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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撤銷仲裁申請書(優質17篇)篇一
申請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姓名,民族,年月日出生,住省市區樓室。
請求事項:
請求依法撤銷人仲案字【20xx】第號仲裁裁決書;。
事實與理由:
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在審理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爭議時,違反法定程序,直接導致認定事實錯誤,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鐘勞人仲案字【20xx】第2號仲裁裁決書顯失公正。為此該裁決符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四十九條規定“違反法定程序”的申請撤銷條件,故特現提出申請撤銷。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38條規定,“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有權進行質證和辯論。辯論和質證終結時,首席仲裁員或者獨任仲裁員應當征詢當事人的最后意見。”
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員作出事實認定的關鍵證據為,裁決書中所稱的.“本委調查收集的證據,公司提交區勞動監察隊年檢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資薪金收入明細表”。
對這份關鍵證據,仲裁員在取得后未由申請人進行質證。更未征詢申請人的最后意見,即直接用此證據做為判決根據。顯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38條規定,剝奪了申請人的質證權利和辯論的權利。
正是由于仲裁庭沒有對該份證據進行證據,沒有在取證后征詢申請人的最后意見,申請人沒有對該份證據質證和發表意見,仲裁員又未對該證據內容進行認真審查,導致仲裁裁決認定事實錯誤。
該份證據公司提交給區勞動監察隊年檢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資薪金收入明細表,是申請人將申報個人所得稅的表格直接抄送給勞動監察隊的。工資一項,該表格中并沒有結構分項,只有總數。根據該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發放了爭議的加班費。該份明細表與申請人提供的工資發放表并無矛盾之處。根據這一表格仲裁庭不采信申請人提供的工資發放表沒有任何道理。
該份證據為“20xx年12月正常工資薪金收入明細表”,而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爭議區間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該證據與本案沒有任何關聯性。用距離雙方爭議時間七個月后的與本案沒有關聯性的證據作為裁決依據顯然是錯誤的。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46條規定,裁決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仲裁委員會印章。
該份裁決書并無仲裁員簽名。
綜上,申請人認為,【20xx】第號仲裁裁決書的作出違反了法定程序,裁決書本身缺少法定簽名要件,依法應予撤銷,懇請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查,撤銷。
此致
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月日。
申請撤銷仲裁申請書(優質17篇)篇二
法寶代表人:xx。
被申請人:xx。
請求事項:
1、請求依法撤銷嘉勞人仲(20xx)辦字第1914號仲裁裁決書。
2、判決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一、上海嘉定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仲裁裁決適用法律錯誤。
被申請人(陸xx)在申請人(上海xx建筑安裝有限公司)處工作,雙方簽署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被申請人于20xx年3月31日自行填寫離職申請單,申請離職。在仲裁庭審時,申請人向嘉定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出示了被申請人的填寫的離職申請單,被申請人對此也是予以明確確認的。從以上的'事實和證據可以看出,被申請人是自行申請離職,不與申請人重新續簽勞動合同,不屬于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用人單位需支付補償金的情形。
二、上海嘉定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仲裁裁決中被申請人故意隱瞞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
1、仲裁裁決認定被申請人20xx年1、2月份未發放的1000元為克扣工資錯誤。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署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500元為效益工資,該部分工資是按照申請人的經濟效益以及被申請人的工作情況而給予是否發放的。但令人遺憾的是被申請人在申請人處招商工作進行了將近一年之久,卻一直毫無進展,為此,申請人對被申請人進行調崗,并且被申請人對此是接受的,因此,申請人不發放該部分的工資是有依據的,是合理、合法的。20xx年1月,被申請人陸立堅出勤天數為xx。69天其應發工資為1668.,03元,但當月陸立堅領取工資為20xx.37元。
2、裁決書認定被申請人20xx年3月份全勤工作錯誤。被申請人20xx年3月份在申請人處工作天數為xx。38天,此項有被申請人以及申請人雙方確認的“刷卡匯總表”和被申請人提供的請假單等證據證實,所以申請人三月份得工資為xx26.7元。而不是裁決書上的2566.43元。
3、裁決書遺漏被申請人未為申請人辦理車牌,以及被申請人承諾離職工資在辦理車牌后再來申請人處結算的事實。被申請人在工作期間,承諾為申請人辦理好一張車牌,并且在離職時填寫離職申請單時也明確寫明離職工資在辦理車牌后再來申請人處結算。此事宜有被申請人的承諾以及離職申請單證明,并且在仲庭審時,被申請人是予以確認的。而仲裁裁決對此事一字未提。
三、經核實20xx年工資發放情況,被申請人陸xx明知自己沒有全勤工作,卻多領取工資卻故意隱瞞,不予退回公司。其中20xx年1、3、4、5、6、9、10、xx、xx月均未過到全勤工作,卻以全勤領取工資,20xx年共計多領取工資4514.35元。20xx年1月份工作xx天,多領工資841.34元。上述款項,5355.69元,被申請人應當依法予以退回申請人。
綜上,申請人認為,嘉勞人仲(20xx)辦字第19xx號仲裁裁決書的作出適用法律錯誤,認定事實錯誤,依法應予撤銷,懇請貴院依法審查,撤銷。
xx年xx月xx日。
申請撤銷仲裁申請書(優質17篇)篇三
如下反請求事項:_________________。
1、請求裁令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中途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違約行為,裁令繼續。
履行勞動合同。或由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支付違約金。
2、請求依法裁令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賠償因其不辦理交接手續而造成反申請人的各項直接經濟損失23320元。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__年元月28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_20__年元月28日起至20__年元月28日,申請人中途毀約,解除勞動合同,申請人違約要求離開答辯人,應承擔違約責任。為維護勞動合同的嚴肅性,反申請人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手續,影響反申請人工作的正常開展,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減少損失,反申請人放棄相關招聘業務的開拓。
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如要離開公司,應退還公司給予的和造成反申請人的經濟損失。
如因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行為造成反申請人業務不能進一步正常開展,包括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泄露反申請人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經營信息、員工名單、應聘人員信息)等,侵害反申請人商譽的,造成反申請人經濟損失的,將另案追究。
針對上述情況,為維護反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規定特提起反申請,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申請撤銷仲裁申請書(優質17篇)篇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經理。
______仲裁委員會(______)仲字第___號仲裁裁決不符合仲裁法規定,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銷該裁決書。
事實和理由:……(應祥述事實與理由,此略。)。
證據:申請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仲裁委員會提交了指定仲裁員函,指定該仲裁委員會仲裁員b為本案仲裁庭組成人員。
此致
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
附:
1.本申請書副本___份;
2.______仲裁委員會(______)仲字第___號仲裁裁決書;
3.申請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交的指定仲裁員函副本。
申請撤銷仲裁申請書(優質17篇)篇五
法定代表人:xxx。
被申請人:陸xxx,漢族,1969年xx月xx日出生,住上海市嘉定區塔城路。
1、判決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一、上海嘉定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仲裁裁決適用法律錯誤。
二、上海嘉定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仲裁裁決中被申請人故意隱瞞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
2、裁決書遺漏被申請人未為申請人辦理車牌,以及被申請人承諾離職工資在辦理車牌后再來申請人處結算的事實。被申請人在工作期間,承諾為申請人辦理好一張車牌,并且在離職時填寫離職申請單時也明確寫明離職工資在辦理車牌后再來申請人處結算。此事宜有被申請人的承諾以及離職申請單證明,并且在仲庭審時,被申請人是予以確認的。而仲裁裁決對此事一字未提。
綜上,申請人認為,仲(2xxx)辦字第19xx號仲裁裁決書的作出適用法律錯誤,認定事實錯誤,依法應予撤銷,懇請貴院依法審查,撤銷。
此致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上海xxx建筑安裝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申請撤銷仲裁申請書(優質17篇)篇六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被申請人:
住所:。
電話:
請求事項:撤銷北京市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作出的京x勞仲字[]第ccc號仲裁裁決書。
事實和理由:
本案事實是:x年xx月xx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了期限為y年的勞動合同,合同于xx年xx月xx日到期。合同期滿前,申請人提出維持原來的待遇,按原合同履行,被申請人不同意,并申請合同期滿后辭職。x年xx月xx日,雙方結清工資,辦理交接手續后終止了勞動關系。
以上事實有申請人在指定的期限內提供并經過質證的證據予以佐證,同時被申請人當庭也表明合同到期后無續約意向。但北京市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直接以申請人主張的事實bbb不予認可,aaa公司未就其主張提交證據加以證明為由對上述事實予以否定,導致認定事實嚴重錯誤。
由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認定事實上的.錯誤,導致適用法律上嚴重錯誤。在上述情形下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五)項規定的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除外條款,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的)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該條規定,申請人無須向被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
綜上所述,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的仲裁裁決書,在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存在嚴重錯誤,導致錯誤裁決,為此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請求貴院依法裁定撤銷該裁決書。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日期:
申請撤銷仲裁申請書(優質17篇)篇七
申請人: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者職業),住……。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訴訟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
(以上寫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請求事項:
事實和理由: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作出(_____________)……號裁決:_________________……(寫明仲裁裁決結果)。
……(寫明申請撤銷裁決的事實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號裁決書。
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說明】。
1.本樣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制定,供當事人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用。
2.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寫明名稱住所。另起一行寫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及其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3.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沒有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申請撤銷仲裁申請書(優質17篇)篇八
被申請人xxxxx,住所地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
請求事項:依法撤銷淮北市仲裁委員會于x9年1月20日作出的(x8)淮仲裁字第187號裁決書所確定的內容。
事實與理由:
依據xx年6月30日建設部發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第6條之規定,工程驗收應當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進行并簽署驗收意見;第5條第10項規定,工程符合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方可進行竣工驗收。商品房合格與否是通過法定部門驗收確認的,具體是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進行并簽署確認。仲裁委無權確認商品房合格與否。
本案中,淮北市仲裁委應就被申請人是否違約以及違約承擔怎樣的違約責任進行仲裁,而不是對商品房合格與否進行仲裁,淮北市仲裁委的裁決明顯超出了當事人雙方合同仲裁條款約定的范圍,也超出了仲裁委可裁決的權限。
首先,被申請人隱瞞了淮北市質監站下發的監督整改通知。x8年1月25日淮北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下發了關于《久興批發市場竣工驗收存在問題的監督整改通知》,該通知中明確列舉了八項存在的問題。同時質監站針對上述問題,要求相關單位拿出處理方案認真整改,整改完畢后報質監站備案。事實上,被申請人并沒有把這份可以宣判自己“死刑”的證據提供給淮北仲裁委,同時申請人在裁決書中也未發現被申請人提供過這份證據的記錄。因為這份證據足以證明被申請人提供的商品房不合格,不具備交房條件。
另外,被申請人提供的《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中專業管理部門驗收意見一頁,并未注明合格,僅注明同意驗收。并且從時間上反映是x8年1月20日同意驗收的。交付合格的商品房是國家強制性規定,因此被申請人要證明自己沒有違約就要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其已經按約交付了商品房,而且必須是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就本案來說,交付合格的商品房關系到千家萬戶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利益,交付合格的商品房也是保障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
其次,在仲裁庭審理過程中,被申請人向仲裁庭提交了書面申請,請求將合同約定的逾期交房違約金降低到每日萬分之二點一,而仲裁裁決卻不予確認,仲裁庭顯然枉法。
第三,被申請人隱瞞了未測繪的證據。建設部于xxxx年xx月xx日頒布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托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際測繪”。本案中,被申請人隱瞞了測繪結果,這也是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本案中,合同第十五條是商品房逾期辦證條款,是“根據違約情況”約定的違約金,并沒有約定“損失賠償額”。仲裁庭沒有理由變更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仲裁庭在沒有找到“過分高于造成損失”證據的情況下,便將這一條款作為變更合同約定違約金的法律依據,不僅是對法律的有意曲解,更是對法律的肆意踐踏。
裁決書“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規定,可以按照已付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違約金。仲裁庭對這一解釋斷章取義,從而作出與《解釋》截然相反的裁決。《解釋》第十八條規定:“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本案中,合同明確約定了違約金,應當依法按約定的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但遺憾的是,仲裁委視雙方的約定不顧,濫用職權、枉法裁決損害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另外,根據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1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十五條第三款規定:“買受人應按照產權登記機關的要求,在房屋交付后30日內提供齊全的辦證資料,否則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責任并自行辦理產權登記;在按揭貸款情形下,由出賣人向貸款銀行承擔保證責任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款25%的違約金。”從雙方的合同約定可以看出,開發商利用自己的強勢和房屋買受人簽訂了違約責任嚴重不對等的顯示公平的條款。
開發商約定25%的違約金不算高,而對買受人10%的違約金認為過高顯然是沒有任何道理的,淮北仲裁委明顯枉法裁判偏袒開發商。退一萬步來說,即使“不明真相”的人認為10%的違約金過高,合同也是由開發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即使在產生爭議的時候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解釋是都要對開發商做出不利的解釋,而淮北市仲裁委卻對雙方白紙黑字簽訂的違約責任條款不予支持,擅自變更開發商的違約責任,做出對房屋買受人不利的裁決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證據規則的有關規定,不能提供證據原件的證據,對方當事人不認可的,不能作為法院裁判的依據,同理,也不應當作為仲裁委裁決的依據。該案在審理過程中,被申請人沒有提供相關證據原件,而淮北仲裁委卻違法予以認定,導致明顯偏袒被申請人的錯誤裁定,造成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隱瞞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仲裁委超越職權和濫用職權、枉法裁決,嚴重損害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此,申請人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有關規定,特向貴院申請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請撤銷仲裁申請書(優質17篇)篇九
被申請人:周xx,男,漢族,1976年8月14日出生,住四川省宣漢縣東鄉鎮學壩街48號。
聯系電話:
1、判決撤銷成都市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成華勞人仲委裁字(20xx)第615號裁決書。
2、判決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申請理由:
一、仲裁裁決的法律適用錯誤,
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基于錯誤的事實認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46條規定,裁決申請人支付被申請人半個月經濟補償金,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具體理由如下:
1、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在仲裁本案時,事實認定錯誤、法律適用錯誤。
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書中(見裁決書第7頁第14行——20行)認為申請人舉證的20xx年8月份對周興海的績效考核表中沒有周興海的簽字,以此推斷申請人提供的此證據依據不充分,屬于事實認定錯誤,為什么8月份對周興海績效考核沒有周興海的簽字,那是因為周興海工作不服從公司規章制度管理規定,側面證明了周興海違反了公司績效考核的規定,按照公司績效考核規定,任何員工必須進行績效考核,周興海入職后4月、5月、6月、7月的績效考核都簽字,為什么8月份績效考核不簽字呢,只能證明其8月份不服從公司管理,由于自己的行為導致績效考核無勞動者簽字,故,應認定申請人提供的8月份績效考核是真實的,能證明周興海8月份績效考核不合格,不服從公司管理。
第二:由于被申請人不服從公司規章制度管理,申請人對被申請人開除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是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情形,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申請人處于試用期間,其擅自離職,未向申請人提出離職申請,所以應屬于擅自離職,不應適用《勞動合同法》第46條、38條規定情形,不應享受經濟補償。
二、仲裁程序違法。
在仲裁開庭前,申請人向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提交了《關于周興海同志的處罰決定書》、《通知書》、《關于周興海處罰規定》的證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相關規定,申請人提交的證據,仲裁庭應讓雙方進行質證,然而,申請人提交的上述證據,仲裁庭仲裁裁決中無此證據的舉證質證,裁決書中亦無此證據的質證意見,嚴重違反法律關于仲裁程序的規定。
綜上所述,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在該案的仲裁過程中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違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決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判如所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請撤銷仲裁申請書(優質17篇)篇十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人:青島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島膠南市人民西路1號。
被申請人:周興海,男,漢族,1976年8月14日出生,住四川省宣漢縣東鄉鎮學壩街48號。聯系電話::申請事項:
1、判決撤銷成都市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成華勞人仲委裁字(2012)第615號裁決書。
2、判決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申請理由:
一、仲裁裁決的法律適用錯誤,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基于錯誤的事實認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46條規定,裁決申請人支付被申請人半個月經濟補償金,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具體理由如下:
1、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在仲裁本案時,事實認定錯誤、法律適用錯誤。
第一:被申請人勞動合同期間處于試用期,根據申請人向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的申請人公司的《績效考核制度》、周興海的《績效考核表》、公司對作出的《關于周興海同志的處罰決定書》、《通知書》、《關于周興海處罰規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等證據相互佐證,可以證實申請人處于合同試用期,被申請人工作期間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被申請人績效考核不合格,但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書中(見裁決書第7頁第14行---20行)認為申1請人舉證的2012年8月份對周興海的績效考核表中沒有周興海的簽字,以此推斷申請人提供的此證據依據不充分,屬于事實認定錯誤,為什么8月份對周興海績效考核沒有周興海的簽字,那是因為周興海工作不服從公司規章制度管理規定,側面證明了周興海違反了公司績效考核的規定,按照公司績效考核規定,任何員工必須進行績效考核,周興海入職后4月、5月、6月、7月的績效考核都簽字,為什么8月份績效考核不簽字呢,只能證明其8月份不服從公司管理,由于自己的行為導致績效考核無勞動者簽字,故,應認定申請人提供的8月份績效考核是真實的,能證明周興海8月份績效考核不合格,不服從公司管理。
第二:由于被申請人不服從公司規章制度管理,申請人對被申請人開除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是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申請人就是依據被申請人處于試用期,又經考核不合格,不服從公司管理,所以申請人有權利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故,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以《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第1款裁決,裁決申請人向被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屬于法律適用錯誤。
第三:《勞動合同法》46條第1款規定:“勞動者按照本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真實意思為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勞動要想使用第38條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前提是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2同”,但是,申請人處于試用期間,其擅自離職,未向申請人提出離職申請,所以應屬于擅自離職,不應適用《勞動合同法》第46條、38條規定情形,不應享受經濟補償。
二、仲裁程序違法。
在仲裁開庭前,申請人向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提交了《關于周興海同志的處罰決定書》、《通知書》、《關于周興海處罰規定》的證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相關規定,申請人提交的證據,仲裁庭應讓雙方進行質證,然而,申請人提交的上述證據,仲裁庭仲裁裁決中無此證據的舉證質證,裁決書中亦無此證據的質證意見,嚴重違反法律關于仲裁程序的規定。
綜上所述,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在該案的仲裁過程中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違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決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判如所請。
此致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青島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2日。
申請撤銷仲裁申請書(優質17篇)篇十一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與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申請撤銷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一案,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
_______________申請稱,……(概述申請人的請求、撤銷裁決的.事實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辯稱,……(概述被申請人的意見)。
上述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本院予以確認。
案件受理費_______元,由___________負擔(寫明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負擔金額。調解協議包含訴訟費用負擔的,則不寫)。
本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審判長_______________。
審判員_______________。
審判員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申請撤銷仲裁申請書(優質17篇)篇十二
經營場所:中山市大涌鎮嵐田村"坎頭壙"。
法定代表人:徐永航。
申請撤銷事項: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的全部裁決費用。
事實與理由。
中勞仲案字[20xx]446號仲裁裁決申請人向被申請人支付醫療費8841.9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960元、護理費5040元屬于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理由如下:
首先,在仲裁審理時,被申請人向仲裁庭提交了醫療費收據,但是其用藥清單并未提供,無法判斷其醫療費是否存在超出工傷的治療范圍及使用藥物是否屬于社保基金核準的范圍內,如果案涉的醫療費超出工傷的治療范圍及社保基金核準的用藥范圍,超出部分的費用應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根據《中山市工傷保險待遇表》的規定: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被申請人應就他治療工傷的診療項目符合上述規定的標準而負有舉證責任。而中山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對此并沒有進行嚴格的審查就做出裁決,有失法律之公正。因此我主張超過該標準的醫療費由被申請人承擔。
其次,裁決書認定護理費5040元,而該筆費用在被申請人向仲裁庭提交了醫療費收據已經有所體現,再次裁決申請人向被申請人支付醫療費屬于重復計算了護理費用,違反法律規定。
再次,裁決申請人向被申請人支付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35元/天標準過高。
此致
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中山市大涌鎮xx制衣廠。
20xx年xx月xx日。
申請撤銷仲裁申請書(優質17篇)篇十三
經營場所:中山市大涌鎮嵐田村"坎頭壙"。
法定代表人:徐永航。
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的全部裁決費用。
中勞仲案字[20xx]446號仲裁裁決申請人向被申請人支付醫療費8841.9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960元、護理費5040元屬于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理由如下:
首先,在仲裁審理時,被申請人向仲裁庭提交了醫療費收據,但是其用藥清單并未提供,無法判斷其醫療費是否存在超出工傷的治療范圍及使用藥物是否屬于社保基金核準的范圍內,如果案涉的醫療費超出工傷的治療范圍及社保基金核準的用藥范圍,超出部分的費用應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根據《中山市工傷保險待遇表》的規定: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被申請人應就他治療工傷的診療項目符合上述規定的標準而負有舉證責任。而中山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對此并沒有進行嚴格的`審查就做出裁決,有失法律之公正。因此我主張超過該標準的醫療費由被申請人承擔。
其次,裁決書認定護理費5040元,而該筆費用在被申請人向仲裁庭提交了醫療費收據已經有所體現,再次裁決申請人向被申請人支付醫療費屬于重復計算了護理費用,違反法律規定。
再次,裁決申請人向被申請人支付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35元/天標準過高。
綜上所述,中山市勞動仲裁爭議委員會作出的中勞仲案字[20xx]446號仲裁裁決書的仲裁裁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法規錯誤,請求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撤銷該仲裁裁決。
此致
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o一*年月日。
申請撤銷仲裁申請書(優質17篇)篇十四
法寶代表人:xxx。
被申請人:陸xxx,漢族,1969年xx月xx日出生,住上海市嘉定區塔城路。
請求事項:
1、判決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一、上海嘉定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仲裁裁決適用法律錯誤。
二、上海嘉定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仲裁裁決中被申請人故意隱瞞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
2、裁決書遺漏被申請人未為申請人辦理車牌,以及被申請人承諾離職工資在辦理車牌后再來申請人處結算的事實。被申請人在工作期間,承諾為申請人辦理好一張車牌,并且在離職時填寫離職申請單時也明確寫明離職工資在辦理車牌后再來申請人處結算。此事宜有被申請人的承諾以及離職申請單證明,并且在仲庭審時,被申請人是予以確認的。而仲裁裁決對此事一字未提。
綜上,申請人認為,嘉勞人仲(2xxx)辦字第19xx號仲裁裁決書的作出適用法律錯誤,認定事實錯誤,依法應予撤銷,懇請貴院依法審查,撤銷。
此致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上海xxx建筑安裝有限公司。
二xxx年七月二十三日。
申請撤銷仲裁申請書(優質17篇)篇十五
被申請人安徽省久興置業有限公司,住所地淮北市相山淮海路南立交橋西。
法定代表人:徐志遠,董事長。
請求事項:依法撤銷淮北市仲裁委員會于x9年1月20日作出的(x8)淮仲裁字第187號裁決書所確定的內容。
事實與理由:
一、淮北仲裁委裁決商品房合格與否超出合同雙方仲裁協議的范圍。
依據x0年6月30日建設部發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第6條之規定,工程驗收應當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進行并簽署驗收意見;第5條第10項規定,工程符合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方可進行竣工驗收。商品房合格與否是通過法定部門驗收確認的,具體是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進行并簽署確認。仲裁委無權確認商品房合格與否。本案中,淮北市仲裁委應就被申請人是否違約以及違約承擔怎樣的違約責任進行仲裁,而不是對商品房合格與否進行仲裁,淮北市仲裁委的裁決明顯超出了當事人雙方合同仲裁條款約定的范圍,也超出了仲裁委可裁決的權限。
二、被申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
首先,被申請人隱瞞了淮北市質監站下發的監督整改通知。x8年1月25日淮北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下發了關于《久興批發市場竣工驗收存在問題的監督整改通知》,該通知中明確列舉了八項存在的問題。同時質監站針對上述問題,要求相關單位拿出處理方案認真整改,整改完畢后報質監站備案。事實上,被申請人并沒有把這份可以宣判自己“死刑”的證據提供給淮北仲裁委,同時申請人在裁決書中也未發現被申請人提供過這份證據的記錄。因為這份證據足以證明被申請人提供的商品房不合格,不具備交房條件。另外,被申請人提供的《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中專業管理部門驗收意見一頁,并未注明合格,僅注明同意驗收。并且從時間上反映是x8年1月20日同意驗收的。交付合格的商品房是國家強制性規定,因此被申請人要證明自己沒有違約就要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其已經按約交付了商品房,而且必須是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就本案來說,交付合格的商品房關系到千家萬戶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利益,交付合格的商品房也是保障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
其次,在仲裁庭審理過程中,被申請人向仲裁庭提交了書面申請,請求將合同約定的逾期交房違約金降低到每日萬分之二點一,而仲裁裁決卻不予確認,仲裁庭顯然枉法。
第三,被申請人隱瞞了未測繪的證據。建設部于x1年4月4日頒布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托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際測繪”。本案中,被申請人隱瞞了測繪結果,這也是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
三、仲裁委有枉法裁決的行為。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本案中,合同第十五條是商品房逾期辦證條款,是“根據違約情況”約定的違約金,并沒有約定“損失賠償額”。仲裁庭沒有理由變更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仲裁庭在沒有找到“過分高于造成損失”證據的情況下,便將這一條款作為變更合同約定違約金的法律依據,不僅是對法律的有意曲解,更是對法律的肆意踐踏。
裁決書“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規定,可以按照已付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違約金。仲裁庭對這一解釋斷章取義,從而作出與《解釋》截然相反的裁決。《解釋》第十八條規定:“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本案中,合同明確約定了違約金,應當依法按約定的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但遺憾的是,仲裁委視雙方的約定不顧,濫用職權、枉法裁決損害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另外,根據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1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十五條第三款規定:“買受人應按照產權登記機關的要求,在房屋交付后30日內提供齊全的辦證資料,否則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責任并自行辦理產權登記;在按揭貸款情形下,由出賣人向貸款銀行承擔保證責任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款25%的違約金。”從雙方的合同約定可以看出,開發商利用自己的強勢和房屋買受人簽訂了違約責任嚴重不對等的顯示公平的條款。開發商約定25%的違約金不算高,而對買受人10%的違約金認為過高顯然是沒有任何道理的,淮北仲裁委明顯枉法裁判偏袒開發商。退一萬步來說,即使“不明真相”的人認為10%的違約金過高,合同也是由開發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即使在產生爭議的時候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解釋是都要對開發商做出不利的解釋,而淮北市仲裁委卻對雙方白紙黑字簽訂的違約責任條款不予支持,擅自變更開發商的違約責任,做出對房屋買受人不利的裁決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四、仲裁委裁決所依據的主要證據是復印件,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證據規則的有關規定,不能提供證據原件的證據,對方當事人不認可的,不能作為法院裁判的依據,同理,也不應當作為仲裁委裁決的依據。該案在審理過程中,被申請人沒有提供相關證據原件,而淮北仲裁委卻違法予以認定,導致明顯偏袒被申請人的錯誤裁定,造成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隱瞞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仲裁委超越職權和濫用職權、枉法裁決,嚴重損害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此,申請人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有關規定,特向貴院申請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二0xx年四月一日。
申請撤銷仲裁申請書(優質17篇)篇十六
法定代表人:李健職務:董事長。
申請人二:億輝海外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中環德輔道中173號榮山大廈407室。
法定代表人:吳強華職務:董事。
被申請人:廣東天林書業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天河體育西路天河城五樓。
法定代表人:李巋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請求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撤銷廣州仲裁委員會作出的(20xx)穗仲案字第019號仲裁裁決書。
申請理由:
一,廣州仲裁委員會作出的(20xx)穗仲案字第019號仲裁裁決書程序嚴重違法,因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57、260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4、5、6、21條的規定:沒有仲裁協議,仲裁機構就不得行使管轄權(仲裁權);仲裁協議無效,仲裁機構也不得行使管轄權(仲裁權)。
廣州市粵圖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億輝海外有限公司與廣東天林書業有限公司于20xx年10月12日簽訂的《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擴股協議書》中沒有約定仲裁協議,因此,依法廣州仲裁委員會不得受理、行使仲裁權;廣州市粵圖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億輝海外有限公司與廣東天林書業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3日簽定的《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合資經營補充合同》中約定該合同的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廣州市仲裁委仲裁”,‘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廣州市仲裁委’事實上并不存在,屬約定不明確,又不存在事后達成的補充協議,該仲裁協議無效,無效是自始無效,與自始不存在一樣,因此,依法廣州仲裁委員會也不得受理、行使仲裁權。仲裁協議是指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糾紛發生后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仲裁協議應當具有下列內容:(一)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項;(三)選定的仲裁委員會。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沒有仲裁協議,仲裁機構不得受理;有仲裁協議,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法院不得受理;仲裁程序的啟動和進行應當遵循自愿原則和合法原則,當事人有權決定是否將爭議事項交付仲裁、將哪些事項交付仲裁、交付給哪個仲裁機構仲裁。仲裁機構行使仲裁仲裁權的唯一依據是存在有效的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和/或仲裁協議依法無效,仲裁機構均不得受理、行使管轄權(仲裁權),否則,仲裁機構管轄權(仲裁權)的行使就失去了正當性、合法性,由此而產生的仲裁裁決書的效力就應該當然地被否定。
那么當事人的權利可以在仲裁裁決撤銷程序或仲裁裁決執行程序中得到救濟;如果當事人的權利主張在仲裁裁決撤銷程序或仲裁裁決執行程序中仍然沒有提出,那么人民法院對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的效力審查、認定時若發現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60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58條所列舉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對該仲裁裁決不予執行并撤銷其效力。不管怎樣人民法院的司法權總是要審查、監督、制約仲裁機構仲裁權的,這就是權力相互制衡原則、司法最終裁決原則的一種體現。無論如何在當事人沒有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提出異議時,不得當然地認定仲裁機構具有了管轄權(仲裁權),因為,在仲裁協議有效時,仲裁機構有管轄權(仲裁權),但這種情形除外: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當事人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在仲裁協議無效時如果仍認為仲裁機構有管轄權(仲裁權),那么,這不但與仲裁自愿原則、公平合理原則、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司法最終裁決原則等相違背,而且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中和仲裁管轄權(仲裁權)有關的所有條文的整體的有機解釋相沖突。因此,任何機械地、形而上學地適用法律都將導致錯誤的裁判。
二,仲裁庭故意歪曲、掩蓋事實,枉法裁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7、260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58、59、60、61、63、64、70、71條規定,廣州仲裁委員會作出的(20xx)穗仲案字第019號仲裁裁決書因此不具有正當性、合法性,所以,貴院應對該仲裁裁決不予執行并依法予以撤銷。
1、廣州市粵圖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億輝海外有限公司與廣東天林書業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3日簽定的《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合資經營補充合同》第30條約定:該合同為廣州市粵圖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億輝海外有限公司于20xx年1月18日為設立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而簽訂的《合資經營合同》之補充合同。也就是說,《合資經營合同》是主合同,《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合資經營補充合同》是它的從合同,后者是前者的附件,后者的管轄權附和于前者的管轄權。20xx年10月12日,廣州市粵圖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億輝海外有限公司與廣東天林書業有限公司三方簽訂了《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擴股協議書》,廣州市粵圖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億輝海外有限公司同意廣東天林書業有限公司以貨幣方式出資60萬元人民幣成為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新股東,廣東天林書業有限公司依據《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擴股協議書》于20xx年10月12日向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交付投資訂金10元人民幣,于20xx年10月23日交付出資20萬元人民幣。上述三方簽訂了《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擴股協議書》中根本不存在任何仲裁協議。仲裁庭故意認定《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擴股協議書》為《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合資經營補充合同》的附件的做法,目的是為了給它自己對沒有管轄權的《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擴股協議書》所產生的糾紛行使管轄權尋找冠冕堂皇、似是而非的“連接點”。因為,一但認定《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擴股協議書》是《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合資經營補充合同》的從合同,并且當《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合資經營補充合同》中存在仲裁協議并被無條件地理解為有效時,那么從合同《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擴股協議書》的管轄權則當然地附和主合同《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合資經營補充合同》的管轄權。一句話,仲裁庭故意歪曲主從合同關系的事實,是為了制造貌似合法的假象,以圖瞞天過海地實施枉法裁判。
2、仲裁庭在敘述認定事實時不得使用模棱兩可、含糊其詞、似是而非的語詞,不得使用春秋筆法,因為,事實是仲裁裁決作出的根據,事實也是確定當事人責任的根據。只有認真地對待事實,才能正確地作出裁判。任何對事實認定馬虎敷衍或者故意歪曲、掩蓋的做法都被法律所禁止。這就是著名的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法律適用原則的要求。廣州仲裁委員會的仲裁庭在敘述《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合資經營補充合同》未被廣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天河科技園管理委員會批準原因時,使用了“由于種種原因”進行敘述,那么,這里的“種種原因”是哪些原因?誰造成的?責任由誰承擔?怎么承擔?所有這些均不清不楚,這是仲裁庭故意以不作為的方式實施的掩蓋事實的行為。仲裁庭根據不清不楚的“事實”作出的仲裁裁決肯定是一個不清不楚的法律怪胎。仲裁裁決的效力應依法予以否定。實際上,《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合資經營補充合同》未被廣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天河科技園管理委員會批準原因主要有三個:(1)、廣東天林書業有限公司拒絕向審批部門出具《提請準予向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增資并成為其股東的申請書》及提供其主體資料,在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增資申請》時拒絕協助。(2)、廣東天林書業有限公司借故注冊資金需要變更否則沒有對外投資能力為由予以拖延,其注冊資金的變更手續20xx年2月10日才辦理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2條: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并以該出資額為限對所投資公司承擔責任。公司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的,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五十,在投資后,接受被投資公司以利潤轉增的資本,其增加額不包括在內。因此,廣東天林書業有限公司變更前的注冊資金是50萬元人民幣,這時它未必沒有對外投資能力。退一步講,即使真的沒有對外投資能力,它也必須依《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合資經營補充合同》的約定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增加注冊資本的變更手續。因此,它的過錯是明顯的。(3)、廣東天林書業有限公司認投的資金中剩下的30萬元一直未投,導致無法取得注冊會計事務所的60萬元的驗資報告,以完成一系列必要手續。所以,廣東天林書業有限公司應對《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合資經營補充合同》未被廣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天河科技園管理委員會批準承擔全部責任。
3、仲裁庭應當保持中立、理性、客觀,對事實的敘述不得違背真實、帶有傾向性的。仲裁庭將李巋在任職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期間虛報95690元人民幣的侵占行為敘述成正常的報銷行為,將侵占公司電腦兩臺、耳機一副價值為14880元人民幣(電腦12900元,耳機1980元)的行為敘述成中性的占用。
4、仲裁庭對事實方面的審查、核實應當全面、不缺不漏,不得故意忽略、以不作為的形式來掩蓋事實。仲裁庭對廣州正德會計師事務所于20xx年1月28日作出的關于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20xx年度經營成果的審計報告的內容故意忽略,不予提及;仲裁庭對李巋在任職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期間私自將公司資金18684元人民幣外借給李秋燕的事實故意忽略,不予提及;仲裁庭對下面事實故意忽略,避而不談:廣東天林書業有限公司曾委托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為其研究開發圖書管理軟件,雙方簽訂了委托開發合同,在開發成功時廣東天林書業有限公司向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支付30萬元人民幣的對價;20xx年10月15日廣州市粵圖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億輝海外有限公司、廣東天林書業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對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資產進行清點造冊,之后將清冊后資產及軟件產品源代碼移交給的廣東天林書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巋,至此,李巋已取得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權,人事、財務、資產的控制權并獲悉了核心技術秘密、掌握了所有技術資料。廣東天林書業有限公司實際享受了作為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股東的全部權利。
三、股東責任有限,公司責任獨立,公司責任不得隨意地牽連到它的股東。
廣州市粵圖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億輝海外有限公司是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股東,它們均已依于20xx年1月18日簽訂的《合資經營合同》履行了足額出資義務,依法它們均以出資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廣東天林書業有限公司的30萬元人民幣分別以投資訂金(10萬元人民幣)和現金出資的方式(20萬元人民幣)進入了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銀行帳戶,30萬元人民幣的性質是投資資金的性質,投資是有風險的,投資款不等于借款。廣州市粵圖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億輝海外有限公司與廣東天林書業有限公司之間沒有債的法律關系。廣東天林書業有限公司只能向30萬元人民幣的授受者廣州市粵圖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自己的主張。廣東天林書業有限公司要求廣州市粵圖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億輝海外有限公司返還30萬元人民幣投資款在法律上是站不往腳的,這與公司法的有關規定相沖突。《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3條明確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業法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總之,沒有仲裁協議和/或仲裁協議無效,廣州仲裁委員會均沒有管轄權;仲裁庭故意歪曲、掩蓋事實;股東責任有限,公司責任獨立,公司責任不得任意擴展到它的股東。因此,廣州仲裁委員會作出的(20xx)穗仲案字第019號仲裁裁決書應當由貴院予以撤銷。
此致
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申請撤銷仲裁申請書(優質17篇)篇十七
法寶代表人:xx。
被申請人:陸xx,漢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上海市嘉定區塔城路。
請求事項:
判決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一、上海嘉定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仲裁裁決適用法律錯誤。
二、上海嘉定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仲裁裁決中被申請人故意隱瞞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
裁決書遺漏被申請人未為申請人辦理車牌,以及被申請人承諾離職工資在辦理車牌后再來申請人處結算的事實。被申請人在工作期間,承諾為申請人辦理好一張車牌,并且在離職時填寫離職申請單時也明確寫明離職工資在辦理車牌后再來申請人處結算。此事宜有被申請人的承諾以及離職申請單證明,并且在仲庭審時,被申請人是予以確認的。而仲裁裁決對此事一字未提。
綜上,申請人認為,嘉勞人仲(2xx)辦字第19xx號仲裁裁決書的作出適用法律錯誤,認定事實錯誤,依法應予撤銷,懇請貴院依法審查,撤銷。
此致
二xx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