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fā)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xiàn)專業(yè)化合作的紐帶。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擔保合同篇一
擔保合同擔保期限分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這是依保證人在保證關系中所處地位的不同所作的分類。
一般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一般保證與連帶保證的期限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
《擔保法》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guī)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擔保法解釋》第三十一條:保證期間不因任何事由發(fā)生中斷、中止、延長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二條: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nèi)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條:主合同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四條: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
第三十五條:保證人對已經(jīng)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或者提供保證的,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六條: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的,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同時中止。
從上面的內(nèi)容可以看出,擔保合同的擔保期限不能一概而論,需要根據(jù)擔保方式來確定擔保期限。對于債權人來說,了解擔保期限的規(guī)定至關重要,只有在擔保期限以內(nèi)才能主張自己的擔保債權,才能獲得法律的支持與保障。
擔保合同篇二
抵押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jīng)各締約人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
第一條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抵押借貸行為。
第二條貸款用途:(該貸款須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x(大寫);(小寫)x¥.(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貸款方式:貸款人于xx年x月x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發(fā)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貸款期限:貸款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
共,實際貸款日與上述記載貸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款借據(jù)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jù)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登記機關允許領取他項權利證書兩日內(nèi),貸款人必須辦理領取手續(xù)并向借款人全額發(fā)放貸款,否則視為違約。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nèi)付清,第二期利息于xx年x月x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后還息日為xx年x月x日。
第七條貸款償還:借款人于年月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nèi)的,除按實際日數(shù)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shù)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shù)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補償,剩余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規(guī)定計收(本條款適用于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nèi)的,提前還款另行協(xié)商。
第十條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shù)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并積極配合貸款人調(diào)查、審核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chǎn)、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shù)額發(fā)放貸款。
第十二條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于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jīng)濟組織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借款人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三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擁有。
并有處分權的位于、建筑面積為x平方米、建成年代、產(chǎn)權證字號為的合法房產(chǎn)抵押給貸款人,做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chǎn)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抵押房產(chǎn)價值采用第方式確認。
1、經(jīng)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x元,抵押率為.2、不經(jīng)評估,由締約各方協(xié)商確認市值為x元,抵押率為.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xiàn)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nèi),抵押人應持房地產(chǎn)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xié)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第十六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xiàn)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chǎn)辦理財產(chǎn)保險,并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如被保險房產(chǎn)在投保期內(nèi)出現(xiàn)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yōu)先收回抵押貸款。
甲方
乙方
擔保合同篇三
擔保期限是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期間,即擔保人在債務期滿后的兩年內(nèi)承擔擔保責任。如果是一般保證,債權人向借款人催收,既引起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也引起擔保債務訴訟時效產(chǎn)生并中斷,擔保責任期間將延長兩年如同訴訟時效一樣。而如果擔保人承擔的是連帶責任,則不因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而中斷,即連帶擔保期間產(chǎn)生訴訟時效且中斷,必須由債權人向擔保人直接追索,否則,擔保責任期間屆滿,擔保人責任免除,不再會產(chǎn)生訴訟時效,也就不會獲得二年的時效保護期間。
對于六個月的規(guī)定,是指沒有約定擔保責任期間的,給予債權人在主債務期滿后六個月內(nèi)及張擔保責任的權利期間,這個期間是不變期間,如未主張,則擔保人同樣免責;如果債權人主張的,擔保期間終止,重新計算二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相關知識:擔保的范圍
1、保證擔保范圍
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2、抵押擔保范圍
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抵押權的費用。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質(zhì)押擔保范圍
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zhì)物保管費用和實現(xiàn)質(zhì)權的費用。質(zhì)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4、留置擔保范圍
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留置物保管費用和實現(xiàn)留置權的費用。
綜上可知,擔保合同的擔保期限一般為兩年,但是由于情況不一樣,具體的擔保期限起算時間就會不同,同時在擔保的過程中要是遇到一些特殊情況的話,則擔保期限還有可能終止。更多擔保合同方面的知識,歡迎你到網(wǎng)站進行詳細了解。
擔保合同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甲方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簽訂的第號《委托擔保合同》和借款方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借款方的擔保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xiàn),乙方為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jù)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反擔保范圍:_________________
二、如借款方未能按借款合同和委托合同規(guī)定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須先向借款方追償,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5天內(nèi),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方所欠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賠償金、擔保費及違約金等支付給甲方,其中借款人的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至乙方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jù),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涉及重大經(jīng)濟糾紛訴訟;
3、被行政機關執(zhí)行重大的行政處罰;
4、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jīng)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登記事宜發(fā)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至4項情形應在事后三日內(nèi)通知甲方。
四、如果乙方未能按前條規(guī)定期限履行保證責任,由此造成的全部經(jīng)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就其違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數(shù)額為借款方應付甲方款項的5%,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仍應支付賠償金。
五、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xié)商解決,經(jīng)協(xié)商未能解決時,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配偶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篇五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guī)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chǎn)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guī)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nèi),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guī)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jù),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guī)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jīng)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guī)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fā)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shù)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guī)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xù)有效。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zhuǎn)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fā)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jīng)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jīng)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xié)商解決,經(jīng)協(xié)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zhí)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
擔保人名稱:
(法人公章)
簽發(fā)人:
職務:
簽發(fā)日期:
擔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擔保合同篇六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被擔保方: (以下簡稱丙方)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lián)碛械奈挥冢?)的 (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賦予乙方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nèi)返還乙方投資本金和投資收益,則乙方可以將甲方抵押財產(chǎn)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chǎn)所得的價款抵償乙方投資本金和投資收益(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xiàn)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chǎn)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記
3、 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四、 抵押保險
1、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chǎn)辦理財產(chǎn)保險,并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保險財產(chǎn)如發(fā)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yōu)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險金的權利不受人的侵犯廢止。
2、 甲方負責繳付保險費;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險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五、 抵押解除
2、 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系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財產(chǎn)的處分
(一) 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即可對抵押財產(chǎn)進行處分:
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 丙方發(fā)生解散、破產(chǎn)或被依法撤銷而又無人代其承擔債務的。
(二) 處分方式:乙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
1、 與甲方協(xié)議折價轉(zhuǎn)讓;
4、 乙方向乙方營業(y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 處分抵押財產(chǎn)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3、 在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乙方須將余款交還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據(jù)上述規(guī)定處分抵押財產(chǎn)時,有權簽署有關抵押財產(chǎn)的買賣、出租之文件和合約,有權出具收據(jù)或文件。
(五) 乙方按本合同規(guī)定處分抵押財產(chǎn),甲方不得為此提出損失賠償。
七、 特別約定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
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規(guī)定;
2、 甲方的財產(chǎn)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3、 丙方無償還能力或可能破產(chǎn);
4、 甲方放棄該抵押財產(chǎn);
1、 要求甲方和丙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 要求甲方采取補救措施;
3、 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方式處分抵押財產(chǎn)。
八、 甲方聲明及保證
1、 保證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
6、 末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可將本合約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chǎn)再抵押、出售、出租、贈與、轉(zhuǎn)讓、抵銷債務、托管、轉(zhuǎn)借或以任何方式處置。
8、 準許乙方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nèi)進入抵押物,以便查驗;
9、 在更改地址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時繳交有關抵押財產(chǎn)的任何稅費;
13、 甲方如發(fā)生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如甲方發(fā)生分立,由變更后的機構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并承擔連帶責任。若甲方違反上述聲明及保證,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條所述處理方式進行違約處理。
九、 涉及本合同有關稅費,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十、 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乙方對甲方或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給予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zhí)行,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不能作為乙方對甲方或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的許可,亦不能視作是乙方對甲方或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采取法律措施的棄權。
擔保合同篇七
擔保人: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郵寄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電子郵件地址: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郵寄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電子郵件地址:__________
為保證_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__________愿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經(jīng)審查,債權人同意接受__________為保證人,雙方協(xié)商一致,按照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擔保范圍
1.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含罰息)、債務人應支付的賠償金、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含訴訟費、律師費等)。).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金額:_________。
2.合同雙方對保證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承擔全部債務。
3.保證合同中雙方約定的保證責任范圍超出保證責任法定范圍的,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效力,但超出保證責任法定范圍的部分不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擔保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擔保人自愿履行后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條保證和擔保方式
1.本合同的擔保方式為:
(1)一般擔保;
(2)連帶責任保證。
2.本合同當事人對保證方式?jīng)]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擔保人對主合同中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債務人不履行主合同約定的債務或者不完全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4.兩個以上擔保人同時或者分別為同一債務提供擔保的,各擔保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擔保份額的,視為共同擔保。
5.連帶保證債務人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時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連帶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不能向債務人追償?shù)牟糠?,由各連帶保證人按照共同保證中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分。
第三條保證責任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止。
2.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zhuǎn)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范圍內(nèi)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zhuǎn)移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jīng)其同意轉(zhuǎn)移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主合同雙方同意變更主合同除______以外的其他內(nèi)容,應事先征得本合同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jīng)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期間,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數(shù)量、價格、幣種等內(nèi)容。未經(jīng)保證人同意,債務人債務減少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債務人的債務加重的,保證人對加重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6.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了主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經(jīng)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的期間。
7.債權人和債務人約定變更主合同內(nèi)容,但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
8.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9.同一債權既有擔保又有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債權人可以請求擔保人或者該財產(chǎn)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當事人對保證范圍或者擔保物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可以向債務人主張賠償或者要求其他保證人清償其份額。
10.同一債權同時具有擔保和實質(zhì)擔保的,實質(zhì)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或者因不可抗力導致抵押物滅失且無代位求償權的,保證人仍應當按照合同或者法律規(guī)定承擔擔保責任。
11.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債權人未行使擔保物權,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nèi)減少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第四條擔保人的權利和義務
1.在保證期間,如果保證人發(fā)生變更、撤銷或其他可能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更,保證人應提前______天書面通知債權人,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應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保證人作為債權人接受的新保證人在天內(nèi)履行。
2.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得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承受能力的擔保。
3.本合同主合同同時有保證和物質(zhì)保證的,保證人對物質(zhì)保證以外的債權承擔責任。債權人放棄對財產(chǎn)的擔保的,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nèi),保證人免除擔保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串通,騙取擔保人提供擔保的;
(2)主合同債權人采用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違背真實意思提供擔保。
5.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主張賠償。
6.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chǎn)案件后,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擔保人可以參與破產(chǎn)財產(chǎn)的分配,提前行使追索權。
7.本合同保證期間,保證人再次向他人提供擔保的,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并應當取得債權人的同意。
第五條債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財產(chǎn)狀況進行監(jiān)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當如實提供。
(1)保證人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或有其他嚴重違約行為的;
(二)主合同履行過程中,債務人死亡、宣告失蹤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債權不能實現(xiàn),或者債務人已經(jīng)違約等。
3.債權人在訂立擔保合同前,有權以債務人不具備清償能力為由,拒絕與債務人提供的擔保人訂立擔保合同;但是,擔保合同一旦訂立,擔保人是否具有償付能力并不影響擔保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保證人的違約責任
1.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債權人支付被保證主合同項下金額的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債權人造成經(jīng)濟損失,違約金數(shù)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應當賠償債權人實際經(jīng)濟損失。債權人有權用擔保人存款賬戶內(nèi)的資金直接沖抵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擔保人未承擔擔保責任的金額、利息等費用。
2.債務人和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保證人和債務人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擔保人在此向債權人聲明并保證如下:
4.擔保人將不簽署和/或履行本保函
(1)違反或違背任何法律法規(guī)或擔保人的章程或設立文件,或
(四)以自有資產(chǎn)抵押的。
(5)擔保人在本保函項下的所有應付款項均無任何扣稅或預扣。
第八條擔保人的豁免范圍
1.擔保合同約定債權人轉(zhuǎn)讓其債權,免除擔保責任的;
2.保證期間,債務人雖取得債權人許可,將其債務轉(zhuǎn)讓給第三人,但未經(jīng)保證人同意;3.債權人與債務人約定不經(jīng)保證人同意變更主合同的(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4.在連帶責任保證中,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5.同一債權同時具有擔保和實質(zhì)擔保的,債權人放棄實質(zhì)擔保的,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nèi),保證人免除責任。
第九條通知
1.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所有通知、雙方之間的文件交換、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并可通過___________(信函、傳真、電報、親自等)方式交付。).如果無法通過上述方式送達,可以公告送達。
2.各方的郵寄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的,應在變更之日起日內(nèi)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非通知方應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相關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根據(jù)其進行解釋。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阻礙其履行期間,應暫停履行該義務。
2.聲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快書面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并向另一方提供關于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xù)時間的適當證據(jù),以及關于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聲稱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合同的履行客觀上不可能或不切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減輕此類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如遇不可抗力,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xié)商決定如何執(zhí)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應立即恢復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如果不可抗力及其影響不能終止或消除,導致任何一方喪失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能力,雙方可協(xié)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此不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方無法合理控制的、不可預測的或不可避免的、即使可以預測也無法克服的、發(fā)生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后,使受影響方客觀上不可能或不切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火災、干旱、臺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戰(zhàn)爭(無論是否宣戰(zhàn))、騷亂、罷工、政府行動或法律規(guī)定等社會事件。
第十二條合同變更的終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第十三條合同解釋
如果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nèi)容不明確,本合同雙方可根據(jù)本合同的原則、本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相關條款的內(nèi)容做出合理的解釋。除非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沖突,否則本解釋具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補充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沒有規(guī)定的,雙方可以書面形式訂立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保證合同的有效性
1.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擔保主合同,主合同的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擔保人分支機構(企業(yè)法人)未經(jīng)擔保人書面授權或超越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擔保合同的,擔保合同無效或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保證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jù)其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沒有過錯的,由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
擔保人(蓋章):_______
債權人(蓋章):_______。
___年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