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的制定需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做好風險評估和應急準備。閱讀一些優秀的工作方案范文,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編寫工作方案的技巧和要點。
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年(模板19篇)篇一
按照_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xx年防止返貧鞏固提升脫貧質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鎮為持續鞏固脫貧成果,建立完善穩定的防止返貧長效機制,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扎實開展動態調整工作。
嚴格按照縣脫貧辦要求,每月開展動態調整工作,切實做好脫貧戶的動態監測工作,嚴格審核數據質量,做好系統內貧困人口自然變更和扶貧對象信息采集錄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二、做好貧困戶分類管理。
按照相關文件精神,將脫貧戶分為一般監測戶、重點監測戶、邊緣脫貧戶三類,進行分類管理。
對家庭有較大的醫療、教育等開支,返貧可能性較大的脫貧戶,幫扶措施為:加強走訪,隨時關注,能享受的政策“應享盡享”,家庭中有勞動力的,積極推進產業扶貧或推薦就業。對家庭無較大的醫療、教育等開支,返貧可能性較小的脫貧戶,幫扶措施為:加強走訪,鞏固已享受的政策,繼續推進產業扶貧,加強勞動技能培訓,鼓勵自主就業。對于無返貧風險的脫貧戶,幫扶措施為:按期走訪,給予生活、生產上的關心和幫助,繼續享受原有政策,幫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習慣并進行感恩教育。
三、建立“回頭看、回頭幫”返貧監測機制。
緊緊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對已脫貧戶進行持續扶持,按照“在攻堅期內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變”的規定,繼續落實相關政策,對原安排幫扶項目未實施完的脫貧戶,按照貧困退出政策繼續實施,確保其穩定脫貧;對原享受政策的脫貧戶堅持脫貧不脫政策的原則繼續享受原政策。
對已經脫貧的群眾,幫扶干部要定期上門回訪,建立檔案進行跟蹤,準確掌握其脫貧后的生產生活狀況,持續增強其“造血”功能,加大對脫貧戶的技術和產業扶持,打牢不返貧的產業基礎,讓脫貧戶有持續、穩定收入,切實做到讓貧困群眾思想觀念有轉變、環境條件有變化、勞動技能有提升,有穩定的收入渠道,徹底防止脫貧戶返貧。
對摘帽村已實施的產業幫扶,繼續給予大力支持,積極扶持致富帶頭人,同時繼續探索發展新路徑,打造新產品,促進資源良性發展。對未完成的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繼續按原有政策加強建設,同時充分發揮村規民約作用,發揮鄉賢道德感召力量,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風,為群眾穩定脫貧致富創造良好的環境。
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年(模板19篇)篇二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下一步,我們將認真貫徹此次會議精神,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一是強化動態監測幫扶。加強縣鎮村組四級網格管理,緊盯返貧高風險區域和人群,精準確定監測對象,及時落實社會救助、醫療保障等幫扶措施,做到應納盡納、應幫盡幫。二是增強自我發展能力。以全產業鏈思維,推進鄉村特色產業提升行動、“萬企興萬村”行動,加強銜接項目管理,確保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用于產業發展的達x%以上。三是促進脫貧人口持續增收。健全“四帶一自”產業幫扶機制,推廣“三業一崗”就業幫扶模式,促進脫貧人口穩定就業。
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年(模板19篇)篇三
為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精神,強化返貧致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邊緣戶: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包括2019年底已納入的邊緣戶和符合條件新增的邊緣戶。
脫貧戶(含脫貧監測戶)、邊緣戶“兩不愁三保障三有”不達標情況和整改情況;。
脫貧監測戶、邊緣戶返貧(致貧)風險是否解決;。
是否有新增符合條件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
三是縣脫貧辦梳理匯總行業對標部門核實結果后,將擬監測對象名單(脫貧監測戶、邊緣戶)交由相關部門開展信息比對工作(車、房、經商、公職人員等情況),將比對結果反饋至對標行業部門和鄉鎮。
第二步:訪。鄉鎮組織駐村干部、駐村工作隊、村干部等力量,倡導參照大排查入戶工作模式,采取村與村交叉的方式對照擬監測名單開展進村入戶走訪,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三有”達標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的農戶,應納入擬監測對象并入戶核實。縣脫貧辦將走訪核實結果反饋至鄉鎮。
第三步:評。鄉鎮根據走訪核實的擬監測對象反饋和信息比對結果,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形成監測對象初步名單報縣脫貧辦審定。
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注新增脫貧監測戶。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根據審定名單中存在“兩不愁三保障三有”不達標的,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鄉鎮初審后上傳至縣脫貧辦,縣脫貧辦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其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待省局將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各級防止返貧致貧監測臺賬。
第五步:測。鎮、村每月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在監測過程中發現新的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審定并在國家系統補錄、及時預警。大數據平臺防止返貧致貧監測臺賬自動生成前,從3月起,每月22日前上報村級監測管理臺賬。
義務教育保障問題由鎮科教文衛辦負責;。
基本醫療保障問題由衛健辦負責;。
住房安全保障問題由村建辦負責,安全飲水問題由水務辦負責;。
生活用電問題由張勇負責;。
廣播電視問題由陳繼剛負責;。
其他問題和特殊困難由鎮脫貧辦統籌,根據問題成因交相關業務股室負責。
第七步:銷。完成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后,縣級行業部門在大數據平臺中提出銷號申請;。
縣脫貧辦組織核實后,在大數據平臺中批準銷號。銷號后,縣級行業部門應將相關情況在本行業信息系統內及時更新。
(二)評定錄入。4月10日前,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評定工作。4月15日前,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信息采集錄入工作。
(三)補短幫扶。6月底前,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全面完成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四)成效鞏固。7至12月,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對新發現的預警監測對象,及時開展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立行立改。
成穩定脫貧長效機制。各業務股室要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導落實落地。信息比對部門要做好監測對象購買車、房、經商辦企業、公職人員的信息比對工作。各村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三)強化督查問效。各村要堅持問題導向,對直接影響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實現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對工作中需進一步改進的問題,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持續整改。鎮脫貧加強監管指導,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納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疇,確保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政策落實。
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年(模板19篇)篇四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和《xx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關于印發xx縣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的通知》(x脫貧領〔20xx〕xx號)文件精神,強化返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對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人口進行預警監測,全面完成“大排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常態化開展扶貧對象“回頭看”“回頭幫”,確保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20xx年持續穩定達到脫貧退出標準,有效防止出現新的絕對貧困,確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戶、不掉一人”,奪取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全面勝利,為實施鎮村振興戰略打下堅實基礎。
二、監測對象。
(一)脫貧監測戶: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貧風險的建檔立卡已脫貧戶。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已脫貧戶。
(二)邊緣戶: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
三、監測內容。
重點圍繞監測對象的“兩不愁三保障”達標情況,對監測對象的住房、教育、醫療、安全飲水、收入、就業、生活狀態等變化情況進行實時監測,由“四大專項行動”排查出的擬監測對象,分析產生風險原因,進行專項幫扶。
四、監測方式。
縣、鎮、村三級聯動、形成合力,由相關行業部門到鎮再到村級建立從上到下、自下而上的雙向監測、靶向預警的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并在xx省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以下簡稱“大數據平臺”)上完善相關信息數據。監測對象不申請,評定工作不宣傳,結果不公示。
五、監測步驟和時間安排第一步:排。3月25日前由鎮確定擬監測對象和完成方案制定。2019年“兩摸底”摸排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不納入排查范圍。將此次“兩不愁三保障”再排查發現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以及平時掌握的上訪、信訪、群眾反映較多的家庭困難戶作為擬監測對象(縣脫貧辦反饋名單),對擬監測對象開展信息比對后,將比對審定名單分發至各村。
第二步:訪。4月5日前完成入戶走訪。鎮、村兩級是本次“兩摸底”摸排走訪的實施主體,由鎮脫貧辦統籌協調“兩不愁三保障”相關行業部門、幫扶單位和鎮村干部對照縣脫貧辦反饋的擬監測名單開展走訪工作。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擬監測名單外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農戶,應納入初步監測對象并入戶核實。
第三步:評。4月9日前,根據走訪核實的情況,各村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民主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并將附件2、附件3經第一書記和村支部書記、主任簽字蓋章后報鎮脫貧辦交黨委政府審定評議。
第四步:錄。4月中旬前,鎮脫貧辦根據審定的名單,組織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入戶采集新增邊緣戶信息,由鎮脫貧辦人員在國家子系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注新增脫貧監測戶。對監測過程發現的新增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在國家系統補錄。省扶貧開發局將此次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各級防止返貧監測臺賬。
第五步:測。6月底前,鎮脫辦組織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重點圍繞監測對象“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每月20日前由各村兩委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兩不愁三保障”出現缺項的,由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鎮黨委政府初審后上傳至縣脫貧辦,縣脫貧辦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
對預警的邊緣戶,要及時落實相關幫扶救助。
1.針對“兩不愁”問題補短板。由鎮民政辦、農服中心牽頭,協調縣級相關部門和各村兩委配合,長期做好“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工作。
2.針對“三保障”問題補短板。一是“住房安全有保障”由鎮村建辦牽頭,協調縣住建局、相關幫扶單位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二是“義務教育有保障”由鎮九義校牽頭,協調縣教育局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三是“基本醫療有保障”由鎮社會事務中心牽頭,協調縣醫保局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
3.針對“三有”問題補短板。一是由鎮水務站牽頭,協調縣水務局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對照指標要求在前期“四大專項行動”摸排的基礎之上抓實安全飲用水工作。對沒有安全生活用水的貧困戶通過就近打水井或安裝自來水等方法,全力保障貧困群眾飲水安全。二是由鎮文化廣播站牽頭,協調縣文旅局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對沒有生活用電和廣播電視的貧困戶迅速予以保障。
第七步:銷。6月底前,完成對標補短和落實幫扶救助后,各村兩委向鎮扶貧辦提出銷號申請;鎮脫貧辦組織專人核實后,向縣脫貧辦提出銷號申請。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村、鎮直各單位、各站辦室所要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收官戰的重要舉措,充分運用大排查成果,結合實際,制定本級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細化完善幫扶措施,建立健全動態幫扶機制和限時辦結制度。
(二)認真組織實施。各村兩委、鎮直各單位、各站辦所室要分級分類分層解決問題,及時回訪銷號,形成穩定脫貧長效機制。要協調縣級相關行業部門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落實落地。各村兩委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工作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對象監測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三)持續鞏固成效。在7月至12月的每月20日前,各村兩委、鎮直各單位、各站辦所室要協調“兩不愁三保障”相關行業部門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對新發現的預警監測對象,及時開展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立行立改。
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年(模板19篇)篇五
根據《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貴州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辦法》《黔南州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關于建立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實施針對性預防措施,及時將返貧致貧人口納入幫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州關于脫貧攻堅決策部署,把防止返貧致貧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扶貧工作的重要任務,緊緊圍繞“一達標兩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標,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堅持事前預防與事后幫扶、開發式幫扶與保障性措施、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外部幫扶與群眾主體相結合,充分利用脫貧攻堅大數據管理平臺,發揮網格化管理優勢,對返貧致貧風險人口進行實時動態監測,提前采取針對性的幫扶措施,防止脫貧人口返貧和新增貧困人口,鞏固脫貧成果,確保按時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
二、監測方法。
(一)監測對象。以家庭為單位,主要監測建檔立卡已脫貧的不穩定戶,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
(二)監測范圍。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國家扶貧標準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原因導致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的家庭。監測對象規模一般為建檔立卡人口的5%左右,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三)監測內容。
1.農戶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扶貧辦牽頭,根據農戶實際情況和全市工作實際,會同農業、統計、教育、醫療、民政、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對農戶收入不穩定情況進行監測,評估因收入驟減、支出驟增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及時預警。
2.吃、穿等基本生活保障有困難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民政局牽頭,重點對鰥寡老人、孤兒、殘疾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其它喪失勞動力農戶的特殊困難群體,持續跟蹤基本生活保障情況,做好臺賬備案,對存在風險問題的及時預警。
3.生產經營監測預警。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對當地養殖業、種植業、小加工業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監測,當發生牲畜疫情、小加工業運行困難等可能導致農戶生產經營性收入降低的風險,積極評估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納入返貧致貧風險監測,發生風險問題及時預警。
4.扶貧產業項目帶貧不力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對收益驟減、項目效益不高、扶貧帶貧效果較差的產業項目,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及時組織對項目關聯脫貧戶收入達標風險進行評估,對存在生產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利益分紅)風險的脫貧戶及時預警。
5.義務教育階段輟學失學監測預警。由市教育局牽頭,建立義務教育階段輟學情況監測報告制度,將6-16周歲少年兒童全部納入監測對象,重點監測流動、留守、殘疾和家庭經濟苦難適齡兒童少年。對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教育資助落實情況納入監測。發現疑似輟學失學、漏資助的及時預警。
6.基本醫療保障監測預警。由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牽頭,對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覆蓋情況進行監測,遏制農戶因病返貧致貧風險,對存在風險問題的及時預警。
7.飲水安全監測預警。由市水務局牽頭,強化飲水安全保障,加強水質安全監測和供水穩定性監測,建立農村公共飲水設施維護公約,對因供水設施故障、自然災害和季節性供水困難等所引發的飲水保障問題及時監測預警。
8.住房安全監測預警。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以保障農戶現居住住房安全為重點,充分發動鄉鎮干部、駐村干部、村干部開展定期排查和實時監測,對農村住房進行動態監測,排查發現有住房安全隱患的農戶及時預警。
9.自然災害、安全事故等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依托氣象、水務、自然資源、農業、民政等監管部門災害監測,結合救災救濟工作措施與成果,對受災范圍內的農戶返貧致貧風險進行監測,及時預警。
10.特殊農戶監測預警。由市委政法委牽頭,市教育局、市扶貧辦、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民宗局等部門配合,對農村涉毒、涉邪等特殊人員家庭,以及早婚早育的農村家庭開展監測,督促相關部門依據法律治理的同時,落實相應幫扶措施,確保不漏一人。同時,做好發生疑似返貧致貧風險的及時預警。
(四)監測程序。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采取農戶申請或村名小組提名、行業部門預警監測、鄉村走訪排查、對象認定錄入、實行動態管理等方式進行。
1.農戶申請或村民小組提名。由農戶向村“兩委”提出書面申請,農戶申請不屬于必要條件;或由村“兩委”每月組織村民小組召開小組會議,在預警監測對象范圍內,集體研究確定本村民小組初步名單上報村“兩委”。
2.行業部門預警監測。相關行業部門針對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易返貧致貧關鍵因素,動態開展預警。同時,市扶貧辦依托脫貧攻堅大數據管理平臺中返貧預警監測功能,實時開展監測預警。綜合分析研判返貧致貧風險區域和對象,及時將問題梳理匯總,反饋到鄉、村和網格開展排查核實。
3.鄉村走訪排查。在農戶申請、村民小組提名和行業部門監測的基礎上,由村“兩委”召開會議,在預警監測對象范圍內,集體研究討論確定初步名單上報鄉鎮(街道)。鄉鎮(街道)組織駐村工作隊、幫扶干部、網格員入戶核實,發現問題上報村支兩委、駐村工作隊共同研判,村級能解決的,第一時間解決。村級不能解決的,上報鎮級研究解決,鎮級不能解決的,上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相關部門整合資源給予解決落實。
4.對象認定錄入。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預警監測對象后,提請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進一步研判,確定預警監測對象名單,組織落實相關干預幫扶措施。由市扶貧辦牽頭,指導各鄉鎮(街道)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開展持續跟蹤監測。同時,利用“貴州省扶貧云”和黔南州脫貧攻堅大數據管理平臺建立全市防貧監測對象數據庫。
5.實施動態管理。市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根據預警監測對象需求,精準制定相應的幫扶干預措施,并逐一建立工作臺賬,實時調度相關部門落實幫扶、救助措施。由市扶貧辦牽頭,相關部門配合,鄉鎮(街道)跟蹤預警監測對象,待監測對象情況緩解穩定后,提請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判認定,解除預警監測,并按程序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予以調整。
三、幫扶措施。
(一)強化產業發展幫扶。對具備發展產業條件的監測對象,加強生產經營技能培訓,因地制宜動員引導其參與壩區農業產業和地方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增加生產經營、勞動務工、入股分紅等收益。對有發展意愿但缺乏資金的監測對象,提供小額扶貧信貸、“脫貧成效鞏固提升e貸”等金融政策支持;對有勞動力但不具備發展產業條件的監測對象,鼓勵發展易地產業;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涉農整合資金等投入扶貧項目形成的村級集體資產,可按不同比例優先支持貧困戶和監測對象發展。(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扶貧辦、市民宗局、市農商行;責任單位:各鄉鎮)。
(二)強化就業創業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加大勞動技能培訓,優先組織勞務輸出,增加工資性收入。對外出意愿不高的監測對象,優先推薦到當地園區、企業和扶貧車間等就業,鼓勵就近參與農村基礎設施和扶貧項目建設。對弱勞動力中有就業意愿的監測對象,積極安置其參與保潔、治安、護路、管水等公益崗位工作。對有創業意愿并有一定創業條件的監測對象,及時落實稅費減免、資金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培訓意愿的監測對象實現技能培訓全覆蓋,提高技能培訓針對性和實效性,確保掌握一門以上技能。(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殘聯、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市扶貧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局、市交通局、市民宗局、市水務局、市統計局、各鄉鎮)。
(三)強化綜合保障幫扶。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符合條件的全面落實農村低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和特困人員救助等綜合性社會保障措施。對因災、因病、因殘、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意外變故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及時落實相應的政策幫扶措施,適度提高臨時救助額度,半年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難且符合條件的,按程序納入低保保障。對“兩不愁三保障”存在問題的監測對象,及時多渠道采取有力舉措加以解決。(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紅十字會、市殘聯、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市扶貧辦、市應急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宗局、市統計局、各鄉鎮)。
(四)強化扶志扶智幫扶。引導監測對象通過產業和就業脫貧致富,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對自強不息、穩定脫貧致富的監測對象,探索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激勵,并加大先進典型選樹宣傳力度,帶動更多監測對象通過自力更生走出困境。對依賴思想嚴重的監測對象,通過感恩教育、政策宣傳、心理疏導等方法,引導其摒棄“等、靠、要”的依賴思想。積極開展鄉風文明建設,發揮村規民約作用,倡導贍養老人、扶養殘疾人,營造守望相助、互幫互愛的和諧氛圍。(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各部門(單位)、各鄉鎮)。
(五)強化社會力量幫扶。鼓勵引導社會組織、企業和個人采取定向或包干等方式加大對監測對象的幫扶力度。動員組織各類社工機構、志愿服務團隊、社會愛心人士開展防貧志愿服務。支持公益慈善組織設立防貧慈善項目、防貧專項救助基金,開展公益慈善捐贈。鼓勵使用“10·17”扶貧日捐助資金,加大監測對象幫扶力度,切實解決其實際困難。充分用好東西部扶貧協作幫扶資源,加強中國社會扶貧網推廣運用,推動資金項目向監測對象傾斜。(牽頭單位: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責任單位:各部門(單位)、各鄉鎮)。
(六)強化保險防貧幫扶。加強與商業保險公司的合作,探索符合福泉實際防貧對象需求的保險產品,根據實際情況設定保險責任賠付起付線,實行階梯性保險賠償。多渠道籌措資金,為監測對象購買一定比例的商業保險,提高監測對象的保險保障水平。鼓勵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照貧困戶補貼標準予以補貼,實現邊緣戶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全覆蓋。(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責任單位:各鄉鎮)。
(七)強化專項扶助幫扶。用好用活“三戶”專項扶助資金,對因殘、因病等返貧致貧對象,進行政策扶助和公益資源幫扶后的再保障,重點采取對該類家庭所需生活、生產、教育等方式,織密兜底防線,確保不出現一例返貧、不發生一起致貧。(牽頭單位:市扶貧辦;責任單位:市紅十字會、市民政局、市殘聯、市衛生健康局、市財政局、市醫療保障局、市應急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各鄉鎮)。
四、工作要求。
(一)細化責任。堅持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州)縣抓落實的管理體制,市級落實主體責任,鄉鎮為重點、工作到村、扶貧到戶的工作機制。各有關部門(單位)、鄉鎮(街道)要進一步加強對返貧致貧監測工作組織領導,深刻認識返貧致貧監測預警工作的重要意義,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親自抓,推動監測預警工作落實、落細,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夯實脫貧質量。各鄉鎮(街道)要結合工作實際,嚴格認定程序,每月至少組織開展走訪摸排不少于一次(排查表見附件1),統籌抓好調查核實、信息錄入、精準幫扶、動態管理等工作,抓好幫扶政策實施。各鄉鎮(街道)于每月10日前將《福泉市防止返貧致貧信息監測預警排查臺賬及幫扶措施臺賬》(附件2)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另外,產業扶貧、就業保障、兜底保障、飲水安全保障、教育保障、醫療保障、住房保障、易地扶貧搬遷8個工作專班、各鄉鎮(街道)還須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15日前報送每季度防貧監測工作開展情況報告。(聯系人:楊正楠,電話:?13638011971/2468420,郵箱:。
[email?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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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強協作。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牽頭,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如遇特殊情況,隨時組織召開),通報工作情況,解決相關問題,部署下步工作。“一達標兩不愁三保障”等行業部門要明確專門的聯絡人員,強化橫向溝通協調。要加強數據共享與比對分析,及時通報支出驟增或收入驟減家庭的預警信息。請涉及部門(單位)、鄉鎮(街道)于2020年7月14日前將《福泉市防止返貧致貧信息監測預警和幫扶機制調度工作分管領導及聯絡員名單回執》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涉及單位詳見附件3)。
(三)鼓勵創新。各部門(單位)、鄉鎮(街道)要因地制宜探索創新,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發現和解決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實施過程中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機制,改進工作,提高成效。
(四)轉變作風。依托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現有成果,充分發揮國家、省、州級扶貧系統平臺和村“兩委”、駐村工作隊、網格員作用,加強監測對象家庭信息、收入狀況等信息共享,不另起爐灶,減少不必要的填表報數,切實減輕基層負擔。堅持抓具體、抓深入,確保監測對象認定、管理、幫扶精準。
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年(模板19篇)篇六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重要講話精神,根據《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贛開發﹝20xx﹞6號)文件要求,筑牢返貧致貧防線,鞏固提升脫貧成果,確保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現結合我市實際,就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江西脫貧攻堅的重要要求,全面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脫貧攻堅的重要決策部署,堅持“市縣落實,鄉鎮推進和實施”工作機制,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統籌政府、市場和社會資源,采取“精準摸排找出來、動態監測管起來、針對措施扶起來”的方式,進一步強化脫貧人口分類管理和精準幫扶,有效防止脫貧人口返貧和邊緣人口致貧,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
二、監測范圍和內容。
(一)監測對象。
以家庭為單位,主要監測建檔立卡已脫貧但不穩定戶(即監測戶)和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
(二)監測范圍。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國家扶貧標準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引發的剛性支出明顯超過上年度收入和較上年度收入大幅縮減的家庭。監測對象規模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一般為本縣(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5%左右。
(三)監測內容。
2、“兩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飲水情況。監測對象中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除身體原因不能上學外的失學輟學情況;監測對象住房安全、飲水安全達標情況以及脫貧監測戶基本醫療保障及相關鍵康扶貧政策享受情況。
三、監測方式。
各縣區在精準摸排的基礎上,通過常態化實時監測預警、行業部門數據交換預警和省大數據平臺分析預警,對監測對象返貧致貧風險進行預警預判。
(一)常態化實時監測預警。建立“以縣區為單位、鄉鎮(街道)為主體、村組為單元”的三級監測預警體系。采取入戶核實、走訪群眾、實地查看、電話詢問等方式對監測對象常態化實時實地進行監測;發現存在“兩不愁三保障”不達標的監測戶,以及遭受自然災害、重大疾病或交通事故等意外變故情況,極有可能返貧致貧的監測戶和邊緣戶,及時核實上報。
(二)行業部門數據交換預警。加強與醫保、民政、殘聯、住建、教育、公安等行業部門數據信息的共享交換,建立對監測對象家庭有重大變故導致“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出現風險的定期反饋機制,及時分析研判返貧致貧風險,實行預警管理。
(三)省大數據平臺分析預警。利用好省大數據平臺返貧風險預警功能,對脫貧戶特別是監測戶返貧風險進行監測,做到早發現、早預警。對監測對象基本信息變化、幫扶措施落實等相關情況,及時在系統中予以更新。各縣區根據省大數據監測平臺預警情況,加大救助幫扶力度,限期消除風險點,防止返貧和新致貧。
四、幫扶措施。
各縣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在2日內將確定的“兩類人群”分別移交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縣區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接到縣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移交的返貧致貧風險戶后,必須在2日內確定幫扶責任人,幫扶措施落實到戶。對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及“兩類人群”采取政策兜底保障;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及“兩類人群”通過采取產業、就業、消費扶貧等措施,持續提高收入、保證脫貧質量。
(一)兜底保障政策。對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和“兩類人群”,全面兜牢脫貧底線。
1、住房安全方面:及時落實農村貧困人口危房改造政策,保障農村貧困人口住房安全。(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2、基本醫療方面: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落實“三重保障”及慢性病門診救助和大病集中救治。對參保非貧困人口按政策落實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措施,特別困難的參保農戶按程序和規定落實大病救助、臨時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責任單位:市衛健委、醫保局、民政局)。
3、義務教育方面:嚴格落實義務教育學生資助政策學校校長與屬地鄉鎮雙負責制,強化控輟保學措施,教育部門和學校積極做好勸返學生分類安置和關愛幫扶,確保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扶貧辦)。
4、安全飲水方面:及時解決飲水安全隱患,確保貧困人口飲水安全有保障。(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衛健委、市扶貧辦)。
5、特殊情況預警幫扶:對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家庭重大變故問題可能引起返貧致貧的,區別脫貧人口和非貧困人口,按現行政策予以落實,及時采取臨時救助、引導親友幫助、社會捐助等措施,防止出現返貧或新增貧困人口。妥善做好因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家庭重大變故問題可能引起致殘的貧困人員辦理殘疾證工作。(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醫保局、市殘聯等)。
(二)產業幫扶政策。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通過采取產業、就業、消費扶貧等措施,持續提高收入、保證脫貧質量。
1、將貧困戶和“兩類人群”種植的油茶優先納入扶持范圍,新栽植按照500元/畝進行補助,油茶低改按照200元/畝進行補助;鼓勵種植企業和大戶優先吸納貧困戶和“兩類人群”在油茶種植基地進行務工、務勞,提高貧困戶和“兩類人群”收入。(責任單位:市林業局)。
2、因地制宜持續推進貧困村發展蔬菜、水果、中藥材、花卉四大特色產業,適當降低基地規模標準,加大對貧困村產業基地的扶持力度。(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3、在我市初次創辦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的貧困戶,憑營業執照按規定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三)就業幫扶政策。
1、鼓勵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中有勞動能力的外出務工,對跨區域務工滿一個月及以上者,可憑務工交通憑證或村委會證明及公示材料,享受一次性交通補貼。其中到省外務工的按500元/人標準、省內跨縣(市、區)務工的按300元/人標準發放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2、將16-65周歲具有勞動能力和培訓意愿的貧困戶和納入就業技能培訓范圍,并按規定享受免費培訓;貧困戶和培訓期間,按每人每天3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生活補貼;貧困戶參加就業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享受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職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3、鼓勵貧困戶到我市家庭服務業機構就業,18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的貧困戶從事家政、居家養老、社區照料、病患陪護等家庭服務業工作的,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費培訓,并給予培訓補貼。對被家服機構吸納為員工制員工的,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其中崗位補貼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補貼,為期三年;社保補貼按企業為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給予補貼,補貼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到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四)消費扶貧政策。
在全市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增設一批扶貧產品銷售專區,為貧困戶和“兩類人群”開通扶貧產品綠色消費渠道,免費銷售我市貧困村、貧困戶和“兩類人群”的農產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扶貧辦)。
(五)金融扶貧政策。
用好防貧保險政策,督促保險承保機構,及時查勘、合理定損、快速理賠、足額賠付,及時化解易致貧易返貧人口的生產生活風險,構建防范致貧返貧長效機制。(責任單位:市扶貧辦、各相關縣區)。
(六)精神扶貧政策。
將“邊緣戶”納入“三講一評”活動和“愛心超市”積分兌換范圍,進一步激發貧困群眾尤其是監測對象內生動力。(責任單位:市扶貧辦)。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工作責任。各有關單位要把防止返貧致貧作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任務,高度重視,精心謀劃,及時部署,迅速推進。教育、衛健委、醫保、民政、扶貧等部門要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數據共享與比對分析,確保形成工作合力。縣鄉兩級要落實主體責任,統籌調配部門、政策、人員等方面力量,明確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加大工作力度,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二)強化機制保障。市縣兩級教育、衛健委、醫保、民政、扶貧等部門要加強上下聯動、橫向銜接,拓寬工作思路,充分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發現解決監測預警和幫扶機制實施過程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機制,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強化作風保障。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通過暗訪、調研和實地督導等方式,深入開展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嚴明工作紀律,嚴防違紀違規、弄虛作假等問題,確保監測幫扶工作程序到位、管理到位、監督到位。充分運用系統數據,防止重復入戶采集信息,盡量減少填表報數,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年(模板19篇)篇七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各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和政府(辦事處),縣鄉村振興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
根據《省鄉村振興局關于規范防貧監測對象幫扶檔案的通知》《中共銅仁市委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防貧預警監測和幫扶工作縣、鄉、村、戶四級檔案資料的通知》(銅鄉振領辦發〔2021〕9號)文件要求,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縣、鄉、村、戶防貧預警監測和幫扶工作檔案資料管理,扎實開展好防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現就落實好防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檔案資料管理等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檔案資料管理
(一)縣級檔案
監測對象認定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相關資料
收集貫徹落實防貧預警監測和幫扶工作相關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相關工作的通知、會議記錄、圖片等資料,并裝檔。
2.預警線索清單
收集本級行業部門反饋預警線索及貴州鄉村振興云導出預警線索并裝檔(一月一份、蓋章提供,嚴格執行零報告制度)。
3.鄉級上報擬納入監測對象請示及名單
收集鄉級上報審定請示附名單,并裝檔。
4.縣級審定及批復
由縣鄉村振興局牽頭,聯合相關行業部門開展信息比對、會商研判,可根據需要組織抽樣核查、重點審查,綜合審定監測對象,由縣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批復相關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并組織指導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縣級審定相關資料及批復裝檔。
監測對象風險消除
5.鄉級上報擬消除風險監測對象請 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示及名單
收集鄉級報送審定請示(附名單),并裝檔。
6.縣級審定及批復
由縣鄉村振興局牽頭,聯合相關行業部門開展信息比對、會商研判,可根據需要組織抽樣核查、重點審查,綜合審定能否消除風險,由縣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批復相關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并組織指導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進行風險消除標注。縣級審定相關資料及批復裝檔。
7.縣鄉村三級監測對象動態管理臺賬
建立監測對象臺賬,明確幫扶措施、幫扶責任人、風險消除時間(已消除風險對象)。縣鄉村三級監測對象動態管理臺賬裝檔。
(二)鄉級檔案
監測對象認定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相關資料
收集貫徹落實防貧預警監測和幫扶工作相關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相關工作的通知、會議記錄、圖片等資料,并裝檔。
2.預警線索清單
收集貴州鄉村振興云導出預警線索清單,并裝檔。
3.村級上報擬納入監測對象報告及初步名單
收集各行政村申請納入監測的報告,將評議通過并公示后的初選名單作為復核的名單待核實。村級上報擬納入監測對象報告、名單裝檔。
4.鄉級復核及公示資料
對村級上報名單組織行業部門進行入戶復核,召開黨委會審核,并將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入戶復核圖片、防貧監測對象認定核查表、防貧監測對象信息采集表、審核會議記錄及意見、公示相關資料裝檔。
經公示無異議后,向縣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請示對上報名單進行審定。請示(附名單)及縣級對名單進行審定后書面批復資料裝檔。
監測對象風險消除
6.村級上報擬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報告及名單
收集各行政村申請消除風險的報告,將評議通過并公示后的擬消除風險名單作為復核的名單待核實。村級上報擬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報告、名單裝檔。
7.鄉級復核及公示資料
對村級上報擬消除風險名單組織核查小組進行入戶復核后召開黨委會審核,并將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入戶復核圖片、防貧監測對象風險消除評估表、防貧監測對象信息對照表、審核會議記錄及意見、公示相關資料裝檔。
8.向縣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請求對擬消除風險對象開展審核工作的報告及縣級批復資料
經公示無異議后,向縣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請示審定,縣級對名單進行審定后書面批復。請示及批復資料裝檔。
9.縣鄉村三級監測對象動態管理臺賬
建立監測對象臺賬,明確幫扶措施、幫扶責任人、風險消除時間(已消除風險對象)。監測對象動態管理臺賬裝檔。
(三)村級檔案
監測對象認定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相關資料
收集貫徹落實防貧預警監測和幫扶工作相關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相關工作的通知、會議記錄、圖片等資料,并裝檔。
2.村級自主排查工作臺賬及圖片
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常態化開展排查。收集排查圖片、村級排查臺賬資料等裝檔。
3.預警信索清單
收集本村貴州鄉村振興云導出預警線索清單,并裝檔。
一是根據貴州鄉村振興云線索反饋線索,開展入戶核實,并在app終端提交核實結論。二是與鎮級共同開展復核并完善填寫防貧監測對象認定核查表、防貧監測對象信息采集表。入戶圖片、監測對象認定核查表、防貧監測對象信息采集表裝檔。
5.防貧監測對象村級初選評議情況(研判、評議公示資料)
村級結合入戶核實情況,對核實對象逐戶研判,并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評議,對評議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評議會議記錄及圖片、評議結果、公示名單及圖片裝檔。
6.村級公示無異議后向鄉級黨委報送初選名單審核
村級評議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向鄉級黨委提交審核報告附名單。審核報告及名單裝檔。
7.縣級批復
收集縣級批復文件裝檔。
8.因戶施策幫扶方案及幫扶臺賬
因戶施策制定幫扶方案,建立幫扶臺賬,明確幫扶責任人。幫扶方案、幫扶臺賬裝檔。(即村級檔案第十四項,縣鄉村三級監測對象動態管理臺賬)
監測對象風險消除
9.村級提名相關資料
駐村工作隊、村支兩委、幫扶干部通過幫扶工作開展,對已達到風險消除標準的監測對象提出風險消除。相關會議記錄、圖片及提名對象名單裝檔。
一是對提名名單進行入戶核實評估。主要核實提名監測對象年度人均純收入、識別以來落實幫扶措施情況、風險點消除情況,入戶圖片、監測對象風險消除提名入戶核實表裝檔。二是與鄉級共同開展風險消除復核,完善填寫防貧監測對象風險消除評估表、防貧監測對象信息對照表并裝檔。
11.防貧監測對象風險消除村級評議及公示情況(評議公示資料)
村級結合入戶評情況,對擬消除風險監測對象逐戶研判、評議,并將評議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消除風險評議會議記錄、評議結果、公示名單及圖片歸檔。
12.公示無異議后向鄉級黨委報送擬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名單審核
村級評議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向鄉級黨委提交審核報告附消除風險名單。村級上報審核報告及消除風險名單等有關資料裝檔。
13.縣級批復
收集縣級批復文件裝檔。
14.縣鄉村三級監測對象動態管理臺賬
建立監測對象臺賬,明確幫扶措施、幫扶責任人、風險消除時間(已消除風險對象)。監測對象動態管理臺賬裝檔。
(四)監測對象戶檔案
監測對象認定
1.申請書
鄉村干部協助指導擬納入監測對象的農戶填寫申請書。申請書裝檔。
2.承諾書
簽訂承諾授權書。農戶應承諾提供的情況真實可靠,并授權依法查詢家庭資產等信息。承諾授權書裝檔。
3.防貧監測對象認定核查表
采集監測對象基本信息、預警監測渠道、致返貧風險、
是否納入監測等信息。防貧監測對象認定核查表裝檔。
4.防貧監測對象信息采集表
采集監測對象家庭成員信息、生產生活條件、收入情況等信息。防貧監測對象采集表裝檔。
5.防貧監測對象村級初選評議情況(研判、評議公示資料)
對防貧監測對象進行初選、評議、研判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村級初選評議會議記錄、圖片、結果及公示資料裝檔。
6.防貧監測對象鄉級核查情況(核查、公示資料)
鄉級核查情況、公示資料裝檔。
7.防貧監測對象縣級審定批復
縣級對監測對象審定批復裝檔。
幫扶開展情況
8.防貧監測對象幫扶措施落實情況統計表(含佐證)
統計監測對象享受幫扶措施情況,每享受一項幫扶措施均要有佐證體現。幫扶措施落實情況統計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裝檔。
監測對象風險消除
9.防貧監測對象風險消除評估表
采集監測對象享受幫扶措施情況及風險消除指標情況,填寫防貧監測對象風險消除評估表并請戶主簽字認可。防貧監測對象風險消除評估表裝檔。
10.防貧監測對象信息采集對照表
從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導出防貧監測對象信息采集對照表并打印裝檔。
11.防貧監測對象風險消除村級評議情況(評議公示資料)
對防貧監測對象風險消除進行村級評議,并對評議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村級評議記錄、圖片及公示資料裝檔。
12.防貧監測對象風險消除鄉級審核情況(審核、公示資料)
鄉級對各村上報防貧監測對象風險消除情況進行審核,并對審核結果進行公示。審核及公示資料裝檔。
13.防貧監測對象風險消除縣級審定批復
縣級對監測對象風險消除審定情況進行批復。批復文件裝檔。
動態管理
14.防貧監測對象自然增減表
統計納入監測對象以來家庭人口自然變更情況。防貧監測對象自然增加情況表及防貧監測對象人口自然減少情況表裝檔。
二、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防貧預警監測檔案完善工作將作為各級督查檢查的主要依據,各鄉鎮街道、縣直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四級”檔案建設工作,嚴格按照要求做好檔案資料歸檔管理,做到“有依可循、有據可查”。
(二)據實規范歸檔。縣鄉村振興數據監測組要加強“四級”檔案建設工作業務指導,縣、鄉、村三級檔案資料從3月開始收集歸檔,2021年新識別“監測對象”同步做好一戶一檔資料歸檔工作。
(三)強化責任壓實。各級要明確防貧預警監測和幫扶工作檔案管理具體責任人,切實做好檔案管理相關工作。縣級將不定期對各地檔案資料歸檔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對工作不重視,落實不到位的,將予以通報。
附件:縣、鄉、村、戶相關檔案模板
xx土家族自治縣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
(xx土家族自治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代章)
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年(模板19篇)篇八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重要講話精神,根據《江西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贛開發﹝2020﹞6號)文件要求,筑牢返貧致貧防線,鞏固提升脫貧成果,確保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現結合我市實際,就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江西脫貧攻堅的重要要求,全面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脫貧攻堅的重要決策部署,堅持“市縣落實,鄉鎮推進和實施”工作機制,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統籌政府、市場和社會資源,采取“精準摸排找出來、動態監測管起來、針對措施扶起來”的方式,進一步強化脫貧人口分類管理和精準幫扶,有效防止脫貧人口返貧和邊緣人口致貧,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
(一)監測對象。
以家庭為單位,主要監測建檔立卡已脫貧但不穩定戶(即監測戶)和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
(二)監測范圍。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國家扶貧標準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引發的剛性支出明顯超過上年度收入和較上年度收入大幅縮減的家庭。監測對象規模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一般為本縣(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5%左右。
(三)監測內容。
2、“兩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飲水情況。監測對象中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除身體原因不能上學外的失學輟學情況;監測對象住房安全、飲水安全達標情況以及脫貧監測戶基本醫療保障及相關鍵康扶貧政策享受情況。
各縣區在精準摸排的基礎上,通過常態化實時監測預警、行業部門數據交換預警和省大數據平臺分析預警,對監測對象返貧致貧風險進行預警預判。
(一)常態化實時監測預警。建立“以縣區為單位、鄉鎮(街道)為主體、村組為單元”的三級監測預警體系。采取入戶核實、走訪群眾、實地查看、電話詢問等方式對監測對象常態化實時實地進行監測;發現存在“兩不愁三保障”不達標的監測戶,以及遭受自然災害、重大疾病或交通事故等意外變故情況,極有可能返貧致貧的監測戶和邊緣戶,及時核實上報。
(二)行業部門數據交換預警。加強與醫保、民政、殘聯、住建、教育、公安等行業部門數據信息的共享交換,建立對監測對象家庭有重大變故導致“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出現風險的定期反饋機制,及時分析研判返貧致貧風險,實行預警管理。
(三)省大數據平臺分析預警。利用好省大數據平臺返貧風險預警功能,對脫貧戶特別是監測戶返貧風險進行監測,做到早發現、早預警。對監測對象基本信息變化、幫扶措施落實等相關情況,及時在系統中予以更新。各縣區根據省大數據監測平臺預警情況,加大救助幫扶力度,限期消除風險點,防止返貧和新致貧。
各縣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在2日內將確定的“兩類人群”分別移交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縣區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接到縣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移交的返貧致貧風險戶后,必須在2日內確定幫扶責任人,幫扶措施落實到戶。對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及“兩類人群”采取政策兜底保障;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及“兩類人群”通過采取產業、就業、消費扶貧等措施,持續提高收入、保證脫貧質量。
(一)兜底保障政策。對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和“兩類人群”,全面兜牢脫貧底線。
1、住房安全方面:及時落實農村貧困人口危房改造政策,保障農村貧困人口住房安全。(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2、基本醫療方面: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落實“三重保障”及慢性病門診救助和大病集中救治。對參保非貧困人口按政策落實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措施,特別困難的參保農戶按程序和規定落實大病救助、臨時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責任單位:市衛健委、醫保局、民政局)。
3、義務教育方面:嚴格落實義務教育學生資助政策學校校長與屬地鄉鎮雙負責制,強化控輟保學措施,教育部門和學校積極做好勸返學生分類安置和關愛幫扶,確保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扶貧辦)。
4、安全飲水方面:及時解決飲水安全隱患,確保貧困人口飲水安全有保障。(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衛健委、市扶貧辦)。
5、特殊情況預警幫扶:對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家庭重大變故問題可能引起返貧致貧的,區別脫貧人口和非貧困人口,按現行政策予以落實,及時采取臨時救助、引導親友幫助、社會捐助等措施,防止出現返貧或新增貧困人口。妥善做好因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家庭重大變故問題可能引起致殘的貧困人員辦理殘疾證工作。(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醫保局、市殘聯等)。
(二)產業幫扶政策。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通過采取產業、就業、消費扶貧等措施,持續提高收入、保證脫貧質量。
1、將貧困戶和“兩類人群”種植的油茶優先納入扶持范圍,新栽植按照500元/畝進行補助,油茶低改按照200元/畝進行補助;鼓勵種植企業和大戶優先吸納貧困戶和“兩類人群”在油茶種植基地進行務工、務勞,提高貧困戶和“兩類人群”收入。(責任單位:市林業局)。
2、因地制宜持續推進貧困村發展蔬菜、水果、中藥材、花卉四大特色產業,適當降低基地規模標準,加大對貧困村產業基地的扶持力度。(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3、在我市初次創辦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的貧困戶,憑營業執照按規定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三)就業幫扶政策。
1、鼓勵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中有勞動能力的外出務工,對跨區域務工滿一個月及以上者,可憑務工交通憑證或村委會證明及公示材料,享受一次性交通補貼。其中到省外務工的按500元/人標準、省內跨縣(市、區)務工的按300元/人標準發放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2、將16-65周歲具有勞動能力和培訓意愿的貧困戶和納入就業技能培訓范圍,并按規定享受免費培訓;貧困戶和培訓期間,按每人每天3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生活補貼;貧困戶參加就業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享受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職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3、鼓勵貧困戶到我市家庭服務業機構就業,18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的貧困戶從事家政、居家養老、社區照料、病患陪護等家庭服務業工作的,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費培訓,并給予培訓補貼。對被家服機構吸納為員工制員工的,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其中崗位補貼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補貼,為期三年;社保補貼按企業為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給予補貼,補貼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到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四)消費扶貧政策。
在全市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增設一批扶貧產品銷售專區,為貧困戶和“兩類人群”開通扶貧產品綠色消費渠道,免費銷售我市貧困村、貧困戶和“兩類人群”的農產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扶貧辦)。
(五)金融扶貧政策。
用好防貧保險政策,督促保險承保機構,及時查勘、合理定損、快速理賠、足額賠付,及時化解易致貧易返貧人口的生產生活風險,構建防范致貧返貧長效機制。(責任單位:市扶貧辦、各相關縣區)。
(六)精神扶貧政策。
將“邊緣戶”納入“三講一評”活動和“愛心超市”積分兌換范圍,進一步激發貧困群眾尤其是監測對象內生動力。(責任單位:市扶貧辦)。
(一)強化工作責任。各有關單位要把防止返貧致貧作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任務,高度重視,精心謀劃,及時部署,迅速推進。教育、衛健委、醫保、民政、扶貧等部門要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數據共享與比對分析,確保形成工作合力。縣鄉兩級要落實主體責任,統籌調配部門、政策、人員等方面力量,明確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加大工作力度,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二)強化機制保障。市縣兩級教育、衛健委、醫保、民政、扶貧等部門要加強上下聯動、橫向銜接,拓寬工作思路,充分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發現解決監測預警和幫扶機制實施過程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機制,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強化作風保障。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通過暗訪、調研和實地督導等方式,深入開展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嚴明工作紀律,嚴防違紀違規、弄虛作假等問題,確保監測幫扶工作程序到位、管理到位、監督到位。充分運用系統數據,防止重復入戶采集信息,盡量減少填表報數,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年(模板19篇)篇九
按照省、州要求,為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精神,強化返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建立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對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人口進行預警監測,全面完成“大排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常態化開展扶貧對象“回頭看”“回頭幫”,確保全縣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2020年持續穩定達到脫貧退出標準,有效防止出現新的絕對貧困,確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戶、不掉一人”,奪取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勝利,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下堅實基礎。
(一)脫貧監測戶: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貧風險的建檔立卡已脫貧戶。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的已脫貧戶。
(二)邊緣戶: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
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對監測對象的住房、教育、醫療、安全飲水、收入、就業、生活狀態等變化情況進行監測。
根據《州防止致貧返貧監測幫扶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實行縣、鄉、村三級聯動、形成合力,建立從上到下、自下而上的雙向監測、靶向預警的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并在省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以下簡稱為“大數據平臺”)上完善相關信息數據。監測對象不申請,評定工作不宣傳,結果不公示。
第一步:排。2019年“兩摸底”摸排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不納入排查范圍。縣攻堅辦組織“兩不愁三保障”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研究制定相關行業部門初步監測對象的標準。各行業部門和鄉(鎮)根據標準,將“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不夠穩定的,以及平時掌握的上訪、信訪、群眾反映較多的家庭困難戶作為擬監測對象。縣攻堅辦匯總后對擬監測對象開展信息比對工作,將比對后審定名單分發到各行業部門和各鄉(鎮)。
第二步:訪。縣級攻堅辦統籌組織力量對照初步監測名單開展進村入戶走訪,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的農戶,應納入初步監測對象并入戶核實。
第三步:評。根據走訪核實的情況,鄉(鎮)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將擬監測對象的名單報縣級攻堅辦審定。
第四步:錄。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根據審定的名單,入戶采集新增邊緣戶信息,由鄉(鎮)組織人員在國家系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注新增脫貧監測戶。對監測過程發現的新增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在國家系統補錄。待省扶貧開發局將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全縣防止返貧監測臺賬。
第五步:測。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2020年每月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兩不愁三保障”出現缺項的,由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鄉(鎮)初審后上傳至縣攻堅辦,縣攻堅辦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其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
第六步:補。各行業部門要根據預警監測對象實際困難情況,會同鄉(鎮)制定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應限時完成補短幫扶。對預警的脫貧監測戶,對照2020年脫貧退出的標準,對標補短,全面達標;對預警的邊緣戶,要及時落實幫扶救助。
第七步:銷。完成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后,各行業部門在大數據平臺中提出銷號申請;縣攻堅辦組織核實后,在大數據平臺中批準銷號。銷號后,各行業部門應將相關情況在本行業信息系統內及時更新。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縣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監測工作動員部署,全面鋪開檢測各項工作。
(二)評定錄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評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信息錄入工作。
(三)補短幫扶。6月底前,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全面完成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四)成效鞏固。7月至12月,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對新發現的預警監測對象,及時開展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立行立改。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收官之戰的重要舉措,充分運用大排查成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鄉(鎮)、本部門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實施方案,細化完善幫扶措施,建立健全動態幫扶機制和限時辦結制度。
(二)認真組織實施。縣攻堅辦要加強工作統籌,認真組織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分級分類分層解決問題,及時回訪銷號,形成穩定脫貧長效機制。各行業部門要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導。各鄉(鎮)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三)強化督查問效。堅持問題導向,對直接影響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實現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對工作中需進一步改進的問題,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持續整改。縣紀委、縣攻堅辦要加強監管指導,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納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疇,確保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政策落實。
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年(模板19篇)篇十
為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精神,強化返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邊緣戶:年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
一是xx年“兩摸底”摸排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不再進。
行排查,自動納入監測范圍。
二是確定擬新增監測對象。重點圍繞低保戶、特困供養戶、重病戶、殘疾人戶幾類人員,將“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不夠穩定且年人均純收入預計低于5000元的已脫貧戶作為擬新增脫貧監測戶,將平時掌握的上訪、信訪、群眾反映較多,有致貧風險且年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的非建檔立卡家庭困難戶作為擬新增邊緣戶,確定擬新增監測對象后上報xx鎮脫貧辦。
三是鎮脫貧辦匯總后上報區脫貧辦,區、鎮同步對擬新增監測對象的住房、經商、購車、社保、公職人員等信息開展比對工作,將比對后審定名單分發至各村(社區)。
(二)走訪階段(3月月25日-4月月5日)。
鎮脫貧辦統籌力量、分組對初步監測名單開展進村入戶走訪,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的農戶,應一并納入初步監測名單并入戶核實。
(三)評定階段(4月月6日-4月月10日)。
根據走訪核實的情況,鎮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將擬新增監測對象的名單報區脫貧辦審定。
(四)錄入階段(4月月11日-4月月15日)。
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根據審定的名單,入戶采集新增邊緣戶信息,由鎮脫貧辦在國家系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注新增脫貧監測戶。對監測過程發現的新增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在國家系統補錄。省扶貧開發局將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各級防止返貧監測臺賬。
(五)動態監測及補短幫扶階段(4月16日-6月月30日)。
1、動態監測。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每月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兩不愁三保障”出現缺項的,由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各村(社區)初審后上傳至鎮脫貧辦,鎮脫貧辦根據村(社區)上傳的信息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其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
對預警的邊緣戶,要及時落實幫扶救助。
3、銷號管理。完成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后,行業部門在大數據平臺中提出銷號申請;。
鎮脫貧辦組織核實后,在大。
數據平臺中批準銷號。銷號后,行業部門應將相關情況在本行業信息系統內及時更新。
(六)成效鞏固階段(7月1日-12月31日)。
7至12月。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對新發現的預警監測對象,及時開展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立行立改。
(二)認真組織實施。加強工作統籌,行業部門和各村(社區)要分類分層解決問題,及時回訪銷號,形成穩定脫貧長效機制。行業部門要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導落實落地。各村(社區)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對工作中需進一步改進的問題,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持續整改。鎮脫貧辦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納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疇,對工作推進不力的將及時通報,對影響全鎮脫貧攻堅任務的將嚴肅問責,確保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政策落實。
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年(模板19篇)篇十一
2020年以來,全省上下深入貫徹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始終堅持把防止返貧擺在脫貧攻堅重要位置,省市縣三級全面建立了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并實現工作常態化,全省4.36萬邊緣易致貧人口、4.31萬脫貧不穩定人口全部納入動態監測范圍,落實了針對性幫扶措施,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打下了堅實基礎。
一是堅持省負總責,統籌部署推進。2019年起,我省在狠抓脫貧攻堅目標任務的同時,將建立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機制作為鞏固脫貧成果的重要內容,2020年3月在全省部署啟動防止返貧監測預警和幫扶工作,省主要領導親自研究審定全省防止返貧監測預警和幫扶機制實施意見,細化對象任務,明確具體要求,多次召開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會、脫貧攻堅重點工作推進會及片區脫貧攻堅座談會等會議,研究出臺多個細化完善文件,統籌脫貧攻堅重點任務,推動防返貧監測幫扶機制落實。各市縣積極發揮主體作用,全面建立防返貧監測隊伍,逐級壓實監測預警責任,確保了機制落實落地、發揮實效。
二是堅持因地制宜,建立完善機制。為確保監測預警工作更加符合實際,各地在堅持國家和省上要求的基礎上,因地制宜細化監測標準,從主要考慮收入標準全面拓展到既關注收入線、又聚焦重點人群,充分兼顧了地方實情。各地相應建立了基層摸排、行業篩查、平臺監測、分析研判、交辦反饋、跟蹤落實等機制及配套制度,實行線上實時比對監測、線下每周實地摸排,通過核實、研判、審核、確認等程序,一旦發現符合條件人員,及時開展幫扶,形成“對象發現、風險預警、交辦核查、動態幫扶、問題消除”管理閉環,有效提升了監測幫扶實效。
三是堅持依托平臺,快捷高效預警。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了省脫貧攻堅監測預警系統,省市縣鄉村五級及各級行業部門實現了信息共享共用。依托平臺和微信小程序等手段,對重點人群隨時采集信息,實時監測分析,收集困難需求;對行業部門篩查反饋、日常災情監測等重點信息實現隨時導入和常態化填報,為基層精準鎖定風險問題,提高監測時效性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省級層面還建立了醫保、教育、民政、人社、殘聯、扶貧等部門信息定期比對和風險篩查制度,依托部門信息篩查疑似風險對象,及時預警交辦,落實幫扶措施。2020年累計交辦核查37.84萬疑似風險戶,極大擴展了監測預警覆蓋面,全省受災貧困人口全部納入平臺監測和動態幫扶范圍。
四是堅持分類施策,實現精準幫扶。各地認真落實監測對象幫扶要求,一方面落實“四個結合”要求,統籌實現預防性措施和事后幫扶措施相結合,開發式幫扶與保障性措施相結合,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外部幫扶與群眾主體相結合。一方面堅持精準研判、分類施策,將監測對象全部納入現行幫扶政策范圍,對有勞動能力且具備條件的,通過產業就業扶持,確保穩定增收;對無勞動能力的,落實低保、醫療、養老保險等綜合保障措施;對因病、因殘、因災等出現困難的,落實健康扶貧和殘疾人、災害、臨時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防止返貧致貧。同時,積極探索實踐防貧保險、社會幫扶等措施,為提高幫扶成效提供了更多手段。
作水平。同時,各地積極創新,探索出了許多好的做法,如重點人群“六必訪”、“黃、橙、紅”三色預警監測、建立縣鎮村三級精準防貧便民服務窗口、開通精準防貧申報渠道、創設防貧保險等“七大基金”等,為全省機制建立、工作落實提供了借鑒,為機制發揮更大效用打下了基礎。
下一步,將認真貫徹農村工作會議、全國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會議和全國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等有關精神,進一步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不斷完善監測預警手段,強化動態幫扶措施,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接續支持脫貧地區發展和群眾生活改善。
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年(模板19篇)篇十二
20xx年以來,xx縣鄉村振興局嚴格按照省、州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在省、州鄉村振興局的指導下,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堅決落實“四個不摘”要求,自覺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推進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要求轉化為政治責任和具體措施,找差距、強措施、補短板,慎終如始、真抓實干,全面推進各項工作全面建立了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并實現工作常態化,進一步鞏固脫貧成果、提升脫貧質量,實現穩固脫貧,確保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全年工作情況。
按照云南省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云鞏固振興組發〔20xx〕1號)及州委副書記趙國良20xx年4月12日在全州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暨扶貧項目資產管理視頻調度會議上的講話精神,今年以來xx縣鄉村振興局分別組織召開了全縣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工作調度會議、xx縣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暨扶貧項目資產管理工作調度視頻會議、全縣20xx年防返貧動態調整暨監測對象“回頭看”工作調度會議。實行了“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核查、一月一督導、雙月一調度、雙月一通報”的“五個一”措施,開展了常態化監測幫扶,針對風險人員采取“一戶一策”,及時落實了產業幫扶、就業幫扶、保障性幫扶措施,精準聚焦群眾收入情況,“兩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飲水情況,以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為重點,通過發布和宣傳“云南省政府救助平臺”申報服務事項的通告,解決了農戶不知道怎么申請、基層干部排查走過場、部門篩查信息不共享的問題,切實抓細抓實了監測幫扶工作,確保出現風險及時預警、及時核查、及時幫扶、及時消除、動態清零。
(二)年中集中排查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省、州工作要求,我縣就“兩不愁三保障”和農村飲水安全保障大排查工作進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組織開展對農村飲水保障、應對旱情影響、責任落實、工作管護、動態監測及住房、醫療、教育、兜底保障等方面開展全方位、無死角排查。經排查,截止6月10日我縣已全部完成排查工作,累計排查39675戶168079人,不存在“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問題。
(三)年度動態管理和信息采集暨監測對象“回頭看”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大理州鞏固脫貧成果推進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xx年度防返貧監測動態調整和信息采集暨監測對象“回頭看”工作通知》的要求,結合省、州業務培訓會,我縣于20xx年11月25日召開xx縣20xx年度防返貧監測動態調整和信息采集暨監測對象“回頭看”工作安排部署及業務培訓會,并嚴格按照“宜清則清、當退則退、應納則納”的原則和程序開展此項工作,通過分析研判、入戶調查、提出擬定名單、公開評議和逐級審定以及鄉鎮公示和縣級公告,集中開展數據清洗等工做完成此次動態管理。
(四)年度監測對象動態情況。
1、年度監測對象新識別81戶321、標注風險消除2戶3人、風險消除回退55戶223人、變更監測類型4戶17人,識別不精準清退126戶505人。截止20xx年底已標注風險消除458戶1890人,未標注風險消除監測156戶580人。
2、監測對象按風險原因分類情況。缺勞力25戶72人,因安全住房4戶17人,因病220戶892人,因殘64戶258人,應產業項目失敗2戶6人,因務工就業不穩103戶411人,因學172戶723人,因意外事故23戶91人,因自然災害1戶4人。
3、監測對象分類情況。全縣共計有“三類”監測對象614戶2470人,其中已消除風險458戶1890,未消除風險156戶580人。對象類型分為脫貧不穩戶276戶1092人;邊緣戶294戶1203人;突發嚴重困難戶44戶175人。通過分析研判三類人員的戶數、人數和占比,不存在存在家庭年人均純收入高于6000元錯誤分類為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家庭人均純收入低于6000元錯誤分類為突發嚴重困難戶的情況。
3、年度監測對象清退情況。我縣20xx年度監測對象回頭看工作中,共清退監測對象清退126戶505人,均為邊緣易致貧戶,清退原因是有公職人員17戶64人,購買消費型汽車的有27戶104人、有工商經營實體11戶45人,種植養殖大戶12戶43人,其他原因的有59戶249人。
(五)幫扶措施落實情況。
1、監測對象分類幫扶措施落實情況。結合監測對象實際情況,累計制定幫扶措施全覆蓋614戶。其中享受產業扶貧措施246戶,占比40。9%。享受就業扶貧措施312戶占比51。9%。享受金融扶貧措施50戶占比8。3%。享受公益性崗位117戶占比19。5%。享受住房安全保障4戶占比7%。享受健康扶貧措施250戶占比41。6%。享受教育扶貧措施176戶占比29。3%。享受綜合保障性措施415戶占比69。1%。享受社會扶貧措施29戶占比4。8%。享受生產生活條件改善138戶占比23%。享受基礎設施建設140戶占比23。3%。通過落實幫扶措施確保不致貧不返貧。
2、單一風險監測戶和幫扶措施對應情況:針對有勞動能力且具備條件的,通過產業就業扶持,確保穩定增收;對無勞動能力的,落實低保、五保、醫療、養老保險等綜合保障措施;對因病、因殘、因災等出現困難的,落實健康扶貧和殘疾人、自然災害、臨時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防止返貧致貧。同時,積極運用防貧保險等措施,為防止返貧致貧提供了更多有力的保障。
二、主要做法和亮點。
1、健全工作機制。制定出臺《xx縣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動態監測的重點、方法、程序、要求、幫扶措施以及各級各部門職責,持續落實各項幫扶政策,確保“兩不愁三保障”成果鞏固,堅決守住不發生1人返貧的底線。
2、強化工作調度。按月召開工作調度會議,分析研究全縣落實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部署階段性工作任務,以“督”促“戰”,推動工作落實。
3、確保風險清零。年中全面排查核實775戶3155人的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和突發嚴重困難戶的風險消除情況,并按“一戶一策”及時制定幫扶措施進行幫扶。
4、做實年度動態調整和“回頭看”工作。開展新增識別、風險消除回退監測對象風險再標注回退、監測戶類型調整和清退、人口自然變更,對監測對象、戶年度基礎信息、自然村、行政村等基礎信息及時維護。
5、常態化開展風險排查。及時完成上級主管部門、輿情監控和信訪部門交辦各類訴求問題線索的核實、答復和反饋落實。
6、開展“兩不愁三保障”和農村飲水安全保障大排查。已累計排查39675戶168079人,不存在“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問題。
7、持續扶持防止返貧致貧保險,拓寬保障渠道。為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對有返貧致貧風險點農戶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的底線,為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的風險戶,購買83萬元防止返貧致貧保險。
三、人員和經費投入。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工作離不開人才的助力。嚴格按照省委組織部、省扶貧辦印發的《關于向重點鄉村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的通知》要求,積極配合上級相關部門做好駐村工作隊的選派、管理工作,確保新老隊伍工作銜接到位、不斷檔,保證防返貧動態監測幫扶工作人員力量。20xx年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結束后,全縣88個村全面實現書記主任“一肩挑”,進一步建優建強了基層黨組織和工作隊伍,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同時根據《中共xx縣委組織部xx縣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收回原駐村工作隊并下派20xx年駐村工作隊的通知》要求,全縣50個個村駐村工作隊共148名工作隊員于20xx年5月18日前全部到位,駐村工作隊管理工作有序開展。年中集中排查工作和年底動態調整工作保障工作人員1233人,投入經費共計52。25萬元。
四、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是受疫情影響部分貧困勞動力就業收入減少。貧困勞動力的就業質量和穩定性不高,增加返貧致貧風險。
二是產業發展基礎薄弱,持續增收難。大部分地區依靠傳統種養業,特色產業普遍規模較小、新型經營主體帶動能力弱,利益聯結和分配機制不健全,群眾抗風險能力較低。
三是由于國家、省、州對“過渡期”關于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政策出臺較晚,導致小額信貸放貸工作推進相對緩慢。
四是部分農村低收入人口因內生動力不夠、自我發展能力較弱等原因,還存在“等、靠、要”思想。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繼續抓實監測和幫扶。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調度,對監測對象開展動態管理,確保“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問題及時發現、快速響應、動態清零。
(二)鞏固好“兩不愁三保障”成果。圍繞產業發展、轉移就業和易地扶貧搬遷后續幫扶三個工作重點,千方百計增加脫貧人口收入。不斷健全控輟保學工作機制,落實好醫療保障和分類資助參保政策,實行農村脫貧人口住房安全動態監測,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就業產業扶持、后續配套設施建設和社區管理服務,鞏固好“兩不愁三保障”成果。
(三)建立健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長效機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是實現有效銜接的基礎。現有幫扶政策該延續的延續、該優化的優化、該調整的調整,確保政策連續性。具體來說,兜底類政策要繼續保持穩定,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要落實好,產業就業等發展類政策要優化。同時,加強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是從制度上預防解決返貧問題的有效舉措。對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和突發嚴重困難戶要開展動態管理,實現對易返貧致貧人口的快速發現和響應,做到動態清零。
(四)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機制。當前,農村仍有一部分低收入人口,包括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因病因災困難人口。實現有效銜接,就要立足鎮情農情,分層分類對這部分人群做好幫扶救助。對有勞動能力的低收入人口,要有針對性做好產業、就業等幫扶措施。對沒有勞動能力的低收入人口,要以現有社會保障體系為基礎,進行兜底保障,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為此要合理確定農村醫療保障待遇水平,完善養老保障和兒童關愛服務。
(五)做好政策和規劃銜接。對退出的貧困縣、貧困村和貧困人口,除落實“一摘四不摘”的要求,還要繼續堅持現行主要的減貧政策,避免因政策取消出現返貧。同時,厘清工作思路,調整扶貧工作方式方法,由從解決絕對貧困轉向瞄準相對貧困,把臨時性幫扶政策轉成常態化支持政策,建立常態化監測預警機制,出現返貧致貧的,及時實施精準幫扶。推進脫貧政策與社會保障政策有效銜接,為少數特殊困難群眾兜牢社會保障底線,做到不因災因病和突發情況致貧返貧。將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總體規劃對接,在新形勢下要合理統籌扶貧與發展工作。特別是在打贏脫貧攻堅戰之后,將我國的貧困治理框架納入鄉村振興的框架下統籌推進,可以構建更加穩定持久、以城鄉融合為導向的發展機制。許多地方在設計框架時把它與美麗鄉村建設統一起來,綜合土地資源、產業培育、居民點建設、人居環境整治、生態保護和歷史文化傳承等要素,科學編制“十四五”規劃,形成城鄉融合、區域一體、多規合一的規劃體系,做到一張藍圖繪到底、鞏固脫貧成果再加力。
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年(模板19篇)篇十三
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中發〔2020〕30號)精神,按照《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農組發〔2021〕7號)、《中共重慶市委農村工作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重慶市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農組〔2021〕6號)要求,現結合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脫貧攻堅總結表彰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和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及縣委農村工作會議安排部署,筑牢底線思維,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持續壓實責任,持續精準施策,補齊短板、消除風險,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底線,為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奠定堅實基礎。
(一)監測對象。全縣農村人口(含易地扶貧搬遷及同步搬遷等已轉為城鎮戶籍但沒有享受到城鎮居民相關保障措施的人口)中,以家庭為單位,監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重點監測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等。重點關注有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體的家庭。
監測對象家庭成員原則上以公安機關登記的戶籍人口為參考,對“戶在人不在”“人在戶不在”的情況,以實際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為準。
(二)監測范圍。2021年以年人均純收入低于6000元(參考脫貧攻堅期國家扶貧標準的1.5倍)的家庭為監測范圍,今后年度綜合物價指數變化、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農村低保標準等因素每年調整。
有下列五種情形之一的,原則上不納入監測,特殊情況由村民代表會議組織評議認定。
1.家庭成員擁有享受型用車、船舶、工程機械及大型農機具的;
4.家庭成員辦有或投資企業,長期雇用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并正常經營納稅的;
5.家庭成員有大額的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債券、儲蓄性保險的。
(三)規模性返貧監測。各級各部門實時監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火災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參考《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帶來的影響,全力防范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搬遷人口就業和社區融入等方面的風險隱患,發現解決因工作、責任、政策落實不到位造成的返貧現象,及時排查預警區域性、規模性返貧風險,制定防范措施,落實幫扶舉措,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底線。
(一)識別認定程序。針對通過農戶自主申報、干部走訪排查、部門篩查預警以及媒體反饋曝光、群眾信訪等渠道發現的可能存在返貧風險的對象,應及時按照“農戶申請、入戶核實、村級評議(公示)、鄉鎮(街道)聯合審核、縣級審定”五步流程,開展識別認定。相關流程涉及樣本參考附件1。
第一步:農戶申請。農戶自愿提出書面申請(含在線申報),簽字捺手印,并按照相關規定依法對開展家庭經濟狀況等信息核查授權。干部排查和部門篩查預警發現的對象,由村(社區)干部或駐村干部指導農戶提交申請。
第二步:入戶核實。村組干部和駐村干部等按照“兩人同行”原則,及時組織開展入戶核實,采集相關信息(采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導出表)。
第三步:村級評議(公示)。以行政村(社區)為單位,組織村民代表、監督人員、村組干部、駐村干部等,對入戶核實對象進行民主評議,并在村政務公示欄內公示5個工作日(樣本詳見附件1)。
第四步:鄉鎮(街道)聯合審核。對村(社區)公示無異議的名單,鄉鎮(街道)組織教育、住建、水利、醫療等部門人員聯合審核,并報縣級審定(樣本詳見附件1)。
第五步:縣級審定。縣鄉村振興局將各鄉鎮(街道)上報的擬納入名單,通過重慶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認定信息管理系統、重慶防止返貧大數據監測平臺等,按照相關部門規定工作流程,與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規劃自然資源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稅務局等部門進行數據比對,核驗是否有享受型車輛、是否有大額存款、是否有財政供養人員、是否有商品房、是否經商辦企業、經商辦企人員是否正常納稅等。核驗審定后,將符合條件的監測對象名單(樣本詳見附件1)反饋鄉鎮(街道),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
(二)風險消除程序。對返貧致貧風險已經穩定消除的,應當標注“風險消除”。對納入監測的對象,原則上監測幫扶半年以上才能標注“消除風險”。對家庭年人均純收入持續穩定、“三保障”指標持續鞏固的監測對象,在系統中標注“風險消除”,并不再進行監測幫扶;對收入不穩定、剛性支出不可控、風險消除穩定性較弱的監測對象,在促進穩定增收等方面繼續給予幫扶,待風險穩定消除后再標注“風險消除”;對整戶喪失勞動能力的,暫不消除風險,長期跟蹤監測,并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
風險消除按照“怎么進怎么出”的原則,實行“村(社區)提名、入戶核實、村級評議(公示)、鄉鎮(街道)聯合審核、縣級審定”五步流程(樣本詳見附件2)。村(社區)“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對本村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至少每季度開展一次風險專題研判,及時調整優化幫扶工作方案。
(一)落實監測幫扶聯系人。對新識別的監測戶(含現有風險未消除對象),至少安排1名鄉鎮干部或駐村干部作為監測幫扶聯系人。重點監測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等,幫助落實相關政策,及時協調解決其生產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難。監測對象風險消除前,監測幫扶聯系人入戶走訪原則上每月不少于1次,并將監測幫扶情況錄入“渝防貧”app,確因客觀原因無法實地走訪的,可采用電話、微信等方式監測。
(二)干部排查監測。堅持集中排查和網格監測相結合,全年至少統一組織開展一次集中排查。建立村(社區)干部“吹哨人”機制,由鄉鎮(街道)組織鄉鎮(街道)干部、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村(社區)“兩委”干部、村民小組組長等實施網格化監測,對照監測范圍,結合群眾反映、日常走訪、各級反饋和部門比對預警等線索,及時靶向入戶排查。
(三)部門監測預警。由縣鄉村振興局牽頭,切實發揮相關行業部門篩查預警作用,每月與縣委網信辦、縣教委、縣民政局、縣人力社保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委、縣衛生健康委、縣應急局、縣醫保局、縣殘聯等部門開展數據比對和監測預警,重點比對農戶在教育、住房、飲水、醫療、殘疾、產業就業、意外事故、經濟狀況等方面的數據信息,篩查出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的信息,反饋基層核實及時納入監測幫扶。同時,依托“重慶防止返貧大數據監測平臺”,將預警線索及時反饋各鄉鎮(街道)核實,實現數據共享比對和在線預警。
(四)實行動態管理。按照“應納盡納、應扶盡扶、應消盡消”原則,在常態化識別管理基礎上,每年集中開展一次監測對象動態管理工作,包括監測對象識別、標注風險消除、人口自然增減、采集更新信息等。
(一)強化政策支持。各級各部門堅持預防性措施和事后幫扶相結合,可使用行業政策、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等,對所有監測對象開展精準幫扶。
(二)堅持精準施策。按照行業主導、缺啥補啥的原則,各級各部門根據監測對象的風險類別、發展需求等開展針對性幫扶。對風險單一的,實施單項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對風險復雜多樣的,因戶施策落實綜合性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堅持開發式幫扶方針,促進穩定增收;對整戶無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依規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做好兜底保障;對內生動力不足的,持續扶志扶智,激發內生動力,增強發展能力。
(三)加強社會幫扶。各級各部門充分發揮社會幫扶資金優勢,主動覆蓋財政資金的盲區。深化棗豐協作、水利部定點幫扶、區縣對口幫扶機制,發揮中國社會扶貧網作用,堅持實施“萬企興萬村”行動,組織引導社會力量精準有效對接監測對象現實需求,落實消費、產業、就業等幫扶措施。
(一)縣委網信辦。
實時監測全縣農村人口網上涉貧輿情,及時將其所屬鄉鎮(街道)及村(社區)名稱、姓名、聯系方式、具體輿情內容等預警信息,反饋至縣鄉村振興局開展核查。
(二)縣教委。
實時掌握農村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失學輟學信息,及時將失學輟學人員所屬鄉鎮(街道)及村(社區)名稱、姓名、身份證號碼、失學輟學原因等預警信息,反饋至縣鄉村振興局開展核查。對義務教育持續鞏固的監測對象,風險消除時予以縣級審定。
(三)縣民政局。
實時監測農村低保人口、特困供養人口、失能老年人口等群體,及時梳理其中存在返貧風險的對象,并將其所屬鄉鎮(街道)及村(社區)名稱、姓名、身份證號碼、人員類型等預警信息,反饋至縣鄉村振興局開展核查。對家庭年人均純收入持續穩定的監測對象,風險消除時予以縣級審定。
(四)縣人力社保局。
依托重慶市農民工統計監測系統實時掌握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相關信息,按月推送農村勞動力失業人員名單至縣鄉村振興局開展核查。
(五)縣住房城鄉建委。
實時掌握全縣農戶長期居住的唯一住房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特殊情況成為cd級危房,或經認定的無房戶,及時將其所屬鄉鎮(街道)及村(社區)名稱、戶主姓名、戶主身份證號碼、家庭人口數、危房等級、群體類型等預警信息,反饋至縣鄉村振興局開展核查。對住房安全持續鞏固的監測對象,風險消除時予以縣級審定。
(六)縣水利局。
實時掌握全縣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特殊情況導致水質、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障率等出現問題的農戶信息,及時將其所屬鄉鎮(街道)及村(社區)名稱、戶主姓名、戶主身份證號碼、家庭人口數等預警信息,反饋至縣鄉村振興局開展核查。對飲水安全持續鞏固的監測對象,風險消除時予以縣級審定。
(七)縣農業農村委。
實時監測因農業產業受災、大宗農副產業價格大幅下跌、鄉村產業項目失敗給農戶帶來的影響,及時梳理其中存在返貧風險的農戶,并將其所屬鄉鎮(街道)及村(社區)名稱、戶主姓名、戶主身份證號碼、家庭人口數、風險因素等預警信息,反饋至縣鄉村振興局開展核查。
(八)縣衛生健康委。
按月梳理核實全縣農村患病人口一次性自付醫療費用超過1.5萬元、全年累計自付醫療費用超過3萬元的預警信息,將患病人口所屬鄉鎮(街道)及村(社區)名稱、患者姓名、身份證號碼、費用總金額、自付醫療費用支出等預警信息,反饋至縣鄉村振興局開展核查。對基本醫療持續鞏固的監測對象,風險消除時予以縣級審定。
(九)縣應急局。
實時監測全縣因重大自然災害造成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的農戶信息,及時將其所屬鄉鎮(街道)及村(社區)名稱、災害類型、生命和財產損失情況等預警信息,反饋至縣鄉村振興局開展核查。
(十)縣醫保局。
根據衛生健康部門確定的大病重病病種和負擔較重的慢病病種,按月推送一次性自付醫療費用超過1.5萬元、全年累計自付醫療費用超過3萬元的患病人口姓名、身份證號碼、就診醫療機構、醫療類別、入院時間、出院時間、結算時間、住院天數、費用總金額、統籌報賬金額、大病報銷金額、醫療救助金額、現金支付、自付醫療費用支出等預警信息,推送至縣衛生健康委匯總。
(十一)縣殘聯。
實時監測農村重度殘疾人特殊群體,及時梳理其中有返貧風險的農戶,并將其所屬鄉鎮(街道)及村(社區)名稱、姓名、身份證號碼、殘疾類別、殘疾等級、殘疾詳情、發證日期等預警信息,反饋至縣鄉村振興局開展核查。
其余縣級各相關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能職責,及時提供可能導致農戶返貧的相關預警信息。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委農村工作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對全縣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牽頭抓總,成立以縣政府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縣鄉村振興局局長為副組長、縣級有關部門和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的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專項工作組。各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政府(辦事處)對本區域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負主體責任,要成立相應組織,明確具體工作人員,定期研判、調度,結合實際細化實施方案,安排必要工作經費,確保政策、措施落地見效,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時,各鄉鎮(街道)要將民政部門開展的農村低收入群體排查工作與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統籌安排,建立聯動機制,整合人員隊伍。
(二)強化協作聯動。建立健全縣、鎮、村三級聯席會議制度,強化行業部門配合協作,建立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行業數據共享共用和快查、快核、快辦機制。縣委網信辦、縣教委、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人力社保局、縣規劃自然資源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委、縣衛生健康委、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鄉村振興局、縣醫保局、縣殘聯、縣稅務局等部門根據工作職責切實發揮行業數據篩查預警和比對作用,按月反饋預警信息和比對結果,開展信息核查,落實行業幫扶責任,督促指導鄉鎮(街道)抓好工作落實,共同做好監測幫扶工作。
(三)健全工作機制。各鄉鎮(街道)要組建工作專班。按照鄉鎮(街道)不少于2名、村(社區)不少于1名的標準,配備專兼職信息員隊伍,并報縣鄉村振興局備案。進一步優化監測對象幫扶政策措施、創新工作方法和手段,積極推進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與低收入人口幫扶機制有效銜接。
(四)加強宣傳培訓。各級各部門要加大培訓工作力度,縣鄉村振興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相應的業務培訓,各鄉鎮(街道)也要根據工作開展情況,適時組織開展靈活多樣的培訓,確保相關工作人員全面掌握防止返貧相關政策、操作流程和軟件操作方法。縣鄉村振興局將市級統一編制的《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手冊》印發各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充分利用入戶走訪、召開會議、印發宣傳資料等多種方式抓好宣傳,提高群眾政策知曉度,確保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五)嚴格考核評估。將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成效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后評估的重要內容,納入各鄉鎮(街道)和縣級相關部門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范圍,并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嚴格落實“月比對、季調度、年考核”機制,加強數據質量清洗和工作監督檢查,及時發現解決突出問題。對弄虛作假、失職失責造成規模性返貧的,嚴肅處理,追究問責。
(六)減輕基層負擔。各鄉鎮(街道)要結合《重慶市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預警實施方案》,進一步優化監測指標體系,統籌利用信息資源,避免重復填表報數采集信息。按照統一安排,開展集中排查,防止層層加碼。
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年(模板19篇)篇十四
為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精神,強化返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根據《省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和《州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建立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及時、有效掌握全縣建檔立卡脫貧戶返貧和非貧困戶因災、因病、因突發事故導致致貧的基本信息,提高全縣穩定脫貧的精準率和群眾滿意度,全面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確保穩定脫貧不返貧。對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人口進行預警監測,全面完成“大排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常態化開展扶貧對象“回頭看,回頭幫”,確保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20xx年持續穩定達到脫貧退出標準,有效防止出現新的絕對貧困,確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戶、不掉一人”,奪取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勝利,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下堅實基礎。
(一)脫貧不穩定戶:年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貧風險的建檔立卡已脫貧戶。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已脫貧戶。
(二)邊緣易致貧戶:年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以及因大病、特殊病、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
按照“兩不愁三保障”標準,對監測對象住房、教育、醫療、安全飲水、收入、就業、生活狀態變化情況進行監測。重點監測收入不穩定、政策性收入補助高、因突發事件(包括大病、特殊病、災害事故等),導致有返貧風險的貧困戶和致貧風險的農戶。
縣、鄉、村三級聯動,建立自下而上、從上到下的雙向監測。對脫貧不穩定的脫貧戶和有致貧風險的邊緣人口對照“兩不愁三保障”標準進行精準監控。對于預警的監測戶、邊緣戶,因戶施策,及時制定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對標補短,堅決防止返貧致貧。并將監測摸排情況在省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以下簡稱為“大數據平臺”)上完善相關信息數據。注:確定的監測對象不申請,評定工作不宣傳,結果不公示。
第一步:排。各鄉(鎮)組織力量,對已脫貧戶實現“兩不愁三保障”不夠穩定的,以及平時掌握的上訪、信訪、群眾反映較多的家庭困難戶進行全面摸排并作為擬監測對象。縣脫貧辦匯總后對擬監測對象開展信息比對工作,將比對后審定名單分發到縣級行業部門和各鄉(鎮)。注:2019年“兩摸底”摸排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不納入排查范圍。
第二步:評。根據走訪核實的情況,鄉(鎮)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將擬監測對象的名單報縣級脫貧攻堅辦審定。
第三步:訪。縣脫貧攻堅辦統籌組織力量對照初步監測名單開展進村入戶走訪,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的農戶,應納入初步監測對象并入戶核實。
第四步:錄。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根據審定的名單,入戶采集新增邊緣戶信息,由鄉(鎮)組織人員在國家系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注新增脫貧監測戶。對監測過程發現的新增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在國家系統補錄。省扶貧開發局將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各級防止返貧監測臺賬。
第五步:測。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2020年每月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兩不愁三保障”出現缺項的,由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鄉(鎮)初審后上傳至縣脫貧辦,縣脫貧辦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其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
第六步:補。縣級行業部門要根據預警監測對象實際困難情況,會同鄉(鎮)制定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應限時完成補短幫扶。對預警的脫貧監測戶,要對照2020年脫貧退出的標準,對標補短,全面達標;對預警的邊緣戶,要及時落實幫扶救助。
第七步:銷。完成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后,縣級行業部門在大數據平臺中提出銷號申請;縣級脫貧攻堅辦組織核實后,在大數據平臺中批準銷號。銷號后,縣級行業部門應將相關情況在本行業信息系統內及時更新。
(二)評定錄入。4月1日前,各鄉(鎮)將擬納入監測對象名單報縣脫貧攻堅辦,4月10日前,縣脫貧攻堅辦收集匯總鄉(鎮)反饋信息,會同行業部門分析研判,組織力量完成對新增監測戶和邊緣戶對象進行核查評定工作。4月中旬前,在省、州指導下,組織各鄉(鎮)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信息錄入工作。
(三)幫扶鞏固。4月至12月,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及時完成新增監測戶和邊緣戶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確保查漏補短工作全面完成。
(一)強化組織領導。要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收官之戰的重要舉措,充分運用大排查成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實施方案,細化完善幫扶措施,建立健全動態幫扶機制和限時辦結制度。
(二)強化定期核查。要加強工作統籌,組織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定期排查,動態管理,確保及時發現、及時幫扶、及時分級分類分層解決問題,及時回訪銷號,堅決防止已脫貧人口返貧、邊緣人口致貧。縣級行業部門要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導落實落地。鄉(鎮)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三)強化督查問效。要堅持問題導向,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讓基層干部心無旁騖投入到脫貧攻堅工作中去。加強監管指導,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開展情況納入日常工作考核范疇,要確保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政策落實。對監測不到位、落實不到位、幫扶不到位,直接影響脫貧質量的,縣紀委監察部門要強化監督、加大問責力度。
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年(模板19篇)篇十五
為認真落實上級關于民政領域鞏固脫貧成果的工作措施,進一步防止返貧,致貧現象發生,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方案如下:
建立我局與扶貧辦,殘聯等相關部門數據比對機制,對存疑數據再進行復查。將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完全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就業幫扶脫貧的貧困人口納入社會救助范圍,確保邊緣戶和脫貧戶及時得到救助,做到應保盡保、應養盡養、應救盡救。認真落實“四個一批”政策,對于不再符合低保和特困條件的對象,要及時做好收入評估,確保持續穩定脫貧后,再予退出,防止返貧現象發生。全面實現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落實“兩線合一”制度,確保標準同步提高。
建立對鄉級臨時救助人數,救助原因,滿意程度的臺賬。加強督促鄉級對已脫貧人口的動態監測和跟蹤管理。對“兩戶人員”要加強日常走訪,主動發現其生活困難,及時跟進實施臨時救助,認真落實“先行救助”“一事一議”“分類分檔救助”等措施。一是對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貧困人口等困難群眾,視情況實施急難型、支出型臨時救助。二是對未脫貧戶、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重點核實生活必需支出,不再進行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調查。三是通過扶貧部門提供的“兩戶”人員名單,對返貧風險較高的已脫貧人口,建立隨訪制度,鄉、村兩級民政部門要認真落實隨訪制度,主動發現其生活困難,及時有效跟進臨時救助。四是對收入略高于貧困戶的農村群眾,根據家庭實際困難給予臨時救助。五是對返貧人口,根據致貧原因和困難程度,采取一次審批、分階段救助方式,適當提高救助標準。
加強新時代文明建設的有力抓手,強化舉措、完善機制,著力提升群眾的科學意識與文明素質。引導貧困群眾摒棄大操大辦、天價彩禮、薄養厚葬、篤信迷信、非法宗教、農閑賭博等陳風陋習,改變慵懶生活習慣,倡導科學文明生活方式。加強誠信監管,將有故意隱瞞個人和家庭重要信息申請社會救助、具有贍養能力卻不履行贍養義務、虛報冒領扶貧資金、嚴重違反公序良俗等行為的,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并予以懲治。對參與黑惡活動、黃賭毒和非法宗教活動且經勸阻無效的社會救助對象,取消社會救助資格。
(一)增強日常工作使命感。區,鄉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
導,充分發揮民政部門在脫貧攻堅戰中的兜底保障作用,高度重視防返貧防致貧工作。強化低保信息系統的應用,逐步實現運用低保信息系統辦理各類社會救助的申請、審核、審批、資金發放及數據統計等業務,實現低保信息系統、財務臺賬和業務臺賬數據線上、線下保持一致,促進防返貧,致貧規范、高效開展。
(二)增強社會媒體責任感。區鄉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微信等媒體,廣泛宣傳政策,使廣大群眾知曉政策的適用范圍、服務對象、救助措施和救助程序等,確保廣大群眾的知情權,受益權,提高精準防返貧防致貧的全面性。
(三)增強貧困群眾歸屬感。區民政部門要對平西鄉進行調度、檢查,加大工作力度,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建立數據互通、信息共享的工作銜接機制,高度重視社會救助風險預防,扎實抓好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密切關注群眾留言來信,妥善做好輿情處置,切實化解民生領域重大風險。
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年(模板19篇)篇十六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省、市、縣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要求,進一步健全我鎮防返貧致貧監測預警和動態幫扶工作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根據略陽縣脫貧攻堅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印發略陽縣鎮防返貧致貧監測預警和動態幫扶工作方案》(略脫貧辦發〔2021〕8號)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監測對象和范圍。一是建檔立卡已脫貧戶;二是已消除風險的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三是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戶。
(二)監測內容。持續跟蹤收入支出情況,監測是否收入大幅縮減或剛性支出較大;“兩不愁三保障”、飲水安全是否存在隱患;因突患重病、受自然災害、出現意外事故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等。
(三)監測對象認定程序。通過農戶申報、鎮村干部走訪排查、相關行業部門篩查預警、信訪及媒體監督反饋、省市縣監測預警平臺實時分析和應急專項排查等途徑,對各渠道摸排反饋的預警信息,由村兩委核實研判、鎮級審核上報農戶信息清單,經縣扶貧辦審核通過后,由鎮級信息員按照名單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和省市監測預警工作平臺。
1.農戶申報。向工作對象敞開大門,根據監測對象識別納入標準,農戶直接向村兩委申請,農戶遞交申請5個工作日內,經村兩委核實研判、鎮級審核確認后,將確定的監測預警對象上報縣扶貧辦。
2.鎮村排查。由鎮脫貧辦組織駐村工作隊和村兩委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入戶走訪排查,重點核實行業部門、信訪及媒體監督反饋、系統平臺推送的可能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并實時跟蹤農戶收入支出、“兩不愁三保障”、飲水安全存在隱患和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出現生活困難情況,對排查出來的對象經村級研判、鎮級審核后,鎮脫貧辦將確定的監測預警對象上報縣扶貧辦。
3.信訪及媒體監督。對信訪、扶貧監督電話,以及各級媒體反饋的相關問題線索,鎮脫貧辦組織各村核查研判,并將確定的監測預警對象上報縣扶貧辦。
4.平臺分析。根據《鎮鞏固脫貧成果防返貧致貧監測預警處置工作實施方案》(發[2020]31號)確定的方式開展,利用市監測預警平臺實時分析脫貧戶家庭指數,按照返貧風險程序不同,確定監測預警對象,以“紅色、黃色、藍色”分級推送監測預警信息;對省市縣監測預警平臺分析反饋的信息,鎮脫貧辦及時組織村四支隊伍核查研判,并將確定的監測預警對象上報縣扶貧辦。
5.應急專項排查。針對災情等突發情況,鎮脫貧辦將縣應急管理局提供受災群眾對象名單反饋各村,組織各村核查研判,并將確定的監測預警對象上報縣扶貧辦。
(四)監測對象的管理。監測預警對象實行線下臺賬和信息系統同步管理。鎮、村要分級建立幫扶臺賬,準確記錄監測預警對象的基礎信息、風險類型、監測責任人、幫扶措施和風險消除情況等內容,幫扶臺賬每月要動態更新。鎮脫貧辦每月組織各村開展一次動態管理和風險消除評估,及時將新納入的監測預警對象信息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和省市監測預警平臺,已消除風險的在系統中進行標記,實現動態清零,監測對象的家庭成員自然變更每月在信息系統進行動態調整。
各村要綜合利用現行行業扶貧政策、社會保障政策、社會扶貧力量等優勢資源,堅持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按照《鎮鞏固脫貧成果防返貧致貧監測預警處置工作實施方案》(發[2020]31號)要求,針對監測預警對象的返貧致貧風險分類落實幫扶措施,鞏固脫貧成果,防止返貧致貧。
(一)收入下滑風險戶:主要包括建檔立卡脫貧戶和邊緣易致貧戶存在收入連續兩年以上下滑、每年下滑幅度較大的,收入與上年同期相比下滑幅度較大的,或家庭剛性支出較大的情況。由各村及幫扶人負責,制定切實有效的幫扶措施,可采取產業發展、創業就業、開發公益崗位等方式增加收入。
(二)家庭變故風險戶:主要包括農戶家庭遭受重大災害、交通事故等造成房屋損毀、家庭成員意外傷亡或家庭財產重大損失的,以及其他突發事件導致家庭陷入困難的情況。由各村將名單報鎮脫貧辦,鎮脫貧辦匯總后報縣脫貧辦及相關部門落實解決幫扶措施,各村四支力量對此類戶做好后續發展規劃,防止主要勞動力遭遇變故導致戶下收入或“兩不愁三保障”出現不達標情況發生。
(三)重病或重殘風險戶:主要包括農戶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或重度殘疾,導致家庭陷入困難的情況。由各村報鎮脫貧辦匯總,分類上報縣衛健局、醫保局、民政局、縣殘聯,落實健康扶貧政策、兜底保障政策,同時各村四支隊伍對此類戶落實好后續發展規劃,確保不發生返貧、致貧現象。
(四)產業發展失敗風險戶:主要包括建檔立卡戶家庭發展產業過程中,出現自然災害、經營不善、市場影響、產品滯銷、或其它原因,導致產業發展預期收益差,對家庭生活影響較大的情況。由各村負責,一是充分發揮村產業合作社帶動及能人大戶帶動發展機制,轉變發展途徑,幫助發展短中產業、暢銷產業;二是發揮好三產平臺作用,依托農村電商網絡等平臺、消費扶貧、訂單扶貧等模式,拓寬銷路,加快滯銷產品的銷售;三是落實金融扶貧等政策,解決產業發展資金瓶頸,鼓勵發展產業。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鎮防返貧致貧監測預警和動態幫扶工作專班,鎮黨委書記任組長,鎮長、黨委副書記任副組長,黨委其他班子成員、各村四支隊伍、鎮鄉村振興辦為成員,專班設在鎮鄉村振興辦,鎮鄉村振興辦干部負責專班工作日常事務。各村要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細化落實責任,落實專人,確保此項工作有序推進。
(二)強化協調聯動。各站所要積極與上級部門對接,有問題及時反饋鎮鄉村振興辦和各村,各村要對監測預警對象戶內幫扶措施成效及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影響大的問題進行認真研究、及時解決。
(三)強化督導檢查。各村要充分發揮職能,把防返貧致貧監測預警和動態幫扶工作列入重要工作任務。鎮政府對防返貧致貧監測預警和動態幫扶工作列入年終成效考核,并成立督查組,對各村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不實不細、信息不精準、監測不到位、幫扶措施不力、效果不明顯的,將予以通報。
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年(模板19篇)篇十七
(一)緊盯責任落實不放松,持續鞏固拓展教育脫貧攻堅成果。抓主體責任落實。堅持把教育脫貧攻堅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責任抓在手中上、扛在肩上,強化主業主責意識,認真落實黨組集中學習制度,全面系統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脫貧攻堅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重要論述,及時跟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脫貧攻堅表彰大會和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準確把握新形勢、新標準、新要求,進一步增強了做好教育脫貧攻堅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及時召開專題會議,下發了《景洪市教育體育局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責任,細化分解任務,層層傳導壓力,確保了鞏固教育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有序推進。
(二)聚焦工作任務“促銜接”,建立健全鞏固拓展義務教育有保障成果長效機制。一是強化措施,抓實控輟保學工作,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脫貧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落實控輟保學“雙線四級六長”和“四包”工作責任制,扎實做好“控輟保學”聯防聯控。配合各鄉鎮黨委政府,推進宣傳教育、責令改正、行政處罰、申請強制執行或提起訴訟控輟保學“四步法”工作,春季學期以來,分別向10個鄉鎮人民政府和東風農場管委會發放學生勸返聯系函11份;向外縣(市)發放2014年小學畢業生未入初中外地戶籍學生的函1次8份,要求相關縣(市)配合做好學生思想動員工作。深入開展“千名教師進行萬家”活動,做實做深做透學生和家長思想工作,提高勸返工作質量。各中小學參與家訪教師達2100余人次,做實思想不穩定學生家訪動員工作。健全數據比對機制,精準摸排輟學學生,納入臺賬動態管理。春季學期開學以來,共辦理轉入、轉出、休學、死亡注銷學籍等學生2550人,確保了學生數據的精準。二是有序推進教育項目建設,鞏固拓展義務教育辦學條件成果。目前,景洪市勐罕鎮中心小學科技樓等8個一批改薄提升項目、景洪市嘎灑鎮曼弄楓小學等2個廁所和景洪市勐養鎮大河邊等4個“一村一幼”項目已開工建設;預計今年年底完成景洪市嘎灑鎮曼弄楓小學等2個廁所和景洪市勐養鎮大河邊等4個“一村一幼”項目建設任務,改薄提升項目除景洪市第一中學科技樓和景洪市嘎灑鎮曼海小學學生宿舍樓外,其它項目力爭封頂,進入裝修。三是鞏固拓展教育信息化成果。全面落實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升級改造和建設義務教育網絡,實現義務教育學校百兆教育網絡班班通、教學班多媒體教學設備全覆蓋。四是鞏固拓展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成果。落實《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優先滿足農村地區對高素質教師的補充需求,提高鄉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2021年,計劃人才引進136人,目前,已完成招聘工作并簽訂協議;計劃社會招聘14人,現到崗12人;共發放鄉鎮教師工作崗位補貼22386人次1118.72萬元,發放鄉村教師生活補貼22820人次329.98萬元。
(三)聚焦工作重點“強措施”,建立健全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教育幫扶機制。一是精準資助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加強與民政、公安等部門的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提高資助數據質量。不斷優化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功能,提升精準資助水平。進一步完善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學段的學生資助體系,保障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規定享受資助,確保各學段學生資助政策落實到位。2021年以來,發放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助學金5191人次155.64萬元,其中:脫貧家庭學生607人次18.21萬元。義務教育全部學生享受免費教科書和免除學雜費,享受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學生24511人次1121.05萬元,其中:脫貧家庭學生3491人次(測算)81.63萬元;發放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學生981人次123.93萬元,其中:脫貧家庭學生230人次46萬元;發放普通高中免學費299人次32.51萬元;發放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學生2780人485.81萬元,發放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學生1315人233.91萬元;發放職業教育“雨露計劃”學生生活費348人57.55萬元;補發2017年秋季學期-2018春季學期“雨露計劃”學生生活補助31人4.95萬元;補發2020年度8個較少民族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生活補助3894人97.35萬元,發放2021年度4070人76.38萬元。積極開展生源地大學生助學貸款工作,共辦理1008名大學生貸款申請794.27萬元。各項教育惠民政策的實施,有效消除了全市因貧輟學現象。二是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進一步完善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堅持以食堂供餐為主,提高學校食堂供餐比例和供餐能力,改善農村學生營養健康狀況。加強與市場監管、衛健、疾控等部門的合作,強化營養健康宣傳教育、食品安全及學校食堂檢查,確保供餐安全。2021年以來,享受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學生51140人次資助資金1081.91萬元。三是認真完成對擬納入動態監測分類管理人員數據信息篩查、比對工作7次,確保教育信息準確,并向動態監測管理對象發放資助金2人3000元。四是完善農村兒童教育關愛工作。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關心關愛工作,強化控輟保學、教育資助、送教上門等工作措施,對有特殊困難的兒童優先安排在校住宿。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學校學生的關心關愛工作,幫助其度過轉換期,促進社會融入。五是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鄉村振興計劃。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力度,提高普及程度、提升普及質量。全面加強各級各類學校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提升教師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教學能力。加強學前兒童普通話教育,推動學前學會普通話工作。協同各鄉鎮人民政府、派出所、街道辦、農場管委會,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少數民族不通國家通用語人員培訓工作。2021年,計劃完成培訓156人,目前,已完成勐罕鎮曼么、曼景、曼法等3個村委會71人的培訓,已接收到省級下撥資金7萬元。
(四)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責任,扎實開展“掛包幫”定點扶貧工作。2021年以來,面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景洪市教育體育局積極采取措施應對,強化“掛包幫”工作。組成走訪組5個32人次,深入掛鉤扶貧點開展黨群共建、政策宣傳、感恩教育、走訪慰問、衛生清潔等活動7次,涉及掛鉤戶376人次,共發放宣傳單200余份,發送短信和微信提醒60余次,幫扶現金、生活用品等折合人民幣3085元,認購和幫助推銷蜂蜜、茶葉、雞、西紅柿等農產品為農戶增收9210元。
(一)控輟保學“四步法”執行不到位,只做到了“宣傳教育”和“責令整改”,在“行政處罰、申請強制執行或提起訴訟”等方面的案例為零,對疑似輟學學生家長缺乏強制性措施,給控輟保學工作的順利推進帶來了很大影響。
(二)因培訓人員居住地分散,涉及勐旺、景哈、勐龍、景訥等鄉鎮多個村委會,有的村委會只有1-2名參訓人員,無法集中培訓。此外,參加培訓人員積極性、主動性不高,培訓效果不好。
(一)提高認識,抓好工作落實。按照要求準時參加聯席會議,做好相關政策、業務指導,及時幫助鄉鎮開展好相關工作。定期開展數據共享與比對分析,確保監測對象的監測和幫扶措施全部落實到位。做好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的有機銜接,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做到幫扶不減力度,工作不留空檔,政策不留空白。
(二)強化協調,形成合力抓好控輟保學工作。一是繼續加大對《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繼續加強與鄉鎮政府的溝通、協調,積極配合當地黨委政府,做好適齡兒童、少年依法入學的宣傳動員工作。落實多部門及家校配合協作的“控輟保學”機制,加強對流失學生的勸返工作;嚴格執行控輟保學日報、周報、月報制度,及時監控輟學學生情況。繼續加強家長學校制度的落實,強化家校配合。二是加強家風家訓傳承,加強農村家庭夫妻的責任意識教育及對年輕夫妻進行相關育兒知識經驗的培訓,從根本上減少問題學生的存在。三是堅決執行控輟保學“四步法”。將家庭履行控輟保學責任納入村規民約給予制約,實現村民自治管理,切實將控輟保學各項措施落到實處。針對始終不愿意返校的學生,堅決執行最后一步“申請強制執行或提起訴訟”,讓“不完成義務教育就是違法,違法就要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等觀念深入人心。加強政府救助平臺的使用。四是做好勸返復學學生安置工作,妥善安置復學學生。加強教育教學管理,深化課堂教學改革,努力讓學生“進得來、留得住、學得會”。
(三)嚴格按照標準落實國家各項資助政策,解決貧困家庭學生后顧之憂。認真落實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精準資助政策各項要求,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助盡助,確保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持續推進學生資助規范管理工作,嚴格規范學生資助管理制度與政策執行,確保資助經費及時發放到建檔立卡戶學生手中。
(四)強化與各鄉鎮人民政府的協調,爭取由鄉鎮人民政府召集零散參訓人員,集中到人員相對集中的村委會開展培訓。
(五)強化扶志扶智工作,有序推進精準幫扶工作。結合鞏固“。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和黨史學習教育,扎實開展走訪活動,深入掛鉤戶家中開展走訪慰問環境衛生整治政策宣傳疫情防控等活動,確保各項幫扶措施落到實處。多措并舉開展“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主題教育活動,激發貧困群眾內生動力,提高脫貧攻堅工作成效。制定年度幫扶計劃,繼續加大幫扶力度,加強幫扶措施,大力支持產業。
扶貧。
強化產業質量確保穩定增加收入。
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年(模板19篇)篇十八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同志們:
今天,我們召開一季度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視頻)調度會議,主要任務是深入學習貫徹******重要講話精神,動態監測易返貧致貧對象,精準落實幫扶措施,切實防止返貧致貧,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下面,我就下一步工作開展講三點意見。
一、今年以來工作進展及成效
今年以來,各地深入學習貫徹******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要講話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堅持把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首要任務,細化目標任務,落實具體措施,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省未出現返貧致貧現象。
(一)推進網格化監測。各地進一步完善基層網格建設,根據《3月份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提示單》要求,結合其他行業部門網格化管理和本地實際,有序調整網格劃分和網格力量。加強業務培訓,提高網格員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網格化監測效率和質量整體上有所提升。
(二)推進動態管理。各地進一步加強日常聯系和跟蹤走訪,積極推進農戶自主申報”小程序”,開展部門數據比對篩查預警,對符合條件的農戶,及時履行監測程序并錄入系統,安排幫扶聯系人,制定幫扶措施;加強核查風險消除情況,對出現新風險的監測對象進行風險再標注。同時,各市鄉村振興局廣泛征求、聽取基層意見建議,綜合分析本地去年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物價指數、低保標準等因素,研究提出了今年監測范圍和簡化監測程序、縮短認定時間的建議。今年以來,全省新增監測對象144戶478人。2021年以來共標注風險消除418戶1289人。
(三)推進精準幫扶。各地保持原有幫扶聯系人不脫鉤,對因人事調整或身體原因等無法履行幫扶責任的及時進行調整。繼續實施”一戶一方案、一人一措施”,逐戶逐人制定落實幫扶措施。積極推進分類管理,根據脫貧人口實際需求,落實幫扶政策。
(四)推進部門協作。各級鄉村振興部門積極主動與其他行業部門溝通對接,有的地方建立了聯絡員制度,有的地方完善了部門會商機制,部門協作更加緊密,工作效率更加高效。定期開展部門數據比對與篩查,推進搭建信息互聯互通平臺,建立關鍵信息推送機制,及時將預警信息分類反饋基層核實處 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置。
(五)推進總結謀劃。各地全面梳理2021年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情況及成效,實事求是總結成功做法和典型經驗,挖掘既有地方特色又有普遍意義的典型案例,并深入查擺問題,認真剖析原因,積極謀劃2022年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目標任務、重點舉措、工作機制,不斷提升工作水平和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不足
(一)網格化監測方面。一是部分網格員不適應工作要求。有的基層網格員因年齡偏大或身體原因難以正常履行職責,基層網格員普遍對銜接政策不熟悉,甚至不知道監測對象標準和程序。二是網格員的積極性與主動性不高。大部分地方的基層網格員無報酬,也沒有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基層網格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沒有充分調動起來。三是網格員培訓不全面。有的基層網格員反映沒有參加過或很少參加鄉村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清楚自身職責,不知曉政策規定和要求,不知道要干什么、怎么干。四是網格員責任落實不力。有的基層網格員對網格內農戶底數不清、情況不明,同時有的農戶也不知道誰是網格員;有的網格員沒有開展日常走訪排查,對群眾困難也沒有及時反映;有的基層網格員將疫情防控、矛盾調解等作為日常監測工作。
(二)動態管理方面。一是走訪排查不到位。有的地方沒有按照要求對所有農村人口和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轉為城鎮戶籍的搬遷群眾走訪排查。有的網格員、基層干部在走訪排查過程中蜻蜓點水、走馬觀花,沒有全面、準確掌握農戶實際情況。二是政策宣傳不到位。一些地方宣傳政策不深入,導致大部分農戶不知道”監測對象”的含義,不了解監測程序,更不知曉幫扶政策。三是部門協作不到位。有的地方縣級部門數據互通共享不夠,信息共享機制不健全,有些地方鄉村振興部門”單兵作戰”,沒有建立有效的會商制度,部門間溝通途徑不多,信息傳遞不暢,沒有形成工作合力。四是應納盡納不到位。一些地方基層干部存在怕麻煩、怕暗訪、怕考核等思想,以民主評議難以通過等為借口,或是通過落實低保政策等措施,對符合條件的農戶不納入監測對象,搞應納未納和體外循環。”應納未納”和”體外循環”區別在與”應納未納”的農戶未享受幫扶措施,”體外循環”的農戶享受了幫扶措施。這兩類現象均沒有將符合條件的農戶納入監測對象統一管理,都可能會因為幫扶不及時、不到位導致致貧返貧,要引起我們足夠的重視。
(三)精準幫扶方面。一是幫扶聯系人調整不及時。有些地方對因工作崗位調整、身體原因無法繼續履行責任的幫扶聯系人,只是解決了幫扶關系但沒有及時安排新的幫扶聯系人。二是幫扶責任壓得不實。有的幫扶聯系人今年以來沒有入戶走訪或通過電話、微信聯系幫扶對象;有的幫扶聯系人不清楚幫扶對象家庭狀況、生產生活現狀以及幫扶措施等基本情況。三是幫扶措施落實不力。有的地方制定落實幫扶措施不及時;有的幫扶措施在實施過程中缺少跟蹤指導,幫扶成效不明顯。四是幫扶措施不精準。有的地方沒有因戶因人施策,部分監測對象的幫扶措施雖然較多,但沒有一項是針對返貧致貧風險;有的地方對已實現穩定脫貧的脫貧戶和已穩定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落實大量政策,存在過度幫扶現象。
(四)”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方面。一是個別適齡殘疾兒童教育幫扶不到位。二是少數農戶現有住房存在安全隱患,如有的房屋為土坯房,年久失修,墻體裂縫明顯,屋頂下沉;子女住樓房父母住老舊房甚至危舊房現象仍然存在,在有些地方還比較普遍。三是醫保政策調整對少數大病脫貧戶帶來較大影響,可能存在返貧風險,必須高度關注。四是少數入戶自來水水質較差。
(五)政策落實方面。一是產業發展可持續性不強。一些地方脫貧戶發展產業不是為了增收而是為了”掙補貼”;一些地方產業獎補標準過高,甚至超過產業發展自身收益。二是部分脫貧戶務工就業信息不準確、更新不及時;系統數據分析發現,截至目前,少數村外出務工就業人數較去年有所下降;一些地方沒有發放2021年度省外務工人員交通補貼;一些地方公益性崗位管理不規范,沒有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三是少數地方小額信貸政策宣傳不到位,個別脫貧戶有意愿發展產業,但不清楚如何辦理小額信貸,未及時獲得貸款幫扶。四是部分患有慢性病的群眾不知道可以辦理慢性病卡,也不知道如何辦理。五是兜底政策落實不精準。少數地方落實低保政策存在”該進的沒進、不該進的進了”現象。
(六)信息系統管理方面。一是部分地方”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等核心指標存在疑點問題。核查發現少數地方仍存在脫貧戶監測戶住危房、沒有解決安全飲水、義務教育階段輟學等情況。二是監測戶基礎信息漏采漏錄的情況仍有發生。有的地方沒有按照要求錄入勞動能力、是否危房戶、監測信息等重要指標。三是監測戶”賬賬不符”的問題仍然存在。有的地方仍然存在監測戶關聯指標邏輯錯誤的問題。
以上問題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產生問題的根源既有主觀因素也有客觀因素。從主觀上看:一是各地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重視程度上呈遞減趨勢,特別是部分基層干部存在”喘口氣、歇歇腳”的想法;二是一些地方對”嚴守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的極端重要性認識不足,把更多精力放在鄉村振興上,相對忽視了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三是一些地方工作作風有待加強,入戶走訪不認真,核查信息不細致,反映情況不真實等現象不同程度存在。從客觀上看,一是各級鄉村振興部門和鄉村人員調整較大,”新人”對政策不了解、對業務不熟悉;二是2021年各項銜接政策相繼出臺,有的政策調整較大,各級特別是鄉村基層對政策還沒有學深悟透,落實過程中存在偏差;三是各地雖然開展了不同形式的培訓,但培訓效果不盡如人意,沒有達到預期目的。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強化責任落實。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完善”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工作到村到組、幫扶到戶到人”的管理機制,各地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靠前指揮、狠抓落實;各級鄉村振興部門堅持以防止返貧致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為首要任務,切實履行工作專責,推動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落到實處。二要加強部門協作。各級鄉村振興部門要緊緊依靠本級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建立聯絡員和部門會商機制,加強協同協作,互通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推動行業數據信息共享共用,依托行業部門數據信息平臺做好數據比對和篩查預警,發現問題和風險隱患及時進行會商、迅速研判處置。三要加強督導調度。各級要采取暗訪調研、實地督導以及會議調度、現場調度、專項調度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基層的督促和指導,壓實責任,推動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二)強化網格化監測。一要調整網格劃分。堅持村民居住連片、便于就近管理、整合現有各類網格的原則,根據當地人口密度、地形地貌、交通狀況等實際,按照山區、半山區、平原地區分類確定網格戶數。各地要對前期村組網格組建情況開展自查,對農戶較少或較多的基層網格進行優化調整,原則上每個網格覆蓋農戶數不超過100戶,農村人口居住十分集中的行政村可以適當增加。二要加強網格員力量。網格化監測能不能發揮作用關鍵在人,能發揮多大作用關鍵在隊伍。各地要按照”選好、用好、管好”總要求,對現有網格員隊伍進行核查,對因年齡偏大或身體狀況等難以履行職責的網格員進行調整;可以采取民主推薦、競爭上崗等方式從身體健康、公道正派、責任心強、群眾基礎好、長期在家居住的村民小組長、農村黨員、鄉賢人士、創業致富帶頭人中遴選人員充實網格員隊伍力量。原則上基層網格員年齡在65周歲以下,特殊情況可適當放寬年齡至70周歲。以上兩項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三要加強管理。各地要指導鄉(鎮)村因地制宜編印《網格化監測手冊》,確保基層網格員人手一本。要建立基層網格員輪訓制度,強化鄉村振興部門指導,組織開展多形式、分層次、高質量的業務培訓,幫助基層網格員弄清工作職責、弄懂工作業務。要分級籌措資金,落實基層網格員誤工補貼;要建立基層網格員實績評價機制,逐步完善評價指標,壓緊壓實基層網格員責任,激發基層網格員工作熱情,切實發揮網格化管理作用。
(三)強化動態管理。一要加強走訪排查。各地要強化督促指導,實時組織基層干部、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聯系人,加強日常入戶走訪和跟蹤監測,掌握農戶基本情況,發現問題迅速處置;對部門數據篩查、媒體曝光、信訪輿情等涉及動態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核查核實。4月份我們將集中一段時間開展集中排查,各地要提前謀劃,精心組織,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取得實效。二要加強動態監測。今年的監測范圍將進行調整,監測程序也要簡化,各地要認真研究、廣泛宣傳,按照新的監測范圍和程序,切實抓好動態監測。要進一步健全監測對象快速發現和響應機制,積極推廣安徽省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申報小程序(即”一碼申報”),拓寬農戶自主申報方式,加強基層主動排查和部門篩查預警,對符合條件的農戶及時履行程序納入監測對象并開展幫扶,對風險穩定消除的要在系統中予以標注,切實做到應納盡納、應幫盡幫、應消盡消。識別標注監測對象不得搞規模限制,不得搞應納未納和體外循環;風險消除同樣不設置比例要求。三要加強風險防范。各地要堅持執行”五防”機制,實時監測各類災害和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全力防范產業就業以及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等方面的風險隱患,及時研判處置個體性和區域性、規模性風險。針對近期全國及我省部分地區出現的新一輪疫情,各地要全面摸排疫情影響,特別是產業就業方面,是否存在農產品滯銷,外出打工難等情況,發現一戶、幫扶一戶、解決一戶,避免出現收入驟減,切實防止因疫返貧致貧。四要加強數據核查。要把數據質量作為動態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對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的基本信息進行核查核實,及時在信息系統中予以更新、補充和完善,不斷提升數據質量。
(四)強化精準幫扶。一要壓實幫扶責任。各地要保持幫扶工作總體穩定,確保所有脫貧戶和監測對象都有幫扶聯系人。幫扶聯系人對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入戶走訪(對常年外出不在家的,可以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每月至少聯系一次),其他幫扶對象每季度至少開展入戶走訪或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聯系一次,掌握家庭基本情況和生產生活狀況,落實幫扶措施,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二要注重分類幫扶。要根據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狀況等,對脫貧戶分為三類進行幫扶。第一類是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當地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三保障一安全”持續鞏固且無大額剛性支出的脫貧戶,除了相關文件明確規定外,不再落實兜底保障和資金補貼政策,但可以安排技術服務、防疫、提供市場和就業崗位信息等幫扶措施;第二類是年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但高于當年監測范圍、”三保障一安全”無問題且無大額剛性支出的脫貧戶,以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政策及相關后續服務措施為主;第三類是年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年監測范圍、”三保障一安全”出現問題且有返貧風險的作為脫貧不穩定戶納入監測對象開展重點幫扶。三要突出針對性。各地要對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繼續實施”一戶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根據返貧致貧風險、發展能力和實際需求,制定落實幫扶措施,其中風險單一的監測對象要落實針對性幫扶,并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有助于化解風險的相關措施,但要注意防止過度幫扶和福利陷阱;對風險復雜多樣的監測對象,要落實綜合性幫扶措施,確保政策措施管夠管用。對已穩定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原則上只監測不幫扶,在常態化監測預警排查中持續關注,但監測對象在風險未消除時已落實且存在一定”時間周期”的幫扶措施需要延續,對已穩定消除返貧風險的脫貧不穩定人口要落實脫貧人口的相關幫扶政策。四要突出及時性。各地要迅速開展自查核查,結合信息化手段,將沒有幫扶措施的幫扶對象找準找全,抓緊制定落實幫扶措施。特別是新納入的監測對象必須在10天內明確幫扶措施,并幫助完成相關申報手續;對因災因病因意外事故等導致返貧致貧風險、生活陷入嚴重困難,事實清楚、群眾認可的,可以先行救助幫扶再履行相關程序。五要突出實效性。各地要堅持把幫扶成效作為幫扶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緊盯措施落實過程和結果,強化跟蹤與指導,對于措施落實有偏差的,要及時糾偏整改;對于措施落實有困難的,要積極協助解決或調整;對于措施效果不明顯的,要認真分析原因,找出癥結,確保幫扶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五)強化政策落實。一要抓好培訓。各地要分層分類分階段組織開展培訓,豐富培訓內容、優化培訓方式,加強對銜接政策的系統學習和解讀,切實提高基層干部政策理論水平。二要抓好宣傳。一方面,強化入戶宣傳,結合基層網格員排查,基層干部、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聯系人走訪等方式,一對一宣講政策。另一方面,強化陣地宣傳,以村委會為中心,通過宣傳欄、公示欄、村民會議等方式,擴大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三要抓好落實。各地要實行統一的幫扶政策,對監測對象可以使用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補助資金進行幫扶,全面落實各類行業政策。要結合幫扶工作,充分發揮幫扶聯系人、駐村工作隊等作用,通過幫扶措施推進政策落實,確保最大限度用好用活用足各項政策。
(六)強化成效鞏固。要緊緊圍繞增收、”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兩個核心,鞏固提升脫貧成果。千方百計促增收,加大產業就業幫扶力度,強化兜底保障政策落實,管好用好扶貧項目資產,積極推進農村”三資”改革,不斷拓寬增收渠道,促進群眾最大程度受益。強化義務教育保障,持續推進控輟保學、教育資助等政策,特別關注因身體原因無法到校學習的重度殘疾兒童,要做好送教上門服務,確保所有適齡兒童有學上。強化住房安全保障,健全完善農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動態監測機制,切實解決分戶獨居老人住房安全隱患問題。強化基本醫療保障,全面摸排農戶醫療保障政策落實情況,要關注基本醫療保險繳納情況,鞏固脫貧人口醫保參保率;重點關注脫貧戶和監測對象大病醫療報銷情況,著力減輕因醫保政策調整產生醫療負擔的影響。強化飲水安全保障,健全農村供水工程長效管理機制,聚焦農村飲水中的存在問題和困難,采取針對性措施及時解決飲水安全問題。
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年(模板19篇)篇十九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共貴州省委鄉村振興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中共黔東南州委鄉村振興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黔東南州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按照縣委縣政府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新部署、新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脫貧攻堅總結表彰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和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屆九次全會、州委十屆十一次全會安排部署,筑牢底線思維,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為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奠定堅實基礎。
過渡期內,通過進一步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機制,從制度上預防和解決返貧問題。圍繞農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開展動態監測,及時將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納入監測幫扶,補齊短板,消除風險,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切實防止返貧致貧,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為切實加強對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防貧對象監測和幫扶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鄉村振興局,唐成興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各鄉(鎮)要相應成立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主動擔當作為,親自安排部署。
(一)監測范圍。參照我省的標準執行、即以脫貧攻堅期國家扶貧標準的1.5倍為底線,綜合我省2020年物價指數增幅(2.6%)、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8.2%)和農村低保標準增幅(5%)等三方面因素,確定我省2021年的監測范圍為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低于6320元以下的農村家庭(含易地扶貧搬遷及同步搬遷等已轉為城鎮戶籍但沒有享受到城鎮居民相關保障措施和待遇的家庭),以后每年根據三方面因素變化進行調整。
年人均純收入以其履行認定程序前12個月內家庭成員收入的總和來進行計算。
(二)監測對象。以家庭為單位,監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學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其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重點監測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重點關注有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體的家庭。具體監測對象:。
1.脫貧不穩定戶。指的是建檔立卡脫貧戶中,年人均純收入在監測范圍以內,且存在返貧風險的農戶。
2.邊緣易致貧戶。指的是一般農戶中,年人均純收入在監測范圍以內,且存在致貧風險的農戶。
3.突發嚴重困難戶。指的是年人均純收入超出監測范圍,但因學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且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
監測對象家庭成員原則上以公安部門戶籍人口為準,對“戶在人不在”、“人在戶不在”的情況,以實際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為準。家庭成員存在擁有轎車、財政供養人員、擁有商品房(或門面房)、經商辦企業(或入股股東)、雇傭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任村干部并定期領取薪酬、為享受監測對象幫扶支持故意分戶并戶、征信記錄不良(失信)及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情形的,原則上不納入監測,特殊情況由村民代表會議組織評議認定。
(三)防止規模性返貧。各鄉(鎮)和各部門要實時監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火災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帶來的影響,全力防范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大中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搬遷人口就業和社區融入等方面的風險隱患,發現解決因工作、責任、政策落實不到位造成的返貧現象,及時排查預警區域性、規模性返貧風險,制定防范措施,落實幫扶舉措,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一)監測方式。健全監測對象快速發現和響應機制,進一步細化完善以農戶自主申報、基層干部排查、部門篩查預警等三種監測方式為主,其他渠道監測為輔,互為補充、相互協同。及時掌握分析媒體、信訪等信息,拓寬風險預警渠道。
1.農戶自主申報。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提高群眾對防止返貧相關政策知曉度。農戶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可向村(居)委會提出納入監測對象申請,或通過“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app端口、省鄉村振興局官網、12345服務平臺等入口在線申報。
2.基層干部排查。堅持集中排查和定期走訪相結合,充分發揮制度優勢,依靠鄉村干部、駐村干部、鄉村網格員等基層力量,對照監測范圍,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集中排查;結合群眾反映和部門數據比對情況等各方線索,及時靶向入戶排查,進行常態化預警。
3.部門篩查預警。由縣鄉村振興部門牽頭,聯合縣直相關行業部門,按照“部門篩查、集中交辦、入戶核查、結果反饋、跟蹤盯辦”的程序,每月歸集部門預警信息,及時將預警信息反饋部門和鄉村核實。
4.平臺監測預警。縣鄉村振興部門依托貴州扶貧云預警監測平臺和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定期開展重點人群收入支出情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情況分析,及時將風險問題反饋部門和基層核實。
5.其他渠道預警。依托國家、省、州、縣各級督查督辦、審計發現、媒體監督等,及時掌握群眾反映訴求、輿情熱點等信息,拓寬風險預警渠道。
(二)監測程序。細化完善監測對象識別程序,新識別監測對象嚴格按照六個步驟進行。第一步:線索搜集。通過農戶線上線下自主申報,基層力量定期排查和日常走訪,行業部門數據信息篩查等三種方式,以及媒體、信訪、各級督查督辦、審計發現等渠道綜合搜集線索,建立臺賬。第二步:入戶核實。由鄉(鎮)組織村支兩委和駐村工作隊等基層力量,對發現的線索進行入戶核實,收集相關資料,初步進行返貧致貧風險研判,初步確定擬納入監測對象的農戶;不符合納入條件的,應向農戶及時解釋說明,確保群眾認可。第三步:農戶申請及承諾授權。鄉村干部協助指導擬納入監測對象的農戶填寫申請書(對不能自行申報的,可委托他人代為申請,加按本人手印),簽訂承諾授權書。農戶應承諾提供的情況真實可靠,并授權依法查詢家庭資產等信息。第四步:村級評議及公示。各行政村(居)圍繞“擬納入監測對象”家庭狀況、風險困難情況、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等開展綜合研判和民主評議,提出明確意見。對家庭中有公職人員、經商辦企業、商品房、豪華車、大額存款、子女收入高等情況的,據實開展研判,既防止將不符合條件人員納入監測對象,又要避免“一刀切”。組織研判、民主評議,形成識別對象初選名單,進行村級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天。經公示無異議后報鄉(鎮)級人民政府,不符合條件的做好解釋回應。第五步:鄉級核查及公示。鄉(鎮)級人民政府組成核查小組對各村(居)上報的名單進行核查,填寫監測對象認定核查表,確定全鄉(鎮)擬納入監測對象的名單并在鄉(鎮)、村(居)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天。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縣級鄉村振興部門復審。第六步:縣級復審及納入監測。由縣級鄉村振興部門牽頭,聯合相關行業部門開展信息比對、會商研判。根據需要組織抽樣核查、重點審查,綜合審定監測對象,以書面批復有關鄉(鎮)政府,并組織指導鄉(鎮)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
(三)監測幫扶。在縣鄉村振興部門的指導下,由鄉(鎮)級人民政府組織村支兩委、駐村工作隊、鄉村網格員等基層力量,結合監測戶類型和返貧致貧風險,制定針對性幫扶計劃,建立幫扶臺賬,落實幫扶措施,并進行公開公示。對嚴重突發性事件導致農戶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經村級研判確認后,可提前采取幫扶干預措施,待識別程序完善后納入監測對象。
(四)動態管理。堅持“及時有效、準確真實、動態管理”原則,對監測對象常態化開展動態管理,包括監測對象識別、風險消除標注、人口自然增減、落實和跟蹤幫扶措施及成效。監測聯系人要在納入監測對象、標注風險消除“一頭一尾”兩個環節做好信息采集和系統錄入。結合國家、省和州鄉村振興局工作安排,全縣每年集中開展一次以上監測對象動態管理工作。
(五)風險消除。對收入持續穩定、“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已經穩定消除的監測對象,履行“村(居)提名、入戶核實、村級評議及公示、鄉級審核及公示、縣級審定及公告”的程序后,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中標注為“風險消除”,不再按“監測對象”進行監測幫扶。對風險消除穩定性較弱,特別是收入不穩定、剛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進穩定增收等方面繼續給予幫扶,風險穩定消除后再履行相應程序。對無勞動能力的,落實社會保障措施后,暫不標注“風險消除”,持續跟蹤監測。
(一)強化政策支持。堅持預防性措施和事后幫扶相結合,可使用行業政策、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等,對所有監測對象開展精準幫扶。
(二)堅持精準施策。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根據監測對象的風險類別、發展需求等開展針對性幫扶。對風險單一的,實施單項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對風險復雜多樣的,因戶施策落實綜合性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堅持開發式幫扶方針,促進穩定增收;對無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做好兜底保障;對內生動力不足的,持續開展扶志扶智,激發內生動力,增強發展能力。
(三)加強社會幫扶。用好《黃平縣防止返貧致貧救助基金》,繼續發揮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中央單位定點幫扶等制度優勢,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鼓勵探索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的機制,積極探索其他幫扶性措施,創新工作舉措,對監測對象持續開展幫扶。
組織部門:負責核準監測對象是否為公務員等相關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教育部門:負責監測全縣高中(中職)及大專以上非義務教育階段自費過高農村學生情況,每年秋季開學提供省內支付學費、住宿費、教科書費等扣除各種政策性補貼或救助后自付費用超過1萬元的農村學生名單,以及省外高中以上就學農村學生名單,負責提供子女在高等民辦學校或沿海發達地區就讀,家庭因學(交通、食宿)所產生的剛性支出較高的農戶信息;核準監測對象就學及“獎、貸、助、補、減”情況,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公安部門:一是負責核準監測對象姓名、戶籍、身份證、家庭成員等信息;二是交警部門負責提供并比對監測對象家庭擁有機動車信息,提供因交通事故致傷、致殘、致亡的農戶信息;三是刑偵部門負責提供因各類刑事案件造成家庭重要勞動力失去能力的農戶信息。四是負責提供監測對象是否存在違法犯罪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信息。五是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民政部門:負責核查監測對象享受低保、特困供養、孤兒等情況,提供給予各類臨時性救助幫扶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人社部門:一是負責核查監測對象參加養老保險及務工等情況,提供返鄉1個月及以上仍未外出務工,到計劃外出務工時間仍未就業等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二是負責提供監測對象是否為在職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職工等信息。
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提供監測對象購買商品房、門面房等不動產登記證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住建部門:負責核查認定監測對象住房面積、住房安全等情況,提供新認定為c、d危房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生態移民部門:負責核查認定監測對象移民安置的相關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動態排查產業項目發展失敗等情況,提供產業絕收的農戶名單和失敗項目所利益聯結的農戶名單,負責核準監測對象擁有耕地、水產品養殖水面面積、農民專業合作社、村級集體經濟收入等情況,提供相關產業項目失敗或項目未達到既定效果收入受到影響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水務部門:負責核準監測對象飲水保障情況,提供飲水未完全保障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衛健部門:負責排查農村地區發生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情況,及時推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受災區域信息或相關人員名單,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組織排查受災困難群眾、重災戶受災情況和救助幫扶情況,推送因災死亡失蹤人員、住房因災倒塌及嚴重損壞等受災農戶名單,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核準監測對象注冊登記公司、企業等相關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林業部門:負責核準監測對象擁有林地、生態補償、護林員收入等情況,提供林木受病蟲害等自然災害影響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統計(調查)部門:負責提供鄉村人口等情況(統計局負責)、指導相關收入核算(縣調查隊負責),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鄉村振興部門:將常態化摸排鎖定的監測對象和各行業部門的工作數據進行整合、統計分析,綜合部門信息形成到戶預警線索信息,及時分解下發到各鄉(鎮)和行政村。負責監測對象信息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和貴州扶貧云錄入和標注工作,并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醫保部門:負責提供家庭成員因病住院醫保報銷后自付費用較高的農戶信息(提供建檔立卡人口單次自付費用4000元以上、非建檔立卡農戶人口單次自付費用10000元以上人員名單),提供申請過30種大病救治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殘聯部門:負責核查貧困對象殘疾人口、證件等情況,提供家庭成員有一、二類重度殘疾人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檢察部門:負責提供監測對象是否存在征信記錄不良(失信)及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情形的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戶表、村表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司法部門:負責提供監測對象是否存在征信記錄不良(失信)及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情形的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戶表、村表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法院部門:負責提供監測對象是否存在征信記錄不良(失信)及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情形的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戶表、村表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銀保監管部門:在依法確定監測對象授權的情況下,負責提供監測對象的征信記錄不良(失信)及家庭資金資產等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戶表、村表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信訪部門:負責提供本行業部門登記群眾反映的疑似監測對象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戶表、村表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其他部門:負責核查、提供職責范圍內的相關情況、數據,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戶表、村表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重要意義,把防止返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擺在突出位置,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層層壓實工作責任。堅持縣鄉村“三級”抓落實的工作機制,鄉(鎮)和部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承擔主體責任。縣級鄉村振興領導小組牽頭抓總,結合當地工作實際,制定工作實施方案,統一組織實施。縣鄉兩級鄉村振興部門履行工作專責,加強工作督導,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做好信息預警、數據比對和行業幫扶,共同推動政策舉措落地落實。
(二)加強部門協作。縣直各部門按職責落實篩查預警等責任,涉及“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保障的部門按職責落實幫扶主責。分批分級有序推進相關行業部門信息系統實時聯網。充分利用貴州省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強化行業數據信息共享共用,共同開展部門篩查預警和監測幫扶。定期研判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建立工作臺賬、研究制定應對措施,督促指導各鄉(鎮)抓好落實。教育、公安、民政、人社、住建、移民、農業農村、水務、衛健、醫保、應急、林業和殘聯等部門制定的防止規模性返貧工作預案,并于7月底前報縣鄉村振興局備案。
(三)定期調度推進。縣委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調度,研究解決“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規模性返貧風險以及政策、工作、責任落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部署推進階段性重點工作。各鄉(鎮)、縣級各相關部門每年6月25日前、12月25日前向縣委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小結、全年總結,總結經驗,分析問題,提出改進舉措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四)規范操作程序。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防止返貧監測識別、監測幫扶、風險消除等工作程序抓好落實,監測對象的納入要有相關記錄和檔案資料,要全程公開,接受監督,確保結果公開、公平和公正,嚴禁優親厚友和提供虛假信息。
(五)強化培訓宣傳。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圍繞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的最新政策及工作要求,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全面領導干部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充分利用入戶走訪、村民大會等時機,采取多種手段,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提高農戶政策知曉度。
(六)嚴格督查考核。將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成效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重要內容,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范圍,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各小組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創新完善工作方式,及時發現解決突出問題,對弄虛作假、失職失責,造成規模性返貧的,影響縣在省州排名的,嚴肅處理,追究問責。
(七)減輕基層負擔。各鄉(鎮)要依托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運用好國家脫貧攻堅普查結果,進一步完善監測對象基礎數據庫不重復建設。強化大數據運用推動防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統籌利用信息資源,避免重復填表報數采集信息,切實減輕基層工作負擔。按照統一安排,開展集中排查,防止層層加碼。
縣級各相關部門和各鄉(鎮)依據本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制定細化工作實施方案,細化責任清單、工作流程和幫扶措施。原有所述內容與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實施方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