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讀后感中,我們可以對作者的觀點、人物形象、情節發展等方面進行深入分析和評價。下面是一些值得一讀的讀后感范文,大家可以一起來看看。
魯迅愛書的故事讀后感(通用19篇)篇一
我覺得魯迅這么愛護書,是因為他把書當作一種財富。
讀了這個故事,我明白了——要讓自己懂得的知識多,就要視書為寶,把書當作一種財富,像自己的錢一樣保護它。這樣一來,只要書沒破,你就可以一直去讀它,一直發現取之不盡的知識和道理。
在我自己買了新書后,我也會很愛護書。平時,我看完新買的書或舊書,都會把它們小心翼翼地放進書架;特別是自己喜愛的書,我還要用包書紙包好,放進書架最干凈的一層,以免弄臟、弄破。正是這樣,兩年前我買的書到現在依然完好如新。
所以我相信,只要你把書當作財富,就一定會有許多收獲。
魯迅愛書的故事讀后感(通用19篇)篇二
我冒了嚴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別了二十余年的故鄉去。
我所記得的故鄉全不如此。我的故鄉好得多了。但要我記起他的美麗,說出他的佳處來,卻又沒有影像,沒有言辭了。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釋說:故鄉本也如此,——雖然沒有進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涼,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變罷了,因為我這次回鄉,本沒有什么好心緒。
我這次是專為了別他而來的。我們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經公同賣給別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須趕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別了熟識的老屋,而且遠離了熟識的故鄉,搬家到我在謀食的異地去。
讀《匆匆》有感。
魯迅愛書的故事讀后感(通用19篇)篇三
《魯迅愛書的故事》這篇文章記述的是:魯迅先生是一個愛書如命的人。幼年時期的魯迅,十分愛護書,看書前總會把手洗干凈,小心翼翼地捧著書,專心致志地閱讀起來。成年以后,魯迅把讀書、買書、借書、抄書、修書,作為自己的樂趣和事業。靠一些簡單的修書工具,把書修好。所以魯迅珍藏的書沒有污損、破散的情況,他樂意把書借給別人,但歸還是看到破損,會不高興的。魯迅還主動把書送給友人、寄出去時總是仔細包扎妥貼。
我和魯迅來比真是有天壤之別。我每次買完新書,先是把它閱讀一遍,看完后隨手扔在書架上,當要去找某本書時,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個同學借我一本作文書,我拿到書開始閱讀起來。吃飯時,我把它拿到餐桌前邊吃邊看,結果我一不小心把湯打翻了,把書弄得既濕又油,可我卻滿不在乎,(只)拿到了陽光下曬一曬就塞進書包,準備還給她。第二天,我來到學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書遞給她,她看了氣得直朝我翻白眼。從此再也沒有人借書給我了。這就是我讀書的最大缺點。
從現在起我要好好保管好書,不讓它們有半點破損之跡。我要向魯迅先生學習,做一個愛讀書、愛惜書、愛修書、愛買書的人,學好知識,為祖國做貢獻。
魯迅愛書的故事讀后感(通用19篇)篇四
魯迅一生清貧,卻總是喜歡收藏書。他愛買書、看書、抄書,養成了愛書如寶的習慣。
我覺得魯迅這么愛護書,是因為他把書當作一種財富。
讀了這個故事,我明白了——要讓自己懂得的知識多,就要視書為寶,把書當作一種財富,像自己的錢一樣保護它。這樣一來,只要書沒破,你就可以一直去讀它,一直發現取之不盡的知識和道理。
在我自己買了新書后,我也會很愛護書。平時,我看完新買的書或舊書,都會把它們小心翼翼地放進書架;特別是自己喜愛的書,我還要用包書紙包好,放進書架最干凈的一層,以免弄臟、弄破。正是這樣,兩年前我買的書到現在依然完好如新。
所以我相信,只要你把書當作財富,就一定會有許多收獲。
魯迅愛書的故事讀后感(通用19篇)篇五
故事新編供收錄了魯迅在1920xx年-1935年間根據古代神話、傳說、傳奇所改寫的短篇小說八篇。那么,來看看本站小編精心為你整理魯迅故事新編讀后感,希望你喜歡。
20xx年的這個夏天貌似也是特別的熱過往年,照長輩們的說法,當是“現在條件好了有空調了”之類的緣故,獨自在家也多少有點閑得無聊,于是乎拿來魯迅全集翻了幾頁,看了其中的一章《故事新編》,覺得還挺不錯。
首先讓我感受到的是故事新編的幽默(幽默似乎是魯迅先生的作品的共性)。我覺得故事新編中的幽默主要來自于古今結合,有語言上的結合,也有內容上的結合,想必這正是“新編”的魅力所在。如《補天》一節中,女媧聽著那些小人兒的官話,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如《奔月》中,后羿與嫦娥天天吃著烏鴉炸醬面。《采薇》中的鐘表仿佛早已全用烙餅的個數來代替,“約摸有烙十張餅的時候”,“約有烙三百五十二張大餅的工夫”,“大約過了烙好一百零三四張大餅的工夫”,忍俊不禁。
看了一遍《故事新編》,發現不少篇幅中出現了死亡的描寫,分別是《補天》、《采薇》和《眉間尺》,占了我看的六分之三(《起死》一篇為劇本模式,我沒看,《理水》一篇則未收入我所看的版本內)。而這三篇中,每一篇都有好人和壞人出現,《補天》中的女媧和愚昧無知的人類,《采集》中的伯夷叔齊與性惡的人們,《眉間尺》中的黑衣人、眉間尺與國王,都構成了對比。可能是魯迅用來諷刺他所在的時代的那些阻礙時代進步的人的吧。女媧拯救大地,到頭來卻是在被誤解的荒古的氣氛中默默死去了。眉間尺則是痛快地報了仇,但似乎新編的力度不甚大。《采薇》讀著感覺是最有深度的,“不食周粟”與“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早已是一對辯論的課題,當事人在左右為難之際,用最簡單也是最無助的死得到了兩全。如主角伯夷所說的,“近來的烙餅,一天一天地小下去了,看來確也像要出事。”最終也出了事。
《奔月》中讓人印象較深的一編,看到嫦娥奔月去了以后翻回前面看到嫦娥說的一句話:“你不能走得更遠一點的么?”讓人不禁猜測嫦娥美人是否早的預謀。看到最后后羿對著月亮射`了三箭,終于發現,這畢竟還是一個戰士,他的肉體里還涌著戰士的血液。但他老了,“若以老人自居,是思想的墮落。”“這一瞬間,使人仿佛想見他當年射日的雄姿。”廉頗老矣,這歷來是讓人感到惆悵的,一種對時間的恐懼感。奔月奔到最后終于也來了點起伏,寫此文時尚在1920xx年十二月,離魯迅逝世還有十年。
《出關》寫的很有意思,老子的人物很鮮明。跟《補天》中一樣的,也出現了兩類人言語不通的情況。《非攻》感覺基本上就是翻譯了一下,看著沒什么意思。
魯迅寫的小說,就像一個最高級的時裝設計師,用的是最粗糲的布料,最簡單的黑白二色,最基本的裁剪手法,但是模特向你走來時就覺得冷風嗖嗖,直掛得腮幫子疼。讀他的小說,總覺得這人實在是偷懶,從來不肯多用一個詞,用來不肯透露一分感情,沒有閑適清淡的傳統文人氣,又沒有熱情洋溢的感染力,像是一個江湖刀客閑適時用刀尖在石板上亂劃的囈語,但是偏偏入木三分,過目難忘。
萬不可小覷了這本薄薄的集子,魯迅新編了十個神話故事,頗具顛覆性,并不能完全讀懂,讀的時候還要時時對照文后的注釋,才能了解一點魯迅的寫作意圖,其中還順便暗含了對論敵的嘲諷,絕妙之極。個人最喜歡其中的三篇:奔月,采薇,鑄劍。
奔月的故事已經在中國人盡皆知了,嫦娥貪圖長生不老,拋棄后裔跑到月球上去做她的神仙。魯迅在這個故事里編派了一個后英雄時代的裔,自從射死封冢長蛇以后就無事可做,方圓五十里的動物都被他射完了,每天只能射到些烏鴉帶回家給嫦娥做炸醬面。。因此每天備受嫦娥嫌棄,偶爾射到一只母雞,還是人家蓄養的,遂被村民敲詐10個炊餅當賠償。。歡天喜地的提著雞回到家,發現嫦娥已然偷食了不死藥升月去也。可憐一代英雄,只能對著月亮憤然拉弓……可憐貧賤夫妻百事哀,人比黃花瘦的嫦娥也只能為自己的命運做最后一搏了。
再來講采薇,這個耳熟能詳的傳說也被魯迅搞的很有意思,說伯夷叔齊哥倆為逃避繼位東躲西藏,其實是怕被周王捉到以后小命不保,倆人的逃亡生涯并不低調,沿途不斷放話說自己是因為讓位才一同逃到這里,后又發覺形勢不妙,于是走而入山,發誓再也不食周粟,只靠采薇維生,但那漏嘴的毛病仍是不改,繼續到處宣傳二人的身世,制造輿論。一日被一過路女子譏諷:“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們在吃的薇,難道不是我們圣上的嗎!”二人當時就震驚了,薇自然也就吃不下去了,眼看就要餓死,此舉得到了老天的同情,吩咐母鹿用奶去喂他們,誰成想哥倆喝著鹿奶,打起了小算盤:“這鹿有這么胖,殺它來吃,味道一定是不壞的。”這心里話被鹿聽見,于是一溜煙的逃了,最后倆人只好餓死在石洞里,后人有時想起伯夷叔齊來,還能恍惚好像看見他們蹲在石壁下,正在張開白胡子的大口,拼命的吃鹿肉。看后大笑,沒想到伯夷叔齊的故事被魯迅這么一編派,二人形象反而有血有肉起來,更符合人性化特征了,完美寫出了喜劇人物的悲劇性格。
《故事新編》是魯迅的小說集,其中大部分是根據老故事改編而成。
魯迅先生的作品寓意深刻,殺傷力強,歷來都是諷刺文學史上的經典,就像鋒利而且帶鉤刺的弓駑,直刺敵人的心臟。一直以來,魯迅先生都以大文豪的高大形象聳立在每一個年青學子的偶像位置,但是自從讀了這《故事新編》之后,我忽然有了一種很失望的感覺。
《故事新編》是魯迅先生根據我國古代一些著名故事改寫而成的。有些文章,例如《鑄劍》,便是改自《干將莫邪》,只是將故事背景、少數情節略作改動。評心而論,改寫是成功的。改寫后的故事更加完美生動,也更吸引人了。但是,《奔月》卻是令人(或許只是我)大倒胃口。《奔月》會使讀者聯想到故事的本體——“嫦娥奔月”。在《奔月》中,魯迅變得有些“惡搞”,把射日大英雄塑造成整天怕老婆、只會打烏鴉的“窩囊廢”,把大美女嫦娥寫成嘮叨羅嗦、不善解人意、不理解丈夫,而且潑勁十足的婦人——這完全顛覆了后羿嫦娥英雄美女的良好形象,就連情節也由“嫦娥偷仙丹是為了永葆青春而守護在愛人身邊”杜撰成“嫦娥嫌后羿無能而迫不及待想要離開”——讀到這里,我真有一些鄙棄這位享譽幾十年的大文學家了。嫦娥奔月的故事為何能流傳千古?只因它情節優美,寄托了古代勞動人民大膽而美好的愿望。可魯迅先生的《奔月》卻完全背離了這個美好傳說的創作初衷。大概魯迅是想讓讀者耳目一新吧,但我讀后卻總覺得太像周星池的惡搞。
我曾聽說過這樣一個故事,一個知名作家用新起的筆名向某出版社寄出了他的新作,卻以某些情節有缺陷而被退回。他卻認為正是這些情節才使作品完美,于是接著連投了幾家出版社,都被退回。最后,他便用原筆名向該出版社投稿,沒成想作品很快出版了。名人的某些錯誤和不足也常常被人們熱捧為經典?假如(我說的是假如)共產黨革命不成功,毛主席會受到萬人敬仰嗎?連他晚年犯的錯誤也會同樣受到禮贊嗎?答案就在人們內心當中最公平的地方。名人偉人也是人,也吃五谷雜糧,也有生老病死,自然也有缺點和不足。現在多數人,一邊宣傳“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的大道理,一邊又向名人的一切包括缺點和不足看齊,還一邊說這并不矛盾。假如魯迅先生活到現在,他是否也會否定自己——因為他是以“嚴于自我解剖”著稱的。
這就是我對《故事新編》的膚淺認識。或許有人會對我大加鞭撻,指責我對大人物的不敬,但我“初生牛犢不怕虎”,我還是把心中的話說出來了,敬請前輩學人也以同樣的心態來討伐我。
魯迅愛書的故事讀后感(通用19篇)篇六
小學作文om
今天,我懷著好奇的心情,讀了《魯迅愛書的故事》著篇文章。這篇文章主要寫了魯迅小時侯是怎樣愛書的。這篇文章使我對魯迅又有了新的認識。
魯迅在看書的時候,對自己要求特別嚴格。看書的時候,他總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凈凈的,看看手指臟不臟。他還特意為自己準備了一只箱子,把各種書整整齊齊地放在里面,還在箱子里放了樟腦丸,防止蟲蛀......讀到這里,我感到十分羞愧。因為,我在現實生活中根本不管這些。不管手指臟不臟,桌子臟不臟,隨手拿起來就看,看完了就隨手一扔,要用的時候就滿房間找,把房間翻的亂七八糟的,讀了這篇文章,我決心把這個壞習慣改掉。
從此以后,我知道了:一個人,不僅要愛讀書、愛學習,還要懂得愛護書。
小學作文om
魯迅愛書的故事讀后感(通用19篇)篇七
本文寫了魯迅先生小時候愛買書、愛看書、愛抄書,把書看做寶貝的事,魯迅先生小時對于書籍,他特別的愛護,他小時候養成的愛書如寶的好習慣,貫穿了他的'一生。
魯迅先生他熱愛學習,不斷充實自我、完善自我的精神。他讀過的書浩如煙海,讀過的書都經久不忘。僅據《魯迅日記》上的“書帳”統計,從1912年至1936年,就有9000多冊。他收藏的書,總是捆得井井有條,這能看出他對書籍的愛護。
讀完此文后,讓我想起了一個和魯迅先生恰恰相反的人——我的表弟。他讀書常是囫圇吞棗,張冠李戴的。
前一段時間,他們班舉行了讀書比賽。我常見他剛吃完飯,就抱著書看,一邊翻,一邊數,然后得意洋洋地說:“哈哈,這個禮拜我讀兩千多頁的課外書,這次我一定能獲獎了!”我也和他說過,剛吃飽飯,應休息一下,讓血液跑到肚子里。不要急著看書,這樣看書,讀書效果也不好!表弟看書是為了能獲獎,能說是只求數量,不求質量。
讀書不能囫圇吞棗,也不能張冠李戴。我們要像魯迅先生學習,不求數量,只求質量和不斷地充實自我、完善自我的精神。
魯迅愛書的故事讀后感(通用19篇)篇八
魯迅是中國偉大的革命文學家。他在30年間,為我們寫作和翻譯了600多萬字。大家都說魯迅有天才,可是魯迅自己說:“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別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工作上的。”魯迅為了愛惜時間,總想在一定時間內多做一些事情。他曾經說過:“節省時間,就等于延長了一個人的生命。”
魯迅工作起來是不知道疲倦的。他常常白天做別人的'工作,晚上寫文章,一寫就到天亮。到了老年的時候,對時間抓得更緊。在他逝世前不久,生著病,體溫很高,體重減輕到不足40公斤,仍然拼命地寫作和翻譯文章。他臨死前三天,還替別人翻譯的一本蘇聯小說集寫了一篇序言;在逝世的前一天還寫了日記。魯迅一直工作到他離開我們的那一天,從來就沒有浪費過時間。
魯迅不僅愛惜自己的時間,也愛惜別人的時間。他從來不遲到,絕不叫別人等他。就是下著大雨,他也總是冒著雨準時趕到。他曾經說過:“時間就是生命。無緣無故地耗費別人的時間,和謀財害命沒有兩樣。”
我們應該學習魯迅先生愛惜時間的精神,要有計劃地支配自己的時間,也要愛惜別人的時間,不讓寶貴的時間浪費掉一分鐘。
魯迅愛書的故事讀后感(通用19篇)篇九
《魯迅愛書的故事》這篇文章記述的是:魯迅先生是一個愛書如命的人。幼年時期的魯迅,十分愛護書,看書前總會把手洗干凈,小心翼翼地捧著書,專心致志地閱讀起來。成年以后,魯迅把讀書、買書、借書、抄書、修書,作為自己的`樂趣和事業。靠一些簡單的修書工具,把書修好。所以魯迅珍藏的書沒有污損、破散的情況,他樂意把書借給別人,但歸還是看到破損,會不高興的。魯迅還主動把書送給友人、寄出去時總是仔細包扎妥貼。
我和魯迅來比真是有天壤之別。我每次買完新書,先是把它閱讀一遍,看完后隨手扔在書架上,當要去找某本書時,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個同學借我一本作文書,我拿到書開始閱讀起來。吃飯時,我把它拿到餐桌前邊吃邊看,結果我一不小心把湯打翻了,把書弄得既濕又油,可我卻滿不在乎,(只)拿到了陽光下曬一曬就塞進書包,準備還給她。第二天,我來到學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書遞給她,她看了氣得直朝我翻白眼。從此再也沒有人借書給我了。這就是我讀書的最大缺點。
從今以后我要好好保管書,不讓它們有半點破損之跡。我要向魯迅先生學習,做一個愛讀書、愛惜書、愛修書、愛買書的人。
魯迅愛書的故事讀后感(通用19篇)篇十
要說留給我印象最深的書,《吶喊》當居首位,真的,一點也不夸張。不論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藥》中的華老栓;《明天》中的單四嫂子;還是《阿q正傳》中的阿q,都能躍然紙上。《吶喊》是魯迅先生經典小說集,更是中國的名著。
魯迅先生是中華民族的堅強精神脊柱,他在《吶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八個字來概括了那時的中國人民。這八字深深包含著對中國人民的憐惜和悲傷。
曾記得,那個家境貧困、好吃懶做、無所事事,社會層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階級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們取笑的話題,在生活中他以偷為職業。最后,因為偷了有錢人的書竟被打斷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著中國教育的墮落嗎?我還看到了讀書人的悲哀。他們可供炫耀的惟有學問而已,可學問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魯迅先生在刻畫人物方面僅寥寥幾筆,但細膩地刻畫出了一個落魄書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幾代人。
曾記得,那個見什么人說什么話的“豆腐西施”;那個“一望無際的碧綠的西瓜地上,帶銀項圈的小英雄”閏土見到作者時歡喜而又凄涼的神情,點頭哈腰的。將當時人民在受到封建勢力壓迫和打擊下的情形展露無遺。
魯迅愛書的故事讀后感(通用19篇)篇十一
今天,我讀了《魯迅愛書的故事》,文章介紹了魯迅先生童年時愛看書,愛買書,愛護書這三件事。魯迅真不愧是一位大文學家,對書也特別愛惜。
魯迅先生小時候很愛看書,對想得到的書總是念念不忘,夢寐以求。得到后就如饑似渴的閱讀。相比之下,我就沒有魯迅先生這么愛看書了。對著書柜,我常常只找哪些漫畫看,那些上百上千頁的科學文庫、名著大辭典和成語故事從來只是作為擺設罷了。課余看書的時間也是少之又少,大部分的時間不是在電視機旁度過,就是對著游戲機,根本沒有時間和書在一起。還有,當爸爸送的禮物是什么百科全書、作文輔導而不是我想要的汽車模型時,我就會幾天幾夜不去理會爸爸。看來我還沒真正意識到讀書的重要性,還沒和書交上朋友朋友,這點我應當向魯迅先生學習。
說到愛護書籍,我更是慚愧之極。不說別的,看看我的那些課本就可以知道了。剛發的新課本,沒過幾天,書腳全折了,封面幾乎脫開了。這可就讓媽媽又多了些工作,到了學期末,幾乎所有書本都換了封面。而魯迅先生就不同了,他總是仔細地檢查剛買的書是否有毛病,好盡快把有毛病的書拿到書店調換。他更要為買來的書包上封面,重新裝訂,好讓這些書能保存得更久.還有他從來都是“臟桌子是不放書的,臟手指是不翻書的'”。這更體現了魯迅先生是很愛書本的。
魯迅先生從小就養成了愛書如寶的好習慣。我也要和他一樣,多和書籍交朋友,從書中獲取更多的精神糧食,做知識豐富、精神富足的人。
魯迅愛書的故事讀后感(通用19篇)篇十二
《魯迅愛書的故事》這篇文章記敘的是:魯迅師長教師是一個愛書如命的人。少小時代的魯迅,非常愛惜書,看書前總會把手洗清潔,戰戰兢兢地捧著書,收視反聽地瀏覽起來。成年之后,魯迅把念書、買書、借書、抄書、修書,作為自己的樂趣和奇跡。靠一些簡單的修書工具,把書修睦。以是魯迅收藏的書沒有污損、破散的情形,他愿意把書借給他人,但歸仍是看到破壞,會不高興的。魯迅還主動把書送給朋友、寄出去時老是細心包扎妥當。
我和魯迅來比真是有天地之別。我每次買完新書,先是把它瀏覽1遍,看完后順手扔在書架上,當要去找某本書時,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個同硯借我1本作文書,我拿到書入手下手瀏覽起來。吃飯時,我把它拿到餐桌前邊吃邊看,效果我一不小心把湯打翻了,把書弄得既濕又油,可我卻毫不在意,(只)拿到了陽光下曬一曬就塞進書包,準備還給她。第二天,我來到黌舍,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書遞給她,她看了氣得直朝我翻白眼。從此再也沒有人借書給我了。這就是我念書的最大缺陷。
從今以后我要好好保管書,不讓它們有半點破壞之跡。我要向魯迅師長教師學習,做一個愛念書、愛護書、愛修書、愛買書的人。
文章簡介:前一段時間,我們學習了《魯迅愛書的故事》,感受很深。如果你沒有讀過這篇課文,那未免有些太遺憾了。這篇課文主要寫了:魯迅小時侯特別喜歡書,他愛看書,愛買書,愛抄書,更愛護書,把書看作寶貝一樣。以前,我特別不喜歡看書,自從學了這篇課文后,我讀的書越來越多,看書的興趣也越來越濃。讀書是我知道了什么是真,什…前一段時間,我們學習了《魯迅愛書的故事》,感受很深。如果你沒有讀過這篇課文,那未免有些太遺憾了。
這篇課文主要寫了:魯迅小時侯特別喜歡書,他愛看書,愛買書,愛抄書,更愛護書,把書看作寶貝一樣。
以前,我特別不喜歡看書,自從學了這篇課文后,我讀的書越來越多,看書的興趣也越來越濃。讀書是我知道了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叫善,什么叫惡……讀書增長了我的知識,開闊了我的眼界,讓我感到樂趣無窮。
現在我上小學5年級了,雖然每天的課程安排的很緊,但我還是盡量擠出時間來看一些課外書籍,如:〈十萬個為什么〉、〈安徒生童話〉、〈伊索寓言〉等等。雖然這里面還有很多東西我一時弄不懂,但它激烈我要好好學習,將來掌握更多的知識。讀書,給我帶來無限的歡樂,同時也豐富了我的知識。
一本好書似一艘小船,帶領我們駛向知識的彼岸;一本好書如同一盞明燈,指引我們為理想而努力;一本好書如同一位知心朋友,在和它的談心中我若有所悟。和書交朋友,使我懂得了許多道理。
古人云:“讀萬卷書,行萬里路。”書,永遠是我的良師益友。我一定要好好讀書,不斷充實自己,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魯迅愛書的故事讀后感(通用19篇)篇十三
《故事新編》這本該是自己的一頁作品或一紙感想,只因成了作業,就顯得無聊或無趣了,更是無語了似乎。于是乎我看到了其他同學的類似作業,且不論內涵,單說字數就足以讓我自卑到更無語。加之我本人自我感覺又似乎類屬有事說事,簡潔明了的,所以我很無奈。而這畢竟是老師三囑三托的,所以這應該算作補充。
首先這部集子是魯迅寫的,所以對于我們這輩,似乎好當然是好,不好亦是更好。作品嘛,自然可以尋根尋背景,尋到優點為止(說這話,并不包含于我對作品的評價之內)。
《故事新編》,手法與思想結合上自然是新穎獨到的,這亦或是一種反襯的技巧,語言寫的很美很單純,思想卻可能在暗自嘲諷傳統與腐朽。這是魯迅慣用的方式,但也不拘于《阿q正傳》中的鮮明與強烈。我其實是喜歡這種似笑非笑,是純非純的感覺的。
然后這部集子很長見識,也或看做我的無知。如果看一部小集子可以了解那么多典故,自是收獲的事。魯迅確實很有才,通過作品我們可以看到這位現代作家對于歷史的涉獵。看集子,看故事,看思想。
女媧竟可以不懂人語(甚而是厭惡人語),后羿竟要追隨嫦娥(雖有忠實卻沒有思念),伯夷和叔齊竟然不是因志餓死的(欲念惹的禍)。對于這種改寫傳統故事的寫法,我持中立態度。暫時不發表任何感想,可算作湊字數。
借此,我想到了新文化運動,特別是這其中的魯迅。我個人認為他的許多作品太尖銳或太極端。封建與傳統本是有界限的,魯迅徹底反封建的同時總喜歡把幾千年的傳統一并帶上。似乎這輝煌5000年一無是處,總是腐朽,可知一個文明古國積淀下的也有精華。人們用“孤獨的巨人”來評價他,我想如果是貶義。他的作品里,總是把馬克思所稱的推動歷史車輪的大眾看的愚昧不堪,不識時務。我想說,我生在光明里,可能不理解,愿恕。
又是一紙,如有對魯迅不該言或言不對的地方,希望不管是活著的還是死去的請見諒。
魯迅愛書的故事讀后感(通用19篇)篇十四
魯迅小的時候,愛買書,愛看書,愛抄書,把書看做寶貝一樣。
還在進“三味書屋”前,他在自己的啟蒙老師——一位遠房表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帶圖的書。這位老師曾經告訴他,有一部繪圖的《山海經》,畫著人面的獸、九頭的怪物……可惜一時找不到了。這么一本有趣的書,可把魯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夢寐以求,這可把他的保姆長媽媽感動了。長媽媽不識字,她探親回來時,就設法給魯迅買回了這部書。
一聽這消息,魯迅欣喜若狂,趕緊把書接過來,打開紙包看了起來。
這是魯迅最初得到的`心愛的書。后來,識字漸漸多起來了,他就自己攢錢買書。過年,有種習俗,大人往往給孩子一點錢,叫做“壓歲錢”。魯迅得到這些錢后,總是舍不得花,攢起來買書看。
魯迅小時候,不僅酷愛讀書,而且還喜歡抄書,他抄過很多書。顯然,抄書使他受益匪淺。他的記憶力那么好,讀過的書經久不忘,這與他抄書的愛好是密切相連的。
魯迅小時候對于書籍特別愛護。他買回來的書,一定要仔細檢查,發現有污跡,或者裝訂有毛病,就不怕麻煩地到書店去調換。有些線裝書,很容易脫線,他就自己動手改換封面,重新裝訂。
看書的時候,他總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凈凈,看看手指臟不臟。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書頁上一刮,使書角翹起來,再捏住它翻過去的翻書習慣。他還特意為自己準備了一只箱子,把各種各樣的書整整齊齊地放在里面,箱子里還放了樟腦丸,防止蟲蛀。
魯迅小時候養成的愛書如寶的好習慣,貫穿了他的一生。他讀過的書浩如煙海。他購置的書,僅據《魯迅日記》上的“書賬統計”,從192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冊。他收藏的書,總是捆扎得井井有條。魯迅一生清貧,最大的財產,就是他的這些寶貴的藏書了。
魯迅愛書的故事讀后感(通用19篇)篇十五
魯迅小的時候,愛買書,愛看書,愛抄書,把書看作寶貝一樣。
還在進“三味書屋”前,他在自己的啟蒙老師——一位遠房叔父那里看了不帶圖的書。這位老師曾經告訴他,有一部繪圖的《山海經》,畫著人面的獸,九頭的蛇,三腳的鳥,生著翅膀的人,沒有頭而以兩乳當眼睛的怪物……可惜一時找不到了。這么一本有趣的書,可把魯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夢寐以求,這可把他的保姆長媽媽感動了。長媽媽不識字,她探親回來時,就設法給魯迅買回了這部書。一見面,長媽媽把一包書遞給魯迅,高興地說:“哥兒,有畫兒的《山海經》,我給你買來了。”
一聽這消息,魯迅欣喜若狂,趕緊把書接過來,打開紙包看了起來。
這是魯迅最初得到的心愛的書。后來,識字漸漸多起來了,他就自己攢錢買書。過年,有種習俗,大人往往給孩子一些錢,叫做“壓歲錢”。魯迅得到這些錢后,總是舍不得花,攢起來買書看。
魯迅小時候,不僅酷愛讀書,而且還喜歡抄書,他抄過很多書。顯然,抄書使他受益匪淺。他的記憶力那么好,讀過的書經久不忘,這與他抄書的愛好是密切相關的。
魯迅小時候對于書籍特別愛護,他買書回來,一定要仔細檢查,發現有污跡,或者裝訂有毛病,就不怕麻煩地到書店去調換。一些線裝書,很容易脫線,他就自己動手改換封面,重新裝訂。
看書的時候,他總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凈凈,看看手指臟不臟。臟桌子是不放書的,臟手是不翻書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書上一刮,使書角翹起來,再捏住它翻過去的翻書習慣。他還特意為自己準備了一只箱子,把各種各樣的書整整齊齊地放在里面,箱里還放了樟腦丸,防止蟲蛀。
魯迅小時候養成的愛書如寶的好習慣,貫穿了他的一生。他讀的.書浩如煙海。他購置的書,僅據《魯迅日記》上的“書賬”統計,從1912年至1936年,就有9000多冊。他收藏的書,總是捆得井井有條。魯迅一生清貧,最大的財富,就是他的這些寶貴的藏書了。
1.填空組詞。
受()匪()()寐()求浩()煙()經()不()。
2.填空。
本文寫了魯迅先生小時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把書看作寶貝的事,表現了魯迅先生________________,不斷充實自己、完善自我的精神。
3.請用“____”畫出文中的一個過渡句。
4.讀下面句子,選擇正確理解。
(1)魯迅一生清貧,最大的財富,就是他的這些寶貴的藏書了。這句話的意思是()。
a.魯迅先生生活清貧,家里的藏書是他最寶貴的財產。
b.魯迅先生生活清貧,但是精神世界是富有的,他讀過很多書,知識淵博,這些寶貴的書就是證明。
(2)他讀過的書浩如煙海,這句話表明()。
a.魯迅先生勤奮好學,博覽群書。
b.魯迅先生讀過的書深奧難懂。
1.益淺夢以如海久忘。
2.愛買書愛看書愛抄書勤奮好學,博覽群書。
3.第五自然段第一句話。
4.(1)b(2)a。
魯迅愛書的故事讀后感(通用19篇)篇十六
魯迅小的時候,愛買書,愛看書,愛抄書,把書當作寶貝一樣。
還在進“三味書屋”前,他在自己的啟蒙老師位遠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帶圖的書。這位老師曾經告訴他,有一部繪圖的《山海經》,畫菱人面的獸、九頭的怪物……可惜一時找不到了。這么一部有趣的書,可把魯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夢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長媽媽也感動了。長媽媽不識字,她探親回來時,卻設法給魯迅買回了這部書。一見面,長媽媽把一包書遞給魯迅,高興地說:“哥兒,有畫兒的《山海經》,我給你買來了!”
一聽這消息,魯迅欣喜若狂,趕緊把書接過來,打開紙包看了起來。
這是魯迅最初得到的心愛的書。后來,識字漸漸多起來了,他就自己攢錢買書。過年,魯迅得到壓歲錢后,總是舍不得花,攢起來買書看。
魯迅小時候不僅酷愛讀書,而且還喜歡抄書,他抄過很多書。顯然,抄書使他受益匪淺。他的記憶力那么好,讀過的書經久不忘,這與他抄書的愛好是密切相連的。
魯迅小時候對書籍特別愛護。他買回書來,一定要仔細檢查,發現有污跡,或者裝訂有問題,就不怕麻煩地到書店去調換。有些線裝書,很容易脫線,他就自己動手改換封面,重新裝訂。
看書的時候,他總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凈凈,看看手指臟不臟。臟桌子上是不放書的,臟手是不翻書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書頁上一刮,使書角翹起來,再捏住它翻過去的翻書習慣。他還特意為自己準備了一只箱子,把各種各樣的書整整齊齊地放在里面,箱子里還放了樟腦丸,防止蟲蛀。
魯迅小時候養成的愛書如寶的好習慣,貫穿了他的一生。他讀過的書浩如煙海。他購置的書,僅據魯迅日記里的“書賬”統計,從1912年至1936年,就有九千多冊。他收藏的書,總是捆扎得井井有條。魯迅一生清貧,最大的財產,就是他的這些寶貴的藏書了。
1、聯系上下文,解釋下列詞語。
(1)受益匪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浩如煙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畫出短文的中心句。
3、用“波浪線”畫出短文中的過渡句。
4、摘抄短文中最使你感動的語句,并聯系自己的生活實際寫出你感動的理由。
1、(1)指受到很多好處。(2)形容典籍、書籍等十分豐富。
2、魯迅小的時候,愛買書,愛看書,愛抄書,把書當做寶貝一樣。
3、魯迅小時候不僅酷愛讀書,而且還喜歡抄書,他抄過很多書。
4、示例:魯迅小的時候,愛買書,愛看書,愛抄書,把書當做寶貝一樣。我感動的是魯迅這種愛書、惜書的精神,他很寶貝這些書,很愛惜它們。
魯迅愛書的故事讀后感(通用19篇)篇十七
魯迅寫的小說,就像一個最高級的時裝設計師,用的是最粗糲的布料,最簡單的黑白二色,最基本的裁剪手法,但是模特向你走來時就覺得冷風嗖嗖,直掛得腮幫子疼。讀他的小說,總覺得這人實在是偷懶,從來不肯多用一個詞,用來不肯透露一分感情,沒有閑適清淡的傳統文人氣,又沒有熱情洋溢的感染力,像是一個江湖刀客閑適時用刀尖在石板上亂劃的囈語,但是偏偏入木三分,過目難忘。
萬不可小覷了這本薄薄的集子,魯迅新編了十個神話故事,頗具顛覆性,并不能完全讀懂,讀的時候還要時時對照文后的注釋,才能了解一點魯迅的寫作意圖,其中還順便暗含了對論敵的嘲諷,絕妙之極。個人最喜歡其中的三篇:奔月,采薇,鑄劍。
奔月的故事已經在中國人盡皆知了,嫦娥貪圖長生不老,拋棄后裔跑到月球上去做她的神仙。魯迅在這個故事里編派了一個后英雄時代的裔,自從射死封冢長蛇以后就無事可做,方圓五十里的動物都被他射完了,每天只能射到些烏鴉帶回家給嫦娥做炸醬面。。因此每天備受嫦娥嫌棄,偶爾射到一只母雞,還是人家蓄養的,遂被村民敲詐10個炊餅當賠償。。歡天喜地的提著雞回到家,發現嫦娥已然偷食了不死藥升月去也。可憐一代英雄,只能對著月亮憤然拉弓……可憐貧賤夫妻百事哀,人比黃花瘦的嫦娥也只能為自己的命運做最后一搏了。
再來講采薇,這個耳熟能詳的傳說也被魯迅搞的很有意思,說伯夷叔齊哥倆為逃避繼位東躲西藏,其實是怕被周王捉到以后小命不保,倆人的逃亡生涯并不低調,沿途不斷放話說自己是因為讓位才一同逃到這里,后又發覺形勢不妙,于是走而入山,發誓再也不食周粟,只靠采薇維生,但那漏嘴的毛病仍是不改,繼續到處宣傳二人的身世,制造輿論。一日被一過路女子譏諷:“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們在吃的薇,難道不是我們圣上的嗎!”二人當時就震驚了,薇自然也就吃不下去了,眼看就要餓死,此舉得到了老天的同情,吩咐母鹿用奶去喂他們,誰成想哥倆喝著鹿奶,打起了小算盤:“這鹿有這么胖,殺它來吃,味道一定是不壞的。”這心里話被鹿聽見,于是一溜煙的逃了,最后倆人只好餓死在石洞里,后人有時想起伯夷叔齊來,還能恍惚好像看見他們蹲在石壁下,正在張開白胡子的大口,拼命的吃鹿肉。看后大笑,沒想到伯夷叔齊的故事被魯迅這么一編派,二人形象反而有血有肉起來,更符合人性化特征了,完美寫出了喜劇人物的悲劇性格。
魯迅愛書的故事讀后感(通用19篇)篇十八
讀未見書,如得良友;讀已見書,如逢故人。一本好書,蘊含著豐富的知識和美好的情感。閱讀一本好書,就是跨越時間和空間,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對話,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歡閱讀,并善于從書中汲取智慧和營養。《魯迅愛書的故事》中介紹的魯迅,就由一條酷愛讀書的“書蟲”演變成的一位家喻戶曉的名人。
魯迅先生小時候十分熱愛讀書,還很喜歡抄書,把書當做他的掌上明珠,心肝寶貝。在文中,我對一句話有很深的印象——“魯迅小時候養成的愛書如寶的好習慣,貫穿了他的一生,他讀過的書浩如煙海。”古人云:讀萬卷書,行萬里路。而我對讀書是毫無興趣可言。我讀書一般都是被迫的。我也知道媽媽說的那些個大道理,像“書猶藥也,善讀之可以醫愚”等。也不是不明白“書癡者文必工,藝癡者技必良”的古訓。但是,我一翻開書,就只會給書找毛病,要么就是嫌棄書中的內容太過于俗氣,要么就是覺得文章太深奧,不好理解。就是再完美的書籍,我也能給它挑出三四個毛病來。魯迅先生讀過的書不計其數,而我讀過的書屈指可數。魯迅先生把書籍視如寶貝,而我呢?一本新書,等到我看過之后大都已面目全非。書上會沾上一兩滴米湯,書角會有幾處疊痕……與魯迅相比,我真是慚愧萬分呀!
沒有一艘非凡的戰艦,沒有一匹神奇的駿馬能像一冊書,把我們帶到浩瀚的天地去領略人生的真諦。讓我們養成愛好讀書的習慣,一生都與好書相伴吧!
魯迅愛書的故事讀后感(通用19篇)篇十九
《非攻》出自魯迅先生的小說集《故事新編》,是根據春秋時期的一個故事改寫的。主要講的是,楚王讓大夫公輸般造云梯攻打宋國。當時的思想家、軍事家墨子主張各國和平相處,不要打來打去,他知道這件事后,便來到宋國。墨子看到了飽受戰爭之苦的宋國的貧窮,又來到楚國,看到了楚國的繁榮。于是,墨子找到了公輸般,勸他別再幫助楚王攻打宋國。公輸般說不過墨子,只好帶他去見楚王。楚王也被墨子說得無言以對,只好讓墨子和公輸般用皮帶當城池,木片當武器來比試攻城。公輸般攻了九次也沒成功,墨子只攻了三次就成功了。楚王只好暫時不攻打宋國了。墨子完成任務后又回到宋國時,在城門口被宋國“募捐救國隊”搶了包,想到城樓下避避雨,也被宋國士兵擋住。
這篇小說明是寫春秋時期的宋國、楚國、墨子和公輸般之間的事,其實是在諷刺國民黨“九·一八”事變后賣國求和、不思抵抗的丑惡行為。表面上國民黨發表過不少收復失地的言論,像小說中“我們給他們看看宋國的民氣!我們都去死!”這句話,看上去很有氣概,事實上卻絲毫不采取行動。“募捐救國隊”其實在春秋時期沒有,文中提到它是為了揭露國民黨借救國名義搜刮民財,用來享樂的丑行。在文章的結尾,作者借宋國人對墨子的忘恩負義,寫出了國民黨嫉賢妒能、忘恩負義,自私自利的本性。
這篇小說也表達了作者對自由、民主和光明生活的向往,對國民黨獨裁統治黑暗的憎惡和他的愛國情懷。生活在新世紀的我們,要做正直、有思想、辨是非的人,要懂得感恩,不要做忘恩負義的人。
拓展閱讀:原文節選。
子夏(2)的徒弟公孫高(3)來找墨子(4),已經好幾回了,總是不在家,見不著。大約是第四或者第五回罷,這才恰巧在門口遇見,因為公孫高剛一到,墨子也適值回家來。他們一同走進屋子里。
公孫高辭讓了一通之后,眼睛看著席子(5)的破洞,和氣的問道:
“先生是主張非戰的?”
“不錯!”墨子說。
“那么,君子就不斗么?”
“是的!”墨子說。
“豬狗尚且要斗,何況人……”
“唉唉,你們儒者,說話稱著堯舜,做事卻要學豬狗,可憐,可憐!”(6)墨子說著,站了起來,匆匆的跑到廚下去了,一面說:“你不懂我的意思……”
他穿過廚下,到得后門外的井邊,絞著轆轤,汲起半瓶井水來,捧著吸了十多口,于是放下瓦瓶,抹一抹嘴,忽然望著園角上叫了起來道:
“阿廉(7)!你怎么回來了?”
阿廉也已經看見,正在跑過來,一到面前,就規規矩矩的站定,垂著手,叫一聲“先生”,于是略有些氣憤似的接著說:
“我不干了。他們言行不一致。說定給我一千盆粟米的,卻只給了我五百盆。我只得走了。”
“如果給你一千多盆,你走么?”
“不。”阿廉答。
“那么,就并非因為他們言行不一致,倒是因為少了呀!”
墨子一面說,一面又跑進廚房里,叫道:
“耕柱子(8)!給我和起玉米粉來!”
耕柱子恰恰從堂屋里走到,是一個很精神的青年。
“先生,是做十多天的干糧罷?”他問。
“對咧。”墨子說。“公孫高走了罷?”
“走了,”耕柱子笑道。“他很生氣,說我們兼愛無父,像禽獸一樣。”(9)墨子也笑了一笑。
“先生到楚國去?”
“是的。你也知道了?”墨子讓耕柱子用水和著玉米粉,自己卻取火石和艾絨打了火,點起枯枝來沸水,眼睛看火焰,慢慢的說道:“我們的老鄉公輸般(10),他總是倚恃著自己的一點小聰明,興風作浪的。造了鉤拒(11),教楚王和越人打仗還不夠,這回是又想出了什么云梯,要聳恿楚王攻宋去了。宋是小國,怎禁得這么一攻。我去按他一下罷。”
他看得耕柱子已經把窩窩頭上了蒸籠,便回到自己的房里,在壁廚里摸出一把鹽漬藜菜干,一柄破銅刀,另外找了一張破包袱,等耕柱子端進蒸熟的窩窩頭來,就一起打成一個包裹。衣服卻不打點,也不帶洗臉的手巾,只把皮帶緊了一緊,走到堂下,穿好草鞋,背上包裹,頭也不回的走了。從包裹里,還一陣一陣的冒著熱蒸氣。
“先生什么時候回來呢?”耕柱子在后面叫喊道。
“總得二十來天罷,”墨子答著,只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