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行業是我國現代服務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具有較高的就業和經濟增長潛力。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務案例,供大家參考和借鑒,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保安勞務派遣協議書(匯總19篇)篇一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勞務服務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平等協商、互利共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商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事項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勞務服務內容。
負責甲方的安全防范事務(指單位財產,現金、金銀首飾除外)。第二條:甲方責權。
規定追究乙方責任;
(七)教育本單位職工尊重派遣人員,支持和配合乙方派遣人員履行勞務職責及執行相關管理規定。
(八)甲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度,甲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給予調休。
第三條:乙方責權。
(一)根據甲方的要求推薦人選,并與甲方審核合格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30天),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60天),三年以上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半年)。另《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六)如責任區內發生被盜案件及其它勞務責任范圍內的經濟賠償的事件,根據公安的偵查結果,按公安機關的認定和本合同甲方責權第(七)條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車輛、現金、金銀首飾除外)。
(八)派遣人員必須按國務院《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的規定辦事,實行中隊長負責制。
(九)按月按時足額支付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
(十)嚴格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及用工單位有關安全管理的法規和規定,加強派遣人員安全教育管理。
(十一)依法為派遣人員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和工傷等社會保險手續并按時繳納保險費用;為新簽及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派遣人員及時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事宜。
(十二)定期安排派遣人員到制定醫院體檢,項目包括:肝功能、心電圖、內、外科及耳、鼻、喉、眼科檢查(招工體檢費用由派遣人員自行負擔)。
第四條:勞務費、支付方式及社會保險。
(一)本合同乙方派出勞務人數共人,每人每月元,全年總價人民幣為:元/人月×人×12月=元;(大寫:)。
(二)支付方式:由乙方提供正式發票,每季度月初支付一次勞務費。
(三)派遣人員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自派遣之日起由乙方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社會保險)。
合同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需續約,雙方繼續簽定。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及違約與合同爭議。
(一)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3。
(二)如發生違約及爭議,按相關規定在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正(副)本。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章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日
保安勞務派遣協議書(匯總19篇)篇二
甲方:
乙方:
關于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派遣保安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甲乙雙方確認,甲方為勞務人員的用工單位,乙方為勞務人員的派遣單位。派遣人員與乙方存在勞動關系。
二、乙方承擔下列保安派遣服務任務:
1、文明執勤,負責巡查、巡視,維護營業秩序。
2、做好各崗點防盜、防破壞工作。
3、負責甲方安全消防工作,預防各種火災、事故的發生。
4、導車輛有序停放,保證車輛有序出入。
5、晚班崗:按要求控制人員出入,保護該區安全、加強巡邏頻率,使該區財產不受損害。
6、及時發現和處置盜竊、破壞等一切不法行為。
7、完成甲方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保安勞務派遣協議期限: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止,共二個月。
四、派遣保安人員數量與工作時間:
1、乙方為甲方派遣人員共11人,其中隊長1人,班長2人,進行日常相關事情協調、處理工作。乙方應合同簽訂當天提供派遣人員信息表(包括不限于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聯系方式、緊急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和身份證復印件。
2、保安派遣人員實行兩班十二小時工作制。
五、乙方派到甲方的保安人員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l、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年滿18周歲,具有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接受過正規訓練,須持證上崗。
2、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無違法犯罪記錄。
六、勞務費的結算與支付。
1、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的保安派遣服務費:每人每月3600元,該價格為固定不變。
/3。
含稅價。(該費用已包含保安人員工資、社保、福利費及管理服務費)。
2、保安派遣服務費,結算時間:每月月底,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直接調整用人計劃、排班要求、執勤范圍及內容等。
2、乙方保安人員在派遣期間發生的工傷、工亡事故,其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按照法律規定處理。若乙方人員在甲方執勤期間患病或非因工傷殘,應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乙方保安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因故意或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甲方有權將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的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乙方應在24小時內進行更換人員。
5、甲方為派遣人員提供巡視工具。
6、甲方為派遣人員提供免費食宿。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l、乙方應配備派遣人員使用的對講機、保安棒、手電筒巡邏車等基礎設備。
2、乙方負責派遣人員的工資發放、社保繳納及各項福利。
3、乙方的派遣人員應服從甲方工作的崗位安排,協助甲方對保安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崗位調動、勤務考核及獎懲,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等各項管理制度。
九、違約責任:
1、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合同,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2、因乙方派遣人員未履行甲方安保職責,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甲方有權在保安派遣服務費中直接扣除。
十、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宣,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以下無正文)。
/3。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電話:
電話: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帳號:
帳號:/3。
保安勞務派遣協議書(匯總19篇)篇三
甲方:新疆伊犁河流域開發建設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乙方:烏魯木齊市保安服務公司沙區勞務派遣中心(以下簡稱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由乙方派遣名保安人員維護甲方的正常秩序,并做好甲方的安全保衛工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治安防范區域:
對甲方伊河大廈及伊河大廈的門前、側門、停車場等人身和財產提供24小時輪流執勤和保安服務,具體治安防范區域,以伊河大廈規劃范圍區域為準。
二、保安費結算:
1、根據行業現行標準,甲方按每人每月保安費,人每月合計元(大寫:),本費用包含雙休日、節假日的保安費用。
2、本合同保安費總金額為元人民幣。
3、當月保安費用于次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收費票據。
三、甲方的職責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保安執勤人員提供執勤場所和值班室。
2、甲方應指派專人負責對保安人員的管理,其他人員不得參與。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人員從事與保安工作無關的事物。
4、乙方保安人員提出的有關安全及治安方面的安全隱患建議,甲方應積極采納,并采取相應的措施。對作出突出貢獻的隊員應予以表揚和獎勵。
5、甲方應在乙方治安防范的區域內安裝必要的監控設施。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當派遣具有保安上崗資格證的保安人員為甲方提供安全保衛服務。
2、乙方應按照國家規定為所派遣的而保安人員辦理并按期繳納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社會統籌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并配備相應的保安服裝、器械等用品;乙方必須為所派遣的保安人員辦理合法居留證件。
3、乙方保安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合同規定的工作職責,在公安機關的指導下,協助甲方搞好治安保衛工作。
4、乙方保安人員在工作中要著裝整齊、儀態端正、文明執勤、堅守崗位。工作要認真負責,必須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久后上崗,在崗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乙方保安人員在工作期間,保證忠于職守,確保甲方警衛目標的安全。如發生火災、盜竊、搶劫、打架斗毆等事件,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向甲乙雙方領導和有關部門回報。
6、乙方應提前將每月的值班計劃安排提交甲方備案,嚴格按照交》。
五、保安服務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1、由于保安工作的特殊性,保安人員的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依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即工作時間每周不得超過48小時。
2、乙方負責對雙休日、節假日等執勤保安人員的調整安排,保證每位保安人員每周休息時間不得少于一天,甲方不另行承擔雙休日、節假日的保安費用。
六、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本合同到期后雙方未續簽合同的本合同行終止。
2、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對乙方的保安工作不滿意或者乙方對甲方的工作安排不滿意的,甲乙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在一個月的協商期滿后,雙方仍未能達成一致的,解除合同的通知生效,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3、在合同履行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致使本無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
七、特別約定;。
1、乙方派遣保安人員應采取四班倒方式24小時執勤,白天、夜晚各兩班,白班每組兩人,夜班每組兩人,每班執勤6小時。
2甲方根據現場治安防范工作的需要,有權提出增加保安人員或延長保安服務時間,乙方應及時予以調整和安排。增加保安人員或延長保安服務時間的保安費用由雙方視具體情況協商確定。
3、乙方派遣到甲方的保安人員應相對穩定,除派遣到甲方的保安人員發生傷、亡或病、事假等不能上崗的特殊情況外,乙方調換保安人員應獲得甲方的同意。
4、乙方保安人員應服從雙方領導的管理,工作期間,保安人員如有不勝任保安工作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調換的要求,乙方應及時予以調換。
5、乙方保安在執勤過程中,因保護甲方財產及人身安全導致保安人員傷、殘、亡等,甲方出于人道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助,最高補助額為烏魯木齊市上年度城鎮居民12個月的平均工資。
6、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遇家國或相關政府部門對保安費進行調整時,本合同約定的保安費也予以相應的調整,具體調整的比例或者幅度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安費,每遲付一日,乙方則按照當月保安費用的日萬分之三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2、乙方保安人員在執勤期間,因工作失職、脫崗、缺崗或玩忽職守造成治安防范區域發生火災、盜竊、搶劫等致使人、財、物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額不超過乙方當月保安費總額的50﹪;但是,相關案件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三個月內破案的,乙方不承擔責任。未明示或者交付保安看管的現金、有價證券、金銀珠寶、可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等私人物品丟失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提出的排除安全隱患的書面建議,因甲方未能及時采取措施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乙方保安人員遲到、早退、脫崗或缺崗每發生一次甲方按每人次扣罰當日的保安費。
5、解除合同未去一個月通知對方的,提出解除合同一方應按本合同總金額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由于國家政策調整或者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保安服務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附則:
1、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負責人: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5.北京保安服務合同范本。
保安勞務派遣協議書(匯總19篇)篇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1、受甲方委托乙方全權負責甲方園區的所有安全保衛工作,兼顧一般日常工作,并對甲方負責。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工作,防止侵害甲方財產及園區業主、客戶的人身安全的行為發生,維護甲方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2、乙方安全保衛人員的具體值勤崗位,職責范圍和勤務安排,由甲乙雙方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協商確定(應在本合同中明確)。
3、計劃分區管理后附明細(必須有且應經雙方確認)。
二、配備安保人員的數量、服務期限和服務地點。
1、乙方配備安全保衛人員名。乙方負責調整人員崗位和日常輪休,節假日、培訓、特殊情況下。乙方在保障正常的崗位工作情況下,做到缺人不缺崗。
2、服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服務地點:武漢阜旺物資有限責任公司物流園區。
三、工作時間。
乙方為甲方提供全天24小時門崗和巡邏檢查,管控人員、車輛秩序,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及安全保衛工作。休假期間勤務由乙方調劑并保證完成任務。
四、服務費標準及付款方式。
1、安全保衛人員服務費實行包干價為每人每月2100安保服務費包括安保人員的工資、社保、意外保險等,招聘、培訓安保人員的費用、隊長、經理、帶班員、骨干特長安保人員的補貼、乙方管理費等費用,安保執勤基本設施、警具器材(如值班室、辦公桌椅、巡邏燈具、雨具、通訊設備等)。
2、付款方式:
(2)甲方于次季度第一個月日前支付乙方上月服務費。
(3)乙方根據所服務的費用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因乙方安保人員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甲方有權提出賠償。甲乙雙方應本著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原則,經協商做出雙方滿意的解決方案,造成經濟損失確定為乙方責任的由乙方賠償。
(3)甲方應尊重安保人員的工作,對安保人員履行職責的行為予以支持和配合;。
(6)甲方有權審核乙方提交的執勤方案和工作細則,并有權要求乙方修改。
保安勞務派遣協議書(匯總19篇)篇五
甲方(輸出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經濟類型。
職業介紹許可證(勞務派遣專營)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輸入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經濟類型。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因工作需要,接收甲方輸送本單位職工(以下簡稱勞務人員)赴乙方從事勞務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勞務合作協議:
第一條協議期限及人數。
協議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勞務人員總數名。
第二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一、乙方必須根據甲乙雙方商定的工作崗位安排勞務人員工作。
二、乙方必須為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按規定向勞務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三條工作時間。
乙方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乙方確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或延長勞務人員工作時間,應遵守國家有關工作時間規定并支付勞務人員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調休。
第四條勞務報酬。
一、乙方根據同工同酬原則和勞務人員實際崗位合理確定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包括工資、崗位津貼、各類補貼、獎金等)。
二、乙方須于每月日將前一個月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發放清冊交甲方,并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以支票或現金的形式支付甲方。
三、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由甲方負責發放。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乙方應協助甲方按規定做好為勞務人員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手續辦理。
二、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患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及患病所應享受的待遇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執行。勞務人員如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的申報工作。乙雙方就勞務人員工傷事故補償辦法約定如下:
三、乙方應執行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和有關假期待遇。
第六條解除或不得解除與勞務人員勞務關系的規定。
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在勞務協議期限內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務關系并退回甲方處理:
1、嚴重違反乙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保安勞務派遣協議書(匯總19篇)篇六
郵編: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乙方派遣符合甲方要求的被派遣勞動者(以下簡稱"勞動者")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協議達成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在本協議期限內,雙方同意按以下程序接受和提供勞務派遣服務。
1、甲方向乙方發出《用工需求通知書》包括:____________崗位描述、人數、用工基本要求、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條件、報酬待遇等內容。
2、甲方所需勞動者,由甲方招聘或委托乙方招聘,或雙方聯合招聘。
3、根據甲方確認接受的勞動者名單,由甲方向乙方開出《用工通知單》。
4、乙方根據甲方的《用工通知單》上確認的勞動者名單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向甲方開具《勞務派遣介紹信》。
5、勞動者持乙方《勞務派遣介紹信》到甲方報到,甲方根據乙方《勞務派遣介紹信》接收勞動者并安排用工。
6、對符合退工條件的勞動者由甲方向乙方開具《退工通知單》退回乙方,由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勞動者所從事的具體工作由甲方安排,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及勞動者的綜合素質、業務水平等情況,在乙方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范圍內,調整勞動者的具體崗位。如需調整到勞動合同約定以外的崗位,甲方應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后調整,并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勞動者提供勞動安全職業衛生條件,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動保護,執行國家勞動標準、規定的工時和休息休假等制度。
3、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及薪酬考核辦法等,并應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如工作要求、勞動報酬、福利待遇等)告知勞動者。
4、甲方可就有關事項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專項協議(如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專項協議需及時送交乙方備案。
5、如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退回乙方,并以《退工通知單》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合法有效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0)雙方協商一致或符合法律、政策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甲方依據(7)、(8)、(9)、(10)款情形之一退回勞動者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乙方及勞動者本人。
如因乙方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按勞動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由甲乙雙方協商按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計算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工在國家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7、因勞動者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追究勞動者的法律責任,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
8、勞動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死亡且法律規定由用工單位承擔的,由甲方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將相關費用支付給乙方,乙方再支付給死亡勞動者的親屬。
9、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勞務服務情況按時足額計算支付勞務費用(包括勞動者工資、社會保險費、勞務管理費等),并按本協議約定及時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依法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負責辦理相關用工手續,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有效的勞動合同,并按照本協議及有關勞動合同的約定按月發放勞動者薪酬福利,辦理各類保險的繳費及對應待遇享受。
2、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或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書面回復乙方。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勞動者涉及勞動爭議方面的材料。如勞動者對甲方的退工有異議,乙方認為合理,乙方有權在六十日內提請復議。
4、乙方派遣的勞動者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工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甲方應及時組織搶救治療,并在知道工傷事故發生時起24小時內通知乙方,乙方負責工傷事故的申報和工傷保險待遇的落實。勞動者的工傷醫療費用先由甲方墊付,乙方在獲得工傷保險的賠付后再將賠付資金支付給甲方。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除工傷保險賠償外,應由用工單位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乙方按政策規定負責非勞動者本人原因被用工單位在勞動合同期內退工人員的再次派遣和再就業工作。
6、乙方負責辦理或協助甲方辦理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鑒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手續。
7、在本協議履行期內,乙方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及勞動者進行信息溝通和工作聯系。
8、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勞務管理費用。
9、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應有保密義務。
四、勞務報酬、社會保險、勞務管理費用支付及結算。
1、工資發放。
(1)甲方應在每月30日前將勞動者的每月工資劃到乙方指定賬戶,乙方收到甲方勞務費的工資部分后,在五個工作日內依照甲方提供的工資明細及時、準確將勞動者工資劃入其個人銀行工資賬戶,并按月向甲方提供工資發放憑據。
(2)乙方也可委托甲方按月將勞務報酬及時發放給勞動者,甲方應提供工資發放憑據給乙方,以便乙方了解勞動者的工資支付情況。
2、社會保險費繳納。
(1)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勞動者,其社會保險繳納由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年度最低繳費基數和比例不得低于勞動者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公布數最低標準。國家對社會保險繳納基數、比例調整,乙方應根據規定作相應調整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按新的規定數額承擔。
(2)用工單位應為勞動者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在當月20日前將當月的社保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并提供參保人員名單與參保種類、參保基數、參保時間。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乙方在勞動者工資中扣除(乙方委托甲方發工資的由甲方代扣)。甲方劃轉社保費后,乙方按照有關規定為勞動者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于當月20日前將下月退工人員名單告知乙方(遇法定節假日時提前),乙方按照有關規定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封存或轉移手續。
3、勞務管理費的計算支付。
甲方每月應按實際使用乙方勞動者提供的勞務服務情況,按照。
元的標準計算勞務管理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4、勞動者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乙方在發放勞動者工資報酬或甲方在代發勞動者工資報酬時代扣。
5、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提供規范的稅務統一印制發票。
五、其他約定的事項。
1、甲方制定的適用于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務派遣管理規定,應當及時送乙方備存。雙方也可根據需要共同協商制定勞務派遣相關管理規定,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合理分工,共同做好對勞動者的管理工作。
2、勞動者在工作中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知曉的所有涉及甲方商業技術秘密的各種資料由甲方管理,乙方不得向勞動者索要或要求勞動者向其提供。
3、勞動者因各種原因終止為甲方提供服務,應當與甲方辦理有關工作交接手續,甲方有權要求勞動者必須交回與工作有關的文件與物品(包括各類文件、客戶資料、培訓教材、辦公設備等)及根據有關協議要求勞動者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退回甲方的費用等,乙方在得到甲方有關工作交接完畢的書面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4、勞動者出現違紀、違章、違反保密制度等情況,由乙方委托甲方或甲乙雙方共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乙方被派遣勞動者管理規定和甲方的規章管理制度對勞動者進行處理。有觸犯法律行為的,依法送交司法機關。處罰結果以書面形式記入勞動者的檔案。
六、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如因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或延遲履行義務,造成另一方或勞動者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因甲方未向乙方繳納或欠款派遣人員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的社會保險,所產生的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3、對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如雙方在履行過程中均有違約過錯,則雙方應按違約過錯的責任大小,承擔和賠償相應的損失。
4、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協議難以履行,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因終止本協議產生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和賠償。
5、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依照法律程序解決。
6、上述條款內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有沖突的,甲乙雙方相互免責。
七、附則。
(一)協議期限與協議解除條件。
1、本協議期限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協議解除條件:
(1)如解除本協議,任何一方應提前六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因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的全部或主要部分不能履行時,協議即予終止。
(二)其他事項。
1、本協議到期后,甲方提出不再續訂的,甲乙雙方本著責任共擔、友好協商的原則,按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共同處理好已在甲方工作而勞動合同及用工期限未到期的勞動者的相關事宜。
2、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3、國家或省.市人民政府有關政策規定有變化時,甲乙雙方應及時相互通報,雙方按政策規定協商處理相關事宜。本協議有悖于法律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法律政策規定辦理。
4、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負有保密責任。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協議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5、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以書面形式進行補充,經雙方修訂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安勞務派遣協議書(匯總19篇)篇七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以平等互利為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派遣學生就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尊守: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屬合法勞務派遣企業,與公司(以下稱:用工單位)簽訂合法勞務派遣合約,甲方委托乙方派遣至用工單位工作的學生,與甲方簽訂合法勞動合同。
2、甲方必須誠實、信用、謹慎、依法有效地辦理委托事務,向乙方提供加蓋甲方公司公章的招聘簡章。
3、甲方應主動及時與乙方溝通,就業信息、面試時間、面試地點發生變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負責乙方輸送的應聘學生接待,面試等工作,并及時向乙方反饋面試結果。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受甲方委托招聘甲方員工,乙方應提供個人真實資料(如姓名、現住址、聯系方式等)及身份證復印件1份給甲方備案。
2、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包括年齡、學歷、身高等),收集應聘者并批量輸送到甲方面試。
3、乙方應向應聘者詳細介紹甲方就業信息內容,不得更改甲方就業信息內容,如因乙方更改就業信息或以欺騙方式將應聘者輸送給甲方而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將就業者統一輸送到甲方規定的面試地點,并將就業者名單在面試前一天晚上20:00時前發送給甲方。
5、乙方如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許可,不得向應聘者收取任何費用,因乙方非法向應聘者收費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三、本協議從年月日起開始生效,有效期為壹年。
四、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和乙方招聘委托書同時使用。
甲方(蓋章):xxxx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乙方(蓋章/簽字):
甲方代表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保安勞務派遣協議書(匯總19篇)篇八
甲方(實際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二0xx年月日。
甲方因用工需要,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勞務派遣工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國務院1月1日頒行)、《湖南省勞務派遣管理辦法》(試行)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第二條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甲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保安崗位,人數36人,工作地點湘潭大學派遣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止。
(2)保安崗位,人數34人,工作地點湘潭大學派遣期限自2011年9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止。
工作內容:為甲方提供門衛、巡邏、守護、秩序維護等安全防范工作和服務。
第三條崗位要求。
身高165㎝以上,男性,年齡在25歲-50歲之間,身體健康,品行良好,工作責任心強,干預大膽開展保安工作。達到《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四章所規定的要求。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甲方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時工作制,每天除按法律或約定休假的員工外,所有員工應當在駐地待命。
2、休息休假:甲方原則上保證員工每月休假四天,如因工作需要加班,甲方按每人每天20元發放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直接支付給員工。
第五條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甲方同崗位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乙方不得克扣甲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員工的工資實行月薪制,每人每月為元,員工工資由甲方直接支付給乙方財務,不得直接向保安員發放。
3、員工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甲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并由甲方直接支付。
第六條勞務管理費。
1、勞務費用的構成:甲方向乙方支付保安勞務派遣員工管理費元/人/月。
2、費用結算標準和方式:
第七條社會保險。
員工的社會保險由乙方負責,乙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乙方代扣代繳。
第八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負責給員工提供必要的住宿條件,即包住不包吃。
3、甲方安排員工的工作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制定員工的崗位職責和管理制度,并指派專人對員工進行檢查、監督。
2、對在保安崗位上見義勇為或有突出貢獻的員工,甲方在乙方依法給予補償的基礎上可給予適當獎勵。
3、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員工工資和勞務管理費。
4、甲方不得向被派遣員工收取費用。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當保證具有法定的保安人員培訓資質和勞務派遣單位資質,并在合同簽訂時向甲方出示相關資質材料的原件。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一份相關資質材料的復印件備查。
2、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甲方擇優使用。乙方選派的保安員必須經過正規的保安培訓,保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保安任職條件,并書面向甲方提供保安員的有關情況。
3、乙方應當要求員工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開展工作,并指派兩名隊長,一名負責門衛保安的日常管理,一名負責巡邏保安的日常管理,協助甲方對保安員進行檢查、考核和督促,每月將檢查、考核記錄報甲方管理人員。
4、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保安員工。經甲方同意更換的新員工上崗前,須經甲方面試合格,書面同意接收。
5、對于甲方要求辭退的員工,乙方應當在三日內向甲方補充新的保安員。
6、乙方應當為保安人員配備制服及基本保安裝備。
7、乙方應加強對保安員的在崗培訓、監督和管理,確保保安服務的優質高效,并每月派出一名管理人員與甲方主管部門領導溝通當月的保安工作情況。
8、乙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9、乙方應當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被派遣員工。
10、乙方不得克扣甲方按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
11、乙方不得向被派遣員工收取費用。
12、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
第十一條風險責任承擔。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連續日不能正常工作的,甲方有權將該員工退回乙方,或要求更換新保安員。該員工的工資和相關的醫療待遇由作為用人單位的乙方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承擔。
2、員工違法或非因工作原因致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保安員本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乙方應當妥善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員工因工受傷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處理。
4、員工因工作原因或在工作活動中,因第三人造成員工人身損害的,由乙方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2月4日)第十一條的規定承擔雇主責任,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開展索賠工作。
6、員工因故意、重大過失行為而造成甲方財產損害或甲方的其他職工以及學生人身損害的,乙方應當與員工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員工因玩忽職守、故意、重大過失而導致工作失職,從而造成第三人對方或甲方的其他職工以及學生人身或財產損害的,乙方與員工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都有權提出終止合同,但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須向對方支付人民幣十萬元作為違約金。
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需要更換保安員的,應當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內安排保安員替換。乙方不按約定時間安排替換保安員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元/天。
3、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時間和人數向甲方提供勞務派遣員工的,應當參照違約的人數和天數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員工每天工資+管理費數額的違約金(即:違約金=工資+管理費/人/天×人數×天數)。乙方超過一個月不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人數向甲方提供勞務派遣員工的,甲方有權利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十萬元作為違約金。
4、乙方不依法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造成員工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不具有法定的保安人員培訓資質和勞務派遣單位資質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立即解除合同,且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十萬元作為違約金。
6、乙方選派的保安員未經過正規的保安培訓,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保安任職條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前述不符合條件的保安員在三日內予以更換。乙方選派的所有保安員中累計有10人不符合前述條件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立即解除合同,且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十萬元作為違約金。
7、乙方未按約定為保安員工配備制服及基本保安裝備的,由甲方參照市場價格為員工購買并配備,所需費用從勞務管理服務費中扣除。
8、保安員擅自離崗的,甲方有權按天數扣除該保安員的工資和勞務管理費。擅離崗位超過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三日內更換該保安員工,乙方不按約定時間安排替換保安員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元/天。
9、保安員丟失、損壞甲方交付使用的器材物品,由乙方負責追回或賠償。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合同履行期間,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變更應當采取書面的形式。
2、合同履行期間,如合同項下約定內容或依據遇政策調整,按調整后的政策執行。
3、合同履行期間,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不可抗力導致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4、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附后)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甲方有權退回乙方,由乙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甲方需退回的,應與乙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對于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五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使用說明。
1.本協議基于我校利益角度出發起草,故而對對方的義務和責任比較嚴厲和苛刻,對我方的義務和責任要求較少,因此在談判的時候或會遇到對方對合同條款的不任何,使用時可酌情增加我方的義務和責任,適當減輕對方的義務和責任。所有該具備的條款和可預見的情形已經基本具備,使用者可斟酌處理。
2.法律對勞務派遣合同工的工資和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單位的勞務管理費有明確的分別規定,因此合同中必須分別予以約定,從而避免派遣單位克扣勞動者的工資。如果我方在簽訂合同時對勞動者的工資和勞務管理費沒有分別約定,從而給勞務派遣單位克扣勞動者工資的機會,我方在此問題上會存在一定過失,如果對方克扣工資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根據法律,我方將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在合同中,我方不宜將工資和勞務管理費打包約定。(詳見《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務派遣的規定)。
3.保安合同最敏感和重要的部分是風險責任的承擔條款。即本合同的第十一條,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員工因工致第三人損害的,我方要承擔責任,在本合同中未將此責任列明,因此在對保安進行管理時,應當注意不要讓此情形發生。
4.風險責任承擔條款幾乎已經囊括了所有的風險可能,且在法律的框架下已經盡量的減少了我方的責任,談判時盡量不要改動。
保安勞務派遣協議書(匯總19篇)篇九
甲方:太原市保安服務總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太原市南十坊狄公街16號地址:電話:電話:開戶銀行:華夏銀行南城支行開戶銀行:帳號:493024000***29帳號:
為維護興業銀行太原分行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保衛工作的實際需要,根據《中華人員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保安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甲乙雙方確認,甲方為勞務人員的派遣單位,乙方為勞務人員的使用單位。
二、甲方受乙方委托,承擔下列保安派遣服務任務:
1、負責營業大廳內的巡查、巡視,維護辦公及營業秩序,防火防盜、防搶劫、防擠踩傷亡。
2、負責甲方辦公場所內部安全運行工作。保安人員按時開啟營業大廳大門或卷閘門后,應解除夜間設防系統。同時反鎖固定。
3、定期檢察報警設備、報警電話、電視監控設備,自衛器械是否性能良好,并將自衛器械放臵隱蔽順手可取。
4、負責甲方安全消防工作,預防各種火災、事故的發生。
5、完成乙方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甲方的工作要求。
1、按照保安服務合同,對乙方各出入口進行把守、驗證,保障客戶安全。要文明執勤,禮貌待人,糾正違章要以理服人。
2、保安人員要按規定著裝、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有擅離職守、睡崗、誤崗以及酒后上崗等違紀行為。
3、查驗出入人員的證件,辦理登記手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4、如上級保衛部門安全檢查時,應持《安全檢查證》和檢查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甲方行領導簽字同意后,并在行領導或保衛部門負責人陪同下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檢查。
5、做好電視監控,以便隨時監視、發現、拍攝可疑人員或犯罪分子作案的活動情況。嚴禁保安人員利用監控設備進行看電視錄像,打電子游戲等娛樂活動。
6、隨時注意觀察營業大廳內和附近人員動向,遇有可疑人員要及時盤查,對可疑物品要及時報告保衛人員處理,發生盜竊、搶劫、綁架等案件要及時報警,積極查獲罪犯,疏散群眾,保護現場。
7、維護大廳正常秩序,堅持安全檢查,每天應進行全面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登記備案,做好值班記錄。
8、認真執行乙方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服從乙方管理,加強合作。
四、營業期間對搶劫案件的處臵。
1、發現犯罪分子襲擊,應迅速運用各種方式,現場報警、緊急按鍵、110報警、電話報警等方式、迅速將發生的情況報公安、乙方保衛部門、聯防單位和乙方其他相關部門,報警方式根據實際情況報警,越快越好。
2、如犯罪分子被擒,應嚴密著緊,防止其逃跑,并迅速報告公安和乙方保衛部門;如犯罪分子逃竄,一部分人員協助追捕逃犯,另一部、人員應保護現場和現金安全,并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或破壞現場,同時應及時向公安機關、乙方保衛部門報告案情并協助其破案。
本協議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派遣保安人員數量和工作時間:
1、甲方為乙方派遣人員共人。
2、保安派遣人員實行8小時工作制。
六、甲方派到乙方的保安人員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嚴守紀律,誠實守信。
3、身份信息、家庭住址和家庭人員關系清楚、確定。
4、無違法犯罪前科、無不良嗜好及吸毒酗酒惡習、無不良政治傾向。
七、勞務費的結算與支付:
1、乙方支付給甲方保安費每人每月元。
2、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300%工資發放,公休日加班的按200%工資發放,超出8小時的按150%工資發放,乙方按保安人員月工資除以日工資基數報酬付給隊員。
3、保安費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甲方。甲方為乙方提供服務滿一個月后,支付甲方上個月的費用。
4、乙方將保安費用劃入甲方開戶銀行帳戶內或現金支付甲方(節假日順延),不得克扣和無故拖欠。
5、乙方不得以購物卡、物品等頂替保安服務費。
6、乙方如有網點搬遷、改擴建等情況時,所需保安人數短期內增加或減少,由甲乙雙方商定,每月保安費按實際在崗人數支付。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為乙方提供執勤所需的工作人員。甲方需要辦理好相關的上崗資質證,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甲方的派遣人員應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協助乙方對保安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崗位調動、勤務考核、遵守乙方制定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行規行紀、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等各項安全保衛制度,完成合同約定的保安工作任務。
3、甲方負責定期對保安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服務跟蹤和管理,乙方應予以配合。
4、甲方負責保安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以及必要的業務培訓。
5、甲方負責保安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等手續,協助乙方處理保安派遣人員糾紛問題。
6、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惡意拖欠保安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法及政策法規損害保安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7、甲方保安派遣人員在執勤期間,因故意或過失給乙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肇事人員負責賠償,同時甲方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8、對發生在保安執勤區的違法犯罪行為,保安人員應當予以制止;對制止無效的違法行為以及發生的治安案件,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應當立即報警,同時采取措施保護現場;對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應當扭送公安機關或協助人民警察處理。
9、甲方對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或口頭改進意見,如乙方未采取措施,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向甲方適時提出用人計劃和調整要求。
2、為保安派遣人員提供安全的執勤環境。
3、乙方使用保安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告知執勤要求、范圍和內容。
4、乙方未與甲方協商不得隨意退回甲方保安派遣人員。
5、乙方將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提前通知甲方。未提前通知的,按在崗勤務費付給甲方。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及時聯系,及時處臵。
6、乙方不得指派保安員侵犯公民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干擾他人正常的生產、工作、生活秩序或者妨礙執行公務和其他違法行為。
7、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將通訊器材等貴重物品借給或配給保安派遣人員使用,造成損壞或丟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8、乙方應積極支持、尊重保安隊員的工作,對保安隊員履行職責的行為予以支持配合,執勤期間因乙方原因造成保安隊員傷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十、其它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它客觀原因乙方確實需要減少人數或不能繼續使用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乙方應按甲方派遣保安人員實行執勤時間和實行執勤人數支付相關的保安費。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可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十一、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或終止合同,否6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的,不涉及勞動者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涉及勞動者的,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
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3、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保安勞務派遣協議書(匯總19篇)篇十
立合同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xxx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及崗位安排。
合同期20___年__月__日到20___年__月__日止,在此期限內,受甲方委托,乙方派遣4名保安人員和甲方3名內保共同做好甲方物流中心的守護巡邏工作。安保人員實行定時工作制,乙方每天16:0022:00時保持1名保安人員,22:00次日凌晨7:00時保持2名安保人員在崗執勤。
二、勞務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安保勞務費____元/人/月(含乙方代發的安保人員工資、社會勞動保險、考核工資、等級工資、管理費、)安保勞務費半年共計人名幣:肆萬五千一百貳拾元整,在乙方進駐后,有甲方一次性預付給乙方。安保勞務費包含以下費用:
1、安保人員工資含基礎、考核、等級、工齡、超時工資等工資。
2、社會保險金含養老、醫療、工傷等工資。
3、管理費含稅金、培訓費、服裝費,勞動合同解除備付金等其他辦公費用。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指派人員對安保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有權要求調換不適應在甲方的安保人員。
2、及時認真研究解決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采取必要的改進措施。
3、負責處理安排安保人員在執勤中與甲方人員發生的爭議,與乙方共同處理進入執勤區域的外來人員的爭議。
4、免費提供當班安保人員工作餐和必要的執勤用品(如手電筒、筆、雨具及各類登記簿)。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加強安保人員的教育培訓、管理及督查,及時處理違紀安保人員和調換不適合甲方工作的安保人員,提高保安服務質量。
2、
3、對服務范圍的安全隱患有權向甲方書面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本合同約定的安保職責以外的工作,有權拒絕非甲方指定負責人的直接指揮。
4、遇安保人員學習培訓或重大活動時,可提前與甲方聯系,甲方應予支持,但乙方應保證人員在崗執勤。
5、與安保人員建立合理的勞動關系,及時發放安保人員工資,提供執勤所需的制式服裝。
五、乙方安保人員的職責。
遵守甲方門衛管理制度,推行乙方質量管理體系中門衛服務的相關文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所規定的安保服務要求。
1、對出入人員實行嚴格驗證,并依據甲方相關的制度嚴格詢問、聯系、登記、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2、對出入人員和車輛所攜帶、裝載的物品、物資進行嚴格檢查、核查,嚴禁物資流失;禁止私自將危險品和違禁物品帶入。
3、疏導出入車輛和行人,清理責任區無關人員,保證進出車輛暢通,人員出入有序。
4、加強夜間的巡邏檢查,做好盜竊、火災的.防范工作,在崗期間保證每90分鐘巡邏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與甲方內保共同做好服務區域內的安全。
5、協助做好疏導工作,維護正常生產秩序。
6、上崗執勤文明禮貌,著裝規范統一。甲方員工上下班前后15分鐘保持單人立崗,重大活動時,需立雙崗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雙方嚴格履行合同約定。若遇國家或地方重大政策變化,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繼續履約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內容。
2、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如一方要求續簽,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確定續簽的相關事宜。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除本合同允許的情形外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合理可預期的損失。
2、如甲方拖欠勞務費,經乙方書面催告后仍未支付,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應一次性付清欠款,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人民幣8000元。
3、安保人員書面向甲方提出安全隱患改進意見和建議,甲方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或甲方財務人員不遵守財經紀律,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八、附則: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法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甲方代表:
乙方:乙方代表:
20___年__月__日20___年__月__日。
保安勞務派遣協議書(匯總19篇)篇十一
用工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誠信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甲方根據乙方生產工作需要向乙方派遣勞務人員,乙方安排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從事本合同附件中約定的工作崗位,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可調整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的崗位和薪金。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用工數量與用工條件組織派遣勞務人員到乙方工作,到乙方工作的勞務人員必需符合乙方工作崗位要求,乙方的工作崗位、用工數量發生變化,甲方應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增減勞務派遣人員。
(二)甲方派遣到乙方工作的勞務人員,必須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書》,甲方履行《勞動合同書》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并負責辦理合同的續簽、終止和解除手續。
(三)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五險一金。
(四)勞務派遣人員在被乙方使用期間,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亡),甲方應承擔工傷(亡)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員工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按國家和云南省的相關政策處理。
(五)勞務派遣人員因執行乙方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甲方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償責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工作需求,向甲方提供被派遣人員的工作崗位、用工數量、用工條件。
(二)負責制定被派遣人員的工作崗位職責,按照工作崗位的要求對被派遣勞務人員進行業務、職業技能、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勞動紀律、遵紀守法等方面的培訓與教育,并為被派遣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工具,以及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
(三)甲方委托乙方將工資、加班費和績效獎金等直接向被派遣人員支付。由企業和個人承擔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部分,乙方按甲方的授權委托進行代扣,并按甲方通知的金額和時間支付給甲方。
(四)勞務派遣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五)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生產、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合理安排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休息、休假、婚喪假時間,女職工“三期”按政府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待遇由乙方按國家和省的相關政策辦理。
五、派遣人員的聘用與清退。
(一)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將其退回甲方,不支付甲方經濟補償:
1、聘用前提供虛假簡歷、學歷、身份證、健康狀況等。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違反乙方保密規定,有意泄露乙方商業秘密,因失職、失誤給乙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將其退回甲方,乙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情形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1、派遣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的。
(三)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將其退回甲方: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勞務派遣管理費于每月的日前支付給甲方。
(二)勞務派遣管理費每人每月元。其人數核定以本月初實際派遣人數為準。
(三)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派遣管理及相關費用,由甲方為其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七、派遣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
2、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務管理費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
2、未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
(四)本合同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
八、違約責任和賠償。
在合同期內,因國家政策發生重大改變、發生其他不可抗拒力、甲方或乙方與派遣人員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妥善處理,無法達成一致的均可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保安勞務派遣協議書(匯總19篇)篇十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址: 電話:
乙方:福建省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金三橋大廈 電話:87677523
甲乙雙方同意遵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閩政〔xx年。
3、在本協議簽定之前,派遣員工曾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關系及相關責任,由甲方按規定辦理。乙方只承擔與派遣員工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法律責任。
二、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和支付辦法
1、甲方按國家和本省勞動工資有關規定制定派遣員工薪酬制度,并經職代會通過或征求工會意見后,在派遣員工上崗前將薪酬制度告知派遣員工。
2、甲方可根據派遣員工崗位變動變更派遣員工的報酬。
3、甲方可根據經營效益和派遣員工的技能增長情況增加派遣員工的報酬。
4、甲方可按月向派遣員工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或通過乙方轉付。
5、甲方支付于乙方的派遣員工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6、甲方于每月 日前按時將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款轉賬給乙方,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乙方在收到甲方為乙方派遣員工支付的勞務報酬款項時,需在五日內(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將扣除《稅法》規定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后的款額完整打入由乙方辦理的每個派遣員工的銀行工資卡帳戶中。
三、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和福利待遇
1、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1)甲方應按社會保險規定標準,按派遣員工的基本工資 元月人×派遣員工數×甲方承擔的各種社會保險比例[按基數 元×(養老保險 8%、失業保險2%、),按基數 元×(生育保險0.7%、工傷保險 .5%)]轉交乙方各項保險辦理參保手續。
(2)乙方按上述基數從派遣員工每月報酬中按社會保險規定標準代扣個人應繳納部分(養老保險8%,失業保險 %)。
(3)上述兩項合并后由乙方按月負責辦理繳納手續。各項保險的基數如遇政府政策性調整甲方應按相關規定做相應的調整。如需補交的按規定標準補交。
(4)為了使派遣員工在外派甲方勞務時,偶發工傷事故的待遇能夠落實,本協議一經簽訂,甲方需按約定的基數 即支付當月的工傷生育保險費 元人,并提供派遣員工的花名冊清單(含身份證號碼),由乙方在收到保險費用的次月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投保,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如果甲方未支付保險費用,自甲方接收派遣員工之日起至乙方辦妥保險之日前發生工傷事故,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乙方收到保險費未按規定時間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投保,期間發生了工傷事故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約定基數足額繳納保險費用,若乙方未能足額繳納保險費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醫療保險
按下列第 種方式執行。
( )醫療保險費用由甲方和派遣員工共同承擔,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比例,由乙方辦理參保手續,派遣員工醫療待遇按醫保機構規定執行。
(2)甲方承擔為派遣員工購買商業保險的意外傷害和因疾病住院險種的費用,派遣員工發生醫療后的費用,由乙方向商業保險公司辦理申報理賠。超出商業保險理賠金額部分,由甲方參照當地政府醫療規定待遇標準執行。
3、福利待遇
(1)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享有與工作崗位內容相關的福利待遇。
(2)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及其待遇,按甲方制定的規章執行。
4、工傷事故處理
派遣員工在甲方單位工作期間因工負傷,由甲方現場單位負責組織搶救,并及時通知乙方派員協助甲方處理善后工作。甲方應在事故發生后三天內向乙方提供工傷經過報告一份,乙方負責申請工傷認定和傷殘等級鑒定,在勞動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后,工傷保險機構應支付的費用由乙方負責。超過保險機構理賠范圍依據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由企業承擔部分由甲方承擔。如本協議到期終止,本協議的本條款仍有法律溯及力。甲方應對因工傷殘人員、因工死亡家屬履行至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待遇結束止。甲方與派遣員工不存在勞動關系,工傷人員的統計不進甲方的報表,由乙方單位統計上報。
四、派遣員工的管理
1、培訓
(1)派遣員工上崗前由甲方組織培訓學習或委托乙方培訓,合格后派遣員工正式上崗。培訓內容包括與崗位相關的應知應會安全教育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等。
(2)甲方為提高派遣員工技能而出資選送培訓的,由甲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培訓與服務協議,同時將協議復印一份給乙方備案。
2、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應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以及與崗位相關勞動防護用品。
3、違反規章制度的責任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嚴格遵守和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以及用工單位的商業秘密,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因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履行職責或因泄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派遣員工的民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甲方可將此情況書面告知乙方,乙方配合甲方共同追究派遣員工的經濟賠償。
4、退工
(1)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派遣員工協商一致后,變更派遣員工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2)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辭退派遣員工,無需提前通知;因甲方原因需裁減辭退派遣員工的,甲方需在確保乙方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派遣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提下,將退工單書面通知乙方,其退工單一式三份,說明理由和退工日期,并提供相應證據。其中,一份存根,一份交派遣員工,一份交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開具的退工通知單后,應予以接收并負責辦理解聘手續。
(3)如甲方需派遣員工保守商業秘密,由甲方與派遣員工直接訂立商業保密協議供派遣員工遵守履行。
(4)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甲方可將其退回乙方。
(5)因甲方單位規章不合法或單位規章中規定的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的理由不成立(由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認定),造成乙方向派遣員工承擔的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五、費用的結算
1、甲方按時(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當月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分解表及增減員表,并將各項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在收到各項費用和勞務報酬分解表后五個工作日內須向甲方出具各項費用的正式票據。費用未到乙方賬戶,本協議約定的相關條款,如工傷等各項社會保險無法繳交,發票無法開具,工資無法及時發放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 元人月
六、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派遣員工的休息休假制度按甲方規定執行。
(2)遵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并根據甲方實際情況,依法制定對派遣員工的管理規定與辦法,書面告知派遣員工,同時提供乙方一份備案。
(3)定期組織對派遣員工進行思想、生產技術、安全等方面的培訓和教育,以適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
(4)在符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條款的范圍內,對派遣員工有退工權,并按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規定向乙方支付退工的補償金或賠償金。
(5)派遣員工在甲方單位服務期間,發生的職務行為過失,造成第三人損害的,該過失行為是維護甲方企業利益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經濟責任。
(6)為保障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乙方委托甲方組建工會組織并同意派遣員工參加甲方的工會組織。
2、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建立、解除與派遣員工的勞動關系。
(2)根據有關規定,辦理派遣員工的合法聘用手續。
(3)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并足額繳納派遣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4)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嚴守甲方商業秘密,努力工作。
(5)做好派遣員工有關勞動檔案管理。
(6)配合甲方做好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終止工作,并辦理勞保用品的收繳工作。
(7)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國家、省市勞動保障方面新的政策規定,協助做好相應的調整工作。
(8)每月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派遣員工勞務報酬后,應按協議約定時間按時足額發放派遣員工當月勞務報酬。
七、本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經甲、乙雙方簽章即生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如遇特殊情況,一方需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應征得對方同意。本協議適用、解除和終止以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的適用、終止或解除為前提。
2、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違約責任和本協議爭議處理
1、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信守。
2、由于一方原因引起的法律或經濟糾紛問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應根據對方經濟損失情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經濟賠償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3、甲、乙雙方均按本協議履行各自的責任、權利、義務,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爭議方書面告知對方爭議內容,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2)依法向協議簽約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面晤協商一致后擬就補充協議條款,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產生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規定訂立,“事實清楚,條款明確,于法無悖,依約履行”,對雙方都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力。
十一、本協議共四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本協議于 年 月 日在福州市(乙方住所地)簽訂,并履行。
其他附約:
1、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全文都具有保密責任和義務。
2、甲方轉入乙方的工資等各種費用轉入如下賬戶:
福建省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
3500 890007052506 4
建行福州市城北支行
甲方: 乙方:福建省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辦人: 承辦人:
電 話:
保安勞務派遣協議書(匯總19篇)篇十三
經濟類型:
法定代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
登記注冊地:
實際經營地:
聯系人:聯系電話:
乙方(用工單位)。
經濟類型:
法定代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
登記注冊地:
實際經營地:
聯系人:聯系電話:
泰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根據《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勞動者為乙方提供勞動的事宜,訂立本協議。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終止。雙方應在協議期滿前日協商辦理續延或者終止手續。
二、被派遣勞動者數量、派遣崗位、派遣期限。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員數量、從事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人數)到乙方(崗位)從事(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派遣(人數)到乙方(崗位)從事(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派遣(人數)到乙方(崗位)從事(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按照相關規定負責申報并征得甲方同意,在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并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被派遣勞動者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乙方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勞動者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方式:
(1)被派遣勞動者實行月薪制,每月為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被派遣勞動者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被派遣勞動者的基本工資為每月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被派遣勞動者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的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被派遣勞動者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被派遣勞動者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方式結算:
(2)由乙方負責發放被派遣勞動者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被派遣勞動者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被派遣勞動者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其進行健康檢查,并按每月的標準向其支付崗位津貼(補貼)。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被派遣勞動者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被派遣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被派遣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被派遣勞動者,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被派遣勞動者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被派遣勞動者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被派遣勞動者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被派遣勞動者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被派遣勞動者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被派遣勞動者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被派遣勞動者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被派遣勞動者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被派遣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被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方。
(2)被派遣勞動者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員工總數每人每月元標準或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的%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
3、乙方每月5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帳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4、甲乙雙方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任何費用。
十、其他約定: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并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保安勞務派遣協議書(匯總19篇)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以平等互利為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派遣學生就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尊守: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屬合法勞務派遣企業,與公司(以下稱:用工單位)簽訂合法勞務派遣合約,甲方委托乙方派遣至用工單位工作的學生,與甲方簽訂合法勞動合同。
2、甲方必須誠實、信用、謹慎、依法有效地辦理委托事務,向乙方提供加蓋甲方公司公章的招聘簡章。
3、甲方應主動及時與乙方溝通,就業信息、面試時間、面試地點發生變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負責乙方輸送的應聘學生接待,面試等工作,并及時向乙方反饋面試結果。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受甲方委托招聘甲方員工,乙方應提供個人真實資料(如姓名、現住址、聯系方式等)及身份證復印件1份給甲方備案。
2、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包括年齡、學歷、身高等),收集應聘者并批量輸送到甲方面試。
3、乙方應向應聘者詳細介紹甲方就業信息內容,不得更改甲方就業信息內容,如因乙方更改就業信息或以欺騙方式將應聘者輸送給甲方而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將就業者統一輸送到甲方規定的面試地點,并將就業者名單在面試前一天晚上20:00時前發送給甲方。
5、乙方如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許可,不得向應聘者收取任何費用,因乙方非法向應聘者收費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三、本協議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開始生效,有效期為壹年。
四、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和乙方招聘委托書同時使用。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簽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安勞務派遣協議書(匯總19篇)篇十五
甲方(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服務事宜達成本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一、總則。
保安勞務派遣協議書(匯總19篇)篇十六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乙方是具有人才派遣許可資格的合法人才中介公司,根據甲方的人力資源需求,乙方向其派遣員工(以下簡稱“外派員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甲方負責將所需外派員工的數量、要求、勞動報酬和工作期限提供給乙方,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派遣服務。
甲方負責對所招用外派員工的挑選和最終確認。外派員工的數量、在甲方的工作期限、勞動報酬等具體法定或者約定事項以甲方蓋章確認的《外派員工簽約通知》(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為準。
第二條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應規定乙方外派員工的工作時間、工作崗位和工作職責,以上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勞動人事法規的規定,甲方提供的工作崗位應具備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第三條員工管理。
外派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其勞動紀律、教育培訓、績效考核等事務由甲方實施。甲方的勞動紀律、工作規程、考核辦法等管理文件應向外派員工明示。
派遣工作期間,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外派員工的技能,在與外派員工協商一致后調換其工作崗位。
第四條用工關系。
外派員工為甲方工作期間,應由乙方與其建立勞動或勞務關系。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每次外派員工的期間不得少于2年,甲方同意每次借用外派員工的時間至少為2年。
外派員工到甲方報到時,行政關系、黨團組織關系和工資關系一般不轉移,有特殊情況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第五條社會保險、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繳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的規定為外派員工辦理并征繳社會保險、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繳費用經甲方確認后操作;如外派員工是非上海戶籍人員,可參照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辦法辦理保險;或者參照《上海市居住證》制度暫行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如外派員工屬于法定勞務人員,則甲方可依法免于承擔外派員工的社會保險、法定福利或法定征繳費用。
以上費用的征繳比例和繳費基數均以國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如上海市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變化,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須依據上海市新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調整相應地調整收費標準,在甲方確認后按新政策操作。如因乙方遲延告知或甲方遲延答復而造成相關責任,由遲延方承擔。
第六條費用結算。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費每人每月(人民幣)元;甲方提前依法退回給派遣員工的,不足一月,甲方應按一月支付該人的管理費。
甲乙雙方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按照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外派員工的人數、身份、工作起訖時間、繳費基數、勞動報酬、約定的管理費等內容結算費用(具體計算方式按照乙方每月出具的《費用結算表、工資表》。如果甲方在《外派員工簽約通知書》中確定的數據或金額與國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標準不符,則依法執行。
甲方須于每月工資發放日前12日將外派員工的考勤考核結果交乙方。乙方須于每月工資發放日提前10日將收款通知交甲方。
甲方確認乙方的《費用結算表/工資表》后,甲方應按照《用人單位簽約情況登記表》中約定的時間節點向乙方提供人員異動清單,并須于每月日前以轉賬或現金方式將本合同所涉及的總費用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無正當理由而逾期不付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雙方約定:外派員工的勞動報酬按以下項的辦法發放。
a.甲方經乙方同意,直接向員工合法、按時地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不得無故克扣或拖欠外派員工的勞動報酬;社會保險費、法定福利中員工個人應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扣后支付給乙方;員工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為扣繳。
b.在甲方按時向乙方支付包含外派員工勞動報酬在內的所有應付費用后,由乙方向外派員工發放勞動報酬。乙方應于每月日(逢法定節假日應提前)向外派員工發放勞動報酬;員工個人應承擔的社會保險、法定福利及個人所得稅等費用由乙方代為扣繳。甲方可以直接向外派員工發放除勞動報酬以外的其他福利費用,該福利費用的標準、發放時間等由甲方自行決定,乙方對甲方直接發放費用的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如外派員工在上海市以外地區工作,因跨省市發放勞動報酬而產生的銀行或郵政的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乙方指定的收費帳戶如下:
戶名:
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
第七條派遣員工的退回。
7.1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將其退還給乙方,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乙方同時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其他重大損失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該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2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將其退還給乙方,但需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需要向乙方支付費用用于給員工的經濟補償,如產生醫療補助費用的,甲方需另行支付醫療補助費用。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3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按7.2規定退回,在派遣期滿時仍存在以下情形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在雙方未就如何處理達成一致前,員工的派遣期限順延,甲方不得退回。
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符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4派遣期限內,甲方非依法定退回該員工的,乙方可以與該員工協商變更用工單位,在派遣員工無工作期間,乙方繼續為派遣員工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并按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向派遣員工支付勞動報酬,該費用由甲方承擔,每月隨管理費由甲方一并支付給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時員工仍然無工作的,乙方應終止勞動合同并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賠償或補償約定。
派遣工作期間,如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或外派員工造成損害或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
如外派員工在被外派至甲方工作期間發生患職業并工傷、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等情況的,甲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規定,全額承擔用人單位應付的費用,并通過乙方支付給外派員工或者法定繼承人;如因外派員工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而發生勞動爭議或法律訴訟,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民法院等機構調解、或裁決、或判決應給予外派員工賠償或補償的,則甲方應根據判決或裁決的結果承擔該賠償或補償費用及其他因爭議或訴訟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費、訴訟案件受理費、律師費、評估費、鑒定費等),此等賠償或補償以及相關費用不受本協議期限限制。
第九條本協議期限、續約、解除及終止。
(一)本協議有效期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外派員工與乙方建立的勞動或勞務關系的終止日期超出本協議有效期,則本協議的有效期以甲方所使用的外派員工中勞動或勞務關系的最晚終止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到期前一個月內雙方沒有異議,本協議可自動順延。
(三)派遣工作期間,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立即解除本協議:
1.甲方未能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支付費用;。
2.甲方不履行本協議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核政策,損害乙方利益的;。
3.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工作條件、衛生環境惡劣,嚴重危害外派員工身體健康的;。
(四)如乙方發生嚴重違反本協議的情形,嚴重損害甲方或外派員工利益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立即解除本協議。
(五)除本條(三)、(四)項的情況之外,甲乙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協議時,均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否則,按通知當月的管理費標準向對方賠償。提出方應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承擔提前解除乙方外派員工勞動或勞務關系而產生的經濟補償或賠償費用。
第十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對已經(或將要)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進行保密。商業秘密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1)技術信息;(2)經營計劃和經營狀況;(3)雙方共同簽署的文件資料;(4)商業操作手段、業務經辦流程、收費標準和財務數據;(5)其他依法受到保護的事項。
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之日開始,到該商業秘密公開時為止。本協議的終止或解除均不影響甲、乙雙方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十一條協調原則。
本協議期內,若有關勞動法律法規或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甲、乙雙方應遵照最新的規定執行,并協商修訂本協議條款。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派遣工作期間,甲方如與外派員工發生爭議,應先由甲方、乙方、外派員工三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方或外派員工可按規定在上海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若有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
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但上述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承擔非乙方原因導致的最終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如:《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勞動合同因自然終止而產生的經濟補償金等)。
《用人單位簽約登記表》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由甲方蓋章確認。若甲方無法定理由而未按時間節點操作,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并由雙方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日期:日期:
業務經辦人:
簽定地址:
保安勞務派遣協議書(匯總19篇)篇十七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勞務派遣接收單位):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建立對靈活就業人員的勞務派遣合作關系,就甲方派遣勞務人員到乙方單位工作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作協議。
本協議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協議期限為年。
雙方應本著對對方負責的態度,誠信恪守。
甲方根據乙方生產經營需要提出的要求,以靈活就業的方式派遣其勞務人員到乙方單位工作,被派遣勞務人員與甲方屬勞動關系。
乙方根據本合作協議與甲方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為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安排工作任務(或工程量),被派遣勞務人員與乙方屬工作關系。
1、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身體健康,品德端正,熱愛用工單位的工作崗位,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和工作責任心,能勝任工作崗位要求,并經乙方試用、考核合格的人員。
2、對已在乙方單位工作,乙方認可繼續留用,勞務人員本人也同意的,并與甲方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即可確定為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由甲乙雙方在《人員新增花名冊》上簽章確認。
3、需要新招聘的勞務人員。若乙方需要甲方負責組織招聘,乙方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正式提出。乙方負責擬訂招工簡章(加蓋單位公章),以甲方名義招聘。乙方對應聘者負責資格審查和面試,經確定錄用后,乙方支付給甲方招工所需的成本費用,并由甲方負責組織勞務人員填寫《錄用登記表》。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辦理派遣手續。
甲方派遣到乙方工作的勞務人員的數量為人。
派遣期限原則上定為貳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對派遣勞務人員的試用期不超過2個月。在乙方工作已滿半年以上的,若乙方認為可繼續留用的,不再實行試用期。
派遣勞務人員的工作崗位主要是:
(一)乙方支付的費用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費用為勞務派遣的勞務費,勞務費主要由三部分組成:
1、勞務人員的實發工資、按規定標準由乙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代扣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單位應繳納相關的社會保險費。
3、支付給甲方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4、根據有關政策、法規規定應該由用工單位支付的其它費用。
(二)費用標準
1、勞務人員的工資
2、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和單位繳費比例。
按云南省有關規定執行,由甲方按月繳納,并負責辦理各項手續。對乙方提出有關的特殊情況及人員的參保問題,經雙方協商意見一致后,由甲方盡力給予辦理。
3、乙方支付甲方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勞務派遣服務費為每人每月元,(元/年度)。
用于勞務人員的一次性費用(如勞動合同書及其鑒證費、社會保險手冊工本費等)以及服務費應繳納的所得稅、營業稅、其他稅費全部由甲方承擔,不再向乙方另行收取。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勞務費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一次,具體支付時間,一般在工資發放日前5個工作日必須支付,也可按照乙方的提議,經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按以下要求辦理:
1、勞務人員實發工資
在一般情況下,甲方通過銀行直接把工資發到個人銀行卡上;若委托乙方發放,由甲方出具委托書提交乙方;若以現金發放,由甲方派專人到乙方人力資源部門發放。
2、社會保險費的.繳納
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參保人員花名冊,花名冊信息應符合甲方參保險種要求的各種信息。甲方根據雙方約定勞務人員參保的險種,按勞動保障部門的有關規定計算出單位和個人應繳費數,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乙方按通知中規定的時間和要求,經審核后,及時將款項(包括單位繳費數與代扣個人繳費數)打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社會保險費用必須在當月月底前支付次月的社會保險費用。
3、勞務派遣服務費
是甲方服務成本費用支出,不承擔任何其他費用支付(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應按規定發給勞務人員的經濟補償金、處理工傷事故需支出的費用等)。原則上與人員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同時支付。
4、雙方費用的結算劃轉
乙方每月匯出勞務費后,應填寫《勞務費支付匯總表》提交甲方,甲方每月將工資發放金額與社會保險繳納金額提交給乙方。甲乙雙方應定期核對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差額部分雙方應及時確認或調整。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用工登記,并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協議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乙方工作。對于乙方要求停止派遣的勞務人員,甲方負責處理解除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
(三)按時發放勞務人員工資及繳納社會保險費,絕不挪用,保證資金的安全,乙方可隨時查詢。
(四)按時下達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通知。
(五)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相關的社會保險。如勞務人員工作發生變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等,甲方負責辦理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社會保險的轉移與變更,失業保險的申領手續。
(六)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接到乙方書面通知書后,在規定的時效期內,甲方負責辦理工傷事故申報、勞動鑒定以及工傷理賠事宜。
(七)對勞務人員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積極協助乙方按《勞動合同》的規定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八)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單位,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跟蹤服務,采取多種形式了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給予配合。對乙方的意見和建議要求,及時與乙方溝通、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一)應按照《實施勞務派遣操作程序》做好每個環節的工作。
乙方每月應提前5個工作日及時準確提供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費支付匯總表》、《工資發放明細表》及《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名冊》,并經主管領導審批并加蓋公章后提交給甲方。
(二)勞務人員發生增減變動時,乙方應在每月10日以前填寫《人員增加花名冊》和《人員減少花名冊》并加蓋公章后報給甲方,以便甲方及時調整、處理有關事宜。
便于勞務人員簽訂勞務合同和購買社會保險的及時性,乙方在報人員增減時應按照以下規定辦理:每月10日以前(含10日)提交《人員新增花名冊》的,勞務人員按本月1日簽訂勞動合同:10日以后提交《人員新增花名冊》的,勞務人員按次月1日簽訂勞務合同。
乙方若需解除某勞務人員勞動合同的,必須做通本人的思想工作,在協商一致后,勞務人員同意解除的情況下,應提前30天以上通知甲方,并將補償金匯到甲方賬戶后,由甲方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三)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動報酬標準,并負責崗前培訓、崗前體檢、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
對勞務人員應遵守的職業道德規范、內部規章制度、崗位責任和要求、安全注意事項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責任。
(四)按國家規定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勞動防護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并定期或不定期對派遣人員進行健康檢查。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負責現場處理、人員救護、善后事宜等工作,并按《申報辦理勞務人員工傷事故的具體要求》給予辦理。
(六)按本協議規定,每月將勞務費的三項費用按時足額打入甲方賬戶,不得拖欠。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時劃款,影響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和社會保險繳費,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前,乙方可進行審閱。乙方也可以與勞務派遣人員就工作崗位上的有關具體問題簽訂書面約定事項,雙方協商一致簽字生效后,應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以書面通知甲方,即行停止勞務派遣: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條件的;
2、不能勝任工作或連續2次考核都不合格的;
3、不服從乙方工作安排,并教育無效的;
4、嚴重違反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乙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5、工作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損失的;
6、請事假15天、擅自離崗10天的;
(三)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不可抗拒的客觀因素非勞動者過失的其他情況等,確需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乙方提出解除勞務人員派遣的,應當在做好細致的思想工作前提下,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通知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并按《勞動臺同法》的有關規定,乙方應支付給勞務人員經濟補償金。
(四)對勞務人員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有權按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進行索賠,并從本人工資中扣除(一般不超過本人月工資的20%),情節嚴重的可追究其法律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作協議的各項條款。在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如有違犯本條款之規定,違約方應支付對方違約金。若遇特殊情況不能履行本協議時,雙方應及時通過協商、解決。
(二)本協議期滿前30同,甲乙雙方應就本協議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并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協議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則視本協議順延相同期限,執行有效。
(三)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1、勞務派遣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又涉及甲方、乙方和勞務人員三方的權利、義務、責任,因此甲乙雙方應在遵守《勞動合同法》的提前下,按照省市勞動保障部門的具體要求,共同認真細致、團結協調做好此項工作,為使每個環節達到規范操作,甲方特擬定了《實簏勞務派遣操作程序》,乙方應熟悉了解并按此操作。
2、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協議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作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保安勞務派遣協議書(匯總19篇)篇十八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滿前____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崗位,人數,工作的內容,工作地點派遣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崗位,人數,工作的內容,工作地點派遣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于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并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人,為(常白班、班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員工。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安勞務派遣協議書(匯總19篇)篇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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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服務事宜達成本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一、總則
第一條 勞務派遣關系
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建立勞務關系;甲方與派遣員工的關系為有償使用關系;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派遣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第三條 派遣人數、崗位和期限
(一)本協議簽訂時,由乙方派往甲方的派遣員工共 ? 人。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派遣員工數量變更的,以實際人員數量為準。
(二)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派遣員工到甲方從事 ? 工作。
(三)派遣人員的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崗位等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四)派遣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止。
第四條 用工條件乙方給甲方派遣的員工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基本要求
學歷:
年齡:
性別:
工作經驗:
(二)技能要求:
(三)其它:
第五條 用工規則
(一)乙方派遣員工應符合甲方的用工條件,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忠于職守,誠實守信,作風正派,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積極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項任務。乙方應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及時為被派遣員工辦理錄用備案、勞動合同簽訂等各項用工手續。處理涉及被派遣員工勞動關系的有關事宜,負責建立、接轉被派遣員工檔案。
(二)甲方應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措施及符合國家標準的衛生和安全條件,并提供派遣員工工作所必須的設備(工具)。
(三)乙方派遣員工與甲方員工實行同工同酬、同福利,派遣員工與甲方員工在遵守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履行勞動義務上一律平等。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費用,乙方應按時足額發放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并為派遣員工按時、足額繳納國家規定的各項保險,辦理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各項保險的申報、申領、保險關系轉移、理賠等相關手續,乙方應保證被派遣員工到達甲方時社會保險關系清楚。派遣員工的工作內容若有變動,甲方應該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四)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內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的相關制度及管理辦法執行;派遣員工的升職條件、服務范圍、工作職責、工作地點等由甲方確定。
(五)派遣員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六)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執行 ? 工作制,超時加班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派遣員工支付加班報酬。
(七)乙方派遣員工簽訂不少于兩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試用期工資標準不得低于 ? 元/月,轉正后工資標準不得低于 ? 元/月。
(八)乙方應派專人協調甲方與派遣員工之間的關系,負責派遣員工的日常管理,處理勞動爭議及其他與務工有關的事宜。
二、勞務費用結算
第六條 勞務費用構成
按本協議約定實施勞務派遣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的構成及標準如下:
(一)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
按照甲方績效考核制度發放,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報酬清單。
(二)社會保險費
甲方分月按 ? 市社會保險規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費用,其繳費數額由乙方按國家和 ? 市地方規定進行計算。
(三)住房公積金
甲方分月按 ? 市住房公積金繳費規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住房公積金,其繳費數額由乙方按甲方確定的比例進行計算。
(四)派遣服務費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務費,派遣服務費按每名派遣員工每月______元的標準支付。
(五)其它費用
如檔案保管費、體檢費、旅游費、書報費、商業保險費、員工福利等除派遣服務費以外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單獨支付。
第七條 結算規則
(一)每月費用結算日為 ? 日;勞務費用支付日為 ? 日前。
(二)費用結算期: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勞務派遣費用,一個日歷月份為一個勞務派遣費用結算期,即:從每個月的1日起至月末的最后一日止。
(三)派遣員工勞動報酬的結算:根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勞動報酬清單結算。
(四)社會保險費的結算:甲方應在每月 ? 日前以書面形式將人員增減情況通知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增加或停繳手續。依據 ? 市社會保險規定結算社保費用,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當月,甲方照常支付社會保險費用。除派遣員工個人原因外,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間晚于終止社會保險參保時限的,甲方照常支付次月的社會保險費用。
(五)住房公積金結算:甲方應在每月 ? 日前以書面形式將人員增減情況通知乙方,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增加或停繳手續。依據甲方確定的繳費比例結算住房公積金。
(六)派遣服務費的結算:不足一個月按日計算,全月按21.75個工作日計算。
(七)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甲方確定的數額進行結算。
(八)在費用結算日之后發生的一切變動在下月進行結算和支付。
(九)乙方銀行賬戶
企業名稱:
開戶行:
賬號:
第八條 費用結算方法
(一)甲方每月 ? 日前根據乙方派遣員工實際完成工作量、考勤資料及勞動紀律等情況向乙方提供上月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清單,每月 ? 日前乙方給甲方出具所有勞務費結算清單,經雙方確認無誤后,乙方開具發票,每月 ? 日(費用支付日)甲方將上月勞務費用打入乙方賬戶。
(二)乙方須在每月 ? 日按時足額將上月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發放到派遣員工的工資卡內。遇國家法定節假日提前發放,特殊情況可適當順延,但不得超過2個工作日。
三、勞務派遣工作程序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程序進行勞務派遣
(一)提供錄用人員名單甲方將錄用人員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聯系電話等信息提供給乙方。
(二)體檢。乙方通知并組織錄用人員到甲方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甲方支付。
(三)乙方給甲方出具《派遣員工接收函》并附上體檢報告,與甲方商洽是否同意接受體檢合格人員派往甲方工作。
(四)甲方在《派遣員工確認表》上蓋章,作為甲方接受派遣員工及結算勞務費用和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據。
(五)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乙方及時通知體檢合格并由甲方同意派遣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按甲方要求及時將乙方雇用的員工派遣至甲方工作。
(六)甲方憑以下相關資料接收派遣員工:
1、乙方出具的派遣用工通知單。
2、派遣員工身份證原件。
3、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七)由乙方對派遣員工實施勞務派遣的日常管理,甲方對派遣員工實施用工管理。
四、派遣員工的退回
第十條 對于乙方派出的派遣員工,有下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退回乙方且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甲方以第(一)、(二)、(三)條所述情形為由退回乙方派遣員工,須提供相應證據。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派遣員工用工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治安處罰、勞動教養等嚴厲行政處罰的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從事兼職工作,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影響的;
(六)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七)不勝任工作的;
(九)派遣期未滿,派遣員工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的。
第十一條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需提前 ? 日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派遣員工一個月工資,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相關規定一次性支付經濟賠償金后,甲方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三)甲方因破產、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將乙方派遣員工退回,或者終止本協議的。
第十二條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甲方在本條相應的情形消失時并按《勞動合同法》等法規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后,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二)患病、因工負傷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后,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甲方非因本協議中第十條規定的情形退回的派遣員工;
(二)乙方與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期滿,甲方不再接受勞務派遣的;
(三)甲方由于調整生產、變更組織結構等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五、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的標準足額支付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購買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不得克扣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得占用,挪用甲方撥付給乙方用于支付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購買社會和商業保險的經費。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內容,以及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信息,均負有保密的義務。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報價、協議文本、員工的基本信息、以及雙方其他業務往來文件。
第十六條 甲方給乙方應提供一份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規章制度,并以此對乙方派遣員工進行用工管理。
第十七條 甲方負責對派遣員工進行崗前業務及技能培訓。甲方若出資對派遣員工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派遣員工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八條 因乙方派遣員工的個人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給甲方的信譽、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追究當事者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乙方有義務協助追償。
第十九條 甲方不得將乙方派遣員工再派遣到其他用工單位,不得向派遣員工收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派出的派遣員工因故停止在甲方從事勞務工作或與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在該派遣員工提交了已向甲方交接工作的書面手續后方能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的日期,提前 ? 天,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征求是否續用。甲方在收到乙方關于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日期的通知后,應在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 ? 天,以書面的形式告知乙方是否續用。
第二十二條 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等事故及不可預測的人身傷害或生病、病逝等,甲方應積極組織救治、及時通知乙方,并將相應資料移交乙方,由乙方按國家和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的有關政策,在規定的期限內為派遣員工辦理醫療費用報銷、工傷事故申報、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等相關事宜。涉及應由單位支付的費用,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的標準承擔支付責任。派遣員工工傷醫療期間及因病、非工傷規定的醫療期間,乙方應支付給派遣員工的工資待遇由甲方按“勞務報酬標準”承擔。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期限內每逢一個新的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標準,應按照 ? 市當地政府頒布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調整比例做相應的調整。乙方應在當地政府公布新標準后,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據此調整保險費的數額。同時,甲乙雙方均有權根據物價上漲情況及經濟總體狀況,共同商量派遣服務費的增減。
六、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當派遣員工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和賠償責任:
(一)未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向派遣員工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三)未及時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工資費用,導致乙方不能及時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派遣員工權益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派遣員工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派遣員工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 甲方無乙方認定的正當理由而延遲(包括全部或部分勞務費付款延遲)向乙方付款時,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 ? %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如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個月內,甲方仍未履行支付義務,乙方有權提前 ? 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撤回員工。同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勞務費、員工剩余聘用期限的工資及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 元;給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
(一)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派遣員工;
(二)克扣勞務人員薪酬福利,影響到甲方生產經營工作的;
(三)對甲方的派遣員工同時又安排其它公司工作的;
(四)在派遣期間擅自將派遣員工從甲方抽走的。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所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的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義務引起的相關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因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而產生的仲裁或訴訟費用,全部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七、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若有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和妥善處理派遣員工利益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本協議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三十條 甲方與派遣員工發生勞務爭議或糾紛,應先由甲方與派遣員工協商;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由甲方、乙方、派遣員工三方協商;如果三方協商不成,乙方負責處理與勞動、司法等部門的相關事宜。
八、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三十一條 協議變更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及時根據變化后的情況進行協商和變更本協議的相關約定。
第三十二條 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自然終止。如協議期滿前30日內,甲乙雙方均未以書面形式提出不予續簽的意見,則視為本協議自動續簽年。
(二)當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和責任或服務質量較差,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三)當甲方嚴重違反國家政府有關勞動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進行生產,經乙方提出后拒不改正時或當甲方向乙方付款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個月內,甲方仍未履行支付義務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當終止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付清所欠的勞務費用及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所欠款項全部劃入乙方賬戶后方可終止。
九、其他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 ? 式 ?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