金臺賬之間的銀證轉賬對應關系的銀行賬戶。在第三方存管模式下,管理賬戶為證券資金臺賬的影子賬戶,其與銀行結算賬戶建立銀證轉賬對應關系。
18、期貨交易所:指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等。
19、期貨交易編碼:基金管理人為基金申請在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開立的,用于記錄基金期貨交易情況的賬戶。
20、期貨結算賬戶:根據基金合同及相關法規規定為基金開立的、用于銀期轉賬的專用銀行結算賬戶,可為托管賬戶或托管人協助開立的其他專用銀行結算賬戶。
21、期貨保證金賬戶:期貨經紀商為基金開立的,用于期貨交易的保證金賬戶。
22、期貨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
23、監控中心: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
24、基金資產:指基金委托人擁有合法所有權或處分權、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并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的資產。
25、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及其他投資資產的價值總和。
26、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27、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值的過程。
28、____________元: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9、存續期:指估值協議生效至終止之間的期限。
30、認購:指在基金初始銷售期間,基金委托人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31、申購:指在基金開放日,基金委托人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32、贖回:指在基金開放日,基金委托人申請賣出基金份額、獲取現金的行為。
33、法律法規: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現時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監管規定、自律規則等相關規定。
三、聲明與承諾。
(一)甲方保證本協議所涉及委托外包的基金資產來源及用途合法,并已充分理解本協議全文,了解相關權利義務。
(二)甲方保證其已或將作為依據相關規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記,本協議項下的基金產品已經或即將依法完成備案。
(三)甲乙雙方聲明并承諾其簽署及履行本協議已經得到其各自有權決策機構的有效及充分授權,并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持續有效。
(四)甲乙雙方承諾按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四、委托事項。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決定,乙方為甲方擔任管理人的基金提供外包服務,甲方委托乙方擔任基金的外包服務機構。需要提供外包服務的具體基金、相應的外包服務范圍及費率,由雙方按照本協議的補充協議或由雙方確認的《產品要素表》的相關約定執行,補充協議和《產品要素表》中的約定與本協議不一致的,適用補充協議和《產品要素表》的約定,補充協議和《產品要素表》未規定的適用本協議的約定。
(一)管理人登記及基金產品備案服務。
(二)募集資金監督管理服務。
(三)注冊登記服務。
(四)銷售運營服務。
(五)估值核算服務。
(六)協助辦理信息披露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及相關監管法規要求,協助甲方為基金提供凈值公告、季度報告、年度報告等基金信息披露報告,并配合甲方提供信息報送和披露中與外包業務有關的資料,同時協助甲方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進行年度審計。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享有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為所委托基金提供本協議約定的外包服務;。
3、甲方在與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要求乙方配合開展基金業務創新和系統升級。
6、甲方有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協議的約定對雙方約定的外包服務進行監督,并提出改善建議,包括但不限于由雙方協商確定外包服務范圍、制訂外包服務標準、監督外包服務執行等。
7、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自律規則及本協議規定的應由基金管理人及外包服務委托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7、甲方對于本協議的有關信息以及在外包過程中接觸到的乙方的任何資料、文件、數據等信息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法律法規、本協議及監管機構另有要求的除外。
8、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相關服務費用;。
9、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業務糾錯;。
10、甲方應在新業務上線前,與乙方進行充分的聯合測試;。
12、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自律規則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應由基金外包服務機構承擔的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提供外包服務業務的需要,乙方有權在法律法規規定及監管機構、自律組織允許的范圍內,自主制定并不時調整包括但不限于注冊登記等有關基金外包服務業務的規則、流程、標準等,并履行相應的公告、通知等義務。
2、要求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據以進行基金外包服務的數據資料及其他相關信息。
3、乙方就本協議項下為基金提供外包服務相關的工作成果,自始享有完整、獨占并排他的包括知識產權、商業秘密等在內的各項權利的所有權。
4、甲方未能按乙方規定的業務表格按時、妥善地向乙方提供基金業務參數信息時,乙方有權拒絕受理甲方提出的相關基金業務申請。
5、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相關基金外包服務費用。
6、乙方如為基金提供資金監管服務,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促使基金的投資者或基金代銷機構將資金存入乙方指定的專門為所負責的外包產品開立的資金募集賬戶。
8、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自律規則及本協議規定的應由基金外包服務機構享有的其他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在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監管機構、自律組織要求的前提下,遵守本協議的有關規定,根據甲方的委托提供相應的外包服務。
2、按照本協議約定提供相應的基金外包服務,真實反映基金具體情況。
4、向甲方按時傳送有關基金外包業務的結果,與基金托管人及其他相關方及時核對服務結果。對于基金有關信息以及在外包過程中接觸到的甲方的任何資料、文件、數據等信息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本協議另有約定以及監管機構另有要求的除外。
5、對于外包服務業務形成的有關資料,按國家政策的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并負有保密義務。
6、審慎評估外包服務的潛在風險與利益沖突,建立嚴格的防火墻制度與業務隔離制度,有效執行信息隔離等內部控制制度,切實防范利益輸送,尊重并平等對待甲方及基金其他相關方的合法權益。
7、乙方提供募集資金監督管理服務的,應在本協議約定的職責范圍內保證募集賬戶內資金的安全。
8、乙方提供注冊登記服務的,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規定辦理基金的注冊登記業務:乙方應保存基金委托人名冊15年以上,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更高要求的,從其規定;乙方對基金委托人的基金注冊登記賬戶信息負有保密義務,因違反保密義務對基金財產帶來損失的,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除外;乙方按本協議的規定為基金委托人辦理基金份額的轉托管、非交易過戶、司法強制執行等業務,并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務;乙方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協議的約定計算業績報酬;乙方就其提供服務的成果應接受甲方的監督;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協議的約定為基金委托人提供基金收益分配、權益代理等服務。
9、乙方可以對甲方選擇其他的基金中介機構事宜提供建議,但甲方有權決定是否采納。
10、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自律規則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應由基金外包服務機構承擔的義務。
七、外包服務細則。
(一)管理人登記及基金產品備案服務。
(二)募集資金監督管理服務。
(三)注冊登記服務。
(四)銷售運營服務。
(五)估值核算服務。
(六)協助辦理信息披露服務乙方按基金合同及本協議的約定,編制相關報告并與基金托管人進行信息披露的核對工作,具體要求及流程如下:乙方完成相關報告中凈值表現、財務報告等章節,并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復核。相關報告的內容與格式模版,經甲乙雙方及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確定后執行。
八、差錯的處理。
甲方和乙方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保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業務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當錯誤被發現后,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錯誤發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錯誤發生的原因確定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錯誤處理原則或相關方協商確定的方法對因錯誤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
3、根據錯誤處理原則或相關方協商確定的方法由錯誤的責任方進行更正和賠償損失;。
4、根據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相關數據的,由數據提供方進行更正,并就錯誤的更正向相關方進行確認。
九、暫停服務的情形。
(一)基金資產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市場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二)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情形致使乙方無法提供相關服務時;。
(四)法律法規規定、監管機構和自律規則另有規定的,以及甲乙雙方認定的其它情形。
十、特殊情況的處理。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證券交易所及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發送的數據錯誤,或國家政策調整、市場規則變更,或由于基金委托人、托管人等第三方原因,甲方和乙方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未能發現錯誤的,對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注冊登記等本協議項下各項業務錯誤的,免除相關方的賠償責任。但甲方和乙方應當在合理可行的范圍內,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減輕或消除由此造成的不利影響或者損失。
十一、保密條款。
(三)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該等賠償責任以因此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金額為限。
十二、免責條款。
(一)乙方僅依據甲方提供的數據材料及基金合同提供服務,乙方無義務審核甲方提交或者轉交的相關文件或者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準確性及有效性,對于該等文件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準確性及有效性以及與此相對應的投資、資產等的風險、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無義務審核基金資產或基金委托人的資金來源、投向等是否合法,亦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甲方承擔并負責基金委托人的適當性審查、風險揭示及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測評,并對其提供給乙方的材料承擔完全責任。乙方僅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辦理相關業務。
(四)甲乙雙方約定提供資金監管服務的,乙方按照本協議“七、外包服務細則”中“(二)、募集資金監督管理服務”特別提醒事項中對其負責期間內的客戶資金承擔安全保管責任,除此之外其它一切客戶資金安全事項由甲方及其它相關責任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對于本協議簽署之日后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導致雙方無法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相關方應當在合理可行的范圍內勤勉盡責,以降低此類事件對基金和其他當事人方的影響。
(六)甲方應確保其提供的或由其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向乙方提供的數據和材料的真實、準確、有效和完整性,否則由此造成基金財產、基金份額持有人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與乙方無關。
(七)乙方按照當時有效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約定,在本方沒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情況下,對由于其提供外包服務工作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業務規則和監管規定,否則應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二)若由于本協議任何一方的原因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若由于雙方原因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本協議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在職責范圍內有義務及時采取合理且必要的措施,以避免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否則無權就擴大的損失部分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由于電訊、電力或行業主管部門等任何第三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提供或不能及時提供基金數據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五)如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提供據以進行基金資產估值的相關數據材料,或者數據材料存在瑕疵,或者未能按時支付外包服務費用的,乙方有權停止相關服務并要求甲方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違反(包括提前終止本協議)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否則違約方應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甲方提前終止本協議的,應按提前終止年度應付外包服務費的50%作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如該等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實際損失的,甲方應補足其差額部分。
十四、爭議處理。
(一)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協議履行之目的,僅指中國大陸地區的法律,并且不含其沖突法規范)管轄與解釋。
(二)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首先在爭議各方之間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在任何一方以書面方式向對方提出爭議之日起十五日內未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當產生任何爭議及任何爭議正按照前款規定進行解決時,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行使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并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
十五、本協議的生效與修改。
(一)本協議生效的條件: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的修改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如需變更本協議,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十六、本協議的終止。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終止;。
(三)一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撤銷的;。
(四)一方不再具備開展本協議項下業務資格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服務期限本協議。
服務有效期一年。甲乙雙方應在本協議到期之前三十日內就是否續約事宜進行協商。如雙方均無書面異議送達對方,本協議可以年為單位自動順延服務有效期,服務內容及支付方式不變,可不再另行簽署續期協議。
十八、外包服務費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按照產品規模計提外包服務費用并支付給乙方,具體費率及承擔方式參見作為本協議附件的具體的產品要素表及/或雙方另行簽署的補充協議。如按產品合同中的計提方式及費率計算的年費用不足____________萬元的,則按每年最低____________萬元收取。
乙方外包服務費收款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_______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轉讓與放棄。
(一)本協議對于甲乙雙方當事人及其承繼人均有約束力,并保證甲乙雙方當事人及其承繼人的利益。
(二)本協議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三)本協議任何一方當事人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間內,如未能行使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將不構成也不應被解釋為該方放棄該等權利,也不應在任何方面影響該方以后行使該等權利。
二十、其他事項。
如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內,中國證監會或中國基金業協會對外包服務協議的內容與格式有其他要求的,甲乙雙方應立即展開協商,根據中國證監會或中國基金業協會的相關要求,相應修改本協議的內容和格式。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其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私募基金協議書私募基金合作協議(優質19篇)篇十
甲方(代理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委托方):上海啟示商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迅速推動[代理產品]的開發和銷售,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誠信的原則,就甲方代理經銷乙方產品的具體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作內容
在乙方指定區域內,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經銷乙方擁有版權的或在乙方權利范圍內開發或經營的相關產品(以下簡稱“代理產品”)。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對代理產品進行銷售、宣傳及市場策劃;乙方專注于產品設計、開發。
二、地域限制
本協議只在 地區有效(以下簡稱“本地”)。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與其他地區代理商協商進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銷售活動。
三、費用與分成
1.代理費:在合同簽署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代理費 元(rmb)劃入乙方帳戶;乙方應提供準確有效的銀行帳號。
2.銷售分成:定價的代理產品,銷售額的85%受益歸乙方,其余15%歸甲方應得分成,每月 日前結算一次,一個月為一結帳周期。
3.特價的代理產品或促銷產品的銷售分成,不適用前述之規定,具體由雙方另行商定。
四、定期報告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報告,說明甲方在上一結帳周期中的產品出 1
售數量、概況、總銷售額、用戶信息等資料,并列明總銷售額折扣、凈銷售額。另外,所有的促消活動均須通知乙方。
五、分銷
甲方可在協議限制的地域內設置分銷商。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代理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傭金為目的,有可能將代理產品當作促銷贈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動為目的的批發商、零售商及貿易商等。
六、雙方的權責
1.甲方同意并確認其承擔以下主要義務與權利:
a. 甲方有遵守和維護代理產品市場價格的義務,必須保證該產品的零售價格不低于雙方協議的價格。
b. 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間接使用乙方網站的產品或圖案。
c. 甲方不得有損乙方的形象及聲譽。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聲譽損害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d. 如果發現他人侵犯代理產品的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利,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披露,并可根據乙方的授權,代表乙方追究侵權方的責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范類似行為的發生。
e. 甲方不得擅自復制或修改乙方產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權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2.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a. 乙方擁有所提供的代理產品的版權和所有權。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所有內容的版權合法性,保證內容不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并保證由此產生的一切糾紛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b. 乙方作為代理產品的版權人和所有權人,在甲方與其它代理商發生版權糾紛時,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涉及解決該版權糾紛所需之幫助。
c. 乙方有權審核宣傳方案。
d. 乙方有權監督產品的銷售,并要求甲方予以改進,甲方須配合解決問題。
e. 乙方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適當調整價格,并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品說明,免費提供給甲方宣傳品。
3.甲乙雙方共同責任與義務:
a. 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工作進度表,并有為對方保守技術、信息等秘密的義務。
b. 均有義務對所得的與雙方本次合作有關的商業秘密保密,除法律有強制性規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
七、免責條款
1.由于不可抗力、無法解決的技術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不可抗力”是指:a.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b.無法預料或即使預料也不能避免的;c.于本協議簽訂日期后出現的;d.妨礙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該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或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
2.對履行義務的影響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受該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義務的,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誤期內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減輕其影響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
八、版權
甲方承認與該產品相關聯的版權價值,確認這一版權的相關權力及利益只屬于乙方,甲方不得未經乙方許可直接或間接利用乙方版權從事任何活動。因甲方故意或重大過失使用了乙方版權并給乙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被視為侵權,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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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協議書私募基金合作協議(優質19篇)篇十一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公司(以下簡稱)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項目合作合同范本。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施工合同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實施責任及要求
1、甲方將主合同項下全部工程的`實施責任交乙方承擔(包括該合同項下的全部變更工程)。
2、工期、質量必須滿足主合同要求。
第二條甲方責任
1、負責及時辦理主合同的預付款手續。
2、負責為乙方實施主合同提供相應的授權,解決只能由甲方解決的事項。
3、負責沿線地方政府的協調工作及本工程的通知、圖紙等。
第三條乙方責任
1、負責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復及保修責任。
2、負責以自身資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該工程,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3、自覺接受甲方的各項監督檢查。
4、保證不以甲方或項目部的名義從事于本工程無關的活動。
5、負責及時清償為實施本工程而產生的各類債務,及時支付民工工資。
第四條費用、結算與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安全的方式,一次包干價:1965042。2元,按甲方給乙方提供的圖紙所注明的工程量,超出圖紙部分另行計算。
2、經雙方協商,乙方開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甲方開始支付乙方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支付(基礎完工后付工程總造價的10%,一層封頂付總造價的20%,二層封頂付總造價的20%,封頂付總造價的20%,內外粉刷時付10%,工程竣工付15%,余款5%工程完工后一年內付清)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對于主合同所規定的甲方的合同責任,如因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時造成停工引起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雙方按本協議規定的各自的責任分別承擔。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違約,違約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擔違約責任。
2、工期5個月,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產生安全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受損,乙方須自費承擔事故處理費用,向受損方賠償。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不得與本協議相抵觸,應與本協議一起共同執行。
第七條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履行完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結清各項費用后終止。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募基金協議書私募基金合作協議(優質19篇)篇十二
協議書是保障雙方的途徑,基金協議書包括私募基金協議書等。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私募基金協議書的樣本,僅供參考。
股權回購方/受讓方(目標公司或其控股股東): 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回購方”或“受讓方”),其法定地址位于 。
股權出讓方/(創投機構): 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其法定地址位于 。
鑒于:
1.回購方為中國合法注冊成立并有效續存之公司法人,注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主要經營范圍為 等,營業執照核發日期為: 。
2.回購方準備在協議簽訂后 ,引進股權投資者,出讓方愿意對回購方公司進行投資,投資額為-- 萬元,占回購方公司-- %股權,于被協議簽訂后-- 日內支付。
3.回購方同意如出現符合本協議約定之情形,愿意以本協議約定之條件回購出讓方的投資股份,出讓方同意以本協議之約定條件將投資股份轉讓(沽售)給回購方。
據此,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則,按照下列條款和條件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章定義
1.1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中國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省);
(2)“香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3)“人民幣”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
(4)“股份”指協議雙方現有的按其根據相關法律文件認繳和實際投入的注冊資本數額占目標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東權益。
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現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權份額等等。
在本協議中,股份是以百分比來計算的;
(6)“回購價”指協議約定之轉讓價;
(7)“回購完成日期”的定義指協議生效和履行完畢日期。
(8) 本協議:指本協議主文、全部附件及協議雙方一致同意列為本協議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條、款、項及附件均分別指本協議的章、條、款、項及附件。
1.3本協議中的標題為方便而設,不應影響對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
第二章股權回購
2.0出讓方同意對目標公司進行股權投資,投資額為 萬元,占回購方公司 %股權,于被協議簽訂后 日內支付。
相關投資入股手續依法辦理,但不得遲于30個工作日。
2.1協議雙方同意如目標公司在 個月內未能在a股上市,則由股權回購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第2.2條中所規定之回購金額作為對價,按照本協議第4章中規定的條件收購回購股份,回購股份為 。
2.2股權回購方收購股權的回購價為: 萬元??
2.3回購價指回購股份的購買價,包括回購股份所包含的各種股東權益。
該等股東權益指依附于回購股份的所有現時和潛在的權益,包括目標公司所擁有的全部動產和不動產、有形和無形資產的 %所代表之利益。
2.4對于未披露債務(如果存在的話),股權出讓方應按照該等未披露債務數額的 %承擔償還責任。
2.5 本協議簽署后7個工作日內,股權出讓方應促使目標公司向審批機關提交修改后的目標公司的合同與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目標公司股權變更所需的各項文件,完成股權變更手續。
第三章 稅費
3.1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回購)之稅費,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章股權回購之先決條件
4.1只有在目標公司于出讓方投資額到帳后 ,股權回購方才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回購義務并支付回購價款。
(1)目標公司已獲得出讓方的投資額 萬元。
(2)目標公司與出讓方依法辦理完畢相關投資入股事宜和全部法律手續。
(3)出讓方成為目標公司合法投資者和股東。
(6) 股權出讓方已完成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對股權轉讓所要求的變更手續和各種登記。
4.2股權回購方有權自行決定放棄第4.1條款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決條件。
該等放棄的決定應以書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條款中有任何先決條件未能于本協議第4.1條所述限期內實現而股權回購方又不愿意放棄該先決條件,本協議即告自動終止,各方于本協議項下之任何權利、義務及責任即時失效,對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屆時股權出讓方不得依據本協議要求股權回購方支付回購價,并且股權出讓方應于本協議終止后立即,但不應遲于協議終止后十四(14)個工作日內向股權回購方全額退還股權回購方按照本協議已經向股權出讓方已經支付的回購價,并返還該筆款項同期產生的銀行利息。
4.4根據第4.3條本協議自動終止的,各方同意屆時將相互合作辦理各項必要手續,回購股權應無悖中國現行有效的法律規定。
除本協議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股權回購方不會就此項股權回購向股權出讓方收取任何價款和費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權出讓方已進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1條先決條件仍然不能實現進而導致本協議自動終止的,不得視為回購方違約。
在此情況下,各方并均不得及/或不會相互追討損失賠償責任。
第五章股權轉讓完成日期
5.1本協議經簽署即生效,在股權轉讓所要求的各種變更和登記等法律手續完成時,股權受讓方即取得轉讓股份的所有權。
第六章董事任命及撤銷任命
6.1股權受讓方有權于轉讓股份按照本協議約定過戶至股權受讓方之后,按照目標公司章程之相應規定委派董事進入目標公司董事會,并履行一切作為董事的職責與義務。
第七章陳述和保證
7.1本協議一方現向對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每一方陳述和保證的事項均真實、完成和準確;
(8)其已向另一方披露其擁有的與本協議擬訂的交易有關的任何政府部門的所有文件,并且其先前向它方提供的文件均不包含對重要事實的任何不真實陳述或忽略陳述而使該文件任何內容存在任何不準確的重要事實。
7.2股權出讓方向股權受讓方作出如下進一步的保證和承諾:
(3)目標公司于本協議簽署日及股權轉讓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權出讓方任何債務、利潤或其他任何名義之金額。
7.3股權出讓方就目標公司的行為作出的承諾與保證真實、準確,并且不存在足以誤導股權受讓方的重大遺漏。
7.4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本協議第7.1及7.2條的各項保證和承諾及第8章在完成股份轉讓后仍然有法律效力。
7.5倘若在第4章所述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前有任何保證和承諾被確認為不真實、誤導或不正確,或尚未完成,則股權受讓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關事件后14日內給予股權出讓方書面通知,撤銷購買“轉讓股份”而無須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7.6股權出讓方承諾在第4章所述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前如出現任何嚴重違反保證或與保證嚴重相悖的事項,都應及時書面通知股權受讓方。
第八章違約責任
8.1如發生以下任何一項事件則構成該方在本協議項下之違約: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4)在本合同簽署之后的兩年內,出現股權出讓方或股權出讓方現有股東從事與目標公司同樣業務的情況。
8.2如任何一方違約,對方有權要求即時終止本協議及/或要求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九章保密
9.1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各方應盡最大努力,對其因履行本協議而取得的所有有關對方的各種形式的任何商業信息、資料及/或文件內容等保密,包括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項等。
任何一方應限制其雇員、代理人、供應商等僅在為履行本協議義務所必需時方可獲得上述信息。
9.2上述限制不適用于:
(1)在披露時已成為公眾一般可取得的資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過錯在披露后已成為公眾一般可取得的資料;
(5)任何一方向其銀行和/或其他提供中小企業融資的機構在進行其正常業務的情況下所作出的披露。
9.3雙方應責成其各自董事、高級職員和其他雇員以及其關聯公司的董事,高級職員和其他雇員遵守本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
9.4本協議無論何等原因終止,本章規定均繼續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章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指本協議雙方或一方無法控制、無法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無法避免且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后發生并使任何一方無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罷工、員工騷亂、爆炸、火災、洪水、地震、颶風及/或其他自然災害及戰爭、民眾騷亂、故意破壞、征收、沒收、政府主權行為、法律變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對有關事項的批準或因政府的有關強制性規定和要求致使各方無法繼續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發事件的發生。
10.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協議受阻的一方應以最便捷的方式毫無延誤地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十五(15)天內向對方提供該事件的詳細書面報告。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采取所有合理行為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及減少不可抗力對各方造成的損失。
各方應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協議的影響,決定是否終止或推遲本協議書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受阻方在本協議中的義務。
第十一章通知
私募基金協議書私募基金合作協議(優質19篇)篇十三
為充分發揮校協雙方的優勢,發揮職業技術教育為社會,行業,企業服務的功能,為企業培養更多高素質,高技能的應用型人才,同時也為學生實習,實訓,就業提供更大空間.在平等自愿,充分醞釀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中國質量俱樂部與河北大學質量技術監督學院合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單位
甲方:河北大學質量技術監督學院
乙方:中國質量俱樂部
二、合作宗旨
依托一些跨國企業的優秀人才來提供互動的學習場所,通過有價值的交流和學習產生共鳴,為中國的質量帶來活力,為中國的質量事業做點力所能及的事情。
三、雙方責任事宜
3.1 中國質量俱樂部方面責任
通過俱樂部平臺和高校分部舉行活動,在校學生到相關企業實習或兼職,解決質量工程管理類學生不再因學而不能致用,理論聯系不上實際而苦惱,通過俱樂部這個平臺,可以提高學生就業的競爭力。
1) 通過參加俱樂部提供的實習、活動,提高在校生組織能力,使學生更加了解企業內部的質量運行模式,找準就業方向。
2) 在校生可以通過俱樂部平臺,獲得質量方面更具有針對性的培訓,提高在質量某些方面(如msa、6σ等)的知識,做到有惑能及時得到解決。
3) 通過俱樂部平臺為在校生提供就業單位,與高校形成校企合作的模式,并共同探索該模式。
4) 通過俱樂部平臺挖掘、選拔有能力的質量人做校外導師或兼職老師,為培養優秀質量人才的師資注入新的血液。
5) 通過展開學術、科研交流會及進行相關培訓、項目的合作業務,加強高校與企業之間的聯系。
3.2 河北大學質量技術監督學院方面責任
1) 更好的推廣俱樂部的.理念,提高俱樂部的知名度。
2) 增加在校生會員,培養具有競爭性的潛力核心會員。
3) 給優秀會員提供更好的空間、在職教育及挑戰的機會。
4) 將企業對質量人才的相關需求轉遞給高校,減少企業對質量人才招聘的疑惑。
5) 通過展開學術、科研交流,進一步聯合高校編寫實戰性的質量工程方面的教材、讀本及案例集等,將更多的實戰型、適時性的質量管理科學推廣,將適合中國的質量管理科學推廣,將中國質量做強。
四、雙方經協商,同意在友好合作基礎上,共同設立中國質量俱樂部
河北大學分部。由乙方提供質量相關的學習、交流的平臺,為甲方提供實習或兼職的崗位的機會,提供畢業就業崗位的機會,由甲方負責分部大的日常管理,并共同培養在理論與實踐上過硬的質量管理專業人才。
五、上述有關事項具體約定,其他合作方式及內容陳述
六、需另行明確的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二)乙方
七、以上協議如遇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其他未盡事宜時,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或備忘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于20xx年11月20日于河北保定簽定,本協議一式四份,各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負責人簽名: 乙方負責人簽名:
私募基金協議書私募基金合作協議(優質19篇)篇十四
投資人一:姓名: 性別: 年齡: 住所: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甲方) 投資人二:姓名: 性別: 年齡: 住所: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 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共同投資 項目,項目注冊形式為: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投資項目債務先以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償還時,以出資額度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2)在項目注冊形式成立后,行使其作為項目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事務除下列事項需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外,其他重要事務由二分之一共同投資人同意即為有效。
(1)投資人轉讓共同投資項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注冊形式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3.約定注冊形式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約定注冊形式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投資人未按期繳納或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出投資項目處理。
2、投資人私自以其在約定共同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出投資項目處理;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營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作項目無法繼續經營的,應對其他合營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私募基金協議書私募基金合作協議(優質19篇)篇十五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依照出資份額,享有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盈利分成的權利。
二、出資份額
1、本協議生效后日內,乙方應當向甲方一次性繳付股本金人民幣元(大寫:元整),乙方以其出資持有酒吧(大寫:)份股份。
2、雙方一致確認,乙方股本金轉入以下賬戶:
開戶銀行:
開戶名稱:
賬號:
3、甲乙雙方出資后,甲方應向乙方出具銀行到款憑證。
三、甲乙雙方享有酒吧盈利分成的比例
2、在酒吧實際上有盈利的情況下進行盈利分成。本協議所指盈利即指酒吧的凈利潤,即稅后利潤。
四、投資項目基本情況
1、投資項目店名:
2、投資項目地址:
3、核算方式:投資項目獨立核算
4、投資項目總投入額暫定為:人民幣萬元(大寫:萬元)
五、股東權利保障
1、甲方如出現經營問題,不能繼續支持營業,終止營業后,依法按照出資比例分得剩余財產,甲方不會按照乙方的出資數額在甲方終止時的實際折價來返還乙方出資本金。
2、從正式營業起一年內,所有股東愿意承擔人民幣100萬元以內的經營虧損,并及時出資。
六、盈利的發放時間
甲方向乙方發放盈利的時間為以月核算及發放。
七、股份的轉讓
1、如乙方希望通過轉讓或議價出賣的方式將股份轉讓給第三方時,由市值評估,最高轉股金額不得超過原始股本金額的80%。首先發起人有優先權收購轉讓股份,發起人書面同意放棄收購優先權,才有權利對外轉股,股東會2/3人同意方可轉股。同時需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否則,轉讓行為無效。
2、如乙方向甲方提出股份轉讓書面申請后30天內甲方必須作出答復。
八、關于對外債務以及責任的承擔
若甲方對外產生了債務或者責任的,乙方只依照其出資本金的限額來承擔相應的債務和責任。對此,甲、乙雙方均表示認可。
九、乙方自愿表示并確認:乙方因獲得甲方發放的盈利而應當申報納稅的(包括但不限于個人所得稅),由乙方自行申報、繳納。乙方由于未依照法律規定申報納稅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乙方的應當繳納的稅務以及乙方是否繳納稅務同甲方無任何關系,甲方不為此承擔任何責任。若甲方為此而承擔了相應的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股東權利義務
1、股東權利義務
2、其他權利義務:
(1)本協議期間,乙方有權享有相應的權利,例如部分商品的簽單權以及享有消費折扣優惠,但同時乙方應當履行《股東權利義務書》當中的相關義務和責任,若違反,甲方即有權立即停止發放本協議所約定的公司盈利給乙方。
(2)乙方應當保證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應當為甲方(或者甲方指定公司、單位、個體)的經營場所保守自己所知曉的商業秘密。本協議所指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財務信息、稅務信息、經營信息及客戶名單等。
十一、違約責任
1、在經營期間,未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乙方不得擅自轉讓股份,否則,其轉讓行為無效。
2、在經營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及本協議附件、其他經雙方認可確認的與酒館相關的文件(包括且不限于:甲方公司股東會決議、往來函件等)的,均應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及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二、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解除。
2、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十條約定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十三、其他
1、本協議經過甲方蓋章(含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捺印)、乙方簽字(含捺印)后即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律師事務所存檔一份。
(以下無正文)
(以下為簽署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捺?。郝撓档刂罚弘娫挘?/p>
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捺印):身份證號:聯系地址:電話:年月日
私募基金協議書私募基金合作協議(優質19篇)篇十六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代理甲方開拓海外市場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內容如下。
一、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開拓海外市場,負責甲方海外市場的宣傳、推廣、客戶洽談等業務開發工作。甲、乙雙方是松散與緊密結合的合作關系,但乙方從事甲方的海外市場業務開發的工作時間,每月應不少于10日。
本協議自20xx年3月18日起至20xx年3月19日止。
三、委托內容。
5、乙方在甲方指導下做好海外市場用戶對甲方產品的意見和申訴的接受工作;
6、乙方不得在海外市場區域內代理其他品牌的與甲方同類的產品的業務開發工作;
7、乙方無權代表甲方簽訂任何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約,但經甲方特別授權(具有甲方的授權委托書)的.除外。
四、報酬。
2、根據乙方海外市場新簽單情況,甲方將按乙方簽訂的訂單貨值的5‰(大寫:千分之五)給乙方提成。
五、保密事項。
乙方在負責甲方海外市場業務開發過程中所獲得的客戶資料為甲方商業秘密,乙方應當保密。并保證在合作關系解除后三年內不得泄露和利用。
六、合同生效。
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約起生效;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就本協議內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爭議解決。
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的分歧意見甲、乙雙方將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對方提出終止本協議。
私募基金協議書私募基金合作協議(優質19篇)篇十七
項目名稱:
需 方:
協 作 方:
20xx年 3 月 日
需方與協作方本著“互惠互利”及“合作雙贏”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項目的技術協作開發及委托制造簽訂以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技術協作開發
1.雙方的分工
1.1需方負責協作開發項目的市場調研,并根據市場調研的結果提出項目的總體設計方案,并負責產品的市場開發和銷售工作。
1.2協作方應根據需方提出的項目總體設計方案進行設計。
1.3對在設計中出現的問題,協作方應及時與需方進行溝通解決,如涉及到總體技術方案,協作方須經需方同意后,由雙方共同進行完善和修改。
1.4在技術開發過程中,需方負責對協作方設計的方案、圖紙和形成的技術文件進行審核,經審核后方再由協作方編制加工制造工藝,經需方審核后按照該工藝由協作方進行生產制造,需方進行高質量控制。
1.5協作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一周內擬定項目研究開發計劃,相關費用預算,并報需方審核,需方確定后,協作方按計劃進行開發。
1.6由協作方按照雙方確定的技術方案進行生產制造,產品僅提供給需方,產品價格由雙方商談確定,該產品的市場開發僅有需方負責,協作方不得對該產品進行私自銷售。
1.7 需方有權在項目設計過程中委派人員參與項目開發。
1.8 協作方負責新產品的廠內試驗,需方負責新產品的鉆井現場工業試驗。
2. 技術協作開發成果的歸屬
2.1在履行本協議中完成的合作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歸雙方共有。
2.2 研究開發最終形成的方案、圖紙、計算書、使用說明書及技術文件等歸雙方共有。
2.3技術開發的成果中屬于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秘密成果的,該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轉讓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實行。獲得的利益由雙方共享。
3.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雙方有義務對本合作開發項目采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及協議變更、解除、終止后的任何時間,非經雙方共同以書面形式確認,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作開發項目的任何信息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4. 違約責任
4.1任何一方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和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進行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4.2任何一方不按照約定的分工參與合作開發工作,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4.3任何一方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50萬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給付違約金以外,對另一方的損失應據實予以賠償。
二、委托制造
雙方在進行完技術協作開發后,由協作方根據技術開發所形成的圖紙、技術文件進行生產制造。
1.委托制造訂單
1.1在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托制造訂單,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
1.2委托制造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制造的貨物名稱、數量、交貨期、交貨地點、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委托制造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1.4訂單貨物制造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1.5 在訂單中根據需要列出產品的配套清單,作為訂單的附件。
2.物料
2.1 需方提供的配套設備或設施在訂單的配套清單中進行標明,并按照協作方的具體生產安排及時提供給協作方。協作方接收需方的物料后,對物料承擔保管責任,若需方物料發生毀損、滅失,協作方須承擔賠償責任。未經需方書面同意,協作方不得私自挪用甲方的物料。
2.2 由協作方提供的物料,需方有權進行抽檢。
3.產品的生產和裝配
3.1協作方應按有關標準、圖紙和技術文件的要求進行加工制造和裝配,由于協作方的失誤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協作方自行承擔。
3.2如在生產過程中發現需方的物料出現質量缺陷或數量缺失,協作方應及時通知需方,由需方負責與物料供應商聯系解決。
3.3為確保協作方生產的產品符合需方的要求,需方有權委派專人常駐協作方進行技術服務和對產品的加工制造進行監督和檢測。協作方對此應予以配合。
4.產品的驗收和交付
4.1為保證協作方加工制造的產品達到相關的標準和技術要求,乙方應按照訂單中交貨期的規定內提出驗收申請,在需方對產品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交付。如在驗收中發現產品不能符合要求,由協作方負責整改,直到符合要求。
4.2 協作方應嚴格按照訂單的規定的交貨期內完成產品的交付,若協作方無法如期交貨,應與需方協商交貨期,需方有權要求協作方因不能按期交貨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4.3 協作方交付的產品在進行實際的工業生產時出現質量問題,應無償進行解決。
5.產品的包裝及銘牌使用
5.1由協作方負責產品的包裝,并提供產品的發送清單、包裝單及裝箱單。
5.2產品的銘牌按需方的要求進行制作。
6.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7. 其他
7.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7.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協作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私募基金協議書私募基金合作協議(優質19篇)篇十八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建設,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推動我國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發展,充分發揮高校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服務社會的功能,加強高??蒲屑叭瞬排囵B工作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緊密聯系,更好的為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xxxxx(以下簡稱甲方)與xxxxx(以下簡稱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同意建立合作關系,并達成如下協議:
本著“優勢互補、資源共享、互惠雙贏、共同發展”原則,甲乙雙方建立長期、緊密的合作關系。
1、根據乙方的教學需要,可在甲方掛牌設立“xxx職業技術學院校外實訓基地”,為乙方相關專業學生的見習、綜合實操、畢業設計及社會實踐等活動提供實訓場所。
2、應乙方教學改革需要,甲方在條件許可的前提下,選派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專業帶頭人或兼職教師,參與乙方人才培養過程;參與乙方人才培養方案的制定、教學改革、教材編寫等工作,成果歸雙方共同所有。
3、應乙方科學研究需要,甲方選派工程技術人員和業務骨干參與乙方科研項目開發、技術援助和學術研討,科研成果產權歸雙方共同所有,雙方可另簽具體的合作協議。
4、甲方應根據行業的發展,對乙方的專業設置、課程設置、人才培養等方面的工作提供建議和咨詢。
5、乙方定期派遣一定數量的業務骨干教師到甲方及其下屬相關企業掛職鍛煉,培養“雙師”隊伍。
6、根據甲方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的當前任務,為甲方培養人才,雙方聯合培養城市園林專業學生(三年制高職),由甲方負責組織生源,雙方共同參與人才培養。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根據甲方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的當前任務,乙方選派園林專業的優秀教師和學生,為甲方在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過程中提供科技人力資源,協助項目申報和咨詢評估。
2、應甲方要求,乙方選派專業人員參與甲方科研項目開發、技術改造、技術援助和學術研討,科研產權歸雙方共同所有,雙方可另簽具體的合作協議。乙方的科學技術研究成果,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向甲方轉讓。
3、應甲方要求,為甲方提供園林專業技術講座、專業技能培訓、職業資格考證等方面的服務,雙方可另簽具體的`合作協議。
4、根據甲方的需求,為甲方提供規劃、發展、管理、經營和科技信息等方面的咨詢和服務。
5、乙方在組織教師和學生參與科研合作、專業實習、人員培訓等活動的過程中,應遵守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及其他合理要求。
6、雙方聯合舉辦城市園林專業(三年制高職),由乙方負責日常教學,學習期間完成全部學業考試成績合格,頒發教委驗印的全日制高職畢業證書。雙方可另簽具體聯合辦學培養園林人才的協議。
1、甲方單位對接部門為xxxxx,乙方單位對接部門為xxxxx系。
2、為加強溝通和聯系,甲、乙雙方應明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并通過不定期的會面研究解決合作過程中的問題。
3、雙方的具體合作項目可在本協議的基礎上另簽協議;雙方合作過程中因實習、培訓、技術開發和咨詢、生活安排、勞務等發生的費用,由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加以解決。
4、本協議有效期 年,協議期滿可根據雙方需要確定是否續簽。
5、本協議履行出現糾紛,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安順仲裁委員會仲裁。
6、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私募基金協議書私募基金合作協議(優質19篇)篇十九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從事學校保衛工作。
(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乙方實行輪流運轉工作制。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依法給予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休假。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甲方應當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底為發薪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1300元(含個人上繳的社會保險);考核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三)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按30元/天,10元/夜的標準發放。
(四)乙方病、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病假20元/天,事假40元/天。
(五)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由乙方按年度繳納社會保險費(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職工意外傷害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乙方憑繳費單到甲方報銷(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不能履行工作職責,經甲方多次教育仍然未改的;
3、連續病、事假45天的。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于簽字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