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可以減少摩擦和沖突,并有助于維護組織的內部秩序。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規章制度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啟示。
集團公司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1篇)篇一
為了求得餐廳的發展,也為了要求分工任務明確,更為了保證工作很好地進行,特地制定以下規章:
経營管理:
會議要求:
每日開業前召開10分種的碰頭會檢討昨日的經營情。
況作出匯報和安排今日的工作事項,每月舉行一次總結會議,總結經驗,完善餐廳的經營;與會人員不得無故缺席,不得遲到多于5分鐘,也不得提早10分鐘離會;若有事情耽誤可以請假,但須有請假條以及負責人的簽名;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向負責人申請晚到或早退;缺席、遲到、早退如無負責人的許可,一律按缺席算——根據人事部規章制度的會議條例給予處分。
營運要求:
1、成員應自覺維護餐廳的形象,不做有損餐廳形象的事;
2、成員應將團結合作放在首位,遵循集體主義的基本原則,分工明確但也要求團結友愛;
3、成員對餐廳交予的工作應認真積極的完成;
4、成員應積極進取,不斷完善自身能力,不斷提高辦事效率,并積極為餐廳出謀劃策且多做實事。
值班要求:
1、成員須嚴格按照各管理范圍的制度執行任務,不得違反其。
中任何一條;
2、成員值班須聽從人事部的值班安排,不得隨意調班、曠班;
3、成員值班時須嚴格按照打卡制度,要準時到場,不能代他。
人或讓他人代打卡;
5、值班成員交接工作時應對上一班次成員的值班情況如實登。
記。
(以上值班要求如發現有成員違規的現象,一律按人事部規章。
制度的違規條例給予處分。)。
全體成員須按照以上制度嚴格執行,為餐廳的美好明天一起奮斗!
店面制度:
衛生方面:
4.要注意水房的衛生,斷絕水房的異味;
布置擺設:
2.掌握店面物品的存放情況與位置;
3.了解餐廳需要的用品是否足夠,不足的要匯報;
4.注重柜臺、桌子的裝飾整潔;
5.把圖書分類整理好,把沒有放回原處的圖書也放好。
1、嚴格按飲食服務業制度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設立總分類帳、明細分類帳;
3、遵守“現金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嚴禁私自坐支、挪用;
4、不準用任何方式給其它團隊或個人套取現金;
5、現金發生差錯,要及時查明原因,作好記錄,并向負責人匯報;
8、任何成員有經費需報銷要有收據或發票,方可報銷;
9、財務管理員應妥善保管會計檔案資料(采購的貨物單等),對會計帳冊、帳單進行歸檔。
10、任何借款都必須嚴格遵守審批程序。
餐廳總經辦。
2012/8/18。
集團公司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1篇)篇二
“營造育人文化”是《幼兒園園長專業標準》明文規定的專業職責。但在當下幼兒園中,園所文化建設一直處于被弱化甚至被忽視的狀態。園所文化中,行為文化是連接外層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內層精神文化的中間環節,作為園所文化核心的精神文化往往要通過行為文化表現出來。因此,行為文化建設是關鍵,抓住關鍵就能帶動全盤,就能推動園所文化的總體建設,實現“人創造文化,文化塑造人”。
把握行為文化建設的基本原則。
導向性原則。行為導向是園所價值取向對園所成員行為的要求,不同的導向體現了園所不同的價值追求,在園所發展的不同階段會產生不同的作用。園所應以社會核心價值取向為指引,以改善人的生命狀態、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為落腳點,從回顧歷史中確定行為文化建設重點,從群眾智慧中提煉行為文化理念,從營造氛圍中統一行為價值取向。
主體性原則。人是行為文化的主體。園所行為文化的形成,是園所中的人——管理者、教師、幼兒、員工長期建設、積淀的結果,其表現方式是人的行為的變化和良性發展。由此可見,園所行為文化建設的實踐主體,即師幼本身;而其實踐的客體,亦即師幼本身。園所一方面要調動師幼積極地投身于行為文化建設的實踐,另一方面又要發揮師幼的自覺性,做出客體姿態,不斷地認識、反省、解剖、強化自己。行為文化的持續發展,仍要依靠這些主體的努力。注重這些行為主體的地位,凝聚共識,才能帶動園所文化的創生。
系統性原則。園所文化是一個立體交叉的系統,行為文化處于這一系統之中,與系統中的精神文化、物質文化、制度文化有密不可分的聯系。精神文化為行為文化提供思想動力,物質文化為行為文化提供物質基礎,制度文化為行為文化提供制度保障;而精神文化、物質文化、制度文化最終通過行為文化直接、鮮活地表現出來。行為文化本身又是一個復雜的系統,作為行為主體的管理者、教師、幼兒、職工處于一個系統中;管理行為、保育教育行為、學習行為、社會行為處于一個系統中。脫離系統性,單獨談論某一個主體或某一個方面的行為都容易“只見樹木,不見森林”。
生成性原則。文化總是在與外界的交流、互動中獲得新的發展,行為文化是一個不斷繼承、借鑒、創生、發展的建設過程,也是一個復雜、開放、多元、互動的行為過程。以園長為首的管理行為文化不斷創新發展是行為文化建設的前提,保教人員保育教育行為文化的創生是關鍵,幼兒行為文化的生成是目的。吸收、借鑒的東西,必須在這個“管理—保教—學習”的生態體系中存活下來,形成共同的生命體,才能使園所文化煥發出強大的生命力。
強化行為文化建設的運行機制。
強化外部驅動。行為的養成需要歷練,特別是不規范行為的轉變,更需要一種強制的力量。亞里士多德曾說:“我們每一個人都是自己一再重復的行為所鑄造的。因而優秀不僅僅是一種行為,更是一種習慣?!惫芾韺W上也有一個強化定律,即獎勵什么就可以得到什么,懲罰什么就可以避免什么。因此,園所應強化外部驅動,通過加強教育培訓和嚴格管理考核,幫助幼師養成良好的行為。例如,堅持落實日常行為文化學習制度,且常講常新;以制度的剛性,督促部門和班組加強管理,規范教職工行為。
強化內部約束。內因是事物發展變化的主因,外因通過內因發揮作用。外力驅動固然可以督促教職工改變陋習,養成良好行為,但為了使行為理念內化于心,還必須開展活動、選樹典型、進行心理疏導,引導教職工自覺踐行“讓好行為成為習慣”的理念。例如,開展“行向善、言向善、心向善”等主題教育活動,讓教職工在潛移默化中規范行為,使好行為成為教職工的自覺行動。再如,堅持樹立典型,讓教師在正面激勵中養成好行為。一方面,宣傳模范典型,定期請他們作報告、談心得,使他們的事跡廣為人知,成為大家學習的標桿;另一方面,選樹“崗位能手”,給予精神與物質雙重獎勵,并在評先、提職、晉級上予以傾斜。此外,園所還可以堅持心理疏導,開展“知心、關心、同心”派對等活動,讓教師在自我暗示中增強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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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公司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1篇)篇三
為加強教練員隊伍建設,提高全體教練員的素質,充分調動教練員的積極性,提高教學質量,根據交通部機動車駕駛培訓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學校聘用的教練員必須符合交通部頒布的《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有關教練員的要求。
2.學校聘用新教員采取社會招聘、民主推薦和定向培養等形式,由教務科理論負責人和實操負責人進行理論面試和實操測試。
3.聘用的教練員必須參加全省統一的教練員考試。
4.申請人合格后由辦公室負責辦理聘用勞動合同、安全責任書及填寫員工登記表。
5.聘用合同期限一般為六年。聘用合同期的前三個月為試用期。
6.在聘用期內對違反有關規定,無法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根據合同規定,終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關系。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教練員,予以開除。
7.在聘用合同期內雙方不得無故終止聘用合同,因特種原因終止聘用合同,教員應以書面形式并提前40天通知對方。教員辭聘應按聘用合同規定承擔責任。
8.必須按訓練規程認真執行教學大綱教學。
9.考試前向學員說明考試目的、程序、內容、紀律及補考相關事宜。
10.認真協助駕管中心組織的結業或報考駕駛證考試工作。
11.及時通知和組織學員按時參加各種考試,保證到考率。
12.考試前檢驗學員身份證、學員證和學習駕駛證,說明注意事項并提前將學員帶到指定的考點列隊待考。
13.尊重考官,服從指揮,不以自我感覺背后議論,更不得當面頂撞考官。
14.學員補考由報考員向考試部門約考,約考后并將考試的具體日期及時通知教練員,由教練員通知學員。
15.停訓待班時要對車輛全面檢修和停駛維護,保證隨時參加訓。
16.訓練期間發現車輛故障,不準繼續使用,能排除的應排除,不能排除的應立即送修。
17.對提出調車、調教練的學員,要積極協助學校做好調整或調解工作,不得打擊報復。
18.服務要熱情,學員有呼必應,有問必答,有事必辦,有難必幫。努力實踐零缺點、零延遲、零煩惱。
19.學校建立教練員考核制度。對教練員實行年終考核。
(1)教練員任教能力。
(2)教學質量。
(3)職業道德。
(4)廉潔自律情況。
(1)教練員考核由學??己诵〗M負責。
(2)教練員考核實行逐人考核。
(3)考核采取三種形式,向學員發放教練員年終考核問卷、操作和筆試等。
(4)年終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
(5)考核成績作為年底評優依據,存入教練員檔案。
集團公司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1篇)篇四
通過制定倉庫的`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規定,指導和規范倉庫人員的日常工作行為,對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起到激勵作用。
倉庫的所用工作人員
倉庫主管負責倉庫一切事務的安排和管理,協調部門間的事務和傳達與執行上級下達的任務,培訓和提高倉庫人員行為規范及工作效率。
倉管員負責產品的收料、入庫、發貨、退貨、儲存、防護工作。
1、貨品入庫
(1)需嚴格按照“收貨入庫單”的流程進行作業。
(2)物流司機將“客戶送貨單”給到倉庫后,倉庫需安排裝卸,搬運到制定區域內。
(3)倉庫收貨時需要求物流司機給“客戶送貨單”,沒有時需追查,直到拿到單據為止,倉庫人員有追查和保管單據的責任。
(4)倉庫收貨時需按采購單收貨,否則拒絕收貨。
(5)倉庫人員與物流司機共同確認送貨單的數量和實物,如不符由物流司機聯系供貨商處理,并由物流司機在送貨單簽字確認實收數量。
(6)倉庫對已入庫的產品進行分區,分類擺放,不得隨意擺放。
2、產品出庫
(1)按照產品出庫單、產品贈送單、產品調撥單、現金單、預付款單的流程進行操作。
(2)倉庫出庫產品的原則是同一產品做到先進先出。
(3)倉庫任何人員都無權給沒有辦理相關手續的原材料出庫。
3、退廠產品處理
(1)需嚴格按照“退廠產品通知單”進行操作。
(2)質量問題的產品需要及時上報
4、產品報廢
(1)嚴格執行“報廢單”進行操作
(2)發現倉庫庫存產品不良時及時處理或通知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3)需要區別分開庫存產品報廢、產品不良的、客戶退回的報廢產品,并且分開保管。
1、產品在收貨、點數、入庫、搬運、擺放、歸位、存放、儲存、發貨過程中遵守安全原則,做到防損、防水、防蛀、防曬等安全措施。
2、每天檢查貨物信息,如發現儲位不對、帳物不符、品質問題及時反饋和處理。
3、保持貨物的正確標示,由倉管負責,對于錯誤標示及時更正。
4、貨物的單據、帳交到財務。每月的單據由其分類保管好,原則上單據保管2年,在此期間不得銷毀。做到帳、物、一致。
1、倉庫貨物盤點由財務、倉庫以及主管部門擬定盤點計劃時間表和盤點流程。
2、盤點過程中需要其他相關部門予以配合。
3、盤點時保證做到盤點數量的準確性、公正性,嚴禁弄虛作假、虛報數據。盤點過程中嚴禁更換不同的盤點人員,以免少盤、多盤、漏盤等。
4、盤點分初盤、復盤,但所有的盤點數據都需盤點人員簽名確認。
1、倉庫每天都對倉庫區域進行清潔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的東西和壞的東西,并將倉庫內的產品整理到提定的區域內,達到整潔、整齊、干凈、衛生、合理的擺放要求。
2、對倉庫內貨物擺放做出合理的擺放和規劃。
3、倉庫衛生可以在倉庫空閑的時間進行。
4、倉庫內保持安全通道暢通,不可有堆積物,保證人員安全。
5、倉庫內嚴禁煙火,嚴禁非倉庫人員非工作需要進入倉庫。
6、倉庫內的規劃區域要有明確標識
7、上下班關閉窗戶及鎖上倉庫門。
8、做好及時檢查物貨,如有異?;蛘甙踩[患及時處理和上報。
1、倉庫工作人員應該培養良好的工作態度和作風,形成良好的工作習慣。
2、倉庫工作人員要求做事細心,認真,負責,誠實,有良好的團隊意識及職業道德。
3、對于上級下達的任務要按時按質完成。
集團公司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1篇)篇五
為貫徹實施《南華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生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校政發153號),切實保證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1號《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文件之精神,特補充制訂以下實施細則。
第一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學期所選/修課程總學分不得高于40學分;一學年合計取得的學分低于15學分者,建議編入下一年級學習。
第二條學生應先取得公共基礎課、學科門類基礎課等先修課程的至少80%學分后,才能進入專業課程階段學習。在第三學年上學期(五年制學生第三學年下學期)開學補考后仍未取得應修學業學分的80%者,必須編入下一年級學習。
第三條理工、經管、文法、教育學等門類專業學生參加畢業設計(論文)之前必須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得參加畢業設計(論文)。上述專業四年制學生第四學年開學初補考后(五年制學生第五學年開學初補考后)所取得的總學業學分,比應修學業學分少25學分及以上的,或應修課程中有10門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或未達到所在學院規定的畢業設計(論文)資格審查其它要求的,不能獲得畢業設計(論文)資格,必須編入下一年級學習。
第四條醫學類專業學生參加臨床實習之前必須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得參加臨床實習。醫學類學生在臨床實習下點前,經補考后所取得的總學業學分,比應修學業學分少25學分及以上的,或應修課程中有10門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或未達到所在學院規定的臨床實習資格審查其它要求的,不能獲得臨床實習資格,必須編入下一年級學習。
第五條各學院應制定本學院的畢業設計(論文)、臨床實習資格審查合格標準,及時向學生公布,并報教務處備案。
第六條本實施細則自20xx級學生起執行。xx級和xx級學生留級到20xx級的,同20xx級依學分制進行管理。原學年制下的學籍處理視同學分制下的學業警告。
第七條本實施細則由教務處負責解釋,以往規定與上述相沖突的,以本細則為準。
集團公司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1篇)篇六
第一條為了加強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細則。
第二條公司全體員工都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各項決定、經律。
第三條禁止任何組織、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壞公司財產。
第四條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個人損害公司的形象、聲譽的行為。
第五條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個人為小集體、個人利益而損害公司利益或破壞公司發展。
第六條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第七條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文化知識,公司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業務過硬的員工隊伍。
第八條公司鼓勵員工發揮才能,多作貢獻。對有突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
第九條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鼓勵員工積極向上。
第十條公司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第十一條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歡迎員工就公司事務及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對作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
第十二條公司尊重員工的辛勤勞動,為其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提供應有的待遇,充分發揮其知識為公司多作貢獻。
第十三條公司為員工提供社會保險等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條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條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風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對辦事拖拉和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
第十六條公司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第十七條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人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一節總則。
第十八條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十九條公司執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呈部門規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第二十一條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的編制及執行、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三節假期及待遇。
第二十二條員工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算發給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二十三條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假13天,假期內工資照發。
第二十四條產育假:
2.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產假期滿后至嬰兒1周歲,每工作日享有哺乳假1小時。
5.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第二十五條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第二十六條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年休假,年休假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部門統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每天增發100%的日工資。
第六節辭職、辭退、開除。
第二十七條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第二十八條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
用人部門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
第二十九條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部門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第三十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
第三十一條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員工必須服從部門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第三十三條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第三十四條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第三十五條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第三十六條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第三十七條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第一節總則。
第三十九條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制定制度。
第二節辦公用品領用規定。
第四十條公司各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
第四十一條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呂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禁止貪污,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第四十二條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辦公室主任審批,購置大宗、高級辦公用品,必須按財務管理規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始得購置。
第四十三條為加強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訂本制度。第四十四條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作崗位,外出辦事須經所屬部門負責人同意。
第四十五條勞動人事部負責考勤統計,每月將員工出勤情況匯總后按公司薪酬制度編制工資表,報財務部門審核。
第四十六條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3天以內的(含3天),由主。
管部門的領導批準,4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公司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病假必須持有醫院證明,并經領導批準,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第四十七條曠工1-2天的每天扣發2天工資和獎金,連續曠工3天至5天的,扣發半個月的工資和獎金,連續曠工6天至10天的,扣發1個月的工資和獎金,連續曠工11天至14天的,扣發1個月的工資和2個月的獎金。對曠工者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連續曠工15天經上或年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按規定予以除名等處分。
第四十八條上班時間禁止對外出私事、飲茶、或未經批準接待親友,違反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第四十九條遲到、早退按月累計,每達3次按曠工1天處理。
第五十條員工按國家規定享受公休假、婚假、產育假時,必須報主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
集團公司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1篇)篇七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第一條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六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擇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七條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八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坡、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九條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
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十條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
第十一條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辦公室等候出車。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
第十二條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總經理反映。
第十三條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
第十四條不論什么時間,司機身上必須帶手機。接到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電話,應盡快回復。情況特殊確實不能回復的,事后一定要說明原因。
第十五條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第十六條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集團公司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1篇)篇八
一、公司簡介:
中移在線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移在線”)是中國移動x4年設立的全資專業子公司,旨在成為中國移動全網集中服務的提供者、全網渠道運營的集中支撐者和全網各類業務的后臺集中處理者。
公司擁有全球最大的呼叫中心(5萬客服)、設施齊全的智慧園區(x0多畝地),把互聯網、熱線等所有與客戶接觸點統一起來,成為現代服務業的平臺。面向未來,中移在線將以成為“數字化服務的引領者”為愿景,開拓創新、隨需而變,依托中國移動長期與8億客戶互動所積累的大數據資源,和線上線下服務入口資源,積極探索面向個人客戶與政企客戶的在線服務之道。
二、招聘需求:
(一)產品開發(側重機器學習算法)。
崗位職責:
1、負責機器學習、深度學習、人工智能等等前沿技術跟蹤與研究;。
2、負責深度學習基礎架構與算法環境的設計與搭建;。
3、參與大規模機器學習、計算機視覺、圖像處理,語義理解等等算法研發與優化;。
4、負責文本、語音及視頻的智能客服系統及產品的架構設計與研發實現。
任職要求:
1、教育: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
2、專業:計算機、數學等相關專業;。
5、對象:應屆畢業生及優秀往屆畢業生。
(二)產品開發(側重圖像識別算法)。
崗位職責:
2、負責圖像壓縮、裁剪、旋轉、模糊化等基本處理的技術研究和系統開發;。
3、負責圖像識別、機器視覺的深度學習環境建設、模型的迭代學習與優化;。
5、負責實名制驗證相關產品的設計與研發實現。
任職要求:
1、教育: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
2、專業:計算機、數學等相關專業;。
5、對象:應屆畢業生及優秀往屆畢業生。
(三)產品經理。
崗位職責:
1、負責組織制定產品發展規劃和產品管理機制;。
2、負責新產品需求設計,以客戶需求和體驗改善為指導持續優化產品體系;。
3、負責產品設計、開發、測試和維護等組織管理;。
4、持續挖掘用戶需求進行產品創新,合理規劃產品發展,協調推動產品功能實施。
5、協調并組織各類資源,達成業務目標。
任職要求:
1、教育: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市場、統計、管理、計算機、通信等相關專業;。
4、對象:應屆畢業生及優秀往屆畢業生,有相關互聯網產品管理或研發管理工作經驗者優先。
(四)產品運營。
崗位職責:
1、負責產品的日常運營管理,分省對接和服務,負責完成年度運營目標;。
3、負責建立運營效果評估體系,通過數據分析及時調優運營策略,提升運營效率,為產品發展提供決策依據。
4、參與產品設計及開發的討論,與產品和技術人員保持溝通直至產品上線;。
任職要求:
1、教育: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市場、統計、管理、計算機、通信等相關專業;。
4、對象:應屆畢業生及優秀往屆畢業生,有相關運營工作經驗者優先。
(五)產品開發(側重bi應用開發)。
崗位職責:
1、負責bi應用的需求分析工作;。
2、負責bi應用的設計工作;。
3、負責數據統計分析工作;。
4、負責數據處理過程開發工作;。
5、負責調度、etl等數據處理流程的配置工作。
任職要求:
1、教育: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等相關專業;。
3、知識:具備軟件開發、市場營銷、數理統計跨專業的復合型知識儲備;。
4、技能:能熟練操作數據倉庫;熟練使用數據分析和數據建模常用方法;熟悉sql/pl_sql/t_sql;了解hive-sql;具備數據挖掘的基本技能;熟悉oracle/mysql/db2/數據庫的基礎操作。
5、對象:應屆畢業生及優秀往屆畢業生。
(六)產品開發(側重java開發)。
崗位職責:
1、負責it系統或產品的需求管理,包括業務需求采集、分析、變更、跟進;。
3、參與it系統開發工作,根據系統設計進行程序代碼開發、腳本準備等工作;。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任職要求:
1、教育: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等相關專業;。
3、知識:軟件工程、計算機編程、java語言的相關知識;。
5、對象:應屆畢業生及優秀往屆畢業生。
(七)產品開發(側重android開發)。
崗位職責:
1、負責it系統或產品的需求管理,包括業務需求采集、分析、變更、跟進;。
2、根據業務需求進行系統的功能設計、接口設計、運行設計、數據結構設計等工作;。
3、參與it系統開發工作,根據系統設計進行程序代碼開發、腳本準備等工作;。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任職要求:
1、教育: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等相關專業;。
3、知識:軟件工程、計算機編程、android系統的相關知識;。
5、對象:應屆畢業生及優秀往屆畢業生。
(八)產品開發(側重web前端開發)。
崗位職責:
1、負責根據業務需求進行web前端開發;。
2、參與web前端ui設計工作;。
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任職要求:
1、教育: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等相關專業;。
3、知識:具備軟件工程、計算機編程、web前端相關知識;。
5、對象:應屆畢業生及優秀往屆畢業生。
三、薪資福利介紹。
五險一金、通訊補貼、餐廳、班車、健身房、休閑娛樂中心、企業年金。
帶薪休假、年度體檢、績效獎金、員工關懷、衣食住行。
四、聯系方式。
郵箱:
地址:xx市xx區金融街號,中國移動通信集團。
有意向的同學請將電子簡歷發送至單位郵箱!
集團公司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1篇)篇九
本規定在加強不動產保護、改善、利用和不動產權利(指所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等)的得失等方面的管理,以提高不動產管理的科學性和規范性,促進公司事業的快速發展。
當發生不動產權利的得失或變更時,必須簽訂契約,以使其權利關系明晰。但經過政府法定手續處理的,不在此例。
對于遠離公司且無法實行直接管理的不動產,應指定專門管理人。管理人由總務部總務科長提名,并經公司主管批準。第五條納稅管理人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應由總務部長指定不動產納稅管理人,并報有關稅務機構。
不動產及其得失資料應由專人負責整理與保管。
權利轉移。
當發生不動產所有權得失時,有關單位必須提交給總務科下列文書:
1.契約:包括各類合同和證明文件。
2.
說明書。
:說明有關事由、影響、效果、對方與本公司的關系等。
上列文書如屬總務科權限范圍內的,由總務科在查實審核后蓋章。如超出其權限范圍,需經公司主管裁定后,蓋章。第九條登記申請總務科持蓋章后的文書,與對方辦理有關手續,然后到有關機構辦理不動產登記申請。
不動產借貸、租賃契約的簽訂與變更第十條土地、房屋的借貸各部門在簽訂或變更土地、房屋的借貸與租賃契約時,必須提供契約和有關報告。后者包括事由、期限、支付方法、對方基本情況及不動產帳面價值與現值等內容。
土地或房屋轉移。
第十一條帳面價值變更當伴隨著土地或房屋的轉移,而發生其帳面價值與實際價值不等時,應進行帳面調整。
各部門如發生不動產轉移時,應填寫帳面變更書所列事項,并附說明書,提交給總務部總務科。
不動產的轉移、變更及登記事項,由總務科負責。
集團公司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1篇)篇十
第1條 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章 員工招用
第3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4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5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應當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6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
第7條 員工應聘時應向公司提供真實信息。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8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9條 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0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1條 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12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4條 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15條 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14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1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18條 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
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19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20條 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21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五章 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22條 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23條 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24條 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25條 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法律、法規、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第六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26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27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七章 獎勵與懲罰
第28條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第29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30條 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31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32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2)、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3)、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4)、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衛生的;
(5)、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6)、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7)、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8)、下班后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9)在禁煙區吸煙的;
(10)、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1)、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2)、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3)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4)、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33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并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3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等虛假信息,騙取公司錄用的;
(4)、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35條 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第八章 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36條 為了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37條 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38條 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檔、操作手冊等等。
第39條 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40條 任何員工不得刺探、過問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42條 秘密文件、資料、檔案不得私自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復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43條 員工發現公司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第44條 員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定移交給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45條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保密的內容、范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保密協議》的規定。
第46條 未經公司同意,員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
第47條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員工從離開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他企業內任職,公司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
第九章 附則
第 48條 本規章制度是與員工勞動合同相配套的補充規定,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有抵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49條 本規章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50條、本規章制度已由全體職工討論和審議通過,且已向全體員工公布。
全體員工閱讀后簽名,并以此作為已向員工公示的證明。
第51條 本規章制度自2015 年 6 月 1日生效
2015 年 6 月 1 日
本公司為建立制度、健全組織與管理,制定此規章制度。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勞動契約另有規定外,悉以本規則辦理。
第二章 員工日常行為規范
第一條 員工必須遵紀守法,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如有違反國家法規者,一
律解職。
第二條 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上級指揮,違反者,按有關
規定處罰。
第三條 員工對內應善盡本份,認真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浪費,提升品質;對外應嚴守職務機密,維護公司形象。
第四條 員工應樹立主人翁精神、增強責任感。
第五條 員工應樹立良好的工作態度,積極上進,培養榮譽感。
第六條 公司員工應和眾共濟,通力合作,友愛相處。不得滋生事端,擾亂秩序,不得有組織派系,搬弄是非及爭吵逗毆以防礙公司士氣與團結。
第七條 員工應時刻維護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損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條 員工對職務或公事建議或請示,應循級而上,非有緊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躍級呈報。
第九條 部門經理應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員工人格,親切誘導,以身作則,切實執行業務,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二條 熱情接待公司來訪人員;
第十四條 對公司輸出的郵件、傳真、信息等必須及時與客戶確認查詢。 第十五條 員工不得攜帶危險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進入工作場所,因而發生事故者依法-論處。
第十六條 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員或最后離開公司者應將公司的門窗、電腦,打印機、飲水機等設備的電源關閉。
第十七條 員工按照有關規定申領辦公用品,所有從公司申領的用品均為公司財
物,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不能占為己有,離職時須交還。
第十八條 員工上班時間內不得兼差或從事其它危害公司業務的行為
第十九條 員工承辦事務不得收受饋贈或回扣,亦不得借機為自己或他人圖利。 第二十條 員工應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職權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第二十一條 公司員工在職務上,應注意下列事情:
1.確實掌握及了解本身職務與工作內容范圍;
2.處理事物應明確、負責、重時效,凡事應今天事今天畢;
3.交辦事情完成后,應主動報告經理或交辦部門知曉;
4.服從組織體制及規定,團結諧和,排除本位主義,以公司為重;
5.工作如有疑難,應即請示上級,不得借故拖延,積壓或擅做主張。 第二十二條 各級領導應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決策及經營方針以及自己的職責和任務;
2.交辦部署事項,應合情合理,酌量酌時;
3.對于部署言行舉止、品德、技能,應隨時予以注意,糾正并重視教育訓練及考核;
4.如因監督不周,以至發生瀆職情事時,直接領導應負連帶責任。
第三章 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業務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人員征募流程的規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征募事宜,經部門經理應試合格。
第二條 新進人員經考試或審查合格后,經總經理核準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員可由部門經理書面(人員聘用申請書)呈報總經理核準后方可任用。
第三條 部門經理應將核準后的新進人員資料(應征資料)及人員任用申請書一并送交人事部門依新進人員手續辦理。
第四條 新進人員于報道七天內,應繳交下列文件,否則不予任用。
1、身份證影本(需繳驗正本);
2、個人人事資料及三個月內半身照片四張;
3、其它必備的證件。
第五條 新進人員交齊上述文件并經過試用期后,人事部門方可辦理加入社會保險手續。
第六條 經公司錄用新進人員到職起2-3個月內為考察期,考察期間薪資是以當地工資水平給予;考察期滿合格后進入試用期,職員試用期為1至2個月,但成績優良者,可縮短其試用時間。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簽訂勞動合同。
考察期間或試用期間經考核:
1、不適用者,公司得隨時無條件予以解雇,其薪資按照實際工作天數核算;但總共在本公司服務未滿十五天而自動離職者不予發放薪資。
2、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工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
3、表現特優者,得由部門經理簽報總經理核準縮短試用期限(試用期最短為十五個工作天)。
第七條 試用人員的考核依據:
1.工作能力與表現——對工作熟練、謹慎及勝任度;
2.對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認同公司的經營理念與策略;
3.敬業精神——對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業業、如期完成;
4.出勤記錄——有無遲到、早退、曠職等記錄;
5.榮譽感——是否具有團對精神及意識;
6.親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處、坦誠真實。
第八條 試用期滿人員,由直屬部門經理予以考核,以書面(試用期滿薪資調整表),呈報總經理考核的,方為正式任用(薪資調整實施天從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條 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一概不得錄用:
1.負案在身且尚在緩刑期或被褫權尚未復權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機關服務時,未辦離職手續、名聲很差或被解職免職者。
第十條 服務年資自到職天算起,停薪留職或服役期間不予計算;辭職或退休后復經任用者其原有年資不予連續計算(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準外)。
第四章 作息與考勤制度
第一條 作息時間:
1、星期一至六:9:00——17:30;
2、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 ;
3、本公司為雙休制。
第二條 周日及國家法定假天均休息,但考慮到本公司業務的特殊性,將安排人員進行輪流值班。
第三條 員工上下班一律親自打卡(簽到),經總經理核準免打卡(簽到)者除外。
第四條 遲到(早退):
1.朝、夕會未到并未請假者給與相應處罰。
2.上班遲到15分鐘之內者為遲到。
3.上班遲到15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
4.無故遲到1小時以上者,以曠職1天計;
5.提早下班15分鐘之內者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
7.提前下班1小時以上者,以曠職1天計;
8.于一個月內遲到及早退合計超過三次(含三次)者不予發放全勤獎金;
9.于一個月內遲到及早退合計超過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視為曠工一天。
10.以上情況均會根據情況給予罰款,因處罰得來的罰款本公司一律不歸為己有,勻平均補貼給所有員工。
第五條 因業務,須于晚間或假天加班者,應事先呈報部門經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條 外出洽公者,若預知會延誤上、下班時間者應事先報備部門經理簽字,
理在出勤卡上補簽確認。
第七條 財務部負責每月員工出勤的統計,作為當月工資發放的依據。
第五章 請假制度
第一條 員工確因事或因病需要請假時須填寫請假單,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第二條 事假:
1.每月請假不得超過兩天,超過者原則上不給予批準,具體視特殊情況而定;
2.全年請假不得超過十五天,每次不得超過連續五天;
3.一次請假超過十天(含)者,須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4.事假為無薪給假,(以天數為計算單位)。
第三條 病假:
1、凡請病假經領導簽字,全年累積不得超過三十天;
2、病假連續兩天以上(含)請附醫師診斷證明;
第四條 產假:
2.妊娩三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十天;
3.未滿三個月流產者,以病假處理;
4.服務滿一年以上者,請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未滿者減半發給。
第五條 婚假:請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第六條 公假:
1.公司派遣學習、考察、辦事或特別指定任務、拜訪客戶者;
2.請假期間薪資照發。
第七條 工傷假:
1.員工因執行職務而受傷或致病者,須申請工傷假;
2.工傷假在一年(含)的內者,基本工資照發;
第八條 請假時依下列規定呈報核準:
一般員工請假兩天以內(含)由副總經理核準;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第九條 凡請事假先申請,如因患病或特殊狀況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
請時,應先以電話向所屬部門經理報備并向人事部門負責人報備,但應于假后兩天內補辦請假手續;逾期則視為曠工。
第十條 凡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前后,不得請假。
第十一條 事假、病假的規定天數,年度中途到職者按比例計算。
第十二條 員工請假期間無論假別或天數,應覓妥職務代理人,來負責一切事物
事宜,否則視同曠職。
第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視為曠職論,曠職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懲戒,凡一個月內曠職累計達三天者,予以解職處分:
1.未經準假而擅離職守或缺席者;
2.無故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者;
3.凡未事先請假,而逾期未補辦請假手續者;
4.凡事先請假未覓妥職務代理人者;
5.停薪留職,未辦妥手續者。
第十四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須辦理停薪留職:
1.請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2.請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3.因案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經判決不起訴或無罪確定者;
4.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職者。
否則視同自動離職。停薪留職人員,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務部門無
缺額或業務上已無需要時可以不批準其復職。
第六章 離職制度
第一條 員工擅自離職者,應以下列規定辦理:
1、經理及會計人員于三十天前,一般職員于十五天前,書面形式呈請核準;
2、離職須填寫離職申請表、工作交接表、客戶資源信息交接表與物品交接表;
3、未依規定辦妥離職手續而離職者,除不發給當月薪資及獎金外,公司若因而蒙受損失時,將視情節予以追訴。
第二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經預告,直接解雇并送有關部門處理:
1、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證據確鑿者;
2、向外泄露公司機密,造成公司重大損失者;
3、偷竊或侵占公司財務或營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
4、對公司人員實行暴行脅迫或重大侮辱行為;
5、故意損毀公司物品或機器設備者;
6、攜帶危險禁品或防礙公共安全的物品進公司或釀成以外災害者;
7、有煽動員工怠工或罷工的具體事實者。
第三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經預告,直接解雇:
1、工作態度惡劣,嚴重影響公司工作環境者;
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員工理念偏激,擾亂正常工作秩序者;
3、連續曠職三天或一個月內曠職達三次者;
4、與廠商勾結或收受廠商財務,證據確鑿者;
5、未經許可,兼任其它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相近的業務者;
6、有其它重大過失或不檢行為導致較嚴重后果者。
第七章 移交制度
第一條 凡本公司任職的人員如遇人事變動、離職、調職等,均應辦理移交手續。
手續辦妥后方可離開原職,未完成移交手續而離開者,公司將扣發所有薪資,直至辦妥移交手續后補發(移交手續不得超過一個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辦理移交手續,而使公司受損時,公司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二條 員工移交事項如下:
1.個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本公司或部門有關的印章;
3.本部門及個人保管的客戶資源信息;
4.未辦完或未結案的重要業務資料;
5.本部門保管的其它所有資料,包括電子資料。
第八章 獎懲制度
第一條 員工的獎勵分下列二種:
1.嘉獎——根據功績做相應嘉獎;
2.特別貢獻獎——獎金上不封頂,也有可能是帶薪旅游或實物獎品,由公司董事會視具體情況而定。
第二條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嘉獎:
1.對公司有特殊良好表現者;
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3.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并經主管經理提報批準者。
第三條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小功:
1.對公司業務、企劃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有一定成效者;
2.全年全勤,無遲到、早退及請假者;
3.檢舉違規、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而使公司及時防范者。
第四條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大功:
1.遇災后,為公司搶救有功者;
2.替公司開源節支,節省重大支出,有具體事實并經過經理提報批準者;
3.揭發重大不軌活動,經查屬實者。
第五條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特別貢獻獎:
1.一年內記大功三次者;
2.對公司業務、企劃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有巨大成效者;
3.工作定期考察,考績優良,未曾曠職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4.對公司有特殊貢獻,堪為全公司員工表率者。
第六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懲戒:
1.上班時間后有吃早餐、零食等行為;
2.上班期間非公務需求而閱讀報紙者;
3.公話私用,屢教不改者。
第七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警告:
1.未經許可,擅自在公司推銷物品者;
2.未經許可,帶外人進入工作場所或讓外人使用公物者;
3.態度傲慢,不服從負責人員指派工作者。
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小過:
1.工作時間內,作其他事情,如睡覺、下棋;
2.利用職權為自己或他人圖利者;
3.為他人做不實的證明者;
4.偷拆他人或公司的信件者;
5、對上級人員有關職務上的查詢,有故意隱瞞或作不實的報告者;
6、代人打卡或簽到(托人者同)而證據確鑿者;
7、遺失公司支票、匯票等重要票據,但未造成重大損失者。
第九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大過:
1.有瀆職,失職等情況,后果較嚴重者;
2.違反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為者;
3.為逃避或轉嫁責任,做虛假記錄或報告者;
4.在工作時酗酒滋事或擾亂秩序者;
5.怠工、罷工者;
6.其它關系情節重大者。
第十條 員工遺失公司財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應負賠償責任并視情況進行
處分:
1.遺失現金者,照遺失金額賠償;
2.遺失支票者,經止付無效而被冒領者,按票面金額賠償;
3.遺失貨品者,照市場價金額賠償;
4.遺失其它財物者,照購買價金額賠償。
第十一條 各部門負責人對其下屬人員有包庇縱容或未盡監督考核者,應負連帶
責任,如情節重大者調職降級。
第九章 員工福利制度
第一條 本公司正式員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第二條 正式員工均參加社會保險,享有各項保險權利。
第三條 公司可視情況,不定期舉辦員工聚餐、郊游等集體活動。
第四條 員工與配偶若同時服務于本公司者,其各項福利可享雙份。
第五條 部門經理隨時呈報表現優秀的員工,經公司評審后視情況發給各種獎勵,
具體參照第八章的員工獎勵制度。
第六條 公司年終結算如有盈利,對于全年無重大過失員工發放年終獎金,發放
標準如下:
1.服務滿一年者發放月薪一個月,未滿一年者按比例發放;
2.未到年終離職者不發。
第七條 公司年終結算如有盈利,根據考核,對工作表現優秀的員工進行調薪。
第八條 公司每逢重大節慶日(春節、中秋節等)向員工發放禮品或禮金,其金
額視公司業務盈余及財政狀況而定。
第九條 每月18日作為公司工資發放日,發放前月工資。
第十章 崗位管理制度
第一條 部門主管、經理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
2、維持公司各部門的正常運轉;
3、合理安排每個項目的正常運作;
5、部門主管有權招聘、解雇部門人員,但須經總經理批準;
6、部門主管有權調整部門人員崗位與工作;
7、如部門主管未合理的安排工作,經理有權立即作出調整;
8、加強成本核算,厲行節約,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二條 財務部門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開展工作。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
6、空白合同由財務部統一管理,業務員申領合同,必須做好登記、備案;
7、財務部有權督促業務員簽訂合同;
8、每單業務結束后,有權向業務員確定金額,并結算;
9、在結算過程中,如發現有違規操作的,不得給予結算提成及獎金;
10、及時配合業務部開據發票,送貨單等票據;
13、認真核實報銷憑證,由上級領導簽字后方可支付;
14、認真、統一管理公司客戶資源,做好歸檔管理;
15、每月將應收款、應付款、辦公費用、工資、業務開支等報送總經理審閱。
第三條 企劃部門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
2、及時、準確的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務;
4、正確掌握客戶對產品的要求及市場信息,對產品進行正確的定位、延伸;
5、服從并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任務;
6、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能力,不斷創新,爭取又好又快的發展。
第四條 業務部門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
2、經常與客戶保持聯系,加強管理,保證業務各個環節不出問題;
4、準確掌握客戶對產品要求的各個細節,與企劃人員及時交流;
5、服從并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7、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交客戶,一份交業務部,一份交財務部;
9、貨款應及時交到財務部,不能另作它用,一經發現,一律依法追回并解職。
第五條 客服部門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
2、熱情接聽客戶電話并認真做好各項記錄;
3、如遇客戶投訴等電話,必須耐心、平和的進行接聽和處理;
4、愛惜所用的電腦、電話等公司財物;
5、在崗時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6、積極參加公司的業務培訓并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及業務水平;
7、如遇解決不了的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進行匯報;
8、及時向相關業務部門轉達客戶的各種訴求。
第六條 設計部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
2、及時、準確完成公司安排的設計任務;
4、設計師根據工作的時間自行調整、支配,按時完成;
5、晚上加班者,一般正常情況下請勿超過23:00,次日早上9:00正常上班;
6、如特殊情況任務時間緊迫,加班超時過晚,允許次日延遲一個小時上班;
7、服從并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8、不斷提高自身的設計水平;
10、設計單子完成后,設計師將設計工作單三聯一并交回財務部,并簽字認可完成情況,由主管寫上評議,將作為提成獎金依據,如未填寫設計工作單的一律不計提成及獎金。
第十一章 衛生與安全制度
第一條 公司員工應共同維護好環境及公共衛生,隨時整理工作環境,保持整潔。
第二條 公司全體員工,均有防止或搶救火災及其它災害的責任。
第三條 員工發現有突發狀況時,應及時反映上級與及隨機應變,做必要的安全
處理措施。
第四條 員工在值勤職務時需要使用公司車輛,應先報備核準,并需先了解其性
能,檢查車況。行車時亦需遵守交通規則,倘有違規罰款時須自行處理。
第五條 員工每天上下班離開公司時,應檢查電燈、門窗、電腦、電器等,以防
盜竊或火災發生。
第十一章 培訓制度
第一條 公司為鼓勵員工進修,充實專業知識,提高工作效率,擬辦理在職員工
教育培訓,增強自身各方面素質。
第二條 培訓項目分為:
1、新員工由人事部門發放公司規章制度并進行解讀和釋疑;
2、各部門按照擬定的培訓教程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培訓;
3、在崗員工將根據不同階段,接受公司的再培訓計劃;
4、公司將視不同情況,對員工進行針對性的培訓。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一條 作為在公司里任職的全職股東,除積極遵守此《規章制度》的同時,還
須遵守《全職股東守則暫行條例》,此條例不隨本規章制度向非股東員工進行發放。
第二條 本規章制度若有未盡事宜,需修改補充時,另行通知更改。
集團公司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1篇)篇十一
為完善浙江元成園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維護公司資產安全和正常的經營秩序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廣大投資者利益,促進和諧企業建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突然發生,嚴重影響或可能導致或轉化為嚴重影響市場穩定的公司緊急事件的處置。公司的突發事件是指公司的正常經營受到影響甚至無法繼續經營,公司財產、人員以及投資者利益受到損失,造成區域性甚至全國性影響的公司風險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4、公司資產被主要股東或有關人員轉移、藏匿到海外或異地無法調回;。
5、公司經營活動中可能出現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其他風險;。
公司的應急預案以切實可行、積極應對為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范,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公司將成立突發風險事件領導工作小組,負責公司突發事件的管理以及處置工作,其中公司董事長任組長,組員由公司副總經理及董事會秘書擔任。
其中:
(一)組長職責:
1、負責公司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2、批準和終止本預案;。
3、組織指揮突發風險處置工作;。
4、在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對一些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5、協調和組織突發風險事件處置過程中對外宣傳報道工作,擬定統一的對外宣傳解釋口徑。
6、負責保持與各相關部門或政府的有效聯系與關系;(二)組員職責:
1、各相關組員按照其分管的工作歸口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7、履行突發事件的值守等職責。
各組員實行24小時值班,手機必須隨時保持暢通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向組長報告,并按照指示進行處理。
(一)預警和預防制度。
公司各部門、各下屬公司及分支機構責任人作為突發事件的預警、預防工作第一負責人,定期檢查及匯報部門或公司有關情況,做到及時提示、提前控制,將事態控制在萌芽狀態中。
(二)預警信息的傳遞及處置。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事項、應采取的措施等。公司的預警信息傳遞的渠道主要有兩種,正常情況下由公司各部門、各下屬公司及分支機構的責任人負責向分管領導進行匯報,然后由分管領導協同有關人員對信息進行分析及調查,確定為有可能導致或轉化為突發事件的各類信息予以高度重視,立即向公司總經理報告,必要時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另公司總部設置了24小時值班電話,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為信息的報告人,值班人接到電話后立即向公司行政部負責人報告,行政部負責人接到信息后向分管領導進行匯報,由分管領導按上述工作程序進行處理。
當預警信息被董事會秘書確定為需披露的信息后,則按照有關《信息事務披露管理制度》規定進行披露。
發生本預案選用范圍的突發事件后,啟動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公司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分別制定了不同的應急處置措施。
(一)信息報送。
發生影響或可能影響穩定的突發事件后,現場第一責任人應在1個小時內將事件情況、已采取的措施、聯絡人及聯系方式等通過電話報有關公司領導工作小組成員,同時應在2個小時內將事件的詳細情況書面報有關公司領導工作小組成員。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涉外突發事件以及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的突發事件信息的報送,可隨時上報。
(二)先期處置。
發生突發事件后,事發單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本單位制訂的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
(三)應急處置。
領導工作小組確定突發風險事件后,應根據突發風險事件性質及事態嚴重程度,及時組織召開會議,決定啟動本預案。同時針對不同突發風險事件,成立相關的處置工作小組。處置工作小組在領導工作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制定突發風險事件處置方案,擬定統一的對外宣傳解釋口徑,及時開展處置工作。
(四)后期處置。
突發事件結束后,應盡快消除突發風險事件的影響,并及時解除應急狀態,恢復正常工作狀態。同時總結經驗,對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評估應急預案的實施效果,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五)善后事宜。
由公司經營班子擬定關于善后事項的處理意見,包括遭受損失情況以及恢復經營的建議和意見,由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批準后執行。
五、附則。
(一)負責機制。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二)表彰獎勵。
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責任追究。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預案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
(五)本預案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施行。
集團公司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1篇)篇十二
第一條對本公司銷售人員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規程辦理外,悉依本規定條款進行管理。
第二條原則上,銷售人員每日按時上班后,由公司出發從事銷售工作,公事結束后返回公司,處理當日業務,但長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三條銷售人員凡因工作關系誤餐時,依照公司有關規定發給誤餐費元。(外出辦公人員)。
第四條部門主管按月視實際業務量核定銷售人員的業務費用,以書面形式作出計劃表,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五條銷售人員業務所必需的費用,以實報實銷為原則,但事先須提交費用預算,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六條銷售人員對特殊客戶實行優惠銷售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七條在銷售過程中,銷售人員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注意儀態儀表,態度謙恭,以禮待人,熱情周到;
(二)嚴守公司經營政策、產品售價折扣、銷售優惠辦法與獎勵規定等商業秘密;
(三)不得接受客戶禮品和招待;
(四)執行公務過程中,不能飲酒;
(五)不能誘勸客戶透支或以不正當渠道支付貨款;
(六)工作時間不得辦理私事,不得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條除一般銷售工作外,銷售人員的工作范圍包括:
(一)向客戶講明產品使用注意事項;
(二)向客戶說明產品性能、各方面的特征;
(三)處理有關售后質量問題;
(四)會同經銷商搜集下列信息,經整理后呈報上級主管:
1客戶對產品質量的反映;
2客戶對價格的反映;
3用戶用量及市場需求量;
4對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銷量;
5同行競爭對手的動態信用;
6新產品調查。
(五)定期調查庫存、貨款回收及其他經營情況;
(六)督促客戶訂貨的進展;
(七)提出改進營銷方法和價格等方面的建議;
(八)退貨處理;
(九)整理同行的銷售和客戶的現況使用資料。
第九條公司營銷或企劃應備有“客戶管理卡”和“新老客戶狀況調查表”,供銷售人員做客戶管理之用。
第十條銷售人員應將一定時期內(每周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計劃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準,同時還需提交“周銷售計劃表”和“月銷售計劃表”,呈報上級主管。
第十一條銷售人員應將固定客戶的情況填入“客戶管理卡”和“客戶名冊”,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客戶。
第十二條對于有希望的客戶,應填寫“希望客戶訪問卡”,以作為開拓新客戶的依據。
第十三條銷售人員對所擁有的客戶,應按每月銷售情況自行劃分為若干等級,或依事業部統一標準設定客戶的銷售等級。
第十四條銷售人員應把客戶明細情況做詳細分類,以保障銷售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五條各事業部門應填報“年度客戶統計分析表”,以供銷售人員參考。
第十六條銷售人員應多次拜訪有需求的客戶,其訪問次數的多少,根據客戶情況確定。
第十八條銷售人員每日出發時,應攜帶名片、產品情況名錄等,以便推銷。
第十九條銷售人員在巡回訪問時,應檢查其庫存情況,若庫存不足,應查明原因,及時予以補救處理。
第二十條銷售人員有責任協助解決各經銷之摩擦和糾紛,以促使經銷精誠合作。如銷售人員無法解決,應請公司經理出面解決。
第二十一條若遇客戶退貨,銷售人員須將有關票收回,否則須填具“銷售退貨證明單”。
第二十二條財會部門應將銷售人員每日所售金額記入分戶賬目,將應收賬款單據送各部主管及相關負責人,以加強貨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三條財會部門向銷售人員交付催款單時,應附收款單據一起,為避免混淆。
第二十四條各部門接到應收賬款單據后,即按經辦人分發給各部門銷售人員,但須在財務簽收。
第二十五條外勤營銷員收到“應收款催收單”及有關單據后,應妥善保管,以免丟失。
第二十六條銷售人員須將收款情況,報知財會部門。
第二十七條銷售人員應定期告知財務“未收款項目”,財會部門核對。
第二十八條銷售人員須將每日業務填入“工作報表”中,逐日呈報單位主管。報告內容須簡明扼要。
第二十九條對于新開拓客戶,應填制“新客戶報告表”,以呈報主管部門設立客戶管理卡。
第三十條銷售人員外出執行公務時,使用公司交通工具,須填具有關申請(如車輛使用申請單)。
集團公司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1篇)篇十三
為加強教練車管理,延長教練車使用壽命,保證教練車的完好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教練車必須汽車證件齊全,技術性能狀況良好,并具有統一的教練車標識。
2.未經批準,不準挪用教練車進行客貨運輸。
3.與培訓無關的人員不準乘坐教練車。
4.教練車必須在規定的路線進行訓練。
1.教練車堅持實行日常維護,一級維護和二級維護等。
2.日常維護由教練員負責。
3.一級維護由教練員協助修理廠進行修理工作。
4.二級維護由修理廠負責。
(一)教練車檢查是指對教練車車容、安全性能、安全狀況及使用情況的人工檢查。
(二)檢查內容。
1.教練車的車容與車貌。2.車輛轉向、制動和燈光狀況等技術狀況。3.發動機異常響聲。
(三)檢查方法和要求。
1.教練車檢查采取教練員自檢,訓練隊內教練車互檢、學校抽檢的方法。
2.教練員堅持訓練前、訓練中和訓練后的“三檢”制。訓練隊每月組織一次互檢,學校每季度組織一次抽檢。
3.檢查中發現故障要及時排除,確保教練車安全。
教練車嚴格按照國家報廢年限進行更新,更新教練車要與考試車型保持一致。
集團公司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1篇)篇十四
一、學籍檔案是學生取得學籍的憑證,是學生在校期間,德、智、體、美、勞等情況的真實記錄。因此,新生入學,首先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學籍檔案。有關表冊填寫要認真、完整,不得缺項。小學學籍檔案照片加蓋上級主管部門印章。
二、學籍檔案按學生年度統一編號后立卷歸檔,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裝訂整齊規范。
三、每學期結束,班主任要如實把學生在校的思想表現,學習和獎懲情況及時填入學籍檔案。
四、學生退學、休學、復學、轉入時要及時按規定辦好有關手續,做好登記和有關材料的歸檔工作。
五、學生升學、轉出;需要提取檔案時,由學校統一辦理,學生個人和家長不得私自提取。
集團公司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1篇)篇十五
規定生產現場管理要求,確保生產現場處于與產品和制造過程的需求相協調的有序、清潔和維護的狀態。
2、主要內容
一、員工應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嚴謹務實的作風做好本職工作,做事講求效率。
二、員工應嚴格要求自己,遵守車間考勤制度,有私事或生病不能上班須事先向組長請假,待組長同意后,方可請假;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員工夏季上班時間為早上8:00至中午12:00,下午15:00至下午19:00。辦公室應對考勤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與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嚴重違反制度及時處理。每周星期一提前15分鐘到達車間開早會落實本周工作計劃。
三、講究禮貌,注重儀容。員工服裝莊重、大方、清潔;上班戴好工作牌;
四、工作期間,嚴禁個人在車間使用電話。
五、生產場所嚴禁吸煙。
六、保持環境優美清潔,不得隨意丟棄雜物;
七、上班時間要保持肅靜,不準串崗聊天、嘻鬧、高聲喧嘩和爭吵;
八、員工應無條件從工作分配、調動的指揮。
九、員工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把好工作質量關,節約原材料,愛護公共財物。
十二、車輛按規定停放在車棚內,不得隨意停在車間工作區,如果遇到電瓶車需要充電時,請依次輪流充電。
以上規定在通知之日起實行,望各位員工共同遵守
小企業員工規章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2.考勤范圍:
2.1公司在冊員工。
2.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準。
3.考勤方法:
3.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3.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4.考勤打卡時間:
5.有關規定:
5.1考勤規定
5.1.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5.1.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說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后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衛。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5.1.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5.1.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1.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5.1.6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10%25%40%60%80%100%
5.1.8辦公室應對考勤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與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嚴重違反制度及時處理。
5.1.9上班時間不許串崗閑聊、就餐吃零食,廠區內除經理室與銷售部接待室可吸煙外,其他地方一律嚴禁吸煙,違者一次罰款10元,(休息時間食堂可吸煙)。
5.2請假、外出手續
5.2.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后補辦。5.2.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周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干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處理。
5.2.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采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簽具《出門單》。
5.3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5.3.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溫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3.2外地員工(不包括溫州三區及各縣)春節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溫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干、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5.3.3探親路費報銷要憑合法的票據,路程溫州至某市某縣。縣、市內交通費自負。報銷標準以火車硬座、普通客車、輪船三等艙為限,不包括市內交通費,超支部份自負;副總、總工可報機票。
5.3.4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審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5.4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5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6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5.7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5.7.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5.7.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衛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5.8其他售后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集團公司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1篇)篇十六
1、全面管理電梯設備投入使用后的日常工作。
3、按照國家電梯技術規范,對電梯進行嚴格管理。
4、監督電梯管理人員和維保人員對電梯管理制度的實施。
5、組織電梯維修保養工程的施工方案。
6、定期組織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7、嚴格執行電梯定期報檢制度。
第二條電梯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主管領導管理電梯使用的日常工作。
2、組織落實電梯管理各項制度實施的方案。
3、嚴格按照國家電梯技術規范,對電梯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4、負責組織電梯維修保養人員完成維保任務。
5、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糾正違規行為和不良隱患。
6、協助主管領導按時申請電梯定期年檢。
第三條維修保養人員職責。
1、維修保養人員必須經過維修、安全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取得有關部門核發的特種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2、嚴格執行電梯維修保養制度。
3、按照國家電梯技術規范,對電梯進行維修保養,確保電梯正常安全進行。
4、負責完成電梯的維修保養及急修、零修、大修、值班的任務。
5、嚴格執行正常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能及時解決。
6、實事求是填寫好維修保養報表,做好記錄及時呈報歸檔。
第四條操作人員職責。
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并考試及格,取得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嚴禁擅自離崗、請無證人員頂崗駕駛。
2、操作人員必須熟知電梯的使用特性,嚴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維持電梯運行秩序,引導乘客遵守安全乘梯規定,有序上下電梯。
3、嚴禁超載運行,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強腐蝕等危險品乘坐電梯。
4、熟悉掌握和處理電梯緊急情況的技能。電梯如發生電源失控、停電等異常情況,應保持鎮靜,同時采取應急措施施救。
5、愛護設備、保持電梯的整潔,配合大廳層面清潔工做好保潔工作。防止人為造成設備損壞事故。
6、填寫電梯運行維修情況記錄,做好電梯運行的交接班工作及記錄。
第五條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1、組織制定工作計劃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組織落實安全制度的實施方案,檢查實施情況。
3、負責對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體制、作業程序、安全操作規程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有計劃地進行巡回安全檢查,嚴格遵守安全規程進行電梯作業,杜絕不安全行為和消除不安全狀態;防止事故的發生;確保作業者和第三者的安全。
5、積極組織緊急求援演習。
第六條檔案管理人員職責。
收集電梯設備的有關資料,對電梯設備相關資料進行分類、整理、存檔。
第七條電梯維修保養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1、電梯維修保養人員必須持有國家質量監督部門頒發的“電工操作證”和“電梯維修工操作證”。
2、電梯維修保養時,不得少于兩人;工作時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去做,嚴禁酒后操作;工作中不準閑談打鬧;不準用導線直接已壞的層門門鎖開關。
3、工作前,應先查自己勞保用品及攜帶工具有無問題,無問題后,才可穿戴及攜帶。
4、電梯維修保養時,一般不準帶電作業,若必須帶電作業時,應有監護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5、電梯在維修保養時,絕不允許載客或裝貨。
6、熟練掌握正確安全使用本工種常用的機具,以及吊裝、拆卸安全規定。
7、必須熟練掌握觸電急救方法,掌握防火知識和滅火知識,掌握電梯發生故障而停梯時援救被困乘客的方法。
8、必須掌握事故發生后的處理程序。
第八條電梯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1、電梯司機須經安全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持有國家質量監督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
2、對工作認真負責,熱情為乘客服務,上班前不喝酒,有充足睡眠。
3、熟悉所駕駛電梯的原理、性能、熟悉掌握駕駛電梯和處理緊急情況的技能。
4、做好轎廂、廳門門踏滑動槽和其它負責區域內的清潔工作。愛護電梯設備,防止人為造成設備損壞事故,當發生事故和故障時,不亂動設備,及時通知維修人員。
5、配合維修人員修理電梯時,精神集中,接受維修負責人的統一指揮,指揮人員下達的操作指令,必須應答并復述后再操縱電梯。
第九條乘客安全操作規程。
1、乘客每次開啟廳門進入轎廂之前,必須看清轎廂位置,然后才能進入轎廂,切勿一開廳門就進去,以防墜落事故。
2、當轎廂停站開門時,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轎廂與廳門之間,以免電梯突然起動而發生危險。
3、禁止在轎廂內吸煙、吐啖、亂丟雜物,保持轎廂清潔。
4、不準運載大件超重超高物品,嚴禁超載。
5、乘客在轎廂內嚴禁帶進易燃、易爆、潮濕和有毒危險物品。
6、電梯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異常響聲、不平層、不關門起動和其他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檢修人員。
第十條電梯鎖匙管理。
1、電梯鎖匙須由電梯管理員或電梯司機持有和使用。
2、使用電梯鎖匙必須熟悉電梯的運行原理,確保電梯安全運行。
3、開啟電梯廳門必需使用專用鎖匙,不許強行打開廳門。
4、開啟電梯廳門前必須確認電梯已經停止運行,并且確保因轎廂不在該樓層時不墜落井道。
5、電梯機房必須上鎖,鎖匙由當班電梯司機或管理員管理,不許無關人員進入機房。
6、電梯司機在交接班是應做好鎖匙交接并書面記錄,防止電梯鎖匙遺失。
第十一條嚴格按照國家電梯技術規范,對電梯運行情況、維修保養情況、設備發生什么故障,處理過程,有無隱患故障,逐條填寫作業單,電梯維修管理人員實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第十二條電梯日常檢查主要有巡檢、日檢、周檢、月檢、季檢、年檢。
1、巡檢:在電梯運行前后及交接班時,電梯維修工采用詢問、手摸、耳聽、目視等方法,檢查電梯運行情況,來判斷電梯工作狀態。制動器系統是否正常工作;曳引機工作溫度是否正常、有無異聲;控制柜上指示儀表是否正常;電氣線路及電器元件工作是否正常,有無脫線或電器件損壞問題;整個電梯在運行時,有無不正常的現象出現,將巡檢情況填入電梯維修工作日志內,同時也將情況記入交接班記錄本內,重大問題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領導。
2、日檢:由電梯維護人員查易損易松動的零件,查安全裝置運行情況,查電氣柜、層、轎門、開門機構等。發現問題能修理,理應及時停機修理,并將維修情況記入電梯維修日志中,并設法處理。檢查機械裝置各部分的連接件,有無松動,傷裂等問題;查曳引機工作情況,減速箱內蝸輪蝸桿嚙合情況,制動器工作情況,整個曳引機溫度、噪音情況,及有無漏油或油質、油量不合乎要求的問題;查曳引機工作的穩定性是否良好;查各種輪工作情況;查門機構部分工作情況;查曳引機繩有無斷股滑運情況;查各種安全裝置是否工作正常,有無隱患;轎層門聯鎖裝置是否工作正常。
3、周檢:由電梯維修工進行,每周半天停梯檢查(雙梯)。單梯依據具體情況制訂停梯檢修時間,目的是解決巡、日檢無法解決的問題,保證電梯正常運行。檢查制動器的主彈簧、制動臂有無裂紋;制動瓦與輪間隙不符合要求時,要調整;緊固電梯各緊固件,檢查各種安全裝置,不符合要求時,要更換,或修理調整;檢查曳引機繩在其槽內臥入情況,繩頭組合裝置是否牢固,平衡繩或鏈工作情況及安全情況;電氣線路更換或電氣元器件修理、更換、檢查電氣線路、接地裝置、緩沖器在無問題,限速器繩、極限開關繩連接及工作情況;轎廳門檢修,調整電梯平層準確度和舒適感。
4、月檢:由電梯維修工進行,目的是根據一月電梯運行、維修情況,針對性的解決巡、日、周檢無法處理的問題。周檢中無法解決的,而又不影響電梯正常運行的問題,如對曳引機、安全裝置、井道設施、自動門機構等全面檢查。
5、季檢:由專業技術人員與電梯維修工共同檢查,綜合一個季度電梯運行、維修情況,解決月檢中無法處理的問題。如重新擰緊全部緊固件;曳引機漏油,油量、油質不合格要求解決;對曳引機張力不均要解決;查或調整導靴間隔,發現靴襯磨損嚴重時,要更換;查曳引機的同心度;查電氣裝置工作情況、安全裝置工作情況等。
6、年檢:由專業技術人員、主管領導及電梯維修工共同檢查。一年來,電梯運行、維修情況,寫出對本電梯綜合評定意見,以確定電梯檢修日期及內容。對電梯整體做詳細檢查,特別對易損件要仔細檢查,根據檢查結果來判斷,電梯是否需更換主要零部件,是否要進行大修或專項修理或需停機進一步檢查。
第十三條定期檢查電梯各主要機件、部位潤滑及清潔換油情況。
1、機房內有關設備定期檢查、維修保養。
2、轎廂內有關設備定期檢查、維修保養。
3、轎廂頂部有關裝置定期檢查、維修保養。
4、層站有關裝置的定期檢查、維修保養。
5、井道底坑有關裝置的定期檢查、維修保養。
第十四條嚴格按照維修保養技術規范。
1、保養維修人員進行工作時,應通知使用單位或上級管理人員,不得載客或載貨,并在層門處懸掛檢修停用指示牌。
2、斷開相應的安全開關。
(1)在機房時,將電源總開關斷開。
(2)在轎頂時,將安全鉗聯運開關斷開。
(3)在底坑時,將檢修按鈕箱急停開關斷開或再將限速器漲緊裝置安全開關斷開。
3、使用移動燈具需用不高于36v低壓燈,并帶防護罩。
4、維修保養操作時需由兩人以上相互密切配合進行,如有司機配合,司機須按維修保養人員命令,進行操作。
5、嚴禁維修人員站在井道外或探身井道內地坎處做保養維護工作。
第十五條建立日常檢查與保養制度。
1、每月對各種安全裝置進行檢查。電氣控制系統中的各種接觸器、繼電器、保險器、電抗元件等進行檢查,各接線端接觸是否良好,各觸點工作是否正常。遇到故障及損件發生后,馬上加以調整和修理。
2、每年進行一次技術檢驗,詳細檢查機、電、安全設備和主要零件磨損程度,以及修理更換損壞或超過允許值的零部件。
3、做好保養和維修記錄,是保證電梯正常運行極為重要的基本資料。保養人員必須要有熟練排故障的技能,還必須要有有效的方法,但必須在準確判斷故障以后再進行維修。
第十六條建立電梯維修保養工作考核制度。
根據電梯日常運行狀態,零部件磨損程度、運行年限、頻率、特殊故障等,日常維修保養已無法解決時,為保證電梯繼續安全運行,把電梯存在問題及解決的辦法,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一般情況下,電梯運行2年后應中修,運行5年后應大修。
第十七條電梯設備事故處理方法。
根據電梯設備事故(損壞、損失)所造成的影響程度,劃分類別及處理方法,填寫事故報告單,內容主要有:填寫單位、設備編號、名稱、型號規格、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責任者、工種、等級,以及損壞、損失程度,事故經過和原因。本單位處理意見,防止措施,事故分析人員和上級主管部門意見等。
第十八條定期報檢制度。
1、電梯交付使用前,工程部將全部安裝、調整資料文件整理歸檔,并報國家電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驗收,取得安全檢驗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2、電梯投入使用后,維修保養部負責一年以上的保修工作,建立保養、維修檔案。
3、維修保養人員認真對電梯整體設備運行全面檢查,并做好運行記錄表,如在保養過程中發現問題,維保人員負責及時處理。
4、電梯使用一個月后,維保人員對電梯主要安全設施進行檢查。
5、電梯使用兩個月后,維保人員對機械、電氣設備進行認真檢查、調整和維修保養工作。
6、電梯使用一年后,維保部組織維保人員進行技術檢驗,詳細檢查機械、電氣部分,根據堆部件磨損程度,及時更換損壞的零部件,確保電梯安全正常運行。
7、維修保養人員必須堅持“工作單“回簽制度”。
8、若電梯停止使用后,要求恢復電梯使用,必須由維保人員進行仔細檢查、維護和試運行后,并報國家電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若電梯發生事故,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經維修人員修復和做好記錄,報國家電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10、電梯使用單位對電梯進行大修、整改、升級改造的,經維修人員檢修、更換主要配件、試運行及做好檢修記錄后,報國家電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對電梯使用期限到期的電梯,經維修人員檢修后,報國家電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年檢。
第十九條電梯技術檔案管理。
1、檔案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建立電梯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并進行分類、整理、存檔。
2、電梯技術檔案資料應包括的內容:
(1)電梯制造廠提供的資料和技術文件;a、裝箱單;b、產品出產合格證;c、機房井道布置圖;d、使用維護說明書;e、動力電路和安全電路的電氣示意圖及符號說明;f、電氣敷線圖;g、門鎖裝置、限速器、安全鉗及緩沖器形式報告結論副本等。
(2)電梯安裝、調試、驗收資料和文件;
(3)電梯機房、井道的土建圖結構及建筑圖;
(4)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起重機械準用證;
(5)其它文件資料,包括工作記錄、往來文件、業務通知、信函、技術資料的分類、整理、存檔。
3、電梯原始記錄應包括。
(1)設備登記記錄;
(2)電梯運行情況記錄;
(3)保養記錄(保養報告書、定期保養作業計劃);
(4)維修記錄(維修材料消耗記錄);
(5)故障記錄(故障運行異常情況記錄);
(6)日、月、年檢記錄;
(7)日運行記錄;
(8)其它原始記錄(驗收記錄);
4、安裝、大修、急修、零修、改造的記錄保管。
5、電梯的技術資料是使用、維護電梯的依據,只能提供相關人員閱讀參考。
6、相關人員借閱有關電梯技術資料時,須進行登記簽名,不得損壞有關資料。
7、檔案管理人員必須收集齊全電梯技術資料,妥善保管,不外傳、不丟失。
第二十條意外事故應急處置。
1、當電梯在運行中,突然發生停駛或失控時,應立即撳按急停、警鈴按鈕,并嚴肅勸阻乘客切勿亂動,及時通知維修人員,設法使乘客安全撤出轎廂。
2、運行中的轎廂突然停在兩層樓之間,首先切斷轎廂內控制電源,通知維修人員找出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投入運行。
3、限速器、安全鉗動作,將轎廂夾持在導軌上時,應切斷控制電源,通知維修人員找出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投入運行。
4、發生火災或地震時,應保持鎮靜,盡快將乘客送至安全層站離去。關閉廳門、轎門、切斷電源停止使用或交消防人員使用。
5、電梯的電氣設備發生燃燒時,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及時切斷電源,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滅火。
6、發生人身或設備事故時,應立即停梯并切斷電源,報告有關部門,協助搶救受傷人員,保護好現場。
第二十一條救援演習。
1、每年組織1至2次摸擬緊急救援演習。
2、演習人員必須熟知各種意外事件和事故的應急處置方法。
3、演習中嚴格按照有關電梯的意外事件和事故緊急救援方法進行。
4、演習結束后進行全面總結,作好下一次演習準備。
集團公司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1篇)篇十七
為健全公司組織,提高工作效率,使員工盡快熟悉工作環境,能安心工作,凡公司員工都應遵守本規章之各項規定。對違規亂記者視情節輕重給于警告或開除處理。
一、員工應忠于職守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服從各級主管的合理安排。
二、總經理是公司最高負責人,總經理及工廠長有權安排和調配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
三、員工應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四、員工因事請假3天以內(含3天),需提前3天和工廠長請示,請假超過3天,需提前3天和總經理請示,允許后方可休假,事畢需和請示人銷假。
五、因個人原因辭職者,需提前30天向總經理或工廠長提出申請。
六、禁止在工作場所或工作時間內吸煙、接打電話、談笑打鬧等一切非工作事宜。
七、對屢次遲到、早退、不服從主管合理指揮經警告未改正者,作開除之處理。
八、對盜竊同仁、公司財物證據確鑿者將賠償損失、開除之處理。
九、未經批準擅自離職,連續曠工3日的員工,以自動離職論處。員工無條件放棄當月工資,放棄任何申訴權,如果給公司造成損失將追究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通過培訓后不能勝任工作及工作表現不佳者將被公司辭退,公司將提前通知本人,結算工資、離場。嚴重違反廠規廠紀而被公司開除者,當天結算工資,不得停留在廠,若有損壞公司物品者需照價賠償。
十一、公司薪資制度為計時制,員工入廠試用期為1個月,如試用期不合格者公司給予辭退處理,清結試用期工資,公司不給予任何其它賠償或補貼。
十三、凡我公司員工必須無條件遵守以上各條款。
十四、以上所有條款公司具有最終解釋權。
集團公司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1篇)篇十八
1、庫存商品要進行定位管理,其含義與商品配置圖表的設計相似,即將不同的商品分類、分區管理的原則來存放,并用貨架放置。倉庫內至少要分為三個區域:
第一,大量存儲區,即以整箱或棧板方式儲存;
第二,小量存儲區,即將拆零商品放置在陳列架上;
第三,退貨區,即將準備退換的商品放置在專門的貨架上。
2、區位確定后應制作一張配置圖,貼在倉庫入口處,以便于存取。小量儲存區應盡量固定位置,整箱儲存區則可彈性運用。若儲存空間太小或屬冷凍(藏)庫,也可以不固定位置而彈性運用。
3、儲存商品不可直接與地面接觸。
一是為了避免潮濕;
二是由于生鮮儀器吸規定;
三是為了堆放整齊。
4、要注意倉儲區的'溫濕度,保持通風良好,干燥、不潮濕。
5、倉庫內要設有防水、防火、防盜等設施,以保證商品安全。
6、商品儲存貨架應設置存貨卡,商品進出要注意先進行出的原則。也可采取色彩管理法,如每周或每月不同顏色的標簽,以明顯識別進貨的日期。
7、倉庫管理人員要與訂貨人員及時進行溝通,以便到貨的存放。此外,還要適時提出存貨不足的預警通知,以防缺貨。
8、倉儲存取貨原則上應隨到隨存、隨需隨取,但考慮到效率與安全,有必要制訂作業時間規定。
9、商品進出庫要做好登記工作,以便明確保管責任。但有些商品(如冷凍、冷藏商品)為講究時效,也采取賣場存貨與庫房存貨合一的做法。
10、倉庫要注意門禁管理,不得隨便入內。
集團公司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1篇)篇十九
明確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行為準則,杜絕人身安全事故的發生,并對已出現的人身安全事故作出規定。
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
3.1、制造部負責生產安全日常檢查和對違紀人員的處理。
3.2管理部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
3.3、各部門負責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負責日常的檢查督導,對違規人員作出處理。
3.4員工應自覺遵守安全制度,加強防范意識,杜絕事故的發生。
衣著不整進入生產現場。
4.1.2、在生產區應保持嚴肅認真的態度,嚴禁追逐打鬧、聊天談笑、大聲喧嘩。
4.1.3、嚴禁溜崗、串崗,他人工作時,嚴禁在旁干擾,更不許擅自加入操作。
4.1.4、當需多人同時操作一臺機床或運輸工具時,必須明確固定的一人負責指揮,不得多人亂指揮或擅自單獨無號令行動。
4.1.5、員工必須憑證上崗,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未取得上崗證的員工不得單獨上崗操作,所有員工在未經許可時不準擅自動用他人的.機床設備。
4.1.6、非電工人員未經許可不準擅自進入配電房,不準操作任何配電柜、電閘和不屬于自己設備的電閘開關。
4.1.7、發現電氣設備有問題應立即停止使用,斷開電源并通知電工修理,嚴禁非電工人員擅自拆卸和修理電氣設備。
4.1.8、嚴禁亂拉亂接電源,嚴禁使用無插頭的電插板,電風扇及其他電動工具,嚴禁使用無罩無蓋的電閘和開關。
4.1.9、嚴禁擅自拆除設備的防護罩和安全保護裝置。
4.1.10、操作機床時嚴禁連車、踩連沖,放取工件時腳必須離開腳踏開關板,手不得伸入沖壓危險區,必須使用鑷子、夾子等輔助工具取放工件。
集團公司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1篇)篇二十
根據我礦井下監控系統頻繁出現斷線、斷電的實際情況,為提高監控系統管理水平,實現井下監控系統連續準確運轉,降低監控系統故障發生率,特編制“板石煤礦監控系統故障管理制度”,要求如下:
1、通風區井下監測工更換傳感器、處理斷線、加線、扯線、挪設傳感器、挪設監控分站前,必須匯報通風調度,通風調度并做好記錄,處理完畢后必須向通風調度進行匯報確認,未進行匯報或及時做記錄的,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元。
2、通風科每天對斷電日報表與監控系統故障記錄進行核查,對違反本制度造成的監控系統斷線,按事故進行追查。
3、井下作業人員嚴禁私自插拔各類傳感器,一經發現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4、井下作業人員嚴禁私自斷接監控電纜,一經發現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5、井下作業人員發現井下傳感器發生故障,立即匯報通風調度,不得擅自處理,否則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元。
6、井下無關人員嚴禁私自挪設傳感器,擅自挪設傳感器造成監控電纜短路或斷線,引起傳感器發生誤報或工作面斷電,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7、通風調度人員必須對監控系統進行連續監視,一旦發現井下。
8、井下監控系統發生故障,監測工接到通知后,必須在2個小時內趕到事發地點進行處理,處理完畢后,必須將事故原因向通風調度匯報,處理不及時,影響生產,每次對責任人罰款20元。
9、監控電纜接線時必須使用冷補膠、接線盒或快速接頭,因接頭短路造成傳感器斷線斷電,對責任人罰款20元。
10、井下作業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損壞監控電纜,造成監控電纜短路、斷線、引起報警或斷電,給予相關責任人罰款500元。
11、監測工、瓦檢員在安設或挪設傳感器時,必須按照《規程》要求進行吊掛,吊掛地點必須確保頂板無淋水,因頂板淋水導致傳感器進水,引起斷線斷電,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集團公司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1篇)篇二十一
第一條為加強農村公路管理,保障農村公路安全暢通,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的使用、養護管理和路政管理,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農村公路是指符合國家規定技術等級的縣道、鄉道、村道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條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全市農村公路的統一管理。
章丘市、歷城區、長清區、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交通主管部門(以下統稱有關縣級交通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的管理工作。
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行政區域內的農村公路管理工作由市公路管理機構和區人民政府按照本條例有關規定分工負責。
第四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公路管理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農村公路管理工作。
第五條農村公路管理工作應當遵循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建養并重、保障暢通的原則。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愛護農村公路的義務,有權舉報破壞、損壞農村公路和影響農村公路安全的行為。
第七條農村公路養護分為大修、中修、小修工程和日常養護。
第八條市、縣(市、區)應當根據農村公路養護類別和實際技術狀況編制農村公路年度養護計劃。
全市農村公路年度養護計劃由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報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章丘市、歷城區、長清區、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農村公路年度養護計劃由其縣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報經縣(市、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行政區域內,縣道的年度養護計劃由市公路管理機構負責編制;鄉道、村道的年度養護計劃由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編制。
第九條章丘市、歷城區、長清區、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行政區域內縣道的養護由其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行政區域內縣道的養護由市公路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
鄉道的養護和村道的大、中、小修工程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村道的日常養護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后,由村民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條農村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鄉道、村道養護的技術指導。
第十一條農村公路養護作業應當逐步推行市場化。大修、中修工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養護作業單位,但搶修工程可以除外。小修工程和日常養護可以由養護責任單位擇優確定養護作業單位。
養護責任單位應當與養護作業單位簽訂養護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農村公路養護作業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技術規范、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使農村公路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
第十三條農村公路的大、中修工程,應當實行工程監理制度和質量保修制度。保修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第十四條養護人員進行養護作業時,應當穿著統一的安全標志服;利用車輛作業時,應當在車輛上設置明顯作業標志,過往車輛應當避讓。
第十五條農村公路的綠化由農村公路管理機構統籌規劃并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農村公路養護用地、砂石料場以及養護需要的挖砂、采石、取土以及取水,由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第十七條養護責任單位應當建立農村公路災害防治工作應急保障機制,提高抗災害能力和事故應急救援能力。
因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農村公路交通中斷,養護責任單位應當立即組織搶修。不能及時修復的,由農村公路管理機構組織修建臨時通道或者公示繞行路線。
第十八條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資金主要由市、縣(市、區)財政預算資金和國家、省撥給的補助資金組成。
第十九條市和有關縣級交通主管部門,應當編制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經費預算,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后列入本級年度財政預算。
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行政區域內鄉道、村道養護管理經費預算,由區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第二十條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的年度補助標準,由市交通主管部門根據補助資金和市專項財政預算資金的數額、養護里程、技術狀況確定。
第二十一條縣(市、區)對上級撥給的養護管理資金和同級專項財政預算資金應當統籌安排,根據農村公路養護計劃完成情況計量支付。
第二十二條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資金應當統一管理、??顚S?,實行年度審計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
第二十三條有關縣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的行政管理;市公路管理機構負責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的行政管理。
第二十四條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在農村公路上應當按規定設置警告、禁令、指示等標志、標線。
第二十五條在農村公路上禁止下列行為:
(一)擅自設卡、收費、罰款和攔截車輛;
(二)從事法律作業活動;
(三)擺攤設點,設置集貿市場及各類經營場所;
(四)打場曬糧、堆放物料及設置其他障礙物;
(五)挖溝引水、漫路灌溉;
(六)焚燒秸稈、堆糞漚肥、傾倒垃圾及撒漏污物;
(七)其他損壞、污染農村公路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定,給他人財產、人身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車輛軸載質量或總質量超出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的,不得在農村公路上行駛。確需行駛的,應當經農村公路管理機構批準,并按要求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對公路造成損壞的,應當按照原技術標準予以修復或者承擔修復費用。
第二十七條鐵輪車、履帶車和其他可能損害農村公路路面的機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駛。確需行駛的,應當經農村公路管理機構批準并應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對公路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損壞程度給予補償。
第二十八條臨時占用、挖掘農村公路或者從事其他涉路項目作業的,應當經農村公路管理機構批準后方可施工。影響交通安全的`,并應當征得法律機關同意。工程完工后,應當按照原技術標準予以修復或者承擔修復費用。
第二十九條除農村公路防護、養護需要以外,禁止在農村公路法律控制區范圍內修建法律物和地面構筑物;需要架設、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或者設立其他標志的,應當經農村公路管理機構批準。
農村公路建筑控制區的范圍從農村公路兩側邊溝(截水溝、坡腳護坡道)外緣起算:縣道十米、鄉道五米、村道三米。
第三十條農村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公路巡查,依法制止、處理各種違法使用、占用和破壞、損壞農村公路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在農村公路上設卡、收費的,由農村公路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由農村公路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超載車輛擅自在農村公路上行駛的;
(二)鐵輪車、履帶車和其他可能損害農村公路路面的機具擅自在農村公路上行駛的。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農村公路路面損壞、污染或者影響農村公路暢通的,由農村公路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一)擺攤設點、設置集貿市場及各類經營場所的;
(二)堆放物料、從事建筑作業活動及設置其他障礙物的;
(三)挖溝引水、漫路灌溉的;
(四)焚燒秸稈、堆糞漚肥、傾倒垃圾及撒漏污物的;
(五)其他損壞、污染農村公路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區內修建建筑物、地面構筑物或者擅自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的,由農村公路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拆除,并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拆除的,由農村公路管理機構拆除,有關費用由建筑者、構筑者承擔。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侵占、挪用、截留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資金的,由交通主管部門予以追回。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對農村公路管理機構作出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三十七條市交通主管部門和農村公路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