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出現是為了解決人們在行為規范上的問題,讓大家有一個相對固定的準則和指引。規章制度是為了規范組織內部的行為和管理而設立的一套制度體系,通過建立規章制度,可以明確員工的權益和義務,保障組織的正常運作。在制定規章制度時,需要考慮到組織的具體需求和特點,制定規章制度需要團隊的共同努力和討論,確保其合理性和科學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規章制度范文,僅供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閥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一
為規范連鎖門店餐廳安全管理,確保門店做到安全生產,特建立連鎖門店辦公室/電腦房安全管理規定:。
1、嚴禁在辦公室/電腦房吸煙,辦公室/電腦房內或門口要設置滅火施設。
2、微波爐/電熱水壺/打印機/電腦等設備的使用必須嚴格按操作流程進行。
3、保持地面干凈,無廢棄物,無無灰塵,垃圾筒要及時清理干凈。
4、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和接線板,禁止超負荷使用,有需要時要找專業人員進行安裝。
7、辦公室/電腦房的相關資料分類整齊,重要資料要特別存放。
8、電腦房的溫度和濕度分別不超過30度和70度,遠離高溫,油煙和粉塵等。
9、辦公室/電腦房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進出要隨手關門,電腦要設立保護密碼。
三、此規定自通過執行日起,各門店管理人員需組織學習,建立檔案并將規定上墻。
四、相關處罰規定。
1、發現門店未落實此管理規定的,對門店管理人員處以100—500元的罰款。
2、因門店未落實管理規定引起的安全事件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嚴肅處理,直至除名。
知味觀連鎖分公司。
20xx年10月30日。
安全閥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二
為規范新疆金瑪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化工生產裝置中安全閥的安裝、使用、校驗和檢修維護,保證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的安全運行,特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化工生產裝置中的所有安全閥。
1.1.分管設備管理的公司領導是安全閥管理的主管領導。
1.2.設備部是安全閥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制訂和修訂相關標準制度,負責貫徹國家安全閥有關法規、標準和管理規定。
1.3.各車間負責所屬安全閥的日常巡檢、臺賬和檔案管理、拆卸、回裝、跟進安全閥的調校及維修,執行公司安全閥有關管理規定。
1.4.安全環保部負責對安全閥的管理情況進行監督。
2.1.安全閥存放時應當豎直放置,進出口及通氣孔用堵蓋封堵。
2.2.存放安全閥的環境中不得含有能夠引起安全閥腐蝕的`有害氣體。
2.3.安全閥安裝前,應當進行宏觀檢查、整定壓力和密封試驗,有特殊要求時,還應當進行其它性能試驗。
2.4.安全閥的進出口管道一般不允許設置截斷閥,必須設置截斷閥時,需要加設鉛封或者禁動標志,并且保證鎖定在全開狀態,截斷閥的壓力等級需要與安全閥進出口管道的壓力等級一致,截斷閥進出口的公稱通徑不小于安全閥進出口法蘭的公稱通徑。
2.5.使用安全閥的工藝車間應對所屬裝置安全閥進行編制位號,并建立臺賬和檢修維護檔案。
2.6.安全閥的補漆色及裝設應嚴格執行《安全閥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及其它相關的安全技術規范和規章制度。
2.7.安全閥在運行過程中,使用車間的當班工作人員應當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安全閥日常運行的檢查和維護工作。
安全閥使用車間應經常檢查安全閥的密封性及其與管路連接處的密封情況;
閥門手柄應無其它異物懸掛在上面,彈簧中間無其它異物卡澀;
安全閥外部相關附件完整無損并且正常;
提升裝置(扳手)動作有效,并且處于適當位置;
有無影響安全閥正常功能的因素存在;
檢查有無泄漏或腐蝕情況;
鉛封完整、閥體清潔度情況;
做好在線檢查記錄;
2.8.在安全閥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進行安全閥的離線檢查和檢測。
在線運行時,安全閥出現故障或者性能不正常,且無法進行在線處理;
安全閥從被保護設備上拆卸;
3.1.安全閥在校驗前工藝車間設備技術員需填寫《安全閥送檢校驗信息卡》,并提交于設備部。
3.2.設備部審核后,將需要校驗安全閥的校驗信息卡流轉于車間,進行安全閥校驗工作。
3.3.如果工藝車間要求更改安全閥設計條件下的整定壓力值時,使用車間須填寫《安全閥整定壓力值變更卡》,經設備部審核,公司主管生產的領導批準后方可更改。
3.4.安全閥整定壓力應按國家現行有關安全技術規范、標準要求進行。任何人在未經批準前不得私自變動整定壓力。
3.5.當安全閥需要盲死時,使用車間須提出盲死申請,經設備部審核,公司主管生產的領導批準后方可盲死。
3.6.安全閥校驗過程中必須有工藝車間技術人員現場鑒證。
3.7.新安全閥在安裝前應根據實際使用工況進行校驗,經過試驗合格并鉛封后方準安裝使用。
3.8.備用安全閥經校驗合格但保存期超過六個月以上的,使用時必須重新復驗。
3.9.安全閥定期校驗,一般為每年至少一次。
3.10.經解體、修理或更換部件的安全閥,應當進行重新校驗。
4.1.工藝車間技術人員必須做好本車間范圍內安全閥的校驗臺賬和檔案,并及時進行更新。
4.2.工藝車間技術人員需定期(每季度)將所在車間責任范圍內的安全閥最新(終)校驗清單(包括調校時間)抄送于設備部存檔。
4.3.安全閥的技術檔案應當完整、齊全并及時更新,具體內容應包括安全閥基礎數據臺賬、安全閥整定值變更記錄、安全閥切斷閥鉛封記錄、安全閥日常使用狀況和維護保養記錄、安全閥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安全閥定期檢查記錄、安全閥校驗記錄。
5.1.本制度為試行制度,對本制度存在的問題或其他一些不適應我廠特點的內容,歡迎各部門提出寶貴建議與意見。
5.2.其他未盡事宜在執行過程中逐步完善。
安全閥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三
第一條解體檢查,順序拆卸,清洗各部位。
第二條仔細檢查閥口閥座,不允許有絲毫損傷,保持光潔度,垂直度。
第三條按解體相反的順序組裝。
第四條調試定壓升至1.6mpa時,安全閥應開啟,降至該壓力的0.8倍時應回座,如不符合要求則反復調試,直至達到要求。一般按安全閥銘牌要求調試。
第五條調試好后在放散法蘭口處放些水測試,每分鐘不超過4個氣泡為合格。
第六條全部合格后進行鉛封。
第七條調試中,人不能站在放散口處,以免傷人。
安全閥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四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發電機組壓力容器和承壓設備管理,保證壓力容器和承壓設備安全穩定運行,防止壓力容器和承壓設備超壓爆破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現役機組承壓設備所有安全閥。
第三條引用標準及規定:
《電力工業鍋爐壓力容器監察規程》。
《電站鍋爐壓力容器檢驗規程》。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第四條生產技術部負責本制度監督、檢查與組織協調,審查試驗措施,評價試驗結果。
第五條安全監察部負責本制度實施中安全措施和安全情況的監督,審查安全措施。
第六條發電部、燃化部負責具體實施操作,審查試驗措施。
第七條檢修部各相關專業參與試驗并提供指導,編制試驗安全技術措施。
第八條試驗間隔。
2、設備大修及安全閥經過檢修后,均應進行安全閥校驗;
3、原則上鍋爐、各類壓力容器安全閥排汽試驗均安排在小修停機前進行,如發現安全閥排汽試驗不正常則應在小修中安排安全閥檢修,小修結束后再安排安全閥校驗或排汽試驗。如在小修期間安排了安全閥檢修項目則排氣試驗可安排在小修結束后進行。
第九條安全閥排汽試驗前,由檢修部相關項目部編制安全閥排汽試驗技術安全措施,并報運行部門,安全監察部、生產技術部審查通過,經總工程師或主管生產的副總工程師審核批準,送值長和運行備案。
第十條運行崗位在接到試驗措施后,應做好試驗前的準備工作。
第十一條鍋爐、各類壓力容器安全閥排汽試驗應在生產技術部相應設備管轄專業專工(或生產技術部主任)主持下進行。
第十二條參加試驗人員:生產技術部相關專業專工、生產技術部壓力容器監察工程師、安全監察部專工、運行相關專業負責人、當班值長和班長及運行(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檢修部相關項目部專工、維護隊隊長或技術員。
第十三條排氣試驗方式可采用定壓手動拉跳安全閥排汽和升壓跳安全閥排汽兩種方式,原則上在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的前提下均應采用定壓手動拉跳安全閥的方式。如安全閥安裝位置、結構型式、排汽量和排汽溫度等無法保證采用手動拉跳方式人身的安全,則可選擇安全閥熱態校驗的方式進行排汽試驗。
第十四條手動拉跳安全閥由檢修人員操作,運行、安監人員現場監護。
第十五條運行部門應建立安全閥定期排汽試驗記錄簿,記錄簿應包含試驗時間、試驗壓力、溫度、試驗結果、試驗異常情況等記錄,試驗結束后,相關人員應簽字。
第十六條檢修項目部及維護隊應建立安全閥排汽試驗臺帳,記錄相關情況和數據。
第十七條排汽試驗結束后,應在鍋爐技術登錄簿或壓力容器技術臺帳上記錄。
第十八條試驗是否合格的條件:
1、是否正常排汽,排汽量是否與安全閥規格匹配;
2、安全閥開啟后,壓力容器是否有效泄壓;
3、安全閥是否開啟正常,回座是否正常。
第十九條如發現安全閥無法正常開啟或無法有效排汽降壓則可視為排汽試驗不合格,相關部門應進行匯報并記錄,及時安排檢修、檢查,并適時再次安排排汽試驗。
第二十條安全閥排汽試驗應以能否保證設備與人身安全為前提。
第二十一條運行人員在安全閥排汽試驗前應制定有效的安全運行措施,做好事故預想。
第二十二條在安全閥處應有防止人員燙傷的防護裝置,排汽管布置應符合要求,現場操作人員應穿著合適的工作服,應使用合適的操作工具,現場具備合適的操作平臺和操作空間。
第二十三條試驗現場應具備可靠的緊急撤離通道。
第二十四條試驗前檢修應編制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條下列人員必須熟悉本制度:
1、總工程師和副總工程師。
2、生產技術部正副主任、相關專業專工和壓力容器監察監察工程師。
3、安全監察部正副主任及相關專工。
4、檢修部主任、總工、相應項目部正副主任、專技。
5、運行部門正副主任、專技、相關運行人員和壓力容器操作人員。
6、粉煤灰綜合利用廠正副廠長、專技。
7、鍋爐、壓力容器所管轄的檢修隊正副隊長和技術員。
第二十六條各級有關人員嚴格執行本辦法,若違反本辦法按《安全文明生產經濟責任制考核辦法》執行。
安全閥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五
第1條為了加強酒店員工的安全意識,深入落實酒店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完善嚴格的安全管理是優質服務的重要保障,一定要把安全管理和優質服務有機地結合起來。
第2章保安員守則。
第3條安保部值班實行輪班制,保安員的休息時間由安保主管根據工作需要統籌安排。
第4條上班前要整理好儀容儀表,提前10分鐘到達值班室簽到、集隊、接受當天的作任務、領取警械器具和對講機等工作用具。
第5條在做好接班準備工作后,保安員應提前5分鐘從值班室列隊前往工作崗位接班。
第6條交接班時,交班保安員和接班保安員要認真檢查崗位范圍內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在登記本和交接班情況登記表上做好記錄,由交接班雙方簽名確認,并向主管報告情況。不能因交接班影響保安服務質量。
第7條接班20分鐘后發現的'問題,原則上由當班保安員負責。
第8條對當班期間發生的問題應立即在當值登記本上做好記錄,不能在下班時才補記錄,以免遺漏或拖延交接班時間。
第9條當班期間不能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需離開,必須報告主管,在主管安排人員頂崗后方能離開工作崗位。在返回工作崗位后,需向主管報告。
第10條部門經理、主管和有關管理人員到崗位巡查時,保安員要在當值登記本上做好記錄。
第11條做好對老、弱、病、殘、幼及孕婦等客人的扶助工作。
(1)主動詢問這類客人有什么困難需要幫助,如果客人需要輪椅車,可與前廳部聯系,盡量滿足客人要求。
(2)對沒有提出特殊要求的客人,仍要做好跟查,與其他崗位的保安員保持溝通,給予相應的協助。
(3)主動幫助這類客人乘坐電梯和上、下樓梯,如需乘出租車離店,可安排其優先乘車,并向其他排隊候車的客人做好解釋工作。
第12條熟悉崗位范圍內各類設備、物品擺放的位置,發現移動設備、物品的可疑情況,要立即報告主管并迅速查明原因。
第13條在崗位上要注意觀察來往人員的情況及其攜帶的物品,發現可疑的人和物品要選擇適當的位置進行監視,并報告監控中心協助監控和錄像。當可疑人員離開本崗位監控范圍時,要及時通知相關崗位的保安員繼續跟進。如果發現可疑人員實施犯罪活動時,應立即設法將其擒獲。
第14條對酗酒客人要做好跟控工作,及時通知監控中心進行錄像,盡量依靠酗酒客人的親屬或朋友協助處理,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酗酒客人返回房間或離店后,要及時檢查客人行走的路線有無嘔吐物,如有嘔吐物要做好現場控制,盡快通知管家部員工到場清潔處理。
第15條對在店內公共場所吵鬧、嬉戲和追逐的客人或小孩要及時給予制止,確保酒店的正常經營秩序。
第16條當值期間如果出現突發事件,酒店各門口的保安員必須堅守崗位,控制好各出入口,不能離崗。其他各內圍崗的保安員要服從當班主管的臨時調動,及時趕往出事現場協助處理。
第17條接到監控中心發現異常情況的通知時,有關崗位的保安員必須盡快趕到現場處理,并對可疑人員進行跟控或截查。
第18條在崗位上拾獲遺失物品時,應即時報告主管到場處理,當面清點后將拾獲的物品交客房中心處理,同時將有關情況知會前廳經理。
第19條禮貌規勸客人不要在公共場所吸煙,并做好解釋工作。
第20條外單位人員來酒店進行拍攝或采訪活動,必須事先與酒店公關部或相關負責人員聯系,獲得同意后方能進行。
第21條如所在崗位有施工項目,要協助做好對施工現場的監護工作。
安全閥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六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制度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安全生產制度,確保安全生產制度的適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評審和修訂。
2.引用法規、標準。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
3.1安全科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制度,并送達相關部門、單位進行會簽,征求修改意見。
3.2安全科根據會簽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3.3審批稿經分管經理審核后由總經理審批,發布實施。
4.評審與修訂。
4.1.1評審的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a)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
b)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c)安全生產相關的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d)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時;。
4.1.2評審組織:安全生產制度評審,本著制訂部門組織相評審的原則。
4.1.3評審內容。
a)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b)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c)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4.1.4評審輸出。
4.1.4.1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制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4.1.4.2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4.2.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兩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b)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c)新裝置、新產品投產,現行管理制度不能覆蓋其安全管理;。
4.2.2修訂組織:安全生產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后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了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4.2.3修訂依據:
4.2.3.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4.2.3.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4.2.4修訂后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簽手續,最后由總經理審批后,修訂版發布實施。
因特殊原因,終止執行的安全生產制度,按原審批程序申請批準終止執行。
安全閥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七
1、作業隊物資設備室制定設備(物資)制造、采購、檢修、保管、使用、檢查驗收、事故調查處理、有限賠償、責任追究制度。落實責任,嚴格抓好落實,確保設備、物資使用狀態安全可靠。
2、設備管理員、材料員必須按規定做好設備(物資)的進場驗收、安裝檢驗,確保有關許可證件,合格證件必須齊全有效。
3、按時檢修消防器材,做到狀態良好、安全可靠、保證使用。
4、機械設備使用實行定機定人管理,操作者應經專業技術培訓,取得合格證上崗。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范圍以外的操作人員(攪拌機司機等),參加公司設備物資主管部門培訓、考試、領證。
5、設備物資室要指定專人做好設備物資的日常管理工作,健全與完善有關技術檔案、臺帳和隱患檢查整改記錄。
6、作業隊配備的設備、機具進場時,安裝后使用前由設備物資室與安全質檢室聯合進行檢查驗收,特種設備還須經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鑒定合格方可使用,小型機具應開具準開證。
7、作業隊自選采購的設備,由物資設備室負責去上級主管部門報批,采購合格廠家的產品。租賃的設備必須簽訂租賃合同。
8、作業隊使用的設備、機具要按規定進行使用中的維護保養,填寫維護保養記錄。
9、作業隊按日常和定期檢查制度規定,由設備物資室與安全質檢室聯合開展日常和定期檢查活動,填記檢查記錄,認真做好隱患整改,限期整改的問題應下發通知單。
安全閥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八
為加強噴漆室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產,制定噴漆室管理制度:
1.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噴漆室,噴漆室內及周邊15米范圍嚴禁煙火。噴漆室內電氣必須使用防爆型。
2.噴漆作業必須配帶好工作服、工作帽、防毒面具和手套。
3.啟動噴漆設備,除塵過濾設備前檢查設備是否可靠接地。各管道是否有漏氣、漏漆現象,發現異常應立即檢修。
4.應保持良好通風,降低噴漆室有害氣體濃度。
5.盛裝油漆、稀釋劑的容器不使用時必須處于密閉狀態。
6.噴漆室內外應配備使用的足量的消防器材,并擺放在明顯位置,任何人不得隨意挪動滅火器材的位置,噴漆人員應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7.噴漆及除塵設備在使用中發現異常,應立即停車并上報。
8.工作完畢后必須清潔設備及工作場所,關閉氣、電開關。
9.除噴漆室工作人員和維修人員外,任何人不準啟動噴漆室的所有設備。
安全閥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九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的有關規定,為保證壓力管道安全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三、在用壓力管道應按有關要求辦理使用登記注冊;
五、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壓力管道檢查,并做書面記錄;
七、使用單位應根據法律法規制訂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計劃;
十、壓力管道使用中嚴禁超溫、超壓操作;
十二、壓力管道的重大檢修作業應由壓力管道安裝單位進行;
十三、壓力管道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格證書;
十六、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閥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有關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目的:為加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充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生產經營的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產組織機構
1、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總經理任主任委員,由生產副總經理任副主任委員。
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委員,由各部門負責人、車間負責人組成。
3、公司安全工程師任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各部門及車間設立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
4、綜合辦公室為管理安全生產的職能部門。
(二)安全職責
1、總經理安全職責
(1)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3)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組織制訂、修改、審批安全生產和勞動條件改善規劃,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支持安全部門工作,對安全生產工作有突出貢獻者給予獎勵,對失職者或事故責任者給予懲罰。
(5)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合理使用安全費用。
(6)參加或組織重大傷亡事故及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2、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2)定期研究安全生產狀況,及時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3)認真組織好各類安全大檢查及專業性的安全檢查,確保安全生產,對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采取措施及時進行整改。
(4)參加重大傷亡事故及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3、綜合辦公室安全職責
(1)綜合辦公室作為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勞動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委員對公司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責令責任部門及時整改,并跟蹤驗證。
(2)負責公司新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3)負責公司安全文書檔案的管理,做好防火工作。
(4)負責工傷員工的社保索賠支付事宜。
(5)負責所屬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及所轄車輛的年審工作管理。
(6)負責公司安全消防設施的管理。
4、安全生產管理員安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相關制度和法規,及時向車間領導和有關部門反應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提交安全生產工作的建議。
(2)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總結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對新工人和換崗工人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3)經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遇有險情有權暫停作業,并立即報告公司領導解決。
(4)參加新添或自制機械設備的驗收工作,不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不準使用。
(5)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檢查,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計劃,并督促實施。
5、設備部安全職責
(1)組織下屬員工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安全生產。
(2)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
(3)負責編制、審查本部門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
(4)協助綜合辦公室對本部門員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領取、使用、管理,防止火災發生。
(6)負責新投產的設備包括自制設備,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7)負責本部門特種設備等操作人員的培訓。
(8)對本部門發生的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建議和整改措施。
(9)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本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10)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11)負責全廠的電氣、機械、起重、鍋爐、壓力容器、環境保護等設備的安全管理,保證安全附件齊全、靈敏,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定期進行檢查和檢驗,使全部設備保持良好狀態。
6、生產車間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負直接責任。
(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把安全工作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具體化、標準化。
(3)負責組織本車間的員工安全教育,對新員工、調崗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并做好相關原始記錄。
(4)堅持安全值班制,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檢查,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及時組織整改。對本車間無法整改的應及時報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5)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負責組織實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6)發生工傷事故時,要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上報并負責查找原因,采取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對安全生產有貢獻或事故的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7、班組長安全職責
(1)對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對所轄范圍內的員工安全教育負責。
(2)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帶領全班做到把安全放在首位,決不做任何違章的事。
(3)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領導班組安全開展工作。
(4)堅持開展日常性安全檢查,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檢查,班后有總結。發現隱患,必須及時處理或上報車間領導解決。
(5)開展日常性安全教育,組織班組員工學習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教育職工遵章守紀。
(6)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并立即報告上級和保護現場,配合上級做好事故檢查分析,不隱瞞、不掩蓋,如實報告事實真相。
8、一線員工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并勸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做好各項紀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嚴格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作業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加強設備維護,保持作業現場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
9、技術部安全職責
(1)負責公司產品質量改進、新產品開發的設計和實施中的安全和環境因素管理。
(2)負責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中的安全生產管理。
(3)負責下屬員工的安全生產管理。
(4)協助綜合辦公室對本部門員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強易燃物品、危險化學品的領放和使用管理,防止火災發生。
(6)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7)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
10、倉庫安全職責
(1)負責制訂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倉儲物品和危險品的安全管理。
(2)負責倉庫物品的整齊堆放,保持安全通道暢通。
(3)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并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加強培訓。
(4)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發放、保存管理工作,防止火災發生。
(5)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6)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并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加強培訓。
11、財務部安全職責
(1)按規定標準支付防護用品、保健食品、防暑用品等費用。
(2)按時支付員工勞動保險費用。
(3)按照國家規定負責員工安全教育費的支付。
(4)負責下屬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
12、銷售部安全職責
負責下屬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
(三)考核辦法
1、本公司各級領導和員工如不履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定,不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致造成安全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并處以50—1000元的罰款,直至開除,觸犯法律的將送司法機關處理。
2、當月發生一般及以下安全事故者,扣除責任人和部門主管績效成績10分/人次,發生一般以上事故者,責任人和部門主管當月績效考核成績取消并取消當年度晉級資格。
為了加強部門之間安全工作的溝通,及時了解公司的安全狀態,推進安全管理,特對安全生產會議要求如下:
(一)職責
1、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召開本公司的安全會議。
2、各車間、部門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
3、安委會負責召開每季度末安全會議及年度總結、表彰大會。
(二)安全會議組織
1、安全生產會議是協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生產計劃順利實施的主要形式。因此,為了保障生產信息流的暢通,安全生產會議必須及時召開,并形成會議記錄,需要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司領導傳遞,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2、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各車間根據具體情況每周召開一次,并形成會議記錄備查。
3、公司安全生產例會由綜合辦公室組織召開,地點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具體時間在召開會議前臨時通知。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公司總經理、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各車間部門等有關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并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
4、各車間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地點和人員由各車間自定。
5、公司安全生產會議采用到會人員簽名制,對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6、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參加人員應是本車間、本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或主管生產的領導,必須熟悉本車間、本部門的生產情況,不得隨意安排他人替代參加會議。
7、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原則上為當月十五日,若節假日順延一天,具體時間以綜合辦公室通知或電話通知為準。
8、各車間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可參照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進行。
9、當公司發生重大事故或突發性事故時必須及時召開會議。
(三)會議內容
1、總結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產形勢,各部門提出已經發現或隱藏的安全隱患,并針對隱患做出具體的安排和部署。
2、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和指示。
3、 研究和決定對各項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以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分析,吸取教訓,制定防范措施。
4、研究決定對各項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進部門和先進個人的表彰。
5、公司安全會議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安全員做好記錄。安全會議之后,安全員將會議精神和會議紀要下發和張貼,并跟蹤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
6、部門每周進行的生產例會,由各車間主任做好會議記錄并保存。
為使安全生產區域、安全設施、安全系統等設備保持安全狀態,規范車間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安全檢查行為,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特對安全例檢工作要求如下:
(一)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檢查的結果進行匯總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綜合辦公室以書面材料存檔待查。
(二)車間班組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和專職安全員,迅速組織處理,決不允許帶“病”作業。
(三)專職安全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問題應立即通知有關車間和部門采取措施,同時匯報主管領導。
(四)對電氣裝置、起重機械、運輸工具、防護用品等特殊裝置、用品和重要場所每年要請安全管理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寫成書面材料,建檔備查,并限期解決,保證安全生產。
(五)對防雨、防雷電、防中暑、防滑等工作進行季節性的檢查,及時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六)節假日期間必須安排專職安全員值班進行安全檢查,同時配備一定數量的安全保衛人員,搞好安全保衛工作。
為強化公司生產過程管理的領導責任,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對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與現場管理,更好地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特對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工作要求如下:
(一)定義
1、領導干部:指公司總經理、各副總經理、各部門部長和各車間主任。
2、現場帶班:指帶班領導對本班內所有作業范圍內的現場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全過程的監督和管理。
(二)現場帶班工作內容:
1、現場帶班人員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切實掌握當班的安 全生產狀況,認真落實走動管理相關規定,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
2、排查隱患并要求相關部門立即落實整改,現場無法整改的隱患問題,必須下達整改通知單;協助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復查驗收;發現較大隱患立即停止作業并報公司安委會研究處理。
3、嚴格落實制止“三違”相關規定,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在現場發現違章問題,立即糾錯并按規定給予處罰。嚴禁違章指揮。
4、解決生產中的突發問題;現場無法解決處理的,立即報技術部。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5、對車間領導干部走動管理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落實不到位的,按規定進行處罰。
6、嚴查“跑冒滴漏”現象,并按規定進行處罰。
7、現場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人員要立即組織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安委會報告。
(三)相關要求
1、現場帶班人員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帶班職責,深入現場靠前指揮,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2、現場帶班人員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安委會請假,并通知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安排人員替班。
3、現場帶班人員必須嚴格勞保穿戴,不準著便裝進入生產現場。
4、現場帶班人員要認真記錄檢查問題,并由現場負責人簽字。
5、現場帶班人員在巡查中所發現的違章行為,按照規定對現場責任人進行處罰,并對違章人員進行幫教。
6、嚴格執行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產上,切實深入一線真抓實干,為員工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四)考核規定
1、現場帶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
2、現場帶班人員請假后,綜合辦公室未及時安排人員造成空崗的,每次扣罰負責人50元。
3、帶班期間出現安全事故的,一并給予嚴肅處理和處罰。
4、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問題未及時復查驗收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視情節給予責任人不低于100元的處罰。
5、由綜合辦公室負責對帶班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一)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二)本制度的制定、修訂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總經理批準。
(三)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公司綜合辦公室。
安全閥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一
為了防止放射性污染,保護環境,保障職工健康,使放射性技術應用很好的為企業生產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環境管理辦法》的要求,特制定公司放射性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在放射源附近,為防止他人無故進入附近地區,應設置安全區,并在安全區的邊界有明顯的“電離輻射”標志牌。
2、定期對放射源進行監測,檢查是否泄漏。
3、對放射源照射的樓板上加設防護鉛板,避免對其他人員不必要的的照射。
4、安裝使用新源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放射保護條例》。
5、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進行應急照射。
6、廢放射源必須請專業部門進行處理,不得擅自處理。
7、從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員,應定期進行身體檢查,并接受個人計量檢測。
8、從事放射性工作人員受到的射線照射,應低于國家《放射保護規定》中非放射性工作人員的限制標準。經國家主管部門檢測超標時,從事放射性工作人員應享受必要的保健。
9、在射源裝置上設明顯的放射性標志。
10、崗位人員每班記錄好詳細的崗位交接班記錄,包括設備的存在狀態、運行情況。
11、設備專業檢修工作人員每周定期進行例行檢查,并做好詳細的記錄,包括設備有無丟失、設備運行狀況,檢查人員的姓名、檢查時間等。
12、公司設備部、設備使用單位在節假日期間,對放射性設備進行檢查,檢查有無丟失情況,并做好記錄。各檢查人員檢查中發現丟失、被盜、泄漏等情況應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報告公司放射源管理小組,公司立即報告市環保局、衛生局、公安局等相關部門。
13、含源設備的使用場所不得有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使用的設備必須進行登記,暫時不使用時,向地方環保部門申請,按規定的程序進行儲藏,并做好相關的移交手續。
14、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使職工認識到它的作用以及由于使用不當發生泄漏或丟失、被盜對人員及環境所產生巨大的不可估量的危害。
15、公司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本管理制度進行認真管理,防止出現意外,給國家、集體及個人造成損失。
16、放射事故管理。
16、1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嚴格事故管理,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發生和擴大。
16、2一旦發生放射事故,必須立即采取防護措施,控制事故影響,保護好事故現場,并向衛生、公安部門報告,對可能造成的環境污染的同時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報告。
16、3公司安全部應建立全面系統和完善的事故檔案,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安全閥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了規范長江過閘船舶安全檢查活動,保障船舶過閘航行安全和長江三峽及葛洲壩樞紐安全,根據《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安全保衛條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長江過閘船舶安全檢查(以下簡稱“過閘安檢”)活動。
第三條交通運輸部主管過閘安檢工作。
長江航務管理局(以下簡稱“長航局”)負責監督管理過閘安檢。
長江三峽通航管理局(以下簡稱“三峽局”)負責實施過閘安檢。
長江海事局和長江航運公安局按職責分工,指導過閘安檢業務工作。
第四條長江流域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應督促港口、碼頭經營人、管理人依照相關法規,加強船舶裝載作業管理,落實水路旅客運輸實名制有關要求,強化旅客安全檢查,消除過閘船舶安全隱患。
第五條過閘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和管理人應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規定建立過閘安全保衛制度或船舶保安計劃,健全安全自查制度,督促過閘船舶加強設備維護保養,開展自查。
第六條過閘船舶應于每次過閘前接受過閘安檢。未通過過閘安檢的船舶,不得通過長江三峽船閘、升船機或葛洲壩船閘。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免檢的除外。
第七條過閘船舶接受過閘安檢前應開展安全自查,及時排查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船舶適航、船員適任、貨物適裝、安保情況正常。
第八條過閘船舶應自查本船證書、文書、文件是否齊全、有效。
第九條過閘船舶應自查本船下列設備設施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一)機電設備,主要包括:主機、輔機、操舵裝置等機電設備,應急電源、應急操舵裝置等應急設備。
(二)航行和通信設備,主要包括:甚高頻(vhf)、衛星導航系統、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雷達、羅經、電子航道圖系統等。
(三)消防設施設備,主要包括: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按照相關標準配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水滅火系統等固定消防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滅火及應急預案;是否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是否擅自改變船舶防火分區;是否組織防火檢查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四)救生設備,主要包括:救生艇筏、救生器材。
第十條過閘船舶應自查船員配備是否滿足船舶最低配員要求,是否人證相符。
第十一條過閘船舶應自查貨物是否合理配載和有效系固,是否載有禁運貨物。
第十二條過閘船舶應自查本航次申報的過閘方式、時間、始發港、目的港、船舶尺度、裝載情況等過閘信息是否與實際一致,是否滿足過閘要求。
第十三條過閘船舶應自查本船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船員是否掌握船舶應變部署表內容。
第十四條從事客運的過閘船舶還應自查本船是否向旅客宣傳過閘安全及應急逃生注意事項,是否按規定對旅客進行實名制登記;載客100人以上的客船還應自查本船船舶保安計劃執行情況。
第十五條載運危險貨物的過閘船舶應自查本船危化品裝載是否滿足隔離要求,是否隨船攜帶本航次所載貨物托運單(合同)或貨物清單和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是否按規定配備安全保衛人員,是否有除核定船員和押運人員外的其他人員隨船。
第十六條船舶過閘安檢前,應按自查辦法第七條至十五條規定的項目,并填寫自查記錄表,經船長簽字隨船備查。
第十七條三峽局應配備與過閘安檢相適應的人員和設備,按照過閘安檢工作程序和安檢項目開展過閘安檢工作。
第十八條從事過閘船舶安檢的人員(以下簡稱“安檢人員”)應當通過必要的背景調查,接受相應的專業技術培訓。
第十九條實施過閘安檢時,安檢人員應不少于2人,檢查時應向船方出示工作證件,并全程視頻記錄檢查過程。
第二十條實施過閘安檢時,船長應指派專業人員配合檢查,如實回答安檢人員提出的問題,按照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文書,操縱和測試船舶設施、設備。
第二十一條安檢人員應將過閘安檢發現的問題、整改建議及過閘安檢結果書面通知船長。
第二十二條安檢人員作出過閘船舶未通過過閘安全決定前,應當聽取過閘船舶的對有關問題的陳述和解釋,理由合理的應當予以采信。
第二十三條安檢合格的船舶,三峽局應安排過閘;安檢合格的客船,應優先安排過閘。
安檢不合格的船舶,應按要求整改,重新申請過閘安檢,復查合格后方可安排過閘。
第二十四條安檢合格的過閘船舶,在待閘期間船舶適航、貨物裝載、船員配備以及船舶安保等情況發生變化的,應重新申請過閘安檢。
第二十五條過閘安檢中發現船舶或人員涉嫌違法違規的,三峽局應及時通報長江海事局或長江航運公安局依法調查處理。
第二十六條長航局應制定過閘安檢工作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對過閘安檢工作開展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三峽局應建立并實施過閘安檢工作管理制度,確保過閘安檢質量和效率。
第二十八條長航局應公開舉報電話、信箱和電子郵件地址,受理并調查過閘安檢工作中的舉報事件。
第二十九條過閘船舶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暫停其12—24個月的船舶過閘遠程申報,并列為失信船舶。
(一)未按本辦法第七條至十五條內容開展安全自查;
(二)不如實填寫安全自查記錄表;
(三)涂改、故意損毀、偽造、變造過閘安檢文書;
(四)提供虛假貨物托運單(合同)或貨物清單、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五)謊報船名、吃水、貨種、主尺度和實載運量等過閘信息;
(六)制造虛假船位信息申報過閘;
(七)安檢合格的過閘船舶,在待閘期間船舶適航、貨物裝載、船員配備以及船舶安保等情況發生變化,未重新申請過閘安檢。
第三十條安檢人員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的,三峽局應按照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所稱的過閘船舶,是指擬通過長江三峽船閘、三峽升船機或葛洲壩船閘的各類船舶。
第三十二條過閘安檢人員及過閘安檢設備配備標準、過閘安檢項目及工作程序、船舶誠信管理規定、過閘船舶自檢記錄表等與過閘安檢相關的制度、標準和文書由長航局制定。
第三十三條過閘安檢不替代海事管理機構港口國監督檢查、船旗國監督檢查、船舶現場監督和長航公安機關治安消防監督檢查。過閘安檢也不免除船舶、船員及相關方在船舶安全、防污染和保安等方面應履行的法定責任和義務。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安全閥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三
1、施工現場內,不能隨意吸煙,要到指定地點去。
2、施工機械電線不能隨意亂接亂扯,要告知現場用電管理員。
3、施工機械要定期保養,規范操作,戴護必要的勞保用具。
4、木工加工區、電焊現場須配置泡沫滅火器。
5、塔吊起重應正確捆鎖防護重物,重物運行要盡量躲開正下方施工人群,服從地面指揮員指令。
6、電梯口、樓梯口、預留洞口、人行通道和樓層周邊、陽臺周邊,樓梯兩側邊、卸料平臺出入口側邊、斜坡、跑道周邊必須達到安全防護的標準。
7、工完場清,關閉電源,清理邊角廢料,整理余料。
8、每周一下午3:00,由項目部組織各隊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安全閥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四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努力提高自我防護意識。
二、認真學習和掌握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的安全生產知識,自覺遵守施工現場一切規章制度,聽從現場安全員指揮,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
三、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愛護現場一切安全設施,嚴禁隨意拆解腳手架、安全網、防護欄桿、防護門等,嚴禁隨意開動他人使用的電力設備、運輸設備,嚴禁無證操作特殊工種作業。
四、經常檢查工作崗位的安全狀態,保證安全作業面,努力貫徹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做好文明施工。
五、工人有拒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的權力,有越級上報安全生產情況的權力,任何人不得阻撓、壓制。
安全閥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五
第一條本規定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了保證本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的持續有效性,杜絕廠區火災隱患的存在,確保生產過程中不發生火災事故,增強員工防火意識制定。
第二條本規定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設備、企業財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
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各部門及人員按照各自的安全職責分工負責,并與安委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四條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組長的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各部門經理及安全主管部門有關人員。
第五條各部門、各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各部門防火責任人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班組長擔任。此外,各生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七條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班組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生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主,防消結合”方針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條各部門在生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生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給生班組、倉庫各要害部位及職工宿舍區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電工、電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後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
三級動火作業由防火安全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經理審核,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後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下班前要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全體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特別是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保安員或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投入叁加撲救。各部門接到火災報警後,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1.安全主任負責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火災報警系統和滅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檢工作,發現圈占、損毀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時匯總上報處理。
2.安全主任在廠區日常安全巡檢過程中,負責對消防通道、消防標示、消防應急燈的例行檢查工作,發現堵塞通道、鎖閉安全出口的情況,現場立即責令改正;將缺失、損毀、失效的消防標示、應急燈統計造冊,及時匯總上報處理。
3.消火栓、滅火器、專用工具等消防設施,按區域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檢查,不得隨意作為它用或圈占,確保時刻保持良好狀態。
[nextpage] 4.消防重點部位應根據生產規模、火災危險特點、所使用危險化學品性質,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方案。
5.消防泵房設有專業技術人員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設有值班記錄,保證消防系統時刻處在良好狀態。
6.配有消防專用配電柜或獨立回路,確保消防電源的可靠性;設有備用發電機,確保停電時的安全設施用電。
7.對工藝裝置、系統可能引發火災、爆炸的部位,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以及聲、光報警、聯鎖等安全裝置。
8.對存在可燃氣體(蒸汽)可能泄漏、擴散的地點,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并與生產設備實現安全連鎖。
9.對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車間和貯存區,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和防爆電氣裝置;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衣服和帶鐵釘的鞋進入上述區域。
10.機動車輛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路線行駛,未經批準,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和倉庫區;經批準進入上述區域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
11.不準在辦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嚴禁任何人員在廠區、倉庫區吸煙和攜帶火種;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筑、構筑物或堆放各類物品。
12.廢棄的沾油纖維物品,如:手套,棉紗等,以及可燃物品,應放入有蓋的鐵制專用容器內,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廢料、廢渣,如廢汽油、煤油、機油、催化劑等不準隨意亂倒,必須回收集中在一個安全的地方。嚴禁使用汽油等揮發溶劑擦洗設備、工具、地面和衣物。
13.建立消防設施檔案和防火檢查記錄檔案,火災隱患整改紀錄檔案。
第二十二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一)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者;
(二)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作斗爭,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者;
(四)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五)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下屬各部門可根據本制度制訂具體防火安全實施措施。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經呈董事會核準後公布實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制度有抵觸的,按本制度行。
附:火災防護
1.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
2.生車間工作時間大門不得下鎖。
3.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于安全地點,除必要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
4.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并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并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5.滅火設備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并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狀態,同時要熟悉使用方法。
6.電線不得接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後,應確實關閉電源。
7.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
8.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大風、地震後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9.爐、煙囪、鍋爐等易燃易爆的設備應經常檢查。
10.使用電器設備或增接電器設備均應請示上級後通知專門人員辦理。
11.首先發現起火的人,應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關閉電源或其他火源,在場員工,均應立刻協同滅火。
12.發現火災應迅速將著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開。
13.火災發生時主管人員應一面叁加搶救,一面沈著指揮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及義務消防隊,必要時應通知本地消防隊協同搶救,同時通知其他單位戒備。
14.如火勢一時不能撲滅,主管人員應一面指揮救火,一面指揮搶救人員及物品。
15.救火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油類或電線失火,應用砂或地毯等物撲滅,切勿用水滅火。
(2)衣服著火,立即在地上打滾,較易撲滅。
(3)先救人,後搶物。搶救物品時,應先搶救帳冊、憑證及重要文件或貴重物品。
(4)在煙火中搶救,應用濕手巾掩著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應利用繩索或電線等物從窗口逃生
制定單位:
日期:
安全閥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六
1.1本則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規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1.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
2.1《電業生產安全規程》(dl408—91)。
3.1本公司外包的電力建設工程由本公司生技股(負責外包的選擇與評價等)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歸口監督管理。
3.2外包方,工程施工單位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具體實施和管理。
4.1建設單位對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的監督管理。
4.2審查投標施工企業的資質等級證書,營業執照,項目經理資質及企業以往的工程業績,確保施工企業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設的要求。
4.3在招標文件中必須提出明確的安全技術要求,并監督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4.4組織編制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術措施。
4.5當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嚴重失控,施工安全沒有保證時,有權責令其停產整頓,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
4.6工程甲,乙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簽訂和執行安全合同。
4.7在制定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逐級審核,審定后組織實施,資料必須報建設單位審核備查。
4.8對本企業使用的臨時工和分包單位進行安全施工的資質審查,并對其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指導。
4.9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
4.9.1工程項目經理應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施工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執行安全施工規則制度,不違章指揮;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現改進措施。
4.9.2工長,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負直接責任。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構和安裝的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防護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違章指揮;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4.9.3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規則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施工前安全會;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工長報告。
4.9.4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架線,立塔,爆破,吊裝,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征得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的審核同意方可實施。
4.9.5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燒傷等及有可能引起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時,發包方應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4.9.6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4.9.7施工現場,木工間和儲備易燃易爆器材庫。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備足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4.10施工現場安全紀律
4.10.1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應帶頭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紀律,其他人員無故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4.10.2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有督促和檢查現場安全紀律的職責。
4.10.3施工單位職工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4.10.4各單位人員要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施工必須系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嚴禁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4.10.5各單位人員在施工現場要注意安全,嚴格執行裝設遮攔和懸掛標示牌的規定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子和隨吊盤上下。
4.11施工現場安全檢查
4.11.1建設單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對各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抽查,重點檢查及組織各施工單位進行互查,通過召開現場會,評比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檢查來促進安全文明施工。
4.11.2施工單位除應經常進行安全施工檢查外,還要組織定期檢查。檢查要發動群眾,要有領導干部,技術干部和工人參加,邊檢查,邊整改。
4.11.3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檢查,銷項制度。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4.12施工現場發生事故調查和處理
4.12.1施工單位發生傷亡事故,必須遵照國務院關于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的規定辦理。事故報告要及時,不準隱瞞,虛報或拖延不報。其中,施工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總包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
4.12.2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各單位領導人應該立即組織調查,認真從生產,技術,設備和管理制度等方面進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責任,提出防范措施,嚴肅處理事故責任者。
安全閥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七
1餐飲用具的清洗消毒必須在潔凈區內劃定專門區域進行處理,其清洗消毒設施必須做到專用,嚴禁在餐飲具清洗消毒設施內洗滌或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2 必須使用符合衛生標準的洗滌劑或消毒劑。
3 餐飲用具清洗消毒按以下要求處理:
a:采用物理法消毒(如煮沸、蒸汽消毒、紅外線消毒等),應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的程序進行處理,消毒時應嚴格控制其溫度、壓力和時間。
b:采用化學消毒法消毒(如含氯制劑等化學藥品 消毒)的,應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沖洗”的程序進行處理,嚴格掌握消毒藥液配制的濃度、浸泡的方法和時間。
4 餐飲用具的清洗消毒應做到表面光潔、無油漬、無異味、無藥液殘留,符合衛生要求。
5 餐用具使用后應及時洗凈,定位存放,保持清潔。消毒后的餐用具應貯存在專用保潔柜內備用,保潔柜應有明顯標記。
6 餐飲用具保潔要求:已清洗消毒好的餐、飲具在未使用前,必須將其存放于封閉的專用保潔柜內,嚴防灰塵、不潔物、鼠、蠅等污染。餐飲具保潔柜內禁止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安全閥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八
1、凡在回采過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風方法不能稀釋瓦斯保證安全生產的采煤工作面,必須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實施瓦斯抽放工作。
2、進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須編制瓦斯抽放設計。具體內容包括:
(1)、工作面概況:開采煤層及鄰近煤層賦存情況(柱狀圖)、地質概況、回采工作面參數、預計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統設計及抽放量預測等。
(2)、鉆孔數量、參數(開孔及終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徑、穿越巖層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長度。
(4)、抽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斷面及附屬設施(井下移動泵站)。
(5)、抽放瓦斯的設備、設施及安裝情況。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裝圖和抽放說明書。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統必須設置抽放監控系統,監控系統應具備以下功能:
a、既可獨立運行,又可作為子系統與kj131綜合監控系統聯網運行。
b、能連續監測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負壓、濃度、溫度、一氧化碳、流量(純流量瞬時值、混合流量瞬時值、純流量累計值、混合流量累計值);泵房中循環水的水壓、進出水溫、水量;儲氣罐壓力、濃度、罐體高度、罐體水封水位及溫度;泵軸溫并及環境瓦斯濃度、設備供電狀態、設備開停狀態;供水管道的供水情況、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閥門的開啟量;電流、電壓、功率。
d、當泵房環境瓦斯濃度超過規定時,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控制,當抽放管中瓦斯濃度低于規定值時也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控制。
e、具有任一分站的測點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控制斷電的強制閉鎖交叉斷電功能,斷電邏輯可由用戶設置。
f、系統對采集到的數據進行實時分析處理、屏幕查詢顯示和打印,并形成相應的歷史統計數據,存儲日、旬、月報表。
g、系統具有很強的自檢診斷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