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應急預案可以提高人員的應變能力和應急處置效率,保護生命和財產安全。在這些范文中,我們可以了解到不同行業對應急預案的需求和重視程度,以及他們的一些創新和經驗。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專業24篇)篇一
近年來,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較為頻繁,而且一旦發生事故,影響往往都很惡劣。因此,從業人員懂得發生事故時的應急處理措施就顯得尤為重要。筆者在化工領域工作多年,在工作中積累了一些比較實用的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的方法,供相關單位參考。
(一)滅火方法。
用水冷卻達到滅火目的,但不能采取窒息法或隔離法。禁止使用砂土覆蓋燃燒的爆炸品,否則會由燃燒轉為爆炸。撲救有毒性的爆炸品火災時,滅火人員應佩戴防毒面具。
(二)撒漏處理。
對爆炸物品撒漏物,應及時用水濕潤,再撒以鋸末或棉絮等松軟物品收集后,保持相當濕度,報請消防人員處理,絕對不允許將收集的撒漏物重新裝入原包裝內。
(一)滅火方法。
將未著火的氣瓶迅速移至安全處;對已著火的氣瓶使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火勢不大時,可用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滅火器撲救。
(二)撒漏處理。
運輸中發現氣瓶漏氣時,特別是有毒氣體,應迅速將氣瓶移至安全處,并根據氣體性質做好相應的防護,人站在上風處,將閥門旋緊。大部分有毒氣體能溶解于水,緊急情況時,可用浸過清水的毛巾捂住口鼻進行操作,若不能制止,可將氣瓶推入水中,并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處理。
(一)滅火方法。
消滅易燃液體火災的最有效方法是采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滅火器撲救。
(二)撒漏處理。
及時用砂土或松軟材料覆蓋吸附后,集中至空曠安全處處理。覆蓋時,要注意防止液體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污染環境。
(一)滅火方法。
根據易燃固體的不同性質,可用水、砂土、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劑來滅火,但必須注意:遇水反應的易燃固體不得用水撲救,如鋁粉、鈦粉等金屬粉末應用干燥的砂土、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救;有爆炸危險的易燃固體如硝基化合物禁用砂土壓蓋;遇水或酸產生劇毒氣體的易燃固體,如磷的化合物和硝基化合物(包括硝化棉)、氮化合物、硫磺等,燃燒時產生有毒和刺激性氣體,嚴禁用硝堿、泡沫滅火劑撲救,撲救時必須注意戴好防毒面具;赤磷在高溫下會轉化為黃磷,變成自燃物品,處理時應謹慎。
撲滅自燃物品火災時也要注意:此類物品滅火時,一般可用干粉、砂土(干燥時有爆炸危險的自燃物品除外)和二氧化碳滅火劑滅火。與水能發生反應的物品如三乙基鋁、鋁鐵溶劑等禁用水撲救;黃磷被水撲滅后只是暫時熄滅,殘留黃磷待水分揮發后又會自燃,所以現場應有專人密切觀察,同時撲救時應穿防護服,戴防毒面具。
撲滅遇濕易燃物品時也應注意:此類物品發生火災時,應迅速將未燃物品從火場撤離或與燃燒物進行有效隔離,用干砂、干粉進行撲救;與酸或氧化劑等反應的物質,禁用酸堿和泡沫滅火劑撲救;活潑金屬禁用二氧化碳滅火器進行撲救,應用蘇打、食鹽、氮或石墨粉來撲救;鋰的火災只能用石墨粉來撲救。
(二)撒漏處理。
上述三類貨物撒漏時,可以收集起來另行包裝。收集的殘留物不能任意排放、拋棄。對與水反應的撒漏物處理時不能用水,但清掃后的現場可以用大量水沖刷清洗。
(一)滅火方法。
有機過氧化物、金屬過氧化物只能用砂土、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劑撲救;撲救時應佩戴防毒面具。
(二)撒漏處理。
在裝卸過程中,由于包裝不良或操作不當,造成氧化劑撒漏時,應輕輕掃起,另行包裝,但不得同車發運,須留在安全地方,對撒漏的少量氧化劑或殘留物應清掃干凈。
(一)滅火方法。
撲滅毒害品及感染性物品火災時應注意:氰化物發生火災時,不得用酸堿滅火器撲救,可用水及砂土撲救;滅火人員撲滅毒害品的火災時應根據其性質采取相應的滅火方法。撲救時盡可能站在上風方向,并戴好防毒面具。
(二)撒漏處理。
固體毒害品及感染性物品,可在掃集后裝入容器中;液體毒害品及感染性物品應用棉絮、鋸末等松軟物浸潤,吸附后收集,盛入容器中。
(一)滅火方法無機腐蝕品或有機腐蝕品直接燃燒時,除具有與水反應特性的物質外,一般可用大量的水撲救。但宜用霧狀水,不能用高壓水柱直接噴射物品,以免飛濺的水珠帶上腐蝕品灼傷滅火人員。
(二)撒漏處理液體腐蝕品應用干砂、干土覆蓋吸收,掃干凈后,再用水洗刷。大量溢出時可用稀酸或稀堿中和。中和時,要防止發生劇烈反應。用水洗刷撒漏現場時,只能緩慢地澆洗或用霧狀水噴淋,以防水珠飛濺傷人。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專業24篇)篇二
據新華社報道2005年3月29日晚,發生在京滬高速公路江蘇淮安段的一輛35噸液氯的槽罐車與一輛貨車相撞事故,導致槽罐車液氯大面積泄漏,造成公路旁3個鄉鎮大量村民中毒,京滬高速公路宿遷至寶應段關閉20個小時。到3月30日17時,已有27人中毒死亡,285人被送往醫院救治,疏散村民近1萬人。這起危險品運輸事故造成如此嚴重后果的原因之一就是肇事的槽罐車駕駛員逃逸,延誤了最佳搶險救援時機。
事故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了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存在的問題。
交通運輸行業是一個安全的高風險行業。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安全管理因其所屬行業的高風險性和危險化學品品種的多樣性、理化性質的復雜性、潛在的高危險性、事故高危害性而日益受到全社會的高度關注。如何提高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的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從而提高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理能力,使事故發生后能迅速得到控制并盡可能排除事故造成的危害,將事故對人民生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是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和行業主管部門亟待解決的課題。筆者覺得,編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應處理好幾個方面的關系:
現在還有不少運輸企業對編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的重要性、必要性認識不足,把它作為應付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安全檢查、年審把關、責任追究的擋箭牌。不少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對自身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理化性質、危害類型、造成事故的原因等缺少認真的疏理和分析,存在較嚴重的僥幸心理和無所謂心理,總覺得危險化學品運輸要求高、監管嚴,出事故的機率低,如果真的發生事故,也只能聽天由命,編制預案作用也不大。
在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大多缺少化工方面專業人員或專業人員嚴重不足的情況下,為完成法律法規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編制應急救援預案這一“規定動作”,過去一般拼拼湊湊,蒙混過關。近年來,隨著重、特大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頻繁發生,行業監管力度加大,要求提高,大多數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的預案編制工作都委托安全中介評估機構進行。由于現有的安全中介評估機構少且幾乎都是從事化工行業工作的,缺少交通運輸生產和管理經驗,編制出的應急預案缺少交通行業特點,針對性不強。
有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完成后,沒有認真組織單位從業人員系統地進行學習、消化,因而一旦發生事故自然束手無策,不知所措,逃之夭夭自然就在情理之中了。編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既是法律法規對運輸企業的要求,也是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提高風險防范意識,防止和減輕重、特大運輸事故發生的重要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職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應當制定有關交通事故、自然災害以及其他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應急車輛和設備的儲備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作為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一定要站在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高度,認識編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覺實現從要我編制和我要編制的轉變,這是搞好編制的前提。
危險化學品運輸是一種動態危險源,發生事故涉及面廣,危害嚴重,對社會公共安全也會造成很大的影響。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既不同于單純的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儲存企業,場所相對固定。也不同于普通的貨運企業,不涉及危險化學品,一旦發生事故一般不會造成危險和危害的擴大。
事實上,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比場所相對固定的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儲存企業發生事故的不確定性要復雜得多。既包括企業管理方面的因素、人的違章行為和失誤因素、車輛技術狀況及設施設備的缺陷、道路狀況、地形、人群、天氣的因素,還包括交通事故引發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和救援不當導致的事故擴大等等,且運輸距離越長,不確定性越多,企業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品種越多,不確定性越多,車輛變換運輸的品種越頻繁,不確定性越多。據統計,有50%以上的危險品運輸事故是由交通事故引發的。裝運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的技術狀況是引起事故的一個重要因素,狀況不好會嚴重影響行車安全,導致事故發生。
如1997年2月25日,一輛裝有156壇溴素的拖掛車在浙江省紹興嵊州三界地段,由于掛車接連的套桿突然斷裂,使車上40多壇溴素當場破裂,引起周圍群眾中毒,造成環境污染。對可能導致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原因的全面分析,是確定危險源點,增強預案適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基礎和前提。同時,場所相對固定的地方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和發生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需要社會救助時,對預案的要求也不同。前者一般只要有當地消防、環保、安監、醫院、行業主管部門的電話號碼就足夠了,而后者尤其是位置跨地區變化的車輛發生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需要社會救助時,就顯得不夠了,特別是運輸劇毒氣體的,最好要有沿途縣鄉政府的電話號碼,以便能在發生事故的第一時間里,通知當地組織有關人員緊急疏散、撤離。
現在,不少運輸企業在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時,沒有對運輸車輛的位置移動和移動過程中的復雜性給予充分的重視,對沿途危險路段調查不夠,對不在運輸企業所在地沿途需要經過的縣市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環保等的聯系的方式、方法未作交待,如果一旦在外地發生事故,運輸企業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鞭長莫及,不利于及時搶險、救援和采取控制措施,常常會擴大事故后果。
在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中,貨物的多次搬運裝卸,環境溫度或壓力的變化,操作不當,包裝容器的反復回收使用,桶蓋墊圈的失落,安全閥的變形斷裂等等,都可能造成氣體泄漏擴散,液體滴漏滲逸,固體破漏散落等危險化學品泄漏。及時正確的最初應急行動可以在事故升級前極大地降低事故的后果。
由于危險化學品具有易爆、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特性,特別是在運輸中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等化學危險安全事故,且一般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多數均具有二重甚至多重性,如甲苯,實際上它同時具有易燃品和毒害品的性質,所以盡可能詳細敘述針對承運的不同危險化學品發生泄漏事故及這些事故發生后的基本情況、危險目標及其危險特性、對周圍的影響、應當采取的控制措施、特別需要注意事項和回避事項及不同于其他事故應急的特殊步驟等對提高自救效率和成功率十分重要。
相當一部分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對承運的不同種類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泄漏事故的處理辦法,重視不夠,分析不夠,交待不細,加之,個別掛靠經營或承包經營的車輛安全管理不到位、投入不到位,沒有按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一旦發生泄漏事故,往往只能是依賴社會救助,造成事故得不到及時控制。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局為指導規范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專門出臺了《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并在導則中明確提出了建立安全運輸卡制度。安全運輸卡制度包括運輸的危險化學品性質、危害性、應急措施、注意事項及本單位、生產廠家、托運方應急聯系電話等內容。要求每種危險化學品一張卡片;每次運輸前,運輸單位向駕駛員、押運員告之安全運輸卡上有關內容,并將安全卡交駕駛員、押運員各一份。
從我們掌握的情況看,有的駕駛員、押運員長期在外“打游擊”,安全運輸卡制度還沒有得到全面的貫徹和落實,不少地方交通行業主管部門也沒有強力推進這一制度。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從總體上看,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面面俱到,關鍵環節、重點問題不夠突出,特別是運輸企業基本情況、危險目標的確定、內部保障等介紹偏多、每一種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泄漏時的處理辦法介紹不足;二是預案中相當一部分內容,對場所相對固定搬運裝卸、儲存企業比較適用,對跨地區危險化學品運輸這一動態危險源應急救援關系不夠密切;三是篇幅過長,不便使用。現在大多數從事危險品運輸的從業人員文化水平不高,化工專業知識缺乏。對28家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編制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審查表明,80%的預案在1.5—2.2萬字之間,一旦發生事故,也不便于查找有關內容。
因此,建議國家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危險品運輸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編制適用性的研究,盡快出臺適合運輸行業的具體規定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示范文本。目前一方面要進一步做好預案的完善,另一方面要積極推行安全運輸卡制度,對其進行的必要補充,充分發揮安全運輸卡的作用。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專業24篇)篇三
為加強我省道路運輸應急運力組織和保障工作,進一步提高道路運輸行業應對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維護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總攬全局,落實”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在全省范圍內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道路運輸應急指揮體系,以及分工明確、協調一致、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運力保障體系。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我省道路運輸行業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做好道路運輸應急運力的組織、救援和保障工作,完成各項旅客、重要物資的運輸保障任務,把突發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點。
(二)因交通事故或超載等原因,需轉運人員或貨物的情況;
(三)因洪澇、冰雪、地震等自然災害導致公路交通異常,嚴重影響道路客貨運輸的情況;
(四)政府指令性任務或國防交通運輸保障等其他需臨時調配運力的突發事件。
全省道路運輸行業建立省、地級以上市、縣(區)、運輸企業和客貨運站場五級道路運輸應急運力保障體系。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企業應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訂本級應急預案,明確職責與任務,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4.完成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下達的其他應急救援和保障任務。
(二)地級以上市道路運輸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4.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定期組織道路運輸企業和客貨站場進行應急預案演練,加強對轄區內道路運輸市場異常波動和各種突發事件的監測和預警。
(三)縣級(區、市)道路運輸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4.督促指導轄區內道路運輸企業、客貨站場制定應急預案,并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定期組織道路運輸企業和客貨站場進行應急預案演練,同時加強對轄區內道路運輸市場異常波動和各種突發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及時做好有關應急信息的上傳下達工作。
4.加強對本企業員工有關應急救援和事故預防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演練,使相關人員了解本企業承擔的有關應急任務的內容和要求,切實提高員工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五)客貨站場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3.加強對本站場員工有關應急救援和事故預防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切實提高員工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一)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
省交通廳根據春運、其他節假日和平時道路客運市場需求變化規律,分別制定了三個時段的全省道路客運應急運力及安排計劃(見附件1),并根據道路貨物運輸的特點制定了全省道路貨運應急運力及安排計劃(見附件2)。各市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應急運力計劃落實到位。
(1)常備應急運力。根據我省道路客運市場實際情況,平時非節假日期間,全省共安排400輛常備客運應急運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將分解到本市的常備應急運力落實到位,并于每年的1月1日前將當年常備應急運力的落實情況按照附件3的要求報省交通廳備案。常備運力需調整的,應及時報省交通廳備案和調整。除常備應急運力外,各市還應準備部分后備運力,指定1到2家規模較大且經營管理規范的包車企業的客運車輛作為常備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時的補充。
(2)節假日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根據”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和”十一“6個三天以上的節假日期間,我省中、短途旅客出行較多的特點,全省在上述6個節假日期間共安排700輛客運應急運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在每個節假日開始前5天,將分解到本市的節假日應急運力超出常備應急運力部分落實到位,并將落實情況按照附件3的要求報省交通廳備案。
(3)春運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針對春運期間客流量大、持續時間長等特點,全省春運期間共安排1000輛客運應急運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在每年春運開始前10天,將分解到本市的春運應急運力超出常備應急運力部分落實到位,并將落實情況按照附件3的要求報省交通廳備案。當春運應急運力仍不能滿足需求時,各市可根據本地區客流變化的情況,及時調整短途預備運力和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社會非營運車輛持有效證件參加省內跨市旅客運輸。
為保障我省節假日和煤電油運等重要物資運輸順暢、高效、安全,全省共安排500輛5噸以上普通貨運應急運力和80輛危險貨物運輸應急運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將分解到本市的貨物運輸應急運力落實到位,其中危險貨物運輸應急運力應根據本地危險貨物種類及構成等實際情況確定,并于每年的1月1日前將當年貨物運輸應急運力的落實情況按照附件3的要求報省交通廳備案。貨物運輸應急運力需調整的,應及時報省交通廳備案和調整。除貨物運輸應急運力外,各市還應準備部分后備運力,指定1到2家規模較大且經營管理規范的貨運或物流企業的5噸以上貨運車輛作為貨物運輸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時的補充。
3.應急運力有關要求。
應急運力必須落實企業名稱、企業負責人及聯系方式、車牌號碼、車輛座位(噸位或功能)、駕駛員及聯系方式,春運和節假日期間,應建立24小時全天候聯絡渠道,確保省、市、車屬單位和駕駛員之間聯絡暢通。聯系方式應每半年更新一次。
應急運輸車輛原則上只安排從事中、短途運輸任務。同時要加強對應急運輸車輛的維護和保養,保證其車況良好,確保交通主管部門下達應急指令時,應急運輸車輛能按預案規定的時間到位,承擔相應的應急任務。應急運力企業在原應急運輸車輛或駕駛員無法執行應急任務時,應臨時調整車輛或駕駛員按預案規定的時間到位,承擔相應的應急任務。需調動應急運力以外的其他車輛執行應急任務的,必須保證車輛技術狀況和駕駛員符合規定的條件,并事先對駕駛員進行必要的運輸安全和業務培訓。
(二)應急牌證。
1.種類和使用范圍。
(1)交通運輸部《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見附件4)。該證由交通運輸部統一制作,長期有效。供每年春運期間執行省際間應急運輸任務的車輛使用。
(2)《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見附件5)。該證由省交通廳統一制作,長期有效。當省交通廳啟動省級應急預案時,供執行省內應急運輸任務的車輛使用。
2.應急牌證管理。
(1)省交通廳已在2007年春運期間將交通運輸部《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下發到各市交通主管部門統一保管。各市應在每年春運開始前10天將交通運輸部《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的使用情況和現有數量報省交通廳備案,出現遺失情況應及時向省交通廳報告并申明作廢。省交通廳將根據各市剩余的《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數量,及時向交通運輸部申領并補充發放給相關市。
(2)省交通廳將按照各市客運常備應急運力和貨物運輸應急運力的總數,將《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下發到各市交通主管部門統一保管。各市應每半年將《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的使用情況和現有數量報省交通廳備案,數量不足的應及時向省交通廳申領,出現遺失情況應及時向省交通廳報告并申明作廢。
(3)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上述兩種應急通行證的保管,并建立嚴格的發放登記和回收制度,實行”誰發證、誰負責“。
3.應急牌證使用。
(1)省交通廳將在全省運政信息系統中增設應急牌證管理模塊,實現對應急牌證發放、使用的信息化管理。各地級市交通主管部門發放交通運輸部《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和《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時,應嚴格按照要求填寫相關事項,并通過運政信息系統打印。
(2)《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和《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均應與省交通廳下達的加蓋”廣東省道路運輸專用章“的《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見附件6)同時使用。應急運輸車輛在執行應急任務時,應隨車攜帶相應的”應急通行證“和《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復印件,并將”應急通行證“放置于車輛擋風玻璃前,以備核查。應急運輸任務完成后,應立即將”應急通行證“交回原發放機關。
(3)《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和《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未與省《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同時使用或未在有效期內使用,均為無效證件,各級交通部門或公路收費站應予以收繳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應急運輸車輛在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不得超限超載運輸。各級交通主管部門除發現應急運輸車輛明顯違反規定運營或存在安全隱患外,一律不得對正在運行途中的應急運輸車輛進行檢查,各公路收費站點(包括高速公路)應保障其快速通過。對應急車輛通行費的收取問題,省交通廳將根據有關規定另行明確。
(三)應急預案啟動及操作程序。
1.應急預案啟動。
(1)當省內因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道路或天氣變化、車輛嚴重超載等各種原因出現大量旅客滯留或重要物資不能及時運輸時,各級交通主管部門、運輸企業、客貨運站場應逐級啟動相應的級別應急預案,抽調當地應急運力和其它后備運力進行疏運。如當地運力確實不能解決時,應及時向省交通廳報告并申請支援。省交通廳將向對口支援市下達《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
(2)當發生危險品貨物運輸事故或裝載原因需轉運時,運輸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的應急預案,立即組織救援,派遣人員趕赴現場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和企業所屬地的交通主管部門報告。接到事故報告后,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立即展開救援工作,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當確定危險品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導致嚴重后果且當地應急運力不能解決時,應及時向省交通廳報告并申請支援。省交通廳將向對口支援市下達《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
2.應急預案操作程序。
(1)接到省交通廳《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后,對口支援市交通主管部門必須立即按指令要求調配應急運力并發放相應的”應急通行證“。運力請求市應妥善安排好應急運輸車輛的停放、上客或貨物裝載,以及司乘人員的生活。
(2)執行應急運輸任務的單位,在接到省交通廳《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后,應立即對應急運輸車輛和設備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車況良好,并按規定配備相應的駕乘人員和通訊工具,確保應急運輸車輛按指令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
(3)執行應急運輸任務的單位,同時派出5輛以上車輛或設備執行同一應急運輸任務時,應由車隊隊長帶隊;10輛以上的,由單位領導帶隊;20輛車以上由地市級運輸管理部門領導帶隊。執行應急運輸任務的車隊應配備通訊設備,保持通訊暢通。途中發生問題(遇到滯留、發生事故、物資泄漏或受損、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應由負責人及時向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4)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應急運輸工作報告制度,春運、節假日期間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明確部門和人員的'責任和聯系方式,確保信息暢通,當應急事件發生后要及時按規定程序向其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報告主要內容應包括人員或物資滯留情況、運力供應情況和存在的缺口、事件的處置和控制情況、申請運力(功能、噸位或座位、數量以及注意事項)、當地道路通行和天氣狀況等。
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應按照當時行業收費標準給予資金補助,具體原則如下:
(一)對執行疏運任務的,各運力請求市應按實際售票額或配載費用的100%將運費結算給應急運力派出單位。對在運力調配過程中造成支援車輛放空損失的,由運力請求市在《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上簽章說明。
(二)對執行轉運任務的,實際轉運費應100%交給應急運力派出單位;運費難以收取的,由運力請求市在《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上簽章說明。
(三)對在應急運力調配過程中因各種原因造成應急運輸車輛沒有運費收入的,在應急運輸任務結束后三十天內,由應急運輸車輛派出單位憑運力請求市簽章的《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報省交通廳,提出補助申請,其補助費用將按省交通廳統籌30%、運力請求市支付70%的比例解決。
(四)執行省交通廳直接下達的應急運輸任務或政府指令性任務的,在應急運輸任務結束后三十天內,由應急運輸車輛派出單位所在地市級交通主管部門按照附件7的要求統一報省交通廳,提出補助申請,有關運輸費用由省交通廳全額支付。
(五)省交通廳和運力請求市交通主管部門在收到應急運輸補助申請后,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審核和資金撥付工作。
(一)加強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應急運力保障隊伍,完善應急運力保障管理機制,落實應急保障專業人員,并加強對保障隊伍的應急教育培訓。建立專家咨詢制度,充分發揮專家在突發事件的信息研判、決策咨詢、專業救援、事件評估等方面的作用。
(二)完善統計制度和應急物資保障。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建立應急保障所需的物資、運力、檢修設備、專業人員儲備等動態數據庫,設計應急運力報送、調用以及應急運輸證制作的網絡流轉程序,建立科學合理的應急運力執行任務和費用測算統計制度,做好應急保障所必需的重要物資的合理儲備工作。
(三)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和落實道路運輸應急運力保障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應急預案演練和保障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道路運輸應急運力保障所需的經費。建立健全應急資金管理使用監督制度,加強財務、審計等部門對應急資金的專項管理和資金使用效果的評估工作。同時,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等方面的作用。
(四)加強通訊信息報告。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加強信息發布制度建設,公布應急事件報告聯絡人員聯系方式,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五)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工作。各級道路運輸應急組織機構應當每半年對應急運力的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針對應急預案和應急運力每年組織開展一次預演,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相關應急預案能及時啟動,應急運力能在規定時間內到位。
(六)加強部門協調。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有關部門,明確各自的職責,加強相互之間的信息溝通,落實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切實做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道路運輸企業、客貨站場應參照本預案,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各級道路運輸運力保障應急預案,并報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專業24篇)篇四
為認真做好20xx年年春運期間全縣道路運輸工作,確保春運達到“平安、和諧、有序”,預防和最大限度地減少春運期間發生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保障公路暢通和運輸安全,根據市運管處《阜陽市公路運輸管理處20xx年年道路春運應急預案》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以下情況:
1、在春運旅客出行高峰期,當運力不足時,及時調配運力,有效地疏散旅客,防止旅客滯留。
2、對惡劣氣候后滯留的旅客,在天氣條件允許時的迅速疏散。
3、用于旅客集散地點的運力支援及其他應急之需。
4、其中需要緊急疏散動力等情況。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在春運值班室,電話:。領導小組在春運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1、辦公室負責掌握收集春運期間有關信息,傳達上級春運領導小組的有關決定,通知下屬單位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對各成員單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2、縣運管所負責督促運輸企業加強安全意識教育,一旦發生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根據公路通行條件,及時發布停運決定,負責搶險運力的統一調度指揮,維護應急狀態下的運輸市場秩序。
3、客運企業及時掌握道路信息,如遇自然災害、客車停開要提前利用廣播、告示等形式向旅客、駕駛員通報災情,及時調整運力,疏散滯留旅客。
4、各運輸企業要確保做好春運突發性事件預防處理工作,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暢通。各運輸企業負責人、春運期間指定的專門聯絡人員要將聯系電話上報并保持24小時開機。
按照需要常備應急運力儲備23輛。其中由運輸公司組織5輛,xx集團分公司組織客車10輛(其中5輛本地車輛、5輛外調車輛),運輸公司和xx集團分公司的應急車輛負責長途旅客的應急工作。一運公司組織客車8輛,負責縣內旅客的應急工作。由xx縣交通局車隊組織貨車10輛,xx縣第一運輸公司組織貨車10輛。
各運輸企業抽調車輛要在春運前上報應急辦公室并做好登記臺帳等基礎資料,以便需要時能及時聯系,做好應急保障工作。
應急車輛的駕駛人員應該要求政治業務素質高,技術水平好,身體健康。在發生突發事件時,保證及時運送專業救治和防控等人員,保障一切防控物資和設備及時送達。
1、各單位要建立和完善情報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匯報制度,確保信息“準、快、實”。
2、統一領導指揮,按照各自職能分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協作,嚴格執行預案的處置原則、程序、分工要求。
3、各單位要根據本預案的職責分工,結合單位實際制定工作預案。
4、實行責任追究制度,表彰獎勵工作成效明顯,表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等原因導致嚴重后果的,將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責任。
應急運力的調用堅持“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當xx縣運力出現不足現象時,有運管所調用本轄區應急運力,當地運力不足市向是運管處申請支援。作為應急運力儲備的車輛要明確責任人和聯系方式,堅持值班制度,保證在需要時能及時調動,做到人在崗、車在位,一聲令下,立即出動。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專業24篇)篇五
為了加強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的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范圍為本縣境內所有車輛或外地車在我縣境內發生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指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由于自然、人為、技術或設備等原因而引發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交通事故,火災、爆炸、毒物泄漏等事故。
(一)協助搶救受害人員和群眾撤離危險區的道路運輸保障。
(二)協助轉移物資、設備的道路運輸人保障。
(三)協助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根據有關要求,我局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王偉,副組長:孫金峰。成員:各科室主要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安全科,主任:步連忠。領導小組在縣政府和交通局領導下,統一指揮、協調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工作。縣內各道路運輸企業要成立相應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確保救助工作迅速開展。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全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運輸保障任務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3、對縣內道路危險運輸事故應急工作作出決策并進行監督和指導。
4、緊急指揮調度全縣應急運力,完成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運輸保障任務。
5、全縣危貨道路運輸企業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本企業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施救等工作。
6、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我縣道路危貨運輸企業要按照運輸危險貨物品名建立應急車輛、人員檔案,并上報局應急領導小組備案。運輸車輛要求必須是有經營許可證的危貨運輸企業所屬的危貨運輸車輛,車輛技術等級必須達到一級,并配有必要的人員防護和施救設備以及gps等通訊設備。
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要求必須取得從業資格,政治業務素質高,技術水平良好,身體健康。
縣內道路危貨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制度,明確部門和人員的責任、義務和權利,確保信息暢通,發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時,要按報告程序及時逐級上報。
(一)報告程序:
1、車籍所屬轄區內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及時向縣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2、車籍所屬轄區外(省內)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本縣主管部門報告,企業所在地的主管部門要及時向縣交通局報告。
3、在外省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本縣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4、外省車輛在我縣發生事故:要及時向縣交通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報告。
(二)報告內容:
2、根據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的要求,投入道路運輸保障任務的車輛和人員情況;
4、根據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任務,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急需調整的。
5、執行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任務,求援車輛遇到突發事件時;
6、應急任務完成情況。
(一)應急領導小組接到上級或有關部門指令后將立即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領導機構迅速將任務下達到有關危貨運輸企業和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或按上級要求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二)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上級有關部門指令后,立即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將任務下達到有關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啟動并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三)事發地應急運力緊張時,應及時向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運力需求情況和應急運輸儲備及使用情況啟動應急運力。請求運力支援。
應急預案啟動后,及時將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名單、聯系電話等上報上級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和相關危貨運輸企業要落實領導值班,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開通,直到應急任務完成。
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命令,對拒不執行上級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扯皮單位的有關領導、直接責任人和從業人員要依法處理,并對危貨運輸企業取消其經營資格,吊扣車輛運輸證和從業資格證。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嚴肅處理。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專業24篇)篇六
第一條為確保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有效地防范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我局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指的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中突然發生的,傷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損壞設備設施,或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導致原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暫時中止或永遠終止的意外事件。
第三條本預案中的安全生產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事故。
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第四條本預案適用于我縣交通運輸行業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在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的應急教授和處置工作。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物資經費、處置力量等各項應急措施的準備工作,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20xx年安全生產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局長。
副組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局長、分管相關生產業務的副局長、局屬各中心負責人。
成員:各股室負責人和工作人員以及交通運輸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安全監督股。由安全監督股股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第六條局安全生產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一)根據省交通運輸廳、市交通運輸局、縣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制定交通運輸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及其相關政策、規劃,負責監督管理全交通運輸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貫徹落實。
(二)決定啟動和終止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和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工作。
(三)根據需要,會同縣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制定和落實道真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聯合行動方案,并監督應急預案的實施。
(四)當安全生產事故現場由縣政府應急機構統一指揮時,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服從現場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當安全生產事故由局屬單位負責處置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局屬單位應急機構的請求,進行相應的應急指導或協調工作。
(五)負責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措施和各項應急準備工作,審定應急經費預算,統一調配人、財、物和其他資源。
(六)除履行好職責規范要求外,積極配合和協調縣政府及各相關職能部門,妥善、高效地處理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
(七)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第七條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一)組織起草、落實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組織起草、修訂與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相關的應急預案。
(三)指導局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
(四)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宣傳、培訓、演習。
(五)編制年度應急工作經費預算草案。
(六)負責日常應急工作中有關信息的收集與處理。
第八條局屬各中心職責。
組織或參與所管轄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按規定參加事故原因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九條局屬相關股室職責。
(一)局辦公室:會同局相關股室協調交通行業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處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安全監督股:負責參與應急救援相關的工作規劃和計劃,參與協調交通行業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工作。
(三)政策法規股:協調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實施規范的制訂和負責送審報批工作。
(四)工程股、養護股:參與交通建設施工、公路養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和事故責任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五)財務股:負責應急救援經費的投入,協助辦公室做好后勤保障。
第十條交通運輸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職責。
參與本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責任調查工作;根據需要,對應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車輛、設備、人員、物資和技術支持。
第十一條事故報告。
(一)事故報告程序。
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立即撥打110報警,并向生產經營單位報告,生產經營單位在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報告道真縣交通運輸局,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同時,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險源,搶救受傷人員。積極開展現場自救、互救行動。
事故發生在異地的,事故單位和有關部門獲知事故發生后,應當立即趕赴現場,及時向當地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和有關部門了解前期情況,協助當地開展應急救援處置行動和后期工作事宜。
(二)報告的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發生的經過、人員傷亡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情況、天氣情況、道路狀況等環境情況。
2、事故及險情的控制、已經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事故險情報告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3、如是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當報送事故車輛的類型、車況、核定座(噸)位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始發情況、貨物名稱及駕駛員的從業資格等情況。
4、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5、道真縣交通運輸局接到報告后,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報告事故情況。
第十二條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救援單位及其有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疏通救援通路、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妥善保存現場的重要痕跡及其他物證等。
第十三條應急響應。
(一)在接到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和應急組織機構,并立即安排單位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應按照規定要求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參加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好應急值守和事故信息的報送工作。
(二)事故現場如遇國家或縣政府統一指揮時,局應急機構要與相關單位派出的應急救援處置人員要密切配合、服從統一領導,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救援。組織領導要與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保持聯系,傳達指令,收集整理事故信息,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有關信息。
第十四條指揮與協調。
縣交通運輸局要根據事故發生的具體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在接到各級政府或上級事故信息的指揮命令后,按有關規定及時派出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預案和處置規程,密切配合、相互協作,共同實施事故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一)傳達縣政府和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對應急救援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協調、配合、指揮分管行業事故應急救援處置行動。并與發生事故的單位和個人、現場應急力量及各有關單位保持聯系,及時掌握事故動態。
(三)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事故情況和動態,并通報相關單位和部門。
(四)根據事故發生的情況,制定交通運輸行業事故應急救援處置行動的實施方案。
(五)調集運輸行業的運輸力量,做好應急處置人員、物資及撤離人員緊急運輸工作。
(六)配合有關部門共同做好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十五條救助。
(一)當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所在地應急救援處置力量無法有效控制事態發展,可能導致重大社會災害,或事故影響區域范圍擴大的,要按規定通過事發地政府請求有關部門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二)必要時,可以請求政府征調社會力量參與事故應急救援處置行動。有關單位和個人,出于人道主義精神或應急事故單位的請求,經事故救援現場指揮部的同意,可以參加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行動。
第十六條新聞報道。
事故發生后,各有關單位和個人要從講政治、保穩定的高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客觀公正地做好事故信息報道工作。
第十七條應急結束。
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已經停止,傷亡人員、被困人員已經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無次生、衍生、偶發災害發生,經負責處置的應急機構現場檢查,由縣人民政府決定結束應急行動,終止實施相關預案,應急救援撤離現場。
第十八條預案管理和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發生變化或人員工作變動,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各有關單位應將發現的問題和改進意見及時報縣交通運輸局。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各成員,因工作變動等原因,接任人為具體負責人,因特殊原因未達指揮崗位時,應按本預案規定的崗位順序自動替補人員承擔責任。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專業24篇)篇七
為保障全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以下簡稱治超)期間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和流通市場的相對穩定,保證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結合省交通廳下達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治超期間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要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迅速反應、保障有力”的原則。
區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由任組長;任副組長,成員:;辦公室設在運管所運政股,由兼任辦公室主任、任辦公室副主任、為成員,并配合領導做好道路運輸保障工作。
值班電話:(24小時值班)。
(上班時間)。
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治超期間田區道路運輸保障的組織、協調與實施,統一部署,統一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執行運輸保障任務,并加強組織督察。一旦出現市場異常波動等情況,要及時向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并根據市治超領導小組指示,按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和人員,執行運輸保障任務。
(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聯系方式(見附表1)。
(四)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的要求:
1、應急預案要積極落實,各單位認真按照要求,組織應急運輸車輛,并成立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實行值班制度,確保通訊暢通,能夠以最快的速度集結運力,完成各項應急運輸任務。
2、啟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后,各應急單位要立即調集應急運輸保障車輛,領取統一核發的《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張貼在車輛明顯位置,可免交車輛通行費,并行駛軍車通道。
3、各個單位在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過程中,應對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和設備進行認真檢查,嚴禁車輛和設備帶病操作,并按規定配備相應的證照和通訊工具。同時,對應急運輸保障人員要進行運前動員,做到萬無一失。
4、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在執行任務時不得超限超載運輸,任務完成后應立即將《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繳回市級交通主管部門。逾期不繳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所發生的運費由托運人承擔,運價參照當時社會平均價格水平執行。交通部門可視情對參與應急運輸任務的運輸單位適當減免部分貨運附加費。
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上級交通部門下達的應急運輸指令,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或者逾期不繳回《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的單位,在質量信譽考核時,文明服務記0分,并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給予處罰。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并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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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專業24篇)篇八
為加強20xx年道路交通運輸安全工作,保障旅客走得及時,走得舒心,走得放心,保證國慶節假日期間客運秩序和道路安全生產以及生活物質正常運輸,特制定本預案:
為保障我縣20xx年道路國慶節假日期間交通運輸安全,保障組織工作,我所成立道路運輸領導小組:
道路運輸期間,根據州處的統一部署和我縣實際情況,為確保運力的充足,結合客運站車輛運行實際,安排3輛客運車輛作為應急車輛,同時安排5輛5噸以上的貨車作為我縣客貨運輸的儲備運力,貨車安排情況具體如下:,以備應急時統一調度指揮。
(一)全面開展隱患排查。班線客運、旅游客運、維修企業要結合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系統,認真做好汛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事故隱患和安全管理薄弱環節,重點排查參營車輛技術狀況、車載安全應急設施設備、駕駛員資格和培訓情況、衛星定位監控設備情況等關鍵環節,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強化措施、落實到人、限期整改銷號,并建立隱患排查整治檔案。對未參加培訓教育的駕駛員和車載安全應急設施設備配備不齊全、安全技術狀況不合格的車輛一律不得參加營運。
(二)抓牢從業人員安全教育。道路運輸企業在汛前務必對營運駕駛員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要結合道路運輸相關法律法規、典型案例及自然災害或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置操作技能,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教訓培訓,進一步提升從業人員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盯緊重點領域安全監管工作。要盯緊超長客運、旅游客運等重要領域,進一步強化各項安全監管措施落實,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管控措施,如遇極端惡劣天氣、道路斷道或封閉等預警情況時,運輸企業要果斷采取調整發班時間、繞道運行、停班等避險措施,避免冒險通進;對不具備安全通行條件的'線路,堅決不得安排客運車輛發班通行;如已在運行途中的,要及時向駕駛員發送預警信息,通知駕駛員將車輛停放到安全地帶等待,或在公安交警指揮下按照規定的繞行線路運行。
(四)強化源頭車輛動態監控。各運輸企業要認真落實監控管理制度,對重點線路要實行全天候、全過程實時監控,及時發現和處理駕駛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屏蔽衛星定位車載終端等違法違章行為,將安全隱患及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超長線客運車輛要認真落實凌晨2點至5點停車休息或接駁運輸制度,嚴禁客運車輛夜間22時至次日凌晨6時通行三級以下(含)山區公路。
(一)強化層層落實的責任機制。要切實履職盡責,主要負責人對防汛工作要親自過問、親自部署,要落實節假日期間責任和工作任務,切實做好汛期各項工作。
(二)加強部門溝通協調機制。各單位要牢固樹立道路運輸安全責任大過天的思想,加強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進一步建立完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處理措施及搶險救援機制,形成信息共享的整體合力,及時掌握運輸線路沿途地區極端天氣、汛情、地質災害,道路通行條件、交通管制等重要信息的預警預報,及時采取應急處理措施,防范和降低事故災害損失。
(一)強化日常應急工作。要嚴格按照“一崗雙責、失責追責”的要求,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結合今年國慶節假日實際,及時修訂和完善自然災害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等應急預案,認真做好搶險救援物資、裝備、器材的儲備,細化應對措施,有針對性宣傳普及道路運輸安全及事故處理相關知識,一旦發生災害或事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做到組織領導有力、救援到位及時、物資裝備充足,提高應急響應和搶險救災處置能力。
(二)嚴格值班值守制度。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值守,堅持汛期領導帶班和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關鍵崗位24小時在崗值班制度。國慶節假日期間,我所將重點對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及值班情況進行抽查檢查,對安全責任不落實、職責履行不到位、安全事故隱患突出問題及值班情況進行通報。
(三)及時報送信息。各單位要明確道路運輸安全事故信息報送人員,一旦發現險情要堅持邊處置邊報告、邊核實邊報告,確保相關信息及時、準確、規范上報,汛期期間事故等信息報送給當班值班人員。各道路運輸企業務必要在9月29日前將汛期聯絡員報我所對口業務科室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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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專業24篇)篇九
凡在本轄區從事爆炸晶、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易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腐蝕品等運輸企業和在本轄區道路運輸地段從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發生交通事故適用本預案。
按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危害程度或直接經濟損失情況,將事故分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
在成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機構的基礎上,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親自掛帥,統一組織和協調對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救援報告后,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聽從事故現場總指揮的指揮開展救援工作,防止化學危險品向外蔓延擴散和事故損失擴大。若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發生地不屬于本單位的應急救援處理范圍,應立即通報有管轄權的道路交通管理機構和相關部門,同時,報上一級交通事故管理機構。
我所按照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特性,成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領導小組,其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將樂縣運輸管理所,由翁小斌任辦公室主任,統一組織和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并確保通訊暢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現場處理情況。
凡發生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時,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車輛所屬單位或經營業戶應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化學危險品屬性、傷亡情況和初步估計的事故發生原因及經濟損失情況報告我所安監股、分管領導、(安監股電話:2265920),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后,應立即上報縣安監局,同時通知相關單位和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化學危險品的屬性,開展現場搶險、施救i作,防止化學危險品外擴散,保護周圍環境。
(一)化學危險品運輸企業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及時到負責化學危險品登記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提供技術、信息支持。
(二)化學危險品運輸企業應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隨時為應急救援提供保障。
(三)發生危險化學貨物運輸交通事故,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啟動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當地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交通運輸部門和相關部門。
(四)發生危險化學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按照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拖延、不推諉,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化學危險品蔓延、擴散。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專業24篇)篇十
為了加強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范圍為本縣境內所有車輛或外地車在我縣境內發生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指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由于自然、人為、技術或設備等原因而引發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交通事故,火災、爆炸、毒物泄漏等事故。
(一)協助搶救受害人員和群眾撤離危險區的道路運輸保障;
(三)協助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根據有關要求,我局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局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局具體分管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局各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成員單位由各危運企業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安監辦,具體承辦應急工作的有關事項。應急預案啟動后,領導小組成員未經組長批準不得離崗,外出或有特殊情況不能履行職責時,由所在單位按職務高低遞補。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3.對全縣道路危險運輸事故應急工作作出決策并進行監督和指導;
4.緊急指揮調度全縣應急運力,完成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運輸保障任務;
6.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我縣道路危貨運輸企業要按照運輸危險貨物品名建立應急車輛、人員檔案,并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備案。運輸車輛要求必須是有經營許可證的危貨運輸企業所屬的危貨運輸車輛,車輛技術等級必須達到一級,并配有必要的人員防護和施救設備以及gps等通訊設備。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要求必須取得從業資格,政治業務素質高,技術水平良好,身體健康。
全縣道路危貨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制度,明確部門和人員的責任、義務和權利,確保信息暢通,發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時,要按報告程序及時逐級上報。
(一)報告程序:
1.車籍所屬轄區內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縣交運局及有關部門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及時向市交通運輸局報告。
2.車籍所屬轄區外(省內)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本縣交運局和有關部門報告,企業所在地的縣交運局要及時向市交通運輸局報告。
3.在外省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本縣交運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4.外省車輛在我縣發生事故:縣交運局要及時向市交通運輸局報告。
(二)報告內容:
1.事故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險貨物品名、事故原因、造成的損失等。
2.根據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的要求,投入道路運輸保障任務的車輛和人員情況。
3.根據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的要求,本地運力不足,需要應急領導小組協調運力支援的專用車輛、人員數量和執行的時間、地點、內容等。
4.根據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任務,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急需調整的。
5.執行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任務,求援車輛遇到突發事件時。
6.應急任務完成情況。
(一)應急領導小組接到上級或有關部門指令后將立即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領導機構迅速將任務下達到有關危貨運輸企業和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或按上級要求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二)應急領導小組在按到上級有關部門指令后,立即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將任務下達到有關企業,并根據實際情況啟動并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三)事發地應急運力緊張時,應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運力需求情況和應急運輸儲備及使用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啟動應急運力。應急領導小組無法直接解決的要向上級領導機構報告,請求運力支援。
應急預案啟動后,及時將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名單、聯系電話等上報上級應急領導小組,交運局和相關危貨運輸企業要落實領導值班,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開通,直到應急任務完成。
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命令,對拒不執行上級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扯皮單位的有關領導、直接責任人和從業人員要依法處理,并對危貨運輸企業取消其經營資格,吊扣車輛運輸證和從業資格證。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將嚴肅處理。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專業24篇)篇十一
為做好通達運輸集團綏濱龍運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旅客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生命財產的損失,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二、突發事件報告程序。
(一)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和逐級上報”的原則。
(二)應急事件報告范圍、時限。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故,于事發后6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內容。
(1)事件突發的時間、地點、事件類型、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以及事發的環境、道路狀況等因素。
(2)事件現場搶救、救治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3)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教訓及采取的措施。
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
發生突發事件后,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組織指揮搶撿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的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應急行動,組織好各組之間的協調、配合行動,提高應急事件處理能力和效率。
四、應急車輛和設備儲備。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車(含小轎車、專用備班客車),作為應急車輛儲備要隨時聽從指揮奔赴現場,必要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可隨時根據需要調動線路待班車(含正常營運的短途客車),參加應急事件處理與救援,考慮因旅客運輸車輛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難在中途在較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除及時增派備用車輛運輸中途旅客外,應配備必要的`機械設備(如托拉車輛的硬型拉桿,易移動的機械式手動吊車、千斤頂、安全保護固定支架等設備),必要時可請示公安交警,車輛保險機構的故障施救車輛與設備及時參加救援,保證旅客、車輛及時得到救助。
五、應急事件處理原則。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人身傷亡。
六、應急事件處理職責、措施。
總指揮:是應急事件實施的指揮者,對上級應急組織負責,在緊急情況下有權做出應急事件的實施決策和統一指揮。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總指揮的職權。
應急通訊組:負責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的信息收集、傳遞以及各種指令的接收和下達。
應急搶險組:負責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現場的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原因調查處理。
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狀態下的物資運輸和后勤保障。
應急救護組:負責組織應急狀態下的人員疏導,協助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應急電話。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專業24篇)篇十二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我公司結合道路運輸實際情況,制定如下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平安運營”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的減少人民群眾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突發道路運輸事故和道路運輸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
(一)以人為本,減少損失。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四)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五)依法辦理,合理處置。
公司在交通局應急救援體系統一指揮下建立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公司營運專管員為成員的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類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對工作。
2、領導小組職責。統一領導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
本公司車輛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后啟動應急預案。
(一)駕駛員、乘務人員現場處置方法: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保護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向企業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查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分級響應機制。
突發道路事故應急響應,按本地安全管理原則,有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突發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三)指揮與協調。
1、啟動預案。本公司車輛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應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并提出啟動本預案,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或視情聯絡相關部門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2、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人員,立即親自帶領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處置工作。
3、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設備、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4、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一)總結評估。
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各單位應急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檢查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應急行動評估報告與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報總公司總經理室。總公司總經理室負責進行總體評估、匯總,并通報應急救援情況,開展應急救援。
(二)表彰獎勵。
對在實施道路運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映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三)責任追究。
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專業24篇)篇十三
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突發事件應對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在本縣道路運輸地段從事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發生交通事故適用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一)成立組織:
我局按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特性,成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在廣德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工作,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彭常國。
副組長:江大國、楊遠祥。
成員:柯德元、王輝、王迎春、余桂芝。
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和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并確保通訊暢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現場處理情況。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王迎春兼任辦公室主任,汪方順為聯絡員。聯系電話:0563-6975211,手機:18297560856。
綜合執法大隊及運管所要相應成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并明確負責人及聯絡人,保持通訊暢通。
負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報告總結調查工作。根據縣應急辦(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指令和相關部門對事故發生情況的通報,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及時報告組長,通知綜合執法大隊、運管所人員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運管所立即開展車輛和人員的征集工作,組長或組長委托副組長趕赴事故現場,接受縣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及時掌握事故現場動態,積極協助相關部門開展現場傷殘人員、物資的搶救疏運工作。
(三)事故發生各職能單位職責:
運管所職責:負責制定運輸搶險預案;指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監督搶險車輛的保養;負責駕駛人員和所駕車輛從業資質的監管。
(1)接到領導小組通知后,迅速到達現場了解事故發生基本情況,及時了解事故發生地和人員傷亡情況,并及時報告組長或副組長,通知相關單位做好搶運工作準備。
(2)負責搶險物資、人員和事故現場傷殘人員、物資的疏運工作。迅速按照承運要求征集搶險車輛和人員,如果沒有符合資質的企業、車輛和人員,及時報請省市上級部門協調,在更大范圍內征集車輛和人員。對征集車輛技術狀況和人員的從業資質要按照運輸管理規定嚴格審核,及時開展事故傷殘人員和物資的搶運工作。凡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征集資質和技術條件不符合運輸管理規定的企業的車輛、人員,必須報請現場縣應急辦(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同意。
(3)建立組建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應急隊伍,做好應急救援車輛及從業人員儲備庫。負責組織全縣道路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危貨運輸參營企業的應急演練。
(4)積極配合現場事故處理和事后事故調查取證工作。
(5)積極完成領導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接到領導小組電話后,縣綜合執法大隊及運管所人員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距事發地3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3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30公里至5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1小時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50公里至10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2小時之內到達事發現場。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我局將積極協助、配合各級調查組,進行現場勘察,做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并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對涉及我縣危化品運輸企業的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予以處理。
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我局將以予表彰和獎勵;對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擅離事故現場或無故拖延救援行為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損失擴大的,追究責任。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專業24篇)篇十四
為加強我市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能力和組織水平,應對突發事件、極端惡劣天氣、旅客高峰疏運、搶險救災、疾病防控等運輸需求,發揮運管機構“兜底保障”作用,更好的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為加強對我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陽泉市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工作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運管處客運科,具體承辦我市道路運輸應急運輸組織與協調。
1、旅客高峰期運力不足時的運輸保障;
2、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情處置時的保障;
3、政府指令性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緊急運輸保障。
春運期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啟動應急預案:
1、汽車站嚴重滯留旅客,學校放假、民工返鄉等急需疏運時;
2、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險情況時;
3、接到上級部門、當地政府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等緊急指令時。
1、運輸企業要搞好應急車隊建設,做好運輸儲備工作,加強司乘人員沉著應對重特大危情處置的日常教育工作。一旦出現旅客滯留、重特大交通事故、政府指令性緊急運力任務等情況時,按規定程序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和人員,執行各種應急保障任務。
2、客運應急保障領導組要做好運力儲備和旅客運輸市場調查預測工作,了解和掌握旅客流量流向動態,及時向上一級運管機構上報有關情況,協調解決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3、客運應急保障領導組負責我市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重點是長途班線、農村班車保障工作,與當地客運企業、汽車站簽訂道路運輸保障工作責任書。
為保障春運期間轄區內旅客運輸暢通無憂,我處按照“分片包干、專職專輸”原則,對轄區內的客運企業工作職責進行細化:
1、針對目前郊區線路方向運力不足情況,重點由公交公司做好客流調查預測工作,掌握旅客流動的時間和流向,市處要協助郊區運管所做好郊區方向客流集中疏運工作,把握可能出現旅客運輸高峰時間和方向,做好緊急運輸的各項準備工作。
2、陽泉集團客運有限公司和省運陽泉公司兩家公司要做好春運及重大節假日期間長途旅客運輸工作,科學制定運輸組織方案,準備好充足的運力,合理安排發班,積極組織協調,全力避免發生旅客大規模滯留現象。科學調整班次密度,客流高峰期間要及時安排加班運力,保障農民工、學生順利返程。
3、城市公交要做好對外交通方式的銜接,重點保障客運汽車站、鐵路客運站等旅客集散地及旅游景區、大型活動場所的公交組織調度,要通過增加運力、加密班次、延長運營時間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中轉換乘,鄉村居民進城購物。
1、應急運輸車輛應由運輸企業、旅游企業車輛以及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的自用車輛組成。
2、道路運輸應急車輛必須配備車輛行駛證等相關證照并經年度審驗、檢驗合格,車輛技術等級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駕駛員有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周歲,6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3、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一般應根據應急任務由駕駛員、乘務員以及帶隊人員組成。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人員的基本條件是政治合格、身體健康,技術過硬、證件齊全,熟悉有關政策和相關業務。
啟動應急預案后,執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任務的單位,要對應急車輛進行認真檢查,嚴禁車輛帶病運行,嚴禁超員超載,并按照規定配備相應的證件和通訊工具。同時,對應急運輸人員要進行安全囑咐,確保安全。
運輸企業、汽車站要建立和完善春運期間道路運輸工作報告制度,明確責任,確定專人上報,確保信息暢通;出現嚴重滯留旅客、突發事件等情況時要及時逐級上報。報告內容如下:
2、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時,需上級運管機構協調解決的事項;
3、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完成情況(出動車輛數、運送旅客人數等)。
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單位,同時派出2輛以上車輛執行同一應急任務的,應由車隊隊長帶隊;5輛以上車輛的,由單位領導帶隊;10輛以上車輛的,由市運管處領導帶隊;執行應急任務的車隊應配備通訊設備,保證通訊暢通。途中發生問題(如發生事故、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應由負責人及時向車輛始發地運管機構報告。
2、應急處理程序。
a、出現滯留旅客等情況時。
(1)要迅速按規定逐級上報,并做好記錄,同時汽車站要向旅客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候車的地方安排旅客候車,各關鍵崗位如廣播、安檢、調度、保安、消防等人員必須到位,做好盯崗工作。
(2)接到報告的運管機構領導,立即趕赴汽車站進行組織和調度,啟用儲備動力,將任務下達給有關單位,發放臨時客運標志牌,并在臨時客運標志牌“使用原因”欄內注明“執行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任務”字樣,并加蓋具體發證運管機構印章。
(3)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迅速安排人員和車輛,組織運輸。
(4)沿途運管機構對執行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要提供方便,不得以無道路運輸證為由進行處罰。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完成任務后,應向運管機構匯報執行情況。
b、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情時。
(1)司乘人員、車主,要根據情況迅速撥打電話交警“122”、公安“110”、火警“119”、醫院“120”、運管“12328”進行求救,同時要積極展開自救,并迅速報告所屬公司及保險公司。
(2)各運輸企業獲悉本公司車輛發生危險情況后,了解出事車輛的地點、原因等基本情況,迅速由公司主要負責人帶人帶隊趕赴現場進行組織指揮救援,并安排專人及時收集情況報告所屬運管機構。
(3)運管部門接到所屬公司的危情報告后,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成立危險情況處置臨時領導組;派出由領導參加的人員趕赴現場;協助公安等有關部門掌控好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及時與醫院和相關部門建立聯系,及時掌握事態的發展,并將情況續報上級運管機構。
c、政府指令性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等緊急運輸時;
(1)領導組辦公室接到指令和報告后,迅速向領導組報告。
(2)領導組負責人在20分鐘內指令領導組所屬成員到位,送入緊急狀態。
(3)接到搶險救災令時,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局的統一指揮和安排,及時通知應急車隊執行搶險救災任務,應急車隊要在1小時內將所屬車輛組織到位,開赴搶險救災指定地點,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春運期間,各縣(區)交通運輸局、運管所、客運企業和汽車站都要建立值班制度,構建通訊網絡,并認真組織落實。值班電話(包括手機)必須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值班領導要保障電話暢通。值班人員要明確職責,熟悉政策,掌握本轄區和本單位的運力儲備情況,遇到緊急情況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值班電話:xxxxxx。
參加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是全市道路旅客運輸管理部門及從業單位的義務,必須高度重視,積極參與,認真完成。對沒有按時制定或沒有有效落實應急預案的,對有關單位要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并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從重處罰。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專業24篇)篇十五
為了加強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對生命、財產安全的威脅,保護環境,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的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范圍為本縣境內所有車輛或外地車在我縣境內發生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指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由于自然、人為、技術或設備等原因而引發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交通事故,火災、毒物泄漏等事故。
(一)協助搶救受害人員和群眾撤離危險區的道路運輸保障;。
(二)協助轉移物資、設備的道路運輸人保障;。
(三)協助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根據有關要求,我局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各科室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安全科,主任:xxx。領導小組在縣政府和交通局領導下,統一指揮、協調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工作。
縣內各道路運輸企業要成立相應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確保救助工作迅速開展。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全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運輸保障任務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4.緊急指揮調度全縣應急運力,完成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運輸保障任務。
5.全縣危貨道路運輸企業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本企業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施救等工作。
6.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我縣道路危貨運輸企業要按照運輸危險貨物品名建立應急車輛、人員檔案,并上報局應急領導小組備案。運輸車輛要求必須是有經營許可的危貨運輸企業所屬的危貨運輸車輛,車輛技術等級必須達到一級,并配有必要的人員防護和施救設備以及gps等通訊設備。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要求必須取得從業資格,且業務素質高,技術水平良好,身體健康。
縣內道路危貨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制度,明確部門和人員的責任、義務和權利,確保信息暢通,發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時,要按報告程序及時逐級上報。
報告程序:
1.車籍所屬轄區內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及時向縣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2.車籍所屬轄區外(省內)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本縣主管部門報告,企業所在地的主管部門要及時向縣交通局報告。
3.在外省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本縣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4.外省車輛在我縣發生事故:要及時向縣交通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報告。
報告內容:
事故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險貨物品名、事故原因、造成的損失等;。
2.根據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的要求,投入道路運輸保障任務的車輛和人員情況;。
4.根據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任務,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急需調整的。
5.執行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任務,求援車輛遇到突發事件時;。
6.應急任務完成情況。
(一)應急領導小組接到上級或有關部門指令后將立即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領導機構迅速將任務下達到有關危貨運輸企業和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或按上級要求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二)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上級有關部門指令后,立即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將任務下達到有關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啟動并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三)事發地應急運力緊張時,應及時向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運力需求情況和應急運輸儲備及使用情況啟動應急運力。請求運力支援。
應急預案啟動后,及時將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名單、聯系電話等上報上級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和相關危貨運輸企業要落實領導值班,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開通,直到應急任務完成。
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命令,對拒不執行上級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扯皮單位的有關領導、直接責任人和從業人員要依法處理,并對危貨運輸企業取消其經營資格,吊扣車輛運輸和從業資格證。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嚴肅處理。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專業24篇)篇十六
為了進一步加強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的領導和組織指揮,提高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理能力,使事故發生后能迅速得到控制并盡可能排除事故造成的危害,將事故對人民生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現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寧國交運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指導思想:堅持“以人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救援”的思想,對轄區發生的危險品運輸事故能夠盡快有序的實施處置和救援,及時搶救和疏散人員,控制事故發展,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處置原則:預防為主,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條塊結合,自救為主,局部服從大局,下級服從上級。
1.為了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保轄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交運局專門成立了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成立應急救援小分隊。聽從指揮部統一指揮,迅速進行現場救援工作。
第一小分隊:
隊長:
副隊長:
成員:
第二小分隊:
隊長:
副隊長:
成員:
1.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及分布。
種類:爆炸物品,助燃氣體,易燃氣體,易燃液體,有毒氣體,腐蝕品。
分布:江南、政捷危化品公司及外地通過我市區域危化品運輸。
2.事故的主要類別:爆炸、泄漏、著火。
3.事故應急和救援的主要措施:堵漏、滅火、抑爆、疏散、冷卻、隔離、中和、回收。
1.銨油炸藥。
消防方法:燃燒或爆炸后著火可用水撲救。
急救:對外傷,要及時做好止血、包扎、固定和護送工作;危重燒傷病人,要保持呼吸道暢通,防止出現燒傷性休克。
2.爆破用非電管。
消防方法:爆炸若起火,可用可用大量水撲救,但必須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充分利用掩蔽物,嚴禁擊打壓蓋。
急救:對外傷,要及時做好止血、包扎、固定和護送工作;危重燒傷病人,要保持呼吸道暢通,防止出現燒傷性休克。
3.導火索。
消防方法:爆炸若起火,可用可用大量水撲救,但必須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充分利用掩蔽物,嚴禁擊打壓蓋。
急救:對外傷,要及時做好止血、包扎、固定和護送工作;危重燒傷病人,要保持呼吸道暢通,防止出現燒傷性休克。
4.石油氣、液化氣。
泄露處理:首先切斷一切火源,戴好防毒面具和手套,勿使其燃燒,同時關閉閥門等措施,制止滲漏,并用霧狀水保護關閉閥門的人員,對殘余廢氣或鋼瓶泄露出來的氣體用排風機排送至空曠地方。
應急處置: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靜電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用工業覆蓋層或吸附/吸收劑蓋住泄漏點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氣體進入。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后再用。
滅火方法:切斷氣源。若不能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泄漏處的火焰。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
急救:皮膚接觸:若有凍傷,就醫治療。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5.汽油。
泄漏處理: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可防酸堿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揚塵,用潔凈的鏟子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
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滅火方法:用水、砂土撲救,但須防止物品遇水產生飛濺,造成灼傷。
急救: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洗至少15分鐘。就醫。食入:用水漱口,就醫。
6.氧氣。
應急處置: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一般作業工作服。避免與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觸。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后再用。用水保持容器冷卻,以防受熱爆炸,急劇助長火勢。迅速切斷氣源,用水噴淋保護切斷氣源的人員,然后根據著火原因選擇適當滅火劑滅火。
急救: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7.氯氣。
應急處置: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立即進行隔離,小泄漏是隔離150m,大泄漏是隔離450m,嚴格限制出入。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溶解。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產生的大量廢水。如有可能,用管道將泄漏物導至還原劑溶液。也可以將漏氣鋼瓶浸入石灰乳液中。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后再用。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必須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離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風向滅火。切斷火源,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霧狀水、泡沫、干粉。
應急: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衣物,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就醫。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呼吸心跳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術,就醫。
8.氫氧化鈉(液體堿)。
泄漏處置: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可穿防酸堿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楊晨,用潔凈的鏟子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滅火方法:用水、沙土撲救,但須防止物品遇水產生飛濺,造成灼傷。
急救: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洗至少15分鐘,就醫。食入,用水漱口,就醫。
1、發生事故后,事故單位負責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向市交運局報告,聯系電話:0563-4016629,聯系人:周懇新13905639737,然后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2、做好事故的有關續報工作。
3、書面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的進展情況和措施;報告單位和時間。
1、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迅速組織現場人員采取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好現場。
2、交運局接到報告后,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和分隊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3、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做好以下工作:
(1)組織有關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根據事故現場制定具體措施。
(2)統一安排部署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
(3)根據事故情況變化及時修改、調整和補充應急預案。
(4)負責緊急調集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
(5)負責事故地點的人員、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1、局屬各單位、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
2、根據行業特點、單位性質,配備必要的救援設施。
3、加強宣傳,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交通行業預防意識。
4、局屬各單位要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報市交運局辦公室備案。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專業24篇)篇十七
為做好通達運輸集團綏濱龍運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旅客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生命財產的損失,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xxx。
(一)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和逐級上報”的原則。
(二)應急事件報告范圍、時限。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故,于事發后6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內容。
(1)事件突發的時間、地點、事件類型、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以及事發的環境、道路狀況等因素。
(2)事件現場搶救、救治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3)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教訓及采取的措施。
發生突發事件后,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組織指揮搶撿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的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應急行動,組織好各組之間的協調、配合行動,提高應急事件處理能力和效率。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車(含小轎車、專用備班客車),作為應急車輛儲備要隨時聽從指揮奔赴現場,必要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可隨時根據需要調動線路待班車(含正常營運的短途客車),參加應急事件處理與救援,考慮因旅客運輸車輛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難在中途在較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除及時增派備用車輛運輸中途旅客外,應配備必要的機械設備(如托拉車輛的硬型拉桿,易移動的機械式手動吊車、千斤頂、安全保護固定支架等設備),必要時可請示公安交警,車輛保險機構的故障施救車輛與設備及時參加救援,保證旅客、車輛及時得到救助。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人身傷亡。
總指揮:是應急事件實施的指揮者,對上級應急組織負責,在緊急情況下有權做出應急事件的實施決策和統一指揮。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總指揮的職權。
應急通訊組:負責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的信息收集、傳遞以及各種指令的接收和下達。
應急搶險組:負責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現場的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原因調查處理。
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狀態下的物資運輸和后勤保障。
應急救護組:負責組織應急狀態下的人員疏導,協助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專業24篇)篇十八
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和消除事故危害,保護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河北省危險化學品災難應急救援預案》,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1.3概念與分級。
1.3.1概念。
本預案所稱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在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經營和廢棄危險化學物品處理過程中,由一種或數種危險化學品或者其能量釋放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事故。包括由危險化學品引起的燃燒、爆炸事故、泄漏事故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其它事故。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分為四級。
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含1億元)以上的事故;100人(含10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10萬人(含10萬人)以上的事故。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10人以上不足30人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10人以上不足30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不足1億元的事故;50人以上不足100人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5萬人以上不足10萬人的事故。
較大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3人以上不足10人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3人以上不足10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事故;30人以上不足50人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1萬人以上不足5萬人的事故。
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不足3人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不足3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事故;不足30人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不足1萬人的事故。
1.4適用范圍。
1.4.1本轄區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
1.4.2上級認為臨近區域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需要本市支援的(市政府批準)。
1.4.3市政府認為需要處置的其它事故災難。
1.5工作原則。
1.5.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實施科學指揮,最大限度地降低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1.5.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
1.5.3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發生后,應以現場當地鄉(鎮)政府和本企業為主,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待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人員到達后,服從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領導,協助其工作。
1.5.4平戰結合,預防為主。堅持事故應急救援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工作。
2.1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市政府辦公室、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消防科、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市衛生局、市交通局、市質監局、市環保局、市建設局、市氣象局、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委宣傳部、市廣播電視局、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政府。
市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職責是:負責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工作。
2.2指揮機構與職責。
總指揮:市政府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市安監局局長。
市公安局局長。
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安生產監督管理局,電話2222990)。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職責。
2.2.1凡本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發生事故后,需要啟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時,由總指揮發布啟動本預案命令。
2.2.2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現場搶救工作。
2.2.3負責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匯報應急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爭取上級和華油援助。滄州市應急救援辦公室電話:2070056;華油消防支隊電話:119;煉油廠消防中隊電話:2735119。
2.2.4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具體方案、措施等各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決策,并組織實施。
2.2.5發布撤銷、救援、協調等各方面的臨時性命令。
2.2.6負責向媒體迅速、如實傳遞發布信息。
2.3成員單位職責。
2.3.1市政府辦公室:承接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總指揮提供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3.2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全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應急救援模擬演習;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
2.3.3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災區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維護事故災區社會治安;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2.3.4市公安局消防科:負責制定泄漏和滅火撲救預案;協調消防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組織受傷人員的搜救。
2.3.5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3.6市衛生局:負責事故災區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檢測危險化學品對人體的危害程度;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2.3.7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對事故區大氣、水源、土壤進行監測;對有毒化學物質在大氣、水域、土壤中的擴散進行分析,預測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程度,并向指揮部提出控制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有害物質的消除;負責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的調查。
2.3.8市交通局:負責事故災難損壞的交通設施的搶修工作;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負責調度運輸公司、汽車出租公司等單位的車輛,實施救援車輛的保障;負責監督搶險單位車輛的日常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2.3.9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中因特種設備原因而發生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現場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提供所需的技術支持和處置方案。
2.3.10市建設局:負責城鎮燃氣的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有關建筑物的相關技術資料;組織人員緊急處理修復被破壞的相關重大設施。
2.3.11市氣象局:負責為指揮部提供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區域內的`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有關氣象參數和氣象服務。
2.3.12市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調撥和供應。
2.3.13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中應急救援和善后工作的資金。
2.3.14市民政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有關災民的安置和救濟;做好善后工作。
2.3.15市廣播電視局:負責組織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
2.3.16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政府:負責事故發生時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待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人員到達后,服從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領導,協助搶險救援工作。
3.1預防。
市建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控數據庫,加強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公眾的預防意識;安監局和鄉(鎮)安監辦要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做到早發現、早整改;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健全危險化學品事故預警、預報體系建設,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預案。一旦發生事故,做到及時、快速上報。
3.2監測。
市安監局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日常監測,并及時向市政府上報重大事故風險信息。
3.3報告。
3.3.1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要立即向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報告。
3.3.2對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信息,有關部門和單位也要及時通報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
3.3.3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其它災害可能引發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進行事故災難險情分析,并將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相關情況,立即向市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3.3.4應急救援指揮部對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經核實后,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上級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上級有關部門。
3.4預警。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危險化學品災難事故報告后,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根據事態發展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要及時發布事故災難預警信息。
預警包括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時間等內容。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通信、警報器、宣傳車或者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進行。
4.1響應程序。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一旦發生事故,發生事故的企業和當地鄉(鎮)政府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并按照規定向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上報有關信息。
發生較大級別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時,市應急救援辦公室要及時向上級應急辦公室報告有關信息,爭取上級救援隊伍的支援和專家的指導。
4.2啟動條件。
本市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等級達到一般級別時本預案進入啟動準備狀態。
4.3響應措施。
進入啟動準備狀態后,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收集事故有關信息,向專家請教事故救援的指導意見,組織人員做好應急救援前的準備工作。進入應急救援狀態后,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協調指揮下,在專家組現場指導下,開展救援工作。
4.4信息處理。
4.4.1市應急救援辦公室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后,要及時上報上級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發生事故的等級不同,在上報上級的同時,要按規定上報省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4.4.2市應急救援辦公室要跟蹤事故發展、搶救工作進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有關信息,應急救援指揮部需要上級協調解決和提供支援時,及時向上級提出請求。
4.4.3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具體組織有關專業應急機構研究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處理方法,統一信息分析、處理技術標準,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通報事故信息。
4.5指揮與協調。
進入應急狀態后,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搶險的緊急處置工作。其主要內容是:
4.5.1在市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達指令前,指揮當地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救援工作。
4.5.2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傷員進行緊急搶救和醫療移送。
4.5.3落實市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應急救援指令。
4.6緊急處置。
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成員接到市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命令后,應當立即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物理狀態、化學性質和發生事故的不同類別,按照有關規定開展相應的救援工作。
4.7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因危險化學品物理狀態、化學性質和發生事故類別以及有關人員職責的不同,應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及其它應急人員進入污染區域時一般應配備過濾式防毒面具、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裝備;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人員進入污染區域時應配備密閉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裝備。
4.8群眾的安全防護。
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當組織人員做好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其主要內容是:
4.8.3確定應急情況下對群眾進行醫療救助、疾病控制、生活救助的方式和程序;
4.8.4由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群眾疏散、避難過程中的治安管理工作。
4.9社會救援力量動員。
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向上級政府或上級救援機構請求予以支援。
4.10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市環保局負責對污染區域的水源、空氣、土壤等進行分析處理,及時監測、確定毒物的種類、濃度及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環境數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專家組,根據事故現場情況以及環保局提供的環境數據,分析事故原因和發展趨勢,評估、預測事故影響程度及其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提供支持,并寫出分析報告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
4.11新聞報道。
市廣播電視局要按市政府擬定的信息發布方案確定發布內容,并及時進行發布報道。
4.12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報市政府批準,終止實施本方案,應急救援指揮部發布事故應急救援結束命令。應急救援隊伍和指揮人員撤離事故現場。
5.1善后處理。
政府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主要包括人員安置、補償,物資和勞務的征用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安撫受難和受影響人員,保障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獎勵與撫恤。
政府對應急救援處置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獎勵;對因參加應急救援處置工作致病、致殘、死亡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撫恤。
5.3社會救助。
市民政局依法做好捐贈資金和物資的接受、管理、分配、使用與監督工作。
5.4保險。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公司要及時派人員開展對應急救援人員和受災人員的保險受理、賠付工作。
5.5應急救援總結。
本預案終止實施后,應急救援指揮部要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完成應急救援報告。并上報上級應急救援有關部門。
6.1通訊保障。
應急救援指揮部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成員單位負責人通訊錄(通訊錄見附件四),各成員單位也要建立相應人員通訊錄,確保應急指揮部的命令下傳暢通,各成員單位相關信息上報及時。
6.2應急救援的裝備保障。
應急救援的裝備保障根據相關職責,由下列各單位負責保障:
6.2.1交通運輸保障由市交通局負責。組織各交通運輸單位對搶險人員、物資的前運后送工作。
6.2.2醫療衛生保障由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能力的醫院,組成醫療救護隊實施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對人員的傷亡特點,協調醫療藥品和器材。
6.2.3治安保障由市公安局負責。主要做好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和治安管理工作,維護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
6.2.4物資保障由市安監局負責。主要組織全市各危化生產經營企業,根據各企業實際,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在應急響應時,協調、調動各企業的救援物資,保障應急救援的需求。
6.2.5資金保障由市財政局負責。主要調度應急救援時物資所需資金和善后資金的供給。
6.3技術保障。
6.3.1市氣象局要為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應急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氣象資料和氣象技術支持。
6.3.2市安監局要建立本市重大危險源和化學品數據庫,利用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分布情況的數據資源,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
6.3.3充分利用當地石油各大企業的科技人員,建立人員信息庫,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技術專項研究,加強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技術儲備,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6.4宣傳、培訓與演習。
6.4.1組織有關部門廣泛宣傳與應急救援有關的法律、法規,公開報警電話(2222990)、災情受理部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常識的普及工作。
6.4.2培訓。
各應急救援機構單位對應急救援人員要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并做好后備人員的培訓,積極吸收社會志愿者參加,提高公眾的自救、互救能力。
6.4.3演習。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有關企業應根據各自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演習。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應急救援預案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制定,經市政府批準后由政府辦公室印發實施。市安監局根據需要和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的變化情況,以及在預案的實施、演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
7.2預案的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7.3預案的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專業24篇)篇十九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組 長:馬永峰
副組長:秦志強、武建軍
組 員:張德宏、石紫昭、劉建輝、張領軍、劉佳彬。
第一條: 指揮對重特大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第二條: 負責對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 工作進行督查和指揮。
第三條: 檢查督導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工作。
第一條: 負責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命令的下達和執行情況的跟蹤反饋。
第二條: 負責事故(險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報告工作。
第三條: 辦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一條: 當發生重特大事故,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后,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應及時到位,救援工作聽從縣站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第二條: 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隊擔負相應的應急處理任務,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調度。應急救援隊伍組成:辦公室人員、財務室人員、安全辦公室人員、檢測站人員。
第一條: 公司應分別對客運班車、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加強專業性安全教育,并經常性地進行具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運輸危險貨物的駕駛員和押運員務必做好日常的防火、防爆、防污染、防泄漏工作。在出發前,根據所承運貨品的化學性質,配齊相應的合格消防器材(如干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滅火毯、消防鍬等),并隨時檢查其安全程度。
第二條: 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應采取緊急措施自救,盡量把事故損失降到最小。同時積極與事發地的公安、消防部門和交通運政管理機構,以便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三條: 在事發當地有關部門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到達現場后,應向指揮人員簡明扼要的說明事故情況。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應及時向指揮人員報告運輸的危險貨物的運量、理化性能以及事故發生地人群、水流、氣流等周邊環境情況,協助公安、消防、衛生、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貨物的處置和人員搶救工作,遏止傷亡增加和污染擴大。
第一條: 事故發生后,應按照“先人員、后貨物”的原則進行施救。
第二條: 在進行自救的同時撥打事發當地的急救電話和報警電話,通知有關人員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疏散現場無關人員,組織有效救援。
第一條: 發生重特大事故(險情)后,事故公司必須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采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事故(險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險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險處理的進展情況和采取的措施;報告公司、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二條: 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公司主要負責人和現場人員應當積極采取有效的搶救措施,進行全方位的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理。事故公司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條: 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相關救援組按照各自職責迅速開展工作,力爭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在開展救援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好各自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專業24篇)篇二十
為做好通達運輸集團綏濱龍運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旅客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生命財產的損失,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和逐級上報”的原則。
(二)應急事件報告范圍、時限。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故,于事發后6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內容。
(1)事件突發的時間、地點、事件類型、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以及事發的環境、道路狀況等因素。
(2)事件現場搶救、救治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3)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教訓及采取的措施。
發生突發事件后,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組織指揮搶撿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的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應急行動,組織好各組之間的協調、配合行動,提高應急事件處理能力和效率。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車(含小轎車、專用備班客車),作為應急車輛儲備要隨時聽從指揮奔赴現場,必要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可隨時根據需要調動線路待班車(含正常營運的短途客車),參加應急事件處理與救援,考慮因旅客運輸車輛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難在中途在較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除及時增派備用車輛運輸中途旅客外,應配備必要的機械設備(如托拉車輛的硬型拉桿,易移動的機械式手動吊車、千斤頂、安全保護固定支架等設備),必要時可請示公安交警,車輛保險機構的故障施救車輛與設備及時參加救援,保證旅客、車輛及時得到救助。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人身傷亡。
總指揮:是應急事件實施的指揮者,對上級應急組織負責,在緊急情況下有權做出應急事件的實施決策和統一指揮。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總指揮的職權。
應急通訊組:負責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的信息收集、傳遞以及各種指令的接收和下達。
應急搶險組:負責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現場的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原因調查處理。
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狀態下的物資運輸和后勤保障。
應急救護組:負責組織應急狀態下的人員疏導,協助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應急電話: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專業24篇)篇二十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運發[1993]1382號文),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2、 編制目的
加強對 lng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規范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明確有關部門職責,建立健全“指揮統一、協調有力、決策科學、資源共享、反應迅速”的應急機制。確保社會、企業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在事故發生后能迅速有效的控制和處理事故,從而減少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3、 工作原則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預防為主、自救為防、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工作原則。公司應急救援小組統一指揮、協調lng事故應急處臵工作,各有關部門按照各司其職,分工負責,緊密配合的原則處理突發事件。
4、 適用范圍
本預案僅適用于寧夏承慶源公司lng運輸車的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
天然氣在常溫常壓下遇明火、高溫極易發生燃燒、爆炸,屬于易燃易爆易擴散,如果發生大面積泄漏會導致人員窒息。由于lng事故具有突發性,一旦發生事故,因為其嚴重的危害性,會造成環境污染、人體中毒,還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等,將是嚴重的社會災害性事故,因此, lng在運輸、儲存及使用的過程中一定要嚴把安全關,防止泄露及其他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1.安全第一原則
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后常伴隨許多重大危險隱患,因此,必須在堅守崗位安全第一的條件下進行應急搶救。防止造成人員傷亡和險情進一步擴大。
2.速戰速決原則
應急搶險人員必須行動迅速,接到指定任務后,不推諉、不冒險、服從統一指揮,作到統一行動、統一撤離,以最短時間完成搶險任務。
1.當公司車輛在運輸中發生碰撞、翻車、泄露等事故,車輛駕駛員、押運員必須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和當地政府及公安消防部門報案,并想辦法自救。
2.應急救援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預案,通知應急小組成員馬上到達現場(不能立即到達現場的,應急小組負責人與現場人員保持聯系,隨時了解現場情況并指揮自救),lng事故應急救援組按職責分工開展救援工作。
3.應急后勤部門接到報警后,迅速集合人員,調集車輛,準備各種救援必需品,接到出車任務,迅速出車。到達現現場,根據泄露的范圍設臵警戒線,封鎖有關道路,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指揮各種清酒車輛,有秩序地進入搶險區域,禁止無關人員圍觀。
4.搶險組接到報警后,應火速趕到現場,視情況進行緊急處臵,遷移可燃物品,圍堵可燃液體,控制事態發展。
5.事故處理完成后,對現場情況進行記錄,恢復交通。
6.現場處理后返回指揮部,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就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一)控制閥門、壓力表正常磨損失效,引發天然氣泄
1.發生漏氣的原因
(1)誤操作引起的泄漏;
(2)密封老化失效引起泄漏;
2.發生漏氣的預防措施
(1)提高操作人員素質,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設備;
(2)加強對閥門、儀表的日常檢查,定期校驗;
(3)加強運輸、裝卸車過程的檢查;
3.采取的應急措施
(1)一旦發生泄漏,聽到嘯叫聲,立即停車熄火;
(2)打開應急燈、設臵警示標志、攔截雙向行駛車輛;
(3)設臵半徑100米的警戒范圍,嚴禁任何人員靠近;
(4)打火警電話報警;
(5)通知本單位設備搶修應急隊伍,立即趕赴現場;
(6)搶修完畢,檢測現場天然氣濃度;合格后車輛起動駛離現場;
(7)清掃路面,車輛放行;
(二)車輛發生事故,導致控制閥門、壓力表失效,引發天然氣泄漏
1.發生漏氣的原因
(1)車輛發生事故,控制閥門損壞,引起的泄漏;
(2)鏈接管路斷裂,引起泄漏;
2.發生漏氣的預防措施
(1)加強對駕駛、押運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車輛和設備;
(2)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嚴禁超速行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60公里/小時;
(3)加強對車輛得日常維護,確保剎車、燈光、方向機構等完好;
(4)加強管理,嚴格作息制度,保證睡眠充足,不疲勞駕駛車輛;
(5)嚴格按照公司車輛管理辦法“安全十八法”管理和調派車輛,選配技術好、責任心強的駕駛人員。
(6)保持車況完好,不帶病出車;
3.采取的應急措施
(1)一旦發生事故,立即停車熄火,向道路交通管理部門報警;
(2)打開應急燈、設臵警示標志、攔截雙向行駛車輛;
(3)如果發生天然氣泄漏,立即設臵半徑100米的警戒范圍,嚴禁任何人員靠近;
(4)打火警電話報警;
(5)通知本單位設備搶修應急隊伍,立即趕赴現場;
(6)搶修完畢,檢測現場天然氣濃度;合格后車輛起動駛離現場或吊裝事故車輛;
(7)清掃路面,車輛放行;
4.滅火人員應戴防毒面具;應先將未著火的氣瓶迅速移至安全地帶;對著火的氣瓶應用大量霧狀水澆在氣瓶上,使其冷卻。在火勢尚未擴大時,可用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滅火器進行撲救。
(1)為了保證救援工作及時有效,公司各應急救援隊伍根據需要,將各個專業隊伍的裝備器材配備齊全;平時要專人維護、保管、檢驗,確保器材始終處于完好狀態,保證能有效使用。
(2)應急救援組織,必須在每年年初根據人員變化進行組織調整,確保組織落實,根據責任制準備各種防護、消防、指揮、通訊、報警、搶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和藥品急救醫療器材,并定期檢查保養。
(3)凡我公司運輸lng的車輛,在運輸途中發生重大事故,應立即出動救援力量,協助消除重大事故。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專業24篇)篇二十二
規范全省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為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應急響應程序,科學、及時、有效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預防和減少次生事故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江蘇省行政區域內下列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2)超出設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跨設區市行政區域的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發生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港口危險貨物事故(含港口經營企業涉及儲存、裝卸危化品的事故)、危化品運輸事故、石油天然氣管道事故等的應急救援不適用本預案。
1.4 事故分級
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分為以下等級:
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5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省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相關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以事發地黨委和政府為主。省有關部門與地方黨委、政府密切配合,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必要時由省人民政府直接組織指揮。
(4)科學決策,依法處置。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加強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應急準備工作。
1.6 預案體系
全省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包括本預案在內的涉及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省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地方應急預案、化工園區應急預案、危化品從業單位(儲存、裝卸危化品的港口經營企業除外,下同)應急預案、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及為應急預案提供支撐的工作手冊和事件行動方案組成。
本預案應急工作手冊是預案涉及的有關部門和單位對自身承擔職責任務進一步分解細化的工作安排,是本部門和單位應對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操作指南。
事件行動方案是參與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的救援隊伍、專家隊伍等按照應急預案、工作手冊或上級指揮機構要求,為執行具體任務并結合實際情況而制定的工作安排。
1.7 風險分析
根據江蘇省涉及的危化品類別、從業單位特點和分布情況,全省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風險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1)危化品屬性風險。受危化品理化性質影響,如管理不善等原因可引發危化品火災、爆炸、泄漏生產安全事故。
(2)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風險。危化品從業單位在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化品過程中的火災、爆炸、中毒等風險,以及冶金煤氣中毒、爆炸和油氣輸送管道火災、爆炸風險。化工園(集中)區外危化品從業單位,基礎設施配套不完善,增大安全風險隱患。
(3)化工園(集中)區危化品集聚風險。化工園(集中)區內危化品從業單位生產工藝復雜、儲存量大、管道密集、人員集中、各類安全風險疊加,容易引起群發、鏈發風險,存在因一起事故引發“多米諾”效應的重大風險。
江蘇省危險化學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結構圖見附件1。
2.1 指揮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在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全省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總指揮與副總指揮由省人民政府指定。
成員:由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糧食和儲備局、省總工會、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氣象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民航江蘇安全監管局、江蘇銀保監局、省通信管理局、南京鐵路辦事處、省電力公司等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擔任。
省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領導、組織、協調全省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掌握事態發展,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決定啟動和終止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設立現場指揮部,指定現場總指揮,必要時協調駐蘇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4)向國務院報告事故和救援情況,必要時請求協調支援。
2.2 成員單位及其應急處置職責
在省指揮部的統一組織下,有關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省委宣傳部: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新聞發布、報道工作意見,組織指導新聞發布、報道工作,協調解決新聞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及時協調有關方面開展對外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的工作;負責現場記者的采訪管理、服務工作。
(2)省委網信辦:負責事故網絡輿情的監測、引導和調控管控工作。
(3)省軍區:根據地方政府需求,協調現役專業力量支援協助事故救援。
(4)武警江蘇省總隊:在省委、省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參加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協同公安機關擔負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安全警戒,維護社會秩序。
(5)省教育廳:協助做好各類學校實驗室和校屬企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應急救援有關物資組織和保障。
(7)省公安廳:組織指導應急救援的治安保衛、道路交通管制,組織提供施救所需的救援器材和其他救援裝備。
(8)省民政廳:負責事故遇難人員遺體處置工作。
(9)省財政廳:按照規定落實政府危化品安全生產投入,保障有關部門和單位危化品安全生產工作經費,為應對事故工作提供資金支持。
(10)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督與事故有關的工傷保險政策落實。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11)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組織協調提供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測繪地理信息。
(12)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現場環境應急監測、預警和環境損害評估工作,組織制訂環境應急處置方案,參與事故調查。
(13)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提供施救所需的施工機械、救援器材和其他特種設備。
(14)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組織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水陸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15)省水利廳:負責事故搶險救援過程中水資源調配。
(16)省農業農村廳:協助做好農藥生產企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17)省商務廳:協助做好加油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保障事故處置過程中生活必要品的供應。
(18)省衛生健康委:負責事故應急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并為地方衛生醫療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19)省應急廳: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相關物資、裝備的調配。
(20)省國資委:參與所監管企業的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置工作。
(21)省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協調與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等相關的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現場施救所需的技術支持和保障。負責提供搶救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信息,監督搶救傷員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
(22)省廣電局:負責指導省內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媒體加強事故應急救援新聞報道。
(23)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應急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24)省總工會:參加事故中職工傷亡的調查處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25)省消防救援總隊:組織做好事故的火災撲救和搶救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應急救援工作。實施危化品處置、火災撲救、人員搜救、工程搶險、工程加固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險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為事故調查收集有關資料。
(26)省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報、預測,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開展因氣象災害引發的事故災害調查、評估及氣象分析等工作。
(27)江蘇海事局:負責組織協調長江江蘇段和國家劃定搜尋救助海域的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水上搜救等工作。
(28)連云港海事局:負責國家劃定搜尋救助海域的水上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29)民航江蘇安全監管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救援所需的空運和物資、器械的空投保障。
(30)江蘇銀保監局: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對發生事故的參保單位及個人及時做好理賠工作。
(31)省通信管理局:指揮、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為事故應急救援做好公眾通信網的應急通信保障組織工作。
(32)南京鐵路辦事處:負責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鐵路運輸保障。
(33)省電力公司:負責應急救援的電力保障工作。
各成員單位應當建立應急聯動工作機制,明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保證聯絡通暢,并加強與其他應急機構的銜接配合。
2.3 現場指揮部及其主要職責
省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指定現場總指揮。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研判事故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組織制定并實施應急救援方案,設立應急救援工作組,決定采取控制、平息事態的應急處置措施。協調、指揮有關單位和人員參加現場應急救援。及時報告應急處置和救援進展情況,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提出處置建議和支援請求。
現場指揮部可設立綜合協調組、事故救援組、交通管制組、醫療衛生組、環境監測組、處置保障組、新聞發布組、專家組、善后處置組等應急救援工作組。根據事故現場實際,工作組設置可適當調整,各工作組負責人由現場總指揮指定。各應急救援工作組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組:省應急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承擔現場指揮部的綜合協調,指令接收轉發,信息收集上報,調配應急力量和資源等工作;協調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工作;協調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和專家的調集工作;承辦現場指揮部各類會議,督促落實現場指揮部議定事項;審核把關信息發布;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文件、影像資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和歸檔等工作。
(2)事故救援組:省消防救援總隊、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實施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處置、火災撲救、人員搜救、工程搶險、工程加固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險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為事故調查收集有關資料。
(3)交通管制組: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和警戒,維持現場秩序等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實行交通管制和疏導,開辟應急通道,保障應急處置人員、車輛和物資裝備的應急通行需要;組織協調盡快恢復被毀交通路線。
(4)醫療衛生組:省衛生健康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調度全省醫療隊伍,設立臨時醫療點,協調外部醫療機構,為事故受傷人員、救援人員提供醫療保障服務;做好現場救援區域的防疫消毒;向受傷人員和受災群眾提供心理衛生咨詢和幫助。
(5)環境監測組: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氣象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對涉事區域進行環境監測工作,提出控制污染擴散的建議,防止發生環境污染次生災害。
(6)處置保障組:事發地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糧食和儲備局、南京鐵路辦事處、省通信管理局、省電力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根據事故處置工作需求,及時提供物資、裝備、食品、交通、供電、供水、供氣和通信等方面的后勤服務和資源保障。
(7)新聞發布組: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應急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統籌協調媒體的現場管理,做好事件輿論引導工作,組織新聞發布工作;做好新聞應對發布和集體采訪活動的組織工作;做好境內外媒體溝通協調和組織聯絡工作;向省指揮部和事故相關單位、轄區政府通報輿情進展,提出應對建議。
(8)專家組:省應急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總隊、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對事故的發展趨勢、搶險救援方案等提出建議,為應急搶險救援行動的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9)善后處置組:事發地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糧食和儲備局、省總工會、江蘇銀保監局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做好受災群眾、遇難(失聯)人員親屬信息登記、食宿接待和安撫疏導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難者遺體處置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難和受災人員的經濟補償等善后工作;做好災后恢復重建等工作。
2.4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職責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加強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責任制,采取預防和預警措施,健全應急機制,編制應急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物資,做好事故應對工作。事故發生時,其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立即采取先期處置,配合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善后和事故調查工作。
3.1 預防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相應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
對化工園(集中)區內危化品從業單位存在因一起事故引發“多米諾”效應的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風險,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化解存量風險,落實管控措施,強化化工園(集中)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重大危險源監控能力等建設,推進應急救援能力提升。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應當針對可能發生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相應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3.2 監測與預警
3.2.1 監測預警類型
(1)異常預警。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危化品從業單位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實現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風險的動態監測和自動預警,監測預警數據實現實時傳輸、上下互聯。發現監測數據異常時,預警信息同步傳輸至上級應急管理部門。
(2)事故預警。事發地啟動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尚未達到上級預案啟動條件時,上級人民政府、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或受委托部門、單位立即啟動相應預警。
(3)聯動預警。當危化品從業單位發生危化品生產安全預警信息時,及時上報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通報周邊企業,啟動聯動預警行動。當危化品從業單位所在地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時,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根據突發事件牽頭處置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督促企業做好預警及防范工作。
3.2.2 預警信息的發布
按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預警級別從高到低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發布一級、二級預警信息應當由本級政府主要負責人、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或本級政府受委托部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簽發;發布三、四級預警信息應當由本級政府受委托部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
預警信息內容包括:預警區域或場所、險情類別、預警類型、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災情概要、有關預防預警措施,以及工作要求和發布機關等。
3.2.3 預警措施
宣布進入預警期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根據預警級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和應對工作。
(1)加強對事故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2)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人員對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加強公眾溝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詢電話,向社會公告采取的有關措施、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和勸告等。
(3)針對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組織應急隊伍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的準備,視情預置有關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調集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4)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3.2.4 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
預警信息實行動態管理。發布預警信息的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更新預警信息或者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并解除采取的有關措施。
江蘇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流程圖見附件2。
4.1 信息報告
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事發地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后,應當立即核實有關情況,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第一時間逐級上報至上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信息初報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類別、簡要經過、影響范圍和損害程度的初步估計、現場救援情況、事故已采取的措施等。
當情況發生變化時,需及時進行信息續報。信息續報的內容包括:人員傷亡、事故影響最新情況、事件重大變化情況、采取應對措施的效果、檢測評估最新情況、下一步需采取的措施等。
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中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涉及港澳臺僑、外籍人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相關部門、涉外機構通報。
4.2 先期處置
發生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應當立即啟動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告事故情況: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急救援措施。
事發地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疏散受到威脅的人員,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應急處置,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或者災情蔓延,研判事故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傷害,并向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報告;隔離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事故現場秩序;組織安撫遇險人員和遇險遇難人員親屬;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避免或者減少事故對環境造成的危害;依法調用和征用應急資源;及時發布有關事故情況和應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4.3 啟動響應
發生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超出設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跨設區市行政區域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由省指揮部依據本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啟動應急響應后,省指揮部及相關部門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全力做好救援工作。
4.4 處置措施
在省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現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事發地人民政府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科學處置,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
(1)制定方案。根據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類型,研判現場信息,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2)搜救、疏散人員。立即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組織開展人員搜救工作,疏散、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受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3)搶險救援。組織開展事故處置、工程搶險、道路交通設施搶修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迅速控制危險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4)現場管制。劃定警戒區域,在警戒區域邊界設置警示標志,將警戒區域內與事故應急處置無關的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對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嚴禁無關車輛進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證道路暢通;合理設置出入口,控制、記錄進入事故救援核心區的人員。
(5)醫療救護。組織開展現場緊急醫療救護,及時轉移危重傷員。根據需要向上級衛生健康部門請求派出有關專家和專業醫療隊伍進行指導和支援。
(6)環境監測。開展事故現場及周邊可能受影響區域的環境監測,綜合分析和評價監測數據,預測事故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采取控制污染擴散的措施,提出現場救援工作建議。
(7)洗消和現場清理。在危險區與安全區交界處設立洗消站,根據需要正確使用洗消藥劑,迅速采取洗消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相關人員造成的危害,對受污染的工具和裝備進行洗消;清除事故現場殘留的有毒有害氣體,統一收集處理泄漏液體、固體及洗消廢水。
4.5 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4.5.1 危化品火災爆炸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1)現場偵查。在充分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對現場被困人員情況,著火部位、蔓延方向、火勢范圍、對毗鄰威脅程度,生產裝置、控制路線、建(構)筑物損壞程度,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等進行初步偵查。
(2)實施警戒。根據偵查結果研判火災爆炸發生位置、危化品性質,及火勢擴大或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綜合考慮事故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及可能對周邊的影響,確定警戒范圍。將警戒范圍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外視情況設立隔離帶。對警戒區周邊道路實施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警戒區內停電、停火,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
(3)制定救援方案。現場指揮部根據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周圍物品危險性及火勢蔓延途徑等影響因素,選取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式,制定救援方案。
(4)實施救援。在做好充分的救援準備及安全防護后,進入事故現場實施救援。搜救受傷及被困人員,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對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員、高溫液體燙傷人員、化學燒傷人員等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現場急救;將傷情較重者及時送往醫療急救機構進行救治。制止泄漏,切斷泄漏源,如若不能有效堵漏時,可采取倒罐輸轉、放空點燃、惰性氣體置換等方式進行泄漏處理。根據需要采取轉移可燃物料、切斷與裝置及管線設施的連通,利用消防水炮或消防水栓對火罐、設備進行冷卻。對周圍受火災威脅設施及時采取冷卻、退料、泄壓,采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攔截飄散流淌的易燃液體或挖溝導流將物料導向安全地點,采用毛氈、沙袋等堵住下水井、陰井口等處等保護措施,防止火焰蔓延并對火場進行控制,當達到滅火條件時實施滅火作業。
(5)現場監測。實時監測事故現場氣象擴散和易燃易爆氣體濃度,監測泄漏物質和消防廢水是否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并根據現場氣體濃度及爆炸源的情況確定是否有二次爆炸的危險,確定應采取的處置措施。
(6)火災撲救過程中,現場指揮部應根據危險區的危害因素和火災發展趨勢進行動態評估,及時提出滅火指導意見,調整救援方案,并將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報省指揮部。
4.5.2 危化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1)現場偵查。在充分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對現場被困人員情況,容器儲量、泄漏量、泄漏部位、形式,設施、建(構)筑物險情及可能引發爆炸燃燒的各種危險源,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等進行初步偵查。
(2)實施警戒。根據偵查結果研判泄漏的危化品種類及性質、泄漏源的位置及氣象情況,確定警戒范圍,將警戒范圍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外視情況設立隔離帶。對警戒區周邊道路實施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警戒區內停電、停火,消除可能引發火災和爆炸的火源,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
(3)制定救援方案。現場指揮部根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人口密度等),周圍區域重大危險源的分布,以及預測的事故現場泄漏擴散趨勢等情況,確定主要的控制措施(如筑堤導流、堵漏、倒罐轉移等),制定救援方案。
(4)實施救援。根據救援方案,在充分做好救援準備及個人防護的基礎上,進入事故現場。搜救受傷及被困人員,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對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員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現場急救;將傷情較重者及時送醫療急救部門救治。根據現場泄漏情況,采取關斷料、開閥導流、排料泄壓、火炬放空、倒罐轉移、應急堵漏、冷卻防爆、注水排險、噴霧稀釋、引火點燃等措施控制泄漏源,防止泄漏物進入下水道、地下室或受限空間。稀釋泄漏物濃度,攔截、導流和蓄積泄漏物,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標或環境敏感區擴散。對于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外流。
(5)泄漏物清理。當存在大量殘液時,用防爆泵抽吸或使用無火花器具收集,集中處理;少量殘液用稀釋、吸附、固化、中和等方法處理。
(6)現場監測。加強對現場水質、大氣、土壤、氣象信息的監測,并采取措施防止泄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造成二次污染。
(7)現場指揮部應根據危險區的危害因素和泄漏物質濃度擴散趨勢進行動態評估,及時提出指導意見,調整救援方案,并將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報省指揮部。
其他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處置,綜合參照上述現場處置要點,及時、科學、有效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4.6 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全面、客觀。發生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設區市人民政府在省委宣傳部的指導和事發地黨委宣傳部門協調組織下,第一時間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發布權威簡要信息、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
4.7 應急結束
相關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應急處置工作完成,省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組織應急隊伍和工作人員有序撤離。同時采取或者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通知相關方面解除應急措施,逐步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5.1 善后處置
在省指揮部的領導下,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由省相關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事發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配合。
善后處置主要包括人員安置、補償,保險理賠,征用物資補償,污染消除等事項。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盡快消除事故影響,依據相關法律政策做好遇難者及其家屬的善后處理及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等;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人員及受影響群眾,對應急救援中傷亡的人員及時給予救治和撫恤,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督促轄區內保險公司積極做好理賠服務工作;及時歸還調用和征用的財產,財產被毀損、滅失、消耗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做好現場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疫病防治,事后恢復等工作。
5.2 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規和有關規定進行。
5.3 總結評估
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結束后,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評估,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
6.1 應急隊伍保障
全省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隊伍由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專業救援隊伍和社會救援力量等組成。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及時將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需掌握區域內應急救援隊伍資源信息情況,并督促檢查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準備情況。
6.2 資金保障
應急救援隊伍根據救援命令參加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耗費用,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費用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專款專用。
6.3 裝備物資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根據本地區不同行業、區域的危化品事故種類、風險和特點,結合應急隊伍能力建設,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設施、設備及物資等,做好維護和管理,并及時更新和補充;保障轉移人員和救援人員所需的食物、飲品供應,提供臨時居住場所及其他生活必需品。超出事發地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時,報請省有關部門提供支援。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危化品從業單位根據實際需求,配備必要的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器材,建立維護、保養和調用等制度。
6.4 醫療衛生保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衛生資源信息,針對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健康危害,組建醫療專家隊伍和應急醫療救援隊伍,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對傷員的救治能力。
6.5 交通運輸保障
公安、交通運輸、海事、鐵路、民航等部門加強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交通運輸保障能力建設,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和應急通行機制,確保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和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依托解放軍、武警部隊、海上搜救、民航等水陸空資源,健全水陸空緊急運輸服務隊伍體系。
6.6 通信與信息保障
通信管理、廣電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督促相關企業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體系,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于公用通信網的應急通信系統。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通信主管部門組織協調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做好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并保證處于適用狀態。
6.7 技術支持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建立應急信息數據庫,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機構等開展研究用于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為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6.8 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加強危化品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和培訓,提高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避險能力。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等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應當至少每2年組織1次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1次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法律法規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執行。
7.1 預案管理
省應急廳負責本預案編制,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7.2 獎勵與責任追究
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失職、瀆職的有關人員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專業24篇)篇二十三
為了加強對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應急預案。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體現以人為本,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落到實處。一旦發生危險貨物運輸事故,能以最快速度、最大效能,有序地實施援救,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同時要堅持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災兩大類。其中火災又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針對事故不同類型,應采取不同的處置措施。其中包括:滅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泄壓、轉移等。
(一)事故中心區域。中心區即距事故現場0—500m的區域。屬化學品貨物濃度指標高,易擴散,并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筑物及設備損壞,人員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區域。事故波及區域指距事故現場500—1000m的區域,該區域空氣中危險化學品貨物濃度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和物品傷害。
(三)受影響區域。受影響區域是指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貨物危害。
(一)成立縣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縣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安監局、公安局負責同志擔任;成員單位:政府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局、公安局、消防中隊、交通局、衛生局、環保局、氣象局、駐縣武警中隊。
(二)指揮部職責。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指揮,成立組織機構,制定現場救援方案,同時負責組織全縣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三)成員單位職責:承接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總指揮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全面落實縣委、縣政府及總指揮的搶險救援指示和批示;負責事故危及區內人員的疏散撤離;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和治療;負責對環境的檢測;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運輸等。
(一)發生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事故單位或責任人應當按照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縣政府、公安、環保、安監等有關部門,要求立即趕赴現場。
(二)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按照我縣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工作。負責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督管理綜合部門和環境保護、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按照當地應急預案要求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
(三)當確定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立即向政府辦公室報告,請求市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給予支援。
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成立下列救援專業組:
(一)危險源控制組: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并根據危險貨物的性質,組織專用的防護用品及專用工具等,該組由公安局、消防中隊、安監局組成,人員由消防中隊和企業義務消防搶險隊組成。
(二)傷員搶救組:負責在現場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員到醫院進一步治療。該組由衛生局牽頭負責和具有相應能力的醫療機構組成。醫療機構應根據傷害和中毒的特點實施搶救預案。
(三)滅火救援組:負責現場滅火、現場傷員搜救、危運容器的冷卻、搶救傷員及事故后對被污染區域的洗消工作。由公安、消防、義務消防隊組成,由消防中隊負責。
(四)安全疏散組: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由公安、交通、事故單位安全保衛人員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由公安局負責。
(五)安全警戒組: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內進行治安巡邏。該組由公安、交警、交通部門組成,由公安局負責。
(六)物資供應組:負責組織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由交通局負責。
(七)環境監測組:負責對大氣、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監測,確定危險物質成分的濃度,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環境修復方案并組織實施。由環境檢測機構組成,環保局負責。
(一)本應急救援預案,可根據情況變化修改完善。
(三)本預案從頒布之日起實施。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專業24篇)篇二十四
為了加強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的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范圍為本縣境內所有車輛或外地車在我縣境內發生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指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由于自然、人為、技術或設備等原因而引發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交通事故,火災、爆炸、毒物泄漏等事故。
二、主要任務。
(一)協助搶救受害人員和群眾撤離危險區的道路運輸保障。
(二)協助轉移物資、設備的道路運輸人保障。
(三)協助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根據有關要求,我局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王偉,副組長:孫金峰。成員:各科室主要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安全科,主任:步連忠。領導小組在縣政府和交通局領導下,統一指揮、協調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工作。縣內各道路運輸企業要成立相應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確保救助工作迅速開展。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全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運輸保障任務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2、起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3、對縣內道路危險運輸事故應急工作作出決策并進行監督和指導。
4、緊急指揮調度全縣應急運力,完成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運輸保障任務。
5、全縣危貨道路運輸企業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本企業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施救等工作。
6、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運輸裝備、人員保障。
我縣道路危貨運輸企業要按照運輸危險貨物品名建立應急車輛、人員檔案,并上報局應急領導小組備案。運輸車輛要求必須是有經營許可證的危貨運輸企業所屬的危貨運輸車輛,車輛技術等級必須達到一級,并配有必要的人員防護和施救設備以及gps等通訊設備。
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要求必須取得從業資格,政治業務素質高,技術水平良好,身體健康。
五、報告制度、程序和內容。
縣內道路危貨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制度,明確部門和人員的責任、義務和權利,確保信息暢通,發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時,要按報告程序及時逐級上報。
(一)報告程序:
1、車籍所屬轄區內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及時向縣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2、車籍所屬轄區外(省內)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本縣主管部門報告,企業所在地的主管部門要及時向縣交通局報告。
3、在外省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本縣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4、外省車輛在我縣發生事故:要及時向縣交通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報告。
(二)報告內容:
2、根據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的要求,投入道路運輸保障任務的車輛和人員情況;
4、根據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任務,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急需調整的。
5、執行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任務,求援車輛遇到突發事件時;
6、應急任務完成情況。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領導小組接到上級或有關部門指令后將立即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領導機構迅速將任務下達到有關危貨運輸企業和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或按上級要求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二)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上級有關部門指令后,立即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將任務下達到有關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啟動并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三)事發地應急運力緊張時,應及時向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運力需求情況和應急運輸儲備及使用情況啟動應急運力。請求運力支援。
七、值班制度。
應急預案啟動后,及時將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名單、聯系電話等上報上級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和相關危貨運輸企業要落實領導值班,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開通,直到應急任務完成。
八、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命令,對拒不執行上級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扯皮單位的有關領導、直接責任人和從業人員要依法處理,并對危貨運輸企業取消其經營資格,吊扣車輛運輸證和從業資格證。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