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為了更好地理解勞動合同的相關事項,下面給出一些勞動合同樣本。
簽訂勞動合同(專業17篇)篇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10日發放。
2、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代理機構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
簽訂勞動合同(專業17篇)篇二
甲方根據學校教學工作的需要,聘請乙方為我校教師。現經雙方共同協商,就聘用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
2、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教學的場地和必要的教學設備。
(2)制定各學科的教育教學的目標和任務,并提出要求。
(3)安排授課時間和教學時數。
(4)隨時對乙方的教育教學工作和學生的學習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5)負責對乙方的出勤情況作好記錄。
(6)每個月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結合出勤記錄支付給乙方課時費。
(7)對未完成工作任務或因工作不利,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乙方,可以拒付酬金或解聘,并追究其責任。
3、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職期間,應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愛學校愛崗位愛學生。對學生要愛心+耐心,贏得學生的尊重與喜愛。任何情況下不得打罵學生,學會多與家長溝通,得到家長的信任與支持。
(2)堅持先備課再上課的原則,每周提前擬定上課計劃與內容。做到因材施教,把教學質量置于首位。
(3)教室安全責任到位,確保學生在校的人身安全,做好學生簽課記錄。
(4)在聘期間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教學工作后獲得協議規定課時費。
(5)乙方教學成績優異,家長滿意度高,生員多且穩定。工作滿_______年以上,可向甲方提出申請獲得更優厚的工資待遇或獎金。
(6)教學中如有好的意見或建議可向甲方提出,經商定有利學校的發展,甲方將以獎金的形式發放給乙方,以示感謝并激勵雙方共同進步。
4、工作紀律。
按照學校規定,乙方在聘期間不得私下向學生及家長出售樂器及書籍等,更不可將本校學生勸退后帶到自己家中教學,此類有損學校聲譽和利益的行為與舉動,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5、工資待遇。
甲方按照乙方學科_________學費/課時_________分成,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課時費在試用期后的每月_______號發放。續聘時,學校將根據教師教學考核及家長的滿意度調查給予乙方新的工資待遇。
6、其他。
初聘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試用期合格繼續履行合同,相反則取消合同。
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如雙方愿意,可續聘并重新簽訂協議書。
甲乙雙方不可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不能完成教學工作或違反學校規定造成不良后果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解聘。乙方如想中途辭職,需提前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辭職,如能提供可以勝任的代課教師,乙方經甲方同意可提前離崗。
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簽訂勞動合同(專業17篇)篇三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簽訂設備租賃合同,并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的項目和乙方自行選定的設備和技術質量標準,向____購進以下設備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甲方根據與生產廠(商)簽訂的設備訂貨合同規定,于____年____季交貨,由供貨單位直接發運給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貨單位自提自運。乙方收貨后應立即向甲方開回設備收據。
第三條設備的驗收、安裝、調試、使用、保養、維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設備的質量問題由生產廠負責,并在訂貨合同予以說明。
第四條設備在租賃期間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收貨后,應以甲方名義向當地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險,保險費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將投保合同交甲方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五條在租賃期內,乙方享有設備的使用權,但不得轉讓或作為財產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遷移安裝地點。甲方有權檢查設備的使用和完好情況,乙方應提供一切方便。
第六條設備租賃期限為____年,租期從供貨廠向甲方托收貨款時算起,租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元(包括手續費____%),分____期交付,每期租賃金____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則按逾期租金總額每天加收萬分之三的罰金。設備租賃合同范本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第七條本合同一經簽訂不能撤銷。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結束合同,甲方給予退還一部分利息的優惠。
第八條本合同期滿,甲方同意按人民幣____元的優惠價格將設備所有權轉給乙方。
第九條乙方上級單位____同意作為乙方的經濟擔保人,負責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各條款規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內不能承擔合同中規定的經濟責任時,擔保人應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他損失。
第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按項解決;。
1.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和乙方擔保人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勞動合同(專業17篇)篇四
不需要繳納違約金的,即使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也是無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滿六個月不到一年的按一個月計算,未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計算)。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勞動者入職的第二個月開始,按照月工資標準的兩倍計算(計算時間最長不超過12個月),支付時需減去期間公司已支付的工資。
另外,還可以通過法律程序主張公司為自己補繳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
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3天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就可以,若過了試用期,員工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
員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個工作日內結清你的全部工資,提前離職或自動離職,公司也無權扣錢。
簽訂勞動合同(專業17篇)篇五
1、企業與員工之前約定培訓期是不合法的,一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培訓期限。勞動者離職,只有勞動者違反培訓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才會要求支付相應培訓費用的。
2、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培訓協議的相關條款,并且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了專業的技術培訓,并且支付了培訓期間的費用以及能提供培訓費用期間的發票的,勞動者辭職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如果單位沒有出過一筆專項培訓費用為員工做了專業技術培訓并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那么員工提前離職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中的."專項培訓費用"是指用人單位一次性或一年內累計為勞動者提供了超出企業年平均工資50%的費用的經費,"專業技術培訓"是指為提高勞動者特定技能而提供的培訓,上崗前的培訓和日常業務培訓不屬于專業技術培訓。培訓費認定依據為有貨幣支付憑證的培訓單據,以及脫產培訓期支付的工資和差旅費等。
公司培訓的員工簽訂協議符合法律規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簽訂勞動合同(專業17篇)篇六
尊敬的.______先生/小姐:
感謝您加入本公司,根據《勞動勞動合同范本法》和《勞動勞動合同范本法實施條例》規定,現請您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攜帶以下的材料至本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錄用手續,并協商一致簽訂勞動勞動合同范本,簽訂勞動勞動合同范本通知。如逾期不簽勞動勞動合同范本,公司將依據勞動勞動合同范本法實施條例規定終止勞動關系。
1.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勞動合同范本關系的證明文件正本;。
2.入職體檢報告;。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學歷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職稱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有);。
6.實名制銀行賬戶復印件;。
7.二寸證件照2張;。
8.其它,勞動合同范本范本《簽訂勞動勞動合同范本通知》。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收回執。
本人已收到單位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發出的《簽訂勞動勞動合同范本通知書》。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勞動合同(專業17篇)篇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部門鑒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征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勞動合同(專業17篇)篇八
沒有長期勞動合同的說法,只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區別。對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條件如下:
首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沒有采取脅迫、欺詐、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有關規定,就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其次,在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應注意搜集并保存雙方成立勞動關系的有關證據,比如:
1、用人單位招聘時要求勞動者填寫的“報名表”、“登記表”等招用記錄。
2、用人單位收取勞動者押金或扣押勞動者工資而出具的“押金條”、“扣押條”等各種票據。
3、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門卡”等各種工作證件。
4、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發放的“工資卡”或其他工資支付憑證。
5、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發放的“工作服”、“飯卡”等與用人單位有關的東西。
6、職工的工資表、考勤記錄、值班表、任命書、解除合同通知書、辭退通知書等各種加蓋有用人單位公章的文件。
1、口頭合同。有的企業不以書面形式與勞動者訂立合同,只是口頭約定工資、工時等,一旦發生糾紛,雙方各執一詞,由于缺乏書面文字證據,農民工往往有口難辯。
2、生死合同。一些危險性行業企業不按的有關規定履行安全衛生義務,在簽訂合同時要求與勞動者約定“工傷概不負責”等條款來逃避責任。對這種情況,農民工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取消這些條款;如果協商不成,一旦發生事故,農民工可以申請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這些條款無效。
3、“兩張皮”合同。有的用人單位害怕勞動保障主管部門監督,往往與應聘方簽訂兩份合同,一份用來應付檢查,另一份合同才是真正履行的合同,而這份合同往往是只利于用人單位的不平等合同。
4、押金合同。一些用人單位利用農民工求職心切的心理,在簽訂合同時收取押金、保證金等名目眾多的費用,農民工稍有違反管理的行為,用人單位即“合法”扣留這部分押金。這類合同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農民工可以拒絕;實在無法拒絕,也一定要保留好收據,以備將來維護自己的權利時作為證據。
簽訂勞動合同(專業17篇)篇九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辭職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了,至于賠償問題,一般來說是不用賠償的,在下面的這種情況下就有可能要承擔違約責任。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勞動者在行使解除勞動合同權利的同時必須遵守法定的程序,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遵守解除預告期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預告期是各國勞動立法的通行做法。勞動者在享有解除勞動合同自主權的同時,也應當遵守解除合同預告期,即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才能有效,也就是說勞動者在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后還應繼續工作至少三十天,這樣便于用人單位及時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保持勞動過程的連續性,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避免因解除勞動合同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給用人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同時,這樣也使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化。否則,將會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將可能承擔賠償責任。
2、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無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都必須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因為這一時間的確定直接關系到解除預告期的起算時間,也關系到勞動者的工資等利益,所以必須采用慎重的方式來表達。本條還對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做了規定。試用期既是用人單位對新招收職工各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的期限,看勞動者是否具備錄用條件,也是新招收職工用以考察用人單位的勞動條件、勞動報酬是否符合勞動合同規定的選擇期限。在試用期內,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處于一種不確定狀態,勞動者對是否與用人單位建立正式的勞動關系仍有選擇的權利。為此,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發現用人單位的實際情況與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介紹的實際情況不相符合,或者發現自己不適于從事該工種工作,以及存在其他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情況,勞動者無須任何理由,可以通知用人單位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以便用人單位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原勞動部辦公廳在《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也指出:“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勞動法》一方面賦予了職工絕對的辭職權,另一方面又賦予了用人單位一定的請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勞動法》第10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原勞動部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第4條明確規定了賠償的范圍:“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職工主動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后部分職工在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30日后主動離職,不予理會用人單位的賠償要求,用人單位則不給職工辦理人事關系和檔案的調轉手續,職工離職后人事關系和檔案長期留置在原用人單位;造成職工在新的工作單位不能辦理勞動保險、不能辦理出國政審手續、影響技術職稱評定、不能進一步求學深造和喪失報考國家公務員的機會。所以,職工在與用人單位因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損失方面發生爭議后應當在60天內及時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勞動爭議仲裁。
簽訂勞動合同(專業17篇)篇十
首先在的程序應符合法律規定,并且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予以確認,合同至少應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者當妥善保管自己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強迫勞動者集資、入股,不得向勞動者收取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財物,不得扣押勞動者的有效證件。
在勞動合同訂立的過程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鑒于目前實踐中,多是由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合同范本,因此用人單位有義務向勞動者解釋說明合同內容,合同中關于權利義務的敘述要求準確、清楚、完整、明白易懂,防止在勞動執行過程中產生誤解或曲解,從而帶來不必要的爭議,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造成損失,也為合同爭議的處理帶來困難。
在之前,勞動者應當仔細而慎重的察看企業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以及企業注冊的有效期限。否則,所簽訂的勞動合同將是一份無效合同。
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在勞動合同中必須具備條款是:勞動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勞動合同應當約定期限,主要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等三種形式。在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應當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續訂勞動合同的,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2)工作內容。工作內容是指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的工作,包括勞動者工作的.時間,勞動者的工種或職務,以及在生產上應達到的質量指標和數量指標等。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是指用人單位提供給勞動者工作中所處的客觀環境和勞動保護措施。主要包括勞動安全和衛生規程、勞動保護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護規定、工作時間和休息體假等內容。
(4)勞動報酬。主要包括勞動者的工資、獎金和津貼以及支付時間等內容,在勞動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工資標準或工資的計算方法,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
(5)勞動紀律。主要包括企業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內容及其執行程序等。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制定必須符合法定程序,其內容不得違背法律規定。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主要有違約金、賠償損失、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等。
在勞動合同中,除了法定條款之外還有意訂條款。在勞動合同中是否需要對法定條款之外的事項進行約定可以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決定。包括但不限于試用期、商業保密的保護條款、服務期條款、特殊待遇條款等。
目前的司法實踐中,關于商業秘密的保護是糾紛產生的多發地帶。在此,筆者簡要予以說明。
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即用人單位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用人單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根據勞動部在《關于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中的規定:“用人單位與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有關條款事項時,可以約定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或該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一定時間內(不超過六個月),調整其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用人單位也可以規定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一定期限內(不超過三年),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但用人單位應給予該職工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這個通知是我國目前規范“守密期限”這一爭議問題的較為明確的法律依據。
無論是法定條款還是意定其他條款,都必須合法才能使其法生法律效力。
提醒廣大求職者能夠在求職過程中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簽訂勞動合同(專業17篇)篇十一
委托人:(具有法人資格用人單位全稱)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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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人:(無法人資格部門或分支機構全稱)負責人:職務: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我單位委托(無無法人資格部門或分支機構全稱)以本單位的名義與其所招用的勞動者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并對其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行使管理職權,對其勞動合同簽訂和管理行為我單位承諾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本委托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蓋章)法定代表人:(蓋章)。
簽訂勞動合同(專業17篇)篇十二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單位地址、電話要知道,這些信息可以通過上網查詢工商登記信息獲取,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合同中。
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如標準工資是多少?有沒有獎金?獎金是根據什么標準發放的?這些數據一定要在合同中體現,不要輕信老板的口頭承諾。
4、關于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法律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僅約定試用期的合同是無效的,試用期結束就要求勞動者走人是耍賴;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不得無理由解除勞動關系;除非勞動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才能走人。
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金還是通過銀行支付到賬戶中。有的單位采取扣發員工一個月工資的方式拴住勞動者,這種行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勞動合同終止后,用人單位拒絕提供被扣發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問題。
6、勞動者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有的勞動者為多掙錢,默認了企業要求嚴重超時的加班加點,這是違反勞動法的,現在越來越多的工資爭議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環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學性的制革、制鞋行業企業,還有機械加工行業可能給工人帶來的機械性傷害的工作環境,都要在合同中對環境危害可能造成的傷害明確表達出來。
7、社會保險約定。有的企業以“不辦社保可以多領工資”的說法,來誤導勞動者主動選擇放棄社保。律師提醒勞動者:對于社保問題要有長遠的考慮,工作時間越長,這個問題就越大,它涉及到養老的問題;一旦發生工傷意外等,最快速的解決方式是先通過勞動者購買的社會保險,快速選擇走工傷保險補助的綠色通道救死扶傷。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簽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業為應付檢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讓勞動者簽名、按手印,走一個過場,勞動者也不拿合同當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沒有蓋章。一旦發生勞動爭議,這類合同是無效的,同時,勞動者的維權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約定了不合法的內容,如女職工不得結婚生育、因工負傷的“工傷自理”,要求勞動者簽訂生死契約等,這些條款在法律上無效,勞動者可以拒簽。
10、勞動合同蓋章后,勞動者本人和用人單位要各保管一份。勞動合同是發生勞動爭議時,勞資雙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憑證。在辦理的工傷案件時,因勞動者手頭沒有勞動合同,在要求用人單位賠償遭到拒絕的案例不在少數。有的企業在合同簽訂后,把兩份合同都收走,發生爭議時,勞動者手里沒有合同,單位可以不承認有此人。
此外,即使有勞動合同,仍要保存好能夠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如工資條、入職面試字條、工作證件、體檢表格、單位簽字等。”
勞動合同中需要明確約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以免在出現相關糾紛時,沒有相關的依據可供參考。勞動合同的簽訂需要注意很多細節,稍不留意可能會使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關于勞動合同的內容和勞動合同的期限你需要了解的,可以咨詢網站的律師。
簽訂勞動合同(專業17篇)篇十三
現實中,可能出現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也可能存在勞動者不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現象。而一般我們說的未簽勞動合同賠償都是指單位不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面,小編就這個問題為大家做具體介紹。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
勞動者同意并且積極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公司拒絕簽訂;
未簽訂合同的情形發生在20xx年2月1日以后;
并且從進入公司滿一個月以后即第二個月開始計算。
公司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才需要承擔支付每月2倍工資。
如果是勞動者故意或者不愿意與公司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的,不適用改條款。
職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簽訂勞工合同,則不能獲得2倍工資。
如果是因為單位原因而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話,那么單位就要從用工之日起的第二個月開始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同時視為他們之間已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般來講,要是沒有書面的勞動合同,那么對勞動者的權益可能就無法進行全方面的保障,因此小編提醒各位一定要重視勞動合同。
簽訂勞動合同(專業17篇)篇十四
本人經過閱讀貴公司章程及貴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規定條例及勞動合同書條款后考慮決定,自愿申請與貴公司簽定下列第項方式的勞動合同:
1、外聘系列勞動合同
2、臨時系列勞動合同
3、簽約系列勞動合同
4、效益工資系列勞動合同
本人保證遵守執行貴公司勞動合同規定的`權利責任義務待遇和公司有關的各項規章制度條例,接受各項規章制度條例的約束,并已閱過貴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條例,違犯自愿按規章制度條例有關規定接受處罰,本申請可否,請批示!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簽訂勞動合同(專業17篇)篇十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本勞動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第三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崗位工作。(如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1、在合同期間,甲方根據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工作需要,可變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和職位,乙方應服從安排。
2、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3、乙方工作應達到完成下達銷售指標的標準。
第四條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8小時。每周休息日為星期日。
第五條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依法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為乙方安排帶薪______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第七條甲方應當每______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基本工資___________元/______月,績效工資______元/______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第九條根據本部門生產情況,甲方須向乙方保證工資______年增長率不低于國家統計局上______年社會公布數字。
第十條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時,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______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二條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公司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其他福利參照集團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______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八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1、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2、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3、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_年的;。
6、建設征地農轉非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年的;。
7、應征服兵役的;。
8、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______年以內的。
第二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4、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2、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出現本條第2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__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三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三十四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1、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先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2、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另行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3、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二十二條第2、3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并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直接、間接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4、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勞動合同(專業17篇)篇十六
為規范本公司人員勞動用工行為,進一步明確與員工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以《勞動合同法》為依據,結合公司實際,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為規范簽訂行為,現制定如下勞動合同簽訂方案:
(一)依法簽訂原則
(二)切合實際原則
(三)平等協商原則
(一)確定勞動合同形式。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結合崗位工作特點,公司與員工所簽訂的期限可分為三類: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1、簽訂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人員范圍: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符合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為3-5年。
2、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人員范圍:截止目前,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的,依法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人員范圍:
對于因其流動性較強,為了便于管理,與其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確定勞動合同內容。以《勞動合同法》為依據,以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的勞動合同為范本,針對員工所從事的工作崗位特點和工作要求等,在與錄用人員平等協商的前提下確定勞動合同專項條款內容。
(三)確定簽訂時間與錄用單位。凡是此次簽訂的合同,簽訂的起始時間統一為:20xx年5月10日,由錄用人員與公司統一簽訂,察右后旗勞動人事局鑒證。
(一)調查摸底階段(時間月日——月日)。 對各部(室)、車間所有錄用人員的個人基本情況及現在工作情況、表現等進行全面的調查、摸底,確定好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對象范圍。并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每位錄用人員所在崗位性質、工作難易程度、個人工作水平和本人工作意愿確定與其所簽訂勞動合同形式。
本,根據各部(室)、車間的實際情況組織簽訂。
(三)備案登記階段(時間為月日——月日)。 公司在勞動合同簽訂和實施中,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做好前期摸底工作的基礎是,與錄用人員進行溝通協商,確定好雙方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確保合同簽訂率達100%,并做好備案登記手續。
錄用人員在簽訂書面合同時,必須是本人簽字蓋章,其他人不得代替。違反上述規定的,一律視為無效合同。對自愿在公司工作但不愿簽訂書面合同的員工,公司與其確定事實勞動關系一個月內,向其本人送達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通知,并要求其本人在送達回執上簽字。
(二)年 月 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員工此次簽訂勞動合同無試用期約定,年 月 日以后參加工作的員工,大學畢業生試用期為 個月。本科畢業生試用期為 個月。對于臨時用工,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將不約定試用期。
簽訂勞動合同(專業17篇)篇十七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x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x年x月x日起至。
x年x月x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x年x月x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x年x月。
x日起至x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x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x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x小時,每周工作x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x為周期,總工時x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x)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x元/月;試用期滿工資x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x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20xx年x月x日