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范文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不變的是那份癡迷篇一
我癡迷于長跑,每當跑完過后的那種超越自我的感覺,是難以言表的。對我而言,每一次比賽都是一次磨煉,每一次奮進都是一種超越。再跌倒中成長,在失敗中向前。而那份癡迷,那份不變的執著,卻是一個比我小七歲的小男孩教給我的。
弟弟的到來總是那么突如其來“咚咚”的敲門聲下,我打開了門,但似乎他的臉上多了一份驕傲,剛進門就吵嚷著要和姑夫比賽,好奇心的驅使下,我也準備參與其中。
平板支撐是一種鍛煉腹部肌肉的不錯選擇,但我比較意外,對于年僅五歲的弟弟來說,這似乎是個不可能的事情,但他的臉上卻毫無忐忑的表情,那一刻,我才讀懂了他那驕傲的神情,比賽即將開始,我洋洋得意,不以為然,一聲令下比賽開始:時間開始慢慢流逝,我也與他先后開始顫抖,三十秒他有些抖動,四十秒我也開始晃動起來,我想他望去,看見了汗珠在他的額頭上,燈光的照耀下,閃閃發光。他的手仿佛想要將地面緊緊握住一般,不敢松手,我自信地笑了。回過神是已是一分鐘整了,我也開始體力不支,劇烈地抖動起來,像是經歷著地震一般,四肢不堪負重倒了下來,我回過頭來,看向弟弟,他還奇跡般地支撐著,咬著牙。但終究抵不過時間,敗下陣來,而他的癡迷,他的堅持,那副認真的模樣卻深深的刻在我的心頭。
哨聲響了,比賽開始,十位少年在賽場上飛奔著,堅持著。其間的一個少年跑得時快時慢,他盡力地去跟上隊伍,他不服輸,他癡迷著長跑,他熱愛著長跑,而每當他筋疲力竭想要放棄時,他弟弟的模樣便會浮現在他腦海中,它伴隨著少年超越了那個往昔的自己,超越了那條象征著勝利的白線。
“長跑苦嗎?”
“苦”
“長跑累嗎?”
“累”
“那你為什么還要去拼?”
“我熱愛它。”
這就是我的答案。
不變的是那份癡迷篇二
清淺時光,悠悠歲月,一路成長,不變的是癡迷于那檀檀書香。
“聽書”
猶記得兒時,有個疼愛我的外公,那時爸媽忙碌整日在外奔波,無暇照顧我,便將我送于外公家中。
幸好外公識字,為了讓整日調皮的我安靜下來,便開始給我讀故事繪本,這法子十分奏效。每天,我都會拉著外公到院子中給我讀故事聽。院子里的陽光暖融融的,十分舒服。我坐在外公身旁,仰著小臉認真地聽著故事的內容,腦海中構建著書中的情節,嘴角微微上翹。
“讀書”
漸漸地,我長大了,身邊也終于有了爸爸媽媽的身影,他們將我接回了家,欣喜地發現我喜歡“讀書”。
這時候,我剛上小學,已經認識了字詞,卻并不廣泛,有時不認識的生字有許多,爸爸媽媽便會一邊用手指著拼音,教我讀,我也喜歡這種學習的感覺,因為它能讓我,自己讀完我想看的書目。之后,我每天放學都會讀書,這個習慣一直延續到小學畢業。
“看書”
步入初中以后,才發現時間十分緊迫,學業加重,作業量幾何倍的增多,平常根本毫無空閑與書相會,直到周末才能擠出時間。
現在不同往日,從前的我,需外公念書給我聽,需爸爸媽媽幫助我閱讀,而現在,對語文有深一步的了解,看的書也是不同與兒童讀物的大家名作。周末時,找一個溫暖的午后,坐于陽臺的藤椅,沐浴著陽光,捧著一本喜愛的書,分外愜意。
或許,徜徉于書海,才是我認為最美好的時光。
書香伴我一路走過稚嫩,跨過青澀,我相信,它也一定會伴我邁向成熟,走完余生。
不變的是那份癡迷篇三
一氈,一墨,一筆,一紙。點墨,提筆,中鋒,收尾,如此反復,不變的是那份癡迷。
初入爺爺的畫室,便一下子醉了,醉在那清幽的香味之中,是濃酒?是淡茶?是墨汁!那墨汁黑如夜,涼如玉,被爺爺倒入硯臺,散開一種幽幽的芳香。只見爺爺用羊毫飽蘸濃墨,在白色的宣紙上揮舞,瞬間,便出現幾個飄逸的大字,我看得如癡如醉,幼小的心靈瞬間被墨字所震撼。
再后來我長大了,開始學習書法,不變的仍是那份癡情,我一有空便去畫室,一整天都在那里欣賞墻上掛著的作品,我總是驚奇于那些墨字。驚奇于那“豎”寫堅韌,像是根根直立的虬須;
也驚奇于那“橫”寫的舒展,像是亙古連綿的山脈。那么字仿佛已經不在紙上,而是縈繞在我的周圍,抓得住卻又抓不住,像是溪水流過鵝卵石只留下一指溫柔。那些墨字整日陪伴我,蕩滌著我的心靈。
現在中考儼然成為了最重要的事,我每天與朝陽攀早,與星辰共舞,無時無刻不在忙碌著,那些題目在腦中紛亂錯雜,就像熙熙攘攘的火車站,煩得我不知所措,便拿出墨盒刷幾個大字,亦或是將墨滴入水中,看著它們慢慢擴散,在水中旋轉,翻騰,即使再忙碌,不變的仍是那份癡情。
墨字讓我癡迷,墨畫更是讓我無法自拔。
桃花夭夭,灼灼其華。墨具有樸實的墨色,但濃淡有致的墨,卻把桃花畫得淋漓盡致。那花瓣薄得如透明的羽翼,卻不失桃花的厚重感,那梅花的根根枝節,更是讓人感到一種傲骨,像是中華人民直挺的脊梁。
墨本是黑色,卻把我的生活染得豐富多彩。陪伴我成長,熏陶了我的歲月,讓我感受到了一種從來沒有過的心靜沉醉。讓我感受到中華民族五千年的豐富文化內涵。柔軟而又堅挺的筆鋒,正像是我們中國人民的精神——團結而不屈。
此后,一氈,一墨,一筆,一紙,足矣。
;不變的是那份癡迷篇四
意外的被“病毒”困在家中,窗外的世界我無法再去親近。無奈我再次拿起球拍,從前的回憶涌上心頭。
曾經,在電視里,看到了那項運動——乒乓球,看到那兩個人跳躍,揮動球拍,發出一聲聲清脆的響聲,他們的身姿感染到了我,從此,我開始了對乒乓球格外的癡迷。
爸爸給我買來乒乓球拍,紅黑兩面,我迫不及待地去了球場,第一次踏入球場,我的心格外興奮。握住球拍,在教練的指導下,我機械地上步揮拍,擊球,但是那個乒乓球像是在和我開玩笑一樣,總是躲開我的球拍,飛向別處。我很失落,教練耐心的安慰我,讓我慢慢來,也不斷的指導我動作中存在的不規范動作。慢慢地,我也能擊打到那個調皮的乒乓球了,我很高興。
在不斷絕努力下,經過一斷時間的訓練,我發生了一些變化,教練的目光中多了幾分贊許,媽媽拾球的身影也逐漸減少了,教練對我的動作表揚多過了批評,我對自己更加有信心了。每一次訓練都練習到渾身濕透,但是心情是愉快的,乒乓球在我的球拍上擊打出的“啪、啪”聲是那樣的動聽,悅耳。教練發給我的球我更多的能準確地擊打回去,并且能夠打回到對面的球案上面,訓練是疲累的,但是我的內心卻是無比的快樂的。
在運動會中,我仿佛進入到了別一個世界,這個世界無彩斑斕,充滿著運動的色彩。它令我無限癡迷。讓我更加努力的加入到訓練中去。努力地提升自己。
現在已經和乒乓球分開了一年的時間了,但拿起球拍的感覺還是那和熟悉,想起當時訓練的付出的辛苦和汗水,我還是無比的向往,希望在不遠的將來,我還要繼續去訓練乒乓球,繼續這份癡迷。
不變的是那份癡迷篇五
世間萬物變了千百遍,但她卻從未變過。
她自幼便喜歡在父親的書房亂轉。兒時,偶爾會爬上椅子,費力地從書架上拿下一本書,又慢慢地從椅子上挪下去,蹲在一角,裝成個小大人讀書。咿咿呀呀的聲音從口中發出,眼睛一直盯著書。她雖不認識書上的字,但卻能感受到她的樂在其中。父親那時每每看到她那可愛的樣子,便會笑著將她抱起,摟著她一起讀。稍大些時,她就吵嚷著讓父母為自己買書。書中的文字帶著拼音,讀起來很方便,那些夢幻的情節常常令她深陷其中,無法自拔。
上了初中后,她讀書的范圍廣了起來:散文,議論文……都有涉及。不過于她而言,最愛的還是小說。望著書中的一個個人物,他們或好或壞,但每個人的遭遇都能牽動著她的心。她偶爾也會翻翻其他的讀者的評論,評論多數很好。望著他人優秀的作品,她有些羨慕。淡藍天空逐漸被天邊一角橘紅代替,橘紅徐徐染過半邊天,她意識到該吃晚飯了。飯桌上她腦中猛然閃過一個想法:或許,我也可以寫書。
從此以后,她便開始在網絡上寫書。第一篇小說,名為《彷徨》,寫了她初中生活的種種。讀者反響還不錯。這便讓她的信心大增,一發而不可收,接連又寫了幾本小說。即使在最忙碌的時候——臨近高考,她也從未放下書和筆下那一個個可愛的文字。
從高考結束到后來的工作,她一直在違背母親的意愿,堅持要成為一名作家。但后來的作家路卻并不是很順利,她的稿子被接二連三地退回,甚至還有編輯質疑她文章的真實性。她雙目失神地望著路面。天空,鮮亮的湛藍色,幾朵不規則的云飄在空中,不急不躁。她的母親又勸她換一份安穩的工作,她再次一口拒絕。許是她的那份對文字的愛和癡打動了上天吧,終于,她的第一本小說被成功出版。
那天,她從工作室走出來,看著當年破舊的小房子早已被高樓代替,身邊的人們已用普通話代替了古老的方言……一切都變了許多,她似乎還是原來的樣子。
世間萬物變了千百遍,但她對文字的那份癡迷,卻從未變過。
不變的是那份癡迷篇六
三十二塊木棋,二十九年的癡迷。
只是,父親近十年來,一直忙于工作,為家庭的生計而拼命工作。我發現漸漸的,象棋似乎走出了他的世界,他不在有時間去下棋了,漸漸的也沒有人與他下棋了。
漸漸地,我的額頭上不斷的沁出了豆大的汗滴,對峙的父親卻在靜寂中將了我的將,直至置于死地一直無聲的父親開口了:人生其實就是一局棋,做事之前多想想下一步會發生什么,這三十二塊木頭,伴我已經29年了,現在我送給你,說罷將我必輸無疑的棋牌全部打散。人生無法重來,這么多年過去了,我時常在網上看別人下棋,只是一直沒有機會,也沒有人陪我下,謝謝你重新帶回來!
傍晚的燈光,照在父親的臉上,無言的棋局,載著父親變不變的癡迷。
這三十二塊木棋,我愿與它們共老。
不變的是那份癡迷篇七
從我第一次踏上旅途的那一天,至今為止已有10年的時間。這10年來,我不斷的成長與收獲,心靈變得成熟。一些源于自身的習慣與愛好已經改變,唯獨不變的,是那份對山水美景的癡迷。
當你傷心難過時,苦惱煩悶時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我與你們可能不太相同。我想做的事,是出個遠門,去看看山川美景,旅游放松。每當我來臨于山水間,我總感覺人是如此渺小,大自然是何其雄壯,自然也會不自主的沉醉于山水之中。在游山玩水間,我不僅能放松身心,卻也時刻懂得了一些道理,并且銘記于心。
當我第一次登上山巔,一覽山頂風光,我才明白,堅持就會勝利,堅持就會夠走得更遠。當我第一次看見大海,我才方知海的遼闊,正如人的胸懷。當我第一次踏入動物園,我才了解動物是人類的知心朋友,我們應該盡力保護它們。但我第一次遨游歷史博物館,我才感到戰爭的殘酷,過去人們的痛處,幸福生活來之不易在游山玩水間,我可以穿梭歷史,可以遨游夢幻,甚至它給予了我方向和動力,這就是我對它那份不變的癡迷。
寄情山水,不僅使我懂得為人處世的些許道理,也能很好地激發我的興趣。就拿學竹笛這件事來說吧,這還是我看到有人白衣翩翩,站在山巔之上,迎風吹奏。笛聲悠揚,回蕩于山谷之中,使我心馳神往,一回來就纏著爸媽給我找了老師,希望有朝一日也可以到達出神入化的程度,然后站在山中吹奏,來表達我對山水的癡迷。
游山玩水不僅是一種樂趣,更是一種生活態度。我希望我可以像山那樣高大,像海那樣胸襟開闊,像那鳥兒那樣搏擊長空,展翅翱翔。
時光不老,人心不變。對于我心而言,不變的是那份對山水的癡迷
不變的是那份癡迷篇八
我從小就不是個閑得住的人。
一旦家里沒了大人,一只笨拙的猴子就蹦出來了,或是在沙發上來一曲迪斯科,或是在床上來秀段街舞,又或是跳躍,穿梭在餐桌、茶幾、冰箱之間。盡管最后往往是困在衣柜上獨自憂郁,只能等待母親回家后的拯救,我還是樂此不疲。
“你就不能改改這臭毛病嗎?”母親每次都是滿臉無奈,只能笑著拍拍我的腦袋慨嘆。
時間流逝,我漸漸長大了,家里經不住我的興風作浪了。但冒險的浪漫依然扎在我的腦海里。像個男子漢一樣來場說走就走的冒險成了繃在我心里怎樣也松不下的一根弦。
于是,一天,我出發了。為了浪漫,為了成為男子漢,為了心中的癡迷。出發!鎖好家門,踏上單車,穿過人流,踏上山路,懷著少年的憧憬與叛逆,直奔目的地——碣石峰頂。
迎著夕陽,拖著疲憊的身子,我掙扎著爬上了山頂,強挺著腰板,立在峰邊。俯瞰仿佛被收入囊中的城市風光,只覺心中頓時涌出一股浩然之氣,對著天空放肆大笑。天邊,那片赤紅色的朦朧,暈染著我的癡迷。
當我帶著滿臉快意轉過身,猛的瞥見一個肥胖,顫抖的身影。她就是那樣站在那里,漆黑的胖子靜靜地注視著我,帶著欣慰的笑,和滿臉晶瑩的汗。
她慢慢走到我跟前,拍拍我的頭,笑里帶上了一絲溫柔:“累了吧,跟媽回家。用不用媽背你?”——她的聲音都在顫抖,戰栗。
我的笑僵住了,只覺她的笑如尖刀,刺穿了我的心臟。我從她那平靜而慈祥的眼神中看見了——看見了我所謂的浪漫,情節究竟多么可笑。
她輕輕挽起我的手,一如小時候那樣。突然,陣風吹起了她的一縷銀發,此刻,我憣然醒悟,不變的不僅是我這份癡迷,更是她那份癡迷,在夕陽下,折出萬丈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