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應急預案的工作是一項基礎、長期且系統的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合作和努力。掌握正確的應急預案是保障個人和社會安全的重要舉措,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
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一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緊緊圍繞“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我公司在道路運輸生產過程中發生道路運輸重大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道路運輸事故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
3、快速反應,處置得當。建立應對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4、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當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要在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開展搶救、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5、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當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征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時,要以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服從政府統一指揮,保障救援供給。
1、領導小組。成立公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2、工作職責。統一領導公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負責制定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參加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3、現場處置機構。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4、應急車輛。公司指定車作為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車輛。
本公司運營車輛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后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1、立即搶救。當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本公司在現場的工作人員,首先查看事故嚴重程度,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2、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3、啟動預案。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經核實和確認后,將情況報告公司第一責任人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研究部署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成員,立即帶領救援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救援工作。
5、現場施救。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要積極協助配合,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6、通信聯系。開通與現場救援指揮部、交通主管部門等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進展情況。
7、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設備、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8、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要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1、救治和善后處理。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會同保險公司開展道路運輸事故理賠工作。
2、事故調查。公司應積極組織自查并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做出處理。對道路運輸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修改完善預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1、報告程序及要求。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有關人員必須采取措施搶救傷員,并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公司在接到事故報告后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的內容和要求,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所屬地縣(市、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2、報告內容。報告的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簡要經過、經濟損失估計、原因判斷、控制情況、相關情況、報告聯系等。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損失估計。事故及險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7)、報告聯系。事故報告人姓名、住址、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1、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專業人員并加強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2、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救援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務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經費。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3、加強通訊信息報告。
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道路運輸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公布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事機構搶救人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1、總結評估。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應急救援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檢查應急救援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應急行動評估報告于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3日內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
2、表彰獎勵。對在實施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部門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3、責任追究。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二
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和消除事故危害,保護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河北省危險化學品災難應急救援預案》,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1.3概念與分級。
1.3.1概念。
本預案所稱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在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經營和廢棄危險化學物品處理過程中,由一種或數種危險化學品或者其能量釋放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事故。包括由危險化學品引起的燃燒、爆炸事故、泄漏事故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其它事故。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分為四級。
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含1億元)以上的事故;100人(含10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10萬人(含10萬人)以上的事故。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10人以上不足30人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10人以上不足30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不足1億元的事故;50人以上不足100人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5萬人以上不足10萬人的事故。
較大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3人以上不足10人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3人以上不足10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事故;30人以上不足50人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1萬人以上不足5萬人的事故。
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不足3人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不足3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事故;不足30人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不足1萬人的事故。
1.4適用范圍。
1.4.1本轄區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
1.4.2上級認為臨近區域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需要本市支援的(市政府批準)。
1.4.3市政府認為需要處置的其它事故災難。
1.5工作原則。
1.5.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實施科學指揮,最大限度地降低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1.5.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
1.5.3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發生后,應以現場當地鄉(鎮)政府和本企業為主,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待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人員到達后,服從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領導,協助其工作。
1.5.4平戰結合,預防為主。堅持事故應急救援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工作。
2.1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市政府辦公室、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消防科、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市衛生局、市交通局、市質監局、市環保局、市建設局、市氣象局、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委宣傳部、市廣播電視局、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政府。
市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職責是:負責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工作。
2.2指揮機構與職責。
總指揮:市政府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市安監局局長。
市公安局局長。
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安生產監督管理局,電話2222990)。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職責。
2.2.1凡本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發生事故后,需要啟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時,由總指揮發布啟動本預案命令。
2.2.2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現場搶救工作。
2.2.3負責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匯報應急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爭取上級和華油援助。滄州市應急救援辦公室電話:2070056;華油消防支隊電話:119;煉油廠消防中隊電話:2735119。
2.2.4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具體方案、措施等各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決策,并組織實施。
2.2.5發布撤銷、救援、協調等各方面的臨時性命令。
2.2.6負責向媒體迅速、如實傳遞發布信息。
2.3成員單位職責。
2.3.1市政府辦公室:承接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總指揮提供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3.2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全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應急救援模擬演習;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
2.3.3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災區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維護事故災區社會治安;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2.3.4市公安局消防科:負責制定泄漏和滅火撲救預案;協調消防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組織受傷人員的搜救。
2.3.5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3.6市衛生局:負責事故災區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檢測危險化學品對人體的危害程度;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2.3.7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對事故區大氣、水源、土壤進行監測;對有毒化學物質在大氣、水域、土壤中的擴散進行分析,預測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程度,并向指揮部提出控制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有害物質的消除;負責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的調查。
2.3.8市交通局:負責事故災難損壞的交通設施的搶修工作;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負責調度運輸公司、汽車出租公司等單位的車輛,實施救援車輛的保障;負責監督搶險單位車輛的日常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2.3.9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中因特種設備原因而發生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現場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提供所需的技術支持和處置方案。
2.3.10市建設局:負責城鎮燃氣的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有關建筑物的相關技術資料;組織人員緊急處理修復被破壞的相關重大設施。
2.3.11市氣象局:負責為指揮部提供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區域內的`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有關氣象參數和氣象服務。
2.3.12市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調撥和供應。
2.3.13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中應急救援和善后工作的資金。
2.3.14市民政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有關災民的安置和救濟;做好善后工作。
2.3.15市廣播電視局:負責組織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
2.3.16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政府:負責事故發生時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待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人員到達后,服從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領導,協助搶險救援工作。
3.1預防。
市建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控數據庫,加強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公眾的預防意識;安監局和鄉(鎮)安監辦要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做到早發現、早整改;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健全危險化學品事故預警、預報體系建設,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預案。一旦發生事故,做到及時、快速上報。
3.2監測。
市安監局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日常監測,并及時向市政府上報重大事故風險信息。
3.3報告。
3.3.1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要立即向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報告。
3.3.2對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信息,有關部門和單位也要及時通報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
3.3.3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其它災害可能引發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進行事故災難險情分析,并將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相關情況,立即向市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3.3.4應急救援指揮部對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經核實后,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上級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上級有關部門。
3.4預警。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危險化學品災難事故報告后,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根據事態發展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要及時發布事故災難預警信息。
預警包括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時間等內容。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通信、警報器、宣傳車或者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進行。
4.1響應程序。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一旦發生事故,發生事故的企業和當地鄉(鎮)政府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并按照規定向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上報有關信息。
發生較大級別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時,市應急救援辦公室要及時向上級應急辦公室報告有關信息,爭取上級救援隊伍的支援和專家的指導。
4.2啟動條件。
本市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等級達到一般級別時本預案進入啟動準備狀態。
4.3響應措施。
進入啟動準備狀態后,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收集事故有關信息,向專家請教事故救援的指導意見,組織人員做好應急救援前的準備工作。進入應急救援狀態后,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協調指揮下,在專家組現場指導下,開展救援工作。
4.4信息處理。
4.4.1市應急救援辦公室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后,要及時上報上級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發生事故的等級不同,在上報上級的同時,要按規定上報省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4.4.2市應急救援辦公室要跟蹤事故發展、搶救工作進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有關信息,應急救援指揮部需要上級協調解決和提供支援時,及時向上級提出請求。
4.4.3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具體組織有關專業應急機構研究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處理方法,統一信息分析、處理技術標準,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通報事故信息。
4.5指揮與協調。
進入應急狀態后,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搶險的緊急處置工作。其主要內容是:
4.5.1在市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達指令前,指揮當地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救援工作。
4.5.2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傷員進行緊急搶救和醫療移送。
4.5.3落實市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應急救援指令。
4.6緊急處置。
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成員接到市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命令后,應當立即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物理狀態、化學性質和發生事故的不同類別,按照有關規定開展相應的救援工作。
4.7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因危險化學品物理狀態、化學性質和發生事故類別以及有關人員職責的不同,應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及其它應急人員進入污染區域時一般應配備過濾式防毒面具、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裝備;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人員進入污染區域時應配備密閉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裝備。
4.8群眾的安全防護。
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當組織人員做好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其主要內容是:
4.8.3確定應急情況下對群眾進行醫療救助、疾病控制、生活救助的方式和程序;
4.8.4由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群眾疏散、避難過程中的治安管理工作。
4.9社會救援力量動員。
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向上級政府或上級救援機構請求予以支援。
4.10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市環保局負責對污染區域的水源、空氣、土壤等進行分析處理,及時監測、確定毒物的種類、濃度及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環境數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專家組,根據事故現場情況以及環保局提供的環境數據,分析事故原因和發展趨勢,評估、預測事故影響程度及其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提供支持,并寫出分析報告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
4.11新聞報道。
市廣播電視局要按市政府擬定的信息發布方案確定發布內容,并及時進行發布報道。
4.12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報市政府批準,終止實施本方案,應急救援指揮部發布事故應急救援結束命令。應急救援隊伍和指揮人員撤離事故現場。
5.1善后處理。
政府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主要包括人員安置、補償,物資和勞務的征用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安撫受難和受影響人員,保障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獎勵與撫恤。
政府對應急救援處置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獎勵;對因參加應急救援處置工作致病、致殘、死亡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撫恤。
5.3社會救助。
市民政局依法做好捐贈資金和物資的接受、管理、分配、使用與監督工作。
5.4保險。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公司要及時派人員開展對應急救援人員和受災人員的保險受理、賠付工作。
5.5應急救援總結。
本預案終止實施后,應急救援指揮部要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完成應急救援報告。并上報上級應急救援有關部門。
6.1通訊保障。
應急救援指揮部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成員單位負責人通訊錄(通訊錄見附件四),各成員單位也要建立相應人員通訊錄,確保應急指揮部的命令下傳暢通,各成員單位相關信息上報及時。
6.2應急救援的裝備保障。
應急救援的裝備保障根據相關職責,由下列各單位負責保障:
6.2.1交通運輸保障由市交通局負責。組織各交通運輸單位對搶險人員、物資的前運后送工作。
6.2.2醫療衛生保障由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能力的醫院,組成醫療救護隊實施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對人員的傷亡特點,協調醫療藥品和器材。
6.2.3治安保障由市公安局負責。主要做好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和治安管理工作,維護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
6.2.4物資保障由市安監局負責。主要組織全市各危化生產經營企業,根據各企業實際,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在應急響應時,協調、調動各企業的救援物資,保障應急救援的需求。
6.2.5資金保障由市財政局負責。主要調度應急救援時物資所需資金和善后資金的供給。
6.3技術保障。
6.3.1市氣象局要為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應急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氣象資料和氣象技術支持。
6.3.2市安監局要建立本市重大危險源和化學品數據庫,利用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分布情況的數據資源,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
6.3.3充分利用當地石油各大企業的科技人員,建立人員信息庫,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技術專項研究,加強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技術儲備,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6.4宣傳、培訓與演習。
6.4.1組織有關部門廣泛宣傳與應急救援有關的法律、法規,公開報警電話(2222990)、災情受理部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常識的普及工作。
6.4.2培訓。
各應急救援機構單位對應急救援人員要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并做好后備人員的培訓,積極吸收社會志愿者參加,提高公眾的自救、互救能力。
6.4.3演習。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有關企業應根據各自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演習。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應急救援預案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制定,經市政府批準后由政府辦公室印發實施。市安監局根據需要和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的變化情況,以及在預案的實施、演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
7.2預案的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7.3預案的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三
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指揮體系,確保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時,我縣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密切協同配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或減輕環境污染。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協同應對、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措施科學、信息共享的原則。
1、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庫、湖泊等地表水體大面積污染或縣城水源地取水中斷的事故。
2、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受污染區域內存在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故。
1、指揮組織。
縣政府成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組長:協助縣長分管環保工作的.副縣長。
副組長: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
靈丘縣環境保護局局長。
成員單位: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環境保護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水務局、縣安監局、縣交通局、縣公路段、縣民政局、縣衛生局、縣公安消防隊、縣氣象局、縣質監局、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山西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靈丘營業部、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靈丘分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
縣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環境應急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環境保護局分管應急的副局長兼任。
2、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調查,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的統一發布。
危險化學品泄露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縣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參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組建的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
3、有關部門職責。
(1)公安部門:按照事故現場救援指揮組的指令,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協助衛生、消防等部門營救受傷人員,組織疏導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無關人員。根據相關指令,結合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區,嚴格管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預防和打擊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肇事者及相關嫌疑。負責事故涉及路段的交通管制工作,采取積極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發生。
(2)消防部門:負責實施現場搶險救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將事故傷者轉移到危險區域以外。在事故原因及事故車輛所載的危險物品性質特征未明的情況下,采取必要手段有效控制事故災害的蔓延,會同安監、環保部門對危險物品的性質特征進行分析,采取正確的施救方法,直至完全控制災情。
(3)交通部門:負責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經營資質管理,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及道路運輸證管理、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管理,規范危險化學品運輸市場秩序。加強途經水庫、水源地及河流等重要路段安全設施建設,健全警告警示限速標志、減速帶、標線及防撞護欄、護墩、護坪、護墻、避險車道,實施公路安保工程和事故多發路段整治工程。協同公安、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應急運輸車輛,為應急救援物資、疏散人員提供道路運輸保障。協同安監部門對事故車輛裝載危險化學品駁載、轉移,妥善處置事故車輛。參與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1、環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人員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采取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
2、事件發生地周邊居民的安全防護。
(1)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擴散情況所涉及到的范圍設立警戒區,在警戒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志,安排專人警戒,除應急救援人員外,禁止他人進入警戒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2)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范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范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實施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禁止人員在低洼處滯留。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實施安置,并配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
(4)選擇地形有利的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急救,并配備具有防爆功能的救援器材。
(5)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在更大范圍內向事發地周邊居民告知應急防護措施,減小事件的影響。
1、組織保障。
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并成立專門管理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預警、處置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
2、技術保障。
建立危險化學品應急專家庫,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為指揮決策提供專業咨詢。
3、經費保障。
設立環境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列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
4、培訓與演練。
定期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現場應急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廣大群眾,普及危險化學品環境安全知識和防護技能。
(精選11篇)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寫......
范文(通用5篇)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就有可能需要事先......
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四
為了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鎮國應急工作領導機構,由同志總負責,成員。
按照工作任務要求,成立3個應急小組。
(一)、突發事件應急小組
司法所牽頭,派出所及民兵預備應急小分隊30多人,組成應急搶險分隊,主要負責解決突發性事件。要求各單位積極配合,從即日起進入待命狀態,確保聯絡暢通,聽從應急調度,妥善處置突發性事件,做好各項應急搶險準備工作。
(二)、社會治安穩定應急小組
派出所牽頭,司法所、民政所、信訪辦和各單位配合,主要負責做好節日期間的社會治安工作,加大社會治安事件處置力度,積極落實各項社會保障措施,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認真做好種類不穩定因素排查,及時妥善化解各類矛盾,穩定群眾情緒。
(三)、安全生產應急小組
安監站牽頭,派出所、勞動站、農機站和各單位積極配合,主要抓好節日期間安全生產檢查整治工作,積極排除各種安全隱患,及時、有效處理各類安全事故,確保社會大局穩定。衛生院牽頭,工商所、鄉獸醫站和各單位積極配合,主要負責做好節日期間疾病預防和環境衛生工作,加強食品藥品衛生檢查整治力度,堅決防止傳染病流行,嚴防食物中毒,特別是集體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一)、各成員單位及應急小組必須做好節日期間的值班安排,配強領導,留足留夠值班和應急人員,9月30日前將值班安排表和帶班領導的手機和固定電話上報黨政辦公室。
(二)、各單位主要領導要切實重視這項工作,成立專門的機構,落實領導、人員、任務,明確職責,保證每一個工作環節不出漏洞。
(三)、要加強值班工作,落實帶班領導和人員責任,嚴明工作紀律,堅持24小時晝夜值班不間斷,所有成員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節日期間不得隨意外出遠離,不得關閉通訊工具,確保信息暢通。應急工作領導機構人員將隨時抽查各單位值班情況。
(四)各單位要在認真排查的基礎上,針對可能發生的情況,制定周密的工作預案,落實防范應急處置措施,做到有備無患。
(五)要加強請示匯報,妥善處置緊急情況。節日期間,發現重要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向鎮政府和各應急小組報告,并采取緊急措施果斷處置,不得遲報、漏報、瞞報。對凡信息報送不及時,工作不力,以至影響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領導責任。
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五
以建設平安校園為目標,牢固樹立“教書育人、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發揮本校各職能部門的作用,正確、快速地處理本校突發公共事件,確保師生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學校穩定。
本預案適用于大坪中學校內發生的,依據有關規定需要鎮、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協助進行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1)人員傷亡事故;
(2)危及學校安全的刑事案件;
(3)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的緊急事件;
(4)校內發生重大火災的;
(5)校內一次發生食物中毒和傳染病人數在10人以上的;
(6)學生發生群體上訪、鬧事的;
(7)其它突發事件。
在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迅速、高效、有序開展搶救工作。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指揮和組織相關人員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領導小組:
組長:趙明博
副組長:
成員:值周教師、各班班主任
(一)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2、啟動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組織實施救援行動。
3、疏散現場無關人員到安全區域。
4、救護受傷人員和尋找失蹤人員。
5、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的警戒和保護。
6、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7、信息報告。
(二)各處室及相關人員職責
1、帶班領導:負責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和送達,協調聯絡校長和各處室開展工作;負責事故的查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等工作。
2、值周教師:負責突發事件的報告和查處等工作。
3、門衛人員:負責落實《門衛和門禁制度》和突發事件的報告。
4、教導處:負責組織師生實施防、搶、撤和恢復教學秩序等工作。
總務處:負責救援物資、器材、資金的調配。
政教處:負責事故的查處。
團委:負責事故處置前后的宣傳報道。
5、班主任、各處室負責人、各項工作負責人,負責安全事故信息的登記、報告、處理、建檔,按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求開展事故前期的應急救援指導工作;協助處理突發事件,死傷學生的善后事宜;負責執行預案期間有關信息的上傳下達和值班;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實行事故信息報告直接責任人負責制。事故發生后,直接責任人立即向校長報告,領導小組研究后,凡應上報的在2小時內向縣局安全股報告,并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和類型,同時向公安、交警、安監、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告,請示緊急救援。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準確時間、地點、事故簡要經過、原因、等級;事故先期救援情況;建議適應采取什么措施。
2、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拿出先期處理意見,領導師生做好事故處置及救援工作。
(一)校長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安全工作的是直接責任人,事故相關的人是具體責任人。在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趕到場,迅速啟動本校事故應急預案先期處置,采取有力措施,保護師生生命和國家財產,控制事故的擴大。
(二)組織現場搶救
1、應急預案啟動后,安全領導小組立即投入工作。各相關工作按領導小組的.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2、事故發生后要與當地有關部門緊密合作,使救援各部門能順利地進入現場;搶救人員和物資能及時到位;現場秩序能得到有效控制;師生能很快移到安全地帶;受傷人員能及時得到救治,安撫工作能很快進行,促使現場搶救取得成效,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1、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由領導小組對損失的財產進行造冊登記、測量評估,形成材料,該上報的逐級上報。造成人員傷亡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協上級做好安撫工作。
2、凡事故影響正常教學的,各處室應創造條件,克服困難,盡快恢復教學。
3、依照有關規定實行責任追究制。對瞞報、漏報、誤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因工作責任造成國家財產受到嚴重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的事件,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1、事故處理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
2、全校師生要嚴格落實學校制定的安全制度和安排,全校教師要以大局為重,不得相互推諉、貽誤搶救時機。
3、各處室各相關安全工作的人員都要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增強安全意識,提高事故處置能力。
本預案由大坪初級中學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六
20__年春運從2月4日開始至3月15日結束,為期40天。為認真做好20__年我局春運、春節期間公路安全保暢工作,結合南岳實際,特制定本局20__年春節及春運期間公路保暢工作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構建“平安、和諧、有序”的春運目標,切實加強領導,周密安排,落實措施,強化責任,預防和最大限度地減少春運期間發生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保障全區公路暢通和運輸安全,圓滿完成20__年春運工作任務。
二、組織領導。
成立以局長何文利為組長,黨組書記李凌岳為副組長,江天勝、黃曉宏、劉文科、何春蘭、鐘明輝、文蘭、曠鐵良、林國輝、曠偉其、周建平、曠月華為成員的局春運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安排由江天勝同志負責。值班電話:白天(辦公室),夜間及春節和節假日(機關傳達室)。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安排詳見附表。
三、應急工作職責。
一辦公室:負責與區政府、市局和其他有關單位、部門保持聯系,負責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并做好現場媒體活動管理工作。
二工程股:負責組織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隊伍或協助專門的救災隊伍開展應急工作。根據上級的有關指令,督促、指導各養護隊啟動相應處置預案,組織工程技術人員、設計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對搶險工程提出技術方案。
三路政大隊:采取現場交通封閉、搶險、搶修等處理措施;參加暢安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四安全機務股:承擔值守應急、信息匯總、辦理和督促落實;負責應急工作有關通知和會議、會務安排,協調各股室的應急工作,及時收集、編報、反饋應急工作情況和損失統計工作。
五計財股:負責為應急日常工作和搶險行動提供資金保障,監督資金的使用情況,統計上報損失和救災資金的申請工作。
六公路養護隊:成立公路橋梁重大事故應急援助預備隊,隨時準備應對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開展現場救援。
四、應急措施。
建立預警預防機制,二是加大公路巡查與監管力度。重點加強對主干線和主要景區公路的監控,及時清除路障和處理各類路政案件,防止出現攤點占道、亂停亂放、堵塞交通等現象,對重點路段和橋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三是開展辦公、生活區安全檢查。四是加強應急管理。儲備充足的排險清障抗災物資和設備,做好路面的防凍清障工作準備。
一公路養護。
1、突出重點,加強養護。2月4日至2月10日,各養護隊要組織人員對所管轄路段中的陡坡、急彎、險要路段、橋涵、易發生地質災害路段及旅游道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養護,及時排除隱患,清除障礙物,維護好交通安全設施,確保暢通無阻。2月11日至17日各養護隊組織養護人員對全局路面進行全面清掃。2月__日至3月15日,重點加強g107、x061、x037、x038、x039線的清掃。除夕前,各養護隊要保證每天不少于3人上路巡查和保潔工作。
2、搶險隊伍、車輛和機械及物資。為保證搶險需要,組織搶險分隊伍2個共30人;搶險車輛4臺(養護車2臺、指揮車1臺、裝載機1臺);搶險工業鹽30噸、河沙200噸、草袋3000個。養護車、裝載機要保持良好的狀態隨時投入運輸及搶修工作,做到能在最短時間內投入搶險,做好應急保障工作。
3、加強養護巡查。局春運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分兩組上路巡查,分別由江天勝、黃曉宏同志帶隊,發現有危險路段、危橋危涵,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處理,對事故多發和危險路段的警示標牌缺損的要及時補好。
二路政管理。
路政大隊要加大路政巡查與監管力度。在春運期間、特別是雨雪冰凍期間,要加大對主干線和主要景區公路的監控,及時清除路障和處理各類路政案件,防止出現攤點占道、亂停亂放、堵塞交通等現象,確保公路暢通安全。
三其他工作。
1、加強車輛管理。搶險指揮車、養護車及搶修機械一律不得在外過夜,一律停放在機關院內待命,其他未安排值班的車輛一律封存入庫,鎖匙交局辦公室管理,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一律不得動用。
2、加強冰凍氣候期間的安全工作。配足工業鹽、麻袋等防凍物資,具體由工務股、財務股負責采購入庫待用。遇到大雪和冰凍天氣,影響暢通時,南岳養護隊職工應隨時聽從指令上路撒鹽、鋪草袋,組織人員除冰保暢通,確保g107安全通行。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值班制度,除夕、春運期間實行全天候24小時值班,做好值班記錄,值班人員要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隨時聽從指揮和調度,做到人在崗、車在位,發現情況或遇突發事件及時向值班領導報告,確保信息“準、快、實”。每天下午4點50前將本日值班情況分別向劉文科同志報告。劉文科同志負責向區春運辦、市局春運辦報告。
二實行統一指揮高度。搶險隊伍要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得到搶險指令后,時限在1小時內集合。搶險中要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共同協作。
三養護工程隊應做好除夕、春節期間的工作安排,春節值班人員按照安排表進行值班。留隊人員要嚴守工作崗位,堅持巡路,排除路障,確保公路暢通和國家、個人財產安全。
四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在搶險工作中組織得力,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責任。
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七
為保障村民和外來住村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本村經濟社會的發展,營造安定、穩定的社會環境,制定本預案。
1、成立以書記為組長,村主任為副組長的抗災應急工作領導組,成員有:村兩委成員,各村民小組長、小學校長、聯防隊長、村衛生員、農技員、廣播員。
負責領導、組織、動員全村的抗洪救災工作。
2、以若干個村民小組的民兵排為單位,成立若干個抗災應急分隊,兩委責任人和組長為分隊責任人,負責各組的抗災救災工作。
3、以聯防隊為主體,建立村緊急應急分隊,隊長(村主任兼)和副隊長(治保主任兼)為第一責任人,負責全村重點和突擊救災應爭搶險任務。
4、以聯防隊成員組成村消防隊,隊長由聯防隊長兼任。
5、成立應急救防隊,隊長(村書記):村衛生所醫生,各村民小組長(1名),預備役復退軍人(若干名),民兵若干名(每組2名)。
6、村抗災應急突發事件領導組辦公室設在村委會值班室。負責領導抗災應急工作。
治保主任:民兵營長兼任。值班員由聯防隊兼任辦公室主任、報警員(聯防隊員)。
1、確定小學校舍為救災集中安置點由校長負責。
2、若干個應急分隊配備:鋤頭、鐵鏟若干把,高筒雨靴若干雙,三輪車或小車若干部及確定臨時應急可征用的摩托車等交通工具數部。
3、小型消防車一部及配套器材。
4、確定臨時征用對象(村民或企業),保證在緊急需要下能征用到:皮卡、小貨車或轎車等交通運載工具若干部,及時投入搶救急救工作,村書記、主任為第一責任人。
5、擔架六副及村衛生所準備必要的急救器材和藥物等。
6、確保廣播設施及上下聯絡的電話、手機的暢通,所專領導組成員及相關人員為責任人。
1、預警工作
接到上級預警時,應加強值班,做到上下暢通。水利管理員晝夜觀察全村水位及臺風變化,及時通報。廣播員不間斷發出預警或報警。
確保網絡的暢通。檢查、補齊、落實所有應急裝備、工具車救災配備,保證以應急需。
向事故易發地段的村民和各責任區的危房等重點部位發出警報,要求做好撤離準備。
2、抗洪救災工作步驟
——全體領導組成員,各就各位,各負其職,確保:有備、有序、有效。領導、組織、動員村民全力投入抗災救災工作。
——組織應急分隊,將危房對象撤離到小學安置。先人后物,確保人員不傷亡,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各應急分隊負責各責任區重點部位(危房及地勢低洼區域)的疏散、撤離和監控。
——緊急按預案要求征召應急車、船、工具等搶救搶險裝備。統一調度,以應急需。
——組織應急分隊全村范圍內不間斷巡邏、監控災情,搶救突發事件。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1、警鐘常鳴:
(1)平時通過廣播等多種形式,宣傳安全防火,報警要點,器材使用的消防知識,提高村民消防意識。
(2)村消防車常維護,隊員常培訓,保證遇警能出,出警能用,用即見效。
(3)各應設置消防器材的企業和個人,要確保消防器有效、便取,遇警互相支援。
(4)村民應保證村內外所有道路暢通,不亂堆亂搭,堵塞道路。
2、報警:
(2) 村委會值班室人員撥打119報警(以求萬無一失)
——向村抗災應急領導組報警(重點:書記、村主任)
——向龍湖鎮政府通報:通過廣播向全村報警,要求村民趕赴現場幫助滅火。
3、滅火:
(1)村消防隊應在接警的五分鐘內趕赴現場。
(2)在家的村抗災應急領導組成員,應在2-3分鐘內趕赴現場指揮滅火:
a、組織撤離相關人員,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搶救轉移人員和財產。
b、指揮村消防隊和村民,在“119”未到之前,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有效滅火。
c、按照預案,組織各企業的滅火器支援現場。
d、組織救護隊搶救和轉移傷員。
(3)“119”到來后,積極配合,全面滅火。
1、有警地震:
(1)及時組織村民有序疏散到村外安全地段(地勢偏高、不臨水等),時間允許下動員村民多帶上日常用品和食品。
(2)組織各應急分隊逐戶過細,確保組不漏戶,戶不漏人。
(3)組織聯防隊設卡,動員阻止村民回流。
2、無警地震:
(1)災情突發,領導組成員立即在所在地域(責任區)配合各小組長或民兵動員村民緊急撤離疏散。
(2)情況危急,村中村民就近撤離較安全地點,初擬定:
a、小學大操場、宗祠周邊曠野;
b、大宮大埕、籃球場等。
(3)能撤離至村以外的,要求撤離村外,確保更安全。
3、震后自救:
(1)第一時間向鎮、市通報災情,請求支援。
(2) 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搜救:
a、以各應急分隊為單位,逐戶點名、搜索,確認失蹤人員盡可能搜救。
b、緊急應急分隊(聯防隊)對重點地段搜救。
c、組織救護隊搶救轉移傷病員。
d、堅持設卡,阻止無關人員回流,確保余生人員的安全。
4、余震防范:
(1)組織臨時生活安置領導組,多方設法組織必要的日用品和食品,供應群眾,共度難關。
(2)多做工作,穩定村民情緒,安心在撤離地生活,待災情穩定后,組織自救。
(3) 設卡把關,設法阻止無關人員返家,尋人取物,防止意外。
(4)搜尋遇難人員,配合上級,妥善處置,同時做好遇難人員家屬的工作,穩定救災局勢。
1、平時多收信息,防微杜漸,發現苗頭及時疏導,息事寧人。
2、事發時,在家領導組成員,重點是村兩委成員應立即趕赴現場:(1)第一時間報告鎮政府、派出所。
(2)做好承運司機工作,爭取控制好運載工具。
(3)深入群眾了解因。因勢利導,耐心和氣,做好勸導工作,穩定群眾情緒尤其做好重點村民的工作,避免事態擴大。
(4)召集代表談,了解真相和真實要求,合理的給予承諾辦理或協助;對不合理的要求給予解釋,做好代表工作,再做群眾工作。
(5)后及時向相關領導和部門匯報反映,解決處理好善后工作徹底化解矛盾。
3、如事態無法控制,及時向鎮政府、派出所等請求支援,爭取主動,以防事態擴大化。
1、第一時間向派出所或110報案,請求支援,并通報鎮政府。
2、在家領導組成員迅即趕赴現場,指揮聯防隊和應急分隊:
(1)立即隔離雙方人員,設法控制局勢,阻止事態發展。
(2)組織救護隊搶救轉移傷員。
(3)召集雙方代表做工作,先撤人后調解。
(4)勸說雙方人員,退出現場,不讓重新集結,再生事態。
(5)如事態可能無法控制,隨即請求派出所等支援,制止事態發展。
(6)事態平息后,召集雙方代表調查、調解,化解矛盾。
(7)造成后果的,事后配合派出所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處理。
1、第一時間向派出所和110報警,請求支援,即時通報鎮政府。
2、在派出所人員到來之前:
(1)組織聯防隊控制現場。
(2)有必要時疏散周邊群眾。
(3)設法控制犯罪(違法)嫌疑人,阻止其外逃,防止事態或危害擴大。發現疑犯逃竄,組織群眾圍堵。
(4)救護隊盡可能快救治和轉移傷員。
(5)配合派出所抓捕嫌犯,搜集證據,尋找人證等。弘揚正氣,打擊犯罪。
1、組織所有撤離人員有序回遷,妥善安置因水毀、風毀火毀、震毀而無法回遷的人員和家庭。
2、上報災情,爭取政府支持,確保生產自救工作順利進行。
3、對部分受災嚴重的、生活、生產有困難的村民和外來人口進行適當的幫助,協助他們度過難關。
4、修復水毀、風毀、火毀、震毀設施,確保恢復生產自救有堅實的保障。
5、對受傷嚴重,家境困難群眾,給予重點照顧和救助(具體方案另定)。
6、組織災后生產(具體根據受災情況另行部署)
1、本預案未列的突發事件,可參照以上幾種情形靈活處理。
2、本預案所涉及的各支隊伍,有時預案雖未提及,但在事發時也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待命。
3、領導組成員,誰先到現場誰就是現場指揮員,應負指揮責任。
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八
為加強發生在幼兒園內突發公共事件的管理,提高危機應急反應能力優化人,財,物等應急資源配置,建立緊急救助體系,提高行動效率,將突發公共事件給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至最小程度,依據鶴山政府{關于做好全市基層應急預案專項抽查迎檢準備工作的通知}和市,區有關幼兒園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1.2原則。
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協調一致的原則,堅持科學性,嚴密性,程序性的方針,提高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1.3適用范圍。
(4)校園重大治安事件;
(5)其他事件。
2.1成立幼兒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對幼兒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組長:文秀華。
副組長“鐘定科。
成員:楊麗平王美彩梁凱欣呂文倩余艷珍。
2.2領導小組職責。
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緩工作,負責事故應急,救緩重大事項的決策;負責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2.3。
3.1報告范圍。
3.2報告程序。
幼兒園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發現)后,事件現場有關人員應擔立即報告幼兒園負責人,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當地政府,區教育局既有關部門報告。
3.3報告要求。
3.1.1迅速。最先發現或接到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單位和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內響當地政府報告,不得延遲。同時,應當向當地公安等部門報告。
3.1.2準確。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以下內容:(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現象情況(3)事故簡要經過(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5)已經采取的措施(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3.1.2及時。事故情況發生變化后應當及時補報。自事故發生之日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4.1應急處置機構。
成立“幼兒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指揮長:余艷珍副指揮長:呂文倩設立4個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4.1.1救緩后勤組。負責組織應急救緩的指揮工作,負責物資,經費的保障。
4.1.2聯絡協調組。負責信息收集并及時向指揮長報告。及時響委辦,政府辦,市教育局報告情況,負責調度車輛,負責與消防,交警,防疫,醫院等部門的聯絡工作。
4.1.3人員疏散組。負責傷亡人員及親友和圍觀群眾的疏散勸導和安撫工作。
4.1.4事故調查組。負責現場的封鎖,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系,負責參與相關部門的取證和調查工作。
4.2.1幼兒園接到報告后,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長或副指揮部長立即通知相關人員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
4.2.2相關小組按要求立即進入應急救緩狀態,迅速調集力量組織施救和疏散,并適時向公安,衛生等部門請求救緩。
4.2.3迅速開展搶險救治和善后處理工作;
4.2.4做好情況和信息的報告;
4.2.5時間穩定后隨即做好師生宣傳教育及思想穩定工作;
4.2.6開展事故調查。
4.3應急救緩主要工作程序。
4.3.1事發后立即終止有關工作或活動,及時疏散,保護其他學生。
4.3.2在現場的教職工要及時采取正確的急救措施,對受傷害學生進行緊急救治或直接向120急救進行求助,同時向教育局主要負責人報告。
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九
學校無小事,安全最重要,事事必安全,安全工作是我們開展一切工作的基本保證。為確保學生宿舍各類突發事件(含一般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學生財產安全和人身安全,維護學校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學生生命、財產的火災、水災、疾病以及人為的破壞等安全事件。
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人員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人員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學生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校長室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1、加強宿舍的消防安全教育,請消防教官講有關消防自救知識,提高學生的消防自救能力。
2、在學生宿舍內,為防止學生私自接用電器,引發不安全事故發生,生活老師隨時檢查電源插座,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進行檢修。
3、和消防官兵建立手拉手的關系,定期或不定期地到校培訓有關人員,提高宿管老師的防火滅火能力。
4、宿舍內和晚自習教室內禁止焚燒一切物品,與火有關的物品一律不準帶入宿舍和晚自習教室。
5、火情就是命令,要求全體師生提高防范意識,凡在第一時間內發現火情者,必須立即報告生活老師、值班領導,并根據情況,積極采取措施滅火。一旦火情嚴重或判斷火情有蔓延趨勢時,立即撥打“119”火警。打開所有的安全通道,并疏散學生到安全地帶。
1、禁止學生在宿舍區域內追跑打鬧,打架斗毆,喝酒,娛樂,嚴禁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宿舍,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2、發現問題或出現意外情況,應及時匯報,采取妥善措施進行處理。
3、住宿生在校期間,不允許學生出校門,確需出校門的,必須持有班主任或相關年級、德育處的證明,方可出入。
4、不定期檢查宿舍樓安全防范設備,加固宿舍樓護欄,修理門窗,檢修水電,普及安全常識,防患于未然,盡量減少意外事故的發生。
5、對住宿生實行嚴格的宿舍管理。學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他人,不許非住宿生進入宿舍,不允許住校生私自出校門,有事需在外住宿的,必須履行書面請假制度,并明確投宿地址與電話,便于老師及時聯系。
6、學生在宿舍區內發生意外事故,發現人員應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基本的救治措施。同時,立即報告宿管處,通知學校領導或年級組長、班主任,情況嚴重者,撥打“120”急救電話,并積極與家長進行聯系。
7、住校學生在校期間(白天或晚上)若突發疾病出現意外,宿舍管理人員或相關知情人員,必須首先報知校領導、年級組長、班主任、,并爭取在第一時間內送往就近醫院救治。
8、住宿生不許把貴重物品放在宿舍,如有物品丟失應迅速報告生活老師并提供線索,以便查找。
1、學校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學生衛生工作條例》、《學校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辦法》和《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在食品和食堂用料的采購、存儲、加工和供應、銷售等各個環節,加強管理和監督。
2、定期組織學校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身體健康檢查,進行食品衛生、營養知識、食品加工知識的培訓,使他們了解《食品衛生法》等法規的基本精神及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嚴格落實學校食堂從業人員行培訓后上崗制度。凡未取得健康證和未參加食品衛生知識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一律不得從事學校食堂工作。
3、安排專人管理校內食堂,定期和不定期對食堂進行檢查;定期召開食堂承包人會議(作好記錄),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整改;平均每學期聯系衛生防疫部門檢查1—2次;經常征求師生對食堂飲食衛生和食品質量的意見,督促食堂不斷改善食品加工條件,提高食品質量,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4、加強食品衛生安全教育,提高師生防范能力;增加投入,改善學校食堂就餐條件,減少師生外出就餐次數,防患于未然。
5、若遇學生出現食物中毒現象,首先由校醫進行初步診斷,再由班主任聯系家長,將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同時,宿管處、政教處、總務處組織人員進行調查,并報主管局和派出所備案。
1、生活老師隨時對學生密切觀察,發現學生有異常狀況時(如臉色蒼白、惡心嘔吐、肚疼等),應仔細詢問,查明原因,并建議學生到醫院接受治療。學生到醫院應有生活老師陪同。
2、若學生出現嚴重情況(如暈厥、腹瀉不止、大出血、內出血、骨折等),生活老師應立即與值班領導、德育處聯系,同時將患病學生送往就近醫院。值班領導立即將情況報告給分管副校長、校長,同時通知辦公室、教務處、總務處、食堂協查事件原因。若不能由學校護送者,應立即撥打120(至少三次)。發生費用由學校先行墊付。
3、在將患病學生送往醫院的同時通知學生家長。
4、學校行政人員在到達出事現場后應立即參與解決問題。
1、嚴格來客登記管理制度,禁止非住宿生進入宿舍樓。
2、上課期間,學生宿舍樓上鎖,任何人不得隨意出入。
3、做好值班安排,保證每天24小時有人員值班;為值班室人員配備手電、電話等設備,值班人員要晝夜在宿舍樓內巡視發現問題馬上報告,安排保衛人員,晝夜在校內流動值班。
4、全體師生提高防范意識,發現可疑人員及時查問。一旦在宿舍樓內外發現有可疑人員或有撬門、砸鎖、有偷竊行為的人,立即向學校領導、值班人員通報,并將其帶至值班室進行詢問、備案、登記,情節嚴重者,扭送派出所。
5、未涉及到的突發事件,要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及時處理,控制事態擴大,盡量減少損失。
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十
為了保障全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了我校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學校人群高度密集,是傳染病容易傳播的地方,從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學校全體教職工應充分認識學校公共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督促和檢查,認真落實責任制。
通過健康教育課、墻報、專題知識講座、給家長一封信等途徑對全校師生、家長進行傳染病的教育宣傳工作,幫助師生掌握公共衛生基本知識和技能。
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
1、晨檢:晨檢應在學校疫情報告員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或班級衛生員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并做好相應的表格填寫。
2、因病缺勤: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于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每天下午放學前填好因病缺勤表格,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后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病人的早發現。
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及“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治療、早處理”的原則,果斷處置,積極搶救,嚴防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學校指定專人作為傳染病疫情報告人(楊曉強),負責具體傳染病報告工作,并由校長主管,確保傳染病報告管理工作的落實。并且建立由學生到教師、到學校疫情報告人、到學校領導的傳染病疫情發現、信息登記與報告制度。
學校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學校領導、及有關責任人必須30分鐘內趕到事件現場,并組織開展救治、處置工作。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人應當在30分鐘內將相關信息以電話方式向屬地衛生、教育行政部門報告,40分鐘內上傳書面報告。
1、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工作規范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同時,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2、報告內容及時限。
信息報告主要內容包括:事件名稱、事件類別、發生時間、地點、涉及的地域范圍、人數、主要癥狀與體征、可能的原因、已經采取的措施、事件的發展趨勢、下一步工作計劃等。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當學校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組長:(校長,第一責任人)。
職責:對事件做出初步判斷,組織召開相關會議,落實應急工作的部署,配合上級部門做好調查和處理工作。
副組長:
職責:協助組長做好應急的部署、調查和處理工作并具體指導、監督各部門工作落實情況。
成員:
學校要通過堅持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要完善制度;保證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的藥品、經費、通訊、交通等基本設施設備;積極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確保學校公共衛生防控措施的落實。
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
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學區和教育局對學校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對在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十一
為保障村民和外來住村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本村經濟社會的發展,營造安定、穩定的社會環境,制定本預案。
1、成立以書記為組長,村主任為副組長的抗災應急工作領導組,成員有:村兩委成員,各村民小組長、小學校長、聯防隊長、村衛生員、農技員、廣播員。負責領導、組織、動員全村的抗洪救災工作。
2、以若干個村民小組的民兵排為單位,成立若干個抗災應急分隊,兩委責任人和組長為分隊責任人,負責各組的抗災救災工作。
3、以聯防隊為主體,建立村緊急應急分隊,隊長(村主任兼)和副隊長(治保主任兼)為第一責任人,負責全村重點和突擊救災應爭搶險任務。
4、以聯防隊成員組成村消防隊,隊長由聯防隊長兼任。
5、成立應急救防隊,隊長(村書記):村衛生所醫生,各村民小組長(1名),預備役復退軍人(若干名),民兵若干名(每組2名)。
6、村抗災應急突發事件領導組辦公室設在村委會值班室。負責領導抗災應急工作。
治保主任:民兵營長兼任。值班員由聯防隊兼任辦公室主任、報警員(聯防隊員)。
1、確定小學校舍為救災集中安置點由校長負責。
2、若干個應急分隊配備:鋤頭、鐵鏟若干把,高筒雨靴若干雙,三輪車或小車若干部及確定臨時應急可征用的摩托車等交通工具數部。
3、小型消防車一部及配套器材。
4、確定臨時征用對象(村民或企業),保證在緊急需要下能征用到:皮卡、小貨車或轎車等交通運載工具若干部,及時投入搶救急救工作,村書記、主任為第一責任人。
5、擔架六副及村衛生所準備必要的急救器材和藥物等。
6、確保廣播設施及上下聯絡的電話、手機的暢通,所專領導組成員及相關人員為責任人。
1、預警工作。
接到上級預警時,應加強值班,做到上下暢通。水利管理員晝夜觀察全村水位及臺風變化,及時通報。廣播員不間斷發出預警或報警。確保網絡的暢通。檢查、補齊、落實所有應急裝備、工具車救災配備,保證以應急需。向事故易發地段的村民和各責任區的危房等重點部位發出警報,要求做好撤離準備。
2、抗洪救災工作步驟。
——全體領導組成員,各就各位,各負其職,確保:有備、有序、有效。領導、組織、動員村民全力投入抗災救災工作。
——組織應急分隊,將危房對象撤離到小學安置。先人后物,確保人員不傷亡,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各應急分隊負責各責任區重點部位(危房及地勢低洼區域)的疏散、撤離和監控。
——緊急按預案要求征召應急車、船、工具等搶救搶險裝備。統一調度,以應急需。
——組織應急分隊全村范圍內不間斷巡邏、監控災情,搶救突發事件。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1、警鐘常鳴:
(1)平時通過廣播等多種形式,宣傳安全防火,報警要點,器材使用的消防知識,提高村民消防意識。
(2)村消防車常維護,隊員常培訓,保證遇警能出,出警能用,用即見效。
(3)各應設置消防器材的企業和個人,要確保消防器有效、便取,遇警互相支援。(4)村民應保證村內外所有道路暢通,不亂堆亂搭,堵塞道路。
2、報警:
(1)村民或企業發現火警應立即報警:
a、火警:119;村消防隊(聯防隊)和村委會值班室電話。
(2)村委會值班室人員撥打119報警(以求萬無一失)。
——向村抗災應急領導組報警(重點:書記、村主任)。
——向龍湖鎮政府通報:通過廣播向全村報警,要求村民趕赴現場幫助滅火。
3、滅火:(1)村消防隊應在接警的五分鐘內趕赴現場。
(2)在家的村抗災應急領導組成員,應在2-3分鐘內趕赴現場指揮滅火:
a、組織撤離相關人員,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搶救轉移人員和財產。
b、指揮村消防隊和村民,在“119”未到之前,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有效滅火。
c、按照預案,組織各企業的滅火器支援現場。
d、組織救護隊搶救和轉移傷員。
(3)“119”到來后,積極配合,全面滅火。
五、抗震。
1、有警地震:
(1)及時組織村民有序疏散到村外安全地段(地勢偏高、不臨水等),時間允許下動員村民多帶上日常用品和食品。
(2)組織各應急分隊逐戶過細,確保組不漏戶,戶不漏人。
(3)組織聯防隊設卡,動員阻止村民回流。
2、無警地震:
(1)災情突發,領導組成員立即在所在地域(責任區)配合各小組長或民兵動員村民緊急撤離疏散。
(2)情況危急,村中村民就近撤離較安全地點,初擬定:
a、小學大操場、宗祠周邊曠野;
d、大宮大埕、籃球場等。
(3)能撤離至村以外的,要求撤離村外,確保更安全。
3、震后自救:
(1)第一時間向鎮、市通報災情,請求支援。
(2)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搜救:
a、以各應急分隊為單位,逐戶點名、搜索,確認失蹤人員盡可能搜救。
b、緊急應急分隊(聯防隊)對重點地段搜救。
c、組織救護隊搶救轉移傷病員。
d、堅持設卡,阻止無關人員回流,確保余生人員的安全。
4、余震防范:
(1)組織臨時生活安置領導組,多方設法組織必要的日用品和食品,供應群眾,共度難關。
(2)多做工作,穩定村民情緒,安心在撤離地生活,待災情穩定后,組織自救。
(3)設卡把關,設法阻止無關人員返家,尋人取物,防止意外。
(4)搜尋遇難人員,配合上級,妥善處置,同時做好遇難人員家屬的工作,穩定救災局勢。
1、平時多收信息,防微杜漸,發現苗頭及時疏導,息事寧人。
2、事發時,在家領導組成員,重點是村兩委成員應立即趕赴現場:
(1)第一時間報告鎮政府、派出所。
(2)做好承運司機工作,爭取控制好運載工具。
(3)深入群眾了解因。因勢利導,耐心和氣,做好勸導工作,穩定群眾情緒尤其做好重點村民的工作,避免事態擴大。
(4)召集代表談,了解真相和真實要求,合理的給予承諾辦理或協助;對不合理的要求給予解釋,做好代表工作,再做群眾工作。
(5)后及時向相關領導和部門匯報反映,解決處理好善后工作徹底化解矛盾。
3、如事態無法控制,及時向鎮政府、派出所等請求支援,爭取主動,以防事態擴大化。
1、第一時間向派出所或110報案,請求支援,并通報鎮政府。
2、在家領導組成員迅即趕赴現場,指揮聯防隊和應急分隊:
(1)立即隔離雙方人員,設法控制局勢,阻止事態發展。
(2)組織救護隊搶救轉移傷員。
(3)召集雙方代表做工作,先撤人后調解。
(4)勸說雙方人員,退出現場,不讓重新集結,再生事態。
(5)如事態可能無法控制,隨即請求派出所等支援,制止事態發展。
(6)事態平息后,召集雙方代表調查、調解,化解矛盾。
(7)造成后果的,事后配合派出所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處理。
1、第一時間向派出所和110報警,請求支援,即時通報鎮政府。
2、在派出所人員到來之前:
(1)組織聯防隊控制現場。
(2)有必要時疏散周邊群眾。
(3)設法控制犯罪(違法)嫌疑人,阻止其外逃,防止事態或危害擴大。發現疑犯逃竄,組織群眾圍堵。
(4)救護隊盡可能快救治和轉移傷員。
(5)配合派出所抓捕嫌犯,搜集證據,尋找人證等。弘揚正氣,打擊犯罪。
1、組織所有撤離人員有序回遷,妥善安置因水毀、風毀火毀、震毀而無法回遷的人員和家庭。
2、上報災情,爭取政府支持,確保生產自救工作順利進行。
3、對部分受災嚴重的、生活、生產有困難的村民和外來人口進行適當的幫助,協助他們度過難關。
4、修復水毀、風毀、火毀、震毀設施,確保恢復生產自救有堅實的保障。
5、對受傷嚴重,家境困難群眾,給予重點照顧和救助(具體方案另定)。
6、組織災后生產(具體根據受災情況另行部署)。
十、其他事項。
1、本預案未列的突發事件,可參照以上幾種情形靈活處理。
2、本預案所涉及的各支隊伍,有時預案雖未提及,但在事發時也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待命。
3、領導組成員,誰先到現場誰就是現場指揮員,應負指揮責任。
附則。
本預案可根據上級的新要求、新形勢和災情等具體狀況在實踐中進行必要充實和調整。
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十二
以建設平安校園為目標,牢固樹立教書育人、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發揮本校各職能部門的作用,正確、快速地處理本校突發公共事件,確保師生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學校穩定。
本預案適用于大坪中學校內發生的,依據有關規定需要鎮、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協助進行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1)人員傷亡事故;。
(2)危及學校安全的刑事案件;。
(3)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的緊急事件;。
(4)校內發生重大火災的;。
(5)校內一次發生食物中毒和傳染病人數在10人以上的;。
(6)學生發生群體上訪、鬧事的;。
在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迅速、高效、有序開展搶救工作。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指揮和組織相關人員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xxx。
副組長:
成員:值周教師、各班班主任。
1、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2、啟動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組織實施救援行動。
3、疏散現場無關人員到安全區域。
4、救護受傷人員和尋找失蹤人員。
5、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的'警戒和保護。
6、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7、信息報告。
(二)各處室及相關人員職責。
1、帶班領導:負責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和送達,協調聯絡校長和各處室開展工作;負責事故的查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等工作。
2、值周教師:負責突發事件的報告和查處等工作。
3、門衛人員:負責落實《門衛和門禁制度》和突發事件的報告。
4、教導處:負責組織師生實施防、搶、撤和恢復教學秩序等工作。
總務處:負責救援物資、器材、資金的調配。
政教處:負責事故的查處。
團委:負責事故處置前后的宣傳報道。
5、班主任、各處室負責人、各項工作負責人,負責安全事故信息的登記、報告、處理、建檔,按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求開展事故前期的應急救援指導工作;協助處理突發事件,死傷學生的善后事宜;負責執行預案期間有關信息的上傳下達和值班;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實行事故信息報告直接責任人負責制。事故發生后,直接責任人立即向校長報告,領導小組研究后,凡應上報的在2小時內向縣局安全股報告,并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和類型,同時向公安、交警、安監、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告,請示緊急救援。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準確時間、地點、事故簡要經過、原因、等級;事故先期救援情況;建議適應采取什么措施。
2、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拿出先期處理意見,領導師生做好事故處置及救援工作。
(一)校長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安全工作的是直接責任人,事故相關的人是具體責任人。在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趕到場,迅速啟動本校事故應急預案先期處置,采取有力措施,保護師生生命和國家財產,控制事故的擴大。
(二)組織現場搶救。
1、應急預案啟動后,安全領導小組立即投入工作。各相關工作按領導小組的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2、事故發生后要與當地有關部門緊密合作,使救援各部門能順利地進入現場;搶救人員和物資能及時到位;現場秩序能得到有效控制;師生能很快移到安全地帶;受傷人員能及時得到救治,安撫工作能很快進行,促使現場搶救取得成效,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1、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由領導小組對損失的財產進行造冊登記、測量評估,形成材料,該上報的逐級上報。造成人員傷亡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協上級做好安撫工作。
2、凡事故影響正常教學的,各處室應創造條件,克服困難,盡快恢復教學。
3、依照有關規定實行責任追究制。對瞞報、漏報、誤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因工作責任造成國家財產受到嚴重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的事件,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1、事故處理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
2、全校師生要嚴格落實學校制定的安全制度和安排,全校教師要以大局為重,不得相互推諉、貽誤搶救時機。
3、各處室各相關安全工作的人員都要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增強安全意識,提高事故處置能力。
本預案由大坪初級中學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突發公共事件。
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十三
為切實搞好我校校園安全工作,預防應對校園暴力、火災、擁堵踩踏、食物中毒、傳染病、惡劣天氣及地震等突發性公共安全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為師生營造一個安全、衛生的環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和應急處理預案。
組長:(校長)電話:
副組長:{副校長)電話:
(總務主任)電話:
成員:領導班子成員、年級組長、班主任、門衛及全體男教師。
嚴格落實責任。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按照安全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對安全組同志具體分工,做到人人負責,職責明確。
(1)總務處要保障安全設施的購置和檢修保養工作,要落實門衛職責,負責配合公安、交警、醫療等有關部門對飲用水、食品、校園周邊的監督檢查工作,要對校門口一定范圍內的游攤浮點進行說服清理。
(2)教導處要加強對師生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養,組織一定形式的安全講座和演練,培養學生良好的守持續、講規則、講衛生的行為習慣,要指導檢查各班級對安全工作的.重視情況。
(3)應急辦公室要加強協調溝通,收集了解有關安全工作的信息、資料、法律政策。發現問題,要及時引導有關部門進行整改,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中,要督導安全工作的具體落實情況。在事故發生后要協助校長,組織搶救工作,要負責事故的善后事宜。
學校安全組成員要保持警惕,提高認識,把校園安全和突發性公共事件當作學校管理的重中之重來做,一旦發現或發生師生校園行兇、中毒、精神病患者、火災、擁堵踩踏、自然災害等突發性公共安全事件時,要立即啟動該應急處理預案。
1、現場控制與報告。
發生安全及突發性公共事件后,發現人要立即通知學校安全事件管理小組有關人員,小組負責人及成員要立刻趕赴現場,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校園保安隊伍控制現場,制止事態漫延。并在第一時間撥打報警(110)消防(119)交通(122)醫院(120)電話,尋求支援,并立即組織人員投入自救自保,并將情況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安機關備案。
2、人員調配:
門衛:負責在校門口等待醫護及救援人員到來,召集、帶領醫務及公安、消防人員到事發地點,立即投入緊急救護。
校長:負責現場指揮、人員調派。
總務處:負責保護現場,就近安排、集中中毒或受傷人員,疏散群眾,做好隔離安置工作。組織事故初步調查、判斷、分析,處理臨時緊急任務。
教導處:負責組織學校男教師、青年職工投入搶救,協助醫護人員輸送重病號到醫院搶救;如有教師受傷,做好班級管理老師的配置。
辦公室:負責車輛調度,第一時間把重病號送往醫院搶救。信息及時匯總上報,必要時組織人員對現場進行隔離和戒嚴。
班主任:時刻要跟本班學生在一起,保護學生安全。
3、逃生線路。
當遭遇火災、地震、暴力等突發性公共事件時,全體師生要根據實際情況,擇選安全便捷的線路,快速有序的逃離災區,疏散到學校大操場。
4、事件處理及原因調查。
保護現場,隔離控制有關人員,對可疑物品取樣封存;留樣的和現場取到樣品送公安或防疫部門進行技術鑒定;分析事件原因,根據現場調查和技術鑒定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確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訓。對事件責任人進行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公安機關。
5、匯報。
發生安全事件后,學校各部門要加強管理,自覺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進行總結與完善,將情況及時向全校通報,對師生進行教育,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根據事故處理情況,學校安全管理小組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事件原因及處理情況報上級有關部門。
1、報警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電話:120。
2、應急指揮人員:
xx、值日行政干部。
3、處置措施:
(1)接報后,學校領導、值日人員、應急辦公室人員、后勤保障人員和其他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組織人員按照程序逐級報告。
(3)如是毆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離現場,其余人員疏散。
(4)如是活動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應盡快組織人員將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5)如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且較為嚴重的,須立即撥打公安“110”或通知轄區派出所。
4、注意事項。
(1)處理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2)年級或班級組織學生開展大型活動,須向學校有關部門提前提出包括活動目的、活動內容、安全防范措施、帶隊老師等在內的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
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十四
一、高效、科學、規范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保障和預防控制體系,全面提高政府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快速、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依據,并與《貢山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相銜接。
1.3事件分類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以及對我縣歷史資料和危害現狀的科學分析,將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4大類14分類30種。上述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1.4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影響范圍等因素,由低到高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個級別。
1.4.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1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復雜,對本鄉甚至全縣、全州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重大生態環境破壞,需要鄉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度全鄉各方面資源和力量緊急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1.4.2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2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嚴重生態環境破壞,需要鄉政府調度各個方面的資源和力量聯合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1.4.3較大突發公共事件
(3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需要鄉政府調度多個部門甚至全鄉的資源和力量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1.4.4一般突發公共事件
(4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需要鄉政府調度個別部門的資源和力量進行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指導全鄉轄區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并有效與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對接。
1.6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把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強基礎建設,完善監測網絡,強化預警分析,搞好預案演練,提高防范意識,有效控制危機,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努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3)堅持依法規范的原則。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堅持統一領導的原則。在鄉委、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專業處置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5)堅持協同處置的原則。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企事業單位、村、村民小組、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
(6)堅持資源整合的原則。按照整合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實現人力、物資、設備、技術和信息的有機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協調聯動機制,做到統一調度和資源共享。
(7)堅持科學應對的原則。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1.7應急預案體系
普拉底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個)。總體應急預案是全鄉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鄉政府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規范性文件。由鄉政府負責制定,經鄉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后實施。
(2)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33個)。專項應急預案是鄉直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的預案。由牽頭部門與支持部門共同制定,經鄉政府批準后由牽頭部門組織實施,并報鄉政府備案。
(3)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預案
(6個)。應急保障預案是鄉直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的預案。包括自然災害救助、治安維護、醫療救護、應急通信、交通運輸和氣象應急保障預案,由牽頭部門與支持部門共同制定,經鄉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報鄉政府備案。
(4)村、村民小組突發公共事件綜合應急預案
(9個)。各村、小組要在鄉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別制定,并報鄉政府備案。鄉直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及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對專項應急預案中沒有涉及到的災害災種和應急保障預案中沒有涉及到的應急保障事宜,結合實際制定部門應急預案,并報鄉政府備案;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應急預案,并報鄉政府備案。部門應急預案和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組成部分,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
2.1領導機構
2.1.1設普拉底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作為非常設領導機構,統一領導全縣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主任:豐文波、錢文義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副主任:副鄉長、鄉政府辦公室主任、各牽頭部門行政一把手。鄉政府應急委員會成員:鄉長助理,鄉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鄉直有關部門負責人,鄉武裝部、鄉派出所主要負責人。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在主任的領導下,研究、決定和部署各類較大以上級別的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副主任和成員按照業務分工和在鄉政府突發公共事件各專項指揮部(以下簡稱各專項指揮部)中兼任的職務,負責相關類別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鄉政府辦公室主任協助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主任、其他副主任處理有關工作。
2.1.2鄉政府應急委員會職責:
(1)研究確定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
(2)負責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共公共事件的組織和指揮;
(3)負責審定鄉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4)負責抓好全鄉性應急重大項目建設,并檢查落實情況;
(5)當突發公共事件超出本鄉處置能力時,依據程序及時上報并請求上級支援;
(6)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工作中協調與上級政府及各有關部門的關系;
(7)部署和總結全鄉年度應急工作。
2.2辦事機構
2.2.1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下設鄉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設在鄉政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政府辦主任兼任,并設一名秘書負責日常事務工作。為方便工作,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鄉司法所,作為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的指揮平臺。
2.2.2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職責:
(1)貫徹執行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的決定,負責全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等工作;負責對突發公共事件所涉及的全鄉性重大工作事項提出建議,并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
(2)負責全鄉重大應急救援問題的調查研究、承辦會議、起草地方性應急法規和規章草案、重要文件等;依據鄉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全鄉應急救援系統建設的措施和規劃。
(3)負責《普拉底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組織、指導和檢查鄉直有關部門做好各類專項應急預案的修訂和評估工作。
(4)負責全鄉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志愿者隊伍等社會可動員力量的培訓指導工作;督促落實和檢查指導鄉直各單位、組織實施的預案演練工作。
(5)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預警發布和相關新聞報道的審核以及各新聞媒體的協調、接待等相關事宜;負責全鄉緊急救援、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6)負責指導和檢查全鄉應急救援物資基地建設及物資儲備工作;督辦和協調應急救援所需資金、設備、物資的調撥、運輸工作。
(7)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建立覆蓋全鄉的應急信息系統和指揮平臺,收集應急信息,并對重要信息提出處置建議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
(8)負責接收和辦理上級領導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級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督促落實鄉政府領導和鄉政府應急委員會領導有關決定事項和指示、批示精神,適時做好與突發公共事件事發地的信息溝通工作。
(9)負責與縣政府應急委員會專家組成員的聯絡。
(10)負責與縣有關部門的業務聯系;負責與毗鄰鄉鎮在信息溝通、應急支援等方面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11)承辦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2.2.3專家組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建立各類專業人才庫,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聘請專家、學者組成專家組,為制定中長期公共安全規劃、信息系統建設與強化危機管理提供決策性意見和建議;參與突發公共事件的災害評估、災情分析和應急科學研究等工作;必要時,參與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應急聯動機制各專項指揮部的牽頭部門和支持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在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的領導下,按職責與分工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要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要整合各有關方面資源,建立健全快速反應系統;加強我鄉應急中心建設,建立統一接報、分級分類處置的應急平臺;加強農村、礦區、林區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建設。本預案的啟動條件和程序: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根據信息監測部門或事發地的緊急通報進行分析評估,當確認發生或即將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的突發公共事件時,報請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組織召開會議,確定事件級別,制定應急措施,明確任務分工,發布啟動命令,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1預測與預警鄉政府應急委員會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不斷完善預測預警機制,科學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1.1信息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監測網絡,在現有氣象監測、汛情監測、地震監測、交通安全監測和森林防火監測等手段的基礎上,拓寬信息渠道,擴大監測能力。
(2)政府和相關行業部門要負責本鄉鎮或本行業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掌握本鄉鎮和本行業重大危險源數量、重大隱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響范圍等基本情況;做好信息收集和風險分析工作。
3.2應急處置
3.2.1信息報告
(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村委會、村小組要立即如實向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突發公共事件相關情況,由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及時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2)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各相關部門接到突發公共事件重要信息報告后,研究判斷各類基礎信息和動態信息,及時提出緊急處置建議,向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報告,并將鄉政府應急委員會領導同志批示或指示傳達給有關村委會和部門,并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3)各村、及村民小組和相關部門要及時掌握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對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報送,要高度重視,嚴密監視事態發展,及時上報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同時,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及時匯總有關情況,向上級匯報。
(4)突發公共事件中出現港澳臺僑和外籍人員傷亡、失蹤、被困,或者可能影響到境外的情況時,由鄉政府或責成有關部門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并按規定通報、溝通和協商。
3.2.2先期處置
(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相關部門要立即做出響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
(2)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在向縣政府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3.2.3應急響應
一旦發現事態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時,應立即向上級政府應急委員發出請求,由上級政府應急委員會協調其他應急力量予以增援。
3.2.4指揮與協調
(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1級)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2級):由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請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主要領導批準后啟動應急預案,鄉長或分管副鄉長等應趕赴現場,并成立由各專項指揮部、相關部門和事發地村委會組成的現場指揮部。同時,立即上報上級政府,請求支援。
(2)較大突發公共事件
(3級):鄉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必要時,及時上報上級政府請求支援。
(3)一般突發性公共事件
(4級):各專項指揮部、相關部門或鄉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由政府領導和相關專項指揮部領導負責指揮。必要時,上報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請求支援。
3.2.5社會動員
(1)依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人員傷亡等情況,確保不同程度、不同范圍的社會動員。在啟動各級相應應急處置預案時,發布社會動員令,向社會和公眾發布事件信息,實施現場動員和提供有關保障,組織人員疏散、隱蔽和隔離等。根據需要,動員婦聯、共青團等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志愿者隊伍等所有可以動員的一切力量,有組織地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全鄉范圍內的社會動員,由鄉政府報請市政府批準。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全鄉社會動員工作,會同宣傳部門和公共媒體搞好動員教育,制定社會動員方案,協調鄉直相關部門開展工作,并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備案。
3.2.7應急結束
(1)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各專項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確認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已基本結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應按程序及時結束應急處置工作。
(2)專項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需將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上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經鄉政府或上級政府應急委員會批準后,作出同意應急結束的決定。
(3)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由省政府應急委員會或省專項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較大、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由市、縣政府應急委員會或其專項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應急結束情況要及時通知到參與事件處置的所有部門和單位,必要時還應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
3.3恢復重建
3.3.1善后處置
(1)鄉政府應急委員會會同事發地村委會,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2)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結束后,現場指揮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清理事故現場,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復正常社會秩序。
(3)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3.3.2社會救助
(1)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迅速調撥救災物資,保證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
(2)民政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社會救濟救助制度,積極提倡和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參與社會救助。同時,司法部門要積極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3)紅十字會、慈善機構等社會公益性團體和組織應在各自工作的范圍內,協助政府開展人道主義救助工作。
3.3.3保險與理賠
保險公司要發揮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各類危害事件的特點,逐步擴展保險種類,合理確定保險費率。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依據保險合同約定,及時進行理賠。
3.3.4調查與評估
(1)對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指揮部要適時成立調查小組,對事件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在宣布應急結束后的5日內,向鄉政府應急委員會提交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報告。由鄉應急委員會負責向上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2)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在宣布應急結束后,組織有關部門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核查小組,對事件危害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評估,并在10日內將評估報告報送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由鄉應急委員會負責向上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3.3.5恢復重建
鄉政府領導有關部門和事發地村委會具體負責恢復與重建工作。需要上級政府給予援助的,由鄉政府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3.4信息發布
(1)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2)鄉政府應急委員會或者其授權機構負責統一發布突發公共事件相關信息。
(3)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報道必須遵守紀律,嚴格把關,尤其是涉外、涉及港澳臺僑和民族、宗教等重大問題的新聞報道,必須按有關政策和法律執行。
根據事件危害程度,鄉直有關部門和行業管理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及相關預案要求,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財力、物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的急需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必要時,由鄉政府負責向上級政府請求援助。
4.1人力保障
(1)公安(消防)、醫療救護、疾病控制、地震救援、防洪搶險、森林消防、礦山救護、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以及水、電、油、氣等工程搶險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干力量。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
(2)機關、企事業單位、公益團體和志愿者等社會力量是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社會力量的應急能力建設,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識和技能。
(3)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鄉政府按照預案分工調用應急隊伍和社會力量進行處置。必要時,要及時向上級政府請求援助。
4.2財力保障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有關條款,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列入縣政府年度財政預算,作為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必要時,請求上級財政部門的支持。
(2)財政部門負責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的管理,重大資金的動用必須由縣政府應急委員會審批。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管和審計。
4.3物資保障
(1)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儲備、調撥方案,明確儲備地點、儲存方式、儲存物資種類、儲藏數量和調撥程序等,應急儲備物資調用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統一協調。
(2)加強對應急儲備物資的管理。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建立起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物資儲備中心。
4.4基本生活保障
鄉民政所會同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結合實際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5醫療衛生保障
(1)鄉衛生院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加強公共衛生體系的應急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公共衛生應急處理機制、疾病預防控制系統、醫療救治系統、衛生監督系統和信息支持系統,全面提高公共衛生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2)建立覆蓋全鄉的動態數據庫,做好應急醫療救護隊伍、疾病控制隊伍、醫療衛生設備等資源的調度工作。
(3)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需要,應急醫療救治工作應當采取公眾自救、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救治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4.6治安維護
(1)鄉武裝部、派出所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治安保障工作,并會同縣武警大隊制定治安維護應急保障預案,明確在應急狀態下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應做的各項工作。
社會秩序,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人群、重要
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5篇)篇十五
根據學校安排的值班表,進一步明確任務,細化目標,強化責任,預防為主,努力將工作做在前頭,每天值班情況在行政會和教師會時進行簡要通報,并填寫在校務日志上,發現問題,立即采取相應措施,盡量將問題消滅在萌芽之中,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出現各類突發公共事件,要立即報告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領導組,并在5——10分鐘內上報區教體局。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組織師生離開危險區域,維護現場秩序,保護好事故現場,積極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1)事件發生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涉及人員、破壞程度及人員傷亡情況;
(2)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的初步判斷和影響程度的初步評估;
(3)事件發生后學校所采取的應急措施;
(4)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5)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總指揮:xx。
副總指揮:xx。
成員:xx。
(1)搶險救災隊伍。
組長:xx。
成員:xx年級組長班主任。
(2)通訊信息組。
組長:xx。
成員:xx。
(3)后勤保障組。
組長:xx。
成員:xx。
(4)衛生防疫組。
組長:xx。
成員:xx班主任。
1、發生火災事故時,立即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并向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同時立即向區教體局報告。
2、迅速切斷電源。
3、搶險救災組等在場有關人員應用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時間內疏散師生,把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嚴禁學生參與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至醫院診治。
2、迅速向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同時立即向區教體局、區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果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思想工作,穩定他們的情緒。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1、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特別是交通事故時,應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報告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及時送傷病者到醫院診治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2、視情況及時向xx派出所、區教體局報告(教育科xx,辦公室xx)(區衛生局疾控中心電話xx)。
3、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等工作。
4、通知傷病者的家屬或學生家長。
5、妥善處理有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