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一經簽署,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確保協議的執行。參考下面的離婚協議樣例,可以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撰寫自己的協議。
最新離婚協議書效力大全(23篇)篇一
甲方:
乙方:
一、______與______自愿離婚。
二、兒子______由______撫養,由______每月給付撫養費______元,在每月____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歲止,18周歲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____路____號的____樓房一套,價值人民幣____萬元,現協商歸______所有,由______一次性給付______現金____萬元。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俱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____萬元,歸______所有,______向張某支付____萬元。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五、______可在____(時間)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____(時間)送回______居住地;如臨時探望,可提前__天與______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最新離婚協議書效力大全(23篇)篇二
1、是當事人真實意愿的反映。承諾書的內容應當是當事人內心真實意思的表達,不能被強迫或威脅或利誘、欺騙等。
2、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承諾書的內容必須合乎法律的規定,不能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可能導致承諾書無效。
3、沒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諾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權處分的物進行處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總而言之,承諾書有無法律效力主要依據承諾書是否具備以上三個條件。當然,在實踐中,只有是當事人真實意愿的表達,且沒有違法法律相關規定和沒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諾書才算有效,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最新離婚協議書效力大全(23篇)篇三
甲方:
乙方:代理地區:
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署本經銷協議。
第一條產品、要求及期限:
1、乙方為甲方產品___________________的代理商。
2、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并從事產品的售后服務和宣傳促銷等合法商業活動。
3、乙方為甲方代理產品的期限為: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合作方式:
3、乙方直接向客戶收取軟件注冊費用,但必須對客戶負責;。
4、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全部版權。
第三條售后服務:
1、甲方為《》在有效服務期限內提供免費升級和網上支持,甲方將開通技術熱線和專用論壇vip帳號為乙方客戶提供方便。
2、乙方應對自己的用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務和技術支持。
3、若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產品受損但必須甲方提供技術服務的,甲方將收取維護費和服務費。
第四條雙方關系:
1、甲方與乙方均為獨立訂約人,乙方不得與第三方簽訂協議或作出任何,使甲方受到任何約束,亦不得未經甲方授權就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任何行為。
2、本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將不構成或被解釋為合伙關系。
第五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對于乙方提供的關于產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認可后將對產品進行升級,無償進行更改并提供升級產品給乙方及其客戶。
2、甲方保留對_______的改進和升級權力,如有變動甲方須在新規格、價格生效7日前通知乙方。
3、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果甲方所授權的產品發生版權轉移或變更狀況,甲方應通知乙方,若因此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雙方協商解決。
4、甲方負責______系列產品的正常運行,為乙方發展的用戶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持(如電話、軟件升級、修正錯誤、在線技術支持等),但不包括乙方責任的內容;對于甲方產品本身質量問題所引起的故障,由甲方進行免費升級維護。
5、甲方負責制定相關的資費標準和服務標準;。
6、甲方在收到乙方業務款后兩個工作日內需將產品發出。
7、銷售發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合同簽訂時應向甲方提供合法證件的復印件并保證其真實性。
2、乙方有權使用“__________代理商”的名義,從事有關銷售甲方產品的合法商業活動。
3、乙方有權接受用戶對產品的意見和投訴,并及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更好的改進軟件。
4、乙方應執行甲方制定的價格表,并負有保密義務。并有義務配合甲方進行產品市場推廣活動。
5、乙方若以低于甲方公開報價的____折銷售軟件,將視為故意破壞價格秩序,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6、乙方在成為甲方地區授權代理商期間,不得跨區銷售,不得銷售由其他供應商提供的同類產品;注:跨區銷售包括:。
a、跨區域的使用和銷售(以網站備案號和網址的聯系地址為準);。
b、如果一個公司有多個分公司或者是辦事處,而分公司或者是辦事處又沒有獨立的網站,則以總公司的網站為標準來判斷。
8、乙方應尊重甲方產品的版權和知識產權,本合同執行期內乙方不得銷售甲方產品的盜版,否則甲方有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權利。乙方每銷售一套________,都必須向甲方提供最終用戶的詳細資料,否則視為侵犯甲方的版權,甲方有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權利。
第七條費用結算:
1、乙方每次向甲方訂購產品的費用按實際代理價一次從預付款中付清。
2、當乙方預付款不足以繼續訂購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需以匯款或現金等形式將后續預付款匯入甲方指定帳號。
3、該預付款僅供________系列產品購買使用,不可移做它用,也不退還。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條款,對本合同進行修改。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中任何權利轉讓第三方。
3、本合同所定的銷售期滿,本合同即予終止。乙方如要續約,須于合同期滿前3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雙方另簽合同;若未于該期限內提出續約申請或雖已提出,但被甲方拒絕者,則依本合同期限規定終止本合同。
4、乙方在合同期內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終止的,必須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后終止。乙方應給予甲方適當經濟補償并承擔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第九條其他:
1、本協議及附件的解釋、修改權在甲方。若有修改,甲方須及時通知乙方。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履行和解釋出現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未能達成共識,雙方同意通過司法部門仲裁解決。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最新離婚協議書效力大全(23篇)篇四
離婚協議:就是夫妻之間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所達成的有關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方面的協議。
根據《婚姻法》第31條,《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或者意見。
離婚協議書則是離婚協議的書面形式,《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規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有效的離婚協議須具備的條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離婚的意思表示真實,且就財產分割、債務承擔、子女撫養達成一致。
(3)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禁止性規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在該條款的適用上要求的是男女雙方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時提交婚姻登記機關,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已經確認的離婚協議,而不是未經婚姻登記機關確認的離婚協議。
離婚協議的性質具有人身與財產方面的雙重性,離婚方面的意思表示和子女撫養權的行使、撫養費的支付等屬于夫妻人身關系的范疇,而財產分割與債務處理則屬于夫妻財產關系的范疇。
這兩種關系在法律性質上均屬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因離婚協議兼有人身屬性與財產屬性,因而在適用法律上,筆者認為應當優先適用《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民法通則》與《合同法》可以補充適用。
3、離婚協議的效力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可一概而論。
在司法實踐中,關于離婚協議的效力,尤其是在簽訂離婚協議后但未辦理離婚手續的情況下,并沒有統一的標準,甚至不同的法院就同一問題所出的判決也不盡相同,在律師同行進行的交流活動中也是各抒己見,北京離婚律師網根據自己的辦案經驗,對離婚協議的效力論述如下:
(1)離婚協議成立的時間是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時。
簽訂《離婚協議書》屬于夫妻雙方的民事法律行為,是公民依法設立、變更、中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合法行為,因離婚涉及身份與財產雙重屬性,在不違背法律的強制性和禁止性規定的前提條件下,應當自雙方達成明確的離婚意思表示,并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務承擔達成一致的書面意見時(即簽字)成立。
(2)離婚協議是否生效,取決于所附條件是否成就。
離婚協議,是當事人對自己權利的意思自治,具有民事協議性質。
離婚涉及到身份關系的變動,協議離婚以當事人雙方合意為前提,且其是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所附條件就是解除婚姻關系。
在司法實踐中,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在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理解與適用》中明確指出: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前提條件是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婚。
而依據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頒布實施的中的規定:“當事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離婚而達成離婚協議或財產分割協議后,一方反悔而不同意辦理離婚登記,另一方起訴離婚并請求按照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財產分割協議處理夫妻共有財產的,人民法院原則上應予支持,但協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該協議所列財產不存在而客觀上不能履行的除外。
財產分割條款或協議為涉及的夫妻共有財產,人民法院可另行依法判決。”由此可見,在同一條款的`理解上,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庭的解釋與地方法院的理解與適用存在矛盾的地方。
離婚協議書在雙方未能到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的情況下是否有效,不可一概而論。
在民事領域遵循的是“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只要雙方的約定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禁止性規定且所附條件成就時應當是有效的。
比如當事人雙方在離婚協議中生效條款明確約定為:“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且經婚姻登記機關備案后發生法律效力”,在這種情況,如果雙方當事人最終因種種原因未能協議離婚的,視為所附條件未成就,關于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的處理未發生法律效力。
如果當事人雙方在離婚協議中生效條款明確約定為“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另外一般在離婚協議書中都有這樣的話:甲、乙雙方因性格不合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無和好的可能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離婚及財產分割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因該條款比較籠統,且離婚涉及身份關系,離婚協議的效力就容易發生爭執,只能由法官結合案件其他證據,運用“自由裁量權”來裁決。
如果當事人在離婚協議的生效條款中約定為:“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無論能否協議離婚,本協議中財產分割部分均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在雙方當事人未能辦理協議離婚而走訴訟途徑的話,離婚協議書如果確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具有法律效力。
最新離婚協議書效力大全(23篇)篇五
人們普遍認為,上民政部門辦理登記離婚是和諧手段,但實際上,“好離好散”只是局外人看到的表象,因“協議書”引發的遺留問題往往把離婚演變成一場曠日持久的官司。蘭州市城關區一對年輕男女,就因登記離婚后的財產處理問題產生糾紛,官司持續進行了一年多。記者對該事件進行了采訪調查,并邀請法律界人士談談離婚協議書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登記離婚約定女方補償50萬。
2003年5月,蘭州姑娘祝玲和張掖小伙范鵬結為伉儷。婚后一年,他們的女兒誕生。祝玲和母親一起照料女兒,范鵬則經常駐外工作。女兒4歲那年,范鵬發現祝玲與一名經商人士產生戀情,婚姻已經名存實亡,兩人決定友好分手。2008年8月21日,兩人在城關區民政局簽署自愿離婚協議書,約定女兒由祝玲撫養,兩套住房均歸祝玲所有,范鵬放棄對房產分割的權利,也不必承擔女兒的撫養費,而祝玲必須于同年9月5日前一次性給范鵬付清50萬元的住房補助金。一系列離婚登記手續辦妥后,經民政局審查,宣布兩人解除婚姻關系,頒發了離婚證。
最新離婚協議書效力大全(23篇)篇六
離婚協議,是指婚姻雙方均表示同意離婚,以及離婚后財產債務如何處理、子女歸誰撫養等相關問題達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協議書。所以,離婚協議的內容一般包括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等三項內容,其中關于離婚和子女撫養的內容屬于夫妻人身關系的性質,而財產處理則屬于夫妻財產關系的性質,因此,離婚協議的性質應是一種混合合同。這與離婚訴訟是一種復合之訴的道理是一樣的。
首先,我國法律對婚姻關系的解除采登記要件主義和訴訟要件主義相結合的原則,即當事人既可以選擇登記離婚,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兩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經登記或訴訟離婚,夫妻雙方的婚姻關系就不能解除。
其次,當事人關于離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隨著時間、環境、對方言行、自我認識等各種因素的變化而發生變化。因此,一方當事人在簽訂離婚協議后又反悔不同意離婚,是很正常的,婚姻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中關于“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為一種證據,證明夫妻感情曾經出現過重大裂痕。
三、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條款是附生效條件的協議,在雙方同意離婚或者判決離婚的條件下應當認定其效力。
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離婚,應當按雙方約定分割財產。財產分割協議的成就條件即離婚。但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所附生效條件,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附生效條件,因為其成就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決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單方面使財產分割協議不產生約束力且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除非有可變更或可撤銷的情形,否則,人民法院在判決離婚的情況下,應當將協議作為分割夫妻財產的重要證據,即法院要按照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約定作出判決。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8條第1款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效力。”雖然這里是指協議離婚中的“離婚協議”,且離婚的事實已經得到婚姻登記機關的確認,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才在當事人之間發生法律效力。但我們仍可從中看到最高司法機關對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關系條款的效力的有條件的確認,即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分割的條款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質。
延展閱讀:
男方:____,男,漢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證號碼:
女方:____,女,漢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證號碼:
男方____與女方____于____年__月認識,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記結婚,婚后于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_____。因___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______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撫養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__元,男方應于每月的1-5日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銀行帳號:)。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兒一次或帶女兒外出游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每周探望的時間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_____元,雙方各分一半,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__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后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______元給男方。
(3)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____方于__年__月__日向xxx所借債務由__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__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____元給女方。鑒于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____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____元給對方(/按______支付違約金)。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協議人:協議人:
最新離婚協議書效力大全(23篇)篇七
1、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無欺詐也無脅迫;。
2、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及子女撫養等問題有適當且明確的約定;。
4、離婚協議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除雙方都同意離婚外,還必須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進行登記或者由人民法院以民事調解書的形式賦予其效力,否則即使雙方當事人有離婚的意思,也不會發生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后果。
所謂婚內離婚協議,是指男女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解除婚姻關系為基本目的,并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達成的協議。目前,我國法律及司法解釋對此類協議的效力未有明確規定,司法實務中,對此類協議的效力認定亦頗多爭議。
婚內離婚協議是以雙方協議離婚為前提,一方或者雙方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可能在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作出有條件的讓步。
在雙方未能在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婚的情況下,該協議沒有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均不產生法律約束力,其中關于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的約定,不能當然作為人民法院處理離婚案件的直接依據。
【婚內離婚協議有如下特征:】。
婚內離婚協議的內容不是單一的,而是復合的,其內容涉及夫妻身份關系的解除、有關財產的分割、子女由誰直接撫養及撫養費的承擔、探視權的約定等等,既包括人身關系,也包括財產關系。
2、生效條件的特別性。
一般情況下,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的條件,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即可生效,對雙方當事人產生法律拘束力。離婚協議可歸屬于民事合同,但其生效條件卻有特別之處。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解除婚姻關系有兩種方式,即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而在訴訟離婚中,又包括調解離婚和判決離婚兩種具體形式。
因此,在夫妻雙方同意離婚的情形下,除了男女雙方具有離婚的合意之外,還必須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進行登記或者由人民法院以民事調解書的形式賦予其效力,否則即使當事人具有離婚的合意,也不發生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后果。
3、婚姻關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
婚內離婚協議的內容雖然具有復合性,涉及人身關系、財產關系等多方面的.內容,但解除婚姻關系卻是協議的基礎目的,其他內容具有附隨性,基礎目的有無達致影響著附隨內容的效力,在婚姻關系未解除的情況下,附隨內容不生效力。
在夫妻關系存續的情形下,夫妻之間共有財產的協議是不生效力的。就子女撫養而言,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從法律角度而言,夫妻是同居一起的,因此,無須解決子女由誰直接撫養;所支付的撫養費亦為夫妻共有財產,而夫妻共有財產是是無法劃分各人的份額或哪個部分屬于哪個共有人所有,故也無法明確是哪一個人支付的撫養費。
所以,離婚協議中解除婚姻關系部分未生效之前,分割財產和子女撫養部分也是不生效的。
最新離婚協議書效力大全(23篇)篇八
對于要結婚的男女雙方來說,簽訂一份合法、有效的婚前協議書是非常有必要的。
男女雙方就財產分割、個人財產界定等方面的問題提前作出合理的約定,一旦日后離婚時產生分歧,就按照婚前協議書上所約定的進行處理。
但是很多夫妻對于婚前協議書都不怎么了解。
一、什么是婚前協議書?
婚前協議書,是指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簽訂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
主要目的是對雙方各自的財產和債務范圍以及權利歸屬等問題實現作出約定,以免將來離婚或一方死亡時產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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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在婚前簽訂關于財產、離婚后子女撫養權等問題的婚前協議書是非常普遍的。
由于我國的傳統觀念,簽訂婚前協議在我國并不流行。
很多戀人在結婚前根本不會想到簽訂結婚協議書,在人們的傳統觀念里,認為簽訂婚前協議太傷感情,并不是一件浪漫的事。
但是,目前全社會離婚率呈上升態勢,夫妻離婚時,產生爭議最多的往往就是關于財產分割方面的問題。
“準夫妻”在向往美好婚姻生活的同時也應該對婚姻危機有一個前瞻性的認識,因為誰也不能確定未來到底如何發展。
而一份未雨綢繆的婚前協議,不僅能避免夫妻雙方在將來離婚時產生爭議,也能在爭議發生時公平、合理地處理問題,同時還可以簡化離婚程序和節省各方人力、物力和財力。
婚前協議書的內容必須在不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
男女雙方約定的事項必須是合法的,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沒有任何的欺詐或脅迫。
關于財產方面的協議,我國相關法律也有明確規定。
比如《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至于婚前協議書是否需要公證,法律并沒有強制性的規定。
是否公證,應該由你們當事人自己決定。
通常經過公證的婚前協議書,如果沒有相反的證據推翻,法院是會優先采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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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離婚協議書效力大全(23篇)篇九
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對是否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所簽訂的協議書。
一、離婚協議是什么?
離婚協議,是指婚姻雙方均表示同意離婚,以及離婚后財產債務如何處理、子女歸誰撫養等相關問題達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協議書。
所以,離婚協議的內容一般包括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等三項內容,其中關于離婚和子女撫養的內容屬于夫妻人身關系的性質,而財產處理則屬于夫妻財產關系的性質,因此,離婚協議的性質應是一種混合合同。
這與離婚訴訟是一種復合之訴的道理是一樣的。
二、離婚協議中涉及夫妻人身關系條款是無效的。
首先,我國法律對婚姻關系的解除采登記要件主義和訴訟要件主義相結合的原則,即當事人既可以選擇登記離婚,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兩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未經登記或訴訟離婚,夫妻雙方的婚姻關系就不能解除。
其次,當事人關于離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隨著時間、環境、對方言行、自我認識等各種因素的變化而發生變化。
因此,一方當事人在簽訂離婚協議后又反悔不同意離婚,是很正常的,婚姻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中關于“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為一種證據,證明夫妻感情曾經出現過重大裂痕。
三、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條款是附生效條件的協議,在雙方同意離婚或者判決離婚的條件下應當認定其效力。
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離婚,應當按雙方約定分割財產。
財產分割協議的成就條件即離婚。
但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所附生效條件,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附生效條件,因為其成就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決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單方面使財產分割協議不產生約束力且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除非有可變更或可撤銷的情形,否則,人民法院在判決離婚的情況下,應當將協議作為分割夫妻財產的重要證據,即法院要按照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約定作出判決。
第1款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效力。
”雖然這里是指協議離婚中的“離婚協議”,且離婚的事實已經得到婚姻登記機關的確認,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才在當事人之間發生法律效力。
但我們仍可從中看到最高司法機關對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關系條款的效力的有條件的確認,即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分割的條款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質。
對于要結婚的男女雙方來說,簽訂一份合法、有效的婚前協議書是非常有必要的。
男女雙方就財產分割、個人財產界定等方面的問題提前作出合理的約定,一旦日后離婚時產生分歧,就按照婚前協議書上所約定的進行處理。
但是很多夫妻對于婚前協議書都不怎么了解。
究竟什么是婚前協議書,婚前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下面由余婧律師團隊為您介紹。
一、什么是婚前協議書?
婚前協議書,是指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簽訂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
主要目的是對雙方各自的財產和債務范圍以及權利歸屬等問題實現作出約定,以免將來離婚或一方死亡時產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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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在婚前簽訂關于財產、離婚后子女撫養權等問題的婚前協議書是非常普遍的。
由于我國的傳統觀念,簽訂婚前協議在我國并不流行。
很多戀人在結婚前根本不會想到簽訂結婚協議書,在人們的傳統觀念里,認為簽訂婚前協議太傷感情,并不是一件浪漫的事。
但是,目前全社會離婚率呈上升態勢,夫妻離婚時,產生爭議最多的往往就是關于財產分割方面的問題。
“準夫妻”在向往美好婚姻生活的同時也應該對婚姻危機有一個前瞻性的認識,因為誰也不能確定未來到底如何發展。
而一份未雨綢繆的婚前協議,不僅能避免夫妻雙方在將來離婚時產生爭議,也能在爭議發生時公平、合理地處理問題,同時還可以簡化離婚程序和節省各方人力、物力和財力。
二、婚前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至于婚前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關鍵要看婚前協議書是約定什么的。
婚前協議書的內容必須在不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
男女雙方約定的事項必須是合法的,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沒有任何的欺詐或脅迫。
關于財產方面的協議,我國相關法律也有明確規定。
比如《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至于婚前協議書是否需要公證,法律并沒有強制性的規定。
是否公證,應該由你們當事人自己決定。
當然,經過公證的婚前協議書法律效力會強些,但也不絕對。
通常經過公證的婚前協議書,如果沒有相反的證據推翻,法院是會優先采用的。
最新離婚協議書效力大全(23篇)篇十
離婚協議書在雙方簽訂并得到法律認可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產生法律效力之后,該協議書不得隨意更改,并且必須執行。
一、《合同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協議不適用《合同法》的原因,就是因為這類協議是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
有的當事人離婚過程是痛苦和漫長的,在反復拉劇式的討價還價過程中,可以產生二份甚至若干份離婚協議,當事人最終會依據最后一份離婚協議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首先應該強調,在民政局備案的那份離婚協議應具有最強的效力,除非當事人在之后的時間另有約定。既然已辦理離婚登記,在民政局登記之前所產生的離婚協議書自然也具備了生效條件。
若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中涉及到的約定,以民政局備案的協議書中的約定為準;若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約定沒有涉及到而之前的離婚協議書有詳細的可操作的具體描述,應該說該約定為有效,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若民政局離婚登記中的離婚協議沒有涉及,而之前的幾份離婚協議中的約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離婚協議書中的約定為準。
二、離婚協議書是集人身關系、財產關系、撫養關系為一體的綜合書面約定。
對于人身關系的約定,即是否同意離婚的.約定,是不能用書面契約來約束的,即法律不會干涉當事人之間是否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反復更改,但一旦當事人進行了要式登記,即辦理了相關的離婚登記,法律就對離婚的事實予以確認。但如果僅僅是雙方書面約定好一起辦理離婚手續,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會賦予另一方強制執行權,也不會授予法院有強制認可權。
三、離婚協議書中涉及的財產關系、以及子女撫養意見等與人身關系的意思表示是緊密相連互為一體的,既然離婚沒有成就,財產、子女的約定自然也沒有生效。
當事人對離婚協議中的意思表示是針對當時特定的環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狀態作出的。當然,雖然離婚協議沒有生效,但一旦簽訂有過離婚協議,其協議內容往往會成會法院判決的重要的參考。因此,不能說離婚協議沒有作用。
四、如果離婚協議中存在欺詐或脅迫的情節,離婚協議書會無效。
即使離婚了,財產也分割了,但是只要在1年之內,一方就有權利提出要求重新分割。同時也有部分人士認為存在顯失公平亦可重新確認。但是對已離婚協議中沒有涉及的債權債務可重新確認。
一、什么是離婚協議書?
所謂離婚協議書,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于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扶養及子女撫養等相關問題的書面協議。
離婚協議書必須以書面形式呈現,而不能口頭約定。而且,夫妻雙方當事人要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并經法院或者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的認可,方具備相應的法律效力。
二、離婚協議書有效嗎?
離婚協議書是婚姻登記機關受理離婚登記的條件之一。未達成離婚協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部門對于當事人提出的離婚申請是不予受理的。離婚協議書是否就是有效的呢?一般情況下,要使夫妻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應具備的條件有:
1、 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無欺詐也無脅迫;
2、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及子女撫養等問題有適當且明確的約定;
3、 離婚協議中的內容不得損害第三人的利益;
4、 離婚協議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三、離婚協議書該怎么寫?
離婚協議書該怎么寫呢?根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之規定,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時應當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因此,基本的離婚協議書至少應包括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撫養、財產處理以及債務處理四項。具體來說,按照一般的司法實踐,離婚協議書應包含以下內容:
1、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3、共同財產的分割(要在協議書后面附清單);
4、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5、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6、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7、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8、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9、雙方當事人的簽名;
10、離婚協議書簽訂的時間。
最新離婚協議書效力大全(23篇)篇十一
根據《婚姻法》第31條,《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或者意見。那么離婚協議書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下文律伴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一、有效的離婚協議須具備的條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離婚的意思表示真實,且就財產分割、債務承擔、子女撫養達成一致;。
(3)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禁止性規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二、《婚姻法》解釋二關于離婚協議效力的規定。
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在該條款的適用上要求的是男女雙方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時提交婚姻登記機關,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已經確認的離婚協議,而不是未經婚姻登記機關確認的離婚協議。
離婚協議的性質具有人身與財產方面的雙重性,離婚方面的意思表示和子女撫養權的行使、撫養費的支付等屬于夫妻人身關系的范疇,而財產分割與債務處理則屬于夫妻財產關系的范疇。這兩種關系在法律性質上均屬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因離婚協議兼有人身屬性與財產屬性,因而在適用法律上,筆者認為應當優先適用《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民法通則》與《合同法》可以補充適用。
3、離婚協議的效力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可一概而論。
在司法實踐中,關于離婚協議的效力,尤其是在簽訂離婚協議后但未辦理離婚手續的情況下,并沒有統一的標準,甚至不同的法院就同一問題所出的判決也不盡相同。如下面,是以某法院為例,對離婚協議的效力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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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離婚協議成立的時間是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時。
簽訂《離婚協議書》屬于夫妻雙方的民事法律行為,是公民依法設立、變更、中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合法行為,因離婚涉及身份與財產雙重屬性,在不違背法律的強制性和禁止性規定的前提條件下,應當自雙方達成明確的離婚意思表示,并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務承擔達成一致的書面意見時(即簽字)成立。
(2)離婚協議是否生效,取決于所附條件是否成就。
離婚協議,是當事人對自己權利的意思自治,具有民事協議性質。離婚涉及到身份關系的變動,協議離婚以當事人雙方合意為前提,且其是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所附條件就是解除婚姻關系。
最新離婚協議書效力大全(23篇)篇十二
所謂離婚協議書,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于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扶養及子女撫養等相關問題的書面協議。
離婚協議書必須以書面形式呈現,而不能口頭約定。而且,夫妻雙方當事人要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并經法院或者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的認可,方具備相應的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書是婚姻登記機關受理離婚登記的條件之一。未達成離婚協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部門對于當事人提出的離婚申請是不予受理的。離婚協議書是否就是有效的呢?一般情況下,要使夫妻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應具備的條件有:
1、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無欺詐也無脅迫;。
2、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及子女撫養等問題有適當且明確的約定;。
4、離婚協議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離婚協議書該怎么寫呢?根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之規定,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時應當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因此,基本的離婚協議書至少應包括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撫養、財產處理以及債務處理四項。具體來說,按照一般的司法實踐,離婚協議書應包含以下內容:
1、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3、共同財產的分割(要在協議書后面附清單);。
4、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5、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6、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7、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8、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9、雙方當事人的簽名;。
所謂婚內離婚協議,是指男女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解除婚姻關系為基本目的,并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達成的協議。目前,我國法律及司法解釋對此類協議的效力未有明確規定,司法實務中,對此類協議的效力認定亦頗多爭議。
婚內離婚協議是以雙方協議離婚為前提,一方或者雙方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可能在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作出有條件的讓步。
在雙方未能在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婚的情況下,該協議沒有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均不產生法律約束力,其中關于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的約定,不能當然作為人民法院處理離婚案件的直接依據。
1、協議內容的復合性。
婚內離婚協議的內容不是單一的,而是復合的,其內容涉及夫妻身份關系的解除、有關財產的分割、子女由誰直接撫養及撫養費的承擔、探視權的約定等等,既包括人身關系,也包括財產關系。
2、生效條件的特別性。
一般情況下,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的條件,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即可生效,對雙方當事人產生法律拘束力。離婚協議可歸屬于民事合同,但其生效條件卻有特別之處。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解除婚姻關系有兩種方式,即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而在訴訟離婚中,又包括調解離婚和判決離婚兩種具體形式。
因此,在夫妻雙方同意離婚的情形下,除了男女雙方具有離婚的合意之外,還必須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進行登記或者由人民法院以民事調解書的形式賦予其效力,否則即使當事人具有離婚的合意,也不發生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后果。
3、婚姻關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
婚內離婚協議的內容雖然具有復合性,涉及人身關系、財產關系等多方面的內容,但解除婚姻關系卻是協議的基礎目的,其他內容具有附隨性,基礎目的有無達致影響著附隨內容的效力,在婚姻關系未解除的情況下,附隨內容不生效力。
在夫妻關系存續的情形下,夫妻之間共有財產的協議是不生效力的。
就子女撫養而言,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從法律角度而言,夫妻是同居一起的,因此,無須解決子女由誰直接撫養;所支付的撫養費亦為夫妻共有財產,而夫妻共有財產是是無法劃分各人的份額或哪個部分屬于哪個共有人所有,故也無法明確是哪一個人支付的撫養費。
所以,離婚協議中解除婚姻關系部分未生效之前,分割財產和子女撫養部分也是不生效的。
最新離婚協議書效力大全(23篇)篇十三
女:漢族,19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日登記結婚,婚后無子女。因為雙方意見不合,無法繼續在一起生活,夫妻關系徹底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現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則,男女雙方就自愿離婚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男女雙方無共同財產,無共同債權。
3.婚前,雙方財產歸對方所有,雙方個人生活用品和首飾歸對方所有。
4.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期間沒有發生連帶債務。任何一方承擔對外債務的,由債務人自行承擔。
五、夫妻沒有生活困難需要幫助。
不及物動詞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各一份,婚姻登記機關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男:。
女:。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離婚協議書效力大全(23篇)篇十四
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在______民政局(婚姻登記所)登記結婚,現因______,雙方感情卻已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且沒有和好可能,故雙方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現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離婚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三、男方/女方一次性補償給付女方/男方______元;。
五、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________元,雙方各分一半,為__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后______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____元給男方。
(3)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六、男女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各自對外的債權、債務,離婚后由各自享有或承擔。
七、男女雙方清楚知道雖協議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但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雙方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八、違約責任的約定:
本協議的男女雙方自愿簽訂,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給對方。
九、如本協議在之行后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男方(簽名):___________女方(簽名):___________。
最新離婚協議書效力大全(23篇)篇十五
協議人:(__),(住址)。
協議人:(__),(住址)___。
協議人雙方于__年月日在(結婚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雙方同意離婚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自愿離婚。
二、對子女撫養問題。子女撫養的歸屬,撫養費的確定,包括撫養的費用、支付的具體時間、地點、特別約定等(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擁有及其分割情況(包括房產、交通工具、家用物品、各種存款和有價債券等等的數量等等)。
四、夫妻雙方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情況。
五、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六、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探視權和對孩子教育權利義務的行使,以及另一方協助的約定。
七、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自愿離婚協議書協議人:協議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職業:,現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職業:,現住址:
雙方于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兒子,現因甲、乙雙方感情不和的原因,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1、雙方于年月日育一兒子,取名:。雙方離婚后女兒隨男方直接撫養生活,由女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2、女方可每周接兒子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兒子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兒子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1、房產:夫妻雙方婚后購有坐落在登記在(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自愿離婚協議書2、雙方無債權與債務問題。
3、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財產(如首飾、衣服等)歸各自所有。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一份。
男方(簽章):女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最新離婚協議書效力大全(23篇)篇十六
男方協議人:,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
女方協議人:,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
協議人、雙方于年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依法登記結婚,至今育有兩子。因協議人雙方性格差異懸殊,經常吵架,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且沒有和好可能,故雙方決定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與自愿離婚。
二、雙方育有兩個兒子大兒子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二兒子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
雙方約定:大兒子、小兒子隨男方生活,女方承擔兩子部分撫養費共xxxx元/月,從月起直至兩子成年。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女方可隨時探望男方撫養的孩子。
三、協議人雙方現有夫妻共同房產包括:
位于省市區的按揭商品房一套(房產證編號:房地證字第號)在女方名下暫未供完,男方每月支付兩千元人民幣到供完房屋,待二兒子滿十八歲時過戶到兩個兒子名下。
四、車牌號為xxxxxx的小汽車歸女方所有。
五、女方經營的xxxx店鋪中的股份歸女方,由女方繼續經營。
六、雙方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共壹佰壹拾伍萬元人民幣,女方承擔柒拾伍萬元人民幣,男方承擔肆拾萬元人民幣,在簽訂本協議之日后發生的債務由債務記名者負責清償。
七、雙方必須在本協議簽訂30日內共同至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完畢,并領取離婚證。
八、違反本協議的責任:
九、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條款已作出明確列明,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十、其他。
1、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2、如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憑本協議向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協議人:女方協議人:
日期:xxxx年xx月x日
最新離婚協議書效力大全(23篇)篇十七
雙方于x年x月認識,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登記結婚,婚后于x年x月x日生育一兒子,名________。現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可能,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兒子xxx由男方撫養,隨同男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女方全部負責,女方應于每月的25日前將兒子的撫養費交到男方手中或指定的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該賬號不得無故掛失銷戶或更改密碼,由男方保存)。取消女方的探視權。
(1)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的房地產所有權歸男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后一個月內辦理。
(2)婚后購買車牌號為:________,歸男方所有,與領取離婚證之日起30日之內協助男方辦理過戶手續。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x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因男方生活困難,女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x元給女方。鑒于女方要求離婚的原因,女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________元。上述女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于x年x月x日前支付完畢。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x元給對方(按x支付違約金)。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男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女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離婚協議書效力大全(23篇)篇十八
女方: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現因夫妻感情徹底破裂自愿離婚,經雙方商定,對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婚生女由____撫養,____每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共計_____人民幣撫養費。____每月逢雙周周_____上午_____點到____處接孩子探視,于當日下午_____點之前送回____住處。
二、雙方共同財產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雙方共有的位于_____市_____號_____室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系雙方共同財產。現雙方約定:
注:離婚協議書可由律師代書,或者在律師的指導下完成。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的時候,夫妻雙方可選擇由雙方聘請的律師在旁指導或者見證。
離婚后,該套房屋歸____所有,____配合____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由男方承擔。
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環境,____放棄該套房產的共同財產分割折價款。
三、____自愿自籌_____人民幣作為父母義務撫養子女期間的醫療費用,若以上錢款不足以支付以上醫療費用,超出_____元部分,由____承擔。
四、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
五、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無其它共同債權債務;個人名下的債權債務離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男方:_________(簽字)。
女方: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最新離婚協議書效力大全(23篇)篇十九
男方:________,漢族,________歲,________省________縣________鄉________村人,住本村。
女方:________,漢族,________歲,________省________縣________鄉________村人,住本村。
男女雙方___年___月___日結婚,___年___月___日生一女孩王________,現就離婚事議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1、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
2、婚生女王________跟隨男方王________共同生活,女方肖________每月給付生活費300元,以現金形式每月5日前給付,男方保證女方每月至少可探望女兒一次,時間定為每月最后一個星期日,由女方負責接送。
3、中電視機一臺(康佳29#),冰箱一臺(新飛雙門210l),洗衣機一臺(小鴨全自動)、組合音響一套歸女方李________所有;組合家具一套(床、床頭柜、大衣柜、梳妝臺)、沙發一套、茶幾一個、床上用品一套、廚具一套(包括鍋、碗、液化汽灶及抽油煙機)歸男方所有;各人衣服歸個人所有,個人生活用品(女方首飾、化妝品、男方剃須刀等)歸個人所有。無共同債務。
4、夫妻雙方不存在生活困難需要幫助的情況。
5、此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男方:________(簽字,按手印)女方:________(簽字,按手印)。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最新離婚協議書效力大全(23篇)篇二十
_______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市____路____號。
____________,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市____路____號。
協議人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自愿離婚。
二、夫妻婚后購有坐落在____路____號的樓房一套,合同價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現值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購房時以______為主貸人貸的款____________萬元,現尚剩余貸的款本金____________萬元。該房購買時首付____________萬元,首付款來源于婚后雙方存款。現協商該套房產歸____________所有,由____________給付______房屋折價款____________萬元,折價款計算公式為:房屋現價____________萬元—未還貸的款本金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給付______的折價款____________萬元在兩年內分3次付清:
第一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當天給付人民幣×萬元;
第三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的次年12月31日之前,給付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___若不按時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數額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逾期違約金。
______有義務配合____________辦理貸的款主貸人變更手續,以及產權變更手續,相關變更手續在辦理完離婚手續后即予以辦理。若由于______不予配合____________辦理房產轉移而給____________帶來的不必要的損失,______必須雙倍返還。
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具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____________萬元,歸女方所有,女方向______支付____________萬元。
三、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四、兒子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撫養,由____________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____________元,在每月10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五、____________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點送回____________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____________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立即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簽名):____________女方(簽名):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離婚協議書效力大全(23篇)篇二十一
雙方于____年__月相識,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登記結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個兒子(女兒),名______。
現在夫妻雙方的感情已完全破裂,已無和好的可能性,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______由__方撫養,隨同__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等)由對方全部負責,對方應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給__方作為兒子(女兒)的撫養費(__方每月支付撫養費__元,__方應于每月的1--5日之間交到__手中或轉入指定的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___)。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__方可隨時探望對方撫養的孩子(女方/男方每月可探望兒子(女兒)一次或帶孩子外出游玩,但應提前通知撫養孩子一方,撫養孩子一方應保證另一方每月探望孩子的時間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_____元,雙方各分一半,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給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的房地產所有權歸___方所有,過戶費有___方負責;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補償另一方___元,于簽訂協議后__個月內付清。
(3)車:夫妻共同所有的一輛汽車歸___方所有,取得汽車所有權的一方應補償另一方___元,于簽訂協議后__個月內付清。
(4)生意:以___方為法人的商業活動,由___方全權處理,任何盈利與債務都與另一方無關。
(5)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權與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__方于____年__月__日向____所借債務____元由__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
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轉移除上述所列財產之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___個月有隱瞞、虛報、轉移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且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一方無權分割該部分財產。
六、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旅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____元,于知道違約事實后一個月內付清。
七、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男方)生活困難,男方(女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__元給對方。鑒于____方要求離婚的原因,____方應一次性補償對方精神損害費____元。上述男方(女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畢。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九、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相關人民起訴。
男方:?女方: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協議人:張某,男,身份證號:?,漢族,住南京市×市×路×號。
協議人:李某,女,身份證號:?,漢族,住南京市×市×路×號。
雙方于?年?月?日在南京市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現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張某與李某自愿離婚。
二、?雙方共同財產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婚后購買兩處房產,系雙方共同財產:第一處房產位于南京市××區新寓×幢×室,房屋登記在女方名下;第二處房產處位于南京市×區×城×座×幢×室,購房合同是以男方、女方及雙方兒子三個人名義購買,目前該套房屋產權證尚未辦理,該房屋合同價?,按揭貸款200,000元,女方為主貸,男方為輔貸,目前尚有元銀行貸款尚未還清。現雙方約定:
1、離婚后,第二處房產歸女方所有,男方配合女方辦理產權變更及按揭貸款人變更手續,剩余按揭款項元由女方負責歸還;第一處房產歸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由最終產權歸屬一方承擔。
4、雙方共同財產無遺漏,離婚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另一方主張財產權利。
三、雙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財產歸各自所有。
四、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無其它共同債權債務;個人名下的債權債務離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五、雙方婚生兒子由女方撫養,有關事宜雙方約定:
2、每兩年根據物價水平重新協商扶養費,直到兒子18周歲止;。
4、醫療費用中屬于私人負擔部分由雙方共同承擔,當月支付。
六、男方有義務和權利至少每周給兒子打電話和每月探望兒子一次,探望時由男方負責接送,女方應予配合,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擾或拒絕。每年兒子寒假、暑假由雙方輪流照顧,法定節假日征求兒子的意見和雙方的工作情況提前安排。
七、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八、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協議簽訂:
協議人:????????????協議人:
年?月?日?年?月?日。
最新離婚協議書效力大全(23篇)篇二十二
我們雙方于年月日辦理結婚登記,因婚后感情不和,現夫妻關系已徹底破裂,經反復冷靜思考,我們自愿離婚,解除夫妻關系,經男女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離婚協議:
一、與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關系及撫養費支付方式:。
三、財產的處理:無共同財產。
四、債權及債務的處理:各自名下的由其本人負責。
五、其它協議:。
我們自愿離婚,完全同意本協議書的各項安排,亦無其他不同意見。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協議內容如有欺騙、隱藏、虛假,責任由協議人自負。此協議書一式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立協議人雙方各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份。
男方:
女方:
最新離婚協議書效力大全(23篇)篇二十三
在協議離婚中,離婚協議書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因為,對協議離婚來說,“雙方自愿”是基本條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是必要條件。而離婚協議書中它不僅應明確是表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愿,同時還應明確雙方離婚后比較重要的問題,如孩子如何撫養,財產如何分割等。離婚協議書寫得好,將為雙方日后的平靜生活創造良好基礎。反之,可能會婚雖然離了,但是還有許多遺留問題給雙方帶來麻煩。
離婚協議書中除了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外,還應當寫明:(1)、雙方當事人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2)、子女撫養,即離婚后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3)、財產處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錢、債權等財產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債務的負擔等;(4)、其他事宜,如住房問題、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或者其他雙方認為有必要在協議書上明確的內容。
由于女方一般對法律所知有限,不清楚自己在法律上有哪些權利,不知道如何很好地保護自己,同時由于離婚時女方往往由于太傷心、太難過而情緒波動較大,在達成離婚協議時常常感情用事,以至容易造成事后追悔的情況。因此,為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避免離婚后追悔莫及或者再起糾紛,建議女性在達成離婚協議前先向有關專業人士咨詢,或者請律師代表自己與男方協商,或者請律師居中調處,在雙方發生爭議時請律師闡述有關法律規定,再由雙方提出自己的意見,然后在律師的幫助下達成離婚協議。
一、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三、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并附清單);
四、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五、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六、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八、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九、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十、離婚協議書制作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