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一種法律文件,用于規定雙方在特定事項上的權利和義務。小編為大家準備了一些合同協議樣本,希望對大家寫作有所啟發。
農村土地糾紛協議(模板18篇)篇一
甲方:
乙方:
為切實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促進經濟發展,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鄉村組村民(以下簡稱乙方)協商一致,現就甲方承包租賃乙方在村區范圍內水田面積畝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租賃時間:共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承包租賃費用: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由甲方按元每畝的標準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賃費用每間隔三年根據市場價格變化再協商并進行相應異動。
三、費用支付方式:甲方必須在每年的月日前將土地承包租賃費用支付給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則視同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關注意事項:
1、在承包租賃期內,該土地的'管理、使用權歸甲方所有,對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無理要求或干涉。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承包租賃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進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進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設的臨時建筑及附屬設施在承包期滿后,甲方必須無條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賃期滿后,甲方必須將該土地按水田標準予以平整恢復,土中的葛種、巖石及其它雜質要清除干凈,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經濟補償,以便恢復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鄉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農村土地糾紛協議(模板18篇)篇二
出借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用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土地閑置,自愿將土地出借給乙方使用,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出借土地的位置和用途:出借土地位于__市__鎮___,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畝。土地借給乙方用于__________的用地。
三、本協議簽定同時甲方將土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在出借期限內乙方有權自行使用該土地,包括但不限于搭蓋建物等地上附屬物,但不得用于從事非法活動。
四、土地平整及建筑物報批等有關事項由乙方自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出借期限內,若甲方及乙方確因重大事項需要提前解除本協議,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可提前解除。
六、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約定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終止解除合同。若有違約,應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七、本協議自乙方簽定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簽定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糾紛協議(模板18篇)篇三
一、流轉承包土地的種類、位置、四至、面積、質量、等級。
二、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三、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四、流轉承包地用途。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六、流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八、違約責任。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十、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蓋章)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農村土地糾紛協議(模板18篇)篇四
身份證號:___
乙方:___
身份證號:___
見證人:___
甲方與乙方系親兄弟關系,雙方在__縣__鎮__村__路池塘邊受讓宅基地一宗,為明確雙方該宅基地面積及使用中的權利義務,經過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在該宅基地上共同修建房屋,現就房屋修建方式及受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基本情況:現有位于__縣__鎮__村__路池塘邊宅基地一宗,總面積共計104平方米,四至分別為:東至:__西至:__南至__北至:__。目前該宅基地已由甲方取得了由__縣國土局頒發的(_)_地續字第_號《__縣建設用地許可證》,而乙方在該宅基地東側部分已建成二層半的樓房(建筑占地面積_平方米),西側部分目前___在建(建筑占地面積_平方米)。
2、受讓方式: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贈送乙方宅基地_平方米,___受讓人宅基地的具體方位按如下方式劃分:從東至巷西至_墻南至:_北至:_。
3、費用抵扣部分:甲方辦理土地房屋證件的'費用與乙方建好的共墻費用相互抵扣。
4、甲、乙雙方有義務配合對方辦理各自土地房屋證件所需的相關材料,受讓拆戶辦證乙方負責辦理,5000元以上部分費用由乙方承擔,5000元以下部分費用由甲方承擔。
5、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受讓___的建設用地許可證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6、雙方應誠實諾守本協議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若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村委會協商解決。
7、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人各持一份,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乙方:___
見證人: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農村土地糾紛協議(模板18篇)篇五
與相鄰的土地權屬界線,根據歷史上形成的權屬界線和有關文件規定,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于年月日,經相鄰雙方實地核實,確認土地權屬界線正確無爭議。
本協議一式三份,界線雙方和縣國土資源局各存一份。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附圖:_______________。
繪圖員:_______________繪圖日期:_______________
界線敘述:_______________。
敘述人:_______________。
界址簽章表。
界址線。
鄰宗地。
本宗地。
日期
起點號。
中間點號。
終點號。
相鄰宗地權利人。
(宗地代碼)。
指界人姓名。
(簽章)。
指界人姓名。
(簽章)。
簽訂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指界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指界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見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農村土地糾紛協議(模板18篇)篇六
原甲乙雙方的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書:
1、甲方同意在本協議書經雙方簽收之日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工程款人民幣________萬元(除本協議書第4條約定外的建筑物的保修、維修及后期整理均由甲方承擔),該款從法院業已凍結的款項中支付,且甲方同意從凍結款項中另行劃款_______萬元至法院并按照本協議書的約定支付;同時乙方同意申請法院解除對________萬元外款項的凍結。
2、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書簽定之日起的2日內將__________全部安裝完畢;
3、在乙方完成上條之同日,甲方同意將乙方支付的_____萬元保證金及其銀行利息由甲方簽字后向________市_______銀行遞交解封憑證。
4、乙方同意按照建筑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本案工程的主體結構工程、基礎工程承擔設計合理使用壽命期限內的保修責任,并出具必須的質量保修書。
5、對于_______建設局質監站提出的'應由施工單位提供的驗收所需的完整合格的資料和手續,乙方同意在協議書簽定之日起的30日內提供,并同意負全部提供責任,否則乙方每遲延一天扣付工程款______萬元給甲方。本條義務完成后,乙方向法院提出并征求甲方及______縣建筑局監督站書面意見同意后由法院將______萬元予以轉付。
6、甲方雙方均放棄追究對方的本協議約定以外的其它違約責任和經濟損失。
7、在上述條款履行完畢后,雙方就施工合同已無其他經濟糾葛,雙方經濟糾紛已經解決。
8、本案訴訟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農村土地糾紛協議(模板18篇)篇七
性別:
住址_________。
性別:
茲有乙方原分責任田一塊,與甲方在分配、管種上發生糾紛,經與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土地位置,該土地位于,東鄰,南鄰,西鄰:、北鄰:米、東西寬:米。
二、甲方土地位置:該土地位于,東鄰。西鄰南鄰。南北長米,東西寬米。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調換,互不找補土地及財物。
四、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分給乙方的兩塊地,即:本協議第一條標明的土地及一塊土地三畝(東鄰、西鄰。)的.土地使用、所有權歸所有,其它人不得干涉。
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__。
監證人:_____。
農村土地糾紛協議(模板18篇)篇八
甲方(出售方):乙方(購買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將位(_______)村的土地,賣給甲方(_______)使用,雙方達成具體協商如下:
一、乙方本著自愿購買甲方土地原則,購買其土地位于_______,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約_______畝。
二、期限為_______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土地費按每畝_______元計算,總額為_______,
支付方式為1:一次性:2:分期:
四、其他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共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上協議在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后果由造成方負責。
甲方(簽字)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農村土地糾紛協議(模板18篇)篇九
甲方:
乙方:
為切實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促進經濟發展,經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 鄉 村組村民(以下簡稱乙方)協商一致,現就甲方承包租賃乙方在 村 區范圍內水田面積畝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租賃時間:共 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承包租賃費用: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由甲方按 元每畝的標準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賃費用每間隔三年根據市場價格變化再協商并進行相應異動。
三、費用支付方式:甲方必須在每年的月日前將土地承包租賃費用支付給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則視同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關注意事項:
1、在承包租賃期內,該土地的`管理、使用權歸甲方所有,對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無理要求或干涉。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承包租賃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進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進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設的臨時建筑及附屬設施在承包期滿后,甲方必須無條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賃期滿后,甲方必須將該土地按水田標準予以平整恢復,土中的葛種、巖石及其它雜質要清除干凈,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經濟補償,以便恢復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 鄉人民政府、 村民委員會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農村土地糾紛協議(模板18篇)篇十
甲方:(租賃)
乙方:(承租)
為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為,按照生態優先、優化種植結構,發展避災高產、優質高效、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的現代生態農業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耕地的使用管理
為對耕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于成都市龍泉驛區規劃確定并納入國家的基本農田,實行最嚴格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以市場為導向,實行宜糧則糧,宜經則經,充分提高耕地產出效益,鼓勵以水為中心的基本農田改造,提高耕地單產效益。
第二條 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 區 ,總面積約2000畝,四至界限分別為(以實際標注為準)。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10年,從2015年2月1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議價的方式繳納租賃費,租賃費頭兩年每年800元/畝,于每年12月10日前將下一年租賃費以現金方式全部結清,2015年至2015年租賃費為1200元/年、畝。三年重新議價時,不涉及經營權變更。
租賃期間乙方全部投入建設大棚溫室種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賃費,如國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設的按實際情況適當增收租賃費,具體費用增收事宜由補充合同約定。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4、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在租賃期終止后,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為受益主體,但龍泉驛區政府另有規定的除外。
7、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了基本農田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后享有處置權。
2、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租賃期內不得對耕地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5、執行龍泉驛區耕地管理政策,保護和合理利用耕地資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經營,濫墾草原。
6、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到管理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規范的企業法人執照及相關手續。經營時要按照區示范農場標準進行建設。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后,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耕地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有違反國家、自治區及管理區耕地管理政策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交由農業執法部門依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乙方如果在規定期限內(7日內)不能辦理相關的企業規范注冊手續,在取消租賃資格的同時,按所繳納保證金的10%收取違約手續費。
6、乙方如果在二年內不能達到區現行生態農業示范標準的,年租賃費按正常標準上浮30%收取。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耕地租賃示意圖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護土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經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租賃位置和面積
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土地位于山東省東營市河口區總面積約 平方米,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東起: , 西至: , 南至: 。 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二條 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動物養殖 。 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
第三條 租賃期限
限內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如需續租,甲乙雙方應重新商定續租事宜。
第四條 租賃費用和支付方式
該土地的租賃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分 次支付,首次 元由乙方于2015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其余租賃費用由乙方于上一費用到期日前 日內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所租土地擁有所有權,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有權對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的土地。
4、甲方有權制止乙方實施的嚴重損害土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5、甲方有權依據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賃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租賃費用。
6、甲方有權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7、甲方應保證乙方生產生活用水、用電正常,向乙方收取的水電費用價格不應高于本村村民用水用電的價格,并保證在村內無償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8、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間內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業合法的經營管理自主權,包括在該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筑物、植被設施的使用等。
9、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內重復發包該地塊, 在租賃期限內,如因承包范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10、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法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對其所承包的土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有權在其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合同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費用。
4、乙方有權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土地進行基本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后享有處置權。
5、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原租賃的土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6、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并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租賃費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產生影響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
8、乙方應保護自然資源,合理利用土地。
第六條 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
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后,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3、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4、如乙方不按時足額支付租賃費用且經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以上之約定,即視為違約。
2、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并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用;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解除此合同。因雙方當事人過錯導致合同解除,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農村土地糾紛協議(模板18篇)篇十一
三、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四、流轉承包地用途。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六、流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八、違約責任。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十、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蓋章)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農村土地糾紛協議(模板18篇)篇十二
尊敬的人民政府:
申請人:吳某男住某市某區某村
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周某雄男住某市某區某村
申請事項:請求政府就被申請人占據的申請人的土地作出調解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2月,某村中學因擴建,另選校址需占用我的承包耕地2418.16平方米,當時因聽聞國家相關征地補償費(每平方米48元)與某村中學給出的補償費(每平方米15元)懸殊太多,懷疑其中有侵吞,剝奪因素,擔心自己以后的生活問題,所以遲遲沒有簽字同意領取補償費。
村委和某村中學又以調整土地交換的方式與我進行調解,提出的調解方案為調換其他村民土地給我,土地按相等面積平等交換。被申請人周主動與我商量,說與我家多年來無矛盾糾紛,理應優先考慮,希望我能與他交換。我因被申請人周是老黨員,老村委。以為其思想覺悟高,明事理,覺得與他交換不會有糾紛產生。加上村委大量的思想工作和土地已被施工中,無法種植。便于20xx年5月經村委,某村中學調解,同意與被申請人交換。同時還交換了某村中學代表周某貴和三元村委周圭的土地。其中周某雄拿出交換土地1400平方米,周某貴拿出交換土地50平方米,周圭拿出交換土地120平方米。按相等面積平等交換和征地所給15元每平方米的價格。總占地2180.16平方米補償費36272.4元,周某雄領取21000元,周某貴領取750元,周圭領取2100元,剩余12422.4元歸我。
后因某村中學施工停頓,部分征地被閑置,20xx年我父親吳某偉在我被征土地上耕地,被申請人周家人看見并阻止,之后被申請人周家便將我被征土地出租與別人耕種,連同我與他交換面積剩余部分一同霸占,我父親向村委和文閣鄉領導反映,要求被申請人周歸還交換剩余部分,被申請人反而叫我交還他拿出交換土地,違背交換協議,由于在此期間,我將被申請人交換給我的部分土地湊合我自己原有土地在政府的危房改造幫助下建了房屋,無法恢復原狀,被申請人周便提出要我將房子搬走的要求。至今仍拒不歸還和我交換剩余面積土地。鑒于多次請求處理無效,特此申請上級政府依法調解裁決。
此致
xxx
20xx年xx月xx日
農村土地糾紛協議(模板18篇)篇十三
審判長、審判員:
我接受黑龍江大慶市*村民委員會的委托,受黑龍江金諾律師事務所指派,作為瓦房村上訴養魚場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村村委會的委托代理人,經過查閱案卷,調查取證,庭審調查,以及被告及其代理人的意見,現根據一審開庭被上訴人代理人的答辯,依據事實和法律發表如下補充代理意見,請審判長予以考慮。
一、本案爭議的地塊兒是耕地不是灘涂。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2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內水、灘涂、領海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一切其他海域從事養殖和捕撈水生動物、水生植物等漁業生產活動,都必須遵守本法。第10條國家鼓勵全民所有制單位、集體所有制單位和個人充分利用適于養殖的水域、灘涂,發展養殖業。第11條國家對水域利用進行統一規劃,確定可以用于養殖業的水域和灘涂。單位和個人使用國家規劃確定用于養殖業的全民所有的水域、灘涂的,使用者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本級人民政府核發養殖證,許可其使用該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核發養殖證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集體所有的或者全民所有由農業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水域、灘涂,可以由個人或者集體承包,從事養殖生產。可見灘涂是指可以用于養殖的水面,而不是可以種植向日葵的耕地。對方代理人引用漁業法第11條時省略了全民所有的內容,也就是說由政府核法養殖證要同時滿足3個條件,1、有國家規劃用于養殖業;2、是全民所有;3、必須是水域或灘涂。而本案爭議土地這3者均不附和。證人也證實了該地以前是一直用于種甜菜的,后該種葵花。后被水淹另有原因,照片中可見雜草叢生,根本無法養殖。證人也證實了每年只有一季漲水,但不能因為水淹了就變成灘涂了。就象幾位農民所說,你水發到哪里,哪里就是你的了,那是一個什么樣的邏輯呢。
二、按對方代理人的說法,即便是按漁業法第13條規定,當事人因使用國家規劃確定用于養殖業的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發生爭議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的程序處理。在爭議解決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破壞養殖生產。而我過的土地管理法第16條、草原法第16條、森林法17條全部規定了行政處理前置,不服處理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而且漁業法第40條,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無正當理由使水域、灘涂荒蕪滿一年的,由發放養殖證的機關責令限期開發利用;逾期未開發利用的,吊銷養殖證,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他也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再者他出示的是自己發包給其村民的養殖證,沒有直接出示自己的權屬證件。可見被上訴人是在利用當地政府工作中的漏洞來達到自己要求。
謝謝審判長,審判員。
代理人:
*年*月**日。
農村土地糾紛協議(模板18篇)篇十四
甲方:
代理人:
乙方:
事故經過:
__年__月__日__時,李某飛駕駛懸掛“粵____________”號牌的藍鳥轎車經南梧高速公路進入貴_市環城路往桂_方向(東)行駛,在貴_市__省道__km+__m處,因李某飛未保持安全車速且發現情況后采取措施不當,致使所駕駛的車輛碰撞到同向在前行駛由張某安駕駛的`桂__號二輪摩托車尾部左后側,造成張某安當成死亡的交通事故。該起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李某飛負事故全部責任。
現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甲方委托林某雨作為代理人,乙方共同委托黃信明作為代理人,達成如下和解協議:
甲方:宋_,男,74歲,__市__鎮_村_村民組人。
乙方:田__,男,69歲,__市__鎮_村_村民組人。
調解方:__鎮政府農經站、__鎮嶺東村民委員會。
農村土地糾紛協議(模板18篇)篇十五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請求確認位于的土地為所有。
事實與理由
請求確權地塊名稱:,位置:,面積:未定。
一九七九年農村土地分包到戶時,當時xx鎮壓八甲村第一小組將籠古了口分包給高xx一家三口作為其承包地。由于當時此地塊位于牛路邊,來往牛馬糟蹋嚴重,生產隊隊委決定不丈量該土地,只是明確四至線為東至二隊水溝邊,南至牛路邊,西至林躍能開慌處老地埂為界,北至山腳老路邊。xxxx年,發包方xx鎮壓xx小組民村委(合作社)和承包方高xx一家根據云法發(1997)43號文件規定及我國農村土地法律法規規定及雙方協商,從新簽訂了《農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書》,該合同書明確籠古了口為高xx家的承包土地,同時載明該宗地的四至和面積,對該宗地未進行認真丈量,將該宗地塊面積寫明了1.2畝,但該宗地至原牛路實際面積比合同書上所約定的面積稍大。高xx死后,xxxx年xx月,高xx妻子黃xx由于沒有勞力,決定將該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本組成員黃zz。在xxxx年x月,為方便交通,xx鎮壓八甲一村民經過集體討論決定,將經過高xx家承包地的籠古了口的南邊牛路改告成簡易公路,因簡易公路比以前牛路稍窄,并且因為牛路改造使爭議地塊發生變形,從而模糊了本屬于xx小組集體土地牛咱與高xx承包土地的界線。xxxx年x月,八甲二組村民呂xx無視xx小組和高xx屬于該地塊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事實,以無端理由強占xx小組和高xx的土地,將碎石等雜物堆放在申請人的集體土地和高xx家承包地上,妨礙了xx小組和高xx家對該宗土地的經營使用權,侵害了xx小組和高xx家的合法權益,構成侵權行為。xx小組村民和高xx一家為此多次與侵權人呂xx交涉,但無任何結果,并說那里是他慌的土地,無奈只好向人民政府反映,望人民政府為我們xx小組全體村民作主,排除呂xx的侵占行為。同時,為我們xx小組與高xx家的土地界線確權,明確雙方的界線。
上述事實有書證文山州農村農村承包合同書《農村土地流轉合同》以及當時分包承包土地的村干部證明可以證實。事實證明:該爭議的土地及簡易公路邊土地屬于xx小組村民所有,呂xx在上面堆放碎石的'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本案例僅供參考,需依照當事人實際情況來填寫,如有必要可以讓律師代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所有權的主體有以下幾個:一為國家所有,二為集體所有。集體所有又分為鄉農民集體所有、村集體所有、小組集體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十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另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條二款規定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由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發包。《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呂xx系八甲二組的村民,其沒有法定或者約定事由占有該爭議土地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5條的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第三十二條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采取轉包、出包、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申請人認為,作為土地的發包方,是該地塊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將該地塊發包給,依法轉讓給,這是合法有效的。現因客觀原因導致集體所有的土地與承包地界線不明,那是與雙方之間的問題,而與沒有任何關系。現沒有與簽訂任何土地轉讓協議,也沒有法定事由,而無端侵占我村集體土地,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九條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致使該不動產或者動產受到損害的,惡意占有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應該依法承擔責任。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關系關系到農村的穩定和社會的和諧,關系到國家基本的農村經營制度,關系到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的長期穩定和土地承包經營關系的穩定,懇請行政機關依據事實和法律將爭議的土地的土地依法確認為所有,并排除侵占行為。
申請人: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糾紛協議(模板18篇)篇十六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該組組長。
上訴人因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一案,不服________縣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立初字第________號民事裁定書,現提起上訴。
請求事項: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上訴人于________年按照國家實行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承包了________縣________鎮(當時為________鄉)________村________“南斗半”丘________畝稻田。________年,被上訴人按照國家實行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及集體實際情況,繼續將“南斗半”丘稻田發包給上訴人,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被上訴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在未經上訴人同意,亦未“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等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情況下,擅自作出“________小組關于土地平整以后稻田調動的決議和幾項制度”,將上訴人所依法承包的土地進行了個別調整,嚴重侵犯了上訴人的合法權益。上訴人在多次要求相關部門解決未果的情況下,遂訴至__________縣人民法院。
原審人民法院認為,上訴人未向法院提供書面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書,故上訴人不能被認為已經取得“南斗半”丘0.3945畝稻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且農村土地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村民小組遵循法定原則和程序發包,上訴人應依法向鄉(鎮)人民政府尋求解決,故本案不具有民事糾紛的可訴性,不屬于人民法院的范圍,裁定不予立案。
上訴人認為該裁定認定錯誤,具體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農村土地糾紛協議(模板18篇)篇十七
甲方:___身份證號:
乙方:___身份證號:見證人:
甲方與乙方系親兄弟關系,雙方在__縣__鎮__村__路池塘邊受讓宅基地一宗,為明確雙方該宅基地面積及使用中的權利義務,經過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在該宅基地上共同修建房屋,現就房屋修建方式及受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基本情況:現有位于__縣__鎮__村__路池塘邊宅基地一宗,總面積共計104平方米,四至分別為:東至:__西至:__南至__北至:__。目前該宅基地已由甲方取得了由__縣國土局頒發的(_)_地續字第_號《__縣建設用地許可證》,而乙方在該宅基地東側部分已建成二層半的樓房(建筑占地面積_平方米),西側部分目前___在建(建筑占地面積_平方米)。
2、受讓方式: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贈送乙方宅基地_平方米,___受讓人宅基地的具體方位按如下方式劃分:從東至巷()西至_墻南至:_北至:_。
3、費用抵扣部分:甲方辦理土地房屋證件的費用與乙方建好的共墻費用相互抵扣。
4、甲、乙雙方有義務配合對方辦理各自土地房屋證件所需的相關材料,受讓拆戶辦證乙方負責辦理,5000元以上部分費用由乙方承擔,5000元以下部分費用由甲方承擔。
5、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受讓_?o的建設用地許可證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6、雙方應誠實諾守本協議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若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村委會協商解決。
7、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人各持一份,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農村土地糾紛協議(模板18篇)篇十八
乙方為了發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業,開拓西北區印刷機械市場,擬征用甲方土地開辦機械加工廠。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征用甲方土地,被征用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四址為東臨______,南臨______,西臨______,北臨__________________。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__畝(詳見測量成果冊)。
第二條:甲方保證擁有該宗土地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權,其所有權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并承諾該宗土地無任何糾紛,其被有償征用行為經全體村(組)民的一致通過。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該宗土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每畝______元;地上附著物(包括水、電、路以及排污設施)折價______元。以上兩項共計人民幣______元。
第四條:付款方式。征地手續經批準并在乙方與___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______日內付______元,土地交接完畢且甲乙雙方簽訂土地交接書后______日內付______元。
第五條:甲方應確保供水、供電正常,不得無故停電停水(正常檢修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同等村民待遇及時繳納水、電費用。
第六條:乙方有償取得該宗土地后使用權后,有合理利用該宗土地的權利;有依法經營管理、建設和用工的自主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乙方有與他人合作開發該宗土地的權利;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乙方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七條:因國家建設或城市規劃需要使用該宗土地時,國家所給予的賠償和各項補償費用歸乙方所有。甲乙雙方之間對此行為所產生的后果互不補償。
第八條:甲方應協同乙方并向乙方提交有關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所需要的法律文件,辦證費用由____________方支付。
第九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成立,經土地主管部門登記辦證后生效。協議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___萬元。
第十條:甲方關于該宗土地同意被征用的有關會議紀要和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紀錄以及村民的簽字件作為該協議的附件,應在簽訂本協議時向乙方提交,以上文件可以是復制件,但是,甲方應對其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第十一條: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__鎮政府一份,土地管理部門一份,五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
1、該宗土地平面圖一份:
2、測量成果冊一份。
3、本協議第十條所涉及的文件各一份。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