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后所制定的書面計劃。方案的制定需要考慮各種因素,包括資源的利用、風險的評估以及市場的需求等,以確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實施。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聯席會議制度實施方案篇一
總召集人:武永成石牌鎮黨委副書記
召集人:劉興漢石牌鎮文教衛辦公室主任
成員:郝松華石牌鎮派出所所長
劉明成石牌交警支隊隊長
亢朝仁石牌鎮教育辦事處主任
易思功石牌鎮同安運輸公司總經理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鐘祥市石牌鎮同安運輸公司二樓辦公室,易思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1、研究擬定校車安全管理的相關政策措施,統籌協調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和重大問題。
2、明確成員單位工作職能,加強部門間的協作配合,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3、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相關制度,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加強校車安全管理,聯合開展校車安全專項督查和執法活動。
1、做好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2、負責提出聯席會議議程,組織會務,撰寫會議記錄;
4、承擔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1、負責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排查,督促交通、建設等相關部門完善、治理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開展學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2、審核校車使用申請和校車駕駛人資格申請,辦理校車注冊、變更登記,核發校車標牌。
3、依法查處校車及其校車駕駛人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并將有關情況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通報。
4、嚴厲打擊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作為校車使用的行為。
1、負責校車安全管理的有關工作,履行校車安全管理的相關職責,配合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2、負責組織校園周邊公路危險路段的隱患整治工作。
3、負責做好校車駕駛人員資格申請的受理、審查和認定工作,校車駕駛人審驗和校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負責校車安全管理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
2、依法制定、調整學校設置規劃,保障學生就近入學或者在寄宿制學校入學,減少學生上下學交通風險,參與制定并實施校車服務方案,履行校車安全管理的相關職責,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舉報網絡平臺。
3、建立校車使用許可制度的工作機制,做好校車使用許可申請的受理、分送、審查和上報工作,全面掌握學生上下學和現有校車狀況以及校車需求,做好過渡期的相關工作。
4、加強對學校的監管,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演練。
5、參與開展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督導檢查。對不依法履行校車安全管理職責、違反條例規定的學校人員進行相應處分。
6、落實聯席會議議定的相關工作任務。
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聯席會議由聯席會議召集人組織召開,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可隨時召開。各成員單位要按時參加聯席會議,按照職責分工積極落實會議研究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切實做好校車安全安全服務。
聯席會議制度實施方案篇二
總召集人: 武永成 石牌鎮黨委副書記
召 集 人:劉興漢 石牌鎮文教衛辦公室主任
成 員: 郝松華 石牌鎮派出所所長
劉明成 石牌交警支隊隊長
亢朝仁 石牌鎮教育辦事處主任
易思功 石牌鎮同安運輸公司總經理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鐘祥市石牌鎮同安運輸公司二樓辦公室,易思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1、研究擬定校車安全管理的相關政策措施,統籌協調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和重大問題。
2、明確成員單位工作職能,加強部門間的協作配合,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3、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相關制度,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加強校車安全管理,聯合開展校車安全專項督查和執法活動。
1、做好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2、負責提出聯席會議議程,組織會務,撰寫會議記錄;
4、承擔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1、負責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排查,督促交通、建設等相關部門完善、治理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開展學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2、審核校車使用申請和校車駕駛人資格申請,辦理校車注冊、變更登記,核發校車標牌。
3、依法查處校車及其校車駕駛人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并將有關情況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通報。
4、嚴厲打擊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作為校車使用的行為。
1、負責校車安全管理的有關工作,履行校車安全管理的相關職責,配合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2、負責組織校園周邊公路危險路段的隱患整治工作。
3、負責做好校車駕駛人員資格申請的受理、審查和認定工作,校車駕駛人審驗和校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負責校車安全管理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
2、依法制定、調整學校設置規劃,保障學生就近入學或者
在寄宿制學校入學,減少學生上下學交通風險,參與制定并實施校車服務方案,履行校車安全管理的相關職責,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舉報網絡平臺。
3、建立校車使用許可制度的工作機制,做好校車使用許可申請的受理、分送、審查和上報工作,全面掌握學生上下學和現有校車狀況以及校車需求,做好過渡期的相關工作。
4、加強對學校的監管,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演練。
5、參與開展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督導檢查。對不依法履行校車安全管理職責、違反條例規定的學校人員進行相應處分。
6、落實聯席會議議定的相關工作任務。
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聯席會議由聯席會議召集人組織召開,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可隨時召開。各成員單位要按時參加聯席會議,按照職責分工積極落實會議研究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切實做好校車安全安全服務。
聯席會議制度實施方案篇三
1、 社區共駐共建聯席會議由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組織(行政)與社區黨組織負責人組成。
2、 共駐共建工作中的大事必須經過聯席會議討論,形成共識后付諸實施。
3、 聯席會議設主任1名,由社區共駐共建單位推選,副主任3名,一般在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組織負責人中產生,成員由社區黨組織(行政)成員和機關(企事業)黨組織(單位)負責人組成。
4、 聯席會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若需要可以臨時召開,時間上具體定在上半年3月份,下半年12月份。
5、 聯席會由社區黨支部牽頭組織,共建單位有關人員按時參加。會議由聯席會主任和副主任主持。
6、 遇到重要的共建活動,可以臨時召集會議,研究商討共建工作進程、成果和存在問題,安排部署下階段工作。臨時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議題等,由提議方提出并由社區黨支部與其它單位協商確定。
7、 共駐共建聯席會議主要傳達上級黨組織關于共駐共建的文件精神,分析社區黨的建設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研究確定下階段共建工作任務,討論研究社區黨的建設的有關重大事項,溝通信息,通報情況,交流經驗。
8、 每次召開會議前15天,各參會方均應向社區提出協商議題,由社區協調各方后,確定突出的帶有全局性的問題作為重點議題并報告主任、副主任。
9、 每次召開聯席會議,社區黨支部指定專人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
10、 各共駐共建單位黨組織要指派一名正式黨員擔任聯絡員,負責單位黨組織之間的工作聯系,不定時深入社區并向本單位領導和黨員大會匯報有關情況。
聯席會議制度實施方案篇四
煙草市場秩序聯席會議制度
近年來,全縣煙草專賣行政執法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打擊涉煙違法犯罪活動取得了一些成績,煙草市場秩序有所好轉。但無證經營、非法運輸以及販假、售假等行為,仍是制約我縣煙草市場健康發展的一大障礙。為進一步加強煙草市場治理整頓工作,規范煙草市場秩序,保障國家利益和消費者利益,根據縣政府領導批示,由縣綜治辦牽頭,縣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經貿委、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局、郵政局、煙草專賣局等等單位參加組建xx縣整頓和規范煙草市場秩序聯席會議。
一、聯席會議組成xx煙草市場行政執法工作聯席會議由縣綜治辦牽頭,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局、公安局、煙草專賣局組成。
(一)聯席會議領導成員
聯席會議在縣綜治辦統一領導下,設立整頓和規范煙草市場聯席會議領導小組。
組長:xxxx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縣綜治委主任
副組長:xxxx 縣委政法委副書記、縣綜治辦主任
xxx縣煙草專賣局黨支部書記、局長、經理
成員:xxxx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處處長
xxxxx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xx縣公安局副局長
xx縣民營經濟辦公室主任
xxx縣交通局黨組成員
xxx縣工商局副局長
xxx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xxx縣郵政局副局長
xx縣火車站副站長
xxx 縣煙草專賣局副局長
(二)聯席會議辦公室
為便于加強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工作和聯系,確保日常工作順利開展,決定在縣煙草專賣局設立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相關會議和組織聯絡工作。
主任:xxxx縣煙草專賣局副局長
成員:xxxx縣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長
xxxxx縣交通局稽查大隊大隊長
xxxxx縣公安局治安中隊長
xxxxx縣煙草專賣局專賣科長
xxxx縣煙草專賣局稽查大隊大隊長
二、聯席會議工作職責
1、圍繞煙草市場行政執法的中心工作,研究、解決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嚴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并進行檢查、督促。主要包括:
(1)對煙草市場無證經營行為等疑難問題進行研究探討,探索管理途徑,指導執法實踐;
(3)對向制假窩點提供原輔材料犯罪行為進行研究探討,形成管轄合力,彌補管轄漏洞。
2、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如有需要,經任一成員單位提議,可以隨時召開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會議。
3、加強各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的溝通與配合,協調行政執法中出現的矛盾和爭議。
4、探索、交流、總結行政執法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5、其它相關煙草行政執法問題。
三、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負責對煙草市場無證經營、銷售假冒偽劣煙草專賣品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探討管理途經,指導執法實踐等工作。
(2)依法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煙草專賣品的行為;
(3)指導、協調、督促轄區各工商分局(管理所)配合煙草專賣局稽查大中隊開展聯合執法,共同打擊煙草違法行為。
2、縣交通局
負責加強道路運輸單位、貨運站經營單位的資質管理,配合煙草專賣局依法對非法運輸、儲存煙草專賣品的行為進行檢查、處理。
(2)指導、協調、督促轄區各交通管理所配合煙草專賣局開展聯合執法,共同打擊煙草違法行為。
3、縣公安局
負責對涉煙犯罪案件進行研究探討,形成管轄合力、保持高壓態勢,確保涉煙犯罪行為的從嚴和及時查處。
(2)保護煙草執法人員人身安全,及時查處暴力拒絕阻礙執行公務案件和違法犯罪人員;
(3)指導、協調、督促轄區各公安派出所配合煙草專賣局
開展聯合執法,共同打擊煙草違法行為。
4、縣煙草專賣局
負責召集聯席會議,確定召開時間、地點、主要議題和參會單位名單;負責整理會議形成的工作方案、通過的重要決定等工作。
(2)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為有關執法單位查處煙草違法行為提供便利;
(3)指導、協調、督促轄區各管理所、稽查中隊會同有關執法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共同打擊煙草違法行為。
四、聯系會議要求
(一)聯席會議由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召集。參加會議人員主要是聯席會議領導機構、辦事機構成員及有關人員,并可邀請其他相關部門派員參加。會議議題和參會人員名單在于會前一周送達參會單位和參加人員,參會單位收到會議通知后,應按時參會,并結合會議議題準備相關資料。
嫌犯罪案件做好案情及線索的匯總分析工作,推進煙草市場的聯合執法和綜合治理工作,有效打擊涉煙違法犯罪活動。
(三)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聯席會議議題的收集。主要包括各成員單位提出的議題、提案,以及建議、意見等。會議代表要切實履行職責,圍繞議題中心積極客觀地充分發表意見。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會議組織、協調、服務及整理印發會議紀要等工作。聯席會議研究的問題和通過的事項,均形成會議紀要下發至各成員單位貫徹落實。
(四)各部門對聯席會議通過的工作方案、重要決定等要根據本部門的職責分工,嚴格按照職責要求執行落實。
聯席會議制度實施方案篇五
為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和《國務院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國發〔20xx〕71號),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配合,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經國務院同意,建立國務院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在國務院領導下,統籌協調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和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工作。加強對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和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工作的宏觀指導;研究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和加強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重大方針政策,制訂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計劃;指導、督促、檢查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協調解決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和知識產權強國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完成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席會議由知識產權局、中央宣傳部(國務院新聞辦)、高法院、高檢院、外交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衛生計生委、人民銀行、國資委、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版權局)、統計局、林業局、法制辦、中科院、國防科工局、xx裝備發展部、貿促會等31個部門和單位組成,知識產權局為牽頭單位。
國務院分管知識產權工作的領導同志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協助分管知識產權工作的國務院副秘書長和知識產權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后)。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知識產權局,承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知識產權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開會議的建議。在聯席會議召開之前,由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召開聯絡員會議,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和需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及其他有關事項。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印發有關方面并抄報國務院,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深入研究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和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制訂相關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議;及時向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需聯席會議討論的議題,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聯席會議制度實施方案篇六
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由鄉(鎮)黨政綜合辦公室、紀委辦公室、組織辦公室、宣傳辦公室、統戰辦公室、工會、團委、婦聯等組成。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進行調整。
二、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和內容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縣委、鄉(鎮)黨委關于黨建工作的重要決策和部署;
3、對鄉(鎮)黨的建設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建議,交流經驗,并指導開展工作;
5、研究解決鄉(鎮)黨的建設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重點、難點問題。
三、聯席會議的組織形式
1、聯席會議在鄉(鎮)黨委領導下,由黨委有關領導召集,各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參加。各單位凡需提交會議討論的議題,可事先與分管同志聯系,議題確定后,提前告知各成員單位,并提交聯席會議研究。
2、聯席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聯席會議可臨時召開,研究解決相關問題。
3、對聯席會議研究確定的工作任務,各成員單位應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加以落實,并在下一次聯席會議上通報工作進展或完成情況。
4、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委組織辦公室,具體負責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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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席會議制度實施方案篇七
為切實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中發〔2007〕7號)和《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體育工作督導評估指標體系(試行)的通知》(教督〔2008〕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并報請區局領導同意,決定建立z中心小學“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根據中央〔2007〕7號、〔2008〕3號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工作的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開展“全國億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活動中的存在問題;討論確定年度工作重點并協調落實;指導、督促、檢查各年級開展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的情況。
二、
聯席會議由校長室、教研處、教科室、政教處、少先隊大隊部、體衛教研組等單位組成,校長室為牽頭單位。分管校長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各職能科室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學校應及時提出調整人員。
三、
體育衛生工作聯席會議要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及有關政策精神,按照“加強領導、協調力量、落實政策、研究發展、督促落實”的要求,在教育局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1、制定學校體育衛生工作發展規劃,切實推進青少年體育衛生工作,增強青少年體質。
2、研究解決體育衛生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制定促進學校體育衛生事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
3、少先隊大隊部主要負責營造鼓勵青少年積極參加體育鍛煉的良好輿論環境。
4、協調各方面力量,加強家庭和社區的青少年課外體育活動,形成學生、家庭和社區的合力。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1次例會,根據需要可臨時召集。
1、傳達貫徹中央、省、市的有關政策、文件精神和領導的指示精神。
2、聽取職能科室對青少年體育衛生工作情況匯報。
3、研究、協調解決青少年體育衛生工作中的有關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和意見建議。
4、督促、檢查、指導青少年體育衛生工作。
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同時上報區教育局。
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積極開展工作。按要求參加聯席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加強信息溝通,相互配合支持,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
聯席會議制度實施方案篇八
為切實加強我街消防安全工作,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加”的'消防工作新格局,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意見》(國發[20xx]15號101號)和省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全省消防工作的通知》(粵府[20xx]101號)精神,參照《xx市消防聯席會議工作制度》,結合我街的實際情況,街道辦事處決定建立天河區消防聯席會議工作制度(以下稱聯席會議)。
一、聯席會議由街道分管消防工作的副主任為第一召集人,街道綜治辦主任、xx派出所副所長任召集人。
二、聯席會議成員由區各街道綜治辦、xx派出所、城管中隊、xx工商所、科技工商所、司法所、街道民政科、街道城管科、文化站、xx三駿集團、各社區居委、出租屋管理中心負責人組成。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街道綜治辦,辦公室主任由綜治辦負責人擔任。各成員單位要設立一名工作人員為聯席會議聯絡員。
三、聯席會議的主要任務是按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以提高抗御火災綜合能力,防止火災事故,減少火災損失為目標,組織開展全街消防安全工作。具體任務是:
(一)傳達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部署,審議和制定消防工作計劃。
(二)通報全街消防安全形勢和各成員單位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職責情況,及時分析火災事故特點,研究解決消防工作的重大問題。
(三)督促各社區居委會和轄內重點單位建立健全落實本轄區、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抓好本轄區、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組織對各社區及其消防安全責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進行考評。
(四)督促各社區居委會將消防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組織各社區、成員單位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推動消防工作社會化。
(五)部署開展全街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和消防安全檢查,組織開展消防專項治理,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四、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因工作需要或者成員單位請求,經第一召集人同意,可臨時決定召開會議。
五、聯席會議會務組織工作有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需要召開聯絡員會議,收集各成員單位擬題交聯席會議討論的議題,加強成員單位之間的溝通、督促、協調各成員單位落實聯席會議決定事項。
六、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草擬聯席會議紀要,按程序報批后印發至各社區居委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絡員會議紀要由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審定后發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同時,辦公室要嚴格做好會務考勤。
七、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本部門、本單位工作職責,相互配合,并按照下列分工,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一)xx派出所要認真履行消防監督職責。指導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火災預防、消防科普等活動;實施消防安全監督,依法查處消防違法行為;加強消防隊伍建設,派出所要負責對義務消防隊組織培訓和業務輔導;加強與各成員單位及上一級公安消防機構的信息溝通,及時報告消防安全形勢及重大火災隱患等情況;指導xx三駿集團、各社區居委及轄內各單位抓好消防工作,組織消防隱患的排查行動。
(二)街道綜治辦:支持配合派出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積極組織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和綜合性消防安全檢查;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管;對在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送公安消防部門處理;配合公安、安監等部門對重大火災隱患查處。
(三)xx三駿集團、各社區居委會,轄內重點單位要參照本制度建立本轄區消防聯席會議制度,組織領導本轄區消防安全工作。
(四)xx工商所、科技工商所:配合公安消防部門監督、指導轄內的市場、商場等營業性場所落實消防責任制,并根據公安消防部門和街道安委辦的建議,對違反消防安全而拒不整改或無法整改的營業場所依法吊銷證照;對消防產品及消防相關產品的銷售實施監管,對銷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及消防相關產品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理。
(五)xx城管中隊,要嚴格按照《xx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細則》等有關規定,負責對占道經營、違法建設或違章搭建妨礙消防通道正常工作的現象進行整治。
(六)街司法所:參與依法治理和維護穩定及消防安全工作;指導、協調人民內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負責全街消防法律法規宣傳。
(七)民政科:將消防工作作為社區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社區管理綜合服務體系,督促社區居委開展消防建設,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自治組織的主體作用,動員各方面廣泛參與消防建設;負責發生火災事故受在居民的應急庇護、救治救助等工作。
(八)城管科:負責協調職能部門對轄內違章建設,占用消防通道的處理。
(九)文化站:配合派出所、街道安委辦監督、指導轄內娛樂場所、網吧等營業性場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對存在消防隱患而拒不整改或無法整改的單位和場所報送上級文化部門依法吊銷證照。
(十)出租屋管理中心:負責對轄內出租屋消防安全檢查,對存在消防隱患拒不整改的出租屋,報送有關部門取消其出租資格。
聯席會議制度實施方案篇九
為進一步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促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貫徹落實,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黨政聯席會議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的基本路線,保證黨和國家以及上級方針政策在貫徹執行。
(二)圍繞安全生產開展工作,加強科學管理,推進科技進步,提高經濟效益,保證改革,發展和穩定。
二、黨政聯席會議組織原則
(一)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內部議事和決策制度。
(二)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屬于黨政聯席會職責范圍內的問題,都應集體討論決定。任何個人或少數人都不能決定重大問題或改變集體做出的決定。黨委成員及經理班子成員必須堅決執行黨政聯席會的決議和決定。
(三)討論決定問題,必須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決定重大問題,要進行表決。討論重大問題時,如意見發生分歧,雙方人數接近,除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服從多數人意見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再進行表決。
(四)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遇到特殊情況需要改變決議的,經黨政主要領導同意,在下次黨政聯席會議上復議。
三、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以下重大問題
(一)集團公司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年度經營計劃;
(三)集團公司及成員單位改革、改制方案,以及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四)用工、分配、獎懲、福利、培訓以及涉及職工利益等重要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五)集團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和重要崗位人員的任免(聘任或解聘);
(六)按照法定程序和出資比例向控股企業、參股企業委派或更換股東代表,推薦董事會成員、派出監事會成員。
(七)其他需要黨政聯席會討論決定的重大事宜。
四、黨政聯席會議議事規則
(一)黨政聯席會議實行例會制度,根據集團公司實際情況定期召開,原則上每月一次,如遇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
(二)參加黨政聯席會議人員為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根據需要,可確定有關人員列席會議。
(三)會議議題由黨政主要領導協商確定。在確定議題前,應征詢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的意見,會前做好調查研究。會議召開的時間、議題及會議有關材料,應提前三天通知黨政領導班子成員。
(四)黨政聯席會議根據議題分別由黨委書記、總經理召集和主持,討論研究涉及集團公司改革發展、生產經營等重大事項時,由總經理主持會議;討論研究集團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任免(聘任或解聘)事項時,由黨委書記主持會議,會議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
(五)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到會。討論集團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問題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參加。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在會前請假,其意見可用書面形式表達。
(六)會議決定事項,采取口頭表決方式,逐項進行表決。研究集團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任免、獎懲,應逐個進行表決。表決時,贊成票超過應到會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的半數為通過。
(七)黨群工作部或綜合行政部根據黨委書記或總經理指示,擬定會議議題并通知有關部門準備好相關的書面材料。
(八)會議由黨委秘書和行政秘書負責記錄,視情況編發會議紀要,并負責向未能參加會議的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通報會議情況。
(九)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必須按照分工嚴格落實黨政聯席會的決定,并及時通報貫徹落實情況。
(十)應該保密的內容和討論情況,必須嚴守秘密,不得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