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一個匯集思想和智慧的地方,讓我們共同創造美好的未來。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搜集的學校總結范文,希望能給大家提供一些寫作的靈感。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一
琴房是供本系音樂專業學生教學、實踐和實訓的重要場所。為加強琴房的使用與管理,給師生營造一個安全有序、清潔優美的教學環境,保證設施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特制定音樂系琴房使用與管理辦法。
1、琴房主要用于全日制學生(包括教學計劃內的成人教育學生)的教學、實踐和自修,師生均須按照排定的課表和琴點進行上課與練琴。
2、本系師生在享有教學活動(教與學)使用權的同時,具有琴房設備維護、安全保證的職責和義務。
3、琴房原則上不對外開放。如遇招生(如成人教育)期間考生練習要求等特殊情況,必須征得系辦公室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方可使用。
4、排練廳、教室的鋼琴,專供于各類大課教學、演藝活動和藝術實踐,不得用于學生練習。
1、按系學生總數確定每個琴房的人數。
2、保證每個琴房有各個年級的學生。
3、鋼琴質量分等級,實行輪換制(以一個學期為一個周期)。
1、琴房的日常管理與監督由分管教學的副主任負責。在沒有專職樂器及琴房管理人員的情況下,由教學秘書對琴房學生進行具體安排和調配。
2、琴房實行值日生制,各琴房設組長1名(報系教學辦),負責“琴點”分配和琴房日常衛生、安全管理。經常保持室內整潔衛生,門窗玻璃潔凈透明。做到鋼琴上無灰塵、地上無雜物。
3、同一琴房“琴點”分配,應據學生各自的課程分布,集體協商,合理安排練琴時間,充分利用雙休日。“琴點”安排表應公布張貼在各自琴房門外,以便督促檢查。
4、不得以任何方式遮擋琴房門窗玻璃,保證透明。練琴時關門,以免影響其他同學。不準在琴房內說笑打鬧,接待同學、親友等與學習無關的活動,更不允許在琴房內談戀愛。
5、嚴禁亂接、亂用電器(如電熱器、電飯鍋等),不得將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帶入琴房。離開琴房必須隨手關電源(電燈、電風扇等電源設施),以確保安全。
6、琴房內所配置的鋼琴、琴凳、燈具、桌椅、風扇等物品不準攜帶出室外。離開琴房時要關琴蓋、關窗、關燈、關門(“四關”)。
7、鋼琴及其他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系辦公室,填寫“報修單”申請報修。任何人未經許可不準私自拆卸或修理。
8、琴房內嚴禁亂貼、亂掛任何物品。鋼琴上不準擺放水杯、蠟燭等容易損壞鋼琴的物品。不得將非學習、個人物品放置在琴房內,如有丟失系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9、外單位或個人借用琴房,原則上不予考慮。如遇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在系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酌情安排。
10、不得將家教學生帶入琴房,不得私自更換門鎖或將鑰匙轉借給他人。
11、違背以上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造成設備損壞和丟失的,應按價賠償;對故意損壞者,一經查清將加倍處罰,嚴格處理。
1、負責整個琴房樓的日常管理、清潔衛生、安全監督等。管轄范圍包括:舞蹈廳、學生琴房、教室及各樓層的樓梯、樓道、走廊等整個琴房樓的公共場地(不含衛生間)。
2、琴房樓的設備財產,應按規定督促學生規范使用。對損壞財產設備以及違反琴房使用規定者,及時上報反應情況。
3、負責檢查和分發《儀器設備使用記錄》。對該《記錄》應認真的查閱、核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及時上報系辦公室或分管領導。
4、嚴格管理好琴房樓各琴房的鑰匙。不準將琴房擅自借出或挪為他用,更不允許借給非本系學生。如有需要,必須經系批準并辦理相關手續,方可使用。
5、嚴禁任何非本系學生和閑雜人員進入琴房樓。如發現應及時制止。不能制止者應及時向琴房主管領導反應。如遇突發事件,應及時與學院保衛處聯系。
6、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遲到、早退或擅自離開崗位。晚上下班前一定要例行檢查,確保各室人員清場,關閉電源、門窗。琴房開放時間為:早上7:00~晚上10:00。
7、當班期間做到態度和藹、耐心周到、勤思勤跑。遇到問題要先說理解釋,后按其規定責成執行,避免與師生不該有的爭執現象。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主動配合主管領導處理管轄范圍內發生的任何問題。
8、琴房管理員要嚴格執行本《規定》要求,堅持原則按章辦事、行事。做到不該辦的事情堅決不辦,不該放進來的人堅決不放,不該開的門堅決不開。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二
一、認真遵守作息時間,嚴格按照統一安排時間(周一至周五12∶10至13∶40)到琴房練琴。其余時間嚴禁進入,否則取消使用資格(特殊情況必須由指導老師向總務處提出申請獲批后才能使用)。
二、不準弄臟和損壞琴房墻壁和門窗,不準亂寫亂畫,不準帶食品或飲料及食物進入琴房,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并處以罰款且取消使用資格。
三、不準在琴房大聲喧嘩、打鬧,不準亂串琴房,不準爬窗或私自撬門進入琴房,任何時間不得將無關人員帶入琴房,不得將琴房的鑰匙轉借他人,一經發現作違紀處理,同時取消其本年度練琴資格。
四、琴房內要保持清潔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廢棄物,練琴結束關好門、窗、燈、風扇等,并落鎖。
五、要愛護琴房內的所有設施,故意損壞或人為造成不必要的損壞,照價賠償,情節嚴重者上報學校給予紀律處分,并處以罰款。
六、發現室內設施有損壞或減少,及時向總務處或專業老師報告,否則追究當班練琴人員責任。
七、嚴禁在琴房內有任何違規違紀的行為。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三
為規范琴房使用管理以及滿足鋼琴愛好者練琴的需求,琴房將采取預約制度來進行管理,具體方式如下:
一、預約方式:
1.琴房采取現場預約的方式進行,本學段的預約時間為9月26日(e課表)中午,地點在琴房值班室。
2.除個別選修特定課程的同學外,每位同學每天可預約半小時的琴房使用時間。
3.每次預約時間的有效期為一學段,在下一學段開始時,琴房將重新接受預約。
二、使用須知。
2.每日(除周末外)12:30-14:00和16:30-18:30為預約練習時間段。在此時間段除了個別課程需要,琴房將開放給需要進行音樂練習的學生使用。
3.預約過的學生可在自己預約的時間段內享有該琴房的優先使用權。
4.若學生在自己預約時間段的前十分鐘沒有出現在琴房,該學生將失去當日預約時間段的優先使用權。
5.未被預約的時間段里,琴房的使用將采取先到先得的政策。
6.除上述時間之外,學校音樂課程將擁有琴房的優先使用權。在該時段,無課的學生在琴房未被音樂課程占用,且不違反學校其它規定的情況下,也可使用琴房進行個人練習。
7.使用琴房的學生或教師應妥善使用琴房里的鋼琴、椅子和譜架等設施。
8.使用琴房的學生或教師應在離開琴房時帶走自己所有的個人物品。若因將個人物品遺留至琴房而導致的個人物品丟失,學校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9.使用琴房的學生或教師應注意琴房內衛生,不得在琴房內亂丟垃圾。
10.琴房是為音樂練習而設置的公共空間,嚴禁在琴房內做與音樂練習無關的事情。
11.為保證琴房衛生,嚴禁將食品和有色飲料帶入琴房。
12.凡是違反上述規定的琴房使用者,學校將會限制其琴房使用權。情節嚴重者將直接失去琴房使用權。
三、管理人員。
琴房管理制度的實施和監督由鋼琴演奏工作室的學生擔任,管觀路老師擔任負責老師。
四、本管理辦法旨在倡導學生自主、自覺、文明和誠信的行為,請同學們遵守使用公約,共同維護琴房使用秩序。本辦法將試行一學期,如有問題請以郵件形式聯系。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四
學生琴房是我院主要的學生學習場所,為保證琴房的正常秩序,特對學生琴房的使用作如下規定:
一、琴房實行定量打卡使用的管理制度,本院學生均需辦理使用琴房和領取琴卡的手續。
二、學生每次拿鑰匙進琴房練琴,時間不得超過3個小時,如超時,計算機系統將自動扣除其本學期10次的練琴時間。
三、禁止互串琴房,如若發現,扣除其本學期10次的練琴時間。
四、進琴房練琴時,如發現鋼琴或其它樂器有損壞,必須及時向琴房管理人員報告,責任由前一位使用者承擔。如發現損壞而沒有及時報告,責任由正在使用者承擔。
五、愛護公物。不得搬動或損壞琴房內的鋼琴和其它樂器(鋼琴位置由實訓中心統一擺放),如私自挪動鋼琴位置,扣除本學期20次的練琴時間,損壞的物件按本身價值賠償。
六、琴房內放置的樂器,如果需要搬出時,必須經相關領導批準。私人的樂器需要搬進或搬出琴樓時,均需在琴房管理室登記。私人物品及貴重物品琴房不予保管,遺失概不負責。
七、琴房使用者離開琴房時,必須鎖窗、關燈、蓋上琴蓋和鎖好門。否則將扣除本學期20次的練琴時間。
八、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將扣除本學期10次的練琴時間:
1.攜帶食物及其它生活用品(除個人樂器、書、譜外)進入琴房。
2.在琴房吃東西(包括口香糖、飲料等)。
3.在琴房亂涂亂畫,在琴房內粘貼、釘掛物品等。
4.在鋼琴上放置熱水瓶、飲水杯或其它雜物。
5.遮擋觀察窗和倒鎖門。
6.在琴房及樓道內大聲喧嘩。
7.穿拖鞋進入琴房。
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將沒收琴卡并扣除當月全部練琴時間:
1.在琴房內吸煙(包括樓道、廁所)。
2.在琴房內使用電熱器具。
3.將琴房鑰匙帶出琴樓,私自配琴房鑰匙。
4.私自調換琴房、占琴房。拿了琴房鑰匙后不在琴房練琴,不及時還鑰匙。
5.將琴卡轉借他人或借用他人琴卡。
6.未經打卡進入琴房。
十、尊重教師及管理人員,服從并積極配合管理人員的管理。如有問題,可向有關部門或上級反映,不得與管理人員爭吵。
本規定由實訓中心負責解釋。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五
為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全院教師、學生的教學和練習用琴及公共衛生,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琴房管理人員(事務干事和傳達室值班員)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和服務意識做好琴房的管理工作。
二、傳達室值班員應做好音樂教學樓的日常安全工作,加強對琴房的監督作用,外來人員進入音樂教學樓要進行登記。
三、全院師生要愛護琴房內的一切教學設施,嚴禁在鋼琴上放置開水杯及其他可能對鋼琴造成損害的物品,嚴禁在琴房內吸煙和亂扔垃圾。
四、琴房內的.樂器、電、暖、門、窗、桌、椅等設施一旦有損壞現象發生,由當事人或琴房全體成員承擔維修費用和賠償費用。
五、琴房鑰匙不得隨意轉借他人,畢業時及時交還管理人員。
六、琴房內的衛生由本室成員負責。琴房應保持室內清潔,不要在墻壁上隨意張貼圖片及其它物品,更不要在室內亂寫亂畫。
七、學生對自己的物品應妥善管理,一般不要放在琴房,如果放在琴房發生丟失,院上不負責賠償責任。
八、本院琴房只用于本院教師、學生教學和練習,外單位人員一般不得入內,不允許教師和學生在琴房給私人學生上課。確因特殊情況需借用琴房者,必須請示分管院長同意。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六
一、工作期間參加每月一次學校組織的教師教育政策法規、教育理論的學習。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師德,完成教育教學工作。
三、未達大專學歷的中青年教師(年齡女性40歲以下,男性45歲以下)應參加提高學歷學習。
四、做好安全工作,教師行為符合《教師工作安全行為規范》的規定。
五、按校本培訓工作的要求,每位教師每學期做到聽3節所任學科年級的課程;上2節公開課;開展2次教改實驗或教研活動。每學年寫800字以上的實驗總結或論文。所在學校要做好培訓登記和歸檔工作。
六、按要求參加各種培訓、教研活動和業務競賽活動。
七、工作期間參加每月一次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業務學習。
責任。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七
1、琴房使用實行憑琴卡領用制。一卡一琴房,無琴卡人員不得進入琴房。學生須持琴卡領取鑰匙,離開琴房時,須將鑰匙交回。其他人員不得進入學生正在使用的琴房。任何人不得轉借琴卡。
2、實行琴房流動制。1個琴點為一個流動使用時間單位。嚴禁將鑰匙帶出樓外或轉借他人,嚴禁領鑰匙后空置琴房。除揚琴、古箏、貝提、馬林巴、手風琴等大件樂器外,學生不得將小件樂器及個人物品置留琴房。
3、使用琴房實行具體時間登記制。每兩個小時為一個琴點,不足一個小時的不計琴點。每周及格琴點為8個。及格琴點不足者,一次班級批評并通報家長,學期累計二次不足者通報批評并停止使用資格三天,累計三次不足者取消琴房使用資格一學期。每學期學校進行一次優秀技練學生的評比表彰。
4、琴房公物保護實行使用人負責制。學生使用琴房時,應先注意檢查鋼琴、門窗、桌椅等公物情況,如發現缺少、損壞等問題時,使用者必須及時報告值班室并登記。發現問題不事先報告或不報告者,相應責任由發現問題前的最后一名使用者負責。
5、琴房的鋼琴、琴凳、課桌、椅、譜臺等教學設備必須按學校要求規范擺放,不得隨意搬動和私自搬離琴房。
6、進入琴房的學生必須認真技練和學習,不得做與技練和學習無關的事情。除學習之外的活動均視為違紀。
7、正常使用時間內,使用者離開琴房間隔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嚴禁互串琴房,不得干擾他人技練。
8、使用者要保持琴房整潔。嚴禁在鋼琴上放置小件樂器和水杯等其它物品。嚴禁將食品、飲料等帶入琴房。嚴禁在琴房抽煙。
9、嚴格執行附中《琴房財產保護責任書》和《鋼琴保護責任書》。
所有使用琴房的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各項使用管理細則。如有違反,學校將予以相應的管理處理。對于違反上述禁止性規定的違規行為或嚴重違紀行為,特別是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或造成安全管理事故的責任人,學校將依據校紀嚴肅處理。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八
一、琴房由文化館專職人員負責管理。
二、使用前應先向文化館主管人員申請,經批準簽字后,排練人員方可進入。
三、凡進入琴房的人員必須愛護鋼琴,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機、酒精等),不得在琴房內放置閑雜物品,不得進行無關活動,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琴房使用后需及時打掃衛生、蓋琴、關窗、鎖門、還鑰匙、登記。
五、嚴禁在琴房內損壞鋼琴如刮鍵、劃琴、在鋼琴上放重物,在門窗、墻壁上亂涂亂畫。
六、嚴禁帶食物進琴房或大聲喧嘩。
七、嚴禁擅自把琴房鑰匙帶離文化館或私配琴房鑰匙。
八、遵守所申請的使用時間。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九
為了全面落實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的精神,根據省、市關于教師校本培訓的有關精神,加強對校本培訓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業務進修制度:要求教師每周利用業余時間到圖書館、閱覽室或網絡系統進行自培自練;同時,積極鼓勵教師參加各種學歷和非學歷的教育和培訓。內容包括:
2.分層培訓、整體推進制度:針對我校教師教齡結構和發展水平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層培訓。共分為三層次:年輕教師培訓、骨干教師培訓、名師培訓,分別制定相應的培訓目標和計劃,層層遞進、環環相扣。
3.校本教研培訓制度:教研組開兩周集中半天時間,確定主題,由專人主講,學習教育教學理論,最新教改動態,探討教育教學體會;組織全組成員按照學校工作要求有序組織集體備課,技能培訓,三課匯報課、研究課、示范課,活動和課題研究。
4.活動考勤制度:在開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的過程中,將設置考勤登記表或手冊,對全體參加教師進行嚴格的考勤,無故曠缺者作為曠課處理。
5.學分登記制度:參加校本培訓和校本教研的教師,教研處和教研組共同根據教師參加培訓的數量和質量進行整理評定,上報縣教育局和教師進修學校按校本培訓規范性學分登記辦法申請相應的學分。
6.過程督查制度:學校對校本教研和培訓工作實行動態管理,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強化六種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參與態度;一切為了學生態度;團隊合作態度;勤于研習態度;善于反思態度;合理利用業余時間豐富自己專業的態度。堅持做到勤學習、勤鉆研、勤反思。
7.資料建檔制度:學校對開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活動以及教師參加該活動的各種資料,做好建檔工作,將課程理念、教學觀、學生觀的認識和變化、收獲和感悟記錄下來,做好教師個人專業成長過程資料的積累。
龍泉街道安居小學。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
教師琴房是教師給藝術類專業學生上鋼琴、聲樂課的場所。為加強管理,保證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訂此制度。
一、上課學生必須按照系、專業、任課教師的安排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學習。
二、不允許在琴房做與教學無關的`事情。
三、必須保持琴房衛生,不允許在琴房吃東西、亂丟雜物;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鋼琴屬貴重教學設備,教師、學生必須愛護,不得人為損壞,否則照價賠償。
五、嚴禁教師在琴房教授私人學生。嚴禁將非本院學生及其他人員帶入琴房或使用琴房內設施、設備。
六、琴房設備出現故障時,到琴房管理員處領取設備維修單,并按要求如實填寫后交琴房管理員,由琴房管理員聯系相關人員維修。
七、為了保證琴房安全,不允許在琴房點蠟燭和使用練琴無關的電器。
八、教師琴房定期安排學生打掃衛生。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一
琴房是用于鋼琴教學和學生練琴的專用場所,為實現琴房的規范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使用琴房的全體師生應自覺維護琴房內秩序,愛護琴房衛生,不吸煙、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和其他雜物。
2、使用琴房及設備,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愛護房內設備,因責任事故造成設備損壞的,要追究使用人的責任。
3、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拆卸、安裝、調換或借出琴房內儀器設備。
4、琴房及房內儀器設備一般不外借,確需外借時,必須辦理借用手續并經系主任批準。
5、未經同意,與專業學習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琴房,更不得擅自動用任何設備。任何人不得在琴房亂串、嬉鬧。
6、養成良好的用琴習慣,使用時要自覺維護鋼琴及其他設備的安全和整潔,用琴后要自覺關斷電源等設備,關好琴房門窗。
7、鋼琴及設備若有損壞,應如實報告,并填寫登記表。凡損壞、丟失儀器設備,均應查清原因,并按照學校相關管理制度予以處理。
8、琴房每次使用后,管理員要核查房內設備,檢查電源等設備和門窗是否完全關好。
9、琴房內嚴禁煙火。管理員要定期清潔房內衛生,并經常檢查琴房內的安全和消防設施,經常檢查琴房設備,發現異常或隱患要及時處理和報告。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二
第一條 學校教代會制度是學校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實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基本形式。也是校領導廣泛聽取教職工意見,促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第二條 學校教代會在同級黨組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按照規定行使職權。
第三條 學校教代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四條 教代會行使下列職權:
二、審議通過學校內部重大管理體制改革方案以及其他與教職工利益有關的重要規章制度;
三、討論決定學校教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事項;
四、評議和監督學校領導干部和職能部門的工作。
第五條 校長要定期向代表大會報告和通報工作,尊重教代會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職權。
第六條 學校教代會要尊重和支持校長以及職能部門正確行使管理權。教育教職工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責任感努力完成各項任務。
第七條 凡我校在編教職工均可當選為學校教職工代表。代表應具有參政議事能力,為人正派,辦事公道,熱心社會工作的基本素質。
第八條 學校教代會代表人數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職工人數的25—30%,人數多少以有利于教代會開展活動為原則。
第九條 代表實行常任制,履行教代會職權。
第十條 學校教代會每年至少召開1—2次代表大會。
第十一條 因調離工作崗位或退休教職工不再履行代表義務,可由原工會小組另選他人替補空缺。
第十二條 工會是學校教代會的工作機構。
第十三條 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開。選舉和表決須到會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能有效。
第十四條 特殊情況,經多數代表提議,經同級黨組織的批準,可以臨時召開代表大會。
第十五條 代表的.義務
一、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模范地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斷增強主人翁意識,提高執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覺性和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素質和能力。
二、密切聯系教職工群眾,及時聽取和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做好群眾工作。
三、積極參加教代會的活動,努力貫徹、宣傳會議精神。
第十六條 代表的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有權向學校領導和職能部門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三、有對學校教代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三
學校安全工作關系到整個社會穩定,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幸福,關系到學校的生存與發展,關系到學校中心工作能否正常開展。安全工作只有起點,而沒有終點,其責任重于泰山,必須常抓不懈,警鐘長鳴,防微杜漸。安全工作是以提高全體師生自我安全防護意識為宗旨,以避免各類等級事故或案件的發生為目標。
認真學習和貫徹國家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關于做好安全工作的有關文件,建立、健全安全組織和網絡,狠抓日常管理,堅決杜絕因失誤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積極做好事故、案件預防工作,消除轄區安全隱患,努力為師生營造一個安全、文明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1、教學區、生活區安全:
(1)各年級主任要加強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力度,制定相應措施,教育引導師生建立良好、和諧、新型的師生關系,用科學的方法教育、引導、啟發學生,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目標;積極研究學生的心理、生理變化,加強心理輔導,嚴禁打罵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年級組組織各項活動,都要周密考慮安全因素,切實把安全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做到時時講安全,事事抓安全,安全工作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獎罰兌現。
(3)加強用電安全管理。各班級教室,不準私拉電線,亂接開關;學生生活區不得使用明火,師生宿舍均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
(4)體育課及活動課,教師應全程跟蹤,督促學生注意安全;活動量大的訓練項目,要向學生講清要求及注意事項,問清學生能否參加,不得勉強。
(5)加強管制刀具的檢查與收繳。每次收假,班主任和生活老師或教官要對學生所帶物品進行檢查,凡帶有棍棒、刀具、紗布、鐵鏈等器械要收繳到德育處。
(6)值班教師要按時到崗到位,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2、交通、乘車安全:
(1)各班主任應把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作為夕會的重要內容;教育學生禁止在道路上打鬧、追逐。
(2)各年級組要結合學校接送工作,每月對學生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明確乘車安全規定及注意事項,講評各班安全工作。
(4)各年級組要堅持學校學生餐前餐后排路隊和課前、睡覺前清點學生的規定,切實加強學生業余管理工作。
3、飲食衛生安全:
(1)嚴格執行飲食衛生安全管理規定。
(2)教育學生食用合格食品,定期(每月)對教室、生活區、飲水機消毒。
(3)教育學生飯前便后洗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4)教育學生合理飲食,防止學生暴飲暴食。
(5)嚴格按照學校醫務室的要求,采取相應措施預防疾病,學生生病后要按照校醫要求及時處理(送市級醫院、通知家長、提醒學生服藥),防止出現病情延誤。
4、校產校舍安全:
(1)每月組織一次校產校舍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
(2)每位教師都是學校的主人,都要保持高度警惕,關心校產校舍及其它設施安全,發現問題及時報學校總務處。
(3)各年級組要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切實做好防盜防火安全工作。
5、教學設施安全:
(1)電器、教具使用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如有故障要及時排除,嚴禁不按照規程操作。
(2)體育器械在使用前,教師要進行認真的檢查,在確保完好后方可組織學生使用,使用時,教師要親自組織,不得離開現場,要隨時關注學生的活動,加強保護,嚴防訓練事故發生。
(3)加強對學生進行日常養成教育,教育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嚴禁學生在樓道、樓梯內奔跑追逐。
(4)加強對實驗室、電腦機房等特殊場所的管理,指導學生按規程操作。
(5)完善安全設施建設,加強安全常識教育,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安全工作是事關學校生存與發展的大事,安全工作不是中心影響中心,不是全局但影響全局,讓我們分校全體師生積極行動起來,形成一個人人講安全,事事抓安全,處處防安全的良好局面,共同營造一個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
分校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分析安全形勢,查找安全隱患,研究解決辦法,切實將事故和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四
為了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學校每位教師必須把確保學生安全作為重要工作來對待,樹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防微杜漸,萬萬不可麻痹大意,責任到事、到人。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教育教學過程中應注意的安全管理事項規定如下:
1、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2、凡發現學生未到課堂,任課教師須查詢原因,半小時不到的,及時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必須尋原因,并通知家長查明原因。
3、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非常規危險活動、游戲或實驗。
5、發現學生意外傷害及時報告并協助妥善處理;
6、教職員工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7、教職員工不得私自拉接電線,發現漏電、短路等及時報告;
8、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9、值日教師須嚴格執行職責,加強學生巡視和核查工作。
10、教師在預知或發現易造成學生傷害的不可抗拒因素或可抗拒因素,應及時報告學校。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五
1、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單位、人員必須執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單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身份證件,并由施工單位負責逐個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報學校總務處備案。
3、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4、施工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有專門的值班巡邏人員,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5、施工單位人員要統一到學校總務處辦理《臨時出入證》,服從門衛管理,攜帶物資出門,施工單位應簽發出門證,否則,門衛有權暫扣查詢。
6、施工車輛進入校區不準鳴號,應減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園,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六
二、音樂室的使用,須征得管理員的認可,并按規章制度使用。
三、由管理員制訂本室使用計劃,并由管理員監督做好使用記錄。
四、各班同學在本室上課,要遵守紀律,愛護室內的一切用品。
五、到室內活動的同學不要坐在把桿上,擺放桌椅時,要輕拿輕放。
六、做好室內凳、樂器的整理工作和室內衛生工作,確保專用教室的正常使用。
七、加強音樂設備管理,嚴防人為損壞。
八、不準在音樂室打鬧、喧嘩,營造良好的教育氛圍。
九、音樂設備、樂器外借,須由總務處審批,并辦理相關手續。
十、要經常打掃,保持室內清潔。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七
教學是學校工作的中心環節,教務辦公室是學校教學工作的重要辦公場所,起著承上啟下、上下協調、方方面面聯系的作用。辦公室的文明程度、精神面貌,既對學校教務工作具有引領作用又是學校對外的一個窗口。因此,對教務辦公室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做到地面整潔、窗臺潔凈,門窗、墻壁無灰塵;小單間無雜物,物品擺放有序;廁所沖刷干凈,洗面臺、玻璃清潔,無雜味;個人物品擺放有序,桌面上擺放臺歷、水杯、常用書本等少量物品,不堆砌;辦公桌擦洗干凈,不亂貼。
切忌大聲喧嘩、高聲談笑,不串崗、聊天,不吃零食;更不得在辦公期間打瞌睡、炒股、看電影、玩電腦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
教務辦公人員必須按時到崗,有事必須提前請假;工作期間要堅持在辦公室辦公,不得早退。傳達、布置各處室、年級部有關工作,要做到及時、優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善待人、親接物,工作要主動,態度要和氣,辦事要盡心。家長、外客或領導來校,藝術、禮貌地做好接待工作,宣傳辦學理念、加強家校溝通工作,形成教育合力;本校教師來了解情況,辦公室人員應立刻放下手頭工作,熱情接待,盡快辦理,決不能不理不問,聽之任之。
切實擔負主人翁職責,節水節電節紙張;不開無人燈、無人電腦。
及時關鎖門窗,保障辦公室安全,貴重物品隨身攜帶。最后離開辦公室的人員必須對辦公室作好檢查巡視,及時切斷電源,關鎖門窗。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八
1、校衛隊在學校總務處的領導下負責校內的治安、防范、巡查、守護等工作和案件、事故發生時的現場保護工作。
2、平時負責對校內的日、夜巡邏,節假日搞好護校工作。
3、不定期的對校內開展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
4、注意發現隱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議,協助總務處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5、控制外來人員進出校門,嚴格來客登記制度,校內學生進出校門注意檢驗有關證件。對超過學校有關規定時間進出校門的學生應逐個登記,并將情況報告有關部門。
6、注意掌握學校內治安動態,對發現打架、斗毆、破壞安全、擾亂教學秩序的人和事,主動前往阻止,并報告有關部門或“110”,確保校園穩定。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九
學校信息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度1.電教是學校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有關工作人員應樹立為教育教學服務的觀念,為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擴大學生知識領域作出努力。
2.管理好電教設備,建立入帳、領用、出借、報廢和賠償等制度,帳目要清楚。
3.熟練掌握電視機、錄像機、攝像機、vcd、收錄機、投影儀、多媒體等儀器設備的性能及操作技能。
4.積極為必修課、拓展課、探究課的開展提供和創造必要的條件。
及時、完整記錄好每次電教室的使用登記工作,隨時備查。
5.配合學校各項重大活動、做好有關資料制作、收集工作等。
6.努力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認真完成學校布置的有關任務。
7.未經領導同意,多媒體資源不得擅自外借。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二十
根據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有關學籍管理的規定,為使我校學籍管理更加規范、公開、公正,便于班主任老師操作,特此制定本規定。
1、任何老師不得主動向家長建議學生休學,不得為學生休學弄虛作假,此項將作為班主任考核內容之一。
2、確需休學的學生,由家長和學生提出書面申請并到教務處領取“休學申請表”,家長填寫有關內容、班主任簽署意見后,將“休學申請表”及病歷、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發票等材料送交教務處,教務處受理后由德育處考察簽字,分管校長審核批準后,報市教育局。
3、每個年級休學的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該年級人數的1.5%,超過的名額需報請校長室批準。
4、畢業年級須在三月底前辦理休學手續,逾期不可辦理。
1、休學的學生需憑本人復學申請、醫院證明和休學證明,且休學滿一年以上,方可申請復學,由教務處受理,填寫“復學申請表”,報請分管校長審核、校長批準,再由教務處開出插班通知書。
2、原則上休學學生不可以提前復學。
3、班主任需憑教務處的插班通知書方能接受復學學生,任何老師不得違規私自接受、安排復學學生。
凡需轉學、借讀的學生提出申請后,首先由教務處受理,填寫轉學、借讀申請表格,然后由分管校長審核后報請校長批準簽字,辦理有關繳費手續,再由教務處開出插班通知書,班主任需憑教務處的插班通知書方能接受轉學、借讀的學生,任何班主任不得拒收,任何老師也不得違規私自接受、安排轉學、借讀的學生。
插班通知書一式二聯,一聯作為存根,一聯給學生本人交班主任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