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一個充滿學習與探索的場所,我們可以不斷發現自己的潛力和才華。以下是一些學生發表的精彩演講稿,希望能激發大家對學校生活的熱情和參與度。
學校特種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5篇)篇一
為了加強學校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延長設施設備的使用壽命,經學校研究,特制定學校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2、學生運動活動場地設施及體育設施;
3、水、電、暖設施;
4、實驗、微機、音樂、美術等教學設備。
二、建立學校設施設備安全檢查機構,由校長、總務主任、教導主任、教導副主任等成員組成。
三、確定常規檢查時間。
1、每學期開學之前和結束之后進行檢查;
2、每月中旬定時檢查;
3、大風、大雨之后及時檢查;
4、大型活動之前全面檢查。
四、設施設備安全檢查的內容。
1、檢查房屋是否有損壞、變形;
2、檢查地基是否有沉降;
3、檢查供、排水是否暢通;
4、檢查用電電路是否損壞;
5、檢查防火規定是否落實;
6、檢查溝、坎、梯、欄是否有隱患;
7、發現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及時整改。
五、安全檢查記錄。安全檢查必須按要求做好記載,建立檢查情況匯總檔案。
六、落實整改。相關部門根據檢查發現的問題,確因某種原因不能整改的,要及時報主管部門,立即封閉設施設備,停止使用。
學校特種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5篇)篇二
為加強學校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延長設施設備的使用壽命,特制定學校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設施設備包括的內容
1、學校房屋建筑設施;
2、水、電、氣設施;
3、實驗儀器、教具設備;
4、計算機、多媒體教學及圖書等設備。;
二、檢查機構
建立學校設施設備安全檢查機構,由校長、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長組成。
三、確定常規檢查時間
1、學期開學前和結束后定時檢查;
2、每月中旬例行檢查;
3、大風、大雨后及時檢查;
4、大型活動前全面檢查。
四、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內容
1、房屋是否有損壞、開裂、傾斜、變形;
2、地基是否有沉降;
3、供水、排水系統是否通暢;
4、門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5、避雷設施是否完好;
6、用電線路、開關、插座是否損壞;
7、防火設施是否符合規范,滅火設備可否正常使用;
8、供氣設備是否有隱患;
9、溝、梯、欄、蓋、路是否有安全隱患;
10、防盜措施是否落實。
五、檢查記錄
每次安全檢查必須做好記錄,建立檢查情況匯總檔案。
六、整改落實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校區總務處必須及時整改,確因某種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
七、平時管理
1、帳物清楚。各種設施設備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執行專人負責管理。
2、科學管理。各類教學儀器要按順序依次進行定位存放、一目了然。
3、維修保養。對各種設施設備要進行常規保養,及時維修,做好防塵、防潮、防熱、防蝕等工作。
4、安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要專柜存放。貴重設備要有必要的防盜措施。重點部位“三防”到位。
5、按章借還。設備的領用、借還要嚴格辦理借還手續,借出設備到期后應及時歸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占用,不準將學校設施設備私自外借。
6、損壞賠償。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責任人要按價賠償。
7、鑒定報廢。設備設施報廢必須經過嚴格鑒定,履行審批手續,批準后在有關帳目上注銷。
學校特種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5篇)篇三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及在校園的任何地方燃放煙花、爆竹等。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計算機室、檔案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檢查學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學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學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特種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5篇)篇四
1?、特種設備使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規定。
2?、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小組,要有負責人,有安全管理人員。
3?、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a、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的資料。b、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c?、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d?、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檢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4?、每年要對特種設備進行安全相信群眾,在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的要求,接到定期檢驗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檢工作。
5?、對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記錄,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近代裝置及有關附屬食品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6?、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要制定好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8?、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該持有上崗證,無證不得上崗。
9?、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培訓。
10.?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該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堆積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1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12?.安全管-理-員或者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對特種設備的使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13?.對特種設備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生事故的,根據情節的輕重,必須要負有法律責任。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員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依據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公司特種設備的管理,具體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及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第三條公司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全面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能責任?制度。
第四條公司定期限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第二章特種設備的使用
第五條使用特種設備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
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第七條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及時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八條公司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六)高耗能特種設備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
第九條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分廠及車間應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設備管理部門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鍋爐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鍋爐水(介)質處理,并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的水(介)質處理定期檢驗。
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條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種設備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
第十一條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
第十二條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公司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三章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
第十七條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其中電梯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第十八條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第十九條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第二十條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第二十一條定期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第二十二條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第二十三條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二十四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五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第五章特種設備應急救援
第二十六條對特種設備公司應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采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第二十七條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八條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
第三十條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第三十一條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第三十二條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第五章特種設備事故處理
第三十三條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第三十四條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第三十五條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第三十六條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第三十七條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八條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九條屬于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后,由分廠領導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四十條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領導、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提出。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特種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5篇)篇五
1、校內的一切設備與設施要定期檢查,及時維修維護,做到固定牢固,運行安全可靠。
2、教學設備的維護和安全管理:電腦、投影儀、錄音機、實物投影儀、電視機、照相機等貴重辦公器材,維護管理要落實到人,明確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盜的同時,要做好使用維護記錄,消除用電等方面的安全隱患。加強體育設施的檢查與維修。
(1)加強對全校師生的《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教育,加強實驗室、計算機房、多媒體教室等公共聚集場所的'消防設施和用電安全管理,由總務處、保衛科確定專人負責,定期檢修,保證正常運轉。
(2)學校保衛科應按規定在教室、實驗室、圖書室、計算機房、多媒體教室等人員密集的放火重點場所,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器械規格正確、功能有效,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3)在師生密集場所設置人員疏散指示標志,由學校保衛科、總務處組織開展照明設施和停電應急措施檢驗,組織開展緊急情況下師生安全撤離和疏散的演習活動,確保師生安全。
(4)總務處加強對電源、電器、電網的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隱患引發事故。
(5)加強對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嚴禁師生在班級私自接線使用各類電器,嚴禁使用電爐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
(6)學校各部門、教師一旦發現消防不安全隱患,因立即向主管部門反饋,主管部門應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進行整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拖延。
為了確保全體教師、學生身體健康、安全,不因學校的設備、設施損壞而發生意外事故,保證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并搞好校園環境建設,鞏固“綠色先進學校”的建設成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確保水、電、暖的正常運行,由水暖、電工每周至少檢查一遍以上設備,如果發現問題,必須當日處理,并做好處理故障記錄。
二、根據學校決定,由勤雜工專門負責學校設施設備的檢查工作,每日至少檢查一遍,并做好檢查記錄。
三、為了確保學校安全,檢查人員工作要到位、負責,特與安全檢查人員簽定工作責任狀。
四、要重點檢查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如果有危險隱患及時向總務主任或校長匯報,及時處理好以免發生危險。
五、如檢查不到位或沒有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設施、設備存在的危險情況,由此對師生造成的傷害,要追究責任。
六、每周末必須由檢查員和水暖、電工將檢查結果和故障處理記錄交學校分管領導。
學校特種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5篇)篇六
班班通設備是學校進行現代化教學的常用設備,它的完好程度決定了課堂電化教學能否正常進行。現制定教室班班通設備的管理制度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1、班班通設備只能在教師上課時使用,不得用于其它活動。嚴禁學生私自開啟班班通設備,更不允許學生利用班班通設備聽音樂、看影碟、玩游戲、上網聊天等。
2、任課教師應掌握各設備使用方法,嚴格按設備的操作規范操作,時刻注意設備的運轉情況,如有問題,應立即停止使用,然后通知管理人員進行檢測或維修。
3、如當堂不需使用班班通設備,一定要保證班班通設備處于非通電狀態。絕對不允許出現該堂課不需要使用班班通設備,但所有班班通設備均處在開機狀態,或學生都在室外上課,但教室所在設備卻仍在開啟。
4、各班主任負責本班的班班通平臺調配及鑰匙發放與回收工作。
5、各班班主任為保管教室班班通設備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班的班班通設備的保管和維護,認真做好本班設備使用記錄和維護記錄。
6、保持班班通設備的清潔。要對設備外表定期清潔,清潔時要小心細致,可用潮濕但不滴水干凈抹布輕擦設備外殼,但切勿進水,以免損壞班班通設備。
7、班班通設備出現故障,非專業人員,任何人不準擅自拆卸設備,任何人不準擅自把設備拿出教室外使用。
8、因違章操作或學生私自使用班班通設備造成人為損壞的,學校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并視損壞程度要求責任人照價賠償,無法查明責任人的由該班集體賠償。
學校特種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5篇)篇七
隨著學校規模的擴大,學校用電范圍和用電量都在不斷擴展,用電安全已成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搞好用電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電管理由后勤管理處負責,校內的所有外線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水電管理部門統一辦理。未經水電管理中心審批的用電項目,必須經水電管理部門重新審查、驗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
二、室外電源輸電線路一律由水電管理部門直接組織施工,任何單位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室內電路屬新建工程的由基建處統一組織施工。擴建項目在2kw以上的必須經水電管理部門同意后,委托有執照的電工施工。無電工執照的人員不準安裝電源線路。
三、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余容量。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四、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自動空氣開關,并且保護定值合理、可靠,移動的電氣設備電源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固定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可靠接地(或接零)。
五、各辦公樓、教學樓、學生宿舍樓等樓宇禁止使用電爐。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水電管理部門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教學、科研必須使用電爐時,須經學校安全委員會批準,并發給許可證,由專人負責管理。
六、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七、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八、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水電管理中心或用電單位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源設置,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九、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十、娛樂場所、辦公室、宿舍等裝修時,電源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設計、施工,并充分考慮電源容量和線路安全,加裝漏電保護裝置,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路。
十一、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后勤處會同有關部門,每年組織1~2次檢查,各單位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十二、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十三、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學校特種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5篇)篇八
教學儀器設備是實驗教學和人才培養的重要資源和支撐條件,為了充分發揮儀器設備的作用和使用效益,加強儀器設備規范化管理,根據學校、學院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實行責任制,責任實驗員是儀器設備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責任人應當嚴格執行學校的《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管理辦法》以及相關要求,保證儀器設備狀態良好、穩定可靠、隨時可用。
第二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均應逐臺(件)建帳,并保證帳、卡、物相符對應;儀器設備應當按要求配置相應的技術說明、使用狀態等標識;相關技術資料、記錄、文件應當妥善保存,不得遺失、損壞。
第三條新購進儀器設備應當按照學校《儀器設備管理辦法》中規定的項目和程序,由相關責任人負責驗收;儀器設備驗收合格后,應當按要求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對有質量缺陷或其他問題的儀器設備,應當及時報告并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處理。對型儀器設備和進口設備儀器的驗收,除遵循上述要求和程序外,還必須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型儀器設備和特種儀器設備驗收后,還應當制定符合運行要求的操作規程。
第四條儀器設備責任人必須加強對儀器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例行保養,普通儀器設備出現故障時,應當及時進行檢修,對無法自行修復的,由實驗教學中心安排維修;型儀器設備出現故障時,應當及時報告實驗教學中心負責人,經核查確認后,采取相應的維修方案和措施。儀器設備報修需填寫《儀器設備報修/消耗材料申購單》和學校的《儀器設備維修申請表》,維修情況應當及時填寫《實驗室儀器設備/設施維修記錄表》。對有故障的儀器設備,應予隔離并加停用標識,以防誤用;維修后的儀器設備必須進行檢定和校準,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條實驗工作所需的跨實驗室之間的儀器設備共用,應以不影響相關實驗室工作為前提;儀器設備的借出/租出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對普通儀器設備,可由責任人直接辦理;但對外型儀器設備,必須經實驗中心負責人批準;借用人或租用人需填寫《學院儀器設備借用/租用申請單》,儀器設備返還時,責任人應當進行驗收、確認;借用人或租用人若有儀器設備損壞、丟失,應當按有關規定負責修復、賠償。
第六條儀器設備的責任人或使用人必須熟知相關儀器設備的技術規范,嚴格按照相關要求使用、管理、維護儀器設備;除意外事故(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外,對責任缺失、管理不善、違規操作、玩忽職守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應當追究其責任,并按照《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辦法ˇ理。
第七條對有關測量、檢測儀器設備,必須嚴格按規定要求和程序進行定期檢定、校準或期間核查,確保其指標合格、性能達標;涉及對社會出具公證數據的儀器設備,必須由專門人員按照國家計量認證有關規范和程序管理、使用;相關工作應當記錄備案并有可追溯性。
學校特種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5篇)篇九
1、應當加強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作業技能和及時地進行知識更新。沒有培訓能力的`,可以委托發證部門組織進行培訓。
2、從事特種設備作業的相關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必須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后,方可止崗作業。
3、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技術檔案并對作業人員進行嚴格管理。持證人員應當在復審期滿3個月前,向發證部門提出復審,逾期未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將不得繼續從事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工作。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參加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培訓考核外,還應加強內部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動日,各種安全會議,班前班后會、標語、簡報、播放錄像等開展安全生產經常性教育。
6、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內容應包括。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特種設備法規及有關安全技術規范;。
(2)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狀況,勞動紀律和事故案例;。
(4)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急救措施;。
(5)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消防知識。
7、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年滿18周歲以上,但從事爆破作業人員,年齡不得低于20周歲。
(2)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備上崗要求的技術業務理論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成績合格。
8、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復審。
(1)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嚴格的安全技術培訓,并經過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方準獨立作業。
(2)特種作業人員經過培訓、考核領取上崗操作證后,每兩年還要進行一次學習、考核復審。
(3)特種作業人員還要接受有針對性的培訓教育。
(4)協作隊伍及時組織每年到期的特種作業人員到相應部門進行培訓和復審。
9、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
(1)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
(2)該花名冊必須是本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有姓名、發證機關、發證時間、復審時間和到期時間等。
10、特種作業人員證件管理。
特種作業人員應持省、市安監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崗位(操作)證》上崗證;復印件統一存放施工單位,以備檢查。
學校特種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5篇)篇十
為了加強學校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延長設施設備的使用壽命,經學校研究,特制定,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1、學校房屋建筑設施;
2、學生運動活動場地設施及體育設施;
3、水、電、暖設施;
4、實驗、微機、音樂、美術等教學設備。
二、建立學校設施設備安全檢查機構,由校長、總務主任、教導主任、教導副主任等成員組成。
三、確定常規檢查時間。
1、每學期開學之前和結束之后進行檢查;
2、每月中旬定時檢查;
3、大風、大雨之后及時檢查;
4、大型活動之前全面檢查。
1、檢查房屋是否有損壞、變形;
2、檢查地基是否有沉降;
3、檢查供、排水是否暢通;
4、檢查用電電路是否損壞;
5、檢查防火規定是否落實;
6、檢查溝、坎、梯、欄是否有隱患;
7、發現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及時整改。
五、安全檢查記錄。安全檢查必須按要求做好記載,建立檢查情況匯總檔案。
六、落實整改。相關部門根據檢查發現的問題,確因某種原因不能整改的,要及時報主管部門,立即封閉設施設備,停止使用。
學校特種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5篇)篇十一
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b、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c、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e、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特種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及安全檢查
a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使用單位要將登記標志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b、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必須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特種設備管理工作。
c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要對其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產管理辦公室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特種設備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異常情況應及時組織整改。
(5)特種設備檢驗
a、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檢修、送檢,并做好記錄。
b、特產管理辦公室要在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提出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6)特種設備的報廢
特種設備在存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產管理辦公室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7)法律責任
違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將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追究有關單位、人員的法律責任。
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b、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c、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e、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特種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及安全檢查
a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使用單位要將登記標志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b、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必須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特種設備管理工作。
c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要對其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產管理辦公室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特種設備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異常情況應及時組織整改。
(5)特種設備檢驗
a、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檢修、送檢,并做好記錄。
b、特產管理辦公室要在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提出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6)特種設備的報廢
特種設備在存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產管理辦公室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7)法律責任
違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將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追究有關單位、人員的法律責任。
學校特種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5篇)篇十二
(一)、車間設備主任及設備管理人員職責。
1、組織貫徹執行上級部門關于特種設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
3、建立車間特種設備管理體系,制定規章制度,并經常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
4、制定特種設備定期檢驗計劃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
5、經常深入現場,查看特種設備使用狀況。
6、組織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組織做好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基礎工作,建立特種設備技術檔案。
8、抓好操作人員、檢修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員、檢修人員的技術素質。
(二)、車間操作人員職責。
2、精心操作,防止超溫、超壓、超載運行,如實填寫運行記錄。
3、健全安全生產,經常檢查安全附件的靈活性和可靠性。
4、按時定點,定線巡回檢查。
5、認真做好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
6、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脫崗,不做與崗位無關的事情。
7、努力學習操作技術和安全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水平。
8、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特種設備操作證才能上崗。
1、特種設備的維護與保養必須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和堅持日常保養。
2、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操作人員不得擅自拆除和損壞特種設備安全附件。
3、操作人員在正常操作狀態下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處理措施并及時匯報設備主管。
4、認真執行巡回檢查,及時填寫操作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特種設備整潔和周圍環境的清潔衛生。
6、開展“完好設備”及“無泄漏”活動,實行日常維護和日常保養的雙包責任制。
(一)特種設備發生事故時,必須按國家《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二)特種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向上級部門上報,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開展救援,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措施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
(三)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
2、事故發生地點。
3、事故發生時間。
4、事故設備名稱。
5、事故類別。
6、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在下列情況下,操作人員應發生警告信號。
(1)起重機啟動后即將開動前。
(2)在起吊、下降吊物時。(汽機房橋式起重機)。
(3)吊物在吊運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員時。
(4)起重機在吊運通道上方吊物運行時。(汽機房橋式起重機)。
(5)起重機在吊運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時。
2、不準用限位器作為斷電停車手段。
3、嚴禁吊運的貨物從人頭上方通過或停留,應使吊沿吊運安全通道移動。
4、起重機司機要做到“十不吊”。
(1)指揮信號不明確或違章指揮不吊。
(2)超載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綁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裝置不齊全或動作不靈敏、失效不吊。
(6)工具埋在地下與地面建筑物或設備有鉤掛不吊。
(7)光線陰暗視線不佳不吊。
(8)菱角物件無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線工件不吊。
(10)危險物品(如氧氣瓶、乙炔瓶)不吊。
7、起重機完畢后,應遵守的規則。
(1)應將吊鉤升至接近上極限位置的高度,不準吊掛吊具、吊物(汽機房起重機)。
(2)應將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懸吊。(渣池起重機)。
(3)將起重機小車停放在主梁遠離大車沿觸線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車應開到固定停放位置。
(4)所有控制品應回零位,將緊急開關斷開,拉下保護柜刀閘。關閉操作室門后下車。
(5)露天工作的起重機大、小車,特別是大車,應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風吹跑。
(6)操作工下班時,應對起重機進行檢查,將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檢查情況記錄在操作本上。
學校特種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5篇)篇十三
施工現場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包括以下幾部分:
1、大中型帶人機械:主要是指施工現場的一些大型專人持證操作的機具,包括攪拌機和大型卷揚機、塔吊、施工升降機等。
2、特種作業設備:主要是指一些涉及到特殊工種的機械,包含電焊機、氣焊設備、電氣操作設備等。
1、從事特種設備操作的人員必須持有福建省城鄉建設廳發的特殊工種作業正式證書或臨時操作證書,或者是持有其他省、直轄市以上資質單位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2、上崗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和考核,上崗之前必須經過施工單位組織的三級教育和特殊工種單獨教育。
3、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熟悉本設備的性能和熟練掌握操作方法,懂得應急處理措施。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體格檢查合格,持有健康憑證。
5、從事與明火相關操作的人員必須向項目申請動火證,動火證一天一辦,動火地點變更必須重新申請動火證。
6、大型機械操作人員必須作好交接班記錄,詳細記錄當天發生的情況和機器有無問題,與下一班人員作好交接工作。
7、施工人員在從事特種設備操作時,必須隨時接受管理人員的監督和管理,并接受其它施工人員的正確建議,不違章操作。
8、現場施工人員不隨意接觸與本工種無關的特種設備,不隨意進出特種作業場合。
9、施工人員在發現問題時必須及時向管理人員匯報,不得私自進行處理。
1、所有特種設備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確認無任何安全問題后方可進行相關施工操作。
2、使用中正確操作機器,不生硬破壞機器,保持機器完好和完整性。
3、在操作完畢后對機器和設備進行相應的保養和維護,并進行作業環境的清理。
4、特種設備必須進行定期的檢查和維修保養,保證機械的正常使用。
5、特種設備在暫時或長時間的不使用時,必須按照相應方法進行封存或保管
1、大、中、小型特種設備的使用必須是規范和要求允許使用范圍之內的,嚴禁使用建委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門等明令禁止使用的設備。
2、大型機械設備的使用之前必須取得相應的檢測合格證書和許可使用的證書等資質證明文件。
3、機械在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經項目驗收合格后方可以使用,同時管理人員必須在生產中做好檢查和使用記錄。
學校特種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5篇)篇十四
1、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辦理使用登記。
2、新增并投入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3、安裝、大修、改造特種設備前,使用單位必須持有關資料,到所在地區的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下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4、向項目部安保部辦理使用登記時應按照特種設備的使用登記要求備齊以下資料、文件:
(1)、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制造過程監督檢測證明等。
(3)、相關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其他文件資料。
5、項目部物資裝備管理部門要對特種設備管理做到一機一檔,內容包括:
(1)、操作人員證件。
(2)、項目部驗收資料。
(3)、相應設備照片。
(4)、月檢查記錄表。
(5)、維修保養記錄表。
(6)、相關設備檢驗報告。
(7)、設備的使用登記證(照片)。
5、協作隊伍特種負責人應協助本單位做好特種設備監管等登記工作。
6、安全管理人員將使用登記證或安全合格證明登記標志置于或者附著于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學校特種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5篇)篇十五
一、員工必須加強治安防范意識,執行公司制定的治安管理制度,協同防損部門認真做好門店動力系統的治安保衛工作。
二、各崗位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若發生事故或發現可疑情況應迅速處理上報并負責保持好現場。
三、未經設備部領導批準,外來人員(包括參觀學習、探親訪友、施工等)禁止進入配電房、電梯機房、空調機房、液化氣站,經批準的人員必須辦好登記手續。
四、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以上機房重地。
五、各崗位值班人員除負責設備安全運行外,必須對所屬機房范圍進行安全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定期對所屬范圍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及時進行整改。
六、各機房鑰匙不得隨意配置、各機房、班組工作場地無人時,門窗必須鎖關好。
七、各班組工具、材料要有專人管理,攜帶工具,材料出外,必須經領導同意按規定辦手續。
八、在指定地點吸煙,煙灰、煙頭要丟入煙灰缸。
1、必須定期安排人員巡視各設備現場。
2、制度巡查路線,巡視時間,巡視人員應按此規定的路線和時間進行巡查。
3、巡查時應按照表格填寫應記錄的數據和狀況,這些數據的狀況的獲得應按實際情況如實填報表。
4、管理層對下屬的巡查要抽檢。
5、巡查完后應迅速返回,不得在其他部門逗留。
6、因故不能巡查者向課長或領班申報。
配件耗材和用品及工具領用制度。
1、領用材料及工具均應填寫領料單,經主管批準后方可領取,并由個人負責保管,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2、未經部門主管批準不得將領用的材料和工具帶出本門店以外。
3、凡外出的材料和所帶工具均應有部門主管簽署的出門證及防損檢驗后方可帶出。
4、較大型的專業工具應隨用隨借,當日歸還。
5、專業工具未經培訓不得隨意使用。
6、多余材料必須及時退庫,已使用的材料必須要設備使用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并出此報銷。
7、有回收價值的備件和易流失備件應以舊換新。
8、公用工具,如電錘、萬用表、電鉆等由領班或課長負責保管。
9、每月核對配件耗材的帳目與實物,采購、領用、庫存三者數量必須相符。
10、設備維護員異動離崗時,必須將所領用的全部工具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