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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欠薪工作方案根治欠薪工作要點篇一
(一)加強領導,部署到位。按照通知要求,我社區第一時問成立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召開了專項檢查部署會議,明確了此次檢查的重點:由主要領導督查,各包片領導帶隊,包村同志為成員組成3個檢查小組,具體負責此次檢查工作的落實。
(二)認真排查,落實到位。此次排查內容包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情況:按照工資支付有關現定及時支付民工工資情況,遵守最低工資規定及保證支付加班工資情況。
從本次檢查的情況來看,我社區用人單位的工資支付基本符合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要求,遵守最低工資規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資,能做到工資每月按時發放。暫未發現有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我社區將在今后工作中繼續保持早排查早發現早處理,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期如數發到農民工手中。
(一)加大我社區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規定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意識,切實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二)增加對用人單位的日常巡查次數,一旦發現出現違法行為的苗頭,及時督促其整改;三是對被舉報、投訴的用人單位,一經調查核實證明確實存在違法行為,堅決追究其違法責任,并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根治欠薪工作要點篇二
為及時妥善處置我鄉勞資糾紛,特別是及時有效調解企業與職工、工程承包者與農民工之間的勞資矛盾,妥善處理欠薪事件,避免或最大限度降低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進而保障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的和諧,確保社會穩定,根據鄉政府的統一部署,結合本鄉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堅持預防為主,按照“快速反應,依法規范,協調配合,及時處理”的原則,力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堅持以安撫情緒和解釋疏導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1、集體罷工,群眾上訪、請愿,非法集會、游行、示威等事件。
2、聚眾沖擊、圍堵國家機關重要場所、交通要道、阻擾重點工程建設等事件。
3、聚眾械斗等嚴重違法行為,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事件。
4、發生自殺、自殘等惡性的事件。
5、造成勞動者生活困難、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
根據事件的可控性、規模大小、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企業欠薪突發事件原則上劃分為一般(ⅲ級)、較大(ⅱ級)、重大(ⅰ級)三個等級。
1、一般企業欠薪突發事件(ⅲ級):指涉及人員20人以下,或涉及金額10萬元以下,事態簡單、規模不大,對轄區內的社會穩定造成一定影響的事件。
2、較大企業欠薪突發事件(ⅱ級):指涉及人員20人以上、50人以下,或涉及金額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事態比較復雜、規模較大,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對轄區內的社會穩定造成較大影響的事件。
3、重大企業欠薪突發事件(ⅰ級):指涉及人員50人以上,或涉及金額30萬元以上,事態復雜、規模很大,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對轄區內的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的事件。
根據處置需要,鄉成立企業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協調企業欠薪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徐駿
副組長:毛位遠鄭紅林鄭熙淵姜峰陳榮忠鄭黎霞毛慶明謝華晉
成員:政務服務中心、經濟發展辦公室、農業農村辦公室、社會治理辦公室、綜合信息指揮室、綜合督考辦公室、生態文旅辦公室、黨建工作辦公室、長臺派出所等相關負責人。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對企業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指揮協調企業欠薪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請示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給予支持。
4、報請上級指揮部同意決定其它有關企業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事項。
1、政務服務中心:提供企業經營狀況等基本信息;負責協調解決企業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所產生的突發事件。
2、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協調解決建設工程領域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所產生的突發事件;加強建筑施工單位用工管理,規范建筑市場秩序,負責執行建筑施工企業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責令建筑企業立即支付勞動者工資,對違法建筑企業進行處罰。負責協調解決水利建設工程領域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所產生的突發事件。
3、社會治理辦公室:負責信訪維穩工作,防止事態擴大。
4、綜合信息指揮室:負責企業欠薪突發事件處置中的秩序維護等工作。
5、綜合督考辦公室:負責企業欠薪突發事件處置中的新聞輿論引導工作。
6、農業農村辦公室:負責協調解決農水等相關項目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所產生的突發事件。
7、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協調解決黨建示范帶等相關項目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所產生的突發事件。
8、生態文旅辦公室:負責協調解決文化相關項目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所產生的突發事件。
9、長臺派出所:負責維護突發事件現場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疏導,預防、制止和查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根據勞動保障部門的前期情況通報,迅速立案,開展調查取證,追查被轉移財物。
本預案未規定職責的其他各線各辦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服從領導小組的指揮,根據應急處置行動需要,開展相應工作。
1、限時報告和信息反饋上報制度。發現因欠薪而引發上訪、罷工等突發事件前兆的,應第一時間上報領導小組,同時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凡發生欠薪突發事件,相關人員須在1小時內向領導小組報到。
2、建立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凡遇欠薪突發事件,發生后不報告或報告不及時的用人單位,對責任單位或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對領導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貽誤時機,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應追究其全部損失責任。
1、接到上級要求接領上訪人員的通知后,領導小組人員要立即到位,沒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到達或到達后工作不力造成上訪人員滯留的,予嚴肅組織紀律處理。
2、一旦發現群眾越級上訪苗頭和動態,鄉政府值班人員應及時出面做好教育疏導及化解工作,把上訪人員穩控在當地。
3、各村村兩委、鄉直機關單位要積極拓寬信息收集渠道,特別是對本單位有農民工上訪苗頭的重點對象,要加強跟蹤監控,做到情況明動態清,發現異常情況要第一時間報告鄉社會治理辦公室。
4、如遇集體上訪,配合市信訪和勞保部門勸返,安撫慰問。
5、協調相關部門聯合接待,為被欠薪者搭建溝通平臺,穩定被欠薪者情緒,防止事態擴大。
6、引導被欠薪者依法維權,提供法律援助。
7、及時掌握被欠薪者動態,對其作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對特別困難的被欠薪者,通過工資保證金、應急周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適當墊付部分工資(基本生活費),幫助被欠薪者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穩定。
1、制定與管理
本預案隨著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及實施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或出現的新情況及時進行修訂完善。
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根治欠薪工作要點篇三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市、區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決策部署,為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岳陽市君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保障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通知》(君政辦函〔20xx〕2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著力規范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為,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懲處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完善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構建我鎮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實現無拖欠現象發生,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1、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必須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并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明確約定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勞動報酬、支付方式等內容并嚴格履行。鎮社保站和相關主管部門要把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考勤管理等用工管理情況納入監管重點,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發現不簽訂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督促整改。(牽頭單位:鎮社保站,責任單位:各業主單位、各建設單位及施工企業)
2、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施工企業招用農民工必須實行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項目施工現場農民工的實名制管理負總責,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編制施工現場所有勞務人員計酬手冊和管理臺賬,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支付等信息,由農民工本人確認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其工資發放情況,不得以包代管。在處理拖欠工資案件時,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當提供花名冊、考勤及工資結算等相關記錄。(牽頭單位:鎮城建環衛站、鎮社保站,責任單位:各業主單位、各建設單位及施工企業)
3、實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逐步實現各類企業委托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由分包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的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托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牽頭單位:鎮社保站,責任單位:各業主單位、開戶銀行、建設單位或施工企業)
4、實行農民工工資預留制度。按工程造價預留工資款,按月支付了工資的業主單位按工程進度撥款,否則在進度款中停撥預留工資部分。在承包合同中就明確相關條款,確保農民工工資及時支付。(牽頭單位:項目辦、財政所、經管站,責任單位:各業主單位、開戶銀行)
1、及時處理拖欠工資爭議。充分發揮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作用,引導農民工按屬地管理就近解決工資爭議。對涉及農民工工資的爭議案件要優先受理、優先調處、快速結案。對集體欠薪爭議或涉及金額較大的欠薪爭議案件要掛牌督辦。加強裁審銜接與工作協調,提高欠薪爭議案件裁決效率。積極暢通法律援助渠道,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機制,依法及時為農民工討薪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強化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發生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公安機關要及早介入,有效打擊和震懾惡意欠薪、欠薪逃匿等違法犯罪行為。(牽頭單位:鎮社保站,責任單位: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區等)
2、妥善處置欠薪突發性和群體性的事件。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群體性的事件時,應及時啟動應急措施,相關部門要迅速介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加強組織協調。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有關法規的,要依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強化問題隱患排查與化解工作,加強監測監控和提前預防,并積極做好勸解疏導工作,引導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牽頭單位:鎮社保站,責任單位: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區等)
3、聯合懲戒拖欠工資失信行為。加強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嚴格執行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將企業拖欠工資等違法信息納入失信監管重點范圍,依法依規向社會公布,形成失信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懲戒格局,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牽頭單位:黨政辦,責任單位:派出所、司法所、鎮社保站,村社區等)
1、落實企業工資支付和清償主體責任。在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單位對所發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監管責任,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對招用農民工的工資負直接支付責任。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同時,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依法依規承擔直接清償責任。(責任單位:各業主單位)
2、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成立廣興洲鎮“治欠保支”工作領導小組,鐘海波同志任組長,羅立炎同志任副組長,劉佳法、易江洪、向志強、張群霞、彭平、許良華、胡源、張重銘、廖勇等同志為成員,張群霞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統籌做好我辦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相關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社區行政一把手對本轄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全責。(責任單位:各村社區)
3、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建立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聯席會議制度,農民工工資問題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責任分工和部門職責,做好治理拖欠工資問題的各項工作,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鎮社保站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鎮信訪辦負責接待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信訪事項,協調督促有關責任單位解決農民工的合理訴求等工作。鎮項目辦、城建辦、各村社區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和治理工程建設相關領域拖欠工資問題的主體責任,規范工程建設市場秩序,督促企業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等制度規定,負責督辦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鎮財政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鎮派出所負責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立案和偵查取證,依法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等工作。工商所要履行市場監管責任,依法查處拖欠工資的無照經營企業,對有欠薪行為且拒不按要求整改到位的違法失信單位,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予以公示。鎮司法所負責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以及法律宣傳)等工作,引導存在較大爭議的拖欠工資案件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各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積極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責任單位:各成員單位)
各村(社區)、各有成員單位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抓緊組織實施,確保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