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供了一個與他人共同生活的機會,可以結交新朋友。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租房范文,供大家參考。這些范文涵蓋了各種類型的租房經歷和感受,希望能夠為大家在租房過程中提供一定的幫助和啟示。大家可以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參考這些范文進行租房的思考和決策。
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匯總23篇)篇一
1、當事人姓名或名稱及住所。
當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對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須是房地產的合法產權人;對于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般來講,如果是當地居民,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如果是外來居民,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及公安部門發的暫住證;企業事業單位須持有《營業執照》;非企事業單位的其他組織如機關、團體、部隊等須有縣以上民政部門批準設立的有效證件。房地產租賃當事人必須符合上述資格限制,才能簽訂租賃合同。
2、標的物,即租賃的房屋。
在合同中須寫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積、范圍、裝修及設施狀況。對承租人而言,租房的目的是利用房屋的使用價值或是用于居住或是用于商業目的,因此房屋處于適用的狀態是對房屋的最基本要求之一,所以簽訂合同時必須說明房產交付使用時的基本狀況,這是一旦房屋不符合使用要求而發生糾紛時區分雙方責任的前提。
不但如此,一旦房屋在租期內的毀損或第三人侵害以致妨礙了承租人依約使用房屋時,出租人還有義務修繕房屋,這些補救措施的標準通常應為合同中定明的房屋狀況。
3、租賃用途。
即承租人租賃房屋的目的。租賃用途一旦定明,則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同時,明確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約用房,則正常范圍內出現的房屋磨損,出租人不得要求賠償。由于租賃用途不同,房屋的租賃價格也會不同,所以,租賃用途對于雙方當事人來說,也是必須定清寫明的問題。
4、租賃期限。
寫清租賃期限的意義是:
(1)期限屆滿,承租人有義務將原房屋退還出租人;。
(4)承租人為一人時,如其在租期內死亡,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合同繼續履行,辦理更名手續。
5、租金及交付方法。
私有房屋租賃,由租賃雙方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標準,協商議定;沒有規定租金標準的,由租賃雙方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實際水平協商議定,不得任意抬高。
租金的交付方式,即租金是按月、按季還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體日期也應在合同中明確。
6、修繕責任。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項義務,指的是出租人在整個出租期間對房屋有進行必要修繕的義務。所謂必要即指:房屋必須使承租人能夠依雙方約定使用并收益。修繕的范圍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屬設施,以及其他屬于出租人修繕范圍的設備。
共有房屋的修繕應由房屋共有人共同負責,合理分擔修繕費用,不得互相推諉。承租人應協助出租人檢查、修繕所承租的房屋。出租人確實無力修繕的,可與承租人協商,由承租人墊款修繕;出租人如不在本市或拖延不修的,經所在地房管部門勘察,確需修繕的,可由承租人代修。修房的墊款和代修的費用,可以抵扣房屋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7、變更與解除合同的條件。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房屋租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的法定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1)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8、轉租的約定;。
9、違約責任。
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匯總23篇)篇二
1、不能“簽”口頭協議。
租房必須要簽訂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細。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賃合同常用版的詳細資料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確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等由誰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項數字,以區分職責。房屋維修及費用也最好寫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煩。還要查看上次的水電氣以及物管還有光纖電話費等結清沒有。
2、在租賃期間內對房屋的修繕義務及費用應由誰承擔。
如果在使用過程中,房屋及其附屬設備出現問題或故障,應由誰維修,費用應由誰承擔,這是雙方需要提前明確的,否則,一旦出現問題,極易產生糾紛。
3、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職責。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能夠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4、確認房產證上的人和你簽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樣,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是否一致。
租房者首先應請房東出示身份證件、戶口本原件,因為此刻不少騙子都使用假身份證行騙;其次請房東出示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加產權證或是使用權證,若產權證正在辦理過程中,那么應當出示與原產權單位簽署的購房合同。
5、簽訂租賃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于模糊資料要詳加詢問,并落實于字面。
在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最好將屋內所有物品詳列一份清單,作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現破損,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這些看似不起眼的細節其實很重要。在簽租房合同時,還要明確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變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語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簽半年合同,防止房東中途提高價格。
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這也是雙方應重點思考的問題,三個月一付還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雙方應予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矛盾。
7、租金收取和;物業管理費收取約定要明確。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管理費則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是物業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為所有業主、租戶帶給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關系,不能混為一談。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于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
8、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能夠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必須的限制。
9、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
審查租賃的客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允許出租的房屋。審查房屋租賃手續是否完備。房屋產權證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條件,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租賃合同也要進行租賃登記方可生效。
10、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貼合約定條件應承擔的職責。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貼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職責,能夠采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能夠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資料。
以上是簽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問題,所以為了避免租房帶來的其他麻煩,朋友們在租房時必須要簽租房合同,并且注意合同相關條款,當出現問題時,采取正當手段維護自己的利益。
總結精選(4):
第一、簽租房合同,你要看簽合同的人是否是真實的業主。
租房租客來就將這個是務必要掌握,以方便日后的溝通,說白了住他房子的人是你,以后交往的日子還很長。
作為房產經紀人來說這也是做基本的了,務必保證客戶所簽的合同是有效的。
租房和說經紀人首先應請業主出示房產證原件、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這個不帶也不必強求),本來租房是見好事,如果這些工作沒有做到位碰到騙子了反而成了罪人了;如果有的業主房產證正在辦沒有辦下來那那么你要留個心眼一般的'狀況下房產證是收房后720天開發商就會辦下來,如果過了時間你要留意是不是產權有糾紛了,要是在的確是在辦理之中的業主會有購房合同在手中的,以上的這些材料都要一一復印,一式兩份中介公司留一份給客戶一份。
第二、簽字的時候如果是兩方必須要將違約職責看清楚一般的情感都是平等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30日提出違約的。賠償違約方100%的違約金。三方的合同這個基本都是一樣的。中介切忌一點,如果你沒有經紀人資格證,千萬不要再丙方那里簽你的名字,如果日后有糾紛很難處理,還有就是房產管理局要是查到了你們的合同有工作人員在丙方那里簽字了并且沒有經紀人證的會對公司有處罰的。
第三、清點家具家電以及做物業交割,租房者或是經紀人在租房屋時必須要清點好房屋內部設施比如門家具、電器,等,千萬不要忘記測試下是否都是能夠正常使用的,做好清點之后列入合同上的家電清單里。如果碰到事多的業主怕這個壞了那個壞了的,如我的墻紙很貴的,我的電視上面什么什么品牌的什么型號的等等,這樣的事情你要先和他說明白,租戶不是你的仇人不會故意的去損害他,在說了故意損壞是要賠償的,話說回來,即使是您自己在使用也不可能沒有自然耗損吧,實在不行就給他拍照片,什么都想都一一拍下來,免得到時候退房的時候業主或租戶一方算賴,不賠錢或不退押金。
第四、做好物品清單后,做物業交接,打電話給物業的人來查,查水、電、燃氣的剩余量,看看是預付費的還會后付費的都在合同上說明并且商量好是先結錢還是后結錢并且注明合同。
第五、合同簽完了,我們在審查合同是否正確,主要的就是手寫那些部分如租期、價格、總價、押金、家具清單、物業交割等。說是要到相關部門登記后所簽的租賃合同才生效,如果業主愿意交租房稅那就去咯,其實無所為。最為中介來說我個人推薦啊反正我是這樣做的,做完了所有的服務后和客戶業主說我的服務您是否滿意,反正我就在這咱們離的這么近以后有事您就盡管吩咐都朋友別客氣啊,回頭再補上一句以后有朋友租房買房的不要忘記給我介紹啊。
總結精選(5):
1、合同中寫明。
雙方當事人的狀況。
住房具體狀況住房的具體位置。
住房用途說明。
租賃期限。
2、房租及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3、住房修繕。
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職責。
4、住房狀況變更。
承租人就應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
5、轉租約定。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透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
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就應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
6、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能夠透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
7、違約職責。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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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匯總23篇)篇三
為規避法律風險,做好預期防范,最大范圍維護我司利益,法律部門特請大家注意以下。
一、 簽訂合同前的準備:
1、 在簽訂合同前對對方進行調查,是否合法成立、是否有效存續、是否有履行合同內容的資質、業務范圍或批準等。
2、 對對方的信用進行評估。
二、合同的簽訂:
1、 簽訂正式合同。
2、 在合同內容方面注意以下幾點:
各個部門關于合同及附件中約定的產品規格型號、質量、性能,檢驗期間、交貨時間、價格等內容進行充分溝通,使之符合公司需要與實情,且能足夠維護公司利益。
3、 在合同內容有變更時,重新簽訂合同或簽訂補充合同。
4、 注意對方簽字蓋章,簽字者應為法定代表人或合同中約定的授權代表,并注意所簽的字與蓋的章的真實性,蓋章時最好有齊縫章。
5、 將附件的名稱寫在合同后{如果是合同簽訂后才有的附件,
則需在附件中注明是《 合同》(合同編號 )的附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合同中約定的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蓋章時最好有齊縫章。
6、 在爭議解決的選擇上,與同一客戶或同一項目的不同方簽訂的合同注意選擇相同的爭議解決機構和地點。
7、 注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8、 我司至少留存一份有雙方簽字蓋章的合同原件。
9、 非約定的條件造成的合同、訂單等終止的,需有對方同意終止的書面文件。
三、合同的履行:
1、 注意履行中各種文件的取得。特別對合同附件、訂單等的訂立、變更、修改等,需雙方確認,并注意注明日期,可是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合同中約定的授權代表簽字和蓋章的傳真件,但最好是原件。
2、 向對方發出的比較重要的函件,應當取得對方的書面回復(內容至少為對方承認收到了我司的函件)。
3、 在履行中或有爭議或違約等事項發生時,注意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合同約定的時間及程序,以維護我司利益。
4、 若爭議或違約等事項不能立即消除,書面告之法律部門相關情況,以便采取相應措施。
5、 在簽訂合同后的履行中,如果合同條款或主體方面有比較重
大的變更,一定要有對變更的書面確認文件(最好另簽合同)。
b、并請注意收貨方需與合同或訂單的買方名稱或合同或訂單的指定的送貨人及地址相同,如不相同,應有客戶出具的委托收貨的書面確認書;收貨單應保存蓋章或簽字的原件。
c、如果是交給貨運公司發貨,則應注意保存貨運公司的收貨單(一般貨運公司為個人到公司取貨和簽名,建議在某一個人第一次來取貨時提交貨運公司對此人確認的書面文件,并有簽字樣本,以后如有更換,則另行提供);并且應在貨運單上詳細注明規格型號及數量。
7、 特別注意合同簽訂方、訂單方、收發貨方、發票方、收付款方、收貨方的一致性。
可,與書面訂單具同等法律效力。”的字樣;b、與it部溝通采取措施將雙方確認的電子訂單進行保存;c、每月與客戶進行對帳(內容包括品名、規格型號、數量、單價、收貨日期等)。
9、 我司作為物品、服務、工程等的買方時:對于對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的違約行為,如質量不合格、延期交付、服務不到位等,建議及時與對方聯系,最好能取到對方對存在問題的書面承認,具體實行中可以備忘錄、會議記要、問題解決說明等(要有對方有授權的人的簽字或公司公章)形式,尤其是若以后可能涉及合同的變更、取消,價格的減少、不予支付,追究對方違約責任,要求賠償等情形。
10、 對于出具的收款委托書、取貨委托書,應注明委托書的有效期(一般不應超過三日)。
11、 注意公司各個部門的溝通與銜接。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b、生產部門保證按時出貨、發貨等;
c、與財務部門在付款和收款方面的配合。
四、合同及相關文件的保存:
1、 檔案室一個客戶/供應商一個文件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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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匯總23篇)篇四
1、不能“簽”口頭協議。
租房一定要簽訂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細。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賃合同常用版的詳細內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確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等由誰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項數字,以區分責任。房屋維修及費用也最好寫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煩。還要查看上次的水電氣以及物管還有光纖電話費等結清沒有。
2、在租賃期間內對房屋的修繕義務及費用應由誰承擔。
如果在使用過程中,房屋及其附屬設備出現問題或故障,應由誰維修,費用應由誰承擔,這是雙方需要提前明確的,否則,一旦出現問題,極易產生糾紛。
3、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4、確認房產證上的人和你簽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樣,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是否一致。
租房者首先應請房東出示身份證件、戶口本原件,因為現在不少騙子都使用假身份證行騙;其次請房東出示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加產權證或是使用權證,若產權證正在辦理過程中,那么應當出示與原產權單位簽署的購房合同。
5、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7、租金收取和;物業管理費收取約定要明確。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管理費則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是物業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為所有業主、租戶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關系,不能混為一談。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于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
8、簽訂租賃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于模糊內容要詳加詢問,并落實于字面。
在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最好將屋內所有物品詳列一份清單,作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現破損,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這些看似不起眼的細節其實很重要。在簽租房合同時,還要明確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變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語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簽半年合同,防止房東中途提高價格。
9、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
審查租賃的客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允許出租的房屋。審查房屋租賃手續是否完備。房屋產權證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條件,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租賃合同也要進行租賃登記方可生效。
10、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應承擔的責任。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采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匯總23篇)篇五
簽訂。
租房合同。
時一定要審慎。如果你是初次開店租賃房屋,可以事先向其他同行打聽一下租房合同的詳細內容,也可以從網上了解一下。
如果是屬于轉租門面,最好能和房屋所有人共同簽訂,以防其中的內容有不實之處。若對屋主的出租權欲加以驗證,可到房產部門查閱登記簿,或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明,或在街坊鄰居間做調查。
要問清楚。
協議書。
的有效期。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一般由出租方確定。因為。
租賃合同。
簽訂后房租一般不再變動,所以承租方可以根據房租水平,與出租房洽談租賃期限。通常房屋契約有效期為3年。如房租在高峰時,要簽短一些,低谷時,應盡量多簽,如五年以上甚至更長。
租房合同到期后,屋主若沒有提出終止合同的要求,一般可以繼續租用,但必須及時更換合同。應要求在租賃期滿后,承租方有優先續租權。另外,在換新協議的時候,要提防附加的更新費用或者抬高租金的情形。
選址前,最好能在主要投資路段,定期定點進行租賃市場調查,了解每一季、半年、或一年的租賃市場情形,而且要知道原承租者的租金年限,也有利于在到期前與屋主協商優先承租。
預付屋主的押金或是繳納給屋主的租金、手續費,都要明確確定數額,標明哪些是可以在解除協議時收回,哪些可抵作租金中的費用,以免留下后患。另外,還要注意一些重要的細節問題。一般除了保證金、租金之外,還須付裝潢頂讓(不破壞裝潢而進行轉讓)金,如果店主要求押一付三,那么你的資金可能就無法周轉了。因此,需要和屋主協商,盡量避免潛在的風險和事后產生糾紛問題。
面積是確定租金的主要因素,也是參觀經營的根本要素。出租、承租雙方首先要統一面積的計算標準,一般應以使用面積為準。因為只有使用面積才是真正用于經營的面積。如果出租方出具的是建筑面積證明,要折算為使用面積。面積要進行實地測量,雙方簽字確認。店面的附加面積要用出租方出具有關法律文件予以確定。
合同上未言明的事項,一旦發生紕漏,經雙方協商后,應補充列入協議中,或在第三方證明下,立下備忘錄以備查考。如涉及法律的專門問題,最好請教律師或向熟悉租房屋業務的第三者請教。
總之,在簽訂租房合同時,要預先進行調查,把可能出現的情況都考慮在內,做到心中有數,就可以繞過“陷阱”,不會有太大的損失。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租借甲方座落于。
四、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五、乙方應注意愛惜房屋內部設施,如有損壞需照常賠償;。
七、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收回;。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1、家具型號及數量:
2、燃氣管道[]。
3、房子狀況:
十、水表起用噸數____,電表起用度數_______,燃氣表起用度數______,暖氣___方。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匯總23篇)篇六
在我們選擇租房時,一定要謹記合同是物業的唯一憑證,上海推推99小編在這里提醒租客們,租房合同簽訂要注意以下幾點:
1、簽“租憑合同”時要寫明租房期限、租房具體地址(要跟房產證上一致),室內包含設施(因為如果是有裝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寫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時引來糾紛),水電費、物業費、有線電線閉路費等由誰付,房屋租金并備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附加費用。)
2、要查看房東的房產證,并索要一份復印件。還需注意,就是有的是房東委托其親戚或是朋友幫忙代理租房事宜的,要他的.親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權委托書”,里面具體寫一些“委托人或代理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等,還有要寫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辦理相關房屋出租各項事宜,簽署有關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認!”
3、簽合同時要出具的材料包括:雙方身份證原件(是用來看的),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一份,委托書(如果不是房東本人的情況下)。再有就是兩份“合同” 。
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匯總23篇)篇七
1、不能“簽”口頭協議。
租房一定要簽訂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細。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賃合同常用版的詳細內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確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等由誰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項數字,以區分責任。
房屋維修及費用也最好寫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煩。還要查看上次的水電氣以及物管還有光纖電話費等結清沒有。
2、在租賃期間內對房屋的修繕義務及費用應由誰承擔。
如果在使用過程中,房屋及其附屬設備出現問題或故障,應由誰維修,費用應由誰承擔,這是雙方需要提前明確的,否則,一旦出現問題,極易產生糾紛。
3、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
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4、確認房產證上的人和你簽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樣,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是否一致。
租房者首先應請房東出示身份證件、戶口本原件,因為現在不少騙子都使用假身份證行騙;其次請房東出示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加產權證或是使用權證,若產權證正在辦理過程中,那么應當出示與原產權單位簽署的購房合同。
5、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這也是雙方應重點考慮的問題,三個月一付還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雙方應予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矛盾。
7、租金收取和物業管理費收取約定要明確。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管理費則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是物業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為所有業主、租戶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關系,不能混為一談。
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于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
8、簽訂租賃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于模糊內容要詳加詢問,并落實于字面。
在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最好將屋內所有物品詳列一份清單,作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現破損,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這些看似不起眼的細節其實很重要。
在簽租房合同時,還要明確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變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語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簽半年合同,防止房東中途提高價格。
9、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
審查租賃的客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允許出租的房屋。審查房屋租賃手續是否完備。
房屋產權證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條件,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租賃合同也要進行租賃登記方可生效。
10、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應承擔的責任。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采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以上是簽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問題,所以為了避免租房帶來的其他麻煩,朋友們在租房時一定要簽租房合同,并且注意合同相關條款,當出現問題時,采取正當手段維護自己的利益。
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匯總23篇)篇八
精選(1):
1、簽合同注意事項一——長租短租要寫明,轉租協議可事先約定。
目前房屋租賃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簽,但是租戶的實際租期卻有長有短,并不固定,如果是長于一年的,能夠在合同中約定提前1至2個月與房東預約,簽訂續簽合同。如果實際租期不滿一年,房東卻要求簽一年的,租戶能夠在合同中事先簽訂一個轉租協議,與房東或者經紀公司約定屆時轉租的相關事項,否則租戶臨時決定轉租,部分房東可能不愿意或者難以及時找到下一個房客,那么租戶就要承擔其中的損失。
2、簽合同注意事項二—一切以書面為準,口頭承諾視為無效。
房屋租賃看似簡單,但是整個過程其實比較繁瑣;在確認房產安全后,后期能否住得舒適安心,關鍵就在于租賃合同的簽訂。一些房東在看房期間表現得十分耐心和熱情,并滿口答應家具家電一應配齊并保證使用;許多租戶在簽訂合同時,被房東的熱情所麻痹,沒有將房東的口頭承諾寫進合同;在合同簽訂后,房東往往一口咬定,以簽訂的合同為準,不承認不履行之前口頭承諾的種種,此時租戶也只能吃啞巴虧。
所以,您在簽訂合同時,必須要把相關的事項盡可能在合同中以書面的形式體現出來,任何口頭承諾均視為無效。
3、簽合同注意事項三——清點屋內設施,有更改需雙方簽名確認。
租戶與房東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一般是在出租的房屋內,此時租戶要詳細清點屋內設施,把使用到的家具家電以及可能使用不到的設備都要寫進合同;比如地面、墻面、門窗等裝修狀況,抽油煙機、燃氣灶、坐便等固定設施等等;除了寫清楚是否有該項設施外,還要明確設施的新舊程度、有無損壞;否則租期結束后,房東會根據簽訂的合同要求租戶進行賠償,如果合同沒有事先約定,吃虧的還是租戶。
因此,您必須要仔細清點屋內實施,如果所簽訂的合同有筆誤或者錯漏,在修正時,必須要租戶及房東雙方簽名確認,并注上日期。如果后期發生屋內設施維修,就能夠憑借合同來確定是人為損壞還是自然老化,最后的物業交割也會更加順利。
4、簽合同注意事項四——電話、寬帶易忽視,不使用要及時停機。
因此,您在簽訂合同時要個性注意有無電話機,是否能夠順利安裝寬帶,是否拖欠費用。如果有電話,租戶在租期內并不使用,要及時通知房東或經紀公司辦理停機。
5、簽合同注意事項五——明確房租和水電煤氣費的支付額度、方式、時間。
租房的費用一般包括房租、水電煤氣等費用;在簽訂合同時約定這些費用的支付額度、方式、時間,就尤為關鍵;目前房租的支付方式有押二付三、押一付一年、押一付三等方式,使用比較普遍,業主及客戶都相對認可的方式是押一付三。
另外,租戶還應與房東或者經紀公司約定有線電視費、保證金的支付額度以及支付方式,確定后期使用時產生的水電煤氣費用的交付方式及時間,取得電卡、水卡等支付憑證,以免后期使用出現麻煩。
總結精選(2):
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匯總23篇)篇九
國慶、春節“黃金周”期間,旅游投訴較多。這些旅行社慣用的主要手段是鉆旅游合同的空子,采用文字游戲在旅游-行程、航班、住宿、景點等合同約定內容上打“擦邊球”或設置陷阱,誘使游客“服服帖帖上當”。
旅行社的旅游合同應明確和完備,游客同旅行社訂立的合同應盡可能細致一些,游客千萬不能只看報價就簽字,務必仔細核實景點、門票、吃、住、行、娛樂等幾大要素,將各項內容逐一細化寫入合同中,以免吃虧上當。在與施行社簽訂合同時,應明晰團費所包含的項目;所簽合同應就旅游-行程(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游覽景點、住宿標準、購物次數等)安排,旅游價格,違約責任做出明確的約定。
由于旅游商品的特殊性要求消費者預付款,所以,如果沒有一份合同來明確規定旅行社與旅游者之間的責、權、利關系,一旦出現糾紛,就很難獲得圓滿解決。旅行社銷售人員在銷售成交后,應與旅游者簽訂旅游服務合同,在收取旅游費用后開具發票。舉例來說,如果游客報名交款后因自己或旅行社方面的原因不能成行,要求旅行社退款,合同中就會明確約定退款的額度。經過各旅行社之間的線路、價格比較之后,可以決定參加哪家旅行社的哪條旅游線路了。游客在這個階段是“真金白銀”地付出,因此,在報名時一定要辦好有關手續,簽好合同,買好保險,弄清楚費用所含服務和自費項目,搞清楚旅行社的經營資格以及自己參加的團是自組團還是拼團。
參團出游,一般在報名時就要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合同構件包括:標準合同、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旅游-行程表、發票等。簽合同時要留意各構件是否齊全,合同上有無加蓋公章及經辦人簽名。行程表應包括旅行社提供的服務內容及標準,若發生旅游糾紛,它是有力的證據之一。
游客簽約時,一定要看清合同是否加蓋了旅行社公章,經辦人是否簽了真實姓名。如果在旅途中與旅行社發生難以調和的糾紛,游客可撥打各地旅游投訴電話,與當地旅游監管部門或全國假日辦聯系;如因團隊服務質量問題造成游客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游客可在60天內,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質量監管部門投訴。
1、旅游-行程,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游覽景點、住宿標準、餐飲標準、娛樂標準、購物次數。這些問題應該有明確規定,比如購物來講,一天去幾個店都要在協議上有明確標示,是坐旅游車還是坐空調車還是坐豪華大巴,都要在協議當中寫清楚。住宿標準是三星還是兩星也要明確,明確之后一旦出現問題從旅游管理部門來講,在認定方面很快能給大家一個說法,使消費者的權益及時得到維護。如果說沒有約定需要一些時間,在這方面我想對旅游-行程的約定一定要明確。
2、旅游價格。從目前來看,我們往往看到由于旅行社的質量競爭比較激烈,旅游價格方面往往存在不實的情況,這是市場競爭的結果。北京目前有530余家旅行社,市場競爭也是比較激烈的,競爭的手段其中有一點就是價格方面。作為消費者往往也是看價格,哪個旅行社價格低就跑哪個旅行社,而不是看旅行社的信譽。這一點請消費者也要注意,我們報名參團的時候不能光直觀看一個價格,也要看旅行社的信譽,看旅行社的質量。目前出境游當中存在這個問題,價位確實比較低,實際到旅游目的地以后,存在一個自費問題、購物問題、擅自增加項目問題。在出行前一定要把價格確定好,這些錢款包括什么內容,小孩包括什么內容,成年人包括什么內容,都要問清楚了,包不包括自費項目,包不包括機場建設費都要說清楚,說清楚之后心里有數,旅行社也明白一個道理,一旦出現問題也很好得到處理。
3、對雙方的違約責任進行約定。旅游協議和旅游合同是維護我們雙方權益的一種表現,既要維護旅行社的'利益,也要維護消費者的利益,維護雙方的利益,對權利義務要明確。我旅行社作為企業來講我在旅游當中應該承擔什么義務,承擔什么責任,我們旅游者在旅游當中應該承擔什么義務什么責任,都要給與明確。把合同簽定好,我想在旅游當中一旦出現問題,一旦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以后,能夠及時得到賠償。我們現在老年人出游比較多,老年人出游不方便,比如做臥鋪有的老年人上不去,也存在著問題。要在合同當中約定要中鋪還是要下鋪,約定了旅行社達不到,那么就是旅行社違約,在行程當中沒有約定,出了問題之后造成說不清道不白,處理起來難度比較大,大家一定要把合同認真做好。
個別消費者合同也簽了,但是和我們反映在簽合同的時候沒有看合同就簽字了,出了問題以后也給投訴處理帶來一些問題,在這里我想提醒廣大旅游者一定要認真審視合同,合同是旅行社提供的格式合同,但是我們現在簽訂之前有權力有義務體現我們的權力體現我們的義務,有哪些特殊約定要提前提出來,包括我們處理投訴當中也有這個問題,坐飛機不行有的就要求坐火車,而且在合同當中寫得很清楚,合同拿過來找當地旅行社,找當地的旅游管理部門談,合同寫得很清楚就是坐火車不是坐飛機,硬要你坐飛機就是違約。不要怕麻煩,另外旅游活動是比較輕松愉快的活動,一些問題容易造成不愉快,我想這也是需要我們大家認真對待的問題。合同協議簽了之后能夠很好保護雙方合法權力。
旅游者在出游前應與旅行社簽訂書面合同,以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簽訂時要注意
第一,簽訂前,應要求對方出示《許可證》、《營業執照》,確定旅行社是否屬合法經營。簽訂的旅游合同應加蓋旅行社公章。
第二,要明確約定合同內容。旅游合同中應包括旅游-行程、旅游價格、保險金額、違約責任等基本內容。合同應對旅游線路和旅游景點、乘坐的交通工具及標準、用餐及住宿標準作明確描述。
視機、電話等住宿設施及條件。購物一項應明確購物次數、購物點名稱及停留時間。違約責任一項應包括糾紛處理方式、投訴受理機構等。
另外,如果由于景區當地接待能力有限,住宿、用餐、交通等服務均未達到與旅行社所簽合同中的約定標準,或者旅行社對景區情況預計不足,對可能發生的服務質量事故未能充分預見,造成了旅客在食、宿、行、游等多方面的不便,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旅行社應承擔違約責任,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其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失數額應根據實際降低的服務標準和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之間的差價確定。
一、是否提供規范性的合同文本
二、是否加蓋單位公章
三、是否提供國家正式使用的銀錢收據等
四、要明確約定合同內容
1、旅游合同中應包括旅游-行程、旅游價格、保險金額、違約責任等基本內容。
2、合同應對旅游線路和旅游景點、乘坐的交通工具及標準、用餐及住宿標準作明確描述。
3、旅游景點一項,應明確所有景點與參觀的起始時間,必要時,可將旅行社廣告中約定的日程作為合同附件。
4、住宿標準一項,應注意“標準間”一詞只有在星級飯店里才有具體意義,因而,當住宿的地方是一般的旅館、招待所時,應明確約定床位數、有無衛生間、電視機、電話等住宿設施及條件。
5、購物一項應明確購物次數、購物點名稱及停留時間。違約責任一項應包括糾紛處理方式、投訴受理機構等。
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匯總23篇)篇十
1、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雙方應當簽訂一個《租賃合同》,這對雙方都有好處。簽訂合同看起來當時有些麻煩,但事前有一個文字的東西,雙方都按約定來做,對雙方都有一個約束,能夠使以后少出現不必要的矛盾,出現矛盾時也有據可查,避免出現大的麻煩。
2、房屋租賃合同屬于不動產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一種承諾合同,也就是說,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出租人不僅應按時交付作為標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應符合約定的使用目的。
3、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是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二、租賃協議書須寫明哪些內容?
1、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2、房屋租賃不僅須由雙方當事人簽訂租賃合同,而且應向房產管理部門備案。房屋租賃中如一方系房地產經營公司,則其租賃活動應在當地房地產交易所進行。由于房屋是特定物,雙方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標的物的質量和數量。質量指房屋的內部構造、使用的建材、相應的配套設施等,數量則指房屋的面積、間數等。
3、雙方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標的物的質量和數量,這是房屋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據。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采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4、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管理費則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是物業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為所有業主、租戶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關系,不能混為一談。但是如雙方在合同中對于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
房屋租賃合同。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區x號樓xxxx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計x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xx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xx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內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xx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匯總23篇)篇十一
如果在房屋租賃過程中,要通過中介機構,那么最好先確定中介機構,而選擇中介機構需要謹慎,可以從中介的規模,中介的收費標準是否明確和中介的口碑等方面進行參考。
2、確定出租人的合法身份。
審查出租人的有效合法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等證件,確保不是非法出租,以免上當受騙。委托他人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人應當出具授權委托書,并與受托人簽訂房屋出租委托合同。代理人代理出租,應當向承租人出具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出租的授權證明,代收租金的,應當由相關的`委托文件。
3、簽訂合同前,應當著出租人的面清點房屋內的家具。
為了日后發生不必要的糾紛,承租人應當事先清點屋內家具,包括家具的數量和檢查家具的好壞。
4、檢查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完整,是否有需要約定的特別事項以及約定是否明確。
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應該包括的內容有:
租賃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房屋座落地點、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房屋用途;房屋交付日期;
租賃期限;租金數額、支付方式和期限;。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轉租的約定;。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違約責任;。
爭議的解決方式;。
租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出租人(下稱甲方):(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承租人(下稱乙方):(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乙方為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條款。
一、租賃物及用途。
甲方愿意將擁有完整所有權及處分權的座落于面積約為平方米的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證在約定范圍內使用房屋,并不得進行違法活動及超經營范圍從事活動。
二、租賃期間。
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的期限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本協議書提前解除或終止的,租賃期間不受前款限制。
三、租賃費用及給付。
同時,乙方須支付甲方人民幣x仟元作為房屋家電的押金,此筆款項自租賃期限屆滿后,若房屋及家電均無人為損壞,由甲方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乙方所用水、電、煤氣、物管、清潔等相關生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按時繳納,逾期造成停水停電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約定收取租賃費用及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2、甲方應按約定條件及時將租賃房屋交乙方合理使用;。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用途使用所租用的房屋并及時給付租金及其他應承擔的費用。
2、乙方對房屋進行任何裝修或增設他物可能影響甲方房屋結構或安全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不得破壞房屋結構。
3、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規經營或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4、乙方應盡善良管理職責,合理使用甲方的房屋、附屬設施及有關財產。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活動,不得作出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6、乙方不得轉讓、抵押甲方財產,亦不得以甲方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協議的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本協議書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時,本協議書自行終止。若經雙方協商同意延期的,繳納相關租金費用后按本協議條款自動延期。本協議書履行過程中,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履行協議的,本協議書提前解除。
七、其它約定。
1、協議書履行期間,承租房屋由乙方負責日常維護管理。除乙方正常使用該租賃房屋及屋內家電之外,對于非人為因素造成的租賃房屋及屋內家電的損壞,甲方應及時給予維修完善以保證其正常使用,其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協議提前解除或終止的,乙方未能在約定的期限內及時辦理移交手續的,甲方有權直接接受所出租房屋并清理出乙方財物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3、協議期限內若遇拆遷、改制、破產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協議的,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書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按實際天數結算租金及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4、財產移交清單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乙方的有關身份證明文件影印件為本協議書的附件。
5、其他:
八、若因本協議書履行產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十、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匯總23篇)篇十二
合同雙方必須簽字并注明簽字日期,如和房屋管理中心簽合同,還需房屋管理中心蓋章。
合同期限。
一份正規的租房租賃合同租約一般是1年至3年。
如果沒配備家具,要求合同租約至少3年。
如果配備了家具,設施齊全,雙方可以任意約定期限。
租戶可以自由地在任何時間離開,但房東必須等到租期結束才有權結束合同,并需要說明退租理由。一般在合同到期前,房東會要求你找到下家才能離開。還有一種特殊情況,就是在冬季的三個月里,依據人性化的法律規定,即使租客拖欠房租,房東也沒有權利收回房子。當然,還是盡量不要在冬季拖欠房租的好!
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匯總23篇)篇十三
根據《勞動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因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根據《勞動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并沒有規定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所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一些用人單位為了使自己在勞動者維權時處于主動地位,往往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導致勞動者在維權時無法證明雙方約定合同內容,甚至無法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使維權處于被動地位。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最遲應當在建立勞動關系后1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在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對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規定了如下的法律責任。
(1)支付雙倍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超過1個月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兩倍的工資。部分用人單位的管理者對此沒有用引起重視,認為已經與勞動者達成口頭協議,不用簽訂勞動合同,也有的管理者認為與員工彼此之間已經比較熟悉,為了省事,只與員工有個口頭協議。用人單位的這種行為是存在風險的,一旦雙方發生爭議,勞動者可以隨時向勞動部門舉報,而要求支付兩倍工資,這時用人單位必須按照雙倍的標準支付工資。因此,用人單位為了防范用工風險,避免不必要的增加用工成本,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2)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關系成立。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超過一年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未出現法定解除情形,用人單位無權解除勞動關系。一旦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管理權限即受到限制。另外,建立無固定期限勞動關系后,部分勞動者的工作積極性會受到影響,進而影響用人單位的生產效率,這也變相地增加了用人單位的用工成本。
(3)不將勞動合同交付勞動者將面臨賠償損失之責任。勞動合同作為勞資雙方權利與義務的憑證,應由勞資雙方分別持有,這樣有利于勞資雙方互相監督以確保勞動合同嚴格執行。因此《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另外,一些用人單位打著試用的旗號,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支付較低的工資,而在工作一段時間后,就將試用者趕走,以達到使用廉價勞動力的目的。試用期是勞動合同期限組成部分,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用工關系成立,則勞動關系便建立,則應受勞動合同法的約束,用人單位便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義務。如果有關用人單位存在上述情形,且雙方沒有約定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如果沒有集體合同的,其可以按照同工同酬的標準要求;如果雖有約定的,但約定偏低的(低于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低于約定工資的80%的,低于最低工資的),可以視為沒有約定,勞動者可以按照前述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如果用工期限超過一個月的,則可按照前面兩款提到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超過一年的并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為了防范用工的風險,節約用工成本,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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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匯總23篇)篇十四
簽訂銷售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來看看小編給你分享的銷售合同簽訂注意事。
銷售合同管理是企業風險管理和控制的最佳手段,財務更應參與合同管理及控制合同風險。
合同訂立階段,不要流于形式,合同條款要仔細推敲,否則留下合同風險與隱患
1、所有客戶都應簽訂合同
銷售合同不應只為授信而生,而應當與所有交易的客戶都簽訂合同在合同中一定要約定貨款的支付時間和方式,還要約定產品的質量標準、交貨方式、檢驗方式及提出異議的時間、違約責任等重要內容。
2、合同的條款不要出現歧義
在擬定合同時,準確全面的表述應放在第一,文字簡練放在第二,對折扣、獎勵、違約責任等尤其容易產生爭議的條款,不妨多寫幾筆。
3、傳真簽訂的合同、對賬單、欠條具有證據效力
對賬單、欠條是證明客戶欠款數額的關鍵證據,所以建議業務員不要怕路遠,一定要讓欠款人當面簽字,以免讓想逃債的人鉆了空子。
4、合同條款中一定要明確發票種類
5、要約定訴訟案件的管轄地
很多企業合同沒有簽訂該條款,導致企業不得不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費盡周折,建議在簽訂銷售合時將發生糾紛時的管轄地約定在企業方所在地,省掉很多麻煩,增加了追回欠款的可能性。
在重要銷售過程中,往來很重要的一項內容就是簽訂合同。
在您與合作伙伴簽訂合的同時,建議您注意如下的幾個小細節:
第一:對方的基本信息很重要
簽訂合同的目的是防止將來產生糾紛有依據可遵守,或者協商或者訴訟或者仲裁都要按照合同的約定說話。
如果起訴或仲裁的話,被告或者被訴人的身份一定要確定。
假如,對方是個人,而合同上只有對方名字和電話,沒有其他任何信息,你又無從查詢,那么你的訴狀或者仲裁申請書就沒法寫,你就會面臨起訴屋門或者被駁回的尷尬局面,你的權利當然就不會被得到保護。
建議:把自然人的身份證件作為合同的附件,注明對方的住址和通訊方式。
如果對方是公司,那么就要把公司的經常營業地注明,公司的通訊電話注明。
第二:為使你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證
對于那些信譽不好的小公司或者自然人(尤其是沒有固定工作、外地自然人)為約束他認真履行合同,最好讓他提供擔保,這樣,即使他無能力償還或者賠償你的損失,可以要求保證人代為承擔責任或者以擔保的財產抵償。
第三:違約責任要明確具體,要規定違約金
很多合同中雖然約定了違約方要承擔損失等,但是并沒有具體的標準,使得實際執行起來沒法確定,造成一定的舉證不能,很多損失銀缺乏足夠的依據和政局支持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比如,對違約方可以這樣約定:違約方支付對方貨款總額的20%的違約金。
基于此,對于違約的約定一定要具體明確,否則,連違約的問題都沒法確定,那損失或者違約金的也就失去了意義。
第四:權利義務內容要具體明確
比如,一個土地租賃合同,一定明確土地的四至,不能產生歧義,而且一定要有雙方蓋章認可的位置圖,防止對方鉆空子。
第五:明確定金和訂金的含義
定金是訂立合同的保證或者叫擔保。
一旦收到定金方違約依法違約方要雙倍返還對方;交付定金方違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而訂金確實訂立合同的資金。
合同不能履行,收到訂金的一方要返還訂金。
不會涉及雙倍返還的問題。
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匯總23篇)篇十五
在我們的正常經營活動中,合同是非常重要的。雖然口頭合同也有效,但涉及單位經營的一切合同都應當采取書面的形式訂立。訂立合同時,要力爭做到用詞準確,表達清楚,約定明確,避免產生歧義。對于重要的合同條款,要仔細斟酌,最好是參考一些標準文本并結合交易的實際情況進行增刪,對于重要的合同應請專業律師審查防患于未然。
合同簽訂中的法律問題
一、主動起草合同
在經營活動中,我們要力爭自己起草合同。為什么提出這個問題?(有沒有人知道?)
二、管轄
《民訴法》第24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院《關于確定經濟糾紛案件管轄中如何確定購銷合同履行地的規定》:當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確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貨物到達地、到站地、驗收地、安裝調試地等,均不應視為合同履行地。
選擇有利的法院作為訴訟管轄地,能夠有利地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中國司法環境,決定了在很多情況下法院審理常常受到當地各種因素的干擾與牽制。絕大多數法院在審理案件時,都會或多或少地考慮地方保護主義、或多或少地受到當地因素的影響。選擇有利的受訴法院,有利于公司與法院溝通、有利于律師與法院溝通,有利于案件的審理和執行。
1、約定我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為受訴法院; 建議在合同中約定我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為訴訟管轄法院。
但是,這樣明確的約定有時難以取得對方的同意,特別是在買方市場下,其往往要求將受訴法院確定在其所在地。在這種情況下,處于劣勢的賣方企業要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受訴法院在我司所在地,這種可能性極小。為此,我們可要求雙方在合同中對受訴法院不作約定,但是我們一定要多個心眼,在合同中約定交貨地點或者履行地點。以便對方違約時,我方可以選取擇對自已有利的法院來審理案件。
2、約定我方所在地為交貨地點。
交貨地點與供貨地點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術語。在日常口語中,供貨地點是指貨物裝載、起運的地點,即我們常說的發貨地點。
交貨地點是表示貨物所有權由賣方轉移給買方的地點,其往往與貨物的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及地點有密切關系。而且,在合同沒有約定訴訟法院的時候,交貨地點將成為選擇受訴法院的重要依據。
正是因為交貨地點如此重要,而且,在合同中約定交貨地點在我司所在地往往不會引起對方的多疑,因此,不論我方是買方還是賣方,在合同未約定訴訟管轄地時,務必約定我方所在地為交貨地點。因為這將直接關系到訴訟法院選擇,直接關系到日后訴訟的勝敗。
還有,約定我方所在地為交貨地點,還可以規避貨物運輸中的各種風險。
3、約定我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如前所述,在合同未約定訴訟管轄法院時,履行地點也就成為選擇受理法院和訴訟勝敗的關鍵。
所在地履行。我們看到很多合同會寫合同簽訂地,而這樣的約定于我們毫無意義。建議今后我們在合同不起眼的地方注明合同履行地,以取代合同簽訂地。
三、不可抗力
我們簽訂的合同里面,很多都注意到了對不可抗力的約定,但大多數都表述為:遇到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
從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五十三條對不可抗力的定義以及我國有關法律對不可抗力的規定來看,在我國,不可抗力的范圍包括:
(一)自然災害
包括地震、洪水、海嘯、火災等,因自然災害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應使當事人被免除合同責任。
(二)政府行為
它是指當事人的合同訂立以后,政府當局頒布新的法律、政策、行政措施而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當然,對政府行為的外延必須作限制性解釋,所謂政府,僅指那些具有行政規章制定權、實施權的政府部門,如國務院、國務院各部委、省政府、市政府等,而不包括各級政府下設的局、處、科、室進行日常工作頒發的文件。
(三)社會異常事件
主要是指一些偶發的事件阻礙合同的履行,如罷工、騷亂等。這些事件是社會中人為的行為,但對于合同當事人來說,在訂約時是不可預見的,因此也可以成為不可抗力的事件。
我為什么要將不可抗力單獨提出來說,是因為我隊有數份合同,因為沒有約定不可抗力,到目前為止,還有很多債權沒有收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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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匯總23篇)篇十六
大量的勞動爭議訴訟難以裁定,98%的原因集中在對事實認定的爭議上,這就是不簽或錯簽勞動合同導致的。
因此,深圳律師為準備找工作、簽訂勞動合同的朋友們提供幾點建議: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單位地址、電話要知道。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合同中。
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沒有明確具體的工作性質,發生勞動爭議時容易敗訴。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如標準工資是多少?有沒有獎金?獎金是根據什么標準發放的?這些數據一定要在合同中體現,不要輕信老板的口頭承諾。
4、關于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法律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僅約定試用期的合同是無效的,試用期結束就要求勞動者走人是耍賴。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不得無理由解除勞動關系;除非勞動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才能走人。
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金還是通過銀行支付到賬戶中。有的單位采取扣發員工一個月工資的.方式拴住勞動者,這種行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勞動合同終止后,用人單位拒絕提供被扣發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問題。
6、勞動者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有的勞動者為多掙錢,默認
了企業要求嚴重超時的加班加點,這是違反勞動法的,現在越來越多的工資爭議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環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學性的制革、制鞋行業企業,還有機械加工行業可能給工人帶來的機械性傷害的工作環境,都要在合同中對環境危害可能造成的傷害明確表達出來。
7、社會保險約定。有的企業以“不辦社保可以多領工資”的說法,來誤導勞動者主動選擇放棄社保。深圳勞動律師提醒勞動者:對于社保問題要有長遠的考慮,工作時間越長,這個問題就越大,它涉及到養老的問題;一旦發生工傷意外等,最快速的解決方式是先通過勞動者購買的社會保險,快速選擇走工傷保險補助的綠色通道維護傷者權益。
8、不要簽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業為應付檢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讓勞動者簽名、按手印,走一個過場,勞動者也不拿合同當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沒有蓋章。一旦發生勞動爭議,這類合同是無效的,同時,勞動者的維權成本高昂。
9、約定了不合法內容的合同無效。如女職工不得結婚生育、因工負傷的“工傷自理”,要求勞動者簽訂生死契約等,這些條款在法律上無效,勞動者可以拒簽。
10、勞動合同蓋章后,勞動者本人和用人單位要各保管一份。勞動合同是發生勞動爭議時,勞資雙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憑證。在辦理的工傷案件時,因勞動者手頭沒有勞動合同,在要求用人單位賠償遭到拒絕的案例不在少數。有的企業在合同簽訂后,把兩份合同都收走,發生爭議時,勞動者手里沒有合同,單位可以不承認有此人。 此外,即使有勞動合同,仍要保存好能夠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如工資條、入職面試字條、工作證件、體檢表格、單位簽字等。
一、 簽訂合同人員:單位除退休人員外所有在職在編人 員;2017年、2017年聘用的新教師此次不簽,待聘用時簽訂的合同期滿后,再填寫《聘用合同續簽書》(合同書的附件5);2000年以后通過參加聘用考試工作的人員在《事業單位現有在職人員聘用登記表》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備案花名冊》在備注一覽中注明“xxxx年招聘”;借調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訂合同,已開調令未調工資的人員與新單位簽訂合同。
二、 對工齡已滿25年或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已滿10年 且年齡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受聘人員,按照人社局要求,如果個人同意,可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至退休,但是個人必須寫申請,單位留存(盡量還是三年一簽)。
三、上報材料及時間安排
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事業單位現有在職人員聘用登記表》左上方用鉛筆寫上檔案號。
2、上報電子版時,以學校為單位,《事業單位現有在職人員聘用登記表》的電子版名稱為該同志的名字,電子版發郵箱:#url#。
3、上報時間: 2017年1月19日前報送市教育局政工科。
四、如有疑問可打電話:7251618或我的手機。
教育局政工科
2017年1月12日
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匯總23篇)篇十七
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內銷房、外銷房等;。
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6.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7.保修責任;。
8.乙方使用權限;。
9.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10.違約賠償責任;。
11.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設備標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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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匯總23篇)篇十八
合同。
對方為自然人:核實并復印、保存其身份證件(勿以名片代之),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為能力。
2、合同對方為法人:
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注冊資料并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
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3、合同對方為“其他組織”:
對方當事人為個人合伙或個人獨資企業,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
法人籌備處:確認經辦人身份及股東身份,加蓋法人籌備處和股東公章。
4、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2、采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并蓋章簽字;。
3、倒簽合同要標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
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
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包裝方式要具體、明確;。
3、注意驗收方法、程序和時間;。
4、履行方式須具體:交貨方式、結算方式;。
5、履行期限須確定某一時間點或時間段;。
6、盡量明確本司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7、違約責任要量化為違約金或確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8、解決爭議辦法為協商、訴訟,約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或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
1、盡協助、通知義務;。
2、訂約時獲取的對方商業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對公司開出的授權委托書、介紹信、蓋章的合同書等授權性文件要跟蹤管理,出具時應標明合同對方名稱及授權范圍、有效期限,業務結束要及時收回。
業務人員離職要及時收回上述文件,無法收回的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單位并做證據保全。
發現業務人員在委托授權終止后仍以本司名義簽訂合同的,及時確定是否追認;不予追認的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進行證據保全。必要時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遇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受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及時收集保全證據,在除斥期間內行使撤銷權(即一年)。
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匯總23篇)篇十九
據我們從北京市建筑裝飾協會家裝委員會了解到,北京市家庭裝飾裝修使用的正式合同為北京市工商局1999年9月1日頒布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施工合同》。在北京地區施工的家庭裝修工程都必須統一使用此合同。
1、應查看裝飾公司是否有工商營業執照;。
2、應查看裝飾公司是否具有資質證書;。
3、應讓裝飾公司先出設計草圖;。
4、考察裝飾公司用的是否是北京市工商局頒發的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6、審核報價,看一看裝飾公司執行的是否是北京市行業指導價,否則不要輕易簽訂;。
7、詢問裝飾公司施工期間他們自己是否有質檢員到施工現場巡檢,能否提供質檢記錄。
首先,我們看到的合同封面是北京市家裝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1999版),下面要填寫是發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各是誰、資質等級及合同編號,最下面寫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日期是1999年6月。現在家裝工程統一發的是家裝資質證書,您一定要查看裝飾公司是否具有資質證書。另外提醒您注意,合同必須加蓋施工單位的公章,以保證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首頁有使用說明,第一是此合同文本適用于行政區域內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第二是工程承包方(乙方),應具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并具有承攬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的相應資格;第三是甲、乙雙方當事人直接簽訂此合同的,應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凡在本市各家庭裝飾裝修市場內簽訂此合同的應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市場有關管理部門各執一份)。
合同第一頁是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您要將合同中的發包發(甲方)、承包方(乙方)寫明,特別是承包方一欄,應寫明裝飾公司的名稱、營業執照號、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本工程設計人及施工隊負責人,如果裝飾公司屬掛靠、承包企業的,“委托代理人”一欄要填寫法人委托的代理人姓名及聯系電話,并請該公司出示由被掛靠單位法人開具的“法人委托書”。
1、合同第一條是工程概況,首先是工程地點,一定要填寫詳細;其次是工程承包可采用三種方式,即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采取何種方式完全由甲方決定。其次是工程期限,最后將合同總造價寫清楚。
2、合同第二條寫到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并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3、合同第三條是施工圖紙。合同中規定了兩種方式,第一是甲方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
4、合同第四條規定了甲方的工作,即您的施工地要具備施工的條件。
5、第五條規定了乙方應做的工作,即避免野蠻裝修。
6、第六條是工程變更。
7、合同第七條是材料供應。第一按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第二按合同約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
8、合同第八條硬性規定了工期延誤的解決方法。
9、合同第九條是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按照20xx年3月1日執行的《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定》。
10、合同第十條是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合格的填寫是:第一階段是即主要材料進場時驗收;第二階段是隱蔽工程結束后進行驗收;第三階段即工程全部結束,驗收合格用戶簽字,結算完畢,進入保修去現場驗收即可。乙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參加驗收,階段驗收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
11、合同第十一條是幾種工程款支付方式,一種是開工前先付60%,然后在工程進度過半后,將其余的40%繳付給該公司所屬的家裝交易市場合同認證處,再由市場根據工程進度和質量付給裝飾公司。另一種是分三次付款,您可按開工前三日付60%、工程進度過半付35%、驗收合格后付5%來安排。
12、合同第十二條是違約責任,其中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定要認真填寫,出了問題,全靠它的約定賠償您的損失。
13、合同第十三條是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首先您可以填向裝飾公司所在的市場的管理部門申請解決,解決不了,可到所區消協或北京市建筑裝飾協會家裝委員會調解,實在解決不了,可向當地(區或縣)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裁決。
14、合同第十四條是幾項具體的規定,涉及到垃圾清理費、施工期間及工程竣工驗收后鑰匙的保管及更換、施工期間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等等。
15、合同第十五條是附則,其中規定合同必須經雙方簽字。
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匯總23篇)篇二十
裝修合同就是為了房屋裝修而簽訂的合同。
這個合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在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的協議。
二、裝修合同的作用
裝修合同簽訂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明確責任。
裝修合同是家裝質量的約束憑證,也是避免家裝糾紛保證書,是業主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武器”。
三、裝修合同簽訂流程
了解裝修合同簽訂流程,可以讓我們在一開始就不至于處于被動的位置。
簽訂裝修合同流程一般如下:意向——設計確認——預算提交——總價確認——質量——工期——付款——合同責任確認——簽字生效。
四、裝修合同簽訂應避免的事項
1、書面文件不全
經雙方認可的工程預算書以及全套設計、施工圖紙,均為合同有效構成要件。
有些裝飾公司在與消費者簽定裝修合同時,這些書面文件不齊全,給以后進行家裝工程帶來了隱患。
消費者應把以上三項文件及支付費用的單據妥善保存。
2、合同主體不明晰
合同中應首先填寫甲方、乙方名稱和聯系方式,很多公司公司名稱,是否與合同最后蓋章的公司名稱一致。
3、權利義務不清
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裝修合同中規定了甲乙雙方應盡的義務。
裝修過程中,難以避免出現偶然因素影響施工進度,比如施工現場的安全問題、施工人員身體狀況等等,在合同中應逐一細化,讓雙方的責任歸屬更加明確。
4、增減項未加入合同
5、監理概念模糊
合同中規定了可以實行工程監理,作為工程監理人,其身份是獨立于裝修公司之外的。
五、裝修合同簽訂前注意事項
1、裝修合同簽訂不能急
裝修合同是裝修工程中最主要的法律文件。
當所有的設計和工程預算都談妥后,簽訂裝修合同是裝修開工前必須履行的一道手續。
很多消費者在面臨簽合同時,就開始急躁,希望盡快和裝飾公司簽合同,盡快進入施工階段。
但是在此建議消費者,簽合同不能著急,需要各方面做好了解,談好設計和預算等后才簽合同,以防止吃虧。
2、必須檢查裝修公司的.手續是否齊全
一個合法經營的裝飾公司,營業執照是必要的。
現在很多公司都開設了分支機構,對這樣的公司還應該檢查對方是否有法人委托書。
提醒千萬不要和只有一張營業執照復印件的人談家裝工程,因為誰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
六、常見裝修合同貓膩
大家不要以為有了合同就可以放心了,其實,在裝修公司的合同中,同樣也存在一些隱含的漏洞、陷阱,這些都可能讓業主成為裝修的“受害者”。
下面我們就一一為大家羅列出裝合同中隱含的5大陷阱及應對方法,各位業主在裝修的時候可千萬要小心了。
1、工藝說明模糊不清
裝修公司或工頭報價時由于業主更多地會關注單項的價格,而經常忽略工藝說明,尤其是用什么材料、什么規格、什么等級以及應有的說明。
一業主訴說親身經歷:當時啥也不懂,裝修公司和工頭給的報價單上就是用了模糊字詞,例如:柜體、柜框用大芯版,實木收邊,水泥,刷界面劑,紙面石膏板封面等等,都是一道道陷阱。
2、單項面積上做手腳
一般業主也是關注單項的價格,至于實際的面積一般是大致估計,實際上這一塊也是裝修公司或工頭做手腳的地方,如果每項面積都稍微增加一些,單項價格又高,那么少則幾百,多則幾千就出去了。
單項價格談定了以后,一定要和裝修公司或工頭一起把單項的面積尺寸丈量一下,并記下來落實到紙面上,以免到時就面積和尺寸的大小扯皮。
3、在報價單上做手腳
一些奸詐的裝修公司或工頭就會在工藝說明或面積上做些手腳,簡化一些工藝或者說對某些材質進行偷換。
在簽定合同時,一定要親自逐項比較和核對相應的條款,是否跟裝修公司或工頭談妥的最后條件一致,不能忽略任何細節,不給留下任何可乘之機。
4、材料進場時提供劣質產品
雖然在合同上和報價單上寫得很清楚,該用什么材質、什么規格、什么等級的產品,但一些抱有僥幸心態的裝修公司或工頭總會鋌而走險,改頭換面來個以假蒙真,如果業主不細心、不關心的話,劣質材料就這樣偷偷進場了。
材料進場的時候,最好要自己親自到場,帶上合同和報價單,并請懂行的人或監理到場一起驗收。
5、材料陸續進場時先進部分好的材料蒙騙過關
材料陸續進場時先進部分好的材料讓你驗收以求蒙騙過關,趁業主不在進劣質材料。
工人進場的時候工頭肯定會進一部分材料,并要求業主到場驗貨。
有一開始就按合同規定來的,但也不可避免出現一些黑心的工頭,先進一些好材,趁業主不在偷換一些劣質材料,有的干脆不先告訴業主裝修進程,先讓劣質材料使用在隱蔽工程里。
七、裝修合同糾紛如何解決
業主遇到無良裝修公司,出現裝修合同糾紛應該如何解決呢?是打碎牙齒自己咽下去?還是勇敢站出來去盡力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大部分人應該都會選后者吧,但是大家知道出現這種情況有哪些方法解決么?
1、解決裝修糾紛的法律法規
針對裝修糾紛,有關部門制訂了一些規定。
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建設部[997]60號《建設工程質量投訴處理暫行規定》、建設部[997]9號文《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等法規。
《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發生了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糾紛,可以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的機構進行投訴,也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解決裝修糾紛的五大途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時,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與裝修公司協商解決
2、業主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裝修公司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但必須注意,一般情況下,如提請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訴訟。
3、解決裝修糾紛的流程
此外,行業規定對糾紛的解決也提供了諸多方法。
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匯總23篇)篇二十一
1.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1.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1.3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1.4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1.5 授權證書復印件(如相對方為代理商時,需想對方提供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或委托 代理類合同,授權委托書或委托代理類合同應加蓋授權方公章)
1.6簽約代表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1.7簽約代表身份證復印件(簽字)
2.相對方為自然人
2.1身份證復印件(簽字)
2.2 或,護照復印件(簽字)
收到相對方上述證明文件后可到相關行政部門網站上查詢核對證明文件真實性。如收到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后可到相對方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官方網站上查詢該企業工商登記基本信息,核對與營業執照上信息是否相符。
二.合同手工填寫具體要求
1.盡量減少手工填寫處;
2.手工填寫應字體完整、清晰、無錯字或別字;
3.所有手工填寫的部分不允許有涂改或涂抹;
4.必須使用黑色或藍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書寫。
三.合同條款要求
1.合同條款版面、格式應美觀,通篇保持規律一致;
2.合同條款序號應連續,不能重號或斷號,各條下屬的款、項序號類型應保持一致;
3.合同條款內容必須填寫完整,勿留空白待填處;
4. 相對方提供發票的,應在合同中約定發票的稅費由相對方承擔。
四.簽約日期要求
3.合同倒簽的,雙方簽署日期應保持一致,倒簽到合同期限起始日期前。
五.需要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章的地方
1.合同中手填涂改或涂抹處;
2.合同尾頁雙方簽章處;
3.簽約證明文件、授權書;
4.所有合同及附件,必須加蓋騎縫章。
六.其他注意事項
2. 合同相對方同意律師初審修改意見的不需再報復審;
4.如合同相對方不同意律師初審修改意見或有其他較大修改處的,請在合同中的對應處做批注提示,再報律師復審。
以上為在合同簽署過程中需注意的事項,請各位同仁在合同簽署時按本注意事項執行,如有疑問請隨時與我溝通。謝謝!
尚倫律師事務所王儒峰
聯系方式:13521718719
一、簽訂合同的原則
簽訂合同必須遵循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必須堅持“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二、合同的主要同內容
1、部首部分要寫明雙方的全稱;
2、標的物的名稱、地址、編號、面積或數量等;
3、合同有效期限;
4、收、付款項目、金額及收、付款時間和方式;
6、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安全責任、違約責任等;
7、合同的變更、續簽及終止;
8、合同的未盡事宜、爭議的解決方式和地點,以及合同的份數和生效時間;
9、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當事人)姓名、辦公地址(或住址)、電話、簽約時間、簽約地點、簽字、蓋章、按印等(只能使用行政或合同專用章)。
三、合同的'附件
1、雙方單位的營業執照、代碼證、等級證、資質證等復印件;
2、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當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授權委托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4、產(商)品的合格、專利證書等;
四、簽訂合同的注意事項
1、合法性:合同內容和標的物是否合法,當事人有無簽訂該合同的權利和
資格;
3、可行性:雙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等。
4、合同的簡潔性:簽訂合同要“簡明扼要”,前后條款和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的內容不能重復。除格式合同外當時不寫補充條款。
五、合同的審核和批準
2、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集團公司領導批準后執行;
3、上報最好用電子文檔傳送,且對方不能先蓋章,以便更改。
六、合同的履行
1、合同一旦簽訂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2、相關部門負責人和財務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因失職而造成損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七、合同歸檔及管理
合同原件及附件由部門財務或財務結算中心留存管理,相關部門留存復印件。
凱信集團財務結算中心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匯總23篇)篇二十二
每年的7月,都會有一批批應屆畢業生走進企業,邁入職場。緊張的求職后換來了一份沉甸甸的合同,簽署時才發現,少則幾頁多則幾十頁的《勞動合同》中內容可真不少。那么對于新員工來說,在簽署勞動合同時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據此,筆者采訪了資深律師高律師,請他談談“職場菜鳥”入職須知的幾件維權要事。
試用期約定有效嗎?
【案例】剛剛大學畢業的小王應聘某貿易公司,經過幾輪面試,最終獲得錄用。簽訂勞動合同前,公司人事告知小王,公司在與新員工建立勞動關系時,一般會先簽訂一份試用期合同,期限為三個月,期間工資為元。待三個月試用期滿后,如果員工能夠為公司帶來新的訂單,公司會與之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正式合同期工資為3000元;如果三個月試用期滿后,小王沒有達到公司規定的業績,公司將不再聘用小王。然而,小王剛工作至兩個月,公司即發現小王的表現無法滿足公司的要求,便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與小王解除合同。
那么,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律師評析】試用期的三大法律問題第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直接簽訂試用期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高律師說,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據此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條款的前提首先是同時約定了長于試用期期限的勞動合同期,如沒有此前提,則雙方就試用期的約定即使有協商的.合意存在,也無法生效,反而會產生試用期期限“被視為勞動合同期限”的效果。因此,本案中,公司與小王簽訂三個月試用期合同的做法不合法。第二,試用期工資與“轉正”后工資的法律關系。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據此規定,且拋開“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與“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不談,僅討論勞動合同約定工資與試用期工資之間的關系,發現兩者之間存在必須滿足的法律要件,即“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而非可以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隨意就兩個數額進行自主約定。換句話說,如果雙方就試用期工資的約定數額未達到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單位即可能面臨被員工要求承擔“未足額發放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法律責任。因此,本案中,公司對員工試用期工資設定為2000元,勞動合同期工資設定為3000元的做法不當。第三,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時間前提?根據相關規定:“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此條規定,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前提有兩項:一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合法有效的試用期;二是勞動者正處于試用期。兩者不可缺一。本案中,基于第一條分析結果,公司并未與小王約定合法有效的試用期,因此,當然不能再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其勞動合同。
違約金、年底紅包約定是否有效。
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匯總23篇)篇二十三
根據《勞動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因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根據《勞動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并沒有規定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所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一些用人單位為了使自己在勞動者維權時處于主動地位,往往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導致勞動者在維權時無法證明雙方約定合同內容,甚至無法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使維權處于被動地位。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最遲應當在建立勞動關系后1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在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對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規定了如下的法律責任。
(1)支付雙倍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超過1個月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兩倍的工資。部分用人單位的管理者對此沒有用引起重視,認為已經與勞動者達成口頭協議,不用簽訂勞動合同,也有的管理者認為與員工彼此之間已經比較熟悉,為了省事,只與員工有個口頭協議。用人單位的這種行為是存在風險的,一旦雙方發生爭議,勞動者可以隨時向勞動部門舉報,而要求支付兩倍工資,這時用人單位必須按照雙倍的標準支付工資。因此,用人單位為了防范用工風險,避免不必要的增加用工成本,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2)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關系成立。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超過一年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未出現法定解除情形,用人單位無權解除勞動關系。一旦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管理權限即受到限制。另外,建立無固定期限勞動關系后,部分勞動者的工作積極性會受到影響,進而影響用人單位的生產效率,這也變相地增加了用人單位的用工成本。
(3)不將勞動合同交付勞動者將面臨賠償損失之責任。勞動合同作為勞資雙方權利與義務的憑證,應由勞資雙方分別持有,這樣有利于勞資雙方互相監督以確保勞動合同嚴格執行。因此《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另外,一些用人單位打著試用的旗號,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支付較低的工資,而在工作一段時間后,就將試用者趕走,以達到使用廉價勞動力的目的。試用期是勞動合同期限組成部分,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用工關系成立,則勞動關系便建立,則應受勞動合同法的約束,用人單位便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義務。如果有關用人單位存在上述情形,且雙方沒有約定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如果沒有集體合同的,其可以按照同工同酬的標準要求;如果雖有約定的,但約定偏低的(低于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低于約定工資的80%的,低于最低工資的),可以視為沒有約定,勞動者可以按照前述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如果用工期限超過一個月的,則可按照前面兩款提到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超過一年的并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為了防范用工的風險,節約用工成本,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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