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篇一
2.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3. 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 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5.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 項的規定,解除合同;
7.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 項規定,勞動合同(關系)終止;
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章): 勞動者(簽名):
送達時間: 年 月 日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篇二
年月日與甲方簽訂的 年期限的勞動合同,現因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由于原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有關規定,符合(或者不符合)發給經濟補償,發給相當于本人 月工資 元人民幣整。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注:變更勞動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失業職工管理機構各一份。
勞動合同變更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合同條款進行協商變動,雙方按變更后條款執行。
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是指發生法定事由或者雙方當事人約定的事由以后,勞動合同不再履行。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②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6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②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④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勞動合同,工會有權要求重新處理;
第六,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但在試用期內的,或者發生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以及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等情況時,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合同。
第七,終止和解除合同后,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
用人單位克扣或者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八,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第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在企業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業按規定比例應提取的福利費用。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篇三
本單位與原因,自年月日解除。其檔案及社會保險轉移手續與年月日前辦理。
經濟補償已按下列第項支付:
1、 無經濟補償金;
2、 實發經濟補償金元;
3、 實發醫療補助費元;
4、
勞動者
(簽名)
單位蓋章
年月日
(注:此件在15日內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監制。)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篇四
協議雙方:
甲方: (用人單位)
(用工單位)
乙方:
同。乙方工資發放至 年 月 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同意由甲方
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 元整,作為甲方給予乙方的解除勞動合同的
經濟補償金。
紛。(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及解除后,雙方應履行的所有義務等。)
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暫時緩發包含本協議第一條在內的一切費用。
(四) 未經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書的內容。否則對方有權追究泄秘方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五) 雙方若在履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的,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提起仲裁申請。
本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單位、用人單位、員工本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工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
甲方-用人單位(蓋章): 身份證號碼:
年月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篇五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為期 3 年】【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二、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三、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四、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并在2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及2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銷售。
五、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